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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08 23: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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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塞万提斯

出版社:理想国|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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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诃德

堂吉诃德试读:

名人评价

塞万提斯的语言风格既现代又讲究,男人女人无不言如其人。——彼得·莫特《堂吉诃德》是一部重要作品。其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优美的风格、严正的精神、雅致的趣味、敏锐的思想、动人的故事、极致的幽默。——丹尼斯·狄德罗

尽管堂吉诃德的荒唐历险可能会使你忍俊不禁,你却不仅会喜欢这位“愁容骑士”,而且还会对他表示尊敬。他是人类奇想的不朽产物,任何一个心地善良的人都会被他深深地打动。——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对我来说,现代的奠基人不仅有笛卡儿,还有塞万提斯……假如说哲学与科学真的忘记了人的存在,那么,相比之下尤其明显的是,多亏有塞万提斯,从而形成了一种伟大的欧洲艺术。这一伟大的欧洲艺术正是对被遗忘了的存在进行探究。——米兰·昆德拉

幸亏出现了两个人类共同的伟人:塞万提斯和莎士比亚……这两个伟人如此高大,乃至一览众山小,使其他作家都只是准备、诠释和陪衬。——弗里德里希·施莱格尔

迄今为止真正的小说只有两部:一部是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另一部是歌德的《威廉·迈斯特的漫游时代》……只消提一提《堂吉诃德》,我们就能对人的智慧和神话想象得出概念。堂吉诃德和桑丘·潘沙是人类文明社会的两个神话形象,一如大战风车的故事,是真正的神话传说……他们是小说中的《伊利亚德》和《奥德赛》。主题是现实与理想的斗争。——弗里德里希·谢林

塞万提斯、莎士比亚、歌德成三头统治,在纪事、戏剧、抒情这三类创作里各自登峰造极……不管《堂吉诃德》多少空灵奇幻,它总是在坚牢的、地生土长的现实上面奠基立础,要不然就不会是部人民的书。——海因里希·海涅《堂吉诃德》的重大贡献在于揭示诗性精神与叙事散文之间的永恒差异。想象和感性都是慷慨的品质,它们使堂吉诃德得以升华……然而,同是这种品质,高处看是崇高,低处看却是滑稽。正因为如此,有人认为《堂吉诃德》是有史以来最富悲剧色彩的一部作品。——西斯蒙迪

我感到《堂吉诃德》与《哈姆雷特》的同时出现是值得注意的。我觉得,这两个典型体现着人类天性中的两个根本对立的特性,就是人类天性赖以穿转的轴的两极。我觉得,所有的人都或多或少地属于这两个典型中的一个,我们几乎每一个人或者接近堂吉诃德,或者接近哈姆雷特。——伊凡·屠格涅夫《堂吉诃德》已经深入我的记忆了……每到周末,我总是钟情于《堂吉诃德》……(在它面前)我们全都是矮子。哦,上帝,我们觉得自己好渺小!……我在阅读《堂吉诃德》之前,心里就已经明白,它是我的源泉。——居斯塔夫·福楼拜

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堂吉诃德,一个桑丘·潘沙;我们听从的是桑丘,但我们敬佩的却是堂吉诃德。——阿纳托尔·法郎士

人性的《圣经》……《堂吉诃德》是极少数出类拔萃的作品之一,它太幸运了。它以非凡的技巧和热忱将作家的个性与人类的共性合二为一,从而成了全人类不可多得的共同遗产。它写于一个特定时代,却具有普世意义,化作了人类永恒的想象。自它诞生之日起,全人类都在言说它,并各取所需,视它为知己……我们每一个人既是堂吉诃德,又是桑丘·潘沙……不论年龄,我们很多人都有着同样的特点:睡下是堂吉诃德,醒来是桑丘·潘沙。——查尔斯·奥古斯汀·圣伯夫

全世界没有比这更崇高和强大的小说了。迄今为止,它是人类思想的最高表征,是人类所能企及的最苦涩的自嘲……《堂吉诃德》的作者,这个伟大的诗人、人类心灵的洞识者,抓住了我们心灵深处最神秘的一个方面,再没人可以超越他。《堂吉诃德》的每一页都表现了人类灵魂的最为神奇的隐秘层面。——费·陀思妥耶夫斯基

也许你该读一读《堂吉诃德》……它的美德在于使一切个人的痛苦变得微不足道,并因此而使之成为笑柄,令你发出最为自发的笑声。所有充斥人类心灵的情感和价值其实都是堂吉诃德疯。有时值得领悟,有时则不如懵然不觉。——弗里德里希·尼采《堂吉诃德》是一部充满讽刺意味的非常深刻的伟大小说,迄今为止没有哪部作品在象征生活的普世意义方面堪与比肩……——奥尔特加·伊·加塞特(《堂吉诃德》)第一部展示了艺术家是如何不动声色地通过简单而又充满活力的讽刺向时人乃至全世界奉献其天才想法的……堂吉诃德确实是个疯子,但他无视现实的执著也确实为他争得了高贵、纯粹和贵族气派……——托马斯·曼

……堂吉诃德这个人物将平凡真实的世界和充满诗意的想象世界并行地摆在了一起……塞万提斯为我们创造了17世纪的西班牙史诗,但自己并不认为那个时代及其西班牙有什么诗意……堂吉诃德成为《堂吉诃德》又何以令我们不安呢?我觉得我已经有了答案:如果虚构作品中的人物成了读者或观众,那么作为读者或观众的我们就有可能成为虚构的人物。——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堂吉诃德》的现代性在于它的正义感和反叛精神。它使人物服从于改变世界、让世界变得美好的个人职责,尽管当这种理想付诸实践时人物会遇到挫折,甚至挨打、受凌辱,并成为笑柄。同时,它也是一部现代小说,盖因塞万提斯为讲述堂吉诃德的英雄事迹革新了当时的叙事技巧,从而奠定了现代小说的基础。——巴尔加斯·略萨

作为莎士比亚的同时代人,塞万提斯与莎氏都具有天才的普遍性,他可以说是西方经典中唯一能够媲美但丁和莎士比亚的人……在某一方面,只有塞万提斯和莎士比亚可以高居荣耀的顶峰,他们总是走在你之前使你无法超越。——哈罗德·布罗姆(塞万提斯)以此书为刺,即示人以旧思想之难行于新时代也,惟其成果之大,乃出意外,凡一时之讽刺,至今或失色泽,而人生永久之问题,并寄于此,故其书亦永久如新,不以时地变其价值。书中所记,以平庸实在之背景,演勇壮虚幻之行事。不啻示空想与实际生活之抵触,亦即人间向上精进之心,与现实世俗之冲突也。——周作人

好看的《堂吉诃德》 荐读唐民权译本

《堂吉诃德》是一致公认的世界文学名著。自四百余年前问世以来,读者无数,评论家无数,研究者无数,可谓世人皆知。这部石破天惊的作品在世界文学,特别是西班牙语文学中究竟占有什么样的位置?我们且听同语种的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道来。

博尔赫斯被誉为作家中的作家、“20世纪最伟大的西班牙语作家”,他的话自然具有无可比拟的权威性。对于《堂吉诃德》,他一锤定音。他说:“《堂吉诃德》是西班牙语文学一座美轮美奂的里程碑。”他还说,企图领略这部揭示人性的巨著的内涵与韵味,必须将其终读。

这里提到的《堂吉诃德》,当然不是指缩写本、改编本、话剧、歌剧、舞剧、电影、电视剧、动画片……而是实实在在的原文本或者全译本,也就是说,洋洋洒洒、厚厚实实、合中文近九十万言的那一种。它,会好看吗?

