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徒生等
出版社:东方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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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名著好享读(第一辑全5册)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世界名著好享读(第一辑全5册)作者:安徒生等排版:暮蝉出版社:东方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11-11ISBN:9787506091640本书由人民东方出版传媒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总目录CONTENTS封面
版权信息
重寻名著阅读的愉悦和享受
安徒生童话
爱丽丝镜中奇遇记
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
穆福太太和他的朋友们
哥伦布发现美洲
世界名著好享读 (原版插画典藏版)重寻名著阅读的愉悦和享受
直到现在,我仍然不会忘记小时候读的第一本世界名著——《安徒生童话》。那时候,丑小鸭不同寻常的经历,总是让我心潮澎湃;寻找钟声的王子和穷人家的孩子那份对美好的向往和执着追求,更是让彼时稚嫩的我热血激荡……每一个奇妙曲折的小故事,都会带我走进一个不一样的世界,从那时起,我就开始一本接一本地读起了名著,它们就像是有一种让人难以自拔的魔力。名著里的那些故事,虽来源于我们的生活,但经过大师们的演绎之后,又将一个个我们意想不到的画面呈现在我们面前,充满了无穷的想象力。
童年的阅读经历对我的成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我想让现在的孩子们像那时的我一样,能够同样获得美妙的阅读体验,将那些充满奇幻色彩和诗情画意的故事一代代传承下去。
然而,犹记得,我孩童时代的名著图书,几乎没有什么
插图
,封面和装帧设计也乏善可陈。如今的孩子,阅读的可选择面广阔多了,很多时候,阅读变成了老师的作业、父母的安排!如何让当下的孩子们重拾我当年阅读名著时的愉悦和享受,让他们发自内心地去阅读、去探究,成了我念兹在兹的一种理想。基于这个纯粹而又迫切的初衷,经和东方出版社编辑鲁艳芳女士协商,策划了这套《世界名著好享读》系列图书,将一些真正适合孩子们阅读的名著翻译出版,作为一份迟来的礼物献给孩子们,希望还赶得及填补那一块为名著而预留的阅读空白。
这套《世界名著好享读》丛书,涵盖了童话、寓言、诗歌、小说和历史知识等不同内容和体裁,包含了亲情、自然、探险和历史等不同题材的作品,意在让孩子们获得全方位的阅读体验。一直以来,我都秉承尊重原著的原则,所以这套书的底本均选用了美国长期从事经典名著出版的亨利·阿尔特姆斯出版公司的原版初印权威版本,相信这对于每一个渴望阅读的孩子来说,都将是一场愉悦身心的文学盛宴。
在这套图书中,《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伊索寓言》这些耳熟能详的童话寓言故事,会让孩子们初识社会,了解人性的善恶、美丑、真伪;《爱丽丝漫游仙境》《爱丽丝镜中奇遇记》《沉睡的国王》将带孩子们一次次进入梦幻之乡,让他们的想象力得到大幅提升;《海角乐园》《冰海惊魂》《哥伦布发现美洲》会携孩子们进入开拓探险的世界,告诉他们什么是坚韧,如何变得更勇敢。至此,请原谅我,将好东西藏在了后面,那就是在这套书中,我将遗失已久、几代人都无缘读到的名著——《穆福太太和她的朋友们》《图茜小姐的使命》《狐狸犬维克的故事》千方百计地寻觅出来,其中所经历的艰辛在此我不加赘述,我只想借由这三本书此次的重磅登场,让孩子们幸运地重新亲近这些顶级的作家和他们的作品。最后,我当然也不会辜负那些喜爱戏剧的孩子,在这样的精神大餐中怎么能缺少戏剧界的旷世奇才——莎翁的作品呢。为了降低阅读难度,我特意选取了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兰姆和他姐姐共同改编的《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让孩子们可以无障碍地步入莎翁的世界。
好了,喜爱精美插画的孩子们,先别着急,我并没有忘记要满足你们这个合情合理的需求。我深知,优秀的插画除了要有色彩、线条、构图的外在形式美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具备作品内容所呈现出的内在意蕴美。《世界名著好享读》系列图书是我从事图书策划工作以来整理的插画量最大的一套书,其中很多种图书的插画量达到一百多幅,更有甚者,《鹅妈妈故事集》的插画量竟达到了203幅,堪称是名著的绘本版了。此外,为了完美彰显名著的神韵,书中所使用的每一幅插图都经过了细致入微的修复。海量的插画并没有成为文字的“附庸”,这些来自不同画家的手绘插画或者版画丰富了文字的内涵,对孩子们来说也是一种美育熏陶的过程。所以说,这不仅是一场阅读的狂欢,更是一次审美的嘉年华。
接下来,我要做的,只是把孩子们引领到安徒生、莎士比亚、史蒂文森、约翰·班扬、刘易斯·卡罗尔、霍桑……这些大师、巨匠身边,互作介绍以后,就安静地离开,就像钱理群先生说的:“让他们——这些代表着辉煌过去的老人和将创造未来的孩子在一起心贴心地谈话。”
那么,孩子们,接下来那些愉悦和享受的阅读时刻,就留给你们了。稻草人童书馆总编辑南来寒二○一六年八月于广州插图这时候国王发话了:“比赛结果已经揭晓,最后的优胜者就是那个跳到公主身上的人,而这个人非青蛙莫属了!这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举动,事实证明,青蛙是一个很有头脑的人。”皇帝的新装安琪儿抱着孩子飞上天豌豆公主被豌豆硌得浑身疼痛
牧羊女和扫烟囱的人
梦神和孩子们目录
CONTENTS猪倌
老房子
母亲的故事
钟声
红舞鞋
衬衫领子
夜莺
跳高者
顽皮的孩子
丑小鸭
织补针
皇帝的新装
鹳鸟
雏菊
坚定的锡兵
安琪儿
拇指姑娘
亚麻
豌豆公主
牧羊女和扫烟囱的人
飞箱
卖火柴的小女孩
梦神的故事
译后记
返回总目录猪倌在很久以前,有一个英俊的王子,他到了该结婚的年龄了,他也很想结婚。虽然他有一个小小的王国,但他的国家非常贫穷。
