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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5 2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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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闫红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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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试读:

序·多年以后回望此刻

陈思呈

即使作为一个话痨,我喜欢听闫红讲,甚于我对她讲。

最喜欢听她讲童年的事。喜欢一个人,就会喜欢童年时的她。童年时的闫红,似乎比别的孩子都聪明,但又未必比别的孩子做得好,甚至某些方面比别的孩子笨拙些。总之,是一个喜感很强的孩子。尤其是她在乡村的生活,天啊,我有多么羡慕那段生活。

还喜欢听她讲一些听起来破败不堪的生活。比如说,底层人民的口味。

其实闫红自己的口味,就有点儿奇怪。比如说她喜欢看上世纪八十年代或九十年代初不入流的那些专科院校,觉得它们比规整光鲜的大学更能引起兴趣:陈旧简陋,还有点儿不分明的雾霭,看上去很颓的年轻人在里面走动。

她喜欢小县城,路上来来去去的人、飘进她耳朵的几句对话,她都能把它们脑补成一个故事;她还喜欢一些听起来很俗的流行歌,比如有一首俗得让人涕泪交加的“你已经做了谁的小三,我也不再是你的港湾”。

——她很喜欢有些破败的真实生活,喜欢那种粗粝的质感。不喜欢PS版的。

我劝她把这些写成小说。

这一劝就是六七年。经常在她如痴如醉地讲了半天之时,我打断她,像钱玄同那样,幽幽地来一句:“你把刚才这事写下来吧?这起码可以写个一万字吧?”

在此之前,闫红出了几本书,都是文化散文,也就是说,她是以“文化散文”被公众所知的。但我知道闫红写得最好的,其实是小说。而她写得最快乐的,也是小说。

因为小说能够自成一个世界。在眼见的日常生活之外,我们知道,还有一个广大的更诗意的世界,它也许在过去,在远方,也许就在我们脑海里,等待被描述,等待被语言通知。写小说的人,在自己给自己的那个世界里,不知今夕何夕,不知老之将至,她们就是我最羡慕的人。

而闫红就在这些人中。就我所知,她还是写得最好的一个。

这一次,有出版商与我有一致的爱好。仿佛是退而求其次,闫红终于写了这一组本来可以作为小说题材的散文。

其实,书里几乎所有的事,我都听她说过,但是看书的时候,我还是时不时起了一种新的震动。

她特别善于捕捉细节,特别善于表达细节。韩东说,看见那些能正确表达自己内心的文字总是惊异万分、心存敬意。表达欲和表现欲一字之差,区别明显。我看闫红的文章,经常有这样的惊异和敬意。

比如她写到公共浴室里一个陌生的女人,——“许多次,我看到她仰起头,下巴与脖颈成一条优美的弧线,水柱重重地打在她脸上,水花晶莹,冲刷着她的短发,弹溅到她的肌肤上,我能够感觉到她的快意,仿佛,是她的灵魂,在经受着这样一场强有力的冲击,我不由想,她一定是在恋爱吧。”——在她写出“她一定是在恋爱吧”这几个字之前,我被这细致有力的文字感染,心中也觉得,必须有爱才配得上这有冲击力的美感。“她一定是在恋爱吧”,当闫红这样写下,我仿佛隔空,与那个正在浴室里观察着的小女孩有了通感。

闫红与我,虽说几乎所有的话题都能谈,但其实,我们是不同的两种人。最大的不同就是,她的距离感。

她是一个即使与发小在一起,仍会不时地受到距离感的提醒的人。看她写与发小重逢那一篇,看完会觉得自己的身体不知不觉地绷得很紧,一种感染力很强的紧张感,使这场阅读仿佛带有体力性质。

距离感和紧张感这两样东西,在我这里是不明显的。但我恰恰认为,这些东西,使闫红对生活有着我所没有的理解。

因为她无处不在的纠结、钻探,无处不在的紧张感,使得她的文字,会有一般人没有的张力。她能把很多微妙的地方,呈现得特别明白,又把一些很明白的地方,弄得非常微妙。

她的分裂感,对于生活也许是一种内耗,但对于写作,无疑是一种利器——她能穿戳到更纵深的地方。说到内耗,我也不知道算不算是“耗”,就像她会得到比别人多的苦楚一样,她也会比别人得到更多的甘甜。她是一个活得非常充分的人。

读闫红这本《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有很多次,我读哭了。

印象中,泪水来得特别突然的一次,是她写到她给她姥姥买的绣花鞋,文章里那么轻松的气氛,姥姥还得意地编好了跟别人怎么说,“是娘家的一个侄女做的”。然后还要脱下鞋,把鞋底翻给人家看,看看,这针脚多细密。然后人家必是啧啧称奇……

然后说到,姥姥央她给自己找一对红色的。接下去,闫红写道:“我把这份心愿理解为一个老去的女人对于自己的娇宠,对于自身女性身份的唤醒与确认,而姥姥选择最放肆最喧哗的那种大红色,是因为她太老了所以她活开了,不再瞻前顾后,不再畏头畏尾,她骄傲地、平静地穿着它,那双鞋和她的岁月融合在一起,形成了让人动容的美。”

还有一次流泪,是闫红说到她第一次去上海读书时。父亲陪着她坐着夜班火车到了宿舍,父亲还在向新认识的宿友介绍她,她却注意到“出门的那个女生的铺位上,挂着一件黑色的裙子”。是很精致洋气的裙子,她猜测它的主人必也是个特别洋气讲究的女子吧?不知会不会看不起人?不是虚荣,而是“我来这里,是要赤手空拳给自己打一个天地的,从一开始,就容不得一点闪失”。

闫红的这个复述里,让读者觉得有一种咬牙切齿的孩子气,好像看到一个绷着脸的小女孩,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她紧紧地把自己的手攥得发白,心里像艾略特一样默念:“非如此不可!”

