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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1 02: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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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堃

出版社:吉林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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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发展研究

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发展研究试读:

前言

农业,是人类生存的命脉和发展的基础。古今中外,农业从来都是关乎每个国家生存发展的基础产业。而另一方面,农业同其他产业相比,又一直都属于弱势产业。农产品是由农民这个弱势群体生产又涵盖人们日常生活的特殊商品。民众对食品安全和价格的稳定性具有很高的要求,能否保障食品安全,让人吃得健康、吃得放心,对民众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事情。农产品流通是连接农产品生产和最终消费的媒介,包含农产品收购、装卸、运输、储存、包装、配送、加工、分销、信息共享等活动。只有进入流通过程,农产品才能实现其价值。

中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生活在不同地区的人们对农产品的消费习惯更是多种多样,农产品消费的差异性和多样性特点显露无遗,农产品拥有巨大的需求量和生产量,这为中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市场基础。此外,近些年中国交通运输业发展迅速,不仅建立起了丰富的交通网络,而且场站建设及运输设备也取得了明显的进步,这为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硬件保障。

尽管中国农产品流通业具有良好的发展条件,但由于缺乏全面系统的理论指导,仍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农产品流通业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农产品流通的市场化水平低、流通成本高,农民和消费者都没有从流通领域享受到应得的比较利益。由于农产品最终需要依赖流通才能实现其价值,因此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的建立,已成为提高农民收入、促进整个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之一。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建立必须依赖农产品现代物流。现代物流已成为降低物质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外的“第三利润源泉”。但是,由于中国农业发展相对落后,致使农产品物流产业的发展严重滞后,不仅大大削弱了中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而且已成为整个物流体系的瓶颈。

世界上发达的经济体都高度重视农产品的流通和基础设施建设。他们在国内生产有政策支持、出口有补贴、进口有价格保护和技术标准。发达国家政府从中央到地方都以多种方式由财政投资建设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和批发市场,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企业的作用,引导农产品流通健康发展和稳定市场供应。因此,借鉴发达国家农产品物流发展的成功经验,针对中国农产品物流的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进行系统研究,对促进中国农产品物流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农产品流通领域近年来备受政府关注,成为现阶段“三农”问题的重点。201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在“十二五”期间要大力改善农产品流通和市场调控,努力保持农产品价格的合理水平,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农超对接”,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探索建立生产与消费有效衔接、灵活多样的农产品产销模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将“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作为建立农产品供给保障机制的重要工作内容,进一步强调了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对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重要作用;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强促进农产品公平交易和提高流通效率的制度建设,加快制定全国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制度,构建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骨干、覆盖全国的市场流通网络建设;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转型升级,着力加强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推进合作社与超市、学校、企业、社区对接;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健全统一开发、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现代农业产品市场体系,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完善流通骨干网络,加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完善跨区域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成为社会资源的决定性配置手段,中国农产品流通体系逐渐形成了以批发市场为主导,农贸市场、菜市场以及连锁超市为农产品零售主渠道的流通网点。此外,农产品流通企业的组织形式呈现出多样化和规模化的特点,质量安全和品牌意识逐步增强。中国农产品流通系统基本形成了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连锁超市为主要渠道,以农民经纪人、运销商贩、中介组织、加工企业为主体,以产品集散、现货交易为基本流通模式,以原产品和初加工产品为营销客体的基础流通格局,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本书通过对中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现状的分析和解读,借鉴发达国家先进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成功经验,指出中国现有农产品流通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系列针对中国实际情况的完整而科学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创新理论,并据此对农产品流通实践提出相应的建议。建立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不仅能够使生产、加工、流通三大环节有效结合统一,实现农业产业结构升级、产业整体规模扩大、产业间相互融合及运转效率提高等目的,降低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损失,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流通成本;同时能够实现区域化、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发展,调节农产品地区差异及供需矛盾,从而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受制于笔者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以及调研时间、范围的局限和资料的欠缺,虽然在写作过程中尽可能地联系中国农产品流通实际,努力学习研究理论和方法,但在书中仍不免存在疏漏和不妥之处,恳请各位专家学者予以斧正。第一章农产品流通的内涵及特征第一节农产品流通的相关概念及关系一、农产品流通

流通过程包括对产品的保鲜加工、包装、装卸、运输、配送、陈列、销售等活动,同时涉及分销渠道的设计、市场营销手段、产品售后服务以及产品召回等活动。流通不仅为国家创造产业增加值,也是民生进步、市场繁荣的重要依据。重商主义学者很早就注意到产品交换和商业领域可以产生的价值,并将对外贸易视作国家财富的真正源泉。对于农产品流通,亚当·斯密很早就在《国富论》中提出,城市是农村剩余物的市场,农民用不了的东西可以拿到城市去交换他们需要的物品,这种交换对经济体发展十分重要。同时,一个社会的农产品生产、工业品制造和批发零售等交换部门存在密切联系,应该实现协调发展。

社会经济活动包括生产、流通和消费三个方面,农产品流通从功能上分析,分为物流和商流两大类。农产品物流是为了满足消费者需求,将农产品首先从产地转移到销售地,再转移到使用地的过程。既包括商品实体的转移活动,比如储存、运输、包装等,也包括为使商品能够在适当的时间、地点,以适当的方式提供给消费者而发生的信息传输活动。储存和运输是物流的两项核心内容,其他活动都是围绕这两项活动展开的。而商流是指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由货币形式转变为商品形式,或者由商品形式转变为货币形式的过程,商流的核心特点是所有权的转移,它着重考虑如何实现农产品的价值。

狭义上的商品流通,主要是指作为商流的流通,是市场交易各方商流契约形成的体系。这种意义的流通不仅指以货币为媒介的单次交换,也包含多个交换行为所组成的一系列活动,或市场交换行为的总和。

而广义上的商品流通,则主要是指包含了商流、物流、资金流与信息流的市场过程,是整个市场运作的具体形式。在这种情况下,流通是市场各类商品交易以及支持交易的各种活动的总和,是“四流合一”的市场运动过程。

