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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3 14: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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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石耿立

出版社:山西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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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随笔年度佳作2017

中国随笔年度佳作2017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中国随笔年度佳作2017作者:石耿立排版:KingStar出版社: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4-01ISBN:9787203103455本书由北京三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序言随笔随记耿立

随笔的第一命题是思想,在因袭沉重的世间,提供独特的洞见和思想是危险的,因为都是病人的时候,那些思想的麻木是止疼的药膏,你接触了那种麻醉,那种无所适从的真空,是很多人不愿意看到的。那些人会把思想者当成江湖术士或者骗子。这是随笔的不幸也是思想者的不幸。

于是就会出现很多思想的变节者、妥协者,或者忏悔者,面对利益和所谓的安全,痛哭流涕或感恩戴德。

思想者的陨落是随笔文体必不可少的代价,就如流星,你划过了黑幕,你坠落,这是命定。

一个粗糙的头脑是幸福的,但粗糙的大脑使人愚昧。

但随笔有一种高贵的气质:击中并折磨别人的灵魂。

随笔是自由思想者的集合,不人云亦云,不鼠目寸光,但思想者往往是受难者、受苦者。人们往往把那些不合作者、特立独行者看成害群之马。但我们会知道,历史会给这些所谓的害群之马正名,当时的所谓的“坏人,捣乱者”,往往是“先驱,预言家”。

随笔是以精神的供给者而骄傲,而非知识的小贩和所谓的引车卖浆者;随笔应把思想和精神当作天然的使命和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

判断随笔高下的准绳是思想,而非像注水的猪肉表面光鲜。

人类之所以有力量在于思想,随笔亦如是。在今天,随笔呼唤思想,也呼唤随笔的力量,给这个文体以更高的世界和期许。但阻碍随笔前进的东西,我以为是小感想和朝书,是风花雪月,是没有怀疑的胆识。蒙田说“对于健全的头脑来说,怀疑是最好的枕头”,虽然帕斯卡对此颇不以为然,帕斯卡渴望的是拥有一个去忧解惑的枕头,也许他在现实遇到了很多烦心事,他需要精神的按摩,但风花雪月就是按摩师,这是随笔的下品。

随笔是一种维护知识分子思想荣誉的体裁。保持良知,不被各种时代幻觉和幻象所俘获,这也是近于一种灵魂叙事的文体。心灵的高贵、独立的书写、自由的思想与文字,都是随笔的依赖。

我总觉得,随笔是历史的精神侧面,是时代的精神侧面。在这里,我们可以勘察人的精神痕迹。在阅读随笔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随笔的精神在我们的精神上留下的痕迹,但在当下,能在精神上留下精神痕迹的文字越来越少。

精神和影响没关系,和身体的胖瘦没关系,精神和思索和胆识有关。

如果一个民族缺少了精神的喂养,那民族的身体也会垮下。并不是什么都可以填饱我们的胃袋,经过我们喉管,能被我们消化。能成为我们壮骨的食物是不多的,多数食物只是活命,只是肉体的养料,而精神的养料和身体的养料是两个概念。

随笔的精华是后来者精神前行的路标,也是支撑后来者前行的火把。随笔有门槛,会选它的读者。西方有谚语:相同羽毛的鸟聚在一起。是的,相同羽毛的思想也会聚在一起。2017年11月初 珠海大是懵懂胡竹峰有怀朱耷先生

春阳中捧着新茶,杯中芽叶起伏。山浅绿浓绿嫩绿,干燥的绿湿润的绿,不同的绿中,忽然忆起八大。

三月间,桃花开遍陌上,杜鹃鸣了,什么也不做也不想,散散淡淡翻一本朱耷的书画册。有时,从午后一直看到日暮,不知不觉,一弯月亮爬上柳梢。

暑热难熬,读八大解暑。

秋凉肃穆,读八大壮怀。

寒意中喝一杯红茶,温一壶黄酒。窗外的乔木,落叶成渣,敞头淋着冬天的风,木然立在山林中。屋檐下,木椅一把,方桌一张,茶杯一只。忽然忆起八大。木器色

朱耷的名字,音好。八大山人的名字,形好,尤其是哭之笑之的落款,大美。我个人极喜欢朱耷二字。这个名字有味道,如木器色泽且生有厚厚的包浆。不是徐文长,不是郑板桥,不是金冬心。是金农,是钱瘦铁,是范宽、梁楷、髡残,有奇味。

据说因生就一双大耳朵,家人取名曰朱耷。《麻衣神相》上说:

耳主大脑,而通心胸,为心之司,肾之侯也。故肾气旺,则清而聪,肾气虚,则昏而浊,所以声与性并行也,厚而坚,耸而长,皆寿相也。

朱耷享年八十。

林散之晚年耳朵不好,有时候他落款就写“林散之左耳”。

林散之左耳,王羲之右军。

书画家的落款,有意味。与八大山人同期的有一位画家,叫牛石慧,他的落款是“生不拜君”。

哭之笑之。

生不拜君。个

汉朝人喜欢画壁,土砖石墙上都是盛大张扬的神话传说、历史故事以及山川风物。唐朝人物画一时风流,才有曹衣出水、吴带当风。宋朝人讲究格物论理。所谓格物,就是对事物用非常认真的方法分析研究,找出构成事物的道理。宋画里即便是街上房屋窗内的人儿,也眉眼清楚。元明人追求闲适,高山流水听松卧云,画了太多的大幅山水。朱耷丢开这些,以一己面目沉迷于尺幅大小的花鸟虫鱼。

朱耷的书画,猫一幅鸟一幅瓜一幅果一幅花一幅草一幅,构图简单得近于空白,以小见大,盈尺间气息饱满,有一个丰满圆足的生命,让人生出无限想象。尤其是看真迹。

第一次看见朱耷的真迹是幅小小的墨笔瓜果,清宫旧裱。旧裱好看,只是镜框雕有祥云,不搭朱耷的心境。那幅瓜果图有题跋,没抄下来,现在忘了。

朱耷笔下的一朵花,一枝荷,一羽鸟,都是一“个”,一点,以少少许,胜多多许,这里有为艺的自尊与自信。

朱耷的布局,往往在方寸之间,一方一寸,却是宇宙万千。这些画是带核的诗,有青橄榄之味,入眼回甘袅丝,小中能见大,弦外有余音,平中寓曲、拙里藏奇、耐人寻味,于传神写态处旁逸斜出,线条布局间含而不发,给人以妙趣横生、粗中有细的感染力。

第一次见到朱耷的书画,是在一套香港出版的小说上。一本书用《鱼图》做封面,图中鲶鱼寥寥数笔,游弋于白纸幻化的无边江湖中。一本书用《双鹰图》做封面,设色苍茫上古。一本书用《松鹿图》做封面,有种高级的俗气。看惯了袒胸露乳、刀剑棍棒、拳打足踢,遇见到如此别致的书衣,心里觉得愉悦:这才像本书的样子。鱼帖

石涛的画一笔好画,朱耷的画一笔妙画。好画有味,妙画有道。石涛的书画有味,朱耷的书画有道。道可道,非常道。有味的书画是青菜,嚼一嚼咽得下去。有道的书画是橄榄,嚼一嚼咽不下去。但吃一口,即有余味。

朱耷的鱼味有余味。青年时看朱耷画鱼,以为怪。少见多怪。现在看朱耷的鱼,觉得呆。此呆非木鸡之呆,而是醉鱼之呆。乡下农人在鱼塘里撒下酒糟,鱼吃了,体态似喝醉了一般不谙水性。

窗外风也萧萧雨也潇潇,秋天的凉意吹进来,吹得动挂轴条幅吹不动墨池镇尺。想象布衣的朱耷站在案前画鱼,下笔似青天起乌云,画着画着,鱼突然变成罗汉。铅灰的影子,像一件陶器,衣衫染着淡淡朱砂与宿墨的印痕。

