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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2 16: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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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亨利·莱特·哈葛德

出版社: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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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违抗的她

不可违抗的她试读:

前言

这并不是一份普通的冒险手记,这里面记载的,是每个凡人梦寐以求的奇遇。在故事开始之前,我得先说明:首先,我并不是这部手记的作者;其次,这并非我的亲身经历。我只是受人之托,将真相整理并公之于众。

几年前我去大学找我朋友——为了尊重原作者的隐私和叙述方便,我们姑且把场景定为剑桥大学。正当我们边走边打哈哈时,迎面走来两位绅士。我自认从不以貌取人,但初见时,还是惊讶于这两位外表上的差距。其中一位——不用说——是我见过最帅的男人。他身材高大,举止潇洒,五官英俊,全身上下散发出自然而优雅的光辉。当他向路过的一位女士举帽致意时,那微微卷曲的金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看,”我对朋友说,“那小伙长得可真帅,就像阿波罗下凡一样。”“确实,”朋友立马接话道,“他叫李维希,是本校当之无愧的校草,人品相貌一等一,被誉为‘诸神的宠儿’。旁边那个嘛,是他的养父。听说也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不过由于各种原因……”说到这里,朋友意有所指地顿了一下,“大家叫他‘地狱三头犬’。”我坏心地笑了笑,故作深沉地感叹起物种多样性的奥妙。

老实说,李维希的养父的确长得比较寒碜,看上去才四十岁吧,但脸上已划满了岁月的沧桑。他身材矮小,驼背弯腰,胳膊不合比例地粗长;皮肤粗糙,眼睛狭小,一头黑发胡乱盖在前额上,顺着鬓角与络腮胡子连成一气,叫人看不清他的表情。乍一眼望过去,他就像极了动物园里的大猩猩,眼神却出奇的和蔼可亲。鬼使神差地,我突然很想跟他认识认识,哪怕只是聊上两句。“这没问题,”朋友说,“让维希引见一下便行。”就这样,我跟他们有了第一次交集。因为当时我刚从开普敦回来,所以简单介绍过后,我们便讲起了祖鲁人的趣事。才几分钟的光景,突然一位艳光四射的女士带着一个金发碧眼的女孩儿从路对面冲我们走来。显然,她们是李维希的旧识。女人的名字我忘了,只记得接下来逗趣的一幕。路赫理——就是维希的养父——在发现女人靠近时表情一窒,停下兴头上的话题,责备地瞟了一眼自己的养子,朝我匆匆点头致歉后径直转身走避。后来我听说路赫理对女性心怀恐惧,也许之前的感情挫折让他觉得,女人跟疯狗一样蛮不讲理——尤其关乎外貌的问题。说起来,虽然维希很受欢迎,但搞不好他对女性的不满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就曾跟朋友开玩笑说,绝对不能邀维希去参加别人的婚礼,不然他会把新娘子的魂都给勾了去——他实在太过帅气,却又不像别的小伙会控制自己的魅力,总是惹得一身桃花,让其他男人又是排斥又是妒忌。

想来,那是我跟他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相遇。在之后很长的时间里,我都没再听到他们的消息。渐渐地,这些记忆慢慢自我脑海里淡去。直到一个月前,我收到了从剑桥大学寄来的两个包裹和一封信。寄件人署名路赫理——谁啊?一时间,这个名字勾不起我任何回忆,于是我决定先看看信:

您好。冒昧来信打扰,请阁下见谅。我是路赫理,五年前与先生在剑桥大学有过一面之缘,当时我和养子李维希曾有幸就祖鲁人的问题,向先生请益。此次来信,实为有一事相求。最近,我拜读了先生所著的非洲中部冒险故事,其中桥段虚虚实实,发人深省。于是我决定将我与维希在非洲历险时的见闻手记交付于您(随函附上印有“太阳神之子”标志的圣甲虫首饰及古老陶片),请您来判断是否该将这段经历公之于世。其实,这一切在我们有生之年本应不见天日,因为有时候过于离奇的真实比蹩脚的谎言更难令人相信。然而。最近在做新的冒险准备时,我们不禁反思:前往中亚追寻地球上最古老的智慧是我们的兴趣,但路上的艰辛与危险无法预计,若有不测,我们便会葬送了这世上最奇幻的历史。因为恐惧私生活被打扰,因为恐惧世人的质疑和嘲笑,我们身怀异宝却噤声不语,这让我和维希争执不休,也让我们十分苦恼。眼看出发之期将近,于是便有了上述的相求之事。若先生认为适合出版,唯请帮忙掩去我们的真实姓名及带有身份指向的痕迹。除此之外,请尽可能还原手记中所记载的情景。

冒险过程中的细节和有关“她”的信息我已一一收录在手记里,就不再重复说明了。至于她身上的千年之谜,要是我们当初能把握好机会,也不会留得现在这般扑朔迷离。艾雅纱……她究竟来自何方?她是何时开始统领洞窟,被尊为女王?什么才是她真正的信仰?这些问题整日在我脑海里萦绕,解惑之人却早已芳踪缥缈。

承蒙先生不弃,这本手记的命运便全盘托付于您。我们相信若能出版,那将会是一部别开生面且波澜壮阔的冒险故事,让世人趋之若鹜,而先生作为编辑,也会因此备受瞩目。为了您的阅读方便,手稿已重新誊写了一遍。若有任何问题,请与我联系。请相信我,您最诚挚的路赫理

附言:

若出版盈利,所得报酬全归先生支配;若出版亏损,我的律师纪傅礼先生和左丹先生会接手善后。至于随附的圣甲虫首饰、陶片和羊皮文献,请在我们归来前代为妥善保管。路赫里

不难想象,看到这封信我有多么吃惊。而当我注意到包裹抵达的日期后,这份讶异瞬间变成了着急。东西都寄到两个星期了,我却因为近来一直杂事缠身,完全没时间查看整理。匆匆抄过纸笔,我立刻给路赫理先生写信,向他解释我没有及时回复的原因。一周后,我收到了路先生律师的来函,其中说道,路先生父子已经在前往西藏的路上,因此我之前的去信无法送达,只好随函寄返。

这就是我得到这份冒险手记的来龙去脉。

按路先生的吩咐,我隐去了故事主人翁的真实背景,几乎原封不动地将故事出版付印。至于故事里提及的那段历史,其中是非曲直应由读者自行判定。在这里,我无意发表评论混淆视听,只是想分享一下阅读手稿时的想法和心情。起初,我以为故事中的历史只是一个哲学寓言,暗藏晦涩的禅机。因为作为中心人物的“她”是如此庄严,如此神圣,仿如广袤的夜幕,与永恒同在。后来转念一想,这也许是作者大胆的文学尝试,让无比尊荣的“她”拥有不朽的生命,从而一尝人类千百年来对长生不老的追寻。但最终,我放弃了所有的质疑。手稿中所有的细节都在证明,这是一段如假包换的真实经历。