农产品流通是物流概念在农产品流通领域中的延伸,是一种特定商品的流通。农产品现代流通一般是指以农产品消费者为中心、为了有效增加和实现农产品价值、降低流通费用,以货币为媒介,将农产品从生产地(田间)送达消费者终端(餐桌)的物理性经济活动过程。其中农产品主要指粮食谷物、畜禽肉类、果蔬、蛋奶、水产品等可食用产品,也包括棉花、香料、花卉等非可食用产品。

本书中所研究的农产品流通包括农产品收购、装卸、搬运、运输、存储、包装、配送、流通加工、分销、信息处理等活动环节。它的发展目标是增加农产品价值,节约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避免市场风险,最终完成消费,农产品在流通的过程中可以实现价值的增加。农产品流通是连接农产品生产和最终消费的媒介,只有进入流通过程,才能实现农产品的价值。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农产品流通的动作客体是脱离生产领域的农产品,农产品流通不仅服务于消费者,同时也服务于生产者,帮助生产者实现产品的价值,农产品流通完成的标志就是其使用价值的实现。在中国,农产品流通大多是从分散到相对集中再到分散的过程,即由产地收购的农产品经过中转地和集散地,到达消费者终端的过程。

综上所述,农产品流通是一个全面、综合、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流通作业和流通信息两大子系统。流通作业是指农产品的运输、储存、装卸、包装、加工、配送等活动,在流通作业中必须根据农产品易腐败、易消耗的特性,提高作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合理安排农产品配送路线及运输方式,减少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损耗,以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同时,流通作业离不开信息系统的指挥,现代通信、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为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信息系统提供了技术支持。农产品流通信息系统一般包括市场预测、订货处理、库存管理、送货信息、客户服务信息等子系统,各子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相互提供和接受信息,在功能上相互支持和衔接,为整个流通系统的高效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为充分发挥流通信息系统的这一作用,应对信息系统的结构方案、计算机软硬件进行合理的设计与选择,这是建立健康高效流通信息系统的基本前提。从市场参与者的视角来看,农产品流通的目的在于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但是从政府、社会和消费者的视角来看,农产品流通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进步。因此,农产品流通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二、农产品流通主体

流通主体是指承担流通活动或服务功能的企业或个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主体是从事农产品流通活动的企业或个人,包括销售农产品的农民、农产品信息经纪人、收购商、批发商、零售商、国际贸易商和采购农产品的消费者等。其中又可以包括按照公司法登记注册的农产品流通公司(国有企业、集体和个体商业企业、合作社)和农产品流通商人(经纪人、配送商、批发商、零售商、收购商)两部分。其中个体经营户组织化程度低,但是数量众多,中国农产品流通队伍中个体经营户数量占到八成以上。另一类主体是为农产品流通活动提供服务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批发交易、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冷链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包装服务、流通加工服务、配送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等。农产品流通主体具有自主性、逐利性、能动性三个基本特征。自主性是流通主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和主动适应市场变化的前提;逐利性是流通主体自主决策和发挥能动作用的基本动力;能动性技术流通主体自主决策的结果,也是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保证。随着经济的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农协组织、物流园区等新的流通主体不断出现,流通组织结构也不断发展变化,从而推动了农产品流通体系的不断创新。三、农产品流通与物流的关系

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物流对确保流通环节之间的有效衔接起到了重要作用。农产品自身的特征又使得农产品物流表现出与一般物流不同的特点,农产品流通与物流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农产品流通对物流的需求

农产品流通包括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配送、流通加工等多种作业,由于农产品的易腐、易损性特点,对农产品流通过程中每一个环节、每一项作业的技术都有很高的要求。同时由于农产品在采摘后或是离开其原始生存环境后的生命周期比较短暂,因此要求农产品物流必须及时、快速、高效。农产品的自然生长力推动着农产品物流的不断发展,同时对农产品物流提出更高的要求,主要包括:

1.农产品流通过程中需要再加工

农产品再加工是农产品从生产领域进入消费领域的重要环节,农产品的生产和需求的特点要求农产品产、供、销密切配合、流通渠道通畅、产品采摘收获后及时送至加工企业,再把加工品及时运送到销售地,最终送达消费者终端。

2.农产品流通过程中需要高效储存

由于农产品的生产与消费在时间、空间、集中与分散等方面存在矛盾,因此农产品在生产出来以后,总要经过或长或短的时间才能到达消费终端。这就要求发展农产品物流,建立、发展农产品仓储,为农产品的储存创造条件,提高农产品储存的物质技术基础和技术水平,提高农产品的储存水平和效率。

3.农产品流通中需要高效运输

农产品商品地区之间的流通与运输,主要是由农产品生产的地区性决定的。一方面,各地生产不同的优质农产品,需要互通有无;不同地区同类农产品的生产也存在集中或分散、富余或匮乏的差别,需要相互补充。另一方面,农业生产专业化和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势必冲破地方性市场,要求农产品进行地区之间或全国范围的流通。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要求农产品必须满足不同需要和提高经济效益。

4.农产品流通中需要信息支撑

在传统的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由于信息发展水平较低,容易出现“物贱伤农”、农产品销售困难等问题。需要采取现代化信息手段发展农产品物流,获取和掌握充分的市场信息,协调农产品供应链中的信息流,有效满足农产品生产和销售中的信息需求。由于农产品物流这一系统包含着储存、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及伴随的信息收集与管理等一系列环节,因此它能在以上各类需求基础上,以方便快捷的方式满足各消费者的不同需求,完成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有机结合,达到生产者生产出产品能及时运送到所需要的销售地点,而消费者在其所需要的时间、地点能便捷地获取自己所需要的消费品的目的。正是由于它不仅能够满足这些不同需求,而且能够对这一系列环节进行有效的连接和整合,具有缩短流通中时间消耗、降低流通成本、减少不必要的产品损失等优点,从而成为推动农产品物流发展的自然动力。(二)物流对农产品流通的支撑和推动