王子是一个既聪明又高傲的人,很多国家的公主都非常仰慕他,只要他点头,她们就会毫不犹豫地嫁给他。可是,王子却一心只想娶皇帝的女儿做妻子。
王子父亲的墓地上长着一株珍贵的玫瑰。为什么说它珍贵呢?因为这株玫瑰五年才开一次花,每次开花也只开一朵,并且花开得娇艳欲滴,香气浓郁。而最神奇的是,只要有人一闻到这朵玫瑰花的香气,就能忘掉所有不开心的事情。另外,王子还有一只很会唱歌的夜莺,凡是听到它歌声的人,没有不为之陶醉的。王子想向皇帝的女儿求婚,于是就准备把玫瑰花和夜莺当成礼物送给公主。
玫瑰花和夜莺分别被装进两只精美的银盒中,送到了皇帝的大殿上。这时,公主和侍女们正在做游戏,看到有人来送礼物,她们就叽叽喳喳地围了过来。“真希望有一只猫咪在那里面!”公主期待地说。
可当一只盒子被打开后,她们发现盒子里只有一朵美丽的玫瑰花。“啊,多漂亮的玫瑰花啊!”侍女们啧啧称赞道。公主只轻轻摸了一下玫瑰花,就烦躁地说:“它根本算不上漂亮,只有手工做的玫瑰花才能称得上漂亮,而它却是天然的。”侍女们连忙附和说:“是呀是呀,天然的有什么好,根本不漂亮!”“哦,不喜欢这个没关系,我们来看看另一个礼物是什么吧。”皇帝安抚着公主说道。
另外一只盒子一打开,那只会唱歌的夜莺就跳了出来,并亮起它那婉转的歌喉唱起歌来。“天哪,多美妙的歌声啊!”侍女们齐声赞道。“可你们不觉得这个声音和皇后一件遗物的声音很像吗?就是那只八音盒!”一位大臣听了夜莺的歌声说道。“没错,呜呜,那八音盒是皇后生前最喜欢的东西了。”皇帝听到有人提起死去的皇后,不禁忧伤地哭泣起来。“哼,这就是一只令人感到悲伤的鸟!”公主愤愤地说。“就是就是,它的歌声的确令人悲伤。”侍女们连忙表明自己的态度。“那还不快去把它放走,还让它待在这里干什么。”公主下令道。说完,她就转身独自离去了,她可不想嫁给这个王子。
但是王子并没有因此而放弃,他又想到了新的主意。他把自己的脸涂得黑黑的,又戴上了一顶几乎能遮住半张脸的帽子,便来拜见皇帝了。“给陛下请安!”王子谦恭地说道,“您能帮帮我吗,给我在皇宫里安排点儿事做?”“呃,有太多人想要来皇宫里做事了。不过……”皇帝觉得这个年轻人看起来还算老实,就说道,“好像还有一个养猪的空缺,你愿意当个猪倌吗?”“愿意愿意!”王子痛快地答应了下来。
他被带到了一个又低又矮的小房子里,这里就是他工作的地方。等送他来的人一走,王子就开始在猪舍里忙起来了。不过,他忙的可不是养猪的工作,而是其他事情。叮叮当当,到了傍晚时分,一口漂亮的小锅就在王子的巧手里诞生了。这可不是一口普通的锅,这口锅的边缘上挂着一串串的小铃铛,每当用它煮东西的时候,那些小铃铛就会丁零丁零地演奏起音乐来,那是一支古老的曲子:
啊,我亲爱的奥古斯丁,
什么都完了,完了,完了……
更妙的是,如果有人在小锅冒着热气的时候,把手放在热气上面,他就能闻到所有佳肴的香味。这种香味比起玫瑰花的香味来,更是让人难以拒绝。
这时,公主正在猪舍附近散步,突然听到了一阵熟悉的曲调,她立刻站住了,然后侧耳细听。没错,就是那首《我亲爱的奥古斯丁》,她再熟悉不过了,因为她就会弹这么一支曲子。“看来,这还是一个很有品位的猪倌呢。去,问问他,他的乐器要多少钱才肯卖,就说我要买下它。”公主命令道。
一个侍女极不情愿地走进了猪舍,因为她可不想在那里面弄脏了自己的鞋子。“你这口会奏乐的锅多少钱?公主想要买它。”侍女问道。“这口锅不能用钱买,要用吻来买。只要公主答应吻我十下,我就把锅送给她。”猪倌回答。“天哪,你一定是疯了!”侍女听完,就转身跑了出去。“他说要卖多少钱?”公主问那个从猪舍出来的侍女。“呃……唔……我不知道该怎么说,羞死人了。”侍女扭扭捏捏地答道。“他到底说了什么?你过来,悄悄地跟我说。”公主不耐烦地说道。侍女只好把猪倌的原话告诉了公主。
公主听了侍女的话,怒气冲冲地转身就要走,可还没走出几步呢,那个动听的铃声又响了起来:
啊,我亲爱的奥古斯丁,
什么都完了,完了,完了……
公主实在抵挡不了这口神奇小锅的诱惑,她只好一边往回走一边忍气吞声地对侍女说:“你再去问问他,那十个吻让我的侍女代替我送上可不可以。”“不,这可不行,必须是公主亲自献吻,我才能忍痛割爱!”猪倌这时已经从猪舍里走了出来,亲自回答了公主的问题。“哦,我简直要疯掉了!你们赶紧围过来,挡在我们两个的外面,千万别让人看到。”公主无奈地命令道。
侍女们赶紧围过来,把猪倌和公主团团围在中间,眼睁睁地看着公主亲吻了猪倌整整十下。
当然,当公主付完了亲吻的酬谢之后,那口漂亮的小锅就是她的了。
公主和侍女们兴高采烈地把小锅带回了宫殿里,小锅一直在不停地煮着东西,于是,她们就能闻到各种美食飘散出来的味道了。侍女们高兴得手舞足蹈,不停地夸赞着这口漂亮的小锅。“现在我们不仅能闻到烤肉的味道,还能闻到煎饼和浓汤的味道,这多么美妙啊。”一个侍女说道。“真让人陶醉呀!”女管家说道。“虽然是这样,但是大家千万不要把这件事情说出去,这关系到我的名誉。”公主嘱咐大家。“公主请放心,我们保证不会泄露秘密。”侍女们一齐回应道。
猪倌,哦,也就是王子——而公主她们都认为他就是个猪倌,他可没就此罢休。这不,他又开始琢磨起新的玩意儿了。不到一天的工夫,他又做出来一个音乐玩偶,只要给玩偶上紧发条,它就会演奏出美妙的舞曲来,像华尔兹舞曲、快步舞曲、波兰舞曲,这些它都会演奏。
这时,公主又带着侍女来猪舍附近散步了。她突然站住了,惊奇地说道:“听,多么美妙的舞曲啊,乐声清脆婉转,这是我听过的最动听的乐曲了。赶快进去问一问,他的这个乐器卖多少钱,我要买下来。不过,一定要提醒他,不许再提什么过分的要求了。”
一会儿,侍女回来了,她禀报说:“猪倌说要想买他的这个乐器可以,但他只收一百个吻,而且是公主的吻。”
公主听完侍女的话转身就走。可那优美的旋律一直在耳边回旋,她实在抗拒不了这强大的艺术魅力,只好又对侍女说道:“唉,谁让我这么酷爱艺术呢,身为一位公主,我还得不断地加深我的艺术修养才对。你去答复他,就说十个吻由我来吻,其余的九十个由侍女来完成。”“不行不行,我们可不干。”侍女们异口同声地说。“大胆,我的命令你们也敢抗拒吗?我一个堂堂的公主都能够做的事情,你们有什么资格拒绝,真是不自量力。”公主生气地说道。
于是,侍女只好又闷闷不乐地走到猪舍里面去了。“这可不行,这一百个吻必须由公主一个人来完成,少一个这个玩偶都不能给她。”猪倌态度很坚决。“唉,你们赶紧站过来,像上次那样把我们两个围起来吧。”公主无奈地对侍女们命令道。
当侍女们再次把公主和猪倌紧紧围起来以后,公主又开始亲吻猪倌了。
这时,皇帝恰巧站在阳台上看风景,突然,他注意到在猪舍的外面,猪倌正被一群人团团围住,他连忙让侍从给他拿来眼镜。戴上眼镜之后,他这才看清楚,不禁疑问道:“咦,真是奇怪,那一群侍女在围着猪倌干什么呢?不行,我得去看看,别出什么乱子。”
皇帝跑了几步,突然发现自己的鞋还在脚上趿拉着呢,他连忙把鞋子提上,然后快步向猪舍跑去。瞧把他给急的!
