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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07 12: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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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乌云毕力格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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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文档案与清代边疆和民族研究

满文档案与清代边疆和民族研究试读:

前言

清朝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是以满洲人为主体建立的政权。满语满文,因此被清朝称为“清语”“国语”“清字”“国字”等,被视作清朝“立国之本”之一。满文自它被创制的1599年到现在,已经历400多年的历史,其间,在不同的范围和不同的场合,满文从未停止被使用。尤其是在清朝(1636~1911)统治中国近三百年间,无论在国内抑或与世界各国的交往中,满文均得到长期使用。特别是清朝鼎盛时期的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满文地位极其重要。一方面,清代内部重要的政府文书、国史馆编纂的大型史书等皆大量使用满文,同时,对外国书、条约等正式文件也将满文作为国语使用。乾隆朝以后,满文的使用在内地虽然渐至衰落,但并没有被抛弃,从国家中央机构到边疆地区的地方政府机构以及民间,满文仍然是很重要的语言文字。如今,仍有不少清朝后期的档案文书保留。因此,满文文献是研究清代历史的重要史料,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我们认为,满文档案和文献在清史研究中的不可代替的独特史料价值,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理解。首先,满洲统治者在清朝的统治地位决定了满文文献在清史研究中的特殊地位。清朝是满洲人建立和统治的国家,满洲人是清朝的统治民族。因此,满语和满族文化在清朝具有很高的地位。从皇帝的诏谕到大臣的题本奏折,从政府的公文到私人记述,都普遍使用满文。尤其是清朝前期,许多政府部门的文件只有满文而没有汉文,权威性的文件只有满文。这些文件所涉及的内容,不仅仅是满洲人,也不仅仅是边务,而是整个清朝国政的方方面面。如不懂得满文,就无法全面了解当时清朝政府的运作方式,无法全面、准确地认识当时的历史进程。满文文献的广泛利用,还能够填补因缺乏汉文史料而出现的空白,从而推动清史研究工作全面系统的开展。其次,清朝在中国历史上的特殊地位决定了满文文献的重要性。清代是近代统一多民族的中国民族国家形成的极其重要的阶段,可以说,清史一半以上的内容就是所谓的民族史和边疆史。清代的民族史和边疆地区史是清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半的清史。满文档案对研究清代民族关系、民族政策和边疆地区历史有其独特的价值。如果仅仅把中原内地的历史视为某一朝代的“正史”,而将周边的民族和地区之历史与内地历史分开对待,甚至认为是这一时期“正史”的附属内容,那么将会歪曲历史,小化中国,矮化中华,这无疑是大错特错。就清代而言,清史的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今天的边疆地区和在那里的各民族的历史,而要研究清代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进程,必须依靠大量的满文档案。因为,在这个领域,满文资料才是最主要的、最重要的官方史料。这是客观事实。在清代,办理民族和边疆事务的基本上都是八旗出身的大臣,而清朝规定,满洲大臣办理满、蒙、藏等事件时,必须使用满文题奏。到乾隆十一年,这一规定终于制度化。结果,满文书写的题本、奏折、朱批奏折和谕旨成为研究边疆地区和民族的最重要的第一手资料。再次,满文档案的史料性质决定了它的重要性。关于史料的基本分类,学界向来有不同看法,而根据史料产生时的特性,可将之分为“遗留性史料”与“记述性史料”。两种史料间差异很大,但作为文字材料,归根结底,是以其产生时是否即意图作为史料而区别。所谓“遗留性史料”,就是在其产生之初并无传承历史信息和历史知识之意图的材料,如考古遗存、档案文件等。记述性史料则不同,在其诞生之初,便以记载、保留和传承历史为目的。满文文书档案,都是当时处理政务和具体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它不是为讲述历史而形成,它本身就是历史过程的一部分。所以,作为“遗留性史料”,满文档案可以用来鉴别传世文献记载的真伪和正误,以此接近恢复历史原貌的目的。在清史中,包括官方编纂的历代《实录》《起居注》《会典》《列传》等编年、会典、传记类史书,以及私人撰述的各类史书,都属于记述性史料。两相比较,后者系统性强,体现了一个时代官私两方史家的时代意志,构成了彼时历史过程、历史思想的主体框架,但因为突出某种“意志”,往往经过删改、取舍、编排甚至杜撰;前者则无意识地保留了很多历史真实。正因为这样,满文原始档案的史料价值远比清朝国史馆和清代官吏、文人所编纂的其他各种史书要高很多,两者不能同日而语。

近二十年来,国内满文文献的挖掘整理、编译和出版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这些成果仍只是现存满文史料中的冰山一角,远远不能体现其重要价值,也难以满足各类研究者的需要。从国内研究队伍来看,直接利用这些珍贵档案文献的学者仍然屈指可数,对满文文献的资料价值和文化意义,学界的认识也远不充分。国内清史学界满文人才奇缺,以至于影响到中国清史研究的整体形象和学术地位。因此,培养和锻炼一批通晓满文的人才,促进清史研究中满语人才的培养,加强满文资料库的建设,激发国内学术界对满文档案和文献的重视,推动对满文史料的进一步发掘、整理和研究工作,拓展清史研究领域,成为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有鉴于此,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于2012年5月成立了满文文献研究中心,在清史研究基地开展“满文、满文文献与清史研究”的科研项目,力求提升清史研究所的满文水平,拓展清史研究领域。

本论文集就是该研究中心部分专职研究人员和兼职研究员新撰写和近年发表(收入本书时做了部分修改)的一批论文,内容包括满文档案研究、满文档案与清代蒙古研究、满文档案与西藏研究、满文档案和满文地图与东北边疆研究等内容。我们希望,以本书为开端,将来在清史研究所满文文献研究中心诸位专职和兼职研究人员的积极参与和热烈支持下,发表更多的满文档案与文献研究的新成果,把我们的清史研究更上一层楼!乌云毕力格于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满文文献研究中心2013年3月28日

清代满文档案述论

[1]吴元丰满文档案是清朝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的,以一定顺序归档,并以满文缮写的各种公文的总称。档案作为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原始记录,不仅内容丰富,而且与其他文献相比更为翔实可信,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对现实发展,还是对历史研究,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利用和研究价值。本文拟就清代满文档案的由来、保存状况、整理编目、编译出版及价值作一论述。一清代满文档案的由来

清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个王朝,历时290余年之久。清统治者为了加强其封建专制统治,在政治机构的设置方面,除仿照明制外,还进行了必要的创制。在中央,除仿照明制设立了内阁、六部、宗人府、都察院和大理寺等机构外,还创设了军机处、内务府和理藩院等机构。在地方仍仿照明制采用行省制度,设立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知府、知县等员治理,边疆地区除创设将军、参赞大臣、办事大臣、总管等员外,还在一些民族居住地区设立盟长、扎萨克、伯克、土司等官员治理。在职官的设置方面,充分体现了民族特色,特别是在中央各机构中一般都分设满汉额缺。起初,同一官职的满汉额缺的品级、职权都有差别,后虽然有改变,但满洲官员仍保持着一定的地位和特权。

