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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09 00: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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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展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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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暴力直接行动与美国民权运动

非暴力直接行动与美国民权运动试读:

前言

一 选题意义与研究内容[1]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席卷美国的民权运动,是美国历史上发生的一场重大的社会运动。美国有的学者称之为“第二次内战”或“第二次重建”,甚至是“第二次革命”,可见它对美国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改变了美国黑人的命运,赋予了他们很大程度上的平等、自由和正义,也深刻影响了所有美国人的生活与思想。具体来说,民权运动推动联邦政府实行铲除种族隔离制的改革,最终消灭了公开的白人至上主义。它推动美国社会从一个容忍种族主义、歧视黑人的社会,转变为一个不管肤色与种族、承认每一个公民的平等权利的社会,从而深刻地改变了美国民众的思想。不仅如此,民权运动也激发了后来美国社会争取平等和自由的斗争。妇女运动、反战运动、新左派运动和其他族裔争取权利的斗争等都受到民权运动的推动和影响。而所有这些成就,主要是由各民权组织通过各自的斗争策略,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才争取来的。

五个民权组织在民权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和全国城市同盟是在20世纪初就已诞生的老牌组织,争取种族平等大会在二战中出现,马丁·路德·金领导的南方基督教领导大会和以青年学生为主体的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这两个新的更激进的民权组织,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才登上历史舞台。在民权运动大规模兴起以前,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的法律斗争策略是美国黑人斗争的主要策略。在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法律诉讼基金会的领导人查尔斯·休斯顿和瑟古德·马歇尔的领导下,这个组织赢得了一系列反对教育隔离诉讼案的胜利,尤其是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的胜利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成为民权运动兴起的重要标志之一。与此同时,南方种族主义暴行盛行,“三K党”任意使用私刑来处置黑人,很多黑人忍无可忍,被迫采取武装自卫的方式来保卫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暴力斗争成为民权运动开展前黑人斗争的另一个重要策略。另外,1942年成立的争取种族平等大会深受和平主义思想的影响,开始采取非暴力直接行动来开展斗争,但没有产生影响。全国城市同盟则致力于开展社会工作,基本没有参与有关争取黑人民权的斗争。1955年马丁·路德·金领导的蒙哥马利公车抵制运动的成功,使非暴力直接行动策略开始初步显现其成效,南方基督教领导大会也由此产生。1960年,学生静坐运动大规模开展起来,公民不服从策略正式出台,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就在此浪潮中诞生。1961年,由争取种族平等大会发起、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继续进行的自由乘车运动,扩大了公民不服从策略的影响,联邦政府开始干预“暴徒”对自由乘客的袭击。南方基督教领导大会和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成为公民不服从策略的主要实施者。最初,南方基督教领导大会在城市中举行大规模抗议时,采取非暴力劝说的方法,希望能唤起白人种族主义者的良知,但作用不大。后来,它改变策略,转向非暴力强制的方式,引发白人暴力,吸引媒体注意,迫使政府干预,实行民权立法。这种策略最突出的成就就是1963年伯明翰运动和1965年塞尔玛运动的成功。在静坐运动后,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除了继续进行非暴力抗议外,主要转向了社会组织与选民登记运动。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成员深入南部农村,挨家挨户组织动员,建立地方领导与组织,直接面对当地的种族主义分子,处境非常危险,其实也是一种非暴力的直接行动。不可否认的是,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虽然对南方基督教领导大会和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的非暴力直接行动很不满,但仍对其行动给予了很多法律和资金上的援助。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还努力游说国会,使民权法案得以顺利通过。武装自卫策略也产生了一定的作用,它与非暴力直接行动策略相结合,推动了联邦政府采取措施,结束了“三K党”公开的种族主义暴行。到民权运动后期,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争取种族平等大会逐步转向激进,放弃了它们原来的组织传统和公民不服从的策略,走向了以暴力斗争和黑人民族主义为核心内容的“黑人权力”之路。马丁·路德·金虽然仍然坚持非暴力直接行动的策略,但为应对“黑人权力”的挑战,也开始左转,主张改造美国社会结构,走向了温和“革命”之路,只是未得到美国主流社会的支持,没有取得成效。

在众多的斗争策略中,以金为代表支持的非暴力直接行动策略显然成为民权运动的象征,它也直接关系到民权运动的兴衰。那么,非暴力直接行动策略在民权运动中的来龙去脉究竟怎样?它包括什么内容、有什么特点、取得了什么样的成就?在历史上地位如何?非暴力直接行动与同时期的法律斗争和暴力斗争等其他策略相比,到底哪一种策略才是民权运动的主导和最行之有效的策略?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非暴力直接行动与民权运动的关系又如何?这就是本书所要探讨的问题。二 学术史回顾

自从民权运动发生以来,研究民权运动的著作就不断涌现。发展到现在,可谓成果丰富。美国早期的民权运动研究(20世纪六七十年代)大多集中于全国性的民权运动领导人和组织。马丁·路德·金因在其中的重要地位与杰出贡献,成为研究的焦点与中心。当时的学者们更多地把民权运动作为一场全国民权运动组织与政府联合起来纠正种族不正义、进行政治改革的运动来阐释,因而一直以自上而下的英雄视角集中论述重要的全国性领导人和事件。他们大都认为,全国民权运动组织和领导人(主要是马丁·路德·金)在动员南方黑人参加民权运动的斗争中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由此形成了以金和他领导的非暴力直接行动为中心的研究路径。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以金为中心的研究继续发展深化的同时,很多学者对这种占主导地位的研究思路进行了反思与挑战,不仅对它进行了修正,还提出了很多迥然不同的新观点、新解释。正是在这些不同观点激烈交锋、融会的过程中,美国的民权运动研究才形成了百家争鸣、丰富多彩的局面。(一)以马丁·路德·金和他领导的非暴力直接行动为中心的研究

