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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4 08: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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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过勇,宋伟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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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测量

腐败测量试读:

作者简介

过勇 1977年10月生,安徽含山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央纪委监察部特邀监察员、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廉政建设、公共治理、行政体制改革领域的研究,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等项目多项,在The China Quarterly、China Review、《政治学研究》、《管理世界》、《经济社会体制比较》等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

宋伟 1982年7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教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主要从事政治体制改革、廉政与治理方面的研究。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项目,在《经济社会体制比较》、《中国行政管理》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

本书简介

腐败测量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命题,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当前中国腐败和反腐败不断发展变化的情况下,对腐败测量问题进行研究具有现实价值。本书从纠正腐败认识误区角度对腐败测量的理论意义进行了分析,从社会价值角度对其现实意义进行了分析,通过腐败现象多样性和腐败测量困境的研究,提出本书理论框架。在此基础上,以主观调查法、案件统计法、案件指标分析法三种方法为主线,系统研究了当前腐败测量中的主要方法,并结合国际组织、地方评价等案例对腐败测量应用进行了分析。然后,本书提出了一个测量腐败的综合框架,构建了腐败测量的指标体系,并对中国腐败结构文化和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展望。

序言

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全党必须警醒起来。这被视为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大之后的“反腐宣言”,表明了十八届中央领导集体直面挑战,“下大力气解决”腐败问题的坚定决心、信心和恒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猛药去疴、壮士断腕的决心,旗帜鲜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中央纪委监察部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掀起了前所未有的反腐风暴。中国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实现了风清气正的“新常态”,开创了中国特色反腐败道路的新征程。

中国反腐败取得的成效,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反腐败期望,人民群众对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信任有了新的提升,党反对腐败的政治意愿表现为更加具体的形式,为提振中国形象带来了新的力量,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坚强的有力保证。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中国当前的腐败易发多发趋势还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当前一段时期,中国反腐败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反腐败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基本判断仍然成立。事实上,1993年我们党就提出,反腐败形势是严峻的。此后一直沿用“依然严峻”的判断。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深化了对反腐败形势的认识,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诚然,在中国反腐败斗争中,对腐败形势的冷静清醒判断至关重要,这是认识中国腐败状况、制定反腐败政策、树立反腐败信心的重要基础。

如何对腐败形势作出科学准确的评估?这是学术界和反腐败实践工作者,乃至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不仅是中国,对于其他任何国家和地区来说,腐败形势评估都是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十分关注本国腐败形势的发展变化,同时也关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腐败状况。这也是为什么世界银行、世界经济论坛、透明国际等国际组织推出的各类腐败测量指数备受关注的原因。但是,腐败测量一直以来都是腐败问题研究的难点,现有的腐败测量指数无疑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局限性。这既有腐败本身具有信息不对称性的原因,因为我们想了解腐败全部真实发生情况几乎是不可能的,也有腐败测量研究方法和理论不足的原因。在这方面,中国的有关研究成果还略有不足,对于腐败测量这个研究难题还缺乏系统性分析。本书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以腐败测量为主题展开了研究。在中国当前腐败变化发展越趋复杂的情况下,这是一个具有重要价值的课题,同时也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课题。

为了对腐败测量问题展开深入研究,首先,本书对腐败测量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进行了论述,这为研究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其次,对腐败测量存在的困境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研究的理论框架。再次,以腐败测量的主观调查法、案件统计法、案件指标分析法三种方法为主线,比较全面地研究了当前腐败测量研究中的主要方法,特别是结合方法研究对透明国际等国际组织的腐败测量指数进行了分析。然后,本书提出了一个腐败测量的综合框架,构建了相应的指标体系。最后,对中国腐败结构变化和发展趋势进行了论述,并结合研究结论,提出政策建议。书中对腐败测量进行了很多具有创新性的研究工作,具体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本书在论证腐败测量的理论意义过程中,深入分析了当前中国腐败问题的四个认识误区,分别是腐败是经济增长的润滑剂?腐败越反越多?民主是治愈腐败的良药?中国是世界上腐败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一直以来,这些误区给中国反腐败工作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时至今日仍然没有完全纠正过来。实际上,这些误区的产生都是由于我们缺乏有效的工具和方法,难以对腐败形势进行准确判断,这也凸显了腐败测量研究的重要意义。(2)本书对腐败测量存在的困境进行了系统归纳,这使得我们对腐败测量本身产生了客观正确的认识。书中围绕腐败测量的信息不对称、腐败测量的两个概率、腐败测量的技术困难展开论述,在一定程度上厘清了腐败测量的难点和需要破解的问题,也帮助人们能够更加清晰地认识腐败测量的局限性。这些内容的深入分析也为全书研究工作的开展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提高了研究的逻辑性。(3)本书提出了腐败测量的一个新的理论框架,从腐败状况、反腐败绩效、腐败风险三个维度对腐败形势进行综合评估。这个理论框架在很大意义上弥补了以往腐败测量的不足,例如一些研究实践中对腐败和反腐败不加区分地进行评估。本书在理论框架基础上,按照主观与客观指标相结合的原则,从投入、机制、结果和效果四个层面构建了具体的腐败测量指标体系,为腐败测量实践提供了新的工具。

在研究过程中,我们力求研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创新性,努力作出对腐败研究领域具有贡献性的成果。但是,由于腐败测量研究确实面临很多困境,有很多问题我们还没能深入进行分析。此外,腐败测量不仅是一个理论研究问题,同时也需要实践检验研究结论的应用效果。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必须通过未来的不断深入研究,不断将腐败测量理论成果运用于实践,再以实践途径优化提高理论研究框架,只有这样腐败测量的难题才能够被不断破解。第一章腐败测量的意义