朱耷的鱼多在白纸的虚空中游动,鱼水两忘。

朱耷喜欢画鳜鱼,鳜鱼为肉食性鱼类,在画中也是一副恶头恶脑的神情。有时候是愤怒的鳜鱼,有时候是自负的鳜鱼,有时候是平静的鳜鱼。

鳜鱼有时候写作“贵鱼”,为了讨口彩。鳜鱼卖得也不便宜,一条鳜鱼抵我一篇文章的稿费。想想我的文章卖得也不便宜,有时候一篇文章也能买十条鳜鱼。于是释然。鳜鱼有时候写作“桂鱼”。鳜鱼厚皮紧肉,黄身有黑斑,斑斑驳驳,恍如秋天桂花黄的暗影。

鳜鱼刺少,种类很多,它的肉属蒜瓣肉,细嫩鲜美。据说它夏天好钻在石缝里,是鱼类中唯一像牛羊,有肚能嚼的,所以吃小鱼。最著名的是翘嘴鳜,画里常常见到:水墨画家画鳜鱼,嘴都像个大铁钩子似的翘起。

鳜鱼是美馔,张志和“桃花流水鳜鱼肥”一句有出尘之美,一片隐逸之气。

鳜鱼四时皆有,三月时最为肥美。在清代汇总的菜谱《调鼎集》中,记有十多种鳜鱼的做法,除了清蒸,认为炒片最佳,炒者以薄为贵。饭馆里平日所做的整鱼,常用鳜鱼,醋熘、红烧、酱汁、五柳都可。零做的如滑熘、瓦块、糟熘、锅鱼、葱椒鱼、高丽鱼条、抓炒鱼片等,全和黄鱼做法相同。

鳜鱼的“鳜”字,颇可玩味。李时珍《本草纲目》中对鳜的理解是形体上的:“鳜,蹶也,其体不能屈,曲如僵,鳜也。”李时珍还解释:“昔有仙人刘凭常食石桂鱼,桂鳜同音,当即是也。”宋人罗愿的《尔雅翼》中还记有一种传说:如果渔翁钓到一条雄鳜鱼,数条雌鱼都会舍身来救,因此,一条甚至能引来十多条。鳜鱼是情义之鱼。

朱耷画鱼有佛性。

朱耷画鸟有人性。

那些鸟茕茕独立,或仰天而鸣或展翅欲飞或引颈回视,孤芳而不自赏。到底是太寂寞,寂寞得无暇自赏,朱耷在从从容容中把玩自己的孤单。

朱耷的画,我最喜欢花鸟,其次喜欢山水。

朱耷画鹿,枯寒若惊弓之鸟。

我见过近十幅朱耷的鹿,鹿同“禄”——福禄寿。朱耷一生福禄全无,画不好鹿。骑马篇

朱耷书法的线条映带左右,像胖妇人起舞。难也正是难在这里,难得胖妇人身体韧性柔性如此之好,我怀疑朱耷笔下取法过十六天魔舞。

敦煌元代舞蹈壁画中舞者皆丰腴香艳,丰腴的香艳比骨感的香艳更撩人也更销魂。《红楼梦》中贾宝玉看着肌肤丰泽的薛宝钗雪白的胳膊,动了羡慕之心,不觉呆了。宝钗褪下串子来给他,也忘了接。朱耷的书法,下笔多变,万变不离其宗——马鬃。

我看朱耷的书法,就像骑马奔驰一般,马跑得飞快,风吹起马鬃。看朱耷的书法,心生喜悦,仿佛策马散心。如果把中国水墨拟人化,朱耷就是天马,在白的宣纸上声色纵横。

王羲之的书法是骑龙,偶尔也骑一骑流水或行云。

颜真卿的书法是骑虎,学颜真卿书法者往往骑虎难下。骑虎难下,虎也难下。谈虎色变,虎也色变。

米芾的书法是骑四不像,《封神演义》中姜子牙的坐骑似鹿非鹿,似马非马,似牛非牛,似驴非驴,谓之四不像。

苏东坡的书法是骑鹿,有人指鹿为猪,不怪他眼拙,造化未到耳。造化不是机缘,机缘天注定,造化要修。

郑板桥的书法是骑驴,骑驴颠簸在路上,骑驴颠簸在石板路上,骑驴颠簸在雨后的石板路上。

朱耷的书法,是骑一匹骏马左右上下,骑一匹老马迎向晚霞,骑一匹瘦马独寻梅花,骑一匹病马浪迹天涯。这些比喻的意思是说朱耷单枪匹马,这些比喻的意思是说朱耷的书法里有不同滋味。真正一味的是董其昌的书法和文徵明的书法。董其昌与文徵明是瓜果与蔬菜。近年居家常食素。我老家说人不好惹,就说他不是吃素的。

和尚吃素,慈悲为怀。

晋人书法流传至今,多是摹本拓片。《平复帖》《伯远帖》满足得了好奇,满足不了好学。欲窥晋人书法门庭,朱耷墨迹中可寻路径。

朱耷的书法,仿佛燃起的一块沉檀,渐渐洇开烟纹,发出旧年之香。

三十岁前,有去滕王阁的心境。三十岁后,更喜欢青云谱,据说那是朱耷当年创办的道观。

十五六岁时路过一次南昌,当年只闻滕王阁,不晓得郊外还有个青云谱。王勃少年得志,朱耷古稀晚翠,孤寂的心声也只能由青云谱就。枇杷晚翠,梧桐早凋,这是《千字文》里的话。

朱耷手书《千字文》,洋洋洒洒如庄子文章,无一丝渣滓。如见祥云

读朱耷的《兰亭序》,如见祥云。

我见过十余种朱耷的《兰亭序》,尽管是印刷品,也觉得幸运。有人见过自康熙癸酉(1693年)至康熙庚辰(1700年)八年内十八件款署朱耷的《兰亭序》,其中伪作六件,真迹十二件,可谓前世积德。

据说朱耷传世的大小各色《兰亭序》不少于二十件,究竟抄录过多少回,无从求证。我们知道的是,永和九年的那场曲水流觞,余波荡漾,让一千年后哭之笑之的朱耷兀自向往。

朱耷的《兰亭序》结体疏畅,见山爬山,遇河涉水,我行我素,堂堂正正,学王而不见妩媚。要那些形和相做甚,即便是王羲之的形和相。世间万事万物自有其理,把一双脚削得鲜血淋淋去适履,行不得走不得,这样的事,朱耷不做。

与王羲之的《兰亭序》相比,朱耷的《兰亭序》节制从容,心境是宁静的。其中有一扇面:

永和九年暮春,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群贤毕至,少长咸集。此地乃峻岭崇山,茂林修竹。更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娱目骋怀,洵可乐也。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已故列序时人,录其所述。

文气干燥,书写的线条更干燥,无滞无碍。少了那些抒情,也少了跌宕起伏,一片浑茫,不见了王羲之的波光,嶙峋如掌心把玩的核桃。

朱耷生在江西,平生足迹大抵不离南方。但他书画的质地是干燥的,干燥得让我好奇。

干燥不见得比湿润差。

干燥是大境界。

干而不燥则是大宗师气度。神气

甲骨文、篆书、二王、魏碑、唐楷、朱耷,这些字体有符号感更有宗教感。符号感是艺术,宗教感是神性。朱耷的神性让笔墨神气十足。穿过虚无,穿过时间,留下美好,朱耷神气的背后依附着神性,赋予花鸟虫鱼以永恒,赋予纸墨以永恒,这是纸墨的福气。

朱耷的神气里有深情:

墨点无多泪点多,山河仍是旧山河。

横流乱世杈椰树,留得文林细揣摹。

朱耷的神气并非孤傲倔强,而是从容和简淡,从容而简淡地指向澄明。朱耷展示的从来不全是愤怒,而是漫不经意的自在和随意。哪有那么多仇恨与不甘。再深的恨与爱,也会被时间冲淡。津津乐道白眼朝天的人,谬托知己。只学朱耷白眼朝天的人,未能登堂。

朱耷的妙处大概是此八字:

浑融无迹,妙然天成。

从容简淡包含着结构、笔法的无比丰富性。过于丰富,只能对无限丰富性隐忍地控制,呈现极其朴素简淡的一面。这就是天才的禀赋。天才是自然之子。天才不易学,原因即在于此。许多人觉得朱耷好学,上手后,穷尽毕生,也只得在他一山二水中山穷水绝。

我从来不认为朱耷是修出来的。

王羲之横空出世。

苏东坡横空出世。

朱耷横空出世。

鲁迅横空出世,只可惜去世太早。八大山人

朱耷,江西南昌人,明宁献王朱权九世孙,明亡后,心情悲愤,落发为僧,法号传綮,字刃庵,又用过雪个、个山、个山驴、驴屋、人屋、道朗等号。他最著名的号是八大山人。

两书家闲聊。

问:“八大山人是一个人还是八个人?”