在猪舍外边,被围在圆圈里面的公主正一下一下地吻着猪倌,而围在外面的侍女们也没闲着,她们正认真地替公主数着数呢。因为她们怕万一公主多吻了猪倌一下,那多不划算哪。
当侍女们数到第八十六下的时候,皇帝已经来到了她们身边。她们数得真是太认真了,以至于对皇帝的到来丝毫没有察觉。
皇帝踮起脚来,伸长了脖子探头往里面一看,只见公主正专注地吧嗒吧嗒地亲吻猪倌呢。皇帝气得不知怎么办才好,情急之下,他一把把自己的鞋子脱了下来,用力地朝公主和猪倌的脑袋上拍去,并声嘶力竭地叫道:“你们这是在干什么?居然在我的宫殿里当着这么多仆人的面,做出这么不体面的事情,真是气死我了。你们赶紧给我滚,不要再让我看到你们!”
皇帝是真的生气了,他不仅赶走了猪倌,就连公主他也毫不留情地赶出宫去了。
这时,天突然下起了大雨,公主站在大雨中放声大哭,一边哭还一边念叨:“呜呜,我怎么这么傻呢,当初要是答应了那个王子的求婚就好了,也不至于沦落到这么凄惨的地步了。呜呜,我该怎么办呢?真是后悔死了。”
猪倌听了公主的哭诉,什么都没说,他走到了皇宫外的一棵大树后边,找到了他之前藏在那里的衣服。很快,猪倌——不,现在应该叫王子——就换好衣服走了出来。他就着雨水把脸上的油彩也洗干净了,露出了本来的面目。
突然间,又黑又丑的猪倌变成了仪表堂堂的王子,这样的变化让公主顿时张大了嘴巴,但她什么都没说出来,只是对着王子深深地鞠了一躬。“你现在已经不是一个骄傲的公主了。当初,为了取悦你,我费尽心机,并献出了最珍贵的宝物,可是你却对它们不屑一顾,狠狠地践踏我的诚意。为了得到那些一钱不值的玩意儿,你却不惜献出自己最圣洁的吻,即便对方是一个最低等的猪倌。现在,我对你的爱慕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剩下的只有鄙视,再见!”
说完,王子就大踏步地走上回归自己国家的那条大路,留下公主一个人落魄地在大雨中不停地唱着:
啊,我亲爱的奥古斯丁,
什么都完了,完了,完了……老房子
在一条街上坐落着一座老房子。之所以叫它老房子,是因为它已经有将近三百年的历史了。而且,它的建筑风格也体现出古老的气息。在它的大梁上,刻着郁金香和啤酒花的花纹、诗篇还有它建造的具体时间。在窗子上还刻有滑稽的脸谱图案。二楼有凸出来的阳台,为了防止雨水倒流,所以在屋檐上设计了一个龙头形状的雨漏兽。好笑的是,每当下雨的时候,雨漏兽中的水在往下排的时候,不是从龙嘴里流出来的,而是从龙肚子里流出来,这可不是设计上出了什么问题,而是因为雨漏兽太古老了,已经烂出了小洞。
其实,在这条街上,只有这么一栋古老的建筑,其他的可都是很有现代气息的崭新的建筑呢。这些建筑窗明几净,看起来很清高,因为不难看出,它们是那么排斥那栋老建筑,它们一定常常在想:“看吧,就是因为那么一栋老掉牙的楼房,毁了我们整条街的气派。现在,如果有谁能找到比它还老的建筑,那可真是一个奇迹。看它那远远伸出去的阳台、又宽又蠢的楼梯,还有安着铜球的铁栏杆,要多土气有多土气,简直是让人笑掉大牙了。”
老房子的对面也是一栋新房子,不用说,这栋新房子也十分瞧不起它对面的邻居。但是,在新房子里住着一个有着红扑扑小脸蛋的小男孩,他对这栋老房子十分感兴趣。他在白天和晚上的不同时段都仔细观察过这栋老房子。那斑驳的墙壁、宽宽的楼梯、尖尖的楼顶还有龙头雨漏兽,对他来说都有着不可抗拒的吸引力。
经过小男孩一段时间的观察,他确定在那栋老房子里住着一个穿着天鹅绒马裤和铜扣外衣的老人,他一直戴着一顶很威严的假发。另外,还有一个老仆人,他每天早晨会准时过来听候那位老人的差遣。除此之外,再没有第三个人出入那栋老房子了。老人偶尔也会站在窗前望望街景,所以难免会和小男孩打个照面。每当这个时候,小男孩就会友好地冲着老人点点头,以示问候,老人也会对他报以微笑。久而久之,两个人就成了一对沉默的朋友,虽然没有讲过话,却一直默契十足。小男孩曾经向父母打听过对面老人的情况,父母只说那个老人非常富有,却十分孤独,其他的就不太了解了。
在一个星期天,小男孩拿着一个纸包来到了对面的老房子门前。不一会儿,那个老仆人准时来报到了。小男孩连忙迎了上去,对老仆人说:“我能请您帮个忙吗?我想把这个送给老人。”说完,他就把手里的纸包递给了老仆人。然后他又补充道:“这里面是一个锡兵,我本来有两个,现在我想派其中一个过去陪伴老人,这样,他就不会那么孤单了。”
老仆人非常愿意帮小男孩这个忙。他拿过纸包,快步走进老房子里去了。不一会儿,他又来到小男孩的家。他想正式邀请小男孩到老房子里去做客。小男孩在征得父母的同意之后,很高兴地跟在老仆人的后面朝那所老房子走去。
在小男孩离老房子越来越近的时候,栏杆上的铜球就开始放射出前所未有的耀眼光芒,它们这是在欢迎小男孩的到来吗?不好说。当小男孩来到门外时,门上雕刻的那些小号手已经准备好要开始吹奏了。看吧,它们的腮帮子已经鼓得圆圆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使劲儿地吹奏出“嘀啦嗒啦,小朋友来啦!嘀啦嗒啦”的调子。当曲调结束时,门便打开了。
走廊的两侧挂着的是一些穿着铠甲的卫士和穿着绸缎裙的女士的画像,画面十分逼真,似乎都能听到铠甲发出的咔嚓咔嚓的声音和丝绸摩擦发出的窸窸窣窣的声音。小男孩沿着高高的楼梯走上了二楼,来到阳台上。这个阳台已经破旧得有些令人担心,到处都是裂缝和漏洞。不过,因为阳台上种植着很多绿色植物,使它看起来又像是一个花园。
阳台上摆放着许多古董一样的花盆,里面长着或高或矮、或稠密或稀疏的花卉。有一个花盆种的是石竹花,花叶挨挨挤挤的,几乎都要溢到花盆外生长了。这些绿色植物长得自由自在,它们似乎在合唱着同一首歌:“啊,清新的空气,明媚的阳光,它们不停地亲吻我,并答应送我一朵小花,就在下个星期天,啦啦啦……”
小男孩进到一个房间里,这间屋子的墙壁上贴着一层光滑的猪皮,在猪皮壁纸上还印满了金色的小花。壁纸哗啦哗啦地说道:“别看镀金亮闪闪,猪皮看上去发暗,但镀金可不持久,猪皮却永远不烂!”
