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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2 01: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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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超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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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庄传播思想散论

老庄传播思想散论试读:

第一章  关于传播主体

1. 不笑不足以为道

传播主体是传播行为的发起者,也常能主动掌控传播活动和传播过程。就人类目前所处的大众传播时代而言,传播主体多指传媒机构。但是,在老庄所处的时代,传播主体往往是指个人。按照麦克卢汉的说法,网络媒介带领人类重返部落时期和人际传播时代,以Facebook和Twitter为代表的日见盛大的社交类网站是这一说法的强力证明。老庄二人将传播主体研究的重心放在个人而非机构上,是其传播思想的一个最大的特色。

即便说到君侯王者,老庄一般也不将其作为国家这样一个权力机构的代表,而是将其作为一个需要不断完善其品格修养的个人。这样的个人作为传播主体,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自身与大众的关系。老庄传播思想的基本主张是,传播主体要想实现引领教导大众的传播目的,就不要把自

己放在大众的对立面,更不要高高在上。《不笑不足以为道》和《我愚人之心也哉》两篇着重论述这一理论主张。

老庄甚至有“忘我”、“去我”、“无我”的主张,可见之于《呆若木鸡》和《吾丧我也》两篇。而“忘我”、“去我”的核心又在于忘去人之情与欲,故又设《绝学无忧》和《不言之教》二篇以为阐发。这也证明西方学人重外在表现,东方学人重内在品格。但东方学人并非无视外在表现,故又设《圣人被褐而怀玉》一篇。

合上所述,本章共有七篇。其中《不言之教》一篇,也可作为老庄传播思想的本体论来读。

传播学是最近几十年才引进中国的,但这不意味着中国古代就没有传播思想。传播是人类的基本行为,只要有人,就会有传播,就会有对人类传播行为的思考。中国五千年历史文化中蕴含了大量传播思想,我们需要做的是从当代和国际视角,紧密结合生活实际,对其做出剔抉梳理。

正是基于这一目标,我们为本文设定了一个略带惊悚的问题:如果老庄再世,和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观看央视2009年春晚,并和专家学者们一起热议小沈阳低俗与否的话题,他们会怎样表态?——希望本文能说清楚这一问题。

坊间围绕小沈阳的争议日益激烈,这证明了小沈阳和二人转的蹿红刺疼了中国文化的神经。最早发声的巴蜀鬼才魏明伦,他在2009年2月7日的《成都商报》上炮轰《不差钱》“差道德”,是“文艺摇头丸”。面对如此严厉的批评,赵本山方面反应迅速而激烈,他在《娱乐现场》节目中高调宣称“高雅就是一种伪装”。

小沈阳本人好像不愿意吵架,他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自己的“快乐文化”主张:“没有什么俗不俗,只要观众乐就行,逗大家开心就行。”新闻出版总署柳斌杰署长做客新华网两会访谈时明确表态:“小沈阳的节目不是低俗,是通俗。”据《中国艺术报》报道,中国曲协副主席、辽宁省文联副主席、《不差钱》编剧崔凯胜券在握地表示:“关于小品《不差钱》的争论,应该由观众的笑声来作答。”

古往今来,好像越是底层大众,越喜欢这样的快乐文化。笑,是大众文艺的基本追求,也是大众审美的基本形态。难怪西哲曾说:笑是人类的“根”。本文也反对将娱乐和文化对立起来,并认为:快乐文化也是一种文化形态,是一种不容取代、不可抹杀的大众文化,或称流行文化。

本文标题取自老子《道德经》,该书第41章说:“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您看,这里把人分成了上中下,这让人有点不舒服。我们要分析老庄传播思想的受众观点,可以先从高低、上下说起。

在央视红极一时的节目“赢在中国”中,淘宝网老板马云有一次开玩笑一样总结了自己和新东方校长俞敏洪之间的区别,他说:“我知道了,俞老师是精英立场,而我是大众立场。”言下之意是承认他高我低,观众当场报以哄堂大笑,以为马云很高。

现在我们要说的是:老庄肯定也是精英,而非大众。《道德经》第65章说:“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韩非子据此从老子思想中总结推演出“帝王南面之术”,而庄子在《天地》篇中也曾就民间文艺发表过“大声不入于里耳”的高论。这些言论都貌似将精英和民众对立了起来,流露出尊卑有别的等级思想。

今天的中国文艺处在商品经济时代。现代商品经济是规模经济和信息经济,靠大产量、大销量、大传播量取胜,所以文化也在提“产业化”了。商品经济也叫自由经济,与之适应的商业文化所注重者,一是自由,二是平等。当然,比自由、平等更加重要的,是钱。如果高雅的文艺形式没人爱看,就赚不到钱,就不如大家都爱看的低俗的文艺形式更有前途,更能发展。

因此,商业文化是完完全全、不折不扣的大众立场。至于老庄二人是精英立场还是大众立场,这个问题可不简单。表面来看,老庄二人对大众立场似乎不以为然,他们推崇的是与“百姓”对立的“圣人”,是努力践行“道”的“上士”,而不是闻“道”即大笑的“下士”。

但是,众所周知,老庄哲学充满辩证法思想。如果我们认定老庄只是站在精英立场,一味蔑视百姓大众,主张二者之间的对立,强调二者之间的矛盾,那多半是对老庄思想的误解。因为辩证法的核心,是对立统一。只有对立,没有统一,那就不是辩证法。

老子不会把自己放在高高在上的位置,因为他推崇水。他认为水有至高无上的德性,因为它总是流向低的地方,以善处下而成为上善。他曾明确表示:“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圣人常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是以圣人被褐而怀玉”。就是说,表面看来,圣人穿着粗布衣裳,是比下等人看似还下等的人,不过他怀揣宝玉,难为人知。

这样一来就复杂了:如果魏明伦等精英企图拉这两位老人家来支持自己,恐怕要慎重;同理,如果小沈阳拉这两位老人家为自己站阵,更需要慎重。话说到这里,我们越来越不清楚老庄究竟会不会喜欢小沈阳了。

也许我们需要变换一下问问题的方式:小沈阳的表演有没有意义?如果有意义,那意义也许就是圣人怀中的玉。

西方大众传播学认为,对于意义的争夺,是争夺话语权的一种方式,这是大众最爱干的事。约翰·费斯克认为,大众文化不生产文本,却生产意义。《圣经》也好,《红楼梦》也罢,作者的原意究竟是什么,并不该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因为每个时代的每一个人都是从自己的角度、依据自己的阅历来解读文本的,故西方文论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之说。

大众认可小沈阳,肯定是小沈阳代表了他们的解读偏好。要分析起来的话,小沈阳最大的特长是模仿。模仿的意义在于:那谁谁谁,你不是明星吗?你不是唱得好吗?我不是明星,可我也能唱,而且唱得不比你差!这是典型的大众姿态,而且是对抗姿态,对抗的就是各种各样的精英!

面对父亲的训斥,做儿子的无需表态,笑一声,或许就是最激烈的回应;面对占据了话语高位的精英与权威,大众也无需表态,笑一声,或许就是最有力的反抗。如果这笑是冷笑或狞笑的话,当然就更有力些,但是小沈阳为我们带来的,是温和的调侃。

模仿也会带有戏谑性质,这样的模仿被今人称之为“恶搞”,即日本的“KUSO”文化。“KUSO”的本义就是“戏谑式仿拟”,小沈阳2009年在北京台春晚那场“我是明星”的演出,就充满了恶搞色彩。和调侃相比,恶搞是另一种对意义的争夺方式,稍微激烈一些,却仍然不失温和。

据网络恶搞名家、《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作者胡戈说,恶搞的恶,是大肆、放纵的意思,并无恶意。因此,小沈阳的表演中并无对别人的嘲笑。嘲笑是恶意的捉弄,和调侃与恶搞有着本质的不同。嘲笑某人,通常是为了让被嘲笑者遵守某种规则,或把被嘲笑者驱赶出某个群体,不够友善,不够宽容。

按照鲁迅的说法,喜剧是将无价值的东西撕开给人看。小沈阳的恶搞与调侃对象,还包括洋泾浜、孔雀男、虚荣心、追星族、走后门等。作为一种撕开和揭露,小沈阳的幽默是温和的。在大多数时候,其讽刺锋芒都指向表演者本人,因此在表现手段上就是自嘲。

即便是恶搞,可恶搞的本质是游戏,以追逐快乐为终极目的。恶搞的功能是对虚假的揭发,是对权威的抗拒,是对意义的破解,是对话语权力的争夺。也许这就是赵本山所说的“娱乐精神”,其中包含了创作者和表演者的智慧与价值观,而作品的意义也就在这些细节里。

道心惟微。细节可能具有悠远、高深的意义。面对可笑的人和事,惟细节能让人发笑。一旦笑起来,人们就只有笑了,他们不会去追究笑的理由。因此,笑是一种愉悦的生理行为模式,你仔细听听,人类的笑声,总是由高到低,总能叫人放下戒备,放松警惕。

笑比哭好!人类无比频繁地消费着笑,却一直低估它的作用。也许,笑所击中和打动的,是人类无意识的深处。正是因为如此,心理学家泰勒·斯蒂尔曼才会说:“‘笑’是对自身所处地位和状况的一种下意识反应,而不是一种有意识的策略。”

在一个七八十人的课堂上,笔者询问有几个人不喜欢小沈阳。举手的只有三个,也许这三个人是为了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估计他们未必能说清楚自己为什么不喜欢,所以笔者换了个角度再问:有几个人在看小沈阳的时候没有笑?结果一个举手的也没有。

如果笑了,还说不喜欢,那也许只有弗洛伊德的超我学说可以解释这个。有一次,笔者的夫人带着孩子去看某热辣话剧。回来后我问孩子好不好,孩子说好;跑去厨房问夫人好不好,夫人说不好。我很纳闷,就告诉孩子说妈妈认为不好,孩子说:“她都笑抽了,还说不好?”我又去厨房:“孩子说你都笑抽了,你怎么还说不好?”夫人想了想,说:“没有教育意义!”

赵本山认为,大家伙儿下了班出来消遣,不是为了花钱买教育,而是为了买一个乐儿,所以二人转就是要给大家带来快乐。这是他对“刘老根大舞台”的功能定位,我的夫人如果注意到了这样一个定位,也许就能轻轻松松、大大方方地去看并欢笑了,因为笑也有意义。

但是赵本山老师也应该注意到,人们有时候是会花钱买教育的,比如各级各类学校就是以教育作为其功能定位的。即便是看电影戏剧,喜剧也不过是电影戏剧诸多类型之一,此外还有《唐山大地震》那样的悲剧,票房反倒更高。据心理学家说,笑和哭其实是大致相同的生理机制,那么,看悲剧看到哭和看喜剧笑到抽,都是程度相同的审美效果。

当然,从社会统计学角度来看,普罗大众喜欢喜剧的肯定会多一些。但富于教育意义、能够提振灵魂的悲剧,显然是另一种不比喜剧差的艺术形式。赵老师不许大家瞧不上喜剧,那赵老师本人也不该瞧不上悲剧。他声称不会有人真的喜欢帕瓦罗蒂,这在逻辑上是有明显问题的,因为人各有心,其异如面,那些自费买票去听帕瓦罗蒂的,肯定有不止一人是因为真的喜欢。

笑,出自宽大、能容的胸怀,出自温暖、友善的心神,出自高迈、超越的智慧,出自低下、谦虚的态度。赵本山、小沈阳、郭德纲、周立波……无论哪个,都经历过足够多的苦难,都是从底层挣扎着爬上来的精英。即便成为了明星,他们也还是当初的群众,还能洞察普罗大众的喜好与心情。绝不高高在上,也绝不会瞧不起谁,而是“以百姓心为心”(《道德经》第49章),这也许是他们能够赢取大众青睐的最大法宝!

据西方心理学家说,人类的笑,起源于人类早期的跌倒。见别人脚步趔趄,自旁发声,做出善意提醒,于是就有了笑。德国动物学家迪特玛·托德认为“笑是一种游戏的邀请姿态”,在人类的远祖种群里,笑可以使陌生的客人感到亲切,缓解危险的紧张局面,降低群落内部冲突的危险。

当我们笑时,我们通常是在表示一种欢快的意愿和邀约的姿态。笑声在这种情境下,有着连接群体中许多个体的作用,因而它富于积极的正面意义。当一个人在团队中所处的地位不高时,他就需要寻求“同盟者”以获得支持。因此,地位不高者会对任何事情都发出“吃吃”的笑声以谋求获得团队认同。也许这就是“下士闻道大笑之”的原因吧。

笑,是一种会意。通过笑,人们传递诸多信息,尽管听见笑声的人会很多,但是只有特定的接收者才能听懂笑声中的意义。这种信息就像加过密,它直接对准接收者,令对方瞬间明朗,并不需要他有意识地去理解。如果想一想才会笑,第一种可能是那个笑料不怎么可笑,第二种可能是这个人不怎么爱笑。

看似无心的笑,其实蕴含了深刻的哲学和强大的政治主张。福柯的“微观政治”理论,可能会比较好地解释这个。这种理论认为:当分散的个体不具有对整体社会中心权力的控制权时,他可以通过个性的自由与解放来获得对自我的控制权。因此,巴赫金才会说:“自由在笑!”

无分东贤与西哲,学习者切忌胶着字句。孔子拜老子为师,也许学到了其尊卑有别的等级思想,于是开辟了讲礼重义的儒学儒教;庄子拜老子为师,也许学得了其万物齐一的平等思想,于是开辟了崇尚自然的道学道教。老子为学,象天法地,至大至玄,如果眼中容不下一个小沈阳的话,那还是老子吗?

更何况,老子还有“和光同尘”的思想,庄子也有“抱残守缺”的志向,他们虽持精英立场,却绝不厌烦嫌弃大众。如果个别人一定要把精英和大众对立起来并一定要让老庄选择的话,我想被逼无奈的老庄恐怕只好选择站在大众阵营。庄子在《天地篇》中明确说过:“与夫人之为徒,通是非,而不自谓众人,愚之至也。”翻译过来就是:做人,却不想做一般人儿,那就是有病!