翻阅美国学者的研究成果,可以清楚地发现,相当一部分著作把重点放在马丁·路德·金领导的非暴力直接行动上,甚至一些著作把民权运动直接等同于金领导的非暴力直接行动,形成了以金为中心的民权运动研究路径。这些学者认为,金领导的非暴力直接行动摧毁了南方的种族隔离制度,取得了全国性立法改革的胜利,为黑人赢得了自由、平等和正义。他们基本上忽视了其他组织和策略的作用。其具体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关于马丁·路德·金的传记研究

马丁·路德·金作为全国民权运动的象征,自然成为学者们研究的焦点,其中关于金的传记研究为数很多。最早的金的传记大部分是由熟悉他的人撰写。金的朋友L.D.莱迪克具体描述了在蒙哥马利公共汽车抵制运动期间的一系列事件,围绕的中心就是金作为一名全国性领[2][3]导人而出现。小莱昂·贝内特写的金的传记,记叙了金一生的主要经历。虽然他们有关于金的第一手资料,但这些早期的论述都不是建立在广泛考察主要历史资料基础上的。他们主要强调金的历史重要性和他取得的巨大成就,实际上是在制造关于金的“历史神话”。奥古[4][5]斯特·迈耶1965年的论文和大卫·刘易斯于1970年出版的传记略显客观,既颂扬了金作为一名民权运动领导人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也承认他的局限性。

到20世纪80年代,马丁·路德·金仍然是学者们关注的热点,尤其是马丁·路德·金纪念日的设立,引发了一股研究金的新热潮,先后有好几部关于马丁·路德·金研究的传记出版,有两位作者因此获得普利

[6]策奖。他们开始把金放到地方运动的背景下进行考察,不仅强调金的重要作用,也关注地方激进主义与全国政治之间的关系。布兰奇的著作集中体现了这一特点,它不仅讲述了金的故事,也论述了艾森豪威尔总统、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的地方领导人摩西、联邦调查局的胡佛、肯尼迪总统以及金在黑人教会中的对手与金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展现了广阔的历史背景。尽管如此,他们关注的重点与线索仍旧是以金为中心的重大事件,特别是把笔墨集中到金的非暴力直接行动策略上。

2.对金思想的研究

很多著作致力于论述金的非暴力思想,不过侧重点有所不同。有[7]的仍从传记研究的角度论述金非暴力思想的产生和发展;有的从哲[8]学层面对金的非暴力思想进行阐释;有的则从国际比较的视野分析[9]金非暴力思想的来源与影响;还有的集中探讨金的公民不服从思想[10]的特点与变化等;等等。

学者们对金的思想来源比较关注。近年来一些学者认为金的思想不仅由其学术训练所塑造,也受到当时社会运动的影响。一些学者还认为金的思想受益于非裔美国人尤其是黑人基督教激进主义的传统。[11]例如,理查德·利斯科尔论述了金作为一名牧师的特征、类型与影响,尤其强调其布道风格来源于美国黑人宗教传统与西方基督教传统[12]的结合,因而对美国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克莱鲍恩·卡森指出并纠正了学者的两个片面观点:一是强调金的非洲裔美国人宗教传统根基的重要性;二是强调他在正规的学术训练中受到的欧洲裔美国人思想的影响,认为金能够把非洲裔美国人与欧洲裔美国人的宗教传统完美地结合起来,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独特有效的跨种族领导。[13]

也有一些学者关注金后期思想的演变。文森特·哈丁重点论述了金后期激进而矛盾的思想,认为金不是今天人们通常所理解的那种[14]流行的公众形象。迈克尔·戴森阐述了金后期思想日趋激进的过程,认为其原因是现实生活中梦想的破灭。

3.以金领导的重大运动为中心的综合研究

很多有关民权运动研究的综合性论著都围绕金的活动而展开。有的就直接以金领导的重大运动为序,比较典型地论述金与民权运动的[15]关系。有的还兼顾其他民权运动领导人与事件,对民权运动或做[16]全面的综合介绍与分析,或做精练的阐述与解释。这些作品虽然立场、视角不同,但基本上是以蒙哥马利公车抵制运动、伯明翰运动、向华盛顿进军运动和塞尔玛运动等重大事件为中心和线索来展开论述的,成为以金为中心的民权运动研究的重要内容。[17]

但以金为中心的民权运动研究路径自形成以来,就不断地受到其他学者的挑战,出现了很多与之对立或商榷的新解释。也有很多研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以金为中心的研究思路,只是对它进行了很多重要的补充。(二)以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的基层组织策略及地方运动为主导的研究

虽然关于金的传记和以金为中心的研究民权运动的著作不断出现,但是一些学者开始挑战把金作为民权运动的发起者和不可或缺的领导人的观点。他们认为,“金神话”强调个性而不是社会背景,它夸大了金对民权运动的贡献,而没有意识到他实际上大大受益于其他组织者和积极分子。

斯坦福大学的卡森教授首先发难,对以金为中心的研究方法与观点进行了猛烈抨击。他反对民权运动是由“全国性领导人——著名的马丁·路德·金,组织地方抗议运动来努力改变全国性的社会舆论和政府决策”的观点,认为民权运动由众多的地方抗议运动组成。在经过缜密分析后,他得出自己独到的结论:“全国性民权组织及其领导人在发起大多数地方运动中发挥了很小的作用。事实上,地方黑人运动造就了自己独特的思想和本土化的领导,而不是来自全国性领导人[18]的发动。”他的代表作《在斗争中: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与20世[19]纪60年代黑人的觉醒》就集中体现了这种基层组织、地方运动比全国性的领导更重要的思想。[20]

研究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的其他重要论著还有很多。关于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人物的传记研究,以关于罗伯特·帕里什·摩西[21][22]和范尼·鲁·哈默的传记最为有名。这些研究大大丰富了人们对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基层组织策略的认识。[23]