在农产品物流的发展动力中,市场推动力主要是农产品的集散效应、农产品价格的引导机制和政府的宏观调控。

1.农产品的集散效应

农产品受自然条件制约大,各地因气候、土壤、降水和日照等情况不同,只能种植适宜的农产品。农产品生产点多、面广,供应地点不集中,消费地点也同样分散。由于单个农户所生产的农产品有限,农产品物流要依靠整条供应链上的各节点协同运作,将农产品的生产者和下游的零售商联系起来,将产品聚集起来,最终释放给消费市场。农产品聚集和释放的范围就是市场的范围,集散效应的发挥也需要市场来推动。

2.农产品的价格引导机制

农产品价格遵循一般的市场规律,由农产品的价值决定,并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价格是反映市场中农产品稀缺性的信号,农产品流通的集散效应的发挥是在价格信号的指引下实现的。农产品流通的价格引导机制是指在竞争性的市场中,当某一地区某种农产品价格下降时,该农产品就开始流出该地区,向价格相对较高的地区流通。竞争性市场是一种形成均衡的机制,农产品流通的价格引导机制将最终导致农产品的价格趋于平衡。

3.政府宏观调控

系统的组织化方式可以分为“自组织”和“他组织”两种,自组织是无外界特定干预的自演化;而他组织是在外界特定的干预下的演化,其实质性概念是“外界特定干预”。农产品供应链具有自组织性,多个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在没有外界特定干预的条件下,围绕农产品自发形成一个价值网络系统。但农产品供应链必然要受到“外界特定干预”,比如国家宏观政策、市场法律法规等。无论是自组织形成的供应链系统,还是他组织形成的子系统,都要受制于这些政策和法规。在农产品流通的调控方面,政策起整体规划和保障作用,流通管理协调机构负责总体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自子系统的设计运营,各节点在政策的规定及引导下建立自己的作业系统。此外,政府对基础设施平台和信息平台负有主要责任。保证物流硬件设施的完备、合理,从而形成政府调控,推动农产品流通的发展。第二节农产品流通的基本特征一、农产品流通的时间特征

基于多数农产品具有鲜活、易腐的自然属性,时间因素成为农产品流通的重要影响因素。产品在流通过程中消耗的时间越长,产品的鲜度、质量下降程度越高,产品的价值也会随之降低。因此,时间特征成为农产品流通的重要特征之一。农产品流通的时间特征表现为季节性、周期性、不稳定性和易腐性。(一)农产品供给的季节性和周期性

农产品的共性就是具有固定的自然生长规律,因此其播种、生长和收获具有季节性和周期性。特别是粮食、果蔬类农产品,是典型的季产年销的产品。对于一些季节性不是十分明显的农产品,由于产品自身生长需要一定的时间,产品供给也表现出一定的周期性。这种供给层面的季节性或周期性,导致了农产品市场更容易出现供求不平衡的情况。一方面,某些产品的生长周期缓慢,生产决策需要提前很长一段时间做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参考本期需求情况做出的生产决策可能出现较大的偏差;另一方面,农产品供给的周期性造成农产品流通具有明显的淡季和旺季特征,在产品逐步集中上市和退市的淡季旺季交替过程中,产品的价格波动会非常剧烈,不同地区的产品价格差异也比较大,造成产品需求波动。

一般来说,大部分农产品是在特定的季节进行生产和流通,在产品流通旺季,对农产品相应流通设备、人力等市场资源的需求也较大。但随着市场的全球化和农产品种植、养殖和保鲜技术的进步,各种反季节性农产品供应使这种农产品流通周期有所减缓。所谓“反季节”农产品,主要指在一般地区因热量等条件限制而无法正常栽培的季节内,利用特殊环境资源或采取保护性设施进行生产的农产品。(二)流通时间不稳定

农产品流通在时间上具有不稳定性。主要原因在于农产品流通模式的多样性和各流通环节的时间不确定性较大。首先,农产品具有产地相对集中,需求相对分散的特点,造成农产品流通的集散性较高,流通环节较多。距离产地的远近,经过流通环节的多少,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产品流通的整体时间和水平。其次,农产品的种植和收获对自然条件的依赖较大,不同年份之中存在丰产、平产、欠产等差异,造成产品上市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再次,农产品流通种类多,作业标准难以统一,不同地区、不同企业在农产品运输、储存和包装等方面的技术水平不同,也容易造成各个流通环节的流通时间差异较大。(三)产品易腐性

很大一部分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仍然是鲜活产品,对流通过程的整体作业水平要求较高。随着流通时间的增加,鲜活农产品的新鲜度在逐渐下降,产品在市场上的售价也会受到影响。因此,农产品易腐性对流通过程的要求是减少中间环节,缩短流通时间,提升保鲜技术。

随着市场发展和消费水平的提升,消费者对新鲜、优质农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为了保持产品鲜度,控制产品易腐带来的损失,农产品现代流通在技术和管理水平上也在不断进步,如低温冷链物流体系的发展,逐步覆盖了农产品流通中越来越多的环节,缩短了农产品流通时间,降低了农产品流通的损耗。二、农产品流通的空间特征

农产品流通的空间特征是指,不同地域的地质、水文、气象等条件限制了农产品生产的空间区域,为了解决生产的地域性与市场广泛性之间的矛盾,农产品流通承担了产品集散功能,因而也表现出显著的空间特征。(一)产地集中

动植物农产品都对自然生长环境有特定的要求,气候、地貌、海拔、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会影响地区主要栖息或生长的动植物种类。同时,在不同区域的人类发展本地经济的时候,经常也会结合本地的优势农产品种类,实施一些扶植或鼓励性政策,因而进一步强化了农产品生产的地域集中性。

