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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09 11: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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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杰克·伦敦

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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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牙

白牙试读:

译本序

1

说起杰克•伦敦(1876—1916),人们都会想到他的《野性的呼唤》和《白牙》。而说起这两部小说,人们又都会富有总结性地说:一篇写一只狗变成了狼,一篇写一只狼变成了狗,那种口气像如今的小青年谈论变形金刚,全然忘了无论狗还是狼,它们都是活生生的动物。

在写出这两篇轰动一时的小说之前,杰克•伦敦依靠体力在社会上吃尽苦头,但维持生活的收入总是入不敷出。他认识到脑力劳动的收入和持续性远胜于体力劳动,因此立志靠写作打出一片天地。从他的自传体长篇小说《马丁•伊登》里,我看得出他开始写作时是多么挣扎。他在《大陆月刊》发表的第一则短篇小说《为赶路的人干杯》,为他挣得五美元的稿费。如今评论家和文学史家提及这笔稿费,用“只给他带来”之类用语,表明稿费之低,其实对当初的杰克•伦敦来说,这笔稿费已让他欣喜不已。首先,比他当报童每份报纸挣几美分,这算大收入;其次,也更重要,是他向文学写作进军,终于成功地迈出了第一步。《为赶路的人干杯》,写一个人抢劫了同伙的钱,却受到义气庇护,一路逃走的故事。显然,这是杰克•伦敦在淘金队伍里听来的故事。同样地,《野性的呼唤》也是他在淘金路上听来的故事,区别在于前者是关于一个人的,后者是关于一只狗的。因为克朗代克河流域已经接近北极地区,淘金人群需要狗拉雪橇前往,人和狗的关系罕见地联系在了一起。因此,关于狗的故事,就不同于一般情况下的关系,比如看护院子、人狗相伴、狗成宠物。狗拉雪橇这件事,是爱斯基摩人的专利。在杰克•伦敦笔下,主要是印第安人和狗的关系。这就让他写狗的故事背景显得稀有、罕见,在引发读者的好奇心方面占了优势。当然,《野性的呼唤》写得很紧凑,很生动,很令人信服,是主要的。于是,这个不足六万字的中篇小说,版权卖到了两千美元。《为赶路的人干杯》约一万五千字,稿费五美元。这个差别想必让杰克•伦敦动了些念头。因此他把《白牙》写到了十二万五千字左右,字数是《野性的呼唤》的两倍还多,至于版权是否卖到了四千美元,不得而知。

但是,《白牙》这个不足十三万字的长篇小说,共分五部,从结构上来看,确实有拉长篇幅之嫌。第一部分一万七千字的篇幅,写亨利和比尔赶着六只狗拉的雪橇,往哈德森湾运送一只棺材,途中被一群饿狼尾追;他们在喂食时发现来吃冻鱼的狗不是六只而是七只,很快弄明白有一只是来骗吃骗喝的。那是一只有狼血统的棕灰色母狗,其后利用母狗的性别优势,把他们的狗一只接一只骗出营地,让狼群围而食之。等他们只剩下三只狗时,比尔气不过,拿着只有三发子弹的枪去打伏击,结果连他的命也搭上了。然后,亨利看到的是一圈闪亮的眼睛向他的火堆靠拢过来。群狼的数量巨大,个个瘦得就剩一把骨头,肋骨像搓板,肚子贴到脊梁骨,它们只能孤注一掷。开始的一两个夜晚,亨利还能守着火堆过夜,接着狼们发现他势单力孤,一只狼在他打瞌睡时咬住了他的胳膊,他本能地跳进了火堆里,与火待在一起,幸亏他的手套很结实,暂时保护着他的手,他抓起燃烧的木炭向四面八方的空中扔去,篝火顿时像一座火山爆发了。然而,火在渐渐地熄灭,他坚守了一天一夜之后困得用松树枝绑在手上,让松树枝把他烧醒和狼较量,最后他终于挺不住了,两肩耷拉下来,头埋在了两个膝盖中间,明确表示他已经放弃了抗争。亏得他命大,在狼群正要分食他时,四架雪橇正好路过,救了他。

一万七千字的篇幅,有悬念,故事情节也紧凑,结尾有高峰,单独成一则短篇小说,也说得过去。然而,如此长的篇幅过去,故事的主人公白牙还没有登场,这在剧本里可以算“搭戏”,长篇小说可以叫“楔子”之类;如果算作《白牙》这个长篇小说的第一部,几乎可以算作败笔。亨利在后来的篇幅里再没有露面,他护送的那口棺材尽管处理得非常有悬念,但后面也没有任何交代。唯一说得过去的是,那只很熟悉人类生活的几乎导致整个雪橇队灭绝的母狗,成了“灰崽子”的母亲,“灰崽子”是白牙的前身。

如果这是小说的铺垫,这个铺垫的篇幅确乎太长了点,若在后面的叙述中,用几段倒叙交代这只母狗的背景,可能更合乎传统的写作手法。

2

然而,第二部还没有直达主题,把主人公拉出来亮相,接着写狼群终于度过了饥荒后立即分崩离析,这只母狼和三只追求者结伴而行。后来,三只追求者争风吃醋,两只经验丰富的成年狼联手杀死了最年轻的三岁小狼,最后老独眼公狼出其不意地咬死了那只正当年的公狼,老独眼最终独占花魁,和母狼成为情侣,生下了“灰崽子”。作者把狼的情场得意和失意写得很残酷却别有意趣,把狼的传宗接代写出了另一种角度。从写狼这个动物种群来说,这些描写是珍贵的。

这就是荒野的做爱,自然界的性别悲剧,只是丢掉性命的一方的悲剧。对那些活下来的,这是不是悲剧,只是实现目标和独占鳌头。

灰崽子出生了,一起出生的还有几个兄弟姐妹,但是它们都没有熬过饥荒,都夭折了,只剩下了灰崽子。灰崽子是优胜劣汰的结果,它生来就有一副好体格,精力旺盛,胆子过人,因此它第一次走出洞穴,闯进荒野,就吃了一窝小雷鸟,雄鹰从天空雷电般袭来,它也能安然度过。不过,荒野求生困难多多,它在母狼带领下猎捕别人的性命的同时,娘俩随时有被猎捕的危险;它求生的过程,逐步明白了荒野的生存法则:

一种是它自己这类杀而食之的,一种则包括非杀手和小杀手。另一种是杀死并吃掉它这种的,或者被它自己这种杀死并吃掉的。这样分门别类后,法则就产生了。生命的目标就是鲜肉。生命本身也是鲜肉。生命靠生命维持。世上有食者与被食者。这一法则便是:吃或被吃。

它们母子在艰辛的捕食过程中,闯进了印第安人的营地,一个叫比弗的印第安人认出了那只母狗是自己兄弟的狗,只是一声呼唤,那只母狗就乖乖地就范了。比弗的兄弟如今没了,这母子狗就归他所有,他于是送了灰崽子一个名字——白牙,因为灰崽子长了一口白生生的牙,是狼的特点。