回:“自然是八个人。”

曾见一旧石章:千人万人中,一人二人知。

呜呼。

有个叫邵长蘅的人曾留下了深入朱耷内心的记录。一个神秘的夜晚,深山古刹,大雨滂沱,与朱耷在纸上笔墨交谈,相问相答。这是朱耷唯一一次向世人敞开心扉,他到底对邵长蘅说了什么,不得而知。如今留下的只有一篇短短的《八大山人传》:

八大山人者,故前明宗室,为诸生,世居南昌。弱冠遭变,弃家遁奉新山中,剃发为僧。不数年,竖拂称宗师。住山二十年,从学者常百余人。临川令胡君亦堂闻其名,延之官舍。年余,竟忽忽不自得,遂发狂疾,忽大笑,忽痛哭竟日。一夕,裂其浮屠服,焚之,走还会城。独自徜徉市肆间,常戴布帽,曳长领袍,履穿踵决,拂袖翩跹行。市中儿随观哗笑,人莫识也。其侄某识之,留止其家。久之,疾良已。

山人工书法,行楷学大令、鲁公,能自成家。狂草颇怪伟。亦喜画水墨芭蕉、怪石、花竹及芦雁、汀凫,翛然无画家町畦。人得之,争藏弆以为重。饮酒不能尽二升,然喜饮。贫士或市人、屠沽邀山人饮,辄往。往饮,辄醉。醉后墨沈淋漓,亦不甚爱惜。数往来城外僧舍,雏僧争嬲之索画。至牵袂捉衿,山人不拒也。士友或馈遗之,亦不辞。然贵显人欲以数金易一石,不可得。或持绫绢至,直受之曰:“吾以作袜材。”以故贵显人求山人书画,乃反从贫士、山僧、屠沽儿购之。一日,忽大书“哑”字署其门,自是对人不交一言,然善笑而喜饮益甚。或招之饮,则缩项抚掌,笑声哑哑然。又喜为藏钩拇阵之戏,赌酒胜则笑哑哑,数负则拳胜者背,笑愈哑哑不可止,醉则往往欷歔泣下。

予客南昌,雅慕山人,属北竺澹公期山人就寺相见,至日大风雨,予意山人必不出,顷之,澹公驰寸札曰:“山人侵早已至。”予惊喜趣乎笋舆,冒雨行相见,握手熟视大笑。夜宿寺中剪烛谈,山人痒不自禁,辄作手语势。已乃索笔书几上相酬答,烛见跋不倦。

传后有按语,下得沉痛:

世多知山人,然竟无知山人者。山人胸次汩浡郁结,别有不能自解之故,如巨石窒泉,如湿絮之遏火。无可如何,乃忽狂忽喑,隐约玩世,而或者目之曰狂士、曰高人,浅之乎知山人也。哀哉。

见过一个简单的朱耷年表,说1684年,五十九岁的朱耷始署“八大山人”款名,钤“八大山人”印的。名号的来历有两种说法:一说常持《八大人觉经》,因号“八大山人”;另说“八大山人者,四方四隅,皆我为大,而无大于我者也”。我取前一说法,四方四隅,皆我为大,这不是朱耷的心性。

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石头记》中的顽石,曹雪芹轻笔一点,枉入红尘。朱耷是跌入红尘的。明朝灭亡,朱耷时年十九,不久父亲去世,他内心极度忧郁、悲愤,遂假装聋哑,隐姓埋名遁迹空门,潜居山野,以求自保。朱耷的画幅上常常可以看到一种奇特的签押,以“三月十九”四字组成,仿佛像一鹤形符号,借以寄托怀念故国的深情(甲申三月十九日是明朝灭亡的日子)。

很长一段时间,朱耷内心一直有一座喷发的火山。徐渭也有一座火山,偶尔会爆发,至死不变。朱耷相对平静一些,署名“八大山人”后,更加隐忍,一方面是血脉里的清贵。天纵之才与家国情怀相融成老杜的诗歌,慷慨悲壮。贵族气,我理解为独善节制、矜持淡然,不精怪,不撒泼,不粘腻,干净之外,还有一份干脆。

朱家王朝覆灭很久了,作为王族后裔,为儒为僧为道为隐,离世的步子轻盈而稳健。画笔诉说的如烟往事,小楼昨夜,无限江山,故国不堪笔墨堪。《大家》2017年第1期泥土的虔敬(外一篇)耿立

顺着畦埂走,不知不觉,你就忘了回家的路。特别是有青纱帐的时候,那畦埂的深处,就像有一种诱惑,逗你走向更深处,前边无人,后面也无人,你只想这样一直走下去。母亲的声音传过来了,显得辽远,显得空茫,那声音在庄稼的秸秆上来回震荡,一圈一圈的,最后把你包围。你知道,有母亲声音的地方就有家,在畦埂上走的时候,能听到母亲的叫声,是一种幸福。

畦埂是大地的肋骨,她撑起村庄和田野,以免精魂松懈,支不起摊子。这些肋骨有直的,有斜的,犬牙交错,抑南抑北,或东或西。哪里有畦埂,哪里就有人迹,哪里就有收成,顺着她,顶头就能和庄稼和播种以及汗水、收获、储藏撞个满怀。

人们说乡村是泥土做的,是啊,老家的一切都在泥土上。那里的人不识字,但他们知道大地上的一切都是泥土给的。如果说草的种子是汉语印制的,父亲能读懂,那村主任折腾土地的脾气就是英文印制的,他读不懂。因为有时村主任让大家种水稻,却颗粒无收。父亲说我们这里的地寒,水稻是金贵喜暖的玩意儿,泥土有脾气,你不要拗,种子也有脾气,你不要拗,你能把庄稼种到石板上?

