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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3 03: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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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佳木著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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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史理论问题十二讲

当代中国史理论问题十二讲试读:

前言

自2001年初我由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调到当代中国研究所工作以来,曾就当代中国史研究中的理论问题,在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举办的各种研讨会、报告会、读书班、培训班、研修班上讲过一些课,作过一些报告。最近,应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之邀,我将这些讲稿整理成了十二个专题,汇编成这本小册子,起名《当代中国史理论问题十二讲》。当代中国史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历史,距离今天并不远,有的还很近,并且还在继续向前发展。因此,讲当代中国史研究的理论问题既是历史问题,也涉及现实问题;要把这些问题讲清楚,既要纵向讲,也要横向讲。故从这层意义上说,也可称这十二讲为当代中国问题纵横谈。我尽所能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尽力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讲清问题,目的在于给当代中国史的研究和教学人员作参考。由于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占有材料有限,疏漏乃至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欢迎读者阅后给予批评指正。朱佳木2016年4月15日 第一讲什么是当代中国史及其研究?

严格意义上的当代中国史研究,是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总结党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开始的。1980年,党中央组织专门班子,用一年多时间,起草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历史决议》),并在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上通过。在《历史决议》起草过程中,邓小平、陈云等老一辈革命家提出了许多指导性意见,党内四千多高中级干部和一部分党外人士进行了认真讨论。《历史决议》所论述的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问题,同时也是国家的重大历史问题。因此,制定《历史决议》的过程,同时也是一次高层集体研究当代中国史的过程,起到了积极促进当代中国史研究的作用,也为此后的当代史研究指明了正确方向。

要正确认识当代中国,首先应从总体上把握当代中国的历史。为此,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 关于中国现代史与当代中国史的关系

唯物史观的一个基本观点是,划分大的历史阶段主要应当依据社会形态的变化。过去,我国史学界正是运用这一观点,把1840年中国由封建社会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作为古代史和近代史的分水岭。如果仍然运用这一观点,本来应当把1949年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向和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作为中国近代史和现代史的分水岭。但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史学界、教育界却把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作为中国近代史的结束和现代史的开端。这样划分近代史和现代史,区别的只是中国民主主义革命史的不同阶段,而非国家史的不同时期。对此,当即有学者提出不同意见。只不过那时由于新中国成立不久,国史研究还没有被提上日程,这种界定的矛盾还不突出,所以没有引起各方面重视。自20世纪80年代国史研究开展以来,人们为避开现代史原有定义的既成事实,又把新中国成立后的历史称为当代史,使这一矛盾被暂时掩盖起来。但随着新中国历史的延续和国史研究与教学的深入,现代史原有定义在学术乃至政治上的弊端逐渐显现。

长期以来,国家学科、专业目录隶属历史学的二级学科里,只有中国近现代史专业,而没有中国当代史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专业,给国史研究与教学造成一定困难。后来,为解决这个问题,有关部门把国史、当代史放到了中国近现代史专业中。应当说,这两种做法都不合适,尤其后一种更不妥当。因为,中国现代史原有定义是把1919年作为起点的,如果在不改变这个起点的前提下,就把国史或当代史并入现代史,势必抹杀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对于中国社会形态变革的划时代意义。正确的做法应当是,首先统一中国历史阶段划分的标准,将中国近代史的上下限由原来的1840~1919年改为1840~1949年,将中国现代史的起点由原来的1919年推迟至1949年。然后,在这个前提下再把中国现代史与国史、当代史合并。合并后,可以称国史,也可以称中国现代史、当代史。但不管称什么,都应当把中国现代史从现有的中国近现代史专业中独立出来,改为近代史专业和现代史专业,并取消近现代史专业。目前,史学界已有越来越多的人把1949年作为中国近代史与现代史的分水岭。被高等院校政治理论课作为教材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使用的就是这种划分方法。但高等院校的许多历史教材至今仍然沿用“中国近现代史”的名称。

历史分期是动态性的,不会一劳永逸,随着时间延续,原有的中国现代史、当代史的上下限势必发生相应改变。例如,再过100年,可能需要从中国现代史中分出一个独立的当代史来。不过,这已经超出了现在要讨论的范围,可以留待那时的人们去考虑和解决。二 关于当代中国史研究与国史研究的关系

国史研究有广义、狭义之分,其广义研究与现代史、当代史研究一样,狭义研究则有所不同。

广义国史研究是指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对中国领土范围内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研究和记述。它不仅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内容,也包括天象、气候、生态、自然资源和自然灾害等内容;不仅包括对国家整体历史的研究,也包括对地方、部门、行业等局部历史的研究;不仅包括对中央人民政府管辖区域内历史的研究,也包括对暂时不受中央人民政府管辖的一些地方的历史研究,例如,1949年大陆解放后的台湾史,1949~1997年和1949~1999年主权回归前的香港、澳门史,以及1949~1951年和平解放前的西藏史等。这个意义上的国史研究,在范围上与当代史研究没有什么不同。

狭义国史研究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的整体性研究,侧重的是国家政权层面的活动。它只涉及关乎国家全局的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社会领域和自然界的重大事件,只记载主权、管辖权所及范围之内的事件,而不涉及地方史、部门史、行业史等微观和局部的内容,不记载主权尚未回归和管辖权尚未取得的地区的历史。例如,它不包括内地各省份及下属地区的历史,只包括与全局相关的地方性事件;不包括1949年后的台湾史和主权回归前的港、澳史,只包括大陆与台、港、澳相互关系的历史。它相当于人们常说的通史研究,现在已经出版的各种国史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编年》等,大都属于这个范畴。这种意义上的国史研究,在概念上显然不如当代史研究宽泛。三 关于当代中国史研究与中共党史研究的关系

