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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0 21: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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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文道,凤凰书品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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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4

我读4试读:

就是不帮衬地产商

《香港风格》

高密度生活胡恩威(Mathias Woo),香港跨媒体文化人,曾在香港大学建筑系及英国伦敦建筑协会攻读建筑,香港艺术团体“进念二十面体”(Zuni Icosahedron)行政总裁,香港发展策略研究所主席。著有《香港漫游》《西九蓝图》《好风如水》等。你的车子就在居民楼的窗户前一闪而过,甚至还能看见别人在房间里煮饭、晾衣服、晒被子。

来过香港的人都觉得这里很特别,这种感觉来自于紧紧包围着你的现实物质及物理空间特性。《香港风格》这本书就试图把这些特性描绘出来。

首先,香港的地理空间、城市规划、建筑乃至日常生活的设计都非常独特。作者建议大家到香港旅游时最好不要错过一些热门景点,如太平山顶。从这里往下看,你会发现一种很奇特的景观,虽然下面排列着那么多鳞次栉比的高楼,但中间居然还有很多绿地。香港有六成以上的面积都是绿地,这在大城市中是很少见的。原因是丘陵地带不容易建房,所以都覆盖上了树木。

香港地方小,楼房都建得非常密集,从山顶看下去,就像科幻片里描绘的未来大都会一样。比如在天桥上面开车,基本上就是在一些大楼中间呼啸着穿来插去,那种场景真是奇异。你的车子就在居民楼的窗户前一闪而过,甚至还能看见别人在房间里煮饭、晾衣服、晒被子。这种戏剧性的场面也是一种香港特色吧。

从建筑学的角度看,这种特色就是高密度。它当然不够科学,但问题是要在这么小的空间里经营生活,不管是建筑师还是政府、开发商,谁都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来。

不过香港特色有繁也有简,香港地铁就极具“简约美”。如果你从机场搭乘地铁到中环,如窦文涛所言,那简直就是“无缝连接”。其实不同城市的地下铁都有自己的风格,莫斯科地铁是美轮美奂,而巴黎地铁则别具优雅。香港的地下铁看上去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这种无风格其实是一种极具现代主义的设计理念——“简约”,一切都以方便实用为时尚。大家在香港搭乘地铁会觉得路标特别清楚,在哪里上下车或进出月台都非常便捷,这就是一种简约美学。

可是香港的地面上又非常杂乱。走在旺角最繁华的街道,你甚至连天空都看不到,因为满天都是店家的招牌。这些招牌往往五花八门地叠在一起,楼下是一家很有文化感的书店,楼上却可能是色情场所,再往上也许是家卖钓鱼用品的小店。总之,它不像有些城市,不同种类的商品是区分开的,比如整条街都是摄影器材或手机,在香港却是什么都挤在一起。

因此,香港街头的人群也形形色色,在这里可以观察到很多香港人的故事,在不同时段所看到的是不同类型的香港人。下午三时以后是学生,五时以后是下班的白领,夜晚则是游客和一些很像黑社会成员的年轻人。你可以同时看到乞丐在夕阳的台阶下行乞,警察在慌慌张张地追捕疑犯,还有一些师傅正在旧式楼梯底下摆卖传统点心——这就是众生相。

当然有些现象一直很令香港政府头疼,比如街头的大排档。它们多半是一种铁皮箱子一样的装置,白天什么都看不出,一到晚上,就像变魔术一样,从里头搬出椅子、桌子来,还可以煮东西吃。政府总说这些排档又脏又乱,影响市容。其实这种街头小吃从北京到东京都有,它反而最能代表各地的饮食特色和街头文化。(主讲 梁文道)

Uneasy Partners

商人利益左右香港政治顾汝德(Leo Goodstadt),英籍犹太人,记者,经济学家,1989—1997年任香港殖民政府首席政策顾问,曾任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名誉院士。无论过去的港英政府或现在的特区政府都觉得稳住商人是最重要的,这还是殖民时期种下的宿根。

香港是个经济城市,这个城市的主要动力和命运都定位在发展经济上。“经济”的本义是经世济民,它的发展应该能让整个社会都得到好处。可是在香港一谈经济,就会把焦点放在商人身上。无论过去的港英政府或现在的特区政府都觉得稳住商人是最重要的,这还是殖民时期种下的宿根。

Uneasy Partners(中文译名:《香港政经——公利与私利的冲突》)的作者顾汝德是个英国人,20世纪60年代就在香港工作,在彭定康时期担任过政府官员。他退休以后写下这本书,书中透露了一些殖民地时期的统治特色,其中之一就是对本地商人的积极笼络。

回顾历史我们会发现,很多英属殖民地,比如印度和斯里兰卡,早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开始实行局部的民主选举,但是香港一直没有搞。为什么呢?作者说那是因为英国人发现,这个城市的大多数居民都是中国人,而香港毗连大陆,他们害怕在民主选举中香港会倒向内地,反对英国,这种情形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为了把香港治理好,他们的策略就是笼络本地精英,其中主要是商人。所以也可以说,香港的政治过去基本上是政府与商界精英合作的格局。

这样的政治特色造成香港本地商界的势力特别强大,作者回忆,后来彭定康推行的很多政改方案都曾遭到商界反对。这些人明明是英国人培植起来的力量,为什么要跑出来反对呢?因为这些商人已经习惯了过去那种统治模式,他们认为如果在香港搞民主,一个背后有选民的政府会比较麻烦,他们也不大懂得如何跟这样的政府打交道,宁愿像过去那样,跟总督或特首关起门来把事情谈好就行了。

这样一来,香港很多政策的制定都受制于商人。在“亚洲四小龙”里面,香港的社会福利发展相对较弱,像公共医疗的推动就非常缓慢。直到二十世纪末,香港才有了一个针对雇员的强制性保险计划,而全民的医疗保险至今仍然没有。这在经济发达地区是非常罕见的,究其原因,就是商界力量在反对。

实行全民医疗保险,政府就要扩大开支,那就得加税,这样一来,商人最不高兴了。在他们的强烈反对下,香港政府很难推动一些大规模的福利计划,今天能享受到十五年免费义务教育的人并不多,念大学的人所占的比例也偏低。

香港政府还有过建造公共房屋的计划,当时也遭到地产商的反对,他们认为政府建公共房就等于抢他们的市场。直到后来,香港发生了一场大火灾,很多木屋被烧毁,政府才有理由去推动公共房屋的建设。当然他们也找到了一些可以两全的折中方案,比如把公房建在市郊,居民迁走以后,城市的土地就空出来了,地产商又可以利用它们发财。这样既完善了社会福利,又推动了经济发展。

为了实施福利计划,香港政府不得不每次都找出各种理由去争取商界支持:比如推行公共医疗服务的理由是为了确保劳动力的健康稳定,免费义务教育则是为了提供优质劳动力,帮助实现香港的产业升级。总之,香港从来都是把商界利益放在最前面。

这种政策显然会为香港带来很多后遗症。除了贫富差距增大,商界势力过于强大也造成了垄断现象的出现。比如香港过去的电视产业垄断在英商手上,码头则被“和黄”垄断,而七大地产商几乎可以操控全香港的地产。虽然一直有人试图推动公平的市场竞争法,但一直无法通过,原因就是这些商界巨头的反对。所以,未来的香港还需要面对很多问题,都是英殖民时期留下的后遗症。(主讲 梁文道)

《就是不帮衬地产商》

不靠地产商在香港活一年庞一鸣,自由工作者,对香港无处不在的地产霸权操纵港人衣、食、住、行看不下去,决定拒绝帮衬大地产商提供的服务,被越来越多香港人所熟识。不再买太多书,不再买太多碟,不再去大商场的电影院看电影,因为那些商场的业主也都是这十根手指头数得出来的地产集团。

在香港最赚钱的是地产商,他们不只靠倒卖房子赚钱,你房子里的电话服务是他们提供的;你手里遥控器选的电视频道是他们的;你出门搭公交、坐小轮船,交通工具都是他们的;你到超市买东西,香港最大的两家连锁超市也是他们的,连街坊上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都是;你要上网,好,宽带服务还是他们的。只要你在香港活一天,就很难不让这些大地产集团赚到钱。

假如你不喜欢这样的状况怎么办?庞一鸣在这本《就是不帮衬地产商》里探索答案。他原来帮不少商业机构做培训,后来旅行见闻多了,开始觉得香港的生活非常变态。比如大地产商的房子管理费中已经包括了上网费和电话服务费,因为网络和电话线路都是地产集团子公司经营的。如果有人说,我买你这房子,但我不想要你们的电话服务,或者我觉得上网太贵了,行吗?不行,管理费你必须交,就算你用别家的电话服务,也还是要交管理费。

再比如,有一批冰鲜牛肉的供应商是一个大地产集团下属的超市独家发售的,超市接管了公共菜市场之后,就要求管理菜市场的机构去告诉所有小店:“我卖的东西,你们都不准卖!”这听起来是不是非常霸道呢?