在墙壁的一侧,摆着许多雕花的高背靠椅,椅子的扶手已经被磨得发亮。“来吧,快请坐!呃,我的身体紧巴巴的,还有些僵硬。”椅子们说道,“天哪,我不会像厨房的那个柜子一样得了关节痛的病吧?不过好像真的是那样,我的这些症状很像。”
小男孩终于来到了客厅里,老人正坐在飘窗那里等他——每次老人也都是坐在那里跟街对面的他对视的。“亲爱的,快进来,我得谢谢你的小锡兵,他很不错。”老人愉快地说道,“另外,也非常欢迎你到我家来做客。”“嘎嘎,欢迎,欢迎,嘎嘎!”家具们也热情地说道。也许别人听到的声音只是“嘎嘎”。一屋子的家具挨着挤着,都想仔细看看这位小客人。
有一幅画像,挂在了墙壁的正中央,画上是一个年轻的穿着古时候衣服的女子,眼神温柔似水,就那么定定地看着小男孩,没说一句话。小男孩被那幅画吸引了,他觉得画上那个女子的眼神温柔极了,他就那样盯着那幅画,问那位老人:“您是从哪里得来的这幅画呢?”“这个嘛,就是从对面的旧货店里买的。那里有很多人的画像,当然,都是一些已经故去的人。这幅画上的这个人,是我从前的一个朋友,我们感情很好,我无意间在那间旧货店里发现了它,就把它买了下来。画上的人已经不在了,呃,她死去差不多有半个世纪那么久了。”
这幅画看上去也很古老了。画的下面挂着一束枯萎的玫瑰花,看上去也已经挂了很长时间了。大钟的钟摆“咔嗒咔嗒”地摆动着,把这座房子里的一切都变得越来越古老,包括人在内。
小男孩关切地问老人:“听我爸爸妈妈说,您家里只有您一个人,那您一定很孤独吧?”“我没觉得啊,因为每天,回忆会准时前来拜访我,现在,你也来拜访我了,我怎么会觉得孤独呢。”老人呵呵笑着回答。
老人从书架上面拿下一本画册递给小男孩。画册上面有很多豪华的马车,那种马车在现在的马路上已经见不到了。还有一些士兵和举着旗子的市民,他们中有举着狮子旗帜的裁缝,有举着双头鹰旗帜的鞋匠。大概是鞋匠的工作与“一双”这个词关系太密切了,所以他的旗子上的鹰才会是两个头。
老人又到另外一间屋子去取坚果和水果了——用来招待小男孩。他想得可真周到。“我不干了,我可不想在这儿待下去了。”站在柜子上的小锡兵突然气呼呼地说道,“这栋房子里总是静悄悄的,都没有人说话。我想回到我们原来的那所房子里去,至少,你爸爸妈妈会经常聊聊天,还能时常听到你快乐的大喊大叫声。这个老人太孤单了,我可不想和他待在一起了,如果这样待下去的话,我会发疯的。天天都是老样子,没人来拜访他,没人吻他一下,没人送他礼物,他就一个人待在这所房子里,慢慢地——等待死亡!”“怎么会呢,事情根本就没你说得那么糟。这栋房子多可爱呀,有那么多生机勃勃的花草,而且,每天不是还有回忆来拜访老人吗?”小男孩反驳道。“也许吧,可我干脆就看不到它们!”小锡兵尖锐地说道,“总之,我一分一秒也不想再待下去了。”“你必须待在这里!”小男孩语气坚决地说。
老人从另一个房间回来了,手里捧着坚果和水果,他的脸上挂着那么开心的笑容。小男孩不再理会小锡兵了。
小男孩在老人的房子里度过了十分美好的一天,他回家的时候心情愉悦极了。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小男孩继续在窗前跟老人用眼神和微笑打着招呼。不久后,小男孩又一次前来拜访老人了。“嘀啦嗒啦!嘀啦嗒啦!”雕刻在大门上的号手们再一次吹起了小号,卫士的铠甲和女士的绸缎裙又“咔嚓”“窸窣”地响了起来,猪皮壁纸唱起歌来,高背靠椅们的关节痛又犯了。一切的一切,都跟上一次一模一样。“天哪,你终于来了,你看到了吗?我的眼睛已经哭得有些看不清东西了。因为整天待在这所死气沉沉的房子里,我真的都快崩溃了。与其这样,我还不如到战场上去,和敌人拼个你死我活,哪怕是丢掉了手和脚,那也好过在这里沉闷的气氛下灭亡。我虽然站在这里,但是街对面那所房子里的一切我看得清清楚楚。礼拜天早晨,你们这帮孩子照例会围在桌子前面唱圣诗,你的小妹妹玛利亚来了,虽然她才只有两岁,走路才刚刚走稳,但她却那么喜欢跳舞,只要音乐一响起来,她就会抬起一条腿,用另外一只脚蹦一下,然后再换腿重复这个动作。因为站立不稳,她常常会跌倒,我就会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结果因为笑得太用力了,我从柜子上面跌了下来,脑袋上碰起了一个包。唉,上次你走后,我终于见到了前来拜访的回忆,因为我也开始有回忆了。可是,这滋味并不好受,真的,这只会让人更孤独。好了,快给我讲讲玛利亚现在怎么样了,她又长高了吧?还有,我的老朋友——另一个小锡兵,他好吗?我想,他至少比我好,因为我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你已经成为这座房子里的一员了,所以你以后就应该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我不想再听你抱怨了!”小男孩生气地说。
就在这时,老人端着一个大抽屉走了进来,抽屉里面有很多小玩意儿,脂粉盒、发蜡盒、扑克牌……这些东西上面都镀着金,小男孩可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东西。之后,老人打开了一架绘着美丽图案的钢琴的琴盖,开始认真地弹奏起来。那架钢琴可能年龄太大了,它发出来的声音有些沙哑。但老人似乎并不介意,他还跟着音乐哼唱起来。“这首歌她也很喜欢唱。”老人唱完之后,静静地盯着对面的那幅画像说道。他的嘴边流露出温柔的笑意。“我要上战场,立刻,马上,让我上战场!”小锡兵声嘶力竭地喊道,随后他往下一跌,就不见了。
老人和小男孩连忙走过去,想要在地上找到小锡兵,可是,他真的不见了,哪里都没有找到。“没关系,我慢慢找,总会把他找出来的。”老人说道。可是,老人却再也没有见过这个小锡兵。因为地板上有很多裂缝,小锡兵已经顺着裂缝掉到地板下面去了,永远地躺在了黑暗中。
小男孩回家了。日子又一天天地过去了。天气开始变冷了,窗户上被冰花覆盖,什么都看不见。小男孩趴在玻璃上,用嘴哈着气,不一会儿,玻璃上就出现了一个透亮的圆圈。从圆圈中,小男孩又能看到对面的老房子了。老房子的台阶上积满了厚厚的雪,好像已经好长时间没人走进房子里去了。难道老人已经不住在对面的房子里了吗?是的,老人已经死了。
黄昏,老房子的门前停了一辆马车,它是来接老人的,它要把老人送到乡下的坟墓里去埋葬。没人来给老人送行,因为他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当马车启程的时候,小男孩飞奔出来,他冲着渐行渐远的马车用力地挥手,还送给老人一个飞吻。
几天后,一场拍卖会在老房子里举行。卫士和女士们的画像被搬走了,古董一样的花盆被搬走了,高背靠椅也被搬走了,他们去哪儿的都有,只有那个女子的画像没有人要——谁愿意要一幅不认识的人的画像呢。于是,画像又回到了旧货店里,并且一直挂在墙上。