有人认为,既然中国共产党历史研究也研究新中国成立后的历史,再搞当代史研究就是重复研究,没有必要。这是一种误解,是对党史与国史、当代史、现代史概念不清的表现。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开展国史研究,必须弄清楚它与党史研究的区别。

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核心领导力量,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必然对共和国的建设和发展产生重要的决定性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党史是国史的核心,新中国成立后的党史走向决定着国史的走向。因此,国史研究与党在这一时期历史的研究,从内容上讲,难免会有许多交叉、重合。比如,党的历次代表大会,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陈云等党的领袖人物,在国史研究中不可能不涉及。另外,国史研究与党史研究在理论上也有一些相同、相近、相通之处,很难截然区分。比如,一个学者对国史分期、主线、主流等问题的看法,往往与他对党史同类问题的看法差不了太多。

但应当看到,党史研究与国史研究毕竟分属不同学科。党史研究的对象是政党的历史,基本属于政治学中的政党学范畴;即使从史学角度看,它也属于专史。而国史研究的对象是国家的历史,完全属于史学范畴,是中国近代史研究的接续。因此,党史研究与国史研究在角度、范围、重点、理论与方法上都有一定程度的区别。1.研究角度不同

党史研究是从政党角度出发来研究新中国历史的。它要研究的是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执政党,如何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并把它们变成国家意志;如何处理与各参政党之间的关系;如何开展群众工作;如何与国外政党打交道;如何进行党的自身建设;等等。而当代史研究则是从国家和社会角度出发来研究新中国历史的。它要研究的是国家机关如何贯彻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如何组织国家各项事业的建设,如何开展外交活动,如何进行政权建设,以及人民群众和各参政党是如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从事各项建设事业和参政议政的。比如,研究改革开放的历史时,党史研究主要从这一决策制定的背景、过程入手,而当代史研究则主要从改革开放本身的历程及其给国家、社会造成了哪些影响,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思想出现了哪些变化入手。2.研究范围不同

党史研究主要研究的是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历史发展及其规律。它研究的范围超不出中共作为执政党影响所及的事务,或者与它的影响虽然有不同程度的关联但不属于执政党范畴的事务。例如,自然领域里的天象(日食、彗星等)、气候、生态、灾害的变化,这些就与党史没有或基本没有关系。社会领域里的人口、婚姻、家庭、民俗、服饰、饮食、语言、娱乐方式、人际交往等变化,经济史、法制史、民族史、疆域史、政区史、宗教史,以及各参政党的党史等,与中共党史或多或少有一定关联,党史研究也会有所涉及,但作为学科,则不属于它要研究的范围。例如,在党史研究中不可能设民族史、疆域史、政区史、婚姻史、民俗史、服饰史研究等专业,因为不存在这样的党史。再如,中国共产党虽然有自己的经济思想史、法制思想史、人口政策史、环境政策史、宗教政策史等,在党史研究中也完全可以设置这些研究方向,但党没有自己的法制史、人口史、环境史、宗教史,新中国成立后也不再有自己单独的经济史,因此,不可能设什么中共经济史、中共法制史、中共人口史、中共环境史、中共宗教史的研究方向。又如,在党史研究中必然会涉及中共与八个参政党的相互关系,但不可能也不必过分叙述这些党派自身的历史,否则势必混淆中共党史研究与其他党派党史研究的关系。而上述内容却可以并且必须纳入当代中国史研究的范围,否则就不成其为当代史了。可见,当代史研究在范围上要比党史研究宽泛得多。3.研究重点不同

党史研究的重点应当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的过程,党的重大决策出台的过程,党的制度建设、思想理论建设、组织作风建设的状况,党的会议和文献,党的重要人物和模范,以及党执政的经验教训,等等。当代史研究虽然也会研究这些内容,但更多的是要研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的决策过程,法律的制定和变化过程,以及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重大活动和举措,国家各项建设事业的进展和有突出贡献的人物,国家机关自身的建设及其经验教训,等等。例如,在经济问题上,党史研究的重点应当是基本经济制度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制定的过程和作用;当代史研究的重点应当是相对具体一些的经济制度和政策,如财税制度、金融制度、产业政策、外贸政策的制定过程,以及产业结构、城乡居民收入、土地状况、进出口贸易、货币发行和税种、税率等变化的情况。又如,在自然灾害问题上,党史研究应重点研究党是如何领导政府和人民群众抗击自然灾害的;而当代史研究的重点应是政府与人民群众如何在党的领导下抗灾、救灾、赈灾和进行灾后重建,以及自然灾害产生的原因和损失情况,等等。4.研究的理论与方法也有所不同

党史研究和当代中国史研究都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例如,都要从历史事实出发,充分收集、慎重选择、严谨考证史料,对问题进行整体和系统分析,把问题放到一定历史范围之内,用社会存在说明社会意识,进行阶级分析,通过比较认识事物,等等。另外,都要借鉴中国传统史学和国外史学特别是新史学的有益方法,都要参考社会科学中其他学科如经济学、社会学、统计学的科学方法。但是,党史研究基本属于政治学,需要更多地运用政治学研究的方法;而当代史研究完全属于史学,应主要运用史学研究的方法。在史书编纂方面,党史主要用章节体,而当代史除了章节体外,还要创造性地继承中国史学的传统体裁,如纪传体、编年体、纪事本末体、典制体、方志体、史地体等,以便与历代史书相衔接。