与此同时,很多关于地方民权运动的个案研究,开始把焦点从全国性领导人和组织转向地方抗议中的地方人物、组织和制度。这些学者关注南方城市、南部腹地农村甚至北方城市中的基层激进主义,超越了过去简单化地强调魅力型领导的研究路径,关注鲜为人知的普通人的作用。其中约翰·迪特默和查理斯·佩恩研究密西西比地方运动[24]的著作,堪称这方面研究的代表作。

迪特默论述了教会、争取种族平等大会、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等民权组织以及梅德格·埃弗斯等当地黑人领导人在密西西比民权运动中发挥的作用。作者将视角聚焦到当地人的身上,认为他们构成了密西西比民权运动的基石,并以此为线索,详细论述了密西西比民权运动的过程。佩恩则在自己的书中讲述了密西西比一些普通黑人冒着生命危险争取自由的故事,阐释了长久以来很少被人理解的基层式的美国黑人激进主义的传统。

在基层组织、地方运动研究兴起的同时,民权运动研究的范围开[25][26]始向黑人社会内部制度、妇女史等方面扩展,民权运动的研究[27]方法和资料来源也发生了重大转变,口述史逐渐成为民权运动研究的主流。显而易见,基层组织、地方运动研究以及黑人社会史、妇女史和口述史研究的迅猛发展,对以金为中心的研究路径形成了重大的冲击和挑战,成为与它分庭抗礼的最重要的研究方法。但这一方法也有缺陷,其过分的碎化与刻意摆脱全国的影响,使整体的民权运动形象变得越来越模糊不清。三 以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的法律斗争策略为主导的研究

一些学者认为,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的法律斗争比金领导的非暴力直接行动更重要、更有效。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前公关部主任邓顿·沃森是这一观点的主要代表。他对民权史学家强调金和南方基督教领导大会作用的观点不以为然,批评金的策略有严重的缺陷,认为他的非暴力策略不能破坏南方的种族体制。相反,沃森高度赞扬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的法律斗争和政治游说活动,认为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通过法院与立法斗争策略赋予第14条、第15条宪法修正案新的生命,并采取与共和党保守派联盟的策略,为一系列民权法案的通过做出了最重要的贡献。他尤其赞扬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华盛顿局主席小克拉伦斯·米切尔在民权法案通过过程中施展的高超游说技巧和发挥[28]的独特作用。

迈耶等人的观点相对客观,但也强调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并着重阐述了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随时代、环境变化而[29]进行的策略与战略转变。此外,一些有关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律师查尔斯·休斯顿和瑟古德·马歇尔的传记研究,也赞扬了他们的法律[30]斗争策略在民权运动中的重大贡献。如吉纳·雷·迈克尼尔高度评价了休斯顿作为民权运动“社会发动机”的重要作用。马克·塔欣内特[31]和兰德尔·布兰德赞扬了马歇尔作为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法律诉讼策略的主要策划与执行者,在一系列反对教育隔离案中起了关键作用。四 以暴力斗争(自卫或革命)策略为主导的研究

有些学者认为,暴力斗争(自卫或革命)在美国黑人社会中传统深厚,比非暴力直接行动更重要、更有效。

罗伯特·威廉是早期很有影响的“黑人权力”和武装自卫思想的宣扬者。蒂莫西·泰森对威廉的研究卓有成就,发表了很多相关论著[32]。他认为,民权运动与“黑人权力”运动之间的区别被过分夸大。实际上,在民权运动发生的南方黑人社会中一直存在着武装自卫、种族骄傲与自决等“黑人权力”的传统。威廉的武装自卫思想在民权运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后来的黑豹党也有重要的影响。

马尔科姆激进的暴力斗争思想作为金非暴力思想的对立面,引起[33]了很多学者的兴趣,他们出版了大量相关著作,论述了马尔科姆在民权运动中的重要性。他们大都认为,马尔科姆强硬、激进的武装自卫和黑人民族主义思想鼓舞了黑人民众的斗争热情,提高了黑人的尊严和觉悟,也迫使立法领导人积极回应黑人对民权的要求,《民权法案》的通过在一定程度上是马尔科姆激进思想的功劳。更为重要的是,马尔科姆作为“黑人权力”思想之父,是民权运动转向“黑人权力”运动的关键人物。

密西西比“自由夏天”对民权运动从非暴力转向暴力斗争起了重[34]要的作用,一些学者对此进行了论述。埃金耶尔·乌姆加通过对密西西比“自由夏天”的论述,强调武装自卫在美国黑人反隔离、追求政治和经济权利以及基本的人权尊严中的重要性。

此外,美国学术界还出现了很多相关主题的博士论文。克里斯多[35]佛·巴里·斯特兰的论文讨论了自卫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黑人追求平等过程中的作用。他认为自卫的思想与实践来源于更大的美国黑人抵制传统,它推动了运动从追求民权到反对白人至上主义自身的转变。[36]兰斯·爱德华·希尔的论文通过对民权运动中暴力自卫组织防卫与正义执事团的论述,驳斥了美国民权运动通过非暴力直接行动取得目标的“神话”,他认为,恰恰相反,黑人暴力和公民叛乱的威胁在强迫联邦政府实施新颁布的联邦法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埃金耶尔[37]·乌姆加的论文论述了武装自卫在南方斗争中的重要性,认为武装自卫在南方传统深厚,它是挑战白人至上主义者、减少种族主义暴行、增强黑人领导人与白人权力机构谈判能力的有效方法。五 以惠特尼·扬的协调策略为中心的研究

也有学者尽量回避不同策略的主次关系,强调协调不同策略的重要性。对城市同盟领导人惠特尼·扬的研究就集中体现了这一特点。[38]

南茜·韦斯的文章《民权运动领导中的创造性张力》最具代表性。它论述了民权运动领导中的合作与竞争,尤其赞扬全国城市同盟主席惠特尼·扬利用温和派与激进派之间的竞争从而实现自己目标的能力。作者虽然没有强调哪个组织和策略占主导地位,但实际上突出[39]了扬的协调作用。韦斯接着在自己所撰写的扬的传记中,详细论述了扬在民权运动中的独特作用。他认为,扬是美国黑人与白人权力结构之间的桥梁和解释者,他理解温和派与激进派之间创造性的张力对运动的价值,在众多民权领导人中,发挥了作为策略家和协调者的重要作用。[40]