主人公白牙终于登场亮相,小说的篇幅已经发展到了四万三千多字。这在一般长篇小说里很少见。美国如今是文学大国,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已经接近十位。美国的文学有了自己的特色,比如小说,篇幅较之欧洲,总体是短小的居多;顺理成章的是,小说的结构基本上是单线发展,历险记、漂流记和流浪汉是基本模式。例如马克•吐温的两部不朽之作《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利•芬恩历险记》;即便是西奥多•德莱塞八十万字篇幅的《美国悲剧》,也是单线条发展的结构。像《白牙》这样十二三万字的小长篇,主人公在小说进展到了三分之一的阶段才露面,应该说不是传统长篇小说的路子,至少结构上不紧凑,尤其考虑到杰克•伦敦的优秀作品,故事的连贯性是很强的。如果不是他的《野性的呼唤》获得巨大成功,主人公是一只狗,而《白牙》在写一只狼,已经吊起来读者的好奇心,《白牙》恐怕很难引起它发表时的那种轰动。如果《白牙》的主人公是一个人,那么这部小说十之八九的读者可能没有耐心再读下去了。人在阅读关于的人的故事时会不自觉地把自己摆进去,书中的人没有什么看头,读者自己也会不自觉地失去兴趣。但是,人看狗的故事,人与狗的差距比较大,故事中的狗的结局如何,吸引力会更大。“灰崽子”变身“白牙”,算不上华丽,但是灰崽子由孤独的小狼转变成印第安人村子里的白牙,因此有了童年,还是别有洞天的。个体融入集体需要过程,白牙的描写有了人这个群体的参照物,小说的故事情节开始精彩纷呈了。白牙的童年很凄惨但很勇敢,在印第安人的营地或者说村子里,它因为长得像狼,性格孤傲,打架突然袭击并一击制胜,成了自己本类的公敌,人类的恶作剧者。白牙童年最大的不幸之一是失去了母亲。白牙的母亲去给人家抵债,在它长大成狗的半年多里,一直不在身边。童年的一种可怕的折磨来自伙伴的排斥、讹诈和欺负,偏偏打头欺压白牙的就是一个霸王。

唇唇是它命中的灾星。块头更大,月份更多,体力更强,唇唇瞄上了白牙,成了它迫害的特选对象。白牙不甘心示弱,干仗足够勇猛,无奈它们不是一个级别。它的敌人块头太大。唇唇成了它的梦魇。只要它离开母亲去冒险,那个恶霸一准露面,紧紧跟在它的后面,冲它嗥叫,和它找碴儿,伺机而动,只要人形动物不在附近,就向它扑来,强迫它干仗。唇唇每次都赢,一赢了就喜形于色。

白牙在进行没完没了的战争,而战争锻炼人,打一仗它成熟一步,因此它发育得很快,朝着一个方向迅猛地发育。它的环境没有肥沃的土壤供给它善良的养分、仁爱的种子。它学到的准则是服从强者,欺压弱者。渐渐地,白牙对生存法则了如指掌:欺压弱者,服从强者。比如在雪橇队伍里,它尽快吃下它那份肉,接下来哪只没有吃完自己份额的狗就该倒霉了!只见它一声吼叫,狗没露面牙齿先用上,那只倒霉的狗就只好让白牙把它的口粮吃掉了。它已经彻底搞明白了它生活的这个世界。它的眼界很唯物,很现实。它所了解的世界是凶残的,冷酷的;一个没有温暖的世界,一个不存在抚爱、情爱和精神上的明亮温馨的世界。

白牙和同类相处不易,但和人类相处则要容易得多,好像它肉身的组织里有某种东西,非要人这个主宰成为不可或缺的因素,否则它从荒野专门来呈献它对人的忠诚为了什么?它的祖先冥冥之中早已和人有了誓约,条例也很简单:为了占有人的血肉之躯,它就要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来交换,用它的自由来交换。白牙得到了人的食物和火、保护和陪伴,而它就得保护人的财产、身体并为人干活。对白牙来说,它占有了一个人就意味着为这个人服役,它的服役是尽责和敬畏,但是没有爱。它不知道爱是什么。它没有爱的经历。

然而,饥荒来了,情况就大不一样了。饥荒改变了它和同类相处的关系,也改变它与人类相处的关系。饥饿成了人类和兽类的共同敌人,他们如果不能联手一起对付这个敌人,那他们就得在饥饿这只魔鬼面前丢人献丑,暴露残忍。

狗相食,诸神吃狗。虚弱不堪的与更没价值的首先被吃掉。仍然活着的狗,目睹惨状,明白是怎么回事。几只顶胆大顶聪明的狗告别了诸神的火堆,反正这时已经成了一堆堆灰堆,逃进森林里去了。在那里,到头来它们或者饿死,或者被狼吃掉。

毫无疑问,饥荒是狩猎民族和野生动物严酷的生存计划,大自然养活不了他们的时候,老天爷就来干预。或者雨量不够,或者河流断水,或者驯鹿群不见踪影,或者大马哈鱼不溯河而来……这时候印第安人就必须跟随猎物迁徙,狗们只好自谋生路。白牙从小生长在荒野,它离开了人类,走进了原始森林,勇敢加运气,它一直能找到吃的,因此它一直身强体壮。等它在森林里碰上饿垮的唇唇时,童年的噩梦必须清算,它没有浪费一点时间,直取了唇唇的性命。

以牙还牙,睚眦必报,很难说这里没有杰克•伦敦童年的影子。写的是狗,但参照物还应该是人。人性是兽性的参考,兽性是人性的前科。吉卜林的莽林法则,达尔文的进化论,斯蒂文森的荒岛浪漫氛围,杰克•伦敦从小生活经历的强权社会,他在第二部的后半部和整个第三部,都融化在他细腻的精妙的颇具硬度的写作中。白牙的野性一步步向人类社会的文明屈从、靠近,很神秘却令人信服,好像作者曾经是个野人,知道身上的野性怎么一一克服,向文明的生活靠拢。

3

然而,社会越文明,隐藏的恶就越深,一旦被暗藏的恶缠上,一切都会面临毁灭。杰克•伦敦一生相信人有高低贵贱之分,有上下沉浮之别,一旦跌入深渊,就可能万劫不复。动物低于印第安人,印第安人低于白人,白人的工业文明和相应的社会制度,是强权,是横行霸道的惯例,正在改变着这个世界。然而,这一切的背后隐藏着恶,从里到外的恶,深入骨髓的恶,而“俊男史密斯”就是这种恶的一个代表,白牙偏偏就落入了这个恶人之手。白牙拉着雪橇,千里迢迢,跟随它的主人比弗来到育空贸易站兜售皮货。它在这里第一次看见了白人。

与它熟识的印第安人相比,它看白人是另一种生物。

通过白牙的眼睛,杰克•伦敦把白人这种生物描写成了更高级的神,在印第安人之上的神;他们带来的工业产品和现代社会的法律,是强权的一种表现。有批评者说杰克•伦敦是在强调白人优越,其实这是误读,没有看清杰克•伦敦只是试图剖析不同人种之间的关系。在工业化的世界面前,印第安人是落后的。落后就要挨打,作者不否认这点。但是,工业化的先进不等于它能消灭了恶。在弱肉强食的莽林法则下,揭示恶的继续存在,倒是杰克•伦敦的人文精神的体现。邪恶是人性的一个方面,再先进的社会也无法让它绝迹,所以白牙一开始从俊男史密斯身上就嗅辨出邪恶来。没错,白牙是头脑简单的野兽,但是理解好与坏也简单得多。好的东西就是让它安逸、满意。因此,好东西就让它喜欢。坏的东西就是带来难受、威胁、伤痛的东西,那么就会让它憎恨。白牙对俊男史密斯的感觉糟糕透了。俊男史密斯一点也不俊,不仅身体奇形怪状,而且心灵歪曲,鬼鬼祟祟,如同阴森的沼泽地缭绕的雾气,有害的东西从内里往外发散。它不喜欢俊男史密斯,俊男史密斯就用棍子和皮鞭交替收拾它,让它遭受着最惨痛的虐待。它不喜爱旧主人格雷•比弗,然而,它对他还是尽忠的。它没有别的办法。这种忠诚是构成它的肉身的品质。然而,它无论如何不会喜欢俊男史密斯,但是命运不可违抗,它被旧主人比弗卖掉,不得已留在了育空,成了俊男史密斯这个半疯半兽的白人的财产。它被折磨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时,它就只会盲目地憎恨。

它憎恨拴住它的铁链,憎恨从栏杆空隙窥视它的人,憎恨那些跟在人身边的狗,因为它们在它一筹莫展时恶毒地冲它咆哮。它憎恨把它困住的围栏的每一根木头,而最恨的仍是俊男史密斯。