但至为关键的是:他们不会搞这样的对立,也不会做这样的无谓争辩。“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夫唯不争,故无尤”。因此说高、说低、说上下、说对立,不过都是为论说和证明拈取的概念和手段而已。我们要从根本上、从境界上去理解把握老庄的传播思想才可以。

传播的最高境界是“和”,而不是“同”,是多元并存,是宽大能容,是相互的尊重与理解。而笑,恰恰就出自这样的思想境界,因此西谚才有“上帝喜欢爱笑的小孩”之说。同理,如果老庄再世并和大众一起观看央视春晚,我想他们俩一定会选择和大众一起欢笑,一定不会嫌弃小沈阳,就像他们一定不会厌恶帕瓦罗蒂一样。《道德经》第49章说:“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之。”意思是:大众忙着看喜剧或悲剧,而圣人却看着他们,就像看着自己的孩子。佛家禅宗也有“婆心亲切”以及“菩萨心肠”之说。在宋朝,婆,就是母亲的意思。佛道两宗都在说宽容,说慈悲。郑板桥诗曰:“看天下英雄,都如棋局闹”,因此,能将天地万物一笑置之,这才是境界。在小沈阳低不低俗这个问题上板着脸吵闹,吵得再认真,也不是境界。

不过还有一点,是必须指出的,老子没有把笑作为最高的境界,他说过了:这是“下士”所为。庄子在《大宗师》一篇中也曾说过:“造适不及笑,献笑不及排,安排而去化,乃入于寮天一。”杨柳桥先生译此句为:“达到适意,并不一定达到欢笑;形于欢笑并不一定达到消遣;安于消遣之乐,而且达及领会造化之妙,这才能够进入空虚、自然、浑元的境界。”因此,在庄子这里,笑也不是最高境界。

因为于人类而言,笑和哭一样,都属于情感层面。老庄共同认可的至高境界是任乎自然,是忘情,乃至无情,是“为天下浑其心”的“至人”,是“哀乐不能入”的“真人”。可因为不近人情,这样的人基本上就不是一般人了。这也难怪后世道教供奉的三清像,个个都是一张扑克脸了。

停笔之前想到中国普通人家,常常不摆道貌岸然的三清、金光闪闪的如来和肃穆庄严的观世音,更不会悬挂浑身上下都流淌着苦难和痛苦的十字架上的耶稣,而是把咧嘴大笑的弥勒佛供奉在厅堂之上。弥勒佛的境界可以概括为“大众同喜”四个字,这像极了巴赫金的“诸众狂欢”。

今天,日渐富裕起来的中国民众不愿意去看“寓教于乐”的高雅艺术,宁肯不分贵贱高下地混在一起,去捧郭德纲,去听周立波,去看小沈阳——呵呵,“不笑不足以为道”,这句话真是耐人寻味啊!

2. 我愚人之心也哉

老庄的传播思想较多涉及传播者,不过,所涉及的,多是传播主体应该以怎样的姿态或立场面对受传者或受众,才能获得影响力,这是老庄传播思想的又一大特点。《道德经》第20章中说:“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意思是:大众都像明白人一样,熙熙为利来,攘攘为名往,有怀、有志、有心气,情绪踊跃,如节庆,又如登高赏春,难乎自己;而我呢,却心意恬静淡泊,无欲无求,廓然、浑然、超然,像是成为孩童前尚无自我意识的婴儿一样。

怕大家不明白,老子继续说:“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澹兮其若海,飘兮若无止。众人皆有以(以,用也,言众人皆欲有所作为),而我独顽(顽,本义为难劈开的囫囵木头,引申为愚钝顽固),似鄙(鄙,本指乡村、郊野,引申为浅陋、粗俗、卑下)。”翻译成现代汉语一言以蔽之曰:我就是众人眼里的大傻子啊!

宁做傻子,绝不高高在上,这是《道德经》的一贯主张。第67章描述“道”时说:“天下皆谓我道大,似不肖。夫唯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细也夫!”第51章解说“德”时说:“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请注意前一句中的“不肖”和后一句中的“玄”字,都不是什么好词,再翻译成现代汉语一言以蔽之即:我就是这么不靠谱,你们爱咋咋地!

老子推崇水,认为水有大德,《道德经》第8章中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也即:哪里低洼,哪里脏乱差,水就流向哪里。第66章又说:“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也即:你看我说话也好,办事也罢,不会再有人比我更差!

在老子看来,被众人厌恶,不是坏事;厌恶众人,才是坏事。第24章里有一句“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第31章还写过一次。这句话常被误解为有道者,即所谓圣人,就是不被众人厌恶的人。要知道“圣”的繁体写作“聖”,望文生义即:只有耳朵能听得一切,嘴里能说得一切,才是王道。因此,老子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这个世界上如果还有些人、有些事物引发你的厌恶之情,就说明你还不是有道者,因为有道者不会厌恶谁,而是宁可被厌恶。《道德经》第27章可以为此一说法佐证:

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深藏的明智)。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资,取也,谓有所取用)。不贵其师(不善人之错误),不爱其资(善人之错误),虽智大迷。是谓要妙(最为关键的精微深刻的法门与诀窍)!

读到这里,各位看官可能会觉得本文专业性太强,不堪卒读。甚或有人在拍案喝骂:你是不是觉得“拽”几句文,就觉得自己有学问呀?有学问你就了不起呀?当然不是,这也不符合笔者一贯的风格。接下来的文字将力求明白、晓畅,敬请继续阅读。

话说2010年元月文艺界重大事件之一,是电影《孔子》的上演。坊间网上一度传言,说影视圈的权势人物要停播《阿凡达》,来为《孔子》让路。当然,事实证明,这只是谣传而已;而票房又证明,《孔子》显然没能获得制作方预期中的成功。

韩寒很早就看了《孔子》,向来思想敏锐、言辞锋利的他在自己的博客中著文列举了该影片的诸多失败,然后做结论说:“这是一部基本可以抹去的电影!”这个评语之耸人听闻,就像李承鹏看完《阿凡达》后发表的“技术上中国电影落后五十年,人性上中国电影落后五千年”的评语一样。这类评语更像是一种修辞手段,而非深切评议。

就算是《孔子》多有失败,可为什么只看到其失败之处,却看不到其成功之处呢?就像我们中的许多人看亲友同事、看世道人情,也总是看到其可抱怨、可批评与可痛骂的一面,却看不到可包容、可理解与可怜惜的一面。有人甚至还会认为,对于社会、人性,特别是对于政治,惟有批评与痛骂,才能表现出知识分子的良心与良知。

骂人的人,一定是觉得自己比被骂的人高明,才会骂不绝口的。本文秉承老子努力做傻子的训诫,决计不学韩寒那样去骂韩寒。道理只有一个:不必比韩寒高明。我想,即便是老子再世,也不会在韩寒面前自作高明,因为那就不是“上善”,也不合乎“道”与“德”了。

韩寒只是在骂《孔子》电影的制作方,并没有骂孔子。按照《道德经》第27章“贵师爱资”的说法,如果韩寒认为自己高过胡玫、高不过孔子,那就应该“贵”孔老师这位善人,“爱”胡导演这位不善人。不然的话,虽貌似有“智”,实则“大迷”!

这样的立场和态度,正是老庄传播思想中关于传播主体的重要主张!那些身居传播主体地位的人,往往自以为高高在上,肩负着为民众启蒙开智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想不正经都不行,天天说三道四,处处指手画脚,酷爱反三俗,谁都拦不住。可定性为“不爱其资”,不免“大迷”!“不贵其师”的人的确少一些,所以我们接下来还是多分析分析孔子其人和《孔子》这部电影。

国人大多知道孔子是“万世之师”,可在当时,他也就是一位乡村男教师,办的也不过是私塾教育,收肉干做学费,教育了一大批年龄不等、品行各异的学生。不过大家一般不知道孔子也曾做过很大的官,更不知道他做官的时候还政绩煌煌。《孔子》这部电影以孔子出仕作为切入点,的确显示了独到的眼光。

这个切入点的价值在于:出仕,是一件最能检验知识分子的品德与功力的事!毕竟知识分子不能总是整天说闲话、风凉话、俏皮话,并从中锤炼自己的修辞手法,还腆着脸自诩为职业评论家或有良知的公共知识分子吧?

孔子出仕鲁国,三四年内即由中都宰(地方政府办公厅主任)至为司空(中央政府水利与建设部长官)、司寇(中央政府司法部与公安部长官),后来还一度代行相权。据钱穆考证,孔子此番出仕,是在鲁定公九年,孔子51岁的时候。定公十年,夹谷之会;十二年,堕三都;十二年冬,齐归女乐(美人计);定公十三年,为形势所迫,孔子自行放逐,遂出鲁。

孔子晚年总结自己的一生时,曾自称“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在出仕之前,他的学业就已经大有所成并从事多年教育工作了。可能他以为不出仕、不从政,就不能实现自己“知行合一”的人生理想,他不想做个只会评点众生的专家学者和教书先生。

孔子克己复礼,是要借此实现富民强国的梦想。他太执着于这个理念了!也许是对环境和条件估计不足,也许是能力和水平尚有欠缺,也许这个理念只是一个传说,从来就没有真正实现过。总之,孔子的执政理念流产了!《道德经》第61章有“大国者下流”的说法,不知自以为是老子学生的孔子,是不是能接受这种下流主张。

成败只是一转眼,孔子出仕的这四年,最终落了个一败涂地的结局。在孔子看来,失败也许就是天命,故有“天丧斯文”之问。被迫出鲁、周游列国的孔子,很有点要长征的意思,但他自嘲为“丧家之犬”,说明他没拿这事当宣言书、播种机和宣传队。聪明如孔老师者,定能洞悉自己的失败,也定有一场触及灵魂的自我反省。

抓住了出仕这个切入点,也就应该抓住这场更富戏剧性的失败和更富深意的自省。可胡玫导演以及她的制作班子似乎没有抓牢这一点,或者说,抓得不够深切。所以,《孔子》这部电影让大家,自然包括韩寒,有些失望。

影片中,孔子离开鲁国,是因为季氏送给他一块玉玦;后来他回鲁国,是因为季氏又送给他一块玉环。这恐怕于史无据,因此可归于一种修辞手法和表现手段,是一种影视语言。但它们只是手段,而且是小手段。想来所谓的艺术,总是惯于使用这种见微知著、以小见大的把戏,如李安的《色戒》选取王佳芝这样的小人物,深入刻画其矛盾心理,于是就能出彩、出色。

但是,失败之后和反省之中的孔子,其内心深处的无奈与纠结,其思想改造与精神刷新的过程,实在是太难表现了。据说影片中孔子雨中出走鲁国,马不肯前,孔老师拽到失手,又失足跌倒在水中,然后有一场苦笑,是周润发自己加的戏。加得很好!孔子是在笑自己!也高调宣布了那场自省的开始!

孔子自省的高潮,应该在颜回之死那场戏。颜回为了打捞掉进水里的竹简,沉入冰河,虽也于史无据,但合情合理。颜回是孔老师最喜欢的学生,是“学习型个人”的典范,是纯粹的学者,是为书而生的人,也就该为书死。孔子曾评价颜回说:“吾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愚。”

子路之死,也有股子愚劲,战场上兵刃相加,他不肯逃命,却要整理自己的冠带。礼遭遇的困窘,也许是教条主义;为礼而有的操守,肯定是理想主义。“愚不可及”这个词本是褒义,出处就在孔子那里。他表扬“邦有道则智,邦无道则愚”的宁武子时曾说:“其智可及,其愚不可及!”

作为学者和教师,修史著述,传道授业解惑,在政客看来,原就是件“愚不可及”的事。做过政客的孔子,岂能不明此理?胡玫导演可能也明白这个理,所以她让周润发抱着任泉哭了很长时间。百无一用是书生啊!作为学者和教师,孔子是成功的;但作为政治家,他却是失败的。他必须要调动全部勇气,去直面这场无可挽回的失败。“子见南子”也是一场好戏,因为长袖善舞、操弄权术的南子至少算得上是半个政客,她有质询嘲弄孔子的资格。但南子见到孔子后,转嘲弄为尊重,电影里这场戏的表现手法简洁而令人震撼。根据孔子提出的“色难”理论,他是完全有可能将忠孝这样的精神理念转化为面部表情的,而南子也完全有可能因为孔子的面部表情而对他心生崇敬。

胡玫导演的问题在于,她太崇敬孔子了,把失败的孔子刻画得像个成功学培训大师。西方有多部以耶稣为题材的电影,都着力通过耶稣的失败,去表现耶稣那一份常人难及之愚,收到了震撼心灵的艺术效果。但是胡玫没舍得让孔子输到底,没舍得让孔子真的沦为“丧家之犬”——唉,不舍就不得啊!

孔子本人是很愉快地接受了“丧家之犬”这个称呼的,深刻反省之后的他达到了以耳顺为标志的“聖”的境界。周游列国的途中,他多次受到嘲讽、挖苦、辱骂、作弄、恐吓、围攻……他都毫无怨言地接受了。子路同学可能是爱听孔老师自嘲,所以总汇报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孔子并不以子路为不敬。如此深刻的反省,就接近了老子所谓的“大道”、“上善”、“玄德”。

修订《春秋》,是晚年孔子另一种介入政治的方式。所以,让孔子死于鲁春秋修毕,既是史实,也是这部电影里很有光彩的一笔,完成了孔子作为一个政治家的出仕路线图。孔子的经历告诉我们,政治家有两种,一种在政坛上叱咤风云,另一种在书斋里指点江山。都一样是有用的,关键在于一定要明白自己不过是什么,不过有什么用,又有多大用?

晚年的孔丘,须发皆白,电影一开场,他坐在窗前,望着窗外发呆。胡玫导演让周润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老了,已经很久梦不到周公了!”等电影要结束时,孔子嘱咐人把修订完毕的《春秋》搬走,然后继续坐在窗前发呆。这位回归到天人合一境界、进入“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层次的老人,一定会想起《道德经》里那句“我愚人之心也哉”,并频频颔首。

这样的愚人之心,恰恰不是每个人都能领悟的。无独有偶,美国有一位作家写过一本小说,名为《康涅狄格州的维格利大叔》,后改编为电影,英文名字就叫《愚人之心》(My Foolish Heart)。这位作家的名字叫塞林格。2010年元月27日,隐居了50多年之后的他再次引起全球瞩目,是因为他去世了,享年91岁。

塞林格一度被认为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出现的最重要的美国作家,他的文学声誉起于一本大家耳熟能详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1951年出版,为美国文学揭开了新的一页。虽然不是每个人都清楚该怎么评价这本书,但它一经出版就立即成为畅销书。小说采用叙述口吻,其主人公和叙述者是刚被学校开除的少年霍尔顿·考菲尔德。这位霍尔顿同学是美国文学中最知名的逃学者之一,一如当年的韩寒同学。

凭借其愤世嫉俗和俚语腔调(霍尔顿最喜欢说的两个词是“假模假式”和“该死的”),还有他对青春期少年的理解和同情以及激烈而又独特的道德感和对成人世界的不信任感,这部小说在冷战时期的美国曾引起极大共鸣,并很快吸引了众多的崇拜者。这一点也很像今天中国的韩寒。

据说,在美国,读《麦田里的守望者》,多年来一直是少年长大成人的标志之一,几乎和初次拿到驾照一样重要。其实,在美国之外,塞林格也有广泛的影响。在他逝世后的第二天,中国当代著名导演陆川在其博客里,就深切地缅怀了这位给自己一生带来重大影响的作家。

年轻的塞林格曾热切渴望这样的成功和这样的影响力。念大学期间,他曾夸耀自己的文学才华和抱负,并向报刊做自我推销。但成功一旦来临,旋即失去了对他的吸引力。这才是他的独特之处,也是他的傻气所在。他告诉《星期六评论》杂志的编辑,他已经看腻了印在《麦田里的守望者》封皮上的自己的照片,要求将其在随后的版本中删除。他还命令他的经纪人烧掉所有粉丝的邮件。

