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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1 01: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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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竭宝峰

出版社:辽海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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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味真相预测

趣味真相预测试读:

前 言

探案故事是一种通俗文学体裁,主要描写刑事案件的调查和破案过程。

探案故事的模式由4部分构成:一是神秘的环境。二是严密的情节,包括介绍侦探、列出犯罪事实及犯罪线索、调查、宣布案件侦破、解释破案和结局。三是人物和人物间关系。主要有4类人物:①受害者;②罪犯;③侦探;④侦探的朋友,牵涉进罪案的好人。四是特定的故事背景。

这4部分的次序可以根据需要排列组合,但它们是传统探案故事的结构基础。

探案故事从19世纪中期开始发展。美国作家埃德加·爱伦·坡被认为是西方探案故事的鼻祖。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这段时期,称之为西方探案故事的“黄金时代”。仅英美两国,就出现了数以千计的探案故事。当时阅读探案故事已不仅仅是有闲阶级的一种消遣,下层阶级的人也竞相阅读。

20世纪20年代末期,美国出现了一种“反传统探案故事”的探案故事,称之为“硬汉派”探案故事。这类作品描写艰苦的环境和打斗场面,在叙述故事和人物刻画上,与传统的侦探作品都有很大的不同。这类作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现实。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范围的经济萧条对美国打击很大,工人失业,生活贫困,官吏贪污腐化,社会动荡不安。一些优秀的探案故事作家开始反映这种社会现实,提高了探案故事的文学水平。

探案小说从19世纪末引入中国以来,也是长盛不衰。20世纪80年代以后,翻译侦探小说大量出版,总数可能达到2000部以上。本土侦探小说也有了长足的进步。解放前著名探案作家的作品直到现在仍有再版,当代探案小说的创作每年也有百部之多。

侦破故事不论是民间流传还是真有其事,都代表人们不平则鸣的心声。在侦破故事中,忠诚与奸诈、勇敢与怯弱、正义与邪恶、公理与私刑、智慧与愚昧、文明与落后、真善美与假丑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激烈的矛盾经过冲突、斗争、较量,一切表现得淋漓尽致,使我们不得不对邪恶产生深深地憎恨,对正义产生不懈地追求。

我们编辑的这套《侦探趣味推理故事》包括《趣味线索分析》、《趣味案情解剖》、《趣味行动设计》、《趣味斗智谋划》、《趣味智破韬略》、《趣味奇案破袭》、《趣味追踪计划》、《趣味抓捕方案》、《趣味真相预测》和《趣味罪行揭露》等10册。这些作品集探案和趣味性于一体,汇集了古今中外著名的疑案、迷案、奇案、悬案、冤案等近百篇,其故事情节惊险曲折,探案英雄大智大勇。阅读这些侦破故事,不仅可以启迪智慧、增强思维、了解社会、增长知识,还可以学到自我保卫、推理破案的常识,防范日常生活的不测。

本套丛书具有很强的系统性、权威性和完善性,是全方位展示国内外探案作品的经典版本,是青少年读者的良好读物和收藏佳品。

并非事故的恶性车祸

东京某报,评出了“年度最高奖”是以《残碎的撞击》为名的照片,作者是一个业余摄影爱好者,叫沼井山鹿。说起照片,却不得不说是作者的幸运,照片是关于一场特大恶性车祸的,那天在高速公路上,一辆正在高速行驶的卡车突然急刹车,由于是突然急刹车,汽车重心把握不住,一个跟斗翻倒在公路正中,于是紧跟其后的4辆车相继碰了上去,结果引起了冲天大火和持续的爆炸,造成6人死亡,3人重伤。

说实话,这件车祸前前后后加起来,可能也只是在2秒钟之内发生的。这个摄影者即使是千手观音,发现车祸可能要发生,忙不迭取出相机进行拍摄也是万万来不及。更何况这事发生在夜间。拍照处是个人迹罕至的烂地方,平常谁会吃饱了饭没事去那儿?更别说是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

据作者说,那天他拿着照相机,正在那山坡上闲走,心想拍一个对面的灯光夜景。后来转而一想,拍个高速公路繁忙的夜景也蛮不错,正动手拍,就发生了车祸。如果这话是真的,那这真可是张千载难逢的照片了。

卡车的司机在事故中丧生,没死的3个人中,只有一个人目睹了车祸,说前方出现过火球。警方认为这“火球”极可能是两车相碰时迸出来的火花,他们虽然对这起离奇车祸颇为怀疑,却也无从下手,只好视为交通事故草草了事。可6名死者中有一人是恭介的老朋友,他见了老友惨不忍睹的遗体后,暗暗发誓一定要找出事故的真正原因。

他先上现场去观看了一下,发现夜间独自一个人要上那山坡很不容易。再说,从这地方压根儿看不到对面的灯光夜景。可见拍摄者沼井山鹿是在撒谎。

恭介又去摄影专家那里请教了,专家说,这张照片是在固定的三角架上拍摄的。在这一点上,他是专家,瞒不过他。这更引起恭介的怀疑。因为要装好固定架没有七八分钟是做不到的。而固定了相架等车祸那不仅仅是千载难逢,而是万载难逢了。一句话,若要拍它,除非是人为地造成事故。

为了负责,恭介再次观看了拍摄现场。经过长时间的搜寻,恭介终于在当地找到了一小截黑色胶布。可以肯定地说,这东西正是沼井用过的。

往后,恭介着手研究当时“火球”的来源。经过努力,他终于弄明白“火球”的秘密:有人事先在这里安装了两只闪光放电管,然后再在它们外面包上一张红色塑料纸,电流一接通,就会产生红灯闪烁的效果。通常,红色表示危险。于是司机就下意识地刹了车,一场大车祸也就此发生了。那截黑色胶布,正是拿来作为固定闪光放电管的。

恭介所得到的一切,只是推测而已。要拿到真凭实据,只好接触沼井本人。于是,他隐瞒了身份,去见沼井。可是几次接触下来,不但套不出他的口供来,反而引起了他的警觉。

一天,沼井对恭介说:“世上相逢就是有缘。难得你时不时的来找我谈些摄影之类的事。一回生,二回熟。我们好歹也是一对朋友了。正好今天有空,我带你去拍几张来留个纪念怎么样?”

恭介道:“好呀,你看上哪里去合适?”

沼井道:“新近我发现东京湾港口景色极好,那里有的是吊车,我们就爬上取它几个好景。”

恭介知道他已琢磨出他的意图来,所以想先下手为强,对他下毒手了。他一想到这一点,早已怒火中烧,决定将计就计,让他自食其果。

一到了东京湾港口,沼井选择了一个高15米的吊车,建议两人上去。恭介胸有成竹,一步抢先,三步并作两步,手脚并用,飞快上了吊车,先占据了一个有利的位置。

等沼井上来后,恭介笑着对山鹿说:“沼井先生,现在我们两人爬在这吊车上,上不着天,下不着地,说起话来,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我有一个问题请教一下:大作《残碎的撞击》,我是很欣赏的。只是要拍摄这么一张照片难度实在太大,先生有什么诀窍没有?”

沼井怔了一怔,道:“这是我一时侥幸,在极偶然的情况下拍成的,谈不上什么诀窍。”

恭介道:“咱们真人面前别讲假话。若要讲偶然,恐怕千万年也未必能拍出这么一张来。要拍就只能是人为的。有关这个问题,我已请教了许多专家,他们都是这么说。”

沼井又怔了一怔,接着哈哈大笑说:“恭介君是想指责我人为制造车祸,以6死3伤的重大牺牲来换取我一己的成名之作啰?”

恭介道:“这事沼井君心里最为清楚。”

沼井突然两眼放光,挨近一步,道:“恭介君知道就好。其实世界上所有成名人物都是这样的:一将功成万骨枯嘛。”

恭介接道:“这么说车祸是你造成的。”“没错。”沼井狞笑道,“是我干的。”“嘿嘿,”恭介冷笑了一下,从怀中掏出一个微型窃听器,说道:“你说的话,已被传送到警局了,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顿了顿,恭介说道:“忘了告诉你,我就是探长神津恭介。”

说话间,东京湾港口已是警笛声大作,数十部警车将吊车团团围住。“你跑不了了。”恭介对面色苍白,惊荒失措的沼井说道。

沼井从惊慌中清醒过来,死命地瞪着恭介。“你抓不住我的。”说完,他纵身从高高的吊车上跳下……

法布尔捉小偷

昆虫学家法布尔是个著名的学者,可他竟能捉小偷,这可不是玩警察与强盗的游戏,而是个真实的故事。

夏季的一天下午,法布尔正在院子里观察蚂蚁的生活环境。一个巡查骑着自行车飞奔而来。“法布尔先生,这么热的天还在研究昆虫呀。噢,对了,您知道葡萄园主贝鲁纳先生吗?”

