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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1 17: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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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闻礼永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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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吸虫病监测手册

血吸虫病监测手册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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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血吸虫病监测手册/闻礼永主编.—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4

ISBN 978-7-117-19722-9

Ⅰ.①血… Ⅱ.①闻… Ⅲ.①血吸虫病-监测-手册 Ⅳ.①R532.21-62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4)第262371号人卫社官网 www.pmph.com 出版物查询,在线购书人卫医学网 www.ipmph.com 医学考试辅导,医学数据库服务,医学教育资源,大众健康资讯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血吸虫病监测手册

主  编:闻礼永

出版发行:人民卫生出版社有限公司       人民卫生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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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  版:人民卫生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

制作时间: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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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书号:ISBN 978-7-117-19722-9

策划编辑:王缔

责任编辑:王缔打击盗版举报电话:010-59787491 E-mail:WQ @ pmph.com注:本电子书不包含增值服务内容,如需阅览,可购买正版纸质图书。主编简介

闻礼永,医学博士,二级研究员,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现任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寄生虫病研究所所长,浙江省血吸虫病防治中心主任。兼任国家卫生计生委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寄生虫病标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预防医学会医学寄生虫分会委员会常委,中国地方病协会理事,浙江省预防医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预防医学会医学寄生虫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浙江省血吸虫病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寄生虫学与寄生虫病杂志》编委,《中国血吸虫病防治杂志》编委,《国际医学寄生虫病杂志》编委,《国际医学流行病学传染病学杂志》编委,《浙江预防医学》编委等。曾获WHO和JRMC奖学金以访问学者身份赴美国耶鲁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医学研究所、澳大利亚James Cook大学研修。

长期从事血吸虫病科研和防治工作,主持或参加完成WHO、JRMC、部省、厅级等科研项目30余项。在国内外杂志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其中SCI收录论文12篇。任主(副)编出版学术专著4本,参编出版学术专著12本。获省部厅级科技成果奖15项次,其中省部级二等奖3项,省部级三等奖7项。制订国家卫生行业标准6项,其中《血吸虫病诊断标准》(WS 261—2006)、《并殖吸虫病的诊断》(WS 380—2012)和《钩虫病的诊断》(WS 439—2013)已颁布实施。作为主导师培养硕士研究生多人。曾被卫生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联合授予“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被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联合授予“浙江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多次被评为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个人、浙江省公共卫生应急工作先进个人、浙江省预防医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浙江省省预防医学会优秀工作者、浙江省省直机关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医疗卫生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是本学科领域德才兼备的学术带头人。序

血吸虫病流行于全球78个国家和地区,约有2亿人患病。我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经过半个多世纪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目前,全国血吸虫病疫情总体上达到了历史最低水平,12个流行省份中已有5个省份达到了传播阻断标准,4个省份达到了传播控制标准,其余3个省份将在2015年达到传播控制标准。

但是血吸虫生活史复杂,寄生于多种宿主,流行因素尚未完全消除,人畜感染或再感染极易发生,防治工作稍有松懈疫情就极易发生反弹。据全国血吸虫病疫情资料回顾性调查显示,达到传播控制标准后疫情又回升县的疫情巩固时间平均为5±3年,达到传播阻断标准后疫情又回升县的疫情巩固时间平均为7±4年。因此,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或传播阻断标准并非是防治工作的终结,而是新一轮防治工作的开始。但由于传播阻断阶段的巩固策略有别于疫情控制阶段的防治策略,因此各个地区需要根据达到标准时间的长短及巩固工作的重点,制订适合于当地实际情况的监测方案,以确保成果的巩固。

今年召开的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会议要求已达到传播阻断的地区,要加强监测和风险预警,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巩固防治成果。我国血吸虫病防治专业技术队伍是做好监测工作的关键,也是巩固防治成果、防止疫情出现反弹的重要保障。为此,以闻礼永研究员为主,组织全国30多位知名学者与基层专家倾力合作编写了《血吸虫病监测手册》,为我国传播阻断和传播控制地区的血吸虫病监测巩固工作提供技术指南。该书内容丰富权威,文字精炼,重点突出,具有较强的知识性、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有关技术措施都是经过实践检验、被业内专家学者和广大防治工作者认可且行之有效的科学规范方法,可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医疗机构提供业务工作用书。希望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能将此书作为工具书,指导血吸虫病监测巩固工作,为实现中国消除血吸虫病的目标而努力。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所长 周晓农研究员2014年11月前 言

血吸虫病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经过几十年的积极努力,防治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当前全国12个血吸虫病流行省份中,广东、上海、福建、广西、浙江等5个省份已达到传播阻断标准;四川、云南、江苏、湖北等4个省份已达到传播控制标准;湖南、安徽、江西等3个省份已达到疫情控制标准。2013年,在全国454个血吸虫病流行县中已有65.20%县(296/454)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有27.31%县(124/454)达到传播控制标准,仅7.49%县(34/454)处于疫情控制标准阶段。根据《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至2015年全国所有血吸虫病流行县都要达到传播控制标准。与流行地区相比,传播阻断地区在流行态势、流行特征、监测措施、巩固策略等方面有其自身特点,但目前血防用书多偏重介绍流行地区的疫情控制技术,未见传播阻断地区的监测巩固工作专业书籍,难以满足监测地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血吸虫病监测手册》由全国30多位知名学者与基层专家历时多年共同编写完成。该书不仅为血吸虫病传播控制和传播阻断地区各级防治专业人员提供了一本集系统性、科学性、实用性、规范性和新颖性为一体的业务技术用书,而且为即将达到传播控制标准的流行地区技术人员提供了业务参考。全书力求在突出监测工作特点的前提下,全面系统地介绍我国血吸虫病监测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全国血吸虫病监测工作、血吸虫生物学、钉螺生物学、血吸虫病流行病学、钉螺调查、钉螺控制、螺情监测、血吸虫病临床表现、常规实验室检查、免疫学检查、病原学检查、粪检实验室、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药物、病原学治疗、病情监测、突发疫情、疫情回升、疫情报告、晚期血吸虫病救助、家畜血吸虫病、监测点监测、粪便管理、安全用水、健康教育、组织管理、常用统计指标等共28章,并附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使监测地区各级专业人员能适时更新监测知识,规范监测技术,保障监测质量,提高监测水平,进而推动消除血吸虫病的进程。