1953年,塞林格搬出曼哈顿东57街的家,搬到新罕布什尔州康沃尔的一处占地90英亩,位于树木繁茂的山坡上的新家,彻底从文学领域和社交场合中消失了。他似乎是在践行霍尔顿同学的愿望:“用自己挣的钱盖个小屋,在里面度完余生”,“不和任何人进行该死的愚蠢交谈。”《道德经》第15章曾做过这样的描述:

古之善为士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俨兮其若容,涣兮若冰之将释,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混兮其若浊。孰能浊以止?静之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徐生。保此道者,不欲盈。夫唯不盈,故能蔽而新成。

特别是“冬涉川”和“畏四邻”,实在是很像塞林格,但他实在是有欠平和安详。主张“仁者爱人”的孔子在这方面和塞林格不一样。但是就战战兢兢、临深履薄的小心与恭谨的心态与品格而言,塞林格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就是搬家的那年秋天,塞林格结识了一些当地的青少年,并允许其中一人对他进行了一次采访。他以为采访将发表在当地报纸的高中版上,结果文章作为专题发表在了社论版。塞林格觉得上了当,就断绝了与那些青少年的交往,并且围着他家的地界,建起了六尺半高的围栏。

此后他很少向新闻界发表讲话。只是在1974年,为了防止别人未经授权就把他的小说结集出版,他曾对《纽约时报》的记者说:“不再出书使我得到了一种美妙的宁静。非常平和。真的。出版是对我的隐私的一种严重侵犯。我喜欢写作。不过,我只是为自己和自己的快乐而写作。”嗯,现在的他已经开始领略那份东方哲人特有的平和与安详了。

1997年,塞林格同意让一家位于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市的小出版社发行一个单行本,但在最后关头,他又取消了这个协议。他从来没有把他的其他小说结集出版,也没有同意把它们选进任何教科书或选集中。前文提及的《康涅狄格州的维格利大叔》被改编成电影My Foolish Heart后,他感觉如此糟糕,以至于此后再没有出售过任何电影版权。

然而,正像《道德经》第73章里说的“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他越沉默,就越著名。从不同的观点来看,他要么是个疯子,要么是个傻子,要么是个天才或得道者,把沉默本身变成了他最有力的艺术作品。《道德经》第34章就这样说过:

大道汜(如水泛滥)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

你看看,老子居然是这么来理解传播者角色,并为其定位的。令人遗憾的是,我们身边的传播者们少有这么想的,比如有的人就热衷于做“大师”、热衷上电视,以为攥住一支话筒,就等于手握权柄,这其实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

怎么才能不愚蠢?倒也不用去硬啃《道德经》,只要记住标题这句:“我愚人之心也哉”就行!

3. 不言之教

办公室新分配来的小伙子开会时坐我旁边,把一只很漂亮的手机放在桌面上吸引人看。我拿起他的手机,准备认真地欣赏并夸奖一下,却发现手机屏幕上闪烁着一句问候语:“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于是我就没夸手机,改夸手机的主人了:“有文化啊,兄弟!”

此八字出自老子《道德经》第56章。“知”与“智”字同,应读去声,意思也是指智者。不写“智”,而写“知”,透着手机主人有足够的古汉语知识。更难得的是此君少年老成,甫入职场,就想着怎么控制自己的表现欲,这不易!当然,若果然能控制得住,那更不易!

宋人苏洵,也就是苏轼的父亲,曾在《衡论·远虑》中写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百人誉之不加密,百人毁之不加疏。”显然指的是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人格特征和话语主张。当代中国人,特别是共产党人,对这句话中的前八个字无比熟悉,但真要落实到工作和生活中,恐怕人人都会想起老子说的那完全相反的八个字了。

早在苏洵之前,唐代著名高产诗人白居易也曾写过一首七绝,严肃地批评了老子,而且是用老子的手去抽老子的嘴巴。其诗曰:“言者不如知者默,此语吾闻于老君;若道老君是知者,缘何自著五千文?”看这文字,真够白的!我想,大概是因白大诗人产量过高,自己不好意思了,遂写此诗,貌似调侃老子,实为自我辩护。

白居易有白居易的问题,很严重,我们过一会再回来说他的问题,现在先要感谢他提出来的问题,这就是:老子真的是不让人说话吗?为什么呢?《道德经》中多次明确提到“不言”二字,“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在第56章,此外还有三处,分别是第43章“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第46章“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第73章“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坦然而善谋”。

类似的意思还很多,比如第5章即有“多言数(速)穷,不如守中”,第17章又有“悠哉,其贵言”,第23章还有“希言自然”等。看来,老子的确是在毫不吝惜字句地叮嘱大家要少说话、少建言、少冒泡、少吱声、少折腾,想干就干,没必要多说;不干就呆着,比什么都强。

各位学习传播学的同学可得注意啊,这分明是在反对传播!要知道全世界有多少人在靠嘴皮子、笔杆子吃饭?真要听老子的话,得砸多少人的饭碗?特别是在传播领域,不说话,毋宁死!凤姐和芙蓉姐姐都在不停地说,大家伙儿不也都听着呢吗?喧嚣、骚动、混乱不堪,这不就是人类生活吗?

笔者本人也深知此文艰难,有心就此搁笔,回家面壁发呆,就自己的表现欲问题严加检讨、力求克制,闭关修炼,争取早日达及清静寂寞淡泊虚无境界,不好吗?嗯,好!可问题是寂寞难耐啊!

据说军队里有一种惩罚措施,叫“关禁闭”,很严厉!有个美国电影叫《绿里》,写的全是死囚监狱里的事,那里面有个犯人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被关禁闭。看美剧《24小时》又见美军情报部门审讯犯人就有一招:不让听,不让看,不让说。意志再坚强的人也受不了这个!

因此,老子的不言之教,于个人修养的层面看来,更像是一种克欲遏情的整饬训诫。《庄子·列御寇》篇里说得好:“知道易,勿言难。知而不言,所以之天也;知而言之,所以之人也。古之人天而不人。”那今之人,就都是“人而不天”了!呵呵,咱老百姓爱听这个!

对于老子的告诫,遵循“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训条,我们都应该多听一听,“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嘛!——呵呵,我终于找到了继续写下去的借口,请各位继续往下看,我争取说得轻松一些。

西方在世学者中,我很喜欢斯拉沃热·齐泽克(Slavoj Zizek),估计不少人对他也不陌生。在那本著名的学术著作《幻想的瘟疫》一书第二章,他用如椽大笔,写了一个笑话,成功塑造了一个“吉卜赛乐师”的形象。他的笑话照例泛黄,请各位有文化洁癖的人士忍耐一下:

酒吧里,一位顾客在吧台前落座,要了一杯威士忌。一只小猴子在吧台上跳来跳去,见到酒斟满了,小猴子跑到这个顾客面前,用酒杯里的酒洗了洗自己的雄性生殖器,然后蹦蹦跳跳跑开了。

顾客大惊失色,左右环顾,不便发作,就重新要了一杯酒。可那猴子又溜达过来,又在酒里洗了洗自己的生殖器,又跑开了。顾客勃然作色,强压怒火,招呼吧台后面的服务员:“你知不知道为什么那只猴子在我的酒里洗它的生殖器?”

服务员一边忙活一边回答:“我不知道。问那个吉普赛人,他什么都知道。”服务员指的就是那个各个酒桌之间游走卖唱的吉卜赛乐师(现在叫驻场歌手)。请各位注意听那个乐师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当这位顾客招手叫来那位乐师并问出了这个问题之后,乐师职业式地笑答:“可以,当然可以!”然后他奏响吉他,唱起一首悲伤而又优美的歌谣:“噢,为什么那只猴子在我的酒里洗它的生殖器,噢,为什么……”

没有人笑吗?齐泽克自己解释说:这个笑话的好笑之处在于这位乐师会唱的歌曲太多了,只要有人对他开口说话,他就以为对方是在点歌,而且他还有即兴发挥的本事,开口便能唱,很职业化的。如果各位还没会意,我再替他举个我刚看到的新鲜例子:

新浪博客首页“生活/记录”专栏首页曾经有一个标题:“湖南骇人听闻的群体暴力撬锁事件”,链接的正文里讲一个商场里的店家(供货商)的铺面被有组织地撬锁强入,显见得是租家和业主之间的矛盾所造成。但该文从题目到文字,到照片,无一不是站在供货商一方。

这个帖子一看就知道是专为某一方喊冤叫屈开的博客,并没给另一当事方提供公平的发言机会。发帖人的ID叫“人去风不息”,顾名思义,也像是个挑事儿的。笔者无心查案,更不能断案,只想带各位一起去留意一下评论栏里众人的留言。

留言里比较多的,是“为什么会撬锁呢”。这个问题问得比较幼稚,请你回过头看看齐泽克笑话里的那个客人提的问题和吉卜赛乐师的歌词,里面也有这个“为什么呢”。众人早就听小沈阳和蔡明说过“为什么呢”,听了就爆笑,可你细想过没,大家是因为什么在笑呢?

六楼留言是个叫“海梦冰蓝”的,留的居然一首诗,诗曰:

抬头望天,发现天空明显暗了些。

可是白白的,明明那是雪花落了下来。

……(略去数行——引者)

但雪花总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毕竟春天的脚步,已渐渐走来,

更何况,秋天,无法逾越冬天,

所以埋怨本身没有错,错就错在,

你的目光总在阴暗的角落里。

生活总有阳光,

多一份行动,多一份努力,少一份埋怨!

天啊!这是什么诗啊!其拙劣应该堪比那位吉卜赛乐师的歌吧?可问题在于,这貌似一种熟稔的、职业化的表达,正是齐泽克关注的重点。我顺着链接去这个“海梦冰蓝”的博客上看了看,果然是位入戏甚深的文学青年,不仅写诗歌,写小说,还写人生格言,如“相信自己,更是让别人相信自己”之类的。

齐泽克所关注的就是类似的知识分子。他先是转述拉康的话,说当代知识分子无非有两种类型:一是傻瓜,二是无赖。傻瓜不值一提,关于无赖,他解释道:“无赖和那个吉卜赛乐师不无相似之处,当他听到具体的抱怨时,也会唱起永恒命运的悲歌。也就是说,他改变了问题的语气,把它由具体抱怨变为对命运之谜的抽象接受。”

齐泽克同时还提到了西方宫廷中的“阉人歌手”,放在中国古代就是宫廷“弄臣”。这种人在自己身体遭受摧残之后,他们不是找出元凶,呼吁有效救助,而是选择“向苍天哭诉”,“用自己对现世的怨恨,来换取向神圣的命运倾诉苦痛的机会,这样的转变使他们得以充分享受生活。”这样的行为,是无赖行为。

齐泽克的思想和文字因锋利而尖刻,他说,这种无赖行为精确地印证了拉康的“剩余快感”(surplus-enjoyment)概念,这个概念据齐泽克说是套用了马克思的“剩余价值”概念。“剩余价值”是由工人阶级创造出来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那么“剩余快感”就是由他者创造出来被主体所占有的超过他者的快感的那一部分快感。

前文笑话里的那位顾客的困惑被转化成一首歌,就如弄臣的痛苦也被转化成“向苍天哭诉”这种艺术形式,于是困惑也好,痛苦也罢,就都成了一种审美快感,这很神奇!齐泽克举过很多例子解释这事,比如说哭灵人占有了死者家属的痛苦并将其转化为哭的艺术,肥皂剧里的录音笑声占有了观众的快乐并将其转化为笑的艺术,都算是情感转移与情感代理,这是当代文化产业的基本生产模式。

我们拿亡国之君李煜做例子来解释这个道理。李煜降宋被囚后犹唱《望江南》:“多少恨,昨夜梦魂中。还似旧时游上苑,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文人认真读了,细致体会了,都开始争做李煜粉丝,扼腕拍案,众口一词:太有才了耶!在这种光华夺目的专业级别的才艺展示面前,身为亡国之君的奇耻大辱淡出了众人的视线,众人只看到其横溢的才情和斐然的文采,于是这位亡国之君,在众人心目中,摇身一变,成为文学偶像,喂养了无数文学青年。

另一位文学青年李白少怀大志、尚武习剑。学成之后,一心报国。曾遍干诸侯,想谋个封妻荫子。机缘巧合,居然让他谋到了首都长安,谋到了皇帝身边。可惜唐玄宗没依其自荐,把他用作宰相之才,而是以文学弄臣视之。李白万般无奈,于是写下“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以及“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侧身西望长咨嗟”等名诗名句,毅然离去,亲赴边疆,暗访安禄山,以防其反。安史之乱爆发后,李白投身永王幕下,参与平叛。不料永王兵变谋反,李白随败兵溃散,并遭朝廷通缉。后侥幸得赦,仍是一心报国。死前尚以60高龄出征平反,途中染病,不治而死。后人争颂其诗,尊其为诗之仙者,并在其诗歌中找到了自己的情感寓所,但没有多少人真正关心李白一生原在追求什么。

而李煜、李白二人如果也忘了自己的出身及遭际,忘了自己的怨恨和理想,沉醉于文思文情文才文采,一心一意写诗作歌,并以此为生,以此自娱,高居著名诗人之宝座,享受万民百代之朝贺。有了这个宝座,有了这番朝贺,诗人本人面对的一切难题,似乎瞬间得到了化解。总是用这种方式去解决实际问题的那些职业文人们,不是流氓无赖,又是什么?

中国历来讲究知人论世,请各位抛开自己的文人身份,静下心来,认真想一想,李煜、李白与那个吉卜赛乐师是不是有些相似?你再看一看眼前身边,那么多文化领域特别是文艺界的专业人士,他们不都是这样的情感代理人,从事着这样的情感转化工作,追逐着拉康所谓的“剩余快感”,享受着虚名带来的实利吗?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说白居易。白居易官位不低,诗名浩荡,交游甚广。他有一位好友叫张愔,时任徐州守帅。唐代士官风行蓄养家妓,白居易诗中有名有姓提到的自己家里的姬妾数以十计。有一次张愔在家宴请白居易,张府有一位叫关盼盼的小妾平时最得张愔宠爱,该姬长于歌舞,能唱白居易的《长恨歌》,定是白居易的粉丝无疑。张愔令其献艺,关盼盼卖力出演,酒阑人散,宾主俱欢。白居易对关盼盼印象殊深,曾为之专赋诗句。

不料两年后,张愔病死,姬妾四散。唯关盼盼感念张愔旧情,矢志为之守节。后因张府易主,关盼盼移居郊外燕子楼,与世隔绝,十年如一日。后有偶然机会,得与白居易以诗书相往来。白居易认为,既然关盼盼能为张愔独守空房,为什么不往前再行一步,做一个贞节烈妇,成一段千古美谈?遂寄诗曰:“黄金不惜买娥眉,拣得如花四五枚,歌舞教成心力尽,一朝身去不相随。”这无异于强迫关盼盼以死殉节。

关盼盼岂能不谙此理?自张愔死后,本已心意成灰,又被白居易浇上这一盆冷水,遂毅然绝食,十天后,命殒黄泉。弥留之际,曾提笔成诗,痛斥白居易:“儿童不识冲天物,漫把青泥汗雪毫。”白居易得其死讯,大为震惊,深觉有愧。等自己66岁时,贵为太子少傅的白居易已知来日无多,遂提前遣散众姬妾,嘱其各奔前程。从此举看来,白居易在为当初逼死关盼盼恨疚终生了。

关盼盼的悲伤只是她的悲伤,谁能替代?白居易居然去代为经营,强作安排,他有何权?其所成就者,无论是名节,还是诗歌,对于一人只此一次的生命来说,又算个什么?就算是你的诗讴歌了别人的悲伤,可那又有什么用呢?可偏偏是这无用的诗歌,却聚拢起无数粉丝、看客,他们兴奋地凑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说:好诗啊好诗!他们哪来的快感?——好奇怪的人类行为啊!