巡查跳下自行车,摘下帽子擦着汗说道。“没见过面,但听说过。他是位钱币收藏家吧。”“贝鲁纳先生的爱好怪怪的,专门收集不能花的旧钱币,有什么用呀。另外他还在书房里养了一只猫头鹰。喜欢的不得了。可是,今天早晨,那只猫头鹰却被他杀了,并且被剖开了腹部。”

这位巡查坐到了树荫下,继续说了起来。“昨天晚上,贝鲁纳先生家里来了一个巴黎来的客人,叫丁巴罗。他也是位钱币收藏家,是来给他鉴赏日本古钱的。正当他们在书房互相谈论自己的珍藏品,相互鉴赏的时候,丁巴罗发现带来的日本古钱丢了三枚。”“是被人盗走了吧?”“不是的。书房里只有他们二人。肯定是贝鲁纳先生偷的。丁巴罗也是这么认为的。但追问贝鲁纳时,贝鲁纳却当场脱光了衣服,让丁巴罗随便检查。当然是搜不到钱币的,在书房内搜个遍也没有找到。”

这位巡查仿佛自己当时在场一样绘声绘色地说着。

法布尔仍在埋头观察蚂蚁的队列。“贝鲁纳偷他古钱的时候,丁巴罗没看见吗?”“没有。他正在用放大镜一个一个地欣赏着贝鲁纳的收藏品,没有任何察觉。不过,那期间贝鲁纳一步也未离开过自己的书房。更没开过窗户,所以,偷去的古钱不会藏到外面去的。”“那么,当时他在干什么了?”“据说是在鸟笼前喂猫头鹰吃肉。这是丁巴罗用余光看见的,不会错的。先生,猫头鹰会吃生肉吗?”“它是吃小鸟的和老鼠的。可是,那古钱究竟有多大?”法布尔先生走到巡查跟前坐了下来,看上去他对这个案件也产生了兴趣。“长3厘米宽2厘米,共3枚。再能吃的猫头鹰,也不可能把这种东西吃进肚里的吧。再说,贝鲁纳先生也不会自己吞进肚子里吧?”“收藏迷只要见到自己想得到的东西,是会想法设法弄到手的。”“可是,先生,如果将古钱吞进肚子里怎么才能取出来呢?只能剖开肚子。再怎样的收藏迷也绝不会冒着剖腹的危险去偷窃的。”“那倒也是。”“但是,丁巴罗总觉得猫头鹰可疑,一定是它吞了古钱。主张剖腹查看,而贝鲁纳却反问如果杀掉它而找不到古钱又怎么办?能让猫头鹰再复活吗?”“这可麻烦了。”“被他这么一说,倒使丁巴罗为难了。当夜也没再说什么,上二楼客房休息了。谁知今天早晨一起床,贝鲁纳就将那只猫头鹰杀掉并剖开了腹部。”

巡查说到这儿停下来,观察法布尔的反应。而法布尔仍在埋头观察脚边草地上的蚂蚁。“可是,连古钱的影子也没见到。”

巡查接着又说了下去。“那么,是不是深夜里换了一只猫头鹰啊。”“不,是同一只猫头鹰。丁巴罗也很精明。临睡前,为了不被贝鲁纳掉包,悄悄地剪短了几根羽毛。并且在今天早晨还对照检查过,认定了没错。”“真是细心呀。”“如果猫头鹰没有吞食,那么,三枚古钱到底还会掉到哪儿呢?又不能认为在猫头鹰肚子里溶化……真是不可思议。丁巴罗也无可奈何,最终还是报了案。所以,刚才我去贝鲁纳的住宅勘查时,也看到了猫头鹰的尸体。”巡查说。

看来他是为了这个案件,专门来求教于法布尔的。他想从法布尔这个生物知识渊博的学者身上得到启发。“先生,您对这个案件是怎么想的?”

法布尔慢慢站起身来。“回答很简单。贝鲁纳利用猫头鹰的习性巧妙地藏了古钱。大概就是为此目的才饲养猫头鹰的吧。”“您能讲得详细点吗?”

法布尔望着巡查疑惑的脸,笑道:“我在采集昆虫标本时,常常发现大树底下有小鸟和老鼠的骨头。抬头一看便会发现猫头鹰的巢穴。猫头鹰抓住小鸟或老鼠后是整个吞食的,然后把消化不了的骨头吐出来。”顿了顿,法布尔又说道:“贝鲁纳在食饵肉中夹上三枚古钱喂了猫头鹰,猫头鹰是整吞的,第二天早晨,吐出不消化的古钱,藏起来,然后再杀了猫头鹰并剖腹检查好证明自己的清白。”“原来是这样的,我马上去找贝鲁纳,让他把古钱交出来。先生真不愧是位杰出的学者,非常感谢。”

巡查戴上警帽站起身来,跳上自行车急忙向贝鲁纳的住宅飞驰而去。

关帝庙里的情杀案

故事发生在解放后不久。这一天,王县长带着小刘和小田下乡去检查工作,晚上住宿在何家寨何大爷家里。何大爷孤身一人生活,说话声音有气无力,脸上没有半点笑容。王县长感到很奇怪,吃完晚饭以后就到何大爷房间里和老人家拉家常。

聊了一会儿天,王县长有意无意地问何太爷:“何大爷,您的儿子不在身边,他们都在哪儿工作啊?”

一句话勾起何大爷满腹酸痛,老人含泪讲起了自己的不幸:“我何老头好命苦啊!年轻地时候死了老婆,一把屎一把尿地把儿子何志明拉扯大。志明23岁那年,娶了邻村的李凤。刚开始,小两口还凑合着能过,后来就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前年秋天,两人吵了一次,李凤便赌气回了娘家,20天都不回来。中秋节快到了,志明去接她,好说歹说总算把她给说动了。回家时走到山上破关帝庙前时,李凤说要小解,让我儿子在庙门外等着。可是左等右等不见李凤出来,我儿子急了,连忙进庙去找。来到关帝庙的神像前,却发现李凤赤裸裸地昏睡在周仓像的脚下。“我儿子扶起李凤,好不容易才把她叫醒。李凤一醒便哭着说,周仓显灵了,还脏了她的身子。说着气呼呼地用拳头去打周仓的塑像。我儿子又惊又怕,赶忙把李凤背了回来。全村人知道这件事后,大家都心惊胆颤,不知如何是好。“当天晚上,我见儿子和媳妇关好门窗睡觉以后,才回房去休息。可是,第二天早上却不见儿子和媳妇起来。等到大上午了,我敲门大喊,都无人答应。我便撞开门进去一看,吓呆了:儿子志明躺在床上,被挖去心肝,媳妇李凤被牢牢地捆在罗圈椅上,嘴里塞着棉花,昏死过去。“领居们闻声赶来,救醒李凤,李凤哭着告诉大家夜里发生的事。原来,夜里他们正睡得香,不知从哪儿进来一个人,杀死了我儿志明,挖走了心肝,并且还奸污了李凤。李凤说,她看那个人的形象和关帝庙里的周仓一般模样。大家顺着地上的血迹,跑到关帝庙,却见我儿子志明的心肝挂在周仓的大刀上。”

老人讲得泪水纵横,王县长却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他抬起头来问何大爷:“那周仓被塑在庙里,怎么可能深夜杀人呢?”

何大爷伤心地说:“是啊!起初我也不相信,可是门窗都关得严严的,儿媳妇绑得紧紧的,我儿子的心肝怎么能飞到关帝庙呢?肯定是鬼神在作祟。”

王县长若有所思地问:“那你的儿媳妇现在到哪儿去了?”

何大爷叹息着说:“她帮我料理完志明的丧事后,过了两个月,就改嫁她娘家村的李洪英了。”

王县长又问:“何大爷,你儿子和儿媳妇他们原来住哪间屋子?”

何大爷指了指说:“就是你们睡觉的那一间。”

王县长安慰了何大爷后,便和小刘、小田回房休息。但他们怎么也睡不着。他们不信鬼神,便认定这一定是一起谋杀案!可是凶手是谁呢?为什么要杀人?杀人以后又是怎样关上了房门?

王县长想着想着,索性爬起来,叫醒了小刘和小田。他把小刘和小田分别绑在屋里的两把罗圈椅上,嘴里塞上棉花,并告诉他俩,谁要是能把屋门给关上,谁就可以上床睡觉,否则,就得这样难受一夜。说完,叼着旱烟袋看他俩如何动作。

小刘和小田理解县长的良苦用心。可是两人挣扎了半天,仍然动弹不得。夜深了,一只蚊子在小刘的脚上叮了一口,小刘神经质地往地上一跺脚。这一跺脚,小刘突发灵感:上身和大腿虽然捆得很死,但膝盖以下并没有捆绑,仍能活动。小刘想到这儿,双脚着地,费力地把椅子背起来,像一只乌龟一般一点一点地挪到门口,用鼻尖慢慢地把门闩上,然后又一点一点地移回原地。

三人兴奋地跳起来。好不容易捱到天亮,他们就来到何大爷的屋里。王县长告诉何大爷:“你的儿子不是周仓杀的,是被活人杀死的!”

何大爷瞪大眼睛问,“是谁杀了我儿子?”

王县长说:“是你的儿媳妇李凤和她现在的丈夫李洪英。他们两人早就有私情,后来又共同设计谋杀了你的儿子,却制造了周仓杀人的假象!”

说完,王县长他们就向当地公安机关作了汇报。当地公安机关立即逮捕了李凤和李洪英。经审问,二人对杀死何志明供认不讳,至于杀死了何志明后如何伪造了现场,和小刘的表演一模一样。

上帝不能宽恕的凶手

这年春天,美国驻日本领事的夫人怀孕了,夫人坚决要回到美国生孩子,领事因公务繁忙,离不开日本,夫人只好带着六岁的女儿丹妮回国。

那个风雨交加的晚上,丹妮和妈妈吃完晚饭,就坐在客厅里看电视。

她们住的别墅远离城市在郊区。周围又没有别的人家,所以很少有人来打扰她们。

天越来越黑了,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丹妮的妈妈奇怪地走到门口,问道:“你是谁?有什么事吗?”

那人不回答,只是一个劲地捶门,并吼道:“快开门,再不开,老子开枪了。”那人边说边用手枪向门锁开枪。

夫人脸色大变,急冲冲地跑回大厅,将丹妮藏到了落地窗帘之后,并低声吩咐:“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出声,更不允许出来。”

丹妮瞪着一双惊恐的大眼睛,不知将要发生什么事,她只是按妈妈的嘱咐紧紧贴在墙角上。

片刻工夫,那个男人冲进了大厅,他面目狰狞恐怖,狂笑不止,“是你丈夫害了我,我要杀了你让他一辈子痛苦……哈哈哈……”

那个男的一把拽住夫人的头发,把她掀翻在地,然后一枪打死了夫人。

六岁的丹妮躲在窗帘后目睹了这一切,她死死咬住手指,屏住哭声和泪水,她看见了杀害妈妈的那个男人凶残的面孔。

直到那个杀死妈妈的凶手走后,丹妮才敢放声大哭,她拨通了警察局的电话。

警察迅速赶到,并处理了现场。法医在解剖尸体时,发现她怀的是对双胞胎。这样一来,凶手就等于杀了三个人。

现在,可怜的丹妮成了这幕惨剧的唯一见证人。

当地警察局经过周密调查,认为这桩骇人听闻的罪行,是一个名叫杰夫·戈菲尔的罪犯干的。

警察拘捕了杰夫,并叫丹妮来辨认。“是他,就是他,就是他杀了我的妈妈!

