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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0 15: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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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珍琳

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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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试读: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会计工作的“上岗证”,对于会计职业意义重大。会计从业资格实行考试制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必考科目之一,同时也是会计专业针对会计岗位(群)职业能力培养设置的专业基础课程。

本教材以财政部2014年4月颁布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为依据,涵盖了大纲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宗旨在于:培养学生的法律专业知识,为学生今后的会计职业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培养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为学生从事会计工作提供长远的引导与规划;同时,着重注意提高学生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应试能力,为学生较早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提供保障。本教材侧重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的掌握,并附有大量案例及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题型一致的练习题及参考答案。

本书由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教师吴珍琳担任主编,负责全书的总体设计、内容规划,并对各章节案例进行修改和补充完善。本书的编写分工是:第一章、第五章由吴珍琳编写,第二章、第四章由伍立凌编写,第三章由张卫红编写,在此,感谢他们的参与和支持。

由于时间仓促且能力有限,书中如有疏漏之处,敬请指正。编者2014年11月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会计关系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一)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我国目前会计法律包括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

1.《会计法》

1985年1月21日,《会计法》颁布;1993年和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对其进行修订,目前实施的是1999年修订后的《会计法》,全文共七章五十二条,包括总则,会计核算,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和附则。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最高层次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会计法》的立法宗旨: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例1.1】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的是(  )。

A.《会计法》 B.《注册会计师法》

C.《总会计师条例》 D.《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会计法》的地位,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

2.《注册会计师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注册会计师法》,它是我国第一部中介行业的法律。《注册会计师法》包括总则、考试和注册、业务范围和规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协会、法律责任以及附则七章共四十六条。《注册会计师法》的立法宗旨: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二)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我国目前的会计行政法规包括两部:《总会计师条例》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1.《总会计师条例》

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颁布《总会计师条例》,对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任免与奖惩进行了规范。条例要求: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置总会计师;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中,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并且,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属于行政职务。

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颁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编制和对外提供的要求、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范,明确了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三)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部门规章是指国家主管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财政部以及其他相关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调整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及会计工作管理制度等。

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等。其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均是最新颁布,并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例1.2】下列各项中,有权制定会计部门规章的部门是(  )。

A.国务院证券监管部门 B.国务院财政部门

C.国务院审计部门 D.国务院税务部门【答案】B【解析】根据定义,会计部门规章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在同宪法、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学习技巧】

区分各法律级次的关键是看关键字,第一级次法律对应的关键字为“法”;第二级次行政法规对应的关键字为“条例”;第三、四级次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会计法规对应的关键字为“办法”、“制度”、“规定”、“准则”,其中第四级次地方会计法规的名称中必然带有地名。每个级次对应的制定主体不一样,级次高的对应的制定主体的行政级别亦高。而且,级次高的是级次低的法律制度的制定依据,或者说,级次低的法律制度不能与级次高的行政法律、法规相悖。【例1.3】下列各项中,属于地方会计法规的是(  )。

A.《会计法》

B.《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C.《北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D.《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答案】C、D【解析】根据定义,A属于会计法律,B属于会计行政法规,只有C和D项名称中带有地名,属于地方会计法规。【本节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是指(  )。

A.会计法 B.会计行政法规

C.会计制度 D.会计部门规章

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属于(  )。

A.会计法律 B.会计部门规章

C.会计行政法规 D.地方会计法规

3.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下列有权制定会计部门规章的政府部门是(  )。

A.国务院 B.国务院财政部门

C.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 D.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4.某会计人员学习《会计法》后,对“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一条,谈了以下几点认识,其中错误的是(  )。

A.该条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

B.该条体现了《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保护

C.该条也要求单位负责人应重视并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D.该条免除了会计人员的会计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1.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包括(  )。

A.会计法律 B.会计行政法规

C.地方性会计法规 D.会计部门规章

2.在我国会计法规体系中,《会计法》是(  )。

A.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

B.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

C.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D.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3.国务院以第72号令颁布的《总会计师条例》,对总会计师的(  )等进行了系统规范。

A.职责 B.权限

C.任免 D.奖惩

三、判断题

1.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者聘任;免职或者解聘程序与任命或者聘任程序相同。(  )

