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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1 00: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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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国军

出版社:暨南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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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智慧系列·那些爱,流过我的年华

成长智慧系列·那些爱,流过我的年华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成长智慧系列·那些爱,流过我的年华作者:王国军排版:aw出版社:暨南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3-06-03ISBN:9787566805638本书由广州暨南数字传媒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代序爱生活,快乐活

朋友生日,我们前去祝贺,来的都是一些老朋友。朋友在厨房忙碌着,而他的儿子,不停地过来给我们端茶倒水。我们都不由得惊讶,这个素来顽劣、不知闯下多少大祸的少年居然能“改邪归正”?

吃饭的时候,少年热情地给我们夹菜,那份真诚毫不做作。大家都好奇地望着朋友,希望能从他的嘴里得知顽童改变的原因。

朋友的表情却突然严肃起来,他指着墙上的一幅遗像说:“这都是他的功劳。”

是个慈祥的老人。此刻无人说话,我们知道在这幅遗像的背后,肯定有一个悲凉的故事。沉默了一会儿,少年上前给老人上了一炷香,然后将故事向我们娓娓道来。

事情发生在两个月前,那时少年正读初三。由于性格顽劣,多次与老师针锋相对,班主任遂强令他回家请父母过来。但他没回家,而是揣着从家里偷来的两百元,坐上了开往成都的火车。

那里,有他一个打工的朋友,他甚至打算在那里找份工作,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等赚够了钱,再体面地回来,让那些曾经看扁他的人刮目相看。

下了火车,又转乘汽车。正赶上上班的高峰期,车里人满为患。这时,上来了一位年近古稀的老人。少年看了看老人,便站起来给他让座。

尽管他年少顽劣,但他的本质并不坏,那一刹那,少年心里想的只是,这个背着一大袋米的老人是多么可怜啊。

他和老人聊了起来。原来老人是来看女儿的,女儿说她喜欢吃家里的米,于是家里刚打了新米,老人就忙着送过来了。

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夏日,车刚过桥头,车厢里便传来两声巨大的爆炸声,接着火焰迅速蔓延开来。少年被这一幕吓坏了,一时竟手足无措。老人大喊:“赶快砸玻璃!”说着,便开始用手砸,奈何老人力气太小,玻璃没有丝毫反应。少年这才醒悟过来,赶紧取下窗边的安全锤,一锤,两锤……

火越来越大,夹杂着浓烟。少年感觉浑身都浸泡在热浪中,但他没有停下来,继续砸着,很快便砸开了一个大缺口。他大声喊:“爷爷,你先走。”老人却喊:“没时间了,我都一把老骨头了,你还小,你先走,不要管我。”说着,便推着他往缺口钻。

他从缺口处跳了下来,当他转身去救老人时,一股汹涌的大火从缺口处喷出来,只剩下老人声嘶力竭的声音:“去找我女儿,告诉她,我永远爱她……”

此时,少年的眼中早已饱含泪水,他的情绪有些激动:“爷爷坐在窗口,他完全有机会活下来,是他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我的重生,我能不好好做人吗……”

说完,少年已经泣不成声。

我们的眼泪也都掉了下来,我甚至在脑海里一次次重复着那惊心动魄的画面。这就是人世间的爱啊,父母深沉的爱、夫妻浪漫的爱、亲人关切的爱、朋友仗义的爱、陌生人无私的爱,这些温暖的爱,无时无刻不包围着我们,我们又怎能不好好地活着,活出精彩,活出希望!

是为序。王国军2013年1月第一辑最长的情书

爱情,是这世间最美好的情感,它干净、纯粹,让这繁华喧嚣的都市也能充满温暖。

真正的爱情,是你忙碌时,一杯温暖的热茶;是你生病时,一个关切的眼神;是你无助时,一个坚实的臂膀。爱情是平淡的,也是绚丽的,它让生活每天都充满期待。2 196粒豌豆的爱情

那一年,她十六岁,花一样的年龄。只因父亲在单位聚餐时,不小心说了精神决定物质的话,便被打成左派,关进了监狱。母亲气得跳楼自杀,她也从一名幸福的高中生变成了人人不齿的改造对象。

她被送到了北大荒的一所小农场里,每天出工、收工、接受改造,如同木偶。

开集体大会的时候,她经常被揪出来进行批斗。

她低着头,跪着,一次次地认错。她得顺应大家的意思,要不然一人一口唾沫就可以把她淹死。她把生日时母亲给她买的衣服剪成了破布,一头乌黑的秀发也剪成了齐耳短发,白净的皮肤也晒得黝黑,她努力地让自己表现出积极悔改的样子。一个女孩的青春,从此鲜艳不再。

那一次,刚收工,瘸腿队长突然喊她过去,对她进行批斗,说她是资本主义的走狗。说是走狗,只因她买了圆珠笔和日记本,这是他们所不能容忍的。队长要把搜到的圆珠笔和日记本销毁。头一次,她进行了反抗。队长就揪住她的头发,拼命地往墙上撞。

突然,从外面跑进来一个汉子,死命地抱住队长。所有人都赶紧捂住鼻子,后退一步,生怕一点点脏东西沾到身上。那是一个乞丐,从小没爹没娘,没有人会和他计较。队长也不多想,便松了手,拍了拍身子,走了。

他望着她,一脸的傻笑:“不要怕,有我在你旁边,没有人敢欺负你。”她看着他,感激地点点头。从此,他天天都在农场里转悠,没有人再找她的麻烦,因为大家都知道他会为了她去拼命。

她营养不良,他便想方设法地弄些干净的东西送过来,其中那一小袋豌豆,便是他亲自为她炒的。其实,她一来北大荒,他就注意她了,是他喜欢的类型,只是他觉得自己配不上,便暗暗地保护着她。

他对她的好,她心里明白。有时,她想,嫁给他算了,让一颗漂泊的心也能有一个温暖的港湾;可是又觉得心有不甘,她本不属于这里。她经常遥望南方,对他说:“那里才是我的根。”

恢复高考后,她回到了城市,她叫他一起去。起初,他不愿意,她说,他不跟着走,她身边就没有一个亲人了。农场里的人都笑他,这次是捡到宝了啊。他只讪讪地笑。

他包揽了所有的家务活,洗碗做饭,拖地洗衣。他还找了两份兼职,绝不让她做一丁点儿事。他说,只要她能好好准备高考,再苦再累,他也值得。她眼含泪水,第一次抱他,心里想,此生嫁他,也无怨无悔了。后来,她考上了清华大学,成为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幸运儿。离开时,他说:“去吧,我在家里等你。”

一晃四年过去了。大学毕业后,她有了出国深造的机会,去的是美国。她特意回家问他,他还是那句话:“去吧,我在家里等你。”

她想先把婚事办了,他却不同意,他说:“把你父亲接出来再说。”

那个时候她还年轻,还有许多梦想可以实现。于是,她只身去了美国。在美国,她拼命学习,只是不想他撑得太累。硕士毕业后,当地许多公司对她伸出了橄榄枝。这些,都是她曾经的梦想:拿到绿卡,过着红酒咖啡的悠闲日子。可是,当一切都摆在了面前,她却拒绝了,因为她的根在家里。

再多的富贵也留不住她。她回到家的时候,父亲正在家里悠闲地抽着烟,她寻他,父亲说:“他知道你要回来了,正在厨房忙着呢。”