他们这么赚大钱,竟然还去蒙人。香港有座很有名的大型楼盘叫太古城,房子老了要进行维修。本来法律规定应该由地产集团承担维修费,但这么多年来都是一些小业主自掏腰包,没人知道是怎么回事。

庞一鸣受不了了,他要做一个实验,看能不能一整年不让这些人赚他一毛钱。结果发现实行起来很困难,比如他不能搭地铁,因为地铁也是地产商的。在香港,老人家乘地铁每个星期可以有两天优惠,而纽约、伦敦的老人有全年优惠,可见香港在这一点上多么小气,你赚那么多钱干吗呢?庞一鸣很不满,他不搭地铁,搭公交行吗?也不行,香港的大多数公交公司也被地产商收购了。

于是,他就骑脚踏车出行。他渐渐发现,在香港出行而不坐任何交通工具,不让地产集团赚到钱,那是不可能的,有时候实在没办法,必须搭轮船或地铁。不过他尽量完成自己的实验,在家也不上网,到公共图书馆去上,因为家里的网络也是地产商旗下的子公司提供的。但是在家里总要用电吧,而九龙、香港、新界这些地方的电力也是地产商集团经营的,他只好尽量减少用电,过低碳生活。他在家甚至不开空调,不用电风扇,而自己用手摇扇。他还跑到学校、社区和人们交流,分享他的生活方式。很多人对他这个行动产生了共鸣,乐意听他说。

他说,减少各种消费,不只是对抗地产集团,也是努力让自己生活得更俭朴。不再买太多书,不再买太多碟,不再去大商场的电影院看电影,因为那些商场的业主也都是这十根手指头数得出来的地产集团。

虽然他的行动反而证明了不可能在香港生活一整年而不让地产商赚钱,但唤起不少年轻人的注意。有些念建筑的学生开始想方设法地设计一种可以携带、组装的房屋。大家开始想,我们能不能找块空地自己搭房子呢?不管这块地是政府的还是某个集团买下来的,我们就霸占它吧!

当然,这不是鼓励大家犯法,只是要大家重新思考:地,到底是谁的?我们除了租房和买房之外,能不能自己盖房?毕竟,我们的祖上都曾这么做过。(主讲 梁文道)

《推土机前种花》

老社区抗拆记周绮薇,深水埗街坊,沟通及讲故事能手。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设计学院,现于小学任教。三年多来一直跟深水埗街坊一起争取权益,参与艺术中心的“传说我城”活动,分享城市生活中的点滴传奇。突然有只蟑螂跑出来,他竟对着大家说:“不要踩它,不要这样对这些小生命,再小都是一条生命,明天开始它就没有家了,没有家是很可怜的。”

学者阿巴斯曾经形容香港是一个“消失的空间”。这座城市很奇怪,你很难在里面看到一些老街区和老建筑物,因为它总是不断在拆,然后平整出一片新的地皮,再盖一些崭新而高大的楼房——为了把这个楼市推向更高点。

香港地产业非常蓬勃的原因是香港的金融业在很大程度上和地产业挂钩,港府的很多收入是通过卖地得到的。将这些老房子拆掉,名义是说房子老了,年久失修,社区败落了,要重建它,活化它。事实上,过去常常有很多争端发生,很多老街坊不愿意搬走。我在这儿住了几十年,现在忽然要拆房子,你赔我的钱起码要让我在同一个社区还能买得起房子。但政府通过中介机构给的那笔钱通常很难买得起新房,这就是所谓的“租值差异”。

最近几年又出现了新情况,很多老区的百姓不再讲赔不赔偿问题,而是根本不想走,因为他对这个地方有了感情,在这个地方生活惯了,不愿意这个社区被拆散,不愿意社区文化消失。而这个问题目前港府还没有一个完善的方法来应对,甚至连沟通都说不上。《推土机前种花》是本相当感人的书,作者周绮薇一方面在教书,另一方面投入了反拆迁运动,因为这个运动正好和她家有关。她住在深水埗的一个老街区里,突然有一天街坊们接到通知,政府要来拆掉这个地方,大家都要搬家。书里这样描述当时发出通知者的嘴脸:“这个经理嘴角半吊,似笑非笑,背书一样说了一大堆话。他说的每个字我都懂,但组合成一个句子后,我就不懂了。街坊里都是中年人、老年人,有些说话夹杂着乡音,我暗想怎么办,他们听得明白吗?而最令我们震惊的是,这个经理说,三个月后,无论我们愿不愿意搬走,整个重建区的土地都会被政府依法律没收,坚持留下来的,就是霸占了政府的土地,那就是犯法了。”

政府派来的人员说的是专业术语,发的一些咨询手册老百姓根本看不懂,因为社区里大多是一些上了年纪的人,教育程度并不高。有位雷伯伯,年轻时在大陆读完医科来到香港,但学历不被承认,于是在阁楼里当起所谓的“流氓医生”。虽然是非法的,但由于他开出的价码非常便宜,所以很适合这个低收入户较多的地方。以后这些低收入户离开此地,看个小病小灾许就再找不到这么便宜的医生了。

雷伯伯生活颇为俭朴,政府的人来跟他谈赔偿问题时,发现他家里连电视机都没有。政府人员说:“赔偿只能给你一半,因为你本来就什么都没有。”作者不禁感慨:“万万想不到港府借重建为名,为了赚尽一分一毫而巧立名目,要所有人都依照他的标准生活。”

还有一位梁老婆婆,一辈子单身,年轻时帮一些大户人家打杂,现在已经八十五岁了。她留有老一套的价值观和信仰,看到有人把观音、土地的神祇扔在街上,认为非常不敬,自己跑到马路边盖了一座小庙,专门安放这些被遗弃的神像。她也不愿意搬,政府的人跟她说:“你要是不搬的话,就拉你去坐牢;要是不坐牢,就每天罚一百块钱。”没想到一份英文报纸的记者知道了这件事,欲曝光时,政府人员马上又来说:“哎呀,对不起老婆婆,是我们说错话,你还没搬就留下来吧,千万别对外国记者乱说话了。”

黎叔是开电器行的,很多老街坊电器坏了,不想买新的或者根本没钱买,他就免费上门去帮人修。不仅上了年岁的人,年轻人对这个老街区也很有归属感,因为他们跟通宵打游戏机的小店老板混得很熟,不想因为搬走而离开他。

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和故事让读者了解到,人对一片老街区会有多么浓厚的感情。当政府人员告知他们街区要被拆掉时,周绮薇站出来发声,一开始众人非常怀疑她:“你是什么人,干吗出来跟我们说这事?”直到她表明身份:“各位街坊,我就是后面那间车房老板的女儿,平时坐在门口跟大家聊天的是我爷爷,我在这里长大。”这时大家纷纷说道:“哎哟!原来是你呀,没想到你长这么大了。”突然间变得对她无比信任。从此,她成了这个反拆迁运动中,老街坊们最信任的“我们街的小女儿”。她和街坊们展开了一场“推土机前种花”的运动,抗议政府的行为。

周绮薇温柔、多情、坚定而善于倾听。她说:“还没有和街坊走在一起前,我是个没有耐性的人,区内的居民多是中年人和老人家,说话有他们的方式,共同点是开场白很长,还会把整个说话内容重复三四遍。后来我心急起来,觉得疲累,常常抱怨为什么你们不能说快一点,简洁一点。但是转念一想,政府不就是因为不愿付出时间,或先假设了街坊们什么也不懂,而拒绝找方法跟他们沟通吗?如果我也嫌弃他们,又怎样证明给政府看,推行由下而上、由居民主导的重建方案是可行的呢?”

她开始细心倾听每一个街坊的故事,并跟一些义工用图画的方法和最简单的语言,把政府那些充满术语的重建方案再次呈现出来。她收集街坊四邻的意见,向政府提出其实老百姓也想重建社区,只不过他们不想把这个地方卖给开发商,而想在盖新房的同时,继续老社区包容多元的文化。

可是,这些想法如何让政府明白呢?周绮薇想了各种办法诉诸公众,她要让全香港市民知道这个地方有些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故事。他们不要当受害者,不要当苦主,他们要快乐而骄傲地告诉大家,他们有自己的一套生活。比如,他们把这条街上的一家家商店用最童稚、最简洁的线条画出来,店面的样子、店里的人、平时的工作流程都画得很详细。后来他们干脆在街上摆了一个展览,用一幅幅图画向路人解释:“你看,我们不是大超市,这些都是我们一家一户自己做的小玩意儿。我们这些生计是讲技术含量,讲传承的。”其中一个人老老实实做了几十年酱油生意,不知道自己的酱油其实颇有名气。直到有一天日本的电视台专门跑来拍摄,他才晓得原来家里几十年传承下来的酱油在国际上这么有名。

到了晚上,一群老街坊在街上玩皮影戏,用民间艺术的形式告诉大家这个社区一直以来的文化故事。他们希望重建的负责人——规划局林局长——能够了解他们心目中的理想社区究竟是什么模样的,和政府规划中的社区又有何不同。周绮薇还在她爸爸的车房里摆宴席,为林局长专设了一个座位,每天八点准时等他,希望他来跟大伙吃饭,听老百姓诉说意见。几十天后,局长终于来了,可他开口的话是:“这个项目已经开始,是不能够回头的,你们必须要走。我最多只能保证,不会让以后其他重建的居民再经历你们经历过的痛苦,我会回去想办法安置你们将来的生活。”无论如何,这条让街坊们无限留恋的老街区终究要被拆掉。

这个街区还有位很有特色的老人家叫黄乃忠,他是香港硕果仅存的花牌师傅。花牌是一种典型的岭南文化,有酒楼开张这种喜庆日子,大家会摆一个很大的花牌作为庆贺。黄老爷子就在街区里做这种生意,如果要拆迁,他的独门手艺就很可能失传。他代表街区和政府打官司,最终也没有结果。终于,政府来拆迁了,当他家里那些有价值、有感情的老物件被人抬走时,突然有只蟑螂跑出来。他竟对着大家说:“不要踩它,不要这样对这些小生命,再小都是一条生命,明天开始它就没有家了,没有家是很可怜的。”这位平时一边做买卖一边照顾街上流浪猫的老人,终于也要面临没有家的结局。