丹妮握着小拳头,扑向杰夫。

杰夫的律师一把抱起丹妮,把她放到一边,让警察看住她。律师推推鼻梁上的眼镜,说:“笑话,找一个被吓得半死的孩子来做证,实在令人难以信服!”

负责本案的切伦探长听了律师的话,陷入了沉默,除丹妮之外,警方找不到任何证据,犯人又矢口否认,这可怎么办?

晚上,切伦躺在床上,他一闭上眼,似乎就看到了现场的惨景和丹妮那双被惊吓的眼睛。

切伦猛地坐起,将桌头的书扔在地上,气愤地说:“杰夫,我就不信拿你没办法!”

台灯下,切伦再一次打开了杰夫的档案,上面写着:杰夫·戈菲尔,小学文化,虔诚的基督教徒……

切伦反反复复地琢磨着这句话,“基督教徒……基督教徒……上帝……”切伦猛地一拍大腿,喊道:“有办法啦!”

从领事夫人的照相本里,切伦找到了她生前的不少照片,切伦利用电子计算机等最新技术,把这些照片复制成电影片。然后将电影片放映到白色墙壁上,看上去,领事夫人好像栩栩如生。通过观察,切伦知道杰夫每天临睡前,都要向上帝祷告,切伦暗暗决定,要好好利用杰夫的虔诚。

切伦让杰夫换了囚室,他事先秘密钻了两个洞,一个放一架小型电影放映机,装上消声器;另一个洞里装一架录音机,一切准备就绪,切伦开始了行动。

街头教堂的钟声敲响了,囚室的灯也熄了。杰夫同往常一样双膝跪在地上,嘴中念念有词,并在胸口划了一个大大的十字。

切伦暗暗冷笑着:“哼,这个虚伪的教徒,等一会儿,我就让你原形毕露。”

祷告完了之后,杰夫爬上床,闭上双眼,准备睡觉了。幽蓝的月光,从高高的窗户上投射进来,照在杰夫的面孔上。

切伦挥了挥手,一位警察就朝囚室里释放镁气,这种镁气对人体没有毒害,但可以让人产生幻觉。

恍惚中,杰夫听到有个凄厉的声音在呼喊:“杰夫,你还我命来……还我肚子里的孩子。”

杰夫一个激灵,坐了起来,他看见自己飘浮在白色云雾里,被他打死的女人正站在他的前方。

杰夫竖直了耳朵,又听到了那个声音。“杰夫,上帝不会饶恕你的!你向上帝忏悔吧!”

杰夫惊恐万分,连忙跪在地上,把自己的罪行全部讲了出来。录音机录下了杰夫的话,为把他送上电椅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老侦探的招魂术

阿瑟是个老侦探,他曾破过许多大案要案。深受同僚们的敬重。但老阿瑟的脾气十分古怪,破案的方法更怪。

这会儿,老阿瑟又在宣扬自己的“灵魂破案”绝招:“最清楚罪犯的当然是受害者本人,哪怕他并没有看见罪犯,他灵魂的眼睛会清楚地看见整个犯罪过程……”老阿瑟逢人便讲,同事们听得耳朵都快结茧了。于是,老阿瑟一开口,同事们全都溜得不见人影。

瞅瞅墙上的挂钟。阿瑟开始收拾桌上的物件,准备下班。

这时,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了,进来一位满面泪痕的中年妇女。她哭着告诉老阿瑟,她的女儿失踪了。

这人是镇上杂货店女老板瓦尔太太。她说,她6岁的女儿玛丽早晨7点钟出门上学,到现在也没回来。通常女儿4点钟就该到家。刚才她去找了玛丽的老师,老师说孩子被叔叔接走了。“在这个镇上,我们没有亲人,玛丽根本没有叔叔。”瓦尔太太伤心地哭诉。

显然,玛丽被坏人拐走了。

阿瑟详细地问了事情经过后,在胸口划了个十字,说:“祈祷吧!让玛丽的灵魂帮助我们抓住罪犯。”

第二天一大早,阿瑟拜访了玛丽的老师。年轻的女教师不安地说道:“很抱歉,玛丽一向很乖,我没想到她会背着我和那个人离开。”“他是什么样的人?”阿瑟追问。“30来岁,戴顶礼帽,脸瘦得像刀条,他说,他是玛丽的叔叔,要提前带走小侄女。我没有同意。可是下课后,我去办公室取回作业,才发现玛丽不在教室。我追出去,看见那人和玛丽正出校门。”

女教师顿了顿又说:“看情形,玛丽和那人很熟,他俩一路好像在说什么。我也就回来了。”

听到这儿,阿瑟眼睛一亮,决定去找瓦尔太太打听一下她平常的熟人,也许他们之中有这么一个瘦男人。

瓦尔太太费劲地想了几分钟,道:“我们并没有熟人,倒是刚搬来的艾德来串过几次门。可艾德是个好人,他对玛丽很好,他决不会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

阿瑟听了只是笑笑,他径直到房东那里要了房客艾德带有照片的证件,然后拿着它找到玛丽的老师。女教师只看一眼便肯定地断言就是这人带走玛丽。

重大嫌疑人艾德被带到阿瑟跟前,他气恼地大叫:“你们凭什么抓我,我又没犯罪。”阿瑟微微摇头道:“别激动,先生,灵魂会让你说实话。”

当夜11点,老阿瑟让人把艾德带到警察局的楼顶。他支开看守,要单独审讯。为防止艾德逃跑,阿瑟在楼梯出口上了锁。艾德不知他要干什么,满腹狐疑。

这时,夜风吹过,很冷。空中没有云,月光白惨惨的更是阴森。艾德的腿肚子开始发抖。“艾德,睡得好吗?”老阿瑟突然发问,“玛丽不会在梦中打扰你吧!”“玛丽为什么要找我?”艾德疑惑地反问。“因为是你从学校把她带走?”阿瑟紧追不舍。“我没干过这种事,也许是玛丽的老师认错了人,世界上长相差不多的人多呢。”“那你怎么知道是玛丽的老师告诉我的呢?”“……”艾德立刻哆嗦起来,他后悔情紧之下答错了话。瞟瞟老阿瑟,他正盯着自己。艾德真想给自己一耳光,心里像一团乱麻一般。此刻,屋顶上除了呼呼的风声,什么声音也听不见。突然,艾德隐约听见风里传来了一个女孩幼稚的声音:“叔叔,你带我去哪?我怕!”艾德慌忙向四周看去,周围空空荡荡,只有他和眼前的侦探阿瑟。兴许是自己耳朵有毛病,艾德想。“你怎么啦?”阿瑟目光如炬,剑一样射向艾德。“是玛丽的声音,……”艾德惊恐得说话也结结巴巴了,“唔,明白了,你用录音机录了玛丽的话来吓我,我才不上你的当呢!”

看着艾德面色发白,阿瑟心中有了底:玛丽一定在他手上,这该死的家伙。“我没有录音机,不信你来搜一搜,我想你肯定是听到玛丽灵魂的声音了。”阿瑟嘲讽地打量着艾德,平淡地对他说。

为了证明没有灵魂,恐惧的艾德扑向阿瑟,把他所有的口袋翻个底朝天,可什么也找不到。阿瑟的确没有录音机。“一定是老家伙模仿玛丽声音。”艾德暗想。他死死盯住阿瑟的唇,只要阿瑟嘴巴轻轻一动,就会被识破。突然,又一声女孩的哭喊传进艾德的耳朵:“妈妈,快来救我!”艾德吓得面无人色,他双腿一软,瘫倒在地。

阿瑟的嘴巴纹丝未动,艾德相信是玛丽的灵魂来找他算账的。他不得不交待了罪行。

原来,在和瓦尔太太交往的这些天,见她家里很有钱,便想出拐骗小玛丽借以勒索瓦尔太太的坏点子。

小玛丽获救了。

然而,令艾德意想不到的是“灵魂”的声音并非真是玛丽灵魂在说话,那是老阿瑟在说“腹语”。肚子讲话当然用不着动嘴巴,声音从鼻子和牙缝间传出来,飘飘忽忽不是十分清楚。在无人的漆黑深夜,就成了传说中“灵魂”的声音。

理发师智擒大魔头

法国理发师默尔是个聪明能干的小伙子,他在巴黎开了一个理发店,由于店面太小,生意一直不好,眼看就要支撑不下去了。这一天,他正呆在理发店看报纸,希望能从中找到发财的机会。

忽然有一条消息吸引了他,原来,警方悬赏15万法朗捉拿一个连杀三人的凶犯弗朗希斯。

金发,1.85米,携左轮手枪……15万法朗。唉,这家伙真值钱,要是我有15万法朗,我就可以把店面开得大一些,再雇几个人,唉,白日做梦,默尔暗想。

这时有人走了进来,默尔慌忙起身,却见来人,身穿大风衣,嘴上戴了个大口罩,鼻梁上还架了副墨镜。那人走到默尔面前,低声说道:“我要染发。”说完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默尔友好地拍拍他的肩,说:“先生,请把口罩摘掉。”话音未落,默尔感到一个硬梆梆的东西顶住了胸口,低头一看那竟是一把手枪。默尔心中暗暗祈祷,千万别碰到那个杀人魔头,我可不想挣那15万。摘下口罩一看,默尔不禁暗暗叫苦,那张脸和悬赏通告上印的一模一样,就是凶手弗朗希斯。

默尔颤微微地拿起白围巾给弗朗西斯围上。弗朗希斯冷笑两声,说:“子弹不长眼,别耍花招!”