在本书编写和出版过程中,承蒙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所长周晓农研究员在百忙中热情地为本书作序,前辈血吸虫病首席专家郑江研究员和资深专家陶海全研究员精心审阅,李理女士承担了秘书工作,楼磊君先生参考有关书籍绘制了插图。本书的编撰得到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民卫生出版社、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由于编者的经验和水平有限,书中难免存在疏漏和不妥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斧正。闻礼永2014年10月第一章 我国血吸虫病监测体系的建立与发展

疾病监测是指长期、连续、系统地收集、核对、分析疾病动态分布及其影响因素,形成有价值信息资料,及时提供给所需要的机构和人员,为制定、实施、评价和调整疾病有关策略,采取干预措施提供基础资料。我国疾病监测体系从最初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逐步扩展到对行为、危险因素等的监测,并开始定期出版疾病监测信息年报,陆续建立重要传染病的单病种监测系统。

有计划、连续、系统地开展血吸虫病监测不仅是流行病学研究内容,更是有效控制血吸虫病的重要工作。我国血吸虫病监测工作随着控制模式的变化及防治进程的发展,其内容和内涵得到不断丰富和充实,方法得到不断发展和完善,但监测工作始终围绕着防治目标开展,在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纵观我国血吸虫病监测体系发展历史,大致可分成三类:①区域性监测,即血吸虫病流行区、传播阻断地区和潜在流行区的监测;②固定监测点的纵向监测,即血吸虫病监测点监测;③重复性横断面抽样调查,即全国血吸虫病流行状况抽样调查。随着国家疾病监测体系的发展和血吸虫病防治策略的变化,我国血吸虫病监测体系得到不断完善。第一节 血吸虫病区域性监测

我国血吸虫病流行区分布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截至2013年,曾有过血吸虫病流行的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等12省(直辖市、自治区)的454个流行县(市、区)。由于行政区划的调整,流行县的数量年间有所变化,但流行范围没有实际变化,这是广义的血吸虫病流行区概念。其中广东、上海、福建、广西和浙江等5省(直辖市、自治区)于20世纪末期先后达到传播阻断标准,这5个省称为传播阻断地区;而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及云南等7省称之为流行省,也就是狭义的血吸虫病流行区概念。一、流行区监测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血吸虫病流行区疫情类型复杂,疫情轻重分布不平衡,流行因素复杂多变,血吸虫病监测主要以疾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为主要手段,开展了以疾病发生、转归、死亡为主要内容的监测性查病、查螺工作,为救治病人及控制血吸虫病流行提供了可靠依据。通过这一阶段的疾病监测,掌握了不同地区和不同流行类型血吸虫病分布特征、规律和趋势,为制订防治策略和干预措施提供了科学依据。二、传播阻断地区监测

由于血吸虫病是一种易反复的寄生虫病,只要稍有松懈或监测巩固措施不力,疫情就会反复。因此在广东、上海、福建、广西和浙江等5省(自治区、直辖市)于20世纪末期先后达到了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后,卫生部于1995年及时制定下发了《达到消灭血吸虫病标准地区的监测巩固技术方案》,2000年根据新情况修改完善为《血吸虫病传播阻断地区监测巩固方案》,重点为消除当地遗留传染源和残存钉螺,严防外来传染源和钉螺输入。

各有关省份按照方案要求,针对传播阻断地区的潜在流行因素,开展了以螺情监测(当地或输入)、病情监测(人畜和野生动物)等为主的疾病监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巩固工作,结果除广东省于1992年在佛山市迳口农场发现1个残存螺点,并检出2例当地新感染病人外,其他4个省份均未发现当地新感染血吸虫病人和病畜。但监测结果也提示,血吸虫病重新传播和流行的因素仍然存在,表现为:一是输入性血吸虫病例时有发生,且呈上升趋势;二是除广东省以外,其余4个省份均出现了不同程度螺情回升,且钉螺孳生环境仍然存在。

目前,广东、上海、福建、广西和浙江等5省(自治区、直辖市)达到传播阻断标准时间已有20~30年,进入远期监测阶段,监测和巩固工作向纵深发展,监测任务将越来越艰巨,当前应积极采取“查灭残存钉螺和防控外来传染源为重点的综合性巩固策略”,以进一步巩固血防成果。三、潜在流行区监测

为评估气候变暖、水利工程等可能导致的血吸虫病传播扩散与流行风险,卫生部制定了《全国血吸虫病潜在流行区2008—2012年监测与研究方案》,在江苏、山东、安徽、湖北、重庆等5省(直辖市)的10个非血吸虫病流行县设立了血吸虫病潜在流行区监测点,主要通过对可疑环境、流动人畜等进行调查,开展输入性钉螺和传染源监测,结果显示潜在流行区已有血吸虫病传染源输入,外源性钉螺扩散输入的可能性较大,这一结果为明确潜在流行区的工作重点,有效降低血吸虫病传播风险提供了依据。第二节 血吸虫病监测点监测

当血吸虫病监测点具有充分代表性时,采用监测点纵向监测体系替代全国范围内的常规监测系统,具有高效、准确、经济等优点,能够弥补常规监测系统的缺陷。我国血吸虫病监测点的纵向监测体系的建立和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一、第一阶段(1990~1999年)