请让我以此为序,向读者揭开洞穴女王艾雅纱的神秘面具。

附注:看完这个故事,也许大部分读者会有跟我一样的疑虑。在书中,李维希表现平平,举手投足皆不具备能吸引洞窟女王艾雅纱的人格魅力,甚至笨拙得有点不讨喜。相反,他的养父路赫理是如此机警冷静、绝顶聪明,在整个冒险过程中处处展现出过人的才智。这样的男性理应更能赢得女王的芳心,但结果却有违读者的期许。女王苦等千年,最终选择与维希相恋。难道,神圣如她也会被外貌所蒙蔽?难道,深情如她不过是贪恋当年李磊德皮相的帅气?不是的——我坚信事实并非如此。艾雅纱比任何人都清楚地看到了那藏在爱人灵魂深处的伟大与高尚,以及那隐隐闪烁的智慧之光。他就像一株遁世而居的空谷幽兰,她愿精心灌溉,待他绽放出满世界的芬芳。

一如前言,我不该感慨连篇。所有一切应让读者随着路赫理的冒险,慢慢体验。

不速之客

总有那么一些经历,它所有的细节,它发生时周围的人和事,仿佛被牢牢地镌刻在记忆里,点点滴滴,永不磨灭。我接下来要说的便是如此,每每思及,就如昨日重现。

事情发生在二十多年以前,也是在这样一个时节。当时,我——路赫理——正在剑桥大学的宿舍里钻研数学难题,具体题目为何我已无从记起,只知道距离期末考试只剩一个星期,再怎么样也得多加把劲,以不负老师和同学口中的尖子之名。精力随时间一点点流失,我困倦地放下书,走向壁炉。壁炉台上,蜡烛正静静地燃烧,映在它身后的镜子里,有种忽明忽暗的味道。我甩甩头,拿起烟斗,塞入烟丝,划燃火柴。瞬间的火光让我注意到自己在镜子里的模样。不自觉地,我停下手中的动作,呆呆地看着——直到火柴的烈焰攀上我的指尖,让我吃痛丢开,才总算回过神来。“好吧,”我自我安慰般说道,“可怜身无大卫之貌,只期腹怀沙翁之才。”

听到这话,你可能以为我在自谦,但事实上,与一般年轻小伙相比,我实在是丑得可以。既是青春年少,总归有些飒爽英姿,可我呢?身材矮小,驼背弯腰,两条异常粗壮的长臂垂在身侧,完全是钟楼怪人的翻版。再来看看我的容貌:一双无神的灰眸深陷在眼窝里,又浓又粗的眉毛杂乱无章;黑发像拖把一样厚厚地压在前额上,仿佛是荒地上疯长的原始森林,让人看着就恶心。从出生那天起,这副模样已陪我走过了近四分之一个世纪,沿途少不了白眼和歧视。有时候我在想,也许我就像该隐,被上帝烙上丑陋印记的同时也被赋予了非凡的智慧和钢铁般的意志。偏偏世人独爱皮相之艳丽,所以我的同学都不愿意与我有所交集,哪怕只是并肩同行。厌世,阴沉,乖戾,孤僻……我也不喜欢这样的自己,我也曾试着改变,希望得到旁人的认同和理解,然而现实从不对我展现她的体贴,我只能躲在大自然母亲的怀里独自疗伤,聊以慰藉。男生倒还好,女同学一看到我难免一脸讥诮。就上周,有个女生以为我没听到,笑着跟她的同伴聊起我这个“怪兽”,还说看着我她便坚信了猿猴进化论的那一套。曾几何时,也有女人喜欢过我,关心过我。可惜,那都是假的,她看上的是我的奖学金。所以当我变得一穷二白时,她也毫不留恋地弃我而去。以前我从不强求什么,但在分手前夕,我恳求她不要离开——如此真诚而卑微地,因为我爱她,我迷恋她甜蜜的笑脸,我不想失去她。可她始终没有回心转意,反而把我拽到镜子前。“看,”望向彼此的身影,她问,声音冰冷,“如果我是美女,你觉得你是什么?”

那时,我年方二十。

回忆如潮水般狠狠地拍打在我的心上,然后依依不舍地退去。看着镜中的自己,我任由寂寞如菟丝般逐段逐寸地将我侵蚀。在这个世界上,我举目无亲,甚至连一个朋友……

不对。

我是孑然一身,但非孤家寡人。起码在这个学院里,我还有一个朋友——不多,就一个,对我来说,却是最重要的。不自觉地,我笑了。

突然,一阵敲门声打断了我的思绪。

是谁呢?这么晚了。

我皱了皱眉,寻思着应如何应对这样一位不速之客。

难道……是他?不可能啊。除非……出什么事了?

正当我还在犹豫时,门外的人蓦地轻咳了两下,声音是那样熟悉,让我的身体一瞬间像有了自己的意识,自顾自地跑了过去。

真的是他!?

匆匆拉开门,我看到三十出头相貌堂堂的他站在风口中,手杖夹在腋下,双手提着一个看起来相当沉的铁箱。他向我点了点头,径直走进屋内,刚把铁箱放在桌子上,便像再也抑制不住般咳了起来。开始还只是断断续续的几声,渐渐地,他咳得越来越急,越来越剧,最后跌坐在椅子上,猫着腰,任鲜红的血从捂嘴的指缝间缓缓向下滴。我赶紧给他倒了杯威士忌,搀扶着让他喝了下去。慢慢地,虽然看起来还是很糟糕,但他好歹是缓过了气。“为何一直不应门?”他看上去有点怒了,“我都要冷死了,那风吹的。”“这么晚了,我没想到你会来啊。”我解释道。“也是,”他顿了顿,扯出一个假笑,“说不定这就是我最后一次拜访了……赫理,你知道吗?我想我熬不过天明了。”“胡说八道。”我粗鲁地打断他,以掩饰心中的不安,“我给你找个医生看看吧?”“别,”他抬手止住了我的动作,指了指身旁的位子,示意我坐下,“我清醒得很,不用叫医生。再说了,我自己也是学医的,什么情况能不知道吗?神仙难救无命人,过去的一年我能撑下来已是奇迹,不该再心存侥幸。赫理,在死之前,有些话我必须要告诉你。请你好好听着,牢牢记着,因为我已经不可能再复述一次了。”“振作点,你一定能好起来的。别这么灰心丧气的。”我想好好安慰我的朋友,却又被他制止道:“先听我说……我想问问你……”他顿了顿,看着我,眼神复杂。“你说吧,我听着呢。”我不明白朋友今夜的反常,只能尽量配合他的话。“赫理,我们交心两年了,我想知道,你对我的了解有多少?”

