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春来早——城镇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文集(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11 04: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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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过杰著

出版社:西南财大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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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春来早——城镇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文集

天府春来早——城镇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文集试读:

前言

在我的这本文集即将出版的时候,我非常乐意把我的文章写作的背景、新意和发表后的社会反响向各位及读者朋友进行一个简略的介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纠正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一个相当长时期内的“左”的错误,明确提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开辟了经济建设崭新局面。改革开放新时代也造就了我学术生涯中一段值得回忆的美好时光。

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就以极大的兴趣进行调查研究。当时,我在中共成都市委工作,从事调查研究既是工作任务,又有比较好的条件。可以结合改革实践,从多视角考察激活经济的经验,提出了一批调查报告供领导参阅,并进入决策层。其中也有一些针对性比较强,又有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受到社会的重视。

1978年,我在参加省里筹备的社队企业工作会时,接触到不少调研资料,就颇有心得的撰写了《试论社队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一文,可是当时我忽略了“天府天来早”还是“乍暖还寒”的季节,据说对农村小型工业仍有来自高层的“以小挤大”的非议。此稿寄出后竟被省内一家刊物婉言退稿。对此,我不服气,干脆加强对“以小挤大”非议的批评,改投省外刊物,被国内知名经济刊物《中国经济问题》很快采用,并且排版靠前刊登在1979年第5期,这是我在改革开放之初发表的第一篇学术论文。这篇文章围绕主题从多方面论证的同时,理直气壮地批评“看待社队企业,只看到企业规模小一些,设备简陋一些,生产分散一些,就以为无足轻重,可有可无的观点,是非常片面的,不切合实际的,因而也是错误的”。明确指出“农村小型工业是大工业不可缺少的助手,社会主义工业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除这篇文章之外,还有关于军工企业组织民用产品生产的调查研究、工业企业要重视产品结构的调查研究,在省内刊物刊登之后,又被中国社科院主办的《经济研究参考资料》于1980年第9期、1981年第38期全文转载。

1983年前后,我的学术研究活动有了新的进展。1983年,国务院批准重庆市综合改革试点,以及成都市与温江地区合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发挥中心城市作用提上议事日程,改革的发展态势推动我把研究的注意力相对集中到中心城市的综合改革和诸多城市经济问题上来。当时,由于1979年在大连举办的中心城市经济问题座谈会,成都市未被邀请参加,干部队伍对此有些思想混乱,市委书记米建书同志委托我对成都市经济地位进行调查论证。接着我又参加林凌、蒋一苇牵头的国家“七五”规划的项目——中心城市综合改革研究课题。先后到武汉、重庆、沈阳调查研究,策划改革规划和咨询服务。改革呼唤理论,与沿海大中城市的学术交流,打开了一扇窗户,引起我对新兴城市经济学的强烈追求。在积极参加全国中心城市经济问题讨论会的同时,由成都市社科所邀请北京、上海、天津、大连等地的城市经济学专家入川讲学,并着手系统的理论研究。经过三年酝酿提纲,两年半的写作,我于1988年年底完成《城市经济学》初稿,1989年6月由四川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城市经济学》是我的第一部专著。我国著名经济学家、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林凌同志,在为城市经济学写的序言中给予了我很高的评价:“过杰同志积几年的研究成果编撰的《城市经济学》一书,是一部颇有新意的著作。作者力图把我国丰富的城市改革实践和深层的理论探索结合起来,以中心城市理论对策为主要内容来建立城市经济学的体系。揭示城市化过程的经济规律,作者十分重视城市经济学基本范畴的论述。在阐明城市经济学的基本范畴和一般原理时,作者很注意吸取我国学者的研究成果,并对不同的见解进行了比较研究。在揭示城市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时所提出的 ‘经济本源论’,在阐明城市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时所提出的 ‘城市经济中心论’在对城市经济结构的特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的 ‘中心产业论’,在阐明城市环境经济时提出的 ‘环境资源论’,在论述城市对外联系时提出的 ‘经济网络论’,以及对 ‘城市聚集经济效益论’的内涵分析等,都是一些颇有见地的概括。”

1987年5月,四川省“七五”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广元市经济发展战略研究”课题下达,由我牵头组成课题组,经过半年多时间调查研究,在各子课题完成后,由我执笔提出综合报告。1988年2月29日,由省社科联和广元市人民政府主持,在成都召开的评审会上该文受到好评,通过专家评审,同时,也被广元市人民政府采纳。广元课题1990年由省政府授予优秀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广元市经济发展战略研究”课题是由我牵头第一次组成团队开展研究的成功尝试。我历来认为为经济建设服务是经济研究工作者的本分。自从完成“广元市经济发展战略研究”,被四川省学术界肯定为地方经济服务成功的课题研究之后,我始终乐于接受委托,并组成团队主持过一批项目,如绵竹市国民经济跨世纪发展战略研究,以及荥经经济、邛崃经济、合江经济、古蔺经济等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研究。这批课题研究的重要特点就是引进先进理念,从分析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的趋势入手,给当地经济发展以科学定位,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提出切合实际的发展思路和对策,同时把经济发展和城镇发展结合起来规划。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农村改革和城市改革的试点逐步展开,城乡经济出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有的繁荣。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也从“隐性”逐渐转向“显性”, “民工潮”涌动,促使我以经济学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重视对我国城市化问题的研究。我于1992年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申报“我国中小城市发展模式与城乡关系趋势研究”项目获得批准。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关系的变化、新兴中小城市不同发展模式的比较、城市化的理论和实践进行比较系统的研究,提出研究报告,这是我第一次承担并牵头国家级课题。随后,我还完成了另一项国家级课题“我国现阶段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小城镇建设问题研究”,再一项是四川省“九五”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城市化问题研究”。我还在1989年牵头完成成都市工商局委托项目——“成都市个体私营经济考察报告”之后,又于1997年参加完成了宋宝瑞省长委托研究项目——“四川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战略研究”。该项目由宋大凡同志牵头,高宏德、过杰、陈高林为主研人员,在省内调查之外,还前往浙江、福建的十个城市实地调查比较研究,提出对策,该项目完成得较好,得到领导的首肯。“四川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战略研究”获得1998年四川省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