以中国为例,目前山东、河南、河北三省蔬菜产量占全国产量的36%,山东、河南、河北、陕西、广东、新疆、广西等省份的水果产量占全国的55%,四川、湖南、河南、山东四省的猪肉产量约占全国的34%。从宏观地域上进行划分,中国有四大农业生产区域:北方地区、南方地区、西北地区和青藏地区。各地区主要农产品品种见表1.1所示。表1.1 中国四大农业生产区域主要农产品(二)跨区集散

生产的季节性与消费的全年性、产地的局部性与市场的广泛性形成了矛盾,决定了农产品流通需要以空间上的大范围变动来满足持续、广泛的需求,形成了流通环节的跨区集散特征,其中跨区域、跨国界的大规模集散流通是农产品空间流动的主要特征。

以中国鲜活农产品流通为例,中国国土面积广大,气候条件多样,人口分布不均衡。农产品流通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南品北运”“北品南运”“西品东运”的农产品流通格局。目前,约有40%的农产品均实现跨省流通。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蔬菜供应70%以上由外埠提供。三、农产品流通的产品形式特征

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出于保护、增值、运输便捷等目的,农产品的流通加工和包装形式各异,流通过程和最终销售陈列的产品形成也不同。此外,农产品的加工链条较长,在不同的加工方式和深度影响下,产品形式也具有不同的特征。(一)鲜度特征

流通中的农产品具有不同的鲜度特征,按照鲜度水平的不同,可以把农产品分成鲜活农产品、冷冻农产品和普通农产品。《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中界定了鲜活农产品的范围,即鲜活农产品主要包括新鲜蔬菜、水果、肉、蛋、奶、鲜活水产品和活体畜禽。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的包括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和花、草、苗木、粮食等。

鲜活农产品在中国农业生产发展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中国消费者除粮食以外最主要的食物营养来源。同时,鲜活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一般是具有生命的活体,对流通环境的要求较高,具有易腐、不耐储运的特性,农产品的时间、空间特征都较为明显,流通损耗的风险高。鲜活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水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在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过程中体表组织容易受到损伤,在短时间内容易发生氧化变色反应,致使营养成分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和流失。

2.大多数鲜活农产品含水量较高,富含丰富的碳水化合物,容易被微生物污染,因此很难在长时间内保持其鲜活的外在特征。

3.对外界环境敏感性强。以温度为例,合适的温度能保持鲜活农产品的新鲜口感和营养价值,对于延迟鲜活农产品保质期,扩大流通半径,尽可能地逼近流通时间上限具有重要意义。

冷冻类农产品一般包括冷却与冻结状态下的肉禽类、鱼类和蛋类产品及其加工品,以及各种低温、速冻食品等。冷冻农产品的鲜度特征比鲜活农产品稍差,对流通过程的要求也相对简单。但是,冷冻农产品也需要在流通各个环节建立冷链物流环境,解冻过的农产品鲜度会大幅度降低,从而影响产品质量和市场价格。

相对鲜活或冷冻农产品,普通农产品的鲜度水平较低,对流通过程的环境、设备要求相对较低。这类农产品主要包括非食用农产品和自身保存时间较长的农产品,如棉花、发酵酒类、粮食谷物等。(二)加工深度特征

按照农产品加工深度的不同,可以分为初级农产品和加工农产品。初级农产品是指没经过工业加工的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品。初级农产品没有经过工业加工,其初始形态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一般具有较高的鲜度水平。经过分割、计量、分拣、贴标、包装等流通加工作业的农产品仍然属于初级农产品。

加工农产品则是经过了一定程度的工业加工的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已经改变了产品的初始形态,并可能加入了其他材料形成新的产品。随着农产品加工深度的逐步增加,很多加工农产品类型已经很难同工业品区分开来,其流通方式也逐步标准化,保鲜期逐渐增长,产品的时间与空间特征逐渐模糊。

随着人类科技进步和食品加工水平的不断提升,农产品加工在营养、口味、保鲜等方面都展示出了比初级农产品更大的优势。但是,加工过程中环节过多、程序复杂,原料、添加剂和加工环境水平的不均衡,存在多种质量和健康风险。

按照对原料的加工程度,农产品加工可以分为初级加工和深加工。初级加工的加工程度浅、加工层次少,产品与原料相比,理化性质、营养成分变化小,如粮食的初级加工一般包括磨粉、碾米等;深加工则加工程度较深、加工层次多,原料的理化性质发生较大的变化,营养成分分割精细,可以按照需要进行重新搭配,如制作果汁、复合营养品等。(三)包装特征

包装是在产品生产、流通过程中按一定技术方法采用容器、材料及辅助品等将产品包封并予以适当的装饰和标志的作业。包装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商品、方便储运和促进销售,在不同的生产、流通阶段,产品的包装一般分为工业包装、物流包装与商品包装。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一般涉及的包装形式包括物流包装和商品包装。

商品包装是农产品流通加工的重要形式,具有保护商品、传递信息和促进销售的功能。目前,仍然有很大比例的初级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没有经过任何的商品包装,这种散装流通的农产品虽然价格低廉,但产品信息标识不清,安全隐患较大,也更容易出现损耗。此外,农产品商品包装也存在过度包装的情况,如对普通农产品的商品包装采用相对技术水平较高的材料进行多重包装,目的是传递虚假的产品质量信息,提高产品价格。过度包装一方面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也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农产品商品包装应该是一种合理适度的产品增值方式。农产品流通包装物上一般应标注其产品信息,如品名、产地、生产者或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等内容,并需要在包装设计、材料选择等方面合理考虑农产品特性、销售地特点和消费者需求等因素,使包装和产品完美结合。

物流包装是在农产品物流过程中采用的包装形式,目的是便于储运、提升效率、降低损耗、记录流通信息等。目前农产品物流包装水平差异较大,发展中国家在保鲜工艺、防护设计、包装材料等包装领域的水平仍有待提升,这也制约了农产品流通整体效率的提升。

同时,农产品流通包装还有利于商品生产信息和质量信息的透明化,规划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农产品标识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四、农产品消费特征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对农产品的消费需求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这种农产品消费需求的变化对农产品流通业产生了显著的影响。(一)消费多样化