2.《注册会计师法》颁布于1993年,是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  )

3.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

4.“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就是保证会计资料质量,是《会计法》立法的基本宗旨。(  )

5.会计机构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指国家管理会计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基本制度,是划分管理会计工作职责权限关系的制度,包括会计工作管理组织形式、管理权限划分、管理机构设置等内容。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总原则为“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包括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和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一)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体制

我国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这就明确了国务院财政部门(即财政部)是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国会计工作实行统一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省财政厅或县、市财政局)在财政部的统一指导下,对地方会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和监督,管理好各自行政区域的会计工作。【学习技巧】

注意关键词“主管”、“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二)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内容

财政部门作为履行会计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制定和组织实施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是国务院财政部门最基本的职能。《会计法》保障了国务院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的主体地位,其他部门和地方无权制定,可以参与其中。财政部相继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等。

2.会计市场管理

会计市场管理包括会计市场的准入管理、过程的监管和会计市场退出管理。《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规定,财政部门是会计行业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依法履行会计市场管理。

会计市场准入管理具体包括:会计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取得和会计师事务所设立、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等。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职业资质,我国目前有1000多万会计从业人员。《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方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组织实施管理范围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从事社会审计业务,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会计师法》第三条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第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第九条规定:“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国务院财政部门颁布实施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获准进入会计市场后,这些机构和人员必须持续符合相关资格,一旦不符合,原批准机关可撤销其行政许可。执业过程中发生违反《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的行为,财政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其从业资格,强制其退出会计市场。

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是财政部门重要职能之一,评价方式包括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对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表彰奖励和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等。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级、中级和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用人单位可根据需求择优聘任,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可聘任为助理会计师;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可聘任为会计师;获得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可聘任为高级会计师。

2007年,财政部发布的《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地按照企业类、行政事业类、注册会计师类、学术类4类,争取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培养1000名左右会计领军人才,担负会计行业的领军重任。财政部负责组织全国范围的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地方财政部门和中央各单位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系统内的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会计法》明确规定,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为了评选表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先进会计工作者,财政部制定了《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明确了会计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和条件、评选方式和机构、评选程序等。财政部负责组织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一般每3年组织1次。地方财政部门和中央各单位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系统内的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

为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财政部制定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内容与形式、继续教育机构、师资和教材、考核与检查等作了详细的规定。根据此规定,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具体包括: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制度和大纲;组织开发、评估、推荐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点教材;组织全国高级会计人员培训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指导、督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4.会计监督检查

会计监督检查是社会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越发展,越需要会计监督检查。会计监督检查对规范会计秩序,保护企业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重要意义。《会计法》明确了财政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的主体地位,为规范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工作,保障财政部门有效实施会计监督,财政部制定了《财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对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检查。

根据《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依法对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案例1.1】甲企业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14年3月接到市财政局通知,市财政局将对该企业的会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甲企业的董事长认为,甲企业属于中外合资企业,不受《会计法》的约束,财政局无权对甲公司进行检查。

要求:请问甲企业董事长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解析】甲企业董事长的说法不正确。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国法人,受到中国法律包括《会计法》的约束。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有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对各单位的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

因此,对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企业,当地财政部门有监督管理会计工作的权力。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自律管理即行业协会对本行业进行自律管理,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会计学会对会计行业的管理和总会计师协会对总会计师行业的管理。(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挂靠财政部,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和服务的法定组织,性质上属于社会团体。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采取会员制,有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其主要职责如下:(1)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2)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监督、检查实施情况;(3)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4)制定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对会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5)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6)组织、推动会员培训和行业人才建设工作;(7)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技术支持;(8)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9)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10)代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国际交往活动;(11)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12)承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二)中国会计学会

中国会计学会成立于1980年1月,是财政部所属,由全国会计领域各类专业组织,以及会计理论界、实务界会计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中国会计学会的业务范围有:(1)组织协调全国会计科研力量,开展会计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促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和运用;(2)总结我国会计工作和会计教育经验,研究和推动会计专业的教育改革;(3)编辑出版会计刊物、专著、资料;(4)发挥学会的智力优势,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智力服务工作,包括组织开展中高级会计人员培养、会计培训和会计咨询与服务等;(5)开展会计领域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6)发挥学会联系政府与会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接受政府和其他单位委托,组织开展有关工作;(7)其他符合学会宗旨的业务活动。(三)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是经财政部审核同意、民政部正式批准,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非营利性国家一级社团组织,是总会计师行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管理和行业协会对会计工作的管理属于外部管理,单位对会计工作的管理属于内部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管理包括:(1)单位负责人的职责;(2)会计机构的设置;(3)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4)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应当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二)会计机构的设置