从1978年起到2004年因病搁笔为止,我先后在报刊发表和完成的委托项目130项以上。这里选出了39项结集出版,留作纪念。回想起来,在我的学术生涯中,不乏可圈可点之处,但在前进的路上深感城市经济学比较研究还很不够,对进一步的理论创新,还有许多不足,还请各位师长、学友和读者朋友们指正。过杰2013年12月企业的权责必须结合——川棉一厂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情况调查

四川第一棉纺织印染厂是我省一个大型纺、织、染联合企业。1979年年初,省委、省革委确定川棉一厂作为百个试点企业之一,开展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工作以后,有力地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全厂上下,热气腾腾,一个以高产、优质、多品种、低消耗为中心的增产节约运动,蓬勃兴起。1979年上半年与1978年同期相比,全厂产值上升11.5%,利润上升21%,棉纱、棉布、印染布的产量都完成了年计划的55%以上,棉纱、棉布的入库一等、一级品率,分别达到99%和98%,花色品种由原有的100左右增加到208个,每件纱的用棉量比1978年同期减少2.48千克,每百米布的用碱量减少0.2千克。最近,该厂在总结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经过普遍酝酿讨论,进一步提出了增产节约的奋斗目标,进一步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在1979年拿回一个川棉一厂,办成一个“嘉丰”式企业,即实现利润3 000万元,比1978年增加1 000万元,加上税金,相当于建厂投资总额,产品质量要像上海嘉丰厂那样过硬,信得过,在更高的起点上奔向工业现代化。

川棉一厂试点工作的实践,令人信服地说明了企业权力和责任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扩大企业的自主权,能够使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密切结合,使工厂和工人群众从物质利益上积极关心完成对国家和人民承担的经济责任。不仅不会削弱社会主义的物质经济基础,而且促进了企业生产情况的全面发展和提高。进一步加强了社会主义的物质经济基础。过去,经济管理体制虽然经过几次改革,但只着眼于企业的隶属关系,放了又收、收了又放,只注意行政管理部门的作用,而不重视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发挥企业的主动性。因此,企业经济权利和经济责任脱节的问题始终没有很好地解决,由此产生了许多弊病,严重妨碍了生产的发展。扩大企业自主权,使权责密切结合起来,使企业不再是靠外力拨动的“算盘珠”,而成为靠内在动力运转的大机器,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的客观要求。

川棉一厂是怎样运用扩大的企业权利,实现增产增利的呢?

第一,大力调整产品结构。过去的生产计划上级层层下达,产品由商业部门统购包销,产销“不见面”,工厂“不操心”,品种单调,花色陈旧,货不对路,往往造成产品大量积压。现在,企业在生产计划上有了较大的回旋余地。在保证完成国家的总产值、产量、利润等主要指标的前提下,企业主动研究市场,调查社会的供求,在品种花色上努力适应人民的需要。他们一方面以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为主攻方向,切实改进产品设计,另一方面调整生产设备,截长线产品,补短线产品。在不要国家投资的情况下,迅速扭转了长期以来高密织物少、花型少、大花少的落后状况,使花色品种增加了一倍,化纤产品从占总产量的5%增加到41%,群众喜爱的花放鸟鸣大花哔叽跃为全国的优秀产品。他们不仅在花色品种上适应市场需要,质量上为消费者着想,并且从广大群众目前的消费水平出发,设计了短涤混纺的新产品——4个2支涤棉卡其和42支涤棉平布。这种产品同60支涤和60支涤平相比,既具有的确良竖牢耐穿、光洁美观的优点,而价格又便宜30%左右。上市以来,群众竞相选购,深受欢迎,省内各地纷纷要求订货,企业有了自主权,就有了主动权,企业可以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作用,适应市场需要,灵活机动地安排好生产,为把经济工作搞活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第二,狠抓革新、改造。川棉一厂在20世纪50年代建厂时,设计上有不少缺陷,生产过程中主机和主机、辅机和主机之间的不平衡,水、电、气的供应和生产之间也不平衡,速成用工多,效率低,尘埃重,噪音大,质量差。过去,企业对原有设计的一切设备无权自行改动,就是大修理也只能复原,搞点革新都是不允许的。扩大企业权以后,就能调动企业自身的力量去办更多的事情,为有计划地实行技术改造创造必要的条件。一是企业有了固定资产的更新权,可以主动地组织生产设备的更新和技术改造,简化了层层上报、批准的一套烦琐的手续,二是由于建立企业基金,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基金的留成比例,因而扩大了更新、改造资金的来源;三是打破了过去“打酱油的钱不能打醋”的框框,企业基金、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费用可以综合使用,财力集中了;四是把企业内部长期闲置,等待报废的设备变活,加以改造利用;五是实行必要的奖励办法,组织内部的技术力量搞更新、改造,能做到费省效宏。1979年以来,川棉一厂从内部筹集了资金430余万元,相当于前十年用于更新、改造资金的总和。他们针对生产上突出的薄弱环节,着手实施今年的技术改造规划,包括以提高棉纱条干质量为中心采取的一系列“双革”措施,以有效控制车间温湿度、改善劳动环境为中心对通风降温系统进行全面改造,以新添设备、建设的确良印染生产线为中心,填平补齐,充分挖掘生产潜力。半年来,他们已经实现了革新,改造290多个项目,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大为提高,新增的年产1 000万公尺(米)的确良印染能力已部分投产,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果。如果这一年的技术改造规划全部实现,一年内就可以收回全部投资,达到增产节约的奋斗目标。扩大企业自主权,确是促进现有企业通过挖潜、革新、改造,逐步实现工业生产现代化,并为国家积累更多建设资金的主要途径。