书的结尾,这片有生命力的老街区变成一片被推掉的平整土地,那些热闹繁华的景象永远留存在图画里。梁老婆婆常常回到这片空地上,想看看熟悉的老街坊,却没有一个人在。有些老伯伯、老太太在失去了心灵归属的社区后,一两年里就相继过世了。(主讲 梁文道)

《为当下怀旧》

文化保育的前世今生叶荫聪,1970年生于澳门,于香港中文大学修习新闻学和社会学,获台湾大学建筑与城乡研究博士学位。现任职香港岭南大学文化研究系,独立媒体(香港)(In Media HK)创办人之一。对殖民地最重要的不是祖国或家乡,而是那个被剥夺的创伤。所有被殖民者身份认同的第一个基础是被创伤过。

这几年香港非常流行一个词——“文化保育”,保的并不只是一般的古建筑,有历史价值的街道、地标,甚至整个社区都在保存之列。这场运动发生的背景如何?为香港带来了怎样的变化和思考?《为当下怀旧——文化保育的前世今生》这本书给出了详细的介绍。

作者叶荫聪是香港岭南大学文化研究学系讲师。身为一个文化研究者,他会去质疑一切现成的文化价值,比如身份认同,不光种族与国族的身份要被质疑,本土身份也要被拆解。

什么意思呢?举个简单例子,我们老说自己是“炎黄子孙”,这几年还每年去祭黄帝。但是大多数人不知道,所谓“炎黄子孙”这个说法只有一百多年历史而已。这是一个被发明的传统,是现代中国人返回来追认自己的源头。从这个角度看,任何我们以为坚固的、牢不可破的、天然而成的,包括我们是炎黄子孙这一说法都是后天发明的。

但这能不能叫虚构呢?很难说。不过,作为近年来参与香港各种各样“文化保育”运动的局内人,叶荫聪又不得不倾向于承认某种历史和文化价值。比如之前闹得很厉害的天星、皇后码头保育运动,你说它有价值,那个价值是什么?你要保留下来的又是什么?你不承认这个价值,怎么能够付出?又怎么能够去发起一场运动呢?

这个矛盾如何解决?叶荫聪引用了文化研究学者斯图亚特·霍尔的说法。他说,一个固定的、历史传承下来的传统并不一定构成我们的身份基础,我可以现在宣誓一个未来的身份,然后通过某种运动、某种努力、某种建构,把我变成我愿意成为的那种人。

香港的身份认同是殖民地,对殖民地最重要的不是祖国或家乡,而是那个被剥夺的创伤。换句话说,殖民体制是一个创伤的体制,所有被殖民者身份认同的第一个基础是一群被创伤过的人。

近年来香港一连串“文化保育”运动声势浩大,很多外行人或者一些被我称为“伪评论家”常常说,你们只不过是在回忆英国殖民年代,什么天星码头、皇后码头都是殖民象征,保留它,表示你们这帮年轻人不认同祖国,而要认同一个英国殖民年代的象征建筑物。

叶荫聪在这本书里提出,当年那个码头是香港民间反抗运动发生的场所,参加保育运动的年轻人并不是要追溯一个什么样的历史,而是要追认被社会主流压抑了的、挤到边角去的反抗者身份;码头的空间记忆由殖民种族的历史转移到一个公共空间,成为香港平民百姓的本土印记;他们关心的不是所谓的皇室故事,而是老百姓的故事;他们重新为这个地方发明了一种意义,并认同这种意义,然后自己建构出一套身份,也就是被压迫过、伤害过的被殖民者的记忆。

当年这场运动闹得很大,连“发哥”都去支持了,最后还是失败了,被政府铲掉了。香港很多老街区这几年都出现过这种运动,最后也都失败了。失败的理由之一是香港这些老区的重建其实跟内地的拆迁差不多,也许文明一点,但也不算文明太多。这里面的利益当然是“卖地”,政府收回老区就有了土地,有了土地就能拿去卖。卖了之后干吗呢?增加收入。谁能赚着钱呢?当然是周边的裙带关系,比如说地产商,是不是?(主讲 梁文道)

《屋不是家·混声合唱》

徒留寂寞适然,原名骆适然,香港作家。中学毕业后就与文友集资创办《大拇指》周报,同时担任《香港影画》及《南国电影》记者。1976年夏随家人移民美国,一直做到跨国银行副总裁。1990年返港,任记者、编辑、翻译、妇女团体总干事、公益组织义工等。出版有散文小说合集《声音》。所谓的家并不是那间屋,每一个人都在这样的城市里,享受着必然的寂寥、空洞,尽管光线明亮。

香港有不少优秀作家,往往一停笔就是很多年,又或者产量奇低,一写就是近十年,以至于有时候市面上出现某些新作品,读者还以为是冒出新人来,没想到已经是写作数十载的老前辈了。比如这本《屋不是家·混声合唱》的作者适然。

适然这部短篇小说集写法很特别,会把很多离奇的情节写淡,又把一些很淡的事情大大书写一番。比如开头这篇《花好月圆》,主人公和女朋友闹分手,辞职来到一个新发展的市镇打算重新开始生活。在日复一日、百无聊赖的生活中,他发现了一个新亮点——住在对面大楼的女子。他几乎像个窥视狂一样天天跟踪这个女的,看着她,想着她,甚至跟着她去买她喜欢的花,然后把花带回自己家。

但他最终还是难逃从前的情感纠葛,和原来分了手的女朋友复合,结婚生子。他回想起那段逃离经历,那段若有似无的感情,想起某天捡到女孩的钱包,把钱包放回她家门口的邮箱上——两人最亲密的接触也不过如此。他心里始终藏着这个凄凉的秘密,而人间草木,一切已不再一样。他说:“我无情地学习忘记,我们在这个城市众生喧哗中卸下了一面国旗。”那年,正好是一九九七。

他时常想到那个女子,觉得她皎洁如月,然后也学着她,开始在家里插花。当他和妻儿一起走在中秋节回家的路上,他想:“再没有其他事情发生,再没有。半生已经过去,灯好月圆,花常开。我紧紧搂着的小小身体,这是我的骨肉,我们的。而你有一个花季,在某年,朝向小耳朵呵着气问,你好吗?心神晃晃悠悠漂游到老远,不知道诘问的是谁。女儿咕咕笑,别过小面孔,向母亲叨叨诉说幼儿班上一天里的许多事。花有时,月有时,万物有时,你好吗?”

这个故事中,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只有一个平凡的叙事者,生活在喧闹的城市之间,有那么一瞬间,那么短短几个月,他抽离出去,好像进入了另一个与世隔绝的状态。当他再次回到烦嚣尘世,过正常的家庭生活,回想起那几个月,究竟算作什么呢?那是一个并不激烈的无法言喻的淡淡牵挂,始终难以忘怀。

适然可以将虚远的情节描绘成一幅细致浓郁的工笔画,也可以将浓烈的故事雕琢成一幅高远清淡的山水画。比如《一个女子和另一个女子》,讲一对女性恋人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有一天,故事的叙事者也就是“我”,发现女朋友要离开了,因为她爱上了一个男人,还怀了那个男人的骨肉,她叫“我”陪她去堕胎。

这个故事本来可以讲得很刺激,他却写得很缥缈。女友堕胎之后,再次一走了之,主人公无限怅然:“已经不想记得她的种种,她的脸被压成扁平,卷藏某处。一生很长,我们再爱一千次。最爱的是自己,因为爱总有思恋和分离。”

这篇故事有一个很重要的背景——屋子,她和另一个人住在一起,那个人突然走了,又突然回来找她,睡了几天,又离开了。这个过程中,还出现房东带了另外一个租客来看房子。这来来去去让人觉得,屋中发生的一切好像一口锅里的油,洗一洗就洗掉了。事实上,这也是整本书的主题——你住的房子,并不是你的家。

关于这一点,我想很多香港人都会感同身受。在香港,很多人都租房子住,即使买一间房,也好像会经常搬家,或不知什么原因也许又卖了它。多数人长大之后,都不会继续住在小时候住的地方。那些房子和我们之间存在一种牵扯,但这个牵扯又必然会被斩断,被收藏。

这就是书名中所谓“混声合唱”的意思,几个看似没有关联的短篇,到最后合唱出同一段主旋律。《留声碎片》写一个女人,朋友们都觉得她很有耐心,很乐意听人倾诉,也很能帮忙,甚至连她请的印尼用人都觉得她人非常好,大家都很喜欢她。但是有一天,她忽然死了:“睡前没有任何征象,朦朦胧胧、浑身发冷,半醒半睡,喉咙发痒,咳嗽、气喘而呜呜响,张眼只一片黑,心脏满压住胸口,要起来身体不听使唤,意识却是清楚的。啊,原来是这样,过程很短,也不怎么害怕,来不及太多反应以及追认,像电话谈话,啪地断线。模糊地想,要多久才会被发现呢。”

之后,一个朋友来帮她安排后事,在她家里发现一沓纸,好像是日记,又像是不知写给谁而最终没有寄出的信。这时电话正好进来,她听到已经死去的房屋女主人在答录机里录下的一段话:“我暂时不能接听电话,请你留下口信……”朋友说:“是的,我终于听见声音背后的寂寥。”这个大家看起来都很不错的女人,将寂寞留在了房间里。

那沓纸里有一则这么写道:“下午电话速播,按错家的号码,听见自己的回应,遥远空洞,机械声非常疏冷,像光了脚踩着冰,周围糟糟抢说话的声浪似给灭了音。”于是,她对着答录机里自己的声音说道:“你好吗?当年哪知有日可以留言,只有等铃声干响,不罢休地响,最长响了二十一声,后来知道好多回你就坐在电话旁边。”