行文至此,我也想套用拉康的“剩余快感”,提出一个“剩余表达”的概念。为了追求“剩余快感”的表达,就是“剩余表达”,这是一种只为表达而做的表达,多为情绪,并非必需,因此是多余的表达。

闲人多闲情。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国度,享受着悠闲的生活,为了给无聊和寂寞做出尽量充分的证明,我们就来喷口水或写博客,属文赋诗,唱歌拍戏,做各种各样的“剩余表达”,并以此作乐,以作乐为职业,还将此等职业做成不厌其大的产业。

我们听任我们的情绪像水一样恣肆蔓延,四处寻找快感;我们甚至构造了一个又一个水一样的虚幻世界,让自己浸淫其间。高手还会在里面戏水弄潮,于是由各种各样的虚幻故事构成的小说、戏剧、电视、电影、动漫、网游层出不穷。还有人说21世纪将是“故事”的世纪,新闻也开始以故事的形式呈现,人类似乎正在向越来越感性、越来越情绪化的方向发展。

这种由虚幻故事构成的情感世界,水也许比较蓝,比较甜,比较浅;快感也许来得比较快,比较多,比较猛烈,情愿浸淫并溺死其间的,所在多多。大部分人乐而忘返;还有一部分大概是想玩跳水的,却不一定玩得成,更小一部分人自己磕死在水底下了,水底下那个生涩、坚硬、广大、无边的无情地面,就是现实生活。

顺着前文的那个帖子,我曾跟踪了一下那个“海梦冰蓝”的ID,发现他到处留言,无一不是张贴那同一首破诗,想让其像广告一样吸引别人回访。而奇妙之处在于,由于人们的博文也大多是在做个人化和情绪化的表达,这首诗在多数情况下都像是特意单写的留言,居然成功地吸引了不少人回访。头顶一片天,脚踩一方土的人们,真的是在用大致相同的方式相差无几地生活着。

那个帖子还有一类人的留言,如某匿名网友说:“应该好好查一查,如果有坏人在共产党里面,请包容。”这个就是幽默与讽刺了。在中国古代文化里面,弄臣,即“俳优侏儒”,专门负责干这个!郭德纲收徒弟要徒弟在东方朔的灵位前施礼上香,奉其为祖师爷,那东方朔就是俳优一类的角色。优伶在旧社会没地位,可在新社会却被认为是最智慧、最有趣的人,并且早已成功跻身文艺圈,成为文艺工作者了。

教育越来越普及,生活越来越富裕,人们开始争着做文人。可所谓的文人,对这个社会而言,究竟有什么用呢?钱钟书在《写在人生边上》里说:所谓文人唯一的用处,就是他知道自己没用,于是把这事告诉给大家。《水浒》里有个文人做军师,诨号叫个“智多星”,而其真名正叫“吴用”。

清人黄仲则“百无一用是书生”的感喟,也招致了后代那么多人的应和。近人瞿秋白,当其青壮之年,做了五年政客,又做了五年文人,也曾感叹:“一为文人,便无足观!”更为凑巧的是,瞿秋白以共产党前领导人身份被国民党捕后杀害,临终遗作取名叫做《多余的话》,这不就是“剩余表达”吗?《左传》载叔孙豹的“三不朽”说:“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再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这显然是儒家观点,换做老庄,断不能同意此等说法。即便立德,也决不求其名。这就是《道德经》反复写下“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诸语的原因。

庄子在《齐物论》中说:“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是非。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道总在变化隐藏,而文字却能显露,能保存,遗憾的是,正是这些能保存、可流传的文字,成为是非的渊薮、纷争的根源。所以,老子在《道德经》里说:“悠兮,其贵言!”我同意将这句话做这样的翻译:把文字当宝贝儿,忒不靠谱了吧?

庄老师还说:“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意思是:做文人与知识分子,最怕做成半瓶子醋;而写诗唱歌呢,也永远不要以为自己写得唱得多好、多有文采。因为越是有文采,就越容易出问题!这就是老子在《道德经》第81章里说的“信言不美,美言不信”的意思。

至于讲道理,也是一样,甭管你说多么透彻,未必有人爱听,更未必有人能懂,何况你又不一定能说得清呢!所以《道德经》劈头就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此外,还要特别提请各位注意:老子的《道德经》不是他自己想写的,是被关令尹喜硬逼着,不得已写出来的!这也印证了老子这样的意思:我这五千言也不过是“剩余表达”,是“多余的话”。

如此而已!就让那个白居易觉得他自己骂老子骂得很精彩吧,就像他曾得意洋洋地骂死过关盼盼一样!

4. 呆若木鸡

各位看官,本文最初的标题是:他是只鸡。后改为现题。但我还是无比怀念原先的标题。你觉得哪个题目更好一些呢?

是不是还是原先的题目比较有吸引力?很有点儿近年来颇见嚣张的“标题党”的风范?制造话题,吸引注意,这在传播学和营销学里都属于基本技术。众所周知,连信息经济都被改称“注意力经济”或“眼球经济”了。

我想好了,准备走一段时间的低俗路线,过路君子见了请绕远。不愿意绕的千万要加小心,以防被我拉下水。湿了衣服没什么,污了名节太要紧!我这么说,好像我才是只鸡,不过倒像是只有良心的鸡。

嘿嘿,我承认原先的题目不够明确,可能会引发系列问题:

问题一,这人是谁?

问题二,这人是男是女?

问题三,这是一只什么鸡?

问题四,是先天生成,还是后天修炼而成?

……

别急,稳坐,听我为您一一开解——

他是谁呢?答:他是庄子。就是你知道、我知道,中国人民也基本都知道的那个庄周庄老师!是男是女,不问自知,于此不再专做解释。

那他是一只什么鸡?答:木鸡!——强调一下,不是母鸡,是木鸡!

怎么是木鸡呢?答:这里有故事,故事说的是:

纪渻子为王养斗鸡。十日而问:“鸡已乎?”曰:“未也,方虚憍而恃气。”十日又问,曰:“未也,犹应向景。”十日又问,曰:“未也,犹疾视而盛气。”十日又问,曰:“几矣。鸡虽有鸣者,已无变矣,望之似木鸡矣,其德全矣,异鸡无敢应者,反走矣。”——取自《庄子·外篇·达生》

请允许我免费来为各位做个不一定称职的现代汉语翻译:

说有一爷们,姓纪。甭问,一定有学历,是专业人士。至于这位爷叫什么,您就别问了,因为我不认得那个字,咱们直呼其博士便是。

这位纪博士学的专业是养鸡。注意:不同于现而今的养鸡专业户。纪博士养的鸡,当然也不是一般的下蛋的土鸡,而是斗鸡!

周宣王听说有这么一位高级专门人才,果断地聘以重金,于是纪博士摇身一变,成了国家公务员,专门负责为皇上养鸡,而且就养一只鸡。你瞧人家找的这工作,啧啧。

这位周宣王吧,性子急!十天刚过,就责问下来:“博士啊,咱那鸡养得了吗?”纪博士如实回答说:“没呢。那只鸡心浮气傲,像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您得等等。”

又过了十天,周宣王再次垂问。纪博士回答说:“还是不行,因为身边有个响动或有个影子,它还有反应。”我估计周宣王听了这个回答,会很纳闷:要没反应,那不是斗鸡,是烧鸡!但想着人家是博士,得尊重人才、尊重知识,也就没咋地。

再过了十天,周宣王不嫌烦,又过来问。纪博士回答说:“还是不行哇,我的王。因为这只鸡警惕性过高,斗志太旺,见了另外的鸡,眼里就飞小刀子。”周宣王肯定更加纳闷,心说要的不就是这样好斗的鸡吗?但怕说错了话,让人家博士笑话自己。身为皇上,没学历可以,但不能没知识、没文化呀!

就这样又过了十天,周宣王下定决心,发出最后一问。这次,纪博士勉强回答道:“应该差不太多了。现在,即便听见别的鸡发出的挑衅的叫声,咱们这只鸡已经能做到不动声色了,这就是修炼成功了,这样的境界叫做‘呆若木鸡’。别的鸡见了它,没有敢上来叫板的,避之惟恐不及。咱家这鸡已然达及不战而胜的至高境界!”

周宣王听了,大开耳界,大受教育!

庄老师之所以编这么一个故事,估计是他自己想成为一只这样的鸡,也许他还想教育我们,让大家也都争着抢着早日成为一只这样的鸡。在座各位你们谁愿意啊?谁能够啊?

考虑到庄老师没工作,有时间,心无旁骛,专一修炼,再加上一千多年都过去了,所以我们也许可以断言,他已经成了一只鸡。这就解释了我当初为什么想以“他是只鸡”为题。

同时我也可以断言,我不是一只鸡,而且将来也很难成为一只鸡,因为我不能把修炼坚持下去。当然,至于怎么修炼,对我来说,也是问题。我觉得庄老师光是分阶段说了修炼的结果,没说具体方法和操作流程。

曾经在电视里听于丹老师说过一个日本禅者的故事,大意是一个江湖上声名赫赫的武士去和这位禅者比剑术。不会剑术、只精茶艺的禅者为其所迫,同意一比,于是就沉着冷静地先摘帽、再脱衣,再折叠整齐,再放到一边去,就像平时表演茶道一样,于极度沉静之中显示了极高的心理境界和极其巨大的软实力。结果那位武士慑于其威势,还没开始比赛,就两腿发软,跪在地上,认输了先。我们可以说,这位禅者就是“木鸡”级别的,能做到不动声色!

中国成语里还有所谓“鹰立似睡”、“虎行如病”,说的都是相同的意思。要是一个人老不安生呆着,老想找谁去吵架,我们老家管这个叫“乍翅儿”。你看,也跟鸡有关。

下面我为大家认真分析一下庄子所谓的木鸡之呆,以方便各位自省、自修、自学。

一、什么是呆?

呆这个字,上面是“口”,下面是“木”。按《说文解字》,“口犹人也”。现代汉语里,人口二字还经常并列使用。我估计解决了中国人民温饱问题的邓小平先生最明白个中意味——一个人就是一张嘴呀!

嘴有两个功能,一是吃喝,一是说。说,也就是传播。可要说不好或说错了,就有可能没吃没喝。你说这造字的人,怎么这么有思想呢!

木这个字,在《说文解字》里被解释成“冒”,底下是树根,上面是新芽刚刚冒出地面的状态。和人联系起来,我想可以解释为身虽为人身,却像根扎在地下的树一样,有基础,有定力,这就叫“呆”!“呆着”这个词,也有很多意思,其中包括不说话。可不说话,往往比说话还难,绝对需要一份定力。此外,这份定力如果用来对抗时间,自然就有了“原地等待”的意思。

定力十分重要!能做到不轻易为外界因素所动,无应于“向景”(响声和影子),肯定是自身有充足的实力并对自身实力有充沛的自信。这份自信又足以对抗任何来自身外的因素对自己心态的影响,佛家所谓“八风吹不动”者是也。所以,一个人的人格力量,首先表现为定力。

而这份定力又因人而异,小大有别,此即东坡所谓“众人之心,如泡在水;真人之心,如珠在渊”是也。据何炅说,一般人和李宇春对视,都超不过10秒,我想应该是李的人格力量反映在了她的眼神里。被那么多人骂,又被更多的人拥戴,这样的奇特经历造就的宠辱无惊的人格,一定比较有力量。

还拿上文那只鸡来继续说事,我估计李宇春的眼神大概相当于那只鸡修炼到第三个十日时的状态,属于咄咄逼人的那种。再加一个十日,进入“其德全也”的层次,估计就另是一种状态,如我主耶稣、我佛弥勒或观世音菩萨、圣雄甘地、特蕾莎修女、克里希那穆提大师等人的眼神一样。

偶像的偶,是木偶的偶!这不应该是巧合。所以偶像都会有一些招牌动作(比如西子捧心那种),供粉丝来模拟效仿(比如东施效颦那种)。至于李宇春,当然也是不大不小的一位偶像,有足够多的招牌动作,也许琐碎了些。

我和孩子都没看过李宇春的现场演出,但据孩子说,李宇春不同于周笔畅,她属于剧场派偶像,有出色的舞台表现力。李宇春一出场,全场粉丝都跟傻了一样,有的粉丝会激动地掉下眼泪,甚至还会晕死过去,这样的群体心理在传播学里也比较有研究价值。

我想,偶像其实无需动作,只一出场,站定别动,就有效果,这就是庄子说的那种木鸡之呆。所谓招牌动作,有三个特点:很简单、常重复、固定化。

众人见着偶像,如痴如狂,也称作呆,不过是俗语所谓呆傻之呆。和木鸡之呆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呆。只从瞬间的外部形态来看,基本上没什么不一样。所以后来就连“呆若木鸡”这个成语,都被解作后者之呆,变成了一个贬义词。

二、为什么呆?

回来还说木鸡之呆,褒义的这个。内有强大的实力及定力,置身战场,虽列强环伺,却声色不动,直至不战而胜,战无不胜。胜就胜在威风和气势,因此,木鸡之呆就成为一种值得追求的大境界。

纪博士当年训练斗鸡,我们光知道他安排了4乘10乘8个必修学时,却不知他使了多少招数,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要求、教学原则、教学重点与难点之类的,统统失传,这很遗憾。不过,他为斗鸡训练树立了一个足够高的尺度,或称行业标准,那就是呆如偶像。

简单说:呆是一种姿态,克敌制胜的姿态!求胜,就是呆的目的。这背后的逻辑稍微有点跳跃,属于庄子庄老师爱玩的那种。

如果这个逻辑让韩非韩老师讲,可能会讲出一大片后发制人的大道理。为什么后发能制人呢?是因为你不出手,对方就无从看透你的实力。动不动就“乍翅儿”的,肯定是只小公鸡儿。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却不动声色,不轻易出手,出则胜券稳操、一击而能“秒杀”,这才可能是只大公鸡。

西谚论及政客,有所谓“扑克脸”之说。“扑克脸”只是一副无动于衷的表情,外面形势瞬息万变,内心世界云诡波谲。唯有脸上,却一如扑克牌上的王或王后或骑士什么的,丝毫不动声色,以不变应万变。这是什么境界?你连他站在哪一边儿都猜不出来,更不知道他握了什么样的底牌。

甚至于连他是不是真有实力,你都看不出来。一般而言,他能爬上较高的位置,自然会有一定的实力。有实力,无须显摆;如果没有实力,就更得这么挺着、装着了!所以,追求木鸡之呆的另一种可能是:掩饰或装扮自己。

身处低位的,总想着表现自己,所以爱“抖机灵儿”;身处高位的,总想着装扮自己,所以爱扮木鸡之呆。每逢开会,我特别爱看主席台上就座的人士,首先是看着方便,其次是想看他们怎么装,再次还想看到他们装不下去时露出的小破绽。我承认我的趣味以及我的心理一直都不怎么高级。

不管是有实力的,还是无实力的,不管是修炼成了木鸡的,还是修炼成了死鸡的,总之,呆是一个字,多有追求者!