早在清入关前,清太祖努尔哈赤为了适应满族社会的发展,于明万历二十七年命额尔德尼、噶盖二人以蒙文字母为基础创制满文,因草创的满文无圈点,故后人称之为“无圈点满文”或“老满文”。这种满文通行30余年后,发现“上下字无别,故‘塔’、‘达’、‘特’、‘德’、‘扎’、‘哲’、‘雅’、‘叶’等不分,均如一体。若平常语言,按[2]其音韵,尚可易于通晓。至如人名地名,则恐有误”。清太宗皇太极遂于天聪六年正月,命达海改进老满文,在原字母旁添加圈点加以区别,并新增一部分拼写外来语的字母。自此之后,满文定型,再无变化。经过达海改进的满文,后人称之为“有圈点满文”或“新满文”。

有清一代,定满语为国语,称满文为清字。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满蒙官员,特别是承办八旗事务及边疆少数民族事务的满蒙官员,一般都用满文缮写公文,不准擅自使用汉文,否则重者治罪,轻则训饬。与此相适应,有关诰敕、谕旨、寄信及各部院的行文,也都用满文书写。乾隆十一年,因西宁办事大臣莽古赉、驻藏办事大臣傅清二人用汉字缮折奏事,故乾隆帝降旨曰:“驻扎西宁办理青海番子事务之副都统莽古赉、驻藏办事之副都统傅清,尔等陈奏事件,莽古赉每次俱用汉折,傅清亦间用汉折,各省督抚提镇内,有满洲大臣用汉折奏事者,原因办理地方民情及绿营事务。今莽古赉、傅清系满洲大臣,且系办理蒙古、唐古忒事务,所有事件,理应用清字奏折。伊等竟仿效外省大臣,用汉字奏折,殊属非是,著饬行。嗣后奏事,俱著缮写清[3]字奏折,并寄谕众佛保知之。”另外,管理宫廷和陵寝事务官员也不能随意用汉文缮折奏事。乾隆二十六年二月,因管理东陵事务贝子允祺用汉折奏事,故乾隆帝降谕给军机大臣曰:“顷贝子允祺为修葺陵墙事,用汉字缮折具奏。此事应清字缮折具奏,而允祺用汉字折,殊属非是。倘奏销时清字繁多,欲用汉字尚可,用清字奏销亦可。著饬行允祺等,嗣后凡关系陵寝事宜,皆令缮写清字折具奏,不准用汉[4]字缮字。此次所奏汉字折,着即销毁,以清字注册。”办理边疆和少数民族事务的官员,除向皇帝请示汇报一般都用满文奏疏外,与中央各部院和有关地方官员行文时,并不一定都用满文,而视不同的情况,用汉、蒙古、藏、维吾尔等文字行文。如归化城副都统,“报部文件止用清文,不用汉字。迨后内地民人渐集,汉文风气一开,蒙人遂多肄汉书,凡有公文案件,报部则用清文,咨各扎萨克旗则用蒙文,[5]移道厅均用汉文”。因此,在清代中央和地方各级机构中形成了大量的满文公文,主要包括皇帝颁发的制、诏、诰、敕、谕、旨、寄信,臣工呈进的题本、奏折、揭贴、表、笺、启,各官府衙门移行来往的咨文、移会、照会、札付、交片、牌文、咨呈、呈文、申文、关文、详文,等等。

清代中央和地方各级衙门对其处理政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十分重视,不仅将原件按一定的顺序排列保存,而且将其中重要的文书按编年体或纪事本末体逐件抄录成册,以备案查和修史之用,并设有专门的机构、官员进行保管。二清代满文档案的现存状况

由于历史的战乱、灾害等诸多原因,清代的满文档案,几经厄运,并没有完全保存下来。咸丰十年,英法联军侵入北京,圆明园内保存的公文档案全部被烧毁。光绪二十六年,八国联军侵入北京,清朝各部院文书档案全部都被掠夺或烧毁。1921年,发生了“八千麻袋事件”,使大量的“大内档案”散失到社会,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失。除这些清代中央机构的公文档案遭到严重损失外,还有绝大多数地方的总督、巡抚、将军、都统、参赞大臣、办事大臣、领队大臣、总管等衙门的公文档案均遭厄运,未能保存下来。其中,就有大量的满文档案。

然而,保存至今的清代满文档案仍为数量巨大,仅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的满文档案就有200万件(册)。另外,辽宁省档案馆,吉林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档案馆,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西藏自治区档案馆,黑龙江省双城市档案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档案馆、土默特左旗档案馆和阿拉善旗档案馆,以及台北故宫博物院、中研院史语所等单位,都保存着一定数量的满文档案。现将其中主要档案分别简要介绍如下。(一)内阁满文档案

内阁是辅助皇帝办理政务的中枢机关之一。天职三年设立文馆,崇德元年改文馆为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顺治十五年改内三院为内阁,顺治十八年改内阁为内三院,康熙九年复改内三院为内阁。宣统三年四月责任内阁成立后,内阁即被撤销。内阁满文档案历史悠久,数量浩繁,文种繁杂,内容丰富。1.题本

题本是清代官员向皇帝请示汇报问题的重要文书之一。题本又称“红本”,分部本和通本两种,在京各部院呈进者称为部本,各地方官员进呈者称为通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现存满文题本104万件,其中绝大部分为残题本,共计96万件,完整题本8万件。完整题本的起止时间为顺治元年至光绪二十四年。2.黄册

黄册是随题本进呈的附件之一,因以黄绫作封面而得名。现存满文黄册3500余件,起自顺治二年,止于光绪二十九年。3.秘书院档

该档是抄录秘书院缮拟颁发的制、诏、诰、敕和祭文、祝文、碑文,以及本院进呈的启奏本章和王、公、贝勒、贝子的贺表等文书而成的簿册。4.票签档

该档是抄录题本事由及其所奉谕旨而成的档簿。起自顺治二年六月,止于顺治九年九月,一般一月或半月为一册,共计102册。5.史书

史书是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抄录题本事由及批红而成的档簿。起自顺治四年十月,止于光绪二十四年十二月,每月为一册。顺治、康熙、雍正三朝的史书,绝大部分是满文,而且抄录的事由也越往后越简略。仅顺治、康熙、雍正三朝的史书就有3275册。6.秘本档

该档是抄录官员进呈的秘本而成的档簿。起自顺治十一年正月,止于康熙十九年正月,每月或半月为一册,共计153册。7.清折档

该档又正称别样档,是抄录军机处转交内阁传抄与在京各部院办理的奏折及其所奉上谕而成的簿册。起自乾隆元年,止于嘉庆九年,乾隆朝的清折档按季为册,嘉庆朝则按月为册,共计102册。8.俄罗斯档