所谓的家并不是那间屋,每一个人都在这样的城市里,享受着必然的寂寥、空洞,尽管光线明亮。(主讲 梁文道)

《天水围十二师奶》

香港半边天陈惜姿,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曾任《明报》《壹周刊》记者,并为《明报》副刊“女人心”专栏写稿,另著有《壹流人物》《区区大事》等。在真正的考验到来之前,一个女人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坚强。

在香港找工作,被问起住址来,如果你回答住在天水围,很多雇主就会换一副眼镜看你。因为那个地方出过太多负面新闻,黑社会肆行,很多中学生十二三岁就开始吸毒,也发生过多起家庭血案。

天水围是香港最北部一个新开发的市镇,它远离市区,更靠近深圳。在这里居住的大都是穷人,因为香港的城市规划是将市中心的老房子拆除,再把地皮卖给地产商盖新楼,这些楼当然都很贵,价格远不是老百姓所能承受的,他们就只能搬到远一些的地方,比如天水围。

天水围是个纯住宅区,人们的工作地点一般都很远,如果父母都外出工作,孩子就要独自留在家里,放学回去也没人管,于是就出现了很多青少年问题。慢慢这里的生活环境越来越差,越差问题越多,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广东话的讲法,“师奶”的意思是家庭主妇,作者采访了很多住在天水围的家庭主妇,感慨说,在真正的考验到来之前,一个女人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坚强。

三十多岁的李淑敏曾经是一个幸福的主妇,家里有楼有车,丈夫平常规规矩矩上班,星期天还去开计程车帮补家用。她平时在家煮饭带孩子,有空去游泳、健身、打羽毛球。可是金融风暴之后,丈夫不仅失业,还欠下了一笔巨款,楼也卖了,李淑敏不得不出去工作。老公受到打击之后意志消沉,又不肯放下自尊去干一些自己看不上的工作,就整天闷在家里,有时还要找老婆孩子的麻烦来发泄情绪,这也是天水围很多家庭所面临的情况。

李淑敏的工作是陪人坐月子,她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有时候年初一也不休息,结果她的儿子没有人管教,很快也辍学打工去了。有一天,她深夜十二点多才回到家,觉得非常饿,冰箱里也没有吃的,于是儿子下楼去给她买蛋糕。没想到在街上遇到喝醉酒闹事的流氓,竟然把她儿子打死了。亲友们都悲痛欲绝,只有她强忍眼泪,非常冷静地处理了儿子的后事,甚至替儿子把所有的器官都捐出去,希望他死后也能留下一些东西。

天水围有太多这样的家庭主妇,一个人担待着整个家庭的生活。她们不仅要撑起整个家的生计,担心着孩子的未来,还要忍受家庭暴力和性别歧视。她们承担了整个社会的不合理结构,撑起了香港的半边天。(主讲 梁文道)

《香港已成往事》

香港不性感路平,笔名平路,作家,生于台湾高雄,以文化和社会评论文章闻名,著有《何日君再来》《行道天涯》《浪漫不浪漫》等。香港对单身女子而言是个寂寞的城市。

香港住了不少台湾来的女人,我认识的几位有着共同的特点:有学问,能言善道,都是作家,其中最有名的便是龙应台;还有常常在凤凰卫视亮相的江素惠,她过去做过光华新闻文化中心的主任;接任她职位的是台湾作家平路,平路卸任离港前写了一本书,题目很吸引人:《香港已成往事》。

这是本散文集,平路谈到她在香港生活的一些经验。她说,现在女子单身意味着性感,就像Sex and City里面的Samantha,很性感,生活有多种可能性,能够决定自己过日子的方法,自己选择另一半。可是这样的单身女子是在纽约的曼哈顿,铁定不会在香港。香港对单身女子而言是个寂寞的城市。

平路在香港住了很长一段时间,会说粤语,在相当程度上打入了香港本土社会。但她仍然常常感到某种格格不入,甚至包括穿衣的风格。她说遥想起台北女朋友们穿衣服的风情,“棉布衣衫,宽袍大袖,总穿出某种懒悠悠的情致。一般香港女人比起台北女人更在乎dress cool,搭配也更为熟稔,有时却因为追寻名牌的惯性搭配,在身上照章全收,反而少了自己独特的衣裳语言”。出于这样的原因,她曾说过,香港这个城市不够性感。

平路说的这些,作为香港人又在台湾生活过的我,一闭眼就能想象出来。不止女子,我在台湾碰到很多文化人,他们穿麻布的衣服,宽袍大袖,非常舒适,很有乡土感,很有中国传统的风味,那样的衣服穿在他们身上也恰到好处。可是香港人不这么穿的,不光是因为它土,而是对香港人来讲,这样穿你就over了。

香港与台湾的分歧,甚至发生在处理台风的方法上。平路说,在台湾,台风假(因为台风而放的假)比较大方。既然预知来袭,就有可能预先放假,前一晚已经宣布,免得到时候上班上学行程弄得一团糟,大家都很舒服。到时候台风一来,大家躲在家里,难得多放一天假,看着外面大风大雨,心里面有种快感。而香港是个讲效率的地方,台风来了,香港人会“挂风球”——一种台风信号,如果达到8号风球,那是非常危险的,必然要放假。一旦8号风球下来,改挂3号,说明危险度变低了,那你必须一刻也不能停留,两小时之内火速回到办公室。这是香港处理台风的方法。

平路又提到在香港搭电梯,大家都很急,进了电梯,如果门关了,外面有人想进却进不来,“那个人带着怨毒的眼神正好看到你,仿佛你就是那个死命要关门让他进不来的罪魁祸首”,这时候你又该怎么办?《香港已成往事》所谈的也不尽然是香港,平路写到一些女性,比如蒋方良,“她温顺吗?勇敢吗?坚毅吗?那个叫菲娜·伊巴提娃·瓦赫瑞娃的少女,像你我一样,也有过因为爱情而改变一生的十八岁。她当年为了爱情嫁给蒋经国来到中国,最后去了台湾,再也没有回去过。但这份浪漫到底带来了什么样的波折命运?”

去过蒋方良家的人总留下印象,那里不是锦衣玉食的府邸,而是残肴剩菜、破沙发的俭省家居,素朴到了禁欲。这是蒋经国对家人的苛求。“男人可以在外面权力的国度里驰骋,而持家的妇人才是新生活运动训育的对象。蒋方良一生沉默,把失语当作坚贞,将噤声当作她所选择的自我奉献,恐怕是我们社会对女性长久以来的误解。奇诡的是,越是失语而无从辩解,从生前到死后,这奉献越是显得坚贞不二。”(主讲 梁文道)

金色笔记

《百年孤独》

循环往复的咒语加布里尔·加西亚·马尔克斯(García Márquez 1927— ),拉美作家,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1967年出版《百年孤独》,在全球引起轰动,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社会历史图景的鸿篇巨制”、“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主要作品还有《苦妓追忆录》《枯枝败叶》等。家族的历史、国家的历史、大地的历史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咒语。

1982年10月,诺贝尔文学奖要颁发给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消息一出来,整个拉丁美洲和欧洲的一些左翼政府都为之沸腾了。刚上台的法国总统密特朗甚至比诺贝尔文学奖委员会早一天通知马尔克斯这个消息。获奖那天,马尔克斯家的电话忙到打不进去,古巴的卡斯特罗只好在第二天发来电报,祝贺这位拉丁美洲的英雄。

马尔克斯最有名的作品就是这本《百年孤独》,新版的翻译者是北京大学西语系教师范晔。这也是《百年孤独》首个正式授权的中文版本,在此之前的好几种译本已经被读者熟识,新版能否获得认可,要等待时间检验了。

在拉美,马尔克斯是老百姓很喜欢的一位作家。据说他得奖当天,哥伦比亚街头的汽车全都停下来按喇叭。记者访问一名妓女,知不知道我国出了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马尔克斯?她说:“当然知道,我读过他的书。”“什么时候知道他获奖的消息?”“刚刚我床上一个客人告诉我的。”这句话被认为是对作家最伟大的恭维之一。

热心的记者为马尔克斯家特别架了一条电话线,以修复他和妈妈由于线路故障造成的长达三周的通话空白。原来他妈一直在祈祷儿子千万别拿诺贝尔奖,担心凡是拿到奖的人都活不长。马尔克斯在电话里告诉妈妈:“你放心,我会戴好黄色的玫瑰花去斯德哥尔摩,这样我就能保住性命了。”

这段对话听起来十分魔幻,难怪马尔克斯说为什么他的《百年孤独》在描写那么多如梦似幻的情节时会那么自如,因为“这些你们所谓的魔幻,在我们拉美本来就是现实的一部分,而且是我从小熟悉的”。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百年孤独》写于那个时期,拉美进入“文学爆炸期”,出现了很多了不起的大作家,比如最近才拿到诺贝尔文学奖的略萨。他们整体的文学风格和过去大家熟悉的欧美文学截然不同,气质独特,自成一套。而且这些作家也互相赏识,略萨就曾毫不吝啬地称赞《百年孤独》是拉美最优秀的小说。

这批作家彼此结盟,共同声援,也都有到欧洲留学、生活、工作的经验,于是造成了全世界对拉美文学的注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这股潮流在中国登陆。只不过我们当时对拉美文学的关注集中在《百年孤独》上,而对《百年孤独》的重视又集中于所谓的“魔幻现实主义”。“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词诞生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一开始讲的是一种绘画风格,以区别于当时甚嚣一时的超现实主义,其后转向文学。换句话说,这个词原本来自欧洲,并且在拉美也有人比马尔克斯更早就开始魔幻现实了。但为什么在《百年孤独》之后,魔幻现实主义才特别被人关注,又在中国掀起一阵狂潮呢?

