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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5 19: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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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弗兰纳里·奥康纳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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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竺葵

天竺葵试读:

天竺葵

作者:(美)弗兰纳里·奥康纳排版:JINAN ENPUTDATA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09-01ISBN:9787020114801本书由人民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天竺葵

老达德利蜷缩在那把与他身体形状渐渐浑然一体的椅子里,向窗外望去,十五英尺外是另一扇窗子,窗框的红砖已经熏黑了。他在等待那株天竺葵。每天早晨十点左右,他们会把它搬出来,下午五点半再拿进去。在老家,卡森太太的窗前也有一株天竺葵。家乡有很多天竺葵,更好看的天竺葵。我们的才是千真万确的天竺葵,老达德利心想,才不是这种淡粉色的玩意儿呢,上面还系着绿色的纸蝴蝶结。他们要放在窗台上的那株天竺葵让他想起了老家的格里斯比男孩,他有小儿麻痹症,每天早晨要坐着轮椅被人推到外面,留在熹微的晨光里。露蒂莎本可以拿走那株天竺葵的,把它栽进地里,几周内她就有东西可以好好瞧一瞧了。小巷对面的那家人不应该养天竺葵。他们把它放在外面,整天任烈日暴晒,离窗台又太近,一阵风就能掀翻它。他们不该养天竺葵,不该养天竺葵。它不该在那里。老达德利感觉到自己的喉咙在打结。露蒂仕什么都能种。雷比也是。他的喉咙发紧。他向后仰头,想醒醒脑子。他能想到的几乎都是让他喉咙不舒服的事。

他女儿进来了。“你不想出去走走吗?”她问道。她看上去很焦躁。

他没有回答。“嗯?”“不。”他心想不知道她还会站多久。她让他的眼睛也像喉咙一样不舒服了。他的眼睛会流泪,她会看见的。她以前看见过,她为他难过。她也为自己难过;她其实可以不这样的,老达德利想,她只要别管他就好了——让他待在自己的家里,她不必总想着那该死的义务。她走出房间,留下一声清晰的叹息,那叹息匍匐过他的身子,让他又想起那一刻——他突发奇想要搬到纽约和她同住的那一刻——那根本不是她的错。

他可以不走的。他可以一意孤行,说他要在一直居住的地方终老余生,每个月给不给他寄钱都无所谓,靠养老金和打零工能过下去。该死的钱她自己留着吧——她比他更需要钱。她这样摆脱了责任,应该会高兴的。到时她可以说,临终时他身边没有子女是他本人的错;如果他病了,没有人照顾他,哦,那可是他自找的,她可以这么说。他心里却始终有一个念头,他要看一看纽约。他小时候曾去过一次亚特兰大,但他只在电影里看过纽约。那电影叫《大城节奏》。大城市是重要的地方。一瞬间他心里钻进了一个念头。他在电影里看到的那个地方有他的位置!那是一个重要的地方,而那里有他的位置!他说好的,他要去。

他说这话时肯定是疯了吧。如果不是疯了,怎么可能说出这种话。他疯了,她又总想着那该死的义务,是她勾出了他的心魔。她为什么要先跑到他这里来烦他呢?他的日子过得不错。养老金足以糊口,打零工的钱够他在寄宿屋租一个房间。

透过那个房间的窗子他能看见那条河——凝重的、发红的河,奋力流过岩石,蜿蜒而去。他努力回想,那条红色的缓慢的河还有别的什么特点呢。他加进了绿色斑点,那是河岸两边的树,还有一个褐色小点,那是上游某处的垃圾。每个星期三,他和雷比都乘着平底船去那条河上捕鱼。河的上上下下二十英里雷比全都摸透了。蔻阿县没有哪个黑鬼比雷比更了解那条河了。雷比爱那条河,但那条河对老达德利没什么意义。他想要的只是鱼。他喜欢晚上拖着长长的一串鱼回家,啪地扔在水槽里。“没抓到几条。”他会说。要想抓到这些鱼,非得是条汉子才行,寄宿屋的老女孩们总是这样说。每到星期三他和雷比会早早出发,一整天都在捕鱼。雷比寻找鱼群和划船;老达德利总是负责捉鱼。雷比对捉鱼不太热衷——他只是爱那条河而已。“在那儿放线有啥用哩,老爷,”他会说,“那儿可没鱼哟。这老伙计那儿啥都藏不住,没有啊先生。”他会笑嘻嘻地把船向下游划去。这就是雷比。他偷鸡摸狗时比黄鼠狼还要狡猾,可他知道鱼在哪里。老达德利总是把小鱼都留给他。

自从一九二二年妻子去世后,老达德利就一直住在寄宿屋楼上拐角的房间。他是老夫人们的守护者。他是这房子里的男人,他也做了这房子里的男人该做的事。晚上这是一项枯燥的工作,老女孩们坐在客厅里,发着牢骚,做着编织活,这房子里的男人要聆听,要评判不时爆发的刺耳的叽叽喳喳的麻雀战争。而白天有雷比。雷比和露蒂莎住在地下室。露蒂仕做饭,雷比洗涮和照料菜园;他很机灵,总能扔下做了一半的事,溜过来帮老达德利干点手上的活——搭个鸡窝或是漆个门。他喜欢听,喜欢听老达德利讲他待过的亚特兰大的事,听他讲枪支部件是如何组合在一起的,听那老人讲他知道的所有的事。

有些晚上他们会去打负鼠。他们从来没有逮到过一只负鼠,但是老达德利想从老女孩身边溜走一阵子,打猎是一个很好的借口。雷比不喜欢打负鼠。他们从来没有逮到过一只;甚至都没上树去追过;再说,雷比是个水上黑鬼。“我们晚上就不要去打负鼠啦,对吧,老爷?我有点活计要忙哩。”老达德利正要说起猎狗和猎枪时,雷比就会这么说。达德利会笑呵呵地问:“那你晚上要偷谁家的鸡呢?”雷比会叹口气说:“好吧,我晚上得去打负鼠哩。”

老达德利会拿出枪,拆开,雷比擦着部件,老达德利给他讲解机械原理。而后,老达德利重新装好枪。雷比总是惊叹于他装枪的技艺。老达德利多么想给雷比讲讲纽约。如果他能展示给雷比,纽约就不会那么大了——每次他要走出门走进它的时候,它就不会那么压迫他了。“它没有那么大的,”他会说,“你可别失望,雷比。它和其他城市一样,城市嘛也没那么复杂。”

然而城市是复杂的。这一分钟纽约是时髦的、拥挤的,下一分钟却是肮脏的、死寂的。他女儿住的地方都不能称之为家。她住在一栋大楼里——在一排一模一样的大楼中间,全都是乌红色或灰色的大楼,尖嘴猴腮的人们探出窗外,望向别人家的窗子,那些长得和他们一样的人也回望过去。在大楼里你可以上上下下,楼里就只有那些走廊,让你想到拉长的皮尺,它的每英寸都有一扇门。他记得刚来的那周他被大楼弄得头昏脑涨。他会醒过来,希望走廊在夜里变了模样,他向门外望去,走廊伸展,仿佛是一条条遛狗道。街道也是一样的。他想知道,如果他走到街道的尽头,又会置身何处。一天晚上他梦见自己这么做了,他在大楼的尽头停住——哪儿也不是。