该档抄录有关官员办理与俄罗斯国交涉事务过程中呈进的题本奏折和发行的咨文,以及俄罗斯国来文而形成的档簿。起自顺治十二年五月,止于道光三十年十一月,不按年月而视其厚度装订成册,共计24册。9.八旗世袭谱档

该档是记录八旗世职官员的世系及家谱而成的档簿。起自顺治朝,止于光绪朝,共计119册。10.蒙古堂档

该档是内阁蒙古堂(即蒙古房)抄录有关文件而成档册总称,抄录的文件主要有内外蒙古王公、西藏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少数民族僧俗首领的奏书,以及颁给他们的诏、诰、敕等。其封面所书名称极不统一,如诏档、诰敕档、敕奏档、来文档、和图档等。起自顺治十三年,止于乾隆五十一年,共计110册。11.满文老档

该档是用无圈点满文记录清入关前各项活动的编年档册。起自明万历三十五年,止于清崇德元年。满文老档的原档37册,现存台北故宫博物院,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的乾隆四十年、四十二年以无圈点和有圈点满文分别重抄的草本、正本各两套,每套26函,180册。12.国史院档

该档是记录清入关前后各项活动的编年体档册。起自天聪七年正月,止于顺治十八年六月。天聪、崇德朝的档案,或一年为一册,或数月为一册;顺治朝的档案,每月为一册,共计122册。(二)军机处满文档案

军机处是雍正八年为办理西北军务而设立的专门机构,后来逐渐总揽国家机要政务,实际上成为清朝的中枢机构。宣统三年责任内阁成立后,军机处即被撤销。现存军机处满文档案数量较多,公文种类整齐,保存比较完好。1.月折包

满文月折包是清代军机处按一定秩序打包保存的满文公文档案的总称。军机处每天承接办理的各种公文中,奏折数量最多。经皇帝朱批的奏折,称朱批奏折。军机处将朱批奏折发还给具奏者之前,照抄一份,称之为录副奏折。由于录副奏折每月或半月为一包归档存查,故名月折包。另外,军机处每日接办的咨文、呈文以及奉旨缮拟的谕旨、查复议奏等文件,也按月归入各该月的月折包内存查。但其中录副奏折仍占绝对多数。月折包内文件有4500余卷(盒),18万余件,起自雍正八年,止于宣统三年。2.月折档

该档是按编年体抄录录副奏折而形成的档簿。因按月为册,故名月折档。现存满文月折档,起自雍正八年,止于宣统三年,共计2480余册。乾隆二十九年的月折档分军务和寻常两项装订成册,军务项集中反映有关军务,而寻常项集中反映有关庶务。3.上谕档

该档是抄录军机处承宣的上谕而成的档簿。上谕档分大本和小本两种,小本为原始抄录而成者,大本则为后来转抄而成者。小本上谕档共有386册,起自雍正九年,止于宣统二年。大本上谕共有615册,起自雍正八年,止于宣统三年。大上渝档乾隆二十九年前分军务和寻常两项装订成册,小本上谕档则不分。4.议复档

该档是按编年体汇抄军机大臣遵旨议奏和办理公务过程中请示汇报事宜所进奏折、奏片以及所奉谕旨而成的档簿。共有731册,起止时间为雍正八年至宣统二年。其中大本439册,小本292册。在乾隆二十九年前大本分军务和寻常两项装成册,小本则不分。5.准噶尔档、夷使档、熬茶档、北路军务档、西路档

此五种档虽然名称和形成的时间各不相同,但汇抄的文件种类和内容基本一致,都是汇抄有关准噶尔问题的奏折、上谕、寄信、奏书等文件而成的档簿,起止时间为雍正九年至乾隆十九年。其中准噶尔档9册,熬茶档4册,北路军务档2册,夷使档18册。6.土尔扈特档

该档是抄录有关土尔扈特蒙古东归及其安置事宜的奏折、上谕、寄信和议复等文件而成者。起自乾隆三十六年,止于乾隆三十七年,共计24册。7.西藏档、巴勒布档、郭尔喀档

该三种档是抄录有关处理西藏事务,出兵击退郭尔喀侵藏军队,以及办理善后事宜的奏折、上谕、寄信和议复等文件而成的档簿。起止时间为乾隆十五年至五十八年,其中西藏档13册,巴勒布档4册,郭尔喀档8册。8.班禅事件档

该档是抄录有关官员办理六世班禅额尔德尼入觐事务过程中进呈的奏折和所奉上谕,以及六世班禅额尔德尼贡单和乾隆帝赏单等文件而成的档簿。起止时间为乾隆四十五年至四十六年,共计10册。9.金川档

该档是抄录清廷派兵平定大小金川的有关奏折、上谕、寄信等文件而成的档簿。起止时间为乾隆三十四年至四十一年,共计15册。10.年班来京回番档、回子土司郭尔喀档、回子伯克档

此三种档虽然名称不一,但其所记内容基本相同,是抄录接待年班来京朝觐的新疆伯克、四川土司、郭尔喀使臣等人员的有关奏折、上谕、贡单、赏单等文件而成的档簿。年班京回番档10册,起止时间为乾隆十三年至嘉庆二十四年。回子土司敦尔喀档5册,起止时间为道光二年至光绪十六年。回子伯克档4册,起止时间为道光二十二年至咸丰元年。11.俄罗斯档

该档按编年体汇抄与俄罗斯交涉事宜的奏折、上谕、寄信、议复、咨文等文件而成的档簿。起止时间为乾隆朝至光绪朝,共计91册。(三)内务府满文档案

内务府是专门管理宫廷事务的机构。清初设立,顺治十年裁。设御用监、内官监、尚衣监等十三衙门。顺治十八年废十三衙门,重设内务府。宣统三年辛亥革命后,虽然清朝被推翻,但内务府仍继续存在,至1924年溥仪被驱逐出宫时,才最终废除。现存内务府满文档案,文种之繁杂,数量之庞大,仅次于承办国家政务的内阁和军机处。1.奏销档

该档是汇抄内务府以奏本、题本、奏折、绿头牌、口头等形式所奏事件及所奉谕旨而成档簿的总称。此档名称极不统一,如“右司奏事档”“乾清宫等处奏本档”“本府口奏绿头牌白本档”“本府白本奏销档”等。从雍正朝开始,才有“奏销”二字。现存奏销档起自顺治十一年,止于宣统六年,共计938册。2.上传档

