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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0 19: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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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诸葛明

出版社:台海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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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I推理游戏300例

FBI推理游戏300例试读:

前言

关于推理,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大侦探福尔摩斯。他很擅长演绎推理,料事如神,经常是足不出户就能解决很多疑难问题。实际上,推理就是利用一个或者几个已知的前提,推导出一个未知结论的思维过程。本质上,推理是研究人类思维形式和规律以及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的一种科学,其中我们最常用到的就是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当然,任何推理都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之上的,同时还要具备敏锐的观察力。

FBI,即美国联邦调查局,是美国最重要的情报机构之一。它不仅仅是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缩写,也代表着联邦警察的忠诚、勇敢和正直的品质。随着FBI在美国地位的不断上升,它在美国反间谍活动、反暴行、暴力犯罪、毒品、组织犯罪和白领阶层犯罪等方面享有最高优先权。所以,FBI也已经成为全美最令国民信服的机构,这是任何情报和安全机构都不能和它相媲美的。

FBI每天都会面对众多的案件和暴力事件,需要承受巨大的压力。这也就造就了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每个FBI成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力和肩负起自己的职责。要想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必须要学好各种推理技巧。他们花费了大量的精力,来研究人类的行为心理和思维方式,从而具备在工作中通过观察、分析、判断、归纳和总结等来查找到各种线索的能力。可以说,要想快速高效地侦破案件,推理术是必修课。一个不会推理的警员是不可能成为FBI的优秀警员的。

当今时代是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如果一个人没有明确的目标,思维不活跃,或者说智商和情商都比较低的话,是很容易被淘汰的。因此,懂得一些推理术,学习FBI的推理方法和过程是必要的。这样,我们可以更好地处理生活中和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繁杂的问题。而《FBI推理游戏300例》这本书,可以帮助我们开拓视野,锻炼思维方式,激发我们的创新意识。

本书是从FBI侦探推理过程中汲取精华,通过筛选和润色凝练而成的一本推理游戏集。主要分为八个章节,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来阐述推理的过程。书中的每个案例游戏都具有代表性和趣味性,读者走进书中后,会随着案情的发展积极展开思考,为什么会这样,他是如何找出凶手的,如何从现场的蛛丝马迹来了解事情的真相,等等。本书会一一为你解答。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推理方法从整体上来说只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它实际可以分为很多种。例如逻辑推理、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等,都是一些比较大的范畴,而这些大的范畴却同样能够再次细分成许多非常具体的推理术。本书摒弃了传统的分类方式,主要是以透过现场寻找真正凶手、证据消失、场景变换、时间表达出的信息、暗示性语言、作案手段、行凶动机、不可能之最可能等代表性案例来让读者了解和学习推理方法。

最后希望读者朋友们能够从轻松的阅读中多多受益,在探索的过程中破茧成蝶,成为日常生活中的推理高手。由于编者水平有限,书中难免出现纰漏,欢迎广大读者批评指正。第一章看我七十二变之谁是凶手画室疑云

格拉斯是当地一个小有名气的画家。他有着固定的作画习惯,为了有更好的灵感,每天下午4点他都会离开画室,骑着摩托车出去散步。可是有一天,他回来的时间比平时晚了近一小时。原来摩托车的汽油用光了,他不得不推着摩托车回来。然而,等到他再次回到画室时,却发现他最珍贵的油画不见了。他马上报了警。

警察问他:“你离开前就没有检查摩托车的汽油吗?”“哦,没有,因为平时我回来时都是把车加满油的。我以为前一天加满了的,但也有可能是我忘记加油了。您也知道,我有时候记性不太好。”格拉斯有点羞愧地答道。“你离开的时候,画室里还有其他人吗?”“除了有一个给我做饭的厨师,就没有其他人了。”格拉斯补充道:“不过他在画室后面居住,离画室很远,他说没有听到有什么异常。”“那你是一回来就发现画不见了吗?”“不,那天像往常一样,我一回来,厨师在准备上菜。于是,我吃完后才回画室找点东西,喝喝咖啡。那时才发现画不见了。”格拉斯说。

听到这里,警察微微笑了,望着满脸疑惑的格拉斯说:“我知道是谁把画偷走了。”真相揭秘是厨师把油画偷走了。格拉斯比平时晚近一个小时才到家,但厨师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在原来的时间段做好饭,而是等他回来才上菜。因此可以看出,厨师一定知道格拉斯会晚到多久回家。因为是他将摩托车汽油放掉,从而为偷画赢得时间。百万富翁的死

居住在里昂南部的百万富翁米歇尔一直过着锦衣玉食、豪华奢侈的舒适生活。然而怎么也没有想到,拥有巨额财富的他竟然在一天夜里被杀害了。

警长利泽对米歇尔家进行了仔细探查,他发现米歇尔家中的安防系统十分严密,外人进来行凶的可能性很低,除非此人和宅院中的安防人员有关系。至于家庭内部是否有人行凶则更难下定论。因为这种有钱人家的内部关系往往是错综复杂的,很多事情都是不为外人所知的。

警察只好通过作案条件来找出可能涉案的人员。经过一番审查,最后不能提供不在现场证明的只有三个人:死者的体弱多病的侄子、厨房新来的打杂的工人和一个值班的安防人员。

那么,这三人中究竟谁是真正的凶手呢?警方继续通过作案手段和作案工具进行排除。从颈部的伤口来看,死者的动脉被不锋利的器具刺破,失血过多导致死亡。从地面上形成的小血池及周围的事物痕迹来看,死者虽然流了很多血,但这些血在流出过程中并未发生任何喷溅。

在分析了这些情况后,警长利泽很快锁定了杀害百万富翁的真凶,你知道他是怎么找出来的吗?真相揭秘从作案工具分析,我们首先可以排除死者的侄子。他体弱多病,是没有足够的力量和速度将不是很锋利的器具插入死者的颈部的。从这点来看,只有受过训练的安防人员和厨房帮工才有可能完成,嫌疑最大。从地面上的血形成了整体的血池,没有发现血液喷溅的情况来看,作案者在刺死死者后,在死者心脏停止跳动之前,并没有拔出凶器。综上所述,厨房帮工最有可能是凶手,因为他能够找到无需拔出且不易被人发现的作案工具——冰片,冰片在一段时间后会自动融化而消失。血型破案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软件公司董事长的大儿子美迪斯被发现死在健身俱乐部的更衣室里。警察们接到报案后立刻赶到案发现场。警方发现,美迪斯衣服上留下的血迹有两种不同的类型:A型血和AB型血。经过查验,发现死者自己是A型血,那么显然,AB型血迹应该是凶手无意间留下的。也就是说,只要找到这个AB型血的人就有可能找到凶手。

因此,警方马上对和美迪斯有过接触的人进行一一调查,得知美迪斯的妻子珊妮是B型血,董事长詹姆斯是O型血,他的妻子是AB型血,均可排除作案嫌疑。美迪斯的弟弟美乐斯在同他暗里争夺父亲公司总裁的位置,并且为此闹得不可开交。但美乐斯在事发当天就失踪不见了,他的血型无法确定。珊妮的弟弟劳尔在案发的第二天也神秘消失了,他的血型也是无法确定的。