过了一星期他才慢慢意识到女儿、女婿和他们儿子的存在——其实他根本躲不开他们。女婿是个怪人。他开卡车,只在周末回家。他不说no,说nah,他从来没听说过负鼠。老达德利和十六岁的男孩住在一个房间,男孩是不会听老达德利说话的。有时候,女儿和老达德利独自待在公寓,她会坐下来和他聊天。她要先想出话题。可是在她觉得应该起身去做事之前,她的话往往已经讲完了,他只好找话说。他总是极力去想一些以前没说过的事。她从不乐意听第二遍。她竭力让父亲和自己的家人一起安度晚年,而不是在那破烂的寄宿屋,里面挤满了摇头晃脑的老女人。她在尽义务。她有兄弟姐妹,他们并不尽义务。

有一次她带他去购物,可他动作很慢。他们走进“地铁”——地下的铁路,那好像一个大山洞。人流从火车里沸腾而出,爬上台阶,走上街道。他们摇晃地走过街道,走下台阶,走进火车——黑的、白的、黄的全混杂在一起,像汤里的蔬菜。一切都在沸腾。火车从隧道里呼啸而来,驶上管道,骤然停下。下车的推搡上车的,一声噪音响起,火车又猛地开动了。老达德利和女儿换了三辆车才到达目的地。他不知道人们究竟为什么要出门。他感觉到胸口在往下坠。她拽着他的袖子,拉着他穿过人群。

他们又上了一辆高架火车。女儿叫它“电车”。他们要爬上一个很高的站台去坐车。老达德利向栏杆下面望去,他能看见脚下涌过的阵阵人潮和车流。他感到眩晕。他一只手搭住栏杆,滑到了站台的木地板上。女儿尖叫着从边上拉起他。“你不要命了,想掉下去?”她咆哮道。

透过木板的裂缝,他能看见街上的汽车游来游去。“无所谓,”他低声说,“无所谓我想不想。”“快点吧,”她说,“到家后你就会好了。”“家?”他重复道。脚下的汽车有节奏地运行着。“快点吧,”她说,“车来了;我们还赶得上。”他们刚才赶上了所有的车。

他们赶上了那辆车。他们回到了那栋大楼,回到了公寓。公寓太局促了。找不到一处没有人的地方。厨房对着浴室,浴室对着一切,你一转身就回到原处了。在老家,有楼上,有地下室,有河流,有弗雷泽店前的商业区……他该死的喉咙。

天竺葵今天迟到了。都十点半了。他们通常在十点一刻把它搬出来。

走廊尽头有一个女人面向大街尖声喊叫,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收音机声音微弱地播放着肥皂剧憔悴的配乐;一个垃圾桶噼里啪啦地滚到下面的防火通道。隔壁公寓的门砰地关上了,尖厉的脚步声嘚嘚地敲打着走廊。“肯定是那个黑鬼,”老达德利嘀咕,“那个鞋子亮闪闪的黑鬼。”他来这里一星期后这个黑鬼搬了进来。那个星期四,他正望着遛狗道般的走廊上的大门,这个黑鬼走进了隔壁的公寓。他穿着灰色细条纹西装,打着一条棕褐色领带。他的衣领洁白挺括,贴着颈部形成一道鲜明的线条。他的鞋是棕褐色的,亮闪闪的——与他的领带和皮肤很相配。老达德利挠了挠头。他没想到,挤在这密不透风的大楼里的人竟然请得起用人。他轻声笑了。身着节日盛装的黑鬼对他们会很有用的。也许这个黑鬼知道附近的乡下——也许知道怎么去那里。他们或许可以去打猎。他们或许还能找到一条小溪。他关上门,走到女儿的房间。“嘿!”他大喊,“隔壁那家人找了个黑鬼。肯定是来帮忙打扫的。你说他们每天都会请他吗?”

女儿正整理床铺,抬起头说:“你在说什么呢?”“我说隔壁找了一个用人——一个黑鬼——一个衣冠楚楚的黑鬼。”

她走到床的另一边。“你疯了吧,”她说,“隔壁没有人住,再说这里没有人能请得起用人。”“我和你说,我可瞧见他了。”老达德利窃笑道,“他直接走了进去,打着领带,戴着白衣领——脚穿尖头皮鞋。”“如果他进去了,他是自己看房吧。”她嘀咕道。她走到梳妆台边,烦躁地摆弄着物件。

老达德利大笑。只要她想,她就能变得很滑稽。“好吧,”他说,“我打算过去看看他哪天休息。也许我能让他相信,他是喜欢捕鱼的。”他拍了拍口袋,里面的两个硬币叮当作响。他正要走到走廊,女儿从后面一把扯住他,把他拉了进来。“你听不见吗?”她嚷道,“我没开玩笑。如果他进去了,那是他自己要租房。你不要去问他任何问题,不要和他说任何话。我不想和黑鬼扯上麻烦。”“你是说,”老达德利悄声说,“他要住在你的隔壁吗?”

她耸了耸肩。“我猜是的。你别管闲事,”她接着说,“不要和他有任何关系。”

她就是这么说话的。把他当成白痴。接着他就呵斥了她。他阐明了他的想法,女儿也明白他在说什么。“你的家教不是这样的!”他雷霆般怒吼道,“你的家教可不是和那些自以为和你一样的黑鬼门挨门住着,而你竟然认为我要跟那样的人搅和在一起!你竟然认为我会跟他们有什么关系,你疯了啊。”他的喉咙发紧,不得不放慢语速。她直挺挺地站在那里,她说,他们只能住在住得起的地方,尽力而为。她竟然对他说教!她没再多说,直挺挺地走掉了。这就是她。她的双肩向后收拢,脖颈高昂,刻意摆出一副高贵的姿态。把他当成傻瓜。他知道北方佬会让黑鬼进门,请他们坐在沙发上,他只是没想到他那有着良好家教的女儿会与他们为邻——还以为他发昏到要跟他们搅在一起。跟他!

他站了起来,从另一把椅子上拿起一张报纸。等女儿再过来时,他可以假装在读报纸。她站在那里盯着他,以为自己有义务为他想一想有什么可做的事,有什么意思呢。他的目光越过报纸,投向小巷对面的窗子。天竺葵还是不在那里。从来没有这么晚过。第一天看见它时,他正坐在那里看窗外的另一扇窗子,他看了看表,想知道早餐过去了有多久。他抬起头,它就在那里了。他吃了一惊。他不喜欢花,而那株天竺葵看上去也不像花。它像老家的病男孩格里斯比,它的颜色像老夫人们在公寓客厅挂的厚帘子,上面的纸蝴蝶结像露蒂仕礼拜日总穿的衣服后面系的结。露蒂仕喜欢腰带。黑鬼都喜欢腰带,老达德利心想。

女儿又过来了。她过来时,他装模作样地在看报。“你能帮我一个忙吗?”她的口气像是临时才想起一个他能帮得上的忙。

他希望她别再让他去杂货店了。他已经迷过一次路。所有那些讨厌的大楼全都一个样。他点了点头。“下到三楼,问施密特太太借一下她给杰克做的衬衫图案。”