春天来了,老房子被拆掉了。猪皮壁纸被从墙上撕下来,扔在了地上。阳台上的植物们被丢得到处都是,精神萎靡地躺在废墟上。很快,这个地方就被清理干净了。“现在这条街上终于再也没有碍眼的老房子了!”周围的房子们说。
一幢新房子在老房子的旁边建了起来,它有雪白的围墙和宽大的落地窗,原来的老房子那里却成了一个花园,园子里爬满了野生的葡萄藤,被铁栏杆严严实实地围在了中间,过往的行人总会忍不住要停下来朝里面张望几眼。
麻雀们叽叽喳喳地落在葡萄藤上,大声地讨论着什么。不过,它们一定不是在讨论老房子,因为时间已经过去太久了,它们并不知道这里之前发生过的事情。
小男孩已经长大了,他成为一个很成功的人。他刚刚结婚,和妻子就住在老房子旁边的新房子里。年轻人和妻子来到铁栏杆围成的花园里,因为妻子想把一株很漂亮的野花移植到花园里来,当她用手按压泥土的时候,突然手被刺了一下。“咦,这是什么东西?”妻子轻声叫道。
一个小东西被从泥土里挖了出来。或许你已经想到了,这就是那个小锡兵,当年小男孩送给老人的那个小锡兵。在地板下,在木屑和垃圾的包围中,他已经沉睡了很多年。
妻子捡了一片树叶,擦掉粘在小锡兵身上的泥巴。然后,她又掏出香喷喷的手帕,帮小锡兵露出了本来面目。小锡兵似乎正慢慢苏醒过来。“快让我看看他!”年轻人从妻子手中接过小锡兵。看着看着,他脸上充满了浓浓的笑意,“这真的是他吗?太令人难以置信了。他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发生在我和一个小锡兵之间的一段往事。”
于是,年轻人就给妻子讲起了一个关于一所老房子、一个老人和一个小锡兵的故事。他曾经认识一个老人,他看那个老人太孤独了,于是就送给他一个小锡兵,希望小锡兵能陪陪老人……他讲得非常投入,因为他已经完全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当中。听着听着,妻子不知不觉已经泪流满面,她被那所老房子和那个老人深深地打动了。“我想,说不定这就是那个小锡兵!”妻子说道,“把他交给我吧,我想让他帮我记住这个故事。可是,你能告诉我,老人的坟墓在哪里吗?”“很抱歉,这个我也不知道。因为在他死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小孩子,不会想到要去打听他的坟墓在哪里。他那时既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我想,应该不会有人记得他的坟墓在什么地方了。”年轻人黯然地说道。“他可真孤独,活着的时候是这样,死去以后还是这样!”妻子也很难过。“对,他很孤独,孤独真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小锡兵开口说话了,“不过,值得庆幸的是,他还没彻底地被人忘记。至少,在这里,还有人记得他。”“值得庆幸!”一个声音突然从泥土下面传出来。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发出的声音,但是小锡兵听得出来,这是一块从前被贴在墙上的猪皮壁纸,他上面那些镀金的小花早已经消失不见了。虽然现在他已经被泥土所掩盖,但这并不妨碍他发表自己的意见:
别看镀金亮闪闪,
猪皮看上去发暗,
但镀金可不持久,
猪皮却永远不烂!
小锡兵皱了皱眉头,他好像不太同意那块猪皮的话。母亲的故事
母亲坐在孩子的身旁,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孩子看。孩子的脸色越来越苍白,而且呼吸也越来越困难,有时候,要隔一会儿才能喘上来一口气,就像眼看着死神在慢慢地靠近自己而发出的无奈的叹息。母亲既怕孩子离开自己,但又感到无可奈何,她的心在焦虑中煎熬着,她的脸上布满了愁苦的阴云。这时,突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母亲站起身来,把门打开,一个老头走了进来,他披着一件肥大的毛毡的披风,以遮挡凌厉的暴风雪。现在外面正是冬天,到处是冰天雪地,寒风刮在脸上,像刀割一样疼。
见孩子睡着了,母亲就走到火炉旁边,往一只铁罐子里倒进了一些酒,放在炉子上面,她想温一些酒给那个冻得瑟瑟发抖的老头喝,好让他暖和暖和身体。老头走到摇篮旁边,关切地低头看着里面躺着的孩子,并慢慢地推动着摇篮。母亲也走了过来,看着孩子的呼吸仍然很艰难,她无助地拉起了孩子的一只小手。“上帝不会带走我可怜的孩子的,是不是?”母亲虚弱地问道,“我只要拉着他的手,就没人能把他带走了吧?”
其实这个老头正是死神。对于孩子母亲的问话,他不置可否地做了一个奇怪的表情。这时,母亲的头越来越沉,她只能慢慢地把头垂下去。她感到困倦极了,是啊,她已经整整三个昼夜没有合过眼了。现在,她实在忍不住,合眼睡着了。但是,她只睡了一会儿,就一下子惊醒了,不知道是因为寒冷还是害怕,她的身体剧烈地颤抖着。
她看到老头已经不在她旁边了,再看一眼摇篮,她的孩子也没在里面,她茫然四顾,屋子里一个人都没有——老头把她的孩子带走了。房间的角落里,那座古老的座钟发出 “吱”的一声奇怪的响声,然后钟摆“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钟坏了。
母亲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跌跌撞撞地朝门外跑去,站在雪地里大声地呼唤着她的孩子。
雪地里坐着一个穿着黑色袍子的女人,她制止了母亲的哭喊,对她说道:“别喊了,刚刚我看见死神从你的房子里走出来,他手里还抱着你的孩子。他跑得比风还快,一眨眼就不见了。我要告诉你,只要是死神带走的东西,就永远也不要指望能再拿回来。”“他往哪个方向去了?求求你,快告诉我,我要找到他,我一定要找到他!”母亲流着泪请求道。“我是‘夜神’,我可以告诉你死神的去向。但是,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你还记得你以前给你的孩子唱过的那些歌吗?我非常喜欢听,以前你每次唱歌的时候,我都在听。现在,你必须把那些歌再唱一遍给我听,然后我才能告诉你想知道的。”黑衣女人说道。“我保证我会把那些歌都唱给你听的,但不是现在,因为我要去追赶死神,我一刻都不能耽搁。”母亲焦急地说道。
但是,夜神一句话都不说。母亲没办法,她把两只手紧紧地攥在一起,低声唱了起来。母亲一边唱,一边流泪,最后,她已经哽咽得几乎唱不下去了。夜神这才抬起手向旁边一指,说道:“去吧,去追死神吧,他是向着右边那片树林的方向走的,那里有一条路。”