该档是总管太监、御前太监等所传谕旨和内务府大臣进呈的奏折等文件而成的档簿。起止时间为顺治十六年至咸丰十一年,共计186册。3.红本档

该档是按编年体汇抄内务府题本及其批红而成的档簿。起止时间为顺治十七年至咸丰七年,共计156册。4.行文档

该档按编年体汇抄内务府咨各部院等处之文而成的档簿。起止时间为顺治十七年至咸丰七年,共计156册。5.来文档

该档是抄录各部院等处来文而成的档簿。起止时间为顺治十五年至雍正十三年,共计44册。6.钱粮册

它是内务府所属上三旗造送隶属各佐领下官员、兵丁和鳏寡孤独等人领取钱粮清册。起止时间为康熙朝至宣统朝,共计1356册。7.消费档

该档是内务府广储司登记宫中各处领取物品的清册。起止时间为乾隆朝至光绪朝,共计1193册。(四)黑龙江将军衙门满文档案

黑龙江将军衙门是清代管理黑龙江地区军政事务的机构。康熙二十二年设立,光绪三十三年始建行省,改将军为巡抚,撤销将军衙门。

黑龙江将军衙门档案现存12858册,起自康熙二十三年,止于光绪二十六年。其中绝大部分是按兵、刑、户、工四司分类,并以时间为序,抄录黑龙江将军的题本、奏折,与京城各部院、邻近地方将军、副都统、总管等衙门的来往文书,以及下属各官员呈文等文件而成的档簿。另外,还有一部分所属地方驻防八旗官兵户口册、八旗各佐领比丁册和各官庄民户人口册等。所有这些档案大部分以满文书写,特别是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档案基本上都以满文缮写,从嘉庆朝开始兼有汉文。(五)宁古塔副都统衙门满文档案

宁古塔副都统衙门是清代管理宁古塔地方军政事务的机构。顺治十年,在宁古塔(即今黑龙江省宁安)设昂邦章京1员、梅勒章京2员,总理吉林、宁古塔、珲春、三姓、阿拉楚喀等处地方军政事务。康熙元年,改昂邦章京为将军,梅勒章京为副都统。康熙十五年,宁古塔将军移驻吉林,改称吉林将军,宁古塔则设副都统,专管宁古塔地方军政事务,受吉林将军管辖。光绪三十三年,始建行省。宣统元年,撤销宁古塔副都统门。

宁古塔副都统衙门档案是按编年体汇抄宁古塔副都统的奏折、咨文、札付,以及中央各部院、邻近地方将军、副都统等来文和下属官员呈文等文件而成的档簿。另外还有该地方驻防八旗和官庄官员造送的官兵户口册、比丁册、官庄民户人口册等。起止时间为康熙十五年至光绪二十六年,共计1268册。其中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的档案基本上以满文书写,嘉庆至光绪五朝的档案满汉文兼有,越往后汉文越多,但满文档案仍占多数。(六)归化城副都统衙门满文档案

归化城副都统衙门是清代为管理土默特蒙古左右两旗事务而专门设立的机构。土默特蒙古又称归化城土默特蒙古。明隆庆年间,土默特蒙古阿勒坦汗受封顺义王后,兴建呼和浩特城,即归化城。归化城副都统衙门就设在该城内。乾隆初年,于归化城东北五里地方新建一城,名为绥远城。不久,右卫建威将军移驻绥远城,并改称绥远将军。清初,土默特蒙古被编为左右两旗,各设都统1员、副都统2员管理旗务。乾隆二十八年四月,裁都统1员,留副都统1员管理土默特两旗事务,移副都统1员驻绥远城协助将军管理该城驻防八旗事务。归化城副都统隶属绥远将军。

归化城副都统衙门现存满文档案共有折件9513件、档簿271册,起止时间为雍正六年至民国3年。折件主要包括归化城副都统衙门与中央各部院、绥远将军、邻近各扎萨克旗之间的来往文书,以及归化城副都统衙门所属各机构、各牛录官兵旗民的呈文等。档簿则多为归化城副都统衙门收发文登记簿,各牛录呈送的草场、地亩、人口清册和户司行文档。

由于篇幅所限,对现存清代满文档案不能再一一细述。除上述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的内阁、军机处、内务府、宁古塔副都统衙门,以及黑龙江省档案馆保存的黑龙江将军衙门、土默特左旗档案馆保存的归化城副都统衙门满文档案外,现存的清代满文档案,还有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的宫中各处、宗人府、阿拉楚喀副都统衙门、珲春副都统衙门,以及辽宁省档案馆保存的盛京内务府、三姓副都统衙门,黑龙江省双城市档案馆保存的双城堡协领衙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档案馆保存的呼伦贝尔总管衙门的阿拉善旗档案馆保存的阿拉善旗扎萨克衙门等机构的满文档案。三满文档案的整理编目和翻译出版

现存的清代满文档案数量庞大,无论是整理编目,还是翻译出版,其工作任务都极为艰巨。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经过几代满文档案工作者的艰苦不懈努力,清代满文档案的整理编目和翻译出版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到目前为止,所有清代满文档案,经过初步整理,基本上做到了“有目可查,有规可循”。为了保持历史档案内在的联系和原貌,便于保管和利用,在档案整理的过程中,首先按全宗原则进行划分档案。全宗是一个机关或著名人物在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将各个全宗视为相对独立的整体,依此作为划分档案的标准,力求各个整体内的档案完整性和整体间的档案不易混杂,这便是全宗原则。按照这一原则,现存的清代满文档案划分为内阁、内务府、宗人府、宫中各处、盛京内务府、黑龙江将军衙门、宁古塔副都统衙门、三姓副都统衙门、阿拉善旗扎萨克衙门、呼伦贝尔总管衙门、双城堡协领衙门、归化城副都统衙门、阿拉善旗扎萨克衙门、呼伦贝尔总管衙门等全宗。每一全宗内的档案,又按其不同的类别,采取了不同的整理方法。一般来讲,档簿类的档案,采用文种—朝年的原则整理,逐册登记编目。目录填注之项有档号、档册名称、时间和册数。折件类的档案,采用文种—朝年,或文种—问题—朝年的原则整理,逐卷逐件登记编目。逐件登记编写的目录填注之项有档号(包括卷号和件号)、文件作者、时间和件数,而逐卷登记编写的目录填注之项有档号(即卷号)、案卷名称、卷内文件起止时间和件数。这种整理主要是档案实体的顺序整理,虽然便于保管和按时间查找利用,但不便于按问题、人物、地区查找利用,要查找利用某一专题档案文件,则需要将有关档案逐件逐册从头到尾翻阅一遍,既费时耗力,也不利于保护档案原件。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随着档案实体的顺序整理工作的基本完成,为了适应档案信息的计算机管理和更好地向社会提供利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满文部选择利用率较高的档案,根据《档案著录规则》和《明清档案著录细则》,采用文件级卡片式著录格式,对档案进行著录工作。著录是“在编制档案目录时,对档案的内容和形式特[6]征进行分析、选择和记录的过程”。满文档案的规定著录项目有分类号、档号(即由档案全宗、目录、案卷和文件诸号组成,各号之间,以“—”号相隔)、胶片号(包括卷号和拍号)、题名(即文件摘由)、责任者(即文件作者)、文种、文件形成时间、附注(包括语种、件数、档案实体状况)、主题词等十项。现已完成了军机处满文月折包、宫中上谕和部分内阁题本的著录工作,共计著录卡片20余万张。从1999年下半年起,开始将这些著录卡片录入计算机,准备建立满文档案数据库,以期向社会各界提供更多的信息服务。另外,又利用著录卡片编制了两部专题目录,一为《清代边疆满文档案目录》,共收录档案条目12万余条,共计900万字,精装12册,1999年4月由广西师范学院出版社出版;二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存西藏与藏事档案目录》(满文部分),共收录档案条目12000余条,共计100万字,由中国藏学出版社出版。