腐败是当代中国面临的最突出问题之一。根据中国社科院2014年发布的社会蓝皮书,反腐败问题位居中国城市居民最关注社会问题[1]的第四位。腐败不仅阻碍了经济发展,污染了社会风气,也构成了对政府合法性的严峻挑战。从国内看,一些民众包括官员对腐败的蔓延忧心忡忡,甚至对反腐败丧失信心;从国际上看,腐败成为西方一些国家和学者攻击共产党执政地位的重要借口,例如美国学者章家敦[2][3](Chang Gordon)、吉雷(Bruce Gilley)都曾提出一党制必然导致腐败的言论。然而,从学术研究角度看,这些看法和观点都缺乏理论支撑。尽管对腐败问题的研究日渐丰富,但是人们对腐败的认识仍[4]然十分有限,在学术领域尤其缺乏系统的实证研究成果。事实上,对腐败形势和发展趋势的研究至关重要,因为这不仅是正确认识腐败问题的前提,也是制定反腐败政策的重要基础。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世界范围内涌现大量有关腐败测量的研究成果和政策尝试,这为本书深入地分析这一问题奠定了良好基础。本章将从一些常见的腐败认识误区入手,探讨腐败测量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第一节 纠正认识误区:腐败测量的理论意义

尽管人们对腐败现象的讨论十分热烈,但是由于缺乏科学研究和准确认知,社会上一些模棱两可、甚至错误的观点仍然大行其道。如何纠正这些认识误区?仅靠理论分析和思辨是不够的,需要一些科学的实证研究成果检验。腐败定量测量为进一步研究腐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反腐败政策成效、腐败与民主的关系、如何看待中国的腐败状况等问题提供了可能性。一、认识误区之一:腐败是经济增长的润滑剂

腐败是经济发展的阻碍,还是经济增长的润滑剂?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有很多错误认识。时至今日,仍然有很多人没有走出这个认识误区。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国内外一些经济学家提出,在体制僵化、效率低下的国家,腐败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必要润滑剂。这是从经济学视角对腐败问题的审视。例如,纳撒尼尔(Leff Nathaniel)通过分析价格管制下官员的不同反应及其产生的社会福利效应,提出了腐败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观点,从而[5]拉开了对腐败经济增长效应问题探讨的序幕。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认为,一个相对来说不太腐化的社会——例如在传统规范仍然强大有力的传统社会——可能会发现,一定量的腐化不失为[6]一种打通现代化道路的润滑剂。在西方学者研究中,这种“腐败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的说法”在一段时期内十分流行。这种观点的基本逻辑是,在一个办事程序冗长的国家或地区,建立一个外商投资企业可能需要半年才能盖完几十个图章完成审批手续。如果通过行贿方式,可能这些审批手续在2个月之内就能办成。这样提前4个月开工生产不是创造了GDP、促进了经济增长吗?事实上,这种观点是在次优理论的基础上产生的。次优理论认为,如果一国的不当政策已经导致生产、分配等存在扭曲,那么诸如黑市、走私活动等可能会改善福利,即便它们本身也会产生新的扭曲并占用一定资源,腐败就是存在扭曲[7]时的一种次优选择。

为了从学术研究视角对腐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做出论证,20世纪90年代开始,学者们尝试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考夫曼和魏尚进(Daniel Kaufmann,Wei Shangjin)提出了“腐败是经济增长的润滑剂还是砂子”的疑问,他们利用腐败测量结果进行的跨国面板数据实证研究表明,尽管从个体看,腐败可能会提高效用,但是从整个社会总体看,腐败会严重损害制度权威性、降低效率,[8]并助长公职人员寻租行为,从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布莱克本等(Keith Blackburn等)通过建立关于经济增长、贿赂、逃税的动态一般均衡模型,分析了腐败发生率和持久性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得出的[9]结论是腐败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负向关系。胡鞍钢从经济学角度估计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腐败给中国经济、国家财税、公共投资、消费者、社会净福利所造成的损失,发现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每年平均在9 875亿~12 570亿元,占全国GDP总量的[10]13.2%~16.8%。杨灿明、赵福军对我国行政腐败与公共支出、经济增长率之间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行政腐败行为的发生浪费了[11]大量的公共支出。

已有研究成果表明,腐败可以被认为是经济增长的额外成本。腐败会降低经济增长率,阻碍国内和外国直接投资,扭曲公共支出的结构,破坏商业环境,造成地下经济的繁荣,减少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提供。不仅如此,孤立、静止地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腐败问题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在社会发展的宏观背景下分析就会发现,腐败会严重损害政府合法性,降低政府效率,扭曲政府官员激励,败坏社会道德,甚至产生一种不易逆转的消极社会文化。从这个意义上看,腐败不可能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润滑剂。尽管如此,反腐败影响经济增长的论调仍然不绝于耳,特别是在当前中国经济增长日趋放缓的情况下,高压的反腐败态势被一些人认为是经济放缓的主要原因。为了使人们能够科学正确地认识这一问题,就必须加强腐败定量研究。如果没有对腐败问题更加深入的定量测量研究,这个误区就很难被纠正。专栏1-1 增长的质量

在赫希曼、缪尔达尔、科斯、斯蒂格利茨、诺斯、奥尔森和威廉姆森等人的当代发展学著作中,对制度和传统经济变量的相互关系都进行了广泛的论述。近年来,自苏珊·艾克曼和罗伯特·克利特加德开始,腐败问题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人们越来越多地认识到腐败对发展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然而,大多数当代发展经济学著作都低估了广义的治理结构对增长和发展极其重要的意义。人们往往没有认识到,在公民自由和良好的治理结构框架中运作的有效、透明的政府对持续的福利增长和减少贫困是至关重要的。人们还缺乏对治理结构和腐败综合性的看法。实际上,腐败应当被视为国家根本性脆弱的表现,而不只是社会弊病所导致的某些基本的或单一的因素决定的。