在市场经济不发达,农产品资源匮乏时期,农产品流通的范围小,且城乡消费差异也很大。由于货币收入少及社会长期形成的节俭简朴的消费意识和消费习惯,造成了大多数居民,尤其是农村地区的日常消费还是以当地产品为主,生产什么消费什么,停留在“吃得饱”的阶段,只有在逢年过节或出远门等少数时候才会从大型集市或外地区购买农产品,消费结构单一。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高,各地农产品广泛流通,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面对来自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地日益丰富的农产品,越来越呈现出消费多样化的态势。特征是在城镇,由于各级政府对“菜篮子工程”的重视,日益形成了一个成熟的农产品运销系统,广域流通得以实现,各类瓜果已经基本实现了四季飘香。在丰富了市场中农产品种类的同时,也满足了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二)追求营养、绿色等消费标准

由于消费者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产品种养殖技术的不断提升,消费者已经快速迈过了满足于温饱和稀缺农产品的消费阶段,进而越来越重视产品的营养价值,居民的消费需求从“数量满足型”转变成了“质量追求型”。

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的追求主要体现在农产品的绿色、安全、营养和鲜度等方面。目前市场上的“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等,都是由不同部门针对食品安全制定的不同认定标准。这三种食品都是安全食品,安全是其所具有的共性,它们在种植、收获、加工、储存及运输过程中都采用了无污染的工艺技术,实行了从土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控。这种农产品标准的认定使消费者在追求农产品质量的过程中有了依据。(三)便捷性

消费者在追求农产品质量的同时,也逐渐对购买农产品的便利性提出了新的要求。这种需求,催生了很多农产品流通的新模式,如“农超对接”“产销联盟”“社区直送”等模式。其中以超市为核心的“农超对接”模式应用最为广泛。这种模式既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流通成本,又节省了时间、保证了产品的新鲜程度,极大地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

这些新模式不仅缓解了消费者“买菜贵”和农户“卖菜难”的问题,而且克服了传统批发市场流通模式的弊端,缩短了流通环节、降低了流通成本,满足了消费者对于购买农产品便捷性的需求。(四)衍生性需求

随着全球农业的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特别是以“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为代表的天然无污染的现代农业,不仅具有生产性功能,而且具有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人们提供休闲、观光、度假的生活性功能。例如,对于时间充裕的消费者,可以直接去农户开办的种植园进行有偿采摘。其中最为兴盛的则是在各地蓬勃兴起的观光农业。烦躁重复的都市生活使部分人群希望能在典型的自然环境中得以放松,于是,农业和旅游业的融合性产业——观光农业应运而生。观光农业兼具农业特性、生态特性和娱乐特性。同时,各地的农博园也开展得如火如荼,农博园内容丰富多彩,集观光、休闲、购物、科普于一体,更加贴近居民需求。五、农产品流通的政策特征“民以食为天”,农产品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有关农产品的各种行为都会受到政府的普遍重视。在农产品流通方面,各个国家都制定了各种相应的政策,以维护农产品流通的秩序,促进农产品流通发展。不论各个国家对自身政府的职能如何定位,农产品流通发展与国家政策都密切相关,因此,农产品流通也具有了较强的政策特征。

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中,政府通常借助市场的力量,间接地实现对农产品流通的政策调控。一般而言,农产品流通的政策特征表现为目标多元、作用形式和手段多样等特征。按照不同的标准,农产品流通政策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具体见表1.2所示。表1.2 农产品流通政策分类第三节农产品流通体系一、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概念及构成

农产品流通体系是农产品流通各环节的流通组织和流通渠道的总称。农产品流通组织是指农产品从生产结束后到消费者购买之前,介于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参与农产品流通的各类组织。这一概念涵盖了专门从事农产品流通活动的流通组织、农产品加工组织,以及为流通过程或其他组织提供各项专门服务的组织等。农产品流通渠道说明的是各流通组织之间的结构和关系。流通组织与流通渠道这两个概念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农产品流通体系:一方面,流通渠道建立在流通体系内现有的流通组织基础之上,反映的是各组织之间的结构关系;另一方面,流通组织只有符合现有农产品流通渠道的要求不断地调整和优化内部机制和结构,才能提高自身的效率和效益。

农产品流通行业包括了流通主体、客体和载体三个实体部分:流通当事人是主体,流通商品是客体,各种基础设施和设备是载体。具体看,流通主体是流通领域从事交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主要包括农户、流通商和消费者。其中流通商承担着将农产品从生产领域运送和销售到消费领域的职能。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客体即商品化后的各类农产品。作为自给自足的农产品本身并不是商品,只有经历商品化和社会流通,农产品才会具有商品的性质,成为流通过程中的客体。农产品流通行业的基础设施是主体与客体赖以存在并发生关系的基础条件,包括运输、集散、仓储、包装、加工、销售、信息、金融和培训等所需要的场所、设备和设施等。

农产品流通体系形成的前提是剩余农产品的出现和农产品市场的建立。随着社会分工的深化和生产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农产品流通体系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农产品流通体系的特征因流通组织和流通渠道的不同而不同。例如,流通环节的多少是描述流通体系的一项最直观的指标,反映了在某一流通体系中农产品所要经过的流通组织数量,是体现流通效率的一个重要特征。如果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没有中间流通环节,则称之为直接交易。但在更为常见的流通体系中,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往往会存在批发商、零售商或其他中间商。根据中间环节的多少,可以简单地分为零级渠道至五级渠道等(图1.1),根据统计,约有80%的农产品流通采用三级到四级流通渠道模式。在不同的农产品流通模式下,农产品流通的组织方式和流通渠道也不尽相同(图1.2)。图1.1 流通渠道与流通阶段模式图1.2 不同的农产品流通组织方式和流通渠道二、农产品流通体系的主要内容