她催促她爸快回,再三催促下,父亲方离开。那天晚上,她站在宿舍里,对着窗外的夜风,哭了。

我觉得我能看到那个第一次到异乡的女孩,她心情复杂地站在一个无法估量前景的处境里,对父亲的负疚,对异乡的恐惧,对未来的担忧,全在这一个细节里喷涌而出。我自己有没有过这样的时刻呢?也许有过,但想必被我忘却。不然为何会在这几个段落里,心揪成一团。

年纪大了,真的觉得文章不是“做”出来的。文字的灵气、布局谋篇等,固然重要,但作为一个也经常写字的人,能看出里面的技术措施。我也佩服,也赞赏,但我知道它是可以学得到的。但是闫红的文章,还有其他人难以学习的地方。那是她对生活的感受,那种既沆瀣一气而又总在抽离的状态,椎骨地纠缠而又截然弃之的态度,我从没有在其他人身上看到过。她仿佛比别人有更多的感官,生活对她充满了各种别人看不到的虚空间。她的作品有一种非常悠远的氛围,仿佛很久以前的某一天,又好像多年以后回望此刻。那种氛围令我非常着迷。

世间所有的书,写的都是作者本身。闫红写过张爱玲、秦淮八艳、胡适、《红楼梦》、《诗经》,其实都是在写她自己。现在这一本,最为直接地写自己,也是在她所有的书里,最动情的一本。我阅读的过程中,尝试去掉朋友这个身份,把她设想成一个陌生人,或者说,把自己设想成一个陌生人,想象身为一个陌生人,对这个写书的闫红会有什么感受?

想象的结果是,哪怕作为一个陌生人,我也知道,这就是我会爱上的酣畅阅读,这就是我会爱上的灵魂。

文德路

哪一种爱不千疮百孔

隐秘之所

我妈在纺织厂工作,这儿曾是小城里最大的工厂,现在已经破产。我妈说,破产对他们这些退休老工人来说,不是件坏事。她说了些理由,我没有听明白,总之,她对工作以及生活了几十年的那个厂区的没落,没多少感触。

工厂极大繁荣的年代,机器声终日轰鸣,走在大街上都能感到震动。厂里的女工,不但有像我妈这样从农村招来的,还有很多是上海下放的知青。

这些知青在本地扎根,生儿育女,每年回一次上海老家。工友托她们带回最时髦的日用品。在我的童年,那双被我踢踢踏踏穿了好几年的红皮鞋,就光荣地来自上海。除此之外,我还有一件大红的滑雪袄,我仍然记得,在某个刚刚寒冷的日子里,刚下班回家的妈妈,高兴地把那件明显太长的袄子,披到我的身上。

太长了,所以并不好看,后来我长高了,它变得合身了些,还是不好看,到那时我们才看出来,它压根儿就不是一件好看的衣服,与合不合身无关。不过我都穿了好几年了,也无所谓了。

上海人还给我捎过一条喇叭裤,桃红色的,裤腿上有绣花,时髦之极,我穿着它去姥姥家,特意跑出院子,走到公路上去,希望每个路人,都能注意到我的裤子。我舅姥爷吓唬我说:“警察会把你当小流氓抓走的哦……”

那时我妈还挺喜欢打扮我的。六岁之后,我妈对于我的穿着,突然转变成了心灰意懒的潦草。要么是从我小姨那里接过来的旧衣服——我骨架大,撑得起;要么就是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比如某年的新年,我妈拿了一件绿军褂给我蒙袄,那会儿是流行绿军褂没错,但必须是比我大一点的女孩子,才能穿出那种酷酷的痞气,再说,那件衣服上还有个补丁。

我妈后来更重视我的吃。我自小挑食,不吃葱姜蒜,还不吃猪肉。在普通的汉族家庭的餐桌上,猪肉是荤菜里的主力,这让她非常头疼。她的补救之道是每天炒两个鸡蛋埋在我碗底,再手疾眼快地将餐桌上猪肉之外的所有好吃的,抢到我碗中。

上海人带来的巧克力之类,她藏起来,见家里没人——主要是我弟弟不在家时,塞给我一小块,一盒巧克力我可以吃上半个月;家里偶尔吃个鸡,两个鸡大腿早早被剥了皮,放进我碗里,我妈还目光灼灼地盯着盘子,看见“好肉”就夹给我,武林高手般迅疾。我弟弟终于不乐意了,把饭碗一推,哇地大哭起来: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个小女孩吗?娇宝贝!