三、怎么做到呆?

我们不妨将答案归结为五个“不”:(1)不动声色。即古人所谓“喜怒不形于色”。对于一般人来说,也许这不过是个表面功夫。表面功夫也要做,要做好也是不容易的。若非司空见惯,怎能视若浑常?若无实力支撑,难免被人看破!所以不动声色应该是发诸内心的一种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这很难的。(2)不做分说。实力不是说出来的,多说无益。当阳桥头张飞断喝,只有三声,吓退曹操雄师百万。如果换了郭德纲,嘚啵嘚啵个没完,而且巨搞笑、巨有趣,估计能再替曹操招来雄师九百万,一千万人一起坐地上听他白话,断然不可能有张飞那效果。而张飞也没说自己多厉害,只是说:你们谁有胆谁过来!怎么不过来呀?来呀!真所谓“剽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3)不动手,当然也是不动脚,不动兵器,特别不动暗器的意思。赵云在敌阵中往来奔突,奋力拼杀,比较卖力气。曹操是爱赵云,却不怕赵云。但曹操怕张飞,因为他听关云长说我二弟燕人张翼德于万人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耳。虽然只是听说,但这就是张飞之势。张飞喝阵,妙就妙在没有动手,这才印证了仅以语言为凭借的口头传播可能具有的伟大力量。“君子动口不动手”,这是中国古代流传下来的传播思想里最有价值的训诫之一。(4)不兴师动众。这并不一定就是单挑儿的意思,那太美国、太西部、太牛仔、太落伍、太缺乏想象力了。在中国是冷兵器时代才有的景观,打宋朝以后两军对垒,攻城掠阵,就不怎么兴玩这个了。关键是掌握局势并不一定就非得兴师动众,不兴师动众却掌握着局势,这是什么劲儿?师也好,众也罢,都坚定地站在你这边,即便不兴不动,仍然一直站在你这边,这就最好。至于煽阴风儿,点鬼火儿,造势宣传,拉帮结派,舞弊营私……君子不齿也。(5)不动心。这个意思极其关键,但是比较复杂,而这个词好像又不怎么准确,我想表达的意思是此心无惊。注重一己,注重内心,注重体悟修习,这基本上是中国一切人文科学的理论起点。

即以传播思想论,最为中国古人所重视的,压根就不是人际传播,更不是大众传播,不是战时宣传(西方传播学的起点)……他们注重的是个人以及个人的内在传播,即西方人所谓“皮肤内的传播”。

咱们中国人,讲究的是自省自修,儒家人士管这个叫“内省”,道家人士管这个叫“闭关”,佛家人士管这个叫“面壁”,目的都是坚持自省自修,不断超越自我,获取一份只有自己才能给予自己的定力。

此心无惊需要定力,不依靠别人,不依靠功夫,不依靠言说,不装腔作势,都需要心内的这一份定力,而定力只能来自于自身实力的砥砺修行。

因此,实力和定力的无上强大,才是鸡的内涵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之路。始终保持对于局面和形势的高度关注,敏锐把握每一个稍纵即逝的机会,竭尽一切可能,发挥全部潜力,在最合适的时机,采用最少的投入,取得最好的成效——这就是木鸡之呆。

所以,木鸡之呆基本上是王者风范,而且是垂手而治的那种,“治大国若烹小鲜”嘛!不是王者,把握不了局势,更把握不了自己命运,基本上就没有做木鸡的资格,当然也就没有呆的资格。不过——去做肉鸡,倒是很合适的!

5. 绝学无忧

“绝学无忧”是《道德经》第20章开头的四个字。有人把“绝学”理解为“不学习”,是对老子的严重误解。因为用今天的话说,老子本人肯定是一位学习型个人,而且属于特谦虚的那种。《道德经》中还有两处用到“学”,无一不是学习的意思,如“为学日益、为道日损”(48章),“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64章)怎么能说老子自己不学习,也不让大家学习呢?

也有的版本将这四个字归于第19章,我也反对。因为第19章在讲“使民无欲”,第20章在讲“使己无忧”。特别是此四字之后的“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若何。人之所畏,不可不畏”数句,都是在讲“忧”;再之后数句,又是在讲自己如何才能“无忧”。因此,“绝学无忧”四字,理应归入第20章并起到开宗明义、提纲挈领的作用。

正像很多人指出的,“绝学”,是指顶尖功夫的意思,用如金庸笔下的“武林绝学”。老子讲“绝学无忧”,是说:顶级的学问,应该能帮助我们免去忧患,达及平和喜乐的境界。老庄二人所致力者正是此等学问。下文的“阿”,据刘师培、易顺鼎说,当为“诃”之误,《说文解字》训“诃”字为:“大言而怒也。”而“唯”则是赔小心,递小话的意思,这样一来,“唯”与“诃”相对,“善”与“恶”相对,上下两句遂成对偶,符合老子行文习惯。

王弼在注解第2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时说:“美恶犹喜怒也,善不善犹是非也。喜怒同根,是非同门,故不可得而偏举也。”可众人总是厌恶假恶丑,赞赏真善美。厌恶和赞赏,原本属于同样的心理,叫“若惊”,都是在患得患失。“宠辱若惊”一词原出《道德经》第13章:“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老子的主张是:得就是失,失就是得;福就是祸,祸就是福,这些都会自然发生,无从避免。圣人不是比众人更懂得避祸或更能够获得,而是超越了得失、祸福,超越了是非、善恶、美丑等。失也不怒,得也不喜;不邀福,不避祸。这才有可能彻底摆脱忧患,达及平和喜乐境界。这就是“绝学无忧”的意思!

在老庄看来,因是非、善恶、美丑而有的喜怒、哀乐、恶欲这些情绪,都只能为我们带来忧虑。是非、善恶、美丑是人对客观世界做出的主观判断,这个判断是不是正确都很难说,因此,没有必要再为之轻动或妄动情绪。至于情绪本身,那就像是风箱里的风,不动就没有,越动会越多,因此“不如守中”。

儒家经典《中庸》有名言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庄子·在宥》中有类似的句子:“人之大喜邪,毗(伤害)于阳;大怒邪,毗于阴。阴阳并毗(共为伤害),四时不至,寒暑之和不成,其反伤人之形(身体)乎!”接下来,庄子继续说:“使人喜怒失位,居处无常,思虑不自得,中道不成章。”因此,“中”与“和”的概念并非儒家专利,庄子这里也是有的!

我知道,我要是再这么寻章摘句地写下去,就该没几个人看了。理论越学越深,却不能越说越深。因为学习是一个向内钻研的过程,而传播却是一个向外扩散的方向。为了活跃气氛,我还是另讲一个后代道家人物的故事吧。

这个人叫冯道,字可道。你听听这个名儿,十分之《道德经》!自号“长乐老”,这也很讲究。乐和喜大有不同:喜,给人一种笑开了花的感觉;乐,是颔首低回的自得境界。现在的孩子们学的是西方心理学,总觉得中国人说“喜怒哀乐”,其中的“喜”与“乐”属于同义重复,以为当是“喜怒哀惧”之误,这是不懂中国文化造成的误解。喜怒俱向外,形之于色;哀乐俱向内,动之于心;喜怒之情,多为主动;哀乐之心,多是被动;喜怒会过头,需要控制;哀乐宜深入,无可免除。所以,冯道自号“长乐老”,而不能是“长喜老”。

冯道是五代瀛洲景城(今河北交河)人。五代属乱世,动辄“城头变幻大王旗”的那种。史称此人事四朝、相六帝,足称乱世英雄。欧阳修、司马光大不以其品格操守为然,王安石、苏东坡却深敬其为人处世本领,今之贤达南怀瑾曾以道家韬养理论为他大做翻案文章。咱这里不评价他这个人,只说发生在他身上的一件很小的事。

这说的是当年冯道做宰相时,最主要的一项工作就是为国家选拔英才俊彦并教导之。高考得中的进士都得先拜见他,然后才可蒙朝廷攫用。

话说某次某位青年才俊在拜会他的时候,见他老人家端坐高堂,跷脚喝茶。大家都知道,当领导的大多擅长沉默的艺术。稳重缓徐,那才叫官体,一般人练不成这个。年轻人心气尚浮,更难得有老成持重的。估计那青年送上名帖,听了传唤,进得高堂,见到高官,不免心内忐忑,碰上这位老人家一使用沉默艺术,场面不免尴尬。

其实,看下属如何应对化解这样的尴尬,颇能检验其性情及涵养功夫。我估计冯道也是存心想看看这位年轻人的道行造化,简单说来,就是看他能不能沉得住气。绝大多数人都沉不住气,一遇尴尬场面,心里不免发毛。没话找话,就成了破解尴尬的常用伎俩。可惜的是,这种伎俩最易暴露心性本相。

话说的是这位没话找话的青年正低着头呢,忽然看到冯道跷起的脚上所穿的鞋恰和自己刚买的鞋是一个牌子的,就眉开眼笑,张嘴问道:“哎,冯老,您这鞋是新买的吧?您花了多少钱呢?”

冯道沉声答道:“500钱。”

青年一听,觉得可找着话题了!噼里啪啦地就说开了:哇塞,太便宜了!我这跟您一样,也是新买的,那商家竟然跟我要1000钱。可见是无商不奸,世风日下,人心不古,道德沦丧……

话说他在下边顾自滔滔,却见上边冯老师身形一动,换了另一只脚跷起来,并打断他的话,说:“还有这只,也是500钱。”

青年大惭,顿觉自己话多屁稠、气躁心浮、比较250了。

前两天我在MSN上看到一个分外剽悍的签名档:憋得住尿,还得憋得住话,才能叫成熟。可关键在于:要想憋得住话,就得先憋得住情绪,耐得住性子,沉得住气。

心浮气躁,性情随之摇动,于是就有了喜怒哀乐恶欲,就有了乱七八糟的感慨与叹息,其实这些虚幻之物并非自然本有,而是人为之额外添加的多余的东西有害而无益。因此,后世所谓“性情中人”在先秦道家这里,绝不会是褒义词,因为它们是对于自然本性的背离。心气沉静,性情不动,声色也不动,这才是道家的“修行”。

庄子在《大宗师》中设有二喻,极其有趣。他说:好比说现在有一个铁匠,正在锻造金属器物,那金属突然从熔炉里跳跃起来,大声尖叫:“把我铸成莫邪宝剑!把我铸成莫邪宝剑!”那铁匠师傅一定会认为这是一块不祥的金属;再如造化者(类乎西方之上帝)正要开始浇铸人的形体,那被浇铸者忽然张嘴高呼:“我是人!我是人!”那造化者也一定会认为这是一个不祥之人。

庄子的意思是:如果我们能把天地当做熔炉,把造化者当做工人师傅,把我们自己当一般人儿,把自己所有遭遇看做注定的和应得的,那还有什么值得一惊一乍,有什么值得高兴或忧伤的呢?这就是庄子的“无情”之说。

在《天地》篇中,庄子还很俏皮地讲了一个小笑话,说有一位“历之人”,就是有张疤瘌脸、长得很难看的人,半夜生了个儿子,急急慌慌地把灯拿过来照着看,惟恐这儿子长得会像自己。其实有什么必要呢?

在《养生主》篇中,也有一个小故事,说一个人见到另一个人只有一只脚,立刻大吃一惊,说:“这是什么人啊?为什么一只脚呢?他生下来就是一只脚吗?还是被人砍去了一只脚呢?”这样大惊小怪,也是没有必要的。《庄子·德充符》中有这样一段对话:

惠子谓庄子曰:人故无情乎?

庄子曰:然。

惠子曰:人而无情,何以谓之人?

庄子曰:道与之貌,天与之形,恶得不谓之人?

惠子曰:既谓之人,恶得无情?

庄子曰:是非吾所谓情也。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

可见,庄子之说无情,实际上以保全心性为目的,以贵生养生为皈依,以回归自然为号召,因此是“性命之情”,是“大有情”,是“道是无情却有情”。因为喜怒哀乐俱在一起,所以庄子就将其一并舍弃,他认为只有如此,才能得到老子说的“无忧”、冯道说的“长乐”以及他自己说的“至乐”。《庄子》“外篇”中单有《至乐》一篇。庄子在该篇中说:“人之生也,与忧俱生。”那些长寿的人们,不过是延长了他的忧虑而已。不过,令人们担忧的,都是身外之物,无非“身不得安逸、口不得厚味、形不得美服、目不得好色、耳不得音声”而已。庄子称此为“物情”,而非“性命之情”,因此不应该对人构成“忧”,儒生都能做到这一点。

如果所忧者关乎自身,关乎生命,庄子怎么看呢?《至乐》篇里有一个小故事,说支离叔和滑介叔两人一起出去游玩,滑介叔突然发现自己左肘长出一个瘤子,他显然有些吃惊,并有嫌恶之色。支离叔问他:“你嫌恶它是吧?”滑介叔回答说:“不,我为什么要嫌恶它?生,不过是假借此肉身;死,也像昼夜一样交替而来。(生死都在度外),我又嫌恶些什么呢?”庄子的意思是:即便身体、生命受到危险,也不应该让人忧虑。

不过,和冯道对话的那个青年书生,所忧者似乎并不在物,也不在生,而在道,貌似孔子说的“忧道不忧贫”的“君子之忧”。可在庄子看来,这也不应该构成“忧”。他在《刻意》一篇中说:“悲乐者,德之邪;喜怒者,德之过;好恶者,德之失。故心不忧乐,德之至也。”因此,他把所有的忧,连同喜怒哀乐恶欲等一并都从心里剔除了去。

中国古代文人士大夫多不拿自己当一般人儿,总是心怀天下、情系苍生,其心难静,其意难平,轻则“慨叹”、“长叹”、“浩叹”,重则“捶胸”、“顿足”、“扼腕”。仿佛没有忧患意识,就非知识分子;唯有忧患深广,方是国家栋梁。写诗不过是写其胸中块垒,填词不过是填其心内沟壑,男的学荆轲,女的都学娥,牢骚满腹,怨气冲天,这个习气流传下来,严重地影响了你我这些做过多年学生,尤其是做过多年文科生的人。

可到底是忧国忧民之忧,还是怨天尤人之忧,这恐怕需要先自查自纠、细致分辨一下。况且,无论如何,忧虑都是一种负面情绪,也叫消极情绪,于事于世,益少害多。自己忧愁不算,还要拎着别人的耳朵,教别人也来忧愁,然后大家坐在一起,比谁的忧愁更见广大深邃,此即列子所说的“杞人之忧”,在老庄眼里,应该算一件十分扯淡的事。

即便是忧国忧民之忧,庄子也不以为然。他在《骈拇》篇中指斥儒家的仁义之学:“意仁义其非人情乎?彼仁人何其多忧哉!”意思是:那些仁义之士为什么那么多忧愁呢?是不是那仁义本身就不合乎人情啊?老庄二人于仁义之非人情多有论述,因此庄子在这里的意思是:仁人之忧,是他们自找的!