总之,当代中国史研究与中共党史研究各有各的学科属性、研究任务和社会功能,谁也代替不了谁。现在一些当代史书目与党史书目之间存在内容雷同或近似的问题,这并不表明当代史研究与党史研究是一个学科,而是由于当代史方面的书过多地涉及本该由党史书撰写的内容,党史方面的书则过多地涉及本该由当代史书撰写的内容。这正是今后需要通过加强这两门学科自身建设来加以解决的问题,而不应成为怀疑国史研究必要性的理由。四 关于当代中国史的分期

对历史进行分期,即给历史断限,是史学工作者为便于自己研究和引导人们认识历史发展阶段性特征的一种研究方法,也是史学研究的重要理论问题之一。史学工作者由于历史观不同,对不同社会形态下的历史进行分期难以有统一标准;即使对同一社会形态下的历史进行分期,由于角度和目的不同,往往也会有不同意见。

在对当代史进行分期的问题上,目前有以下几种意见。

第一,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分为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时期。

第二,根据《历史决议》,划分为四个时期,即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伟大历史转折以后的时期。

第三,在第二种分期方法的基础上,将其中第一个时期,即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再以决定由新民主主义社会提前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为界,分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第四,在第二种分期方法的基础上,将其中第四个时期,即伟大历史转折以后的时期,再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界,分为“在徘徊中前进的两年”和“社会主义建设历史新时期”。

第五,在第四种分期方法的基础上,将“社会主义建设历史新时期”,以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和中共十四大为界,划分为改革开放初期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

如果把上述各种分期方法加在一起,目前对当代史的划分最多可达到七个时期,即三年恢复,四年改造,“十年探索”,十年“文革”,“两年徘徊”,改革开放之初,建立市场经济。

上述分期只是已知比较有代表性的几种,如果细分,还可以分出一些。比如,对“文化大革命”中的十年,在《历史决议》中就分成了三段,即第一段,“五一六”通知到中共九大;第二段,中共九大到十大;第三段,中共十大到“四人帮”被粉碎。

以上分期,都有一定道理。不过,为了更多地体现当代史的特点,更大程度地区别于中共党史,我倾向于从经济与社会发展道路或目标模式的角度来观察和划分当代史的时期,并主张将新中国成立至今的历史大致划分为以下五个时期:1.1949~1956年共7年

这是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时期,或者说是试图以苏联的社会主义道路为目标模式的时期。2.1956~1978年共22年

这是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时期,或者说是要突破苏联模式,试图用计划经济体制加政治挂帅、发起群众运动搞建设的时期。3.1978~1992年共14年

这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时期,或者说是试图在计划经济体制内用经济计划加市场调节搞建设的时期。4.1992~2012年共20年

这是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时期,或者说是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时期。5.2012~

这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时期,或者说是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注重发展的协调性,最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期。这个时期目前正在进行。

这里需要说明两点。

第一,上述分期把1949~1952年的新民主主义时期和1953~1956年的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都作为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时期,原因在于前者的时间太短,而且从一开始就明确了它的前途是向社会主义过渡,只不过还没有正式开始过渡罢了。

第二,把1956~1966年的“十年探索”、1966~1976年的十年“文革”、1976~1978年的“两年徘徊”这三个时期放在一起,都作为建设和探索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时期,原因在于,十年“文革”虽然给党和国家造成了灾难性后果,但就其本质来说,仍然是对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的一种探索。《历史决议》在分析“文革”发生的历史原因时讲:“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不长,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更短,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有些已经比较清楚,更多的还有待于继续探索。我们党过去长期处于战争和激烈阶级斗争的环境中,对于迅速到来的新生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全国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缺乏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科学研究。”“从领导思想上来看,由于我们党的历史特点,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在观察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新矛盾新问题时,容易把已经不属于阶级斗争的问题仍然看做是阶级斗争,并且面对新条件下的阶级斗争,又习惯于沿用过去熟习而这时已不能照搬的进行大规模急风暴雨式群众性斗争的旧方法和旧经验,从而导致阶级斗争的严重扩大化。”“毛泽东同志是经常注意要克服我们党内和国家生活中存在着的缺点的,但他晚年对许多问题不仅没有能够加以正确的分析,而且在‘文化大革命’中混淆了是非和敌我。他在犯严重错误的时候,还多次要求全党认真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著作,还始终认为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是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所[1]必需的,这是他的悲剧所在。”以上论述说明,“文化大革命”虽然是对社会主义的一种不成功的甚至是失败的探索,但毕竟是对社会主义的探索;“文化大革命”的十年虽然是动乱的十年,但仍然处于社会主义社会,并没有脱离社会主义的轨道。

至于把“两年徘徊”也归于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时期,是因为这两年虽然停止了“文化大革命”,并且把工作重点由阶级斗争向经济建设上转移,但它所追求的目标仍然是回到“十年探索”的状态。

因此,把十年“文革”和“两年徘徊”都纳入从1956年开始的对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时期,符合历史的实际,也有利于我们科学地认识那22年历史。

在当代史分期问题上,只要是从历史本身的客观事实和内在逻辑出发,从反映历史阶段性特征的角度观察,各种有关分期的意见都可以也应当在学术范围内进行平等讨论,而不应当只把某一种意见视为绝对正确,把其他意见斥为绝对错误。“自然界和社会中的一切界限[2]都是有条件的和可变动的。”历史的分期界限同样如此。