当牛下晌了,从对面走过来,父亲总是停下来,退后一步,给牛们让路,虽不用手捂着胸脯,但绝对虔敬,如同除夕从祖坟上把先辈的神灵请回家过年一样。父亲相信牛和人一样,离头三尺的地方有神灵。

每次从城里回木镇,把随身的东西往家里一扔,如果不到畦埂上走走,心就像欠缺一块。父母知道我这个心病,有时才到家门,没和父母搭几句话,母亲就会急着撵我,走吧走吧,到地里转转去吧,反正在父母跟前待不住。

一回家就往地里跑,这举止是会被某些乡间人耻笑的:已经是城里的人,还脱不了乡下的土气。我有时就想,在田野中间的畦埂上,搭两间草庵或者弄两间黄泥屋子,住下也不错,索性就做一个陪伴庄稼和自然的耕读者。但我没敢说出来,乡下人一定会说我作,大家都挤破头往城里钻,你偏要折身归返到田地里。

是的,我承认自己内心对泥土的迷恋,总觉得自己的一部分还在泥土里。记得小时候,在街道或是畦埂上跌倒,母亲总是在地上抓一抔土,喊:“回来,回来!”我委顿的神态就立时精神了。

有一年的冬日,我在城里整日整夜睡不着,每到晚间,必须把两只耳朵用棉花堵上,否则一点响动就心惊肉跳。当时还不知抑郁这个词,但总觉得生活就像冬日里的薄暮,沉默压抑。常常是天黑透了,我推开老家木镇的门,那时母亲总是惊愕地从油灯下站起,起身时,母亲带起的风把那油灯的火苗吹得东倒西斜,我却觉得温暖无比。特别是下雪的时候,我进屋,母亲用笤帚为我扫身上的雪。

是什么让我迷恋那些畦埂呢?我自己也摸不清。也许这种神秘的牵引只能用古老的乡间哲学——“命”这个字来解释,其实所谓的命就是一种生命的密码,没有人能破译得了。

一踏上畦埂,漂泊已久的人,就像接通了某根神经,情绪一下激荡起来,好像听觉味觉嗅觉都重新张开了。有时走着走着,你不自觉地就想吆喝一声:哎——哎——哎。想到小时候,我们在地里割草,割累了,就把草摆在畦埂上,然后就吆喝起来:哎——哎——哎。不多一会儿,远处也有人吆喝起来:哎——哎——哎。这边呼,那边应。

整个平原都是哎哎的吆喝声,仿佛无数孩子的嘴在半空中呼喊。

麦子扬花季节的晚上,我曾扛着铁锨追随着父亲把河水引到地里给麦子浇水。那些草啊庄稼啊,像是过节在等着这一顿酒似的,有的庄稼酒量大,刚喝完,还没咂巴嘴,就引诱畦埂网开一面,在人不注意的时候松软出一道口子,再喝几口。这时父亲就大喊着:“快堵上口子,别把麦子撑死了!”

其时,经过少雨的春天的庄稼,灌了几口猫尿似的酒,一个个如鬼魂附体,浑身颤抖。酒不是把他们灌醉了,而是把这些小生灵们的筋骨唤醒了,伸胳膊伸腿的,大呼小叫的,到处都是吱吱的争先恐后地拔节生长的声音。那些畦埂却好像是父亲给出的一个个咒语,箍住那些小生灵,怕他们得了便宜卖乖——发疯。

原本我想纵容这些麦子一把,让他们喝个东倒西歪,前仰后合,到麦子成熟的时候,好记得我的好,把最好的淀粉奉献出来。但听了父亲怕撑死他们的话,就改变主意,让小生灵的肠胃欠一点,不知他们会不会怨恨我。

还记得那夜,很多的人家都在浇地,累了,就穿过畦埂聚到一块儿说话。因为久不在家的缘故,看到镇里的人,我总是早早地把烟掏出来递过去。我并不抽烟,每次还乡,母亲就教导我,兜里多装几盒烟,见了人先让烟,免得人说你才离开土地几天就摆架子。大骡子大马架子大值钱,人架子大不值钱。大家接过烟,说一句,这是城里的烟,要吸一口。有的人满是惶恐,把泥手在衣襟上搓搓,慌忙接过立刻就吸了;有的人则是接过烟并不吸,而是把烟夹在耳朵上,说留着等烟瘾来了再吸。

等大家零散走开,我也递给父亲一支烟。父亲一愣,接过来,然后就把铁锨往畦埂上一横,坐在了铁锨的木把上。凑近些,我给父亲点着,父亲猛地吸了一口,然后徐徐吐出,好像长出一口气,把生活的积郁吐出一样,就如那些刚灌过水的小精灵们,一副享受的模样,恬然,自足。

你也抽!

父亲要我陪着他抽,我只是象征性地把烟点着了夹在手指间,压根儿就不会,心里也就没有想吸的意思。

抽吧!

我刚吸了一口,就咳咳咳地呛着了,接着,我把一支烟,随手插在畦埂上。让畦埂吸一口吧,过过瘾。

父亲的手,虽然如树皮一样皱褶苍老,有点变形,条条青筋如蚯蚓,但有着泥土的温暖,我握着的时候就感觉像庄稼的汁液传到了我的血管,这是泥土的温度。

我常想,畦埂是农人的精神线条,是农人的美学。父亲在田地里打畦埂的时候,把畦埂打得非常规矩非常讲究,就像做活的木匠一样仔细。我们家的地,每一块都是笔直的同样宽窄,那畦埂的宽窄也是一样的,如模子做出来的。每次打畦埂,父亲先是眯起眼照一下,用步伐量一下,或者放线,然后把畦埂所处的松土用脚踏实。每个地方踩几脚,父亲都用心数着,嘴里念叨着,一脚不多,一脚不少。这个畦里种甜瓜,那个畦里种辣椒大葱,在畦埂的边上,就种绿豆或者小豆。父亲爱喝酒,每次都是从畦埂的边上摘两根黄瓜,回家用拔凉的井水一洗,再用刀拍一下,放上盐、醋、蒜或者芥末做成下酒菜,然后用他的锡制的咂壶温了酒喝。每次母亲都劝他少喝点,父亲总是讨好地笑着说:“就二两,就二两。”那时的父亲就像个馋嘴的孩子。

畦埂有四季,也有脾气。我以为春温、夏酷、秋沉实、冬肃然。在木镇,我生活了二十年才离开,那畦埂就像我的肋骨,我知道她的根底。惊蛰了,地里的一些生灵开始活动筋骨,那时畦埂上就像起了泡泡,一堆一堆的土。父亲说,那是蚯蚓或是别的虫子钻出来透气的痕迹。那时的田野总是蒸腾着一层热气,是被封裹了一冬的阳光,开始从田地里溢出来。刚播下的种子或是沉睡一冬的麦子,这时张开了嘴,大口大口地呼吸,这时的土地和畦埂是温暖的。而到了夏季,你再赤脚踏上畦埂,就感到像踩着了红通通的鏊子底。到了秋季,畦埂好像陡然瘦了下来,那是庄稼把他们挤瘦的。别急,收获过后,畦埂是霜和雪留恋的地方。那时的畦埂变硬了,一场大雪后,那些畦埂突显在田野里,如散了架的马倒在了雪地里。

畦埂会老,但她会活着,到了龙钟年纪,那更有沧桑感。我原先天真地认为,畦埂也如这土地上的人会生生不息,就像一代人老去,他的子孙依然在土地上活着。但我现在回到木镇,看到很多的土地荒芜,畦埂也委顿了,甚至再也看不到其踪迹。我想到,有一次从地里回来的父亲,脸上有一块泥巴,母亲想用手抠下,又想卷起衣襟擦,父亲招呼了一下说不用了——父亲羞涩了,但母亲的亲昵是对劳作的一种尊重。泥土在脸上怎么了?有时米粒和碎馍掉到地上,父亲拾起吹一下,或者母亲用衣襟擦一下,就又放进嘴里了。泥巴在父亲的脸上,不就是土地的徽章吗?作为对一辈子的老邻居的奖赏,是否在父亲的脸上撒一把草籽,用洗脸水一浇就能发芽?诗人雅姆说:

如果脸上有泥的人从对面走来

要脱帽致敬

先让他们过去

是啊,我们什么时候对有泥的人有过足够的尊重呢?我们向泥土敬个礼吧。

现在,父母故去,我看到的乡间,多是田园荒芜兮,心中难掩悲抑。回吧,回吧,我低声告诉自己。在归去的田野里看到一具鸟的遗骸——鸟的零散的骨架和半片羽毛,这短短的飞翔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我把它埋在田野里,低头祈祷,会有人发现那像小坟包的鸟的埋葬地,来凭吊飞翔吗?

我心里一紧,有谁凭吊小时候的畦埂呢?这土地的肋骨已灭绝,其实灭绝的何止是这些畦埂呢,那些老旧的街道、碾盘,还有远离这片土地的萤火虫,乃至更远的白鳍豚、华南虎,这些文化的或者生物的精灵们,因为什么灭绝呢?是为人类的贪婪殉葬吗?