很多人对魔幻现实主义文学这个概念有误解,以为就是在写实的状况中插进一点不真实的、神奇的、想象的元素。其实,真正的魔幻现实主义是把魔幻的元素当成真的现实来写,不夹杂任何质疑。

比如,《百年孤独》写到一种会传染的失眠症袭击马孔多村庄,疾病最初来自印第安人部落,幸存者逃到马孔多,被当地人收容,在家照顾孩子。马尔克斯几乎没有花太多笔墨去解释这个失眠症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是详细地编了一个故事去说明它,比如死人重新还阳,在屋里走来走去,或躲在树下哭泣,或半夜到房间跟你聊天……作者写的时候完全没把这当成怪事,活人看到死人也没有大吃一惊,好像这就是现实一样。

有人说,《魔戒》和《哈利·波特》不也是魔幻现实吗?以《哈利·波特》为例,它里面所谓的魔幻部分与现实是有明显区别的,作者也有意识地把这两层分开处理。而在真的魔幻现实主义里,魔幻和现实往往被等同起来。

有人说,《堂吉诃德》也很魔幻现实吧?没错,你甚至可以说《西游记》也很魔幻现实。可这些说法意义不大,因为魔幻现实主义不只是一种写作方式,也是一种历史现象。就好比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现代主义”这个词刚刚流行,很多中国学者说,后现代没什么了不起嘛,我们宋朝山水画就很后现代,山水画散点透视不正好辅印了后现代主义精神?

研究一个连“现代”都没有的年代是否“后现代”,已经失去了学术的严肃性。所以在“魔幻现实主义文学”这一概念诞生之前,追溯过去的作品是否是魔幻现实,不乏荒谬。《百年孤独》自出版以来非常受欢迎,我不止一次听到很多大作家说,当年他们是看了《百年孤独》才发现小说原来可以这么写!连马尔克斯自己都说,写作的十八个月里,有种我在发明文学的感觉。

现代小说的主流写作模式——现实主义,其实是欧洲资本主义萌芽后的产物。首先它相信有一个稳定的现实,小说的写作是对这个现实的客观观察,虽然有时候叙事者是第一人称,但他基本上具备了一种全知的、无所不在的状态,看到的世界客观而稳定。这种模式从欧洲开始,遍布全球。很多文化里原有的神奇传说、多重现实、科学与迷信不能分清,甚至小说语言本身的混杂多变,几乎都被现实主义霸权排挤掉了。

而当《百年孤独》出现且完成得如此出色时,大家猛然发现,为什么一定要用现实主义的方式和语调来写作呢?为什么不能把我们原有的民族传说和神话般的现实写进去呢?为什么不能用民间乡野父老说故事的方式来书写一部小说呢?

马尔克斯本人并不认同《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作品的说法,他认为他写的就是现实。坦白讲,我并不太相信这个说法。作为一个在欧洲生活过的人,他应该很清楚欧洲主流文坛的理念,想必也意识到自己的写作要突出某种异国色彩。难怪有人说,这本书不只是第三世界的寓言,也是一部自我东方化和异国化的文学作品。他其实是刻意魔幻了一把,然后又加以否认。

无论如何,《百年孤独》里有太多精彩发亮的句子和篇章。比如写失眠症侵扰,大家会忘记一个东西的名字,布恩迪亚家族想到一个办法,在纸上写出东西的名字,贴在相应的物体上:桌子、椅子、钟、门、墙、床、平锅、奶牛、山羊、猪、母鸡、木梳、香蕉。但问题是,就算记住名字,仍然会记不起它的功用,于是他们又详加解释,其中奶牛脖子上挂的名牌是一个极好的例子:“这是奶牛,每天早晨都应该挤奶,可得牛奶。牛奶应煮沸后和咖啡混合,可得牛奶咖啡。”

这种想象力很特别,读来又觉得不无道理,类似的例子贯穿全书。据说,马尔克斯写作时进入了一种非常特殊的状态,以至于写出来的所有句子都闪着光芒。书中讲述一场雨,这雨下了四年又十一个月,连绵不绝,使所有东西都腐坏变质,逼得称霸当地的美国香蕉公司关厂撤离。到了最后,雨水终于停下来了,“那些早在香蕉公司的风暴席卷之前就生活在马孔多的老住户,都坐在街头享受雨后初晴的阳光,他们皮肤上仍然残存着绿色的水藻,身上雨水留下的墙角霉味犹未散去”。

我看《百年孤独》最强烈的感觉是,马尔克斯简直在耗散自己的才华,因为到处都是密集而充满华彩的段落,每一页都充满了爆炸性的句子,从头到尾都贯穿着一种高度紧张、凝练的能量。每一个读过它的人,都会或多或少记住一些永远无法忘怀的片段。

比如写各色人物的死亡:全镇有史以来最美丽的女人死的时候,逐渐飘上天空,像天使一样慢慢消失不见;一个儿子死了之后,血从伤口里流出来,在地上形成一条行走的线,绕着房子的墙角,以免玷污了客厅当中的地毯,最后流到他妈妈的房间,通知这个死讯;整个家族的老祖母乌尔苏拉临死之前,身体越缩越小,缩回到婴儿一样;而家族最后一代传人,因为父母乱伦应验了传说中的诅咒,这个孩子长着猪尾巴诞生,又在出生后不久被蚂蚁掏空了身体,一路拖回蚁穴。

尽管有这么多令人难忘的段落,我想大部分人最难以忘怀的恐怕是小说的开头:“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屋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的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的时候尚需用手指指点点。”

这是个《圣经》般的开头,《百年孤独》也被认为是拉丁美洲的《圣经》,从世界的创始开始,到世界的终结为止。书的结尾讲到兴盛百年的马孔多村庄最终衰落,布恩迪亚家族的最后一代人在房间里读着早在百多年前就写好的预言书——预言整个城镇和家族的毁灭:“他没等最后一行便已明白,自己不会再走出这个房间,因为可以预料这座镜子之城将会在奥雷里亚诺·巴比伦全部译出羊皮卷之时,被飓风抹去,从世人记忆中根除。羊皮卷上所载的一切,自永远到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百年孤独》中的很多故事会让第三世界国家的读者看后觉得似曾相识:总会有那么一些人,一辈子就是个军人,做到最高头衔就是上校——像利比亚的卡扎菲一样;总会有一些奇怪的战争发生在自由派和保守派之间,可是打到最后没有人知道为什么打仗;也总有人在革命,只是革到最后自己也不知道革命是怎么回事。而书中资本主义势力的代表——香蕉公司来到马孔多鱼肉当地百姓,最后酿成屠杀,而后毁尸灭迹,再进一步将活人的记忆一并抹去,以至于用不了多久,就没人知道并相信曾经发生过如此惨烈的大屠杀了。

马尔克斯用一个家族的兴衰讲述一个时代的兴衰,他用了一个很特别的方法:人名的大量重复。大部分读者看着看着会把人名搞乱。事实上,人名的混杂重复与某些情节的对应,都是作者精心安排的。它是重复的变奏曲。它告诉我们,家族的历史、国家的历史、大地的历史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咒语。(主讲 梁文道)

《裂缝》

没有情节的小说多丽丝·莱辛(Doris Lessing,1919— ),英国文学老祖母,与伍尔夫并称“双星”。2007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代表作有《野草在唱歌》

《金色笔记》

等。在这个虚构出来的原始社会,最早只有女人存在,而且这些女人都是非常被动、没有大脑的海洋生物。

2007年诺贝尔文学奖颁布的时候,会场里一大堆记者共同喊出两个字——“终于”,这个奖终于颁给英国女作家多丽丝·莱辛。莱辛获奖是实至名归,她也是有史以来最年长的诺奖得主。

莱辛自幼家贫,1950年发表处女作《野草在歌唱》一举成名。当时莱辛刚从非洲大陆移居英国,全部家当就是这部小说的草稿。小说通过审视白人农场主的妻子和黑人仆人的关系,描述了爱恨交缠的悲剧和难以跨越的种族矛盾。此后,莱辛的不少作品都以南部非洲为题材,因为反对种族隔离政策,她有四十年被禁止踏入南非。

诺贝尔文学奖宣布那天,很多大作家都在家里等电话,莱辛却若无其事地出去买东西了。回来一下车就被记者堵在门口。莱辛得知这个消息后,就坐在家门口的楼梯上开始接受访问。她说感觉像打扑克牌拿了个同花顺。的确,她已经把欧洲所有重要的文学奖都拿遍了,就差这一个。

莱辛是个很难定位的作家,她的风格太多样化,写过很多不同类型的作品。有人说,她是一位女性主义作家,可她自己强烈否认这个称呼。还有人认为,她是个关怀社会现实的左翼作家,她最终也背弃了这个标签。后来她还被认为是个科幻小说作家,虽然她的那些科幻作品写得其实并不怎么好。这也正是莱辛的特别之处,她总是不断探索新的写作方式。

最新这部《裂缝》(The Cleft)面世之后,毁誉参半,被认为不像大师的手笔。在我看来,这本书是一个伟大的失败,作者本身的意图很伟大,但结果失败了。这种失败仍然值得尊敬,因为作者有大胆实验的勇气。