20世纪80年代末期,我国血吸虫病疫情出现反复,部分地区疫情回升明显,为了能及时掌握全国血吸虫病分布和流行现况、疫情动态变化和趋势,推算全国病人总数,为制订血吸虫病防治规划和防治对策提供科学依据,卫生部疾病控制局(原卫生部全国地方病防治办公室)决定,从1990年起在全国血吸虫病流行较为严重的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四川和云南等6省建立13个(1995年增加至14个)“全国血吸虫病流行病学观测点”,系统开展了以行政村为单位常住居民、家畜病情和螺情等为主的血吸虫病疫情监测,促进了防治工作的开展和防治质量的提高。二、第二阶段(2000~2004年)

2000年,为了加强全国血吸虫病疫情监测工作,卫生部疾病控制局在原“全国血吸虫病流行病学观测点”基础上,将观测点数目扩大至7个流行省份建立21个点,并同时将观测点调整更名为“全国血吸虫病疫情监测点”,监测内容除血吸虫病疫情外,还包括当地防治措施种类和强度等信息。与此同时,各省自行设立了数量不等的疫情监测点,包括固定(或纵向)监测点和流动(或横向)监测点,形成了监测网络,特别是大量流动监测点的设立,为各省每年正确估算病人总数、预测血吸虫病疫情变化趋势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全国各类流行区因地制宜开展防治工作,及时调整防治策略与措施提供了科学依据,提升了我国血吸虫病防治和监测工作的整体水平。

上述两个阶段长达l5年,监测点基本固定,主要针对血吸虫病疫情开展了监测,基本反映了当时血吸虫病疫情变化趋势,正确评估了当时防治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发现的问题包括:①单纯性化疗措施的局限性;②再感染难以控制;③耕牛在血吸虫病传播中的作用;④输入性传染源可能成为血吸虫病传播阻断地区突出的问题。这些监测结论目前依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三、第三阶段(2005年迄今)

2005年卫生部按照监测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建设原则,制定下发了《全国血吸虫病监测方案(试行)》,明确卫生部负责全国血吸虫病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方案制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血吸虫病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和资料汇总分析,各省、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血吸虫病监测工作,各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血吸虫病监测工作的具体实施,纳入其常规性业务工作。根据血吸虫病不同流行类型和疫情分类,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全国10个省(直辖市)设立了80个“国家级血吸虫病监测点”,更系统地开展了血吸虫病疫情监测工作。监测内容除包括常规的螺情和病情监测外,还增加了人口、经济、气象水文等自然与社会相关因素的监测。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自身情况还分别设立了数量不等的省级血吸虫病监测点。

2011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修订下发了《全国血吸虫病监测方案(2011年修订版)》,在全国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建立了81个“国家级血吸虫病监测点”,广东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纳入了血吸虫病监测体系,在更大范围内开展血吸虫病疫情监测工作。监测方法和监测内容与前期基本保持一致,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具体实施与监测资料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等工作程序更加明确。第三节 血吸虫病抽样调查

卫生部分别于1989年、1995年和2004年先后组织开展了3次全国血吸虫病流行状况抽样调查,其结果为掌握我国血吸虫病流行状况、制订和评价各阶段血吸虫病防治规划及其效果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一、第一次抽样调查

1989年,我国开展了第一次血吸虫病抽样调查,在卫生部地方病防治司和卫生部血吸虫病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领导和组织下,在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四川、云南、江苏和浙江等8个省进行,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开展了人群、家畜血吸虫病情调查。人群采用环卵沉淀试验或间接红细胞凝集试验进行过筛,血检阳性者再进行尼龙绢袋集卵孵化法检查,同时对30%的调查人群进行体格检查。调查点的晚期病人开展普查;家畜采用尼龙绢筛淘洗孵化法进行检查。

结果在血吸虫病已控制地区抽出207个调查点,未控制地区抽出146个调查点。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已控制地区10~14岁人群的粪检阳性率为0.10%,未控制地区人群的粪检阳性率为10.20%。除江苏,浙江两省以外,其余6省家畜血吸虫病感染情况仍很严重,黄牛粪检阳性率为16.55%,水牛粪检阳性率为12.27%。据本次调查结果推算,1989年我国血吸虫病未控制地区病人数为152.20万人(149.96万~154.44万人),其中80%病人分布在湖沼地区,20%病人分布在山丘地区,此调查结果为制订全国血防“八五”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并为世界银行贷款中国血吸虫病控制项目的立项提供了系统、可靠的数据和资料。二、第二次抽样调查

为全面评价国家血防“八五”规划及“世界银行贷款中国血吸虫病控制项目”效果,为制订我国血防“九五”规划提供科学依据,1995年我国开展了第二次血吸虫病抽样调查,在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四川、云南等8个省进行。对未控制流行地区,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法抽样,调查3~60岁居民、家畜。居民查病采用尼龙绢袋集卵孵化法和改良加藤法,耕牛等家畜查病采用尼龙绢袋集卵孵化法。对部分居民进行临床询检,并开展晚期血吸虫病调查。对已控制流行地区,每县随机抽取2个样本村,调查10~14岁居民。采用环卵沉淀试验或间接红细胞凝集试验初筛,血清学阳性者再用尼龙绢袋集卵孵化法和改良加藤法进行粪检。

在未控制流行县的13911个行政村中,抽取样本村195个,人口314177人,村抽样比和人口抽样比分别为1.40%和1.41%。检查224819人,居民受检率为94.69%。居民粪检阳性率为4.89%,病人感染度算术均数为51.11,几何均数为11.00,人群感染度算术均数为2.50,几何均数为0.13。耕牛粪检阳性率为9.06%,其中黄牛为7.17%,水牛为9.59%。在84个已控制流行县中,抽取样本村169个,检查10~14岁居民18302,在湖北和四川两省查出17例粪检阳性者。现有晚期血吸虫病病人55961例。推算感染者例数为865084,其中未控制流行地区847584例,已控制流行地区17500例。推算病牛头数为100251。推算感染者例数、病牛头数分别较1989年(第一次血吸虫病抽样调查)下降47.19%和49.87%。三、第三次抽样调查