为什么她就不能让他安静地坐着?她不需要这个衬衫图案。“好吧,”他说,“几号房间?”“十号——和我们的房号一样。往下走三层楼就是了。”

老达德利总是担心他一走到外面的遛狗道,一扇门会突然打开,长着鹬状鼻、身着汗衫的一个男人会悬在窗台上,对他低吼:“你在这里干什么?”那个黑鬼房间的门是开着的,他能看见一个女人坐在窗边的椅子上。“北方黑鬼。”他暗自嘀咕。她戴着无框眼镜,腿上放着一本书。黑鬼只有戴上眼镜,才觉得自己打扮妥当,老达德利心想。他想起了露蒂仕的眼镜。为了买它,她攒了十三美元。她去医院让医生看她的眼睛,好告诉她要配多厚的眼镜。医生让她透过一个镜头看动物图,还用电筒照进她的眼睛,检查她的大脑。他说她不需要配任何眼镜。她气疯了,一连烤了三天的玉米面包,最后还是在十美分店买了一副眼镜。只花了她一美元九十八美分,每个星期六她都会戴上它。“这就是黑鬼。”老达德利窃笑。他意识到自己发出了一点声音,就用手捂住了嘴。某个公寓房间里的人也许能听见吧。

他转身走下第一层楼梯。走到第二层时,他听见上楼的脚步声。他从楼梯扶手向下看,看见一个女人——一个系着围裙的胖女人。从上面看她有点像老家的本森太太。他好奇她会不会和他说话。他们相距四级台阶了,他飞快地瞟了她一眼,她却没有看他。他们迎面而过,他的眼睛迅速眨动了一下,她冷冷地看着他,然后从他身边走过去了。她一句话也没说。他感到腹部沉甸甸的。

他多下了一层楼梯,又向上走回一层,找到十号。施密特太太说好的,等她一分钟去拿图案。她派一个孩子到门口把图案交给他。这孩子什么也没说。

老达德利开始上楼。他走得更慢了。上楼让他累极了。似乎每件事都让他累极了。不像过去有雷比帮他跑腿。雷比是一个脚步轻盈的黑鬼。他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进鸡窝,给他抓到一只最肥的肉鸡,而鸡连叫都不叫一声。他的步子也很快。达德利一向步履缓慢。胖子总是这样的。他想起有一次他和雷比在摩屯附近打鹌鹑。他们带了一只猎狗,它比任何昂贵的指示犬都能更快地发现鹌鹑的踪迹。它并不善于捉住鹌鹑,但每次都能发现它们,你对准鸟儿射击时,猎狗会趴着,像一棵死树桩。这一次猎狗一动不动地停了下来。“一准儿是群大家伙。”雷比低语,“我有感觉。”他们走着,老达德利缓缓举起枪。他要小心脚下的松针。松针覆盖着地面,很滑。雷比两条腿的重心换来换去,不由自主地小心地抬起脚,落在蜡一般滑的松针上。他直视前方,敏捷地向前移动。老达德利一只眼盯着前方,一只眼望着地面。就要到一个斜坡了,他会跌跌撞撞地滑下去,或者是在费力向上爬时又滑了回去。“这回还是我去逮鸟儿吧,老爷?”雷比建议道,“一到星期一你的腿脚就不听使唤。万一你从坡上摔下去,鸟儿肯定要吓飞了,你那枪还举着哩。”

老达德利想打下这群鹌鹑。他能轻松地一气打掉四只。“我要打下它们。”他嘀咕道。他把枪举到眼前,身子前倾。他脚下一滑,向后倒去。枪走火了,鹌鹑四散而飞。“多棒的鸟儿啊,可惜从我们手中跑啦。”雷比叹了口气。“我们会再找到一群的。”老达德利说,“快把我从这该死的洞里拉出来。”

要是他没有摔倒,准能一气打掉五只。打掉它们就像打掉篱笆上的罐头一样易如反掌。他把一只手搁到耳后,另一只手向前伸。打掉它们就像打掉泥鸽靶一样易如反掌。砰!楼梯上传来嘎吱声,他随即旋转了身子——胳膊上还举着那只看不见的枪。那个黑鬼轻快地拾级而上,朝他走来,一抹顽皮的微笑从他修剪过的胡子里荡漾出来。老达德利张大了嘴巴。黑鬼绷着嘴角,好像要忍住笑。老达德利僵直不动,呆呆地盯着黑鬼脖颈处的那道鲜明线条。“你在打什么呢,老家伙?”这个黑人问话的声音听起来像是黑鬼的开怀大笑,又像是白人的哧哧冷笑。

老达德利觉得自己像是拿着玩具枪的孩子。他张着嘴,舌头发直。膝盖以下软绵绵的。他滑了一跤,向下摔了三级台阶,坐在了地上。“你小心一点,”黑人说,“在台阶上很容易受伤。”他把手伸给老达德利,拉他起来。这是一只又长又瘦的手,指尖很干净,指甲剪得方方正正,像是用锉刀锉过。老达德利的双手垂在两膝之间。黑鬼拽着他的胳膊,拉他起来。“嗬!”他喘息着说,“你可真沉。这里使点劲呀。”老达德利绷直膝盖,踉踉跄跄地站了起来。黑鬼扶着他的胳膊。“反正我要上楼,”他说,“我来帮你吧。”老达德利慌乱地四下张望。他身后的台阶像是合上了。他和黑鬼在一起上楼。黑鬼每走一级台阶,都要等他。“所以说你爱打猎?”黑鬼说,“好吧,让我想想。我打过一次鹿。我想我们用的是多德森三八式枪打到的鹿。你用的什么?”

老达德利死死地盯着他那亮闪闪的棕褐色皮鞋。“我用一支枪。”他含糊不清地说。“和打猎比起来,我更喜欢玩枪。”黑鬼说,“杀生可不怎么好。消灭野生动物保护区多少是一种耻辱。不过如果我有时间和钱的话,我倒是要收藏枪。”每一级台阶他都等着老达德利上来。他在解释枪和枪的构成。他穿着灰色的短袜,上面有一块黑色的斑点。他们走完了楼梯。黑鬼挽着他的胳膊走过走廊。他的一只胳膊仿佛是扣在了黑鬼的胳膊里。

他们径直走到老达德利家门口。黑鬼问:“你是住这里吧?”