她跑到厨房,他正在烧着可口的饭菜,一屋的青烟缭绕。见到她,他说:“回来了啊。”她轻轻点头:“再也不走了。”他把行李提到房间里,说:“我知道你要回来,房间都给你准备好了。”她哪里知道,他每天都在做着她回家的准备。

晚上,他拿出一个瓶罐,里面是满满的豌豆,他笑着说:“也不知道你去了多久,我便一天放一粒进去。”她流着泪数着,整整2 196粒豌豆。他没读过书,看不懂电视,也不知道看日历,便只好用最笨拙的办法记录她离家的日子。

那2 196粒豌豆,是2 196种思念,是2 196声爱的呼唤,她默默地数着、捧着,泪也洒落一地。

后来,他们结婚了。婚礼上,没有玫瑰,没有戒指,只有2 196粒豌豆。

那2 196粒豌豆,是他送给她最珍贵的聘礼。风会记得一朵花的芳香

那时,他才二十岁,是镇上唯一一个靠自学在省里获过大奖的花鼓戏演员。得奖归来,他就办了一个花鼓戏团,专门上山下乡演出。八个人,六件设备,两辆破旧的自行车,就是他们全部的家当。他经常要串演好几个角色,渐渐地,便有了一些名气。

听说他要来演戏,整个村庄都沸腾起来了。村里老的少的,走街串门地通知,搬着小板凳儿,拿着小纸条儿,早早地坐在了演戏的地方,男的还帮着搭台子、放道具。

她也是想着他来的。村里偏僻,土地荒凉,寂静的夜空下除了温暖的风,就只剩下一片黑暗。难得等到有灯火通明的时候,一场花鼓戏,无疑拨动了大家心里最快乐的那根弦。那个时候,她十六岁,长得如花似玉,前来提亲的人挤破了门,却没有一个入得了她的眼。

直到认识了他,长得干干净净,斯斯文文,又能说会道,和她所见过的那些相亲对象有着天壤之别。他唱《刘海砍樵》的时候,那悠扬动听的声音,连续几天都会在她耳际萦绕,像大海,层层包容;又像小溪,缠缠绵绵。

星空下,人头攒动,台上演得入迷,台下听得入神。其实来来去去也就那几出戏,可是村里人却百看不厌,甚至还有人跟着他们从这个村子走到那个村子。她就是其中之一。她紧紧地跟在他的身后,生怕一转眼,就把他弄丢了。他望着她,一脸好奇:“这出戏你起码看过三十次了,怎么还不回家,一个姑娘家晚上不安全。”她什么也不说,只是从怀里取出一方手帕,塞在他的手里,转身跑开了。摊开手帕,芳香袭人,手帕上绣有“晓芳”两个字,那是她的小名。“怎么找你啊?”他大喊,她回头:“金子村1号。”

第二天,他早早地骑着单车来到金子村。村里人见着他惊喜地问:“今天又有戏看啊?”他把腰挺得直直的:“我来找晓芳的。”村里人就笑着喊:“晓芳,有人来看你了。”其实她早就看到了,心一直怦怦地跳着。她喊他“君子”,他喊他“芳妹”,从此,满世界的天空都明亮起来。

他载着她去城里游玩,她坐在他后面,一只手轻轻地揽着他的腰。他问她:“为什么喜欢我呢?”她笑道:“你见过世面,还会演戏。”他许下诺言:“那我带你周游世界,还给你演一辈子的戏。”她含着泪深情地说:“如果你是风,那我就是花,一辈子只为你绽放。”

可不久后,“文革”来了。他被打成了资产阶级走狗,送到北大荒进行改造,花鼓戏团也被迫解散。从此,他与她,音讯隔绝。她怎么也想不通,好好的一个人,怎么就成反革命了。她试着去找他,但都被门卫拦住了。这时,她已年方二十,说媒的再次找上门来,对方是矿长的儿子,家里有权有势。忧心的父母便代她同意了这门婚事,等她回来后,一切都已成定局。

新婚那天,她突然从婚车里跳下来,虽保住了命,但整个人却变得疯疯癫癫。家里人也不要她了,她流浪到了城里面,与垃圾为伍,与桥洞为邻。

几年后,他被释放出来,去找她,村里人说:“你是找那个癫婆子吧,去城里的一大桥吧,她天天在那儿。”她真的在那儿,她的样子,让他心酸。他抱着她,一次又一次地喃喃自语:“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他要带她走,以为她会咬会闹,却没想到她很顺从。

他记得自己的承诺,去村里拿回了演戏的道具。回到家,他一次次地演着,只有她一个观众。她静静地看着,不哭也不闹,目光里慢慢多了一些柔情。后来,他拿到了一些补偿。他就带着她,骑一辆单车,满世界跑着。累了,就停顿下来,搭个简易的台子,唱几曲花鼓戏,赚些路费,接着继续去下一个地方。

一天,他带着她去爬山,漫山遍野的栀子花,她突然喊“君子”,他喜不自胜,喊一声“芳妹”,两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这十多年来,他带她几乎走遍了全中国,足足给她演了3600场戏,为的就是这一声清醒的呼唤,就如当年她坐在他的车后,轻轻地叫他“君子”,满世界的天空便因为他们而明亮起来。相爱每一天

从一开始,她便觉得他们不合适。她文静,闲暇时总会静静地看书,他却不停地在她身边碎言碎语,左一声“老婆”,右一声“宝贝”。她在一家医院做针灸师,待遇丰厚;而他在一家公司里做文员,每月的工资扣除房贷后便所剩无几。结婚几年来,她从没收过一份像样的礼物。他唯一的优点就是嘴甜,可那又怎样,华而不实的感情,太不可靠。

当初要不是为了疗伤,她也不至于找上他。她和前男友整整恋爱了七年,他高大帅气,家境也好,更重要的是,他对她百依百顺。朋友眼里,他们是一对令人羡慕的神仙眷侣,已见了双方父母,还定好了婚期。她原以为自己的爱情之路会一帆风顺地走下去,可是就在婚期的前一个月,他却不辞而别。后来才得知,他跟一个有钱老总的女儿一起去了国外。

她伤心欲绝,可她又是个孝顺的女儿,不想自己的亲人丢失颜面,便拉了他结婚。结了,也后悔了。这个只会说的男人,根本不是自己想要的。

她提出离婚,可是他不肯,说什么“我们在一起,才是幸福的”,还说什么“少了我,去哪里再找一个爱你的人”。有时候她想,自己这一生,真的就这么完了?

然而一场暴雨改变了一切。那天,她从机场开车回来的路上,车子在桥墩下陷入了积水中,惊恐之后,她清醒过来,急忙打开手机拨通电话,是他的声音。

水很快淹没了挡风玻璃,她绝望地闭上眼睛,心里却念着:“来世,再找你离婚。”只听到一声巨响,她晕了过去。

等她醒来时,已躺在医院了,他伏在她的床边,鼾声连连。

她在医院里躺了一周,都是他精心照顾着,望着他憔悴且有些苍白的脸,她的心里忽然有了一丝愧疚。其实,他也没有她想的那么差。他依然左一声“老婆”,右一声“宝贝”,她听着忽然也没那么厌烦了。

一周后,她回到了家,但从此对水产生了恐惧。他自然地承担了一切家务,就连茶杯,也换成了很小的。从前她总是抱怨没收到过他的礼物,可是现在,他每天都会去采束野花放在她的房间里。

是的,她以前嫌他只说不做,现在才发现,其实他是一个很细心、很体贴的男人。她重新品读着身边这个看似油嘴滑舌的男人,发现他其实很勇敢,也很幽默。

三个月后,她去参加一次同学聚会,好几对情侣都是“老公”、“老婆”地喊个不停,甚是亲密。她有点纳闷地问:“都结婚这么多年了,你们难道没有厌烦,不觉得恶心?”