那么,凶手到底是谁呢?真相揭秘凶手是劳尔。根据血型学的研究,父母的血型与子女的血型之间存在如下关系:由于詹姆斯是O型血,他的妻子是AB型血,所以美乐斯就只可能是A型血或B型血。所以,死者的弟弟美乐斯不是凶手,凶手只可能是珊妮的弟弟劳尔。庆功宴上发生的命案

广告人马修年轻有为,在美国华盛顿杯广告创意大奖赛上一举夺魁,得了金奖。弟弟马诺和妻子珍妮为了对哥哥获奖表示祝贺,特意为他举办了家庭宴会。马修参加完颁奖礼后,立刻赶到了马诺家。

他一走进客厅,亲朋好友们便纷纷过来向他表示祝贺,他们频频举杯。尽管马修每次只喝一点点,但不大一会儿还是觉得有点醉了。

看到马修不胜酒力,马诺拍了下手,用叉子叉上一个沾了调味汁的鲍鱼走上前去说:“马修,今晚我们为你准备的家庭宴会还满意吗?别光顾着喝酒,吃一只鲍鱼吧。”忽然,他脚步踉跄,一个趔趄,手中晃动着的叉子把鲍鱼上的黑红的调味汁溅了马修一领带,浅金色的领带变得污迹斑斑。“哎呀,你看我,真是喝多了。”马诺抱歉地说。“不,没什么,一条领带算不了什么……”马修毫不介意,取出手帕欲将上面的污迹擦掉。

这时,马诺的妻子珍妮走了过来,说:“用手帕擦会留下痕迹的,洗手间里有干洗剂,我去给你洗洗。”“不用了,珍妮,没关系,我自己去洗,你还是去应酬其他客人吧。”马修不想扫了弟弟和弟妹的兴致,迅速朝洗手间走去。干洗剂就在洗手台上放着,他将液体倒在领带上擦拭污迹,擦掉后便立即回到宴会席上,边喝着威士忌,边与人谈笑风生。

突然,他身子晃了一晃便倒下了,威士忌的杯子也从手中滑到地上摔碎了。宴会厅里一片哗然,有人立刻叫来了急救车,将马修送往医院,但为时已晚。死因诊断为酒精中毒。

这时,警察来到了医院,调查了详情后,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便请来了FBI的罗德警探,一同来到马诺家里。经过罗德警探的一番查验,认定马诺夫妇就是杀人凶手。

罗德警探是如何判断出马修不是死于意外而是被马诺夫妇谋杀的结论呢?真相揭秘干洗剂的主要成分是四氯化碳,这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液体,干洗衣服时去污效果明显。但是当人饮酒过度时,一旦吸入这种气体,便很容易导致中毒,甚至死亡。而且死亡时不会留下明显的证据,往往被误作酒精中毒死亡。为了让马修吸入这种气体,弟弟马诺故意在他领带上溅了调味汁。酒醉了的马修用弟妹介绍的这种洗洁剂擦拭领带上的污迹时,吸入了足量的四氯化碳有毒气体,导致了死亡。因此,马诺夫妇就是杀死哥哥马修的凶手。飞来的小偷

一天深夜,FBI接到一起盗窃报案,报案人是电台主持人莉迪亚小姐。据莉迪亚称,她回到家里的时候一切都完好无损,但当她洗完澡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却发现她的宝石戒指不见了,而这枚戒指是她洗澡前刚摘下来放在梳妆台上的。

警长弗莱德进一步了解发现:莉迪亚小姐洗澡的时候,大门是锁好的;窗户虽然是开着的,但是窗上有防护栏。弗莱德又仔细检查了一下门窗,发现门和防护栏都没有遭到破坏的痕迹,而且莉迪亚小姐所在的房间是整栋大楼的第九层,因此可以排除有人入室盗窃或者通过爬窗户进来盗窃的可能性。可是,小偷是怎样盗走莉迪亚的宝石戒指的呢?

正当弗莱德束手无策的时候,他突然发现在梳妆台上有一根不起眼的火柴,还有手镯、项链、耳坠等饰物。他马上问莉迪亚:“您确定只丢失了那枚宝石戒指吗?”莉迪亚说:“是的,警官。”

弗莱德想了想,便问莉迪亚:“您周围有养鸟的邻居吗?”莉迪亚对这个问题感到很诧异,但她还是如实作了回答:“三楼的黑格斯养了一只猫头鹰,四楼的玛格丽特养了一只鹦鹉,还有六楼的史密斯夫妇养了一只信鸽。除此之外,就没有了。”

弗莱德听完,自信满满地说:“黑格斯就是小偷!”他是怎么知道的呢?真相揭秘从门窗来看,门是锁着的,窗上有防护栏,而且门锁和防护栏都是完好无损的,显然小偷是没有进入室内作案的。而莉迪亚小姐所在的房间是整栋大楼的第九层,所以作案者也不可能在窗口使用工具作案。这样,就可以推断出宝石戒指很可能不是某个人入室偷走的。警官弗莱德在梳妆台发现火柴后,更加肯定了这一点。继而通过询问莉迪亚关于养鸟邻居的情况,分析出作案者使用了不必亲自到场的盗窃工具——鸟类。我们知道,大部分鸟类都对闪闪发光的东西有着天生的狂热,作案者根据鸟类的这一特性训练出了鸟类采集光闪闪的宝石的能力。这样,即使窗户有防护栏,只要窗户是打开的,鸟也可以进来衔取莉迪亚小姐的宝石饰品。因此,莉迪亚小姐的众多饰品中只丢失了宝石戒指。梳妆台上的火柴就是为了让鸟类衔在嘴里不会发声用的。而弗莱德认为黑格斯是小偷,是因为夜里只有猫头鹰才能自由飞行。灭火反成杀人案

在英国小镇上有一个美丽的木屋部落,一次意外的火灾打破了这里的平静。有许多人在这次火灾中受伤,无家可归的人们内心充满了对纵火者的责骂和痛恨。大侦探乔尔斯负责调查这起火灾事件的起因。但由于现场已经被完全毁坏,起火的原因暂时无法查明。

经一番调查,乔尔斯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住在25号楼的德里雅女士。当他找到德里雅女士时,却看到她正在失声痛哭,原来德里雅女士的先生和儿子都相继在火海中丧生,她看起来悲痛不已。等德里雅女士的精神状态稍微好转后,乔尔斯开始向德里雅询问当时起火时的情况。德里雅女士回忆道:“昨晚我和丈夫去参加一个朋友的派对,一直到深夜才回家。回到家中,孩子一直说很饿,我就去厨房为他煎牛排。就在牛排快要煎好的时候,我忽然听到孩子的大哭声。于是,我赶快放下牛排跑到客厅一看究竟。原来,孩子的手掌被玻璃不小心划伤了。我丈夫听到哭声后也跑了过来,他把孩子带到浴室进行清洗包扎。没想到,我出去的时候忘记关煤气灶了,等我返回厨房时,火焰顺着油已经在锅里烧了起来。”“只是在锅里烧,应该很好扑灭啊。”乔尔斯认真地听着,并说道。