随着农产品流通的不断发展,其所包含的主要内容也在逐渐丰富。笼统地看来,农产品流通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模式、交易模式、仓储模式、配送模式、加工模式、包装模式、食品安全模式、信息管理模式、批发市场管理模式、零售市场管理模式、供应链模式、服务模式、融资模式、发展模式、品牌建设模式和国际化模式等。(一)组织模式

中国的农产品流通体制已经全面从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发展,并伴随中国整体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不断提高市场化程度。在这个过程中,市场逐步发挥市场化价格调节机制对要素转移与重组的弹性作用,进行高效的资源配置,不断推动社会分工与协作的发展。农产品流通体制不仅决定着市场的主体行为,而且决定着农产品流通的速度、深度和广度,以及农产品流通的方式和方法,因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农产品市场的开放程度和农业的整体发展。目前,中国农产品流通体系仍以批发市场为主体。批发市场的优点是能够收集全国各地的多种农产品,然后迅速分散给消费者。以批发市场为核心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可以降低农户在销售农产品时,为了获得市场端的需求信息所要支付的信息成本,因此适用于体积大、价值低、易腐烂的农产品。但是,农产品从产地发货后要经过若干级的中间商才能够销售到批发市场,再经过各级批发商或零售商才能最终销售给消费者。这样以批发市场为核心的传统销售渠道往往要包含5—6级的流通环节,导致了流通费用较高、时间较长、产品容易变质等问题。由于该体系下农产品流通过程中仅仅是产品的简单集散,质量管理缺失,产品规格与等级的区分模糊,因此难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的发展模式按性质分为综合性的农贸市场与专业性的批发市场,按作用又可分为产地市场和销地市场。

商品最初是由交换者直接进行交换,商品的多种交易和商品的多头交易逐渐推动了市场的形成,市场就是将分散经营转化成规模经营。农产品的销售终端市场是最为典型的多种交易和多头交易市场,因为销售必然要面对众多的消费者,也要面对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所以销售区以市场的方式进行交易,并引导农产品流通较为合理。但是对于产区的市场,情况又有所不同。产区如果是由少数的生产组织进行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那么就不存在农产品的汇聚问题,规模化组织生产出来的产品不需要经过汇聚就可以直接进入主渠道物流,减少了产区市场这个中间交易环节和物流转换环节,流通效率将大大提高,成本将显著降低。而采取分散、小规模、多样化生产模式的国家或地区,存在众多的生产者,提供众多的商品品种,因而是形成产区市场的主要原因。

中国多采用家庭组织为主体进行自主生产的生产模式,所以形成了典型的汇聚物流到产地市场,产地市场经主渠道流通到销地市场,销地市场再经过分销物流到消费者的“散—聚—散”三段式流通模式,也称为“两级市场模式”。从物流的角度看,这种流通模式的物流效果低,流通成本高,交易成本也较高。三段式流通模式从生产者生产产品到消费者消费产品,其中至少要产生三次物流转换和三次交易活动,而每增加一次物流转换和交易活动,就意味着增加一次成本,因为每一次物流的转换都伴随着运输工具的转换、人员的转换、物流组织的转换、产品的装卸和存储等活动,如果这种转换没有统一技术标准的对接,那么其转换效率和转换成本会更高。

但采用批发市场三段式流通模式也有其显著的优点,即可以通过非规模化的组织方式(公共市场平台)实现规模化的集散与流通,通过非组织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生产分散、细化带来的问题。相比之下,采用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组织方式(如农业合作组织)可以替代产地市场的部分职能,而直接进入销地市场、加工企业等下一个流通环节。这样的流通模式减少了汇聚物流和产区市场交易的转换,产品可以从生产领域直接通过主渠道物流进入销地市场,交易环节和物流转换的减少使得交易成本和流通成本都明显减低,流通效益也大大提高。(二)交易模式

交易模式是指市场主体之间建立和实现商品交易关系的途径、方法、条件、手段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模式是指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的主体所采用的价格形成方式及交易形式,通常包括交易主体、交易客体、交易关系三个基本要素。农产品的交易主体包括农户、企业和其他组织;交易客体包括交易标的物、交易场所、交易时间、交易成本、交易数量及交易风险等;交易关系是指参与交易的人员在交易过程中形成的关系,该种关系建立在利益的基础上,相互依存,相互冲突,体现在货款结算方式、商品价格等方面。

连续、反复、长期的交易行为即可构成稳定的交易模式,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模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类:

第一,从交易时间的角度,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模式主要分为现货交易、远期交易和期货交易。传统的农产品交易模式一般以现货交易为主,具有交易规模小、交易时间短、流通成本高、交易费用大、区域性强等特点。由于现货交易无法为交易者规避市场波动风险,所以又产生了可为交易者提供稳定供销合约的远期交易模式。随着市场发展日渐成熟,期货交易逐渐成为农产品交易中的重要模式,期货交易可彻底转移交易偶然性和价格波动产生的风险。

第二,从价格形成的角度,传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模式主要是协商交易和协议交易。协商交易是指交易主体之间通过协商而确定最终价格,通俗地说即“讨价还价”;协议交易是指交易主体之间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竞选交易,包括书面协议和口头协议。

第三,从交易形式角度,农产品交易分为对手交易、拍卖交易、订单交易。传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模式主要是对手交易。对手交易是一种交易主体在买卖现场,对产品价格、质量、数量等进行现场沟通和交流后完成交易的模式。中国的农产品交易主要以对手交易为主,交易量小、交易费用高、交易时间长、流通环节多、交易效率低。拍卖交易模式要求货物标准化、等级化、规范化,交易具有公开、公平、公正的特点,可充分发挥批发市场的产品集散、价格形成、服务、结算等功能,日韩国家主要以拍卖交易和协商交易为主。由于在对手交易和拍卖交易的过程中,交易者要承担很大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因此订单交易随之产生。在订单交易中,下游经销商向上级厂商提前签订订单,缓解了供需间的波动。

