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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0 17: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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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弗吉尼亚·吴尔夫著,林燕译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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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兰多(蜂鸟文丛)

奥兰多(蜂鸟文丛)试读:

弗吉尼亚·吴尔夫(1882-1941)

英国女作家。其作品摒弃传统的小说结构,运用“意识流”手法,注重心理描写,对现代文学影响深远。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达洛维太太》《海浪》《到灯塔去》,散文集《普通读者》等。《奥兰多》是一部带有浪漫色彩和自传色彩的小说,采用传统的叙述方式,一反以往作者对小说形式进行的种种实验。主人公奥兰多的原型,是出身名门望族的维塔·萨克维尔-威斯特。维塔本人是诗人,美丽、优雅、风流、大胆、世故,此前曾因继承权一案卷入官司败诉。如此一个原型,给了作家无限的遐想空间。于是一个跨越时间、跨越空间、跨越性别的人物诞生了!

出版说明

二十世纪,世界文坛流派纷呈,大师辈出。为将百年间的重要外国作家进行梳理,使读者了解其作品,人民文学出版社决定出版“蜂鸟文丛——二十世纪外国文学大家小藏本” 系列图书。

以“蜂鸟”命名,意在说明“文丛”中每本书犹如美丽的蜂鸟,身形虽小,羽翼却鲜艳夺目;篇幅虽短,文学价值却不逊鸿篇巨制。在时间乃至个人阅读体验“碎片化”之今日,这一只只迎面而来的“小鸟”,定能给读者带来一缕清风,一丝甘甜。

这里既有国内读者耳熟能详的大师,也有曾在世界文坛上留下深刻烙印、在我国译介较少的名家。书中附有作者生平简历和主要作品表。期冀读者能择其所爱,找到相关作品深度阅读。“丛书”将分辑陆续推出,“蜂鸟”将一只只飞来。愿读者诸君,在外国文学的花海中,与“蜂鸟”相伴,共同采集滋养我们生命的花蜜。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部二〇一六年一月

译者序

一九二七年秋,四十五岁的弗吉尼亚·吴尔夫正值创作盛年。此前出版的《达洛维太太》和《到灯塔去》,奠定了她在现代主义文学中的地位。但十月里的一天,她在给女友维塔·萨克维尔-威斯特的信中写道:“昨天早上我感到绝望之极……一个字也榨不出来,最后双手抱头,笔伸进墨水瓶,鬼使神差地在空无一字的白纸上写下:奥兰多——一部传记。写完这几个字,我全身霎时间沉浸在狂喜之中,头脑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念头……”

一年后,奇幻小说《奥兰多》问世。据记载,吴尔夫称之为“写作者的假日”和“一个大玩笑”,由此可见她写作本书时的心情是多么轻松愉快。其实,吴尔夫早就考虑用笛福式的叙述方式写一部小说,也就是说,用传统的叙述方式,一反以往她对小说形式进行的种种实验。主人公奥兰多的原型,正是出身名门望族的维塔·萨克维尔-威斯特。维塔本人是诗人,美丽、优雅、风流、大胆、世故,是当时有名的“女性同性恋”。此前,她曾为祖传大宅“诺尔”的继承权卷入官司,因非男嗣而败诉。如此一个原型,又与吴尔夫关系非同寻常,给了作家无限的遐想空间。于是一个跨越时间、跨越空间、跨越性别的人物诞生了。

奥兰多的故事,始于十六世纪伊丽莎白时代,终于一九二八年吴尔夫搁笔的“现时”,历时四百年。奥兰多先是一位天真无邪的贵族少年,因深受伊丽莎白女王宠幸而进入宫廷。詹姆斯王登基后,大霜冻降临,奥兰多偶遇一位俄罗斯公主,坠入情网,结果是失恋亦失宠,隐居乡间大宅。奥兰多从小迷恋文学和诗歌,莎士比亚的身影令他难以忘怀,设法与小有名气的诗人格林相识,不料又受戏弄,加之不堪忍受罗马尼亚女大公的纠缠,遂请缨出使土耳其。在君士坦丁堡的一场大火之后,奥兰多变为女子,离开官场,混迹于吉卜赛人之间。再后她返回英国,成为上流社会的贵妇,结识蒲伯、艾迪生、斯威夫特等当时著名文人。进入维多利亚时代,为了继续写作,奥兰多只能与时代精神妥协,并嫁给了一位海船长。到故事结尾时,奥兰多已是二十世纪的获奖诗人,回到那贯穿全书、象征传统的大宅,来到大橡树下,回顾她对文学与诗歌的永恒的追求。《奥兰多》付梓后,吴尔夫突然开始怀疑,担心它“作为玩笑太长,作为严肃作品又过轻浮”。但与她的担忧相反,本书出版后第一年就售出八千册,在当时可谓商业上的一大成功。吴尔夫夫妇从此摆脱生活的拮据,买了汽车,盖了小楼。虽说当时的很多读者,把《奥兰多》看作是维塔的风流逸闻的花边写照,但这部奇书给后人留下了巨大的解释和评论空间。几十年过后,女权主义风起云涌,《奥兰多》在评家眼中,无疑是女权主义的先驱作品,有力地批评了女作家在文学史中所受的不平等待遇和历来传记写作之偏向男性。后来的解释更是众说纷纭,仅英美两国平装本各版的封面设计和英国在九十年代拍摄的电影,就引起过种种旷日持久的讨论和辩论。

我不是吴尔夫的研究者,只读过她的一些作品。在我看来,《奥兰多》虽算不上吴尔夫的代表作,却是她最有魅力的作品之一,因为它以最有趣的方式,从最有趣的视角,深入且广泛地审视和探讨了两性在私人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角色与关系。由于奥兰多兼具男女两性之特点,他/她所面临的问题和看待这些问题的视角都是男女两性的,由此给了男读者理解女性的机会,也给了女读者理解男性的机会。在经历了女权主义最富战斗性的年代之后,我们现在也许可以承认,男女两性的真正平等,必得建立在这种相互理解之上。当然,本书的真正含义,要由读者自己去解读。

我应出版社之约,着手翻译本书,是在二○○一年春。最初窃喜它不似吴尔夫的其他作品已有众多中文译本,乍读之下又不似意识流那般东拉西扯而难以捉摸。不料深入进去,才发现并非如此简单。且不说书中典故、隐喻、意象遍布,仅叙述的语气,把握起来也需下大功夫。全书从始至终使用了反讽的笔调,而这讥讽又非冷嘲热讽,反透着温暖的色彩,衬出吴尔夫对人性弱点的大彻大悟。

本来翻译任何作品,译者对作者文字背后所蕴藏的东西,就需时时揣摩,而吴尔夫又是个生活在思想之中的人,即使如此一部奇幻成分很重的小说,她对传统、历史、时空、文学、诗歌,乃至人生和两性关系的思索和见解亦比比皆是。因此译她的书,必须钻入她的思想,想其所想,这对于母语非英语的人来说,是件困难的事情,有时非得求助讲英语的人不可。幸而本书的大部分翻译,是在纽约完成,因而方便了我的请教。

吴尔夫的文字,非常讲究,真正称得上诗的语言,加之相隔七十几年,遣词造句亦与当代英文有所不同。许多词语,她为了写得好玩,信手拈来,而我从理解到找到贴切的中文,都颇费周折。对于当时英语中流行的长句,为了不妨碍中文的理解,只能拆句,又得避免切断贯通上下的“气”。

以上三点,让我深感把大师的作品移译成另一种文字之不易。幸有几位好友,给了我很大的鼓励和帮助。尽管他们不愿我在此处提及姓名,我仍要对他们表示深深的感谢。当然,《奥兰多》本身的魅力也起了很大作用。我常一边翻译,一边被吴尔夫的文字深深感动。我希望我的译文也能给读者同样的感受。第六章中有一段话,表达了奥兰多、亦是吴尔夫对文学与诗歌的追求:

萦回梦绕!我还是孩童时即如此。野鹅飞过。野鹅从窗前飞过,飞向大海。我跳起来,伸出胳膊想抓住它。但野鹅飞得太快。我看到过它,在这里——那里——那里——英格兰、波斯、意大利。它总是飞得很快,飞向大海,而我,总在它身后撒出网一般的文字,它们皱缩成一团,就像收回的网,我在码头上看到过的,网中只有水草;有时,网底有一英寸的银子——六个字。但从来没有捕到珊瑚丛中的那条大鱼。

或许我对译文的追求,也如那野鹅,可望而不可即,但我想,只要追求在,希望就不会泯没。林燕二○○二年六月

第一章

他,这自然就表明了他的性别,虽说其时的风气对此有所掩饰,正朝梁上悬下的一颗摩尔人[1]的头颅劈刺过去。这骷髅,除了深陷的面颊和一两缕椰棕般干硬的头发,颜色很像只旧足球,形状也有几分相似。它是奥兰多的父亲,或许是他的祖父,从一个魁梧的异教徒肩上砍下来的。当年在非洲的蛮荒之地,月光下他们不期而遇。现在,这骷髅正在微风中不住地轻摆,因为这所府邸属于那位夺命勋爵,在阁楼上的这些房间中,微风回环往复,从不停息。

奥兰多的祖先曾在原野上驰骋,那是些开满常春花的原野,荒石遍布,流淌着神奇的河流。他们的刀锋所向,有无数头颅从无数肤色不同的肩膀上滚落下来,他们把这些头颅带回家,挂在梁上。奥兰多发誓,他也要这样做。但此时他只有十六岁,小小年纪,无法与父辈并肩驰骋在非洲或法国。他所能做的,惟有悄悄离开园中的母亲和孔雀,来到阁楼上他的房间,前腾后跃,操练剑术,剑刃划破虚空。有时,绳套被他斩断,骷髅落在地板上,砰砰作响。他只得心怀一种骑士精神,把它重新系好,悬到自己够不着的地方。于是,他的敌人咧着干瘪的黑嘴唇,冲他得意地狞笑。骷髅前后摆动着,因为这幢宅邸巨大无比,在奥兰多所住的顶楼,风好像被禁锢在其中,吹过来,吹过去,无论冬夏。绿色的壁毯和画面上的猎手也在时时晃动。自这些壁毯织就以来,他的祖先就是贵族。他们来自北方的茫茫雾霭,头戴王侯的冠冕。房间中央斑驳的阴影,和反射在地板上的块块黄色,岂不恰恰来自阳光映照下彩色玻璃窗上那个巨大的盾徽?奥兰多恰好站在盾徽的黄色豹身中央。他伸手推开窗户,把手臂放在窗台上,手臂立即变成红、蓝、黄三色,仿佛蝴蝶的翅膀。那些喜欢符号、天生善于破解符号的人,可以观察到,虽然奥兰多线条优美的双腿、健美的躯干和端庄的肩膀都沐浴在盾徽的各色光亮中,但在窗子敞开的一刹那,他的面庞是沐浴在阳光中的惟一部位。这是一张纯洁无邪、郁郁寡欢的面庞。生育他的母亲有福了,因为永远不必生出烦恼;而为他的一生做传的人更应欣喜,因为不必求助小说家或诗人的手段。他将不断建功立业,不断博取荣耀,不断扶摇直上,也有人等着为他树碑立传,直到这一切达至欲望的顶峰。奥兰多的容貌,恰恰就是为这样的一生所预备。一层细细的绒毛覆盖在红润的脸蛋儿上,唇上的绒毛不过稍稍硬一点儿。秀气的双唇有点儿翘,遮住杏仁白色精巧的牙齿。鼻梁不大却箭一般笔挺,深色的头发,小巧的耳朵与头部正好相称。但天啊,描述青春之美,岂能不提额头和眼睛。奥兰多站在窗前,我们恰好可以直接看到他。必须承认,他的眼睛仿佛湿漉漉的紫罗兰,大得好像有一泓碧水充盈其间。太阳穴像两个光润的圆奖章,夹在它们之间的额头似大理石穹顶般浑圆。直视这额头和双目,我们不禁浮想联翩。直视这额头和双目,我们又不得不承认,有那么多怪僻是每一优秀的传记作者所避之不及的。有些景象令他不悦,譬如看到母亲,一位身着绿衣的美丽贵妇,走到室外去喂孔雀,身后跟着侍女特薇琪;有些景象令他欣喜,譬如鸟儿和树林;还有些景象令他迷恋死亡,譬如夜空和归巢的秃鼻鸦;凡此种种,都像旋转楼梯一样进入他的脑海,那里面有无穷无尽的空间。所有这些景象,还有花园里的各类响动,如击捶声和劈柴声,都开启了激情与心绪的放纵和混乱,这一点,每一传记作者都会有所察觉。但是接下去,奥兰多慢慢定下神来,坐在桌旁,心不在焉地拿出笔记本和旧鹅毛笔,蘸了墨水写起来,人们日复一日在同一时间做同一件事时都会是这副样子。笔记本上标了“埃瑟尔伯特:五幕悲剧”。

仅一会儿工夫,他已写满十几页诗行。很流畅,这一点显而易见,但也很抽象。邪恶、犯罪、苦难是他剧中的角色;乌有之邦的君主王后,饱受可怕阴谋的折磨而不知所措;他们心中充满高尚的情感;没有一个字是奥兰多自己会说出来的,但一切又都那么滔滔不绝,那么伤感;考虑到他不足十七岁的小小年纪,况且距十六世纪结束也还有些年头,这实在算是很惊人的成就。不过,他终于收住笔。犹如世上所有青年诗人都会做的那样,他也在描写自然,而且为了与绿荫相吻合,他正在注视(此时他表现得比多数人大胆)自然本身,而它恰好是窗下的一丛月桂。当然,这之后,他就无法再写下去。因为自然中的绿与文学中的绿完全是两码事。自然与文字,天生就不相容;凑在一起,它们会把对方撕成碎片。奥兰多眼中的绿荫破坏了他心中的节奏和韵律,何况大自然还有自己的把戏。一旦望见窗外夕阳斜照,蜜蜂在花丛中飞舞,狗在打哈欠,一旦想到“我还能看到多少次日落”(这种想法太稀松平常,因此不值一写),他不禁抛开纸笔,拿了披风,大步走出房间,脚却绊到大漆柜子上。这倒是常事,奥兰多在琐事上总是有些笨手笨脚。

他小心翼翼,想避开所有人。那边路上来了花匠斯塔布斯,他赶紧躲到树后。等他过去后,奥兰多从花园边墙的一个小门溜出去,绕过马厩、养狗场、酿造场、木工房、洗衣房,以及人们做蜡烛、杀牛、钉马掌、缝制紧身无袖皮衣的地方。因为这大宅子本身就是个城镇,处处都有形形色色的手艺人在忙碌自己的活计。他踏上一条上山的路,路边长满羊齿草。这路要穿过一个很隐蔽的大庭园。或许,人的各种禀性密切相连,此处传记作者应注意到,上面提到的笨手笨脚常常与孤僻寡合相连。既然绊到柜子上是常事,奥兰多当然喜爱无人的地方和开阔的景观,而且希望永远、永远、永远只是孑然一身。