当然,在历史分期上的不同意见并不全是学术问题,其中也有属于政治性问题的。例如,有人提出,中国自1911年以来只有两个时期,一是1978年前的共和时期,一是1978年后的改革开放时期。这种分期从表面看似乎在抬高改革开放的历史地位,但它完全无视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根本性变革,因此,其所说的“改革开放”,只能是指继承资产阶级共和国道路的所谓“改革开放”,而不是我们实际实行的建立在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之上的改革开放。还有人提出,中国历史至今只有三个时期,即前帝制时期,帝制时期,后帝制时期。这种说法显然是在影射新中国的历史是所谓“后帝制时期”,意思是新中国仍然是没有皇帝的专制国家。还有人提出,1949年以来的历史以1978年为界,分为两个时期,前一个时期为现代史,后一个时期为当代史。这种说法把改革开放前后的两段历史与中国近代史并列,都放在同一个水平。从表面上看,这样分期好像在抬高改革开放的历史地位,但深入分析一下就会发现,这样分期等于说改革开放前后的两个历史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前后的两种社会一样,社会性质都是不同的,如果说改革开放前是社会主义社会,改革开放后就不是;反之,则改革开放前不是社会主义社会。显然,这样分期无论对改革开放前还是改革开放后的社会性质都是一种歪曲。可见,上述几种针对新中国历史分期的说法,不过是借历史分期而设置的“理论陷阱”。它们并非学术意义上的不同意见,而是在表达一种希望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政治诉求。

前面说过,随着历史的发展,比如说到新中国诞生100年、200年,人们再来给新中国历史分期,肯定会和现在又有不同。另外,上述各种分期都是就国家的宏观历史而言的,至于某些部门史、行业史、地方史,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进行分期,不一定非与国史的分期保持一致不可。五 关于当代中国史的主线

所谓历史的主线,顾名思义,应是指贯穿历史始终的主要线索、主要脉络。它客观存在于历史之中,但需要有人通过研究历史加以认识和揭示。历史工作者探寻历史主线的目的是帮助大众认识历史事件的原因、历史过程的得失、历史发展的规律,并且预测历史发展的未来。因此,它是史学工作者,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史学工作者在历史研究中从事的一项重要理论工作。不过,要具体弄清什么是历史的主线,尤其什么是国史的主线,首先应当弄清楚这里说的主线是什么意思。

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3]下创造。”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说:“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4]没有预期的目的的。”“如果要去探究那些隐藏在——自觉地或不自觉地,而且往往是不自觉地——历史人物的动机背后并且构成历史的真正的最后动力的动力,那么问题涉及的,与其说是个别人物,即使是非常杰出的人物的动机,不如说是使广大群众、使整个整个的民族,并且在每一民族中间又是使整个整个阶级行动起来的动机;而且也不是短暂的爆发和转瞬即逝的火光,而是持久的、引起重大历史[5]变迁的行动。”

恩格斯在致布洛赫的信中又说,“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6]个合力,即历史结果”。

从上述可以看出,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能够贯穿历史始终、支配历史走向的最为基本的动因只能是人民群众的动机。但这种动机既要受到一定历史条件的制约,还要在相互之间或者和其他各种社会力量、历史人物的动机相碰撞。因此,最终影响和左右历史发展的动机不会只有一个。历史工作者的任务,就是要从人民群众的各种动机中找出贯穿历史发展始终的基本动机。我认为,这些基本动因,就是我们所说的历史主线。

现在多数人认为当代中国史的主线只有一条,具体提法大致有以下几种。(1)主线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这种提法只是抓住了当代中国史的本质特征,但未能揭示历史发展的内在动因,与其说是当代中国史的主线,不如说是给当代中国史下的一个定义。(2)主线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种提法虽然说出了贯穿当代中国史的内在动因,但它适用于许多国家的许多时段的历史,是带有一定普遍性的历史现象,并没有揭示新中国历史的特殊动因。因此,把它说成主线,对认识和解释当代中国史中的一系列重大事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3)主线是建设和探索中国的社会主义。这种提法反映了贯穿当代中国史的特殊动因,是其他国家或中国其他时期的历史都无法套用的。但如果仅仅把它看成唯一的主线,则会存在一些不好解释的问题,使一些贯穿当代中国史的重大事件难以被这一提法所涵盖。

比如,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刘少奇都说过新中国成立后要搞一段新民主主义,允许资本主义经济发展10年、15年、20年,然后再向社会主义过渡。但新中国成立后只过了3年,毛泽东就在1952年提出,从现在起就要向社会主义过渡。为什么会发生这个变化呢?如果说当代史的主线只有探索中国社会主义道路这一条,那就会使人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是为了尽快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也就是说,是为搞社会主义而搞社会主义。显然,事实并非如此。

再如,新中国成立后在周边一共打了5仗:第一仗是抗美援朝战争;第二仗是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第三仗是抗美援越战争(中国主要是后勤支援,但防空部队到了越南前线);第四仗是中苏珍宝岛战斗(规模虽然不大,但导致中苏边境局势长时间紧张);第五仗是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如果说这些战争都是受建设和探索中国社会主义道路这条主线的支配,或者说是受争取早日实现中国工业化、现代化的支配,显然也说不通。可见,除了上述两条主线,国史中还有一条贯穿始终的主线,那就是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炮击金门、平息西藏少数分裂分子叛乱受这条主线支配,反对“两霸”、收回港澳主权、遏制“台独”、打击“藏独”和“疆独”、在钓鱼岛和南海问题上的主权斗争等,也是由这条主线决定的。