第四,从交易主体角度,传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模式分为直接交易和远程交易。直接交易是在交易过程中只存在买方和卖方,不出现第三方且交易只在买方和卖方之间达成的交易模式。远程交易跳出了直接交易的局限,交易双方可在世界的任何地方,通过电子设备进行交易,其中参与交易的不仅是买卖双方,还有金融结算或担保方。

第五,从结算支付方式角度,可以分为现金交易和非现金交易、统一结算交易和非统一结算交易。传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模式多采用现金交易和经销商自行结算交易模式(非统一结算交易),具有安全性差、管理难、管控弱等问题。(三)仓储模式

仓储是流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作用是调节供需平衡,在最低库存和保障及时供应之间找到动态的安全库存,实现供应链的整体优化。仓储的主要职能包括存储、运输以及增值服务(配送、加工、包装等)。传统的仓储是指企业按照客户要求从事库存管理和库存控制等仓储业务,是供应链中物资集散的重要节点。目前大体上可将仓储分为一般仓储和冷链仓储两大类。

从仓储的形态上,可将一般仓储模式分为配送型仓储、存储型仓储、物流中心型仓储、租赁型仓储四类。中国传统的农产品一般仓储模式的硬件设施比较落后,多数地方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简陋,经营和服务设施不配套,缺乏贮藏、保鲜、排污、物流配送等设施,一些市场甚至还是露天交易,场内经营环境脏、乱、差。由于仓储需求近年来显著增长,而自有仓储设施又不足,因此众多企业选择外租仓库,同时外资的仓储物流企业明显加大了仓储设施建设的力度,提高了中国仓储基础设施水平。

从仓储的职能上,可以分为存储类仓储、保税类仓储、质押监管类仓储、融资类仓储四种。仓储职能的完善,直接影响现代流通业的规模与水平。2012年商务部发布的《关于促进仓储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引导仓储企业在服务、技术、管理等方面由传统仓储中心向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变,增加加工包装、分拣配送、质押监管等增值服务,应用机械化、自动化与信息化技术,采用精益化和标准化的管理模式。

从冷链仓储模式角度分析,中国的冷链基础设施薄弱。2010年,中国冷库约为两万座,冷库总容量不足900万立方米,仅占货物需求的20%。冷库建设结构不合理,重视肉类冷库建设,轻视果蔬冷库建设;重视城市经营式冷库,轻视产地加工冷库建设;重视大型冷库,轻视批发零售冷库建设。结构不合理导致冷库利用率低下,当原材料不足或生产淡季时,冷库多处于闲置耗能状态。(四)配送模式

配送是指在经济合理区域范围内,根据用户的要求,对物品进行挑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在物流据点内进行分拣、配货等工作,并将配好的货物适时地送达收货人的过程。农产品配送主要针对对象是生鲜农产品,即没有经过或经过少许加工的、在常温下不能长期保存的初级产品。因此农产品的配送要求时间最短、流通环节最少,保证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品质的稳定和安全。

配送模式是农产品配送的结构框架和线路图,清晰的配送模式描述是研究配送体系的首要任务。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模式的配送主体主要包括单个农户、贩销户、代理商、运输户、冷库经营者、仓库经营者、批发商、销售商等。按配送货源的不同,可分为以批发市场为主体的模式、以连锁超市为主体的模式、以加工企业为主体的模式和以第三方物流为主体的模式。其中,批发市场是农产品配送的主要渠道来源;连锁超市的经营是以有效的配送中心为依托的;加工企业的配送联结了生产与批发零售环节;基于第三方物流的配送模式是以配送中心为核心,从上游进行集货,分散到下游。

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模式配送环节的核心功能是运输及装饰搬运,流通加工与配送功能并不发达。高效的配送模式需要完备的交通运输设施及农产品信息网络建设,要求在农产品收购站、仓库以及加工厂附近建设专门的交通线路,从而提高流通整体效率。(五)加工模式

农产品加工是将农产品由初级产品向高级产品转化,由原料产品向制成品转化的增值过程,一般应用的是工业生产技术。农产品加工是提升农产品价值的重要途径,是农产品流通的重要功能要素,大致可分为粗加工和细加工(深加工)。例如,将稻谷、玉米加工为大米、玉米粉的生产,成为粗加工。而在完成粗加工基础上对半成品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使其更具价值,以追求更高附加值的生产,成为深加工。

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模式中,对于农产品的加工主要是在流通环节的两端进行的,要么是在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就已经加工成最终的商品,要么就是在销售的最后环节由加工企业购买得到,再以商品的形式销售给最终的客户。无论哪种模式,其加工环节都与流通环节存在着脱节现象,无法使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增值。相反,由于传统的配送和仓储模式下,农产品的损耗较大,严重影响了农产品流通环节所能获得的价值。(六)包装模式

中国《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中对农产品包装的定义是:对农产品实施装箱、装盒、装袋、包裹、捆扎等。一般分为农产品工业包装和农产品商品包装,销售终端的农产品包装加工多属于商品包装。为了提高农产品档次、扩大销售市场、增加农业经济效益,农产品包装至关重要。改进农产品包装,必须在材料选择、包装设计等方面充分考虑农产品的特性、销售市场特点、消费者需求等因素,使包装与产品完美结合,达到提升品牌、促进销售的目的。

传统农产品流通模式中,包装模式较为简单,其目的仅仅是为农产品的存储和运输提供便利。因此,传统农产品流通中的包装环节往往难以受到重视,一方面,缺乏统一的包装形式和规格,不利于存储和流通的标准化发展;另一方面,包装环节与流通环节也存在着脱节现象,使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基本不会增值。同时,原始的包装环节还将影响农产品的商品化和国际化,农产品安全难以保证。(七)食品安全模式