沉默良久,他终于吁了一口气说:“总算只剩我一人了。”在这个记录中,他是第一次开口说话。他快步向山上走去,穿过羊齿草和荆棘丛,惊动了鹿和鸟儿,来到山顶,上面只有一棵浓阴如盖的大橡树。这里地势高耸,英格兰十九郡尽收眼底;无云的日子能看到三十郡,天朗气清之时更可看到四十郡。远处的英吉利海峡碧波涟涟,近处的河面上游船浮泛。西班牙大帆船出海了,舰队喷出团团白烟,还传来沉闷的炮声;海岸边的要塞和茵茵绿草之中的古堡现出身影;这里一处瞭望塔,那里一处堡垒,还有一些大宅,譬如奥兰多父亲的这一所,大得像峡谷中一座墙垣环绕的城镇。东面现出伦敦城的尖塔和笼罩城市的烟雾;在天边,没准风向对头的时候,斯诺登峰[2]陡峭的峰巅和锯齿般的山脊,会从云中显露她的峥嵘。半晌,奥兰多站在那里点数,凝视,辨认。一边的宅邸属于他父亲,另一边的属于他叔父。他的姑母拥有树丛中那三座高耸的角楼。荒野和森林属于他们,还有野鸡和鹿、狐狸、獾和蝴蝶。

他深深吁了口气,扑向大橡树脚下的土地。他的动作洋溢着一股激情,所以值得用“扑向”这个词。面对夏天转瞬即逝的种种景象,他渴望感受身下大地的脊梁;他觉得橡树坚实的根须就是这脊梁,或者说一个又一个的意象就是这脊梁,譬如胯下骏马的脊背、大海中颠簸的舰船的甲板。其实,是什么并无所谓,只要它坚实可靠,因为他觉得自己这颗浮动的心,需要有什么东西可以依附。这是颗不安分的心,一到傍晚这个时辰,一到室外,它就会波澜起伏,鼓荡着激情和爱欲。他躺倒在地,把心系在大橡树上,渐渐地,内心和周围的骚动都静止了。树叶儿悄没声地挂在空中,麋鹿驻足伫立,夏日天空中的薄云纹丝不动。他的四肢变得沉重起来,摊在那里,无声无息。麋鹿渐渐走近,秃鼻乌鸦在他四周盘旋,燕子俯冲下来,兜着圈子,蜻蜓滑翔而过。夏日傍晚这一切充满生机和柔情的活动,宛如在他的身体四周织成了一张大网。

约摸一小时过去,夕阳西沉,白云化为漫天的红霞,把山峦映成淡紫色,树林成了深紫色,山谷则成了黛色。突然,远处响起号角声,奥兰多翻身跃起。那嘹亮的号角声来自山谷,来自山谷深处一个紧凑和突起的小黑点,来自那所属于他的大宅的心脏。那是一座迷宫、一座墙垣环绕的城镇。来自峡谷深处的号角声一遍遍响起,与别的更尖利的声音交叠在一起。刚才那里还是茫茫一片黑暗,不过瞬间功夫,已是灯火通明,有些灯光很微弱,急促地移动,好似仆人们听从指挥,在走廊里飞奔;另一些很明亮,好像空荡的宴会大厅,已灯火通明,准备好接待即将来临的贵宾;还有的灯光上下左右晃动,好像握在一大群仆人手里,他们毕恭毕敬地躬身、屈膝、起身、迎驾,引领和护送一位刚下马车的贵妇进门。马车调转头,驶进庭院,马儿甩着毛茸茸的大尾巴。女王驾到了。

奥兰多不再眺望,匆匆冲下山,跑进边门,三步并两步攀上旋转楼梯,来到自己的房间。他脱下长袜,甩向房间的一侧,又脱下紧身无袖皮衣,甩向另一侧。他梳理好头发,擦干净手,修剪好指甲,借助一个约摸六英寸大的镜子和一对用了很久的蜡烛,不到十分钟,就已穿戴齐整:猩红色外套、布里奇马裤、蕾丝领圈、塔夫绸坎肩,鞋子上的玫瑰花结大似重瓣大丽花。一切就绪,他脸泛红光,非常兴奋,但他已经到得太迟了。

他抄近道穿过一长溜儿房间和楼梯,向宴会厅跑去。这宅子方圆五英亩,宴会厅在宅子的另一端。跑到一半,在穿过仆人住的下处时,他停住了脚步。斯图克雷太太的起居室门开着,毫无疑问,她人不在屋里,肯定是拿了钥匙伺候女主人去了。但是在她的饭桌旁,坐了一个体态臃肿的男子,身边放一只大啤酒杯,面前摆了一张纸。他衣衫不整,棕色粗呢外套,轮形皱领有点儿脏。此人手拿一支笔,却并没有写什么,似乎正在脑子里翻来覆去地掂量某个想法,直到积聚起令他满意的形态和力量。他的眼珠圆圆的,迷迷蒙蒙,如纹理奇异的软玉,一动不动地盯住一个地方。他并没看见奥兰多。尽管步履匆匆,奥兰多还是蓦地站住了。难道这是个诗人?他是不是正在作诗?“告诉我,”他想说,“这世上的一切,”因为他对诗人和诗,抱有极其疯狂、荒唐的过分想法。但一个人对你视而不见,只看到食人妖魔、森林之神,或许还有海底深处,你又能对他说什么呢?奥兰多呆呆地站在那里,看那人把笔夹在手指间转来转去,凝视,思考,然后急急写了几行字。那人抬起头来,奥兰多突然觉得很不好意思,赶忙拔腿就跑。他赶到宴会厅,刚好来得及惶恐地垂下头,屈膝向高贵的女王陛下呈上一只盛满玫瑰水的钵。

他太腼腆了,以致除了女王伸入水中的那只戴着戒指的手,其他什么都没有看到,但这就足矣。那是一只让人难忘的手,瘦骨嶙嶙,细长的手指佝曲着,好似王位上的宝球,又似象征王权的节杖。它是那么神经质、乖戾和病态,又是那么威严,稍稍一抬就会有人头落地。他猜,它附着的衰老躯壳,就像一只衣柜,为了保存皮衣而加了樟脑。这躯壳为华丽的锦缎和宝石所装饰,虽然笔挺,却饱受坐骨神经痛的折磨,虽然从不退缩,却因无数恐惧而不安。女王的眼球是淡黄色的。这一切都是那几个硕大的戒指在水中闪烁时奥兰多感受到的。然后,有什么东西压在他的头发上,这或许说明他没有看到可能对历史学家有用的东西。事实上,此时他的头脑一片混乱,充满截然相反的意象:黑夜和燃烧的蜡烛,蹩脚的诗人和高贵的女王,沉寂的原野和熙熙攘攘的仆人。因此,他什么也没有看到,或者说只看到一只手。

同样,女王也只能看到奥兰多的头顶。不过,如果根据一只手就能演绎出一个身体,了解一位伟大女王的所有禀性,她的乖戾、无畏、脆弱和惊惧,如果这是可能的话,那么一位贵妇坐在富丽堂皇的大椅子上俯视人的头顶,肯定也能产生如此丰富的联想。况且如果威斯敏斯特里的蜡像可信,这位贵妇的两眼永远炯炯有神。在她面前,垂着一颗有长长的深色鬈发的头颅,它是如此恭敬,如此天真无邪,暗示了这位贵族少年有两条笔直秀美的长腿、一双紫罗兰色的眼睛,一颗金子般的心,他还有忠诚和迷人的男子气概。所有这些,都是这位老妇人所无法拥有、因而也就愈发钟爱的气质。因为她老了,厌倦了,顺从命运了。她耳中时时有炮声回响。她总看到闪光的毒药和长长的匕首。她坐在桌旁,就听到英吉利海峡炮声隆隆,她害怕,那是诅咒吗?还是窃窃私语?在这副阴暗背景的衬托下,天真、简单在她看来格外亲切。据说,同一天夜里,奥兰多熟睡之际,她在羊皮纸文件上最后按了手印,加盖了玉玺,作为礼物,向奥兰多的父亲正式转让了那座曾经属于大主教、后来成为皇家资产的大寺院。