老达德利看着门,摇了摇头。他还是没有看黑鬼。上楼的一路,他都没有看黑鬼一眼。“好吧,”黑鬼说,“这是个很棒的地方——一旦你习惯了。”他拍了拍老达德利的背,走进自己的公寓。老达德利走进他的。喉咙的疼痛现在弥漫到整个脸部了,从眼睛渗透出来。

他拖着脚走到窗边的椅子,跌坐了下去。他的喉咙要爆裂了。因为那个黑鬼——那个该死的拍他背叫他“老家伙”的黑鬼,他的喉咙要爆裂了。对他来说,简直不可思议。他来自一个好地方。一个好地方。在那地方这种事简直不可思议。眼窝里的眼球感觉很奇怪。它们在肿大,瞬间就肿得连眼窝都装不住了。他困在一个黑鬼能叫你“老家伙”的地方。他不要被困住。他不要。他转了转靠在椅背上的脑袋,好伸展一下肿胀的脖子。

一个男人在看着他。小巷对面的窗子里有个男人正直勾勾地看着他。那个男人在看他哭。那本是天竺葵的地方,现在是一个穿汗衫的男人,正在看他哭,等着看老达德利的喉咙爆裂。老达德利也望着那个男人。那里应该是那株天竺葵。那是天竺葵的位置,那个男人不该在那里。“天竺葵在哪里?”他从紧绷的喉咙里发出叫喊。“你哭什么?”那个男人问,“我从来没见过一个男人哭成那样。”“天竺葵在哪里?”老达德利战栗了,“在那里的应该是它。而不是你。”“这是我的窗子,”那个男人说,“我有权坐在这里,只要我想。”“它在哪里?”老达德利尖叫道。他的喉咙只剩下一丝缝隙。“它掉下去了,可是这关你什么事?”那个男人说。

老达德利站起身,从窗台向下凝视。在六层楼下面的小巷,他能看见一个破碎的花盆,泥土散落了一地,绿色的纸蝴蝶结中伸出一枝粉红色的东西。掉在六层楼下。从六层楼上摔了下去。

老达德利看着那个嚼口香糖的男人,他正等着老达德利的喉咙爆裂。“你不该把它放得离窗台那么近。”他喃喃自语,“你为什么不去把它捡起来?”“你为什么不去呢,老爹?”

老达德利盯着那个男人,他待在天竺葵应该待的地方。

他会的。他会下去捡起它。他会把它放在自己的窗台上,想看它就可以整天看着它。他从窗口转身,离开了房间。他慢慢地走过遛狗道般的走廊,走到楼梯处。楼梯向下延展,如同地里一条深深的伤口。楼梯穿过一个山洞般的豁口,张开,向下,再向下。他曾跟在那个黑鬼后面上过几级台阶。黑鬼拽起他,挽着他的胳膊,和他一起走上台阶,说他猎过鹿,“老家伙”,他看见老达德利举着一支并不存在的枪,像孩子一样坐在台阶上。他穿着亮闪闪的棕褐色皮鞋,努力忍住笑,可整件事都令人发笑。每级台阶上可能都有短袜上带黑斑的黑鬼,绷着嘴角忍住笑。楼梯延展,向下,再向下。他不要下去,不要让黑鬼拍他的背。他回到房间,回到窗前,看着下面的天竺葵。

那个男人坐在天竺葵应该待的地方。“我没见你去捡它啊。”他说。

老达德利盯着那个男人。“以前我见过你,”那个男人说,“你每天都坐在那把旧椅子里,盯着窗外,看我的公寓。我在自己的公寓里做什么是我的事,明白吗?我可不喜欢别人看我在做什么。”

它在小巷深处,它的根裸露在空气中。“这话我只说一次。”那个男人说着,就从窗前走开了。

理发师

自由主义者在迪尔顿的日子不太好过。

民主党白人初选过后,瑞伯换了自己的理发师。初选三周前,理发师边给他刮脸,边问道:“你打算选谁?”“达曼。”瑞伯说。“你喜欢黑鬼?”

椅子里的瑞伯突然晃了一下。他没有想到会被人如此粗鲁地质问。“不。”他说。他失去了平衡,否则他就会说:“我既不喜欢黑人也不喜欢白人。”这话他对那个哲学家雅格布斯说过。为了说明自由主义者在迪尔顿的日子多么不好过,雅格布斯——一个受过他那种教育的人——嘀咕道:“真是一个艰难的处境啊。”“为什么?”瑞伯直截了当地问。他知道他能辩倒雅格布斯。

雅格布斯说:“不说了。”他有课。瑞伯注意到,每当他想和雅格布斯辩论,他就总是有课。“我既不喜欢黑人也不喜欢白人。”瑞伯本想对理发师这么说。

理发师在肥皂沫中推出一条清晰的路,将剃刀指着瑞伯。“我跟你讲,”他说,“现在只有两个阵营,白人和黑人。谁都能从这场选举中看到这一点。你知道霍克是怎么说的?他说,一百五十年前,他们互相残杀啃食彼此——他们用宝石打鸟——用牙齿剥马皮。一个黑鬼走进亚特兰大一家白人理发店说:‘给我剪个头。’他们把他扔了出去,只是个警告而已。我说,上个月在马尔福德三个黑狗崽子枪杀了一个白人,把他家洗劫了一半,你知道他们现在在哪里吗?坐在县监狱里吃得跟美国总统一样好——他们可能会脏乎乎地锁在一起服苦役;那些喜欢黑鬼的人会来看望他们,看到黑鬼们在拣石子,他们心都要碎了。嗨,我和你说吧——只有除掉这些哈伯德妈妈,选出一个能让这些黑鬼回到他们自己地方的人,我们才能重新过上好日子。”“你听到了吗,乔治?”他对着那个正在擦水池周围地板的黑人男孩大喊。“听到嘞。”乔治说。

此刻瑞伯应该说点什么,但说什么都不合适。他想说点乔治能听懂的话。他很惊讶乔治被引入了这场对话。他想起雅格布斯说过他在一所黑人大学做了一周的讲座。那里禁止说黑人——黑鬼——有色人种——黑色人种。雅格布斯说他每天晚上回家都对着后窗向外大喊:“黑鬼黑鬼黑鬼。”瑞伯好奇乔治的政治倾向是什么。乔治是一个衣着整洁的男孩。“要是一个黑鬼走进我的店,大呼小叫地说要剪头,我真是会给他好好剪个头。”理发师咬牙切齿地说。理发师又问:“你是哈伯德妈妈?”“我会选达曼,如果你指的是这个。”瑞伯说。“你听过霍克森讲话吗?”“有幸听过。”瑞伯说。“你听过最近这次吗?”“没有,我知道每次演讲他的言论都是一成不变。”瑞伯不客气地说。“是吗?”理发师说,“噢,最近的这次演讲真是妙极了!老霍克可让那些哈伯德妈妈够受的。”“有很多人,”瑞伯说,“认为霍克森是一个煽动家。”他怀疑乔治不知道煽动家是什么意思。他应该说:“撒谎的政客。”“煽动家!”理发师拍了拍膝盖,高兴地大叫,“霍克就是这么说的!”理发师嚷着,“难道不是说中了吗!‘伙计们,’他说,‘那些哈伯德妈妈说我是煽动家。’他向后一跃,几乎是轻声细语地说,‘我是煽动家吗,你们说呢?’他们吼叫,‘不,霍克,你不是煽动家!’霍克向前一步喊道,‘哦,我是的,我是本州他妈的最棒的煽动家!’你真应该听听那些欢呼声!哟!”“好一场秀啊,”瑞伯说,“可它不过是……”“哈伯德妈妈,”理发师嘀咕道,“你真是被他们骗了。我和你说件事吧……”他回顾了霍克森七月四日的演讲。那又是一场妙极了的演讲,以诗歌结尾。达曼是谁?霍克想知道。是啊,达曼是谁?人群在咆哮。哎呀,难道他们不知道吗?哎呀,他是小男孩布鲁,吹着他的喇叭呢。是啊,小婴儿在牧草地,黑鬼们在玉米地。老兄!瑞伯真应该听一听。没有一个哈伯德妈妈能挺住。

瑞伯想,如果理发师能读一点……

听着,他根本不需要读任何东西。他需要做的仅仅是思考。如今世道缺的就是这个——他们不思考,他们没有常识。为什么瑞伯也不思考?他的常识到哪里去了?