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会计机构设置的选择,具体有三种方式:(1)单独设置会计机构;(2)有关机构中配置专职会计人员;(3)实行代理记账。(三)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会计法》赋予了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中的权利和责任。为了保证会计人员具备行使会计职责的能力,单位对于所用会计人员应当严把关。《会计法》规定:对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总会计师条例》规定:担任总会计师职务,必须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因此,单位在任用人员担任相关职位时,应遵守以上规定。【案例1.2】某国有独资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大,当地市财政局在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1)该公司未设置总会计师,但设置了专门的会计机构;(2)该公司出纳系单位办公室主任的女儿小王,小王刚刚会计学本科毕业,已报名参加当年度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尚未公布。

要求:请分析该公司上述做法是否正确?【解析】(1)做法没有问题。《总会计师条例》规定: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该国有独资公司虽然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但是由于其生产经营规模不大,因此可以不设置总会计师职位。(2)做法不正确。《会计法》规定:对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出纳属于会计工作岗位,小王在担任出纳时尚未取得从业资格,不能担任出纳。(四)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所谓会计人员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客观、公正,对可能影响其独立、公正处理会计事务的会计人员实行职务回避的一种制度。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对于降低亲属共同舞弊违法违纪的可能性来说意义重大。

1.会计人员回避制度约束范围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必须实行回避制度。

2.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具体规定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所谓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姻亲关系。【案例1.3】甲公司为国有企业,2013年发生以下经济业务和事项:(1)1月5日,公司从事收入、支出、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的吴某休假,公司决定由出纳员李某临时顶替其工作,并按规定办理了交接手续。(2)3月8日,公司任用2009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开始从事会计工作的张某为财务部门负责人,张某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会计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原从事固定资产账登记工作的李某被调到稽核岗位协助另一位稽核员进行稽核工作,使该岗位一岗两人。(3)5月5日,经上级主管单位任命,会计科长吴某的父亲担任该公司经理。同月,吴某的妹夫谢某调到该厂担任出纳。谢某在2013年12月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该公司决定由出纳人员李某临时顶替吴某兼管收入、成本、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请说明理由。(2)事项(2)公司任用张某为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请说明理由。(3)事项(2)财务部门负责人张某调整部分会计工作岗位的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4)按照回避制度的规定,会计科长吴某的父亲是否应当回避?请说明理由。(5)谢某担任公司出纳工作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案例解析:(1)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2)符合规定。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张某2009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开始从事会计工作,其已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具备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资格。(3)正确,因为在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前提下,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所以稽核岗位设两人是可以的。(4)应当回避,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必须实行回避制度,且会计科长吴某与父亲经理已属于直系亲属(父子关系)。(5)不符合规定。首先,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出纳,会计科长吴某与妹夫谢某为直系亲属关系;第二,谢某在岗担任出纳时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该公司任用了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为会计人员。【本节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会计工作由财政部门主管并明确在管理体制上实行(  )原则。

A.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B.统一规划,分级管理

C.统一领导,条块管理 D.统一规划,集中管理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由(  )统一部署。

A.省财政厅 B.各市财政局

C.市级以上的财政部门 D.县级以上的财政部门

3.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是(  )的职责。

A.财政部 B.注册会计师协会

C.中国人民银行 D.商务部

4.单位负责人是指(  )。

A.单位法定代表人 B.单位的高层领导

C.单位的总会计师 D.单位的总工程师

5.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  )年以上经历。

A.3年 B.5年 C.8年 D.10年

6.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的会计岗位是(  )。

A.总账会计 B.出纳 C.稽核 D.会计档案管理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规定,代理记账机构的申请条件包括(  )。

A.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B.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C.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D.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2.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的(  )。

A.会计准则 B.会计制度

C.内部控制规范 D.会计信息化标准

3.单位负责人是单位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必须保证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  )。