默尔使劲点头,转身去拿剃刀。弗朗西斯一把扯住他,说:“用电剪给我剃胡子,我可不愿意刀子架在自己的脖子上!”

默尔只好照办,操起了电剪。在电剪的“嚓嚓”声中,默尔此刻多么希望警察能从天而降。这个残忍的凶犯,竟想借我的手,变一副模样,让警察认不出来他,他又会去为非作歹,这可怎么办,想着想着,默尔的额头就渗满了汗珠。

弗朗希斯把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暗中嘲笑起这个胆怯的理发师,便故作轻松地安慰他:“别太紧张啦,只要能给我换一副模样,我是不会杀你的。”

默尔搓搓手,装出害怕的样子,说:“先生,您看这胡子剃得行吗?”一边暗自嘀咕:“看我等会儿怎么治你。”

弗朗希斯摸摸光下巴,狞笑着说:“不错,好像年轻了三岁!”

默尔讨好地贴到近前,说:“最好把金发染成黑色,那就没人会认出来啦!”

弗朗希斯有些放松了戒备,微笑着点点头,可目光却始终不离默尔的每一个动作,只要默尔敢轻举妄动,手中的枪……

默尔取出自己配制的染发药水,东蘸蘸,西擦擦地忙活开了,他一脸尽心尽职的样子,完全迷惑住了弗朗希斯。

弗朗希斯这次来化妆,是准备出逃,巴黎最近的风声太紧了。万一给警察抓住可就没命了。他望着镜中已经变成满脑袋漆黑头发的年轻人,觉得连自己都认不出来了,便得意地吹了声口哨。

染好发,默尔让弗朗希斯洗个头。弗朗希斯顿时又恢复了警觉,他拍拍默尔的脸颊,说:“你准备将我按在水里,窒息而死吗?”

默尔吓得脸刷白,连声说:“不敢!不敢!”

弗朗希斯一把扯去白围巾,说:“小子,老子给你100法郎,算是工钱,你老老实实地坐在凳子上,我在对面的咖啡店看着你,要报警的话,枪子可不长眼!”

说完这些话,弗朗希斯在门口一闪就消失了。

默尔踮着脚,瞅瞅对面生意清淡的咖啡店,稀稀拉拉的几个人中间,根本没有弗朗希斯的影子,然后,他转身关好店门,去警察局。警察局的凯米警长接待了默尔。

默尔先是自我介绍了一番,便拿出当天的晨报,指指弗朗希斯的照片说:“如果我帮你们抓到凶手,真会得到一笔钱吗?”

凯米警长说:“提供准确线索,能得到10万法郎,另外5万给有功的警察当奖金!”

默尔非常高兴地说:“我刚刚给弗朗希斯染了头发。”

凯米迫不及待地问:“什么颜色!”“黑色!”“你开什么玩笑,巴黎少说也有50万个黑头发的人!”

默尔忍不住哈哈大笑,附在警长的耳边说:“你别小瞧了那头黑发,那可是用我精心配制的药水染的,不出半个钟头,药水就会起化学反应,变成绿色,弗朗希斯就成了满头绿发的怪物!”

凯米警长听到这里,惊奇地瞪圆了双眼,不禁恍然大悟,他取出对讲机,要求总部向所有车站和码头发出通知,捉拿已被染成绿头发的杀人凶手弗朗希斯。

绿头发的人,在世界上几乎都没有,太好找了。半小时后,警察在码头上抓住了弗朗希斯,他正到处找理发匠,想剃个光头。

不孝儿杀母谋财案

“这年头什么样的坏蛋都有。”李嫂忧心忡忡地想着。在这寒冷的冬夜里,白家大宅里透出一丝诡异的气氛,这是那三名青年到达白家大宅的第四个晚上。

二楼的客房里住了三名青年,李嫂伺候夫人上床睡觉,又唠了会家常,待回到自己房间时,已经是零晨一点钟了。

一个小时后,李嫂身边的闹铃响了,那是夫人叫她时的信号。她披衣起身,心想夫人大概睡不着,想找人再聊天吧。于是快步走向斜对面夫人的房间,拉开门把的时候,忽然感到一阵刺骨的寒风从后面吹来,她回头一看,发现阳台上的玻璃门是开着的。

接着她听到屋里有微弱的呻吟和喊叫声,急忙推开门打开灯。一看,却见白夫人倒在床下,拼命地挣扎。李嫂急忙扶起夫人,才发现夫人的右胸赫然插了一把刀,白色的睡衣被血染成了鲜红色。李嫂吓呆了,不知该如何是好。白夫人忍住疼痛,使出最后的力气,张着那双失明的眼,对李嫂说:“李嫂……我是被自己的儿子杀死,他不是个好东西呀……为了继承财产,他等不到我死……他……刚才来了,叫了我一声‘妈’,就扑进我怀里,紧紧抱住我。从他出生至今,第一次这样母子相拥……但是,他却拿刀……我敢确定,那是我的亲生儿子……”“太太,你说的是哪一个?小黑?小红?还是小白?太太……”李嫂用力摇着夫人,可是夫人已经断气了。

李嫂强忍住泪水告诉自己不要慌,那把刀是餐桌上的水果刀,凶手犯案后,一定顺着阳台的楼梯往下跑再回到自己房间。无论如何,他还会留在白家,诱人的60亿财产,他舍得放弃吗?夫人拥有一家庞大的酿酒厂,只要她的儿子出现,就可以继承所有的事业。

白夫人的丈夫以及两个儿子,在两年前的一次空难中丧生,而几位娘家的亲戚也都相继病死,身边已经没有什么亲人。她勇敢地接下丈夫的事业,在商海里拼搏,过度操劳反而造成了严重的青光眼,视力减退,半年以前,几乎已成失明状态,再加上虚弱的身体,想要复明已是不可能。

知道自己已成残废的白夫人,做了一个决定——希望透过私人侦探社,能够找回26年前她遗弃的一个儿子,让他继承全数的财产。

年轻时的白夫人是一位身出名门的小姐。那年不懂世事的她坠入情网,与一个花花大少生下一个私生子,只好偷偷送给别人抚养。

那孩子7岁时,她曾经见过一面,现在白夫人决心要找回她的儿子蒋文雄。忠心伺候她15年的李嫂开始四处为她奔波,希望能找出蒋文雄的下落。

白夫人曾拿出一张用蜡笔画的图画给李嫂看。虽然只见过他一次,但这是他所画的——一棵大树下,有几只嬉戏的小鸡。白夫人笑着说:“那孩子和我一样是个左撇子,喜欢吃柿子,秋天时只吃柿子。他养母也笑他,这张图上的黑点就是那时他用右手抓着柿子边吃边画弄的。唉!那时,只能以阿姨的名分去看他……”

听说文雄上中学时离家出走。他的养母一路追来,却在中途上死于车祸。如此一来,他故乡也回不去了,转眼应该26岁,希望侦探社能找到他。但是,侦探社却急于得到酬劳而马虎地找到两名自称是蒋文雄的青年,夫人没有办法只有先让他们住进来,希望能够辨认出真假。

而前几天又有一个自称蒋文雄的人上门,他说他曾回过故乡,家乡的人告诉他,白夫人正在找他,所以才登门拜访。这三个人都蓄着流行的长发,身材和脸孔都长得差不多,白夫人和李嫂很不喜欢他们,只有根据他们毛衣的颜色分别取名为小黑、小红和小白。

资料上说文雄去年患上了鞭打症,脖子不易转动,但是这三个人,居然也患上了这种病。

白夫人被刺杀的前兆,应该出现在那天的晚上。李嫂又回想起来:

连同李嫂四人分别坐在白夫人的两旁,左边为小黑、小红,右边为李嫂和小白。当李嫂照顾夫人用餐时,小黑和小红不知因为什么事吵了起来,小黑突然站起来用叉子刺了小红的右手背,小红大叫了一声,顿时鲜血一滴滴地流下来。小黑一见小红流了血,也不知如何是好。小红顾不得止血,他用另一只手狠狠扭了小黑一下,顿时小黑痛苦地大叫,似乎右手臂被折断了。“哼,就算扯平了!谁怕谁呀?”小红这么说着,李嫂和小白都惊恐地看着他们!

当天夜里,小黑用托板和三角巾吊着受伤的手臂,小红用白绷带绑住右手,像是戴了一双大手套,两个人凑在一起滑稽而有趣。小白看着他们两个,不禁大笑,然后逗他们说:“我就假装右手受伤,用左手替你们素描吧!”因为左手拿笔,所以一下就掉了下来。

此时电话响了,李嫂跑去接,原来是要洽谈公事,她对三个年轻人说:“你们哪一位帮我记一下地点?”眼睛却盯着小白,但是小白却不理睬,依然画画,小黑举起受伤的手臂,表示不能写字。小红嫌她罗嗦,抓起一支笔,记下她所要的地址。字迹工整而美观。

想到这,李嫂不禁打了个机灵,她望着死去的白夫人喃喃道:“夫人,我会为你报仇的。”说完她拿起了电话报了案。警察赶来后把小红抓走了。

半个月后,李嫂作为证人出现在法庭,她说:“白夫人曾告诉我,她的儿子是左撇子,而那天他们帮我记地址时,小黑右臂被刺伤不能写字,小白根本不会用左手,只有小红能够用左手熟练地写字,这就证明小红是白夫人的儿子。白夫人临死前告诉我杀她的人正是夫人的亲生儿子,这就是证据。”说完,李嫂拿出那张画和那张纸条。经查,留在画上的指纹与小红相同,法庭最终审判小红谋杀罪成立,被处以死刑。

不合格的间谍

某天,秘密情报员A出席了梅登大使主办的招待会。他的目的是试图接近外交部副部长的秘书兼情人丽莎。她是个颇有魅力的美人,尤其今天晚上,她穿了一套紫色的晚礼服,再佩一串光彩夺目的珍珠项链,显得格外迷人。

A趁梅登大使和外交部副部长谈话之机,凑近丽莎的身边邀她一起跳舞。她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两个人正在翩翩起舞之时,副部长来到身边对丽莎说:“我有点急事,先走了,请别人送你回去吧。”说完便走了。

当然,A是不会放过这一次机会的。“方便的话,我送你好吗?”“太谢谢了,那就拜托了。”丽莎微微一笑。

招待会午夜才结束,A请丽莎坐在助手席上,把她送回公寓。她的房间在五层。“请进去坐坐,喝杯水好吧?”她从手提包里掏出房门钥匙,边开门边请他进去。“太晚了,吵醒女佣人就麻烦了,今晚就免了吧。”“我的女佣人不住在这里。”“还是不进去了,早睡早起是我的座右铭。”“哈哈,真想不到,十足的绅士气呀!”“祝你晚安!”