我为何这么折磨自己?瑞伯气恼地想。“不,先生!”理发师说,“空话对谁都没有好处。它们代替不了思考。”“思考!”瑞伯喊道,“你自称在思考?”“听我说,”理发师说,“你知道霍克对特尔福德的人说了什么?在特尔福德,霍克告诉他们,他希望黑鬼们老实地待在自己的地方,如果他们不肯待在那个地方,他会给他们找到一个地方的。这个说法怎么样?”

瑞伯不明白这和思考有什么关系?

理发师认为这太显而易见了,就像沙发上有一头猪一样明显。理发师还思考了很多别的事情,他都告诉了瑞伯。他说瑞伯应该听一听霍克森在木林橡树、贝德福德和契克维尔的演讲。

瑞伯重新在椅子里坐好,提醒理发师他是来刮脸的。

理发师又开始为他刮脸。他说瑞伯应该听一听在斯巴达维尔的演讲。“最后没有一个哈伯德妈妈留下,所有的小男孩布鲁都把喇叭吹破了。”理发师说,“霍克说,是时候了,你必须镇压,用……”“我还有约,”瑞伯说,“我要赶时间。”他为什么要待下去听这些废话?

尽管它是一派胡言,可是那一天那场愚蠢至极的对话一直如影随形,晚上上床之后各种细节仍源源不断地在瑞伯脑海里回味。让他恶心的是,他发现自己在回味它,还加入了如果他有机会准备,当时会说的话。他好奇雅格布斯会怎么应对。雅格布斯善于给人留下学识渊博的假象,瑞伯却知道他是怎么回事。这是他职业领域里的一个好窍门。瑞伯经常通过分析它来自娱自乐。雅格布斯肯定可以镇定自如地应对理发师。瑞伯又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对话,思索雅格布斯会怎么做。最后他自己做了一遍。

下一次去理发店时,他已经忘记了那次争执。理发师似乎也忘记了。他谈论了一下天气,就不再说话了。瑞伯在想晚饭吃什么。哦。那天是星期二。星期二他妻子做罐头肉。取出罐头肉,配奶酪一起烤——肉片,加上一片奶酪——烤出条纹——为什么每个星期二我们都要吃这玩意儿?——如果你不喜欢你就不要——“你还是哈伯德妈妈?”

瑞伯猛地抬头。“什么?”“你还是选达曼?”“是的。”瑞伯说着,大脑飞快地调动起储备。“哦,看看这儿,你们这些教师,你知道的,似乎,哦……”他有些混乱。瑞伯能看出来理发师没有上次那么自信了。他可能有一个新观点要强调。“要是你们这些家伙知道霍克是怎么谈论教师薪水的,估计就会选他了。你现在就像是要选他。为什么不呢?你不想多挣点钱?”“多挣点钱!”瑞伯大笑,“一个腐败的统治者只会让我损失的钱比他给我的要多,难道你不知道?”他意识到自己被理发师拉到了同一个水平,“哎呀,无论是什么人都很难取悦他,”瑞伯说,“选他比选达曼要多付出一倍的代价。”“那又怎么样呢?”理发师说,“我在钱上从不吝啬,只要有益。我从来都是按质论价。”“我不是那意思!”瑞伯说道,“那不是……”“无论如何,霍克承诺的加薪计划并不包括他那样的教师。”声音从屋子后面传来。一个胖男人,带着一股经理人的笃定气势走近瑞伯,“他是大学教师,是不是?”“是啊,”理发师说,“没错。他是得不到霍克的加薪;可是就算达曼获选,他也一样得不到啊。”“啊哈,他会得到别的。所有的学校都支持达曼。他们支持他,为了得到自己的那一份——免费的教科书、新课桌,还有别的。这就是游戏规则。”“好一点的学校,”瑞伯结结巴巴地说,“让每个人都受益。”“这种话我真是听够了。”理发师说。“你看,”这男人解释道,“你根本糊弄不了学校。他们抛出的论调就是——每个人都受益。”

理发师哈哈大笑。“如果你曾想……”瑞伯开口道。“也许教室前面会有一张为你准备的新讲台。”这男人欢快地笑了,“怎么样,乔?”他推了推理发师。

瑞伯真想用脚踢这男人的下巴。“你们从来不知道什么叫理性吗?”他嘀咕道。“听我说,”这男人说,“你可以畅所欲言。可是你没意识到,我们现在遇到了一个问题。教室后面有一群黑人的脸看着你,你什么感觉?”

瑞伯脑子一阵空白,仿佛有什么看不见的力量把他猛地撞到了地上。乔治走了进来,开始洗水池。“只要有人想学,我就愿意教——不管是白人还是黑人。”瑞伯说。他好奇乔治有没有抬头。“好吧,”理发师赞同地说,“但是不要混在一起,啊?你想去白人学校吗,乔治?”他喊道。“不太想。”乔治说,“去污粉不够了。盒子里就剩这么多了。”他把粉末倒进水池。“那就去买吧。”理发师说。“是时候了,”这个经理人接着说,“正如霍克森所说,我们需要用九牛二虎之力来镇压。”他继续评论霍克森七月四日的演讲。

瑞伯真想把他推到水池里。天很热,处处是苍蝇,还要听一个肥胖的蠢货废话,令人忍无可忍。透过彩色玻璃窗,他能看见湖蓝色的清凉的县政府广场。他多想理发师能快一点。他将注意力放在外面的广场上,想象自己身在彼处,树在轻轻摇曳,由此可见那里一定是微风习习。一群男人沿着广场的人行道漫步。瑞伯更加仔细端详,认出了其中的雅格布斯。可是雅格布斯傍晚有课。不过那就是雅格布斯。真是他吗?如果是的话,他在跟谁说话呢?布莱克雷?是布莱克雷吗?瑞伯眯缝起眼睛。三个身着佐特服的黑人男孩在人行道上溜达。其中一个坐在了路上,瑞伯只能看见他的脑袋,另外两个懒洋洋地斜靠在理发店的窗边,远处的风景几乎被他们遮住了。见鬼,他们就不能在别处停留吗?瑞伯怒气冲冲地想。“快一点,”他对理发师说,“我还有约。”“你急什么?”胖男人说,“你最好留下来为男孩布鲁辩护。”“哎,你还从没告诉过我们为何要选他。”理发师窃笑着,一边摘下瑞伯脖子上的围布。“是啊,”胖男人说,“不要说什么好政府,看看你能告诉我们什么。”“我还有约,”瑞伯说,“我要走了。”“你才知道达曼是这么糟糕,你没办法为他说一句好话。”胖男人得意地大叫。“听我说,”瑞伯说,“我下星期再来,你们想要多少选达曼的理由,我就给你们多少——比你们选霍克森的理由更有说服力。”“我倒是想看看你能不能办到,”理发师说,“可是我和你说,你根本办不到。”“好吧,我们走着瞧。”瑞伯说。“记住,”胖男人挑刺儿说,“不许你说什么好政府。”“我不会说一句你们听不懂的话。”瑞伯嘀咕道,他不应该怒形于色,他觉得自己很傻。胖男人和理发师都在咧嘴笑。“我们星期二见。”瑞伯说完就走了。他也厌恶自己说要给他们什么理由。必须要想出理由——系统的理由。他不可能像他们那样信口开河。他多想能像他们那样。他多想“哈伯德妈妈”不要这么有板有眼。他多想达曼会吐烟草汁。必须要想出理由——需要时间和精力。他怎么了?为什么想不出来?动动脑子,他可以让理发店的所有人如坐针毡。