其实有些东西我也不爱吃,比如鸭子,到现在我都觉得鸭肉很腥。那些鸭心、鸭肝、鸭大腿,我实在吃不下去啊,磨磨蹭蹭,等全家人都吃罢离席,我妈洗碗去了,我迅速地把那些东西放口袋里,转身塞到抽屉的最后一格。

那时实在太小,不懂得怎么进一步销赃,还有点儿鸵鸟心理,好像我看不到,那些东西就不存在了。但心里清楚地知道,那些食物正在抽屉最里面的一格变质——还好是冬天,不容易腐烂。惶恐地过着一天又一天,最快乐的时候,也会记起这心结,直到,它们终于被我妈勃然大怒地发现。

抽屉最里面的一格,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每个家庭的隐秘之所。我妈也在那里面藏东西,有天,我妈对我说,抽屉里有些糖,你拿去吃吧。我打开抽屉,是我最喜欢的大白兔奶糖,我很快把那些糖都吃完了。我意犹未尽,却也未抱希望地把抽屉全部拉开,哈,里面竟然还有很多“大白兔”,我抓起来,一个一个地全部吃掉。

第二天,我弟弟也在家,我妈对我说:“你把抽屉里的糖拿出来你俩吃了。”我说:“让我吃完了。”我妈说:“里面还有呢!”我窘迫地说:“也让我吃完了。”三尺之内是禁地

我有时猜在我弟弟的记忆里,我妈一定更偏疼我一点儿,但是,从童年到少年,甚至直到青年时代,我都在羡慕别人的母亲。近的是我同学葱葱她妈,那么温柔,葱葱经常跟我描述她是怎样的恃宠而骄;远的则有那些有名作家的妈,比如三毛和冰心的妈妈。我甚至得出个结论,要想成为一个女作家,必须有个温柔的母亲(当然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了)。所以,我沮丧地想,我这辈子是当不成作家了,我妈,也太凶了。

我记忆中总有一个片段。我让我妈下班给我带粉笔,她没有带回来,我扑在我妈怀里,扯着她的衣服胡闹,我妈笑着说,哎呀,妈妈快要死了!我们嬉笑着打成一团。那时我多大?两岁,三岁?不记得了,我只知道,这是我记忆里唯一一个和我妈嬉闹的片段,其他时刻,我妈就像一只惹不起的老虎,一触即发。

有一回,我妈给我报听写,我写错了一个字,被我妈骂了几句,骂完了,她消了气,拿糖给我吃。我情商没那么高,无功受禄更添了些无措,一时间竟恼羞成怒起来,啪地把糖打到桌子上。太不识好歹了!我妈勃然大怒,伸手就是一巴掌。

经常会因为小错误挨打。比如中午踮起脚,走进房间,极轻极轻地去拉五斗橱上的抽屉,可是——从那时起我就知道生活不是可以控制的——抽屉还是发出了一声令我魂飞魄散的闷响,这响声惊醒了正在睡觉的我妈,不消说,又是抓过来一顿打。

凭良心说,我挨的打,最多也就是落在屁股上,跟我弟弟还是没法比的。也许我妈觉得小男孩更抗打,生起气来那是连拧带掐,且拣大腿上最嫩的地方,一通教训下来,大腿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触目惊心。

那年春节,我弟弟偷拿了他被我妈“暂时保管”的压岁钱。整个年下我们姐弟俩吃香的喝辣的,大手大脚地买花炮,在小城的大街小巷里晃荡。元宵过了,问题来了,我妈后知后觉地发现失窃了,我弟弟是主犯,我算是知情不报,双双受罚。我弟弟挨打时,那叫一个鬼哭狼嚎啊,闻者悚然。轮到我了,惩罚轻得多,我妈法外施恩是其一,其二当时我姥姥在我家,大大地给我说了些情。事后,我姥姥对我说,要不是我,你看你得挨多狠!

对于我和弟弟来说,最幸福的时光,就是爸妈吵架之时。我妈搬回城西南的纺织厂宿舍,跟我姥姥住着。我和我弟弟,坐着纺织厂的班车两边跑:平时跟我爸,一到周末就去我妈那儿。

那段日子他们变成了一对好脾气的爹娘,给我们买好吃的,尽力争取我们。我妈总是说,要不是为了你们,我就跟你爸离婚了。我对单亲家庭的可怕缺乏想象,对于我爸我妈再也不可能联手整我们的生活倒充满神往。每次听我妈这样说,我总是全无心肝地想,离啊,离啊,你干吗不离呢?