A彬彬有礼地告辞了,贪色就会失败。重要的是应首先取得她的信任。当A驱车返回途中时,突然发现助手席上有一只耳环。一定是丽莎掉的。A调转车头赶回她的公寓。他再次上了五层,按响了门铃,离开这里不过一会儿工夫,她不会这么快就睡了吧?他觉得奇怪,拧了一下门把手,门没有锁。

室内亮着灯,丽莎穿着那件晚礼服倒在客厅的地板上,看上去并没有死,但有一股难闻的气味儿,一定是被麻醉药弄昏过去了。

A把她抱起来放到沙发上躺好,但她始终没有醒,脖子上那串绕了两圈的珍珠项链不见了。红宝石的戒指也被人摘走了,但手提包还在,室内没有被翻动的迹象。厚厚的红地毯上没发现一个线头儿,而桌子下有个什么东西在闪闪发光。拾起来一看原来是颗珍珠。

丽莎总算苏醒过来了。她睁开失神的眼睛,看到站在身边的A,吃惊地一下子坐了起来,不解地看着他。“发现你的耳环丢在我车子里了,我才返回来的。一开门看见你成了这个样子。究竟发生了什么事?”A问道。“你走后,我一进门,突然有人从身后卡住我的脖子,用药布捂住了我的嘴和鼻子,我拼命地反抗但很快便失去了知觉……”丽莎回忆道。“是不是趁你外出之际小偷溜了进来?还好没伤着哪儿。”“失去知觉之前,我清楚地记得珍珠项链被揪掉,珍珠散落了一地……”

A把拾到的那颗珍珠递给她看。“在桌子下面只拾到一颗,其他的都被罪犯捡走了。”“唉呀!宝石戒指也不见了。”

丽莎看着自己的左手,觉得非常可惜。那枚戒指大概是部长送给她的吧。“还有什么东西被盗了吗?”A问道

她赶紧走进卧室,摘下墙上的壁画,后面有个秘密保险柜,她拧了几下打开保险柜。“啊!不见了,宝石和文件……”丽莎惊慌失措地说。“是什么文件?”“是替副部长保管的,但我不知道是什么内容。只说是绝密文件。”“看来不像是小偷干的。窃走宝石和项链也许不过是为了掩饰。不管怎么说还是先报警吧。”A拿起了电话。“不行呵,不要报告警察。”她慌忙阻止说。“为什么?”A问她。“如果这事被张扬出去,对副部长不利,他就会被追究责任和撤职的。”“那么我今天晚上在这里的事也得保密。”“放心吧,我一定会报答你的。”“好吧,已经很晚了,我该告辞了。”A起身说道。“求求你,别把我一个人留下,我会害怕的。如果罪犯是敌方的间谍,也可能会再返回来的。”丽莎一下子抱住A,因过于惊恐,她的身体仍在发抖。“陪我到天亮吧。”她迫不及待地求吻。

A没有再拒绝。他们一边亲热地爱抚着,一边脱了衣服上了床。

第二天一早,女佣人还没上班。丽莎还在酣睡的时候,A就起了床,穿好衣服。昨天晚上做爱之后,A在丽莎的白兰地里放了安眠药让她喝了。

7点左右,佣人来上班了。这是个漂亮的混血姑娘。她一进卧室不禁“啊”地大叫了一声。房间里有个陌生的男人,地毯上撒了一地棉絮片。这实际上是A撕开了沙发套弄出来的。“昨天晚上,这个房间里进了小偷,我正在搜查。丽莎小姐服了镇静药正睡着,你不必担心。可是,你昨晚午夜时在什么地方?”A装作刑警的样子问她。“我在公寓。刑警先生,这棉絮是怎么回事?”女佣人不解地问道。“是罪犯在室内乱翻东西时弄的。抱歉,请打扫一下。如果发现有其他什么东西被盗了请告诉我。不管任何小事,只要觉得不正常就报告我。”“好的。”

女佣人推出吸尘器,马上开始清扫。吸尘器很快吸满,吸力弱了下来。“我去倒一次垃圾。”说着,她拉着吸尘器进了厨房,然后又出来继续清扫。“厨房里有什么异常吗?”A问到。“什么也没发现……”“是吗,那么,罪犯到底是你?还是你引来的同伙?”A用手枪逼着她问道。

她吓得倒吸了一口冷气,但很快又冷静下来。并用手关掉吸尘器的开关,马达声停了下来。“你并不是个女佣人,是哪个机关的间谍?快说。”“你也不是什么刑警吧。”女佣人迅速恢复了平静,露出了毫不畏惧的笑脸,显得很有胆量。“不错,正因为我们是同行吧,才很容易交谈。你的目标是保险柜里的文件吧?盗了宝石和珍珠项链只不过是一种掩饰罢了。”A分析说。“是我临走时顺便拿的。当我偷了文件要出房间时,不走运,正赶上丽莎小姐回来,我便用麻醉药让她睡过去了。”女佣人解释道。“拾起散落的珍珠再逃走,到底是女人,有点太贪心了,你是个不合格的间谍。”A笑着说。“你怎么知道我是罪犯?”她很想知道答案。“撒落在地上的珍珠只剩下一颗,就是你犯罪的证据。你把盗走的绝密文件藏到哪儿了?是不是已经交给你的同伙了?老实回答我!别耍花招否则你那漂亮的乳房就要开个洞。“A用手枪顶住她的胸部。“在我的公寓里。”她泄气似地回答说,只好任由A摆布了。“好吧,你带我去,不必担心。我需要的只是那份绝密文件,宝石和珍珠项链全部归你。对丽莎小姐也要保密。趁她还没醒来,我们赶快走。”A催促女佣人离开了房间。

那么,A是怎么仅靠一颗珍珠,就识破了女佣人是作案的罪犯呢?

原来,罪犯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袭击了丽莎,并将散落的珍珠收拾带走且没有留下穿串珍珠的线头,说明地面是用吸尘器吸过的,当然也一起拿走了垃圾袋的。A已发现垃圾袋不见了,故意要女佣清扫地面试探她。照例,女佣用吸尘器清洁地面,发现垃圾袋不见时,会很惊讶,而她却默不作声,证明了她就是罪犯。

智擒间谍的飞行员

一架观光用的水陆两用小型飞机在天空平稳地飞行着,发动机工作正常,高度1700米。天空晴朗,能见度良好,无风。眼下是平如明镜的海。然而,紧握操纵杆的飞行员大卫心情却不那么舒畅。“简直是个奇怪的客人。”大卫暗想。从飞机起飞时他就注意到了坐在后座的乘客。

大卫是夏威夷游览飞机的驾驶员,他的职责是引导游客在天空中游览夏威夷群岛。今天的乘客是一个来自美国大陆的男子。他一个人包租了可乘坐四人的飞机,可他对珍珠湾的景观根本不屑一顾,只顾一边用双筒望远镜俯视海面,一边看表。对大卫的导游说明,不理不睬。“会不会想跳飞机自杀啊!”大卫感到一种不祥之兆。“飞行员,就这样往北飞。”突然,客人起身在大卫耳边说,“巴掌大的岛已经看腻了,飞翔在一望无际的太平洋上,心情会更舒畅。”“可那就脱离飞行计划的路线了。”大卫说道。“如果是有视界的游览飞机,照理是无需通报位置的。”客人说。“那就按您说的飞吧。”大卫说罢调转机头,飞跃莱希岛一直北上,眼下已是漫无边际的太平洋,连个船影也找不到。“再给我飞低些。”客人一边用双筒望远镜观看海面一边对大卫说。“好的。您究竟想看什么?”大卫问道。“想看看鲸鱼喷水啊。”客人为自己的诙谐独自笑着。“您不会说就这么飞到阿拉斯加吧?”大卫也反唇相讥。“多平静的海啊,能不能就这样舒坦地着水呢?”客人自言自语道。“你是说在这儿着水?”大卫大吃一惊。“我是在想如果发动机发生故障时的事情呢!”客人又扑哧一声笑了。“请您不要开那种丧气的玩笑。”大卫心头火起,他开始不愿意同这样的人打交道,想赶快结束游览而返航。“报话机是哪个?”顾客探出身子跃过大卫的肩问道。“这个。”大卫用手指了指。突然,顾客掏出手枪对准驾驶席的VHF(超短波无线收发报机)连开了数枪。

大卫一下子惊呆了。“干,干什么?想让飞机坠落吗?”大卫握操纵杆的手不由得用了用力,机体晃动了。“好好操纵!发报机虽然坏了,也没必要惊慌失措吧。下面就按我的命令做。”顾客用冰凉的枪口顶着大卫的脖子,凶相毕露。“你劫持这么小的飞机,打算干什么,我是个不起眼的单身汉,是没有哪个肯为我出赎金的。”“如果是为了钱劫持飞机,我怎么会特意弄坏报话机呢?”客人得意地说。“那你的目的是什么?”大卫不解地问。“要是担心,我就告诉你。这一海域不久会出现一艘潜水艇,它就在这一带海底潜藏着,你知道吗?”“是哪儿来的潜水艇?”“国籍不明。”