我想了想,说:“你很有钱,也很喜欢做学术钻研。你结过婚,但妻子多年前就过世了。其他的我了解不多,但无论如何,你是我唯一的知己。”“不瞒你说,其实我还有个儿子。”“儿子?”“对。他今年五岁。我的妻子在他出生时难产而死,对此我始终耿耿于怀,以至于五年来,我从没正眼瞧过那孩子一眼。如今我死期将至,希望你能接受我的托付,成为我儿子的养父。”“养父?”我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失声反问道。“是的。我只能拜托你了。因为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两年前我便放下所有的学术研究,一心寻找合适的人选,直到有幸认识了你。赫理,抱歉擅自做那样的决定,但请你好好照顾我的儿子。”说到这里,朋友把手放到桌面的铁箱子上,拍了拍,继续道:“好好保管这个东西。”

我顺着朋友的眼光看向铁箱子,太多的疑问让我一时找不到插嘴的余地。“赫理,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一直以来最信任的人,因为你有着大树般坚强的意志和正直的灵魂。如果我死了,请务必照顾好我的孩子,因为他是这世上最古老的家族之一的继承人。我们的家族往前可追溯千年,始于希腊,后来移居埃及。具体的时间你可以参考铁箱子里的族谱及文献。话说,家族第十五代还是十六代继承人李磊德曾是埃及伊希斯神殿的祭司,他的父亲是一个希腊雇佣兵,给埃及第二十九王朝即孟德斯皇朝的哈科尔法老卖命。他祖父名叫李雷特,相信就是希罗多德《历史》中提及过的那位斯巴达战士。大约公元前339年,埃及的法老即将被波斯的君主所取缔,祖先李磊德违背了祭司的誓言,爱上了法老的女儿即当时的埃及公主,并与她一起私定终身设法逃离埃及。不幸的是,他们远走的船只在非洲海岸失事,我想大概的位置相当于现在的德拉瓜湾附近或者它北边一点儿的海域。好不容易,李磊德和公主从海难中存活了下来,但他们的随身行李或丢失或被毁,初抵非洲,他们已然一无所有。(据希罗多德在《历史》[1](第9卷,第72章)的记载,朋友提到的李雷特来自希腊的斯巴达,其外貌俊秀,无人能及。公元前479年,普拉提亚决战打响。古斯巴达勇士联合雅典人在斯巴达国王潘萨尼的统领下迎战近30万人的波斯大军。同年9月22日,李雷特死于普拉提亚决战的战场上。对于他的牺牲,《历史》是这样描述的:李雷特,这个最英俊的希腊勇士,把一腔热血洒在了波希对抗的战场上,即使中箭负伤,却依然不肯倒下,最后伤重死亡。临终前他望着杀戮还在进行,心有不甘地对普拉提亚人哈图斯说,他不后悔为希腊挺身而战,只是遗憾未能发挥自己最大的力量,帮助自己的国家取得最后的胜利。按希罗多德的记载,跟其他斯巴达人或希洛人不同,这位既俊美又勇敢的战士最后以军队少将的身份下葬,受国人尊敬。——路赫理注)“他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有幸被当地非洲土著所救,并受到了当地伟大统治者的礼遇。听说那统治者是一位白人女王,拥有凡人难以企及的智慧与美貌,然而,也是因为她,我的祖先李磊德无辜被杀。我不知道是什么让女王狠下杀心,或许你可以在文献中找到原因。女王本来还想加害磊德的妻子埃及公主,但公主不知道用什么方法逃过了一劫。她怀着李磊德的遗腹子,逃到了雅典。孩子出生后,磊德的妻子以“李辅畴”为孩子命名,谐音“复仇”,以时时提醒他莫忘女王对他们家族犯下的罪。此后大概五百年,家族成员陆续移居至罗马,从这个时候开始,关于家族历史的记录渐渐式微,但是从家族成员的名字看来,复仇这个想法依然牢牢地被镌刻在每一代人的骨子里,随着血液一直流传。家族在罗马繁衍了超过五个世纪,直至约公元770年,当查理大帝[2]的征服逼近他们所居住的伦巴第[3]时,族长决定越过阿尔卑斯山,落户法国的布列塔尼[4]地区。在法国,家族经过八代人的努力,最终在圣爱德华[5]统治期间,举家迁至海峡对面的大不列颠,并借着威廉一世[6]国王所创造的太平盛世积累出大量的财富,在社会上树立起威信,直到今日。然而,也许因为扎根在英格兰,家族曾有的信念也一点一点被这里独有的雾气腐蚀殆尽:尽管族人的血液还继承着复仇的遗志,但在这里成长的人已将此事冷漠视之,他们背叛了祖先的高贵出身,只想寻得一个安稳的栖息,不用颠沛流离。他们中有些成了商人,有些成了士兵,然后在平静中体面地死去。从查理二世[7]到这个世纪初,家族成员纷纷下海从商。到了1790年左右,我的祖父因经营酒庄大赚了一笔,没多久便退休归隐。1821年祖父过世后,我的父亲继承了他的生意,可惜他没有守住原来的基业,大半家产就这样化为云烟。十年前,我的父亲也撒手人寰了,但他留下的遗产让我可以每年拿到约合两千英镑的净收益。正因如此,我才能决定沿着远古的家族足迹,进行一次寻根般的远征游历。”

朋友的目光再次投向铁箱子,那里蕴含着很多我看不懂的情绪:“无奈,却是以失败告终。说到底,对于之前的历史和家族的故事,我还是无法理清。返程时我途经欧洲南部到达雅典。在那里,我遇到了一生的伴侣。她跟我的祖上一样,有着最为精致的容貌,是一位倾国倾城的希腊美女。我们满怀憧憬地交换了永不分离的誓言,这样的爱恋却在一年后,因为儿子维希的出生,变成我一生的梦魇。”

朋友的声音哽咽,仿佛有一道无形的咒,正咬噬着他对妻子的思念。“婚后,”深深地吸了口气,他继续说道,“由于维系家庭花去了太多的时间,我曾一度放弃关于自己家族历史的钻研——若你成了家,你便会同意我的观点。所以当妻子逝世后,说是为了分散注意力也好,说是为了再找寄托也好,我又一头栽进了这一大堆的文献里。重新开展研究时我发现,中东的语言,尤其是阿拉伯语也许就是解开谜题的关键。于是,我来到了剑桥大学。原本以为一切都会很顺利,却没想到我的病突然迅速地恶化了起来。如今,它已经把我逼到了绝地。”像是应了他的说法,他话音刚落便又猛地咳了好久。

我又倒了杯威士忌给他顺顺气儿,他抿了两口,放下杯子接着之前的话题:“自从妻子难产而死后,我便怨恨起自己的儿子。仆人们都说,他是一个机灵俊俏的小宝宝,只是我已经没有时间再陪着他,学着多关心他一点儿。”

朋友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递给我:“这是我作为父亲能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这里面是我为维希设想安排的教育模式,与平常的不同,在实施时可能有些困难,所以我只信任你,也只能信任你。赫理,你能应了我这个朋友的请求吗?”“你家族的历史我眼下是有些明白了;但至于小孩养育的事,我一个单身汉,真不知该如何是好啊。”我回答。然而,朋友着急的模样让我有些动摇。“别急,我把安排都写在这里了。”他在身上摸了一下,然后交给我一把钥匙和另外一封信:“我希望你能一直把我儿维希带在身边,给他供书教学。以你的才识,即便要把他教育成学者也并非难事。当他年满二十五岁时,你的监护任务就算完成了。届时,你只需把这个钥匙交给他,让他打开这个铁箱,仔细阅读里面的文献,然后由他自己决定是否要继续这个家族流传的寻根之旅。当然,他有权拒绝。就像之前说的,我父亲留给我的生意能给予这个家庭每年两千英镑的收益。因为需要一直照顾维希,有些事情你可能不得不放弃,所以作为补偿也是作为维持生活的开支,这其中的一千英镑将交你全权处理。另外,我还会预留每年一百英镑作为孩子的日常花销。其余的,我想给维希存起来作为他二十五岁时远征的盘缠。”“要是天不假年,我没能陪他到二十五岁,怎么办?”我问。“那作为未成年人,他理应接受大法官的监护[8],当然,我不希望事情会走到这一步。另外我还想再提醒你,除非你认为可以,否则请不要把铁箱子里的东西交给维希。赫理,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请务必答应我的请求。随波逐流只会浪费了你的才智,我相信你很快就会成为剑桥的资深学者,加上我所赠予的财富,你以后无需为生活所迫,专注于你喜欢的钻研和运动锻炼即可,岂不一举两得?”