我的天!西班牙语文学祖师爷的话权威是权威,但可惜,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原文太难啃了,译文大都也不大好读,和之者甚寡。笔者上世纪50年代即攻读西班牙文。说来惭愧,迟迟至90年代才算啃完全文,要不是被迫撰写论文,近十余次就想放弃阅读了。70年代末,我供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那里国内文学翻译家荟萃云集,该是我求教的理想学界。读过“一百部世界最伟大作品”排名第一的《堂吉诃德》的,想必不乏其人了吧。没想到,当我满怀期盼地向英文兼捷克文著名翻译家杨乐云女士询问有没有读过中文版的《堂吉诃德》时,学养高深然而性格直率的杨老太太一盆冷水直浇我的头顶:“不爱读,读不下去!”我吓了一大跳;不过,我还算识相,自此便不敢再骚扰其他专家了。西班牙文文学作品别人不爱读,不怎么受待见,似乎在外国文学殿堂里,我们矮了三分。我想大概是我们中国人,语言文字受到障碍,才至于此的吧。后来,我数次出访墨西哥、阿根廷、西班牙等西班牙语国家,就此事多次亲口询问当地民众和知识阶层。不料,出乎我的意外,他们读的竟大多为缩写本或改写本,连颇有名望的作家,甚至文学评论家读完《堂吉诃德》全文的,为数也很寥寥。我有点错怪杨老太太了。

当然,我们中国人的耐心在全世界是出了名的。《堂吉诃德》再难啃,据统计,自1922年林纾译介迄今,把转译、直译、节译、编译以及改写本或缩写本的翻译全部算在里面,一共有二十二个版本之多。其中,八个从西班牙文原文直译的版本全部在新中国成立后问世。翻译家采用的翻译手法各不相同,有的直译,以尽量贴近原文为宗旨;有的意译,奉追求神似不以形似为目标,端的是各有千秋,竞放异彩。

我以为,优秀的外国文学作品,犹如优美的歌曲或乐曲,不妨有若干歌唱家和演奏家来歌唱和演奏。我一贯主张,认真、严肃的译事可以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文学,包括翻译文学,无论中外,如何评判,道理都是相通的。即使译文与诗歌相比,亦复如此。我们不妨借用清代文学评论家袁枚的一番话。他说:“诗如天生花卉,春兰秋菊,各有一时之秀,不容人为轩轾。音律风趣,能动人心目者,即为佳诗,无所为第一第二也。”

尽管如此,“能读下去吗?”这一问题,一直是我心中莫大的困惑。民权兄的译本,是我近年才欣喜地拜读到的。与以往的视觉感受不同,没读几页,就被其通俗诙谐、活泼有趣的文字深深吸引住了,便索性一读到底,没费几天功夫就看了个大概齐。

我想,民权兄遵循的,应该是傅雷主张的“重神似不重形似;译文必须为纯粹之中文,无生硬拗口之病;又须音节和谐”。他努力地、倾其心血地去实践了。平心而论,我们不夸张、不拔高甚至还留有余地地坦言,他也到达相当的高度了,他的译文便是最好的佐证。作为十余种《堂吉诃德》译本的读者,我是很喜欢唐译的,就是因为它好看,可以像博尔赫斯所说的那样终读。

果戈理说:“理想的译者应成为一块玻璃,透明得让读者感觉不到他的存在。”

这一点,民权也大体实现了。他似乎变成了一名隐身侠,我们不见了他的踪影;看到的,仿佛就是那位西班牙独臂作家。

民权认为,此书的文字风格,“……可用八个字概括:朴实无华,滑稽逗人。我每译完一章,都要反复玩味,力求译文反映原文风格,通俗易懂,取得令读者看了便笑甚至笑出声来的效果。原文每章的题目都是叙述体,照译,表面上忠实原文,其实忘了译文的读者是中国人这个情况。既然此书是古典小说,何不按中国古典小说的样子,将每章题目根据内容意译成回目?”

我们且看他是如何实现他的梦想的吧。

首先,译者牢记译入语是中国读者的母语这一客观现实,他独辟蹊径,大胆采用简练对仗、中国读者喜闻乐见的章回体小说标题,一下子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请看:《读骑士走火入魔 扮义侠首次出游》,《救羊倌羊倌倒霉 打商人商人撒野》;再看:《苦命郎巧遇落难女假公主计赚疯骑士》,《美人无心倾倒众男士 须眉有意难圆梦中情》;还看:《当日踌躇满志闯天下 今朝遍体鳞伤把家还》,《见色起意随从假戏真做 不战而胜众人大唱战歌》。《堂吉诃德》全书第一部五十二章,第二部七十四章,凡一百二十六章,民权均别出心裁地将篇目译为回目,颇有林纾译笔、张恨水文笔韵味。回目洗练风趣,工整有序,匠心独到,标题最长单句大体控制在十字之内,一破原文冗长沉闷的桎梏,十分契合中国读者的阅读兴味。应该说,译者创造性地移译,体现了原文的风格。此种大胆译法,在我国译坛,极为罕见。笔者孤陋寡闻,恕在下斗胆直言,除林琴南而外,至今竟无二人。

其次,译者极其重视原著的最初形象描绘,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译事无巨细,均需力争达到明确、准确、精确之境界。我们且看:

这位乡绅平素吃饭,中午多为杂烩,里面牛肉多,羊肉少。晚上常是剩肉拌葱头。周五吃兵豆,周六是鸡蛋和腌肉。礼拜天,改善改善,添只野鸽儿。这就把一年收入吃掉了四分之三。《堂吉诃德》一开篇,就介绍了吉诃德先生的日常吃喝。其中有一项,是说这位游侠骑士周五吃的是lenteja(西班牙文)。这究竟是一道什么菜?我们中国译家大多解释为“扁豆”。民权经反复查询,摈弃“扁豆”,再版时改译为“兵豆”。“扁豆”又称“刀豆”、“四季豆”、“棍儿豆”……我国东南西北叫法不一,但指的是同一种食材。不过,lenteja却是我们中国不太熟悉的另一种植物:“攀缘类草本作物,其籽纤小扁平,略小于向日葵瓜仁,干燥后可食,常入汤。”其实,lenteja是欧美等国家极为普通平常、颜色深褐的一种豆类食品,大都用以熬汤,加上火腿或咸肉丁等配料,稠乎乎的,糯糯的,很可口。过去,一个非常有名的《圣经》故事,也译错了:以扫和雅各是一对孪生兄弟。父亲偏爱哥哥以扫,因为常常能吃到他打回来的野味;母亲却喜欢弟弟雅各,因为他常常帮助母亲料理家务。有一天,雅各在家里熬汤(食材就是lenteja)。以扫从田野里回来,又渴又饿,闻到汤味飘香,忍不住要求雅各给他喝汤,不料他兄弟对他说:“行啊,不过你得把长子权卖给我。”这就是“为了一碗lenteja汤出卖长子权”的著名警示故事,常用来痛骂出卖祖国的叛徒或为了一己私利出卖集体利益的小人。这里的汤,就是《圣经》西班牙文版的el guisado de las lentejas(相应的英文是lentil soup),以前大多数译家都译为“红豆汤”,似亦欠妥,因为它并非由红豆、赤豆或小豆熬就。所以,这道著名的汤,应该就是兵豆汤,堂吉诃德周五吃的,应该就是兵豆。现在,此种食材我国也有进口,汉译为“小扁豆”(译名似尚待商榷),以与中国人心目中的那种“扁豆”区别。区区一种豆类,何必如此大费周折?我想,译者考虑到的,应该是一种责任和担当,要把原汁原味的原作奉献给读者吧。