同学笑着回答说:“你以为婚姻是什么?只是柴米油盐?婚姻是需要保鲜,需要激情的。每天对你的爱人,说声‘我爱你’,远比默默帮他做十件事更有意义。柔情蜜意,两心相悦,这样的婚姻,才是长久和浪漫的。”

刹那间,她犹如醍醐灌顶。原来,他的碎言碎语,都是他爱她的表现。她回头重新审视这个男人,虽然他不够高大威猛,也没钱没车,可是他的爱消融了她的厌恶,他的勇敢和细心安抚了她浮躁的内心,他的肉麻温暖了她冰冷的心……原来,这才是真正的婚姻,平淡、真实,又不缺少浪漫。

那天回家,她叫他来接她。第一次,她挽着他的手,甜蜜地喊着“老公”。她知道,他们将和这世界上其他幸福的夫妻一样,相爱每一天,一直到老。16度,是我给你的爱

那年,她刚满十七岁,跟着他来到了湘潭。她从没出过远门,第一次来到这么陌生的城市,只是因为爱,因为他。

她跟着他来,父母是不同意的。他是个混混,年纪轻轻就犯过事,还在牢里待过。由于父母的坚决反对,最后两人只好远走高飞。

但是她爱他,就像飞蛾扑火般,无怨无悔。他说:“我去湘潭避难。”她说:“你去哪儿我就跟你去哪儿。”他们没钱坐车,走了整整三天三夜,累了他就抱她入怀。她总傻傻地问:“我跟你来了,你不会离开我吧?你会娶我吧?”她是个傻傻的姑娘,总想得到一个确切的承诺,但是她并不知道,坏男人的承诺从来都只是浮云。

到了湘潭,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租一间房子,房子里贴满他的照片,甚至衣服和身上都是他的名字。男人看着哭了,她也哭了,她说:“我想一直都活在有你的世界里,直至天荒地老。”

把一个男人当成自己生活的全部是件幸福的事,无论这爱有多深,即使在岁月的消磨下变为尘烟,她也愿意一直活成他的风景。

他们在湘潭待了十年,她也整整忙碌了十年,做过服务员,干过销售,最疯狂的时候她还同时做了三份兼职,从凌晨六点忙到晚上十二点。即使再苦再累,她也不让他多做一点活。她说:“我养你。”她觉得这些都是值得的,只要他爱她,她可以一直忙碌着,到天荒,到地老,到岁月尽头。只是,他最终还是走了,做了人家的小白脸,只剩下孤零零的她待在这个孤单的城市。

她的房子里到处还是贴着他的照片,她的身上、胸前都还刻着他的名字,只是此时已远隔天涯,那曾经的海誓山盟也已经烟消云散。

她请人重新装修。别人感慨:“你爱得真苦。”

她唯有苦笑。

看着一张张有关他的照片被撕掉,她哭了。她为自己年少的疯狂悲泣。

曾经在一个男人的世界里住了十年,那是爱到极致才有的疯狂。

一个女人,一生能有几次这样的疯狂!

可如今年华逝去,她望着镜子里的自己,苍白、憔悴、落魄。她换了一份工作,开始做红酒销售,渐渐地迷上了红酒,每天在16度的酒温里沉醉。

再后来,相亲,嫁人。老公是个老实人,没房没车,但有一双温暖的手和一颗宽容的心。他以前从不喝酒,但现在每天都会陪她喝一点红酒,在16度的温热里,慢慢温暖她受伤的心。

穿上婚纱那天,她意外地遇到了他,心突然慌了。原来,她以为自己能将他忘却,却不想,那印痕一直深深地烙在自己的心底。

墙上的照片和身上的印痕可以去掉,但心里的呢?这么一想,人也失神了。好在老公轻轻扶着她,他知道她的故事,正是她对爱的执着打动了他。

那婚纱上的泪,慢慢地散开,如同她的往事,慢慢地消逝了。

16度的温热,是一个男人给女人的爱,从此,将永远依存。不想让你离开

她四十一岁,他二十八岁,他们一起生活了整整八年。两年前,他被确诊为肺癌晚期,只剩几个月的寿命了,可是他依然快乐自由地活着。他带着她环游欧洲,他们忘记了这是最后的相聚时光。此刻,死亡的大门已经向他打开,他病得无法站起,却还用瘦弱的双手抱着她,不肯离去。

这是一对澳大利亚夫妇,男人死后,葬在了圣拉扎罗公墓。女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搬去坟墓居住一段时间。他们的邻居,一名记者,将她在坟墓里的生活视频传到了网上,我因此认识了她,并被她的执着深深震撼。

一段视频,说的是她把收音机、电脑、椅子以及炊具等都搬进了丈夫的坟墓。她没有一点害怕,也许对她来说,丈夫一直没有离开,只是睡着了。这一觉睡得是如此的漫长,漫长得她只能在此寻找慰藉。

另一段视频,说的是她在墓里上网。视频里还可以看见一口棺材,她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棺材的方向,嘴角一直挂着浅浅的微笑。有人惊讶地问她为什么敢去墓地,她笑着答:“因为爱。”还有人问她:“你不怕吗?”她说:“最怕的是最爱的人走了,我的心也跟着没有方向了。”

更让我震撼的是这样一段视频:她在墓地的入口处做起了饭菜,精心准备着他最喜欢的菜肴,桌子上也摆放着属于他的专用碗筷,只是,从来都没动过。有时,她还找些体育报纸读给他听,不过,很可惜,他永远都听不到了。他静静地躺在棺材里,可她仍在翻着报纸,一张一张地读着。

还有一段视频特别有意思:当警察敲开坟墓的大门,向她了解情况时,她穿着睡衣与警察打招呼,警察还看到了她丈夫的棺材以及防腐保存的尸体。

她告诉警察,她每年去探望丈夫三次,每次在坟墓里住三四晚,自己在墓里做饭。可以想象,一个活人要住进死人的坟墓,需要多大的勇气;如果没有爱,别说住进坟墓,就连看到死者的尸体,都会觉得恐怖。但是,她做到了,她不想让他离开,也不能让他离开。她住进他的坟墓,勇敢而坚定。

她说:“当你爱上某人时,你什么事都肯做。我的丈夫值得我这样做。”是的,因为值得,所以不想让自己一个人单独旅行,即使人不在了,心还连在一起。心连着心,梦牵着梦,依然一起走天涯。最长的情书

认识一个忘年之交,十多年的感情了,却传来了他病危的消息。医院的病床旁,突然多了一个陌生女人。朋友从妻子病逝后就一直把自己封闭起来,从来都没听过任何有关他的绯闻。

女人大概七十多岁,我进来的时候,她一直坐在朋友的病床旁,牵着他的手,注视着,良久。她的目光深情而柔软,并无太多悲伤。离开的时候,她说:“别走得太急,记得在那边等我。”