看得出来他正极力说服我,而且他已为我们的将来做了最好的安排。事已至此,尽管这请求很是离奇,但我也不好再拂逆朋友的心意。“赫理,我知道你肯定心存疑虑,毕竟这不同一般常事。但我已经没有时间再另作安排了,请看在相交多年的分上,应承下来吧。”“……我明白了。”我坚定地把手放在朋友递过来的信封上,仿佛按着圣经宣誓:“我答应你。只要不违背世间道德公义,兄弟所托之事必尽心尽力。”“谢谢你,赫理;谢谢你,我的兄弟。有你这一句,我便死而无憾了。”朋友重重地吁了口气:“拜托,请按我信中所说的教育方针,将我儿抚养成人。”“我会严格遵守的,请放心。”“君子一言。”朋友颤抖着伸出手。“快马一鞭。”我用力地回握。“请牢记我的嘱咐,也请做好心理准备。我离世之时,便是你应约之日。”“我明白。”“赫理啊……”不知道是不是了却了一桩心愿,朋友的面容又恢复成之前的玩世不恭:“死亡真是令人沮丧的事情,只是一个小小的改变,便能夺走你所珍视的一切,不管你如何留恋。难怪皇帝老儿们做梦都想着福寿延年。如果我不是得了这个病……”话还没说齐,剧烈的咳嗽便截断了他的自怨自艾。“我要走了,”他挣扎着自椅子上站起来,向门边走去,“好好保管那口铁箱子,还有那里面的信息。律师会按照我的遗志,把孩子交给你。”

经过壁炉时,他看向镜子里的自己——那曾经是一张多么俊俏的脸啊,却因为疾病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再过几个小时,我便会死去,变得僵硬,变成蠕虫的口食。我人生的旅途已经走到了终点,再也看不到美好的明天。其实在妻子魂归天国后,我活着便如同行尸走肉。但我相信,有你的教育和鼓励,维希定能明白生命的真谛。”

他转过身,温柔地抱住我,亲了亲我的前额:“再见了,我的朋友。”“别说得这么晦气,坐着,我请个医生来给你看病。”我拉住他。外面的风吹个不停,现在回去无疑会要了他的命。“没用的。别瞎忙活了。”有别于我的一脸着急,他反而显得十分镇定:“现在我只想一个人,静静地迎接死亡的来临。”

轻轻地推开我的手,他背对着我,跨了出去。“回来,别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朋友始终没有停下离开的步伐。顶着寒风,他说出了最后一句:“朋友,记住,不要让我死不瞑目。”

刹那间,我第一次切身感受到了这份托付的重量。

目送朋友离开后,我在尚留有他余温的椅子上坐了下来。“我不是在做梦吧,”我揉了揉眼睛,不确定自己是否还保持清醒,“还是说那家伙喝醉了?”

我知道朋友的病,也知道他因此而承受的痛苦。但是我不能也不想相信他已经像自己所说的那样药石无灵,死期在即。而且,要是真的病入膏肓,他怎么可能独自提着这么个重箱子夜半来访?我没有足够的人生阅历来推断朋友话中的虚实,只觉得这整件事情处处透露着离奇。比如,朋友说因为无法放下丧妻之痛,五年来完全无视自己的孩子,这……真的可能吗?还有,他如何单枪匹马地追溯自己的家族三千多年前的历史?就算真的可能,他又要用什么判断,他所看到的听到的接触到的,孰真孰假?最后,为什么他能预见自己的死期?又是什么让他下定决心,将唯一的儿子和半数家产交给我这样一个默默无闻的平民?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让我完全摸不着头脑。但我知道,朋友绝不是借酒装疯之人,那么他今晚所言之事,究竟意味着什么?那个铁箱子里,究竟埋藏着什么秘密?这一系列疑问像水泡般一个一个往上冒,叫人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倦意征服了我的身体,我决定先把朋友留下的东西收妥,好好睡上一觉,醒来再去探望他。

不知过了多久,我被一阵急速的敲门声惊醒,揉揉眼看向挂钟——早上八点。

什么!八点了?我还以为自己只是眯了一小会儿。

急匆匆地起身下床,我开门迎客。“左丹?”看到他,我突然有点不祥的预感。左丹一般随侍朋友左右,极少单独拜访。“你怎么一脸苍白,发生什么事了?”“李先生他……去世了。”左丹声线颤抖地回答,“我像平时那样去叫他起床,却发现,他已经死了!”

蓦地,我的世界,晴天霹雳。

岁月流逝

朋友的逝世在学院里引起了很大的轰动,认识他的无不因此而悲痛不已。以前的死亡鉴定程序比较简单,加之考虑到朋友长年患病的事实,医生很快便开具了死亡证明,以免恶意者趁机抹黑这位高尚的有识之士。因此,我并没有主动跟别人说起朋友临终前那一晚所托付的事情,就算被问起,也只是说了句他像平时那样来看我,便打发了过去。后来听说,就在他过世的第二天,律师便从伦敦赶来,为他守灵扶棺,看着他下葬。回去时,他按规定带走了朋友的文件和遗嘱,除了那只他死前亲手交予我保管的铁箱。朋友去世不知不觉已一个星期,自他的律师回去后,我就再也没有听到进一步的消息。在这一周里,我努力压抑着伤心,以全副精力准备期末考试。因为撞期,我不得不缺席朋友的葬礼,更别说见一见他的律师。终于,我顺利地通过了期末考试,也终于,我能坐下来,品尝眼下难得的喜悦和清静。

突然,朋友说过的事情像闪电般闯入我的脑海里。下一秒,我的思绪仿佛受到召唤,回到了一周前,朋友突然来访的那个晚上。

是啊……我唯一的朋友,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知己,已离我而去。我曾在他面前许诺,他撒手人寰之时便是我应约之日。那现在,我该怎么做才能遵循他的遗志,履行我的责任?我该怎么做才能保证他的安排不会被我的主观臆想所扭曲,如实地被执行?我让身体深陷安乐椅的柔软里,把线索一点点从头脑里抽出来反思。首先,是朋友突如其来的深夜拜访——这是整个谜团的开端。然后他准确地预言了自己的死期,并希望我因此承诺代他负起为人父的责任,将他唯一的孩子抚养成人。如今他已魂归天国,他的遗志却一直督促着我,让我不要辜负他的嘱托。事情真的这么巧合?难道说朋友其实是自杀的,不然普通人如何能预见自己的忌日?还有,他说维希在二十五岁时要自己选择,但他要承担的任务到底是什么?这与朋友的死又有什么关系?于我而言,这原只是不可思议的谜题,如今却因为朋友的死,变成了骇人听闻的真实,让我的脊背迅速涌起阵阵寒意。我自认不是胆小鬼,但这次的经历着实让我心里没底;更让人不安的是,也许接下来的二十余年,我都必须直面这份恐惧。

紧张让我的神经绷到了极致,门那边传来的些许动静更是把我吓了个半死。我踌躇着踱了过去,发现门上的信箱里放进了一个蓝色的大信封。是律师函——凭着直觉,我联想到朋友临终前的请托。