他到家的时候,辩论大纲已经有了开头。不能有废话和空话——这并非易事,他是知道的。

他立刻动笔。一直工作到晚饭时间,只写了四句——又都被划掉了。晚饭吃到一半他起身去了一次书桌,改了一句。饭后他又把改正的那句划掉了。“你怎么了?”他的妻子好奇地问道。“没什么,”瑞伯说,“没什么。我只是有工作要做。”“我不打扰你了。”她说。

妻子走出门时,他把书桌底下的横牚给踢松了。到十一点他写完了一页。第二天早晨他的思路顺畅多了,中午前他写完了。他认为文章足够直白。开始是:“人们选举他人执政,有两个理由。”结尾是:“那些不加斟酌就滥用概念的人,无异于在风上行走。”他认为最后一句相当有力。他认为整篇文章都非常有力。

下午他把文章拿到雅格布斯的办公室。布莱克雷在里面,不过马上就走了。瑞伯把文章读给雅格布斯听。“噢,”雅格布斯说,“那又怎么样呢?你以为自己在做什么?”瑞伯读文章的时候,雅格布斯一直在一张成绩表上记录数字。

瑞伯不知道雅格布斯是不是很忙。“和理发师辩论,为自己辩护。”他说,“你和理发师辩论过没有?”“我从不辩论。”雅格布斯说。“那是因为你不了解那种无知,”瑞伯解释道,“你从来没有过那种体验。”

雅格布斯哼了一声。“哦,我有过。”他说。“然后呢?”“我从不辩论。”“但你知道你是对的。”瑞伯仍不死心。“我从不辩论。”“好吧,我是要辩论的。”瑞伯说,“我要毫不迟疑地说出真理,就像他们谈论谬误一样毫不迟疑。这将是速度的问题。明白吗,”他接着说,“这不是要给谁洗脑;我是在为自己辩护。”“我能理解,”雅格布斯说,“我希望你能做到。”“我已经做到了!你看看这文章。就是这个。”瑞伯不知道雅格布斯是愚钝还是太忙。“行,放在这儿吧。和理发师辩论时,要面不改色。”“不会有问题的。”瑞伯说。

雅格布斯耸了耸肩。

瑞伯原本指望和他详细地讨论一下。“好吧,再见。”瑞伯说。“好。”雅格布斯说。

瑞伯心想,为什么要先把文章读给他听呢。

星期二下午去理发店之前,瑞伯有些紧张,他想他要先练一下,先读给妻子听听。他不知道妻子本人为什么要支持霍克森。每当他提到选举,妻子总是强调说:“别以为你是教师,你就什么都懂。”他说过他懂什么了吗?也许他不应该去叫她。不过他想知道他随意地说出那些话时,到底是什么效果。文章不长;不会占用她多少时间。妻子可能不喜欢他去叫她。她也可能被他的话所感染。可能。瑞伯就去叫她。

她说好的,但他要等一下,等她把活做完;似乎每次她手上有事时,总要被打断去做别的事。

瑞伯说他没有时间一直等着——离理发店关门只剩下四十五分钟了——请她快一点好吗?

妻子擦着手进来了,她说好的;好的,她来了,不是吗?开始吧。

他看着妻子的头顶,非常轻松随意地说了起来。他的声音演奏着那些词语,听起来不坏。他不知道是这些词语本身还是他的语调让它们产生了这样的效果。他在一个句子中间停顿了一下,瞟了妻子一眼,想从她脸上找到提示。妻子坐在椅子里,她的头微微转向椅边的桌子,桌上摊开一本杂志。瑞伯一停下,妻子就站起身。“非常好。”她说着,走回到厨房。瑞伯就去理发店了。

他走得很慢,想着他要在店里说什么,他不时停下来茫然地望着商店橱窗。布洛克饲料公司正在展示一款“自动杀鸡利器”——上面的宣传语写道:“胆小鬼可以杀自家鸡”。瑞伯好奇是不是有很多胆小鬼用过它。走近理发店,透过门斜看过去,瑞伯能看见带着经理人笃定气势的那个男人正坐在角落里读报。瑞伯走了进去,把帽子挂好。“你好哇。”理发师说,“今天难道不是今年最热的一天吗,哎呀!”“热极了。”瑞伯说。“打猎季节快要结束了。”理发师评论道。

好啦,瑞伯想说,我们说正事吧。他想他应该结束寒暄,展开辩论。那个胖男人并没有注意到他。“你真应该看看前几天我那狗是怎么赶那群鹌鹑的,”瑞伯坐进椅子,理发师接着说,“鸟儿四处乱飞,我们逮到了四只,它们又四处乱飞,我们又逮到了两只。真不赖。”“从来没捉过鹌鹑。”瑞伯的声音嘶哑。“什么事也比不上带着一个黑鬼、一只猎狗和一支枪去捉鹌鹑,”理发师说,“你没去过,简直是你人生的莫大损失。”

瑞伯清了清嗓子,理发师接着干活。坐在角落的胖男人翻了一页报纸。他们以为我为什么要来这里?瑞伯想。他们不可能忘记吧。他等待着,听着苍蝇的嗡嗡声和后面几个男人含糊不清的低语。胖男人又翻了一页。瑞伯能听见乔治的扫把慢悠悠地拂过某处地面,停落下来,刮擦地面,又……“你,呃,仍是霍克森的人吗?”瑞伯问理发师。“是啊!”理发师哈哈大笑,“是啊!你知道我差点儿忘了。你要告诉我们你为什么选达曼。嗨,罗伊!”他冲胖男人嚷道,“快过来。我们要听听我们为什么要选男孩布鲁。”

罗伊只是哼了一声,又翻了一页报纸。“等我看完这一篇。”他含混地说。“那儿是什么人,乔?”坐在后面的一个男人喊道,“一个好政府男孩?”“是啊,”理发师说,“他要发表一个演讲呢。”“这种话我听过太多了。”那个男人说。“你还没听过瑞伯的,”理发师说,“瑞伯人不错。他不知道选举怎么弄,但他人不错。”

瑞伯脸红了。两个男人溜达过来。“不是什么演讲,”瑞伯说,“我不过是想和你们理性地讨论一下。”“快点过来,罗伊。”理发师嚷道。“你到底想干什么呀?”瑞伯嘀咕道;他突然说,“既然你把大家都叫过来了,那为什么不叫你家男孩乔治呢。你害怕让他听吗?”