满文档案不同于汉文档案,通晓满文并且能直接利用满文档案者寥寥无几,客观现实需要满文档案工作者不仅整理好档案,而且要翻译出版档案。因此,满文档案工作者除整理编目外,一直重视翻译工作。到目前为止,编译出版的满文档案主要有:清代中俄关系满文档案约计100万字,编入《清代中俄关系档案史料选编》(共分五编),其中第一编和第三编分别于1981年3月和1979年10月由中华书局出版;《崇德七年奏事档》约计2万字,编入《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11辑,1984年由中华书局出版;《三姓副都统衙门满文档案译编》一册,共计34万字,1984年12月由辽沈书社出版;《盛京刑部原档》一册,共计15万字,1985年3月由群众出版社出版;《清雍正朝镶红旗档》一册,共计9万字,1985年4月由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选择光绪朝黑龙江将军衙门满文档案32件,共计37000字,编入《清代黑龙江将军衙门档案选编》两册,1986年10月由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雍乾两朝镶红旗档》一册,共计17万字,1987年2月由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郑成功满文档案史料选译》一册,约计19万字,1987年由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满文土尔扈特档案译编》一册,共计21万字,1988年2月由民族出版社出版;《锡伯族档案史料》上、下两册,收录档案742件,其中满文档案647件、汉文档案95件,共计60万字,1989年7月由辽宁民族出版社出版;《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上、中、下三册,共计100万宇,1989年由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满文老档》上、下两册,共计100万字,1990年3月由中华书局出版;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的清入关前形成的满文木牌和盛京吏、户、礼、兵四部满文档案等文件,共计244件,全部汉译,约计12万字,冠以《盛京满文旧档》之名,编入《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14辑,1990年5月由中华书局出版;《清代内阁大库散佚档案选编》四册,共计130万字,其中汉译收录的满文题本占有一定的数量,分别于1989年9月和1992年4月,由辽宁民族出版社和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盛京内务府粮庄档案汇编》上、下两册,共计82万字,其中从辽宁省档案馆藏顺治年间档、黑图档和盛京内务府档内选择的满文档案不少;《清代西迁新疆察哈尔蒙古满文档案译编》一册,共计40万字,1994年4月由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中心出版;《叶尔羌办事大臣高朴私卖玉石案满文档案》共计8万字,编入《乾隆朝惩办贪污档案选编》第一册,1994年8月由中华书局出版;汉译有关清代西藏的满文档案21万字,编入《元以下西藏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1994年10月由中国藏学出版社出版;《年羹尧满汉奏折译编》一册,共计30万字,翻译收录有关满文奏折195件,1995年8月由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一册,收录朱批满文奏折4297件,包括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和台北故宫博物院保存的所有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共计270万字,1996年7月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六世班禅额德尼入觐档案史料》一册,翻译收录了有关满文档案工8万字,1996年11月由中国藏学出版社出版;《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上、下两册,收录满文朱批奏折5434件,也包括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和台北故宫博物院保存的所有雍正朝的满文朱批奏折,共计469万字,1998年12月由黄山书社出版。另外,还有《五世达赖喇嘛时期档案史料选编》一册,翻译收录有关满文档案15万字;《十三世达赖喇嘛档案史料选编》一册,翻译收录有关满文档案5万字。

除以上编译成书的各种满文档案史料外,还有20余种小型专题的满文档案史料,经翻译后,均发表在《历史档案》季刊上。主要有:《新发现的查抄李煦家折单》(1981年第4期)、《满文国史档选译》(1982年第4期)、《康熙年间吉林至爱珲的驿站》(1982年第3期)、《新发现的有关曹雪芹家世档案史料》(1984年第1期)、《顺治年间甘肃回民起义史料》(1986年第4期)、《有关多尔衮史料选译》(1987年第3期)、《乾隆五十四年中俄贸易史料选译》(1987年第3期)、《台湾朱一贵抗清史料》(1988年第2、3、4期)、《查访土尔扈特回归奏折选译》(1988年第2期)、《清初编审八旗男丁满文档案选译》(1988年第4期)、《朱一贵余部抗清斗争史料》(1989年第4期)、《顺治十七年招抚赫哲等部族之人史料》(1995年第2期)、《祖大寿家族中的一起袭职之争》(1995年第2期)、《康熙朝山西巡抚噶礼满文奏折选译》(1995年第4期)、《三世章嘉呼图克图圆寂前后史料选译》(1995年第4期)、《两广总督傅拉搭密陈于成龙劣迹满文奏折》(1996年第3期)、《两江总督阿山参劾张鹏翮满文奏折》(1996年第3期)、《宗札布案满文译稿》(1997年第1期)、《清初划一升斗史料》(1997年第2期)、《乾隆初年修建沈阳故宫史料选译》(1997年第2、3、4期)。

清代满文档案的翻译出版,为历史研究提供了新鲜而翔实的材料,得到了史学界的高度重视和好评。四清代满文档案的价值

清代满文档案可谓包罗万象,涉及面极为广泛,且所反映的内容多不见于汉文档案和其他文献,具有重要的利用和研究价值。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研究清代通史和各种专史的第一手资料。满文档案作为清朝统治者在处理政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具有可靠的凭证作用,它是研究历史的最原始、最直接的第一手资料。《清实录》《清朝文献通考》《清会典事例》及各种官修方略、地方志等书,虽然都根据档案编纂,所记载的史料也很丰富,但毕竟属第二手材料。这些书由于受作者立场观点和篇幅所限,有不少史料被简略或删除。档案则不同,它是国家各级机关处理公务过程中自然形成的,具有客观性和真实性,同时较清楚地反映事物发展的全过程。换句话说,围绕某一问题,往往形成几件甚至十几件或上百、上千件公文,详尽反映这一问题的起因、发生、变化和结果。这就是说,档案史料的详尽程度远远胜过其他文献史料,对历史研究具有重要的作用。清代满文档案的开发利用,能使历史研究更加系统完善;可以更正以往研究中出现的偏差,恢复历史的原貌;可以补充有关史籍记载之不足,使历史研究更加趋向深入细致。

其次,是研究满语文的取之不尽的宝库。满语属于阿尔泰语系通古斯语族满语支。满语文作为我国多民族家庭中满族曾经使用的语言文字,在历史上为繁荣和发展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文化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由于历史上的诸多原因,现在满族基本上不使用其语言文字,而是使用汉语文。所以,语言学家要研究满语文,多以文献资料为依据。清代满文档案与其他文献比较具有一个显著的特点,特别是地方机构形成的满文档案,语言朴实,很少有修饰,有一定的口语化成分,为满语文研究提供了更为原始并且丰富的材料。