他们最后当然没有离,非但如此,在某次我爸找我妈深谈了一番,他们共同梳理了多年感情,认清两人的共同目标之后,再也没有大吵过。

从此只有我妈上中班时,我们会感到些许轻松。纺织厂实行三班倒,早班是从早到晚,中班是下午去,半夜回,晚班是半夜去,中午回。我们最不喜欢我妈上夜班,这意味着她整个下午和晚上都在家,早班说起来白天不怎么在家,但是对于已经上小学的我和弟弟来说,漫长的夜晚,才是一天里的黄金时间,我们可不愿意让这段黄金时间,处于我妈的虎视眈眈之下,所以中班最好。后来我妈因病改换了工作岗位,上常日班了,我和弟弟连这点空子也钻不成了。

我和弟弟似乎十分冷血。但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我妈周围的三尺之内都是禁地,偶尔靠近,便有杀气袭来,锋芒在背,分外的局促。

有一次,我妈生病了,在房间里呕吐。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走进房间会不会讨一顿骂?病中的她,余威不倒,连那呕吐声,都带着强大的气场,似乎一秒钟就可以转变为咆哮。

我在房间外面踟蹰,听我妈伏在床上呕吐,实在听不下去了,才走进房间,把她呕吐的那个盆倒掉。端着盆出去时,我妈在身后冷笑道:你都不敢进来了,我将来老了还想指望你?我没吭声,端着盆出了门,现在想来,我妈那一刻的心应该很冷,以为我是怕侍候她,却不知,弱小如我,不过是心有余悸而已。

偶尔的温柔,出现在我十八岁之后,那一回,我妈患了美尼尔尼症,在医院里住着。我拎了饭盒去看她,她什么都吃不下。旁边那张床上的病人家属带来了韭菜鸡蛋馅饼,大大的一块,韭菜郁绿,鸡蛋金黄,面皮上煎出褐色的小斑点,香喷喷的,整个病房都闻得到。

我妈看了他们一眼,我明显地感觉到我妈对那个馅饼有兴趣。我有了点说不上话来的感觉。之前,我妈从来没有显示过她想吃什么,她永远在吃剩饭,或是在我吃过的残骸里敲骨吸髓地剔出最后一点精华,以免浪费。她特别看不起馋嘴的女人,她的饮食态度,近乎“存天理,灭人欲”。

我妈望向馅饼的目光,第一次把她变成了一个小女孩,陌生的小女孩。我跟她说,我去帮你买一个吧?她点点头。馅饼买回来,我妈没有立即吃,她似乎也有了点感触,看着我身上的衣服,用前所未有的温和声音说,等我好了,给你做件红大衣去,长的那种。想要好多好多爱

后来我出去上学,放暑假时我爸总叮嘱我晚一点回来,他说,你妈脾气不好。我心领神会地在学校里拖延着。工作之后,依然经常被我妈骂得灰头土脸的,甚至我都来合肥了,几个月回一次家,还是会被我妈骂得气急败坏地逃出家门。路上碰到

发小

,他感兴趣地打量着我,说:你气色怎么这么坏?好像被人打了一顿似的。

不过这些我已经习惯了,反正我已远走他乡,我妈的性情,也在衰老中逐渐温和,我对我妈生出巨大的怨念,是在我刚结婚那会儿。

我弟弟比我先结婚,他结婚前后,我爸妈很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兴奋期,买房子,装修,下聘礼,大办酒席,轰轰烈烈,得意扬扬。我结婚时的详情不想再说,总之一个是删繁就简三秋树,一个是枝繁叶茂二月花,我们办酒席时,我妈听说某人家人那边来得不多,居然也表示不过来了。

我当时无感,回头一想,怎么都不是滋味。后来听我妈聊起别人家的事儿,风轻云淡地说:闺女就是一门亲戚。

啊,这就是答案了,闺女就是一门亲戚,打发掉就行了。我原是敏感之人,抓住这句话,我近乎疑邻偷斧,爸妈对我弟弟说,你不要那么辛苦,将来我们这一切不都是你的?我微笑地听着,想,我并不想要什么,但,这种泾渭分明的话,是不是最好不要当着我的面说?

经常梦见跟他们吵架,激烈地指责他们不爱我,吵着吵着就哭起来,醒来时还在拼命地抽泣,一上午心情都很灰暗。经常感到被拒绝,打电话回家,爸妈口气冷淡一点,我马上就会有察觉,仓促地挂下电话,伤心上很久。

某人不觉得有什么,他出身赤贫,家中兄姊众多,能吃口饱饭就不错了,从不指望更多。我的情况很复杂,一方面,我从小感到我爸的重男轻女,他虽然也用心教育我,为我的点滴成绩骄傲,但一说起我弟弟,则更添了亲昵。他经常在无凭无据的情况下,说我不如弟弟聪明,哪儿哪儿都不如弟弟好,我也许是过于敏感地觉得:与其说这是对他的一个评价,不如说是对他的一个愿望,因为,女孩子终归是别人家的。

我一直以为,我妈对我更好一些,我吃下去的那么多炒鸡蛋、鸡大腿、鸡心、鸡肝、巧克力都在支持我的这个想法,却原来,闺女不过是一门亲戚。

积怨加上错愕,加上“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平均主义,使我常常黯然泪下,发起狠来,只恨不能像哪吒般剔骨还父剔肉还母。我自己这样上天入地地折腾,我爸妈一无所知。我陷入自设的死局,无以解脱。在文学作品里,这时需要外力出现,这种外力,通常是灾难。