那封信我现在还留着,上面是这样写的:

尊敬的路先生,我们是李先生的律师纪傅礼和左丹。我们的客户李先生于本月九日在英国剑桥大学病逝。过世的李先生生前曾留有遗嘱,委托我们担任遗嘱的执行人。遗嘱的具体细节请参考随函寄达的复印件。根据李先生的遗嘱,您将成为他唯一的儿子李维希(今年五岁)的合法监护人,以此为前提,李先生投资统一公债[9]所获得的总收入的1/2将归于您的名下,即您拥有上述财产的终生权益。不韪言,这样的遗嘱太不寻常,身为律师的我们有义务将此通报大法官阁下。我们不愿驳斥临终者的遗志,也无意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们只是希望能尽最大的努力保障李先生血统继承人李维希的合法权益,尽管他现在还不懂事。然而,过世的李先生再三向我们保证,他是在清醒的情况下作这样的决定,而且他有非这样安排不可的原因。所以我们遵照已过世的李先生的指示,起草、修改,最后确立了这份遗嘱,并根据他的遗愿执行。李先生是一位聪明正直的绅士,我们不忍见他唯一的儿子因为没有亲戚可托付而无缘家庭温暖,所以即便略有不妥,我们还是愿意支持他的决定。

请见信回复,并附上贵宅地址。收到后,我们会把李先生承诺赠予的财产如数汇过去;同时将李维希先生领至您的宅第。

期待您的回信。

您忠诚的,

左丹/纪傅礼

放下信,我快速地浏览着遗嘱的条款。复印件很不清晰,但不难猜到,逐字逐句都经过了最严格的法律审核。总体而言,遗嘱上所记之事跟朋友那晚说的别无二致,那就是说,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是真的。朋友说的话,全部应验了。从此刻起,我便要开始负担起一个孩子的养育之责。

我一个连婚都没结过的单身汉竟然要独自抚养一个小男孩?我真的行吗?

耙过一头乱发,我有点儿茫然。

啊,对了。他不是还给我留了一封信吗?跟铁箱子放在一起的。

想到这儿,我连忙把那封信翻出来,打开来看。

与遗嘱一样,信里写的,那晚朋友已经说过一次。主要内容无非是提醒我要一直守护在维希身旁,铁箱子的事情不到他二十五岁绝不能公开。另外关于教育,他希望孩子能学习希腊语和阿拉伯语,但若维希不幸在二十五岁前死去,在没有向第三方泄密的前提下,我有权自行处置铁箱子里的东西。

看过朋友的遗物,我大致理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既一切为真,那就应允之事,我自当肩负起履行的责任。于是我赶紧给纪傅礼和左丹先生回信,告诉他们我愿意接下遗嘱中提到的请托,成为维希的监护人,并在十天后迎接他来到我的住所,开始我们新的生活。

写完回信后,我找到了剑桥大学的负责人,尽可能清晰地向他们解释事情的前因后果,以及朋友的临终请托,希望他们看在我在期末考试中取得的好成绩,允许我与朋友唯一的儿子共同生活。这些负责人尽管不太明白,却到底没形成什么阻碍,只有一点:为了大家方便,我得搬离宿舍,住到学校外面。

好不容易,我在学院附近租到了一个合适的地方,下一步就是请保姆。我仔细想过,基于自身状况我不想请一个女性管家,任她在养育孩子的问题上对我指手画脚,甚至教唆孩子讨厌他的家长。所幸的是,维希已经五岁,即使没有女性家庭成员的帮助,也能学着自理成长。所以我决定只聘请一位男仆。陆陆续续见了几个求职者,感觉都还不错。最后我选择了乔博。他的脸圆圆的,看上去憨态可掬,容易相处。他之前一直在猎户的马厩里打下手,但他说他真正的强项是照顾小朋友,因为家里大大小小共十七口人,他从小就习惯了跟孩子们打交道。他十分期待维希的来临,也很愿意用心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住的地方定好了,家里的仆人也请来了,我稍稍放下了心。在跟维希开始共同生活之前,我还得做两件事情。一是把铁箱子拿到镇上,亲手存进银行的保险箱里;二是顺道买些指导父母照顾和培养孩子的书籍——先是自己学习,然后告诉乔博应该如何执行。

终于,一切都办妥后,我便只剩下紧张和等待的心情。

日历一天一天地翻过去,十天后,我如期见到了朋友在现世唯一的想念。

维希在一位长辈的陪同下来到我家门前,看得出来,这位长辈十分疼爱维希,以至于分离之际忍不住满眶的泪水。

维希长得十分好看,眉宇间的英气更甚过他过世的父亲。他宽眉广额,一双灰眸深邃而清澈,五官完美无缺,光滑的皮肤泛着贝壳般淡淡的品色。还有他的头发,犹如披上满世界的星光,微微卷曲着贴服在那小小的脑袋上。跟陪同的长辈说再见时,他有些伤感地哭了一阵子,而为了缓解他的离情依依,乔博提议我们在进屋前玩个小游戏。我永远忘不了当时的情景:维希就站在门前,两个小手装模作样地盖在脸上,眼睛偷偷地透过指缝看向我们。明亮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在他的发间嬉戏穿梭,把他整个人晕染得闪闪发光。我不会耍宝,只好坐在安乐椅上,向他伸出手,耐心等待。乔博就搞笑多了,他跑遍屋子的每个角落,一边跳着不知从哪个鸡窝学来的迎接舞,一边发出“咯咯咯咯”奇怪的叫声。他说这是一种祈祷,不但会保佑初来乍到的小主人尽快地融入家庭,还能让他们变得更有勇气和魄力。接着他又拿出了一把小木马前前台台地摇,使出浑身解数,吸引小维希的注意。

这样熙熙攘攘地闹了好一会儿,小维希笑着张开手臂,扑向我。“我喜欢你。”他奶声奶气地说,“你不好看,但人很好。”

见他又高兴起来,乔博便放心地去备餐。十分钟后,美味的饭菜便盛了上来。小维希胃口不错,吃了好几大片黄油面包。乔博本来还想给他吃点儿甜果酱,但一想到育儿指南中的忠告,我连忙制止了他。