综上所述,我认为如果把历史主线的理论与中国当代史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当代史的主线起码应当概括为3条,即第一,建设和探索中国的社会主义;第二,争取早日实现中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第三,维护中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在这3条主线中,第一条虽然最重要,但它代替不了另外两条。这3条主线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共同影响和左右着国史的发展。它们就像交响乐中的3个主题那样,交汇演奏了且正在继续演奏着共和国历史的交响曲。当代中国迄今为止发生的所有重大事件,几乎都可以从这3条主线中找到相应答案。抓住了这3条主线,也就抓住了当代中国史发展的主要线索、主要脉络,而且可以大致预测中国未来发展的基本趋势和基本走向。

2010年8月31日,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党史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强调要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并指出党史的主题和主线就是团结带领人民为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共同富裕这两大历史任务而不懈奋斗。他在这里虽然只讲了一条主线,但其中既包括了探索社会主义道路(人民解放),也包括了争取早日实现工业化、现代化(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共同富裕)和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民族独立)这三方面的内容。可见,把当代史主线分为3条表述,与党中央对党史主线的概括,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并不矛盾。六 关于当代中国史的主流

所谓历史的主流,指的是在一定历史时期中,主要方面是光明、进步、积极的,还是黑暗、倒退、消极的。具体到当代中国史,历史的主流究竟是成就、成绩,还是失误、错误呢?对它的评价究竟应以正面为主,还是应以负面为主呢?

目前从学术界来看,对新中国改革开放后的历史,分歧不大,多数都认为成就是主要的,评价也以正面为主;但对改革开放前的历史,分歧就大了,不少人或明或暗地认为,失误和错误是主要的,评价应以负面为主,个别人甚至把那段历史说成是专制的、黑暗的,比旧中国更坏更糟。因此,要回答什么是当代中国史主流的问题,关键在于如何看待改革开放前那段历史的主流。

从新中国成立到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前的27年(如果算上1976年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的两年是29年),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过程中,确实有过不少失误和错误,有的错误甚至是全局性、长时期的,使党和人民的事业遭受严重挫折和损失,使国家的历史出现了一些曲折。对此,我们不应当忽视,更不应当掩盖,否则不可能从中吸取教训。但同时,我们也必须客观、全面地而不是孤立、片面地看待它们,否则同样不可能正确总结经验,还会一叶障目,把改革开放前的历史看得一无是处、一团漆黑,导致对那段历史全盘否定,无法解释为什么新中国成立以来的67年是光辉的67年。因此,要回答什么是改革开放前那段历史的主流,关键在于如何看待那段历史中的失误、错误和挫折、曲折。1.要把失误和错误与那段历史的成就和成绩放在一起比较,看看哪个方面更重要

对于改革开放之前的历史性成就以及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的关系,党中央在改革开放后的不同时期,有过一系列论述,观点是明确的,也是始终一贯的。

1981年的《历史决议》指出: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历史,“总的说来,是我们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并取得巨大成就的历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是我国今后一切进步和发展的基础”“三十二年来我们取得的成就还是主要的,忽视或否认我们的成就,忽视或否认取得这些成就的成功经验,[7]同样是严重的错误”。

1979年邓小平在理论务虚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社会主义革命已经使我国大大缩短了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差距。我们尽管犯过一些错误,但我们还是在三十年间取得了旧中国几百年、[8]几千年所没有取得过的进步。”

1989年江泽民同志在庆祝新中国成立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四十年,是中国历史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四十年,是经历艰难曲折、战胜种种困难、不断发展进步的四十年,是中华民族扬眉吐气、独立自主、在国际事务中日益发挥重要[9]作用的四十年。”

2012年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成功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在探索过程中,虽然经历了严重曲折,但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的独创性理论成果和巨大成就,为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10]基础。”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的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时期,但本质上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探索……两者决不是彼此割裂的,更不是根本对立的。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11]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

上述评价如实反映和高度概括了改革开放前的主要成就和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的关系,是我们正确认识改革开放前历史的主要依据。只要把那些年的失误、错误,包括“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严重错误同那段历史时期取得的成就、具有的本质放在一起比较,孰重孰轻、谁主谁次就会一目了然。只要站在新中国和中国大多数人的立场上,采取客观公正的态度,就不难看到,那个时期尽管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其成就无疑更为重要。说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不等于说要肯定那个时期的失误、曲折,包括“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那样的严重错误,更不是要肯定“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而是肯定那个时期所开辟的社会主义道路,肯定那个时期广大干部群众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肯定那个时期的主流和本质。

改革开放前取得的主要成就,我认为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

A.实现并巩固了国家独立、统一、安全和各民族的大团结;

B.建立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基本制度;

C.从根本上提高了工人、农民等劳动群众的社会地位,实现了人与人在政治上的平等;

D.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

E.在许多产品产量上缩小了与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差距;

F.培育并形成了各个领域的庞大人才队伍,产生了一批世界瞩目的高科技成果和具有生命力的优秀学术著作、文艺作品;

G.改善了人民的物质生活条件,大大延长了人均预期寿命;

H.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赢得了世界大多数国家对中国的尊重。

以上这些成就和旧中国相比,形成了鲜明对照,同时也为改革开放后的发展提供了必要前提,奠定了坚实基础。2.要对失误和错误进行具体分析,不能因为有些事情中有失误、错误,就对那些事情全盘否定

第一,要分析失误和错误是普遍的、全局的现象,还是个别的、局部的现象。例如,改革开放前曾发动一系列政治运动。其中,像“大跃进”的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文化大革命”的“打倒一切、全面内战”等错误,都是普遍的、全局性的。但像新解放区土改运动和“三反”“五反”运动中的错误,则是个别的或局部的,而且一经发现就很快得到了纠正。如果不加分析,看到哪个运动中有缺点有错误就予以全盘否定,势必会得出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是一连串错误集合的结论。