二○○七年,我爸遇到了一场大麻烦,几乎要倾家荡产。这麻烦还没结束,我姥姥又摔断了腿,大小便都不能自理。把我姥姥送进医院的那一晚,我失声痛哭,而我妈,这命运的直接承受者,在灯下慢慢地说,她想好了最坏的结果,大不了到街上卖小吃。她用心料理我姥姥的生活,对身边人无一句怨责,总说,他们又不是故意要这样。

我不由惭愧。我比我妈,过得要好很多,我与那灾难还隔着一层,为什么,非要比她更不快乐?是我要求得太多了吧,我想要很多很多的爱,和很多很多的温柔。未被这世界温柔相待

我妈不温柔,因为她从未被这世界温柔对待。

她生下来才五个月,我姥爷和我姥姥离婚了。我姥爷很快再娶,陆续又有六个儿女,我妈跟我姥姥过,我姥姥原本就是个暴躁的人,之后越来越暴躁。我妈回忆,她三四岁时,大夏天,跟我姥姥一块儿赶路,我姥姥人高马大,走得飞快,她追不上,我姥姥也不抱她,皱着眉头丢回一连串咒骂。

我姥姥逼她去找我姥爷要钱,她怯怯地贴着墙根,看过继母的脸色,来到她爸面前,低低喊一声,她爸瞥她一眼,叹口气,递过几个小钱,也没有别的话说。由于我姥姥跟她前任婆婆屡发冲突,回家的路上,我妈经常被叔叔们围起来骂,多少年之后,她说,想想那会儿,还挺可怜的。

终于参加工作了,每月的工资都交给我姥姥,终于结婚了,捉襟见肘的经济条件,多少年都过不上安生日子。

为了让家里经济更宽裕些,她下班之后还要帮别人打印材料,通宵达旦,上班都变成了休息,有段时间干脆请假在家里干活。好多个傍晚,我放学归来,一盏低瓦数的台灯下,我妈茫然地回过头来,仿佛在一个人状态里太久,有动响的世界都变得陌生了。有一次,她说自己不用再买新衣服了,又不出门,穿给谁看呢?许多年后,她对我说,女人一定不能待在家里,不然整个人都会“朽”掉,可就算快要“朽”掉了,她也未曾有一句抱怨。

她也不跟她父亲计较,逢年过节殷勤探望,那些欺负过她的叔叔们,时常来我家走动,她做一桌子菜,再尽己所能地打开一瓶好酒。说起过去的恩怨,我姥姥咬牙切齿,我妈却只叹一句:唉,人不就这一辈子吗?老记着那些事儿干吗?她轻轻松松地放下,高高兴兴地过日子——我和弟弟结婚后,她很少像过去那样疾言厉色了。最糟糕的日子里,她依然觉得命运待她不薄,起码我和我弟弟过得都还好。

我妈是对的。多和少,其实是个比较的问题,你希望得到的多了,自然就觉得自己得到的少了;同时,多和少,还是个感觉的问题,你觉得自己得到的少了,你拥有的,就真的少了。命运给我妈的礼物不算多,却给了她这点智慧。

我爸我姥姥的那些麻烦很快就过去了,一切并没有像我们预想得那么糟,要是早早透支了惊惧绝望,岂不是亏大了?

但还是常常很心疼她。有时她来合肥,回去时我送她,送到火车站,还是不放心,怕哪个环节会出错,要看到她进了检票口;看到报纸上有中老年妇女上当或是被人欺负的事儿,赶紧给她打个电话。在我心里,她的“气场”一点点消退,还原成一个小女孩:在医院里出现过一次的,想吃韭菜蛋饼的小女孩;童年的月光下,刚看完继母的脸色听完父亲的叹息又被叔叔们围着欺负的小女孩;若干年前的大夏天里,怎么用力也追不上母亲的脚步的小女孩……每一个小女孩,都应该被好好宠爱。

我妈对我,也比从前多了些惦记。有次我去内蒙古,出了蒙古包,手机显示四五个漏接电话,都是我妈打来的,打过去她说,刚才老打不通,我吓坏了;我偶尔说起要买车库,她说,我和你姥姥的本子(工资存折)上还有点儿钱,我给你送过去?——她还像当年一样,虽然难免被重男轻女的风气影响,但在她能做到的范围内,总想多给我一点儿,不管我是否用得着。

我姥姥去世之后,我和我妈有过几趟出行,曾见很多人吐槽带父母出门一路摩擦不断,子女和父母早已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但我发现我妈是最好的游伴。首先态度好,去哪儿都很高兴,没有非去不可的景点,对所到之处都怀有好奇和乐于发现之心;二是体力好,能跟我日行万步而毫无倦意;三是头脑好,一路帮我拾遗补阙,还能随时指点方向。

吾友思呈君有一首诗,说如果有来世,想跟妈妈成为姐妹,“有陪伴,不纠结,有相知,没恩怨,有时顶顶嘴,很快又和好。一切都是容易承受的快乐,不甜不咸,不轻不重。”我何其幸运,有能跟我妈姐妹一般相处的时日,人生常常就是这么一转,到你未曾预想过的境地。