再次,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极好教材。清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个王朝,历时290余年,曾有过“康雍乾盛世”,国力强大,社会安定,文化繁荣。19世纪中叶,清政治走向腐败,社会矛盾加剧。与此同时,资本主义列强乘机入侵,强迫清政府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割地赔款,中国社会沦落为半封建和半殖民地的社会。在外侮面前,我国各族人民开展了不屈不挠、英勇顽强的斗争,出现了不少可歌可泣的代表人物。通过整理出版,撰写文章,或开办展览等形式,对青年一代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最后,满文档案中有关水文、气象、地理、矿产等方面的文件,对我国现代化建设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如治理江河,可利用有关水文资料,查找历史上江河水流量的变化和水灾治理情况,从而为制定正确的方案提供重要依据。又如兴建大型建筑,则可利用有关地震、地质方面的资料,以便选定合适的地点和建筑结构。

[1]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满文部研究馆员,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满文文献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2] 《满文老档》,天聪六年正月。

[3] 《清高宗实录》卷258,第1页。

[4] 《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二十六年二月。

[5] 《土默特志》卷4,第2页。

[6] 《档案著录规则》,第1页。

清代军机处满文月折包及其史料价值

吴元丰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的明清两朝档案1000余万件,绝大部分是清朝档案。其中满文档案200余万件,占整个馆藏档案的1/5。这些满文档案分属内阁、军机处、宫中各处、内务府、宗人府以及宁古塔副都统衙门、阿拉楚喀副都统衙门、珲春协领副都统衙门等全宗。满文月折包是军机处按一定秩序打包保存的满文公文档案的总称,属于军机处全宗的档案。满文月折包的保存状况较好,基本上保留了历史原貌,而且文件数量之巨大,内容之丰富,时间跨度之长,均居其他满文档案之首,具有重要的利用和研究价值。本文仅就满文月折包的形成、特点、主要内容及其与相关满文档案的关系和史料价值等诸问题,做一概述,谨请各位同人赐教。一满文月折包的形成及其特点

军机处是清代办理军机事务处之简称,雍正八年(1730)设立,宣统三年(1911)撤销。军机处是清代皇权高度集中的产物,是承旨出政、综理全国军政要务的中枢机关。军机处内部分设满军机处和汉军机处,俗称满屋和汉屋,分掌其职。军机处设军机大臣,由满汉大员内拣派入值;军机章京满汉十六人,分为两班,每班满汉各八人,其中一人为领班。据《枢垣纪略》记载:“缮写谕旨,记载档案,查复奏议,系清字者,皆由满洲章京办理,系汉字者,皆有汉章京办理。”这就是说,军机处的文书处理制度,按“清字”和“汉字”两种文字分别处理归档。另外,从现存的军机处档案状况来看,满文档案和汉文档案就是分开归档保管的,自成一个体系。

清朝定满语为国语,称满文为清字。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满蒙官员,特别是承办八旗事务及边疆事务的满蒙官员,一般都用满文缮写公文,不准擅自使用汉文,否则,重者治罪,轻者训饬。与此相适应,有关谕旨、寄信及各部院的行文,也都用满文书写。因此,有清一代形成了大量的满文公文档案。

军机处作为中枢机关,每天都承接办理各种公文,其中最多的属奏折。奏折是清代官员向皇帝请示汇报事宜的重要文书之一。皇帝用朱笔批阅的奏折,称朱批奏折。军机处在收发朱批奏折过程中,照朱批奏折抄录一份,称之为录副奏折。由于录副奏折按月或半月为一包归档保存,故名“月折包”。此外,军机处还接受办理在京各部院和外省驻防将军、大臣等官员的咨文、呈文等,并奉旨缮拟谕旨,查复议奏。这些文件,也按月归入各该月的月折包内保存。因此,满文月折包内保存的公文种类比较多,主要包括录副奏折、录副奏片、议复奏折、议复奏片、上谕、寄信、咨文、移文、呈文,以及作为奏折附件呈进的履历、口供、图纸、清单、清册和少数民族首领用本民族文字缮写的奏书、呈文等。从各种公文的数量上来看,录副奏折、录副奏片及作为其附件呈进的履历、口供、图纸、清单、清册占绝大多数,咨文、移文、呈文次之,议复奏折、议复奏片、上谕、寄信再次之。

军机处在处理公文的过程中,凡皇帝用朱笔批阅过的奏折,除请安折外,其他内容的奏折、奏片均逐件抄录,而后存入月折包,原折发还给具奏者。在抄录朱批奏折时,不抄录随折呈进的履历、口供、图纸、清单、清册等附件,将其原件直接存入月折包。至于在京部院和外省官员的咨文、移文、呈文,以及军机大臣的议复奏折、议复奏片和负责起草的谕旨底稿等,也不另行抄录,将其原件直接存入月折包。这样,在满文月折包内保存的文件,除录副奏折、录副奏片为抄件外,其余均属原件,不少咨文、移文、呈文和清册上均钤有官印。

乾隆二十五年(1760)前的满文月折包分“军务包”和“寻常包”两种。众所周知,乾隆二十五年前,西北战事频繁,来往文件较多。军机处在处理文件的过程中,为了便于日后查考,就将有关西北军务的文件集中起来,按月打包,称之为“军务包”。与此同时,将一般公务的文件也集中起来,按月打包,称之为“寻常包”。“军务包”和“寻常包”并不分别排列保存,而是按年月顺序混合排列保存。当西北战事结束后,就不再分“军务包”和“寻常包”。但遇有重大事件时,还是将有关文件集中起来,视其数量之多寡,一月或若干月为一包,在包裹纸上用汉文注明某某档。如有关平定金川文件的包上,注明“金川档”;有关六世班禅额尔德尼入觐文件的包上,注明“班禅事件档”;有关土尔扈特东归文件的包上,注明“土尔扈特档”。所有因重大事件而形成的月折包,一般统称为“专档包”。“专档包”按月为序排列后,置于每年“寻常包”之末。

满文月折包内文件具有一定的排列顺序。其中录副奏折均按朱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列,在奏折封底右上角用汉文的小写数字编写顺序号,并按一定的厚度,将若干件奏折用纸条扎成箍,称为一箍。随奏折呈进的各种附件,若系满文,则附在各该奏折之后排列,并给予单独的编号;若系汉文或其他文字,则不挨着各该奏折之后排列,而另行抽出,在其封底左上角用汉文写明各该奏折的朱批时间、作者名称、顺序号和附件的名称后,集中置于该月录副奏折之末;若系察哈台文、藏文、托忒文等其他少数民族文字和俄罗斯文、缅甸文等外国文字,也不挨着各该奏折之后排列,而是另行抽出,用纸条打箍,并在打箍的纸上用满文写明其作者和文书的名称后,置于该月录副奏折之末。凡满汉合璧的奏折,一律拆开,满文部分按一般满文录副奏折进行排列编号,而汉文部分照汉文附件方式进行处理。其余上谕、寄信、议复奏折、未奉朱批奏折、咨文、呈文等文件,均合在一起,用纸打包,上书汉文“杂包”字样后,又置于该月录副奏折之末。