顺着畦埂,我不知能否走到人心的深处,告诉他们畦埂想他们!《星火·中短篇小说》2017年第1期当有人否决你的想象——关于鲍勃·迪伦获诺贝尔文学奖王威廉

我是从大学二年级开始每年关注诺贝尔文学奖的。除了自身爱好写作、想当作家的因素,还有一个更巧的原因。

我在大一的时候无意中买过一本小书,叫《米格尔大街》,作者名字叫奈保尔。那是一本蓝色的小开本旧书,花城出版社1992年出版,被我从中山大学一家书店的犄角旮旯里扒拉了出来。作者的前面挂着一个我从未听说过的国家: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周围没有任何人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作家,这是本什么样的书,但我越读越喜欢,一度成为我的枕边书。一年后,诺贝尔文学奖的消息出来,发现得主正是这个让我喜欢却一无所知的作家。当时我的心情非常兴奋和激动,但无人分享,也无人能解。

从那时起,我对诺贝尔奖产生了无与伦比的信任。

我赶紧去补读了上一届诺奖得主的作品。他已经是个用中文写作的法国作家了,也许是语言的距离太近,反而没有特别大的触动,但依然为中文写作的首度加冕感到骄傲。

再过一年,匈牙利的凯尔泰斯获奖,他的作品如此打动我,以至于我正式发表的第一篇文章,就是关于他的评论。

大三时,南非作家库切获奖,读他的作品,是一场阅读的盛宴,让我深深领悟到小说这门艺术所能抵达的幽微之处。

这几位作家,在获奖之前,我几乎一无所知,但他们让我深刻体验到了“同时代性”,把我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趣味中搭手救了出来。

也就是说,在我生命最重要的成长期,诺贝尔奖为我强力推荐的这四位作家,给我竖起了当代文学的一把标尺,甚至建构起了我对当代文学的许多观念。

毕业以后的这些年里,虽然对一些得奖作家喜欢不起来,比如赫塔·米勒、耶利内克等,但还是肯定居多,比如略萨、特朗斯特罗姆的获奖,是让大师获得应有的位置,心服口服;而帕慕克和门罗则是全新的馈赠,激起了又一轮的阅读狂潮。至于莫言的获奖,那更是让我对当代中国文学有了更大的信心。

在一篇谈鲍勃·迪伦的文章里,我的铺垫似乎太多了。

以上铺垫的意思是,我对于诺贝尔文学奖的期待不外乎三点:第一,让我心目中的大师登上圣殿;第二,给我送来视野之外的“地下”大师;第三,中文写作的作家,这无关狭隘的民族主义,而是来自心底对于母语的那份敬重。

鲍勃·迪伦显然不属于这三点中的任何一种。

因此,你能想到,当得知鲍勃·迪伦获奖后,我心中那些复杂难言的情愫。

当然,他当然是大师,毫无疑问。我喜欢他的歌。早在中学时代我就听过他那首最著名的歌——《答案在风中飘》,并把那首反战的歌,当成是一首人生的励志歌反复吟咏。“行走”与“男人”之间的深层关联,直到现在还影响着我(尽管,今天的翻译为了避免性别歧视的指责,把man不再翻译成“男人”,而是“人”,但我依然倾向于“男人”这个词,这不仅仅来自于记忆的情感,更是来自于审美的感受)。

可即便如此,长久以来,我还是认定鲍勃·迪伦再伟大,他也是个伟大的歌手,而不是个伟大的诗人。

因此,得知他获奖,惊讶之后我的第一反应是,迪伦获多少次格莱美奖或是普利策奖都没有问题,但他真的不需要诺贝尔文学奖,在今天这个文学大师逐渐隐匿的年代,诺贝尔奖就像是一束强光,让我们得以发现那些隐匿的大师,从而获得新的艺术动力。而鲍勃·迪伦原本就是敞开的,他不需要这束强光,因而这束强光便失去了意义。这样的想法,让我对这次的颁奖感到遗憾。

但这种遗憾只是暂时的,我随后看到了更有趣、更丰富的面向。

我留意到周围的人们对这次颁奖的复杂而多重的反应。有称赞的,有愤怒的,有不解的,有恶搞的。关于诺奖,可以说,这是近年来争议最大的一次。因为大家都知道鲍勃·迪伦,大家仿佛都了解他,因而每个人都可以说几句。最愤怒的群体来自诗人,因为鲍勃·迪伦似乎是顶着诗人的桂冠获奖的,他抢占了他们的机会吧。这是玩笑话,深层原因一定是鲍勃·迪伦的歌词并不符合他们对诗歌的判断与理解。

我特别想知道美国作家的反应,所以我还专门写信问了一位洛杉矶的作家朋友乔纳森,他作为一个出生于20世纪60年代末的人,是听着迪伦的歌长大的,因此,他字里行间表现出极大的兴奋。他告诉我迪伦是个天才,那首《答案在风中飘》的歌,迪伦只用十分钟就写好了,如果惠特曼在世,一定也会像迪伦那样抱着吉他高歌的。他预言,迪伦还会被听一百五十年之久。

同为写小说的,他还告诉我迪伦也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这点倒是我以前未曾留意的。我这才意识到,其实我对鲍勃·迪伦的认识是有偏差的,我需要补课,走入那束强光照耀下的阴影之中,那儿隐藏着一个真实的鲍勃·迪伦。

目前国内尚没有他的诗集出版,他的自传和传记倒是有多种。我赶紧买来他的自传《像一块滚石》来读,对他的生平有了更多的了解。这个浑身贴满标签的人,民谣教父、民权代言人、反战歌手、抗议领袖、摇滚巨人……但没有一个标签可以涵盖他,过多的标签也迫使他追寻更多的自由,没有哪个艺术家愿意被标签所束缚。

他在书中写道:“最大的麻烦是媒体总想把我当成话筒、发言人,甚至是一代人的良心。这太可笑了。我所做过的就是唱歌,这些歌直截了当,表现了巨大的崭新现实。据说我替整整一代人发出了声音,但我和这代人基本没什么相似之处,更谈不上了解他们……我的命运就是随遇而安,这与代表任何一种文明毫不相干。真实地面对自己,这是最重要的事。与其说我是一个仙笛神童,不如说我是一个放牛娃。”

这种说法很感人,我想到了村上春树在小说《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里写到迪伦:“鲍勃·迪伦开始唱《像一块滚石》,于是我不再考虑革命,随着鲍勃·迪伦哼唱起来。我们都将年老,这同下雨一样,都是明白无误的。”

不再考虑“革命”,这是个微妙的延伸,但我还是觉得,迪伦对外界标签的应激反应不免有些过度了,这也造成了他的局限性。他的传记不像米沃什的自传《米沃什词典》、萨义德的自传《格格不入》那样,对自我和时代有着多面的反思,他只是一个单纯的诗人、音乐人,他表达的更多是关于生命本身的感受。但无疑,生命的厚度与时代有着无法割裂的关系,就如迪伦自己,就算他不承认自己是一个时代的象征,但毫无疑问,他充当了这个象征。这是他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进一步说,即便剔除了时代的元素,他一生的传奇与追求,也成了美国式自由意志的鲜明体现。

我不想苛求他,毕竟,音乐与歌词才是他艺术的核心。

在读他自传的过程中,我一直听他的歌,反反复复看着歌词听。他的歌词的确无与伦比,节奏与韵脚运用得天衣无缝,他的修辞技巧堪称绝妙,他的文学传统接续的是高度自律的古典形式。他的歌词犹如宋词一般,美在简单与形式的高度统一,因而这几乎是不可翻译的。我们在翻译中一定会损失掉大半个迪伦。