第二,要分析存在失误和错误的工作中是否也有正确的合理的成分,并且要看这些成分对以后的工作是否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例如,新中国成立初期,思想文化领域进行的几场比较大的批判运动,存在把思想性、学术性问题简单化、政治化的倾向,有的甚至混淆了敌我、敌友的界限,显然是十分错误的。但也应当看到,正是那些大张旗鼓的批判,加上与此同时进行的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使文艺界、学术界、教育界原先存在的封建主义和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民主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思想受到了强烈冲击且被迅速清理,使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人民服务和人人平等等无产阶级思想很快为大多数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所接受。如果不加分析,而把那几场批判运动中所犯的错误连同其中合理的正确的成分一概否定,就难以解释过去仅在农村根据地、解放区占主导地位的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能在短短几年内成为全国特别是城市中的主流意识形态。

第三,要把犯错误和犯错误的时期加以区别,不能因为某个时期犯了错误,就把那个时期的工作统统否定。“大跃进”使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给国民经济造成很大损害。但它前前后后持续了三年时间,这段时间也取得了不少成就。例如新建、扩建了十大钢铁厂,以及一批有色金属冶炼厂和几十个煤炭企业和发电厂,其中包括武钢、攀钢。据统计,从新中国成立到1964年,重工业部门新建的大中型项目,三分之二是这十几年开工兴建的。大庆油田也是在这一时期被发现和开始建设的。这一时期的县办社办工业后来虽然下马,但也为改革开放时期的乡镇企业打下了基础。“文化大革命”是新中国成立后所犯的最为严重的错误。但“文化大革命”持续了10年时间,在那10年里,中国共产党除了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还做了许多其他工作。《历史决议》说: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基仍然保存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还在进行,我们的国家仍然保持统一并且在国际上发挥重要影响”“国民经济虽然遭到巨大损失,仍然取得了进展”。例如,在那10年里,我国建成了成昆、湘黔、焦枝等9条铁路(其中包括宝成电气化铁路),南京长江大桥,两条长距离输油管道和连通大部分省的微波通信干线,第一艘核潜艇,第一个卫星地面站,第三代电子计算机,全国电视网;成功爆炸了氢弹,进行了地面核试验,发射和回收了人造卫星,发射了第一颗洲际导弹,成功培养了籼型杂交水稻,等等。《历史决议》还说:“在国家动乱的情况下,人民解放军仍然英勇地保卫着祖国的安全。对外工作也打开了新的局面。当然,这一切决不是‘文化大革命’的成果,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我们的事[12]业会取得大得多的成就。”这些事实说明,不能把“文化大革命”与“文化大革命”时期简单画等号,不能因为要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就否定“文化大革命”时期党和政府所做的全部工作和建设事业所取得的重大成就,更不能因此而否定那一时期我们党和国家、社会的原有性质。3.要把失误和错误放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分析,把在当时可以避免的和由于客观条件限制难以避免的错误区分开来

所谓客观条件限制有两种:一种是实践不够,缺少经验;另一种是物质不够,缺少条件。例如,改革开放前在很长时间内积累率过高,对消费品生产的资金、原材料安排不足,给人民生活造成许多困难;尤其是对农业、农民索取过多,给予过少,造成农村大部分地区面貌长期变化不大。这有我们对积累与消费比重安排不当,对农业与农民照顾不够的一面,也有受到当时物质条件限制的一面。新中国成立后,面对一穷二白的落后局面和帝国主义军事威胁、经济封锁的形势,只有走优先发展重工业的道路,进行大规模的工业化基本建设,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把有限的财力、物力、人力最大限度地用于钢铁、机械、煤炭、电力、铁路等基础建设,以便尽快增强国力和巩固国防。这就不得不对粮食、棉花、油料作物和木材等主要农副产品实行统购统销,不得不暂时抑制人民的消费,不得不相对牺牲农民的一些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困难是为换取快速的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而付出的必要代价。后来的“大跃进”、反右倾,特别是“文化大革命”运动,只不过加重了困难的程度、延长了困难的时间罢了。4.要分析造成失误和错误的主观原因,同时也要把好心办坏事与个人专断、个人专断与专制制度加以区别

改革开放前所犯的错误中,有经验不足等难以避免的问题,也有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不够端正等可以避免的问题;在可以避免的问题中,有个人专断造成的,也有急于求成造成的。对急于求成的毛病,邓小平曾作过一个分析,他说:“我们都是搞革命的,搞革命的人最容易犯急性病。我们的用心是好的,想早一点进入共产主义。这往往使我们不能冷静地分析主客观方面的情况,从而违反客观[13]世界发展的规律。中国过去就是犯了性急的错误。”这个分析是中肯的,也是完全符合实际的。

个人专断与急于求成的问题有所不同。《历史决议》指出,这种问题的根源在于骄傲,在于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表现是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后果是使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集体领导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受到削弱乃至破坏。社会原因是党内民主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民主没能实现制度化、法律化,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历史原因是受长期封建社会产生的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影响。但必须看到,受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影响与封建专制制度是本质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前者是思想作风问题,后者是社会性质问题。社会主义制度从本质上讲,是与个人专断之类封建专制主义思想格格不入的。正因为如此,我们党才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提出并着手纠正这种现象;才能在指出这一问题时不是把它仅仅归咎于某个人或某些人,而是注重总结经验,并在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等政治体制上进行改革,以免后人重犯类似错误。