笔者还注意到,译者对地名、人名的规范与统一的处理,具有认真负责、小心求证的严肃态度。例如:

该书第一部第四十九章有一句话,说:“...Un viriato tuvo Lusitania; un César, Roma; un Aníbal, Cartago...”有位通晓英文却不明英文与西班牙文有着若干差别的译家译为:“卢西塔尼亚有个比利阿它,罗马有个凯撒,卡塔戈有个阿尼巴尔。”经加注,卢西塔尼亚即葡萄牙,比利阿它即葡萄牙反抗古罗马帝国的名将,读者自然也就明白。但这卡塔戈是何地?阿尼巴尔又是何方神仙?该译家恐怕本人也不明个中底细,自己也拎不清,当然读者一定莫名其妙。民权经仔细调研,发现西班牙文的Cartago即英文的Carthage,西班牙文的Aníbal,英文作Hannibal,卡塔戈原来就是迦太基,阿尼巴尔原来就是大名鼎鼎的汉尼拔。于是,他遵照中国译家约定俗成的通译,译为“……卢西塔尼亚有维利亚托,罗马有凯撒,迦太基有汉尼拔……”数字之改,立释众疑。

西班牙历史延续至今,御名为Felipe的国王,共有六位。其中最著名的,当数Felipe el hermoso(美男子费利佩),即费利佩一世(1478—1506)。他是德意志皇帝马克西米连之子、卡斯蒂利亚及阿拉贡国王。相貌俊俏,人称美男子。德文原名为Philip,我国曾根据德文发音译为腓力,或根据英文发音译为菲利浦。到底指的是哪位陛下,实在令读者大伤脑筋。但在西班牙,又被称为Felipe,我们认为,中文译音应遵循西班牙语发音。为避免混乱,民权译为费利佩。这与我的译法一致。我在翻译一部墨西哥小说时,也遇到类似的问题,也将Felipe译为费利佩,以便与后世御名Felipe之诸王译名保持一致。当今西班牙国王即称费利佩六世(1968— )。我想,这也可以说是为读者考虑,减轻他们的困扰吧。

最后,对于西班牙文习语的处理,民权稳妥地坚持他的意译或者说表达原意的办法。如该书第一部第五章有一段话:

¡Mirá, en hora maza...si me decía a mí bien mi corazón del pie que cojeaba mi señor!

民权是这么译的:

女管家说:“唉!也真倒霉!老爷,我知道您的毛病在哪儿。”

其中,西班牙文习语cojear el pie,如按字面意思直译,可作“瘸腿”,有的译家就这么望文生义地译了。但该习语另一个含义却是:“adolecer de algún vicio o defecto”,意即“有恶习或有缺点毛病”。

我们先来看看这个故事的来龙去脉,然后决定抉择:堂吉诃德碰到一群去穆尔西亚购买丝绸的商人,可他因中了骑士小说的邪,却认为这帮人是对他心上人温柔内雅不敬的坏蛋。于是,他怒火中烧,端起长矛就向这帮人群冲去,结果不仅一败涂地,还挨了一顿痛打,之后,他狼狈回家。女管家见了,便嚷嚷着说了上面那番话。

究竟哪种译法更贴近原意,更符合逻辑,再看作家后面的描绘,就更明白了:“……大家抬堂吉诃德上了床,看看伤在哪儿,却一处未有……”既然“伤……一处未有”,译成“瘸腿”,岂非前后矛盾?显而易见,直译“瘸腿”是可笑的,完全站不住脚的。

另外一个曾引起我国西班牙语文学翻译界极大争议的典型的西班牙语习语“de pelo en pecho”,出现在第一部第二十五章:

“Bien la conozco, ”dijo Sancho,“y sé decir que tira tan bien una barra como el más forzudo zagal de todo el pueblo.¡Vive el Dador, que es moza de chapa, hecha y derecha y de pelo en pecho...!”

其中的西班牙语习语de pelo en pecho是该场翻译争论的焦点。有的译家直译为“胸口还长着毛呢”,理由是“……在桑丘嘴里,按成语直译,更切合桑丘的口吻”。其实,此习语即指“结实而勇敢的人”,此处宜译为“有股丈夫气”或“有股男子气概”。查《堂吉诃德》英文版和法文版,分别作“manly”和“de poil a l'estomac”。英文译得很简单,就是“有男子气概的”,法文译成法语习语,字面意思是“胃里长毛”,内在含义与西班牙语习语有异曲同工之妙。试问,如果我们从法译本转译《堂吉诃德》,难道要按字面汉译成“胃里长毛”不成?

直译或意译,翻译家各有自己的道理,任何人无权置喙,但读者有权要求译家提供忠于原意的产品。令人高兴的是,我们中国大多数西班牙语专业出身的翻译家几乎毫无例外地都采用意译法来处理这一习语,其中,包括近二十年前即面世的唐译:

桑丘说:“她呀,我可太熟了。跟您说吧,她玩起扔铁棒,敢和村里最壮的小伙儿比试。这姑娘,没说的,长得结结实实,有股子男人气。”

当然,任何文学翻译,哪怕是公认的优秀翻译或经典翻译,都不可能百分之百的准确,即便傅雷、萧乾、许渊冲等大师级翻译家,亦概莫能外。应该容许严肃认真的译家随时修正他们的微眚小疵,以求译事的整体提高。在正常情况下,吃客品味挑剔菜品,正是大厨努力提高技艺的动力。我想,民权兄,也包括笔者本人在内的译家,自然免不了也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但是我们的共识是,力争在译事中将错误降到最低,我们的态度是,随时更正,并衷心欢迎中肯的批评。博尔赫斯在检讨自己的文学创作时说:“……一切可能犯下的错误我都犯过,而这一点也使得我有时候获得了准确。”译事亦然,正视而不否认错误,并积极改正,便会有收获。