在《裂缝》中,莱辛创造了一个神话世界,想象在远古时代最早的人类只有女性,生育都是通过单性自体繁殖完成。严格来说,这些女性更像是一种海洋生物,她们在海水中出入,像海狮或海豹一样躺在岸边的岩石上。她们平时就住在岛屿悬崖边的洞穴里,洞里的裂缝深不见底——这当然是女性生殖器官的象征。

这些裂缝有时会生出一些小孩,他们的身体前面有一种水管一样的东西——男性生殖器的象征。她们觉得非常可怕,就把这些小怪物送到死亡崖推入大海。后来她们发现这些小孩并没有死,还在岛屿内陆的山谷和树林里聚居在一起。原来有人违抗了女性家族族长的命令,偷偷养了一些小男孩,把他们当成玩具一样虐待,有的还被阉掉了。有的小男孩逃到内陆去,他们贿赂老鹰,请它把被推下海的小孩叼过来。男孩们慢慢聚集起来,最终形成了一男一女两个对立的社群。

这个故事还被套到另一个故事里面,讲述它的是一位罗马帝国的参议员。他本身也是史学家,在一个档案中发现了这段历史,就尝试建立一个逻辑,说明过去的人类社会到底是什么样的。

故事听上去好像很巧妙,但此书一出版就引来了不少争议。英美书评界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点:第一是来自女性主义的攻击,大家都知道莱辛是位了不起的女作家,但是很多人看到这个故事,还是吓了一跳。在这个虚构出来的原始社会中,最早只有女人存在,而且这些女人都是非常被动、没有大脑的海洋生物。相比之下,男人们充满了冒险精神,他们发明了火,建起了房子,还造船绕着小岛探险。很多女性主义者谴责这种说法,批评她犯了用性器官去分别男女本质的错误,认为不能将男女之间的生理差异乃至地位尊卑的不同,归因于天然形成的条件。

第二种批评则认为这本小说不像小说,因为它既没有情节也没有角色,故事非常简单,没有什么起承转合。所谓没有角色,是指小说中出现的人物,比如那个罗马参议员,还有原始社会的人,这些人物形象并不立体,也没有深入的心理发掘,连外表给人的印象都是朦胧模糊的。

角色是现代小说的必要条件,它首先假定了个体的存在,这个个体有性格、有欲望、有自我,跟其他任何人都不一样。但是莱辛笔下的人类祖先根本没有自我意识,连“我”和“我们”都分不开。他们所谓的姓名意义不大,因为姓名是用来区分人与人之间差别的,而在那个时代,这个差别并不明显。

情节则与时间相关,时间构成了情节的主轴,但在原始人的世界,并没有时间这个观念。他们只知道海水的涨退、日月的升降,什么是短暂,什么是永远?他们都不知道。他们对空间同样没有概念,那些出海探险的男人,再回到家乡也不大认得出来。今天我们所说的乡愁离恨,对他们来说不存在。

因此,我们无法用现代人已有的概念和语言去描述那个什么都没有的时代。那时候的人类没有社会,没有家庭,没有情感,没有文字。没有历史,当然也没有故事。所以要把这样一个故事讲清楚实在有些困难,你怎么能够用现代的概念和语言去描述那个什么都没有的时代呢?

而故事叙事者、那个罗马参议员让人觉得太啰唆,他讲故事时不断反省,比如有一段讲一帮男人强奸了一个女人,并且强奸致死,这些男人陷入惊慌和沉默,感到羞耻。这个罗马参议员马上加了一句评语,说我不知道能不能用羞耻这个词去形容,那时候有这个概念吗?

因而这不只是一个关于人类起源的寓言,也是对人类文明如何从无到有的描述,同时也探讨了任何故事存在的条件。用故事已经存在的时代的工具、方法和概念去讲述一个一切都不存在的时代,当然是一个很困难也很伟大的实验。这本书的英文版只有二百多页,显然不是那种鸿篇巨制。小说的语言非常质朴,与那个时代相符。读完之后,让人觉得意犹未尽。(主讲 梁文道)《金色笔记》跨越时空击中你我们不是用日记去记录一个真实的自我,恰恰相反,因为我们写日记,才创造了一个自我。

莱辛的《金色笔记》出版于1962年,被认为是了不起的经典之作。经典通常具有这样一些品质,比如能够完整地把握时代氛围。《金色笔记》在这一点上无疑很出色,它所展现的是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整个欧洲的社会氛围。

小说的重点人物是女主角伍尔夫和她的朋友莫莉等人,她们曾是最忠贞、最坚定的左派成员,后来却经历了一系列的幻灭。那时候,欧洲的左派总要经历一波又一波的挑战。比如最早支持列宁的人,后来可能要面对一次分裂——托洛茨基到底是不是叛徒?而那些忠于斯大林的人,看到赫鲁晓夫鞭他的尸,无疑也会信念幻灭。还有苏军入侵匈牙利事件,这些都在欧洲左派阵营中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经典作品的另一个品质,是能够跨越时空和文化差异,让每个读者感觉受到启发,说出了一些你想说而没能说出来的东西。《金色笔记》无疑也做到了这一点。这部小说的结构非常特殊,先是自成一篇的小说《自由女性》,讲伍尔夫与她的好朋友莫莉等人的故事。接着是四本笔记,《黑色笔记》记录伍尔夫的非洲经历;《红色笔记》是她对当时社会政治形势的观察,以及对她那些共产主义者的看法;《黄色笔记》纯粹是伍尔夫的一些小说灵感,她正在写自己的第二部小说;《蓝色笔记》则是伍尔夫的生活日记。

这四本笔记与《自由女性》的故事完全糅合在一起,分散在全书的各个部分。那什么是《金色笔记》呢?那是主人公伍尔夫在精神分裂状态下所写的一本笔记。当时伍尔夫写作遇到障碍,情感与家庭生活都不理想,就去找了一名精神分析师治疗。医生建议她把自己的所有言行及内心感想全都记录下来,再分门别类进行分析。这就形成了主人公的四本笔记。

很多人觉得它所表现的是自我分裂,莱辛自己也认为,这最终牵涉自我怎么形成的问题。《金色笔记》写到最后,一个统一的自我终于出现了。这就好像写日记,一个有写日记习惯的人和没有这个习惯的人不一样。习惯写日记的人会慢慢形成一个内在的自我,有些事情不会跟别人说。这跟现在的博客不一样,以前的日记不是给别人看的,你会觉得那是我自己最内在的东西。

假设人格是一圈一圈的洋葱,在一层一层剥开之后,会发现里面有一个最实在的内核。如果一个人完全没有写日记的经验,这个自我就不那么敏感,甚至不会有这个自我。所以我认为,我们不是用日记去记录一个真实的自我,恰恰相反,因为我们写日记,才创造了一个自我。

如果女主角有四个笔记本,那么她很自然就分裂成了四个自我,通过记录自己的一些真实经历创造了四个自我。《金色笔记》承认了这个分裂的状态,自我是分裂的,自我是被创造出来的。

在《裂缝》中,远古的人类并没有“自我”的概念,这是我们现代人创造出来的。而现代人的自我总是分裂的,可以说,《金色笔记》讲述的就是现代人的自我的命运。(主讲 梁文道)

《特别的猫》

猫的世界有什么当它们一连花上好几个钟头望着阳光中飞舞的尘埃,它们究竟看到了什么呢?

莱辛的书不容易读,它不是那种引人入胜的情景小说。莱辛比较复杂,她的文字很简朴,里面思考的空间却很大。如果要选一本书,可以比较轻松地进入莱辛的世界,不妨看看这本《特别的猫》。

很多作家都喜欢猫,有的甚至达到痴狂的程度。莱辛就是如此,她一辈子都在养猫。但是从这本书可以看出,她对猫的感情没那么简单,甚至很不同凡响。一开头她讲的不是如何爱猫,而是怎么杀猫。

莱辛从小在非洲长大,家里经营农场。为了解决老鼠问题,他们养了很多只猫。问题是那时候没有结扎技术,猫越生越多,多了就野了,甚至反过来吃掉家里的鸡。于是他们开始屠杀猫,她清楚地记得自己怎么拿枪去猎杀它们。她父亲也大规模地处理那些新生下来的小猫,一窝一窝地杀掉。到了中年她还有一个经验,就是拿一瓶威士忌,一只一只地灌那些眼睛还没有张开的小猫,直到灌死为止。

为什么要写这些事呢?莱辛说她想表现一种状态,小时候在非洲,任何动物都在人的身边来来去去,人们理所当然地全盘接受。若是它们突然失去踪影,也不会有人去解释或提出询问。这是人与猫相遇的最原始、最自然的状态。

她还说,那时候家里的猫时常会被外头的野猫诱惑,那些野猫围着农场的篱笆叫个不停。家猫们第一次发现原来有些猫不像它们这样生活,有时候就会被诱惑着离开家园。这让人想起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也是讲一只家养的狗被野狼诱惑出去,回到了野犬状态。

但是这本书最终从野蛮回到了文明。莱辛后来越来越爱猫,甚至开始迷上它们。她提到一只叫“灰咪咪”的小猫,“她”从小就知道自己很漂亮很可爱,总是随时注意自己的一举一动,就像一个除美貌之外毫无特色的小女人,喜欢对着某个隐形镜头调整自己的仪态。

莱辛把猫写得像人一样,但猫始终是猫。我们常常习惯于把宠物拟人化,把它们当成朋友,跟它们诉说心事。可是你总会在某个时候发现,它们终归是属于另一个世界的生物。当你和它的眼神接触时,你真的了解它的世界吗?