等我和我妈都再闲一点儿的时候,我想换一辆更适合远行的车,带着她,沿着边境线旅游,我们会不会是一对最酷的母女?最初的爱里曾千疮百孔,我们以自己的能力修复到柳暗花明,这让我对这个世界上各种不完满的关系,都多了一点期待与信赖。发小真正的青梅竹马

我站在保险公司的大堂里等S。

四周影影绰绰。并没有什么人走动,可能是那些暗色的玻璃给我这种感觉。如今我已经想不起那些玻璃都镶在哪里,墙面?屋顶?或是顶天立地的方柱上?——也许,根本就没有什么玻璃,是那个大厅的装饰风格,那种现代的冷调的华丽,给我这种错觉。

我站在那里等S,看到一个瘦到古怪的人被走廊上的风带过来,我在心里嘀咕,好吧,就算有几年没见面了,你也不至于长成这样吧?

那个人走到近前,又走远,我刚看清楚他不是S,S已出现在他背后的电梯口。和刚才那个人完全是两个路子。S比以前胖了一点儿,以前他太瘦,胖出的这一点倒是恰到好处。从小到大他都是典型的豆芽菜身材,极细高的身体上,一个大脑袋晃晃悠悠,眼镜片也晃晃悠悠,亮闪闪的,像漫画书里的人物。而现在,不再那么瘦的他,看上去稳当了很多,加上一身深色西装,倒与周围这烟灰水晶般的世界很合拍。

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说起刚才看到的那个人,说着就呵呵地笑了。S突然说,你还像过去那样,在不太熟的环境里就会很紧张。

明察秋毫的人真讨厌,你指明这一点,只会让我更紧张啊。但我总是不能够适时地表达自己的想法,这次也不例外,我干巴巴地笑了一下,说,没事儿,过一会儿就好了。

这是下午四点钟,天色还早,我们望着外面,茫然不知所往。我说,你们公司没有那种会客室吗?S犹豫地说,有倒是有,但条件很差,主要是给大家抽烟的,还有,就是接待一些客户……我说,没关系,就去那里吧。

会客室就在一楼,确切地说,在一楼的某个角落里。需要从一个柱子旁边侧身而入。里面是水泥地,人造革沙发狰狞地露出海绵,黑色长桌上油漆掉了一块又一块,有一种恶意的简陋粗糙,跟我们刚刚穿过的大堂如同两个世界。

S说,我们的客户,上门多半是吵架的……我立即明白了,这简陋是故意的,是一个下马威,刻意的怠慢,杀一杀前来维权的客户的威风。

按照我习惯的客气礼貌,我依然想说还行,只是随即进来两个西装男子,一边抽烟,一边打量颇为局促的我们。这一幕倒是更像《志明与春娇》的开头,漂泊在城市里的男女,随机性地相识。被这样打量着,还能说些什么呢?S说,我们走吧。

然后我就和S走在京城宽阔的马路上了。这是九月天,天空又蓝又高,人很少的街也像明信片。S指给我看:那里就是秀水街,我爸上次来北京,还特地去那儿,虽然很失望,但还是拍了张照片。这个细节让我们俩都笑了,我能想象他爸在秀水街留影的样子,发小就是这点好,很多事情不用讲得太清楚就能明白。正义者联盟

一九八○年我家搬到了报社大院,那个大院状若牛胃,入口很窄,里面却很宽敞,主体是几排红砖灰瓦的迷你四合院,一条栽满梧桐树的深巷,是出入必经之路。我家在某个迷你四合院里,S的家,在那条巷子边上。

是真正的青梅竹马,一道上学放学,从那个巷子里走出去,过一个路口,进入另一个巷子,我们就读的“红旗小学”,就在那个巷子里。

我必须和S一道去上学,倒不是情深意笃,而是在第二个巷子里,出没着一个传说中的“挖心老头”。他总是向我们靠近,口中念念有词,极其恐怖。我爸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老吓唬小孩?他说,他只是喜欢逗孩子而已。我没有因此释然,一定要和S一道上学,如果某天,S先走了,我宁可冒着挨一顿打的风险旷课,也没有勇气独自上学。

很多年后,我看到那时的S照片,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虽然腿显得过长过细,他自己嘲笑说像是小儿麻痹症,但确实是个很可爱的小男孩,谁也料不到他后来会长得那样——充满魏晋风度。

记得我总是去他家,他爸有很多藏书,有些锁在玻璃柜里,我们趴在柜门外看那些书脊。有本书脊写着《西×记》,我们俩都猜是《西游记》,当时《西游记》正在热播,我俩百爪挠心地想把那本书取出来,却无计可施。等再大一点儿时,才知道那是《西厢记》。

我记得他和我弟弟打架,我弟弟去找他妈告状,他妈喊他回家,他不理睬,他妈拾起个小石头丢过去,砸中了他的后脑勺,鲜血淋漓,他捂着后脑勺,头也不回地朝前走,丢给他妈一句话:“让××当你儿子吧!”