抱着好奇的心态,我随她走到了医院门口。经过交谈,我才知道,她是从一个老朋友那里得知他消息的。这些年,她几乎每周都要从别人口中探听关于他的消息。突然想起朋友给我提过的一段往事,我想,她应该就是那个他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女人。

那年,他十八岁,在逃亡的路上,遇到了她,两人因此相亲相爱,直到解放后,他们才回到各自的家。他们想结婚,却因为她父亲是国民党将军的缘故,遭到了他家里的强烈反对,两人终究没能在一起。

后来,她嫁到另外的城市。他们约定,再见,就是最后的相送,为来生的重逢预热。

她对他说:“注视,就当是最长的情书。”

我是含着眼泪和她告别的。她认识他时,不过十六岁,从此半个多世纪里,没有再见,再深的思念也只能长埋心底。再见,却是最后的别离。我不禁感叹,这最长的情书包含了多少潜藏在无尽岁月中的相思啊。平淡的爱情,绚丽的花

二十五岁那年,她失恋了。她才貌俱佳,在海关做报关员,写得一手秀丽文章。她曾经很用心地去经营一段感情,整整七年,最后还是败给了现实,男人跟着别的女人远走高飞,只留给她一地伤心。她并不是个喜欢纠缠的女人,她知道,爱散场了,心也跟着散了,强扭在一起也不会幸福。

不是不伤心,刚离开那座城市的几天,她天天泡吧,醉生梦死。

新单位的同事说,忘记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开始一段新的感情。她不想伤害别人,可又无从拒绝。于是,便去相亲了,对方是个很一般的男人,教师,会写点小文章,不帅,也没钱。

这样的男人,其实她打心里是看不上的,可是朋友很中意,说他人品好,还烧得一手好菜。想想,也可以多交个朋友,她便答应慢慢了解。每周他都会约她两三次,做饭给她吃,然后去散步,开始时她还觉得有新鲜感,渐渐地便腻了,要是一辈子都这么波澜不惊地过下去,像一潭死水,那怎么受得了。有时,她莫名其妙地朝他发火,但他总是一个劲地赔罪。

那天,她主动约他一起吃饭,其实,她是想提出分手的。他不适合她,没有激情,太过木讷,而且最重要的是,她已有了中意的男人,工作好,人也帅,还有情调。吃了饭,她说:“谢谢你一直以来的照顾,我们不合适,我已答应别人了,就这样吧。”他紧跟着起来:“那我送你吧。”她有些恼怒地说:“说了我们不合适,你还纠缠我干吗,我会报警的。”他搓着手说:“我只是想送送你,怕你一个人不安全。”

她冲出餐馆,拦了辆的士就走,只剩下一脸无助的他。不久后,她得了中耳炎,住进了医院,要做大手术,至少也要住半个月。她在本地也没熟人,打男友的电话,男友在外地出差,说过两天就回来看她。三天过去了,再打,还是说:“宝贝,再忍受几天,我忙完了就过来看你。”

她便想起了他。打完电话还不到半个小时,他就一脸焦急地跑进来:“怎么出了这么大的事都不告诉我?”见她不说话,他搓着手说:“放心,我不是来纠缠你,是的,我是喜欢你,但我更希望你开心、快乐,其他的都不重要。”

他请了十天假,一心一意照顾她。医生说她要多喝汤,他就买了本专门煲汤的书,每天变着花样给她煲汤喝,然后一勺一勺地喂到她的嘴里。医生说她需要多按摩,他就专门去和别人讨教推拿的技巧,然后一次又一次地按着,温柔而用心。

她对他说:“我们不可能在一起的。”他就说:“我只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来看你。”

出院后,他送她回家。朋友也过来了,朋友对她说:“这个男人很靠谱吧,虽然没钱,但踏实,适合过日子。可当初,你还看不上他。”

不久,她结婚了,新郎是他。她知道眼前的这个男人,不帅,也没钱,生活在一起,会有很多压力,但是他有一颗包容的心,容忍着她所有的娇气,愿意用他温暖的臂膀,搀扶着她一路前行,把生活中所有的不痛快都打磨成粉,再加上一勺糖,让所有的平淡绽放出绚丽多彩的花。母亲的情书

母亲读过几年书,年轻的时候去香港打过工,二十岁的时候,还有过一段轰轰烈烈的跨国恋。

当然,这些都是母亲告诉我们的。母亲说这话的时候,父亲就在一旁酸酸地说:“那你怎么没跟着走啊。”母亲瞥了他一眼,说:“要不是你厚着脸皮,我现在想必是住洋楼,喝洋酒了。”父亲便搓搓手,红了脸,到处找他的茶杯。

有时,父亲也嚷嚷:“我还真不信。”母亲便得意地瞅着他说:“要不,我给你看他当初给我写的情书吧。”母亲果真去拿了,一大沓信封就放在一个小箱子里,信封都已经变黄了,封面上的字却依然笔走龙蛇、刚劲有力。

母亲小心翼翼地把信放到桌子上,对父亲说:“你想看,就看吧。”父亲却犹豫了,也许是怕尴尬,又或许是不屑,只讷讷地说:“还没我写的肉麻呢。”母亲一笑而过。

父亲住院那段时间,母亲坐在病床前,乱了方寸。她牵着父亲的手说:“都是我不好,要是我早点回来,你就不会煤气中毒了。”父亲笑着说:“我没怪你呢,都是我的疏忽。我,我也给你写过情书的,你还记得吗?”

母亲说:“我记得,我都记得。”

父亲说:“其实也写得不好,能有什么好呢?我不过是一个仅读了小学的农民,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年纪,能写出来就不错了。”

母亲说:“我知道,我都知道,你写的是最好的。”

父亲当年确实是写过情书给母亲的。我读初一的时候,有一次父亲和母亲闹别扭,母亲曾拿出来读过几段,错别字是一个接着一个。奇怪的是,母亲才读了几段,高傲的父亲便赶紧低头认错了。

有时候我问母亲:“要不把父亲和您当年的追求者的情书都拿出来比比?”母亲说:“不要吧。”就没下文了。再过一段时间,我又问:“要不拿出来看看,我们都想看看。”那时,父亲就在旁边,使劲扯我衣服,母亲看了他一眼,说:“不要吧,某些人会很伤心的。”便又没下文了。据母亲说,她把父亲的情书用一个木匣子装着,曾放在书房的显眼位置,后来被父亲偷偷挪走了。

然而,在母亲因动脉硬化住院、陷入昏迷的时候,父亲却把那个木匣子带到了医院。父亲说:“知道我没读过书,你还拿出来读,存心让我下不了台嘛。不过还好你有良心,让我在那么多追求者中笑到了最后。”又说:“当年那个老外,我也见到过一次,高富帅啊,我还真怕你跟他走了,那我这辈子真没福气了。”还说:“我们也结婚三十年了,你对我的好我都记得,你一定要醒过来,我还没好好照顾你呢。”最后,父亲喃喃道:“堂客(湖南话,指妻子),你听到了吗?我知道你一定是沉浸在当年的往事里,也罢,我就给你读读当年的情书吧。”