2004年,受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国血吸虫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法,以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四川和云南等7省作为主层,各省按流行类型及其亚型划分第一亚层,即湖沼型流行区的湖汊亚型、洲滩亚型、洲垸亚型、垸内亚型;水网型流行区的水网亚型;山丘型流行区的丘陵亚型、高山峡谷亚型、平坝亚型等8个类型。在第一亚层的基础上,将各流行村的居民血吸虫估计感染率分为<1%、1%~、5%~、10%~等4个层次作为第二亚层。对第二亚层采用整群随机抽样法抽取1%的行政村作为调查点,进行人、畜血吸虫感染情况的调查。在各省已确定的调查点中,按血吸虫估计感染率(<1%、1%~、5%~、10%~)各随机抽取1个行政村,作为体检和B超检查点。各省除将已抽取的调查点作为螺情专题调查点外,另按流行类型抽取3个未控制县(市、区)作为螺情专题调查县。

抽样调查内容包括六个部分:①人群感染情况调查。各调查点常住人口中6~65岁者为调查对象,对受检者采用ELISA方法进行血清学筛查,阳性者采用改良加藤法进行病原学检查,每份粪样涂片3张。②居民血吸虫病病情调查。对调查点中6~65岁常住居民进行体格检查,包括采用B超检查。③晚期血吸虫病个案调查。④流动人群专题调查。各调查省选择2~3个有代表性水域,作为流动人群血吸虫感染情况调查点。每个水域调查渔船民不少于100名,采用ELISA方法进行血清学检查。血清学阳性者进行粪便病原学检查。⑤家畜感染情况调查。各调查点检查耕牛(黄牛、水牛)、猪和羊各100头(不足100头者普查),其他牲畜根据各地情况酌情调查。采用塑料杯顶管法进行粪检。⑥螺情调查。调查点内全部历史有螺环境,采用系统抽样结合环境抽样方法进行普查:钉螺孳生的可疑环境,先采用环境抽样方法进行定性调查,发现活螺后再用系统抽样结合环境抽样方法进行调查。螺情专题调查县根据历史钉螺分布环境、周围毗邻地区的可疑环境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查螺方法同上。

抽样调查结果显示;①湖沼型及高山峡谷亚型地区是我国血吸虫病防治重点和难点,全国人群平均感染率为2.50%,推算全国感染例数为726112人,其中湖沼型地区占总数的82.16%,山丘型地区占总数的17.73%,水网型地区占总数的0.11%。②在血吸虫病流行区,尽管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但新感染或再感染仍难以避免,多数居民肝脏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血吸虫病仍是严重影响疫区居民身体健康的重要疾病之一。③高危人群血吸虫感染率仍居高不下,在湖区5省水上作业流动人群的平均感染率最高达37.32%,有必要加强高危人群血吸虫病防治力度,有效保护人群健康。④耕牛感染率处于较高水平,与人群血吸虫感染密切相关,全国耕牛平均感染率为4.36%,进一步加强家畜尤其是耕牛血吸虫病防治,在我国控制血吸虫病进程中具有重要作用。⑤钉螺及感染性钉螺主要分布于湖沼型流行区,查出的钉螺总面积中湖沼地区占89.88%,山丘型地区占9.46%。查出的感染性钉螺总面积中湖沼地区占82.96%,山丘型地区占7.93%。值得指出的是水网地区尽管钉螺面积分布少,但感染性钉螺面积占有螺面积的62.07%,对人群直接危害更为严重。

本次流调与第二次全国流调的同类地区(未控制流行区)调查结果相比较,我国血吸虫病疫情呈现如下流行态势:一是未控制流行区范围进一步压缩,但疫情严重程度在上升;二是全国血吸虫感染率稳中有降,但局部地区回升明显;三是耕牛感染率总体呈下降趋势,局部地区明显上升;四是感染性钉螺分布广,对人畜危害大。

本次流调突出反映了家畜传染源在我国血吸虫病流行传播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在控制中存在问题,为提出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和制订《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第四节 监测数据管理一、血防工作报表制度

自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以来即建立起来的血吸虫病疫情报告制度,形成了一整套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报表系统,实行自下而上的逐级、按时(每月、每年)统计上报,用以掌握血吸虫病疫情和防治工作进展。1985年中央血防办撤销后,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移交卫生部负责,每年召开全国血防工作报表数据工作例会,将各省上报的报表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及编辑成册。1992~2001年期间,实施“世界银行贷款中国血吸虫病控制项目”,每年通过疾病控制和疾病监测系列报表数据来监测项目执行情况。1999年起,卫生部每年通过《中国血吸虫病防治杂志》公开发表“全国血吸虫病疫情通报”,报告血吸虫病流行态势与防治进展,分析存在问题与面临挑战,这一惯例延续至今。2002年起,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报表正式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负责汇总与审定。2011年6月起,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数据正式通过网络报送,实现了从纸质报表到电子报表的提升转化,达到了血防信息数字化和网络化管理。二、血防信息管理系统

国家法定报告传染病监测系统自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血吸虫病作为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也纳入该系统,直接进行法定传染病的报告(简称“网络直报”),迄今已基本实现了血吸虫病病例(特别是急性病例)从县级到国家通过计算机网络的实时报告与管理,改变了以往长期采用的手工方式实施监测、层层报告和逐级审批导致疫情信息严重滞后的落后模式。