我甚至记得一年级下学期,学校里体检,量身高,我一米二四,他一米三一,他那时就已经具有豆芽菜的雏形。

他是班里最调皮的男生,但班主任喜欢他。他和班主任的侄女同桌,那女孩子古灵精怪,有次上课时,把裤腰扒下来,笑嘻嘻地示众,大家都做惊骇状,他和那女孩“沆瀣一气”,鄙视众人这惊骇里的矫情:里面又不是没有衬裤。

他不喜欢我。因为我也是个矫情的人,也许比其他人更矫情。我那时害怕“打仗电影”的配乐,它让我想起电影里血肉横飞的场景——我总是不能当电影上的事是假的,直到现在还是这样。他便在课间大声地模仿那音乐,我捂住耳朵,那声音仍然在,带着整个世界的重量压下来,我无处可逃。

喜欢他的班主任不喜欢我,五年级结束的那个暑假,我休学了,等我重新回到学校,他已经升入初中,班上唯一一个考上省重点中学的。之前他的成绩并不很好,看来班主任赏识他,真的是独具慧眼。

他从那个闪闪发光的学校回来看我,依旧带着嘲讽的笑容。不过也没什么好嘲笑的,这时的他,也不算一个好学生,否则就不会在上课时间溜出校门,做这种无厘头的探访——两家离得那么近,何至于?

也许是分别了快一年,他对我的态度比过去好,有些晚上他会到我家来,跟我说他现在组织了一个正义者联盟,专门揍小痞子。

他的正义感在不久前被严重激发,那天他骑着自行车行驶在环城路上,风光正好,气候适宜,眼前偶尔有个把美女飘过,他的心情很悠扬。突然,几个年轻人逼停了他,抢走了他的自行车,他们要去追被他们吓跑的那个女孩,怪不得他刚才看到一个女孩把自行车蹬得飞快。

好汉不吃眼前亏,S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自行车被抢走,不愿猜想那个女孩会遭遇到什么,他的内心充满屈辱,最后正义的念头拯救了他,他要成立一个“正义者联盟”!

那个联盟都由哪些人构成?他是怎样找到自己的同道的,他们会飞檐走壁吗?他们又是在哪里出没?在哪里守候自己的猎物?每一次都能赢吗?会被人复仇吗?许多年之后,他们在我的想象中俨然如一群蝙蝠侠,是我的一无所知造成了我这不靠谱的想象。

其实S和他的联盟,并不特别另类,那时候的校园里,有多少男生集结成共进退的群体,呼啸着从女孩子的视野前掠过。他们的战绩不时传来,男女生之间的隔阂,使那战绩像在远方战场上那么远。也许在男孩子身上,还遗存兽类的好战,互相撕咬,能够引出他们天性里的快感,即便如此,我也相信,S和他所在的联盟,真的是为正义而战。

初二那年,我偶尔说起某个同学欺负我,他把对方拦在放学的路上,噼里啪啦地把人家暴揍一顿,然后,迅疾如电地消失。对方以为我有黑社会背景。

中考失败对他变得理所当然,他被那个“省重点”刷出来,但还是考上了市重点中学,后来我也进入那个学校,与他倒不怎么来往了。只是有一回,他来约我骑自行车去十五公里之外的地方,说要锻炼耐力,我当时没觉得有锻炼耐力的必要,自然拒绝了。他走了之后,我妈正色对我说:“你是个大女孩了,不能老跟男孩一道疯玩。”我妈罕有那样严肃,所以我印象非常深刻。他一定要说再见

高中毕业,他考上了省城的某个大专。

他经常回到小城,对我们用“野鸡学校”形容那所大专,说得一团糟。似乎,他因此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理由打架。他妈老是跟我妈抱怨,说每个月给他八百块钱生活费依旧不够,因为他老把人打伤,需要携带礼物去赔礼道歉。他自己倒是从未受过重伤,我隔壁的另外一位发小因此感叹他是福将。

这样的生活当然不好,但很奇怪的,却比那些规整光鲜的大学生活更能引起我的兴趣。我想象他的校园,应该是陈旧简陋的,正午时分就会浮动着些不分明的雾霭,看上去很颓的年轻人走在小路上,上课、下课、打水、吃饭、看电影,以及,默默地绝望。打架是绝望,恋爱是绝望,不动声色也是绝望,那时我还没看到“残酷青春”这个词,我已经感觉到了那种绝望后的残酷。

许多年之后,我也来到省城,去一所不入流的学校办事,从我穿过校园门口那条乱糟糟的小吃街起,心中就莫名兴奋。这不是S读的那所学校,但它将我当年的想象落到实处,我看着校园里走来走去的男孩,每一个都像S,又都不像。那所大专虽然收藏了S的青春,却也不过是他暂时的寄寓之所。

从那所大专毕业,S依旧很颓,他父亲把他弄进了某机关,那会儿大学还没有扩招,大专学历还略有含金量,当公务员也还不需要艰苦卓绝的考试,他很容易地,就在小城的那个机关里,混成了一个公务员。

可是,像他这样的人,怎么能够做一个快乐知足上进的公务员呢?起码,我看到的他,那么分裂。

有时,他看上去特别好,到我家来——我们都从报社大院搬走了,但又都搬进了市委大院——跟我谈谈最近读的书。他从来都是特别爱看书的人,我觉得这和他爸喜欢藏书有关。虽然他说他爸藏书已成癖,比如说,一个英文字母不识,却藏了六本英语词典。但从他一直酷爱读书看,花钱买这六大本英语词典是值得的,怎么着都有点儿潜移默化的效果吧?