第三,进一步健全经济核算制。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利润留成制度,促使企业的领导和群众主动关心企业经济活动的效果,为健全经济核算制提供了可靠的基础。川棉一厂按照把生产效果和个人物质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将国家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化为77个中指标,500多个小指标,从厂部下达,层层落实到车间、轮班、小组、机台和个人,做到大指标化小,小指标保大,层层承担经济责任,层层讲求经济效果。同时把评奖改为计奖,坚持多超多奖,少超少奖,不超不奖,这样,就在全厂范围内,开展了群众性的经济活动分析,人人学会算账,处处精打细算,一切讲求效果,使国家规定的经济责任真正落到了实处。1979年,原棉调高价格,产品成本比1978年提高,但是由于他们加强了企业管理,健全了经济核算制,在增加产量、提高质量的同时,努力降低消耗,产品成本仍然比计划要低1.2%。

川棉一厂运用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扩大的一部分自主权,放开手脚挖掘企业内部的潜力,不但使生产,技术、管理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而且可以为国家提供更多的积累。这个厂如果今年实现利润3 000万元,按省委,省革委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的有关规定,除以自筹资金新增设备而新增的利润不上交以外,大体上企业从计划利润和超额利润中可提取230万元,同时,向国家上缴的利润可达2 420万元,比1978年增加620万元。可见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建立一定的企业基金,这并不是分散了国家的建设资金,而是在促进生产发展的基础上扩大了国家建设资金的来源。假设照过去的办法,财政上的统收统支一成不变,利润全部上缴,亏损国家补贴,企业要办一些事情缺乏机动权利,生产受到种种限制,国家的财政收入就不可能以这样大的幅度增加。而且,给企业一点机动的权利,搞一点革新、改造,比国家新建生产能力,经济效果要好得多。由此可见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入手,使企业的经济权力和经济责任结合起来,确是改革经济管理体制中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原载于《社会科学研究》1979年第4期)试论社队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把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集中主要精力把目前还很落后的农业尽快搞上去。为此,认真研究一下农村人民公社社队企业产生和发展的必然性,它的经济活动的特点,它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对于进一步办好社队企业,促进它健康地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一)

社队企业是随着农村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壮大而发展起来的。我国现阶段农村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根本制度,以生产队为基本所有制,公社、大队只是部分所有制。公社、大队的所有制,在农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内部所占的比重目前虽不大,但是它的公有化程度比较高,代表着人民公社的伟大希望和前途。社队企业这一经济组织反映了农村人民公社内部大集体与小集体、集体与社员之间特定的经济关系。在小农经济一家一户个体经营的条件下,手工劳动生产力极度低下,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生产,农民即使在务农之余饲养家禽家畜,搞些手工劳动,它只是以从属于个体经济的家庭副业而存在。农业集体化,农村经济的性质发生根本变化,虽然还没有改变手工劳动的状况,但集体劳动的经营方式,较之个体经营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在农业集体化过程中,广大农民“组织起来,向一切可以发挥自己力量的地方和部门,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替自己创造日益增多的福利事业”的这种趋势已经出现。在初级社、高级社阶段上,不少地方的合作社开始把农业生产上多余的劳动力组织起来喂猪、养鱼、烧窑、磨粉、搞运输等,发展集体副业。但是,由于合作社的规模比较小,人力、资金都有限,没有条件举办小型工业,集体副业的发展也不能不受到限制,所以,一般只经营农业,人民公社的建立,不仅为农林牧副渔的全面发展,还为举办小型工业等其他生产部门创造了条件。

广大农民通过合作化、人民公社化,走上了共同富裕的道路,对渴望彻底摆脱贫困落后的局面,建设繁荣、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蕴藏着极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这种愿望和要求是和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相一致的。为了满足整个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必须把社会主义的生产转移到高度发展的技术基础上来,不断扩大生产规模,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对农村来说,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大农业,一方面要逐步摆脱手工劳动实现农业机械化,进而达到农业现代化;另一方面要逐步改变单一的农业经营,促进农、副、工综合发展,进而实现公社工业化。举办公社、大队这种大集体所有制的企业,有利于克服生产队人少、地少、资金少的小集体所有制的局限性,发展多种生产部门和生活福利事业,符合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充分认识人民公社社队企业兴起的必然性,就是要打破长期以来小农经济所产生的狭隘局限,从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大农业的目标出发,在实践中把握住社队企业产生和发展的主要趋势,并正确地总结20年来兴办社队企业过程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社队企业。(二)