说到底,令我格外兴奋的是,唐译本解决了一个可读性的大问题。全书读来,兴味盎然,痛快淋漓,毫无语言文字之阻拦,确实煞是好看,一如捧读明清话本小说;而且,难能可贵的是,民权绝不咬文嚼字,故作高深,卖弄词藻,他走的是通俗易懂、面向大众、心中始终装着普通读者的道路。我相信,唐译本自出版以来,一定已经受到广大读者的热烈欢迎。这里,就不需我浪费宝贵的篇幅,来加以引述了。读者能自己一页页读下去,读到底,就是对唐译的最高褒奖。我认为,一部成功的译作应该是原作的艺术复制,应该有与原作一样的感人能力。现在,我不揣冒昧,向读者倾心推荐唐译全书,以佐证此言不虚,并以此结束我这篇词句发自肺腑的荐读。林一安2018年8月6日,北京左家庄国际友谊花园

译者序 一部个人和社会的冲突史

世人一向以为,塞万提斯的小说《堂吉诃德》初版问世于1605年,然而,有些学者认为,这个时间应该是1604年。据他们考证,1603年,塞万提斯去巴利亚多利德的时候,就随身带了《堂吉诃德》上卷的手稿。次年,他在该地获得印刷权。换言之,自那时起,这部小说就开始在民间流行。据说,作者在给该书命名时,显得有些优柔寡断、游移不定。起初书名为《奇思异想的拉曼查乡绅》,到了1605年,也就是人们公认其初版发行的那一年,它的名字有了看似很小但意义重大的变动,成了众所周知的《奇思异想的拉曼查乡绅堂吉诃德》,我们一般简称《堂吉诃德》。《堂吉诃德》发行伊始,即被抢购一空。为满足读者的要求,初版问世的当年竟又再版六次,其中马德里一版,巴伦西亚两版,葡萄牙三版。1607年,欧洲主要国家便有了它的节译本。1613年,托马斯将《堂吉诃德》上卷全文译成英文。1612—1620年间,再次掀起狂热的《堂吉诃德》出版风。人们断言,《堂吉诃德》的普及程度在当时大概仅次于《圣经》。换句话说,在世俗文学作品中,不论版本的数量,还是译文的种类,它都居于首位。其时,还未曾有哪部文学作品能像《堂吉诃德》那样广泛深入地被世人逐章逐段甚至逐句地加以评论、注释、分析和讨论。至于后世,模仿者竞相而起,续书者更不乏其人。塞万提斯的大作达到了惊人撼世的程度。

一般说来,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一部艺术作品在社会上有如此广泛的影响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世界发生了变化,其中,衡量事物价值的哲学、伦理学、美学以及政治等标准也相应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而塞万提斯奉献给同代人的《堂吉诃德》却依然享有盛誉,人们不禁会问:这部三百九十多年前问世的小说,当代人读起来仍津津有味且有所得,这是什么缘故呢?

要找到像样的答案,首先要解决下面这个疑问:读者案头上放着的这部《堂吉诃德》是否就是塞万提斯一手创作的?许多专家的考证以及人类文化这笔宝贵的遗产本身都已雄辩地说明,《堂吉诃德》这部杰作如同中国古典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一样,并非自始至终完全出自一人之手,而是许多无名氏集体贡献的产物。处于原始状态的素材,正是通过他们的辛勤劳动才渐次成为后来者进行创作活动的出发点。一部文学作品正因此才变得完美动人、丰富多彩,使每个时代每个人都可能从中吸收到新的营养。

说到这里,也许有人会问,一个对未来毫不知情,对以后会出现的人和社会无法预见的人,为什么能创作出像《堂吉诃德》这样一部与世长存的杰作呢?诚然,塞万提斯大概不会想到他的作品会有这样大的影响力。不仅他,就是闻名于世的英国大戏剧家莎士比亚和古希腊“诗圣”荷马也无法预料到他们的作品会产生多大的影响。问题在于,与所有艺术大师和文学巨匠一样,塞万提斯在整个创作过程中始终遵循了“通过个别表现一般,通过具体事物表现抽象概念”的原则。这就使其作品在客观上产生了连他自己也无法想到的,与其本意迥然不同甚至完全对立的信息。

那么,是不是说《堂吉诃德》产生的影响统统归于客观,而作者本身并无目的,或者说没有远大抱负?我完全没有这个意思。事实上也并非如此,塞万提斯不仅有其创作动机,而且相当清楚。

首先,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本身就是为了倡导用散文的形式讲述史诗。这一点,他在小说中做了暗示。他借书中人物教长之口下了一个文学理论的断语。他说,描叙史诗、散文和诗歌具有异曲同工之妙。他不仅坚持这种观念,而且身体力行。在创作《堂吉诃德》时,他根本不顾什么韵律格式,只管将小说的灵魂打入史诗的胸怀。在他看来,散文也好,诗歌也好,这都只是形式,并不触及事物的本质。其次,他在创作这部小说时,不是简单地用散文铺叙史诗,而是竭尽全力地谱写真正的史诗。他将个别和总体紧密结合,熔为一炉,成功地在个人的经历上打上时代的烙印。他在处理个人遭遇和社会环境的关系时,不是使之割裂,而是将二者交织在一起。实际上,他叙述的故事就是一部个人和社会的冲突史。

表面上看,塞万提斯始终把笔墨倾注在那个奇思异想的游侠堂吉诃德身上,把他作为小说的中心人物,似乎书中出现的人和事仅仅属于小说,与现实无涉。其实,他用的是“曲笔”,因为当时发表作品要受到严格检查。在塞万提斯时代的西班牙,在检察官的眼皮底下写作,不拐弯抹角,不耍点花腔,你就休想拿去出版。也许,正是由于这种“曲笔”,才使《堂吉诃德》得以长命百岁、流传至今。而这也使人们对小说产生了神秘之感,把当局的揣测引到了与作者本意毫不相干的地方去了。人们以为作者在攻击骑士文学,而实际上,塞万提斯是在鞭挞旧世界的残渣余孽,揭示封建势力的腐败黑暗。作者在书中暗示,有一种一手遮天的邪恶势力正在动摇刚刚诞生的资本主义。显然,他指的是那个时代的某种社会势力,而非超自然的力量。写到这里,作者的创作目的不是一目了然了吗?

一些自视学识渊博的文人极力贬低塞万提斯的功绩,他们宣称《堂吉诃德》的作者并无学识,塞万提斯根本不懂其作品的巨大意义和价值,他的成功纯属偶然。那么,事实到底如何呢?《堂吉诃德》问世之初,世人争相购阅、先睹为快,所享盛誉历世不衰,这样的杰作难道会是白痴所为?这部小说总结了前人经验又为来者开辟新路的事实,也说明它的成功远非运气所致。

的确,塞万提斯没有进过高等学府,也没获得过什么学位。然而,这又能说明什么呢?没有上过大学的人就一定没有学问?只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有真才实学?