父亲终于打开木匣,将那些情书一封封取出,一封封地读着,读着读着,就泪眼蒙眬了。

母亲苏醒后说:“你这个老家伙,平常你没胆子读,等我昏睡了,你就不怕丢丑了啊。”然后,笑着轻轻地依偎在父亲的怀里。

至今,那些情书还放在书房里,不过已经放到了最显眼的位置。母亲曾提议烧掉,父亲却说:“留着吧,留着好,留着作为我们爱情的一个见证。”还说:“以后我每年纪念日都会再给你写一封情书。我会好好地写,用心地写……”第二辑感恩的心

亲情,是这世间最真实的情感,无论我们身处何方,家永远是那最温馨的港湾。

我们一天天长大,父母却一天天变老,常怀一颗感恩的心,不管多么忙碌,记得常回家看看。母亲在拐弯处

母亲过来的时候,我刚从一个朋友家里出来。朋友是做业务的,约我晚上一起聚餐,说是要给我介绍几个大老板认识。母亲提了一大袋子东西过来,打开,是荠菜煮鸡蛋,这才想起,今天是“三月三”(湖南地方风俗,三月初三吃荠菜煮鸡蛋)。以前在家,每到这一天,母亲都会去田间采一把新鲜的荠菜,煮几个鸡蛋给我们吃。自从我工作以后,忙了,也没时间回家了,母亲便提前煮好了送过来。

和母亲聊了一会儿,聚餐的时间到了,母亲说:“那我也回去了,家里还有好多事没做。”我急了:“您一年难得来一次,至少也要吃了晚饭才走啊。再说,当娘的给儿子送东西,儿子只顾应酬,就不管娘了,那也太不孝了吧。”

母亲怎么都不愿意和我一起去吃饭,说那是大人物的场面,她去不合适。商量之后决定,母亲就在家里吃饭,晚上八点半时,在酒店的拐弯处等我,我送她回家。母亲说:“你也别急着出来,生意才是正事。”

去了酒店,大家一坐下来便开始喝酒,连干三杯后,又转着圈敬酒,我的头很快就有些晕了,把母亲在拐弯处等我的事忘得一干二净,直到妻子的电话响起,我才清醒过来。我说:“要不我自罚三杯吧,我有点急事,要先走一步。”朋友拦着:“你不能走,我们还没谈生意呢。”我说:“母亲还在外面等我,让她一个人回家,我不放心,我得送她。”

房间一下子安静了。片刻后,一个朋友忽然起身说:“那你还等什么,怎么能让老人家在外面吹风呢,赶紧请进来,吃点东西。”

我说:“她已经吃过了,而且她也适应不了这样的场面。”

朋友说:“那我们一起去见见你娘吧。今天三月三,你娘一定是给你送荠菜煮鸡蛋来了吧,有这么好的母亲,才能有你这么优秀的儿子啊。”

我说:“这也行,不过她没读过书,也没见过大老板,你们可千万不要打官腔,她可听不懂噢。”

走到外面,朋友们提议道:“让我们一起送母亲回家吧。”

我忙推辞:“那怎么行,你们都那么忙。”

朋友们却不以为然:“再忙,也不能省了陪母亲的时间。”

母亲每次来,都给我带一大堆东西,有鸡蛋、鱼、肉、油,还有一大堆蔬菜,却总是吃顿便饭,又匆匆回家,说实话,我这个做儿子的,一点都不好。

母亲就在拐弯处的树下蹲着,等我。朋友们走上前去,喊“伯母”,还说:“今晚,让我们一起送您回家。”一个便上前去帮忙拿袋子,其他人扶着她走。

回来的路上,朋友们建议,下次聚餐的时候,把父母都带上,他们太操劳了,应该好好孝顺他们。

我的母亲,既不会知道,更不会想到,是她的一个举动彻底敲醒了我们。此时她正站在老家的门口,满意地享受着一大群人带给她的惊喜和孝心呢。感恩的心

妈妈来电话告诉我,奶奶得了老年痴呆,不认得人了。奶奶先是把三个六十多岁的女儿从记忆中抹去了,一遍遍地问她们是做什么的,怎么来她的家里;然后把她的几个外孙也忘了,以为他们是一群野孩子,来她家偷东西的,还竖起拐杖,吓唬着:“快走,快走,再不走,我就报警了。”每次都是在母亲的极力劝服下,奶奶才收起了拐杖。可是第二天,奶奶照旧不认识他们,依然竖起拐杖,弄得大家哭笑不得。

所幸奶奶还认识我们一家人,知道母亲是她的儿媳妇,是照顾了她整整四十年的儿媳妇;知道父亲是她的儿子,一个在她的房子被叔叔拆除后无家可归时,立刻将她接来并无私照顾她的儿子;还有我这个天天会和她聊天的孙子。

那天,是奶奶九十五岁生日,所有的亲戚都来了,足足摆了五大桌。吃完饭,奶奶突然做了一些很怪异的举动。她从亲戚的礼品中,把水果和烟拿出来,悄悄地放在她的口袋里,一边放还一边东张西望,生怕别人发现似的。事实上,所有的亲戚都关注着,但又故意装作没发现。

到了晚上,忙碌了一天的父母终于可以歇口气了,正准备吃饭,奶奶颤颤巍巍地走到母亲身边,从口袋里掏出她藏了一个下午的水果:“青伢子,我的好媳妇,要不是你每个冬天都给我暖脚,我早就不在了,这些水果,特意给你的。你吃,你吃。”接着又走到父亲身边:“春伢子,我的好儿子,要不是你的照顾,我一把老骨头都不知道怎么活了,这些水果,也不知道谁放错了地方,我偷偷地拿了些,给你们吃。”奶奶又走到我的身边,把烟放在我的手上:“我的好孙子,奶奶一个人在家,多亏了你陪我,给你抽,给你抽。”

我们三个手里捧着还带着奶奶体温的水果和烟,再看着奶奶真挚的笑脸,顿时泪流满面。

当疾病慢慢抹去了奶奶的记忆,她已经遗忘了她的大部分亲人、一切朋友和一切往事,唯一没能抹去的,是那些一直陪在她身边的人所带给她的温暖;她走过的漫漫岁月在疾病的阻隔下已经慢慢生锈,然而永恒不变的,是那一颗感恩的心。温情奥运会

伦敦奥运会“开战”以来,我利用每天的空余时间在网上关注有关奥运会的花絮。随手点进一个熟悉的论坛,突然被一个置顶的帖子吸引了。

帖子是一个年近五十的父亲发的。他说:“我这辈子就只有一个儿子,我不奢望他能出人头地,光宗耀祖,但是我希望他能用自己的双手,踏踏实实地创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所幸,孩子还听话,从小到大,都是班上的干部。大学毕业后,他进了一家外企;两年后,又当上了部门主管。我本来以为,他能按照这样的轨迹顺利走完自己的人生。但天不遂人愿。他恋爱了,女孩在外地,还大他三岁。我曾多次劝他,这样的爱情不现实。可他不听,总说这是他人生的第一次恋爱,他希望能好好爱。是的,他好好爱了,不仅付出了自己的全部感情,还把自己的钱财义无反顾地交给了她。结果,女孩骗走了他的钱,人也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件事对他打击很大,他整日郁郁寡欢,茶饭不思,还因此在工作中连续出现了几次重大错误,老总一怒之下,把他辞掉了。他更觉得人生没有任何意义了,几次试图自杀,幸亏被同事阻止。我赶过去,想接他回家。但他不肯回,他觉得很没面子。后来,他搬到一个偏僻的地方,租了一个小房间,一个人住。“这件事情对他打击真的很大,我想守着他,但妻子病了,我只得回家,可是我又害怕他想不开。”老人最后说,他的儿子是个奥运迷,最喜欢飞鱼菲尔普斯。可是,他房间里没电视,看不到奥运会。老人真诚地希望,在这个城市的奥运迷们,能去看看他,多和他聊聊,开导开导他,让他尽快从阴影里走出来。帖子的最后,还留下了他儿子的详细地址。