由于基层血吸虫病防治单位是独立于医院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单列机构,因此血吸虫病网络直报系统对于慢性及晚期血吸虫病病例的报告不完善。随着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防治机构积累了大量的疫情数据和防治工作资料,传统的信息管理方式和单一的病例报告制度已不能满足当前防治工作的需求。随着国家网络直报信息网的建立,也使得血吸虫病防治信息的网络报告和现代化管理成为可能。2009年在卫生部疾病控制局的领导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发了“寄生虫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其中血吸虫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是其子模块之一,用于各级血防机构开展急性和晚期血吸虫病病例调查核实登记、防治和监测等工作任务的管理和信息采集,并可对上述信息数据开展查询统计和生成各类统计报表。该系统经过2年的研发及试运行,于2011年6月在全国12个血吸虫病流行省(直辖市、自治区)正式运行,血吸虫病监测系统全面实现监测指标多元化、信息网络化,从而实现了高效正确的信息反馈机制;实现了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国血吸虫病流行动态和趋势及评价不同干预措施在不同流行类型地区防治效果的目的。第五节 监测体系存在问题

血吸虫病监测体系,特别是纵向监测点经过了长期发展,监测内容不断丰富,数据的管理手段和质量不断提升,积累了大量珍贵疫情及防治相关信息,为指导我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但血吸虫病监测体系依然存在一些有待完善之处。一、监测技术相对落后

1.查病技术

血吸虫病常用的诊断方法分为病原学诊断和血清学诊断两大类,其中粪便改良加藤厚涂片法(改良Kato-Katz法)和尼龙绢集卵孵化法是最常用的病原学诊断方法。血清学诊断方法包括间接红细胞凝集试验(IHA)、斑点金免疫渗滤试验(DIGFA)、乳胶微球层析试验(DLIA)、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胶体染料试纸条试验(DDIA)等。2004年以前,全国血吸虫病监测点监测中人群查病主要采用改良Kato-Katz法;2005年以后则主要采用血清学筛查,阳性者再用改良Kato-Katz法粪检。研究显示,改良Kato-Katz法血吸虫感染漏检率为5.56%~89.47%,且在人群感染率<3%的地区,漏检率均>30.00%。常用的几种血清学诊断试剂现场应用效果评估,结果血清学检测的敏感性均显著高于病原学检测,但其特异性较低,且不能有效排除既往感染者。随着我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推进,目前全国流行区以村为单位人群血吸虫感染率已<5%,采用血清学诊断方法筛查后再用改良Kato-Katz法检查,仍无法克服漏检和假阳性的问题,致使人群感染率监测结果的可靠性下降。

2.查螺技术

目前仍沿用人工查螺的方法,但影响查螺质量的因素较多,如查螺季节、天气、光线、调查环境植被等自然因素和查螺范围、频率(重复调查年限)、方法、时间、查螺人员年龄等,因此该传统的螺情监测方法已无法满足当前监测工作的要求。二、监测数据利用度低

2005年以前,卫生部每年公布上年度的血吸虫病疫情监测点监测报告;从2006年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每年上半年在《中国重点传染病和病媒生物监测报告》(内部资料)中发布上年度的“全国血吸虫病监测报告”,并根据监测点疫情分析结果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监测点工作的各级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也积极在各种学术期刊上发表相关监测论文,但总体上利用水平仍较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监测结果发布时间滞后,不便于决策部门及时做出迅速反应。通常全国监测结果要在次年上半年才发布,其时已错过了当年血防任务的规划时间,难以直接对当年血防对策的调整和资源分配等提供数据支持。②监测点疫情自成体系,难以对监测点所在辖区的防治策略提供支持。目前全国设立的81个血吸虫病监测点,分散在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监测点数最多的省为12个点、最少的仅1个点,其结果主要反映的是疫情和当地防治措施的长期趋势,无法代表各省、市、县的疫情现状,无法满足决策部门了解疫情现状的需求,这也是导致监测数据利用度低的根本原因之一。三、缺乏有效的监测评价体系

目前,血吸虫病监测最主要的功能还停留在数据收集、整理等阶段,而对监测系统本身的科学性、功能性、有效性及其质量控制、费用效益等缺乏系统的评价体系。第六节 监测体系发展方向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与科技水平的不断进步,血吸虫病监测体系应当如何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是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疾病监测已经从流行病学监测逐渐向公共卫生监测发展,血吸虫病监测也须特别注重血吸虫病相关因素的监测,在建立和完善即时报告等基础信息平台后,应由疫情监测向综合监测发展,逐步建立一个集多种监测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监测系统。一、由单一疫情监测向综合因素监测发展

目前,我国血吸虫病监测系统仍以疫情监测为主,未来血吸虫病监测的发展趋势应由单一的疫情监测向综合因素监测发展。尽管目前81个国家级监测点也开始收集相关的人口、经济、气象、水文等资料,但相关因素监测作为疫情监测的补充仍处于辅助地位,较少受到重视,导致监测质量参差不齐,监测数据难以有效利用。今后要完善相关的自然与社会环境因素、流行因素、行为变化因素的定量收集功能,将相关因素监测提到与疫情监测同等重要的位置,从而通过综合因素监测系统地实现对血吸虫病疫情的预测或预警。二、由结果监测向预警监测发展

当前,血吸虫病监测工作多数是对已经发生的疫情进行收集数据和汇总上报。未来的血吸虫病监测工作要求对可能发生的疫情进行预测和预警,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即将现有的监测系统逐步向监测、预警系统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血吸虫病信息监测系统、预警评价指标体系、预警评价与判断系统、报警系统和预警反应启动系统等五大系统。三、由传统数据收集向数据综合利用发展

血吸虫病监测系统不应该仅具备收集数据信息的功能,更多的是要将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科学分析、提炼和总结,供决策部门和有关人员参阅,因此对监测数据进行科学分析是疾病监测工作的重要环节。未来血吸虫病监测网络应该是国家权威的血吸虫病防治数据收集系统,需要制定统一的数据报告规范和标准,并能整合科学研究、防治项目等信息的收集,以实现宏观数据和微观数据、横断面数据和纵向数据的共享,使血吸虫病监测数据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血吸虫病监测要定期将各方面的信息资料加以整理、评价、分析、综合、编辑和发布,以及时反映全国血吸虫病疫情动态,交流各地防治工作的经验,实现监测数据的综合利用。四、建立完善的监测网络评价体系