录副奏折与朱批奏折比较,有其一定的特点。除照朱批奏折逐字逐句全部抄录外,还要标注每件奏折的事由、朱批时间、处理结果等项。雍正朝和乾隆初期的满文录副奏折的最末一扣背面或正面贴有汉文纸签,上书朱批时间、具奏者姓名、文件事由、附件名称件数和文件的处理结果,并在奏折之末尾用满文缮写朱批时间。其说明文件处理结果的文字极为简单,凡奉旨需要议复者,写“议”字;需要移交有关部院办理者,写“交”字。乾隆初期以后的满文录副奏折,在其封面上用满文缮写具奏者姓名、文件事由,用汉文缮写朱批时间、附件名称件数和文件的处理结果。凡需要在京各部院处理的奏折,在其封底右下方,用满文或汉文缮写“将此交某某部院”字样。另外,在录副奏折打箍纸条上,用汉文注明该箍录副奏折的朱批时间、作者姓名的第一个字、件数、扣数、附件名称及其抄录核对者姓名等项。二与满文月折包相关的几种满文档案

清朝各部门都有完善的公文归档和保管制度,特别是在公文的运转过程,除做好收发文的登记和原件的保存工作外,还要按一定的原则抄录副本存档。据《枢垣纪略》记载:自乾隆二十二年(1757)起,“凡本处(即军机处——引者注)清字、汉字档,每届五年由军机大臣奏请另缮一份,以备缺失。清字档令方略馆译汉官缮写,汉字档令内阁中书缮写,皆派本处章京二人校对”。在每次另行缮写工作结束后,新旧档案一同保存。这样,现保存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满文档案内,就有一部分与满文月折包相关的档案,其中既有原件,也有副本。为了进一步认识军机处满文月折包的形成特点及其研究价值,有必要了解与满文月折包相关的满文档案及其相互间的关系。(一)朱批奏折

奏折作为公文使用,始于清康熙年间。当时,皇帝用朱笔批阅的奏折都发还给呈进奏折的官员,遵照朱批办完有关事宜后,就归各该官员自行处理,并不缴回集中保存。俟雍正登极后,特颁谕旨,令全国各级官员缴回所有康熙帝和自己批阅过的奏折。从此,缴回朱批奏折成为一项定制。凡有奏事权限的官员,当接到朱批奏折并处理完有关事宜后,均将其打包密封定期缴回,集中存放在皇宫内。这些缴回的朱批奏折,原先基本上以包为单位保存,在包上注明缴回者姓名,故称之为“人名包”。现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满文朱批奏折,共有2684包、1787卷(即后人整理组卷者),约计10余万件。起止时间为康熙至宣统年间。朱批奏折与录副奏折比较,朱批奏折是原件,而录副奏折是抄件,两者内容大致相同,没有多大差异。所不同的是:朱批奏折只有具奏时间,而录副奏折既有具奏时间,也有朱批时间;军机处成立后的朱批奏折内均无附件,其附件都随录副奏折保存在月折包内;朱批奏折内有请安折,而月折包内则无请安折;在朱批奏折上没有任何记注性的文字,录副奏折则不然,有不少记注性的文字,如文件事由、顺序编号、附件名称及数目等。(二)月折档

此档系军机处按编年体汇抄月折包内的录副奏折及其附件而成的档簿。该档封面上书写的名称为“奏折档”,但因按月装订成册,故又名“月折档”。其页面尺寸为40cm×28cm。在封面上用满文书写档案的形成时间和名称。如乾隆四十三年正月的月折档,封面正中书写“abkai wehiyehe dehi ilaci aniya aniya biya”,汉译为“乾隆四十三年正月”;左上方书写“wesimbuhe bukdari i dangse”,汉译为“奏折档”。现存满文月折档2480册,起自雍正八年(1730)二月,止于宣统三年(1911)七月。乾隆二十五年(1760)前的月折档分“军务”和“寻常”两项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用满文分别写明“coohai nashūn i baita”和“ani jergi baita”,汉译为“军机事务”和“寻常事务”。军务项档簿集中抄录有关军务方面的文件,寻常项档簿则集中抄录有关庶务方面的文件,而且军务项档簿视其厚度数月订成一册,与寻常项档簿每月订成一册的情况不同。此档以奏折的朱批时间为序编排装订,附件均随各该正件之后排列。月折档与录副奏折比较,两者均属奏折的副本,内容差异无几。所不同的是:月折档只有朱批时间,而录副奏折既有具奏时间,也有朱批时间;月折档内没有作为附件的图纸,而月折包内就有随奏折呈进的各种图纸。(三)上谕档

此档系军机处按编年体汇抄明发上谕而成的档簿。明发上谕是指由军机大臣撰拟,经皇帝审阅后通过内阁颁发的上谕。此种上谕转交内阁颁发之前,军机处均抄录存档,按一定的厚度装订成册,乾隆二十五年(1760)前分“军务”和“寻常”两项装订成册。满文上谕档分大小两种,小本系原始抄录者,大本则系后来照小本抄录而成者,两者内容相同。小本页面尺寸27.5cm×25.5cm,现存386册,起自雍正九年(1731),止于宣统二年(1910)六月。在封面上,用汉文书写档案形成时间和“明发”二字。大本页面尺寸39.8cm×28.5cm,现存615册,起自雍正八年(1730)三月,止于宣统三年(1911)四月。在封面上,用满文书写“dergi hesei dangse”,汉译为“上谕档”。另外,还用满文书写档案形成的时间,并有一些记注性的汉字。将上谕档与月折包核对后发现,月折包内的上谕远远少于上谕档内抄录的上谕,而且月折包内的上谕多为字迹潦草或涂改过的底稿。这就说明,月折包内保存的只是部分上谕的草稿,并不包括所有明发上谕。上谕的原件起初也不缴回保存,至雍正登极后才有规定,定期缴回,集中存放在皇宫内。上谕档与上谕原件比较,内容相同,凡皇帝用朱笔改过之处,也都照样抄录,而且注明“fulgiyan fi”,汉译为“朱笔”。所不同的是正副本之别,且作为副本的上谕档内记注文书处理情况及抄录和校对者姓名。这种记注性的文字,一般都写在各文件之末,但在内容上,大小本之间有区别,小本无抄录和校对者姓名,大本则无具体交办者姓名。如,小本“erebe coohai jurgan aniya aliha gūsade afabu seme dorgi bithesi bešeo de afabuha”,汉译为“已交付中书伯寿,将此交兵部、值年旗”;大本“erebe coohai jurgan aniya aliha gūsade afabuha.lingcun araha,šuwenggui acabuha”,汉译为“将此交兵部、值年旗。灵春抄录,双贵校对”。(四)寄信档