凡是熟悉塞万提斯作品的人都一致认为,他是一位博览群书的好学之士。许多专门研究塞万提斯作品的学者指出,《堂吉诃德》生动的语言、活泼的对话、丰富的谚语以及在描写人物和情节上表现出来的现实主义,都是作者学习前辈作家的结果。注释家们研究的成果表明,书中许多地方都说明,塞万提斯刻苦攻读过西班牙著名诗人加尔西拉索和费尔南多·德·埃雷拉的作品。他在意大利当过四五年兵,对但丁、彼特拉克、薄伽丘、阿里奥斯托等意大利著名作家的作品相当熟悉。从书中不胜枚举的奇闻中不难看出,塞万提斯对古希腊古罗马的名家荷马、柏拉图、塞内加、贺拉斯、维吉尔等的著作也颇为通晓。《堂吉诃德》里改头换面模仿上述作家的情形比比皆是、层出不穷。塞万提斯不拘一格地借助古典作家的宝贵遗产从事创作以及对西班牙民间传说和大众谚语的运用自如,都说明塞万提斯并非不学无术之辈,而是一位学识渊博的文学巨匠。

塞万提斯当过兵、打过仗、受过伤、坐过牢,一生受穷,吃尽苦头。艰险困苦的人生经历对他的《堂吉诃德》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而博览群书、思维丰富、独具匠心的写作技巧以及对古希腊文、古拉丁文等古典语言的精通,也是他获得成功的不可或缺的因素。

有人指责他行文草率,漏洞百出,未免夸张。实事求是地说,书中确有不少错误,甚至败笔。一是因为塞万提斯是个滑稽大王,二是他对不影响实质的细枝末节常掉以轻心。这样,张冠李戴、上下不符的情形就难免发生,比如,本应该王五说的话,却从马六的口中讲出。显而易见,他只注意说的是啥,至于谁说的便不留心了。有人说,也许他是故意搞错,目的纯粹是寻开心。是否如此,当然还值得研究,不过,这也能看出他对骑士文学嘲弄到何等地步。不管如何解释,书中的谬误之处终究是客观存在的。然而,同整部作品相比,只能算白璧微瑕,属于细枝末节问题。《堂吉诃德》作为世界现实主义杰作所享有的崇高地位绝不会因此有丝毫的动摇。唐民权

主要人物表

堂吉诃德

小乡绅,五十来岁,瘦高个。读骑士小说入迷,竟扮成骑士,驾匹瘦马,挥支破枪,闯荡江湖,替天行道。结果做出种种荒唐事,令人笑掉大牙。可清醒时却十分理智,论及世间道理,条理分明,颇有见地,好似一部百科全书。

桑丘·潘沙

贫苦农民,模样矮胖,为得好处当了堂吉诃德的侍从。骑头灰驴,陪伴左右,忠心耿耿。谚语俗话,张口就来。天真、可爱又实在。

温柔内雅

堂吉诃德邻村村姑,劲大声高,长得粗壮,有如小伙儿。原名阿东莎·洛嫩索。堂吉诃德按骑士道的规矩,要有一位美女做心上人,便将其选中,并以此为名,而她自己并不知晓。

稀世驽驹

堂吉诃德的马,浑身毛病。堂吉诃德认为自己已是赫赫有名的骑士,胯下的马自然是匹良驹,便给它起了此名。他认为这个名字既高雅又响亮,一听就猜得出,它原是一匹驽马,而今已成为同类中的精英。

佩罗·佩雷斯

堂吉诃德同村神父和好友。为治好堂吉诃德的疯病,费尽心机。

尼古拉斯

理发师,堂吉诃德的好友。为治好堂吉诃德的病,与神父一起焚烧堂吉诃德的骑士书。

参孙·卡拉斯科

堂吉诃德同村街坊,硕士。为治好堂吉诃德的疯病,几番用计,终于使之答应回乡,不再出游。

堂吉诃德 第一部

致贝哈尔公爵

吉布拉莱昂侯爵,贝纳尔卡萨尔和巴尼雷斯伯爵,

阿尔科塞尔镇子爵,卡皮利亚、古列尔和布尔吉利奥斯诸村领主:

大人一向扶持优秀文艺,对格调高雅、不趋时媚俗者,尤加赏识,小可无限崇敬。今不揣冒昧,恳求大人恩准,给予庇护,使拙著《堂吉诃德》,能借阁下盛名出版发行。在下这本小书,非在高楼美室内制作,又少媚人的华丽外表,实难与博学高才之作相匹敌,不免横遭自以为是者的口诛笔伐。此类小人,专事批驳,不讲公正,若无大人垂庇,拙著恐难有出头之日。区区此心,望大人明鉴。谨献微薄,以表愚诚,望莫嫌弃。米格尔·德·塞万提斯·萨阿维德拉

序言

悠闲的读者,我为这本书费尽了心血,它是我头脑生出的儿子,我希望它聪明漂亮,前程远大。此情此愿,不用指天发誓,想必您也不会怀疑。可有其父必有其子,我想违背这条自然法则,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在下才疏学浅,头脑愚笨,又赶上正坐班房,造出的玩意儿,实难丰满端庄,漂亮好看,只能是有皮没肉,古里古怪,像个瘪三。牢房这种地方,除了粗言恶语,就是刺耳噪声,处处令人心烦。如果生活安闲,环境优雅,天气晴和,耳听清泉,面对原野,心情畅快,就是无生育能力的文艺女神,也可以身怀六甲,生出令世人惊叹叫绝的宝贝。但有些当爹的,爱子心切,近于昏聩,明明儿子又笨又丑,却夸他聪明伶俐,仪表堂堂。我说起来是《堂吉诃德》的爸爸,其实只是个后爹。亲爱的读者,我不喜欢趋时媚俗,学别人的样儿,恨不得眼泪汪汪,哀求您高抬贵手,放犬子一马,别揭他的短,出他的丑。您和他非亲非故;您的脑袋就长在您自己的脖子上;您聪明绝顶,自有主张;您是在自己家中,可自主决定,就如同国王收税一样;您也知道这句俗话:“蒙上大衣,敢杀国王。”总而言之,您不必犹豫,好就是好,坏就是坏,想怎么说就怎么说。说好听的,没人给钱,骂上几句,也无人责怪。

我真想只讲故事,不搞花样,装点门面。就是说,既不写序言,自吹自擂,也不弄一大堆诗句,往脸上贴金。跟您说吧,写这本书不易,搞这篇序言更难!为了写它,我拿起笔又放下,放下又拿起,不知折腾了多少次。为啥?不知从哪儿下笔。有一天,我耳朵上夹着笔,胳膊支在桌子上,手托着腮帮子,眼珠子盯着摊开的稿纸,正挖空心思,琢磨从哪儿下手呢,突然来了一位朋友。他见多识广,诙谐幽默,看我在那儿发愣,就问何故。我直截了当地告诉他,我正冥思苦想,为堂吉诃德的传记作序,感到十分棘手,苦不堪言,真想就此罢手,甚至连这位大骑士的英雄业绩也不想公之于世了。“我这本书内容贫乏,文笔艰涩,缺少新意,既无旁注,又没注释,读来无味,如同嚼蜡。我默默无闻多年,早被人遗忘,现在一大把年纪了,却跑出来写这么一部传记。芸芸众生历来是书籍的判官,一想到他们的评头论足,我就不寒而栗。我见过许多书,荒诞不经,俗不可耐,却处处引证亚里士多德、柏拉图等哲学家的警句和格言,读者见此无不肃然起敬,大赞作者博学多才。他们引证《圣经》,十分熟练,左右逢源,仿佛是大神学家圣托马斯再现。上句描述恶人放荡,下句紧跟着一道基督训诫,真是十全十美,无懈可击,令人爱不释手,心旷神怡。而我这本书,无旁注,无注释,更不知引用了哪些名士的话。人家写书,卷首一般都开有一张清单,把引用的作者按字母排列顺序,写在上面,[1]从亚里士多德一直到色诺芬和索伊洛或宙克西斯,也不管这后两位,一个擅长骂人,一个只会画画。我的书头几页也没什么诗,起码没有公爵、侯爵、伯爵、主教、贵妇和什么大诗人为我作诗。不过,我的朋友中有会作诗的,只要我开口,他们肯定会鼎力相助,写出的东西也准会超过国内一流诗人的水平。”我接着说,“总而言之,老兄,我决定暂且将堂吉诃德先生打入拉曼查的文献柜,等上天派人把所缺的花样给他装点完毕再说。我才疏学浅,又生性懒散,实在不愿为这些自己能做的事求告他人,故而在此发愣。”

