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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09 21: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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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杰克·伦敦

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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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经典名著 学生版 热爱生命

新课标经典名著 学生版 热爱生命试读:

新课标经典名著学生版热爱生命(美)杰克·伦敦 原著南京大学出版社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热爱生命/(美)杰克·伦敦原著;丁钰改写.--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4.5(新课标经典名著:学生版)ISBN 978-7-305-13137-0Ⅰ.①热… Ⅱ.①杰… ②丁… Ⅲ.①短篇小说—小说集—美国—近代 Ⅳ.①I712.44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4)第078980号出版发行 南京大学出版社社  址 南京市汉口路22号 邮 编 210093网  址 http:www.NjupCo.com出 版 人 左 健丛 书 名 新课标经典名著·学生版书  名 热爱生命原  著 (美)杰克·伦敦改  写 丁 钰责任编辑 赵宇翔 蔡冬青照  排 江苏南大印刷厂印  刷 北京北方印刷厂开  本 880×1230 1/32 印张 6.5 字数 119千版  次 2014年5月第1版 2014年5月第1次印刷ISBN 978-7-305-13137-0发行热线 025-83594756 83686452电子邮箱 Press@NjupCo.comSales@NjupCo.com(市场部)*版权所有,侵权必究*凡购买南大版图书,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与所购图书销售部门联系调换目录CONTENTS

热爱生命

为赶路人干杯

北方的奥德赛

一块牛排

生命的法则

名师导读热爱生命“万物之中只有它长存于世——

活着,并且经历痛苦。

能做到这一步就是获得了胜利,

即使所有的赌注都已随风而逝。”——作者题注

这两个人一前一后、一瘸一拐地沿着河岸缓缓地往前走着。他们这条路走得很艰难,光是前面那片凹凸不平的石头地,就够他们费力的了。他们已经走了太久太久,身体早已疲惫不堪。而且更要命的是,在这样不平整的石头地上走路,一不小心就容易摔倒在地。

走在前头的那人一个没走稳,就差点儿跌倒在地。他的脸上写满了憔悴,但又隐约显出几分坚毅。后面的那人也是一样,疲惫却又坚定地走着。他们肩上背着厚重的包袱,走起路来负担很重。那包袱是用毯子裹成的,又大又容易掉。不过幸运的是,他们对这种情况早有准备。他们先用结实的皮带将包袱吊住,又把皮带紧紧地套在前额上,保证了包袱的稳妥。因为这里不是城镇,而是毫无人烟的旷野,整个环境并不安全。为了防身,他们不仅要背着大大的包袱,每人手上都拿着一支来福枪。他们就这样背着包袱,拿着枪,弓着身子一步步地往前走。“要是我们随身带两发子弹就好了,地窖里还有很多子弹呢。”走在后面的那人说道。

虽然外表上看不出来,但他们手上的来福枪里,根本没有一颗子弹。一把没有子弹的枪,除了用来震慑敌人,一点儿用处都没有。

那人声音低沉,说话的语气也很平淡,一丝感情都没有。走在前面的人也不知听没听到,毫无反应,仍是一瘸一拐地往前走。他就这么一直往前走,很快就走进了一条乳白色的溪流,白色的溪水时不时地打在岩石上,泛起了许多细细的泡沫。

后面的人没有停下脚步,紧跟着他走进了溪流。他们并没脱掉鞋子和袜子,因为那样会很麻烦,也没有多余的精力做这些。于是,这两人就穿着鞋袜,在溪水里慢慢往前走。冰冷刺骨的溪水打在腿和脚上,那滋味可不好受,很快就冻得他们两腿发麻,到处隐隐作痛。溪流中的路也并不平坦,而是高低不平。有些地方的溪水较深,甚至漫过了他们的膝盖,一波一波地冲击了过来。他们一高一低地走着,受着水波的冲击,就有些失去重心,差点儿就站立不稳。

跟在后面的那人走了一会儿,就有些支撑不住了。他原本强忍着继续前行,但还是没留心,在一块光滑的大石头上滑了一下。这一下又快又猛,简直要了他的命。他不由得痛苦地叫了一声,然后用力一个挣扎,这才稳住了自己的身体。经过这一下,他有些头晕目眩,几乎看不清四周的景象。他摇晃着身体,伸出空闲的那只手,似乎想要在空气中抓住什么,但最后只抓了个空。在这条溪流的中央,只有滑溜溜的石头,连个可以扶的东西也没有。等他终于站稳了,就赶紧继续往前走,不料还没跨出一步,身体又摇晃起来,险些跌倒。于是,他不再轻举妄动,直直地站在原地,只用眼睛盯着走在前头的那人。那人好像并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一次也没回过头来。

大概过了足足有一分钟,他还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他似乎做了一个什么决定,突然朝着前方叫了起来:“喂,比尔!我的脚好像扭了!”

那个走在前头的人,也就是比尔,好像没听到似的,仍然在乳白色的溪水中往前走。他一步也没停顿,头一次也没回。后面那人看着比尔,看着他自顾自往前走的背影,虽然脸上没什么表情,但目光里已经流露出了受伤的神色。他大概没有想到,比尔已经变得那么冰冷无情,连唯一的同伴都毫不关心了。

比尔一直朝前走着,终于步履艰难地登上了溪流的对岸。可他上岸以后,仍然继续往前走,头一次也没回,只是往前走。还站在溪水里的那人颤抖起来,瞪大眼睛看着这一幕,抖动着嘴唇,却半天没喊出一句话来。他长长地吸了口气,伸出舌头舔了舔发干的嘴唇,终于再次喊了出来:“比尔!”

这名壮汉在绝望中发出了哀求,他已经走投无路,可比尔始终没有回头。他一动不动地站在溪水里,看着同伴慢慢远去:比尔正跛着脚往前走,一步一步,毫无停顿。他走得并不平稳,几乎是蹒跚着登上了前面的缓坡,接着就往小山上那不太明显的天际走去。

等到那个熟悉的背影翻过了山顶,就一下消失在了他的视线,比尔已经走了。他四处环望后发现,现在身处的这片世界,只有他自己了。而他的同伴,恐怕已经抛弃了他,自顾自地朝前赶着路。

在靠近天际的地方,太阳仿佛一个快要熄灭的火球,渐渐淹没在无边的雾霭之中。这些雾霭浓密却又无形,充满了不可捉摸的神秘。站在这种日光混沌的地方,人总是容易感到茫然,连具体的时间也分辨不清。这个人用一条腿站着,掏出表来看了看时间——已经四点钟了。这一两周的时间,他一直在这些野外之处行走,不仅不知道具体的时间,而且也不清楚确切的日期。他没有办法,只能依靠自己的猜测——不管怎样,他还知道太阳是位于西北方向的。按照太阳的方向来推测,现在应该是七月底、八月初的样子。

他大致推测着现在的日期,又朝南边望去。他的目光远远地伸向前方,跃过那些寸草不生的小山丘。那些小山丘的后面,应该就是大熊湖了。就在那个方位,北极圈的禁区界线一直深入到加拿大的冻土地带。而他现在身处的这条小河,则是科珀曼河的一条支流。科珀曼河向北而流,一直流入加冕湾,流入北冰洋。他虽然没去过那个地方,但曾在哈得孙湾公司的图纸上看到过一次,所以还有些印象。

朝远方看了一会儿后,他就收回了视线,重新环视了一遍周围的这片世界。这里的景象很令人失望,一眼望过去,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无尽的荒野。他能看见那不太分明的天际线,还有清一色的低矮山丘,然后就没别的了。没有树木,没有灌木,甚至连草也没有……这真是个可怕的鬼地方!面对着这一切,他不由得生出了几分惧意。他心知肚明,对于一个赶路人来说,接下来的路程一定不会好走。原本他还有一个同伴,他们互相照应着赶路,可现在那个同伴却抛下他先走了。没了比尔相伴,这条漫长的路途,将由他自己独自完成了。“比尔!”他下意识地喊出了这个名字,又重复了一遍,“比尔!”