寄信系寄信上谕的简称,又称“寄谕”“字寄”“廷寄”。寄信上谕是指由军机大臣撰拟,经皇帝审阅后以军机大臣之名通过寄信方式发出的上谕。此种上谕发出之前,军机处也都抄录存档,按一定的厚度装订成册。满文寄信档也分大小两种,小本系原始抄录者,大本则系后来照小本抄录而成者,两者内容相同。小本页面尺寸27.5cm×25.5cm,现存93册,起自乾隆十五年(1750)二月,止于同治元年(1862)十二月。在封面上,用汉文书写档案形成时间和“寄信档”三字。大本页面尺寸39.8cm×28.5cm,现存228册,起自乾隆十五年(1750)二月,止于同治八年(1869)四月。在封面上,用满文书写“hesei jasigan dangse”,汉译为“寄信上谕档”。另外,还有档案形成时间。将寄信档与月折包核对后发现,月折包内的寄信远远少于寄信档内抄录的寄信,而且月折包内的寄信多为字迹潦草或涂改过的底稿。这就说明,月折包内保存的只是部分寄信上谕的草稿,并不包括所有通过寄信方式发出的上谕。寄信上谕原件也定期缴回,集中存放在皇宫内。寄信档与寄信上谕原件比较,内容相同,凡皇帝用朱笔改过之处,也都照样抄录,而且注明“fulgiyan fi”,汉译为“朱笔”。所不同的是正副本之别,且作为副本的寄信档内记注文书处理情况。如,乾隆五十二年十月二十五日军机大臣发给伊犁将军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等员寄信,在其正文之末,用满文记注“erbe juwu ubu sarkiyafi,emu ubu be yungboo i bukdari sasa unggiheci tulgiyen,emu ubu be dorun gidaha dobton de tebufi kuilin sede unggihe”,汉译为“将此抄录两份,除其中一份随永保奏折一同发行外,一份装入封套钤印,发给奎林等”。又如,“erbe emu ubu sarkiyafi,dorun gidaha dobton de tebufi coohai jurgan de afabufi,duin tanggū ba bilafi feksibume si ning de unggihe”,汉译为“将此抄录一份,装入封套钤印,交付兵部,四百里驰递西宁”。(五)议复档

此档系按编年体汇抄军机大臣遵旨议奏和办理公务过程中具奏的折片及其所奉谕旨而成的档簿,按一定的厚度装订成册,乾隆二十五年(1760)前分“军务”和“寻常”两项装订成册。满文议复档也分大小两种,小本系原始抄录者,大本则系后来照小本抄录而成者,两者内容相同。小本页面尺寸27.5cm×25.5cm,现存292册,起自雍正八年(1730),止于宣统二年(1910)。在封面上,用汉文书写档案形成时间和“议复档”三字。大本页面尺寸39.8cm×28.5cm,现存439册,起自雍正八年(1730),止于宣统二年(1910)。在封面上,用满文书写“gisurefi wesimbuhe dangse”,汉译为“议复档”。此外,还写档案形成时间。议复档与月折包内保存的议复折片比较,二者内容相同。有所不同的是,议复档内记注文书处理情况及抄录和校对者姓名。这种记注性的文字,一般都写在各该文件之末,但在内容上,大小本之间有区别,小本无抄录和校对者姓名,大本则有。如,小本“erebe coohai jurgan beidere jurgan de afabu seme dorgi bithesi šuwangboo de afabuha”,汉译为“已交付中书双保,将此交兵部、刑部”;大本“erebe coohai jurgan beidere jurgan de afabu seme dorgi bithesi šuwangboo de afabuha.lingcun araha,šuwenggui acabuha”,汉译为“已交付中书双保,将此交兵部、刑部。灵春抄录,双贵校对”。(六)日记档

此档系满军机处值班日记,按季装订成册。在封面上,除用汉文书写档案形成时间外,还书写“日记”或“日记档”等字。页面尺寸为17.5cm×7.5cm。现存日记档620册,起自乾隆二十三年(1758),止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该档按日记录值班日期、值班者姓名和收发公文的名称、作者、事由,以及公文处理情况等事项。如,乾隆三十四年二月二十八日记载:“juwe biyai orin jakūn.fusembu,šanggan ○canggiyūn bortu dabagan be wecefi haršar de mariha babe wesimbuhe bukdari de saha seme pilehe.sarkiyaha,afabuha;○geli haršar i jergi bade duleke aniya tuweri ambarame nimaraha babe wesimbuhe bukdari de saha seme pilehe.sarkiyaha,afabuha;○arigūn sei baci wesimbuhe funggala da masangga muktene be juwan i da sindaha babe wasimbuha hese;○yūn nan de isinaha manggi hacihiyame ulabure babe umesi oyonggo obufi sain gūnin tebukini seme fekjime dasara amban fu de jasire hese。”汉译为:“二月二十八日,富森布、尚安 ○常钧奏闻祭毕博尔图岭返回哈喇沙尔情形折,朱批:知道了。钦此。已抄、已交。○又奏闻去年冬哈喇沙尔等地降大雪情形折,朱批:知道了。钦此。已抄、已交。○上谕为著将阿里衮所奏翎总玛桑阿穆克特讷补授护军校事。○寄信经略大臣傅〔恒〕为俟抵达云南后所有宣示事项作为要务尽心尽意事。”若某日无事,则除登记日期和值班者姓名外,还要写“baita akū,amba sain”或“baita akū,amba urgun”等字,汉译为“无事,大吉”或“无事,大喜”。实际上,日记档既是满军机处的值班日记,也是月折包、月折档、上谕档、寄信档、议复档等档案的目录。(七)清折档

此档又名“别样档”,是内阁抄录军机处转交有关奏折及其所奉谕旨而成的档簿。乾隆朝档按季装订成册,嘉庆朝档则按月装订成册,页面尺寸为41.5cm×28cm。在封面上,除用汉文书写档案形成时间外,还书写“清折档”或“别样档”等字。现存清折档102册,起自乾隆元年(1736),止于嘉庆九年(1804)。在清折档内抄录的奏折,主要是应交在京各部院等机关处理的奏折,并不包括所有的录副奏折。清折档的抄录方式,也不同于录副奏折,而是进行摘抄,各件的摘抄详略不一,有的比较简略,有的比较详尽。凡奉朱批“即有旨”或“另有旨”的奏折,均将所颁谕旨抄录在清折档内有关奏折之后,而录副奏折和月折档就不如此抄录,而是只抄朱批的内容。另外,在清折档内,还有一些具有其自身特点的记注性文字。清折档按接到文件的时间为顺序抄录,在抄录每天接到的文件前,都要先写明日期和送来文件者官职、姓名。如,“duin biyai juwan duin de jungšu tung i i benjihe”,汉译为“四月十四日,中书佟怡送来”。而后,才逐件抄录当日收到的文件。在文件的末尾,还记注交给相关部门的情况。这种记注性的文字,或用汉文书写,或用满文书写。用汉文书写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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