没多久,不出所料,我拿下了奖学金,维希也赢得了学院里很多人的欢喜。他身上仿佛带着一种魅力,能让最坚持原则的老学究们都忍不住为他放开限制,让他能如鱼得水地生活在这里。但是,有时候有些人,也叫我不得不升起防人之心。就拿我其中一个邻居说吧,他素日里跟我有些过节,平时对付小孩子也十分严厉,这在学院里都是出了名儿的。有段时间我发现,每当维希生病,乔博更加严谨地控制他的日常卫生和饮食时,这个讨厌的老头就会假惺惺地给他喂很多酒心糖果,还教维希不要告诉家里的大人。为此乔博跟他吵过几次:“一个大老爷儿们,要不是因为这副德行,结婚这么多年早该儿孙满地了。”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难免有些磨合磕碰,但随着岁月流逝,我们越走越近,可以说作为父子,我们给彼此倾注了最多的爱。那些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若要细说可能几天几夜都说不完。我看着维希慢慢长大,从可爱的小婴儿到稚气未脱的小正太,再出落成人见人爱的花样男孩。记得他十五岁时,因为长得清秀美丽,大家都爱开玩笑地叫他“美女”,然后又因为我们每天一起散步,我自然而然地成了“野兽”的代名词。有一次我们散步时,有个屠夫一路跟在我们身后,高喊着“美女与野兽出游啦”什么的。这重重地伤害了维希。他冷不丁地扑了上去,跟屠夫扭打在一起,以己身之势单力薄对抗彼身之孔武有力。一开始我还很担心,但看到屠夫被维希狠狠教训得无法还击,便有点坏心地假装没看到,继续慢悠悠地往前踱去。直至听见屠夫低三下四地求饶,我才心满意足地转过身,一边让维希高抬贵手,一边却为他的胜利感到无比骄傲。其实,屠夫的羞辱不是第一起,也不会是最后一例;而维希的美丽反衬出我的丑陋无人能比,学院里人人都喜欢这样的恶搞话题。后来,当维希从秀丽蜕变成帅气,我们的“身份”便又被大书一笔。这回儿,维希成了“诸神的宠儿”,而我则是守护他的“地狱看门狗”。人家说,变老的好处是你不会再失去什么;在我这儿,变老的好处是你不用担心丑陋会因此雪上加霜。学院里的人也没说错,维希无论是相貌人品还是修养学识,都堪称完美,被誉为“诸神的宠儿”真是再适合不过。二十一岁的他看上去就像一尊活的阿波罗雕像,精致无暇,偏偏他自己对外表之事始终不以为然。他头脑灵活,机智聪明,有别于一般学者的呆板拘谨。我按照他父亲的遗志,在学术上对他进行严格的教育,而他自己也非常争气,每门学科,尤其是希腊语和阿拉伯语,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最初为了更好地指导他,我跟他一起去学阿拉伯语;怎想才短短五年,他已经学得比我还好,甚至能与我们的授课老师一较高低。我喜欢运动,这算是我其中一个爱好和强项。每年秋年,我们都会到去打猎或钓鱼,苏格兰和挪威布满了我们的踪迹。有一次我们甚至跑到了俄罗斯去。打猎时我一向自认为神射手,但维希总会比我技高一筹。

维希十八岁时入读剑桥大学,我便趁机回到原来的剑桥宿舍去。三年后,他以良好的成绩取得学位,并作为优秀学生代表从剑桥大学毕业。那时,我第一次向他说起他家族的历史,以及当年他父亲提及过的故事。对此,他非常好奇,我不得不接着解释,他的父亲有要求,一切得等到他二十五岁时方可揭秘。考虑到维希的前途,我建议他试着考取大律师资格证书。于是在之后的日子里,他一边继续在剑桥深造,一边到伦敦学习法律。

有子如此,父复何求?维希是为人父者能拥有的最大的骄傲,只是由于他实在过于俊俏,身边总是桃花不断,连带着也给不喜欢与女性打交道的我招来了不少困扰。看来,长得太好看,有时也是一种麻烦。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分昼夜。转眼间,我们迎来了维希二十五岁的生日,而也就是这一天,这段惊心动魄的奇遇正式拉开了帷幕。

古老陶片

在维希二十五岁生日的前一天,我们如约来到伦敦,找到那家为我保管铁箱子的银行。二十年过去了,我还记得当年也是这位银行职员给我办的手续。他说,幸好他记性还不错,不然要找到这样一个平凡无奇的铁箱子还真要花上一阵功夫。托他的福,没多久我便再次看到了这口改变我生活的铁箱子。二十年的时间仿佛一张厚厚的蛛网,把其中隐藏的秘密静静掩盖。

夜幕降临之时,我们终于怀抱着沉重的珍宝回到剑桥,尽管都已经累坏了,但我想维希应该跟我一样,因秘密近在眼前反而一夜无眠。这不,拂晓的晨星才刚刚露脸,维希连睡衣都没有换下就跑到我的卧室,催我快点起来,去把那口尘封二十年的箱子打开。他猴急的模样让我觉得很有趣,也有点好笑。“都已经等了二十年了,还差这么一小会儿吗?先去吃早餐吧。”我说。洗漱过后,我们九点整开始用餐。一开始我们还会聊些有的没的,但渐渐大家都变得有点神不守舍。首先是我不小心将切成小片的培根当成方糖放到维希的茶杯里,接着又手忙脚乱地撞上了乔博,害他不小心弄断了我那只塞弗尔瓷杯的把手——虽然不是什么价值连城的东西,但好歹是马拉[10]的遗物啊,太可惜了。

结果早餐就这样草草结束了,我让乔博把铁箱子拿过来。可能怕又像刚才那样搞坏了东西,乔博将箱子放在桌上时异常小心翼翼。一切就绪后,他轻声告退。“请留步,乔博。”我叫住他,然后转向维希:“如果你不反对的话,我想让乔博留下当个见证。”“一切听您的安排,路叔叔。”维希回答。插句题外话,虽然我跟维希已经是合法的养父子关系,但我只让维希称我为叔叔。当然,有时候这小家伙也会趁我不注意,淘气地喊我一句“路老爹”。“那么乔博,现在起,除非是我们要求,否则请你眼看口勿动,保持安静,明白吗?”

乔博没作声,点头行礼以示遵命。“各就各位,那我们就开始吧。噢,差点忘了。乔博请先去锁上门,然后把壁炉台上的小铁盒子拿给我。”

乔博迅速地按我的指示执行。我打开小铁盒,里面放着三把钥匙,那是朋友在那个神秘的晚上留下的东西。这三把钥匙样式各异:最大的一把明显是现代之物;较小的一把看着像古董;最小的却完全没有钥匙的模样,反倒像一根银条,一头连接着一根像是充当钥匙把手的短横杠。也许曾被频繁地使用过,短横杠的表面上有着许多隐约可见的小划痕。硬要类比的话,这东西更像是给老式火车车门开锁的工具。“我要动手咯。”我故作轻松地说道,神色却紧张得如同准备引爆地雷的拆弹专家。大家屏住呼吸,没有回答。我拿起最大的一把钥匙,给它上了些油,因为手一直在抖,钥匙怎么都插不进铁箱子的锁口。试了三四次,费了很大的劲,我才把箱子的锁旋开。箱子里用来固定的铰链锈迹斑斑,无法顺利伸展,维希只好弯下腰,用力拉扯箱子的上盖,才终于把铁箱子整个儿打开。不出所料,铁箱子没有我们预期的文献信息,只有另外一个体积较小的木箱。我们把它从铁箱子里拿出来,七手八脚地把表面的灰尘拭掉。

没猜错的话,木箱的材质是乌檀木,它的表面颜色非常深,边角处皆包上了铁片预防磨损。看来,这确是名副其实的古董。“现在打开第二个箱子。”我说着,准备插入较小的那把钥匙。

维希和乔博再次自无声中点了点头。

我很顺利地旋开木箱的锁,然后扶着它的上盖将箱子缓缓地揭开。

不约而同地,我们长吁了一口气。跟之前一样,这檀木箱子里装的,是另外一只上锁的银匣子。这只银匣子约30厘米见方、20厘米高,四个狮脚加上拱顶处尊贵的人面,它就像一只箱形的斯芬克司[11]。从做工看来银匣子应该产自埃及,虽然表面布满了时光的侵蚀,但不难看出它曾经的美丽与精致。