党的十七大报告讲到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时,强调“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这说明,现在仍然存在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的情况。可见,封建专制主义思想影响有其深厚的历史根源,不会只在某个人或若干人身上起作用,也不会仅在短时间内就被清除干净。因此,不能因为存在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的现象,就妄言我们党是专制主义的党、我们国家是专制主义的国家。七 关于当代中国史编研的特点

国史编研作为史学的分支学科,首先是一项学术性工作。从事国史编研,也要像其他史学编研一样,应当尽可能详尽地收集和仔细地考证历史材料,运用科学的史学理论和方法对材料进行归纳分析,弄清历史事实,阐明历史原委,总结历史经验,探寻历史规律,预测历史前途。在这些方面,国史编研与史学其他学科没有什么区别。不过,国史编研对象的特殊性质,使它与史学其他分支学科相比,也具有以下一些突出特点。1.较大的学科交叉性

历史学本来就是一门综合性比较强的学科。无论古代史研究还是近代史研究,除了要运用史学的方法外,也需要运用经济学、地理学、人类学、社会学等方法;近几十年来还出现了经济历史学、地理历史学、人类历史学、社会历史学、心理历史学等历史学与其他学科相互交叉的学科。不过,这种历史学科的综合性、交叉性的特点在国史编研中表现得尤其明显。这是因为,第一,现代经济与社会内容丰富多彩,当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使国史本身呈现比以往历史更强的复杂性、多样性、融合性;第二,国史在一定意义上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相结合的历史,因此对国史重大问题的研究与马克思主义研究之间的联系十分密切。这也是其他史学分支学科所不具有的特殊之处。2.强烈的意识形态性

在阶级社会中,史学的社会功能很大程度表现在它为特定的阶级和政治力量服务的作用上,因此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性。因此,对国家史的解释权,历来是各个阶级、各种政治力量争夺、较量的重要领域。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统治,总是高度重视对国家史的解释,并把它视作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体系的组成部分;而要推翻一个政权的阶级和政治力量,也十分看重对历史的解释,总要用它说明原有统治的不合理性。这是一个带有普遍规律性的社会现象。区别只在于进步的阶级和政治力量顺应历史前进方向,对历史的解释符合或比较符合历史的本来面貌;而反动的阶级和政治力量悖逆历史前进方向,对历史的解释总是难以符合历史的本来面貌。

清代思想家龚自珍讲过,“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就是说,要灭掉一个国家,先要否定这个国家的历史,这个国家的历史被否定了,这个国家也就不攻自灭了。他的这个观点已为大量历史事实所验证。当年日本帝国主义为永久霸占中国的台湾和东北三省,竭力推行奴化教育,在教科书中把台湾和东北历史从中国历史中剥离出去。陈水扁当政时,为搞“台独”,大肆推行“去中国化”运动,也把台湾史从中国史中分割出去,并把没有台湾的中国史放入世界史课本。他们这样做,都是妄图通过否定、割裂中国历史,达到灭亡、分裂中国的目的。

新中国历史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这一特点决定了国史编研的意识形态性尤为突出。现在舆论界充斥着攻击、污蔑、抹黑新中国历史和与《历史决议》截然对立的言论,从反面证明了这一点。所谓史学研究要“价值判断中立”,要“终止使用自己或他人的价值观念”,要“排除来自政治的、意识形态的和思想权威的各种干扰”的主张,不过是一厢情愿或自欺欺人的想法、说法。提出这种主张的人,自己就做不到“价值判断中立”。因为,这种主张本身就是受某些“政治的、意识形态的和思想权威干扰”的结果。

毛泽东曾指出:“历史上不管中国外国,凡是不应该否定一切的[14]而否定一切,凡是这么做了的,结果统统毁灭了他们自己。”就是说,否定别人的历史可以达到否定别人的效果,否定自己的历史同样会酿出否定自己的苦酒。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的“一五”重要讲话中也指出:“国内外敌对势力往往就是拿中国革命史、新中国历史来做文章,竭尽攻击、丑化、污蔑之能事,根本目的就是要搞乱人心……苏联为什么解体?苏共为什么垮台?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十分激烈,全面否定苏联历史、苏共历史,否定列宁,否定斯大林,搞历史虚无主义,思想搞乱了,各级党组织几乎没任何作用了,军队都不在党的领导之下了。最后,苏联共产党偌大一个党就作鸟兽散了,苏联偌大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就分崩离析了。这是前车[15]之鉴啊!”历史事实正是如此。当年苏共下台、苏联解体的原因之一,正是戈尔巴乔夫掀起的那场从否定斯大林到否定列宁、十月革命和苏联历史,再到否定马克思、恩格斯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的逐步升级的宣传运动,在人民群众中引发严重的思想混乱,信仰逐步破灭,从而在国内外反共势力的夹攻下完全丧失抵抗能力。

既然“去人之史”可以“灭人之国”,反过来说,“卫己之史”不是也可以“护己之国”吗?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认为国史编研除了有资政、育人的功能外,也有“护国”的功能。而且由于国史编研比起史学其他学科来,与国家兴亡、政权安危的关系更加密切、更加直接,因此“护国”功能也更加突出。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指出,当前国内一些错误观点时有出现,有的宣扬西方价值观,有的拿党史国史说事,有的以“反思改革”[16]为名否定改革开放,有的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所谓拿国史说事,就是采用以偏概全、偷换背景、捕风捉影、胡编滥造、耸人听闻的方法,以达到丑化、攻击直至颠覆新中国的目的。对此,我们应有清醒认识,自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发挥国史编研的“护国”功能,理直气壮地抵制和批驳各种歪曲、污蔑新中国历史的言论;同时,在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年学生中大力开展唯物史观指导下的国史教育,普及国史知识,把正确认识和解释国史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工作中,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以此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3.突出的现实性