那呼唤声透着一丝绝望,还有几分伤心。

他仍然停顿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他站立在乳白色的溪流中,受着冰凉溪水的冲击,冻得蜷缩成了一团。空旷的原野仿佛蕴含着无限压力,从四面八方毫不留情地朝他压过来,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他不由得剧烈地颤抖了起来,手里的枪一下掉进了水里,溅起的水花打在了他的脸上。他终于被唤醒,重新鼓起勇气,把手伸进水里,摸索着捡起了枪。然后又将背包往左边挪了一下,想要减轻那只受伤脚踝的负担。做完这些准备后,他就拿着枪,慢慢地往岸边走去。

虽然脚踝处隐隐作痛,但他已经顾不上这些,发疯似的一直走着,登上了山坡后,又继续朝比尔消失的那个山头攀登。他跌跌撞撞走路的模样,比他的同伴更滑稽可笑,可他并不停下脚步。心头的恐惧让他不敢停下脚步,只能一个劲儿地朝前赶路。他很快也来到了山顶,看着眼前那空无一人的低谷,蓦地又失去了勇气。索性还没等恐惧占据心底,他已经又鼓起了勇气,把背包往左挪了一下后,就一瘸一拐地朝山下走去。

谷底很潮湿,到处长满了像海绵一样的厚苔藓。就连空气里都藏着水汽,触到脸颊上的时候,有种凉丝丝的感觉。在这种地方,他并不敢走得太快,一步步地走得很平稳。他每走一步,脚下就会发出如吮吸一般的声音,有水从苔藓中溢了出来。而当他抬脚的时候,就会感觉到一股吸力,仿佛脚下的苔藓紧紧吸住他的脚,不让他离开。他沿着比尔留下的足迹,从一块沼泽走到另一块沼泽,跨过一个个高低不平的岩石。这些苔藓和岩石,让他有一种错觉,仿佛自己正走在一片苔藓的海洋中,跨过一个又一个岩石组成的岛屿。

他孤身一人,却没有迷失方向。因为他对接下来的路程清楚得很:再往前就会到达一个小湖,湖边被一排排细小、干枯的云杉树包围。这条湖叫作“苔青尼其利”,用那个国家的语言来解释,就是“小树枝之国”的意思。他还记得,有一条小河注入这片湖中,河水已经不是乳白色了,河岸上长满了灯芯草,但一棵大树也没有。关于这一点,他可是记得特别清晰。

接下来,他就将沿着这条河流一直往前走,走到水源尽头的分水岭,再越过那个分水岭,沿着另一条发源于此的河流继续朝西方前行,一直走,一直走,最后就会来到河水汇入迪斯河的地方。他对那里非常熟悉,只要到了那儿,他就会找到一只底朝天的小船。那只小船的下面有一个地窖,堆满了石块。地窖里有很多打猎的工具:有他那只空枪所需的弹药,有钓钩和鱼线,还有一张小网。除了这些工具,他还能找到一些食物:主要是一点儿面粉、熏肉和豆子。

他还知道,比尔会在那里等着他。等他也到了那儿以后,他们就可以一起划船,沿着迪斯河顺流而下,抵达大熊湖。他们不会停留在大熊湖,而会继续穿过大熊湖,划着船往南方而去,一直抵达马更些河。他们也不会停留在马更些河,而是继续往南方去,一路向南,手里的船桨从不停歇。他们会把寒冬甩在身后,把结了冰的激流甩在身后,远离凛冽无情的天气。他们会一路向南,直到抵达那个温暖的地方——哈得孙湾码头。那是富饶的地方,到处长着参天如云的树木,美味的食物也多得享用不尽……

这个人就靠着这些美好的想象,才能一直拼命地前进。他这一路行来,拼的不仅仅是体力,更是意志力。他不能乱想,只能强迫自己坚定信念,强迫自己去相信自己的同伴。他必须相信比尔,相信比尔没有抛弃他,相信比尔此刻正在地窖等他。如果他不这么想的话,早就意志崩溃,倒下去死掉了。

当昏暗的太阳慢慢向西北方向下沉时,他就在回想那些和比尔在一起的往事。冬天还没来之前,他和比尔一起开始了南行之旅。他清楚地记得,他们所经过的每一寸土地,就连地窖中的食物和哈得孙湾码头的无尽美食,也清晰无比地浮现在他的脑海。他一遍又一遍地回想着那些。

他的记忆里,还留存着美食的滋味,可实际上,他已经两天没吃过东西了。确切地说,是没吃过正儿八经的食物。在这种地方,他一般是弯下腰去采摘一些沼泽地的浆果,以此作为食物充饥。这种浆果淡而无味,他放进嘴里后,随便咀嚼几下就吞了下去。说实话,这种浆果等于就是一粒小种子,外面再包了一层水,根本称不上是真正的果子。一旦放进嘴里,浆果外面的水很快就消失了,只剩下里面那粒苦涩的种子。虽然这种浆果毫无营养,味道也不好,但有的吃总比没有强。因此,他完全抛开了常识和经验,耐着性子吃下了不少浆果。只要口中还有食物,心中怀有的希望就不会熄灭。

九点钟的时候,他被一块岩石绊倒了。那疲惫而又虚弱的身体,再也没有力气挣扎,踉踉跄跄地摔倒在了地上。他索性侧了身子,静静地在地上躺了一会儿,就当是原地休息。然后,他慢慢地坐了起来,这时天还没完全黑下来。多亏了那仅剩的一点暮色,虽然微弱但也够用了,他就借着这点儿光在乱石间四处摸索。他用找到的干苔藓生了火,然后在上面放了一个白铁罐子。他也不管这火只冒烟,根本看不到火焰,就这么烧了起来。

他坐在火旁,打开了背包,开始数火柴。对他来说,数火柴是很重要的事。他仔细地数了三遍,确定一共还有六十七根火柴,他把火柴分成几小份,分别用油纸包了起来。其中的一份被他放进了空的雪茄烟盒里,一份被藏在衬衫下面贴着胸口的地方,还有一份放在了破帽子的里沿内。他把这些火柴仔细地放到了各处,不久却又感到心慌意乱。为了平复自己的情绪,他马上把火柴又取了出来,重新数了数,确定还是六十七根后,才渐渐地不再慌张。

火堆旁烘烤着他的鞋子和袜子。他的鹿皮靴早就破烂不堪,成了一堆碎片。袜子有好几处都磨穿了,全是洞。他低下头去瞧自己的脚,两只脚都已皮开肉绽,还在流着血。他又检查了一下脚踝,情况也不容乐观,受伤的脚踝已经高高肿起,几乎和膝关节一样粗了。他从毯子上撕下一长条布,把脚踝紧紧缠住。除了这样简单包住脚踝,忍住疼痛,他也没有其他的办法。他做完这些后,白铁罐子里的水也差不多烧开了。他就喝下了那罐开水,上好了手表的发条,就钻进了毯子里去。