朋友听罢,以手击额,朗声大笑,说道:“老兄,我们交往多年,一直以为你精明能干,今天才发现,并非如此。你一向老谋深算,所向披靡,从无难题,目下这等小事,岂在话下,怎么竟如此煎熬,束手无策?容我直言,你哪里是无能,完全是你不愿动脑,怕费工夫。堂吉诃德,游侠中的精英,骑士里的典范,名震遐迩,无人不知,你竟顾虑重重,优柔寡断,甚至不敢将其光辉业绩公之于世,让世人大饱眼福,实在令人百思不解。不过,我愿帮你一把,给你分析分析,保你听了如梦方醒,豁然开朗,顾虑全消,难题迎刃而解,欠缺立刻补上。”我听了立即回说:“愿闻其详。”他接着说:“你操心的头一件事是正文前没有显贵们的捧场诗,对不对?这有何难?你自己写上几首不就得了?署名还不容易?就写印度国王胡安,写特拉皮松达皇帝也行。跟你说吧,这两位还真是诗人,而且名气不小呢。万一不是这么回事儿,引起学究们背后冷嘲热讽,骂你胡扯,你就来个听而不闻,不加理睬,他们能把你怎样?就算他们内查外调,证据确凿,给你定个撒谎大王的罪名,也不能把你写字的那只手剁下来,是不是?“其次是引文和旁注,你不是对这方面也挺犯愁吗?实话对你说,这也易如反掌。该引经据典的地方,你就大胆往上写。拉丁名言你总记得一些吧?实在想不起来,临时查一下,也不碍事。比如,提到自由和奴役,就用这句话:

自由换黄金,有害无益。“然后旁注此语出自贺拉斯或某某,反正谁说的就写谁呗。要是说起死神的厉害,就用这句:

死神践踏平民的茅屋

也摧毁帝王的楼阁。“如果讲到上帝要世人对仇敌也友爱,你就去翻《圣经》,上帝有道现成的圣旨摆在那儿供你引用:我告诉你们,要爱你的敌人。倘若谈及恶念,就引证《福音》中的一句话:从心里发出来的恶念。要是[2]说朋友不可靠,把加图那两句诗拿来正合适:

得意时,亲朋如云;

落魄时,无人问津。“你这儿写一句那儿写一句,人家还以为你是拉丁文专家呢。现今这世道,有了名儿,利就来了,所谓利随名至嘛。至于书尾注释,也有办法解决。比如,你在书里提到什么巨人,就给他起个名儿,叫歌利亚,歌利亚特也行。这不难吧?然后,你就给这个歌利亚来一大段注释,就说:‘据《列王纪》,巨人歌利亚或歌利亚特,非利士人,牧人大卫乱石将其砸死在特雷宾托山谷。’再查一下出自第几章,写上就行了。“假如你想显示自己通晓地理,就设法提到塔霍河,这样,你又有了一条绝妙的注释:‘塔霍河,因西班牙某国王而得名,源自何地,沿名都里斯本城墙,注入大西洋,相传河底有金沙,等等。’如果讲到盗贼,我可以给你聊聊卡科,他的那些鼠窃狗偷之事,我了如指掌,背得滚瓜烂熟。要是说到妓女,就找蒙多涅多主教,他可以把拉米娅、[3]拉伊达和费洛拉借你一用,然后给她们一一加注,那你就更有名了。[4]至于狠毒的女人,现在就有奥维德和美狄亚。讲巫婆,荷马有卡吕[5]普索,维吉尔有喀尔刻。描写英勇的将领,恺撒在《高卢战记》和[6]《内战记》中对自己的叙述就是范本,此外,普鲁塔克的书上还有[7]上千个亚历山大呢!如果写爱情,只要你多少懂点托斯卡纳语,想[8]写多少注释,就能在莱昂·埃布雷奥那儿找到多少。你要是不喜欢外国的,咱们国内就有现存的,丰塞卡的《上帝之爱》就是这方面资料的摘要大全,可供你和其他才子随意引用。简而言之,只要你在书中提到这些人的名字,或者点一下他们干的那些事,哪怕只沾点边呢,注释引文我就全包了。我对天发誓,向你保证,一定把每一页的空白写满,另在书末用四大张纸注释。“现在再来说说参考书作者名单的问题。你刚才说,这个玩意儿别的书都有,唯独你的没有,对不对?这不难解决。找一本作家花名册,按字母顺序排好,抄一份附在书前,不就行了?这不是弄虚作假吗?没错。因为你根本没必要参考引证那么多的作者。你不必紧张,更用不着为这烦恼。那些天真到家的傻蛋,还真没准儿把这当真了呢?即使没这样的家伙,至少也会抬高书的身价,是不是?再说,你参考没参考这些作者的书,人家管得着吗?跟你说吧,谁也不会没事找事,去考证这些玩意儿。其实,说了半天,我倒认为,你说的那些装点门面的东西,全无必要。你写这本书,不就是为了反对骑士小说吗?谁[9]见过这类书?亚里士多德也好,圣巴西里奥也好,还有西塞罗,他们都没见过。里面那些奇思怪想,用不着一一核实,无须星象观测,几何证明也纯属多余,雄辩和解释更是一堆废话。这种书,出自糊涂的脑袋,乃人间与神界的混合。你只要做好一件事就行:把虚构的人和事,尽量刻画得真切。你在这方面干得越好,你的书就越吸引人。你写书的目的就是清除骑士小说在人世间的影响,还有必要去引用哲人的格言、《圣经》的教诲、诗人的胡扯、辩才的演说、圣徒的奇迹吗?最要紧的是:文字通俗易懂,情节生动抓人;发愁的读了愁云顿消,高兴的看了喜上眉梢;聪明的叹为观止,愚笨的不厌不烦;正经人不视之无聊,谨慎者连声称赞。总之,你要下定决心,排除万难,把骑士小说那一套玩意儿,坚决、彻底地扫除干净。这类小说,厌恶者固然不少,但喜欢它的也大有人在。你如能将其完全消除,那功劳就大了!”