帖子后面,已有几千条留言,有赞誉者,有诋毁者,甚至还有人怀疑是炒作,理由是一个农村里的老人,怎么会知道上网发帖,怎么会知道奥运会。但我深信不疑,我相信,一个父亲,出于对儿子的爱,什么都能学会。

最巧的是,他儿子也在这个城市里。当天下午,我按照帖子所留的地址,找到了那个偏僻的地方。门是关着的,外面还站着几个年轻小伙子,旁边还有台电视机,他们正热议着昨天的奥运会比赛。我想,这些孩子应该都是来找他的。霎时,我的心被人世间的这种善良深深地温暖着。

我决定明天晚上再来看看,为了让一个白发苍苍的父亲安心,我想,我多做一点又算得了什么呢?中国男篮对阵俄罗斯男篮的那天晚上,我又过来了。刚走到门口,就听到了一阵谈笑声。敲门,一个文质彬彬的男生把我领进门,并不断说着感谢的话。这个男生,应该就是老人帖子里提及的儿子。房间里摆放着一台大电视,十多个小伙子正在说说笑笑。我在男生的旁边坐下来,和他交谈了一会儿后,篮球比赛开始了,大家都止住了言笑,静心观看。

今晚,应该是一个难眠的温馨之夜吧。对父母示弱

我有一个朋友,大学毕业后去了深圳打拼;两年后,有了自己的房子,还娶了老婆。他决心把年老的父母接过来。朋友说,为了他上学,父母这些年太操劳了,是应该好好享福了。

可是没过几天,朋友却对我诉苦,说父母待不下去了,要回去。朋友一脸纳闷:“我实在想不通我什么地方做错了。衣服不要他们洗,孩子不要他们带,饭也不要他们做,他们想玩就玩,我从来不干涉。”

我解释道:“正是因为你这样,他们才觉得被边缘化了。既然无法走入你的世界,就只好回到自己的世界里。”

朋友讶然。

我告诉他,在父母的眼里,我们再大也还是他们的孩子。当我们有一天不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便感觉没有待下去的意义了。所以,适当的示弱,是维系亲情的最好办法。

朋友有些不解。正好有个同学聚会,他提出到我家看看。我提前跟父母说了朋友要来的消息,母亲说要做我最喜欢吃的红烧肉。

我买好食材,朋友正好到了我家。朋友和我一起洗好菜,他正想做菜,我轻轻扯住他说:“我妈先来,她要做最拿手的红烧肉。”我轻轻走到母亲身边,说:“这道菜我学了很久,都学不会,妈,看你的了。”朋友说:“这怎么好麻烦老人家呢。”母亲站了起来,笑嘻嘻地系上围裙说:“看我给你们露一手。”

很快,一碗热气腾腾的红烧肉就上桌了。

我告诉朋友,其实孝顺父母,并不是要他们什么都不做。父母一辈子忙碌惯了,真的叫他们停下来,反而不好。我的想法是,重活我们做,轻活可以适当让他们参与一下。就像这道红烧肉,其实母亲做的并不如我做的好吃,但每次,我都会让母亲来做。对父母适当示弱,让他们觉得自己有留下的价值,也就能安心和欣慰了。

朋友终于明白了,偶尔对父母示示弱,才能真正和他们温馨共处。无言的父爱

那一年,他的事业遭遇滑铁卢,投资失败,合伙人卷走所有的钱物消失得无影无踪,一夜之间,他成了所有债主们讨伐的对象。

为了躲债,他先是在好友那里藏了半个月,然后回到了阔别三年的老家。

那阵子,他把手机关了,整日待在家里,不是喝酒就是睡觉,话也不怎么说。父亲看在眼里,什么也没说。也难怪,父子俩都是闷葫芦,每次回来除了惯例的问好,就基本没有交流了。

他没有把生意上的失败告诉父亲,他不想七十多岁的老人家还要为他担忧,只是说:“太累了,就回来休息几天。”

他是真的累了,他甚至想,就这样,在乡下耕田种菜,未尝不是一件安逸的事情。

他在家整整窝了一个月,直到有人来看他,他才第一次去了趟县城。出门时,他说:“爸,我们回来吃晚饭。”他发现,父亲的眼里透着一丝欣慰。

那天晚上,他和几个好友一直喝酒至凌晨。去上厕所的时候,他猛然发现,月光下,父亲正端坐在池塘的入口处。

他走过去,问父亲:“您这是干吗,怎么还不休息?”

父亲说:“我睡不着。”他敏感地察觉,父亲肯定是有事瞒着他。耐不住软磨硬泡,父亲只好说出了原因:“怕你想不开。”

父亲回忆道:“你还记得十年前的那晚吗?你第一次生意失败,和几个好友喝醉了,半夜你跑出来要跳池塘,要不是我死命拦住……”

他当然记得,那是在他大四那年,第一次做生意,亏了两万,想不开,便想了结自己。后来,他一直后悔当初的冲动和幼稚,还经常拿这件事来告诫自己要想开点。

那一刻,他哭了。他没想到,平常不爱说话的父亲,原来时时刻刻都在关注着他,仅一个眼神,就诠释着深深的父爱。父亲怕他出事,竟然在漫长的冬季里,在池塘边坐了整整三十个夜晚。

那一晚,他第一次和父亲畅聊。后来,他困了,就倒在父亲的怀里睡着了。

不久,他回到了公司,用父亲借给他的棺材本儿,还清了一些债务。而现在,他正拼命地奋斗着,他要从头开始,混出个模样,才敢再回家。

他终于意识到逃避不是办法。人生这么短,总得去面对。他还说,其实,他现在不是一个人在奋斗,家中老父亲那关切的眼神,时时刻刻在他心中闪耀着爱的光芒。他唯有成功,才能在再回去的时候,让父亲踏踏实实睡个安稳觉。她的温暖,从不曾离开1

她对母亲一直是有怨言的。母亲是典型的坨坨妹子(湖南方言,指长得矮的女性),一米五的个子,还很胖,脸上长满了雀斑,脾气也很差。而她,继承了母亲所有的缺点,一块雀斑遮盖了半边脸,而且都小学六年级了,还是班上最矮的。集合时,永远站在第一个;排座位,永远坐在黑板下面。同学们给她取了个难听的绰号叫“东施”,无论她走到哪儿,迎接她的都是嘲笑和议论。

这样的屈辱,自她有记忆起就开始伴随着。她害怕去人多的地方,害怕和人说话,甚至一听到别人笑,就会觉得是在嘲笑自己。内心里,她把对别人的怨恨都转嫁到母亲身上,如果母亲高一点,漂亮一点,她就不会这么矮,就不会有雀斑,出去也不会这么丢人,更不可能成为别人的笑料。

她从不给母亲好脸色,稍不满意,就怒骂她,如“没见过你这么笨的人”,又如“我很烦,别给我添乱”。儿童节,母亲想喊她一起逛街,她脱口而出:“两个皮球,在街上滚来滚去,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呢。”