她顺着那条路追了过去。可是,跑了没多远,路在前面就分成了两条,她疑惑地对着那两条路看来看去,不知道该走哪一条好。这里除了一小丛荆棘没有别的东西,由于是寒冬腊月,荆棘只剩下光秃秃的枝条在寒风中摆动着。“荆棘呀,你看到死神了吗?他抱着我的孩子跑掉了。”母亲问道。“我看到了。但是我现在冷得什么都说不出来了。我得暖和一下,不然我那被冻得硬邦邦的枝条马上就会断掉的。你能抱抱我,把我放在你的胸前温暖一下吗?”荆棘丛问道。
母亲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地走过去,把那一丛荆棘紧紧地搂在了怀里。荆棘上面尖锐的小刺很快就刺破了母亲的衣服,刺进了她的皮肤里。但是,母亲并没有放开双臂,依然紧紧地抱着那丛荆棘。母亲的伤口开始流出滚烫的鲜血,鲜血流在了荆棘的枝条上,枝条奇迹般地发出了嫩绿的叶芽,不一会儿,上面居然还开出了美丽的小花。荆棘丛让母亲松开双手,并告诉了她死神的去向。
母亲又跑了一阵,但是很快,她就被一个湖拦住了去路。她站在湖边放眼望去,这个湖大得几乎看不到边,而且湖面上一条船都没有。她用脚踩在冰面上试探了一下,但是脚很快就陷进了水里。她又找了一根长树枝伸进水里,可湖水太深了,树枝根本就探不到底。现在她一点儿办法都没有了,这个湖她根本就过不去。于是,她俯下身,趴在湖边喝起水来,明知道喝不完,但她也不想放弃任何一点儿希望。“你知道吗?你在做一件永远都不可能完成的事情。”湖水里传来了一个声音,“这样吧,我可以帮你越过湖面,并把你送到死神住的地方去。但是,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我一直在收集珠子,只要碰到好看的珠子,我总是要想尽一切办法得到。刚刚看到你那对乌黑明亮的眼珠,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只要你答应把你的那对眼珠送给我,我就可以送你到死神的温室里去,他在那里养了很多植物,每一棵植物都是他带回去的一个生命。”“我愿意,我愿意按照你说的去做,只要你能帮我找到死神。”母亲说完,就开始哭了起来,而且越哭越厉害,最后,她哭得一双眼珠突然从眼眶中脱落出来,一下子掉进了湖水里面,立刻就变成了两颗乌黑闪亮的大珍珠。湖水托着母亲在水面上迅速地滑行,就像坐在一条轻快的小舟上似的,不一会儿,她就抵达了对岸。在湖的岸边有一幢很大很大的房子,是用木头建成的。这幢房子的建筑风格看起来非常奇怪,不过,这个母亲看不到这一切了,因为她已经把她的眼珠献给了湖水。“请问,我要怎么样才能找到死神呢?他刚刚抱走了我的孩子。”母亲问道。“嗯,他现在不在这里。”一个老太婆回答道,她是专门替死神看管温室的人,“奇怪,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呢?是谁告诉你死神在这里的?”“是仁慈的上帝帮助了我!”母亲说道,“我想你也是很仁慈的,对吧?你能告诉我,我该怎么找到我的孩子?”“你虽然看不见,但我会讲给你听。现在,这里有很多植物都凋零了,所以,一会儿死神就会来到这里,把它们拔掉,然后重新栽种一些植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命树,死神的职责就是管理这些生命树。虽然外表看起来这些生命树跟普通植物没什么区别,但是生命树里是有心脏的,如果仔细听的话,就能听到心脏跳动的声音。现在,你可以去找你孩子的生命树了,希望你能在众多植物中听出你的孩子心脏跳动的声音。当然,我也可以告诉你接下来该怎么做,但是如果得不到一点儿好处的话,我是不会对你提供任何帮助的。”老太婆唠唠叨叨地说。“可是,我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送给你了。不过,如果你能帮助我找到我的孩子,我可以为你献出自己的生命。”母亲急切地说道。“不,我可不想要你的命,那对我一点儿用处都没有。不过,我倒是很喜欢你那头又黑又长的秀发,如果你能把它们送给我的话,我倒是可以帮你完成心愿。当然,你可以把我的白发拿去,毕竟这总比头上什么都没有要好。”老太婆说。“我愿意送给你,只要你能帮助我,现在你就可以把它们拿去了。”母亲毫不犹豫地说。
于是,母亲那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头苍苍白发。
老太婆把这个母亲带进了温室当中。在这里,无数的花草和树木共生共栖,非常壮观。有在玻璃罩的覆盖下盛开的风信子,有雍容华贵的牡丹,有水芹花和麝香草,还有清新淡雅的茉莉花。在池塘里,还有一些水生植物,有的正茁壮生长,有的却已凋零枯萎,水蛇阴森森地在水面上游弋着,黑螃蟹用两只大鳌死死地夹着植物的秆子。再远一些的地方,还栽着很多棕榈树、栎树和梧桐树,每一棵植物都是一个活着的生命,这些人生活在世界各地,有的在中国,有的在格陵兰……有很多又高又大的植物种在一个小小的花盆里,花盆胀得似乎马上就要裂成两瓣了;有的又矮又小的植物却栽种在宽敞的土地上,显得空空荡荡的。在一块铺着青苔的地面上,栽着一些娇弱的小花,有好几个人正在那里照顾着它们。母亲俯下身去,贴近了那些柔弱的小植物,屏气凝神地倾听着那些小植物的心跳声。很快,她就在那些植物中听到了自己孩子的心跳声。“我的孩子,他在这里!”母亲兴奋地大叫道。说着,她把手朝着一株弱弱的蓝色报春花伸去。这朵花看起来不太精神,应该是生病了。“不,别动,先别碰那花。”老太婆喊道,“听我说,待会儿死神就会来到这里,说不定他现在已经到了。他走到这儿的时候,你千万不要让他把这株花拔掉。如果他执意要拔的话,你就威胁他说如果他要那么做的话你就会拔掉这里所有的植物,那样他就会害怕的。因为如果他不看管好这些植物的话,上帝是要责罚他的。只有上帝才能决定这些植物的命运。”
突然,一阵阴森森的冷风吹过,死神来了。母亲的眼睛已经看不到任何东西了,所以她并没有发觉。“你怎么到这儿来了?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你的速度怎么可能比我还快呢?”死神莫名其妙地问道。“一个母亲,是可以做到这一切的。”她回答道。
死神把手伸向了那株报春花,虽然母亲看不到,但她感到一阵冷风朝着弱弱的小花吹过去,她连忙用手死死地护住那株小花,生怕死神对它有一丝一毫的损坏。死神朝着母亲的手用力地吹了一口气。多么凛冽的寒风啊,任何人也抵挡不住它的威力。母亲的手无力地从小花上面垂了下来。“没人能够阻碍我的工作。”死神说道。“万能的上帝就可以。”母亲说。“其实,我也是在按照上帝的命令行事。”死神说道,“我负责把那些凋零的植物移植到天堂去,就是上帝指定的那个地方,它们到那里后究竟会变成什么样子,我却不能告诉你。”“求求你了,把我的孩子还给我。”母亲先是苦苦地哀求着,随后,她猛地直起身体,用手抓住旁边开得正盛的两朵娇艳的大花,声色俱厉地说道,“如果你不答应的话,我立刻就毁掉这两株花,虽然我并不想这么做,但我也没办法。”“住手,千万不要那样做。”死神连忙冲她摆着手,“你是做母亲的,你就应该理解做母亲的心情,所以,请不要让其他的母亲再遭受跟你一样的痛苦了。”“其他的母亲?”母亲虽然脸上还带着疑问,但她的手马上松开了。“给,这是你的眼珠,我已经把它们从湖里捞出来了。这是一对多么明亮的眼珠啊,我本来还不知道它们是属于你的,现在,你可以把它们收回去了。”死神把眼珠交给她,“啊,它们现在看起来比之前更加明亮了。现在,请你低头看看你旁边的那口水井,我要把你刚刚要拔掉的两株花的故事讲给你听,听完之后,你就会明白你刚刚要毁掉的是什么了。”