我仔细地把银匣子抱出来放在桌子上,然后拿起最后一把样式怪异的银钥匙,把它按进锁口里,直到卡上横杠,再轻轻一旋。银匣子的半球形上盖自动向两边展开,将二十年来的秘密悄悄呈现。

银匣子里面满满地装着很多黄褐色的陶片,还有一些又像是蔬菜纤维又像是纸的东西。我小心地把它们拿出来,摆在桌面上。经过岁月的洗礼,我已无法逐一分辨这些文献原来的书写材质。突然我注意到,在众多的陶片中夹杂着一封信,上面有着已经过世的朋友的笔迹:给二十五岁的维希。

我把信递给维希。接过信,他只是看了一眼,便跟陶片一起放到了桌上,用眼神示意我继续。我点点头,又从匣子里找到了两份羊皮卷。其中一份看起来较新,上面写有朋友的笔记,文献的标题是:“陶片上希腊语的翻译”;另一份则相当老旧,表面和边角都皱皱巴巴的。在这份古老的羊皮卷里,同样的希腊语被翻译并书写成黑体拉丁文字。从字母的风格和选用的字体看来,此文献的起源能追溯至16世纪初期。羊皮卷的下面是一捆用亚麻布牢牢包裹起来的东西。我也是先把它放到桌上,再小心翼翼地打开。当亚麻布完全展开时,我们都惊呆了。尽管又脏又黄,但显然,那是一大片珍贵的古代碎瓷(见下图)。

依我的判断,这碎瓷的前身应是一只中等大小的双耳瓶,估计实物大概30厘米高,瓶胆直径约20厘米,瓶身厚度约0.6厘米,表面和底部刻满了用安色尔体[12]书写的希腊语。由于时间久远,有些文字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磨损,但整体内容还是非常清晰,尤其是为了更好地保证文字的分辨率,陶片的拥有者以古人常用的手法,用芦苇笔加深了原先笔画的痕迹。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整块的陶片以前曾一分为二,后来者用水泥和八颗铆钉将它重新合二为一。它的内侧与外侧相似,同样布满了很多奇怪的文字和纹饰,看得出来应该是年代各异的人在不同的时期刻上去的特殊印记。上述所有细节,都被一个不落地收录在上面提到的羊皮卷里。“还有别的东西吗?”维希看着我问,语气中净是莫名的兴奋。“等一下。”

我又摸了一会儿,最后拿出了一个亚麻布的小袋子和一个棕褐色的圣甲虫戒指。圣甲虫的背上印有“太阳神之子”的符号,象征着他所负担的让人类与神明沟通的神圣使命。亚麻布小袋子里装着一个小巧精致的象牙相框,里面镶嵌着维希生母的照片——一如朋友所说,她是一位倾国倾城的希腊美人,灵动的黑眸仿佛是夜空中最灿烂的晨星。照片的背后是朋友用尽所有爱恋写下的一句:“我的爱妻”。“这就是匣子里全部的东西。”我说。

闻言,维希拿起那个小小的象牙相框,目不转睛地看着,似乎在想象他的母亲生前的模样。过了一会儿,他把相框重新放回桌上。“那现在,”他转而拿起了那封信,“先看看父亲想要我做什么吧。”然后毫不犹豫地撕开封缄,朗声读道:

维希,展信时想必你已是一个男子汉,能顶天立地;而我的逝世大概也成了过去的一页,勾不起任何人的回忆。但是请你相信,这信中的文字能将我的心情传递至你所在的现世,让我的手臂穿越死亡的深沟拥抱你,让我的声音跨过寂静的墓园告诉你,无论离开多少年,父亲的心一直守护着你。维希,请原谅我的自私。因为无法承受丧妻之痛,自你出生以来我未曾尽过人父之责,给你应有的照料与关怀。我爱你的母亲,胜过这世上任何一人,也正因如此,她的死让我的心仿佛被丢进了地狱,每天每夜,生不如死。若我有坚强的意志,也许便能撑过这生离死别的考验;只是身体和心灵的双重折磨不断鲸吞蚕食着我的生命,我不得不尽快为你做出最好的安排,以免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了结这样行尸走肉般的自己。“你父亲他……”听到这里,我不禁出声打断,“果然是自杀的。”

维希顿了顿,不置可否,继续往下念:

我有试着拼命压抑,但这一天终究来临。人家说未来是属于生者的,所以我无权过问太多,也无力改变什么。我的挚友路赫理会跟你解释你的身世之谜,在银匣子里,你也可以找到足够的文献来证明。你祖父临终前曾跟我说,陶片上的文字是我们祖先在千百年前刻下的,那其中记载的不寻常的历史让当时的我惊叹不已。于是十九岁时我便下定决心,仿效我们在伊丽莎白时代的一位长辈那样,去调查家族历史的真相。虽然这次冒险失败了,一无所获,但是在旅途中我找到了一个重要的线索。在非洲的海岸线上有一块人迹罕见的区域,从这个区域往赞比西河[13]入海口处望去,会看到一个岬角,岬角上山体林立,其中最高峰的模样仿佛是一个黑人头——这俨然就是文献里描述过的地方!我满怀激动地登上了那个岬角并准备开始探寻,过程中我结交了一位因犯罪被族人放逐至此的流浪汉。他告诉我,岬角的中心矗立着许多状如茶杯的大山,大山里有数不清的洞窟;然而,几乎没有人能毫发无伤地闯进去,因为可怕的沼泽包围了洞窟与大山,叫擅闯者有去无还。从流浪汉的口中,我还知道了两件事:第一,群居在岬角中心那些洞窟里的土人说阿拉伯语;第二,他们受一位白人女王的统治。土人们很少能见到女皇陛下,但据说她能掌控天地万物且长生不老。可惜,我还没来得及拜访这位神秘的女王便先见识到了沼泽的威力。在结伴探险的路上,流浪汉被突如其来的高热夺去了性命,而我也在不久后染上病,加上缺乏足够的物资补给,我不得不放弃,饮恨归去。

返程时的遭遇,我无意细述。总而言之,当时我的船只在马达加斯加附近的海域失事,受困几个月后被一艘英国商船救起。他们把我送到了亚丁,在那里,我做了尽可能充分的准备,然后继续返回英格兰的航行。途中,我停靠在希腊稍作休息。就是在那段美好的日子里,我与你的母亲相遇相知。然而,真爱能征服一切,却无法阻挡生命的流逝。妻子早逝后,曾经的病痛再次缠上我的身体,我撑着一口气,带着你回到英国。生于斯葬于斯,这样的信念让我终于又听到了久违乡音。一切安顿好后,我已然被劳累折磨得形销骨立,但心里仍抱有一丝希冀:也许熟悉的环境可以让我慢慢恢复健康,等我学会了阿拉伯语,我便又可以驶向非洲的海岸线,重新踏上那块荒蛮的土地,解开萦绕家族三千年的秘密。无奈天不从人愿,我病得越来越重,已经到了药石无灵的地步。尽管不想承认,但我已注定只能停在追寻的路上,无法再前进一步。

我的儿子,在你这里,一切才刚刚开始。我把从你祖父那里继承的文献资料和自己多年收集的信息悉心保存起来,等到你的心智足够成熟时,全数交付给你,由你自己决定,是要背起行囊继续家族历史的解密之旅,还是要把这一切当成某个疯子的妄想,置之不理。

依我的判断,这段历史不可能是虚构的。我相信这个世界上确实存在着至高无上的力量,正等待着我们去发现。都说存在即合理,既然如此,为何生命不能永不消逝?当然,我并不想左右你的想法,且只当我是发发牢骚。如果考虑过后,你决定冒险,我可以保证,一路上你绝不会孤立无援;若你觉得这只是南柯一梦,那请你毁掉所有的文献和陶片,从而斩断这纠缠家族好几代人的妄念。也许,这才是最明智的选择。不管是本能还是迷信,人类天生对未知心怀畏惧,因为未知就意味着冒险。另外,有时候解密这个行为也会对秘密拥有者带来伤害。然而,如果你有幸走到了终点,如果你终究经受住了考验,你便能驾驭时间和恶魔,拥有永恒的智慧与生命,成为这世间不朽的存在。选择吧,我的儿子——是要安安稳稳地过完这一生,还是要征服重重困难,收获人人争羡却求之不得的永生果实?选择吧!听从你的内心!永别了!