丹尼斯·迪肯森在关于扬的另一部传记中,也对扬做出了高度评价,认为扬发挥了黑人大使的作用,赞扬他与白人(主要是大企业和基金会代表)谈判及组织黑人领导人(包括黑人融合派与“黑人权力”派领导人)的高超的协调能力。六 对以金为中心研究的其他重要补充

1.对影响金的幕后人物的研究

20世纪90年代以来,很多以前不引人注意的、为金的辉煌成就所遮蔽的幕后人物和“无名英雄”被学者们不断地发掘而步入前台。以杰出的战略家著称的贝亚德·拉斯廷就是一例。他对金有重要的影响,是金领导的一系列非暴力运动的主要参谋,也是向华盛顿进军运动的实际组织者,主张联合政治,反对暴力与激进。但由于拉斯廷是同性恋者,支持同性恋运动,在当时受人非议,影响了人们对他的评价。20世纪90年代以来,拉斯廷引起了很多学者的注意,学术界先[41]后出版了关于他的几部传记及个人文集,影响很大。

以民权运动“教母”著称的埃拉·贝克尔,是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和南方基督教领导大会的重要领导人,也是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的实际缔造者。她的思想对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影响很大,使之成为著名的基层组织。她提出以群体为中心的领导模式,反对以领导为中心的群体模式,认为人们不需要被领导,每个人都可以发挥自己的最大潜能。也正因为如此,贝克尔经常隐入幕后,成为不引人注意的“隐形人”。20世纪90年代以来,像拉斯廷一样,贝克尔也逐渐受到[42]人们的关注,两部关于贝克尔的传记接连出版,也产生了很大的反响。

其他对金有重要影响的幕后人物还有斯坦利·利维森、安德鲁·扬等人,对他们的深入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金的决策过程,更全面地认识金的作用。

2.对新闻媒体作用的研究

媒体在民权运动中发挥了动员群众参与、塑造公共舆论和影响民众思想的重要作用,它使得民权运动不是局限于政府与运动参与者,而是成为一场波及全国、影响广泛的大众运动。

大卫·加里比较早地关注新闻媒体对抗议运动的报道及公众的反[43]应,他在20世纪70年代末的论著中就提出,抗议活动只有在抗议者通过媒体成功地取得大众的支持后,才成为引发政治与社会变革的有效工具。

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美国学术界出现了很多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一些论著集中于论述新兴媒体如电视、电影在民权运动中的作用。[44]如艾里森·格雷厄姆考察了民权运动时期好莱坞电影和电视里塑造的南方白人与黑人的形象,揭示了这些艺术形象如何影响公众对南方[45]和种族关系的普遍理解。萨斯哈·托里斯论述了电视台与民权运动的结盟,认为它们在种族问题上因为共同的利益而逐步达成新的共识。

一些论著主要论述了传统媒体如报纸在民权运动中的作用。其中[46]一些作品集中于南方地方媒体,如苏珊·威尔以密西西比报纸报道当地民权运动中的一些重大事件为例,阐释了密西西比地方媒体在维护当地传统生活方式与价值观、保持种族主义、抵制黑人争取民权和自由过程中的影响。与此相反,一些全国性的媒体,主要是北方的媒体,如《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洛杉矶时报》等在运动前期大都起了积极的作用。这在卡森和加里等人编著的《报道民权:1941[47]~1963年的美国新闻业》和其他一些相关著作中有集中的体现。

有的论著对所有媒体甚至是文化在民权运动中的作用进行了综合[48]阐述。布赖恩·沃德主编的论文集共有13篇论文,包含电影、新闻、小说、音乐等领域的文化斗争,论述了媒体与文化在民权运动中为争取黑人的自由、自尊所发挥的作用和做出的贡献。

对媒体在民权运动中作用的研究,有助于加深我们对非暴力直接行动策略在社会与民众中影响的认识,从而对非暴力直接行动改变民众思想的特点有更好的了解。

3.对非暴力直接行动策略中的公关策略与教育策略的研究

早期论述非暴力直接行动策略的著作一般着眼于静坐、游行、示威等抗议活动,近年来很多论著转向了对公关策略与教育策略的研究。[49]

利亚德·奇尔德斯·霍恩集中论述了南方基督教领导大会的公关策略与计划,认为这些宣传策略和项目帮助组织取得了铲除种族歧视和隔离制的基本目标,但组织为美国黑人争取完全平等的长远目标仍没有实现。艾里斯·施梅瑟和瓦内萨·默弗里则分别论述了学生非暴力[50]协调委员会的公关活动与策略。前者论述了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中拍摄照片的宣传人员的工作经历,认为他们通过记录、宣传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本土化的基层组织、策略和主张,在运动中塑造了[51]崭新的政治文化。后者考察了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是如何利用媒体和采用其他一些方法向公众宣传组织的策略与主张,以唤起公众的觉醒以及在运动中吸引媒体注意、塑造公共舆论、迫使政府干预的。

关于教育策略,一些著作论述了自由学校等民权运动中出现的新[52]的教育形式对民众的思想改造作用,如丹尼尔·伯尔斯坦论述了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在密西西比建立自由学校的过程以及自由学校在改造密西西比地方黑人思想中的作用。作者认为,自由学校新的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法为黑人带来了新的自尊与自信。

国内关于民权运动中非暴力直接行动策略的研究还比较薄弱。武[53]汉大学刘绪贻教授在20世纪60年代就写了一系列文章对此问题进行了论述。他的《二次大战后十年美国黑人运动的起伏》,论述了战后十年间黑人运动从短期高涨到通过法院进行合法斗争从而陷入低潮的状况。《从合法斗争到非暴力群众直接行动——40年代后期到60年代初的美国黑人运动》分析了合法斗争的局限性及其后果,重点论述了1955年蒙哥马利公车抵制运动以后非暴力群众直接行动的状况。《从蒙哥马利到伯明翰——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前期的美国黑人运动》剖析了非暴力群众直接斗争的局限性,阐述了伯明翰斗争及其以后暴力斗争发展的必然性。作者主要运用阶级分析法,批评黑人中产阶级主张的合法斗争及非暴力直接行动策略,赞扬美国黑人无产阶级和美国共产党主张的暴力斗争。