他之前真的累坏了,一躺进毯子里,就沉沉睡去。周围的一切都吵醒不了他,午夜的黑暗短暂而神秘。黑暗过后,太阳从东北方升了起来,但因为被乌云遮住的缘故,那个方位只能看到浅淡的曙光。

这时是六点钟,他醒了过来。他先是仰面静静地躺着,盯着灰色的天空发了会儿呆,然后就用胳膊肘撑着地,缓缓翻身坐了起来。他正感受着饥饿的来袭,突然听到一声很大的喷鼻声。

他吓了一跳,抬头看去,就看到了一头公驯鹿。这头公驯鹿离他很近,大概只有五十英尺的距离,正好奇而有点警觉地盯着他。饥饿的煎熬再一次袭来,他看着那头公驯鹿,突然就看到了鹿排在火上烤得香气扑鼻的场景,这当然只是他的想象。但他心里马上做出了决定,想也不想地拿过那支空枪,扣动了扳机。这声音惊动了公驯鹿,它大叫一声,然后就一跃而起,撒开蹄子跑到了山的背面。

他咒骂着把枪扔到了一边,嘴里大声嘟囔着什么,慢慢地站了起来。这个简单的动作,对他来说,却充满了艰难和痛苦。他的关节仿佛生了锈,一点也不灵活了,无论是弯曲还是伸直都十分困难,必须咬紧牙关才能完成。等到双脚站立起来了,他又艰难地想要直起身体。这个动作花费了他一分多钟的时间,然后他终于像常人一样站了起来。

他努力爬上了一座小山头,观察了一下前方的路途。就他所看的而言,前面什么也没有,没有树木丛林,也没有草,他只能看到一片长满灰色苔藓的土地。他又观察了一会儿,看到了一些灰色的岩石、小水潭和小溪流。一切都是灰蒙蒙的,天空也是灰色的,太阳不知被什么遮住了,完全看不到。情况并不乐观,眼前的景象毫无线索,他无法分辨出哪边是北方,也分辨不出自己之前来的方向是哪边。但他知道自己并未迷路,只要继续走下去,他就能到达那个“小树枝之国”。他有种强烈的感觉,“小树枝之国”离自己并不遥远,可能就在左边的某个地方,也可能翻过下一座山就能看见。

带着这样的信念,他下了小山头,回到原来的地方收拾包裹,准备继续上路。他又一次拿出火柴来,确定了它们都还完好无损。这次他没有纠结太久,也没有再数一遍火柴,但却为了另一件事犹豫不决起来。

他有一只厚实的鹿皮口袋,不是很大,他用两只手就能完全盖住。但这只小口袋却有十五磅那么重,要知道,把包裹里其他所有东西加起来,也不过就十五磅重而已。这只口袋让他不知如何是好,索性先放在一边,先整理背包。但他整理了一会儿,就又看着这只过分厚实的口袋,脸上充满了苦恼的神色。他觉得如果不把口袋的事处理好,大概也没法专心整理背包了。他心里越烦躁,盯着这口袋的目光里,也就充满了敌意。他突然抓起了口袋,起身向四处看去,警觉地看了一会儿,就好像旷野中藏着什么,将要来抢夺他的这只口袋。最后,厚实的鹿皮口袋还是被放进了他的背包里,他也站起身来,迈出了沉重的步伐。这一天的行程终于开始了。

他调转方向,朝着左边慢慢前行。这一路上,他仍然没有正经食物可吃,时不时地会停下来,吃一些沼泽地上的浆果。他不知道脚踝扭伤到什么程度,总之那地方已经无比僵硬,走起路来跛得更厉害了。脚上虽然一直疼痛着,但总算可以忍受,而那来自于肠胃的抗议,则是一种更大的痛苦。饥饿的感觉是剧烈的,从不停止的,这种痛苦一阵阵地折磨着他的胃。因为饥饿,他甚至无法集中精神看向前方,更无法判断去“小树枝之国”的路线。填补饥饿的唯一办法就是吃浆果,可浆果一旦吃到了肚子里,非但不能减轻这种痛苦,反而让舌头和嘴巴也充满了难受的气味。

他勉强忍耐着往前走,终于来到了一处山谷。山谷中不再像旧路那么荒芜,许多松鸡在沼泽地上飞来跑去,拍着翅膀咯咯大叫。他捡了石头想打下一只松鸡,但怎么也打不中。于是,他放下了背包,蹑手蹑脚地朝那些松鸡走去。他专心致志地朝那边走着,锋利的岩石刺穿了他的裤子,把他的腿划伤了,也毫无知觉。对于一个被饥饿折磨得痛苦不堪的人来说,这点儿皮外伤已经顾不上去管了,他现在只想抓到一只松鸡。为了不惊动那些松鸡,他趴在潮湿的苔藓上爬行,弄得浑身湿透,身体冻得冰凉。他对自己目前遭的罪都不在乎,只一心想要吃点东西。现在他什么都不管了,因为想要吃东西的愿望是那么的强烈,那么的无法抵抗。但是那些松鸡总是那么难以到手,他一到它们跟前,它们就扇着翅膀飞到别处去了。他不由得咒骂起来,就连松鸡们“咯咯”的叫声,听起来也像是对他的嘲讽。

有一次,他悄悄地爬到了一只松鸡的附近,他竟没发现那是一只睡着了的松鸡。那只松鸡突然惊醒,还没搞清状况似的,一下冲到了他的面前。结果他也受到了惊吓,慌乱地伸手一抓,就让那只松鸡飞走了,只抓到了三根尾羽。他不由得恨起了那只松鸡,仿佛它不该振翅逃走,就该待在那儿乖乖给他抓住。他抓了半天松鸡,都一无所获,最后只能返回原地,重又背起了背包。

这一天很快就要过去了,就在这个时候,他来到了沼泽地。沼泽地的野物比别处丰富得多,在来福枪的射程之内,就能看到足足二十多只不怕生的驯鹿。驯鹿们毫不畏惧地从他面前走过,让他很想去追赶它们,他有信心自己能把它们追得无路可走。一只黑毛狐狸突然跑了过来,嘴里还叼着一只松鸡。他被这突然出现的狐狸吓了一跳,不由得大叫了一声,反而把狐狸给吓跑了。狐狸跑得很急,但并没丢下嘴里叼着的食物。

傍晚即将到来,他沿着一条乳白色的小河往前走。河岸的两旁,长着一片片稀疏的灯芯草。他俯下身,紧紧抓住灯芯草的根部,然后把它们连根拔起。这些灯芯草的根小小的,很像嫩洋葱头,咬在嘴里脆脆的。他咀嚼着这东西,牙齿间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听起来很好吃的样子。但实际上,这东西里面的纤维很粗,就像被水泡涨了的麻绳,怎么嚼也嚼不烂,毫无营养。但他还是把背包扔在一旁,直接爬进了灯芯草地之中,像头牛一样,趴在草丛里使劲地咀嚼起来。

他早已疲惫不堪,很想休息,很想躺下来大睡一觉。但他还是强迫自己一直赶路,不是为了早点抵达那“小树枝之国”,而是因为饥饿,饥饿驱动着他前行。饥饿还让他用手刨地找蚯蚓吃,跳进水塘找青蛙吃,尽管他知道这个地方靠近北极,根本没有蚯蚓和青蛙。