社队企业的兴起,标志着农村经济在集体化基础上新的发展。马克思在谈到小生产及其特点时曾经指出:“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聚,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社会对自然的统治和支配,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它只同生产和社会的狭隘的自然产生的界限相容。”马克思的精辟分析,揭示了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社会种种特点及其历史局限性。从小生产的特点出发,不难理解在农业集体化基础上要消除它的全部影响,是一个相当长时期的发展过程。社队企业的产生和发展,从根本上来说,对促进农业现代化,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逐步消除长期以来小农经济造成的社会后果,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社队企业对农村经济的变革,一方面是带来经济结构的变化,社队企业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工业性的劳动从以前和纯粹农业劳动自然结合的形态中继续分离出来,农业劳动自身的专业化也有了发展,建立起多种生产事业,它们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有力地推动农村社会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与此同时,逐步形成了国民经济的许多部门向广大农村延伸的趋势。另一方面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社队企业兴起,进一步改变闭关自守、狭隘的地方性经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逐步扩大,为农业、为人民生活服务,也为大工业、为外贸服务,交换关系从县内外到省内外,使农村经济活动同整个社会的联系更加密切。在对待社队企业上,只看到它规模小一些,设备简陋一些,生产分散一些,就以为无足轻重、可有可无的种种观点,显然是非常片面的,不切合实际的,因而也是错误的。

社队企业的发展,有力地促进农业的高速度发展,农、副、工综合发展,是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大农业的必由之路。

农业对国民经济的基础作用,经过30年来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农业这个基础非加强不可,农业上不去,工业也上不去,整个建设速度快不了,势必拖四个现代化的后腿。高速度发展农业,要逐步实现农业机械化,要大规模地进行农田基本建设,要从各方面改造农业生产的条件,资金问题非常突出。积累是扩大再生产的源泉。农村人民公社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除国家有计划的投资外,主要还是靠农村集体经济内部积累。然而,在现阶段完成农业技术改造以前,劳动生产率不高,农副产品商品率不高,人民公社的收益分配,不能不实行少扣多分的原则,积累率是比较低的。广大农民早有“以副养农”的经验,在实践中进一步认识筹集农业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发展集体副业和社队工业是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子。现在发展起来的社队企业,包括农业(种植业、养殖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一般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除农业有生产的自然界限外,其他社队企业常年生产,经济收入多,积累率也就较高。目前,社队企业发展较好的地方,它的积累越来越成为农村集体经济内部积累的重要来源。

农业自身是以粮食生产为主,包括农、林、牧、副、渔的多部门经济,人民公社化,不仅为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并且为举办小型工业创造了条件。农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农业与工副业之间都有其内在的经济联系。如果只抓“以粮为纲”,不搞“全面发展”,只抓农业,不搞工副业,不可避免地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既不可能改变农村贫困落后面貌,更谈不上农业现代化。农、副、工综合发展,是社会主义大农业的特征。以经营农业为主,以工促农,以副养农,农、副、工在经济发展中互为条件、互相促进,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客观要求。大量的实践表明,谁不能认识这一点,谁就长期处于“吃饭靠集体,花钱靠自己”,生产徘徊不前的境地,谁认识了这一点,谁就能促进农业的高速度发展,走上建设社会主义大农业的康庄大道,为人民谋利益。

农村集体经济兴办的小型工业,是大工业不可缺少的助手,是社会主义工业体系的一个部分。

社会主义工业对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不仅是因为它向社会提供大量的日用工业品,更主要的是因为它为农业和国民经济其他部门提供技术装备,促进农业的技术改造,促进国民经济的高速度发展。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兴办了一批小矿山、小水电站,小型工厂,使社会主义工业从少数城市、县、区,进一步延伸到广阔的农村。目前这一部分工业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同现时代的大工业相比是很落后的,但是,从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就不能低估了它对振兴农村经济,促进农业技术改造,根本改变农村经济面貌所起的作用。

在一些农业机械化步伐迈得快一些的地方,大体上形成了农机修配网,大队有农机站,公社有农机厂,做到小修不出队,中修、大修不出社,还能够生产一部分农业机具和农业机械的零配件,这批农机修配力量事实上已成为农机工业体系中必要的辅助力量。我们看到,直接为农业技术改造服务的一部分社队企业,从当地农业生产的实际出发,灵活机动,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它们所起的作用往往是目前城市中生产农用产品的工厂所不能办到的。在农业劳动生产率逐步提高,多种经营不断发展的前提下,许多地方的农副产品的加工正在成为社队工业的基础。农副产品在农村加工,有利于改变往返运输等种种经济上的不合理现象,有利于农副产品的综合利用,一部分副产物及时用于农业或畜牧业,方便生产,有利于提高农副产品的经济价值,壮大集体的经济力量,社员增加收入,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展多种经营,促进农副业生产。马克思对刚从农业中独立出来的农副产品加工这种工业性劳动,曾经明确指出它是“纯农业劳动的必要的相互补充”。农副产品加工在农村中的发展,是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重要手段。

社队企业的兴起,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工业的生产方式是近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当它向广大农村扩展时,科学技术知识也随之传播,并逐步在农业上应用,必将促进农业现代化。工业和农业在广大农村中逐步结合,农业中的劳动力有计划地转到社队工业上来,不但带来农村劳动力结构的变化,还将进一步改变旧制度造成的不合理的生产力布局,改变多少年来形成的城乡分工,而出现一批又一批工农结合、城乡结合的小城镇,形成农村政治、经济和科学文化的中心,从而逐步缩小三大差别。(三)