我也专门留意到了他的叙事,那些歌曲如短篇小说般精粹,满溢着他对他者的关怀。他在自传中有段创作谈:“路对面有个穿皮夹克的家伙正在给一辆积满雪的黑色水星蒙克莱尔车铲去冰霜。他后面,一位身着紫色袍子的牧师穿过敞开的大门,快步走过教堂的院子,赶着去履行神职。不远处,一个穿着靴子的光头女子使劲背一个大洗衣袋往街上走着。每天纽约都发生着一百万个故事,只要你愿意把注意力集中在他们身上。这些故事一直都在你的眼前,混合在一起,但你得把它们分开,使其具有某种意义。”分开眼前的芜杂,这让写小说的我受益匪浅。

他喜欢旧新闻,不喜欢新新闻,他觉得一个二十四小时都是新闻的世界就是地狱。他初到纽约,专门在图书馆通过微缩胶卷大量阅读1855年到1865年间的报纸。由此,他写出一系列亡灵之歌。《爱蒙特·悌尔之死》,写了一位黑人,只因为站错了地方便被折磨致死;《唐纳德·怀特的歌谣》,则是写了一个死囚因社会不公逼迫他走上犯罪的道路;《谁杀死了戴维·摩尔》,这个拼劲了全力而死的拳击手,究竟是为了什么耗尽了力气与生命?

这就是迪伦的叙事,带着音乐与嚎叫的叙事。还有许多柔美与决绝的爱情故事,代表了迪伦的另外一个侧面。都说他是“天才的词作者、二流的曲作者、三流的演唱者”,但我觉得这三者对于迪伦的艺术世界来说,绝对是缺一不可的。

不过,等到迪伦的形象在我心间逐渐清晰起来之后,两种极端的观点给我的思想带来了更大的难度。

在赞同的声音中,诗人于坚和叶匡政的说法获得最多认可。

于坚的说法本身就很有诗意:“奖给了灵魂,没有奖给修辞或观念,将对世界产生巨大影响。世界厌倦了,它只是要生活,要爱,要唱歌,要忧伤。于是,鲍勃·迪伦来了。这是向垮掉的一代,向60年代,向浪漫主义,向波西米亚,向嬉皮士,向口语一一致敬。世界醒了。”

叶匡政的说法也让人难忘:“这是诺奖委员会送给这个秋天的礼物。如今人们终于可以说:让我们一起来听听诺奖作品!诺奖终于想起了文学的另一个伟大传统——声音。”

灵魂与声音,语言之外的事物,当今文学体系中放逐掉的事物,如今以这样的意外方式,荣耀回归,令人深思。

在反对的行列中,德国作家彼得·汉德克的看法颇能说出一些人的心声:“这是一个巨大的错误——把诺贝尔文学奖颁给鲍勃·迪伦。对我来说,文学是阅读的,而鲍勃·迪伦不能被阅读。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的这个决定,其实是在反对书,反对阅读。我不想让人误解,我还是会认为鲍勃·迪伦是20世纪最伟大的人物之一,他比丘吉尔、肯尼迪还要伟大。但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他,其实没有什么意义,甚至是对文学的侮辱。这个决定很显然是一些不读书的人做出的。鲍勃·迪伦的词,如果没有音乐,什么都不是。所以我们要坚持语言本身的东西,这是我的基本立场。”

这代表了当今文学主流的想法,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语言是文学的核心和根本。

人文领域没有简单的黑白对错之分,所有的意义都来自于阐述者的立场与话语方式。因而,无论是支持迪伦的还是反对的,他们的观念都非常值得我们深思。这两种观念在我心中交织在一起,我无法倾向于认同其中一个而否定另一个。虽然这不是选择题,但在这种辩难当中,我逐渐感到了自己的犹疑与乏力。包括这篇文章在内,如果有人摘取本文的任何一段话,说这是我对迪伦获奖的观点,我都会表示否定。因为我心中尚未生成一个明晰的观点,我感到了某种思想的弥散状态。一个置身于文学场域里工作的人,应该在这种困境中找出林中之路。这也是我答应写这篇命题文章的根本原因:也许真是到了重新思考文学在今天的处境的时候了。

尽管各种文学史的时段显得特别漫长,从荷马或是屈原开始,都有数千年的时间,但是,这种文学史秩序的创立并不是从荷马或屈原开始,而是从近代才开始的。文学作为一种特殊的知识,逐渐被纳入到学科的建构当中,在人类的知识生产系统中获得了合法的身份。随着文学作品对社会影响力的变弱,这门学科诞生出了大量的理论话语,就意义生产的角度而言,这些理论话语要远胜一般的文学作品。这其中的许多理论话语,甚至还影响了相邻的诸多人文学科的学术研究。这样的结果自然有悖谬之处,因为文学的本质还是一门艺术,而理论无疑是艺术的对立面,艺术追求自由,而理论寻求的是普遍性,理论话语的过度发达,实则是在流放文学的精魂。因此,在这样的文学场中,一个作家的思想显得尤为重要。作家的思想不是为了去迎合那种本质化的理论话语,而是必须获得能够与之对话并发现自由的能力。是的,对立面并不是敌人,而是一种逼迫你逾越而后方能确证自身的事物。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也一直思考着作家北村的反应:“颁给鲍勃·迪伦?瞎颁!鲍勃·迪伦获奖,意味着新世纪以来文学边界的消失得到了正统文学奖最高权威的认可。这是本体意义上的,也是现代性的终结。”

如果我们过滤掉他的愤怒,也不用“现代性”这样的学术名词,那么至少我是深有同感:某种终结的转折已经悄然开始了。人类的表达媒介正在发生着深刻的转换,不是从竹简到纸媒的实物转换,而是整个世界被凝缩成了一块屏幕的巨大转换。这块屏幕就像是女巫的水晶球,所有的艺术形式在其中都会不可避免地走向融合。这真的像梦中的一个莫比乌斯大回环,我们又站在了荷马的位置上。

我喜欢迪伦的一句歌词:当有人否决你的想象。当他沙哑的嗓音在我耳边回荡之际,我是觉得有种复杂未知的力量正在否决我们传统的想象,让我们置身于悬而未决的时刻。迪伦在那首歌中接着唱道:

因为这儿显然发生了一些事情,

但你对此一无所知,

是不是,琼斯先生?

的确,这个世界,以及与这个世界相平行的文学空间发生了一些事情,但我们对此一无所知,是不是,王先生?《湖南文学》2017年第2期风吹落日江少宾失窃的村庄

那两瓶好酒,父亲在五斗橱里珍藏了十几年。那件五斗橱比我的年纪还大,老成古董了,外表黯淡无光,里里外外散发出深重的腐朽气息。父亲在五斗橱的几层抽屉里,横七竖八地塞满了一件件陈年的衣物,那两瓶好酒,藏在最上层抽屉的最里面。父亲原以为,即便是家里进了贼,也翻不到那一个隐秘的角落,那个隐秘的角落,应该是家里最安全的地方。谁知道,父亲的如意算盘还是落空了,贼不仅搬走了家里的电饭煲和煤气罐,拿走了一盒茶叶,掏走了十几枚硬币,还翻到了那个隐秘的角落!除了一台电视机,家里凡是能吃和能用的,贼都搬走了,包括一小袋父亲落在家里的花生米。后门的暗锁其实已经坏了,但还搭在门扉上,看上去仿佛还是好好的。太可恨了!父亲气得咬牙切齿,却又无计可施。荒凉的老屋已经成了蝙蝠、蛇、蜈蚣和壁虎的巢穴,但它们都伤害不了那个贼。在岁月一样荒凉的村子里,那个贼可以堂而皇之地点亮我家所有的灯。如果他愿意,他还可以烧一壶开水,泡一杯茶,然后喝两杯父亲的好酒,慢条斯理地品尝父亲落下的花生米。事实应该就是如此,餐桌上的灰尘里,还裹挟着几小片花生米憔悴的外衣。