大卫终于搞清了这名乘客的意图。毫无疑问,客人是敌方的间谍,一定是搞到了绝密情报,或是身份暴露,发现危险。因而打算偷偷逃走吧。如果是派潜水艇来接,那么他一定是个非同一般的特殊间谍。“等他转移到潜水艇上后,大概不会放过我吧。”大卫马上意识到了这一点。他想设法与机场塔台取得联系,得到救援,但报话机已被破坏,一切都无济于事了。于是他打算趁对方不备,让飞机翻斤斗或盘旋飞行,使其神志不清。“喂,你不要耍花招,给我老老实实地操纵,否则我要开枪了。”乘客好像看透了大卫的心思,威胁说。“要开枪你就开吧!假如我死了,你不也同飞机一起掉下去了吗?”“我不会杀你,我可不想作鲨鱼的饵食,只是要打穿你的膝盖。”客人威胁道。

大卫想还是顺从对方为上策。“那么好吧,就按你说的办。只是请你把枪给我拿远点,省得影响我操纵。”

乘客又重新回到了后座,用望远镜仔细地观察着海面。“来得有点儿过早……好,在潜水艇露出水面之前就在天上待命。把高度再放高盘旋。”乘客不耐烦地命令道。“好的,”大卫提高高度,进行盘旋飞行。如果运气好能发现航船的话,就可以下投发烟筒一类的东西,设法告诉SOS前来营救,但赶巧海上找不到一条渔船,天空上连一架飞机的影子也没有。

似乎突然起风了,平静的海面上掀起了白色巨浪。大卫刚才一直在画着三角形的路线盘旋飞行。“啊!看见了,在那儿!”突然,坐在后面的那个人兴奋得叫了起来。眼下的海面上,露出一个像是鲸鱼似的黑影,划开一条波纹,浮上来一艘国籍不明的潜水艇。“在那个艇旁降落!”客人命令道。“明白。”大卫拉下油门杆,减小了动力,飞机开始下降。虽然紧贴海面下降,但大卫故意着水失败,从潜水艇的头上飞过去,再次抬起机头。

潜水艇上的人正在放橡皮筏。“喂,在干什么?快点儿着水!”身后的那个乘客焦急地喊道。“这不是直升机,如果不看准风和浪的方向着水,飞机会翻掉的。外行少插嘴!有插嘴的功夫,早穿上座席下面的救生衣了。赶上侧浪是要翻飞机的!”

让大卫这么一吓唬,乘客赶忙穿上了救生衣。大卫为争取时间,故意作大幅度盘旋。这次虽然顺利着水了,但距潜水艇还有200米远时,他就把发动机关了。“喂,为什么把发动机关了,再近一点儿!”客人不满地说。“你打算一跑到橡皮筏就杀了我吧?”大卫问。“真抱歉,你倒是提醒了我。”顾客用手枪顶住了大卫的后脑勺。“扣扳机前,你给我好好听着!”大卫沉着地反唇相讥。

正在这时,天上有声音传来。“这是什么声音?”顾客吃了一惊,回头向后窗张望。

一架双引擎的水上飞机正飞速朝这边飞来。海面上的潜水艇撇下橡皮筏慌忙开始下沉。

顾客慌了:“畜生!想撇下我不管吗?”说完他打开客舱门打算向海里跳。大卫紧紧抓住他的腕子不放。“为时已晚了,那是海军的水上飞机,接到我发出的SOS求救信号,赶来救我的。”大卫义正严辞地说道。

水上飞机着水后一直朝大卫的小型机奔来。乘客彻底死心了,忙将手枪及随身物品扔到海里。“什么?SOS……报话机不是被我弄坏了吗,你是怎么发的信号?”他觉得不可思议,却又无可奈何了。原来,大卫在与飞机上的顾客周旋时,是按照三角形的路线飞行的,每两分钟向左飞行划一道。这是通用的航空求救信号。基地雷达收到信号后,马上派出了救生飞机前往营救。然后大卫再哄骗间谍说是海军的水上飞机。那间谍在惊慌失措地情况下来不及细看,就扔掉了手枪,束手就擒了。

被割的牛舌

宋朝开封府附近有一个马庄,这天村民马志诚正在吃午饭,谁知他午饭才吃一半,他家养的牛就惊恐万状满嘴是血地跑了回来。马志诚见状大吃一惊,跑上去一看,天哪!它的舌头不知被谁给割掉了!竟有人干出这种缺德事,这不是混蛋吗?大水牛没有舌头,不能吃草,用不了几天就会活活饿死。马志诚气得顿时昏倒在地。

等醒过来,马志诚立刻赶到开封城,向知府包公告状。不巧包公奉诏上朝去了,包公的师爷接了状子。这位师爷办事倒也雷厉风行,他马上派江捕头处理此案。

江捕头带了两个捕快骑马赶到马家庄,到现场看了一下。只见许多村童,正光着屁股,在水塘里打水仗玩。水塘的四周全是孩子们的脚印,江捕头暗暗叫苦:“糟糕,割牛舌头的家伙如果是下水塘作的案,自然会留下脚印。有了这脚印,还愁找不到他吗?可如今,脚印全被孩子们给踩乱了!”

江捕头只好去马志诚家询问情况:“你有仇人吗?”“没有。”“你得罪过谁吗?”

马志诚想一想,回答说:“没得罪过谁。”“你们村里有没有流氓无赖?”“没有。”

旁边一捕快插了一句:“这就怪了。这事要么是你的仇家干的,要么是流氓无赖。你既然没有仇人,村里又没有流氓无赖,那会是什么人干的呢?兴许是小孩子?”

江捕头摇摇头,说:“不可能。小孩子哪有那么大的力气去对付大水牛?”

那捕快反问道:“那会是什么人干的呢?”

江捕头喝了口茶,思索了片刻后,对两个捕快说:“这样吧,咱们分头去打探一下,看谁午饭时去过水塘。凡是去过水塘的人,都带到县府去审问。”

三个人分头行动,挨家挨户去问,结果谁也讲不清楚。大中午的大家都在家吃饭休息,谁会注意外面的水塘?

没办法,三个人只得回去请示。临走时,马志诚红着眼圈说:“捕头,这牛横竖也是死,干脆把它杀了卖肉吧!可这又是犯法的,大人下令不准杀耕畜。你们看如何是好?”

江捕头不敢作主,回答说:“待我回去禀报大人,看他怎么说吧。”

回到知府,江捕头正要去向师爷汇报,却远远看见包公的官轿,江捕头连忙差人接驾,惊喜地说:“大人,您回来啦!”

包公望了江捕头一眼,意思是说:你有事吗?江捕头就把割掉牛舌的案子细细地说一遍。包公笑着说:“你长着脑袋没有?”“什么意思?”“这么简单好破的案子,还要问我,你还算长着脑袋吗?”

江捕头口服心不服地没吭气。包公见他这样,不禁好笑,对他说:“这样吧,你叫马志诚把牛杀了卖肉,案子马上会破。”“这个……”马捕头一点也不明白,说:“杀牛不是犯法吗?大人怎么倒让马志诚去杀牛呢?”“你看你,真是白白的长了一颗脑袋!你就按命令去办吧,好好想一想,就会明白的。”

江捕头傻呵呵地笑笑。他刚要转身告辞,包公追问一句:“你准备怎么通知他呀?”

江捕头不假思索地回答道:“当然叫地保把全村人都叫到一起,我就说包大人讲的,只准马志诚杀这头牛,别人不能跟着杀牛卖钱……”

他的话被包公的笑声打断,包公一边笑一边说:“你要偷偷地告诉他,不能让别人知道。”“这样就会破案?”“对呀!”包公眯缝起眼睛说,“到时候,那个作案的人,肯定会跳出来。”

这不是天上掉馅饼吗?江捕头心里说着,边告辞包公,飞身跃马向马家庄奔去。

马志诚杀牛卖肉后,果然有人去找包公。此人是本村的马庆福。不过,他可不是自首,而是来告发的。

江捕头不由得笑出声来。这人真是有趣,若是没有包大人的允许,马志诚敢杀牛吗?你算是白跑一趟,拿不到赏钱啦!

江捕头正想到这里,却听包公“啪”地一声拍了下惊堂木。只见包公铁着面孔问马庆福:“大胆刁民,你为什么割马志诚家牛的舌头?”

马庆福和江捕头无不目瞪口呆。“你以为割了牛舌头,马志诚见牛活不下去了,就会杀牛卖肉而犯法。这样,你便一举两得,一方面因告发有功而受赏,一方面又使马志诚吃官司。是不是这么回事?”

马庆福两腿一软就跪了下来,脸色煞白,跟包公黑脸一比,真是黑白分明。他把头磕得如捣蒜,还不住地打自己嘴巴:“小民该死!小民该死……”

原来,这个马庆福,平时给人的印象是忠厚老实,想不到他心胸狭窄,一肚子坏水。只因为他的孩子偷吃马志诚家树上的水果,被马志诚打了几下,他便怀恨在心,想出这么个一举两得的鬼主意进行报复。不料,恶有恶报,却被包公识破了诡计!