社队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兴办社队企业,发挥它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应有的作用,必须充分考虑农村人民公社经济活动的基本内容和社队企业反映的特定经济关系所产生的客观要求。正确认识社队企业经济活动的特点,对社队企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社队企业必须坚持为农业服务的基本方向。农村人民公社一般以经营农业为主,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社队企业的产生和发展,既是农业生产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也为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创造了必要的条件。所以,为农业服务是兴办社队企业的出发点。“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是各地办好社队企业的共同经验,它十分明确地回答了农业与工副业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社队企业发展的基本方向。把社队企业看成是“摇钱树”,不仅在理论上是片面的,并且在实践上也容易产生消极影响。目前就有少数地方出现不顾农时把劳力拉出去包工揽活,与农业争劳动力等情况,这是必须加以引导解决的。当然,我们说为农业服务,并不是只办农用工业、农副产品加工等直接为农业服务的企业,为人民生活服务,为大工业,为外贸服务的企业能够为农业扩大再生产积累资金,也是要发展的。

社队企业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立足于利用本地资源。社队企业分布广、门类多、特别是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要把它的产、供、销一齐纳入国家的统一经济计划,是不可能的。根据产品的不同情况,有的直接纳入国家经济计划,有的间接纳入国家经济计划,也有的就地在集体经济内部销售,不必纳入国家经济计划。社队企业的发展必须立足于开发和利用本地资源。许多地方的经验都说明这一点,立足于利用本地资源,原料有保证,产品有销路。社队企业就越办越兴旺。如果搞“无米之炊”,经常“找米下锅”,停停打打,浪费就很大。只有立足于利用本地资源,才有利于在国家统一经济计划指导下,分工协作,各得其所。不适宜大工业集中开发的资源,社队企业就分散地进行利用,大工业集中生产大宗的产品,社队企业则广泛利用资源,生产小宗的多种多样的产品,大工业产生的边角余料、废旧物资,社队企业就变废为宝,综合利用,有条件的地方,社队企业还承担大工业的零部件加工或工艺协作,促进生产专业化。总之,无论是靠山或是靠水,平坝或是山区,城市近郊或是边远地区,社队企业只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就能发掘各种资源,满足社会上多种多样的需要。

社队企业的发展必须放在自力更生的基点上。兴办社队企业主要是靠集体经济自己的力量,而不是国家的投资。开始时,办一些“吹糠见米”的生产事业,然后“下蛋”,再“滚雪球”,办一个成一个,逐步扩大。把农村的“五匠”、回乡的退休工人组织起来,成为社队企业的技术骨干。社队企业都有自己艰苦奋斗创业的历史。依靠集体经济自己的力量办社队企业,在人民公社内部也要处理好相互之间的经济关系,采取平调生产队的人力、物力、财力的办法是错误的,那样会挫伤农民的积极性,是不利于巩固集体经济的。自力更生大办社队企业,并不是不要城乡协作。为了社队企业较快的发展,城市工业要以自己的潜力帮助社队企业的发展,同时在处理经济关系上要坚持等价互利的原则。

社队企业的发展必须同生产队、社员的物质利益密切结合。社队企业是公社、大队范围内全体劳动人民所有,它的经济性质,必须在分配上得以体现。因此,除了及时把务工社员的劳动报酬返回生产队外,社队企业的纯利润要合理地加以分配。要在提留社队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包括老企业改造和兴办新企业)、用于农田基本建设的资金和用于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扶持穷队的资金之外,以一定数量的利润分配给生产队,其中一部分成为生产队公积金,一部分纳入社员年终分配。凡是这样做的地方,生产队和广大社员都从发展社队企业中得到实惠,他们非常关心和支持社队企业,为社队企业的不断发展提供了良好群众基础。当然,社队企业纯收入的分配中各部分的比例,要按具体情况来定,有些社队企业兴办的初期,收益很有限,还不能拨出一部分利润给生产队和社员的情况也会存在的。但是,以不同的形式给生产队以实际帮助,还是必要的。

大力发展社队企业,是高速度发展农业,促进四个现代化的重要措施之一。我们必须从我国农村经济的实际出发,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城乡通力协作,从各方面给予支持帮助,使社队企业有一个大的发展。(本文原载于《中国经济问题》1979年第5期)发挥优势促进四化——对军工企业组织民品生产问题的调查研究

四川是祖国的战略后方。多年来,国家在这里建设了具有相当规模和较高水平的国防工业。这是我省的一个优势。认识这个优势,发挥这个优势,对于加快四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军工企业在国防现代化建设中,曾经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就生产潜力来说,远远没有发挥出来。设备、人员的利用率普遍比较低。据成都市军工企业(不含军办企业)的统计,虽然拥有相当数量的高精度机床、数控机床,但每台金属切削机床的平均产值比民用工业低64%;全员劳动生产率比民用工业低54%。从资金的使用情况来看,军工企业每百元产值占用的流动资金比民用工业高1.4倍;每百元产值占用的固定资产比民用工业高1.5倍;每百元产值实现利润比民用工业低64.3%。当然,组织军品生产的资金使用效果,不能同民用工业特别是轻工业相提并论,不过,资金使用的情况仍然是反映军工企业经济活动的重要指标。我们用许多资金建设了一种封闭式的,“大而全”或“中而全”的企业,却只生产很少的品种,批量又不大,这样怎么能发挥企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呢,有识之士早就对单一军品生产所造成的社会浪费有议论、有认识,他们说:“这是一种沙里淘金的办法。”有一些军工企业,一方面亏损,另一方面大量人力、物力和比较先进的设备闲置,群众说得好:“端着金饭碗讨口!”实践表明,现有军工企业必须从单一的军品生产逐步转变为军品、民品双重生产结构。军民结合,势在必行。