那个夜晚的贼已经不是一个贼了,他是一个偶然路过的客人,沉寂的小村之夜因为他的光顾,反倒多了一些微妙的生气。小村只有唐皖江家养了一条大黄狗,大黄狗虽然终年卧在唐家的大门口,但事实上,它是全村十几位老人共同喂养的宠物。它也因此有了十几个名字,老人们各叫各亲,这个老人叫它“小二子”,它伸伸懒腰,眼睛眯开一道缝;那个老人叫它“大盔子”,它也会伸伸懒腰,眼睛眯开一道缝……在漫长的岁月里,正当盛年的大黄狗太孤寂了,它活成了一个懒得生蛆的“狗皇帝”,人来不叫,畜来无惊,光亮的毛发像一匹翻滚的缎子。唐家到我家只有五十米,但“狗皇帝”的嗅觉已经失灵了,也或许没有失灵,它只是不能分辨这个夜晚进村的,究竟是一个归来的乡亲,还是一个贼。“狗皇帝”只熟悉这十几个留守在家的老人的气味,其他的乡亲走了又来,来了又走。比如我的父亲,一年只回去两三趟,“狗皇帝”就辨不出父亲的气味。“狗皇帝”毕竟也是狗,一开始,看见生人进了村,“狗皇帝”还会声嘶力竭,准备冲上去撕咬,但很快就被老人们呵斥住了。老人们兴致勃勃地望着来人,眼巴巴的样子,欲言又止的样子,于是漫长的一个下午又有了新的谈资。村前的那条机耕路像一条冬眠的蛇,它几乎一动不动,偶尔会走来几个拾荒的外乡人。外乡人走到牌楼就不想再走了,看到牌楼,就看到了一座洞藏的金矿。这座洞藏的金矿毫不设防地敞开着大门,四处漏雨,四处漏风。外乡人会向老人们讨一碗水喝,讨一顿饭吃,吃吃喝喝之间,就摸清了牌楼的每一个角落。作为交换,外乡人也会给老人们讲一些外面的事情,添油加醋的,捕风捉影的,前言不搭后语的,但老人们听得津津有味,对外乡人的别有用心浑然不觉。老人们的耳朵已经被村子里那些陈年的琐事磨出了厚厚的老茧,忽然听到新鲜事,根本来不及过脑子,顾不上过脑子。这时候,老人们脸上的笑容又醒了过来,外面的世界还生机勃勃地活着,他们也还生机勃勃地活着。这时候,外乡人也就不是外乡人了,而是外面的世界派往小村牌楼的信使。慢慢地,“狗皇帝”也懒得再叫了,叫了也是白叫,“狗皇帝”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寄生的这一块土地其实并不需要一条看家护院的狗,而是需要一个会喘气的活物。作为家禽的鸡、鸭、鹅,作为家畜的牛和猪,早就从牌楼消失了。老人们连一日三餐都懒得料理。“狗皇帝”的吃喝拉撒不需要料理,整个牌楼,都是它的“皇家庄园”;牌楼的所有厕所,都是它的“私有领地”。作为一条狗生活在牌楼,只能是“皇帝”,或者是“皇后”。“狗皇帝”也幻想过三妻四妾的生活。但方圆数里,“狗皇帝”找不到一个自己的同类,它偷偷地跑出去巡视过五六次,最后都没精打采地独自走了回来。发情的“狗皇帝”懂得羞耻,它远远地蹲在地上,狂躁地吠叫,裸露着猩红的鞭子。寡居的桃花满面绯红,她一面偷偷地瞟着狗鞭,一面大声地呵斥。“叫你的魂啦,到别处叫去!”老人们虽然心知肚明,却都装着没有看见。忍忍也就过去了——守寡的女人得忍,发情的狗当然也得忍。有什么呢?

我们都主张报警。父亲在电话里笑了:“报了也是白报。”辖区将近十万人口,但辖区派出所只有八名干警,许多年了,除了杀人放火之类的恶性案件,民警们从来没有进过村。就算立了案又能怎么样呢?在乡下,类似的偷盗案几乎每一天都在发生。那些以拾荒为名的外乡人白天踩点,晚上进村。大张旗鼓,旁若无人。去年正月,邻近的一个村子发生了一起“著名”的盗窃案。盗贼进村的时候还是上半夜,老人们正聚在一起打麻将,打着打着屋后就传来异样的声响。一名围观的老人拉开了后门,昏黄的灯光里,走着几个拎着大包小包的陌生人,其中一个人肩上扛着一只煤气罐,嘴里还叼着一根烟(他浑然不知烟火的危险)。老人立马明白了过来,他刚想喊人,就被扛煤气罐的威逼住了:“再叫,再叫老子砍死你!”老人们闻声拥向后门,盗贼居然没有落荒而逃,他们依旧不紧不慢地扛着煤气罐,大摇大摆地拎着大包和小包。家里被洗劫的那位老人拿起了菜刀,老人们则齐心协力地拉住了他的胳膊。“不能出去啊!”老人们几乎异口同声,“千万不能出去啊!”势单力薄的老人自知不是盗贼的对手,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盗窃者扬长而去,捶胸顿足,呼天抢地。

候鸟一样的儿女们已经远走高飞。正月里留下的钱物,勉强可以维持老人一年的生活。但现如今,老人的生活已经碎了,漫长的三百六十五天像枕边那一团漆黑的夜色。那天晚上,留守在家的老人都没有上床,他们陪着家里被洗劫的老人聊天,把陈芝麻烂谷子的事都聊尽了,一直聊到东方既白。天亮的时候,这一家给老人端来了一斗米,那一家给老人拎来了一瓶菜籽油,还有的给老人送来了一刀风干的咸肉……老人整天躺在床上,虽然没有像大家担心的那样寻了短见,但那种清汤寡水的日子,也让一个村子的老人都充满了自责。事实上,在那个劈面相遇的瞬间,没有人敢和盗贼短兵相接,自保成了老人们唯一的选择,或许也是最明智的选择。

老人们的担心并非多余。那个盛夏的正午,胡二娘和老伴像往常一样躺在床上,吹着电风扇,半梦半醒之间,胡二娘隐约看见一个“年轻人”站在自己的床边。她瞬间惊醒了过来,那个“年轻人”正在老伴的枕头下摸索,胡二娘刚刚喊了一声,就被“年轻人”掐住了脖子。等老伴被胡二娘的挣扎踹醒的时候,胡二娘的脸已经失了色,等老伴彻底回过神来,“年轻人”已经消失了,同时消失的,还有老两口藏在枕头下面的八百块钱。这八百块,浓缩着老两口一年的心血。这个穷凶极恶的歹徒,不仅撕裂了一对古稀老人的念想,还制造了小村牌楼有史以来的第一宗悬案。惊吓过度加上对以后漫长岁月的忧心忡忡,使失窃之后的胡二娘最终撒手人寰。人命关天,事件的性质于是变了,频繁失窃的村庄终于诞生了第一宗案件。遗憾的是,老伴未能提供那个“年轻人”的具体线索,包括大致的身高、年龄和体貌特征。几名目击证人的描述又相差甚远,有的说嫌疑人瘦高瘦高的,也有的说嫌疑人既矮又胖,还有的说嫌疑人最多只有十四岁,罗圈腿……这些似是而非的信息让民警一头雾水,他们从村东转到了村西,又从村西转到了村东,结果一无所获。他们当然一无所获——第一现场已经被严重破坏,方圆几十里没有一个监控头,甚至没有一个确切的目击证人。胡二娘的死亡于是成了一宗无头案。