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研究有一定的进展,但在整体上没有大的突破。有关非暴力直接行动策略的研究集中在马丁·路德·金研究和综合研究上,代表性的论著有侯文惠教授的《马丁·路德·金和美国黑人[54]运动》,通过与黑人民族主义做比较,论述了马丁·路德·金领导的非暴力直接行动的群众性、坚决性、不断探索以及正视现实的斗争精神;李道揆研究员的《争取正义乐队的指挥:小马丁·路德·金牧师》[55],对马丁·路德·金一生的主要经历、思想、斗争等做了精彩的评述;[56]孙宝珊教授的《马丁·路德·金黑人民权运动的理论与实践》,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论述了马丁·路德·金非暴力直接行动策略的理论来源(基督教义和甘地主义)、积极作用和局限性。

20世纪90年代以来又有新的成果问世。张立平研究员的《林登·[57]约翰逊与民权法案》主要分析了约翰逊与民权法案的关系,揭示了他在其中的作用,也论述了马丁·路德·金领导的非暴力直接行动对约翰逊的重要影响。姬红研究员的《民权运动与美国南方黑人政治力[58]量的兴起》则以翔实的档案文献,论述了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在密西西比的选民登记运动和社会组织策略。

近10年来,以谢国荣教授为代表的一些年轻学者以大量扎实的[59]第一手资料为基础,撰写了很多民权运动论著,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国内美国民权运动研究的水准。

国内的相关研究虽然无法与美国学者的研究成果相比,但也为笔者提供了重要的借鉴与启示。七 研究思路、主要观点与研究方法

综上所述,美国学术界第一种以金为中心的研究路径优势很明显,缺陷也很突出。其他研究思路和方法的挑战与补充,虽然丰富了我们对民权运动的认识,但这些研究也有自己的不足,大多存在一种矫枉过正的倾向。况且,以金为中心的研究在这些巨大挑战和重要补[60]充面前,也做了很多调整。鉴于这种各有侧重、彼此争鸣的研究状况,笔者认为,只有在充分考察历史事实的基础上,对各种斗争策略在民权运动中的作用、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做出全面、准确的分析与评价,才能解决这一难题,得出比较公允的结论。

在对各种策略进行分析前,首先要澄清一种误解,那就是把非暴[61]力直接行动完全等同于马丁·路德·金领导的公民不服从运动。实际上,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争取种族平等大会等民权组织也是公民不服从策略的主要实施者。它们还深入南部农村,组织地方黑人进行选民登记,直接与当地的种族主义分子对抗。在此过程中,民权积极分子们和地方黑人不断遭到地方当局和白人种族主义者的逮捕、殴打和经济威胁等,其危险性不亚于大街上的示威活动。因此,这种社会组织策略其实也是一种非常规的非暴力直接行动。总之,非暴力直接行动策略包括以马丁·路德·金为代表的“公民不服从”策略和以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为代表的社会组织策略。它们当然也有区别:前者侧重推动联邦政府进行立法改革,破坏南方的隔离制度;后者侧重发展地方黑人领导和制度,赋予地方黑人力量。但它们基本上都采取非暴力直接行动的方式来争取黑人的自由和平等,具有很多相似的特点,也经历了相似的发展阶段,并在运动中经常保持密切的合作(虽然也有很多矛盾和摩擦),尤其在改变黑人的思想观念方面都发挥了[62]重要的作用,因此把二者统称为非暴力直接行动比较合适。

法律斗争与政治游说、暴力自卫与革命等策略在民权运动中取得了重大成就,并对非暴力直接行动产生了影响,对其也有所支持,但它们并不是民权运动的主导策略。通过仔细比较,可以说非暴力直接行动在民权运动中扮演了主要角色,发挥了主要功能。

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的法律斗争在运动初期赢得了一系列法院判决,尤其是布朗判决的胜利,推翻了法律上的隔离制,但它也有很大的局限性,例如法院判决不能自我实施、白人对布朗判决进行了大规模抵制等,使它收效甚微。事实上,正是由于其局限性,才导致非暴力直接行动的兴起,这也成为民权运动兴起的重要标志。而只有当美国黑人动员起来与种族隔离制直接对抗时,联邦政府才被迫做出干预,进行制度变革。金等人领导的非暴力直接行动创造“危机”,吸引了媒体的注意,引发了公众的支持,推动了联邦干预,进行了民权立法。可见,非暴力直接行动对民权法案的提出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但在这一过程中,非暴力直接行动也受益于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的法律与资金援助。而且,在随后的民权法案的通过过程中,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的政治游说活动起了关键的作用。两种策略的分工合作大大加速了民权立法的进程。但民权运动不仅是一场全国性的立法改革,更是一场影响人心的大众运动。普通美国黑人通过直接行动获得的成果远大于通过民权法案获得的成果。它给美国黑人带来了新的尊严,深刻地改变了他们的思想观念。它帮助人们克服恐惧、增加自信、参与影响自己生活的决策,也促进了当地黑人领导人控制的新的地方组织的创立,给黑人带来了力量与信心。而且,它还影响了白人的思想观念,促进了很多白人的良知觉醒,使根深蒂固的社会文化心理得以改变,从而也推动了制度变革的顺利开展,使运动成果保持长久。