他不放过经过的每一个水塘,但什么吃的都没找到。天色渐渐暗了,他终于在一个水塘里发现了鱼。那是一条像鲦鱼一样很小的鱼。他赶紧把一只胳膊伸到水里,让水没过了自己的肩头,但还是没抓到鱼。那条鱼溜得很快,看起来很难得手。他索性伸出了两只手,全心全意地在水里抓鱼,连水底的白泥都搅了上来,在水中到处漂浮。就在这关键时刻,他不小心掉进了水中,整个下半身都湿透了。这时的水塘已经十分浑浊,在水中的混浊物沉淀之前,根本不要想看清鱼在哪儿了。

他只有耐住性子站在那儿等,直到混浊物下沉,水塘重新变得清澈。他继续捉鱼,但很快水塘又被弄得十分浑浊。这次他不再等水塘变清了,干脆解下了白铁皮罐子,用罐子舀水塘里的水。他先是毫无章法地乱舀,只舀了几下,就弄得自己身上都是水。他倒水的时候也没留意,总是倒得太近了,水很快就流了回去。他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努力镇定下来,换了方法重新舀起水来。他的手早已在发抖,心也跳得很快,但他咬牙忍住,冷静地舀着水,直到水塘被舀干。他为这件事花了至少半个钟头,但在那被舀干的水塘里,完全看不到鱼的影子。

他看了看四周,终于在一堆石头中发现了一个缝隙。这个缝隙可以通到旁边的一个水塘。他只瞧了一眼,就知道那是个非常大的水塘,就算舀一天一夜也舀不干。如果他早知道有这么个缝隙,就能用石头堵上,然后抓住那条鱼了。可惜他到现在才发现这个缝隙。

捉鱼的失败,几乎击垮了他的信念。他浑身无力,倒在潮湿的地上哭起来,从轻声哭泣到号啕大哭。他就这样对着荒野哭泣,尽管这荒野一向无情而残忍。渐渐地,他停止了哭泣,可身体还在微微颤抖着。

像昨晚一样,他生了火,把白铁罐子放在上面烤。然后他就喝了一罐子的热水,身子暖和以后就搭起了帐篷准备睡下。在睡觉前,他拿出了火柴仔细检查,确定火柴没有受潮才放回去。手表的发条也上好后,他就钻进了毯子里。躺在又冷又湿的毯子里,脚踝又在隐隐作痛,可他完全感受不到这些,只能感到饥饿对他的折磨。他就这样睡着了,他在梦里见到了各种宴席和酒会,也见到了很多美味的食物。

身体疼痛不已,天气也格外寒冷。在这双重的折磨之下,他没法继续睡了。还没到早上,看不到太阳,天地都是灰蒙蒙的,寒风一阵阵地刮过来,冰冷刺骨。这儿的第一场雪降临了,不远处的小山头都变成了银色。他起来生火烧水的时候,雪已经越下越大,周围白茫茫的一片。因为是雨夹雪,所以刚开始没什么积雪,雪一落到地上就融化了。但随着雪越下越大,整个大地都被遮盖住了,他的火堆被熄灭了,那作为燃料的干苔藓也湿了。

这可不妙了,他知道他得赶紧离开这儿,不管去哪儿都行。他已经不在乎什么“小树枝之国”,也不在乎比尔是不是在地窖等他了,他满脑子都是这个字:“吃。”他已经快饿疯了,只想先走出这片湿地,到别处去找吃的。他在雪地中前行,沿路搜寻着沼泽地浆果,以及那嚼不烂的灯芯草的根。但是这两样东西都不是真正的食物,他的饥饿毫无缓解的迹象。后来,他偶然发现了一种酸酸的草,于是到处找这种草来吃。然而这种草贴着地面生长,数量并不多,又很容易被深深的积雪盖住,实在难找。

天很快又黑了。那一夜十分难挨,因为无法生火,就连热水也没得喝。他只好忍着饥饿钻进毯子里直接睡觉。他睡得并不安稳,一夜醒过来好几次,感觉有冰冷的雨水打在他的脸上。天亮了,他不再感到饥饿,也不再想吃任何东西。他恢复了些许理智,又想起了“小树枝之国”,想起了迪斯河畔的地窖,想起了他的同伴。

他的脚还在流血,于是把所剩不多的毯子撕成了小条,缠在脚上。然后,他又把那只受伤的脚踝重新裹了裹。还有那只鹿皮口袋,他想了想,还是把它放进了背包。他已经做好所有的准备,要继续赶路了。

积雪开始融化,太阳也出来了。他现在已经迷路了,好在还能借助太阳辨别方向。前两天他走得毫无方向,现在看来是走到左边去了。而他应该往右边走,才能返回到正确的路线上。

饥饿的感觉虽然淡去了,但他的身体已经十分虚弱,几乎无法采摘浆果和灯芯草。他的嘴里全是苦味,舌头也干干的,还胀得难受。而他的心脏也不知怎么了,好像失去了一贯的秩序,总是随意乱跳。只要走上几分钟,他的心跳就会变得特别猛烈,“咚咚咚”地乱跳一气,简直让他难受得透不过气,几乎要晕倒。

中午时分,他经过一个大水塘,意外地发现了两条小鲦鱼。他当然清楚,就凭自己是没法舀干大水塘的,但也许还有其他办法。他努力镇定下来,思考对策,最后用白铁皮罐子抓住了两条鱼。

这可真的是两条小鱼,有多小呢,还没他的小拇指长。好不容易抓到了两条鱼,可他反而不太饿了,肠胃也没之前那么难受了。他觉得他的胃已经不再运转,就好像睡着了一样。但他还是强迫自己吞了下鱼,就那么生吃,仔细地咀嚼着。吃东西已经不是出于欲望,而是出于理智。为了活下去,即使不想吃,也得硬着头皮吃下去。

他在傍晚又抓到了三条小鱼,生吃了两条后,留下了一条当作早餐。阳光温柔地照射着大地,苔藓渐渐被晒干了,这意味着他又能生火烧水了。能喝上热水,就能暖和一下身体。

那一天,他只走了不到十英里,第二天更差,只走了五英里。这都是因为他的心脏,心跳总是很不规律,让他不得不放慢脚步。而他的胃因为已经毫无知觉,再也没有饥饿来折磨他。这时,他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越来越多的驯鹿出现在眼前,同时出现的,还有越来越多的狼。

又过去了一个夜晚,天色大亮。他做出了一个理智的决定,从背包里拿出了鹿皮口袋。在解开了扎着口袋的皮绳后,他从口袋里倒出了大量的金沙金块。他把这些未经加工的金子平均分成两份,其中一份用毡布包好,藏在一处突出的梁子上,另一份则又被他装进了口袋。他从另一条完好的毯子上撕下布条,把脚又裹了一遍。他没放弃那支枪,因为迪斯河畔的地窖里有弹药,这枪还用得上。

因为大雾天的来临,已经离去的饥饿竟又回来了。他头晕眼花,身体虚弱到了极点。他不知道自己怎么还能前行,因为每走几步就是一个踉跄,或者干脆摔倒在地。有一次,他又被绊倒在地,直接倒在了一个松鸡的巢穴里。这种巧事可不多见,他一眼就看到巢穴里的四只小松鸡。这些小松鸡恐怕刚孵出来不久,又小又软,还不够一口吞的。他抓住这些小松鸡,就那么塞进嘴里,脆脆地嚼了几下,就全部吞进了肚子里。母松鸡在一旁叫个不停,还用嘴来啄他。他把枪当作棒子去打母松鸡,又用石头砸它,打伤了它的一只翅膀。但最后,这只母松鸡还是扑腾着翅膀逃走了。

刚下肚的几只小鸡,根本满足不了他的胃口,于是他跛着脚,连蹦带跳地去追赶母松鸡。起先他边追边扔石块,大叫着让母松鸡不许逃走,后来没力气了,他就只好一蹦一跳地追在母松鸡后面,不管摔倒还是什么,一直追着它。