世界范围内的证据表明,良好、透明、有效的政府机构是与更高的收入增长、国民财富和社会成就联系在一起的。在高效、诚实和注重绩效的政府机构中,有合理、明晰的管制政策,法治得到公正贯彻,政策和法律框架未被精英既得利益集团控制,市民社会和媒体在提高其政府的负责度方面有独立发言权,这样的国家有更高的收入、投资、增长和更长的预期寿命。国际经验和历史经验也告诉我们,有效的、廉洁的政府并非只有在国家完全现代化、变得富裕以后才能存在。正在工业化的国家,如博茨瓦纳、智利、哥斯达黎加、爱沙尼亚、波兰和斯洛文尼亚的经历,以及过去20年新加坡和西班牙的历程都说明了这一点。

下面是腐败危害经济增长的许多渠道中的几个:

•人才的不良配置,这包括对社会关键成员如对女性利用不足;

•国内和外来投资水平较低;

•扭曲的非官方经济增长和企业发展;

•实体基础设施状况不断恶化,公共支出和投资扭曲;

•公共收入较低,作为公共品的法治供给不足;

•国家控制,公司精英控制法治和国家政策,从而损害产出的增长和企业部门的投资。

来自许多国家的大量跨部门数据表明,腐败会大大减少国内和外来投资。如果菲律宾能将其腐败程度降到比新加坡的水平还低,其投资与GDP之比可以提高6.6%。通过对20世纪90年代早期14个来源国和41个东道国的双边外国直接投资情况的考察,学者发现了腐败阻碍投资的证据,对一个腐败的国家来说,将腐败程度降低至新加坡的低水平对外来投资的作用,相当于将公司所得税边际税率削减20%以上。许多腐败缠身的国家也通过提供巨额税收优惠吸引跨国公司、通过控制腐败,无须这些税收优惠也能吸引至少同样多的外国投资。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增长的质量》,北京,中国财经出版社,2001。本书引用时有所删改。二、认识误区之二:腐败越反越多“腐败越反越多”是近年来在社会上流传的一种看法,这是认识腐败的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误区,也是对腐败形势的误判。有人曾指出中国反腐败存在令人困惑的矛盾现象:一方面,无论是反腐败花费的精力和采取的措施,还是每年惩处腐败分子的数量,都说明反腐败工作的力度和取得的成效是显著的;另一方面,各个不同层面所体会和[12]感受到的腐败现象,却给人们一种腐败越来越严重的感觉。基于这种判断形成的“腐败越反越多”的误区成为反腐败工作的阻碍。(1)为什么会产生“腐败越反越多”的认知?从内在逻辑看,在近年来的反腐败过程中,人们通过各种途径接触到了越来越多的腐败案件信息,并且被发现和被查处的腐败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涉案金额和腐败分子的职级不断提高,由此很容易使人在主观上产生“腐败越反越多”的判断。在信息化时代,腐败相关信息在传播速度、深度和广度上发生了深刻变化。互联网未出现之前,人们只能通过读报纸和查阅书籍了解当时的腐败案件和腐败形势。然而,随着互联网和新媒体的发展,被曝光的腐败行为越来越多,腐败现象被迅速放大,它能将任何地域的腐败案件没有任何时滞地呈现在人们面前。腐败案件信息的增长给人们对腐败形势的判断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沉锚效[13]应”,并内化为主观印象。(2)“腐败越反越多”的误区在本质上是由于概念混淆而产生的。腐败是一个存量概念。在经济学上,存量是指某一指定时点上,过去生产和积累的产品、货物、储备、资产负债的结存数量。因此,腐败数量实际上是在某一个时刻存在的腐败行为多少,具有存量属性,但是在不同时刻腐败数量是发生变化的,即存在增量可能。反腐败是揭露腐败的活动,揭露出来的腐败数量越多,原有的腐败存量就会越来越少。但是在反腐败的同时,有可能发生新的腐败行为,如果某一时刻的腐败增量超过了反腐败揭露的案件数量,那么单纯从数量上看,这一时刻的腐败数量确实增加了,并成为这一时刻新的腐败存量(见图1.1)。从逻辑上分析,只要有腐败案件被查处,原有的腐败存量一定是减少的。因此,不是因为反腐败力度加大了,揭露的腐败案件增多了,腐败数量就增多,而是因为腐败增量的存在而导致腐败增多了。对此,习近平同志曾提出反腐败必须要减少腐败存量、遏[14]制腐败增量,这实际上就厘清了腐败存量与增量之间的关系。图1.1 腐败存量与增量关系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大量发生,并不是由于反腐败造成的,而是由过去一段时期腐败增量决定的。试想在同等条件下,如果我们没有开展反腐败活动,过去一段时期的腐败存量就不会减少,而只要有增量存在,当前的腐败就会更加严重。从这个角度看,“腐败越反越多”这种认识只是人们对腐败现象的主观印象,并没有任何数据支撑。对此,任建明等认为“腐败越反越多”观点的产生实际上是一个认识方法或角度问题,一些人往往是通过个别案例、局部问题或者生活现象,加以主观推测和臆断,产生一些模糊[15]认识甚至是曲解误断。可以看出,纠正“腐败越反越多”误区,需要我们运用定量研究方法对腐败有关问题进行分析。三、认识误区之三:民主是治愈腐败的良药

民主与腐败的关系是各界人士时常探讨的话题。西方社会往往将腐败问题与政治体制联系在一起,认为只有“民主”才可以治愈腐败。国内也有一些民众受这种观点的影响,认为我国当前腐败多发易发的根本原因是一党制集权体制造成的,必须学习西方的民主制度,实行“三权分立”,才有可能战胜腐败。事实上这些观点是立不住脚的。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和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腐败程度总体保持在比较低的水平,不仅腐败案件低发,而且整个社会都保持清廉的风气。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腐败才变得越来越严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政治和经济集权程度都比现在更高,但为什么那时腐败程度更低呢?