暴力斗争在美国南方社会中有深厚的传统,在民权运动中也有很大的影响。在民权运动兴起以前,私刑等种族主义暴行长期盛行,很多南方黑人采取武装自卫的方式来保卫自己的生命和财产。但在非暴力直接行动出现之前,这种策略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州与地方政府对种族主义暴行的袒护,联邦政府的漠不关心和放任自流,使黑人的暴力自卫甚至可能成为白人种族主义者进行暴力攻击与屠杀的借口。事实上,只是在后来非暴力直接行动风起云涌,尤其是1964年“自由夏天”运动中三位民权积极分子(包括两名北方的白人大学生)被害案发生后,联邦政府才在强大的压力下,命令联邦调查局进行调查,从而破坏了“三K党”组织,逐步消除了白人种族主义者公开的种族暴行。主张非暴力直接行动的人其实也并不反对自卫,认为那是自然法赋予的权利,毋庸置疑。他们坚持,当个人遭到种族主义者的侵害时,当然要采取任何必要的方式反抗;但在进行大规模抗议时,就另当别论,绝对不能使用暴力。否则,制造紧张局势、唤起白人良知、推动联邦干预的目的就无法实现。暴力斗争对民权立法也有一定的影响,但其作用远远小于非暴力直接行动和政治游说,只是起到某种加速进程的作用。非暴力策略者经常会利用激进派暴力的威胁,迫使政府干预和让步。至于暴力革命,就更不切实际。它言辞激烈而无具体计划,得不到大多数黑人的支持,更遭到白人和联邦政府的反对与镇压,根本不可能成功。“黑人权力”的衰落和城市骚乱的恶果就是明证。在对民众思想的影响上,它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黑人的尊严,促进了“黑人权力”运动的兴起。但它影响的只是部分黑人,在公众(尤其是白人)中产生了消极影响,使民权运动失去了主流社会的支持,甚至使非暴力直接行动策略也无法成功实施,从而导致运动衰落。

可见,非暴力直接行动策略相对于其他策略具有很大的优势。究其原因,除了非暴力直接行动对大众思想观念的影响远大于其他策略外,一个重要的因素在于它兼顾理想与现实,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解决民权问题最现实的策略是赢得联邦政府的支持与干预,因为只有它才有足够强大的力量从制度上铲除种族隔离与歧视。但联邦主义和州权至上的观念在美国根深蒂固,联邦政府在干预地方种族问题上一直小心谨慎,除非发生重大事件,一般不会事先去干预,以防激怒地方种族主义分子和国会中的南部议员,使政府的其他诸多政策无法顺利实施。简而言之,总统不会因为种族问题,而甘冒政治上失败的风险。因此只有给联邦政府施加足够大的压力,才能使之权衡利弊,采取必要的行动。在这一点上,非暴力直接行动策略做得非常出色。它通过游行示威,展示黑人的力量与勇气,引发暴力“危机”,塑造公共舆论,迫使联邦政府不得不进行干预,进行民权立法。它也注意适可而止,充分利用制度提供的一切有利条件,通过妥协和谈判为自己赢得最大的权益。而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的法律斗争策略完全把希望与主动权放到联邦政府、国会与最高法院手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判决未能得到具体实施,离黑人尽快实现自由的目标相距甚远。至于暴力斗争策略,联邦政府当然是坚决反对的。没有联邦政府的支持,又得不到大多数民众的支持,暴力策略不可能成功。在道义方面,非暴力直接行动策略更是其他策略根本无法比拟的。它坚持爱与非暴力的主张,坚持目标与手段的一致性,甚至为实现理想而不惜宽恕敌人,牺牲自己。这种理想主义与道德力量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国家与白人社会的良知觉醒,赢得了他们的同情与理解,为美国自由民主的信条增添了新的维度,赋予了新的意义。更为重要的是,非暴力直接行动策略把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道义力量与强制力量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相辅相成,互相补充,更具影响与震撼力。相比之下,暴力策略既不理想也不现实(完全非法),过于激进;法律策略则过分理想与现实(完全合法),过于渐进。事实上,正是在非暴力直接行动的主导下,再辅之以其他策略的支持与帮助,民权运动才取得了辉煌的胜利,达到了顶峰。

但到民权运动后期,采取非暴力直接行动的组织内部发生分裂。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的社会组织传统衰落,走向了“黑人权力”之路,暴力革命策略逐步上升为运动的主导策略。马丁·路德·金的公民不服从策略为应对“黑人权力”的挑战,也开始左转,走向了温和“革命”之路(改造美国社会结构),但得不到美国主流社会的支持,也逐渐衰落了。其根源在于非暴力直接行动策略中原有的理想与现实的结合破裂了,越来越不切实际,失败在所难免,民权运动也由此走向衰亡。但考虑到民权运动后期各方面发生的巨大变化,这一策略上的激进转变也理应得到理解和同情。

从中可以看出,非暴力直接行动的兴衰与民权运动的兴衰有着非常相似的轨迹。民权运动兴于非暴力直接行动的初步尝试,衰于非暴力直接行动的分裂与转向,这更证明了这一策略在运动中的中心地位。

本书主要采用历史分析法进行研究,把非暴力直接行动策略放到当时的历史时空背景下进行论述,注意其自身的发展变化,给予它恰当的历史定位。此外,本书还采用跨学科和比较的方法来进行研究。在跨学科的方法方面,采用政治学、社会学、传媒学和教育学的一些理论和方法。例如,在具体论述非暴力直接行动策略时,采用政治学中的公民不服从理论;在论述非暴力直接行动对民众的思想影响时,借鉴社会学家所做的一些社会调查以及传媒学、教育学的学者对当时的媒体和学校在思想、策略传播过程中所起作用的分析等。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注重使用比较的方法,不仅把非暴力直接行动策略做自身的前后比较、内部策略的比较,更重要的是把它与法律斗争、暴力斗争等其他策略进行比较,以凸显其特点和价值。