他一直穿过了谷底的沼泽地。他在潮湿的苔藓上,发现了一些脚印,他觉得那一定是比尔的脚步。但他没法停留,因为他得先抓到那只松鸡。

不知过了多久,母松鸡明显已经精疲力竭,再没有扑腾的力气了。而他自己也累得几乎喘不过气。此时的他和母松鸡离得不远,相距不过十几英尺,但双方都没有力气再动一下。这僵持的局面没过多久,他休息了一会儿,就有了力气去抓母松鸡。而母松鸡似乎也缓过劲儿来,拖着那只受伤的翅膀逃走了。他毫不气馁地继续追上去,直到天色变暗,还是没能抓到那只母松鸡。

这时他已经相当虚弱,跌跌撞撞地才走了几步,就一下栽倒在地。他的面颊被石头划破了,背包砸在后背上,引起一阵闷痛。他就用那样的姿势,静静地趴了好久,然后侧过身躺下来,摸索着上好了手表的发条,就那么躺着,一直到天亮。

第二天还是大雾天。毯子只剩下一半,布料都用来裹受伤的脚踝了。他没找到比尔的脚印,就是为了追松鸡而错过的那些脚步。他知道自己当时饿坏了,不得已才会那样做,但也许……比尔也迷路了。不知为什么,他就是有这种猜想。

中午的时候,他开始厌恶自己的背包,厌恶那股沉重感。于是他解开袋子,把金子又分了一次。起先,他只把一半的金子扔在了地上,后来索性连剩下的那点金子也都扔了。于是,他现在身上只剩下几样东西:半床毯子、一只白铁皮罐子和一支来福枪。

他身体虚弱极了,以至于开始产生幻觉。他觉得来福枪里还有一颗子弹,他甚至打开枪膛,看到了这颗子弹。但另一方面,他的理智告诉自己,根本没有什么子弹,他的枪膛从来就是空的。他努力地抵抗着这种幻觉,但不过几个钟头,就放弃了抵抗。他投降般地瘫坐在那里,抖着手打开了来福枪的枪膛——里面什么都没有。拥有一颗子弹的愿望太过强烈,在看到空空的枪膛后,他立即感到了同样强烈的失望。

他脚步沉重,勉强走了半个钟头,就又重现了刚才的幻觉。无论他怎么拼命抵抗,也无济于事,那幻觉还是缠着他不放。他不得不再一次打开枪膛,让自己看清枪里没有子弹的现实。

当失望袭来的时候,那幻觉终于消失,他总算平静了下来。有些时候,他的思绪会飞得很远,大脑里也会产生许多奇怪的念头,但不真实的幻觉很容易就消失了,现实里只有来自饥饿的痛苦。有一次,他正想得起劲,眼前出现的景象让他一惊,就又回到了现实。他觉得自己似乎是醉了,或者是晕了,不然面前怎么会出现一匹骏马?这可不是别的,而是一匹骏马!他摇摇晃晃地站着,努力保持身体平衡,瞪大眼睛看着面前的骏马。他的眼睛蒙上了浓雾,视线变得模糊,只好用手使劲揉了揉。可再等他看清楚后,才发现他看到的不是一匹马,而是一头大棕熊。他在看这头熊的同时,熊也正在打量着他。

他下意识地举起了枪,然后才反应过来,这枪膛里没有子弹。他只得把枪放下,从后腰的子弹袋里抽出猎刀。在他面前的可是一头熊呢。刀刃是很锋利的,刀尖也一样,他鼓起勇气,想要扑向这头熊,然后杀死它。可还没等他有所动作,心脏就“咚咚咚”地乱跳起来,那不规律的跳动意味着严重的警告。他无视那警告,直接一跃而起,可随即就感到了强烈的心悸,晕乎乎的,头痛欲裂。

这时,他内心的恐惧已经战胜了勇气,不由得胡思乱想起来:如果这头熊攻击他,该怎么办?

想到这儿,他马上就站了起来,手中紧握着猎刀,尽力摆出一副强壮的姿态。他的目光半点不离地停在棕熊的身上,满是警惕。而棕熊则向前几步,突然直立起来,低吼了一声,似乎是在试探他。如果他现在逃跑,这只棕熊一定会在后面追赶。

但他并没有逃跑。他不仅没有逃跑,还越发振奋起来,朝着棕熊发出了凶狠的咆哮。这咆哮宣告着他的勇气,虽然这勇气来源于对死亡的恐惧。他是这样的勇敢,毫无畏惧之色,吓到了一直低吼着的棕熊。在棕熊的眼中,这个直立的神秘动物并不好对付,于是它慢慢移向一旁,最后离开了这个地方。在棕熊离开的过程中,他始终一动不动,静止得如同一尊雕塑。直到棕熊真正地离开了,并且完全消失在他的视线中了,他才敢有所动作,一下瘫倒在地。

棕熊的威胁解除了,他休息片刻,便继续赶路。这不是一个安全的地方,到处都是野兽,还有很多狼。这使得他心里颇为不安,原本他只是害怕饥饿,害怕由于没有食物而被饿死,现在又多了另一种恐惧。饥饿的痛苦虽然很折磨人,但只会慢慢地耗掉他的体力和意志,熬一熬也就过去了。来自野兽的威胁却快速而残暴,只稍一个不留神,他就会被扑上来的野兽撕成碎片。死在野兽口中,可比死于饥饿可怕多了。

他默默地走着,脸上毫无表情,心里却沉重而警惕。这地方的狼实在太多了,随处可听到它们那独特的嗥叫声。就连荒野里的每一寸空气中,都仿佛飘浮着来自它们的气味,时时刻刻地威胁着其他的动物。他觉得这种恐惧太过真实,不由得伸出手臂,想把那空气往后推。尽管他知道这举动毫无意义。

他行走的道路上常常能看到狼,大多是三三两两地经过。狼的数量不多,而且它们猎食的对象通常都是驯鹿,所以总是避开他走掉了。对于狼族来说,驯鹿是最合适的猎物,因为驯鹿不会搏斗,也没有抵抗之力。直立行走的动物就要难对付得多,不适合发生正面冲突,所以狼并不主动招惹他这个人类。

傍晚时分,他发现了狼群猎食后留下的骨头,应该是一头小驯鹿的残骸。他看着这堆残骸陷入了沉思。骨头被啃得很干净,在暗夜中闪着一点白光,有些地方被血染成了粉红色。可以想象得到,也许就在前不久,这头小驯鹿还健康快活地奔跑着,可转眼之间,可爱的小驯鹿就成了一堆白骨。如果他也陷入了同样的危险,下场大概也是变成一堆白骨吧!这就是生命的模样吗?毫无意义地流失,然后转瞬即逝。活着会觉得痛苦,死了却毫无感觉。死亡就是睡眠,它意味着结束和安息。既然如此,他为什么不甘心就这样死去呢?