血字研究

1.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1878年,我获得伦敦大学的医学博士学位后去了内特里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在那里完成学业后,被分派到诺桑伯兰第五火枪团任军医助理。那个团当时驻在印度。在我还没赶到部队报到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爆发了。我在孟买登岸时,听说我所属的那个团已通过各个关口,开拔到敌人后方去了。尽管如此,我还是跟着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们追了上去,平安到达坎达哈后,我找到了我的部队,马上开始了我的工作。

这场战争让很多人得到了提升和荣誉,但带给我的却是不幸和灾难。我被借调到巴克州旅后,就和他们一起参加了迈旺德决战。在这次战役中,一粒捷则尔枪弹击碎了我的肩胛骨,并把锁骨下面的动脉也擦伤了。如果不是我那勇敢的勤务兵摩瑞抓起我扔到一匹驮马的背上,我就不能安全回到自己的部队,而会被那些凶残的格吉人俘虏了。

枪伤和长期的辗转劳顿让我身体消瘦、虚弱不堪。我只有和大批伤员一起转移到波舒尔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的身体慢慢康复了起来,可是当我刚能够在病房中稍稍走动,能挪到阳台上晒一会儿太阳的时候,我又染上了印度伤寒症,再一次病倒了。一连几个月,我都是昏迷不醒,奄奄一息。最后我终于挺了过来,身体逐渐好转,只是体质还是很虚,医生们会诊后,决定马上送我回英国。于是,我就乘运兵船“奥仑梯兹号”回国。一个月以后,我在朴茨茅斯码头登陆了。那时,我的身体糟糕透了,政府给了我九个月的长假让我好好康复。

我在英国无亲无友,所以挺逍遥自在。我很自然地去了伦敦——那个大英帝国所有游手好闲之徒汇聚的地方。

我在伦敦河滨路的一家公寓里租住了一些时日,过着既不舒适又很无聊的生活,钱一到手就花光了,入不敷出,腰包一下子就空了。我很快醒悟过来了:我必须住到乡下的什么地方去,要不就得彻底把我的生活方式给改变掉。我选择了后一种活法,决心离开这家公寓,搬到一个简陋一点、便宜一点的地方去住。

就在我做出这个决定的那天,当我站在克莱梯利安酒吧门前时,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小斯坦弗。他是我在巴茨时的一个助手。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来说,在伦敦城的茫茫人海中,碰到一个熟人,确实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斯坦弗当时并不和我特别要好,但能再见到他,我还是很激动。他似乎也很高兴。一阵狂喜之后,我请他一同乘车去侯本餐厅吃午饭。

车子穿行在伦敦街道上时,他很吃惊地问我:“华生,你最近怎么了?看你面黄肌瘦,只剩一把骨头了。”

我简单地把我的经历跟他说了一下。话还没说完,侯本餐厅就到了。

他听完后,同情地说:“不幸的人啊!你以后打算怎么办呢?”

我回答说:“我想找个价钱不多而又舒服点的房子,不过,不知道能不能找到。”

我的伙伴说:“这可真怪,今天你是第二个对我说这样的话的人了。”“第一个是谁?”我问道。“他是在医院搞化验的。今天早上他还唉声叹气呢,他说他找了几间好房子,但租金比较高,他一个人支付不起,又一时找不到人合租。”

我说:“太好了,如果他真想找个人合租,那就找我吧。两个人住总比一个人住要好得多。”

小斯坦弗端起酒杯很吃惊地望着我,他说:“你还不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吧,要不你怎么愿意跟他住在一起呢?”“怎么啦,难道他这人不好吗?”“不,他并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只不过他有点古怪——他老是不停地研究一些东西。据我了解,他人倒是蛮正派的。”

我说:“他是个医生吧?”“不是的,我一点都不清楚他钻研的是什么。不过,他精于解剖学,又是第一流的药剂师。但是,他好像从没系统地学过医。他所研究的东西很乱,不成系统,并且也很离奇;他积累了很多稀奇古怪的知识,足以使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

我问道:“难道你从没问他在钻研些什么吗?”“没有,他很难说出心里话,虽然他高兴的时候,也爱滔滔不绝地说个不停。”

我说:“我倒想见见他,我现在身体还不大好,受不了吵闹和刺激,因此,我要与人合住的话,得挑个好学而又安静的人。请问,我怎样才能找到你这位朋友?”

我的伙伴回答说:“他现在肯定在化验室里。他要么几星期都不去,要么整天都呆在那儿。如果你愿意,我们吃了饭就一块坐车去。”“当然愿意!”我说,随后我们又谈了些别的。

在去医院的路上,斯坦弗又给我讲了些关于那位先生的详细情况。

他说:“如果你和他合不来可别怪我。我只是偶尔在化验室里见过他,稍稍知道他一点情况;他别的情况,我就一无所知了。你是自己要跟他住在一起的,到时,可没我的事了。”“要是我们合不来,散伙就是了。”我盯着斯坦弗继续说道:“我看,斯坦弗,你这么担心这事,里头肯定有原因。是不是那人的脾气真的很坏,还是别的原因?有话直接说嘛!”

他笑了笑说:“要想把他介绍清楚可真不容易。我看他那人有点机械化,近乎冷血动物。有一回,他拿了一小撮植物碱让他的朋友品尝。虽然,他并没有恶意,只是想了解这种药物对不同人的效果而已,而且,我想他自己也会品尝的,但这总有点不近人情,他的求知欲太强了。”“这种精神是很好的嘛。”“好是好,但也太过分了些。后来,他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打尸体,你说怪不怪?”“打尸体!”“是啊,他说为了看看人死以后还能造成什么模样的伤痕。我亲眼看见他打过。”“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是呀,鬼知道他研究的是些什么东西。好了,我们到了,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你自己看吧。”他说着,就和我下了车。

我们走进一条狭窄的胡同,又从一个侧门走进了一所大医院的侧楼。这地方我很熟悉。我们登上白石台阶,穿过长长的一条走廊。走廊两壁刷得雪白,两旁有很多褐色的小门。走廊尽头有一个低低的拱形过道,一直通向化验室。

化验室是一间高大的屋子,屋里杂乱地摆放着很多的瓶子。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纵横排列着,上边放着很多蒸馏器、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火焰的小煤气灯。屋里只有一个人在较远的一张桌子旁全神贯注地工作着。他听到脚步声后回头看了一眼,然后突然跳了起来,“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它只能用血红蛋白来沉淀,别的都不行!”我想,即使发现了金矿,他也不一定会有现在这么高兴。

斯坦弗给我们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您好。”福尔摩斯热情地握着我的手说。我简直不能相信他会有这么大的力气。“我想,您到过阿富汗。”

我吃惊地说:“您怎么知道的?”“这很简单,”他格格地笑了笑,“现在要谈的是血红蛋白的问题。您没看出我这发现很有用吗?”

我回答说:“从化学上说,是很有意思,但它的实用性……”“怎么,先生,难道你还没看出这种试剂能使我们万无一失地鉴别血迹吗?这可是目前实用法医学的最大发现了,请到这边来!”他一把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拖到他刚才工作的那张桌子旁。“先弄点血,”他说着,用一根长针把自己的一根手指刺破了,然后用吸管吸了一滴血。“现在把这滴血和一公升水混合。你看,混合后跟清水一样。血在混合液中所占的比重还没到百万分之一。尽管这样,我相信我们还是能够看到一种特别的反应。”说着,他把几颗白色结晶物放进了混合液中,随后又滴了几滴无色液体。很快,混合液就呈现暗红色了,一些棕色颗粒慢慢沉到了瓶底。“哈哈!”他像个得到新玩具的小孩子一样拍着手高兴地喊道,“您看怎样?”

我说:“这个实验看来很不错。”“这简直太妙了!过去用愈创木液试验的方法和用显微镜检验的方法都不太好,如果血迹凝干了,显微镜就起不了作用了。现在,不管新旧血迹,用这种新试剂都会起作用。要是这种检测方法早就有了,那么,世上就不会有那么多人逍遥法外了。”

我喃喃地道:“确实是的。”“很多刑事案件都那样,案子发生好几个月后,好不容易查出一个嫌疑犯,在他的衬衣或其他衣物上发现有褐色的斑点,但这些斑点,到底是血迹,还是泥迹、铁锈、果汁的痕迹,或者是别的什么东西呢?很多专家都不好下判断,因为他们没有可靠的检验方法。现在,我们有了这个歇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事情就好办多了。”

他说话时,两眼炯炯有神。他边说边把一只手按在胸前,好像是对给他鼓掌的观众致谢似地鞠了一躬。

他那兴奋的样子很让我惊奇,我说:“向你祝贺。”“法兰克福去年发生过冯·彼绍夫一案。当时要是用这个方法去检验的话,那他早就判绞刑死了。另外还有布莱德弗的梅森,臭名远扬的摩勒;茂姆培利耶的洛菲洛和新奥尔良的赛姆森等二十几个案子,要是它们都用这个方法,案子就会彻底解决。”

斯坦弗不禁大笑起来:“你好像是犯罪案件的活档案。你可以去办一份报纸了,报名就叫‘警务新闻旧录报’吧。”“这样的报纸读起来肯定很有意思。”福尔摩斯边说边把一小块橡皮膏贴到手指破口上,“我得小心一点,因为我经常和毒品打交道。”说着他就伸出手让我看,只见他的手上几乎到处都贴着橡皮膏,并且由于遭到强酸的侵蚀,手上的肤色都变了。“我们有点事要和你商量,”斯坦弗边说边在一只三脚高凳上坐下,然后用脚把另一只凳子推向我这边,“我这位朋友要找个住处,而你正愁找不到合住的人,所以我想给你俩介绍一下。”

福尔摩斯听说我要和他合住,好像很高兴,他说:“我看中了贝克街一所公寓,我俩住进去很合适——如果你不讨厌烟味的话。”

我回答说:“我爱抽‘船’牌。”“那太好了。我会经常在家里摆弄一些化学药品,偶尔也做做试验,你不介意吗?”“不会的。”“让我想想——我的其他缺点有——我有时心情不好,好几天都不说话,你千万别以为我这样是生气,我自己慢慢会好起来的。你的缺点呢?我想,我们合住之前,最好能彼此先了解一下对方的缺点。”

听他这么一说,我不由笑了起来,说:“我养了条小虎头狗。我的神经受过刺激,最怕吵闹。我很懒,经常赖床。在我身体健壮起来以后,可能还有别的坏习惯,目前主要的缺点就这些。”“你认为拉拉提琴也算是吵闹吗?”他急忙问道。

我回答说:“那要看他拉得怎样了。如果拉得好,那就有如仙乐一般好听,如果拉得不好……”“嗯,这就好了。”福尔摩斯高兴地说,“如果你满意那房子的话,我们的事就这样定了。”“我们什么时候去看房子?”

他回答说:“你明天中午到这儿来找我,我们一起去,把事情给定下来。”

我握着他的手说:“行,那我们明天中午见。”

我们走的时候,他还忙着他的试验。我便和斯坦弗一起向我所住的公寓走去。“对了,我得问一下,”我突然停住脚步对斯坦弗说道,“真奇怪,他怎么会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呢?”