庄子在《人间世》篇中更借孔子之口说出“忧而不救”,意即:忧伤的人,是不可能借助忧伤,来解脱忧伤的。孔子本人并不讳言“忧”,但他说过“乐以忘忧”,此乐即著名的“孔颜之乐”,“人也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的那种。不过,入世的孔子把“无忧”当做一种可望而不可得的人生境界,出世的庄子却把“无忧”当做一种主动选择的思想主张,并同时主张“至乐无乐”。

在《养生主》篇中,庄子还编了个故事,说老聃死了,秦失去吊唁,“三号而出”,意思是只哭了三声就出来了。秦失的弟子看着老师这样,觉得不合适,就问他:“老聃不是你的朋友吗?”秦失回答说:“是啊!”学生再问:“那你就这样吊唁,可以吗?”秦失说:“可以啊!那么多人为这个老人家而哭,是不合适的,因为违反了自然法则。该来的时候,他老人家来了;该去的时候,他老人家去了。这很自然啊!来,不必快乐;去,也不必悲伤。这叫解脱了啊!”

在《刻意》篇中,庄子还解释道:“夫恬淡、寂寞、虚无、无为,此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质也。”“故曰:圣人休焉。休,则平易矣;平易,则恬淡矣;平易恬淡,则忧患不能入,邪气不能接,其德全,其神不亏。”庄子是个散淡人,无拘无束,对他来说,解脱以及解脱之后的自由是高于一切的。

遍查《道德经》,我们只见到老子说“无忧”,见不到老子说“无乐”,这是老庄二人之间的又一个区别。而积极入世的“长乐老”冯道,也和出世的庄子不同。庄子是“无为”,冯道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从根上说,冯道应该是一个坚定的儒者,却深明道家“虚无之用”,更善周旋,更能保全而已。因此冯道决不是庄子那样的闲散之人,他有责任,有担当,也有权谋,有韬略,是老子笔下的“圣人”和“善为士者”。这个区别还是蛮大的!

但是,命运多舛、仕途艰难的冯道,也明确反对多愁善感,反对乱发无谓议论。他曾以《天道》为题写过一首诗,诗曰:

穷达皆由命,何劳发叹声。但知行好事,莫要问前程。

冬去冰须泮,春来草自生。请君观此理,天道甚分明。

这是对“绝学无忧”四字的剽悍诠释。因此,冯道自然朴素的生活态度和沉静务实的处世原则,还是深得老庄思想之精髓的。对于我们来说,重要的是要向这位冯道学习,学习他的处世方式,学习他的工作态度,学习他平静中和的精神境界,学习他喜乐无忧的人生主张。

基督教中也有“平和喜乐”之说,主内的兄弟姐妹之间互相问候时,常把这四个字作为祝愿之辞。为了进一步解说老子的“绝学无忧”,我准备再插入一个关乎西教的有趣段落。

记得某年国庆长假期间的某个晚上,著名音乐人甲丁作为名门之后陪同父亲洪源做客北京电视台“名门之后”栏目,父子俩向广大电视观众传播了一个我认为很重要的理念,这就是:“手扶着犁向后看的人,不配进天堂。”

这分明是《圣经》的口吻。我马上就去查了,果然出自《圣经》,见“路加福音”之9:62:“主耶稣说:‘手扶着犁向后看的,不配进神的国。’”据说耶稣早年当过木匠,擅长做农具,主攻方向是犁和轭,所以对这事比较了解。

又据说扶犁耕地这事之所以不能回头,是因为保持向前看,才能耕得直。如果向后看,还可能导致犁铧入地的深浅不一。入地过浅,种子不干,入地过深,马或牛不干,因为会比较吃力,有拉不动的可能。

我觉得对《圣经》的解说如果停留在这个层面,未免僵硬、拘谨、肤浅,而且太过专业。没做过农夫,没有过耕作经验的人,还真是不好理解。因此一定要撇开犁地这事,才能更好地理解耶稣的深意。

我个人的理解是这样的:所谓往回看,无非是看自己的表现是不是合适,取得的成果是不是满意,或是不是能交差塞责。这个必要虽然有,但不是很大,可人们总是爱关心这等并不重要的事情。

等修炼到一定程度,比如在工作中找到了足够的乐趣,或有了充足的自信,就不会担心或在意自己的表现如何或成绩如何了,因为工作的过程就已经足够美丽、足以沉醉,这才是工作的至高境界!

因此,扶犁回望这个行为比较集中地体现了人性的缺点。表现为以下八个方面:

(1)过于在意自己的表现,不够有自信;

(2)过于看重别人的意见,有求好求誉的虚荣之心;

(3)过于爱自己,爱自鸣得意,涉嫌是那种“悻悻自好之人”;

(4)爱找理由、找借口、找感觉,不肯承认自己的软弱;

(5)爱跟人比,爱较劲,有争强好胜之心;

(6)爱较真,不宽容,不平和,不大度;

(7)患得患失,容易忧虑或抑郁;

(8)容易怀疑,不容易信,这是对主的大不敬。

呵呵,光第七这一条,就够忏悔几天的了。忏悔不到位,肯定不许你进天堂。不过,所谓进天堂也只是一个通俗的指引。基督教一直有天堂之论,和东方宗教大有不同。佛教西来,本有彼岸世界之说,但到了宋以后,就越来越中国化了。禅宗讲的“留心当下”,就是强调关注此岸与此生、此身,这就有了道教的意思了。

道教关注的是我们自己,是我们自己如何更好地活着这件事儿。从根儿上说,我本人严重怀疑天堂是否存在,也不关心能不能进天堂,我关心的只是我自己该怎么活着,怎么工作。上述七条,也许多是强加之辞,但如用于自省,自会多有裨益。

扶犁就好好扶犁,减少回望或不回望,就可以专注于前方,专注于脚下,专注于工作,专注自我实现。这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主张,和老子的“无忧”、庄子的“无情”说一样。活着就活着呗,死了就死了呗,工作就工作呗,不工作就休息呗,不要有那么多没用的情绪和没用的废话,这就叫“务实”,这就是“自然而然”。

所以,庄子讲的“恬淡、寂寞、虚无”,在老子这里,就是“朴素、清静、浑厚”;庄子讲的“哀乐不能入”,在老子这里就是“不欲”和“无忧”,小异而大同。

话题回到冯道身上来,《道德经》第15章曾就“古之善为士者”做过一番形容,其中最前面的两句是:“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众所周知,犹豫不同于忧郁,小心谨慎不同于胆小怕事。“长乐老”冯道处境何其艰难,自然是“小心驶得万年船”。他另有《偶作》一首,诗曰:

莫为危时便怆神,前程往往有其因。

须知海岳归明主,未必乾坤陷吉人。

道德几时曾去世,舟车何处不通津。

但教方寸无诸恶,狼虎丛中也立身。

此诗深得《道德经》之精髓,其所达及的思想水平和人生境界,足称绝学!南怀瑾先生尤喜其中最后一句。我反复读了多遍,自觉相去甚远,不免扶犁回望,又发无谓一叹。

6. 吾丧我也

庄子在《齐物论》一开头,就以其极具才情的精细笔墨刻画了一位住在南城,名字叫子綦的先生,他称之为南郭子綦:

南郭子綦隐机而坐,仰天而嘘,荅焉似丧其耦。颜成子游立侍乎前,曰:“何居乎?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今之隐机者,非昔之隐机者也?”子綦曰:“偃,不亦善乎而问之也!今者吾丧我,汝知之乎?(此处删去19个字)”

删了什么,容我卖个关子,请各位不要以为你在读《废都》。接下来,我为各位把上面的简洁而精妙的古文翻译一下先:

在城南某农庄某农家屋里,有一位乡村男教师,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我们可以称之为綦老师。话说那是一个空气清新、天色晴朗的日子,大好时光啊,可我们的綦老师四肢拖地、仰面朝天地坐在一张平时吃农家饭的饭桌后面,像一摊烂泥一样,没精打采,还不停地长吁短叹,好像他那具白胖胖的莲藕一样的躯体已经不属于他了似的。

站他旁边侍奉跟从,姓颜名偃谥成字子游的那个家伙,是他的一个学生,见老师这样了,就把手在老师脸前晃了晃,然后叫道:“老师,老师,您是把魂儿丢了吗?坐在这个位置上的人还是老师您吗?”

话说这位颜同学是个三好生,学习成绩向来优秀,学习态度也一贯端正,所以,见老师不回答,他可以略带失望和责备地继续发言批评自己的老师说:“形,可以如槁木;心,也可以如死灰吗?今天坐在这桌子后面的人,还是昨天坐在这里的那个人吗?”

听到学生问责,綦老师稍有振作。他直坐起来,把眼睛睁开,张嘴答道:“不错啊,颜同学,Good question!我告诉你吧,今天啊,我把我自己给弄丢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这个意思难于明白,因为有点后现代。怎么能解说明白,对愚笨的我来说,当然是一个更大的考验。今天早晨起来,我在楼下溜达了小半天,一直在做艰难的思考。我想,我得把这个问题拉到地面上来,最好拉到我们院子里来,这样才便于大家理解。

我住的这个小区是个别墅区,人不多,狗不少,而且多是品牌狗。我女儿听了一定会纠正我,说这叫纯种狗,不能叫品牌狗——你看,名与义这点儿事还真是很复杂。总之吧,今天我在院里见了一条狗,胖胖的,跟在一个胖胖的中年妇女后面。

很遗憾,我出门遛弯没带手机,更没带相机,也就难以向您证明我的惊讶:这狗的长相和这人的长相很般配,用赵本山的语言就叫“太连像了”,表情都一样!简直令人叹为观止!

回家上google photo,输进“狗像主人”,得到照片无数,无不令人捧腹,还找到两篇社会科学领域的专业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

一是“英国赫特福德大学教授理查德·怀斯曼近日利用互联网对2500名宠物饲养者进行调查,发现许多人都与其宠物有共同特质,而且宠物与主人在一起的时间越长,共同点也就越多。”

二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社会心理学家尼古拉斯·克里斯汀费尔德和同事米迦勒·罗伊经研究发现,人们倾向于选择与自己长相有几分相似的狗。”

我不知道这些社会科学界的专业研究人员是不是还要继续研究狗为什么会像主人,比如从饮食结构、生活方式、训练方法等方面着手,使用科学方法,跟踪调查什么的。我觉得没多大必要,因为从传播学角度看,这就是一个选择性注意和选择性接受的问题!

在城市,狗是商品。商品的消费者,特别是购买决策者在一大堆同类商品中再三对比,反复斟酌、认真挑选之后,找了个自己看着顺眼的带回家了,就这么简单。这就是狗为什么大多像主人的关键。

因为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认为,像自己的就是顺眼的!我觉得所谓夫妻相,也许不过就是这么回事而已。这说明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那西斯情结”,英语叫“narcissism”,意译为“自恋”。

1997年《美国新闻和世界报道》做了一次民意调查,问美国民众哪些人最有可能上天堂。52%的人说是时任总统比尔·克林顿,60%的人认为是戴安娜王妃,66%的人选择了著名主持人奥普拉·温弗瑞,79%认为应该是特雷莎修女,但87%的人选择了自己。

因为自恋,或出于自保,就有了自欺。据说弗洛伊德的最大贡献在于他揭示了人类都是怎么欺骗自己的。

骗自己的事例不胜枚举,比如我们骗自己说,做好人,就可以进天堂;做坏人,就会下地狱,而且不可避免。不过这说的是死后,活着的人其人生经验似乎难以为此提供证明。再比如上帝、神仙、救世主的存在,其实就只是在你眼前存在着的一个木或泥的偶像而已,可有人坚信它们是万能的神灵。

据基督教某主内兄弟说,摩西为上帝的使命奋斗了一辈子,最后在耳朵里与上帝私语时悄悄问上帝:“你是谁?”上帝的回答耐人寻味,不过被后来的翻译们整得太乱七八糟了。

中文《圣经》把上帝的回答大半翻成“我是自有永有”、“我是自有本有”。希伯来文专家许鼎新教授认为:“自有”一词的希伯来文读作“埃赫耶”(eheyeh),其动词词根读“哈耶”(haya),含义是“是”。“埃赫耶”属第一人称,即“我是”。“自有永有”的希伯来文原文中间,加了一个关系代词“who”,因此,“自有永有”原文直译应是“我是那位我是”。

许老师的中文也很有希伯来文的神韵,因为没哪个中国人能弄明白什么叫做“我是那位我是”。据说把这句话翻成英文,极可能是“我是我”。而翻成中文也许就是“如来”。谁知道呢?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上帝是谁这个问题上,上帝没想骗他的信众,是他的信众骗了他们自己。著名的《摩西十戒》第二戒就是:“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

中国的佛教、道教,也未必倡导树立木偶或泥像,比如《庄子·知北游》里就说过:“道在屎溺”。赵州禅师在回答什么是佛禅本意时,也答过;“庭前柏树子”。遗憾的是宗教在大众化过程中,显然还是把偶像和仪式当成了最重要的象征符号,信众把自己交付出去,交给了这样的神、道、上帝。

换言之,很多人早就把自己弄丢了,他们和綦老师区别在于:把自己丢到了哪里?所以,请各位注意,綦老师是把自己丢到大自然里去了,这也就是庄子反复强调的“天人合一”。

下面,我把綦老师的答案写出来,这也就是文初删掉的那19个字,綦老师继续回答偃同学的课堂提问,他神秘兮兮地对自己的学生说:“汝闻人籁而未闻地籁,汝闻地籁而不闻天籁夫!”意思是:噢,你想听我说话啊?可我去听天地说话去了,而且迷失其间,忘了回来了。这个貌似很不靠谱的回答让綦老师的课堂教学升格成为行为艺术!