1974年,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举办的世界粮食大会在罗马召开,正式提出了食品安全这一概念,此后食品安全的定义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不断演变。《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其定义是: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慢性和潜在性危害。食品安全的意义重大,只有确保食品安全,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对人体危害的有害因素,预防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才能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中国传统农产品流通体系在食品质量安全方面比较薄弱。首先,中国农产品流通各环节经营主体面广量大、规模小而分散,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生产经营方式落后,这种流通现状给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和监管带来困难。其次,中国现行的农产品产品标准及行业标准众多,但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极少,特别是在实际上市的农产品数量相比之下显现出不配套、不统一的问题。此外,在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方面,由于体制原因,农产品检验检测涉及多个不同部门,造成了多重标准、重复收费等问题。特殊的流通现状加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薄弱,执法部门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导致部分经营者行业自律意识不强,受经济利益驱动,违规使用有毒、有害添加物的行为屡禁不止,农产品流通中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存在。目前仍存在批发市场内对农产品准入制度不完善,质量检验、检疫不到位,导致不合格农产品流入零售环节,危害消费者健康及安全的现象。除少数骨干批发市场外,大多数农产品批发市场没有建立农药残留检验检测系统,农产品检疫制度不完善。这样的环境使得容易腐烂变质的鲜活农产品的品质更加难以得到保障,而且农产品的损耗率也因此增加,增值率却随之下降。这不仅影响农户和供应商的收入,而且由于品质降低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影响了城乡居民对农产品消费安全的信心。(八)信息管理模式

传统农产品流通体系中的信息化程度很低,停留在自发信息交流的阶段,信息网络建设滞后,信息传播渠道不畅,网络利用率非常低。由于农产品流通的参与者大都不善于通过信息化的手段管理农产品流通,因此在传统的农产品市场中,大多数的交易还是较为单一和原始的。尤其是农产品信息方面,错误信息的传播、过期信息等,对整个农产品流通体系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农产品信息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流通主体自身整体素质较低

在农产品的生产以流通环节中,主要以农户和从事农产品加工、销售的组织为主。而农户则基本依靠自身的能力进行简单的运输活动,相关的组织(如农商结合部)也只能办理一些较为低水平的物流运作。整体来说不但缺乏专业的生产技能,同时也缺乏专业的运输、采集、收集和加工等技能。

2.信息独享

传统模式里农产品流通多为农户自己做或交由专门的收购组织,这些个体一旦发展到一定的规模都想自己一家独大,因此在收购渠道、需求量、产品价格等方面的信息不会对外透露,并且对上下游组织也会有一定程度的信息保密。这导致经营分散、信息独占现象,严重使得整个流通体系都非常脆弱,容易造成堵塞和崩溃。

3.信息化程度较低

农产品信息化是整个流通体系的核心内容。在传统农产品流通中,信息化的普及率很低,所有的产品流通以及相关信息的流通基本采用人工模式,经常会有参与者接收和发送过期信息和错误信息的情况发生,最终导致整个流通体系遭受损失。

4.物流条件落后

传统农产品供应链中,农产品的来源大多是偏远的山区、农村等交通不便的地区,运输方式多依靠最原始的、安全性很低的敞篷卡车。由于对产品需求、供应信息了解滞后,农产品在原本最好的收获季节错过了最佳的流通时段,同时落后的运输方式以及简陋的交通网络增加了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损耗量。整个流通过程中因为腐烂、丢失、无效流通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是非常巨大的。

目前只有部分大的批发市场及大型农业生产流通企业能够提供采集后的价格和数量信息概要,而这些数据也仅仅能够让管理者了解价格走势和总体规模等宏观信息。由于传统信息化的技术以及覆盖率很低,导致整个流通体系的参与者无法准确跟踪、控制农产品的确切流向,以至于出现农产品安全事故之后也难以确认真正的肇事者和责任人,无法建立真正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由于中国农产品流通体系中信息流的复杂性、滞后性和不稳定性,以及由此带来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手段的单一,使农产品流通受到严重制约。信息和通信技术对农产品供应链的发展至关重要,可以为农业关联企业提高竞争力,增加市场份额。农产品流通的关键是依托以因特网为代表的网络工具体系和基于信息技术的电子商务,用先进的生产经营管理方式,使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之间建立协同关系,提高整个链条的竞争力,使流通体系向系统化、集成化、精益化方向发展。(九)批发市场管理模式

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农产品流通中已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作为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规范与否,直接决定了整个农产品供应链的规范程度。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除了需要对店铺出租、收费、物业管理等驻地项目实施管理外,农产品的入场、出场以及产品质量可追溯的情况也是整个供应链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1.传统管理模式

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主体是指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的机构或组织。传统农产品流通模式中,市场的管理主体和投资主体多数还停留在“谁投资、谁管理”的阶段,其投资主体与管理主体都是相关联的。多数批发市场的管理团队都存在专业性不足及管理散乱的问题,尤其缺乏管理和运作相配套的政策法律体系,这些法律法规对批发市场的类型、管理参与人、交易原则、投资方法、产品要求、价格调控措施等均有约束和推动作用。当市场的管理主体主要依照这些法律法规对市场进行管理时,其产生的效用要远超过批发市场的传统管理模式。

2.传统管理模式的缺陷

中国仍有相当数量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这些市场功能单一,管理水平低下,综合服务能力较差。同时,多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方式、结算方式还处于落后状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对手交易仍是主要交易形式。由于市场管理体制仍不健全,也缺少全国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准则,许多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市场组织化程度和管理水平很低,将批发市场视为集贸市场,使得对批发市场实行多头管理。行政管理收费乱,市场内经营者负担较重。此外,还不时出现市场之间以邻为壑、互相分割、封锁和恶意竞争的现象。

目前绝大多数农产品批发市场实行摊位制,市场投资主体对市场的管理仅停留在物业管理的层次上,通过收取摊位费维持市场运转。因为摊位固定,批发市场一般通过扩建或收购兼并其他市场来实现扩张,通过规模的提升来增加成交量,提高经营收入。以数量或规模的增长为特点的外延式发展方式是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主要途径。这一运行特点决定了市场很难在完善功能、改善经营环境方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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