很多养猫的人都会注意到猫的一个特点,它们常常对着一个地方发呆,甚至花上好几个钟头去观察它们不熟悉的事物。比如人在房间里铺床、扫地、缝纫、编织或者打包行李,它们都很爱看,可是它们究竟看到了什么呢?

在我看来,它们所看到的东西跟人类想的并不一样。当它们一连花上好几个钟头望着阳光中飞舞的尘埃,它们究竟看到了什么呢?因为动物和我们很接近,我们能够把它们拟人化,但它们终究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那个世界里到底有什么,谁知道呢?(主讲 梁文道)

《城市与狗》

军校与男性气质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Mario Vargas Llosa,1936— ),秘鲁作家、诗人。201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以表彰他“对权力结构的制图般的描绘和对个人反抗的精致描写”。代表作有《绿房子》《城市与狗》等。其实这些男子气是在一种扭曲的状态下养成的。

201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秘鲁作家巴尔加斯·略萨是中国读者比较熟悉的一位小说家,国内很多先锋小说都受过他的影响。在莫言和格非这些当代作家身上,也能看到所谓“拉美爆炸文学”的影子。但在国际文坛上,略萨的处境有些微妙。他与几年前得奖的莱辛有些相像,都是在最该拿奖的时候没有得奖,现在得奖虽然实至名归,但总让人感到有些意外。

我特别喜欢《城市与狗》这部小说,略萨的这部成名作至今仍是他最优秀的作品。小说的题目比较令人费解,英译本和日译本都改作了《英雄时代》,似乎强调了故事里的人物最后都是英雄。

小说的背景是真实的,普拉多军校也是略萨的母校,是秘鲁首都利马一所很有名的军事学校。书中写它不仅管理方法粗暴专制,还充斥着腐败的官僚气息。这本书出版后,在普拉多学校被当众焚烧,然而如今略萨获得了诺贝尔奖,他们学校倒不计前嫌地在网页上荣耀地介绍此书。

这部小说充满了回忆和倒叙,而且至少由三个叙事者轮流讲述。这些叙事者用意识流的方法表达自己的内心世界,把过去与现在的时间、校内与社会的空间打通了。从广泛意义上说,这也是一部成长小说,描述了青春期的躁动和年轻人迈向成人社会的过程。很多人喜欢拿它与《麦田守望者》比较,只不过《麦田守望者》写的是一个年轻人,这部小说写的是一帮年轻人。

故事讲述了新生入学后如何被高年级同学欺负,然后他们又团结起来反抗、报仇,直到最后发生了意外杀人事件。略萨用十分精巧的方式讲述整个故事,虽然人物关系并不复杂,但变换了多种叙事角度,使我们对人性的洞察更丰富、更立体,其中最突出的一点是弥漫在军校中的所谓男性气质。

小说中很多表现男性气质的情节,比如男生无聊时会进行一种比赛,大家一起脱了裤子自慰,然后看谁射精射得最远。他们最崇拜的人既不是校长也不是军官,而是每个礼拜主持弥撒的一位金发神甫。神甫性格开朗,喜欢在布道时鼓励年轻人献身祖国,闲暇时学生却看见他好几次穿着便服在不良场所游荡,不但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气,还眼露凶光,这才是男生们羡慕和崇拜他的真正理由。

书中有一个人物外号叫“奴隶”,后来死掉了。他曾对另一个外号叫“诗人”的男孩说:你是我唯一的朋友,我之前认识的人都算不上朋友,你是唯一让我想和你待在一起的人。这话听上去有点像同性恋告白。在军校的雄性氛围中,人人都觉得友谊必须以一种粗暴的方式表现,这样的表白显然太娘娘腔了。

怎么才算是真正的男子汉呢?小说中有一个教官想秉公严查学生们的违规事件,却遭到校长反对。校长说,在军队里首先必须学会如何做一个男子汉,而真正的男子汉是抽烟、酗酒、赌博、嫖妓样样都来的。学生们心知肚明,做这些事万一被抓住了就得退学,但是想成为男子汉,就必须甘冒风险。

有一个学生偷考卷作弊,被发现后他一个人承担了所有过失,没有供出同伙,最后被逐出校门。他被认为是英雄好汉。“诗人”为了给朋友报仇甘愿牺牲自己,也被认为具有英雄气概。其实这些男子气概是在一种扭曲的状态下养成的,比如“诗人”为什么要去替朋友报仇?与其说是讲义气,不如说是内疚,因为他不久前抢了朋友喜欢的女孩。

男孩们的头头“美洲豹”看上去最勇敢、最粗暴,但在他的回忆里充满了小时候在家里被虐待的情景。他一直生活在紧张和恐惧中,日后那些勇猛张扬的打架行为不过是对懦弱过往的一种反叛。

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相当复杂,也很具有说服力,我们仿佛看到了年轻时代的自己,那些有过男校经验的读者甚至可以从中嗅出熟悉的气息。更重要的是,男校的种种处境其实也是社会的缩影,让我们看到每一个人在高压下的反抗或顺从,而这种反抗就是所谓男性气质的表现。(主讲 梁文道)

《中国套盒》

小说的形式问题那是一种欲望,就像寄生在人身上的绦虫,它吸干你的血液和营养。

略萨是一位学者型小说家,拥有博士学位,同时也在多所大学教书。这样的人谈起小说,总令人担心会不会学究气十足。今天的所谓文学理论晦涩深奥,已经成了一种文字游戏。不过略萨的这本《中国套盒》非常受欢迎,几乎在全世界成了研究文学的入门必读书。

这本书的副标题叫《致一位青年小说家》,非常平易,像是回答一个青年人的问题,但其中的道理恐怕从事文学创作的人都会感同身受。比如,作者谈到才华问题,文学创作当然需要才华,但什么是才华呢?作者认为才华源于一种反抗情绪,是向往另一种生活的人对现实的批评和拒绝,他们用自己的想象制造出另一个理想世界。

什么又是反抗呢?作者说那是一种面对现实的怀疑态度,从事艺术创作的人如果不是出于对现实的不满或怀疑,又怎么会堕入另一个想象世界呢?就连写实主义也是为了表达对现实的不满,想呈现一个比现实更美好的未来现实。

而关于文学创作的能力,作者也有一个形象的比喻。他说那是一种欲望,就像寄生在人身上的绦虫,它吸干你的血液和营养。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略萨住在巴黎时,认识了一位西班牙画家和电影工作者玛利亚。有一天他们在小酒吧聊天,玛利亚坦率地说:“你以为我和你一起逛书店、讨论电影是因为觉得这样很快活吗?错了,我做这些事是为了我身体里那些绦虫,我生活中的一切已经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它们,我只是个奴隶而已。”

这番话让略萨大为震惊,但细想一下,这难道不是所有从事文艺创作的人共同的病症吗?作者说,曾经有人问他,应该如何选择小说题材,因为他不知道该写什么。略萨说,这就很奇怪,如果你不知道该写什么,为什么要写作呢?小说家不选择题材,而是被题材选择。他之所以写某些事情,是因为某些事情出现在他的脑海里。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作家有相对的选择自由。无论如何,与形式相比,题材的分量要小得多,作家更应该对文学的形式负责。《中国套盒》讲的就是小说的形式问题,比如风格处理、叙事角度,以及人称、时间、空间等。略萨被称为“结构写实主义”大师,虽然他本人不太接受这个称呼,但也表明他的写作技巧确有高明之处。其实,略萨所使用的一切技巧都是早就存在的,只不过他能够一以贯之地用,并且用得很巧妙。

略萨会使用很多花哨的技巧使故事的结构具有丰富的层次,这种结构小说的方法就像中国古代的套盒一样,拉开一层小抽屉,底下还有一层,每层都可以装点什么。小说的叙事也是如此,你可以在一个故事中再加进另一个故事,它们不是单纯的并置,而是故事中的故事,是一种迷人的互相影响的联合体,具有意义模糊复杂的共生效果。

还有一种结构手法叫做“隐藏材料”。当然,这也不是略萨的发明。据说海明威就冒出过这种想法,在他正在写作的故事里突然取消了一个重要情节,比如主人公自杀死了,然后就剩下一片意味深长的沉默。

这沉默意味着什么呢?叙事者故意把小说里影响重大的东西隐藏起来,这种隐没反而会赋予小说更大的魅力。略萨说,小说家注定得从故事中删除大量多余的材料,可是“隐藏材料”不是无用的,恰恰相反,这些隐藏材料都是功能性的,在叙事情节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比如《城市与狗》中,“奴隶”被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场景,但这个场景并没有出现,其细节材料被隐藏起来。

还有一种技巧也是略萨常用的,他把它命名为“连通管”。作者举了福楼拜的名著《包法利夫人》为例,在“农业展览会”那个场景中同时发生了几件事。首先作者详述了这个热闹的农产品博览会,与此同时,包法利夫人正和她的情人在市政厅楼上调情。两个故事看起来完全不相干,但并置产生了一种特殊效果,上面是情人焦急的互相倾诉,下面是闹哄哄的集会,两者互相衬托出一种奇异的暗示效果。(主讲 梁文道)

《天堂在另一个街角》

高更和他的传奇外婆天堂对外婆来说是一个女人可以获得与男人一样平等权利的新世界,在高更那里却是大溪地那个所谓野蛮人的世界。

很多小说家的成名作往往都是他最好的作品,因为那是他一生中最想处理的题材,他会把所有的力量都灌注在这部小说中。反之,如果一个题材是作家刻意去寻找的,也许就没有那么强烈的创作动力了。有人说,略萨后期的作品缺少从前那种饱满的力量,但这本2003年在西班牙出版的《天堂在另一个街角》仍不失为一部值得一读的好小说。