[1] 关于民权运动的起讫时间,美国学术界颇有争议。传统上,学术界通常认为民权运动的时间在1955年的蒙哥马利运动(或1954年的布朗判决)和1965年的塞尔玛运动之间,20世纪60年代后期的“黑人权力”运动则通常作为“后记”,被一笔带过。现在的一些研究则大大扩展了运动的起始时间,运动的起源被推回到种族隔离的“吉姆·克劳”时期,很多学者认为新政和二战时期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变化对黑人大众的激进主义有着特别的重要性,他们也日益认识到“黑人权力”时期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这样的研究逐步演变为“漫长的民权运动”的解释模式。因为本书的研究对象是民权运动中的非暴力直接行动策略,因此主要关注1955~1968年这段经典的“美国民权岁月”。关于民权运动的定义,美国学术界也有争论。学者通常认为民权运动是一场由全国性的领导人领导、以取得全国性的民权立法为目标的抗议运动。现在一些学者(主要代表是克莱鲍恩·卡森)认为,民权运动是一种建立在地方基础上的社会运动,这些地方抗议运动更关注地方问题,而不是取得全国性立法。黑人斗争不仅是要促使联邦政府为确保黑人的利益进行干预,也是为了在参与者和所有的美国黑人中创造一种新的社会认同感。他们甚至主张用“黑人自由斗争”来取代“民权运动”这个约定俗成的术语。笔者认为二者皆有偏颇,主张既要关注全国性的民权立法,又不能忽视地方黑人的斗争与思想变化,还要探讨二者之间的关系,把它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论述。参见克莱鲍恩·卡森《民权改革与黑人争取自由的斗争》,(Clayborne Carson,“Civil Rights Reform and the Black Freedom Struggle”),载大卫·刘易斯编《美国民权运动论文集》(David Levering Lewis ed.,The Civil Rights Movement in America:Essays),密西西比杰克逊1986年版,第19~37页;史蒂夫·劳森《那时自由,现在自由:民权运动史学》(Steven F. Lawson,“Freedom Then,Freedom Now:The Historiography of the Civil Rights Movement”),载 《美国历史评论》(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第96卷第2期(1991年4月);亚当·费尔克拉夫:《研究综述:历史学家与民权运动》(Adam Fairclough,“State of the Art:Historians and the Civil Rights Movement”),载《美国研究杂志》(Journal of American Studies)第24卷第3期(1990年);查尔斯·伊格尔斯:《民权时代新史学》(Charles W. Eagles,“Toward New Histories of the Civil Rights Era”),载《南部史杂志》(The Journal of Southern History)第66卷第4期(2000年10月);杰奎琳·霍尔:《漫长的民权运动和对过去的政治利用》(Jacquelyn Dowd Hall,“The Long Civil Rights Movement and the Political Uses of the Past”),载《美国历史杂志》(The Journal of American History)第91卷第4期(2005年3月);孙迪塔·查约、克拉伦斯·朗:《作为吸血鬼的“漫长的运动”:近来黑人自由斗争研究中的时空谬误》(Sundiata Keita Cha-Jua and Clarence Lang,“The ‘Long Movement’as Vampire:Temporal and Spatial Fallacies in Recent Black Freedom Studies”),载《美国黑人史杂志》(The Journal of African American History)第92卷第2期(2007年春);佩尼尔·约瑟夫:《黑人权力研究综述》(Penvel E.Joseph,“The Black Power Movement:A State of the Field”),载《美国历史杂志》(The Journal of American History)第96卷第3期(2009年12月);约翰·科克:《漫长和短暂的民权运动:民权运动研究新观点》(John A.kirk,“The Long and the Short of It:New Perspectives in Civil Rights Studies”),载《当代史杂志》(Journal of Contemporary History)第46卷第2期(2011年4月);谢国荣:《“漫长的运动”叙事模式及其超越》,《历史研究》2014年第6期;拙文《美国民权运动研究的新趋势》(《历史教学》2006年第9期),《国际视野下的美国民权运动史研究新进展》(《世界历史》2014年第1期);等等。

[2] L.D.莱迪克:《不用暴力的运动干将》(L.D. Reddick,Crusader Without Violence),纽约1959年版。

[3] 小莱昂·贝内特:《一个人的风度:小马丁·路德·金传》(Lerone Bennett,Jr.,What Manner of Man:A Biography of Martin Luther King,Jr.),芝加哥1967年版。

[4] 奥古斯特·迈耶:《论马丁·路德·金的作用》(August Meier,“On the Role of Martin Luther King”),载奥古斯特·迈耶《一个白人学者与黑人社会(1945~1965):论文与随想》(A White Scholar and the Black Community,1945-1965:Essays and Reflections),马萨诸塞州阿姆赫斯特1992年版,第212~222页。

[5] 大卫·刘易斯:《马丁·路德·金评传》(David L. Lewis,King:a Critical Biography),巴尔的摩1970年版。

[6] 大卫·加里:《背负十字架:小马丁·路德·金与南方基督教领导大会》(David J. Garrow,Bearing the Cross:Martin Luther King,Jr.,and the Southern Christian Leadership Conference),纽约1986年版;亚当·费尔克拉夫:《拯救美国的灵魂:南方基督教领导大会与小马丁·路德·金》(Adam Fairclough,To Redeem the Soul of America:The Southern Christian Leadership Conference and Martin Luther King,Jr.),乔治亚州阿森斯1987年版;泰勒·布兰奇:《分水:金年代的美国(1954~1963)》(Taylor Branch,Parting the Waters:America in the King Years,1954~1963),纽约1988年版。其中加里和布兰奇的论著都获得了普利策奖。

[7] 詹姆斯·汉尼根:《小马丁·路德·金与非暴力的基础》(James P. Hanigan,Martin Luther King,Jr. and the Foundations of Nonviolence),马里兰州兰海姆1984年版;詹姆斯·科莱科:《小马丁·路德·金:激进非暴力的使徒》(James A. Colaiaco,Martin Luther King,Jr.:Apostle of Militant Nonviolence),英国汉普郡贝辛斯托克1988年版。

[8] 格雷格·摩西:《信仰的革命:小马丁·路德·金与非暴力哲学》(Greg Moses,Revolution of Conscience:Martin Luther King,Jr.,and the Philosophy of Nonviolence),纽约1997年版。