奥兰多这夜睡得很熟,对此一无所知。女王吻了他,他却浑然不觉。女人的心是复杂的,或许正是因为他的单纯、她的嘴唇触到他时他吓了一跳,让她对这位年轻的表亲(他们血缘相通)记忆犹新。无论如何,奥兰多又过了不到两年平静的乡间生活,这期间他可能写了二十来部悲剧,还有十余个历史故事和一些十四行诗,然后敕令降临,命他去白厅作女王的侍卫。“我的傻孩子来了!”(他周身散发出一种宁静的气氛,显得非常天真无邪,其实,这词已不再适合他)她说,看他出现在长长的走廊上,向她走来。“过来!过来!”她正笔直地坐在炉火旁。她让他站在一英尺开外的地方,上下打量起来。她是否正在用不久前那个夜晚自己的期望来衡量眼前的现实呢?她是否发现自己的猜测很有道理?眼睛、嘴、鼻子、胸脯、胯部、手,一一打量过来,她的嘴角明显地抽动了几下。最后,她的目光落到他的腿上,她不禁开怀大笑起来。他的模样完全符合一个高贵绅士的形象。但是内心又如何呢?她那双鹰一般的黄眼珠闪闪发光地盯在他身上,仿佛要穿透他的灵魂。在她的凝视下,年轻人的脸红了,红得像一朵大马士革蔷薇。力量、优雅、浪漫、荒唐、诗人气质、青春,他的一切她了然于胸。她当下就从自己(关节肿大的)手指上褪下一只戒指,戴在他的指上,封他为皇家司库和总管。然后她在他身上挂了一堆项链,表明他荣膺的公职,并让他屈膝,在他腿上最苗条的部位系上镶嵌了珠宝的嘉德勋章[3]。这之后,自然事事顺遂。她威风凛凛外出寻访,他骑马侍护左右。她派他出使苏格兰,觐见郁郁寡欢的苏格兰女王。他正准备乘船去波兰打仗,她将他召回。她怎能忍心想到他那柔嫩的身躯被撕碎,鬈发飘逸的头颅滚落尘埃?她把他留在身边。在她权倾一世之时,伦敦塔礼炮轰鸣、火药味铺天盖地,呛得人直打喷嚏,窗下人们的欢呼声惊天动地。宫女们为她铺了垫子(因为她确实垂垂老矣),她拉他伏在上面,脸埋在令人惊异的一大堆衣料之中。她已有一月未换衣服,他觉得,那气味足够全世界享用的,让他忆起儿时家里的旧箱子,里面存了母亲的毛皮衣服。他抬起身来,差点儿被那拥抱所窒息。她气喘吁吁地说:“我赢了!”一枚火箭飞上天空,把她的双颊染得绯红。

是啊,他颇得这老妇人的宠幸。女王为他设计了雄心勃勃的锦绣前程。是不是男子汉,她一目了然,虽然据说并非以通常的方式。她赐他土地,赐他宅邸。他将是她老年时的儿子、体衰时的拐杖、生命危浅时可依靠的大橡树。她嗓音低哑地说出这些允诺,她的温柔古怪又专横(他们此时在里奇蒙德[4]),她身着僵挺的锦缎,笔直地坐在炉边,不论火烧得多旺,她从没有觉得暖和过。

与此同时,漫长的冬季仍在延续。庭园里,棵棵树上雪挂满枝,河水也淌得很缓慢。一天,积雪覆盖大地,镶着木板的房间里光线黝暗,阴影重重,庭园里传来牡鹿的叫声。因为害怕奸细,她四周总有镜子;因为害怕杀手暗算,她命令无论何时都要敞开大门。这时,她从镜子中看到,门外有个小伙子(会不会是奥兰多?)在吻一个姑娘(那恬不知耻的荡妇究竟是谁?)她抽出金柄宝剑,朝镜子猛击过去。镜面四碎,人们纷纷跑来,把她抬回到椅子上。自此之后,她受到巨大打击,不停地抱怨男人的背信弃义,直到生命走向终结。

或许,这是奥兰多的过错。但我们应该责怪奥兰多吗?那是伊丽莎白时代,人们的道德观念与我们大不相同。他们的诗人、他们的气候,甚至他们的菜蔬都与我们不同。一切都与我们不同。甚至可以认为,连天气本身,即夏之炎热和冬之寒冷,都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光明灿烂、爱意盎然的白昼与黑夜的区别,有如陆地与水一般分明。落日更红更亮;晨曦更淡更浅。他们从未经历过我们这种半明半暗、朦朦胧胧、挥之不去的拂晓和黄昏。雨要么不下,要么下个不停。天空要么漆黑一片,要么骄阳当头。诗人们惯于将此转移到精神领域,他们讴歌玫瑰的凋零,讴歌这短促的瞬间;瞬间逝去,等待人们的将是漫漫长夜。至于用温室和暖房这类人工方法,来延长或保持玫瑰鲜艳的粉红和玫瑰色,却不是他们的方式。我们现在这个时代不但变化多端,而且难以预测,这一切的错综复杂和模糊不清,都是他们闻所未闻的。在他们那个时代,激烈就是一切。花开花谢,日出日落。爱人来而复去。诗人们诗中所言,年轻人都拿来付诸实践。少女恰似玫瑰花,她们的美貌短暂如花季,必须在黑夜降临之前采撷,否则白昼一去不返,黑夜漫漫无际。因此,奥兰多不过是循着气候、诗人和年龄的引导,去采撷窗台上属于他的鲜花,即便屋外白雪皑皑,屋内女王虎视眈眈,我们也不忍心去责怪他了。他年轻、稚嫩,他所做的一切不过是率性而为。至于那少女的姓名,我们知道得并不比伊丽莎白女王更清楚。她可能叫多丽丝、克罗丽丝、达丽亚或戴安娜,因为他轮流为她们赋诗。同样,她也可能是宫中的一位女官,也可能是某个婢女。因为奥兰多兴趣广泛,不仅喜爱花圃里的花、野地里的花、甚至野草也让他心仪。

此处,我们像传记作家常做的那样,鲁莽地披露了他的一个怪癖,或许,这应归咎于他的某位女性祖先曾穿过粗布衣、提过牛奶桶。肯特郡或苏塞克斯郡的砂石,融入他血管中流淌的来自诺曼底的高贵血统。他喜欢这种棕色泥土与蓝色高贵血统的混合。当然,这就是他为何热衷混迹于下等人中间,尤其是那些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潦倒文人。他与他们好似血缘相通,惺惺相惜。在他生命的这个阶段,奥兰多满脑子充斥着诗歌,入睡前总是浮想联翩。这时,比起宫廷贵妇、客栈老板的女儿面颊似乎就更鲜嫩,猎场看守人的侄女脑子也许更聪明。因此,他开始在夜间频繁出入外坪老台阶[5]和露天啤酒馆,裹一件灰色披风,遮掩颈上和膝上的勋章。可想而知,这些地方的建筑很简陋。在沙地和草地的地滚球场之间,他面前摆一只大啤酒杯,听水手讲故事,讲他们如何在西班牙海上经受艰辛、恐惧和残忍,有人丢了脚趾,有人掉了鼻子。口述的故事从不像写成文字的故事,它们不加雕琢粉饰。他尤其爱听他们齐唱亚速尔群岛的民歌,这时,他们从那些地方带回的鹦鹉会来啄他们的耳环,用坚硬的喙叩击他们手指上的红宝石,还会像主人一样说脏话。女人们的言谈举止往往像这些鸟一样大胆、随意。她们坐在他腿上,搂住他的脖子,猜他的厚呢披风下藏着什么不寻常的东西,像奥兰多一样,急着搞清事情的真相。