这时,德里雅痛苦地捂着脸说:“可当时我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我完全慌了神,随手提起一个桶就朝油锅浇过去。这可是个油桶啊。顿时,整个厨房就着火了,时间仓促,我根本来不及通知丈夫和孩子……”“对不起,女士,您需要跟我回趟警局。”乔尔斯为什么认为德里雅涉嫌纵火呢?真相揭秘根据纵火案发生的条件,也就是燃烧的条件分析看,燃烧需要三要素:可燃物、助燃剂和达到着火点。当油在燃烧时,要想扑灭它,最好的方式就是隔绝它的助燃剂——氧气。那么,如何隔绝氧气呢?一种办法是用锅盖盖住锅,隔绝锅中油与外界空气的接触;一种办法是赶快将蔬菜放入锅中;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在燃烧的油上快速倒上一种比油轻的介质,附着在油的表面使正在着火的油因为缺氧而停止燃烧。需要注意的是,用水浇是不可行的,因为水的密度比油大,油着火时,用水去浇油根本起不到灭火的作用,但是油本身却能起到作用。因为食用油的燃点一般在200度以上,倒入食用油可调和锅里的高温油,使它的燃点降低下来,起到了灭火作用。而德里雅却说浇上油后导致整个厨房都着火,这是不可能的。显然她是在说谎,她很可能就是纵火犯。冒牌警察被识破

时值8月中旬,仲夏季节,天气非常炎热,塞克斯和他的弟兄们又在策划一次重大“活动”。他们准备趁“热”打劫,抢劫位于步行街上的比尔珠宝大厦。比尔珠宝大厦是市区最为高级的一家珠宝店,拥有严密的防范设施和先进的电子报警系统,通过闭路电视可日夜监视6个柜台。当然,为确保安全,珠宝店还雇佣了一位私人侦探。

塞克斯拟定好行动计划后,再一次警告他的同伙,在整个行动过程中不准脱掉手套,不准直唤同伙姓名,动作务必迅速,片刻都不得耽误。

第二天,塞克斯乔装打扮成警官库勒,带着3个弟兄来到珠宝店,找到珠宝店的私人侦探威尔士,向他通报:“根据情报,今天11点整,一伙歹徒要来抢劫贵店,我们准备当场将其抓获。希望您能配合警方的行动。”然后,他指着旁边的电话机说:“我想问问爱尔兰场那边有没有最新消息,威尔士先生,您能帮我接通电话吗?”

威尔士表示非常乐意,警方电话交换台很快接通了,“请接……”塞克斯忙打断威尔士的话,接过话筒说道:“对,我是库勒,嗯……我们一直守在这儿,如果有什么消息,请立刻通知我们……好的就这样,再见。”挂上电话后,威尔士忙问:“库勒先生,请问他们有多少人?”“我们也不太清楚。”塞克斯说道:“我们只接到了作案时间,具体作案人数尚不清楚。不过,请您放心,半小时前警察已经包围了这幢大厦,3名歹徒一踏进大门,外面的马路就会封锁,到时我们就开始行动。”

威尔士听完塞克斯的话语,若有所思,他马上走到隔壁房间打了个电话。不一会儿,警察就来了,逮捕了塞克斯和他的3个弟兄。威尔士是如何发现店里的警察不是真的呢?真相揭秘威尔士通过归纳整理法看出了塞克斯的破绽,从而认定他是个假冒警官。首先,作为警官,在8月仲夏仍戴着手套是违背常理的;其次,当塞克斯给爱尔兰场打电话时,他没有让任何人听电话,这样的电话接线员是无法接通的;此外,塞克斯在回答威尔士的问话时开始说不清楚歹徒有多少人,后来又无意透露出是3名歹徒,话语前后矛盾。死者的来信

2015年4月,在某市距离河边东岸10米左右的地方,出现了一具女性尸体。当时这具女尸面部朝下,全身都被绿色的尼龙绳紧紧地捆绑着。法医在检查了之后,认定死者的死亡原因是头部遭到硬物击打,导致颅脑受到重创而死的。当时尸体上还绑着一块大石头,目的应该是为了让这具女尸永远地沉在水底,这样就永远不会被发现了。

有着丰富的破案经验的胡警官认为,要想弄清楚这件杀人抛尸案的来龙去脉,最重要的就是弄清女尸的身份。可是在案发之后的一个月,虽然报失踪的人很多,但却没有一个符合女性尸体的身份。正在这个时候,一个遥远山区的年轻女子的电话带来了曙光。该女子表示自己的一位林姓朋友和自己已经失去联系大约有一个月的时间了。当警察来到女子所说的林姓友人的家中的时候,通过照片与父母描述的对比,确认女尸就是这个女子。可是都过去一个月了,为什么该女子的父母没有报案呢?原来,在这一个月中,父母和其男友居然都收到了死去的林某在外地打工的来信,所以不知道她已经失踪或者死亡。林某明明已经死去一个月了,其父母和男友竟然还能够收到她的来信,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呢?真相揭秘林某父母和男友在林某死亡后,却收到了她的来信,显然这是不符合常理的。死人是不可能写信的,因此林某父母收到的信件很可能是凶手写的。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不让死者的家人因为死者失踪而报案,那么问题的关键就落在了死者父母和男友所收到的那几封信上。专家经过对比之后发现,这两封信都不是死者所写,从笔迹来看,写信的另有其人。通过了解和分析,写信的人应该就是凶手,而用硬物将人砸死和抛尸河中都是需要相当的体力的,所以凶手应该是一个男子。从信的笔迹上判断,对方虽然在竭力模仿死者的笔迹,但笔力和女性不同,比较有力度,更加证明凶手是男性这一事实。而凶手知道给死者的父母和男友写信,就表明他对于死者是非常熟悉的,于是死者的前男友就成为了最大的嫌疑人。这个前男友在和死者分手之后,两人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联系,在对比前男友的笔迹之后,警方确定写信的就是死者前男友。后来,凶手坦白了事情的真相:他曾经向死者借过1万块钱,一个多月之前死者多次催要,但他根本就没有钱,于是死者就威胁说如果不还钱就将真相告诉他的新婚妻子,逼着他离婚。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前男友决定孤注一掷地将这个祸害彻底消灭,于是就有了杀人抛尸的这一犯罪动机,事后为了不让死者家人怀疑,他就冒名顶替写了两封信。会“说话”的尸体

2014年的平安夜里,弗吉尼亚州某市一处警局接到报案,称自己的妻子托马斯·艾丽被杀死在自己家中。

报案人是艾丽的丈夫,据他介绍,近日与妻子吵架,昨晚心情不好去酒吧喝酒,直到凌晨四点多才回到家,回来后在一楼睡着了。朦胧中听见二楼的妻子大喊救命,并发现二楼阳台有人影晃动,他疾步上前但未发现其他人,而自己的妻子则躺在了血泊里。

警方在案发现场发现,艾丽仰卧在卧室床的左上角处,上身穿无袖半长睡衣,下穿三角短裤,赤足,双脚底干净。全身上下没有明显的抵抗伤,很明显死者是在熟睡的状态下,毫无防备地遭到突然袭击致死。死者面部血肉模糊,双上肢及其睡衣领子周围有喷溅状血迹,大半个背部被血液浸透,三角裤尚未见血迹,在尸体背侧未受压部位,已经出现了尸斑。法医根据尸斑的出现时间推断,死者死亡的时间在凌晨二时左右。死者双眼结膜充血,有点状出血。面部有条状挫裂创,部分深达骨板,颅骨内粉碎性骨折。颈前部见横向大的片状皮下出血,舌骨和甲状软骨无骨折。