无论是相关因素监测还是数据的综合利用,都必须建立在完善的监测体系基础之上。而完善的血吸虫病监测系统,首先要有一套完善的针对血吸虫病监测体系的评价系统,以评价监测系统的敏感性、特异性、代表性、及时性、简单性和灵活性等;其次要将监测体系评价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定期发布评价结果,为监测体系的改进和完善提供依据。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政府对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视,群众对健康需求的增加,特别《血吸虫病防治条例》颁布,血吸虫病监测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监测工作步入新的阶段。而完善、高效的血吸虫病监测体系的发展,还有赖于各级血防机构和专业人员的共同参与和努力。第二章 全国血吸虫病监测工作

我国血吸虫病流行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经过几十年积极防治,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先后有广东、上海、福建、广西、浙江等5省(直辖市、自治区)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全面转入监测巩固工作阶段。

新世纪以来,我国加强了湖区和大山区血防工作,经过不懈努力,至2014年四川、云南、江苏、湖北等4省已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湖南、江西、安徽等3省已达到疾病控制标准。第一节 广东省血吸虫病监测工作

广东省历史上有12个县(市、区)和3个农场流行血吸虫病,经过几代人积极防治,于1974年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1985年达到传播阻断标准,1986年转入全面监测巩固工作阶段,迄今血防成果巩固。一、流行和防治概况

新中国成立前,血吸虫病流行十分猖獗,民不聊生。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遭受血吸虫病肆虐而村毁人亡村庄有200多个,死者难以统计。据现有资料记载及调查访问,1911年澳乃德在德庆县发现第一例血吸虫病人,证明血吸虫病流行至少有一百多年历史。1937年陈心陶教授在曲江县发现血吸虫中间宿主钉螺。

20世纪50年代全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发现疫区主要位于北江流域的仁化县、曲江县、翁源县、英德市、清远县(现清新县、清城区)、清远华侨农场、花都市、四会市、大旺华侨农场、三水市、佛山迳口华侨农场、南海市、顺德市、增城市,共有12个县(市、区)和3个农场。累计有螺面积1亿多平方米,血吸虫病人84859人,其中晚期病人4432例。人群血吸虫平均感染率为29.22%(16.41%~84.21%),钉螺感染率为3.18%(630/19783)。根据钉螺分布地理特征分为草塘型(相当于湖沼型)和山丘型。

1951年4月成立了广东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1956年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1956~1957年省和各流行县相继成立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各流行县建立血防站(队),全面开展大规模防治工作。20世纪60年代,由于经济低潮和文革影响,血防工作基本处于停顿状态,致使疫情大幅回升。1968年底省革委会召开全省血防工作会议,重新健全各级血防领导机构,各流行县迅速掀起血防工作新高潮,制订以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的防治策略,实施“水(水利)、垦(垦荒)、种(种植)、灭(灭螺)、治(治病人、治病畜)、管(管粪、管水)”六字综合防治措施,土埋灭螺及改造钉螺孳生环2境。30多年的防治工作,累计灭螺486060.48万m,改变钉螺孳生环22境4925.36万m,有螺面积从1958年的8346.11万m下降到1984年的20.16万m,同时全面开展综合查病和治病工作。1974年全省达到了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1985年达到了传播阻断标准。

1986年迄今,广东省全面转入监测巩固阶段,坚持“综合治理、科学防治”的方针,各历史流行县(农场)每年均开展传染源监测和螺情监测。检测历史病人5.9万人次,未发现晚期血吸虫病患者。采用免疫学方法检测中小学生和外来人群13万多人,查获本地新感染确诊病例2例(1992年),输入性临床诊断病例46例和确诊病例9例。对流行地区可疑孳生环境进行抽样查螺,结果仅于1992年在2迳口农场曹寨村发现一个残存阳性螺点,面积约2000m,钉螺感染率为2.29%,其余均未发现活钉螺。通过采取查治病人和查灭钉螺等综合性治理措施,消除了疫点,巩固了成果。二、主要监测措施

广东省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后,监测工作主要措施是消除残存传染源和钉螺,加强输入性传染源及钉螺防控,消除隐患巩固血防成果。(一)技术措施

1.巩固监测与健康教育相结合的措施

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后,特别是长期没有再发现钉螺和新感染病人时,往往会造成部分干部甚至专业人员逐渐出现思想麻痹,对监测工作的长期性、经常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所以在开展业务工作同时,必须做好血防健康教育工作,如组织群众开展义务查螺日活动,在中小学校开展“四个一”活动(上一次血防知识教育课、看一次血防录像、参加一次查螺、写一篇活动后记),向群众印发血防知识传单,宣传报螺有奖制度等。通过各种形式宣传血吸虫病预防知识,不断强化和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血防意识,树立巩固血防人人有责的观念。

2.钉螺监测与传染源监测相结合的措施

为巩固血防成果,根据血吸虫生物学特性及其流行传播特征,必须抓好钉螺监测和传染源监测两个主要环节。(1)经常性查螺与改造钉螺孳生环境相结合:

消灭钉螺最有效、彻底方法就是结合生产整治钉螺孳生环境。历史流行地区每年在春、秋两季对当地可疑孳生环境开展查螺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发展生产相结合,对低洼荒地进行开荒垦种或开挖鱼塘等方法改造,最大限度减少钉螺孳生环境以消除隐患。(2)提高查螺队员责任心与加强查螺质量控制相结合:

目前查螺方法主要是依靠人工肉眼检查,查螺质量受主观和客观因素影响。在远期监测阶段,钉螺密度较低不易被发现,因此要求提高查螺人员的责任心,掌握钉螺的分布特点,全面、系统、认真、细致地进行查螺工作。同时,为保障查螺质量和提高钉螺检出率,采用了多种方法查螺,如系统抽样结合环境抽查、全面细查法、设标记假螺点查螺、水下诱螺等,以集各种方法优点,优势互补,提高查螺质量。(3)力求采取人群监测与动物监测相结合:

由于血吸虫终末宿主除人以外,尚有40多种哺乳动物,特别是牛作为血吸虫病传染源的传播能力远大于病人,所以在开展人群监测的同时必须开展动物血吸虫病监测,以综合分析血吸虫病疫情动态。(4)采取新感染病人监测与历史病人监测相结合:

对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后出生人群和来自非疫区人群进行血吸虫病新感染监测,可作为判断当地是否出现血吸虫病疫情敏感指标。对历史血吸虫病人进行监测,一是观察其是否继续排血吸虫卵,二是在监测工作初期,可能有部分历史病人原来未用吡喹酮治疗或疗程不足、疗效不佳或未治愈,会有一些患者发展为晚期病人。为减少和预防晚期血吸虫病患者出现,必须对历史病人进行追踪复查,符合复治标准的患者尽可能给予吡喹酮治疗。

3.输入性疫情监测与内源性疫情监测相结合的措施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口流动频繁,动植物流通增多,钉螺可通过各种渠道输入传播阻断地区,而这些地区还存在相当数量适合钉螺孳生的环境,外来钉螺很有可能在当地生长、繁殖和扩散。另一方面,流动人口中有相当数量是来自疫区的血吸虫病人,在一定条件下将可能成为传播阻断地区血吸虫病传染源;牛、羊、猪等动物的输入也可能导致传染源输入,所以在做好本地疫情监测的同时,必须加强外来传染源输入监测,进一步巩固血防成果。

4.常规监测工作与科研工作相结合的措施

在传播阻断地区,由于钉螺的孳生环境、病人数量、监测资源等各方面不断地发生变化,可能使监测工作不断遇到新问题、困难和挑战,例如监测管理模式、查螺技术方法、查螺质量控制、输入性钉螺、流动人口传染源防控等,因此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如流行范围、自然条件、生产习惯、经济发展、监测资源等,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科学研究寻找对策,不断完善监测技术方法和措施,巩固血防成果。(二)组织措施

1.加强领导

血吸虫病监测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加强领导及完善组织机构是做好监测工作的根本。要始终把巩固血防成果作为主要工作来抓,各地应增强对监测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认识,做到“三不”(思想不松、组织不散、工作不停),“三性”(长期性、经常性、科学性),“三严”(严要求、严管理、严监测),“五抓”(抓提高认识、抓队伍建设、抓任务落实、抓部门配合、抓检查督促),从措施上保障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2.落实经费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各自任务,统筹安排好血防经费。对任务较重和经济困难地区,省有关部门视财政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地方配套资金与省级资金同步落实。各地根据群众承受能力,因地制宜开展社会集资、群众义务工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监测工作。

3.部门合作

阻断血吸虫病传播的主要成功经验之一就是各有关部门密切合作,齐抓共管,共同努力。各地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重点地区调查研究,对各部门监测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同时共商对策,按各自分管工作,尽职尽责落实和完成监测任务。

4.队伍建设

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及监测工作的新变化,血防队伍建设必须进行改革创新。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血防机构组织形式,加强目标管理,保持一支与监测任务相适应、精干的队伍,并注重新生力量补充和人员培训,承前继后,为监测工作提供必需的技术保障。

5.群众参与

为使血吸虫病监测工作能够长期扎根基层、深入群众,各地根据自身特点通过不同形式加强血防知识教育和宣传,不断强化疫区干部群众血防意识,通过各种形式宣传血防成果来之不易,充分认识监测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增强干部群众的血防意识和参与意识。第二节 上海市血吸虫病监测工作

上海市曾是全国血吸虫病严重流行区之一,历史上有9个县(市、区)流行血吸虫病,经过几代人积极防治,于1975年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1985年达到传播阻断标准,1986年转入全面监测巩固工作阶段,迄今血防成果巩固。一、流行和防治概况

上海市流行血吸虫病历史悠久,但尚无具体文献记载,只是在市郊农村群众中长期流传着“臌胀病”、“肚胞病”,许多血吸虫病人因病而亡,出现“寡妇村”、“无人村”,大片田地荒芜。1924年Faust和Mebney报道上海市郊有血吸虫病流行和钉螺分布,1930年陈方之、李赋京描述当时市郊各县流行血吸虫病的若干情况。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全面调查发现市郊10个县中除崇明外,上海、嘉定、宝山、金山、松江、青浦、川沙、南汇、奉贤等9个县(市、区)均有血吸虫病流行。全市累计查出有螺面积16647.75万平方米,血吸虫病人759287人(其中晚期病人20541人),血吸虫病牛27000余头。

由于外来部队和疫区人民受到血吸虫感染威胁,华东军政委员会于1949年12月成立“上海市郊区血吸虫病防治委员会”,大规模开展部队的血吸虫病查治和地方的疫情调查。此后,先后组建了市、县专业防治机构,组织和培训防治专业队伍,在郊区各县全面开展边宣传、边调查疫情的工作。经过按水系调查钉螺孳生环境和对人群抽样调查感染情况,基本摸清了全市血吸虫病流行区域和严重程度。

1956年中共上海市委成立防治血吸虫病七人领导小组,由此开启了上海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1958年在“一定要消灭血吸虫病”指示的鼓舞下,全市掀起了血防工作高潮。疫区党委广泛发动群众开展防治工作,43%地区灭光钉螺,92%病人得到治疗,粪便全部得到管理。但由于当年曾宣布上海市基本消灭血吸虫病,一些地方放松了血防工作,加上三年自然灾害,使防治力度明显下降,病人治疗数和灭螺面积逐年减少,疫情出现徘徊甚至有所回升。