他们的机会真不少。河里从早到晚漂着各式驳船、舢板和大小船只。每天都有驶往印度群岛的大船出海,不时亦有一两条破旧的小船偷偷驶进港口抛锚,甲板上立几个来历不明的野人。姑娘小伙儿日落后在水上调情是常事,看见他们搂抱着酣睡在装珍宝的麻袋之间,听到这样的传言也没人会大惊小怪。奥兰多、苏姬和坎伯兰伯爵三人就有这样一出经历。那天天气酷热,奥兰多和苏姬的恋情也正如火如荼,后来他俩在红宝石当中进入梦乡。入夜,伯爵只身一人,挑灯出来查看他的战利品,他的财富多与西班牙探险有关。灯光照在一只桶上,伯爵吓得大叫一声,连退几步。酒桶边睡着两个人,紧紧抱在一起,裹在一件红披风里,苏姬的酥胸如奥兰多诗中咏叹的永不融化的白雪。伯爵天生迷信、又因作恶太多而良心自责,竟以为这一对是溺死水手的鬼魂,从墓中跳出来谴责他。伯爵吓得连连在身上画十字,发誓一定要洗心革面、痛改前非。希恩路上现在还有一排贫民屋,即是这一刻惊恐失措的结果。教区十二个家境贫寒的老妇今日仍在一起喝茶,整晚求老天保佑伯爵,感激伯爵让她们不致露宿街头。因此,那私情本身就是只宝船,但我们此刻略过道德问题不谈。

不过,奥兰多很快厌倦了这种生活方式,不仅厌烦它很不舒适,周围的街道弯弯曲曲,而且厌烦人们的举止粗野,与原始人没什么两样。我们务必记住,在伊丽莎白时代,人们可不像我们这样,觉得犯罪和贫穷非常有趣。他们不像我们现代人,羞于埋头书本,也不像我们,以生为屠夫之子为荣,不识字反而成了美德。对我们所谓的“生活”与“现实”多少总是与无知和残忍相关联,他们想都没想过,也根本没有相当于这两个词的同义语。奥兰多结交他们,不是为了寻求“生活”,离开他们,也不是为了寻求“现实”。他多次听他们讲杰克如何掉了鼻子,苏姬如何失去贞操。必须承认,他们把这些故事讲得活灵活现,但他开始对这种重复感到厌倦,因为切掉鼻子的方式只能有一种,少女失去贞洁也是如此,至少在他看来是这样。而千姿百态的艺术和科学却深深刺激着他的好奇心。于是,在怀恋他们的同时,他不再经常光顾啤酒馆和撞柱游戏球道,他将灰披风挂进衣柜,又露出颈上亮晶晶的星和膝上闪闪的嘉德勋章,再次出现在詹姆斯国王的宫廷里。他年轻、富有、英俊,他所得到的喝彩声,无人可比。

确实,有许多淑女为他倾倒。至少有三人的名字可在婚姻中与他的名字连为一体,她们是克罗琳达、斐薇拉和欧佛洛绪涅,他在他的十四行诗里如此称呼她们。

下面我们来依次介绍。克罗琳达小姐仪态秀美,有六个半月的时间,奥兰多确实与她来往频繁,但她的睫毛是白色的,她又见不得血。父亲餐桌上端来的烤野兔,竟让她昏了过去。她还颇受教士的影响,节省下自己的内衣,送给穷人。她以改造奥兰多、洗清他的罪孽为己任。这让他很厌烦,索性退掉婚约,而且对她不久患天花而亡倒也不太悲伤。

下一位斐薇拉,完全属于另一类型。她是苏默塞特郡一位穷乡绅之女,全凭钻营和察言观色,在宫中步步高升。她总是一身骑手装束,秀美的足弓和优雅的舞步,在宫中赢得一片称许。但有一次,就在奥兰多的窗下,一只小狗扯了她的丝袜(公正而言,斐薇拉的袜子不多,而且大多是羊毛袜),她情急之下欠考虑,竟用鞭子抽它,差一点要了它的命。酷爱动物的奥兰多这下注意到,她的牙齿参差不齐,两颗门牙内凹,他说,在女子身上,这肯定是刚愎自用和性情残忍的征兆,当晚就终止了婚约。

第三位欧佛洛绪涅,恐怕是至此让他真正动情的一位。如同奥兰多,她也出身名门,是爱尔兰戴斯蒙德家族的千金。她美丽、健康,从不大惊小怪。她讲一口流利的意大利语,虽然下牙有点变色,但上牙完美,无可挑剔。她的膝边总有一条小狗相伴,她用自己盘中的白面包喂它。在维金纳琴的伴奏下,她的歌喉美妙之极。她很注意保养,总要睡到正午时分,才肯起床梳洗打扮。总而言之,对奥兰多这样的贵族,她堪称一位完美妻子,而且此事已进展到双方律师忙着商量婚约、寡妇授予产、财产赠与、住宅及其宅基、财产保有权,以及两大财富结合之前所需的一切事项;但凛冽的大霜冻突然降临,而凛冽和突如其来那时就是英国气候的特征。

历史学家告诉我们,大霜冻是英伦诸岛经历过的最严重的霜冻。飞鸟在半空中冻住,像石头一样坠到地上。在诺里奇,一位身强力壮的年轻农妇过路,旁人看到凛冽的寒风在街角处袭击了她,瞬间她就化为齑粉,像一阵尘灰般被吹上房顶。这期间,无数牛羊死去。人的尸体冻得硬邦邦的,无法与床单分离。常常会看到整整一群猪冻僵在路上,动也不能动。田野中遍布活活冻死的牧羊人、农夫、马群和赶鸟的小男孩。有的人手放在鼻子上,有的人瓶子举到唇边,还有的人举着石头,正要掷向一码远外树篱上的乌鸦,而那乌鸦也像是一只标本。这次霜冻异常严酷,接着发生了石化现象。不少人推测,德比郡的一些地区之所以岩石剧增,不是由于岩浆喷发,因为并没有发生过这种喷发,而是由于一些倒霉的行路人凝固了,实际上他们就在原地变成了石头。教会对此帮不上多少忙,虽然有些土地拥有者把这些遗体尊为圣物,但多数地区宁可用它们作地标、羊搔痒的柱子,如果形状适合,还拿来做牛的饮水槽。时至今日,它们大多仍被派作这种用场。

然而,就在乡民生活极端匮乏,乡村贸易停滞不前之时,伦敦却沉浸在一片骄奢淫逸的狂欢气氛中。新王把宫廷设在格林尼治,并乘加冕之机笼络民心。他下令将封冻二十多英尺厚的河床及两岸六七英里宽的地带清扫出来,装饰成公园或游乐园,修建凉亭、曲径、球道、酒肆等等,一切开支由他负担。他令人划出正对宫门的一块地,用丝绳拉上,与百姓隔开,供他与廷臣专用。此地立即成为英国上流社会的中心。面蓄胡须、颈套轮形皱领的大政治家们在皇家宝塔绛红色的遮棚下处理国事。军人们在顶铺鸵鸟毛的藤条凉亭里策划如何征服摩尔人和攻陷土耳其。元帅们手擎玻璃杯,在狭窄的小路上踱来踱去,挥手指向地平线,讲述西北通道[6]和西班牙无敌舰队[7]的故事。情侣们在铺着紫貂的长沙发上调情。王后率领女官们来到室外,冻玫瑰雨纷纷扬扬洒落下来。彩色气球悬在空中纹丝不动。四处燃起一堆堆巨大的松木和橡木篝火,里面撒了大把的盐,火苗因此闪烁着绿色、橘黄色和紫色的火焰。但不管篝火烧得多旺,也融化不了钢一般坚硬的透明冰层。这冰层清澈见底,几英尺下的深处,时而可见一条鲆鱼或一只鼠海豚。一群群鳗鱼纹丝不动,仿佛处于昏睡状态,它们是真死,还是因为窒息而假死,回暖后尚可复生,这是让哲学家疑惑的问题。伦敦桥附近的河面,冰结了近二十英寻厚,河底的一条沉船清晰可见。前一年秋天,这条运苹果的船因超载而沉没于此。有个老妇,身穿彩格呢上衣和环裙,肩负水果,要乘小贩船去对岸萨里的市场。现在她坐在那里,膝上都是苹果,看似正准备向哪位顾客兜售,但她那青紫的嘴唇透露出真情。这是詹姆斯王格外喜爱的一幅图景,他会带领廷臣,在那里极目眺望。简而言之,青天白日下,顶数这景象辉煌、艳丽。但狂欢节最热烈的时刻当在夜里。霜冻仍在持续,万籁俱寂,月亮和满天星斗闪烁着宝石般幽冷的光。廷臣们伴着长笛和小号的优雅音乐,翩翩起舞。