近年来,成都市一部分军工企业,在按质按量完成军品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广开门路,发展了一批民品生产,为军工企业增产增盈积累了经验。据不完全统计,1979年纳入企业计划进行批量生产和正在试制的民品达80多个项目。接下来具体谈谈主要办法。(一)发挥生产工艺的特点,发展民品生产

不少企业的生产工艺过程,往往只生产少数几个产品,因此有较好的条件发展同一序列的其他民品,以及发展工艺技术比较接近的民品。例如,一个生产无线电仪表之类产品的企业,就生产了工艺技术接近的,医疗上用的超声波诊断仪、心脉功能诊断仪,工业上用的数字式频率机,文化生活上用的立体声电唱机等多种产品。这是军工企业搞民品的主要方向。(二)生产与民用工业配套的产品

过去,由于单一的军品生产,尽管本地军工企业可以生产民用工业的一部分零部件,但还是千里迢迢向省外订货。现在,把军工企业的生产能力发挥出来,发展了一批与民用工业配套的产品,经济上很合理。例如,民用工业的一个电视机厂,在电视机零部件的31个大类、370个零件中,原有11个大类的100多个零件在外地订货,军工企业生产民品后,只需本地3个企业就可以承担了。(三)利用设备潜力,支持民用工业的发展

军工企业的机械加工能力都比较强,而目前民用工业特别是轻工业的技术后方比较弱,在增加花色品种、提高质量、升级换代上困难不少,不能适应灵活多变的市场需要。过去,在地方上组织拖拉机会战、自行车会战、电视机自动生产线会战中,军工企业都出色地完成了加工成套模具的任务,支持了民用工业的发展。不少企业正在继续从这方面发挥它的积极作用。除了机械加工外,一些企业充分利用闲置的注塑设备、印刷设备等,开展来料加工业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例如,一个企业的印刷车间,搞来料加工后,它的收入可以做到自负盈亏;又如,一个企业给外商加工塑料安全帽,为国家创造了外汇收入。(四)发挥技术优势,研制和生产适用的民品

军工企业在掌握现代技术上处于有利的地位,在新技术的应用和普及方面发展民品生产是一个重要方向。例如,有一个企业在一项电子元件——热敏电阻上下功夫,研制和生产了粮食仓库使用的“粮温自动测量仪”、汽车上使用的“热敏电阻式水温塞”、工业上使用的“电机热敏电阻保护装置”等。还有一些企业把军品中参数不合要求的产品用来发展民品。这类产品解决生产、生活上许多问题,很受用户欢迎。(五)利废利旧,综合利用各种物资,发展民用产品

一些企业用边角余料、积压物资,生产了小五金和日用消费品,包括微型绞肉器、电热梳、茶杯盖、变色眼镜、衣柜、碗柜、写字台等,满足了市场多方面的需要。

军工企业从单一的军品生产转变为军品、民品双重生产结构,这是工业管理上的一项重要改革。实现这个转变,从思想上、组织上、管理上都有一系列新问题要研究解决。

由于长期以来单一的军品生产和经营管理上“供给制”的影响,一些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往往只注意它是军需生产单位,而不注意按企业化的要求组织生产和管理,不注重经济效果,因此对军工企业搞民品就以为是“不务正业”,还担心“乱摊子”。基层的一些职工中,存在“旱涝保收”、安于现状的情绪,把搞民品看成“额外负担”。这些观念在不同程度上束缚着军工企业搞民品的积极性。军工企业要实现生产结构上的改革,必须在思想上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上来一个转变。军工企业要不要讲求经济效果?什么生产结构更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怎样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进行管理?这些问题必须从思想上弄明白。

企业内部建立军品、民品双重生产结构,在生产的组织和管理上势必要有相应的调整和改进,这是要认真做好的。保质保量完成军品生产任务,是军工企业组织生产和管理时要考虑的一个基本原则。军品生产任务要优先安排,军品的原材料不能任意占用。对纳入计划进行批量生产的主要民品,为了便于在制品的管理及便于核算成本,一般要同军品生产分开,建立民品生产线。建立民品生产线,要立足于挖掘企业内部潜力。民品的成本核算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如果在工时、原材料、管理费用等项目上,同军品一样计算,显然是不利于鼓励发展民品生产的,是会削弱民品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的,但是也决不能从军品生产搞“平调”。是否可以这样计算,管理费用只算车间一级;原材料中如果是本企业军品生产筛选下来的元件,可适当降低价格,主管部门要给企业在这方面有一定的权限。军工企业搞民品,要不要把企业经营民品的成果同物质利益结合起来,这也是个要研究的问题。看来,如果搞不搞民品,或利不营利都是一个样,是不利于发展民品的。对在发展民品上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也有必要制定适当的奖励办法。不过,一定要对军品、民品作统筹考虑,不能因鼓励搞民品而冲击军品生产。为了更好地发展民品生产,要在管理部门中进行调整,建立相应的职能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负责组织民品的试制和生产,并从民品的特点出发,研究市场的变化,做好供、产、销的平衡等工作。