国际研究发现,民主和腐败之间并不存在简单的因果关系,萨哈、格润德等(Shrabani Saha, Rukmani Gounder等)提出“选举民主”对减少腐败没有明显的效果,他们认为只有高效的预防和惩处腐败才[16]能够阻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坎贝尔、萨哈(Neil Campbella,Shrabani Sahab)的研究表明,腐败与民主之间不存在线性关系。他们认为,当一个国家由专制转向不完美的民主化(选举民主)过程[17]中,腐败甚至会更加严重。孙雁、迈克尔(Sun Yan,Johnston Michael)提出,通常情况下,人们认为民主可以制约腐败,但是印度的例子却证明民主并不能治愈腐败,贫穷、落后的民主会加重腐败。[18]余致力、陈春明等对中国台湾地区的研究证明,台湾民众在民主[19]化过程中并没有提高对政府清廉的信任程度。奥尔泰亚努(Olteanu)的研究结果证明在所谓民主的东欧国家,民众对国家机构[20]的人员极不信任,认为他们都在腐败中追求各自的利益。学者们对印度等原属殖民地的发展中国家、俄罗斯等后共产主义国家、经历了不同民主化浪潮的拉美国家的研究都表明,在民主化的初期,这些[21]国家或地区的腐败增多了。

持“民主是治愈腐败的良药”观点的人往往把民主等同于“一人一票”的选举。我们看到西方大多数实行这样民主制度的成熟资本主义国家,总体来说都被认为腐败问题相对不太突出,例如,美国、英国、德国等。然而,矛盾的是这些实行“一人一票”的典型民主国家,却没有能够赢得公众的信任,特别是美国公众近年来对政府的信任度持续下降(见图1.2)。令人更加遗憾的是,一些照搬西方民主制度的发展中国家,如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印度,腐败问题更加突出,腐败现象比中国严重得多。怎么看待中印两国的腐败差异?我们举个形象的例子,同样是修一条高速公路,中国经常发生的情况是“路修起来了,官员倒下了”。1995年以来,先后落马的各省交通厅厅长、副厅长有20多位。而在印度则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路还没修起来,钱却没了”。由此看来,民主并不是治愈腐败的良药,也不能作为因变量解释腐败问题。图1.2 美国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1958—2014)资料来源:美国皮尤研究中心政府信任度调查,http://www.people-press.org/。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体制,包括反腐败模式各不相同,“民主”在这些国家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挑战,那种“一人一票”的民主更绝非是治愈腐败的良药。目前没有任何一项实证研究能够清楚地证明,“民主”国家更廉洁,而集权国家更腐败;只有研究表明,在民主化过程中,腐败往往会迅速增加,正如中国台湾地区出现的情况。事实上,治愈腐败的根本在于建立适合自身的、高效的反腐败模式,而不是迷信“一人一票”式的民主。新加坡、中国香港都被认为是廉洁程度很高,它们反腐败获得成功的主要经验并不是“民主”,而是在法治基础上建立了一套适合自身的反腐败体制机制。一个国家的腐败治理模式必然是该国历史文化、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法律体系和腐败状况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衡量一个国家反腐败体制机制有效性的标准应该是其符合该国国情,要能够切实有效地解决该国存在的腐败问题。经过60多年的探索,中国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国家廉政体系。事实证明,尽管中国的国家廉政体系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可待完善的空间,但是总的来说是行之有效的,是符合中国国情和现阶段发展要求的,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仍将继续保持。中国在反腐败方面必须坚持走中国道路,而不能照搬任何所谓的“成功模式”。专栏1-2 民主为何治愈不了印度腐败

人们很容易陷入民主可以抑制腐败的误区,认为通过公民和政治对手对腐败问题的攻击,以及公众听证和选举等手段,民主制度和民主政治可以将腐败行为公之于众。还有人认为,民主的优势在于横向问责,具体包括独立司法、制约与平衡效应、新闻自由、社会舆论和制裁等各种手段。但是,在民主国家印度,选举、司法独立等因素并没能有效地克制腐败。

在印度,腐败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例如,印度孟买的道路交通办公室门外,有一群人常年守在那里,当地居民来此办事的时候,这些人会一窝蜂似的将其围住,“需要驾驶证吗?不用考试!”为了省去“烦琐”的过程,急于开上车的人往往愿意付给这些“中介”3 000卢比(约合65美元),然后买到一本如假包换的驾驶证。至于“中介”们如何与办公室里的工作人员交易,无人知晓。医院里的腐败问题就更多。人们向医院申请一份合法的出生证明或死亡证明时,行贿几乎是必不可少的;而在妇产医院,母亲们为了看一眼自己刚出生的孩子,也要花钱打点护士。对于印度人来说,这样的事并非个案,而是常识。印度某城市进行的调查显示,一半以上的参访者曾向公立医院行贿,而在小城镇的医院中,这个比例上升到近90%。

印度高官腐败的案例也是屡见不鲜。例如,1987年,瑞典媒体曾揭露印度高官在收受4 620万美元贿赂后,从瑞典一家军火公司购买了价值13亿美元劣质武器的丑闻,事发时任印度总理兼国防部长的拉吉夫·甘地(Rajiv Gandhi)因被认为涉嫌贪腐而在1989年的大选中惨败;2000年,印度前总理纳拉辛哈·拉奥(Narasimha Rao)因腐败问题被判入狱;2005年,印度外交部长纳特瓦尔·辛格(Natwar Singh)则由于涉嫌在与伊拉克的石油换食品交易中受贿而辞职。