通过对上述情况加以分析后,警长库勒认定,死者的丈夫很可能就是凶手,并将他带到了警局。这是为什么呢?真相揭秘从艾丽的损伤特征来看,她是在熟睡状态下遭受突然袭击致死的。她仰卧在床上,血迹大部分布上半身,且无向下半身流淌的血迹,因为没有起身下地,所以双脚底非常干净。作案工具是具有一定长度和重量的金属棍棒,一次击打致使受害人昏迷或者死亡。艾丽身着睡衣,检验结果并未发现精斑,可见生前未受到性侵,不存在强奸杀人的可能。最主要的是,死者的丈夫回忆说凌晨四点多才听到妻子惊叫,但是法医根据尸斑的出现时间推断,死者死亡的时间在凌晨二时左右,表明丈夫在说谎。因此,通过尸体的特征,死者的丈夫作案嫌疑最大。阳台上的狙击案

杰夫是一名体操运动员,住在体育公寓6楼。每天清晨,他都会在自家的阳台上锻炼。星期天清晨,杰夫和往常一样正在阳台上晨练。阳台上放着各种健身器械,他压腿、倒立、弯腰、引体向上,不断地练习各种动作。突然,随着一声枪响,他应声倒地,死在了阳台上。

朱利安探长接到报案后,直奔现场。他检查了尸体,发现子弹是从背后射进去,从下腹穿出来的,有一颗弹头刚好落在阳台的地板上,和死者的伤口完全吻合。探长拿起弹头查看,发现这是一颗专门用于射击比赛的小口径步枪子弹头。

探长马上对这幢公寓内的住户展开调查,最后得知二楼住着一位射击运动员,人称“神枪手”。探长向他询问枪击案的事,“神枪手”很无辜地说:“探长先生,您不应该怀疑我的,我听说子弹是从后背进去,下腹部出来的,这显然是从上往下射击的,我住在二楼可没办法做到啊!”

朱利安听到这话后,马上回应道:“你可真会演戏。”探长是如何知道二楼的“神枪手”就是凶手呢?真相揭秘根据案发现场的弹痕,子弹从受害者杰夫的背部穿过,从小腹穿出,而且弹头落在阳台的地板上,可以分析得出,假如当时杰夫在做压腿或者弯腰运动,那么,开枪者很明显是从楼上往下开的枪。但是体操运动员还会倒立这项运动,所以不能排除开枪者位于楼下的可能。探长朱利安听完“神枪手”的回答后,很快就确定他在撒谎了,凶手很可能就是他。现在我们对案发现场进行还原:体操运动员杰夫在6楼做倒立练习时,被称为“神枪手”的射击运动员从二楼向上开枪射击。这时杰夫正要将腿放下来,子弹恰好击中了杰夫的背部,然后从下腹部射出来。已经没有多少能量的子弹弹头打到阳台上面的建筑便反弹下来,刚好落到了阳台的地板上。请帮我拿回我的笔

星期天的傍晚,警察署接到报案,市中心的某旅馆里发生了一起凶杀案,警长福尔斯立刻带领几名警员赶到了案发现场。据调查,死者是一位名叫丽莎的女孩。前不久,丽莎才跟一位船长订了婚,而那位船长在订婚后就出海了。丽莎平时住在市郊的一套豪华公寓里,很少出来玩。警长福尔斯接着问知情者:“最近丽莎接触过别人吗?”知情者告诉他,有一个叫杰克的小伙子经常找丽莎,是丽莎的狂热追求者。

警长福尔斯听后,认为杰克可能会提供更多线索,便立即和下属赶往杰克家。在一所旧公寓里,福尔斯找到了杰克,他问杰克:“听说你是丽莎的狂热追求者,那你知道丽莎被杀的事情吗?”

杰克听了,神情惊讶地说:“不,不知道!”“哦,没想到你竟然不知道。”福尔斯一边说,一边下意识地到口袋里拿笔。“糟糕,我最心爱的金尖钢笔忘在丽莎那了,一会儿我还要赶时间去办其他案子。”福尔斯看了看杰克,又问道:“杰克,能不能帮我把笔取回来送到警察局呢?”杰克犹豫了一下,但最后还是答应了。

没过多久,杰克把福尔斯的笔送到了警察局,没想到警察立即逮捕了他,并断定他就是杀害丽莎的凶手。读者朋友们,你们知道这是为什么吗?真相揭秘杰克作为丽莎的狂热追求者,在听到福尔斯警长说丽莎被杀害时,只是故作惊讶地说不知道,并没有继续追问丽莎的其他事情。这引起了福尔斯探长的怀疑。他让杰克替自己拿笔,目的就是要试探杰克。如果他不是凶手,他不知道丽莎已经被害的事情,也一定不知道她死在哪里。可是,杰克偏偏拿回了金笔送到了警局,显然他说谎了。他知道丽莎死在旅馆里,所以才到旅馆取回金笔。如果他是无辜的,他应该直接去丽莎所住的公寓。这样,是找不到金笔的。大雪中的疑案

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寒风凛冽,天气异常地寒冷。凌晨三点钟的时候,警局的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打破了黑夜的宁静。电话的那头,一名女子情绪激动地说:“警察局吗?你们快来人啊!我丈夫被人杀死了!”接到报案后,警长带了一名值班人员立刻驱车赶往案发现场。由于雪下得很大,加之路程较远,警长等人花了一个小时才赶到。

一见面,报案女子就哭着说:“你们怎么才来呀,都急死我了,我还以为你们不来了呢。”警长一边道歉一边尾随报案女子进了屋。屋子里非常暖和,警长站定后便开始打量起身边的这个女人。只见这位报案女子身上穿着一件薄薄的豹纹睡衣,脚上趿着一双棉拖鞋,神情悲郁。“我丈夫被人杀死了,尸体在楼上。”女子悲痛地说。“怎么回事儿?”“我和他看完球赛已经十二点多了,之后我倒头就睡下了。快三点钟的时候,我起来上厕所,发现他居然躺在地上,浑身是血。他应该是被人用刀捅死的,我都被吓疯了!”“那你睡着的时候,有没有听到什么异常的声音呢?在发现死者后,您做了什么呢?”“没有听到声音,可能是太困了吧。我发现丈夫倒在血泊里后,就想到要赶紧打电话给你们。打完电话,我发现有扇窗户被人撬开了,凶手应该是从那儿进来的。”女子说完,用手指了指那扇仍然敞开着的窗户。

警长朝那扇敞开的窗户望去,发现窗户的玻璃内侧上有一些小水珠,像是“出汗”似的。警长略有所悟,忙走过去,关上了窗户。然后,他转过身来,认真而谨慎地问道:“夫人,这扇窗户一直是敞开着的吗?”“是的,为了保留现场痕迹,我一直没敢动。”女子肯定地回答道。

警长有些怀疑,又认真地问道:“夫人,您确定窗户是一直敞开的?”“确定。”女子看起来很坚定。“既然这样的话,请您穿好衣服,跟我到警局走一趟吧。我想,您在警局里会告诉我事情的真相。”