因为俊男史密斯让它和各种狗打架,他通过押赌注挣钱,白牙从此落入了恶性循环的魔咒!它不得不和猛犬打架,不得不在一天中和三条狗搏斗。等它打败了所有的狗时,它又不得不和一只成年狼打架。有一次,它不得不和两只狗同时混战。它甚至和一只山猫格斗,打得你死我活。

生活成了它的地狱。俊男史密斯就是一个魔头,是恶煞,一心要把白牙的精神摧垮。然而,白牙没有倒下,一直在顽强地对抗俊男史密斯代表的邪恶势力。最后,它差不多变成了一个魔鬼。

这样就只有一个结果了,那是它的凶恶以凶恶为食,凶恶有增无减。

白牙是一只干活非常卖力的狗,如今却不让它干活,让它专门打架。斗熊曾经是西方社会的一种娱乐,斗狗是不是一种娱乐方式,作者没有交代,但人类抡起拳头专打另一个人的头部,这种号称拳击的职业是存在的。杰克•伦敦做过业余拳手。人类之中可以存在专门打拳的人,那么狗类之中存在专门打架的狗,人性和兽性在这里混淆了。这部分写作很可能与杰克•伦敦的打拳经历有关系,所以写来得心应手,残忍的斗狗写得引人入胜。作者不只在批评斗狗的现象,也在批评观看斗狗的观众冷酷无情。“打架狼王”最后碰上了克星,一只斗牛犬。它高大威猛,灵活多变,一击制胜;斗牛犬矮壮脖子粗,不怕撕咬,紧追不舍,一旦咬住就永不松口。白牙在冲撞中因为用力过猛,把脖子暴露给斗牛犬,斗牛犬一口咬住它的脖子,白牙这下被扼住了气息,随着时间分分秒秒地过去,它的呼吸越来越困难。它的性命危在旦夕。

当然,白牙不能死,否则我们的故事就没法继续下去了。它经历的大恶的折磨之后,大善姗姗来迟。采矿工程师威登•斯科特从斗牛犬嘴里救下了它,不顾它对人类的极度憎恨和防范,用极大的耐心和爱心感化了白牙,白牙从寒冷的克朗代克河,回归了阳光灿烂的加利福尼亚——工业化和人类文明的集中地。

4

对白牙来说,这是结束,却是开始——结束过去的生活,结束憎恨的统治,开始一种崭新的不好理解却更为公正的生活。这意味着它从荒野成功的回归,一只有狗的遗传基因的狼,归顺到人的社会里。生命里有善恶之分,野兽也不例外。只有爱才能触到白牙本质的根芽,用仁爱唤醒生命的各种已经消退的几乎毁灭的潜能。

喜欢已经被爱取代。爱成了铅锤,坠入它的深处,而喜欢是从来不曾抵达那里的。它的深处因此回应了这一新东西——爱。给予它的东西,它如数反馈了。这是一尊真神,爱神,温暖的发光的神。在神的光芒下,白牙的本性像花朵在太阳下一样绽放了。

一只有狗的基因的狼,最后驯化成了一只狼狗;如果和《野性的呼唤》的那只狗最后变成了一只狼做呼应,这个故事可以结束了。《野性的呼唤》里的巴克进入原始森林,成了野狗。白牙回到人的领地,成了一只驯化的狼。巴克从一个叫米勒的法官家被人拐卖,而白牙又回到了一个叫斯科特的法官家;两篇小说殊途同归,挺好。然而,作者不甘心这样的结局,给白牙安排了一个充当英雄的镜头:不顾自己的生命咬死了私闯民宅的持枪杀人犯,救下了斯科特法官一家人的性命。这样也许符合一般读者的心愿,但作为一篇杰作,却难免有狗尾续貂之嫌,甚至包括整个第五部,我以为,都是可以略去不写的。如果杰克•伦敦能掐头去尾,《白牙》可能像《野性的呼唤》一样精炼、紧凑、完美。因此,我以为,《白牙》算得上一部不可多得的不朽之作,但算不能说它白璧无瑕,哪怕作者最后强调的是:

它所做到的,没有哪只狗能做到。它就是一只狼。第一部荒野第一章鲜肉之道

幽暗的云杉林分散在冻结的航路两边,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近来的一场风刮掉了白皑皑的冰冻层,树被剥掉了一层包裹,它们看上去你挨着我我挨着你,在越来越暗的光线里黑魆魆的,有些不吉利。大地上笼罩着无边无际的沉寂。大地自身处处荒凉,毫无生气,没有动静,孤独而寒冷,连固有的元气都有了悲凉感。大地有发笑的意思,却是一种比悲凉更恐怖的笑意——一种像斯芬克斯的微笑那般阴郁的发笑,一种像冰冻一样寒冷的发笑,又不乏那种因绝无失误而格外的严厉。这是那种专横的不可言传的永恒的智慧,笑话生命的无益,生命的努力。这就是荒野,就是野蛮的连心都冻住的北方的荒野。

可这就是生命,在大地上普遍存在,不屈不挠。在冻结的航路上,一列狼一样的狗在拉雪橇。它们硬刷刷的皮毛挂满冰霜。它们的哈气一出口就在空气里结成了冰,哈出来像雾霭,落在了它们身体的毛发上,形成了晶莹透亮的冰层。皮挽具套在狗身上,皮缰绳把它们和它们身后拉着的雪橇连在一块儿。雪橇没有滑板。雪橇是用结实的白桦树皮做的,整个表面都依托在雪上。雪橇的前端上翘,如同一个卷轴,为的是下行没有阻力,能压住软雪的雪沫,因雪沫趟起来时就像波浪在前涌动。在雪橇上捆绑的是一个又长又窄的结实的长方形箱子。雪橇上还有别的东西——毯子、斧头、咖啡壶和煎锅;不过最扎眼的、占去大部分空间的就是那个又长又窄的长方形箱子。

在狗队前面跋涉的,穿着宽阔的雪鞋,是一个男人。在雪橇后面跋涉的是第二个男人。在雪橇上,那个箱子里面,躺着第三个男人,他的跋涉已经结束——一个被荒野征服了的男人,彻底打垮了,他再也无法运动和苦做了。不是荒野的路喜欢运动,生命对荒野来说就是一种讨厌的东西,因为生命在于运动;而荒野旨在摧毁运动,一贯如此。它把水冻上,防止水流进大海;它把树液驱赶出树干,把树冻得结结实实,连强大的心脏都冻住了;而最凶猛最可怕的是荒野对人百般折磨,把人压得服服帖帖——人,生来就最不是安分守己的,与那个说法对着干:一切运动到头来不过是结束运动。

不过,在雪橇前面和后面,不畏恐惧,百折不挠,两个男人一路跋涉,还没有累死。他们身穿皮袄和柔软的皮衣。睫毛、脸颊和嘴唇因为哈气而结冰,挂上了一层水晶一般的冰霜,脸都不像脸的样子了。他们因此显得怪模怪样,戴了鬼脸似的,俨然鬼世界里为某个死鬼主持葬礼的人。不过,一切奇形怪状之下是实实在在的人,正在穿越这块荒凉的、嘲弄的、沉寂的大地,微不足道的冒险家摽上了罕见的冒险,以一己之力对抗世界的雷霆万钧,而且这个世界遥远、陌生、死气沉沉,像太空的深渊。

他们不说话,只是行走,省下每一口气为身体支撑下去。周围万籁俱寂,以一种触手可及的存在压迫他们。这影响到了他们的脑子,正如深水的气压会影响潜水人的身体一样。它摧残他们,用无垠的浩瀚和不可改变的天命摧残他们。它把他们挤压到了他们自己脑海的犄角旮旯里,压榨他们,像从葡萄里往外榨汁,把一切虚假的热情和兴奋以及对人类灵魂高估的自我价值,统统压榨出来,直到他们认识到自己很有限,很渺小,是颗粒,是尘埃,依靠不堪一击的狡猾和不足挂齿的智慧,在巨大的盲目的元素和物理的影响和相互影响下活动。