母亲愣住了,转过头去,微胖的身体颤抖着,半晌,才默默地走开。后来,从父亲那里知道,母亲原本是打算给她买几件漂亮的衣服,她却没有丝毫感激,她说过的一句最狠的话是:“真是瞎了眼,出生在这样的家里。”

那个笨拙的母亲,是她见过的最蠢的女人,菜炒得难吃,做事又慢又拖拉,织一件毛衣要花半年时间;出去办事,经常被邻居指责。只是很奇怪,父亲对母亲,从来都是细言细语的。他的爱,像大海,缠缠绵绵地包围着这个家。2

十五岁,她学会了逃课,经常跟着一群小混混出没在网吧,涂着大红嘴,叼着一支烟,肥臀在阳光下扭来扭去。那一次,她和几个小混混出去玩,在路口遇到了班主任和母亲。母亲气势汹汹地跑过来,一把夺下她嘴中的香烟,一个巴掌抡过去,骂道:“好的不学,学坏的!”几个小混混想过来干涉,却被母亲的气势吓坏,落荒而逃。

母亲揪着她的辫子回家,她疼得大喊:“你这个恶女人,我究竟做错了什么,把我生得这么丑,这么矮,现在你又来管我的私生活,你是不是想让我死了,才能安心!”

母亲的脸变得煞白,却没有多说话,拽着她回了家。她想,这辈子她完了,活在这样的家里。

之后,没有小混混敢再来找她,她也收敛了,安安静静地读书。高考后,她故意填了一所很远的学校,她只想离这个和她水火不容的女人远点,越远越好。

大学几年,她很少回家,并非不想,只是怕面对那个被她深深伤害过的老母亲。在外越久,她对母亲的怨恨也就越淡,有时她想,母亲也许白了头发,不知道她做事的效率是否高了些。她有些想念母亲做的菜了,虽然难吃,但那里面洋溢的是家的味道啊。

有一次,她和父亲聊天,不经意间提起母亲做的腊肉。一周后,她就收到了一个包裹,里面全是母亲做的干菜,有腊鱼、腊肉、辣椒萝卜、白辣椒……听父亲说,母亲现在唯一的嗜好就是给她做干菜。虽然母亲做的干菜颜色并不好看,也有点咸,可是她吃着,却感觉很温暖。3

大学毕业后,她就近找了份工作。母亲没有反对,只是捎了封信来,说过得不好就回去,家的大门永远向她打开。

不久后,她恋爱了,结婚了。母亲来参加婚礼,拉着男人的手,嘱咐他一定要让她幸福。只是事与愿违,两年后,男人在外面找了个有钱的女人,无情地把她抛弃了。

她哭得死去活来,一时想不开,就吞了瓶安眠药,恍惚中,她拨通了母亲的电话。等她醒来时,已经在医院里,一脸憔悴的母亲,正小心翼翼地把煲好的粥,一口一口喂进她的嘴里,她喊了声“妈妈”,泪水就忍不住流了下来。母亲抱着她说:“孩子啊,以后不要再做什么傻事了,你若出了什么事,叫我可怎么活?”

原来,母亲是一个人坐飞机过来的。一个从没有出过远门,连坐汽车都会晕车的人,千里迢迢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那份艰辛不是常人所能想象的。

母亲说:“回家吧,找不到工作,我养你。”母亲拽着她的手,就像当年在街口拽着她的手回家一样。

母亲在县城里找了间房子,父亲去外地煤矿工作了,只有母女俩一起住。母亲天天给她做饭,味道还是和当年一样难吃,可是她却莫名地喜欢上了这种味道,一天吃不到母亲做的饭,心里就不安。

后来,她找了份报社的工作。再后来,母亲开始张罗着给她相亲,她也乐呵呵地去见,她知道,母亲是不可能害她的。

见了一个老实本分的男人后,母亲说:“就是他了。”她转过头,眼睛睁得大大的,问道:“为什么呢?”

母亲认真地说:“他和你父亲是一个模子出来的,老实、踏实、安分。”她拉着母亲的手,笑了。

结婚那天,当着所有人的面,母亲郑重地把她的手放在他的手里:“我就这么一个女儿,她任性,脾气也不好,你一定要好好待她,要不,我拼了老命,也会找你麻烦。”

她低着头听着,泪水却止不住地流。4

父亲去世的那天晚上,他拉着她的手,颤抖地说:“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宠着你母亲吗?因为她虽不漂亮,却是天底下最善良的女人。当年,我父母双亡后到处乞讨,是你母亲收留了我,就这样我在她家住了下来。记得你刚生下来时,她看见你脸上的雀斑,还特别兴奋地说你继承了她的全部,她的善良、她的大度……她人虽然是笨了点,可村里人哪个不说你母亲有一副菩萨心肠啊。我知道,你以前对她有深深的芥蒂,可母女血肉相连,哪有解不开的结,我走了之后,你们要好好相依为命啊。”

她望着母亲,不说话,只是把那个又矮又丑又胖的女人抱了过来,紧紧握住了她的手。她用这个有力的动作,向父亲承诺,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她们都会相依在一起,不离不弃。只因,她是她唯一的母亲,而她是她唯一的女儿。母亲

奶奶年少时是个美人胚子。因家境贫寒,由父母做主,嫁给了年长她十五岁的爷爷。

爷爷当时是个地主,颇有些资产。奶奶嫁过来之后,为他生了三个女儿和三个儿子。奶奶最喜欢我的小叔。奶奶对他的偏爱是不加掩饰和理直气壮的。有什么好吃的总是他一个人吃,兄弟姐妹们只有看的份;有什么好玩的总是第一个塞到他手里,等他玩腻了,别人才有摸的机会。小叔年幼时很淘气,可他做了错事,总是有人替他背黑锅,他永远没有错。

后来爷爷去世了,奶奶不善理财,家境便渐渐败落。那时奶奶毅然做了个决定,让小叔去学堂念书,而其余的孩子就留在家里干活。她坚持说,小叔脑瓜子灵活,不读书实在是可惜。在她眼里,小叔天生就是个做大事的人。20世纪60年代末期,小叔去参了军,后来还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退伍之后,他进了村支部,并入了党。那时奶奶脸上总是洋溢着很自豪的笑容,逢人就夸小叔年轻有为,没丢祖宗的脸。再后来小叔成亲了,奶奶对小婶婶的偏爱也毫不掩饰地流露出来,而我母亲只是个老实巴交的农妇,奶奶对她的鄙视是赤裸裸的。

1986年春,母亲得了重病,父亲要去照顾她,便托奶奶照顾我们。其实奶奶就住在我家附近,相隔也不过三百米,但在她的思想里,宁愿到小叔家帮忙也不愿进我们那个清贫的家。在我的记忆中,那段时间奶奶来过两次,只是来看看,顺便从家里拿些东西到小叔家去。第一次是拿了一条凳子,奶奶说小叔家里客人多,凳子不够用,反正放在我家也是闲着;第二次是拿了我们家里过年时未吃完的两斤肉骨头,奶奶说小婶婶刚坐月子,身子骨差,正需要些营养品,又说你们只有这么一个婶婶,不会不心疼吧。我那时年少无知,又见奶奶说得那么严肃,便不敢反驳,只好眼睁睁看着奶奶拿了肉骨头开心地离去。