A.真实性 B.完整性

C.连续性 D.全面性

4.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规定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内容的有(  )。

A.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B.会计部门规章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C.各单位必须任用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D.财政部门有权对各单位的有关会计工作情况实施监督

5.下列各项中,属于财政部门负责管理的是(  )。

A.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B.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

C.会计人员学历教育 D.会计人员奖惩

6.下列各项中,属于单位负责人的是(  )。

A.国有企业经理 B.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或经理

C.独资企业投资人 D.总会计师

7.以下各单位中,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的有(  )。

A.国家机关 B.国有企业

C.事业单位 D.民营企业

三、判断题

1.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监督。(  )

2.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  )

3.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  )

4.事业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

5.所有单位都必须实施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和监督是会计的两大基本职能。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基础,其基本程序包括确认、记录、计量和报告。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对会计核算进行了规范,在法律层面有《会计法》,在行政法规层面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在会计部门规章层面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这些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对会计核算的依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管理、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记录文字、财产清查等作出了明确的和统一的规定。一、总体要求(一)会计核算依据《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但是,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只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引起资金增减变化时才需要。例如:

情形一: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不需要进行会计核算。

情形二: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并用现金的形式向乙公司支付预付货款5000元,则需要进行会计核算,因为此时甲公司的现金将减少。(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法》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可见,不管单位核算的媒介是什么,国家对其会计资料的要求是一致的。那么,什么是其他会计资料呢?《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其他会计资料指的是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我国对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真实性和完整性。所谓真实性,是指会计核算所反映的内容和结果,同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相一致。所谓完整性,是指构成会计资料的各项要素必须齐全,必须如实、全面地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发生情况。

违反国家对于会计资料的相关规定,可能出现以下三种违法行为:

伪造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编制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的行为,这是以假充真、无中生有的行为。

变造会计资料,是指以涂改、挖补等手段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的真实性,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

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制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或者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借以误导、欺骗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行为。

伪造会计资料和变造会计资料的区别在于:伪造会计资料,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均是虚假;而变造会计资料,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是真实,但内容是虚假的。例如:

情形一:甲公司会计王某在单位负责人张某的授意下,为了少缴增值税,通过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10万元,以加大增值税的抵扣额度,从而使得当年逃缴税款10万元。发票属于原始凭证,王某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属于伪造会计资料。

情形二:甲公司业务员李某出差实际发生差旅费1000元,获得手写发票,其通过在上面垫上一张复写纸将发票金额改成7000元,李某的行为属于变造会计资料。

情形三:会计王某基于上述情形一的违法行为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了当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并对外报出。王某基于虚假的会计凭证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属于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三)会计核算的内容

作为会计人员,应当清楚哪些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需要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法》第十条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二、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它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我们熟悉的原始凭证有发票、领料单、工资汇总表和折旧计算表等。

1.原始凭证的内容

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原始凭证名称、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接受原始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含数量、单价、金额等)、填制单位签章、有关人员签章、附件。

2.原始凭证填制或取得要求(1)签章要求:

对于外来原始凭证,如果是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如果是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签章。

对于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其指定人员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2)金额要求:

原始凭证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3)联数要求:

注明各联要求,报销凭证只能是其中一联,例如:发票各联中,只有发票联可以作为报销凭证。(4)附件:

对于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对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3.原始凭证的审核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法定义务,并且应当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的处理原则如下:(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2)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4.原始凭证错误的更正(1)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否则为无效凭证。(2)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必须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3)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只能重新开具,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4)对于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开具单位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二)记账凭证

1.记账凭证填制的依据

记账凭证必须根据经过审核确认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2.记账凭证填制的内容(1)记账凭证的名称;(2)填制日期;(3)编号;(4)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5)会计科目及记账方向;(6)金额;(7)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8)会计主管、记账、出纳、审核、制单等有关人员的签章。

3.记账凭证填制的要求(1)编号要连续,一笔经济业务需要两张或两张以上凭证编制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制。例如:在企业年末进行收入结账的时候涉及借贷科目共计9个,而一张记账凭证最多只能记录5行,需要两张记账凭证,则第一张标1/2,第二张标2/2。(2)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3)费用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分担的情形,不能直接复印原始凭证入账,应当由保管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共同负担的单位,并依据原始凭证分割单编制记账凭证。(4)空行划线。对于记账凭证未用到的空行要从左下角至右上角划线。