与基层公务员相比,地方法官在受贿时更加肆无忌惮。2004年年初,印度ZEE电视台记者维贾伊·谢卡尔假扮成商人,向艾哈迈达巴德市地方法官巴拉姆·巴特行贿4万卢比(约合860美元)并提供了一份人名单,要求法官逮捕名单上列出的4个人。收了钱的法官巴特很可能根本没看名单就下达了逮捕令。几天后,记者谢卡尔将“交易”时偷拍的录像和逮捕令交给了印度首席大法官克雷。克雷看后怒不可遏,呼吁严惩司法腐败,而那4张逮捕令上的名字则分别是大法官克雷、印度总统卡拉姆、最高法院法官辛格和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前主席简恩。

印度腐败的案例表明,民主并不是治愈腐败的良药。菲律宾、印尼等所谓民主国家的腐败都极其严重,这些事实对于认识腐败和民主的关系提供了佐证。民主与腐败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认为腐败发生是由于民主发展不够,甚至认为西方式民主就是根治腐败唯一良方的观点是十分偏颇的。

资料来源:张旭:《印度:当腐败已成生活方式》,载《小康》,2011(2)。本书引用时有所删改。四、认识误区之四:中国是世界上腐败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在谈到腐败问题时,人们十分愿意将中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腐败状况进行比较。中国的腐败状况如何?比其他国家和地区更加腐败,还是更加廉洁?中国是不是世界上腐败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往往是人们讨论腐败问题的焦点。事实上,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腐败状况的比较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众所周知,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的清廉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也只是对全球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腐败状况进行评价,并没有做到对世界上2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全覆盖。尽管如此,从透明国际清廉指数的历年排名结果看(见图1.3),中国并不是世界上腐败最严重的国家,而是总体上处于中等偏下位置。图1.3 透明国际清廉指数中国排名情况变化

腐败具有历史性和全球性,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在历史和当今都存在不同程度、不同类型的腐败。将中国的腐败状况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比较,应当看到不同国家和地区腐败的差异。不同社会、不同群体、不同学者对于腐败的理解都具有差别,这使得人们在评判腐败状况时所采取的标准有很大不同。例如,在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腐败形势时,很多人就忽视了西方发达国家存在的政治腐败。在西[22][23]方社会中,政治腐败中的贿选、游说、“旋转门”等“合法的”腐败行为的认可程度较高,但实际上这种腐败相对于其他类型的腐败,会给社会带来更大危害,然而在腐败比较过程中很容易被过滤掉。不仅如此,相对于其他国家和地区,人们往往更关注也更了解本国的腐败状况,而忽视了其他国家和地区所存在的问题,产生一些不客观的判断。

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我国的腐败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这与我国处于经济转轨特殊历史阶段有密切关系。腐败在一定程度上是发展的代价,是制度转轨的必然结果。例如,在美国进步时代,政商经济联系紧密,官员权力很大,特别是审批权力没有制约导致的审批寻租腐败广泛存在,腐败文化的形成腐蚀了整个行政机关,城市化进程为官商[24]勾结创造了巨大的贪腐空间。美国学者曾精辟地指出,在今日的绝大多数美国人看来,腐败似乎只发生在贫困国家和处于转型经济中的那些不幸的人们身上。但追溯起来,美国作为一个廉洁共和国的历史实际上也仅始于现代。19世纪和20世纪初期的美国腐败史,可以[25]说与当今许多现代转型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地区并无二致。这个评论真实地反映了美国在进步时期存在的严重腐败问题。梅尼斯对美国进步时代15个大城市的腐败情况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这些城市在[26]这段时期的腐败达到了顶峰(见表1.1)。1905年,法国人绘制了一幅美国政治地图,对当时45个州的政治状况进行了区分,结果表明政治清明的只有6个州,部分腐败的13个州,完全腐败的达25个州。[27][28]日本在“二战”之后也同样出现了腐败蔓延的现象,曾任日本首相的吉田茂、池田勇人、佐藤荣作、田中角荣、宫泽喜一等都深陷腐败丑闻,有学者认为战后日本政要腐败发生概率之高在发达国家中[29]属于比较严重的。这些案例都充分证明,各个国家在历史进程中都出现过严重的腐败现象,甚至出现腐败高发期。正如亨廷顿所言,某个国家处于变革时期的腐败现象比该国在其他时期的腐败现象更为普遍。他认为腐败程度与社会和经济迅速现代化有关。18世纪和20世纪美国政治生活中的腐败现象好似没有19世纪美国政治生活中腐化现象那么严重。英国亦是如此,17世纪和19世纪末英国政治生活[30]看上去比18世纪廉洁些。表1.1 美国15个大城市腐败市长或腐败政府执政的年份比例 %1850—1880年的1881—1930年的1931—1980年的城市腐败腐败腐败巴尔的摩0.430.180.08波士顿0.000.460.14布法罗0.000.040.300.500.760.92芝加哥辛辛那提0.270.120.00克利夫兰0.000.270.20底特律0.030.260.12洛杉矶0.270.220.12密尔沃基0.200.280.00新奥尔良0.330.640.54纽约0.670.580.18费城0.170.680.42匹兹堡0.230.320.060.330.200.16旧金山圣路易斯0.000.200.04平均0.230.350.23注:表格中的腐败数据为期间有腐败市长或腐败政府部门的年份比例(%)。表格中的15个大城市是其政治史收录在《1820—1980年美国市长人名词典》中的城市。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并不是世界上腐败最严重的国家。中国当前经历的腐败阶段也有历史阶段性。与其他国家历史上所经历的转轨时期一样,中国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阵痛之中。但是,由于目前对相关问题的研究仍然比较匮乏,致使人们产生了“中国是世界上腐败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这样的误区。第二节 腐败测量的现实意义一、为了解腐败真实状况提供途径