理发师默默地看了瑞伯一眼。

瑞伯感觉自己是不是太放肆了。“他能听见,”理发师说,“他在后面也能听见。”“我只是觉得他可能会感兴趣。”瑞伯说。“他能听见。”理发师又说了一遍,“他能听见他听见的,他能听见的有那两倍多。你没说出来的,他也能听见。”

罗伊折上报纸,走了过来。“你好哇,孩子。”他把手放在瑞伯的头上,“我们开始演讲吧。”

瑞伯觉得自己正在一张网里挣扎。咧嘴大笑的一张张红脸低头望着他。他听见那些话吞吞吐吐地出来:“噢,我是这样看的,人们选举……”他觉得那些话像一节节货车车厢从嘴里拖出来,丁零当啷,向后相撞,戛然止住,滑脱后又扣上,微微震颤,骤然停下,像发车时一样莽撞。结束了。它结束得如此之快,让瑞伯感到不安。一时间没有人说一句话——好像他们还在等他说下去。

然后理发师嚷道:“你们中有多少人会选男孩布鲁!”

有些人转身窃笑。有个人笑弯了腰。“我,”罗伊说,“我现在就跑过去,明天早晨我会是第一个给男孩布鲁投票的人。”“听我说!”瑞伯喊道,“我并不想……”“乔治,”理发师嚷道,“你听见这个演讲了吗?”“是的,先生。”乔治说。“你会选谁,乔治?”“我并不想……”瑞伯嚷道。“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让我投票,”乔治说,“让的话,我会选霍克森先生。”“听着!”瑞伯嚷道,“你以为我想要改变你那油乎乎的想法吗?你把我当什么了?”他猛地拽住理发师的肩膀,“你他妈的这么愚蠢这么无知,你以为我会管你?”

理发师晃动肩膀,甩掉瑞伯的手。“不要激动,”理发师说,“我们都觉得你的演讲很精彩。我一直这么说——你要思考,你要……”瑞伯袭击他时,理发师向后猛地一倒,跌坐在旁边椅子的脚凳上。“觉得你的演讲很精彩。”理发师说完话,冷静地望着瑞伯被肥皂沫半盖住的苍白的脸,那张脸正怒视着他,“我一直这么说。”

瑞伯脖子处的血液在皮下汩汩流动。他转过身,迅速推开身边的男人,跑到门口。室外,阳光将一切都悬挂在一池热浪里,他几乎是跑了起来,没等他拐第一个弯,肥皂沫就滴进了他的衣领,流到了理发用的围兜,挂在了他的膝盖上。

野猫

老加百列在身体的侧前方慢慢摆动着拐杖,拖着脚走到房间那头。“那是谁?”他出现在门口,低语道,“我闻到了四个黑鬼。”

他们轻柔的小调般的笑声盖过了蛙鸣,又融入其中。“你不能再厉害一点吗,加伯?”“你要跟我们一起吗,爷爷?”“你应该能闻出我们是谁呀。”

老加百列又向外走了几步,到了门廊。“是马太、乔治和威利·米瑞克。还有一个是谁?”“我是布恩·威廉姆斯,爷爷。”

加百列用拐杖探了探门廊的边缘。“你们在干吗呢?坐一会儿吧。”“我们在等摩西和路加。”“我们要捉那只猫。”“你们捉它干吗?”老加百列嘀咕道,“再说你们也没有捉野猫的工具呀。”他坐在门廊的边缘,双脚垂在外边,“我会告诉摩西和路加。”“你杀死过多少只野猫呀,加百鲁?”他们的声音穿过黑暗抵达他,充满了温柔的嘲讽。“我小时候,曾经有一只猫,”加百列开始讲述,“它跑到这里来吸血。有天晚上它钻入小屋的窗子,跳到一个黑鬼的床上,黑鬼还没来得及哼一声,喉咙就被撕开了。”“这只猫就在树林里,爷爷。它是出来找奶牛的。裘浦·威廉姆斯穿过树林去锯木场时,瞧见它了。”“他把它怎么样了呢?”“他使劲跑呀。”他们的笑声又淹没了夜的声音,“他以为野猫在追他。”“可不是嘛。”老加百列喃喃自语。“它追的是奶牛。”

加百列不以为然地说:“它跑到树林里来,可不全是为了奶牛哩。它要给自己弄点人血。等着瞧吧。你们跑出来捉它没什么好处。它自己就是来打猎的哩。我可是闻到它啦。”“你怎么能知道闻到的就是它?”“我才不会认错野猫。我小时候它就来这里啦。你们怎么不坐一会儿?”他又说。“你一个人在这里不害怕吧,爷爷?”

老加百列僵住了。他伸手去摸柱子,想要站起来。“你们要是在等摩西和路加的话,”他说,“最好现在就走吧,一小时前他们就去了你们要去的地方。”二“进来呀,我说!快进来呀!”

盲孩子独自坐在台阶上,盯着前方。“他们都走了吗?”他喊道。“都走了,除了老赫祖。进来吧。”

他不想进去——和女人们待在一起。“我闻到它了。”他说。“你进来呀,加百列。”

他走了进去,走到窗子那里。女人们对他嘀嘀咕咕。“你待在这儿,孩子。”“你别坐那儿,会把猫引到屋里的。”

窗子透不进一丝风,他抓住窗闩,想打开窗子。“别开窗,孩子。我们可不希望野猫跳进来。”“我本应该和他们一起去的。”他闷闷不乐地说,“我能闻到它。我不怕。”和这些女人关在这里,好像他也是个娘儿们。“瑞芭说她也能闻到一点点。”

他听见那个老女人在角落里叹息。“他们出去捉猫有什么用呀,”她抱怨说,“它在这里。它就在这里。它要是跳进这屋子,首先就会咬住我,接着是那个男孩,然后是……”“闭嘴,瑞芭。”他听见他母亲说,“我会照顾好我儿子。”

他能照顾好自己。他不怕。他能闻到它——他和瑞芭都能。它会先跳到他们身上;先是瑞芭,然后是他。它的形状和家猫一样,只是个头大一点,他母亲说。家猫的小爪子尖尖的,而野猫的大爪子像大刀,长着刀一样的牙齿;它呼着热气,吐出湿石灰。加百列能感觉到肩膀里它的爪子,喉咙里它的牙齿。可加百列不会就这么罢休的。他要用胳膊锁紧它的身体,向上摸到它的脖子,把它的头向后拧,和它一起滚到地上,直到它的爪子从他的肩膀上松开。打,打,打它的头,打,打,打……“谁和老赫祖一起?”一个女人问。“只有南希。”“应该还有别人在那里呀。”他母亲轻声说。

瑞芭又在抱怨,“跑出去的人没等到那里,猫就已经跳上身了。它就在这里,我说。它越来越近了。它要咬住我了。”

它的气味加重了,加百列能闻到。“它怎么进来呢?你们就会自寻烦恼。”

说话的是瘦米妮。没有东西能伤到她。她小时候身上就有魔法——被一个女巫施了魔法。“它想进来就能进来。”瑞芭嗤之以鼻地说,“它撕开猫洞,钻进来。”“等它进来我们已经到南希家了。”米妮不以为然地说。“你行。”那老女人嘀咕道。

他和她不行,他知道。他要留下来和猫战斗。你看见那个盲孩子了吗?是他杀死了野猫!