如今,五六年过去了,大家差不多已经忘记了胡二娘。在乡下,非正常死亡的老人不胜枚举,大家已经习以为常。时间和声音

失窃之后,父亲索性不再添置家什,甚至没有置办日常生活必需的电饭煲和煤气罐。父亲一年只回去两三趟,每次回去,父亲都成了牌楼的客人,中午在这家吃一顿饭,晚上在另一家喝一杯。留守在家的老人当然也没什么好招待的,但对于父亲来说,能坐在一起说说话,就是最好的招待了。久居合肥的父亲念着那一份旧情,村里健在的老人已经越来越少了,还能坐在一起说几句话的老人更是越来越少了。在生活深重的折磨和年月长久的沉默里,一些老人仿佛已经失去了言语的能力,“啊”“哦”“嗯”“哎”成了老人们的日常用语,久而久之,老人们就都不怎么健谈了,说了上一句,忘了下一句,于是大量地使用感叹词。在小村牌楼,“啊”“哦”“嗯”和“哎”有许多种意思,五花八门的,形形色色的,在某些特定的场合,又能表示同一个意思。比如某个老人夜里突然去世了,第一个传达消息的人总要缀上一个叹词“哎”;第二个听说的老人会惊得站起来,嘴巴已经关不住风,于是“啊”了一声;传到第三个老人的时候,老人其实已经在心里震惊过了,于是报以一个短促的“哦”;到了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老人,老人们不仅已经震惊过了,还在一起感叹过了,于是默默地点了点头,“嗯”,看嘴巴像是说了,听声音又像什么也没有说。

好在父亲也是一个寡言的人,坐在老人们中间,父亲可以和老人们一样久久地沉默着。在时光一样盛大的沉默里,老人们和父亲的脑海里其实都在过电影,牌楼的人和事在老人们和父亲的脑海里轮番上映。父亲和老人们的回忆是往一处走的,老人们想到了村里的国书记,国书记当了半辈子的书记,半辈子都是笑眯眯的;父亲也就想到了国书记,晚年的国书记患上了肺癌,大口大口地吐血,吐了三个月,终于再也不吐了……老人们想到了东成大嫂,东成大嫂瘫痪在床两年多了,下身都生了蛆,白森森的,裸露着两根大骨头;父亲也就想到了回家那天,东成大嫂突然就走了……最后,父亲和老人们一起想到了二十里外的公墓,一想到今后大家都必须“过火烧”,都要躺在那个巴掌大的匣子里,父亲和老人们这才唏嘘了起来,脑海里的电影于是提前谢幕了。老人们以为,父亲常年生活在省城,应该有机会接触省长、书记或者是在政府机关里工作的人,于是便一起望着父亲。“就没有转圜的余地了?”这句话老人们谁都没有说出口,但老人们已经通过自己的唏嘘声,把这句话递给了父亲。父亲久久没有说话,只是叹了一口气。老人们都听懂了父亲的叹息,他们抬头看了看天,低头看了看地,接着就盯住了“狗皇帝”。“狗皇帝”卧在门槛石边上,巢山上的夕阳,镀亮了狗头上油腻腻的毛发。同样生活在牌楼,但“狗皇帝”的生和死,都比老人们幸福——生,它不愁吃不愁喝,也不曾有病痛的折磨;将来就是死了,也肯定会有人把它扛上巢山。上头明文规定巢山上不允许埋人,但谁也没有说不可以埋狗。“狗皇帝”虽然生活在牌楼,但事实上,它是活在另一个世界。时间像一个长途跋涉的老人,奔到牌楼,它就奔不动了,它在牌楼停了下来——有时候停在巢山上,有时候停在树梢上,有时候停在门槛石上,有时候停在田埂上,有时候又停在某个老人的头上……巢山黄了又绿了,树梢黄了又绿了,田埂青了又黄了,门槛石上的灰尘又增加了一寸,老人的头发,终于白完了最后一根——时间是个神奇的魔法师,它既是冥想者也是创造者,它用自己的冥想一点一滴地、不动声色地修改着小村。属于牌楼的时间还是一个热爱画自画像的画师,老人们在它的绘画里成了另外一个人,牌楼在它的绘画里有了另一副面容。老人的面容和牌楼的面容,最后都成了时间的面容。只有“狗皇帝”除外。许多年了,“狗皇帝”并没有显出应有的老态,这条养尊处优的“狗老人”,仿佛生活在时间之外。或许,属于狗的是另一种时间,属于城市的也是另一种时间,它们都是年轻的时间。它们精力旺盛,像是喝了一海碗鸡血。属于牌楼的时间没有鸡血,它像牌楼的老人们一样,日薄西山,苟延残喘。

和老人们的“啊”“哦”“嗯”“哎”一样,牌楼的时间也有自己的声音。清晨,时间的声音是“嘟—嘟—嘟”,每一声都是同样的分贝,每一声之间的间隔几乎一样长。这是早起的冬至大爷拄着拐杖,领着“狗皇帝”去破罡街上的老杜茶馆喝早茶。说是去喝早茶(老杜茶馆里常年免费提供一种野茶,梗粗,叶阔,味苦),其实是冲着春卷去的。老杜茶馆里的春卷闻名已久,面皮香而脆,内馅细而酥,牌楼的老人们都好这一口。但方圆数里,像冬至老人这样雷打不动、坚持去喝早茶的老人却极为罕见,一来固然是心疼钱,二来老人们已经慵懒惯了,实在不愿意早早地爬起来,呼哧呼哧地走两里多路。冬至老人倒不怕走路,他有拐杖呢。关键还不是拐杖,关键是拐杖上还雕了呼之欲出的龙头。这就稀罕了,方圆数里,找不到一根同样的拐杖,老人们的腰就算弯到了地上,也很少有人舍得花钱买一根拐杖。老人们大多拄着一根棍子,巢山上有的是松树,随便砍一根枝丫下来,剥皮去叶之后,就是一根舒适的拐杖。老人们活了一辈子,活到后来就活成精了。在老人们看来,冬至大爷虽然风风光光地活了七十多年,腰都快弯到了地上,但其实还是没有活明白——他对“活”的要求,还停留在雷打不动吃春卷、享受一根龙头拐杖的低级层面。冬至大爷倒不计较这些,隔三岔五地,他还会带两根春卷回来。第一个看见了谁,就从怀里摸出来:“我一路捂着呢,趁热吃。”那个有口福的人于是就趁热吃了,一边吃一边还在心里疑惑:“这个老头儿,怎么就有这么多闲钱呢!”

到了中午,时间的声音是“噼啪——噼啪——”,这是柴火在土灶里崩裂的声音。巢山上的灌木和野树已经长疯了,到了深秋,满山都是枯枝败叶,老人们一把把地拾了回来,晒干了就是上好的柴火。除了卧室,其他的房子都被老人们堆成了柴屋,晒干的柴火一摞一摞地码上去,码到老人们够不上为止,码到差不多就要塌下来为止。老人们已经砍不动柴火了,也懒得砍,做饭都是整根整根地烧,前半截已经烧成了灰,后半截还杵在灶外面。一顿饭,一根柴。烈焰的温度让烧柴的老人昏昏欲睡,烈焰在灶台里“噼啪噼啪”地舞蹈,舞着舞着,菜就焦了;蹈着蹈着,饭就煳了……刮西北风的时候,天寒地冻的时候,“狗皇帝”也喜欢卧在灶旁取暖。这个狗东西,竟会享福,猛然醒过来的老人,时常会忍不住踢它一脚。狗东西呜咽一声,委屈地摇了摇耳朵。对于老人们突如其来的惩罚,“狗皇帝”从来没有计较过,它知道,老人们的心里窝着一团说不出的苦,有苦却没处说,只好踢它一脚。

黄昏的时候,时间的声音是倦鸟归巢的叽喳声。在小村牌楼,麻雀、乌鸦、灰喜鹊是最常见的三种留鸟,它们数量繁多,生殖力旺盛,几乎每一棵树上都有它们精心编织的窠。鸟雀们也不甘寂寞,天长日久地生活在牌楼,它们终于也厌倦了这种单调的日子,一早出门,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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