4.记账凭证的审核

记账凭证审核包括以下内容:(1)是否附有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2)本部分第2点所提到的内容是否齐全;(3)会计分录是否适用、计算金额是否正确;(4)书写是否清楚。三、会计账簿(一)会计账簿登记的依据

会计账簿必须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进行登记。(二)登记设置会计账簿的要求

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应当统一进行登记核算,不得私设账簿,不得设账外账,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会计法》规定: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或者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实行电算化核算的单位,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也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并且应当定期打印账簿。(三)会计账簿分类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账簿包括:

1.总账;

2.明细账;

3.日记账;

4.其他辅助账簿。

其他辅助账簿又称备查账,例如:固定资产卡片账、应收账款备查簿、担保抵押备查簿、合同登记簿等。(四)账目的核对

账目的核对简称对账,是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真实、正确、可靠,而对账簿和实物、会计凭证及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对的工作。其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1.账实核对,即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和款项实有数核对,检查其是否相符。

2.账证核对,即会计账簿记录与相关的会计凭证是否相符。

3.账账核对,即总账与明细账和明细分类账的记录是否相符。

4.账表核对,即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相关内容是否相符。四、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编制并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一)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依据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企业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三部分:

1.会计报表;

2.会计报表附注;

3.财务情况说明书。

其中,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期间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期间有年、半年、季度和月,根据不同的编制期间分为年报、半年报、季报和月报。(四)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

1.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必须依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2.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不能存在以下现象:为了少缴税,给税务部门提供利润较少的财务会计报告;为了上市给证监会提供利润率较高的财务会计报告;为了获得银行贷款而向其提供利润较高的财务会计报告等等。(五)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报出

1.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2.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外报出。上市公司的年报必须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报出,需要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并且审计报告随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报出;半年报在半年终了后2个月内对外报出;季报在季度终了后1个月内对外报出。例如:

甲公司为在我国深市上市的上市公司。那么,甲公司2013年的年报必须在2014年4月30日前随同审计报告一并对外报出;2013年下半年的半年报必须在2014年2月28日前对外报出;2013年第4季度的季报必须在2014年1月31日前对外报出。

3.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企业名称、企业统一代码、组织形式、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并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五、会计档案(一)会计档案的内容

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企业经济业务事项的重要资料,包括:(l)会计凭证类;(2)会计账簿类;(3)财务报表类;(4)其他类。

其他类指的是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但是不包括财务分析书和计划书等资料。(二)会计档案的管理部门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三)会计档案的归档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机构必须按年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并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例如:

企业2013年度内的会计资料按年整理后,2014年可由会计机构暂时保管一年,2015年1月1日必须将其移交给单位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四)会计档案的移交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移交及拆封必须有三方在场: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并且,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其中,移交人和接交人各留一份,还有一份由单位作为档案保管留存。单位负责人负责交接双方的监交,监交人不需要留存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五)会计档案的查阅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六)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永久保管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档案保管和销毁清册、企业年度财务报告。

定期会计档案的保管期分为五类:3年、5年、10年、15年、25年。企业会计档案保管的具体规定如表1.1所示。表1.1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类型保管时间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会计凭证、会计账簿15年税收会计报表10年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5年季度报表、月度报表3年

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七)会计档案的销毁

1.销毁程序

对于保管期满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销毁。具体程序如下:(1)编制销毁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共同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非国有企业会计档案要销毁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国有企业经企业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销毁。(2)专人负责监销。各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各级主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2.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1)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到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2)正处于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六、其他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还对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处理方法、会计记录文字等做了明确规定。(一)会计年度

持续经营的企业的经营活动是连续不断的,为了提供及时的决策和管理所需的信息,我们人为地将其加以划分,形成会计期间。以一年为一个会计期间称为会计年度。根据《会计法》规定:我国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二)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是会计核算时用以表示计量的货币。《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记账本位币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改。例如:

某中外合资企业,业务收支以美元为主,有少量业务收支为欧元。那么,该中外合资企业可以选择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来编制凭证、登记账簿,但是财务会计报告必须以人民币列示对外报出。换句话说,其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必须折算成人民币。而且,该企业如果第二年业务收支仍然以美元为主,则不能随意将记账本位币由美元变更为欧元。(三)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处理方法指的是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使用的具体方法,包括:存货计价方法、收入确认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等。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防止企业任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利润操纵,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规范。《会计法》规定:“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四)会计记录文字

会计记录文字即在会计核算、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时候使用的文字。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这里有两层含义:

第一,会计记录的文字必须使用中文,这是强制性要求。

第二,对于有特殊需求的,例如:中外合资企业或者民族自治地区的企业,在有需要的时候可以同时用外文或民族文字进行会计记录。换句话说,这些企业的会计记录有两个版本,一个是中文记录版本,另一个是外文或民族文字记录版本。【案例1.4】某市财政部门在对行政区域内的中美合资企业甲企业的会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下列问题:(1)将生产用剩余废残料以22000元出售给私人废品回收站,回收站不要求开具收款凭证,该企业便另立账簿登记。(2)企业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上只有公司会计主管的签章,无单位负责人签章。(3)销毁了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其中包括未了结的债权凭证。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编制了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档案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了字,并于当天销毁。(4)会计年度自公历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止。(5)业务收支以美元为主,平时采用美元记账,期末也使用美元编制财务会计报表。(6)会计记录仅使用英文进行记录。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以下问题:(1)将生产剩余废料出售的收入不开具收款凭证,并另设账簿登记的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2)甲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只有公司会计主管签章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3)本案例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销毁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4)甲公司的会计年度选择是否正确?为什么?(5)甲公司关于记账本位币的选择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6)甲公司会计记录文字选择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解析】(1)做法不正确,《会计法》规定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会计法》,私设会计账簿进行登记、核算。(2)做法不正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3)做法不正确,甲企业作为中外合资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应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共同提出销毁意见,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解决时为止。(4)不正确,《会计法》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5)做法不正确,《会计法》规定,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美元为主,可以选择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6)做法不正确,《会计法》规定,会计记录必须使用中文,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而甲公司只用英文进行记录的做法违反了《会计法》的这一规定。【本节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会计张某在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设备的发票,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涂改现象,经查问相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涂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要求(  ),随后予以接受并据此登记入账。

A.该发票的出具单位重新开票

B.出具单位在发票“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C.经办人员在发票涂改处盖章

D.经办人员在发票涂改处签字

2.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采取的处理方法是(  )

A.予以接受 B.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C.不予接受 D.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3.企业的季度财务报告保管期限为(  )。

A.3年 B.5年 C.10年 D.15年

4.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我国会计年度的期间为(  )。

A.公历1月1日~12月31日 B.农历1月1日~12月31日

C.公历4月1日~次年3月31日 D.农历10月1日~次年9月30日

5.关于会计记录文字论述,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会计记录文字应当用汉字

B.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C.民族自治单位的会计记录文字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D.会计记录文字不可以用外国文字

6.下列各项中,属于要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的是(  )

A.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B.银行对账单

C.会计凭证 D、会计账簿

7.下列各项中,属于伪造会计凭证行为的是(  )。

A.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

B.用涂改手段改变会计凭证的真实内容

C.用挖补手段改变会计凭证的真实内容

D.以褪字药水改变会计凭证的真实内容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变造会计账簿行为的有(  )。

A.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编造不真实的会计账簿

B.用涂改手段改变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

C.用挖补手段改变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

D.以虚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编造不真实的会计账簿

2.会计凭证包括(  )

A.原始凭证 B.记账凭证

C.转账凭证 D.收付凭证

3.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包括(  )

A.5年 B.12年 C.15年 D.25年

4.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档案的是(  )

A.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B.银行对账单

C.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D.月度财务计划

5.根据《企业财务报告条例》的规定,会计期间分为(  )

A.年度 B.半年度 C.季度 D.月度

三、判断题

1.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活动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  )

2.报表编制依据是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和账簿。(  )

3.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用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应折算为人民币。(  )

4.《会计法》规定: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或者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

5.《会计法》规定: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变更。(  )

6.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由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及总会计师签名或盖章后,就对其中数据的合法、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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