这些有关生死的大道理,有时太过深奥,他并没继续想下去。他蹲了下来,看着苔藓地上的那堆白骨,突然伸出了手。他拿起一根骨头放进嘴里,用力吮吸那被染成粉红色、带着生命印迹的地方。甜甜的、油油的,只存在他记忆中的某种味道,不太真实地在他嘴里扩散着。他的心跳有些加快,一种疯狂的感觉慑住了他,让他张开嘴咬住了那根骨头。他用力咀嚼起来,一直在咀嚼,被嚼碎的有些是骨头,还有些是他的牙齿。他已经顾不上自己的牙齿,又拿石块砸碎骨头,捣成糊状,然后直接吞进了肚子里。在做这件事时,他因为心情急切,又砸伤了自己的手指。而这时的他,就连手指被石块砸伤,也感觉不到什么疼痛了。

之后的几天都是雨雪天气,这对他而言不是什么好事。昏暗阴沉的天气,让时间也变得模糊起来,他已经分不清白天和夜晚。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扎营的,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拔营的。他唯一知道的就是自己该拼命赶路,一分一秒也不能耽搁。在赶路的途中,跌倒已经是很常见的事,有时索性趁机休息一会儿,实在走不动的时候,他就向前爬行。作为一个人,他其实早就放弃了,也不想再拼搏了,但他体内的生命之火却并未熄灭。因为这还在燃烧的生命火苗,他才能继续朝前走。他觉得他的身体早已麻木,也不再感觉到痛苦,各种幻觉常常围绕在眼前,但他的生命之火还在燃烧着。

之前那些小驯鹿的骨头,他只吃了一小部分,剩下的都被他收集起来,带在了身上。这一路上,他没有再去寻找其他食物,就靠着这些碎骨头维持着生命。他也不再翻山越岭,这对他而言已经太过艰难。他沿着一条大河前行,然后穿越了一个平阔的山谷。他的眼睛看到的并不是河流和山谷,浮现在他眼前的唯有幻觉。他感到自己的身体已毫无生机,虽然表面上没什么异常,但里面的灵魂早已与身体渐行渐远,几乎就要分离。

这一天,他醒过来的时候,还算头脑清醒。他并不急着起身,仰面躺在一处石脊上晒太阳。这天的天气也真不错,太阳出来了,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的。因为看到了太阳的出现,他认为今天应该能够确定自己的方位。他艰难而痛苦地挣扎了一下,终于转过身去,侧着身子躺在那儿看向前方。一条大河在下方缓缓流动,一直流向远方的荒山,眼前的这景象让他感到有些陌生。他顺着河流的方向望去,只见那些光秃秃的小山既低矮,又草木贫瘠,比他之前见到的小山还要荒芜。他的目光又从河流向上移,一直看向天际,却看见那河水注入了一片汪洋之中。那波光粼粼的景象并不寻常,但他却没有激动,反而想道:眼前这一切是真实的吗?难道又是我自己的幻觉?是了,这一定是幻觉,或者是那海市蜃楼。他毫无疑问地相信着这个想法,而不是相信自己混乱的头脑。当他看到海洋上停泊着一艘轮船时,他更加坚信自己出现了幻觉。他不想再被虚假的景象所迷惑,索性闭上了双眼,过了一会儿才睁开,却发现眼前的一切还是毫无变化!但他还是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确信那里没有什么海洋,更不可能有轮船,只有贫瘠的土地。有时幻觉的力量太过强大,不是一时之间就能打破的。就像当初,他明知道自己没带子弹,却还是受了幻觉的影响,反复地打开枪膛检查。

他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声音,是鼻息声,是艰难的喘息声和咳嗽声。由于身体已经虚弱到了极点,浑身僵硬的他只能缓缓地转过身来,再转向另一侧。他发现周围什么也没有,但还是安静地侧耳聆听着。果然,不过片刻,那喘息和咳嗽的声音又传了过来。这时,他看到了声音的来源,那隐藏在两块大石头之间的灰色狼头。而此时此刻,他们之间不过隔了二十英尺。

他凝目瞧着那头灰狼,看着它那不太有精神的尖耳朵和那目光迟钝的泛红的眼睛。这头狼看起来不太健壮,脑袋也歪歪地耷拉着,没有一般狼所拥有的强悍气势。而就在他瞧着它的时候,这头狼还在不住地喘息与咳嗽,显然是得了重病。

这一回,他相信了自己的眼睛,觉得这不是幻觉。这是真实的,他想,现在也许就能看到刚才被幻觉遮掩的真实景象了。可是很奇怪,他还是能看到那闪动着波光的海洋,也能看到那条停泊着的轮船。如果狼是真实的,那么海洋和轮船也应该是真实的才对。所以这不是幻觉?他不由得闭上眼睛,慢慢沉思了起来。

他想了很久,突然就想明白了,这是因为他没有走预定的方向。原本他是要往北面走,但事实上他一直在往东,所以离迪斯河越来越远,反而到了科珀曼河谷。那么这下就说得通了,在他眼前流动的这条大河是科珀曼河,远处那波光粼粼的海洋是北冰洋。至于那艘停泊在海面上的轮船,应该是一艘捕鲸船。那艘捕鲸船大概是从马更些河驶出,然后一路向东而行,最后就来到了这里,停泊在了加冕湾。他回忆着以前在哈得孙湾公司看到的图纸,觉得这样的推断十分合情合理。

弄清楚了自己所在的方位,他稍微振奋了一些,坐起来思索眼前的问题。最初的两床毯子已经全用完了,脚上没有布料替换,皮肉烂得几乎不成样子。防身用的来福枪和猎刀也丢了,帽子早就不知去向,帽子边沿里藏着的火柴也就没了。幸好藏在胸口的那包火柴还在,因为裹着油纸,所以也没有受潮。他又看了看手表,指针还在走,现在是十一点。虽然丢了不少东西,但上发条这件事,他从没忘记过。

现在的他身体非常虚弱,毫无生机。他已经感觉不到疼痛,也不觉得饥饿,想到食物甚至会恶心。但他现在总算摆脱了幻觉,重新恢复了理性,能够冷静地思考问题了。他把膝盖以下的裤子撕下来,然后裹在了脚上,不然没法走路。然后他又拿出了那只白铁皮罐子,烧了点热水来喝。也幸好他还留着这罐子,不然拿什么暖和身体呢?休息得差不多了,他就开始朝那艘轮船前进。当然,他心知肚明,这将是一段艰辛的路程。

他走得异常缓慢,几乎站不住脚,最后没办法,只有靠双手和膝盖在地上爬。有一次,他爬到了那头病狼跟前,注意到它病得很重。那头狼拖着无力的身子,慢吞吞地走着,就连用舌头舔一舔上颚这种事,都好像极为费力。而它的舌头很明显是棕黄色,而不是通常健康的红色,上面还有一层凝固的黏液。

他停下来喝了点热水,又休息了片刻,就能站起来行走了。但他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毫不乐观。他脚步不稳地朝前走着,每走一分钟的时间,就必须停下来休息一下。而那头狼也拖着无力的脚步,缓缓地跟在他身后。黑夜降临的时候,他清楚自己这一天走的路很短,他离那片海洋的距离只缩短了不到四英里。

这一夜他睡得并不安稳,病狼的咳嗽声、小驯鹿的叫声,时不时地萦绕在他的耳旁。这头病狼之所以一直跟着他,是因为知道他的身体完全垮了,也许会比它死得更早。早晨,他一睁开眼睛,就看到那头狼盯着自己,目光里充满了饥渴,虽然它也不过是一头衰弱而可怜的病狼罢了。

天气非常好,阳光充足。这样的天气,是高纬度印第安的短暂夏季特有的,大概会持续一周左右。他喜欢这种天气,只是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过明天,或者后天。在阳光的映照下,洋面上散发着无限的光芒,就像引路灯一样,吸引着他朝那儿走去。他走了一整个上午,眼里没有别的,只有那艘停泊在海洋上的轮船。