不错,奥兰多不属于那种舞步轻盈、擅长跳库朗特舞和伏尔特舞的人,他有点笨拙,还有点心不在焉。与那些复杂花哨的外国舞相比,他宁可跳自己从小熟悉的简单的民族舞。一月九日傍晚六点,他刚跳过几曲四步舞或小步舞,便瞥见一个身影,从莫斯科大公国使馆凉亭那边飘了过来。他的好奇心大发,因为那人身着宽松的俄罗斯式束腰衣裤,让人辨不出男女。这位不知姓名,不辨性别的人,中等身材,苗条纤细,一身牡蛎色的天鹅绒,用罕见的绿色皮毛镶边。然而在那全身散发出的特殊魅力映照下,所有这些细节都淡化了。奥兰多脑中迅速涌出各种最极端和最奢侈的意象和比喻。他称她为西瓜、菠萝、橄榄树、翡翠和雪中之狐,一切都是在三秒钟之内;他不知道自己是听到、嗅到、看到她,还是三者兼而有之。(虽然我们的叙述一刻不能停,但此处我们可以飞快指出,此时他脑中所有的意象都极其简单,符合他的感觉,而且大多来自幼年他所喜爱嗅闻的东西。不过,若说他的感觉非常简单,这些感觉同时也非常强烈,让人难以停下来寻找其中的原因。)……西瓜、翡翠、雪中之狐,他如此狂热地赞美着,目不转睛地凝视着。那男孩,天哪,一定是个男孩,女子绝不可能如此敏捷、矫健。那男孩几乎是踮着脚尖从他身边掠过,奥兰多懊恼万分,几乎要揪自己的头发,因为如果此人与他同性,那么一切拥抱就成了泡影。但那人又滑近了,双腿、双手和姿态都像男孩,但没有一个男孩会有那样的双唇;没有一个男孩会有那样的胸脯;没有一个男孩会有那样晶莹剔透的碧眼。最后,不知名的滑冰者停下来,向从旁经过的国王行礼,姿态雍容华贵。此刻,国王正由某位等待加官晋爵的廷臣陪跳曳步舞。她站在那里,距奥兰多只有咫尺之遥。是女子。奥兰多痴痴地望着,浑身颤抖,忽冷忽热;他渴望扑向夏空,渴望踩碎脚下的橡树果,渴望用双臂搂抱杉树和橡树。实际上,他时而抿住嘴唇,时而半张半闭,好像要用秀气、雪白的牙齿咬住嘴唇。而此时,欧佛洛绪涅小姐正依偎着他的臂膀。

他发现,那陌生女子名叫玛露莎·斯坦尼罗夫斯卡·达姬玛尔·娜达莎·伊丽亚娜·罗曼诺维奇公主,是随从莫斯科公国大使前来参加典礼的,大使是她的叔父,或是她的父亲。关于莫斯科大公国,人们知道得不多。这些人都蓄长须,戴皮帽,沉默寡言。他们喝某种黑色的液汁,但不时把它们啐吐到冰上。他们都不说英文,但有些人会说法文,而在英国宫廷中,能说法文的人又寥寥无几。

下面这件事促成了奥兰多与公主的相识。为款待王公贵族,在巨大的遮棚下摆开了一溜长桌。公主被安排坐在两位青年贵族之间,一位是弗朗西斯·弗瑞勋爵,一位是年轻的摩里伯爵。奥兰多与她隔桌相对。看到她很快让他们陷于难堪,是件很好笑的事,因为他们虽然都是不错的小伙子,但他们的法语与未出世的婴儿相差无几。晚宴一开始,公主便转身对伯爵说(她那妩媚的模样让他销魂):“我想,去年夏天,我在波兰遇到一位来自你们家族的绅士”或“英格兰宫廷贵妇的美丽把我迷住了。我从未见到过像你们王后这样典雅的夫人,还有她那精致无比的发式”。[8]弗朗西斯勋爵和伯爵两人立即面露尴尬之色。于是一人给她盛辣根沙司,一人吹口哨,唤狗过来讨吃髓骨。公主看了,不禁大笑。坐在对面的奥兰多,视线越过桌面上的野猪头和填馅儿孔雀,与她的视线相交,也大笑起来。但他的笑容突然僵住了,因为他感到了某种疑惑。他激动地自问:迄今为止,我究竟爱过些什么人呢?答案是,一位骨瘦如柴的老妇,不计其数的红脸蛋儿妓女,一位成天哀诉的修女,一位刚愎自用、言语刻薄的女冒险家,一位毫无主见、沉浸于花边与礼仪的女人。爱情于他,恍若锯末和炭渣。他的全部体验乏味之极。他惊诧自己如何能够历经一切而不觉厌倦。因为当他注视公主时,他体内的血融化了,血管中的冰化为美酒。他听到水在流淌,鸟在鸣啭,春天降临,荡涤了冬天枯寒的景象;他的男性气概随之苏醒;他跃马冲向凶悍甚于波兰人和摩尔人的敌人;他潜入水底;他看到裂隙中长出危险之花;他伸手……事实上,当公主对他说“劳驾,请把盐递过来”时,他正匆匆作成一首激情洋溢的十四行诗。

他的脸涨得通红。“不胜荣幸,小姐。”他回答道,说得一口标准的法语。感谢上帝,这种语言他运用自如,好似母语;他的老师是他母亲的女仆。但是对他来说,也许,从不会说这种语言,从未回答过这个声音提出的问题,从未追寻过这双眼睛射出的光芒……也许结局会更好。

公主接着问他,这些蠢家伙是些什么人?那个坐在她身旁、举止像马夫的人是谁?他们倒在她盘子里的是什么?那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让人恶心。难道英国人与狗同桌用餐?那个坐在长桌另一端、头发梳得像五朔节花柱[9]的滑稽人物,难道真的就是王后?国王平素吃东西也这样口水四溅吗?那群花花公子,哪位是乔治·维利耶[10]?这些问题最初令奥兰多不安,但它们提的是那样俏皮和离奇,奥兰多不禁开怀大笑起来。周围的人一脸茫然,奥兰多看出他们没一人听懂一个字,回答她的提问,也开始变得无拘无束起来,而且像她一样,说地道的法语。