一个小时过去了,又一个小时过去了。没有太阳的白昼的灰光开始消失,这时安静的空中传来一声遥远的微弱的喊叫。那叫声猛地一下升上去,达到了最高的调子,久久萦绕,颤抖而紧绷,然后缓缓地消失了。听起来就是迷失的灵魂在号啕,倘若不是这叫声含有一种悲凉的刚猛和饥饿的渴望的话。前面的男人扭过头来,等着和后面的男人对眼。过了一会儿,隔着那个窄窄的长方形箱子,互相点了点头。

喊叫再次传来,穿透了沉寂,针刺般的尖厉。两个男人都判断出来叫声的位置。叫声是从后面来的,就在他们刚刚穿过的这片开阔的雪野的什么地方。第三次叫声又起,好像在回应,也是从后面传来,位于第二次叫声的左边。“它们跟随着我们,比尔。”前面的男人说。

他的声音沙哑,失真,是明显用力说出来的。“猎物稀缺呀,”他的伙伴回答说,“多少天了我都没有看见兔子了。”

随后他们便再没有说话,虽然他们竖起耳朵在聆听身后不断传来的追猎的喊叫声。

天彻底黑下来时,他们把狗赶进航路边上一片云杉树群里。那口棺材摆在火边,既当座位又当餐桌。数只狼狗聚拢在火堆远处,你啃我一口,我咬你一下,但是一点不想离开钻进夜色里去。“我感觉,亨利,它们显然就在营地附近。”比尔表示说。

亨利蹲在火边,把咖啡壶放在一块冰上,点了点头。他坐在那口棺材上,开始吃东西,才又开口说话。“它们知道在什么地方隐身安全,”他说,“它们要吃东西,可不想让人吃掉。它们精着呢,那些狗。”

比尔摇了摇头。“哦,我不知道。”

他的伙伴看着他,颇觉好奇。“这可是我第一次听你说它们不机灵。”“亨利,”另一位说,把他正在吃的豆子故意咀嚼得声音很大,“我喂狗时你真没有注意到它们乱踢的样子吗?”“它们比平时混乱多了。”亨利承认道。“我们还有多少只狗,亨利?”“六只。”“嗯,亨利……”比尔停顿了一下,有意让他的话听起来更不寻常些,“我是说,亨利,我们只有六只狗了。我从袋子里取出来六条鱼。每只狗我分发一条鱼,可是,亨利,我有一条鱼没有着落。”“那是你数错了。”“我们共有六只狗嘛,”另一位不为所动地重复道,“分明拿出来六条鱼嘛。‘一只耳’没有吃到鱼。我回到袋子边又取了一条喂它。”“可我们只有六条狗呀。”亨利说。“亨利,”比尔接着说,“我不是说它们都是狗,不过吃到鱼的却是七只。”

亨利停下吃饭,隔着火清点狗有几只。“眼下只有六只。”他说。“我看见另一只穿过雪地跑了,”比尔冷冷的肯定地说,“我看见七只。”

他的同伴不置可否地看着他,说:“我只求这次旅行快快结束。”“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比尔追问道。“我是说,这雪橇上的东西让你很不爽,你因此开始看出不祥之兆了。”“我也想到了,”比尔一本正经地答道,“所以,我看见它穿过雪地时,我到雪地一看究竟,看见了它的蹄子印。随后我把狗清点一下,还是六只。那些蹄子印现在还在那里呢。你不想去看看吗?我领你去看看。”

亨利没有作答,只是一声不响地咀嚼豆子,一直等到吃完饭,喝过最后一杯咖啡。他用黑乎乎的手抹了抹嘴,说:“那么,你是说那是一只——”

一声长长的哀鸣,悲凉万分,从黑地里传出来,打断了他的话。他停下话头,仔细聆听,然后他接住话头说下去,大手挥舞一下,指向那叫声“——其中一只吗?”

比尔点了点头。“我一发现情况就是这样想的。你自己也注意到狗叫得多凶了。”

吠叫声声,回应声声,寂静顿时成了喧嚣。四面八方都传来叫声,狗们拥挤在一起,还紧往火边靠,火苗把它们的毛都燎焦了,它们的惧怕自不必说。比尔往火上扔了一些木柴,才把烟袋点上。“我看你说话不那么硬气了。”亨利说。“亨利……”比尔若有所思地吸了几口烟,接着说下去,“亨利,我刚才就想,他可比你我都有运气哪。”

比尔用大拇指往下戳了戳,指向他们坐着的棺材里的那第三个人。“你和我,亨利,我们要是死了,我们身上要是有石头垒起来,不让狗吃了,就算很幸运了。”“可是我们找不到人,弄不到钱,什么都没有,不如他呀,”亨利颇有同感地说,“遥远的葬礼,是你和我真的无能为力的。”“让我不解的是,亨利,他也是一方人物呢,在他自己的地盘上,他算个爷什么的,从来也不会愁吃愁穿,他干吗来这个连上帝都不屑一顾的鬼地方——这才是我弄不明白的。”“他要是株守家园,完全可以过一种寿终正寝的日子。”亨利同意道。

比尔刚要开口讲话,却临时变卦了。他转而指向把他们团团围起来的黑暗的高墙。漆黑一团中,什么形状都是没有的;唯一能看见的是一双闪光的眼睛,像火炭一样。亨利点头示意第二双眼睛,第三双眼睛。一圈闪亮的眼睛向他们的营地靠拢过来。时不时,一双眼睛闪现一下,消失后不久便又闪现一下。

雪橇狗越来越躁动不安了,它们踏蹄子,突然来了一阵恐惧,挤到火的附近,在两个人的腿边畏缩、磨蹭。在这样的挤挤抗抗之中,一只狗被挤到了火堆的边缘,灼痛得嗷嗷叫,惊慌失措,它的皮毛燎焦的气味立时升向空中。这阵混乱惊动了那一圈眼睛,一时间乱动了一会儿,甚至还凑近了一点点,但是等雪橇狗安静下来,那个圈子也消停了。“亨利,没有弹药真是倒霉透了。”

比尔过完烟瘾,帮助他的伙伴把皮毛和毯子铺在云杉枝上,这些云杉枝是在晚饭前就摆在雪地上了。亨利咕哝几声,开始解开他的鹿皮靴。“你还有多少发子弹?”他问道。“三发,”他回答道,“要有三百发子弹该多好。那样我要给它们好看,狗日的!”