国史与古代史、近代史不同,古代史、近代史都有头有尾,已经远去,而国史是有头无尾并仍在发生和发展的历史。因此,国史编研与现实生活中的人往往会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这一特点决定了国史编研不可能像近代史特别是古代史的研究、编写那样,可以不顾及现实利害关系;同时,这一特点也打破了当代人不能写当代史的禁忌,使当代人比起近代人特别是古代人,在研究、编写当代史方面有着更加浓厚的兴趣、热情和更加便利的条件。

中国古代确实有过当代人不写当代史的说法,但应当看到,在中国封建社会,所谓当代、前代是以帝王姓氏为标志的朝代来划分的。在帝王专制统治下,史学家写当朝史往往颇多忌讳,难以秉笔直书,只能等到改朝换代后才写前朝史。而且,古代社会的交通、通讯、印刷等手段均不如现代方便,各种资料的积累和信息的反馈都需要较长时间,这些条件上的限制也使那个时代的人写当代史,客观上存在不少困难。然而,在当代中国,随着人民民主制度的建立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民主政治的发展和网络通信的普及,过去那些当代人写当代史的不利因素有了根本性的改变。生活在今天的当代人不仅有着及时收集、掌握当代史材料的有利条件,而且有着及时总结当代史经验的需求和正确分析历史问题的科学理论——历史唯物主义。近些年来,由各类机构和学者个人编撰的当代史著述如雨后春笋,国外也早已有学者在从事中国当代史的研究与编撰。所有这些都说明,要求当代人不写当代史,事实上已经做不到了。

另外,还应当看到,虽然在“二十四史”中,自《后汉书》起都是后代人写的前朝史,但是,中国除了“二十四史”外,每个朝代几乎都有本朝人写的当代史,只不过有的是半成品,有的是对史料的编纂,有的没有流传下来。他们对“二十四史”的撰写都曾起过重要作用,与“二十四史”之间是历史记载与历史撰述的关系。另外,即使在“二十四史”中,也有当代人写当代史的事例。例如,司马迁的《史记》,一半篇幅写的是当代史;陈寿的《三国志》,基本上也是当代史。所以,说中国古人不修当代史,也有悖于历史实际。4.鲜明的民族性

每个国家的文化传统都具有民族的烙印,历史研究和编写的传统也不例外。比如,西方学者普遍认为,历史尤其是国家史不能由国家机构主持编写。这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史学应当作为国家的对立面存在,由国家机构主持编写历史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在这一理念的支配下,欧美等国的国家史一般由私人或非官方机构编写,很少由国家设立国家史的编研机构。但国家史究竟应当由私人写还是由国家机构主持写,和国家政权的性质有关,也和每个国家的文化传统有关。

在中国,自商周时期开始,国家就设有掌管史料、记载史事、撰写史书的史官,称作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左史、右史等,秦汉时期称太史令,三国魏晋以下设著作郎。从南北朝的北齐始创,至唐初在朝廷中正式设置了专为编写国史的史馆,由宰相负责监修。以后,宋、辽、金、元均设国史院,清设国史馆。辛亥革命后不久,北京政府即成立了中华民国国史馆。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较大的亚洲国家,也有一些政府设立国史编纂机构。比如,韩国就有国史编撰委员会。不仅如此,中国自唐宋以来,历代都把编修地方志作为官职、官责。正因为如此,现存中国古籍中,史书、志书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它们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一直为外国人羡慕不已。中华文明在最先发达的少数几个古代文明中之所以能延续至今而不中断,很大程度上就得益于这种由国家或官府主持撰史修志的传统。

其实,当代史书能否做到客观公正,关键并不在于由国家机构编写还是由学者个人编写。中国历史上的史官中,就有为如实记载当朝史而不怕杀头的,如春秋时的齐国太史和晋国史官董狐。另外,这里还有一个何谓“客观公正”的问题。对“客观公正”理解不同,“客观公正”的评判标准自然不同。在国家、阶级存在的社会,不可能有超国家、阶级的“客观公正”。“述而不论”是修志的一条原则,但即便如此,站在不同立场上,对同一件事情的记述,遣词用字也会有所区别。例如,对1945年的“八一五”事件,中国人记述时肯定会写“日本宣布投降”或“抗日战争胜利”,而日本人记述时则往往写“终战”和“战败”。再如,对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军占领某个城市和地区,我们记述时肯定会写××城市或××地区“解放”,而站在国民党反动派的立场上记述的人,肯定会写××城市或××地区“沦陷”。

另外,目前由国家赋予研究和编纂国史职能的机构虽然只有当代中国研究所一家,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高等院校中还有很多从事当代史研究的机构;当代史领域内的综合史、专门史、地区史著作,也有很多出自学者个人之手。这些机构虽然与当代中国研究所的性质、任务不完全相同,这些学者与西方的自由撰稿人也不完全一样,但在研究、编纂当代中国史时必须尊重客观事实、力求符合历史真实这一点上,是没有也不应当有任何不同标准的。

[1] 《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第817、815页。

[2] 《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693页。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第669页。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第253页。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第255~256页。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第605页。

[7] 《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第794、798页。

[8]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第167页。

[9] 《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1991,第611页。

[10] 《人民日报》2012年11月9日。

[11]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第111~112页。

[12] 《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第815~817页。

[13]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第139~140页。

[14] 《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195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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