那时候对于我和哥哥来说,在忙完了家务活之后,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坐在家门口的一棵大槐树下,翘首往南看着。我们并不知道医院在哪个位置,我们只知道是在南方,在山的南方。有一次,好心的邻居问我们:“你们在看啥啊?”我哽咽着说:“我们在等母亲回来。”邻居说:“那为什么不让你奶奶带你们去看看啊?”我低声说:“奶奶说我母亲病得太重,怕是没什么希望了,看了也是白看。”邻居听了只是摇摇头,又叹了口气,便走开了。

或许是母亲舍不得我们,又或许是母亲觉得她还年轻,没能为这个社会留下什么,她凭着顽强的生命力,终于挺了过来。母亲回来时,我和哥哥特意借了一块钱买了一盒十八响来放。因为母亲的归来,让我们又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对一个孩子来说,最大的幸福莫过于能得到父母的爱,那幸福是世上最美丽,也是最永恒的。母亲问起这些天的事情,我们便如实相告。母亲听了没说话,她是个善于忍让的人,从来不曾埋怨过奶奶。或许她心里也曾怨过,只是不愿表达出来。她只知道她是奶奶的儿媳妇,便要恪守一个儿媳应尽的职责,后来倒是父亲向奶奶发了火。父亲从不轻易朝奶奶发火,只因这次奶奶做得太过分。父亲向奶奶讲了很多道理,我不知道奶奶真正接受了多少,但奶奶看到父亲义正词严的样子,也有了些悔意。

事后,奶奶也确实对母亲好了几天,但也只是几天,便又舍下母亲去小婶婶家了。在奶奶心中,母亲仍然无法和小婶婶相提并论。

然而,奶奶对小叔一家的宠爱并未换来小婶婶的感激。1995年,小叔家要建楼房,便占用了奶奶的小房子,并承诺给她一个房间。但当房子建好后,小婶婶便用一个莫须有的理由和奶奶大吵了一架,把她赶出了家门。奶奶只好背着行李来我家诉苦。母亲什么也没说,只是握着她的手,陪她一起掉眼泪。

自此以后,奶奶便在我家住了下来,一直到现在。有一次,我曾认真地问母亲:“奶奶年轻时并不喜欢你,你为什么还对她那么好?”母亲说:“不管怎么说,她也是我的娘。”

其实,我也未曾真正埋怨过奶奶,因为不管怎么说,她也是我的亲奶奶。曾经的种种不愉快,早已随着岁月的钟声,消逝得无影无踪,而沉淀下来的只有亲情,只有绵绵的爱。路过一颗颗爱的心

那个夏天,是她这辈子最幸福的一个夏天,因为她看到了爱,看到了所有白云后面的柔情蜜意。

其实,她本应痛恨这个世界的。自她懂事起,她就知道自己是个瘸子,生母无情地把她遗弃在大街上,虽被好心人收养,但她并不心存感激,她甚至怨恨上帝的不公,给了她一张漂亮的脸蛋,却又给她一双长短不一的腿。

因为自卑,她从小就不愿往人多的地方去;因为自卑,她的脾气也变得越来越暴躁,动不动就摔东西,父母和哥哥都忍着她,她便越发放肆。

七岁,她拒绝去上学,大她半岁的哥哥硬是把她背到了学校。可不到两个小时,她就一瘸一拐地回来了。无奈之下,哥哥只好给她买来书本,然后一点一点地教她读书写字。她倒是学得很认真,每次哥哥从学校里带来的试卷,她总能以高分完成。哥哥说她的确是块读书的料,也正是从那个时候起,她才觉得生活有了一点意义。

后来,她终于愿意去学校上学了,插班到了哥哥所在的班级。虽然她依然自卑,不愿和同学交往,但丝毫阻挡不了大家对她的敬佩。

小学毕业考试,她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进了重点初中。父母给她买了一双漂亮的鞋子,却被她扔得远远的:“明明知道我是残废,还给我这么漂亮的鞋,不是存心让我难堪吗?”

她拼命地学习着,只为离开这个让她讨厌的家,一个人去远方,越远越好。

高考后的那个夏天,当得知她和哥哥都被心仪的大学录取时,她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可是她也知道,现在的家境,他们中间只有一个人能如愿。

她好几次想和哥哥商量,想让他放弃,可是欲言又止,谁不希望自己能读大学呢。一连好多天,她都看见哥哥低着头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不说话,也不理人。

后来,哥哥说:“我们跑步决定吧,谁赢了谁就去。”虽然身残,但是她知道这次比赛,她一定会赢,因为赛道是她选的,那是一条曲折的山路,在几棵小树苗之间,她偷偷地绑了几根细绳。她知道哥哥跑得快,所以她把时间选在了黄昏,那个时候,谁还会注意地上有没有绊脚绳呢!

果然,比赛的时候,哥哥像一阵风似的向前飞奔,她则一瘸一拐地在后面跟着。不一会儿,她便听到哥哥的惨叫声,她不紧不慢地从摔倒的哥哥身边走过,顺利到达了终点。

可让她想不到的是,哥哥的脸上竟没有一丝恨意,她永远都记得哥哥把录取通知书交到她手里时说的一句话:“让我永远以你为傲。”

后来她才知道,哥哥是故意摔倒的,为的只是保护她的自尊。哥哥说:“让她去读吧,我去打工,赚钱养她;她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打工。”

后来她才知道,其实这些年,哥哥的成绩都比她好,只是每次都故意做错题。哥哥说,那样会让她觉得学习更有意义。

后来她才知道,这些年,哥哥和父母一直都深爱着她,逢人就夸她,以她为荣,以她为傲。“感谢上帝,让我路过一颗颗爱的心。”她在大学新生动员会上动情地说,“虽然残疾,可我觉得活在幸福和温暖当中。是爱,给了我拥抱阳光、放飞心灵的勇气,让我冰冷怨恨的心渐渐温暖。”和父母一起慢慢变老

父母老了。

每次回家,父母总会早早地在路边等待,然后争相提着我的行李。看着母亲花白的头发和父亲微驼的脊背,我的心里不由得一阵酸楚。父母是真的老了……我轻声喊“妈”,母亲一脸微笑地说:“你上次带过去的干菜吃完没,还好吃吧?这次,我又给你做了一些,还有你喜欢的腊肉,我也给你做了些,还有米酒……”我全然答应了。母亲小小的眼睛里,全是满足。

到家后,母亲便开始张罗着做饭,父亲拉着我聊家常,都是村里边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父亲却说得起劲。末了,父亲开始叮嘱起来,诸如用电要注意安全,晚上不要睡得太晚等等。虽然明知因为工作的事熬夜是必然的,但我还是使劲点头,父亲便满意地走开了。

晚饭后,我拿出给二老准备的礼物,衣服是给母亲的,给父亲的是书帖作品。二老便忙开了,一个忙着试衣服,一个在书房里把书帖摊开,开始认真临摹起来。我则穿梭于两位老人之间,不一会儿,父亲的作品就出来了,他把还浸着墨香的作品骄傲地挂起,我和母亲则认真地点评起来,意见一致时,彼此相视一笑……

等到我再次启程的时候,父亲便问:“怎么回家这几天都不出去玩一下?”我笑了笑:“我就是回家玩的啊,不过我不是陪别人玩,我是专程陪你们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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