腐败研究最基本的命题之一就是如何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腐败状况。对腐败形势进行评估,是各国政府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民众关注的焦点。然而如何了解腐败真实发生的情况,却是腐败研究的一个难点。尽管在腐败被发现之前,人们难以知道腐败发生的全部情况,但是仍然可以通过不同角度对腐败形势进行判断。通常民众对腐败形势的分析都是通过经验和感知,但是这种知觉印象与腐败真实状况之间往往存在或大或小的误差,这使得民众很容易出现对腐败状况的误判。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人们常常以经验作为判别真实的标准,但事实上,即便是对同样的对象,从不同角度看,也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

对于腐败形势的判断,社会上存在两种对立观点,一些人持腐败形势悲观论,另一些人则持乐观论。悲观主义者认为腐败案件越来越多,证明反腐败是无效的;乐观主义者则认为反腐败活动十分有效,腐败形势得到了快速扭转。这些观点本质上都是根据经验和感知得出的结论,缺乏科学的理论依据,混淆了腐败和反腐败的区别,也忽视了腐败行为的隐秘性。在当前的社会发展中,这种腐败形势判断的误区经常容易出现。

为了能够了解腐败发生的真实状况,我们有必要进行腐败测量研究。腐败测量为人们认识腐败形势提供了理论工具,特别是运用定量方法研究腐败问题已经成为一种重要手段,这也与当前社会科学研究发展趋势相吻合。腐败测量有助于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腐败的客观状态和发展趋势,并进行时间和空间上的比较,进一步揭示腐败产生的原因和规律。不仅如此,腐败测量研究还可以拓展腐败问题研究的视阈和内容。在腐败研究中,很多问题无法通过定性研究解决,例如腐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等,腐败测量使得这些问题的研究成为可能。这些分析对于提高人们对腐败认识的准确性大有裨益。

尽管腐败测量研究也存在诸多局限性,但是相比传统的思路和方法,腐败测量的提出已经在科学性方面有了很大提升,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仅凭经验感知而得出的判断误差。腐败测量通过定量研究方法,利用有关数据分析,为我们认识腐败问题提供了客观依据。相对而言,这种研究思路更能有效解释腐败的性质和特征,提高对腐败形势分析和判断的可靠性,有效地反映腐败的真实情况,这对于推动腐败治理无疑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二、为制定反腐败政策提供依据

腐败测量研究对于推动反腐败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它是制定有效反腐败政策的必要基础。评估腐败形势是反腐败工作的首要任务,是认清腐败问题的重要前提。党中央对当前中国腐败形势的基本判断是: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奢侈浪费现象严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但是,这仅是从定性角度对腐败形势进行的宏观判断,尚缺乏细致的量化分析。从反腐败工作实践角度看,如果能够对腐败形势进行更加系统的评估,将更有助于准确清楚地掌握当前腐败的基本状况。

此外,腐败测量研究是分析腐败发展趋势的主要途径,腐败测量的目的不仅是为了了解腐败形势,同时也是为了对腐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分析,从而更好地进行腐败预防。腐败测量可以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对腐败发生及发展的一些基本规律进行研究,提炼腐败案件的共性特征,以此提出更加具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这是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成效的重要途径,也是将腐败测量理论研究与反腐败工作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方式。

在了解当前腐败形势和分析预测腐败发展趋势的基础上,腐败测量结果可以成为制定反腐败政策的重要依据。各国或地区的反腐败政策都是基于本国或本地区的腐败形势、特点和反腐败目标而制定的。从我国反腐败实际情况看,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是当前及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必须制定更加具体切实可行的反腐败政策,而这更依赖于我们对当前腐败形势和反腐败工作存在问题的有效评估,依赖于我们运用科学工具开展腐败测量。三、为反腐败赢得公众支持

公众的信心对于反腐败的开展至关重要,而信心的建立来源于对腐败和反腐败形势的正确认识。只有正确认识腐败问题,我们才既不会对纷繁复杂的腐败现象悲观失望,也不会对短期反腐败取得的成效盲目乐观。然而在现实中,公众由于缺乏对腐败与反腐败的正确判断而产生了上文所提的若干误区,这些误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众的反腐败信心,甚至使人们产生了消极情绪。从这个角度看,腐败测量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是纠正腐败认识误区的重要基础,是帮助公众理性地看待腐败问题的重要依据。

腐败测量基于对腐败问题的科学性、系统性分析,更全面地展示腐败的特点,更加直观地反映反腐败取得的成效。多数情况下,公众对腐败的了解仅限于新闻媒体曝光的腐败案件,对反腐败的了解仅限于查办案件的数量。但事实上,腐败与反腐败还有大量有价值的知识性信息没有被揭示,这正是我们进行腐败测量研究的目的所在。通过腐败测量研究,使公众更加了解腐败的原因与问题,了解腐败发展变化趋势,促进公众以更加客观的视角认识腐败问题,赢得公众对反腐败的支持。

总体看,反腐败仍然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腐败将与人类社会发展如影随形。对于腐败和反腐败的认识和研究,将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不断深化。我们需要做的是通过深入的研究不断提供科学的工具和方法,帮助公众建立对腐败问题的正确认知,使得公众能够了解腐败真实发生的状况,从而避免各种误区的产生。这正是我们开展腐败测量研究的主要目的,也是腐败测量在当前和未来在反腐败过程中能够发挥的重要作用。第三节 本书研究框架