就这样,他们两人开始了一种亲昵的关系,而它很快又演化成宫中的丑闻。

没过多久,人们就注意到,奥兰多对这位莫斯科女子的关照,远远超出了礼节的需要。他从不离她左右,别人虽然听不懂他们的谈话,却能看出,他们总是谈得很热闹,而且经常脸红,笑出声来,所以哪怕最迟钝的人,也能猜到他们的话题。况且,奥兰多本身的变化令人惊奇。从未有人见过他如此活泼,一晚的功夫,就摆脱了孩子气的笨手笨脚。过去这小伙子整天郁郁寡欢,一进女人屋,总要把桌上一半的饰物碰翻在地。现在他变了,变成了一个风度翩翩、殷勤有礼的绅士。看他搀那个莫斯科娘们儿(人们就这么称呼她)上雪橇,看他伸出手来请她跳舞,接住她故意掉下的花点手帕,或履行这位高高在上的女人吩咐而其情人等不及的无数义务中的任何一项,那些情景让老年人昏花的老眼发亮,年轻人的心跳加速。但这一切之上,笼罩着一层阴云。老年人不以为然,年轻人窃窃私语,大家都知道奥兰多另有婚约。玛格丽特·奥布莱安·奥代尔·奥瑞利·泰尔科奈尔勋爵小姐(这正是十四行诗中欧佛洛绪涅的真实姓名),她的左手食指上戴着奥兰多送的闪闪发光的红宝石戒指呢。按理说,她最有权得到他的关照。但她即便将自己衣柜(她的衣柜很多)中所有的手帕一条条掉到冰上,奥兰多也不会弯腰去拾。要等他来扶她上雪橇,二十分钟不算多,最后还只能屈尊让黑人仆从伺候。她滑冰时——她的姿态很笨拙——无人在旁喝彩。她摔倒后——她常常摔得很重——也没人会扶她起来,掸去她衬裙上的雪。她虽然生性冷静,难得较真儿,更不愿像多数人那样,以为一个外国女人就能夺走奥兰多对她的爱,但最终,连玛格丽特勋爵小姐本人亦开始怀疑,有什么让她失去平静心境的事件正在酝酿之中。

的确,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奥兰多越来越不屑于掩饰自己的感情。他会找个借口,离开刚刚还在一起吃饭的伙伴,或从准备跳四步舞的滑冰者身边溜走。此后片刻工夫,人们就会发现,那莫斯科娘们儿也不见了踪影。而最让宫廷恼怒,同时刺痛其最敏感处,即其虚荣心的,是常有人看到,这一对男女溜出河上用丝绳拦出的皇家圈地,混迹于普通百姓之中。因为公主会忽然跺着脚大喊“带我走。我讨厌你们那些英国痞子。”她此处是指英国宫廷。她说自己已忍无可忍,英国宫廷中处处是热衷窥探他人隐私的老太婆、死盯着人看个不停,还有处处自以为是的男人,只会踩人的脚。他们发出难闻的味道。他们的狗在她的腿中间跑来跑去。活在这里像活在笼子中,不像俄罗斯,他们的河床有十里宽,任六匹马并驾奔驰一天,不见人的踪影。再者,她也想看看伦敦塔、皇家禁卫军仪仗队、教堂栅栏门上的首级,还有城中的珠宝店。于是奥兰多带她到城里看了禁卫军仪仗队和叛匪的首级,在皇家交易所买下她中意的所有珠宝。但仅仅如此还不够,两人都愈来愈渴望整天私下里厮守在一起,躲过众人的大惊小怪或窥视。所以他们没有回伦敦,而是调转头,很快远离了冰封的泰晤士河面上的人群。一路上,他们没有遇到一个人影儿,除了海鸟。只有一个乡村老妇枉然地在冰上凿洞,想汲出一桶水,或划拉到干树枝树叶用来烧火。这时辰,穷人不会远离自家的茅屋,富裕一点的人,只要负担得起,都挤到城里取暖享乐去了。

于是,这河便归了奥兰多和萨莎独享。萨莎是他送给她的爱称,他儿时有一只俄罗斯白狐,就叫这名字,它浑身雪一般柔软,却有一口利齿,奥兰多曾被它狠狠咬了一口,这之后父亲便令人杀掉了它。现在,他们两人因滑冰和爱情而热血沸腾,裹着皮大氅扑到岸边荒芜的黄柳丛中。奥兰多把她搂在怀里,喃喃地说,这是他第一次尝到爱的喜悦。两情缠绵后,他们心醉神迷地躺在冰上,他将自己的风流韵事讲给她听。与她相比,那些人不过是木头、抹布和炭渣。她嘲笑他言辞激烈,再次在他的怀中蠕动,而且为了爱,再次拥抱他。之后,他们惊奇身下的冰竟没有因他们的热情而融化,怜悯那贫苦的老妇人没有这副融雪化冰的好身手,只得用冰冷的镐头刨冰。然后,他们裹在紫貂皮袍中,无所不谈:世象和旅行;摩尔人和异教徒;男人的胡须,女人的肌肤;老鼠跳到桌上,从她手里吃食,他家大厅中的挂毯总在晃动;一张面孔,一根羽毛。在这样的对话中,根本不存在话题太大或太琐碎的问题。

后来,奥兰多忽然陷入阴郁之中,这在他倒是常事,也许是因为看到冰上蹒跚而行的老妇,也许并无来由。他把脸贴到冰上,注视着封冻的河水,不由想到死亡。有位哲学家说得不错,快乐与忧郁只有一步之遥。那位哲学家还认为,二者是孪生兄弟,因此推论,一切情感的极致,都与疯狂相连,他于是恳求我们去真正的教会(他指的是再洗礼派教会)寻求慰藉,他说,对坠入情海之人,那里是惟一的港口、码头和抛锚地。“死是万物之归宿。”奥兰多阴云满面地坐直身子。(此时他的大脑就是这样活动的,从生到死,大起大落,之间没有任何停顿,因此作传者也不可停顿,而需飞跃得与奥兰多一样快,跟上他在人生这一时刻显然已沉湎其中的充满激情的轻率举动和突如其来的越轨言辞。)“死是万物之归宿。”奥兰多直起身子,坐在冰上。但是萨莎的血管中,流淌的可不是英国血统。在她的家乡俄罗斯,日落时分长些,黎明来得缓些,人们说话常常吞吞吐吐,疑惑怎样结尾最好。萨莎盯着他,一言未发,她或许是在笑他,因为在她眼里,他一定像个孩子。但是,他们身下的冰终于变冷了,她开始觉得不舒服,拉他站了起来。她一张口,就那么迷人,妙语连珠,透着聪颖(遗憾的是,她只说法文,众所周知,这些话一译成英文,立即韵味全无),奥兰多当即忘掉冻冰的河水,忘记夜晚即将来临,也忘记了那老妇人或随便什么。他在成千上万个意象中上下寻觅,想找出一些恰如其分的比喻,但这些意象都如同那些曾经给过他灵感的女人,一点儿没有新意。白雪、奶油、大理石、樱桃、雪花石膏、金丝线?都不是。她似狐狸,似橄榄树,似从高处俯瞰大海的波涛,似翡翠,似未被云彩遮蔽、照耀葱翠山岚的丽日,总之,她不同于他在英格兰的一切所见所知。他搜肠刮肚,寻觅不到适当的辞藻。他渴望另有一番风景,另有一种语言。因为用来描绘萨莎,英语太直白,太甜蜜。她的一切言谈,无论听起来多么坦率、放浪,总有闪烁其词之处;她的一切举止,无论多么大胆,看起来总有点儿躲躲闪闪。因此,那绿色的火焰似乎隐藏在翡翠之中,丽日总被山岚遮蔽。只有外表清晰可见,内里却是一团变幻无常、来去不定的火,从没有英国女子放射出的那种平稳的光束。然而此时,奥兰多想起玛格丽特勋爵小姐和她的衬裙,就又控制不住自己的狂喜,猛力在冰上推着萨莎,愈推愈快,气喘吁吁地发誓要追逐火焰,要潜入水底取宝,等等,等等,五花八门的辞藻从他口中喷薄而出,好像一个积郁了满腔痛苦的诗人突然激情爆发。

萨莎却沉默不语。奥兰多告诉她,她是狐狸、橄榄树、翠绿的山岚;他向她讲述自己的全部家史;他家的宅邸是不列颠最古老的宅子;他的家族来自恺撒统治的罗马,那时他们可以乘坐镶流苏的轿子行在罗马的主要街道上,他说唯独皇家血统的人才能享有这一特权(他身上流露出的那种高傲的轻信倒挺讨人喜欢)。说着说着,他会停下来问她,她家在何处?父亲是何人?可有兄弟?为何独自与叔叔在一起?她三言两语回答了他的问题,但这之后,两人都觉得很尴尬。最初,他怀疑这是因为她的地位其实并非那样高贵,像她的外表显现得那样;或者她为自己同胞的粗野感到羞愧,因为他听说,在莫斯科大公国,女人蓄胡须,男人以毛皮遮羞。人人为御寒用动物油脂涂身,用手撕肉,住的草棚在英国贵族看来连牲口棚都不如。他便克制自己,不去逼她回答。但是回过头来想,他断定,她的沉默并非为此原因;因为她的下颏很光洁,她身着丝绒,颈戴珍珠,仪态万方,哪会出身牛棚那种地方?