他冲着那些闪闪的眼睛晃了晃拳头,开始用心地把鹿皮靴立在火堆旁边。“多想让这寒冷劲儿赶快过去,”他继续说,“两个星期多了,一直在零下五十度。真后悔开始这次旅程,亨利。这次上路成这个样子,很不开心。就是让人感到不爽,反正不爽。要有什么打算的话,那就是希望这次旅程快快结束,你和我现在好好坐在麦克格里堡的火炉边,玩一把纸牌——就这点打算。”

亨利咕哝一声,钻进了被窝。他正睡意蒙眬之际,他的同伴又把他唤醒了。“喂,亨利,那只东西混进来吃了一条鱼——可为什么那些狗没有攻击它呢?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你想得太多了,比尔,”亨利睡眼惺忪地答道,“你从来不这样的。你赶紧闭上嘴,明天一早你就什么也不想了。你的肚子不得劲,让你胡思乱想了。”

两个人盖了一条毯子,肩并肩,酣然入睡了。篝火渐渐熄灭,那些发着幽光的眼睛在营地转来转去,圈子越来越小了。雪橇狗吓坏了,纷纷往一起挤,时不时吼叫几声,吓唬一下,喝退那些幽光闪闪的眼睛。一次,它们的嗥叫震天,把比尔从睡梦中惊醒了。他小心翼翼地钻出被窝,尽量不把同伴弄醒,往火堆上又扔了一些木柴。火焰开始烧起来,那圈眼睛往后退去。他随意看了一眼那些挤在一起的雪橇狗。他揉了揉眼睛,睁大眼睛又看了看。然后,他钻进了毯子里。“亨利,”他说,“哦,亨利。”

亨利哼哼一声,终于从睡梦中醒过来,追问道:“怎么回事?”“没什么,”比尔答道,“只是又成了七只了。我刚刚数过。”

亨利咕哝一声,表示他听明白了,接着打起呼噜,又沉沉地进入梦乡。

第二天一大早,亨利先醒来了,把他的同伴也叫起来。离天亮还有三个小时,虽然已经六点钟了;在黑暗里,亨利开始准备早餐,而比尔把毯子卷起来,把雪橇整理好,准备捆绑起来。“喂,亨利,”他突然问道,“你说我们有多少只狗来着?”“六只。”“不对。”“又成了七只了吗?”亨利问道。“不,五只;有一只不见了。”“操!”亨利气得大叫一声,丢下正在做的早餐,过来清点狗。“你说的没错,比尔,”他肯定说,“肥肥不见了。”“它说走就走,跟打了个忽闪一样。我们连它的影子都见不到。”“彻底没戏了,”亨利结论说,“它们早把它生吞活剥了。我敢说,它被它们吞下喉咙时还在惨叫,妈的!”“它一向傻得不行。”比尔说。“不过再傻的狗,也不至于傻得去自投罗网吧。”他打量一下剩下的狗队,眼神若有所思,执意要抓住每只狗固有的特征,“我敢说,这些狗没有一只会傻得自投罗网。”“用棍子都无法把它们从火堆旁赶开,”比尔同意道,“我总想,肥肥没准出了什么问题。”

在北方雪道上,这就是一只死狗的墓志铭——很多别的狗的墓志铭也不过如此,连很多人的墓志铭也不过如此。第二章母狼

早餐用毕,有数的几样营地装备捆绑在雪橇上,这两个人转身离开忽忽跳跃的火苗,开始上路,钻入黑暗中。那些凄厉异常的嗥叫,马上又响起来——嗥叫穿透黑暗,互相之间的呼应都显得十分冰冷。交谈停止了。九点钟天渐渐亮起来。到了中午,天空南边温暖出一片枣红色,标志着地球凸起部分插入了子午线的太阳和北极圈世界之间。然而,那片枣红色很快消散了。白天这灰茫茫的光线会一直维持到三点钟,那时候,连这样的灰色都会消失,北极圈黑夜的大幕就要落在这孤独的沉寂的大地上。

随着黑暗到来,左边、右边和后边的猎捕的嗥叫声渐渐地聚拢——聚拢得比以往更近,随之而起的恐惧的波浪冲击着拉着雪橇跋涉的狗,让它们感到性命不保的恐慌。

一次这样的恐慌过后,比尔和亨利把狗弄回缰绳里。比尔说:“但愿它们在什么地方猎捕到猎物,远离我们就好了。”“它们真让人感到紧张不安。”亨利很有同感地说。

他们没有再说什么,一直等到安营扎寨。

亨利正弯着腰往哗哗冒泡的豆子锅里添冰块,一声击打的声音吓了他一跳,接着是比尔的嚷嚷声,雪橇狗中间发出一声疼痛难忍的吠叫。他及时直起腰,看见一个模糊的影子窜过雪地消失在黑暗的庇护之下。接着他看见了比尔,站在狗中间,几分得意,几分沮丧,一只手里拿着一根结实的棍子,另一只手里拿着晒干的大马哈鱼的半截身子和尾巴。“它咬去了一半,”比尔宣称说,“不过我狠狠地给了一棍子。你听见它嗷嗷叫了吗?”“看上去什么样子?”亨利问道。“看不清楚。只看见四条腿和一张嘴,还有一身毛,看样子像狗。”“一定就是那只驯顺的狼,我感觉。”“驯顺个鬼,也就是在喂食的时间,来这里讨它那份鱼吃。”

那天夜里,晚餐用毕,他们坐在那个长方形箱子上,吸烟过瘾,那个眼睛闪亮的圈子比往日包围得更近了。“真希望它们盯上一群驼鹿或者什么活物,离开我们远远的。”比尔说。

亨利嘟哝一声,听语调不怎么完全赞成,他们默然无语地坐了一刻钟,亨利凝视着篝火,而比尔望着那一圈眼睛,只见它们在黑地里灼灼闪耀,距离火光不远。“真希望我们立马赶到麦克格里堡。”他又开口说。“别说你的真希望,嘞嘞开没完没了。”亨利有些生气,脱口而出道,“又是你的肚子不舒服。这才是你烦恼的真正原因。吞下一勺苏打粉,你就会舒坦得美美的,又是一个更加愉快的伙伴了。”

一大早,亨利又被比尔满口的污言秽语惊醒了。亨利用胳膊肘撑起身子,打量他的伙伴,见他站在狗中间,紧挨着添上木柴的篝火,两臂恶狠狠地举着,脸都气歪了。“喂!”亨利喊道,“怎么回事?”“青蛙不见了。”比尔回答说。“不会吧。”“我跟你说是真的。”

亨利一下子从毯子里跳起来,来到狗中间。他仔细清点了一下狗,和他的同伴一起咒骂这荒野的力量,又把他们的一条狗抢去了。“青蛙可是这群狗中最强壮的狗。”比尔最后感叹说。“它可不是一只傻狗。”亨利找补说。

两天里,第二则墓志铭又记录在案了。

早饭吃得很郁闷,然后把其余的四只狗备进雪橇里。这天和送走的无数日子一样,不过一天而已。两个男人一声不响,埋头苦干,在这冰封雪地的世界里奔走。沉寂只有尾随者的嗥叫打破,它们看不见,却在他们身后排成长长的一溜。下午刚过一半,夜色渐渐迫近,那些嗥叫声随着尾随者习惯性地靠近越来越近了;雪橇狗兴奋起来,惊慌失措的样子,又因为惊慌失措把缰绳弄乱,更让这两个男人感觉压抑。

亨利丢下烹饪,过来一看究竟。他的伙伴不止把雪橇狗拴住,还按照印第安人的法子,用树枝把狗们捆绑得紧紧的。每只狗的脖子上都绑了一条皮带。皮带离狗的脖子很近,它们无法用牙齿咬断,又在皮带上绑了一根四五英尺长的棍子。棍子的另一端,用皮带紧紧地拴在地上的一个桩子上。这样一来,狗就无法啃咬棍子那头的皮带了。有棍子隔着,狗也无法咬到另一头的皮带。

亨利点头赞许。“这是拴一只耳时发明的新手段,”比尔说,“一只耳能在半个小时里把皮带咬断,牙齿快得像刀子。明天早上它们只能在这里,别想走掉。”“没得说,一准在这里,”比尔赞成说,“要是有一只真的不见了,我从此就不喝咖啡了。”“它们很清楚我们没有子弹上膛射杀了。”亨利躺下睡觉时说,意指那个眼睛闪耀的圈子,把他们包围得紧紧的。“如果我们射杀一两只,它们就知道好歹了。它们每天夜里都得寸进尺。就躲在火光以外你看不见的地方,贼眉鼠眼地窥视——快看!你看见那个了吗?”