所以,关于綦老师是不是在课堂上睡着了这一细节,古来就有不同的解释,有人就说这是綦老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艺术,认为实际上綦老师倚几静坐,意守丹田,面仰向天,会同天地之呼吸,一会儿就尽扫杂念,神凝人静,渐渐物我皆忘,达到了“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合一”的高妙境地。

如果到这里您还没有明白“吾丧我也”是一种高妙境界的话,那我就再写下四个字:干掉自己!希望这没有吓到你。

我一直主张做人要珍惜自己,直到现在并无悔意。之所以出此四字,是因为珍惜自己,先需干掉自己!否则怎么懂珍惜?怎么会珍惜呢?《齐物论》是《庄子》一书的第二篇,第一篇是《逍遥游》。《逍遥游》第一章最后四个字就是“至人无己”。而在《道德经》第72章中,也有“自知不自见,自爱而不自贵”的名言。

和西方的“自恋”说法相比,老庄的说法显然更加辩证,也更富启发。爱自己,是人的基本权利。特别是在没人爱自己的情况下,自己更需要爱自己。但爱自己只是爱自己,除此之外,不是别的。《道德经》第24章说:“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余食赘形。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因此,自爱除了是不自贵,还是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否则,自己就会像身旁的剩饭和身上的赘肉一样,没有什么值得爱的。还不明白吗?那下面请允许我再回到地面上来解释“自爱”这个词的意思。

去年夏天某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站在学校运动场边上看男生篮球比赛,参赛的我们班篮球队队长事前跟我这个班主任说过“没人看没意思”的话,于是我就去了。

到了现场,发现球场边还有若干由我方美女组成的业余拉拉队队员,我们的参赛队员于是个个精神抖擞。进了一个球,赶紧看拉拉队一眼,想知道自己是不是被注意到了。到后来,拿到一个球,也要先看一眼场外,再去投篮,这个小眼神在我看来十分惹眼。

我还发现我班选手浑身上下的行头,都是名牌。据可靠情报说,有人是现去买的,十分注重扮相。

结果自然是我们输了。

对手阵容并不见得强大,事先我方专家做敌情分析,也说他们没厉害的。但我在球场上看到对方的主攻手很厉害。那家伙有一双清澈而坚定的眼睛,眼睛里只有赛事,丝毫没有自我表现意识。他的确并不高大,也没有一身名牌,像是来自郊区农村,连球技在内都是很朴素的那种风格,很少到篮前拼抢,甚至很少蹦起来,常常在三分线外投篮,一投即中,显示了良好的心理素质。

我方队员输急了,队长开始发脾气,内部出现分歧和争论,也有人在中场休息时炫耀一直没机会秀的球技,在无人阻拦的情况下,真的可以十分NBA,女生自然掌声一片。可是,他们长于表现,不长于对抗和拼杀。等哨子一响,比赛继续,仍然是连球都很少抢到,更别提投篮了。所以,输了,是输在心理素质。

结束的时候大伙都唉声叹气,有些球员都不好意思看我,我没发表任何评论。今天我在这里发这些评论,确实挺想让他们看到,因为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相信大伙儿已经平心静气。我的意思是:先需干掉自己,才能干得成事。太拿自己当事儿,属于幼稚心理。

直到走进职场,很多大学生还不明白,无论是谁,无论怎么表现,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永远是实力,是局势,是时机。但由于你的关注重心是你的表现、我的表现、他的表现,眼睛盯在人身上,特别是盯在别人怎么看待自己上,就看不到局势和力量正在发生的细微变化,也就抓不住时机了。

就知道表现自己的,是执迷不悟的小孩子!善借八面来风推波助澜却不显山露水的,是明白了的成年人。没有谁是重要的,自己更不是重要的,重要的只有一个,就是时机,因为它关乎局势。

所以你要分析场子里面的每一个人,更要分析场子里面所有的力量。谁是核心,主导的力量是什么,最大的危险以及可乘之机是什么,这都是问题。我估计战胜我们的那小子一定是甫一交手就看穿了我们的弱点,所以他打得沉稳、坚定、清晰、有力。

是表现欲蒙蔽了自己,让你看不到局势,看不到时机。你只看到自己,还有与征战场面基本无关的美女观众。所以是自己害了自己。在失去了胜利的沮丧里,没人能找得到自己。

前面提到的麦克卢汉那句名言“所谓的人格魅力,就是看上去像很多人”,要是从积极方面去理解,我觉得它的意思是让自己消失在人堆里,也就是杨绛所谓“万人海中一身藏”,比如周杰伦就像邻家男孩,徐静蕾就像后街姐姐,那才叫真酷。

马斯洛在其名著《自我实现的人》中说自我实现是心理需求的至高境界,其核心意思就是让自己消失在自己所爱的工作里,消失在自己所参与的团队里。没有了自己,反而是实现了自己。

这个道理被至今仍然热门的《士兵突击》里许三多这个艺术形象很充分地表现了出来,为此那个挺厉害的编剧专设了一个人物形象,名字叫成才。当然,先成了才的是许三多同志。成才后来也成了才,但他经历了一个失去自己、找回自己的过程。《列子》中有个故事,说杨朱有一次住店,见人家店主有俩老婆,所谓齐人之福也。只是一个美貌,另一个却很丑,而奇怪的是,做丈夫的偏偏宠爱那个丑的。杨朱杨老师十分不解,本着不怕找抽的精神,走上前去问原因。店主是个善于应对的高人,估计是学东方哲学或中国传播思想史的,很大方地回答说:“其美者自美,吾不知其美也;其恶者自恶,吾不知其恶也。”

我再来把这句话翻译成白话:她美她的,与我无关;我爱我的,于别人无关。我这么翻译有模仿抄袭的嫌疑,因为现在网上流行一句话,很酷,说的是:我爱你,于你无关!

一个演讲者站到台上,要知道自己要表现的是某事和某理,而不是自己和自己的演讲技巧。一个女孩儿走过斑马线,以为满街的行人都在看自己,其实大部分人看的只是来往的车和红绿灯而已。

在成长过程中,你发现了自己,形成了自我意识,这原本值得恭喜,但你要是滞留其中,耽于表现,热衷于观众反应,不能自拔,那就叫幼稚心理。

幼稚的贾宝玉同学曾经以为大观园里的所有女孩都喜欢自己,直到亲眼看到雨中龄官在地上写出无数个“蔷”字,又见到她与贾蔷之间有过于自己无不及自己的儿女情长态,才识得了“分定”二字,知道天下女孩各有所爱,绝不一定都爱我宝玉。

可惜越是幸福的独生子女,越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人,就越不明白这个道理。其实球场上、职场上,连宠爱都不一定存在。至于万千宠爱,还集于谁一身,特别是集于你一身,这种情况因出现概率过低,可直接视为不存在。

茫茫人海,恒河沙数,你我不过就是其中某一粒沙。不是非要让你灭了自己,而是你原本就埋在沙土里。有你,这是事实;你被埋了,这是更大的事实。与后一个事实相比,前一个事实不重要了。

当然要鼓励你爬出来,鼓励你学会自爱、自助,但是先需告诉你:你就是粒沙子,你不贵!你别以为自己贵!——这是真的!

要你干掉的,是不觉得自己是沙子,而觉得自己是明星的那个自己。那个“他”是你关于自己的幻象,并不真实!

这里的核心是,你表现自己是为了自己,而不必是为了别人。我还曾在网上看到过一个人的签名:“性感不是为了性!”我知道这是事实,但这事实令我震惊。夏天来了,满街女子着装性感清凉,但没人是为了性……那就是为了表现自己,吸引注意呗!

辜鸿铭老爷子也曾就“为人”问题发表过如下精彩议论:“余谓:今日人心之失真,即于冶游、赌博、嗜欲等事,亦可见一斑。孔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余曰:‘古之嫖者为己,今之嫖者为人。’”什么时候懂得了这个,什么时候你就有资格进入成人世界了。

我是一个教师,整天陪一堆孩子,有话想说,又不想也无资格像某些文化大师一样板起五千年沧桑的一张老脸来教育哪个,可又想教育,因为这些学生的年龄等同于我的孩子!

巧的是,回到家,孩子兴冲冲地跟我讲电视里刚有个座谈,是《炊事班的故事》里的六位演员,主持人让他们在现场每人说一句自己印象最深的台词。她一一背出来给我听,我只记住了那个形似猪头的“东北淫”小姜说的是:“我能行!我不是一般淫!”

呵呵,很少有人真能拿自己当一般人儿!在内心深处大伙儿都觉得自己是“二般”的。这是我今儿下午开会坐在百人会场最后一排看着黑压压一片后背发出的并非无端的感慨。

2004年秋天,我们请一个优秀毕业生回校给新生做报告,他站在台上认真地说了一句:“现在的大学生基本上都是以伟人姿态走出校门的……”那是一个千人会场,当时我在旁边主持,听了个仔细。就因为这句话,我至今对这位同学都相当有敬意。

他的话至少证明了他自己曾经有过的不是一般人儿的心理,也证明了他了解和熟悉的一帮子同学们与他大致差不离。当时在场的新生们没有因为这句话为他鼓掌,大概也是因为新生正站在梦开始的地方,还没有领会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我相信所有人到了一定的年龄,或早或晚终将意识到自己在命运之神的面前,就是被不停拨弄的一个一般人儿。王朔同学认识到的时间比我早许多。他在九十年代就有篇小说,名为《您可不是俗人》——他骂人呢那是!

所以,“干掉自己”和“吾丧我也”基本上是一个意思,但有个境界高下的区分。“干掉自己”不过是“泯然众人矣”,而“吾丧我也”却是“天人合一”了。这,就是我们和庄子之间的差距。

至于老子,当然更是深明此理。《道德经》第13章中说:“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第22章中说:“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第33章还说:“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第7章还悄悄说过:“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此外再加上前文提及的第72章和第24章——唉,没完没了,唠唠叨叨,真是跟唐僧一样。

7. 圣人被褐而怀玉

进入不惑之年以后,我备觉自己的无聊。我觉得这样没有什么不好!被称为中国博客之父的方兴东,早在2003年(注意:2006年才是公认的“博客元年”)自己34岁的时候,就曾多次而且严肃地说过:“肯定无聊的价值,解放无聊的力量”!

自己无聊自己知道,强于自己无聊自己不知道。演完孔子之后的周润发随剧组做客《艺术人生》现场拿主持人开心的事,至少表明两个事实:一、周是戏子,他知道自己是;二、主持人也是,可他不知道自己是。

本文标题出自《道德经》第70章。无聊的我在写下这个标题之后竟跑到百度上去查:“人为什么要穿衣服?”“百度知道”告诉我,像我一样关心这个问题的无聊人士太多了,居然占满17个页面还不止。这让我大受鼓舞,有了把这篇文章写好的信心。

不少人认真地回答了这一问题,还有人把答案写得很长。我逐一看过之后,发现人类在“为什么要穿衣服”这一问题上已经达成了基本共识。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衣服的非实用性功能日益突出,人类早已不再仅仅是为了保暖和遮羞才穿衣服。好看和有个性变得越来越重要!

关于褐,《诗·豳风·七月》中有“无衣无褐,何以卒岁”句,可见其有别于衣。郑玄笺曰:“褐,毛布也。”这里的“毛”,同于“毛片”的“毛”,是粗加工的意思,段玉裁的注解说是用“未绩之麻”加工的。后通常指大麻、兽毛的粗加工品。

甭问,这褐不会好看,也没什么个性,古时的贫贱人才穿这个。据《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记载,蔺相如在与秦王廷争之后,估计秦王必会食言,“乃使从者衣褐,怀其璧,从径道亡,归璧于赵。”你看,当时祖国都要统一了,可穷人还都穿这个呢!“衣”和“被”也不是一个意思,“被褐”这个词让我联想起三毛在南美洲看到的当地人穿的那种“蹦裘”(PONCHO),就是把一块厚布料中间开一个洞,脑袋从洞里钻进去,这就叫款式了。据说这款式在当代算是有个性,因此直到现在还很流行。

更有意思的是,古希腊哲学家也穿这种粗加工的布,好像也是这款式。据梁文道说,今天所谓的哲学家在古希腊叫做“修行者”,他们没工作,天天让身体带着思想四处闲逛。这“褐”,就相当于这一行当的制服,不穿不行,否则就不是哲学家,而是盲流了。制服,是用于“去个体化”的,不会有个性。

老子也让他书中的圣人穿这种制服。莫非他当时去欧洲考察过?知道国外的同行们都穿这个?

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道儿太远,交通也没现在这么方便。我觉得老子的用心应该跟蔺相如差不多,之所以这么穿衣服,不是为了保暖、遮羞,也不是为了好看或有个性,而是为了化装,装扮成老百姓。

这符合老子的一贯立场和主张。因为老子有官职,不是一般老百姓,他的学说也不是说给老百姓听的。庄子就不一定是老子这个立场,因为庄子就是一个老百姓。《庄子·山木》篇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庄子衣大布而补之,正緳系履而过魏王。”大布,就是粗加工布;补,是因为衣服破了打的补丁;緳是麻绳的意思;系履,是因为鞋也破了,需要拿一根麻绳绑上,不然就掉了。

庄子就穿成这样,就去进见魏王了。咱们这位庄老师是本性真人,赞同老子“为腹不为目”的主张,一生所求唯自然与自由而已,穿衣服不为好看,不要个性,更不会化装。

魏王见了他,说:你怎么窝囊成这样了?

庄子回答说:错!我这不是窝囊。“士有道德,不能行”,那才是窝囊;衣服旧了,鞋破了,这是贫!不是窝囊!

你看,这就是庄子!《山木》在《庄子》一书中被列为外篇,其真实性难于保证。此篇中的庄子忧道不忧贫,像个孔子的学生一样。其实他本人连道也不忧,因为他主张放弃一切情感欲求。据此完全可以断定,他才不会为了任何非实用的目的去穿衣服呢!

而老子是会赞赏庄子的,因为他一直致力于打通上下、高低、美丑、善恶等世间一切对立的观念,在他眼里,精英与大众本就不该有任何不同,至少让人看起来,都该是一样的。因此,靠衣服去撑门面,他也不会干!