斯坦弗笑了笑说:“这就是他的与众不同之处,很多人都不知道他是怎么看出来的。”“嗯,真有意思。”我搓着手说,“很感谢你让我们认识,要知道‘研究人类最好的办法是从具体的人着手’。”“你一定得好好研究他,”斯坦弗分别时和我说,“你会发现,他是个研究不透的人物,我敢保证,他了解你要比你了解他高明得多。再见吧!”“好,再见!”我说,然后慢慢向我的公寓走去,我觉得新结识的这个朋友很有趣。

2.演绎法

按照约定,第二天中午我们又见面了。我们到他提到的贝克街221号乙去看了看房子。这是所两室一厅的房子,室内的装饰让人感觉愉快,因为有两扇宽大的窗子,所以屋里光线充足,很明亮。总之,这房子挺让人满意的。我们合租以后,租金也不贵。因此我们当场交了钱,租下来了。当晚,我就收拾好行李搬了进去。第二天一早,福尔摩斯也跟着把几只箱子和旅行包搬了进来。我们忙着收拾屋子,忙了一两天后,一切摆设好了,我们也就安定了下来,慢慢熟悉了这个新环境。

说实话,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他为人文静,生活起居很有规律。晚上一般是十点钟前就睡觉了。早上,我还没起床他就吃了早饭出去了。有时,他一整天都呆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去,通常是伦敦城里的贫民区。在他工作得起劲的时候,没有谁的精力有他那么旺盛;但无事可做的时候,他整天在起居室的沙发上躺着,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每当这时,他的眼里就有那么一种茫然若失的神色。如果不是他平常生活严谨而有节制,我会怀疑他是个瘾君子。

几个星期过去后,我对他越来越有兴趣,好奇心也越来越大了。单他的相貌和外表,就足以引人注意。他身高六英尺多,又非常的瘦削,看起来显得格外修长;他目光锐利(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鹰钩鼻细长,给人以机警、果断的印象;他往外突出的方下颚说明他是个很有毅力的人。他的两手虽然斑斑点点地到处是墨水和化学药品的痕迹,但动作起来非常麻利、细致——他摆弄那些精致易碎的化验仪器时,我在一旁注意到了。

我承认福尔摩斯大大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也老想着把他的所想所作所为从他嘴里套出来,读者朋友们,你也许认为我这样是个不可救药的很多事的人吧。不过,请你体谅一下我的处境,我的生活是多么空虚无聊啊!即使天气特别的好,我的身体状况也不允许我到外面去,而且,也没什么朋友来看我。在这种情况下,我自然会对身边的福尔摩斯和他的一些秘密很感兴趣,并且,我绝大部分时间都在试图揭开这些秘密上打发掉了。

他并不是在研究医学。有一次他回答我的一个问题时,他承认斯坦弗在这一点上的说法是正确的。他搞研究既不是为了获得学位,也不是为了在学术界展露头角。但他却有着惊人的工作热情。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领域里,他的学识渊博得让人叹为观止。可以很肯定地说,要不是为了某种目的,没谁会这么辛勤地工作,没谁会这么认真细致。一个读书很广、很杂的人是博而不精的。除非有某种既定目标,要不,是没人会在一些细节问题上花那么多的精力的。

和他知识丰富的那面相同,他知识贫乏的一面也同样惊人。关于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他几乎是一无所知。当我引用托马斯·卡莱尔的文章时,他竟傻里傻气地问我卡莱尔是什么人,干过些什么事情。最让我吃惊的是,他对哥白尼的学说和太阳系的构成也一无所知——都十九世纪了,一个有知识的人居然不知道地球是绕着太阳转的,真是咄咄怪事。

他见我这么吃惊,很开心地说:“很奇怪吗?即使我知道这些,我也会尽力把它忘掉的。”“把它忘掉?”

他解释说:“是的。我认为人的大脑就像一间空屋子,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摆进去。只有傻瓜才会不管碰到什么都往里面装。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东西反而会被挤出来;即使没被挤出去,也会因为和其他东西混在一起,在取用的时候也就有些难。所以,一个会工作的人,他会有选择性地吸收知识,他会非常小心仔细地选择,除了对他有用的东西外,他什么也不带进去,而他带进去的东西,则有条有理。请相信我的话,当你学习新知识的时候,多少会忘掉一些旧的知识的。所以,最要紧的是,别让那些无用的知识把有用的给挤出。”

我申辩道:“可这是太阳系的问题啊!”

他不耐烦地把我的话打断了:“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你说我们是绕着太阳走,但这对于我和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本想问问他的工作究竟是什么,但又怕惹他不高兴,只好好好思索了一番,想努力从中找出点什么线索。他说他不想接触与他工作无关的知识,那他所拥有的知识,当然都是对他有用的。于是,我在心中把他所精通的学科列了出来,然后用铅笔写了出来。写完一看,我不由地笑了起来,原来是这样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1)文学知识——无(2)哲学知识——无。(3)天文学知识——无。(4)政治学知识——很少。(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莨菪制剂和鸦片却很了解。对毒剂无所不知,而对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方面,虽然有限,但能一眼分辨出不同的土质。有一次他散步回来,曾指着溅在他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告诉我是在伦敦的什么地方溅上的。(7)化学知识——精通。(8)解剖学知识——精通,但毫无系统。(9)惊险文学——很了解,似乎他对近一世纪来发生的所有恐怖事件都了如指掌。(10)提琴拉得很好。(11)善使棍棒,并精通刀剑拳击。(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很多实用知识。

看完这张纸条,我很失望地把它扔到了火里面,自言自语地说:“要想通过这张纸条来探究出他的职业,那实在是太难了,不如趁早作罢。”

我在前面曾提到过他会拉提琴。确实,他的提琴拉得很出色,但也像他的其他本领一样,也有些古里古怪。我知道他能拉一些很难拉的曲子,在我的要求下,他曾为我拉过几支门德尔松的短歌和一些他所喜爱的曲子。可是当他一个人拉的时候,拉出来的曲子就很不像样了。傍晚,他靠在扶手椅上,眯上眼睛,信手弹弄着平放在腿上的提琴。琴声时而欢快高亢,时而忧郁低沉。显然,这些琴声都是他当时心情的反映。不过,这些曲子是他一时兴之所致,还是那种心情久而久之的结果,我就不知道了。对于他的那些刺耳的独奏,我非常的讨厌;如果不是在这些难听的曲子后面,又给我连拉几支我喜爱的曲子作为补偿,我真会跟他翻脸。

开头的一两个星期,没人拜访我们。我还以为我的伙伴也和我一样,孤单单没什么朋友。但很快我发现认识他的人很多,而且各个社会阶层的人都有。其中有个面色黄黄、尖嘴猴腮的名叫雷斯垂德的先生,每个星期都要来那么三四次。有一天早上,来了个时髦的年轻姑娘,坐了半个多钟头才走。当天的下午,又来了个很像是犹太小贩的客人,他头发灰白,衣服破旧,看起来神色很紧张,在他身后还跟着个邋邋遢遢的老妇人。还有一次,一个白发绅士来拜访了我的伙伴。还有,一个穿棉绒制服的火车上的茶房也来找过他。每当这些形形色色的客人来拜访的时候,福尔摩斯总是请我到卧室去回避,把起居室让给他使用。他经常为此向我道歉,他说:“请原谅我占用这间起居室来办公,这些人都是我的顾客。”本来,这是我直接问他到底从事什么职业的好机会,但,为了谨慎起见,我又没有勉强让他告诉我。我当时想,他不跟我说他的职业,肯定有什么原因。没想到,没过多久,他出人意料地主动跟我谈起了这个问题。

那是3月4日,我记得很清楚,我起得比平时要早一些,福尔摩斯正在吃早餐。房东太太知道我有晚起的习惯,因此,餐桌上没有为我准备食品,连咖啡也没预备好。我一时没来由地就发火了,让房东太太马上给我准备早餐。随后,我拿起一本杂志边看边等,而福尔摩斯却一声不响地只顾吃他的面包。杂志上有篇文章的标题下让人画了一道铅笔线,我自然而然地先看起了这一篇。

文章的标题有点故弄玄虚,叫什么“生活宝鉴”。这篇文章企图说明:一个善于观察的人,如果精确而系统地观察他所接触到的事物,他就会有很大的收获的。我觉得这篇文章很特别,既有见解独到之处,也有荒唐可笑之处。文章推理严密紧凑,但结论却有点牵强附会。作者说从每个人每一瞬间的表情,甚至肌肉的每一牵动和眼珠的每一转动,都可以推测出这个人到底在想些什么。按照作者的说法,对于一个在观察和分析上训练有素的人来讲,是没人能骗到他的,他作出的结论简直和欧几里得的定理一样准确——这对不明白怎样去推理的门外汉来说,难免不把他惊为未卜先知的天人。

文章说:“一个逻辑学家能凭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亚加拉瀑布的存在,即使他并没亲眼见过。总之,整个生活其实是一条环环相扣的链条,只要看到了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也就知道了。推断和分析的科学和手艺一样,只有经过长期和耐心的钻研才能掌握,有些人即使为它呕心沥血了一辈子,也未必能够达到得心应手的境地。初学者,在研究比较难的心理方面的问题前,可以先从简单的事情上入手。比如碰到了某个人,马上就推测这个人的来历和职业。这样的训练,看起来是有些幼稚无聊,但它确实能让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敏锐起来,并且能告诉人们从哪些地方去观察。一个人的指甲、衣袖、鞋和裤子的膝盖部分,拇指和食指间的茧子等等,这些小部位都能显露出他的职业来。如果一个办案的人,不能从这些东西上看出点什么,那真是不可思议。”

我看到这里,忍不住把杂志往桌上一扔,大声说道:“这简直胡说八道!我还从没见过这么无聊的文章。”“哪篇文章?”福尔摩斯问道。“就是这篇文章。”我一边坐下来吃早餐,一边用小匙子指着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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