如此说来,她又有什么需要相瞒?他的激情之下,潜藏了一股疑惑,宛如一座纪念碑下的流沙,突然移动,整个建筑就会摇摇欲坠。他会突然觉得心如刀绞,火冒三丈,让她不知如何安慰他是好。或许她并不想平抚他的痛苦,或许她恰恰喜欢看他发火,因此故意招惹他。或许这是莫斯科大公国人脾性奇怪的一面,一种精神变态。

现在我们继续来讲故事。那天,他们滑得比平时要远,到了船只抛锚的地方,这些船现在都结结实实地冻在河中央。泊船中有一条属于莫斯科大公国,主桅杆上飘扬着那面双头鹰旗帜,桅杆上悬了几码长的五彩冰溜。萨莎说她有些衣服留在了船上。他们猜想船上没人,便爬上甲板,去找衣服。奥兰多还记得以往生活的一些片断,因此倘若有些品行端正的公民在他们之前躲到了那里,他并不会感到惊奇。结果情况正是如此。他们还没走出几步,就有一个漂亮小伙子忽然冒了出来,不知他刚才在那一大卷绳子后面干什么勾当。猜得出他说——因为他说的是俄文——他是个船员,可以帮公主找到她要的东西。他点上一截蜡烛,和她一起消失在船舱里。

时间一点点过去,奥兰多沉浸在自己的梦中,只琢磨生活的欢乐、他的宝贝儿、她的不可多得、如何永远永远拥有她,不让她消失。他知道这中间障碍重重,必须克服许多困难。她是决心不离开俄罗斯的,那里有封冻的河流,野性十足的骏马和据她说相互残杀的男人。的确,他并不喜欢松树和雪原构成的景色,还有放浪和屠杀的习惯,也不想放弃自己快乐的乡间生活方式,譬如运动和植树,不想放弃自己的公职,毁掉自己的生涯。他不想放弃野兔而改射驯鹿,放弃加那利白葡萄酒而改喝伏特加。他也不想莫名其妙往袖子里藏把刀。然而,为了她,他愿意做这一切,甚至做得比这更多。至于他与玛格丽特勋爵小姐的婚礼,本定在一周后的这一天举行,而它显然荒唐到家了,他连想也不去想它。她的族人会来兴师问罪,他的朋友会嘲笑他为了一个哥萨克娘们儿、为了雪域荒原毁掉自己的锦绣前程,然而与萨莎相比,这一切都轻如鸿毛。他们将在第一个月黑风高之夜逃走。他们将乘船去俄罗斯。他这样思忖着,一边谋划,一边在甲板上走来走去。

他转过身,面向西方,夕阳像只柑橘,斜照在圣保罗大教堂[11]的十字架上,这情景让他一下子清醒过来。它的颜色血红,正在迅速下沉。一定是到了黄昏时分。萨莎已走了一个多钟头。他突然又被那些不祥的预感攫住,他对她的那些信任蒙上了阴影。他钻进船舱,循着他看见他们走的路,在箱子和大桶中间摸索着,跌跌撞撞地向前走去。透过远处角落里一星昏暗的灯光,他看见他们坐在那里。有那么一秒钟的工夫,他看见了他们。他看见萨莎坐在那水手腿上,向他俯下身去,看见他们搂抱在一起。这之后,由于愤怒,他眼前的灯光化作一团红云。一声痛苦的嚎叫冲口而出,在整条船中回荡。若不是萨莎挺身挡在两人中间,那水手来不及抽刀,便要被奥兰多掐死。后来,奥兰多感到阵阵致命的恶心,他们只得把他放倒在地板上,给他灌了几口白兰地。他慢慢缓了过来,坐在甲板的一堆麻袋上,萨莎依偎在他身边,轻轻抚着他那昏花的眼睛,仿佛一只狐狸咬了他,又来甜言蜜语地哄骗他,谴责他,让他怀疑自己亲眼所见。难道烛光不是摇曳不定吗?难道影子没有晃动吗?那箱子很沉,她说,那人是在帮她搬箱子。奥兰多一会儿相信她,谁能肯定不是他的怒火幻化出他最怕发生的景象?一会儿又对她的谎言感到更加怒不可遏。萨莎开始变得面色苍白。她在甲板上跺着脚说,如果她一个罗曼诺夫家族的女人,竟躺在一个水手的怀抱中,她当晚就祈求她的保护神来摧毁她。的确,把这两人摆在一起(对此他几乎无法想象),奥兰多为自己内心的龌龊而恼火,竟然想象那么一个长毛畜生将如此娇弱的尤物玩弄于股掌之中。那人膀大腰圆,光着脚也有六英尺高,耳朵上戴着毫不起眼的铁环,看起来像匹负重的辕马,鹪鹩和歌鸫飞累了会落在他的背上栖息。奥兰多屈服了,相信了她的话,求她原谅。但就在他们言归于好,走下船舷时,萨莎停下脚步,把手放在舷梯上,回头冲那个褐色面孔的魔鬼喊出一连串话,不知是打情卖俏,还是嘘寒问暖,她说的是俄文,奥兰多一个字也听不懂。但她的语调中有某种东西(这可能是俄文辅音的毛病),让他想起几天前的一个情景:他碰上她在角落里偷偷啃食地板上捡起的蜡烛头。不错,蜡烛是粉红色的,镀了金,又是从国王的桌上掉在地上的,但它仍是动物脂油,而她竟然啃食它。奥兰多扶她下船走到冰上,不禁怀疑她身上是否有些粗鲁、鄙俗的农夫习气?他想象她四十岁时会变得何等颟顸丑陋,何等无精打采,虽然此刻她纤细如芦苇,轻盈若云雀。然而,他们向伦敦滑去时,他心中的这些疑团再次冰释,他感到自己仿佛被一条大鱼钩住了鼻子,不情愿但又低心下首地在水中飞驰。

那个黄昏出奇的美丽。夕阳西下,暗蓝的暮色中,火红的晚霞衬托出伦敦大大小小的穹顶、尖顶、角楼和小尖塔。这边是万字浮雕装饰的查林十字架;那边是圣保罗教堂的拱顶;再过去是雄伟、方正的伦敦塔建筑群;教堂栅栏门尖上的人头,像树丛被剥尽树叶,只留下梢顶的树瘤。威斯敏斯特[12]的窗格里透出燃烧的灯光,如天堂里色彩斑斓的盾牌(这是奥兰多的想象);西方天边仿佛是一扇金色的窗子,在通往天堂的梯子上,成群结队的天使(又是奥兰多的想象)正川流不息地攀上攀下。他们两人似乎一直滑行在飘渺的虚空中,冰层透蓝透蓝的,玻璃般平滑,他们向城里滑去,愈来愈快,白色的海鸥在他们头顶盘旋,双翼有节奏地在空中划动,好似他们破冰而行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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