下午的时候,他发现了另一个人留下的印迹。从印迹来看,这个人不是在行走,而是手脚并用地爬行。这个人也许就是比尔,但他的心情并不激动。他觉得自己变得十分淡漠,既无法感觉到痛苦,也无法觉得饥饿,热情更是离他远去。然而,他体内的生命之火,却仍未熄灭。尚存的求生意念化成一股力量,驱使着他不断前进。他不愿就这样死去,即使身体已经十分疲惫和虚弱。他吃沼泽地的浆果,吃灯芯草的根,用铁罐子抓鱼,烧热水喝……这一切的努力,都是为了能够活下去。即使再累再苦,也要忠于自己对生命的执着。

他沿着那人留下的印迹向前走去,没走多远,就走到了印迹消失的地方。他看到了一些吃剩的骨头,还有狼群的足迹。他还看到了一只鹿皮口袋,和他那只一模一样,只是被撕碎了。他几乎没力气捡起那只口袋,无力的手指软软的,无法负荷那样的重量。他已经看明白了,这里就是比尔的终点。而叫他惊讶的是,比尔直到死,也没丢下这只鹿皮口袋。他觉得这十分滑稽可笑,他没想到比尔对金子这么的执着,至死不放。他不由得笑了起来,他不是比尔,他会活下来,然后带走这只口袋。等他带着金子登上那艘轮船,一切就都结束了。

他的笑声沙哑而怪异,像乌鸦一般,而那头病狼也跟了过来,低声地嗥叫着。他的笑声渐渐低了下来,眼睛盯着那堆带着粉红色的白骨,露出了哀伤的神色。这被啃食干净的骨头,会不会就是比尔呢?比尔到底曾是与他并肩淘金的同伴。就算比尔当时抛弃了他,他也不能拿走那袋金子,更不能去啃比尔的骨头。如果死的人是他,比尔也许会这样去做,但他不会。

他转身离开了那里,继续上路。他来到了一处水塘,弯下身子,看水里有没有小鱼。就在这时,他猛然意识到了什么,不由得看向水中。那水中的倒影,分明就是他自己的脸。但那模样实在过于可怕,他甚至不敢看第二眼,就匆匆抬起了头。他转而专心寻找小鱼,果然寻到了三条。不过这个水塘特别大,光凭他的一双手,肯定没法舀干。他就拿出了白铁皮罐子,试着去捉鱼,失败了几次后也就作罢。他清楚自己的身体是什么状况,如果不小心掉进水塘,一定会被淹死。正因为他清楚这一点,所以才没跨上沿着沙洲漂去的几排原木,让河水带着走。

那天,他一共走了三英里的路程。第二天因为是爬行,走得更短,少了两英里。到了第五天的晚上,他发现自己离那艘轮船已经很近,只剩七英里了。但是他已经走不动,也爬不动了,一天连一英里都走不了。要不是天气一直很好,他恐怕早就死了。

离终点越来越近了,他不能停下,就只有一直往前爬。就算时不时会头晕眼花,那也得往前爬。叫他惊异的是,那头病狼还在后面跟着他,一点儿也没落下。那艰难的喘息和咳嗽声,也时时在他耳边响起。这真不是一件好事儿,即使生着重病,那也是一头野兽。他在爬行的过程中,膝盖早就被磨得血肉模糊,流血不止。他已经撕下了身上的衬衫垫着膝盖,可也没什么用。他所经过的道路,那些苔藓和岩石上,都有一长串的血迹。有一次,他偶然回头,就看到那头病狼正在舔食他留下的血迹,那贪婪的模样让他心中一颤。

他清楚极了,一旦自己发生不测,就会死在那头病狼的口中。除非他能杀掉这头狼,否则的话很可能被它吃掉。这想法让他心慌意乱,可求生的意志又强迫他镇定下来。于是,一幕有史以来最为残酷的求生悲剧就此上演——一边是爬行的虚弱人类,一边是跛行的病狼,两个生灵在荒野中垂死挣扎,为了活下去而准备夺取对方的生命。

如果对方是一头健壮的狼,那么他肯定毫无抵抗之力,只有乖乖送死。这样死去倒也罢了,可对方只是一头和自己一样虚弱的病狼。他无法忍受自己被一头病狼吃掉,即使是死,也要死在强者手上。

他又开始胡思乱想了,幻觉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这让他心里很是不安。有一次,他昏迷在地的时候,耳边传来的喘息声将他惊醒。那头狼也快不行了,只不过往后跳了一下,就失足跌倒在地。这本来很是滑稽可笑,但他已经对这样的事习以为常,丝毫不觉得惊讶。他也顾不上害怕病狼的威胁,趁着神志还算清醒,躺在那儿思考解脱之法。现在,那艘轮船距离他不过四英里,他甚至能看清船的具体外观,可他却到不了那儿。这短短的四英里,对于如今虚弱的他而言,却像是万里长征一样遥远。他知道自己爬不到那儿了,他已经连半英里的路都走不了了。但是他依然很镇定,求生的意念在支撑着他。他已经千辛万苦地走到了这里,经历了那么多的艰难险阻,不该在这种时刻死去。希望就在不远之处,而他想要抓住最后的希望。就算死神已经来到他身边,他也要放手一搏,掌控自己的命运。

他坚定了这样的信念后,就闭上了眼睛。陷入黑暗的瞬间,无尽的倦意如潮水般涌了上来,让他很想立即沉沉睡去。但他不能睡去,就算疲倦到了极限也不能。可他实在是太累了,在走了那么长的一段路程之后,积累的疲倦多得像海洋一样,简直要将他完全淹没。依靠着心里的某种力量,他抗拒着这股倦意的侵袭。他知道,如果不用毅力去抵抗,自己很快就会被这倦怠的海水淹没至死。

那头病狼的喘息声越来越近了,它正在向他靠近。时间仿佛凝固了一般,他一动不动地躺着,任由病狼朝自己靠近。猛然间,病狼已凑到了他的耳边,伸出干舌头在他的脸颊上舔着。与其说是舔,不如说是摩擦,因为那舌头粗糙的如同砂纸。他下意识地伸出了双手,可是却扑了个空。他本想奋力一抓,但由于毫无力气,也就失去了准头和力道。

整整半天,因为身体虚弱的缘故,他一直躺在那里。他一动不动地躺着,看上去像是死掉了。但他还活着,还在与昏迷做对抗,毫不放弃。而病狼也一直在他身旁,等待着他昏迷,然后作为食物吃掉。如果论起忍耐力,这头狼真是耐力惊人,当然他也一样。他时常被疲倦的海水淹没,但无论醒着还是在做梦,他都在忍耐。他在等待狼的行动,等待那喘息声的靠近和那粗糙如砂纸的舌头来舔他。

他就这样半梦半醒地躺在那儿,一会儿沉浸在梦中,一会儿又苏醒过来。就在某个时刻,他感觉到了一丝不同寻常:耳边并没有那熟悉的喘息声,但有一条干舌头在舔他的手。他暗自忍耐着,现在还不是最好的时机。又过了一会儿,不仅是舌头,牙齿也轻轻地咬了上来,所施的力道渐渐地加大了。这应该是狼的最后一点力气了,它竭尽全力地用牙齿咬着它的“食物”。对于这个结果,它盼望已久。可这个人忍耐了更久的时间,只为了这个关键的时刻。就在这时,他用那只被咬破的手抓住了狼的牙床。狼马上就挣扎起来,虽然它已毫无力气。实际上,他用来卡住狼口的那只手也很无力。但他立即就伸出了另一只空闲着的手,慢慢地摸了过来,使劲把狼给按住了。