警长的意思是:这位女子知道事情的真相?这是怎么回事呢?真相揭秘这起案件的知情人就是死者的妻子。作为知情人,她透露的情况是丈夫在接近午夜三点的时候被人杀害的。而警长接到报警电话后,因为天气原因花了一个小时,即四点钟才赶到案发现场。报案女子声称自己是在报警后发现了那扇被撬开的窗户,而且它是一直敞开的,所以窗子应该是在死者死前被撬开的。但当警长赶到案发现场时,却发现死者妻子还穿着薄薄的豹纹睡衣,而窗户的玻璃内侧上还有一些小水珠。窗户“出汗”是冬天的一种常见现象,这充分证明刚才室内一定是暖和的,这就与死者妻子所咬定的“窗户是一直敞开的”产生了矛盾。其次,警长刚到,死者妻子就对他说:“你们怎么才来呀,都急死我了,我还以为你们不来了呢。”这句话正好与屋子里的温度相吻合。天下大雪,道远路滑,而且又是半夜,死者妻子越等越着急。她以为警长不来了,于是把窗子关上了;当警长的车停在她家楼下时,她又把窗子给推开了,然后出来迎接警长。由此看来,她之前的证词全是谎言。那么,到底谁才是杀害她丈夫的凶手呢?相信等她到了警局,真相一定会浮出水面。真的只是意外吗

清晨,旗胜大厦管理员杰克在玛丽女士家门口收拾垃圾时,闻到了她房间里散发出浓烈而难闻的煤气味。敲门良久,没有人应答,杰克害怕玛丽出事,马上报了警。探长威廉迅速赶来,撬开房门后,眼前的一幕果然印证了杰克的猜测。

房间里充满了浓浓的煤气味道,玛丽女士倒在卧室地板上,身体冰冷。经法医鉴定,玛丽女士确系煤气中毒身亡,死亡时间大约在凌晨2点至3点。门窗并无撬过的痕迹,玛丽女士身上也没有任何伤痕。很多人因此认为这是一场意外。然而,聪明敏锐的探长威廉却总觉得怪怪的,认为事情发生得有些蹊跷。

为了打消自己的疑虑,他拿出笔记本开始盘问杰克:“玛丽女士从事什么职业,她是独居吗?”“对,是独居,她是一名职业演员。”“昨晚上都有哪些人来找过她?”“只有一个男人,好像是她的经纪人。他经常来,登记簿上的名字叫史莱克。”杰克回忆道,然后接着说:“但他应该不是凶手。”“为什么呢?”探长威廉略有惊讶地问道。“你看,这是他的登记记录,晚上7点钟至9点钟,我看到玛丽女士亲自送他下楼。此后再也没人来过。”杰克拿出房间出入登记表给威廉看。的确如此,随后的调查也表明,史莱克先生有不在场证明。他从玛丽家离开后,就去参加了一个通宵派对,许多人可以为他证明。

威廉探长听完皱起了眉头。这时,一个警员跑过来说:“发现一只死的加菲猫。”威廉过来查看,发现这只白色的加菲猫的尾巴上绑了一团不易被人察觉的棉花团。威廉若有所思。忽然,他想到了什么。他跑去查看煤气罐,果然找到了事情的真相。他对手下的警察说:“快去逮捕史莱克!”探长凭什么认定史莱克是凶手,并且要下令逮捕他呢?真相揭秘玛丽女士的死亡时间为凌晨2点至3点,从表面上看,史莱克的不在场证明为他撇清了与案件的关系。但是,精明的威廉探长还是找到了史莱克拥有作案时间的可能。死去的加菲猫尾巴上的棉花团就是证据。史莱克将与煤气罐相连的煤气管剪掉一个缺口,然后给猫咪注射麻醉剂,将其放到煤气罐处,再在猫咪尾巴上绑上一个棉花团塞住管子裂口。等到深夜,麻醉效力消失的时候,猫咪走开,煤气就开始泄漏。此时只有玛丽女士独自在家,浓烈的煤气导致玛丽死亡。威廉探长跑去查看时,果然找到了被剪了缺口的煤气管。撒谎的凶手

隆冬时节,大雪纷飞。警察局突然接到一个男子的报案,称自己在郊外的雪地里发现了一辆车,车内有一位女子,已经气绝而亡。电话中的男子声音颤抖,看起来似乎非常紧张。

警察很快赶到现场,看见车内的女子手握方向盘,头歪在一边,已经停止了呼吸。经过法医检验,死者大约已经死了四个小时。因为肺内吸入了大量尾气,所以初步断定为尾气中毒而死。

细心的警察注意到车子的前方有一层厚厚的积雪,从车尾的排气管接出一根又长又细的管子伸进车里。显然,死者是为了取暖而将其接进车内的。这么取暖是很危险的,难道这名女子不知道吗?“当时路过这里的时候,我看到大雪天的空无一人的郊外停着辆车子,便觉得奇怪,上前一瞧,没想到这个车主已经死了。慌乱中,我就立即关闭了车子的发动机,向你们报了案。”

警察听着男子的解释,开始一直在点头,听到最后摇摇头说:“你在说谎,我想你就是凶手。”

请问,警察是如何判断出来报案男子就是凶手呢?真相揭秘从案发时间来看,女子死亡的时间是四个小时之前。按照男子所说,他来到案发现场后才将女子的车子的发动机关上。也就是说,在男子关闭发动机之前,这辆车的发动机已经开了四个小时以上。那么,车盖上怎么还会有积雪呢?道理很简单,发动机运行时散发的热量足以化掉上面的积雪。因此得出,该男子在撒谎,他很可能就是凶手。女儿的致命约会

黛娜一夜未归,她的母亲焦急万分。第二天,有人发现她已经死在住所附近的公园里。

警察到黛娜家了解情况时,黛娜的母亲哭得死去活来。她说都怪自己不好,对黛娜关心不够,明明看到黛娜这几天行为有些怪异,也没有细细询问。警察顺势问她黛娜最近和什么人来往。她的母亲回忆道,昨天下午5点半左右,一个自称是黛娜男朋友的男子打来电话,约她下午6点半在他公司楼下的公园见面。黛娜向她打过招呼后,换上衣服就走了。“您知道那个男子的姓名吗?”警察问。“不知道,黛娜总是说不要管她的事,我怕她烦,也就没有问她。”说完,她又伤心地哭起来。

在得到黛娜母亲的许可后,警方开始搜查黛娜的房间,结果找到一个笔记本。笔记本扉页上面写着两个男子的姓名,两个人的职业分别是侦探社职员和电报局职员。

请你判断一下,两个男子谁最有作案嫌疑呢?真相揭秘我们可以从涉案地点入手分析。因为黛娜死在公园里,根据黛娜母亲的供述,那名自称黛娜男朋友的人约她下午6点半在他公司楼下的公园见面。通常来说,一般人在约定见面地点时只会说在某地见面,只有电报局职员才会习惯用这种时间表示法,所以凶手很可能是电报局职员。愚笨的绑匪

杜勒斯集团董事长的儿子沃尔特被绑架了,绑匪狮子大开口要杜勒斯准备一百万美金赎回他的儿子,并且不能报警,否则就会撕票。

杜勒斯很快就准备好了一百万美金。这时,绑匪却要他将赎金包装成包裹,采用邮寄的方式寄给他。这听起来有些怪异,但更怪异的是,绑匪竟然还提供了邮寄地址。杜勒斯心想,这群绑匪真是愚笨之极,提供地址不就是自投罗网了吗?难倒他们在玩什么花样?想了很久,杜勒斯还是没能想通,他只好给身为FBI警长的好友邦德打电话,向他求助。