建立军品、民品双重生产结构,在供、产、销上带来很大变化,这是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军工企业的主管部门一般只下达军品生产任务,并按计划分配原材料。发展民品生产后,销路怎么打开?物资供应渠道怎么疏通?这不仅是向企业,更是向上级管理部门和计划部门提出的新课题。一些企业的同志说,搞军品是“上面下任务,下面管生产,物资有保障,销路不发愁”,民品生产要适应市场的需要而经常变化,“起步要高,质量要好,造型要美,价格要低”。不切实搞好供、产、销的衔接,就不能确保从民品中增产增盈,搞民品就不能坚持下去。目前主管部门不关心民品,地方计划部门也不大过问军工企业民品生产的状况一定要改变。要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鼓励军工企业发展民品,给予企业在发展民品方面以必要的权限,疏通供、产、销的渠道。供、产、销的问题,实质上涉及管理体制的问题。在经济改革中,是否能这样考虑:对某些工业部门,打破军工和民用界限,组成一个地区的或跨地区的专业公司。这种专业公司是人、财、物,产、供、销相统一的,接受军品和民品的订货,以充分发挥这些企业在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本文原载于《国内外经济管理》1979年8月21日第72期)军民结合是军工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军工企业发展民用产品的生产,这是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打好实现四化第一个战役的迫切需要,也是关系到军工企业发展方向的一个重要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国家在我省建设了具有相当规模和较高水平的军事工业。这一大批军工企业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大都反映了比较先进的工业技术水平,同时,还培养了一支较强的技术队伍,在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目前军工企业技术上、设备上的优势,都远远没有发挥出来。生产能力的利用率相当低,开工不足、设备闲置、技术荒废的现象相当严重。一些企业还长期靠国家补贴过日子,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大量浪费。之所以造成这种状况,只从目前工业管理上的一般缺陷去解释,还不能说明问题,必须从军工生产的实际出发,在工业结构上分析其原因。

从个别企业去考察,由于我们建设的军工企业是一种封闭式的,“大而全”或“中而全”的企业,在单一的军用品生产情况下,带来了一系列的矛盾:一是品种过少、批量不大,综合生产能力不能发挥;二是因产品而异,在生产的各个环节上设备的利用极不平衡,一部分设备开动率高,另一部分设备开动率低;三是在产品的研制和批量生产的不同阶段上,专业生产和辅助生产的各个环节上生产能力利用也不平衡,经常有多余的能力;四是因部队装备变换而产品任务改变,生产上往往发生“青黄不接”的现象;五是平时和战时不一样,生产任务少;等等。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这些矛盾的解决,显然不可能从做军火生意上去找出路,只能把单一的军用品生产转变为军品、民品双重生产结构,生产多种多样的、适销对路的民用产品以满足社会需要,充分利用企业的生产能力。

从工业部门去考察,单一的军用品生产,人为地割裂了工业内部企业之间、部门之间必然的经济联系。它一方面限制了工业生产专业化与协作的发展,如一部分工业产品的零部件,虽然当地军工企业能够生产,却不能做到就近配套,某种同类的产品虽然军工企业已经长期“吃不饱”,国家又往往用很多人力、物力和财力,甚至在同一个地区新建一些民用企业去生产,建起来后也“吃不饱”,等等;另一方面,单一的军用品生产又限制了工业内部的技术交流。军工企业一般来说是技术比较先进的骨干企业,而民用企业特别是地方工业,生产技术水平比较低,产品升级换代要费很大的劲,技术改造遇到的困难更多。可是,军工企业掌握的比较先进的技术,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及时普及到民用工业上去。像这样把军用品生产和民用品生产对立起来的工业结构,经济上是极不合理的,是完全不适应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的。

大家知道,工业各部门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有机整体,绝不是各个部门、各种生产简单的总和。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要求工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在生产上保持一定的比例,以利于共同协调地、迅速地向前发展,否则,生产力就会遭到破坏,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军用品生产不可能脱离工业其它各部门孤立地进行,军民结合这条路子非走不可。军工企业在确保完成军用品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多生产一些民用产品,帮助民用工业进行技术改造,为农业、轻工业和人民生活服务,促进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这绝不是“额外负担”,而是军工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

现在世界各国,除苏联以外,工业的组织与管理,一般都是军用品生产和民用品生产相结合的体制。工业企业既从事民用品生产,又接受军用品订货,包括承担最新武器系统的研制任务。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战争的需要,一些主要的资本主义国产的军事科学技术有很大的突破和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它们及时地把一批军事工业转上民用品生产的轨道,并且把军事科学技术上的许多成果,应用到民用工业上来,有力地推动了工业部门结构的改组,促进了战后科学技术和工业生产的大发展。这些国外的有益经验,我们完全是可以借鉴的。

在向四化进军中,从我省的实际出发,必须足够重视一大批军工企业的作用,充分发挥它们的优势。近年来,我省军工企业认真贯彻军民结合的方针,闯出了一些路子,这是很可贵的。军工企业结合生产民用产品要注重发展技术比较先进的产品、耐用的消费品、可供出口的产品,以利于发挥军工企业技术上的优势,做到同手工业、一部分地方工业分工合作,各得其所。要打破行业的界限,广泛开展技术交流和工艺协作,采取各种灵活的方式,为民用工业提高产品质量和产品升级换代而生产整套工艺装备;为民用工业技术改造而设计、制造整套设备;还可以承担民用产品的研制任务或提供“软件”,包括某些产品的样品、图纸、成套工艺装备。这样做,既发挥了军工企业技术力量强的长处,又弥补了民用工业特别是地方工业技术力量弱的短处,有助于提高整个工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实践表明,军工企业发展民用品生产,既是非常必要的,又有着广阔的发展前途。

现有军工企业实行军用品和民用品结合,从单一的军用品生产转为军用品、民用品的双重生产结构,必须贯彻物质利益原则,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企业无自主权,毫无经济利益,搞不搞民用品一个样、多搞少搞一个样,是不行的。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和工艺协作,也不能只讲“风格”而不讲互利。军工企业发展民用品生产所得的利润,应留给企业一部分,以利于企业充分挖掘潜力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同时,要在企业的生产组织和管理上进行必要的调整,特别是要重视市场的调查和研究。生产民用产品特别是生活消费品,不但要求质量好,并且要求造型美,牢实耐用,价格便宜,否则,在市场上就会失去竞争能力,产品不适销对路,就不能实现增产增盈。