她连忙向旁边的水井望去。啊,里面那个生机勃勃的生命是多么快乐啊,带动着它周围的空间都跟着明亮起来。可是,她也注意到了另外一个生命,它是那么黯淡、哀愁和痛苦,让人的心情也一下子跟着难过起来。“你知道吗,这两种命运就是上帝安排的。”死神说。“那么,请你告诉我,在这两朵花之中,哪一朵是幸运之花,哪一朵又是苦难之花呢?”母亲问道。“这个是上帝的旨意,是不能随便讲出去的。但有一点我可以让你知道,刚刚你要摧毁的两朵花之中,有一朵就是你的孩子。而你在井底所看到的一切,就是你孩子将来的命运。”死神缓缓地说道。
母亲惊恐地用双手捂着自己的两颊,她急促地对死神说道:“那么,就请你帮帮我的孩子吧,把他带到上帝那里去,把他带去天堂,不要让他再遭受任何痛苦了。刚刚我说的一切现在都收回,并且,我之前流下的眼泪也没有任何意义,就当我从来都没来过这里,好吗?”“我还没有十分清楚你的想法。你到底想让我怎么救你的孩子呢?是让你把他带回去,还是我把他带走,带到一个你永远也找不到的地方去呢?”死神疑惑地问这个母亲。
母亲一下子跪在了地上,把十指交叉的双手放在胸前,眼睛向上看着,嘴里虔诚地祷告着:“万能的上帝呀,我听从您的旨意,请您安排我孩子的命运吧,我将毫无异议。我为我之前所说的一切向您真诚地忏悔,请千万不要放在心上。”
说完,母亲慢慢地闭上眼睛,把头深深地垂到胸前。
死神带上那个孩子,飞走了,飞到一个母亲不知道的地方去了。钟声
黄昏,夕阳正在慢慢下沉,它放射出的光芒把云朵染成了金黄色。在一个大城市里,无论身处哪个角落的人,都不约而同地听到了一阵奇怪的钟声,这声音跟教堂的钟声有点儿像。但是,这声音若有若无,因为外面实在太嘈杂了,人声鼎沸,车水马龙,几乎可以淹没一切声音。“是暮钟敲响了,一天又快过去了!”有人说。
在城市之外,这个声音听起来就更为真切一些,因为城外比较空旷,房子与房子之间相隔很远,而且也比城里更安静,所以人们就能清楚地感觉到这声音是从密林里传出来的,似乎在密林深处隐藏着一座神秘的教堂。人们面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神情肃穆,用心地倾听着。
就这样,大家听了一阵子,然后就听到有人说:“难道在林子里面真的有一座没人知道的教堂吗?听啊,这钟声多么悠远空灵,我想我们该去那里看个究竟。”
大家都行动了起来。有车子的富人们,驾着车子出发了;没有车子的穷人,也步行着上路了。可奇怪的是,路似乎越走越长,怎么走也走不完。当走到一片柳树林前的时候,疲惫的人们纷纷坐了下来。
大家觉得已经到了森林里面,可是并没有看到什么教堂。在这里,他们看到了城里来的生意人——一个卖糕点的和一个卖糖果的,他们已经在这里搭起了帐篷。卖糖果的人在自己的帐篷上面挂了一只空空的小钟,当然声音不会是这只不响的小钟发出来的。
于是大家慢慢散去,纷纷返回各自的家,他们都觉得这是他们遇到过的最奇怪的事了。有三个人把整个柳树林都转了一遍,可并没有发现钟声的来源,最后他们甚至听到钟声是从城里传出来的。三个人中的一个,把这件事编成了一首歌谣,就是母亲哄宝宝的时候常常哼唱的那种歌谣,歌谣中称赞这钟声是人们听过的最美妙的声音。
这件事终于传到了皇帝的耳朵里,他对这个声音也十分感兴趣。他甚至下了一道圣旨,说如果有人能发现这钟声的来源,他将送给这个人 “最伟大的敲钟人”的封号。即便这个声音并不是钟声,那这个称号也不会改变。
自从皇帝下了圣旨以后,人们为了那高贵的封号都动了心,于是纷纷跑到森林里寻找起来。可是,大家最后都一无所获,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深入到森林里面去,所以也就无法搞清楚钟声的来源。只有一个人,他虽然也什么都没有找到,不过他运用了自己的智慧,得出了这么一条结论:在森林里住着一只非常有灵气的猫头鹰,猫头鹰的脑袋里装满了智慧,这常常让它感觉很不舒服。于是它就经常用自己的脑袋去撞树干,在撞树干的时候,就发出了人们听到的那种声音。不过,这个声音到底是从猫头鹰的脑袋里发出来的,还是从树干里发出来的呢?这个可就没人能说得清楚了。大家都认为这个人分析得有一些道理,皇帝也比较认可这个说法,于是就把“最伟大的敲钟人”的封号送给了他。从这以后,这个人每年都会发表一篇关于猫头鹰的论文,可人们对他写的论文却怎么都看不大明白。
一年一度的坚信礼如期举行了。在坚信礼上,牧师发表了一通动人而又深刻的演讲,这让来参加坚信礼的那些孩子都深受感动,他们知道,从此以后,他们将褪去幼稚的外衣,庄严地加入到成年人的行列当中了。坚信礼仪式结束后,孩子们纷纷来到城外,迎着耀眼的日光和暖和的微风,那庄严而神秘的钟声再次响起。这次,大家听得非常清楚,这钟声就是从森林里传出来的。于是,他们都跃跃欲试,想要立刻找到那个发出钟声的地方。所有的人都来到森林里了,不对,并不是所有的人,因为有三个人没有加入到寻找钟声的行列中。他们中一个是要急着回家去试穿礼服,因为这个坚信礼之后的舞会才是最吸引他的地方。一个是要急着回家去还衣服,因为他很穷,来参加坚信礼所穿的衣服和鞋子是跟主人家的孩子借的。他答应过人家,仪式一结束就回去归还。还有一个是乖孩子,他从不会在没有得到母亲允许的时候独自外出。即便已经行过坚信礼,可要他在没有征得母亲同意就去森林里寻找钟声,他可做不到,所以他也先回去了,尽管这会引来别人对他的嘲笑。
那三个人离开以后,孩子们就出发了。明媚的阳光照耀着大地,小鸟在婉转地歌唱,他们的心情好极了,一边走一边高声地唱起歌来。他们一个挽着另一个的手,因为还没有走上社会,所以他们之间也就没有等级之分。
很快,在这个队伍里的两个年纪最小的孩子觉得这样走下去一点儿意思都没有,所以他们不愿意再往前走了,就返身回城里去了。另外还有两个小女孩,她们觉得在草地上捉捉蝴蝶、编编花环会更有趣,于是她们也不往前走了。剩下的孩子们最后来到了卖糕点的人搭帐篷的那个柳树林里,他们找了一圈,然后失望地说道:“这哪里有什么钟声呢,根本就是无稽之谈,算了,就到此为止吧。”