邦德对杜勒斯说:“这真是一件奇事,我办案这么多年,也是头一回遇到这种怪案。说实话,我真佩服他们的思维。放心吧,你按照他们的要求将包裹寄出,我明天就能将这帮笨鸟捉拿归案。”

第二天,邦德果然抓住了绑匪,但不是在包裹到达的目的地,而是在包裹邮寄的途中。这是怎么一回事?真相揭秘首先我们要分析出作案人的真实作案地点,即绑匪提供的邮寄地址。按照常理,人们会将注意力集中在包裹邮寄地址上。但绑匪真的会暴露自己的地址吗?如果该地址确实存在,恐怕也不一定和绑匪有很大关联,也许是绑匪随便填写的;如果该地址不存在,那么警员之前的所有努力不仅白费,而且还失去了破案的最佳时机。所以,事情的重点不是包裹的邮寄地址,而是绑匪为什么提供详细地址。事实上,绑匪们只不过是以此为假象掩盖他们真正取走赎金的方式。绑匪就是那个邮递员,包裹邮寄的地址是他负责的街区。嚣张的凶手

大侦探罗伯特遭人陷害,不仅如此,凶手还明目张胆地用电脑输出了一封告示,警告那些暗中调查真相的人士。

警方到场的时候,这封告示赫然地钉在墙壁的挂历上。刑警队长斯内德本想一气之下撕下来,但为了保证证物的完整性,还是忍了下来。由于是夜晚,他用右手从右向左摸索着,想先抽掉用来固定告示的大头针,没想到拇指不小心被刺破了,在纸上留下一些血痕。但这对他来说并无大碍,他下意识地缩回右手,用左手取出了大头针,将这张纸保存了起来。

一个月后,警方掌握了足够的证据,他们根据当时的线索抓到了四名嫌疑人。但是这四名嫌疑人中,哪个才是真正的凶手呢?他们无法确定。专案组为了慎重起见,希望那个第一批到现场的刑警队长再次讲述他们所掌握的每一条信息。基于这样的要求,斯内德将所有的线索一一列出,当然也提及了大头针刺破拇指的事情。没想到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线索,反倒成为了揭开谜底的钥匙。

那么,读者朋友们,你知道他们是怎么判定凶手的吗?凶手到底又是谁呢?真相揭秘许多情况下,罪犯一个不经意的动作实际藏有巨大的秘密。专案组要想从四名嫌疑人中锁定最终的嫌疑人,就要找到一个能够严格区分四者不同特点的线索。而刑警队长斯内德第一次摸索着想要撤下告示上的大头针时,拇指被刺破的“小插曲”就值得引起注意。首先,斯内德先生在抽取大头针时是用右手从右向左进行的,由于在摸索的过程中被针刺伤,可以证明大头针在插入纸张的过程中是从左向右插入的,这就说明插大头针的人一定是个左撇子。而左撇子在人群中所占比例非常低,在这四个人中最多只有一个。然后试着让他们进行一场运动比赛,如打乒乓球或打羽毛球等就能确定哪个是左撇子,最终确定了谁是凶手。都是喝酒惹的祸

盛泰兰大酒店是一家豪华的大酒店,是上流社会人士云集的地方。酒店特别重视这些尊贵客人的安全问题,力求将所有的危险因素降到最低。

这天,查尔斯探长为了追踪一位嫌疑人来到这家酒店,经过四下查探,突然发现一位行踪可疑的女士。虽然这位女士看起来打扮时尚,举止得体,但凭他多年的查案经验,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忽然,他联想到最近警局通报的有罪犯男扮女装四处诈骗客人的案件,心里不由得一惊。但没有证据的他不敢贸然行事,因为这不符合盛泰兰酒店的待客规矩。他可不想被人说三道四,显得缺乏素养。

于是他找来一位服务生,对他耳语了几句。过了一会儿,这位服务生便朝那位女士走过去,微笑着对女士说:“恭喜您!您的座位被我们抽中为活动获奖席位,这两杯85年的拉菲红酒是赠送给您的。您是一个人吗?”“是的。”女士答道。“哦,这么美丽的小姐没有人陪实在是太可惜了。您是否介意我陪您同饮呢?”“可以。”女士说。“哦,这真的太好了。”

试问谁能拒绝这突如其来的幸运呢?在服务员的再三邀请下,这位举止优雅的女士举起了酒杯。女士看起来很爱喝这种酒,喝得很投入,以至于杯口处都沾上了她的唇膏印。

站在一旁偷偷观察的查尔斯探长,在注意到这个细节之后,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看法。他迅速叫来了警察。经过审查,这个女人果真是那个男扮女装的罪犯。

那么,查尔斯探长是怎么看出来的呢?真相揭秘能够来到盛泰兰大酒店的客人,在礼仪教养方面的水准一般都是很高的,女客人不可能不知道在饮酒的时候需要注意,不要让唇膏印在杯口处。查尔斯探长根据对方如此忽视细节的表现,确定“她”一定是位陌生的来客。因为行为可以模仿,外表可以装扮,但教养礼仪却是需要长时间养成的。正是这种不够熟练的行为习惯暴露了他的身份。再加上之前对其怪异行踪的怀疑,查尔斯最后便推理得出,此人可能就是那个男扮女装的罪犯。暴露身份的抢劫犯

傍晚时分,底特律城街道上还不是十分拥挤。一位男子正在陪同他的母亲过马路。就在这时,这位男子的母亲心脏病突然发作。男子见势不妙,马上冲着行人大喊,并招手拦车。这时正好有一辆救护车自东向西飞驰而来。男士深感欣慰,向司机说明情况,可司机却说他们正要去接另一位生命垂危的病人,没时间救他的母亲。男士便同司机大吵起来,路口渐渐陷入拥堵。

这时,一辆去东城拦截银行抢劫犯的警车刚好路过,见这里交通拥堵,便下去疏通。在警察的干预下,司机只好答应了男子的请求,并让车上的两名医生下车,将男子的母亲抬上担架。两名医生下车后,匆忙将病人头朝外,脚朝里地抬上救护车。就要离去时,警长突然下令将他们抓起来,被抓的两名医生浑身颤抖,惊慌不已。后来,警察在车上的急救箱中搜出了整捆的钞票,原来这三个人就是他们要抓捕的银行抢劫犯。

这是怎么回事?警长是如何发现的呢?真相揭秘警长从他们的行为动作中识别出了罪犯的身份。医护人员有这样一个职业习惯,他们在将病人抬上救护车时,必须是先进头,后进身体,也就是说应脚朝外、头朝里将病人抬上救护车,而这两位“医生”做的正好相反。他们竟将病人头朝外、脚朝里地抬上了救护车。这个生疏的动作马上引起了警长的怀疑,他当机立断,认为他们就是银行抢劫犯。后来的搜查证明了这一点。楼梯上的凶案

因供电局更换照明电缆,小区中的好几幢公寓都在晚9点到12点停电。

这天晚上,盲人中心的经理露莎10点多才回到公寓,和平时一样走楼梯回家。第二天,人们在楼梯上发现了她的尸体,她手里紧紧攥着手提包的带子,手提包不知哪里去了。很显然,有人抢走了露莎的手提包,并杀害了她。

警察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在询问公寓管理员时,他说记得当时遇见露莎的时候,她正在和另一名男子同时上楼。警方根据管理员的描述,很快找到了那名男子。男子接受审讯时回答:“当时我确实和那位小姐一块上的楼梯。我看她似乎是盲人,行动不方便,还特意扶她上楼梯,到了她住的那层我才离开。”管理员听到这里时,大声地说:“你在说谎,露莎小姐就是你杀的!”