一阵子,两个男人很有兴致地观看火堆边上那个模糊的影子在移动。仔细观看黑暗中闪亮的一对眼睛,盯住不放,渐渐地能分辨清楚那野兽的轮廓。它们甚至能看见那些身影有时在移动。

雪橇狗中间传来声音,把两个人的注意力吸引过去。一只耳正在急促地一声接一声呜咽,向黑暗中的那段棍子猛烈攻击,一会儿停下,一会儿更加疯狂地用牙齿攻击。“快看这个,比尔。”亨利耳语道。

完全进入火堆的光亮里,蹑手蹑脚侧身行走着,一个像狗的野兽在游动。它游动得心虚,却也胆大,小心地观察这两个人,注意力却盯住那些雪橇狗不放。一只耳把整根棍子拽得紧绷绷,面对来犯者,急得嗷嗷直叫。“这傻子一只耳,似乎不怎么害怕。”比尔悄声说。“是那只母狼,”亨利耳语回道,“肥肥和青蛙也是这么回事吧。它是狼群的诱饵。它把狗吸引出去,整个狼群围上来饱餐一顿。”

火堆噼噼啪啪响了一阵。一根木头砰一声掉在了一旁。这响声一起,那只陌生的野兽一下子跳进了黑暗里。“亨利,我有个想法。”比尔宣称道。“什么想法?”“我想那只野兽正是我用棍子狠狠揍过的。”“就是,毫无疑问。”亨利回答道。“这正是我想说的,”比尔接着说,“那只野兽对篝火这般熟悉,令人难以置信,却又不能不信。”“它懂得一只懂得自重的狼所应该知道的,甚至更多,”亨利附和道,“一只狼知道在狗进食时及时赶来,一定很有来历。”“奥尔•维兰有一只狗,和狼一起跑了,”比尔想了想大声说,“我早该想到的。我在小树林那边的驼鹿牧场上,从狼群里找到它把它打死了。奥尔•维兰哭得像一个孩子。他说,三年来都没有看见过它,它和那些狼一直形影不离。”“我看你说到了点子上,比尔。那只狼是一只狗,它从人手里要吃过很多次冻鱼。”“要是我逮住机会,那只做过狗的狼会成为盘中肉的,”比尔宣称道,“我们不能再丢失狗了。”“可你只有三颗子弹了。”亨利反对说。“我等到一击致命时才开枪。”比尔回答道。

第二天早上,亨利把火生起来,一边听着伙伴呼呼大睡,一边做早餐。“你睡得太舒服了,什么都耽误了,”亨利一边喊叫比尔起来吃早饭,一边说,“我不忍心叫醒你。”

比尔睡意蒙眬地开始就餐。他见他的杯子没有咖啡,探身去咖啡壶里倒。但是,他的胳膊够不着亨利身边的咖啡壶。“喂,亨利,”他轻声责备说,“你忘记了什么事儿吧?”

亨利很细心地打量周遭,摇了摇头。比尔把那只空杯子举起来。“你喝不上咖啡了。”亨利振振有词地说。“咖啡没有了吗?”比尔着急地问。“那倒不是。”“你是担心我消化不良吗?”“也不是。”

比尔的脸上掠过一丝气愤。“那么我就心急火燎地等你自己解释清楚吧。”他说。“骏马不见了。”亨利回答说。

比尔没有咋呼,一副听天由命的样子,扭过头去原地坐着清点狗的数量。“这到底怎么回事呢?”他冷冷地问道。

亨利耸了耸肩。“不知道。除非一只耳把它的皮带咬断了。它自己是无法咬断的,这是肯定的。”“这该死的东西。”比尔板起脸慢慢地说,肚里窝着火,表面上不露声色。“就是因为它无法咬断自己的皮带,所以他把骏马的咬断了。”“哎,不管怎样,骏马的苦难到头了;我估计这时它早被消化了,正在二十只狼的肚子里串细路呢,”亨利又说出一则墓志铭,祭奠刚刚失去的狗,“喝点咖啡吧,比尔。”

但是,比尔摇了摇头。“来杯吧。”亨利举起来咖啡壶,央求道。

比尔把杯子一下子推到了一边。“我要是喝咖啡我就他妈的就不是人。话放在这儿了:如果还有狗丢失,我就再也不喝咖啡了。”“这可是上好的咖啡呀。”亨利引逗他说。

但是,比尔说到做到,就干吃早餐,一边咀嚼一边嘟嘟哝哝地骂一只耳玩的鬼把戏。“我今天夜里要把它拴在够不到别的狗的地方。”比尔说罢,他们就起身上路了。

他们刚走出一百多码,亨利在前面弯腰捡起他的雪鞋踩住的什么东西。天还很黑,他看不见是什么东西,但是他触摸一番知道是什么了。他把那东西扔到后面,碰到了雪橇,跳了一下,一直蹦到比尔的雪鞋边。“也许你干事时用得着。”亨利说。

比尔叫出声来。那是骏马留下的唯一东西——捆绑它用的那截棍子。“它们把骏马连皮带骨头都吞下去了,”比尔宣称道,“这棍子可真干净。它们把棍子两头的皮带都吃了。它们真他妈饿坏了,亨利,而且它们没准儿不等这趟旅途结束,会打你和我的主意呢。”

亨利不以为然地大笑起来。“我以前赶路不是也被狼这样追踪过吗,比这还糟的运气都挺过来,仍然健健康康的。还是把那些讨厌的家伙弄来为我们服务才是真,比尔,我的伙计。”“没把握,没把握。”比尔嘟哝说,一点不中听。“哦,我们到了麦克格里堡就一切正常了。”“我没有多大热情。”比尔不为所动地说。“你精神不好,没别的就是精神不好,”亨利不容分辩地说,“你来点奎宁就好了,我到了麦克格里堡马上就去给你买几剂。”

比尔对这一诊断不领情,嘟哝了几句,又一言不发了。如同所有的日子一样,又一个日子过去了。九点钟才有光线。到了十二点,南边的地平线被看不见的太阳照暖和了;随后,慢慢被吞没的冰冷的下午就开始了,三个小时后就又进入黑夜了。

太阳为了露面而白费一番劲儿之后不久,比尔从雪橇的皮带下抽出步枪,说:“你往前走吧,亨利,我去看看能发现点什么。”“你还是守在雪橇旁边好,”他的伙伴抗议说,“你只有三发子弹了,谁也说不准还会发生什么事情。”“现在是谁在抱怨呀?”比尔有几分得意地说。

亨利没有作答,独自向前走去,尽管他经常回头焦虑地看几眼,见他的伙伴消失在灰茫茫的荒凉之中。一个小时后,比尔从雪橇不得不走的弯道直接穿行,按时赶到了。“它们很分散,范围很大,”他说,“一直跟着我们,瞅准机会寻找猎物。你看,它们把我们摸得很清楚,还明白偷袭我们不得不等待。与此同时,路上能碰到什么就捡吃什么。”“你是说,它们以为它们对我们摸得很清楚吧,”亨利直言不讳地反对道。不过比尔不管他说什么。“我看见几只。它们瘦得只剩张皮了。几个星期以来都没有好好吃一顿,就拿肥肥、青蛙和骏马打牙祭;它们数量巨大,打不到牙祭的占多数。它们瘦得就剩一把骨头了。肋骨像搓板,肚子贴到脊梁骨了。它们只能孤注一掷,我跟你说。哪天它们也许就饿疯了,所以,当心一点吧。”

不一会儿,亨利走到雪橇的后面,低低地吹了一声警告的口哨。比尔回头看去,然后悄悄地把狗稳下来。在雪橇后面,从刚刚转过来的那道弯那里,看得一清二楚,就在他们走过的雪道上,颠跑着一个毛烘烘、鬼祟祟的影子。它的鼻子探向雪道,步子一颠一颠的没有力气,很特别,像滑行。他们停下了,它也停下,把头抬起来,镇静地看着他们,鼻子嗅了又嗅,好像闻到了他们的气味,在认真辨别。“是那只母狼。”比尔悄悄地说。