书的主要人物是画家高更和他的外婆。高更是一个流淌着疯狂血液的人物,他本是一个从事商务的普通职员,中途学画却一发而不可收,后来还抛下家人到大溪地去,恰恰在那里,他的绘画有了新突破。

高更的外婆弗洛拉·特里斯坦夫人是一位早期的社会主义者,她不仅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还主张男女平等,到世界各地宣讲自己的见解,希望能够触发一场改变社会的革命。除此之外,她还是一位激进的双性恋者。

小说采用的是一种特殊的连通管式结构,一条线讲外婆弗洛拉·特里斯坦夫人,另一条线讲保罗·高更,两条线绝大部分都平行进行,只有一小部分是交叉在一起的,但我们能够感受到两者之间的互相回应。

这对祖孙其实从未谋面,外婆去世四年后高更才出生,但是他们之间有一种神奇的联系,那就是对现实社会的不满和对理想天堂的期盼。天堂对外婆来说是一个女人可以获得与男人一样平等权利的新世界,在高更那里却是大溪地那个所谓野蛮人的世界。

在高更眼中,这种野蛮是高贵的。他向大溪地的历史致敬,对欧洲窃取其他文明表示歉意,他痛恨欧洲文明。大溪地赋予他的画作一种原始的爆发力,正是这一点使他在别人眼中像个疯子。

高更和凡·高曾是好朋友,后来两人翻了脸。凡·高比高更更疯狂,甚至切掉了自己的耳朵。书中写道,1887年的一天,高更在法国一家餐厅遇到了这个荷兰疯子。凡·高不许高更恭喜他的新画作,自己却大力握着高更的手说,我在丹尼尔·蒙佛瑞德那里看到了你的《马丁尼克风景》,实在震惊。但他接下来的话更令人震惊,他说,你根本是在用阳具画画,而不是笔刷。

两天后,高更又在一个朋友家里遇到凡·高,他刚好带来了这幅画。这个荷兰疯子仔仔细细地从不同角度端详着,他说这是一幅好画,情感真实饱满地溢出来,像血、像精液。他紧紧地抱住高更说,我也要用我的阳具画画,教我吧。

这都是些什么疯话啊!但是,凡·高死后被称为天才,他的画被炒得很贵。书中有一段话是高更跟自己的对话,他说,你死了之后也会被称为天才吗?你的画作也会像那个荷兰疯子一样以天价售出吗?他觉得应该不会,因为自己已经不像从前那样重视名气和金钱这些身外之物了。毕竟大溪地离巴黎实在太远。(主讲 梁文道)

《恶童三部曲》之《恶童日记》

不可分离的“我们”雅歌塔·克里斯多夫(Agota Kristof 1935—2011),匈牙利女作家。1956年,匈牙利发生暴动,随夫迁至瑞士。作品具有冷酷逼真、发人深省的特质。1986年,处女作《恶童日记》在法国出版,震惊文坛。其他作品还有《昨日》《文盲》等。种种匪夷所思的练习都被他们想出来,为的是要磨砺自己的神经,使自己坚强。

我一直不太能欣赏20世纪西班牙超现实主义画家达利的作品,可是他有一幅画让我在小时候看过之后就再也无法忘怀,那就是《内战的预感》。画的正中央有一个人被分成了两半,他们互相伸出鳞爪去抓对方,下面的半个人凶狠地抓着上面那半个人的乳房。这幅画表现了人因为战争和杀戮而造成的自我的分裂、挣扎、纠结,比用文学笔墨去展现一个历尽劫难的民族的内部撕裂,更有冲击力。

很多作家擅长写大革命时期、疯狂暴力和集体愚昧时期一些个人的不幸遭遇,但是有一部作品不但能让人看到个人的不幸,同时也展现出整个人类内在的断裂,这就是《恶童三部曲》,作者是匈牙利著名作家雅歌塔·克里斯多夫。

雅歌塔于2011年去世。她在匈牙利出生长大,1956年苏军入侵匈牙利时,和丈夫逃到瑞士,之后就在瑞士居住、写作。她住在法语区,小孩也生在那儿。她给孩子们念法语故事,顺便自己学法文,居然就这样成了一位用法语写作的作家。《恶童三部曲》被公认为当代法语文学的经典。《恶童三部曲》的第一部《恶童日记》采取了一个非常独特的叙事角度。一般小说都采用第一人称“我”——主人公讲述,或第三人称“他”——好像有一个全知的叙事者从上而下或者从旁观看。《恶童日记》采取了“我们”的人称形式。“我们”是一对双胞胎兄弟,在这本书里,你看不出他们叫什么名字,也看不出他们之间有什么分别。他们似乎永远在一起,永远一起说话,一起行动。

故事发生在“二战”中某个不知名的中欧国家——读者或许会猜测那是作者的故乡匈牙利,这个国家被外国军队——很明显就是纳粹德国——入侵。双胞胎的父亲被征去当兵,母亲跟一个军官走了,丢下两个小孩给外婆照顾。而外婆是小镇上出了名的“老巫婆”,大家都说当年她毒死了自己的丈夫。两个外孙一直被她骂成“狗娘养的”,因为她跟女儿关系很差。

兄弟俩虽然住在外婆家,但深有寄人篱下之感。他们活下去的方法就是两个人不断练习种种来日必备的生存技巧,比如挨打,两人互相用皮鞭抽对方,然后问痛不痛;互相辱骂对方,看受不受得了;甚至去做一些断食练习、沉默练习……种种匪夷所思的练习都被他们想出来,为的是要磨砺自己的神经,使自己坚强。

书中有一段这么写道:“我们可以互相辱骂,不在乎别人,然而我们心里仍旧有一些令人难忘的话语,母亲以前常常唤我们‘亲爱的’、‘我的爱’、‘我的宝贝’、‘亲爱的小宝宝’。每次想到这些字眼,还是不免热泪盈眶,这些温柔的话是应该忘记的,因为以后不会再有人这么叫我们了,而这些回忆如此沉重,让我们喘不过气来。”

兄弟俩也一直不停地跟对方讲:“亲爱的,我的爱,我爱你们,我绝不离开你们身边,我只喜欢你们,永远永远,你们是我的所有。”不断重复这些话,让这些字眼逐渐丧失它们的意义,以便减轻痛苦。

在做过各种练习之后,他们变得非常抽离、冷静,甚至不带人性。他们为了练习残酷可以去杀害各种小动物,割断它们的喉咙,或者把它们淹到水里。事实上,后来他们真的尝试过割断人的喉咙。

他们有一个要好的朋友叫“小兔子”,是个兔唇小女孩,有点傻,常常被人欺负,两兄弟经常想办法保护她。“小兔子”常常去小镇上看一位老神甫——一个常常教训两兄弟要读《十诫》的人,她掀起裙子让神甫抚摸她的下体,然后拿到一些好吃的东西或钱。“小兔子”后来的遭遇相当悲惨:德国军队走了,苏联军队来了,她走上街头欢欣鼓舞地招呼那些苏军士兵来轮奸她。她一边被轮奸,一边还傻乎乎地大叫“好舒服”,最后就这样死掉了。

神甫的女佣是个性感的女人,待两兄弟非常好,看他们和外婆住在一起不洗澡,又脏又乱又臭,就带他们回家洗澡,然后自己也脱了衣服和他们一起洗,叫两兄弟一人一边亲吻她的乳房。有一天,经常送两兄弟靴子穿的皮鞋店老板,因为是犹太人,要被送去集中营。运送途中,他们看到一只瘦小的手伸出来,向街边一个女人要面包,这女人就是喜欢让他们亲她奶头的那个女佣。女佣戏弄犹太小孩,说给他面包结果又不给。两兄弟看了怀恨在心,居然把这女人炸死了。

从这些故事中,你很难判断兄弟俩是好还是坏,他们一点也不仁慈,甚至非常可怕,但有时又会冒出一些正义感,并且夹杂着孩子的天真想法。比如,外婆不准他们上阁楼,他们偏偏要上,上去之后又怕外婆发现,就把通往阁楼的楼梯切断,让外婆跌成重伤,从此再也不能爬楼了。

这本书虽然以第一人称复数来讲述,但叙述非常冷静,仿佛在说别人的故事。到了战争末期,妈妈终于回来找他们了,同时也带回了新认识的军官以及和军官生的小孩。这军官是个纳粹,也就是说,妈妈已经嫁给敌人了。两兄弟不肯跟妈妈走,要跟外婆在一起。争持中,一颗盟军炸弹落下来,正好落在他们家院子里。

书中这样描述:“整个场面血肉横飞,军官咒骂了几句便跑回他的吉普车,然后驾驶吉普车急速离去。我们看着妈妈,她的内脏全露出来了,她全身都是红红的,那个娃娃也是。妈妈的头挂在炸弹炸开的大洞里,她的眼睛张开而且还充满泪水。”两兄弟一起把妈妈埋了。等这事平静下来,他们的表姐从镇上回来,问他们发生了什么事。他们说:“对,一颗炸弹把院子炸出一个大洞……”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爸爸也在战后回来了。那时候冷战开始,铁幕落下,边界被封锁起来。爸爸想穿过边界逃到邻国去,离开这个不自由的中欧小国,但边界不只有铁丝网和卫兵,还有地雷阵。爸爸期望这两个常年住在边界的儿子能够有办法帮他离开。两兄弟安抚爸爸说他们有办法,领着爸爸一路走到地雷阵附近,然后让爸爸走过去,结果爸爸一走过去就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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