管理员怎么知道这名男子在说谎呢?真相揭秘管理员根据人的日常行为习惯等身份信息,判定出这名男子有犯罪嫌疑。人在工作生活中会养成一定的行为习惯,露莎小姐也是如此,因为她是盲人,她从不乘电梯上楼,每天都会走楼梯,因此突然停电对她来说毫无影响,她不需要任何人搀扶她上楼梯。那男子每天都乘电梯,突然停电,这对他才会有影响。所以,他说自己扶露莎小姐上楼梯完全是在说谎。丢弃在门口的烟头

一个周末的清晨,芝加哥警察局的报警电话响了,当地著名小提琴家马赫先生的妻子被人在家杀害了。接到马赫的报案,警长波尔携五名警员火速赶到案发现场,进行案件线索的搜查。他们除了在死者家门口的地上发现了一支才吸了几口就被丢弃的香烟外,没有找到任何线索。法医的鉴定结果表明:死者是被尖刀刺中心脏而死的,死亡时间是周五下午14点30分到15点之间。由于马赫先生这段时间一直在英国演出,这个时间,只有他那年轻貌美的妻子独自一人在家。

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警长波尔发现两个人有杀人嫌疑:一个是死者的情夫,另一个是保险公司的推销员。据死者的邻居称,前者与死者的关系十分密切,而且从隔壁经常能听到两人激烈的争吵。后者常常到死者家进行推销,但每次都遭到死者的拒绝。此外,两名嫌疑人抽的香烟,和在死者家门口发现的烟头是同一牌子。

波尔警长低着头,深深地吸了几口烟,然后在马赫家附近的街区逛了起来。他发现,街区中有好几家住宅的家门口都有一只或几只抽了几口的香烟,而且和在死者家门口发现的烟头是同一牌子。看到这里,波尔警长突然想到了什么,猛然回身对一名警员说:“凶手可能是推销员,快去逮捕那个家伙。”几个小时后,波尔便派人以谋杀罪逮捕了该推销员。

亲爱的读者,你知道波尔警长是怎么知道凶手是谁的吗?真相揭秘波尔警长观察到街区有很多住宅门口丢弃的香烟和死者家门口发现的烟头是同一品牌的,又同嫌疑人的职业联系起来。如果凶手是死者的情夫,那么他是不会把刚吸几口的香烟丢在门口的,因为他经常来死者的家,嘴上叼着香烟进出是很平常的事情。而推销员就不同了,他们的职业习惯和职业准则要求他们,每当走进一户人家时,出于对客户的礼貌和尊重,都会在门口把香烟熄灭。波尔警长根据这个行为习惯推测出推销员是杀人凶手。后来推销员也承认,是他亲手杀死了死者。因为他负责这附近的几个街区,而上司给他的压力很大。他每次敲开这些客户的门,百分之八十都会吃闭门羹,这让他很受打击。马赫的妻子经常对他破口大骂,态度十分不友好,久而久之,推销员就产生了杀人泄愤的念头。谁是投毒凶手

在一个灯光闪烁的酒吧里,三名男子坐在一张桌子上喝着香槟,谈笑风生。突然,酒吧内的灯熄灭了,只剩下一片黑暗。原来是停电了。老板马上命人点燃蜡烛,人们继续喝酒交谈。就在这时,桌上的一名男子忽然惨叫一声,倒在地上,气绝身亡了。

酒吧老板见此情景,差点吓晕了。他马上维持秩序,不让人走动,也不准任何人离开。随后,大侦探劳瑞赶来了。他仔细检查死者的酒杯,发现酒杯里含有一种烈性的液体毒药。这种毒药毒性极强,只要有一丁点进入人的食道,人就会毙命。“你们事先知道这次停电吗?”劳瑞问酒吧老板。“知道,所以我们提前准备了很多蜡烛。”“如此看来,凶手是有备而来。他知道要停电,所以准备了毒药,趁停电的瞬间将毒药投到死者的酒杯中。”劳瑞分析完后,问清了案发时间,又察看这张桌子与其他桌子的距离,并仔细检查地面,发现地上没有可疑物品后,便断定凶手是和死者同桌的人,否则不可能在一瞬间作案。

于是,劳瑞要求同桌的其他两名男子交出他们身上携带的所有物品。甲掏出的是手表、香烟、手帕、现金和火柴。乙掏出的是口香糖、手表、钢笔、手帕、笔记本和现金。

在场的人都心想,这能看出什么呢?但劳瑞直接指着乙说:“你就是凶手!”

劳瑞为什么确定乙就是凶手呢?真相揭秘从案件中可以看出,只要摸清甲乙两名男子所携带物品和毒药的关系就能查出凶手。所以该案件需要我们从纷繁复杂的物品中找出作案工具。经分析可知,首先,一定是有人在死者酒杯里投了毒,能够在一瞬间投毒的人必定携带着盛装毒药的东西,干净的地面说明这样东西仍在凶手身上。能够盛装液体毒药的一定是某种可以当做容器的物品,显然,只有乙身上的钢笔符合条件。事实是,乙将毒液藏在了钢笔的软囊里,趁停电时将毒液快速注入受害者的杯中,受害者再次举起酒杯喝酒时便中毒身亡了。古画奇案

阿布雷是C城著名的收藏家,最近因手头拮据,不得不出卖他收藏的一幅珍贵的画作,商行老板将其介绍给一位大客户。

这天晚上,阿布雷带着“宝贝”准时来到商行。老板告诉他,客户将于半小时后到。他让阿布雷将古画放在客厅之中,然后去隔壁的休息间等消息。阿布雷听从吩咐,去了休息间。半小时后,客厅里传来了说话声,仔细一听,是一位女性的声音。原来这个大买家是个女人。商行老板和她客套寒暄了几句,就让她看了古画以及鉴定书。阿布雷虽不在客厅,但商行老板和女客户交谈的细节,他隔着墙壁听得一清二楚。二十分钟后,客厅的交谈声戛然而止,什么动静也没有了。阿布雷坐不住了,他想推门出去,去客厅看看发生了什么,但又担心惊扰到客户,引起不便,只好继续耐心等待。

又过了十分钟,阿布雷再也忍不住了,他起身出来,刚好碰到商行老板的秘书。秘书说要去客厅送茶,两人便一块到了客厅门前。但敲了好几遍门,仍不见有人来开。客厅的门被反锁了,阿布雷担心事情有变,奋力将门撞开,结果发现商行老板躺在地上。秘书扑过去反复拍打老板,老板毫无反应,显然已经死了。而那个女客户和古画都已消失不见。

阿布雷马上报了警,警察很快赶到。他们发现,小小的客厅没有任何可以藏身的地方,门和窗都是从里边锁着的,女客户是怎么逃跑的呢?商行老板的死因很快查明,为尼古丁中毒。这是根据他的右臂上针刺的痕迹判断出的,而在他的身上,还有一条浸过麻药的毛巾。