狗仰起头,它们在雪地上卧下来,比尔走过它们身边,来到雪橇旁的伙伴跟前。他们在一起观察这只陌生的动物,几天来一直追随着他们,已经成功地消灭了他们狗队的一半成员。

进行一番小心的试探之后,这野兽向前颠跑了几步。颠几步停下来,停下来又颠几步,一直来到只有区区一百码的地方。它停下来,靠近几棵云杉树,凭眼力和嗅觉琢磨警觉的男人的装备。它注视他们的样子很奇怪,很期待,和狗的神情很相仿;但是它期待的样子又没有狗的感情。那是饥饿导致的期待,像它的牙齿一样无情无义,又像严寒一样寒意袭人。

这是一头体格魁梧的狼,瘦棱棱的身架尽显一只野兽的线条,在同类中是头号体格。“从地面到肩部足有两英尺半,”亨利审度说,“身长少说也有五英尺吧。”“一只狼,身上的颜色也很少见,”比尔挑剔说,“过去从来没有见过红毛狼。乍看跟土红色一样。”

这只野兽确真不是土红色。它的皮毛是不折不扣的本色狼。身上灰色为主,有一层淡淡的红色而已——一种难以界定的颜色,或隐或现,像眼前的一个幻景,这时是灰色,纯灰色,彼时便闪现隐隐的红色,以平常的经历一时难以确定到底什么颜色。“完全像一只拉雪橇的哈士奇狗,”比尔说,“它要是摇起尾巴,看成是哈士奇狗,太正常了。”“喂,你这哈士奇狗!”他招呼道,“过来吧,你,叫什么名字好啊。”“一点也不害怕你。”亨利笑道。

比尔挥了挥手吓唬它,大喊了一声;但是,那野兽没有露出一点害怕的意思。他们看得出的唯一变化是增加了一点警觉。它审视着他们,仍然一副无情的饥饿引发的期待神色。他们就是一堆肉,而它饿得不行了;如果它有胆量,完全可能扑上来把他们吃掉。“快看,亨利,”比尔说,不自觉地放低声音,悄声说出了他心头所想。“我们还有三发子弹。不过要一击毙命。丝毫不能懈怠。三条狗都没了,我们必须阻止类似情况再发生。你看怎么样?”

亨利点头同意。比尔小心翼翼地从雪橇皮带下抽出那支步枪。步枪慢慢往肩膀摆放,但是半途而废了。因为就在这瞬间,那只母狼一跃而起,从路侧钻进了云杉树丛,转眼不见了。

两个男人面面相觑。亨利长长地打了个呼哨,很是失望。“我早该料到这点了,”比尔大声地责备自己,一边把枪放回去。“一只知道喂狗进食时来偷食吃的狼,当然认识能打子弹的东西了。听我说没错,亨利,这就是给我们造成大麻烦的家伙。我们本来有六只狗,现在只剩三只了,都是这只母狼招来的祸。听我说没错,亨利,我非解决它不可。在空旷地带你很难打中它。可是我非放倒它不可。我是大名鼎鼎的比尔,一定要在灌木丛中把它暗中打死。”“你想打死它,在远处是不行的。”他的伙伴劝解道,“小心一群狼向你扑上来,你可只有三发子弹,只能撂倒三只狼。这些野兽饿坏了,一旦它们发起进攻就一定能咬死你,比尔。”

这天夜里,他们早早安下营来。三只狗不像六只狗,拉起雪橇走得不快,也坚持不长时间,它们明显露出了疲态。两个人也早早地睡下了,比尔早早把雪橇狗隔离拴好,无法再互相咬断皮带了。

但是,狼越发胆大了,两个人不止一次让它们从睡梦中惊醒。狼包围得越发近,雪橇狗也越发害怕,惊慌失措,因此需要一次又一次往火上添加木柴,不让那些亡命的偷食者进入安全的距离。“我听水手说过鲨鱼追踪船只的事情,”比尔说,往火堆上添了柴火后正往毯子里钻去。“嗯,这些狼就是陆地鲨鱼。它们知道怎么干,比我们了解得多,它们在雪道上这样闹是为了吃饱。它们要把我们搞定。它们相信一准能把我们搞定,亨利。”“你要这样说的话,它们差不多把我们都搞定了,”亨利尖刻地反击说,“一个人说自己被搞定了,那就被搞定一半了。你这样说话,那你已经被吞下去一半了。”“比你我强的人,它们都搞定过。”比尔答道。“哦,闭上你的乌鸦嘴。你把我说得浑身没劲儿了。”

亨利生气地侧过身去,但是暗自吃惊比尔没有像他一样发脾气。这可不像一贯的比尔,因为他听见难听的话很容易生气。亨利想了好一阵子,然后准备入睡,在他闭上眼睛的瞬间,睡意袭来,他脑子里冒出来一个念头:“一点没错,比尔心情很糟糕。我明天要给他打打气。”第三章饥饿的喊叫

这天一开始就有吉兆。他们一整夜都没有再损失狗,而且他们赶上雪橇上路进入茫茫寂野,漆黑一团,寒冷的程度相当轻了。比尔似乎忘记了前一天夜里他的那番扫兴的话,到了中午时分,在一段糟糕的雪道上翻了雪橇时,他甚至变得爱开玩笑了。

雪橇翻了,自然狼狈。雪橇翻了个儿,夹在一个树干和一块大石头中间,他们不得不把狗卸出挽具,把雪橇重新调整好。两个人正一心一意地忙活雪橇时,亨利却看见一只耳想鬼鬼祟祟地离开。“嗨,你这家伙,一只耳!”比尔高喊道,直起身子去赶那只狗。

可是,一只耳一下子窜进了雪地里,身后拖着缰绳。就在他们身后雪道上不远的地方,那只母狼在等一只耳。一只耳接近母狼时,却突然变得小心翼翼了。它慢下来,走得机警而斯文,随后就停下了。它仔细地审视母狼,犹疑不决,却充满渴望。母狼好像在冲它微笑,白牙毕现,与其说威胁不如说讨欢。母狼向一只耳走了几步,逗弄的样子,然后停下了。一只耳向母狼靠近,依然很警惕,很小心,它的尾巴和耳朵都翘在空中,头也高高扬起来。

一只耳试图和母狼嗅鼻子,但是母狼逗弄地忸怩地往后退。一只耳一步一步走近,母狼一步一步后退。母狼一步一步引诱一只耳远离它主人和伙伴的安全地带。一次,好像模模糊糊袭来警告,让一只耳加倍警觉,它扭头回看那架翻倒的雪橇,回看它的队友,回看两个男人正在喊它回来。

这时候,比尔已经想到拿起步枪。但是,步枪压在翻倒的雪橇下面,等亨利帮他翻过来雪橇时,一只耳和那只母狼靠得很近,距离过远,已经无法冒险射击了。

一只耳明白它犯了错误,可为时已晚。两个人还没有搞清楚原因,就见一只耳转身向他们跑过来。这时,在雪道右首方向,他们看见十几只精瘦的灰狼拦住了它的退路,从雪地里冲出来。瞬间,那只母狼的忸怩和逗弄不见了。只见母狼一声嗥叫,扑向一只耳。一只耳用肩膀撞开了母狼,且说一只耳的退路被切断,却仍然一心盯住雪橇,及时改变路线,试图绕圈回来。每一刻都有更多的狼出现,加入追杀的行列。母狼离一只耳只有一步远,紧追不舍。“你要去哪里?”亨利突然追问说,一把抓住了伙伴的胳膊。

比尔甩开他。“我不能坐视不管,”他说,“只要有我在,它们别想再吃掉我们的任何一只狗。”

他手提步枪,钻进了雪道旁边的灌木丛里。他的用意昭然若揭。一只耳以雪橇为中心转圈儿,比尔打算赶在狼群追上之前,以这个中心选定一个瞄准点。步枪在手,日光很好,很可能他可以吓退群狼,救下一只耳。“喂,比尔!”亨利在他身后喊道,“千万小心!千万别冒险!”