瑞芭开始叹息。“闭嘴吧!”他母亲命令道。

叹息变成了吟唱——她压低嗓子唱着:

主啊,主啊,

今天将要看见你的朝圣者。

主啊,主啊,

将要看见你的……“闭嘴!”他母亲呵斥道,“我听到了什么声音?”

一片寂静中,加百列探身向前;全身紧绷,做好准备。

开始是咚、咚,也许是吠叫,远远的,低沉的,然后是一声尖叫,很遥远,接着越来越响,越来越近,越过山峦,闯进院子,跑进门廊。一个重重的身体抵住了大门,小屋在瑟瑟发抖。好像有一个东西冲进了屋,随之发出一声尖叫。南希!“它咬住他啦!”她尖叫道,“咬住他啦,从窗子跳进来,咬住了他的喉咙。赫祖,”她哀号,“老赫祖。”

后半夜男人们回来了,拎着一只兔子和两只松鼠。三

黑暗中,老加百列慢慢走回到他的床边。他可以在椅子上坐一会儿,也可以躺下来。他缓缓地躺到床上,让鼻子隐在被子的感觉和气味里。他们那样做有什么用。他仍然能闻到那一只。自从他们开始谈论它,他就一直一直在闻它。某个晚上它出现了——与周围所有的气味都不同,与黑鬼、奶牛、大地的气味都不同。野猫。塔尔·威廉姆斯曾看见它跳到公牛身上。

加百列突然坐了起来。它近了。他下了床,踉跄着走到门口。这扇门他闩上了;另一扇门肯定是开着的。微风吹了进来,他走进风里,晚风扑面而来。这扇门是开着的。他砰地把门关上,推上插销。这么做有什么用呢?猫要是想进来就能进来。他走回到椅子边坐下。它要是想的话,就会从东边进来。他身边有暗流涌动。门边有一个猎狗进出的狗洞;没等他跑出去,猫就会撕咬着钻进来。他要是坐在后门边上,就能快一点跑出去。他站起身,拖着椅子走到屋子那头。气味很近了。也许他应该数数。他能数到一千。方圆五英里内没有哪个黑鬼能数到这么多。他开始数数。

摩西和路加要六个小时后才回来。明天晚上他们不会出去了;可是猫今天晚上就会咬住他。我和你们这些孩子一起去吧,替你们闻它。我可是这里唯一一个能闻出它的人。

在树林里他们会把加百列弄丢的,他们会说。逮野猫可不是他的事。

我才不怕,才不怕什么野猫,也不怕什么树林。我和你们这些孩子一起去吧,让我去吧。

那你一个人待在这里怕什么呢,他们哈哈大笑。没有东西能伤到你。你要是害怕,我们带你到玛蒂家。

玛蒂家!带他到玛蒂家!和那些女人坐在一起。你们以为我是谁?我才不怕什么野猫。但是它要来了,孩子们;它才不会在树林里呢——它会来这里。你们在树林简直是浪费时间。留在这里,你们就逮到它了。

他是要数数的呀。他刚才数到哪里了?五百零五、五百零六……玛蒂家!他们以为他是谁?五百零二、五百零……

他直挺挺地坐在椅子里,双手紧紧抓住膝盖间的拐杖。它不会咬住他的,他又不是个娘儿们。他的衬衫湿湿地贴在身上,发出更浓的体味。后半夜男人们回来了,拎着一只兔子和两只松鼠。他开始回忆那只野猫,恍惚觉得自己是在赫祖的小屋里,而不是和那些女人一起。他心想难道他是赫祖吗?他是加百鲁呀。它不会像咬住赫祖一样咬住他的。他会揍它。他会拖住它。他会……他怎么能做到那些呢?这些年他甚至没法拧断一只鸡的脖子。它会咬住他的。除了等着,没有别的法子。气味很近了。对老人来说,除了等着,没有别的法子。今天晚上它就会咬住他。牙齿火热,爪子冰冷。爪子陷进松软的肉里,牙齿凌厉地咬断里面的骨头,刮掉上面的肉。

加百列感到身上在冒汗。它能闻到我,就像我能闻到它一样,他心想。我坐在这里闻它,它来这里闻我。两百零四;他刚才数到哪里了?四百零五……

烟囱边突然响起抓挠声。他向前探去,肌肉绷紧,喉咙也发紧了。“来吧,”他低语道,“我在这里。我等着呢。”他动弹不得。他没法让自己动弹。又传来一阵抓挠声。这种罪他才不想受。可是他也不想等。“我在这里。”他说——又是一声,声音很小,然后是翅膀的扇动。蝙蝠。握紧拐杖的手松开了。他该知道那不会是它。它顶多也才到谷仓。他的鼻子怎么啦?他怎么啦?方圆百里内没有哪个黑鬼有他的鼻子那么灵。他又听到抓挠声了,来自另一个方向,来自房子的角落,那里有一个猫洞。噼啪……噼啪……噼啪。那是一只蝙蝠。他知道那是一只蝙蝠。噼啪……噼啪。“我就在这里。”他低语道。不是什么蝙蝠。他双脚撑地想站起来。噼啪。“主在等我,”他低语道,“他可不希望我的脸被撕烂。你为什么不继续呢,野猫,你为什么想要我?”他站起来了,“主不希望我身上有野猫的痕迹。”他朝猫洞走去。河的对岸,主带着一群天使等他,准备好金色的圣衣等他穿上,他来之后就穿上圣衣,与主和天使们站在一起,审判世人。方圆五十英里内没有哪个黑鬼比他更适合审判。噼啪。他停住了。他闻到它就在外面,用鼻子顶那个洞。他要爬到某个地方!他向它的方向走过去干吗?他要爬上高处!烟囱上方钉着一个架子,他狂乱地转过身,摔到了椅子上,椅子被推到壁炉边。他抓住架子,脚踩住椅子,向上跃,向后跃,一瞬间他摸到了下面窄窄的架子板,又感觉到它在下陷,他猛地抬起脚,感觉到架子板从墙上某处断开了。他心惊肉跳,架子板落在他的脚边,椅子的横牚撞向他的头,瞬间的寂静之后,他听见一阵低沉的喘息的动物哀号越过两座山,从他身边渐渐飘走了;接着是一声声号叫,短促而狂暴地撕裂了那痛苦的哀号。加百列直挺挺地坐在地上。“奶牛,”他终于能呼吸了,“奶牛。”

渐渐地他感觉到肌肉松弛了。它先咬住了奶牛。它现在要走了,但明天晚上它还会来。他颤颤巍巍地从椅边站起来,踉踉跄跄地走到床边。猫在半英里之外了。他不像过去反应那么快了。他们不应该让老人独自在家。他告诉过他们在树林里什么也逮不着。明天晚上它还会回来的。明天晚上他们会待在这里,杀死它。现在他想睡觉。他告诉过他们在树林里是捉不到野猫的。能告诉他们猫会在哪里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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