我一直静悄悄地听他讲。他的话句句在理,我完全赞同,毫无异议,决定照他的意思撰写序言。亲爱的读者,您读了就知道他有多么聪明;我有多么走运,能在束手无策时得到他的及时帮助;您有多么幸福,有机会读到《堂吉诃德》这样朴实无华的好书。蒙梯尔一带的村民说,像堂吉诃德这般忠贞不贰的情人,这样英勇无敌的骑士,已有多年不见了。其实,我把这位出类拔萃、可叹可敬的骑士介绍给您,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真正值得您对我说声“谢谢”的,倒是我奉献给您了他的侍从桑丘。这个桑丘集中了无聊骑士小说中各类侍从的滑稽,是同行里的精英。就写到这儿。愿上帝赐您健康,也送我一个好身体。再会。[1]色诺芬:古希腊历史学家。索伊洛:古希腊批评家。宙克西斯:古希腊画家。[2]加图:罗马政治家、演说家。[3]拉米娅等三人系蒙多涅多《书信集》中提及的妓女,均为当时罗马帝国高官或所属国国王的情妇。[4]美狄亚:希腊神话中的女巫,也是奥维德《变形记》中的人物。[5]卡吕普索:希腊神话中的女巫,也是荷马《奥德赛》中的人物。喀尔刻:希腊神话中的女巫,也是罗马诗人维吉尔作品中的人物。[6]普鲁塔克:罗马作家。[7]托斯卡纳语:意大利语。[8]莱昂·埃布雷奥:葡萄牙犹太人,著有意大利语文集《爱情对话》。[9]圣巴西里奥:古希腊东正教主教。西塞罗:古罗马政治家、学者和作家。

第一章 读骑士走火入魔 扮义侠首次出游

话说拉曼查地方上有个村庄,叫啥就不提了,单表这村上,不久前住了一位乡绅,家里养了一只猎狗、一匹瘦马,藏有一面古盾,还有一支长矛,就插在枪架上。

这位乡绅平素吃饭,中午多为杂烩,里面牛肉多,羊肉少。晚上常是剩肉拌葱头。周五吃兵豆,周六是鸡蛋和腌肉。礼拜天,改善改善,添只野鸽儿。这就把一年收入吃掉了四分之三。逢年过节,下身绿绒裤、绿绒鞋,上身披一件黑呢子无扣大衣。平日他也体体面面,穿一身本色粗呢子衣服。剩下的钱便花了个精光。家里还有两位女士,一位是管家,已年过四十,一位是乡绅的外甥女,尚不足二十岁。雇来的一个仆役,给他鞴鞍套马,当随从跟班,帮他修整果园,下地干活。

乡绅年近半百,体格硬朗,长得干瘦。他喜欢起早,爱好打猎。有人叫他吉哈达,有人称他吉沙达。真要考证,恐怕应叫吉哈那。其实,他叫啥没有多大关系,只要咱们不瞎编,照实讲就行。

老人家一年四季,忙时少,闲时多,闲得没事,就看骑士小说,日子一长,就上了瘾,入了迷,一天不看都不行。这样看来看去,猎也不打了,甚至连家业也丢在了一边。他一天到晚心里想的、嘴上说的,全是小说里讲的那一套。到后来,竟卖田卖地,把能搞到的骑士小说统统买回家。他最中意意大利作家费利西亚诺的作品,那真是要文采有文采,要幽默有幽默,曲里拐弯的,写得可神了。特别是书中的那些情书和战书,他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视为珍宝,像什么“你以无理对我之有理,我有理也变无理,我恨你美也便有理”。还有什么“苍天崇高,崇高得借星宿使你更崇高;苍天伟大,伟大得令你的伟大得到应有的伟大”。

可怜的老头儿,叫这些莫名其妙的话搅得迷迷瞪瞪,糊里糊涂。他百思不解,却硬要绞尽脑汁,去猜这话中之话。亚里士多德学问大不大?就是把他老人家从阴曹地府里请回来,对这也只能是干瞪眼,一筹莫展。乡绅认为,写堂贝利亚尼斯打伤人家就行了,何必又画蛇添足,说他自己也挨了打受了伤呢?要知道,即使遇上外科高手治好了他的伤,也免不了要落下一脸的疤。幸好作者声明:故事未完,还有下文。他这才松了一口气。他对作者留这么一手,十分欣赏,自己也奇痒难耐,好几次差点儿动笔替作者代劳,续写故事,结果都叫一桩更要紧的事情打消了念头。要不是那件事使他牵肠挂肚,他真的会写,也一定写得出来。

本村神父,是西圭沙大学的毕业生,很有学问。乡绅和他经常争论哪个骑士更厉害,是帕尔梅林,还是阿马迪斯?村里的理发师说,还是太阳骑士厉害,能和他对阵的,除了堂加拉奥尔,再无别人。堂加拉奥尔是阿马迪斯的兄弟,为人爽快,勇敢善战,能屈能伸,也不像他哥那样动不动就哭。

乡绅就这样一门心思地只顾读他的骑士小说,白天读,晚上看,少睡觉,甚至根本不睡觉,读来读去,把脑子读糊涂了,整天价念叨的就是书上那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什么魔法、打仗、调情、恋爱、痛苦,等等。这本来都是胡扯,他全当成了真事。他说,熙德不简单,是个了不起的骑士,但跟人家火剑骑士一比,就不行了;那个火剑骑士可是厉害,只反手一剑劈过来,两个凶残的巨人便立即身首异处;他最佩服贝纳尔多,这位骑士学大力神赫拉克利斯杀地神儿子安泰的样儿,用双手把有魔法护身的罗尔丹举起,将其扼杀致死。他十分欣赏巨人摩干特,因为摩干特的巨人家族个个狂妄自大,不可一世,唯独他待人和气,有些教养。不过,真正令他心服口服,竖大拇哥的,还要说是雷纳尔多斯,这个骑士冲出城堡,逢人便抢,遇物便夺,还跑到海外,盗回据说是金铸的穆罕默德像。对奸贼加拉隆,他咬牙切齿,无比仇视,恨不能立刻抓到手里,狠揍乱踹一顿,就是为此赔上女管家,再搭上自己的亲外甥女,也心甘情愿,绝不反悔。

总而言之,他完全没了脑子,整日胡思乱想,疯言疯语,简直比真疯子还疯。他要做游侠骑士,顶盔贯甲,手持武器,跃马扬鞭,走遍天下,冒险闯荡,抑强扶弱,除暴安良,排除万难,克服千险,将书中游侠的种种业绩,一一予以身体力行,以求功成名就,万世流芳。他想,这既为国家出了力,又替自家扬了名,公私兼顾,何乐而不为呢?对,一定要干!我们这位乡绅竟梦想单枪匹马包打天下,出人头[1]地,最不济也要弄个特拉皮松达的皇帝当当。他想到这里,心花怒放,说干就干。