亨利坐在雪橇上观看。他爱莫能助。比尔已经从视线里消失了;不过,时不时,会在灌木丛里忽隐忽现,云杉树丛里,也能看见一只耳在奔跑。亨利认定一只耳没救了。这只狗很清楚命在旦夕,但是它奔跑在外圈,而群狼奔跑在更近更短的内圈里。指望一只耳逃离它的追击者,穿过它们的包围圈,抄近路抢先回到雪橇旁,显然是一厢情愿。

分散的路线很快聚拢向一个点。就在雪野的什么地方,可惜云杉树和矮树林遮挡住了他的视线,可亨利知道狼群、一只耳和比尔三方都在聚拢。一切来得太快,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料,事情说发生就发生了。他听见了一声枪响,紧接着连打了两枪,他知道比尔的子弹打光了。随后,他听见嗥叫和号啕声此起彼伏,乱作一团。他听出来有一只耳疼痛和恐惧的哀叫,也听见了一只狼被打中的惊叫。仅此而已。嗥叫声戛然而止。呜咽之声渐渐远去。沉寂再次笼罩在这孤独的雪野。

他在雪橇上坐了好一会儿。他没有必要起身一探究竟。他心里很清楚,仿佛一切就发生在眼前。一次,他一跃而起,急忙从雪橇皮带下抽出斧头。但是,更多的时候,他坐在雪橇上想心事,那两只留下来的狗紧靠在他腿边,瑟瑟发抖。

最后,他站了起来,身心俱疲,仿佛活力从他身上抽身而去,随后他开始把狗套进雪橇。他把一根绳子挎在肩头,和狗一起拉雪橇前行。他没有走很远。天刚刚黑下来,他就抓紧扎营了,检查一下他有没有足够的木柴。他喂上了狗,做晚餐,吃晚餐,在火边把床搭好。

他注定享受不了上床的快乐。他还来不及合眼,狼群就靠拢得很近,毫无安全之感。无须再费劲窥探它们了。它们就围在他身边,围在火堆旁,圈子很小,借着火光能把它们看得一清二楚,有的卧下,有的蹲着,有的全身躺在地上,有的鬼鬼祟祟走来走去。它们甚至睡着了。他这里那里都能看见一只狼蜷起身子,像狗一样卧在雪地里,这时分明不是打瞌睡的时候却照睡不误。

他把火烧得很旺,因为他知道只有火能横挡在他的肉身和那些饥饿的牙齿之间。他的两只狗待在他身旁,一边一只,依偎着他寻求保护,或叫唤或呜咽,有时见一只狼比平常靠近了一点便会拼命嗥叫几声。当狗嗥叫的时候,整个圈子便躁动不安,狼会站起来,跃跃欲试地逼近,嗥叫声和吠叫声连成一片,冲他而来。随后,这个包围圈会再次卧下,这里那里,一只狼又会接着打瞌睡。

可是这个圈子不断向他包围过来,一点一点,有时逼近一英寸,这里一只狼用肚皮挪动一下,那里一只狼用肚皮挪动一下,圈子收缩得很小了,那些畜生几乎到了纵身一扑就过来的距离。这时,他会从火堆里抽出一根火木,扔进狼群。结果狼群仓皇往回退,发怒的吠叫随即传来,如果一根火木扔得很准,烧着了一只咄咄逼人的狼,惊吓的嗥叫就随之而起。

清早,亨利憔悴不堪,消耗很大,眼大无神,显然缺觉了。他摸黑做早饭,九点钟时,白天的光亮来了,狼群撤回去了,他开始实施在漫漫长夜里想出来的计划。他砍倒一些小树,把小树捆绑在大树干上,做成横杆的支架。利用雪橇皮带当粗绳,让狗拉着,他把棺材挪到了这支架的上面。“它们把比尔吃了,它们也会把我吃掉的,但是它们休想把你吃掉,年轻人。”他对着棺材里的死尸说道。

然后,他登上了雪道,分量减轻了很多的雪橇在积极肯干的狗身后一跳一跳前行;因为它们也知道安全只有到了麦克格里堡才是真的。群狼现在更加公开地追逐他们了,在后面一丝不苟地小跑,在雪橇两边排列成行而奔,红红的舌头吐出口外,瘦骨嶙峋的两肋每走一步都肋骨攒动。它们瘦得皮包骨,像皮袋子披在骨架上,肌肉只剩一根根筋了——瘦得实在不成样子,亨利脑子里不由得奇怪,它们怎么还能一直行走,没有直接软瘫在雪地里。

天一黑下来他就不敢赶路了。到了中午,太阳不只温暖了南边的地平线,还露出了一线线上弦,淡淡的金黄色,停留在天际线上。他把这视为一种迹象。天越来越长了。太阳回来了。但是,太阳光线的激励还没有完全离去,他就扎起了营地。灰茫茫的日光还会持续几个小时,还有阴沉的黄昏,他利用这些光线,劈了大量烧火用的木柴。

夜里了,恐惧随之而来。不止饥肠辘辘的群狼越来越胆大,缺觉还在提醒亨利。他管不住自己,打起了瞌睡,团在火堆边,毯子披在肩膀上,斧头夹在膝盖间,一边一只狗紧紧依偎在身上。他醒来一次,看见他面前,不是十几只蹄子,而是一只大灰狼,狼群里块头最大的一只。就在他看的当儿,那畜生还故意展开身子,像一只懒洋洋的狗,脸上那一张大口格外醒目,用据为己有的眼神看着他,仿佛他真的只是一块迟到的肥肉,迟早要被它吃掉。

这种确信写在整群狼的脸上。他数了数,足足二十只饿狼,或者饥肠辘辘地盯着他,或者在雪地里安然入睡。它们让他想到一群孩子围坐在餐桌旁,一旦得到允许就大开斋戒。而他就是他们要吃的美味!他奇怪这顿盛宴如何开始,什么时辰开始。

他往火堆上添木柴时,竟然发觉对自己的身体倍加珍惜,这可是他从来没有感觉到的。他观察他活动的肌肉,对手指灵巧的机关也倍感兴趣,一会儿一只手,一会儿两只手,满满地张开或者迅速抓住东西。他仔细瞧瞧指甲的构造,指尖戳来戳去,一会儿狠狠的,一会儿轻轻的,体会神经活动产生的瞬间。这一活动让他很入迷,他突然喜欢上了如此美丽、如此光滑、如此精巧设计的肉体。然后,他对他周围眼巴巴期待的狼圈看了一眼,感到惧怕,如同严酷现实的重锤迟早会向他这美妙的肉体砸下来,这鲜活的肉体,不过是一堆肉,垂涎欲滴的野兽们的朵颐,它们饥饿的牙齿一上口就会撕扯得粉碎,在它们眼里就是果腹的东西,如同驼鹿和兔子在他看来就是鲜肉一样。

他从瞌睡中醒来,做了一个噩梦,看见红毛母狼来到他跟前。母狼距离不过五六英尺,蹲在雪地里,眼巴巴地看着他。他脚边的两只狗呜咽起来,嗥叫起来,但是母狼对它们视而不见。母狼就盯着他看,有时他会还它几眼。母狼丝毫没有威胁。它只是眼巴巴地看着他,但是他知道这样的眼巴巴就是饿极了的狼固有的那种眼巴巴。他就是食物,看着他就会让它的味觉格外刺激。母狼张开大口,涎水直流,舌头舔着脸颊,兴致勃勃地期待着。因为惧怕他浑身痉挛了一下。他赶紧伸手取火木,打算向母狼扔去。但就在他伸出手,指头还没有抓起火木之际,母狼早已退到了安全的距离;他知道母狼已经习惯向它扔东西了。母狼嗷嗷直叫,向一旁跳去,把白森森的牙齿全都亮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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