[9] 玛丽·金:《圣雄甘地与小马丁·路德·金:非暴力行动的力量》(Mary King,Mahatma Gandhi and Martin Luther King,Jr.:The Power of Nonviolent Action),巴黎1999年版。

[10] 内森·施吕特:《一个梦想还是两个?美国的正义与马丁·路德·金思想中的正义》(Nathan W. Schlueter,One Dream or Two?:Justice in America and in the Thought of Martin Luther King,Jr.),马里兰州兰海姆2002年版。

[11] 理查德·利斯科尔:《作为牧师的金:小马丁·路德·金与感动美国的言辞》(Richard Lischer,The Preacher King:Martin Luther King,Jr. and the Word that Moved America),纽约1995年版。

[12] 克莱鲍恩·卡森:《马丁·路德·金与美国黑人社会的福音》(Clayborne Carson,“Martin Luther King,Jr.,and the African-American Social Gospel”),载保罗·约翰逊《美国黑人基督教论文集》(Paul E. Johnson,African-American Christianity:Essays in History),伯克利1994年版,第159~177页。

[13] 文森特·哈丁:《马丁·路德·金:打扰人的英雄》(Vincent Harding,Martin Luther King:The Inconvenient Hero),纽约1996年版。

[14] 迈克尔·戴森:《我或许不能与你一起到达那里:真正的马丁·路德·金》(Michael Dyson,I May Not Get There With You:The True Martin Luther King,Jr.),纽约2000年版。

[15] 利利·帕特森:《马丁·路德·金与自由运动》(Lillie Patterson,Martin Luther King,Jr.,and the Freedom Movement),纽约1989年版。

[16] 罗达·罗易斯·布隆伯格:《民权:20世纪60年代的自由斗争》(Rhoda Lois Blumberg,Civil Rights:the 1960s Freedom Struggle),马萨诸塞波士顿1984年版;罗伯特·韦斯布劳特:《受局限的自由:美国民权运动史》(Robert Weisbrot,Freedom Bound:A History of America’s Civil Rights Movement),纽约1990年版;哈佛·西特科夫:《为黑人的平等而斗争(1954~1992)》(Harvard Sitkoff,The Struggle for Black Equality,1954-1992),纽约1993年版。

[17] 关于金的研究综述见约翰·A.科克《小马丁·路德·金研究综述》(John A. Kirk,“State of the Art:Martin Luther King,Jr.”),载《美国研究杂志》(Journal of American Studies)第38卷第2期(2004年8月);谢国荣:《美国学术界对马丁·路德·金的研究》,《史学理论研究》2011年第4期。

[18] 克莱鲍恩·卡森:《民权改革与黑人争取自由的斗争》,第19~37页。

[19] 克莱鲍恩·卡森:《在斗争中: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与20世纪60年代黑人的觉醒》(Clayborne Carson,In Struggle:SNCC and the Black Awakening of the 1960s),马萨诸塞州剑桥1981年版。

[20] 艾米丽·斯托普:《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激进主义在一个民权组织中的成长》(Emily Stoper,The Student Nonviolent Coordinating Committee:The Growth of Radicalism in a Civil Rights Organization),纽约布鲁克林1989年版;艾伦·马图梭:《从民权到黑人权力: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的个案,1960~1966》(Allen Matusow,“From Civil Rights to Black Power:The Case of SNCC,1960-1966”),载雷蒙德·德安吉洛编《美国民权运动:读物与解释》(Raymond D’Angelo,The American Civil Rights Movement:Readings & Interpretations),康涅狄格州吉尔福德2001年版。

[21] E.R·伯纳:《他会文雅地领导他们:罗伯特·帕里什·摩西与密西西比民权》(E.R.Burner,And Gently He Shall Lead Them:Robert Parries Moses and Civil Rights in Mississippi),纽约1994年版。

[22] 凯·米尔斯:《我的些许光亮:范妮·鲁·哈默的生活》(Kay Mills,This Little Light of Mine:The Life of Fannie Lou Hamer),纽约1993年版;钱尼·卡伊·李:《为了自由:范妮·鲁·哈默的生活》(Chana Kai Lee,For Freedom’s Sake:The Life of Fannie Lou Hamer),伊利诺伊州厄巴纳2000年版。

[23] 著名的包括:威廉·查菲《礼貌与民权:北卡罗来纳州格林斯博罗与黑人的自由斗争》(William H. Chafe,Civilities and Civil Rights:Greensboro,North Carolina,and the Black Struggle for Freedom),纽约1980年版;罗伯特·诺雷尔:《收割旋风:塔斯基吉的民权运动》(Robert J. Norrell,Reaping the Whirlwind:The Civil Rights Movement in Tuskegee),纽约1985年版;吉姆·罗杰斯:《正当的生活:新奥尔良民权运动的陈述》(Kim Lacy Rogers,Righteous Lives:Narratives of the New Orleans Civil Rights Movement),纽约1993年版;亚当·费尔克拉夫:《种族与民主:路易斯安那的民权斗争(1915~1972)》(Adam Fairclough,Race and Democracy:The Civil Rights Struggle in Louisiana,1915-1972),佐治亚州阿森斯1995年版;珍妮·西奥哈里斯等编《使北方自由:南部以外地区的黑人自由斗争(1940~1980)》(Jeanne Theoharis and Komozi Woodard ed.,Freedom North:Black Freedom Struggles Outside the South:1940-1980),纽约2003年版。

[24] 约翰·迪特默:《当地人民:密西西比的民权斗争》(John Dittmer,Local People:The Struggle For Civil Rights in Mississippi),伊利诺伊州厄巴纳1994年版;查理斯·佩恩:《我得到了自由之光》(Charles Payne,I’ve Got the Light of Freedom),伯克利1995年版。

[25] 代表作有:道格·迈克亚当:《政治过程与黑人抗议的发展,1930~1970》(Doug McAdam,Political Process and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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