就在这时,钟声又从前面更深的密林中传了出来。有四五个孩子决定继续往前寻找。他们真的就出发了。密林里是一个与外面完全不同的世界,在这里,一大朵一大朵野花散发出迷人的芬芳;夜莺站在高高的枝头上,歌声婉转悠扬,听得人心都醉了;阳光透过密密匝匝的树叶,星星点点地洒在盖满落叶的地面上,像一颗颗散落的钻石,把密林里变得像幻境一样;不知从哪儿流出的清泉,在那些长满青苔的岩石间时隐时现,还不时地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这个声音会不会就是人们听到的那个钟声呢?”有个孩子一边说一边就趴到了地面上,并把耳朵贴了上去,“看来我有必要好好研究一下。”
见这个孩子要在这里研究泉水的声音,其余的孩子没管他,就继续朝前走了。
终于,他们在森林深处找到了一个小木屋。小木屋的屋顶上栽满了玫瑰花,还长着一棵挂着满满一树苹果的苹果树。苹果树就像一把巨大的树伞,将小木屋整个笼罩在树荫里。这时,大家的眼睛都不约而同地落到了小木屋的三角墙上,因为那里挂着一口小小的钟。人们听到的钟声一定就是从这口小钟里发出来的,大家都这样想到,这让他们感到如释重负。可有一个孩子却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觉得这口钟太小了,根本就不可能发出他们所听到的那种庄严而又洪亮的声音。而且,声音从这里传出去,可以被那么远的城里人都听见,这口小钟根本就做不到。提出这不同意见的孩子是国王的儿子,听了他的话,另外一个孩子撇撇嘴说:“他就这样,总是想让自己显得更聪明一些。”
虽然其余的孩子都拒绝再往前走,但王子仍旧想坚持到底。他又上路了,越往前走,他的心就像大森林一样变得越寂静。偶尔,会传来那口小小的钟传来的叮当叮当的声音,还有其他孩子高昂的歌声,但这些声音,却慢慢被那阵洪亮的钟声所掩盖,并且似乎还有风琴声在为钟声伴奏呢。王子侧耳细听,这个声音是从左侧传来的。
突然,从旁边的灌木丛中发出一阵唰啦唰啦的声音,接着,一个小男孩从里面走了出来,他穿着一身非常破旧的衣服,脚上穿着一双旧木鞋。王子打量着这个男孩,并很快认出了他,因为他们在白天的坚信礼上见过面。他就是那个穷人家的孩子,由于被这奇妙的钟声所吸引,他在回去还完衣服之后就又匆匆地赶了回来。他很想亲眼看一看那口发出如此庄严的声音的大钟。“那咱们就一起去寻找吧!”王子叫上了穷人家的孩子。
穷人家的孩子的木鞋发出咔嗒咔嗒的声音,这让他觉得有些难为情。他使劲地拽了拽已经短得不像样的衣服,说不知道能不能跟得上王子的步伐。不过,看来这个担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因为他认为钟声来自于右侧,所以,他马上就要与王子分道扬镳了。“看来,我们只能各走各的路了。”王子说完,就朝森林的左侧走去。走进森林右侧的孩子,本来就很破旧的衣服被灌木剐得更加七零八落了,而且他的身上也变得伤痕累累。而走在森林左侧的王子呢,他的身上虽然也出现了几处伤痕,但路却好走得多。王子真的是一个聪明的孩子,我们就来看看他接下来会遇到些什么吧。“我会一直走下去的,直到我找到那口钟为止!”王子坚定地说道。
长相丑陋的猴子们坐在高高的树枝上面,它们冲着王子龇牙咧嘴地做着鬼脸,想要吓唬吓唬他,但它们并没有得逞,王子看都不看它们一眼,继续往前走。“哼,国王的儿子有什么了不起的,咱们捡东西丢他,看他怕不怕。”一个猴子提议道。
王子仍旧没有理会猴子们的阻挠,他依然坚定地向森林深处走去。很快,一片花海就进入了王子的视线,里面有幽蓝的郁金香、雪白的百合,还有粉粉嫩嫩的牡丹……在阳光的照耀下,花儿们发出了绚烂的光芒。
再往前走,就看到了一片林中草场,密密的绿草茁壮地生长着,引来了一群漂亮的小鹿在草场上追逐嬉戏。在草场的一侧,一个湖泊静静地镶嵌在草地上,就像一颗璀璨闪亮的大钻石。一群天鹅优雅地浮在水面上,时而拍打拍打翅膀。王子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这一切,有一刻,他以为那钟声是从湖底传出来的。不过,这个想法很快就被他否定了,他最终还是认为钟声来自森林深处。
这时,太阳已经渐渐地向西方沉落,夕阳的余晖将一抹血红洒向了天空,森林中静悄悄的。王子盯着夕阳下落的方向看了一阵,然后回过头大声地说:“太阳就要在天空中消失了,黑夜即将来临,你们想让我看不到我一直追寻的东西吗?休想!我要赶在太阳躲藏起来之前,爬到那高高的崖上去,只有站在那里,我才能看到这周围所有的一切。”说完,王子手脚并用,开始向崖顶攀去。一会儿,一条水蛇蹿出来;一会儿,一只癞蛤蟆又蹦出来朝他怪叫。但王子全然不理,只是专注地往上攀登。终于,在太阳快要落下时,他成功地站到了崖顶上。猜猜看,他站在这里看到了什么?是大海,一望无际的大海就在不远处掀起了惊涛骇浪。太阳已经压向了海面,它所绽放出的光芒,染红了天空,染红了海面,使整个空间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庄严的祭坛。森林唰啦唰啦地开始高声吟唱,大海也轰隆轰隆地跟着唱了起来,王子那颗跃动的心也唱起了激情澎湃的歌曲。这里,俨然已经变成了一个庄严而又神圣的大教堂,高大的树木是支撑它的圆柱,花海和草场是铺在地上的绒毯,天空就是它的穹顶。就在这时,那个穷人家的孩子出现了,他虽然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但路途的终点也在这里。王子和穷人家的孩子不约而同地朝对方跑去,他们将四只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一起感受着来自这座巨大教堂的神圣力量。
钟声响起来了,虽然这是一口看不见的大钟,但是它所发出的幸福欢乐的声音,将王子和穷人家的孩子紧紧围绕。红舞鞋
在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嘉伦的小女孩,她长得又乖巧又漂亮。可她却非常贫穷,穷到她连一双像样的鞋子都穿不上。夏天的时候,她总是光着脚跑来跑去;而冬天来了,她只能穿上一双硬邦邦的木鞋,任凭它把她的脚背磨得又红又肿。
村子里住着一个鞋匠,确切地说,是一个女鞋匠。她是一个十分善良的人,她找到了一块很旧的红布,认真地用它缝了一双红色的小布鞋,虽然这双鞋子看上去不怎么样,但她的一片热心却很让人感动,因为这双鞋子是她特意为嘉伦缝制的。
嘉伦的妈妈死了,这一天,她要去给妈妈送葬。刚巧,那个女鞋匠把鞋子给她送来了。虽然在送葬的时候穿着一双红鞋子不太合适,但也没办法,嘉伦没有更多的选择——这是她唯一的一双鞋。嘉伦认真地把小红鞋穿在了脚上,就跟在简陋的棺材后面出发了。
走在路上的时候,一辆很大很大的旧车子刚好从嘉伦旁边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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