建立军用品和民用品相结合的工业体制,要大力加强领导。生产民用品,不仅军工企业要有积极性,上级管理部门也要有积极性。目前军工企业纷纷试制和生产民用产品,但多数是自找门路,本厂配套,效率较低,成本偏高,这样下去是不行的。对经过试制,又是适销对路的产品,要按照专业化协作的原则,发挥各企业的特长,组织专业化生产。还要协助疏通供、产、销的渠道,使企业的民用品生产逐步纳入国家的统一计划。大力加强领导,这是军工企业发展民用品生产的重要条件。(本文原载于《社会科学研究》1980年第1期)国营企业实行自负盈亏的客观依据

我省从1980年以来,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发端,采取的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的措施,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中,目前为人们所关心的重要论题之一,就是国营企业能不能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是不是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发展方向;国营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没有它的特点等。探讨这些问题,我认为必须从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出发,区分商品经济的共性和特性,才能避免片面性,使我们的认识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这里,我谈一谈自己的粗浅意见。自负盈亏是商品经济通行的经营原则

国营企业能不能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制?首先要弄清的问题:什么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自负盈亏作为经营管理的原则和方式,究竟是私有制的产物,还是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

长期以来,人们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和商品经济是不相容的,甚至把商品经济的经济范畴和私有制混同起来,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从历史上看,诚然商品经济不是人类社会一开始就有的,它是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和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但是商品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主要不是私有制所决定的。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我国现行的经济体制基本上是20世纪50年代从苏联搬来的,是一种高度集中,以行政管理为主的体制。20多年来,这套体制虽然经过几次改革,但是一直局限在中央与地方管理权限的划分上,在“条条”和“块块”的行政管理以谁为主上打圈子,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即如何发挥直接掌握生产力的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这套体制,它不仅严重地束缚地方和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并且影响部门之间和地方之间横向的经济联系,很不利于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有效的管理。究其原因,主要是长期以来我们不承认我国现阶段的经济是商品经济,不承认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了。因此,否认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在理论上是完全错误的,实践上是非常有害的。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其本质特征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优势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全民所有制的国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存在的重要形式。从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出发,国营企业不仅是国民经济的生产和管理的基层单位,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细胞组织。因此,承认企业商品生产者的地位,使之成为经济权利、经济责任、经济利益相统一的,富有经济活力的经济主体和法人就成为着手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1980年以来,以利润分成为特点的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是经济体制改革中把企业从部门和地方行政机构的附属物改为相对独立经济单位的初步尝试。为了实现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势必还要逐步过渡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制。

自负盈亏不是私有制的产物,也不是凭“长官意志”任意采取的一项政策,而是与商品经济相联系的经济范畴,是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我们知道,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而商品的价值量取决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商品经济中,任何个别的生产者,要作为商品生产者独立经营,都必须严格核算收支,以期营利。这是因为,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的规律,是经济发展中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耗费,如果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能得到社会的承认并获得额外利益,它的生产也可能在原有基础上扩大;如果高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和补偿,它的生产就会难以继续进行。价值规律的这一客观要求,在生产同类产品的不同生产者之间充分表现出来,它强制个别的生产者精打细算,革新技术,改善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力求较好的经济效果。凡是存在商品经济的场合,无疑都要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办事,自负盈亏则就是商品经济通行的经营原则。至于“共负盈亏”,那是同生产资料所有制直接联系的概念,是由所有制派生的经营原则,合股经营的股份公司等就是“共负盈亏”的组织形式。所以,“共负盈亏”与自负盈亏是具有不同性质的两回事。

承认自负盈亏是商品经济的共性,就不能因为全民所有制的国营企业的特性而拒绝实行独立核算和自负盈亏制。国营企业并不排斥独立核算和自负盈亏。早在苏联新经济政策时期,根据列宁的指示,用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恢复商品交换的同时,在工业管理中重新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关系,改变按照“共产主义原则”实行包罗万象的集中管理,就开始实行经济核算制。1921年7月5日苏联颁布了实行经济核算的第一个法令,规定国营企业要实行经济核算制,进行独立经营,企业不仅要对生产计划、产品质量、财产管理负完全责任,而且以收抵支,取得盈利,保证企业不亏本。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认识和运用价值规律,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在经济管理中实行商品经济通行的经营原则。列宁清楚地谈到:“国营企业实行所谓经济核算制,同新经济政策有着必然的和密切的联系,在最近的将来,这种形式即使不是唯一的,也必定会是主要的。在容许和发展自由贸易的情况下,这实际上等于国营企业在相当程度上实行商业原则。”他还说:“如果我们建立了实行经济核算制的托拉斯和企业,但不会用精打细算的商人的方法充分地保证我们的利益,那我们便是地地道道的大傻瓜。”按照列宁所说的“商业原则”和“商人的方法”,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就可以把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物质利益正确地结合起来,使职工从个人物质利益上关心企业的经营成果,“把国民经济的一切大部门建立在个人利益的关心上面”。我们多年来经济工作中由于否认商品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干了不少蠢事,同时近年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表明,承认企业商品生产者的地位,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利润分成制,而不进一步实行独立核算,财务自理的自负盈亏,就不能彻底克服“大锅饭”、“铁饭碗”带来的种种弊端。扩大企业自主权是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必要步骤,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则是扩大企业自主权发展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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