他动手干的头一件事,就是找出祖上传下来的那套盔甲。这套玩意儿扔在旮旯里不知有多少年了,早就锈迹斑斑,不成样子。他倒不嫌,想方设法,费了好几天的傻劲儿,才把盔甲擦洗干净。可又发现顶盔上缺了面甲,没面甲脸拿什么护住呢?得解决这个难题。他左思右想,竟别出心裁,找了块硬纸板,三下五除二,做了个面甲。他把面甲安在顶盔上,拔出宝剑就朝上面砍,看自己弄的这玩意儿顶不顶用,能不能经得住刀枪的考验。谁知,一剑下去,他费了一周的心血和力气,就全付诸东流了。乡绅气得要命,但并没泄气,又动手做了一个。这回,他多了个心眼,找来一块铁皮在里面当衬。做完之后,他坚信自己的作品不但坚固耐用,而且工艺也是一流的,绝对万无一失,决定给予免检。这样,他便有了一个完整无缺的头盔,就是说,既有顶盔,又有面甲了。

头盔解决了,他就去看自己的那匹马。那马,蹄子上的裂纹比一[2]块银圆能换到的小钱还多几文,满身的毛病,连哥内拉的那匹驽马都会自叹不如。可咱们这位乡绅不这么看。在他老人家眼里,不管是亚历山大的名驹布塞洛,还是熙德的宝马巴比埃卡,都不能和他的坐骑相提并论,同日而语。他用了四天的工夫给它起名儿,心想,我现在已远非昔比,乃赫赫有名的游侠骑士,我这匹马原又是匹良驹,不给它起个响当当的名字,实在说不过去。我要这个名字一听就知道它当年的品位和如今的身价。主人鸟枪换炮,它也该另起炉灶,得个好听的雅号,既不亏了它自己,也配得上主家的声名。他百般设计,千般斟酌,绞尽脑汁,多次筛选,最后才拿定主意,给马起了个名儿,叫“稀世驽驹”。他认为这个名儿既高雅又响亮,一听就猜得出,它原是一匹驽马,而今已成为同类中的精英。

他给马起了这样中意的名字,也想给自己找一个好名儿。反复考虑,用了八天的时间,决定自称“堂吉诃德”。也许就是因为这个,本书作者才断定,他叫吉哈达,而不是其他人主张的吉沙达。阿马迪斯觉得光叫这个名儿总好像缺点什么,就在原名之后加上了国名,叫阿马迪斯·德·高拉,算是为国增光。咱们的老绅士要当货真价实的游侠骑士,也学阿马迪斯的样儿,把家乡的名儿安在刚起的名字后,称堂吉诃德·德·拉曼查。他认为,有了这个名儿,一可让人家知道他是何方豪杰,二来也替家乡扬了名儿。

盔甲洗好了,顶盔成了头盔,他和马也都有了大名,但美中不足的是,还缺个意中人。游侠骑士没有情人,就等于树木没有果叶,躯壳没有灵魂,这哪儿行呀?!他心想:游侠骑士常遇见什么巨人,我要是倒霉催的,也可以说走了红运,碰上了这样的家伙,双方交起手来,最后我把他打翻在地或一劈两半,简而言之,我打败了他,降伏了他,那我就可以命他去见我的心上人,叫他跪在我那美人儿脚下,恭恭敬敬,低声下气,向她禀告:“小姐在上,小人是傻大个儿卡拉库良布洛,在马林德拉尼岛上称王,方才被盖世英雄堂吉诃德降伏,骑士老爷命我前来叩见小姐,听候差遣。”想到这里,乡绅十分得意,稍后定下意中人,更是乐不可支。据说,他的确看上过邻村的一位漂亮姑娘,但人家并不知情,更没在意。那姑娘叫阿东莎·洛嫩索。乡绅定下的心上人便是她。他想,要给她起个好名儿,既要和她原来的名儿相差不远,又要带点公主贵妇的味道,最后决定叫温柔内雅·德尔·托博索,托博索是她住的那个村子。他觉得这个名字,跟他给自己和马儿取的名字一样,那么好听,那么不同凡响,那么意味深长。[1]特拉皮松达:中世纪欧洲小国,属希腊帝国。[2]哥内拉:15世纪意大利滑稽家。

第二章 认娼做良真好笑 指店为城实荒唐

堂吉诃德一切准备停当,就迫不及待,想即刻上路。他要走江湖,闯世界,为国兴利除弊,为民铲暴申冤,救众生于水火,降甘霖于世间,如拖延时日,迟迟不行,恐有愧于天下。于是,他不顾七月盛夏,选了一天,不等太阳出来,就起身准备。全身披挂完毕,他就一手挎盾,一手持矛,骑上稀世驽驹,出了院子后门,扬长而去,径自走到村外。出门的事他没对任何人讲,也没人看见他出门。开头就这么顺当,他心中十分得意。他踌躇满志,心花怒放,得意扬扬。忽然,他想起还有一件大事没办。什么大事?原来他还没有被封为骑士。按骑士道的规矩,没有骑士头衔就没有资格和别的骑士交战。即使他现在有了资格,也只能用白盔白甲,因为新骑士都是如此,再者,盾牌上也没有什么徽号,而这徽号是要靠奋勇杀敌才能得到的。他这么一想,差点儿打道回府,叫这刚起步的事业夭折。幸好他早就没了脑子,疯劲一上来,哪管什么规矩不规矩。他当下决定,碰上谁,就叫谁封他做骑士,他读的那些骑士书,好多人就是这样当上骑士的,他这样做不算歪门邪道。至于白盔白甲,他也有法子应付。他打算闲下来就把身上这套盔甲擦得比银子还白。难题一个个迎刃而解,他这才把心放下。信马由缰,继续前行。他认为只有自然而然碰到的事才算真正的奇遇、地道的冒险。

我们这位刚出炉的冒险家,边走边自言自语:“我的英雄业绩迟早会世人皆知,给我立传的博学才子一定会这样描述我的首次出游:金色的太阳,把它美丽的金发,在广阔的土地上展开。玫瑰色的黎明女神,从软床上起身,暂离爱吃醋的夫君,闪现在拉曼查一家家门口、一户户阳台上。五彩斑斓的鸟儿啼声婉转,迎接着朝霞。我们鼎鼎大名的骑士堂吉诃德,就是在这样一个美好的时刻,钻出了温暖舒适的鸭绒缎被,跳上他的宝马稀世驽驹,在古老的蒙梯尔原野上信马由缰,缓缓而行。”

您还别不信,他老先生还真是在那儿缓缓而行呢。他接着又说:“我的英雄业绩,值得镂在铜鼎上,刻在大理石上,画在木板上,以传后世,万古不朽。我的英雄传记问世之日,就是世人幸福之时。啊!这部传记非比寻常,一定是由博学的魔法大师执笔。拜托,拜托,不管您是哪一位,千万别忘了写我的好马稀世驽驹,我和它相依为命,一刻也不能分离。”

接着,他又以货真价实的情郎哥的口气,说:“啊,温柔内雅,你是我心灵的主宰!你严禁我一睹你的芳容,撵我,骂我,不免对我太狠了吧?我的小姐,我的公主,为了爱,我甘愿受这折磨,为了讨你的喜欢,我的心由你差遣。此情此意,小姐千万不要忘怀!”

他还说了一大堆别的昏话,全是从书上搬来的玩意儿。他说得多,走得慢,可太阳该多快还多快,没多久就升上了天,光芒好似烈火,幸好他没脑子,要不,那脑袋瓜早化成一摊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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