1970年前后,随着全国血防工作的推动,疫区各级党委统筹安排血防工作,专业队坚持查螺灭螺,各级医疗机构反复查病治病,开展管粪管水等综合措施,血防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1958年宝山县,1970年上海、嘉定、金山、松江4县,1972年青浦县,1973年川沙县,1975年南汇、奉贤2县,先后完成了基本消灭血吸虫病任务。至1975年,全市达到了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

1976年后,按照“分类指导、先易后难、分批消灭”原则,全市制订了《上海市各流行公社(乡)、镇1979~1985年分期分批消灭血吸虫病规划》。各流行区针对本地区消灭血吸虫病规划,发扬积极进取、锲而不舍精神,至1985年全市如期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

1986年转入血吸虫病监测巩固工作以来,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工作方针,经过近30年全面监测巩固工作,至今除有部分残存钉螺和输入性病人外,没有发现当地血吸虫病病人和感染性钉螺,血吸虫病防治成果得到了巩固。二、主要监测措施

上海市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后,以加快消灭残存钉螺、及时发现和有效阻断外来传染源为重点,开展血吸虫病监测工作。(一)螺情监测

1.监测要求

全市原流行镇及以后发现的有螺无病镇都要开展查螺工作,其中无螺未满5年的镇要求年年查螺,无螺5~10年的镇要求隔年查螺,无螺10年以上的镇要求每5年安排一次查螺。查螺范围由所在镇视具体情况确定。原各流行区内非流行镇的查螺,原则上每5年期安排一次。原市属有螺单位和血吸虫病非流行地区崇明县,每5年分别由市和崇明县安排一次查螺。重点有螺地区,每5年期间由市组织一次重点查螺。

2.螺情预警

根据《上海市血吸虫病疫情预警处理预案》,凡在一个镇范围内,一个查螺季节出现有螺面积达到以下范围时,即在原流行地区出现有螺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或在原非流行地区出现有螺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就应启动血吸虫病疫情预警处理预案。(二)人群病情监测

1.居民查病

对当年发现钉螺的村民小组7岁以上人群全部进行查病,并在当年发现钉螺的乡镇抽查100名小学生进行查病。对查出血吸虫病人,实施治疗和治后跟踪管理,严防血吸虫病重新传播流行。对当年有螺乡镇的外来和外出疫区流动人员进行血吸虫病检测,要求受检率达到80%以上。

2.流动人群查病

按照《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防疫管理暂行条例》要求,对来自疫区流动人员和本市外出疫区返沪人员进行血吸虫病检测,对可能输入的传染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管理。为规范日常血吸虫病诊疗过程,制定下发《关于确定本市血吸虫病检测和诊断定点机构的通知》,明确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所承担的职责。

3.突发疫情监测

为了预防血吸虫病重新传播流行,制定了《上海市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规定了突发疫情处理的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判断标准和分级、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和保障措施等。

4.疫情报告

全市范围内对血吸虫病例的被动监测主要依靠传染病报告网络。各级疾控机构接到临床机构报告的病例,不仅需进行免疫学和病原学复检,还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工作。(三)家畜病情监测

对当年有螺地区,同步实施牛、羊等家畜血吸虫病查病。对来自疫区的牛、羊等家畜进行血吸虫病检查。一旦查出血吸虫病牛、病羊等家畜,除及时进行治疗或处理外,还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综合治理工作。第三节 福建省血吸虫病监测工作

福建省为山丘型血吸虫病流行区,经过几代人积极防治,于1975年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1987年达到传播阻断标准,1988年转入监测巩固工作阶段,迄今血防成果巩固。一、流行和防治概况

全省有16个县(市、区)流行血吸虫病。除华安县近内陆外,其余15个县(市、区)均分布在与台湾相对的东南沿海。全省累计钉螺面积2731万平方米,血吸虫病病人67 551人,血吸虫病病牛6223头。

新中国成立后,在党中央和各级政府领导下,积极开展防治工作,先后经历了调查准备、基本消灭、消灭和监测巩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52~1957年,主要是对疫区范围、螺情、病情等开展全面调查和防治试点,基本查清了当时10个流行县螺情和病情,整理出病人名单和钉螺分布图,制定了消灭血吸虫病方案,在实践中锻炼了专业队伍,摸索了一套防治经验,为大规模开展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第二阶段为1958~1975年,除因“文革”动乱没有开展防治工作外,其余时间都在打歼灭战,在“大跃进”形势鼓舞下,各级党委亲自抓血防,决心大、规模大、声势大,成效显著,歼灭全省94.37%的钉螺面积,全省病人、病牛数分别减少至1350人和12头,已无新感染儿童。1975年12月,福建省正式对外宣布基本消灭血吸虫病。第三阶段为1976~1986年,除由专业防治机构继续开展查灭螺和查治病外,各地还普遍建立起不脱产血防专业队,对残存钉螺和遗留病人、病牛反复进行复查、复灭(治)。1987年福建省在全国继广东、上海之后第三个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1988年转入监测巩固阶段。

进入监测巩固阶段以来,通过20多年监测工作,全省没有发现当地感染病人、病畜和感染性钉螺,但螺情回升明显。1990年以来先后有9个县陆续发现钉螺复现,其中福清、长乐、霞浦、龙海和漳浦一直有钉螺存在,并且呈增长态势。为了进一步查清钉螺增长情况,2004年全省组织对历史螺区进行全面复查,结果在15个乡(镇)37个村查出钉螺,钉螺面积达50.71万平方米,其中福清市高达37.51万平方米。由于来自疫区的流动人口大量进入螺区,承包土地种菜、种果、养鱼、养鸭或养红虫,使输入性血吸虫病人时有发生,对血吸虫病防治成果造成很大威胁。2004年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会议后,福建省根据血防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综合治理灭螺工作,同时加强往返疫区流动人员的监测工作,防止外来传染源输入,血防成果得到巩固。二、主要监测措施

福建省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后,监测工作主要采取“查清螺情、改造环境、治理螺区、防控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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