没有签名,没有附上日期,行文至此,朋友的遗言就这样戛然而止,足见他当时的匆忙和不安定。“原来,这就是父亲一直怀抱的秘密。路叔叔,你有什么见解?”放下信,维希轻呼一口气。“我还能有什么见解?你父亲一定是病晕头了!”我回答,难掩语气中的不满:“从那天晚上起,我就没停止过猜测。没想到等了二十年,竟等来了这样的胡言!”“我同意路老爷的说法。”忧心忡忡地看着维希,乔博紧跟着我的话附和。也难怪,劳动者出身的乔博一向坚持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要不,我们先看看陶片上的记载吧。”垂下眼,维希拿起他父亲的翻译手稿念道:

我儿辅畴,为母死期将至,在那之前,我要将发生在我和你父亲身上的故事一一告诉你。我原是法老奈科坦尼布二世[14]的女儿,埃及的公主,你的父亲则是神殿的祭司。身为王室神职人员,他本理应遵守独身的誓言,将一辈子奉献给伊斯希女神。然而上天让我们相遇相知相爱,于是我们决定私奔,逃离埃及。我们的船队经水路朝南走,驶入东非海岸。沿着海岸线航行约一个月,我们发现了一个从未见过的岬角,那上面最高的山峰状似埃塞俄比亚土著的人头,让人印象深刻。朝着岬角的方向走了4天,我们的船队不幸在赞比西河入海口遇难,这条巨大的河流狠狠地把船上的行李悉数冲走破坏,我们的船员死的死,病的病,伤的伤,直至重新登上陆地时,生还的人已所剩无几。为了存活,我们不得不徒步穿过恐怖的沼泽。经过10天的生死考验,我们找到了一座布满洞窟的大山,并遇到了群居在那里的土人。据说,这片地区曾建起过拥有高度文明的城市,但不知为何,也不知何时,文明殒落了,只留下这无数洞穴,鲜为外人所识。可怕的土人对我们仅剩的同伴施以炮烙之刑,只有我和你的父亲侥幸逃脱,甚至还见到了土人所尊崇的女皇陛下。你父亲是一个光明磊落、才德兼备的男子,他完美的容颜让女王一见钟情。为了让磊德成为自己的夫君,女王狠心要你父亲杀了我。无辜之人他尚不会加害,更何况是至爱的伴侣?女王一怒之下,以黑魔法控制住我们,逼我们跟她到达传说中那个伟大的洞窟里。我的儿啊,就是在那里,我们看到了永生之火的滚动不息,生命之声的怒吼不止,以及哲学家们说过的关于生命的神秘。在我们惊惧的目光下,女王娉婷走进熊熊烈焰里。大火无法伤她分毫,反而让她变得更年轻美丽。她跟你父亲说,只要他肯改变主意,她便允他共浴永生之火,从此免受生死轮回的折磨。我早知道女王对我恨之入骨,只因我有埃及神圣魔法的保护,她才不得不借助你父亲之手加害于我。面对诱惑,磊德没有回答,他轻轻闭上眼睛,以视死如归的姿态作无声的抵抗。这彻底激怒了女王。她失控地施放出致命的黑魔法,夺走你父亲的性命。当磊德咽下最后一口气时,我的心碎了,而她也因为悲伤泪流满面。爱一个人是无罪的,但错爱便会造成伤害,甚至让人失去所有。磊德死后,女王让土人把我驱逐出去,丢我一个人在赞比西河的附近自生自灭。幸好天无绝人之路,我被路过的船只救起。没多久,我在船上生下了你,并辗转跟着船队到达亚丁,结束了我们母子在海上的颠沛流离。辅畴,答应我,去找到女王,去解开她身上的秘密,然后为父报仇。若你觉得自己无法担负起这个家仇血恨,那么希望你不要放弃,把一切告诉你的儿孙,让其中英勇之士助你完成这份家族使命。记住,我们身上流着埃及王室的血,谁能浴火重生,谁便能成为法老,统领埃及走向千秋万世。

我所言之事,天地可鉴,全为真实。“愿她在天之灵能安息。”全神贯注地听完这段叫人难以置信的家族历史,乔博喃喃地说了句。

我本也想说些什么,却因为深思陷入了沉默。起初我只当是朋友病昏头了才会编出什么永生不死的桥段,但从刚才的文献看来,这个故事逻辑缜密、脉络清晰,完全找不出破绽,不像是随口一说的神怪故事。不得不说,我有点迷糊了。拿起桌面上的陶瓷碎片,我用自己的眼睛仔细分辨。虽说公主出身埃及,但她有着比同时代人更高的希腊语水平。下图是陶片上的希腊原文的影印。

为了阅读方便,我以常见的希腊手写体一字不漏地重新誊了一遍。

我在进一步调查时发现,朋友在研究这篇希腊文字后写下的英语译文非常准确。如上所述,陶片的前身是一只双耳瓶,除了希腊文字外,陶片瓶颈的位置上还印有红色的“太阳神之子”印记,跟银匣子里圣甲虫身上的样式一致。可这个印记比较奇特,因为它是左右颠倒的,也就是说,这可能不是雕刻而是加印上去的。还有,陶片上并没有解释这个印记的来历——它到底是李磊德的家族纹饰,还是他的妻子埃及公主从王室中继承的身份标识?[15]另外,我也无法确定,这个印记出现的时间——是与希腊文字同属一个时期,还是后人出于什么目的添上去的?作为结束,文献的最后是斯芬克司的半身像。线条有些潦草,却还是能看清它的头、肩以及那双象征魔法的翅膀。在这之前,我从未见过带翼的狮身人面像,还以为这是神圣公牛[16]和神祉才会有的装饰。

转过来看向陶片右边,在没有文字覆盖的地方,几条红线斜斜地划过陶片表面,仿佛是高亮的标志,引领着读者找到它旁边那段用蓝色笔写下的古雅题词:

天空大地海洋

生命趣致多样

——李宝筹留字

行文至此,我忽然怀疑起自己的判断——难道朋友没有说谎,维希的祖先也真的经历了这样的奇幻?换个手顺势把陶片转了180度,我看向刻在里侧的记录。从第一行到最后一个,全部都是李家子孙的留言和签名,因为家族迁徙的关系,记载的文字涵括了希腊文、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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