本书研究的目的是系统分析腐败测量的理论、方法及应用,提出具有创新意义的腐败测量框架,为分析腐败形势和制定反腐败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首先,本书从腐败测量研究的意义着手,分析了腐败测量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特别是结合认识腐败的几个误区论证了腐败测量的重要价值。其次,本书对腐败测量的困境进行分析,研究腐败现象的多样性、腐败测量的若干困境。再次,本书对腐败测量的研究现状和实践动态进行了全面概述,充分借鉴已有成果的研究结论和实践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个新的腐败测量框架,从腐败状况、反腐败绩效和腐败风险三个维度测量腐败。然后,本书对腐败测量的主观调查法、案件统计法、案件指标分析法的理论及应用进行了深入研究,选取清廉指数、全球腐败趋势测评等指数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构建本书腐败测量评价指标体系,并对我国腐败结构变化和发展趋势进行研究。最后,基于以上研究情况,总结本书得出的研究结论,提出具有参考价值的公共政策建议,为腐败测量与反腐败工作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本书的研究思路如图1.4所示。图1.4 本书的研究思路

[1] 李培林、陈光金、张翼:《社会蓝皮书:2014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156~157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2] Chang Gordon. Halfway to China's Collapse.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Vol. 169, 2006(6), pp. 25~28.

[3] Bruce Gilley. China's Democratic Future: How it Will Happen and Where Happen and Where It Will Lead,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4.

[4] Jean-Louis Rocca. Corruption and Its Shadow. China Quarterly, Vol. 130, 1992(6), pp. 402~416.

[5] Leff Nathaniel. Economic Development through Bureaucratic Corruption. American Behavioral Scientist, Vol. 8(3), 1964, pp. 8~14.

[6] [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53页,王冠华、刘为等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社,2013。

[7] 徐静、卢现祥:《腐败的经济增长效应:润滑剂抑或绊脚石?》,载《国外社会科学》,2010(1)。

[8] Daniel Kaufmann, Wei Shangjin. Does "Grease Money" Speed Up the Wheels of Commerce?. NBER Working Paper, No. 7093, 1999.

[9] Keith Blackburn, Niloy Bose, M. Emranul Haque. The Incidence and Persistence of Corruption in Economic Development. Journal of Economic Dynamics and Control, Vol. 30, 2006, pp. 2447~2467.

[10] 胡鞍钢:《中国90年代后半期腐败造成的经济损失》,载《国际经济评论》,2001(Z3)。

[11] 杨灿明、赵福军:《行政腐败的宏观经济学分析》,载《经济研究》,2004(9)。

[12] 李雪勤:《中国的腐败越反越多吗?》,载《中外管理导报》,1996(1)。

[13] “沉锚效应”指的是人们在对某人某事做出判断时,易受第一印象或第一信息支配,就像沉入海底的锚一样把人们的思想固定在某处。作为一种心理现象,“沉锚效应”普遍存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第一印象和先入为主是其在社会生活中的表现形式。

[14]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深化改革巩固成果积极拓展 不断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载《人民日报》,2015-1-14(1)。

[15] 任建明、赵庆文、杜治洲:《热门话题:腐败是越反越多吗?》,载《反腐败导刊》,2008(2)。

[16] Shrabani Saha, Rukmani Gounder, Neil Campbell, J. J. Su. Democracy and corruption: a complex relationship. Crime Law and Social Change, Vol. 61, 2014 (3), pp. 287~308.

[17] Neil Campbella, Shrabani Sahab. Corruption, democracy and Asia-Pacific countries. Journal of The Asia Pacific Economy, Vol. 42, 2009(1).

[18] Sun Yan, Johnston Michael. Does Democracy Check Corruption? Insights from China and India. Comparative Politics, Vol. 61, 2014(3), pp. 287~308.

[19] Chilik Yu, Chun-Ming Chen, Wen-Jong Juang, et al. Does democracy breed integrity? Corruption in Taiwan during the democratic transformation period. Crime Law and Social Change, Vol. 49, 2008(3), pp. 167~184.

[20] Olteanu. Loss of trust: Corruption and democracy in eastern Europe. Osteuropa, Vol. 55, 2005(10), p. 121.

[21] 龚蔚红、李虎:《民主与腐败治理:一个经验研究综述》,载《浙江社会科学》,2012(2)。

[22] 游说是美国政治生活中一种十分常见的现象。根据“美国说客联盟”(ALL)的定义,说客的工作是为客户提供当前法案或将要在国会进行投票表决的法案的信息,并为客户利益而寻求法案条款的修改。因习惯上国会是民意的表达机构,游说人员主要的工作对象是国会议员及其助手,尤其是在国会中有影响的议员和一些小组委员会的负责人。

[23] “旋转门”指的是个人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双向转换角色、穿梭交叉为利益集团牟利的机制。“旋转门”机制归为两类。在当今的美国,“旋转门”司空见惯,而且运转良好,已经成为当代美国腐败的加速器。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披上了合法外衣。很多团体每年在游说上都要花费上百万美元甚至更多。

[24] 张国庆:《进步时代》,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25] [美]爱德华·L.格莱泽、克劳迪娅·戈尔丁编:《腐败与改革》,胡家勇、王兆斌译,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

[26] [美]丽贝卡·梅尼斯:《限制掠夺之手——1880—1930年美国城市中的腐败与增长》,见爱德华·L.格莱泽、克劳迪娅·戈尔丁编:《腐败与改革》,胡家勇、王兆斌译,101~15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

[27] 李剑鸣:《大转折的年代——美国进步主义运动研究》,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1992。

[28] 冷葆青:《战后日本的腐败与治理》,3页,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3。

[29] 樊崇义、王建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职务犯罪侦查研究》,7页,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1。

[30] [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45~54页,王冠华、刘为等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社,2013。第二章腐败测量的困境