可是,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真相揭秘原来商行老板和女客户是同谋,他们想要瓜分阿布雷的古画,便导演了杀人盗画的一幕。当时客厅里只有商行老板和女客户,门窗是从里面反锁的,因此女客户只可能是在商行老板的协助下逃走的。那条浸过麻药的毛巾,是他们作案的道具。在帮助女客户从窗户逃走之后,商行老板从里面锁上窗户,然后用沾了麻醉药的毛巾放在自己的鼻子下,伪装成被女客户麻醉昏迷,古画被抢的样子。商行老板在昏迷时,秘书第一时间扑到老板跟前,做出反复拍打以唤醒老板的假象,同时将带有剧毒的针头刺进了老板的右臂。而慌乱的阿布雷只顾着寻找自己的古画,来不及留意这一细节。可是,秘书会这么做,是因为她和女客户才是真正的同伙。慧眼识别抢劫犯

有位盲人买了一篮子水果,正提着往家走,忽然被一个从半路窜出来的人猛地从手中夺走了。盲人大喊一声“抓贼”。这时,听到旁边有人“嗖”的一声跑过去抓贼,盲人便顺着声音追过去。追不远,就听到四五个人的叫喊声和两个人的厮打声。

等盲人走近,就听到一人说:“你干吗抢人家的东西?”

另一个人说:“你胡说,是你抢了人家的东西,还动手打人!”

两人相互指责和谩骂,盲人有些不知所措,他实在分不清楚哪个是抢劫犯,哪个是见义勇为者。

众人正在七嘴八舌议论时,恰巧一位警察路过。见许多人围观争吵,便上前查问。这时候有个好心的路人向警察出主意说:“这事不难,你安排两人赛跑,谁跑赢了,谁就是好人。”警察看见两人已经互相打得鼻青脸肿,伤痕累累了,便说二人赛跑赛不出真实的成绩。

此人马上应道:“如果担心负伤后,跑的速度不真实,那就只能将他们带回派出所,细细审问了。”

警察笑了笑说:“何必这样麻烦呢?我自有办法。”说着,他让两人将上衣脱掉,查看伤势。只见一人鼻子流血,前衣襟洒满鲜血,胸部被打得青紫一片;另一人被打得后背发青,还有指甲抓伤的痕迹。警察验明伤势后,马上就将那个后背负伤的人铐了起来,说:“请跟我走一趟吧。”

这位警察是如何慧眼识抢劫犯的呢?真相揭秘这位警察是根据两人负伤的部位识出抢劫犯的。见义勇为者在追赶抢劫犯时,为了尽快阻止抢劫犯逃跑,一定是从抢劫犯的背后开始抓捕。抢劫犯被见义勇为者抓到后,一定会起身反抗,所以会一边跑一边扭过头来打见义勇为者,试图挣脱见义勇为者的抓捕,他的拳头一定是落在见义勇为者的胸前。这样反复几次后,见义勇为者才追上抢劫犯并逮住他。所以,胸前伤重的是见义勇为者,背后伤重的是抢劫犯。被窃的手提包

莎娜小姐有个特别的生活习惯,每天早上要喝一杯热牛奶,即使外出办事的时候也不例外。这天,她出差到芝加哥办事,晚上在酒店办好入住手续后,她准备睡个安稳觉,以便第二天精力充沛地去办事。睡之前,她叮嘱酒店里的侍应生,让她第二天早上记得送来一杯热牛奶。

侍应生微笑地记下了莎娜小姐的要求。第二天早上,莎娜小姐起床后便按电铃叫侍应生送牛奶,自己则到洗漱间刷牙洗漱。刚要洗脸,她就听到房门开了。她以为是侍应生送牛奶来了,便没在意。然而,她刚将香皂涂在脸上还没洗掉时,就听见外面“扑通”一声。她急忙跑出来一看,当场吓得惊叫起来。原来,一位女侍应生躺在房门口,失去了知觉,头上有一道殷红的血迹,再往床头柜上一看,更是大吃一惊,自己那个装有许多贵重首饰的提包不见了。莎娜愣了片刻,才意识过来是遭劫了,于是大喊:“来人啊,快来人啊,有人抢东西了!”

很快,整个酒店都被惊动了,酒店经理和几个侍应生纷纷赶了过来。经理命人将那个受伤的侍应生扶起来,找了医生帮她包扎伤口,然后亲自打电话向警察局报了案。

10分钟后,警长尼尔森带着两个助手赶到了这里。他察看了案发现场,并没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便将莎娜叫来了解情况。简单询问了案发经过后,他来到受伤的女侍应生旁边。“请问您好些了吗?”尼尔森关切地问道。“好些了,只是头还有些晕。”女侍应生似乎受到了惊讶,脸色惨白。“那么,您能把刚才见到的跟我说一下吗?”尼尔森点了烟,问道。“可以。”女侍应生表情看起来有些痛苦,但仍旧非常配合,“刚才,我按小姐的吩咐端来一杯热牛奶,可刚进屋,就从后面猛地蹿出一个人影。我还没看清他的长相,下巴就挨了一拳,接着我就被打倒在地,然后什么都不知道了。”

尼尔森还想问什么,但突然觉得似乎没有问的必要了,他转向莎娜小姐,问道:“小姐,您早上总是要喝热牛奶吗?”“是的,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早上不喝热牛奶,一天都会不舒服的。”

尼尔森听完后,看了看桌子上放的那杯热牛奶,忽然想到了什么,然后将女侍应生带走了。一会儿后,尼尔森就抓到了罪犯。真相揭秘尼尔森通过询问热牛奶的事情,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还原案发情形应该是这样的:莎娜小姐正在洗漱时,女侍应生端着热牛奶进屋,然后被突然窜出来的罪犯打了一拳,晕倒在地。既然是这样,那女侍应生应该是还没来得及将热牛奶放到莎娜小姐的桌子上就被打了。所以,尼尔森能够看见桌子上的牛奶,是非常不合常理的。他由此断定女侍应生说了谎。经审问,女侍应生交代了她和同伙密谋作案的犯罪事实。寻找“孔雀蓝”

警方接到报警,两名窃贼盗走了珠宝城的稀世珍宝“孔雀蓝”,并且正要乘304次国际列车离开该国。要是“孔雀蓝”被偷运出国,造成的损失将难以估量,警方马上派人赶赴一个小时后就要发车的304次国际列车。

上车之后,侦探吉尔便和两位警员根据相关信息分别从车头到车尾逐节寻找嫌疑犯。忽然,车厢内一阵骚动,有两名乘警正拨开人群朝9号软卧车厢走去。侦探吉尔见此情形也马上紧跟过去。他们来到第三间包厢,透过半敞开的门,一眼就看见了靠窗口处蜷缩着的一位中年男子。他两眼圆睁,嘴角边还有一丝鲜血,已经死了。经检查,他是被人用毒药毒死的,而他随身携带的行李已经不翼而飞。

乘警告诉侦探吉尔,报案者是与死者相邻车厢的一位乘客,据他说是因误入死者车厢才发现这起凶杀案的。吉尔暗暗揣测,死者应该就是偷走宝石的盗贼之一。上车后,他很可能被同伙暗害,行李和宝石都被同伙拿走了。这么看来,那位同伙应该还在列车上,但如何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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