这一人一狼就这样陷入了僵持。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了,大概五分钟后,他把整个身子都压在了狼的身上。他没有力气把狼掐死,于是就把脸贴了过去。他咬了一会儿,嘴里的狼毛越来越多,力气也越来越弱……半个钟头过去了,一小股温热的液体流进了他的喉咙。狼血的味道不太好,他的胃一点儿也不舒服,但现在他把这液体硬灌进了胃里。他的意志告诉他,只有喝下这液体,他才能活下去。后来,他翻了个身,就躺在那儿昏睡了过去。

蔚蓝的海面上,“拜德福”号捕鲸船正停泊在那儿。船上有几个科学考察队的成员,他们正在甲板上四处观察的时候,发现了异常。他们远远地望见了海岸上有个奇怪东西,更诡异的是,那东西正在朝着海滩下方的水面移动。他们一时不能确定那是什么,于是科考工作者们乘上一条捕鲸艇,向岸边驶去。他们将到岸上去察看那个不明生物。等他们上了岸以后,才发现那所谓的不明生物,原来竟是一个“人”。可那个人已经不成人形,仿佛受尽了各种折磨。他看不见任何东西,也没有任何知觉,就像一条巨型的虫子,在地上慢慢地蠕动着前行。他前进得非常缓慢,有时甚至挪了半天,也没能往前一步。但他并不气馁,不断地努力挣扎着,一个小时好歹也能前进大概二十英尺。

三个星期以后,这个人终于被同类发现,躺在了“拜德福”号捕鲸船的一张床上。他不禁流下了眼泪,向大家伙儿诉说他的名字和身份,以及他在这鬼地方的可怕遭遇。他陆陆续续地讲了很多话,时不时地提到了他的家人,尤其是他的母亲。他还提到了阳光明媚的南加利福尼亚,还有那坐落于花丛和橘树中的温馨家园。

几天以后,他已经能从床上起身,并和船上的那些人坐在一起吃饭了。餐桌上坐满了人,科学考察人员和船员都坐在一块儿。桌子上放满了诱人的美食,光看着就叫他心满意足。但由于先前的经历,他在面对美食的时候,总是容易焦虑。他无法看着别人把美食吃进肚子里,他无法眼睁睁地看着食物变少。他现在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再也不会出现幻觉,但还是对食物耿耿于怀。每到吃饭的时候,他就会用一种惋惜的神情,盯着别人的嘴。他不是害怕别的,而是怕食物很快就被吃完。他被饥饿折磨过太久了,知道那种不好受的滋味,也不想再尝试第二次。于是,他时常去找船上的厨师、船舱的服务员以及船长,他向这些人打听食物的储备情况。所有被问到的人都很镇定,他们向他保证食物的充足,可他还是不太相信。为了让自己安下心,他甚至会偷偷溜到储藏室附近亲自打探。

这个人在船上没待多久,就开始发胖了。他胖的程度很离谱,几乎所有人都注意到了他的变化。有人甚至觉得,仿佛每过去一天,他都会再胖一点。那些科学考察人员觉得不对劲,就对他的这个问题提出了建议,他们想了不少解决的办法。比如说,他们严格控制了他的饭量。但种种措施都无济于事,他还是越来越胖,腰围“噌噌噌”地增长着,衣服包裹着的身体就快成了一个圆球。

科学考察人员开始监视他的行动,于是水手们都明白了是怎么回事,露出心知肚明的笑容。

早餐后,他在甲板上没精打采地走着,遇到了一个水手后,就像个乞丐似的伸出手来。那个水手一点儿也不惊讶,笑着递给他一块硬面包。他飞快地抓住硬面包,神情和动作都充满了贪婪的气息。他把硬面包塞进衣服里,就好像守财奴对待金子一样,然后再去跟别的水手继续伸手乞讨。而水手们通常都会笑一笑,然后给他相同的东西。

科学考察人员很小心谨慎,他们不再去干预他的日常行为。他们暗中去检查了他的床铺,就看到了令人惊讶的一幕:他的铺位上摆满了一排排的硬面包,就连被褥里也塞满了硬面包。这个地方的每一个角落都是硬面包,也只有硬面包。很明显,他并没有失去理智,只是在做好准备,防止可能发生的另一次饥荒。

他的这种心态,完全拜之前的可怕遭遇所赐。科学考察人员明白这一点后,就不再为他担心,他们认为他很快就会康复。而事实也的确如此,随着时间的流逝,他渐渐地恢复了正常。而这时候,“拜德福”号甚至还没到达旧金山湾呢。为赶路人干杯“倒进去吧。”“可是我说,基德,这是不是太过了点?这样一来,酒劲儿得有多大啊?威士忌加酒精饮料已经够厉害的了,要是再兑上白兰地、胡椒酱跟……”“倒进去吧,别忘了到底是谁在调潘趣酒。”马雷穆特·基德透过烟雾腾腾的蒸汽,很是亲切地微笑着。

他带着温和的笑容,接着说道:“小伙子,你现在还不懂。等到许多年后,你在这片地方跟我住得一样久了,你才会明白。等你和我一样,每天也靠着打兔子、钓鲑鱼过日子的时候,你才会明白。到了那些时候,你才会明白,圣诞节这种日子,一年可只有一次啊。如果过圣诞节没有潘趣酒,那就等于说,虽然挖矿已经挖到了床岩,却仍旧没有找到金矿的矿脉。”

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如果挖矿挖到岩床,却还没看到矿脉的影子,会是一件特别令人失望和扫兴的事儿。“说得对极了。”吉姆·贝尔登很赞成基德的话。吉姆的住所在梅兹美河边,他是专门从那儿赶到这里来过圣诞节的。在过去的两个月里,人人都知道,他完全靠着鹿肉过日子。“你没有忘记吧?咱们还是在塔纳纳河边一起酿造了那种烈酒。”“唔,我想是的。伙计们,要是你们看见那一幕,心里一定会觉得很可笑。就靠着糖和酸面团,酿出了那样简单的烧酒。而就是那种烧酒,竟让一大帮人全成了好斗的醉汉,醉醺醺地互相厮打。不过那件事发生在很久以前,当时你还没有出生。”马雷穆特·基德扭过头来,对着斯坦利·普林斯说道。

普林斯是一个年轻的采矿专家,在北方待的时间不长,不过刚来了两年。“当时,这一带连一个白种女人都没有。梅森很想找个女人结婚,可却没有合适的对象。当时,鲁斯的父亲是塔纳纳部落的酋长,他很反对这件婚事。其实不仅仅是他一个人反对,部落里其余所有的人都表示反对。这酒的酒性很烈吧?嗨,我把最后剩下的一磅糖全都用上了。老实说,这大概是我这辈子调得最好的酒了。”“那个印第安女人呢?后来她怎么样啦?”路易斯·萨沃埃问道。这个身材高大的法裔加拿大人听得津津有味,似乎对这件事很感兴趣。因为去年冬天,他在四十里驿的时候,就已经听说过这件疯狂大胆的事情。

马雷穆特·基德,这个天生高谈阔论的人,由于萨沃埃的提问,就滔滔不绝地讲起了这个发生在北洛琴瓦尔的故事。他把这个故事讲得清楚又明白,连细节也毫不遗漏。在场的听众中,好几个来北方冒险的粗鲁汉子都听得很认真,一时心弦紧张起来。他们一边听着故事,一边茫然若失地怀念起了阳光普照的南方。毕竟,在那儿的生活,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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