腐败测量既是腐败问题研究的难点,也是学者们不断努力进行突破与创新的研究主题。腐败测量研究之所以存在很多困难,根本上是由于腐败行为具有信息不对称性。我们看到的腐败现象往往是已经被揭露出来的,然而没有被发现的腐败究竟有多少?这可能是一个永远的不解之谜。尽管如此,学者们还是通过各种方法,探索腐败测量的途径与模式,逐步推动腐败测量研究与应用的发展。本章从腐败现象的多样性入手,以道德腐败与政治腐败,选举政治与腐败,特权与腐败,个人腐败与单位腐败,黑色腐败、灰色腐败和白色腐败为例,讨论不同类型的腐败现象。在此基础上,分析腐败测量中存在的多重困境,对腐败行为的信息不对称、腐败被发现的概率和被查处概率,以及腐败测量中的技术困难进行讨论。第一节 腐败现象的多样性

如何定义腐败?这是腐败测量需要回答的首要问题。按照透明国[1]际的定义,腐败是“滥用委托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尽管这一定义目前被广泛接受,但是纵览古今中外,腐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还是会呈现不同的表现形式。一、道德腐败与政治腐败

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道”是对人的心性和品行的规范及要求;“德”是这种规范和要求的内化于心,外在表现为个人的品德和行为。道德腐败就是违背了社会准则和规范,是道德品质的腐化堕落。过勇认为最广义的腐败包括社会上所有不正当的行为,它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因为一些不[2]适当的、违反法律或道德规范的行为。道德腐败是这些不正当行为的最基本表现形式,但是却可以产生极为负面的影响。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丑闻事件成为美国近年来最大的政治丑闻之一,被认为是典型的道德腐败行为。秘鲁前总统阿兰·加西亚于2006年再度出山,击败竞争对手,再一次当选为总统,但由于传出私生子丑闻,其民意支持率迅速下跌。私生子这类与传统家庭价值观相悖的道德腐败在天主教[3]伦理道德为主流的南美国家中是致命的。

道德腐败与政治腐败作为两个不同层面的腐败,二者存在一定的相通性。约瑟夫·奈(Joseph Nye)认为政治腐败是由于与私人(家庭、关系密切的私人集团)有关的金钱或地位的收益,或违反针对行使某种与私人有关的影响的规则,而偏离一个公共角色标准责任的行[4]为。道德腐败的主体是一般意义上的人,客体是人内在的道德品质。政治腐败的主体是参与政治生活领域的政治人,一般意义上的人与参与政治生活的一类人实质上是一般同特殊的关系,对政治生活中的参与者来讲,正是由于从一般意义上人的道德品质出现腐败,才使得政治道德品质出现腐败,最终导致政治腐败出现。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如果在人的道德品质方面避免腐败的发生,就可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5]政治腐败的发生。美国制定《政府道德法》也是基于这样的逻辑。“水门事件”后的美国历届政府都努力打从政道德牌,并不断完善从政道德相关制度,内容涉及选举、财产申报、接受礼品、利益冲突、[6]公务以外活动、离职后从业行为等。二、选举政治与腐败

选举政治是西方民主的主要形式,可以将其理解为在一个国家的政治层面中,以选举作为政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来源并决定其产生,影响其运作的一种政治形态。选举政治会决定谁能成为政治精英,会[7]影响政党制度的形态、立法机构的构成、行政机构的组建。但是,选举政治要比选举制度本身更加复杂,因为制度设立之后的执行、反馈等都不是制度本身可以决定的,而是构成了更加复杂的政治形态。选举原本是为了产生公众代言人,然而随着西方选举政治的发展,在选举政治中却出现了多种形式的“合法性”腐败。在选举政治之下,政客当选靠选票,而选票得靠钞票,因此流向选举活动的大笔私人资金,就成为选举漂亮口号下的暗流。在西方国家实行的选举过程中,政治献金穿上了合法性腐败的外衣,但却被认为是全球面临的第一大腐败风险。

以美国为例,德利奥(Peter Deleon)曾提出:“政治腐败就是[8]美国政治过程中的一个根深蒂固的系统组成部分。”这很大程度上是由美国选举政治决定的,在这种制度下金钱成为政治的“母乳”,没有金钱的支持是不可能在选举中获胜的。1976—2012年,美国总统选举的开支不断攀升,俨然已经成为与金钱紧密联系的政治活动(见图2.1)。不仅如此,美国总统上任后可以任命多位政府高官,而这些被任命的高官中不乏在选举中作出重大资金贡献的人。美国媒体披露,奥巴马上台后任命的驻外大使中,有29位具有选举捐款人背景。据英国《卫报》的统计,美国驻在10个欧洲国家及加勒比海地区国家的大使,在2012年大选中的政治募款平均为179万美元。不仅如此,美国政治中的“旋转门”也是选举政治的产物,那些专业说客游走在政治和利益集团之间,不断转换角色从中获取利益(见图2.2),但是这些腐败形式在美国等西方国家都被漂白为合法性腐败。图2.1 美国总统选举开支统计(1976—2012)资料来源:由美国“回应性政治研究中心”(The Center for Responsive Politics)根据联邦选举委员会和国内税务署发布的统计数据分析得出,统计数据来自“公开秘密”网站:http://www.opensecrets.org。图2.2 美国国会成员转为说客的比例(1992—2004)专栏2-1 美国选举中的金钱政治

金钱政治深深根植于美国经济精英与政治精英间所形成的交易权力结构之中,经济利益通过选举参与政治的需要与候选人借助金钱运行选举的需要呈现强烈张力。一方面,经济利益特别是垄断精英为了维护其在国家公共资源分配中的优势地位,自然而然地主动介入政治运作,寻求从联邦到州再到地方政府层次的代言人,选举正是其实现介入的绝佳途径之一;另一方面,随着科技传播技术的发展与“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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