现在我来介绍本文的写作立意:在西方,传播学是应用学科,又因为传播是人类的基本行为,因此传播的研究内容覆盖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上到战时宣传、政治选举,下到说话穿衣、日常礼仪。看西方传播学教材,每每惊讶于其研究内容之具体、细致、兼收并蓄。它虽然也有很强的理论性,但就其研究对象而言,大致集中在社会应用层面,因此其理论性至多体现为深,不会体现为高。

老庄却与此相反,他们的思想可能没有艰深的理论性和复杂的概念体系,但其关注层面,却与西方哲学等齐,细致不足,高度有余。现在我们归纳总结老庄传播思想,难就难在和西方传播理论的对接,其原因就是研究对象的不同。本书之所以单就穿衣专设一题,是想把老庄传播思想的高度尽量往下拉一拉,努力实现东西方传播思想之间的对接,促进二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众所周知,服装业属于时尚行业。在西方,时尚是一个庞大的产业,比如德国有一家专事流行色研发的公司,百年来一直引领时尚色彩潮流,700个人创造的年产值超过一亿欧元;在今天的中国,各位也应该知道,一本高码洋的时尚大刊其年广告收入会占到全国期刊广告收入的十分之一,而由这些时尚大刊带动的中国时尚产业,更是以蓬勃之势迅猛发展。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分层的不断深化,涵盖服饰、家居、化妆品等诸多领域的时尚行业会有一个更加宏大长远的发展空间。传播学研究理应为这个行业的发展尽到指导职责,做出理论贡献。

中国是礼仪之邦、文明古国。仅以服饰而论,中国古人其实是最讲究的了。《红楼梦》里写宝玉出门,身上除衣服外,戴的、挂的、缀的、掖的不一而足,每每被手下的小厮们抢走,当做时尚珍品拿去流传珍藏。因此,中国古代专为贵族服务的时尚行业自西周开始,就应该极尽发达了。老庄生活在东周末年,已然礼崩乐坏,战事连绵,民生凋敝,但其礼仪之风绪尚存,文明之光景犹在,浮华虽去未远。这就是老庄大讲素朴之学、力倡节俭之德的原因所在。《庄子·让王》篇里有一段故事,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一些线索端倪。这故事的主人公是曾子,他住在卫国,穿着旧棉絮的破袍子,没有衣面;脸色虚肿,手脚上一层厚茧;三天不做一顿饭,十年不做一件衣;想正一正帽子,帽带儿断了;想抻一抻前襟,胳膊肘露了;想提一提鞋子,鞋后跟开了。他趿拉着鞋,神色自若地唱起商朝的颂歌,“声满天地,若出金石”,天子不能把他当做臣仆,诸侯不配和他做朋友。庄子于是大加感叹:“故养志者忘形,养形者忘利,致道者忘心矣。”

请各位注意细节,比如“正一正帽子”这事,你应该能联想到子路,就是孔子那个粗犷悍勇的大徒弟。身为一介武夫,又在战场死战,子路宁肯死了,也要正一正他的头冠。在儒家看来,这是在以性命捍卫礼仪,死得其所,堪称人间楷模、万世典范。但是,在老庄看来,子路为人,未免过于草率鲁莽,不知通变,其轻生思想更是错误严重。这就是儒道两家价值观和世界观的不同。

再比如“抻一抻前襟”这事,你会想起“捉襟见肘”这个日后应用范围甚为广泛的成语。捉襟和正领是同时的动作,按照周礼,如要见客,必须正领提襟,以示尊重,大致相当于西方人在社交场合的脱帽致敬。因为中国古人以冠或巾束发,没帽子,所以就要提领子。而中国古代衣服的领与袖都是特别设计,用料、用工均比全衣更见精致,追求的不是舒服,而是堂堂正正的美学品格,竟至后代都以“领袖”二字并用去形容人品风范。据《晋书·魏舒传》载,魏舒为国家鞠躬尽瘁,深受晋文帝器重。文帝朝会坐罢,目送之曰:“魏舒堂堂,人之领袖也。”

再比如“提一提鞋子”这事,你该知道古人居家是不穿鞋的,但如有客登门,依礼要出门迎接,往往就会有边急着出迎,边紧着提鞋的状况发生。而且古代的鞋,鞋头上翘,(据说全世界各民族古代的鞋均是鞋头上翘,这很有意思)穿鞋而不提鞋,是不可能的。而客人进到主家,还必须要脱去鞋子,走的时候再重新穿上。频繁的穿脱就让提鞋成为一个常见动作。至于穿上鞋子怎么走路如“堂上接武、堂下不武”(武是后脚踩在前脚印上)什么的,包括走路速度如“步、趋、走、奔”什么的,皆有规定。做个儒生,太不容易!

但在老庄看来,身体以及身体的健康才是人生的根本,是最重要的事情,所以庄子写曾子虽然衣服破,但嗓子不破。底气十足,声音洪亮,语调铿锵,能传出多少里地去!庄子爱玩夸张,“声满天地”这个词,不可信!不通电,肯定不行;通上电,那这音箱得多大功率啊!“若出金石”也不可信,金是钟,石是磬,那钟和磬是什么声?韩红肯定不行,换帕瓦罗蒂那也不行,曾子凭什么行?

但庄子是在极言曾子身体之强健精壮。这就是他为什么要区分“养志”与“养形”,并主张“养志者忘形”。志是心气,形是身体。气在身体之内周行无碍,畅顺而充沛,身体就会健康强壮,并反映到面色、神气,最终反映到声音上来。因此老庄讲“无之以为用”、“弱者道之用”、“反者道之动”全是相通的,而且自成体系。跟这样的学术研究相比,儒家讲怎么穿衣服,怎么致敬行礼,不就显得太琐碎,太不得要领了吗?

道儒两家在研究思路之特点,如果用《道德经》中的话来表述,那就是:“天下皆谓我道大,似不肖。夫唯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细也夫!”老庄的意思是:我“被褐”怎么了,我健康!你穿有领子有袖子的衣服又怎样,你不一定健康!因此,是谁在务实?又是谁在务虚呢?

西方传播学教材连篇累牍地讲怎么说话,怎么倾听,怎么演讲,语言行为以及非语言行为什么的,一大堆,这就是务实的思维吗?在他们的《商务谈判》和《公共关系学》里也成章成节地讲怎么握手、怎么穿衣、怎么打领带、怎么叠手绢等,全是着眼于应用层面的细枝末节。“术”而已矣,能称得上是“学”吗?

上面说的是“被褐”,下面我再来说“怀玉”。

玉是好东西!但分怎么用。

孔子在《论语》中曾说过:“夫昔者君子,比德于玉焉。”此一观点,我想老庄二人未必不能同意。《道德经》第58章里说到圣人“光而不耀”,不就是像玉一样吗?管子说玉有“九德”,孔子说有“十一德”,二人各撰专文以为释解讴歌,可见那时的人们拿着玉是多么当事!

中国古人在参加一切重大活动时都使用玉器,其应用范围之广,遍及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和日常生活等各个领域,诸如祭祀天地、朝拜神、入觐君主、起军治兵、卜测凶吉、聘礼绥靖、修盟缔约、婚宴喜庆、丧仪葬礼、殓尸护体、奖赏惩罚、征伐敌国、宗教仪式等,都要用到玉。

最常见的用法是将其作为饰品挂在身上,或作为陈列品摆在堂上。有时用于祭祀也会沉进江里,史传尧就干过这事;更多的时候是作为丧葬用品,塞入尸窍,埋进土里。总之,无论是作为礼乐用品,还是祭祀用品,玉基本上是用来给人看的!自周朝以降,鲜不如此。

而老子说“怀玉”,是要把玉藏起来,不给人看!这就和儒家构成了鲜明的对立。《道德经》很少说到玉,偶有提及,也并非赞词。比如第9章说:“金玉满堂,莫之能守。”意思是说:玉是不错,可它是你的吗?现在是你的,将来还是你的吗?守着却又守不住,那守它有什么用?这等于是从务实的思路上,彻底地否定了重玉风尚!

第39章讲“贵以贱为本”时,老子又提过一次玉,他说:“是故不欲琭琭如玉,珞珞如石。”这句话多有歧解,有人说玉少石多、玉贵石贱,因此玉该以石为本;有人说相对于大地而言,玉也好,石也罢,都该以大地为本。不管怎么说吧,反正不是在夸玉。这就等于在务虚的思路上,又一次否定了重玉风尚。

庄子也很少提玉,更没夸过玉,我估计这跟他的贫穷有关系。《马蹄》篇中提到过一次,他说:“白玉不毁,孰为珪璋。”意思是:你们用玉做这个,做那个,不都是把玉给毁了吗?这能算是对玉的尊重吗?到了《胠箧》篇,庄子就直接提出“掷玉毁珠”了。至于《外物》篇中讲的几个儒士依《诗》、《礼》盗墓的小故事,更是能让人笑喷!

在老庄看来,如果玉只是给人看的东西,那也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了,因为没有什么实用价值,只能招致偷盗争抢。圣人君子即便修炼有珠玉一样的品格,那也不是做给人看的呀!不如就搁怀里自己揣着吧,再蒙上块“褐”,没必要拿出来显摆吧?!

要知道,老庄对玉的这个态度,在当时可是很大胆啊,说成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也不为过。因为,全天下的人一直把这玉当做修身养性、治国治民的工具啊!可在老庄二人嘴里,居然被说得一钱不值,无益甚且有害,就扔了砸了才合适。这又反映出道儒两家在价值观和世界观层面上的严重差异。

我看这俩人有点存心气大家的意思。不过,如果让老庄知道以下说法,也许会改变他们对玉的态度:

据现代科学证实,玉含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如锌、镁、铁、铜、硒、铬、锰、钴等。佩戴玉石可使微量元素被人体皮肤吸收,活化细胞组织,提高人体免疫功能。医书称“玉乃石之美者,味甘性平无毒”,并称吮含玉石,借助唾液与其协同作用,能“生津止渴,除胃中之热,平烦懑之气,滋心肺,润声喉,养毛发。”因而玉石不仅可用作首饰、摆饰、装饰之用,还可用于养生健体。自古各朝各代帝王嫔妃养生不离玉,宋徽宗嗜玉成癖,杨贵妃含玉镇暑……

不用多说,估计老庄早已满心欢喜,因为这才符合他们“贵生”、“养形”的思路。不过他们会争辩说:那也没必要显露啊?嘴里含着你不怕噎着吗?不如放在怀里贴心揣着吧!于是,他们俩就得以继续理直气壮地坚持“圣人被褐而怀玉”的主张了。

在《田子方》篇中,庄子还编过一个与玉和衣服都有关系的小故事气儒家。故事说:

庄子去见鲁哀公,鲁哀公说:我们这个国家里儒士多,像您这样的方士少。

庄子说:你们这里儒士不多!

哀公说:全鲁国的到处都是穿儒服的人,怎么能说不多呢?

庄子说:我听说,儒生头戴圆冠,是表示上知天文;脚穿方鞋,是表示下知地理;用绶带把玉系在身上,是表示遇事能当机立断。不过,有道的,未必有制服;有制服的,未必有道。你要是不信我说的话,为什么不发布一条政令:“无此道而为此服者,其罪死。”

鲁哀公居然听了他的,号令五日。到最后全鲁国只剩下一个大丈夫,穿着儒服,立在宫门外。鲁哀公把他叫进来,问以国事,无不对答如流,千转万变而不穷。

庄子说:全鲁国的儒者,就这一个。能叫多?

我看这个小故事倒是再一次提醒那些“披褐而怀玉”的人注意:即便你真有玉,也不要怕别人不知道,因为那是你自己的事,没人知道很正常,有人知道也很正常。就是因为这一点,本文结束前要把标题所在的《道德经》第70章的全文为大家抄录在这里: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言有宗,事有君。夫唯无知,是以不我知。知我者希,则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而怀玉。

西方传播学关于传播符号的理论与语言学、符号学多有交接,与通讯科学、信息学也常相融合,因此格外丰富。老庄传播思想主要是从哲学的高度,对他们那个时代的最主要的传播符号——语言文字及相关问题,做出了富有中国特色的认真而深入的思考。《名可名非常名》一篇主要探讨“名”与“实”的关系,鲜明地提出了“名为实宾”的主张;《朝三暮四》一篇进一步探讨了人类对“名”的痴迷和对“实”的忽视;《得意忘言》一篇表述老庄对语言文字的怀疑态度,提出了获取意义、舍弃符号的鲜明主张。所有这些主张与西方现代传播思想都多有暗合。

当然,老庄并没有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中国的符号学和语言学,他们只

从“道”的层面提出问题、表明取舍,更多更具体的工作,还等待着老庄思想的承继者们去做。

第二章  关于传播符号

8. 名可名非常名

车娅婷,女,1982年生,是一名大学生村官,供职于四川省双流新兴镇政府。2009年8月10日下午2时许,在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抚琴西路路口一家商店门前,车娅婷遭一名骑三轮车的青年男子(后知名叫李彬)当街追打致当场昏迷,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被宣告脑死亡。

此事件经众多媒体渲染报道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惹动群情激奋。据说事件的起因是二人险些发生剐蹭,被害方出口骂了对方一句,导致凶手愤而施暴。对于这个悲剧性结局来说,车娅婷当初骂的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本文只是想让大家从“骂”这一事情上开始思考。“骂”本身,不过是一个骂名,比如“王八蛋”什么的。在路边墙上经常会看到小孩子歪歪扭扭的笔迹:“某某是个大王八!”这显然不是事实,因为“某某”一望而知是个人,不会是一只爬行类动物。但是写下这句话的人却因会仇恨得以宣泄,觉得很爽;被骂的那个某某则会怒火中烧,新一轮施暴行为或许已经发生,或许将要发生,或许正在发生……

等这些孩子们长大成人了,他们还有可能使用类似的报复手段,比如《红楼梦》里的赵姨娘就是这样的人。她请了一个道婆做法事,这个姓马的道婆让赵姨娘用碎布做了两个人偶,让把她最恨的人的名字(这是关键)写在人偶上,然后把钢针扎在人偶上,于是收到奇效:贾宝玉和王熙凤一起疯了!

和往墙上写字的小男孩相比,马道婆的伎俩显然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扎了钢针的人偶,是骂名的升级版本。而打死车娅婷的那个叫李彬的人,其行为却没有一点技术含量。按常理来说,被人骂了,回骂过去,才符合对等原则。一言不合,拳脚相向,而且致人死命,对手还是一个弱女子,这就未免太残忍了。

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那红颜毕竟还是一个确切的人,叫陈圆圆。这个李彬冲冠一怒为的是什么?一个污名或骂名?污名也好,骂名也罢,不过都是个概念而已。概念和事实并不就是一回事。

庄子所处的时代,正是人类集中思考这个问题的时代,那时有很多人就名与实的关系发表了很多著名论断。庄子以其一贯的犀利明白,提出了他本人的看法。庄子关于名与实的主张,是要求我们不要关注名,而要关注“名”与其背后的“实”之间的关系。这一关系涉及本体论问题。

庄子的基本主张是名为实宾,务实去名。为此,庄子还虚构了一个故事,他写道:帝尧将天下治理好了之后,找到贤人(也是闲人)许由,想把天下让渡给他,俩人的角色互换一下,好让自己过一过卧龙岗下那散淡的生活,也让许由体会一下当皇上的威与福。

没成想许由不仅毫不领情,反而当面对尧的动机发表了严重质疑,尖锐地反驳了尧的提议。许由说:“子治天下,天下既已治也;而我犹代子,吾将为名乎?名者,实之宾也;吾将为宾乎?”大意是:我是自己生活的主人,你难道想用个虚名和我交换,让我放弃做自己主人的权利?你觉得这有意思吗?“名”是名,“实”是实,两者并非一回事。名与实体现为两种不同的存在形式,名是自在的规定,实是自在的呈现。从人与对象世界的关系来看,名与言一起,构成联系二者的中介因素。换言之,实总是通过名与言而向人敞开、呈现。在《庄子》中,名与言都既有语词之意,又兼指概念。

只是名不副实的情况经常出现,这就需要我们保持警觉,对“名”是否“副实”做经常性地分辨,并得出准确的判断。这当然很难!为此,庄子又创作了一个著名的故事,叫“朝三暮四”。因为说的是一群猴子的事,所以也叫“狙公赋芧”。中国人大都耳熟能详,此处无需复述。

老子在《道德经》第28章中说:“朴散则为器。”器有千万,需要用“名”来标志区分,以便辨别。“朴”也就是“道”,只有一个,不可言说。人类的理性就是要接近并理解这只有一个的大同之“道”、无名之“朴”。对“器”的认识,最终也还要归结到“道”上来。

要是只认“器”不识“道”,只认“名”不认“实”的话,那这个人的智力水平就和猴儿没多大区别了。庄老师给这种人起了个外号叫“朝三”,就像香港给另外一种人起了个外号叫“八婆”一样。庄子是这么说的:

道通为一。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唯达者知通为一……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谓之朝三。何谓朝三?狙公赋芧……

然后庄老师只用25个字就将狙公赋芧这个故事讲完了,紧跟着又写下了八字评语:“名实未亏,喜怒为用。”说的是朝三暮四也好,朝四暮三也罢,无论从“名”看,还是从“实”看,都没有实质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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