他跟我说他近期在读的书,也说《读书》杂志,他特别喜欢上面的理论文章,对每个作者都如数家珍。他也说起他的梦想,就是有个小房子,有个特别好的洗衣机,有个很好的妻子,然后,他就可以心无挂碍地读书了。

有时,聊得太高兴,他一跃坐到书桌上,好多次,我看着他坐在那里,高谈阔论,身后是窗户上的纱帘,纱帘透出特别安静的夜色。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总有一天,我会回忆起这个场景,总有一天,在我们过上不同于现在的生活之后,我会回忆起来。

但这场景经常被一声警告打断,我爸在门外,狠狠地敲几下门,大声道:都几点了?可让别人睡觉了?S灰溜溜地从桌子上下来,听着我爸的脚步声远了,再灰溜溜地打开门,离去。

我爸可能是怕我和S谈恋爱吧。怎样才能让他知道,我和S绝无恋爱的可能。太熟了,熟到默契无间,熟到彼此无感。有一次,S对我说,以前我从来不知道你是个美女,谁谁跟我说,你是个美女,我才恍然大悟,原来你是个美女啊!(也许您的本意是,您本来都没想到我是个女的。)

他还毒舌,我跟他表达个什么意思,他看着我说:“其实你是……”一针见血,不留余地,我张大嘴,无奈地笑着承认了。我乐于被人戳穿,指出我不愿意对自己承认的意念,可是,彼此这样犀利,哪有培养爱情的余地?

我没法跟我爸说清楚这些,跟S高谈阔论时,总是又愉快又紧张,一边聊着《百年孤独》,一边侧耳倾听我爸的脚步,大人真是讨厌啊!但不管怎样,我挺喜欢那个时候的S,这也许是我有时愿意忍受另外一个不那么可爱的S的原因。

我不喜欢出现在人群中的S,那时的他,夸张张扬,有时一声怪叫,有时一连串怪笑,喝多的时候会大哭,放在《世说新语》里可成轶事,那谁谁不就是动辄痛哭而返吗?可是,如果不是纸上人,是可以肉眼看到的真人,那么近地面对这魏晋风度,实在让人无所适从啊!

我们那些共同的朋友,看不惯他的放浪形骸,背后里说,知道他不痛快,可大家不都是这样活着吗?有本事你去考研究生啊?又考不上。

可是,他居然考上了。我不知道是哪一天哪一个契机,让他幡然醒悟,跑到北京去上学了,他在京城的某高校读了个专升本,两年之后,他考上了一所重点大学的硕士,至此,跟小城,跟他厌恶的那个公务员位置,跟他一直无法摆脱的无聊生涯,彻底说了再见。美好的事是过去的事

我也很快离开,我的家再次搬走。以前特别容易的见面,现在成了一件特别周折的事儿,也许有好几个春节,我们都同时在小城度过,彼此不过几百米的距离,可是,现在,渐近中年的我们,已经不习惯再无缘无故地打个电话约着见个面。

一个男孩打电话给一个女孩,说,我到你家聊聊天吧。这是一件太正常不过的事儿。

一个中年男人打电话给一个中年女人,说,我到你家聊聊天吧。太怪异了,都这么大岁数了,还有那么多不咸不淡的废话吗?

这,或许是我这次到北京,给S发短信之前,犹豫了很久的原因。最后,我还是发了,是因为,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我渐渐觉得,最美好的事,是过去的事。还因为,我辗转听到他的消息,说他现在过得很好,大公司的中层,年薪几十万,但是,他并不快乐,他还是希望有一天辞掉工作,啥事也不干,就在家里看书。

我想起我们当年的对话,在那条短信下面点了发送。

此刻,S带我走在帝都的街头,带着发小的亲切与职业的得体合为一体的笑容,对我介绍经过的每一条路,每一座商场。我心不在焉,还不太习惯他这待客之道,那些路与商场与我何干?也许,他也觉得紧张吧,一个锐利地指出别人的紧张的人,其实是最紧张的。

谢天谢地,我们终于坐了下来,在某家越南菜馆。S要了一扎啤酒,我们举杯,咕嘟咕嘟一饮而尽,喝得太快了,我感到了些许微醺,觉得放松多了。开始谈人生了,我微醺地看着前方,说着我自己的话,眼前流光飞舞,带我重回少年时代。可是,只是那么一小会儿,我甚至为我已经说过的那些感到紧张,似乎调起得太高了,我不知道怎么接下去。

S看着我,说,你好像又紧张了,你刚才都放松了一点儿,只是那么一会儿,好像酒劲儿过了,你又紧张起来了。我抱歉,解释,勉为其难地自圆其说。然后奋力灌下一大杯啤酒,想用那些纷纷破灭的泡沫,淹没我的紧张感。

我对S说,其实这几年,我一个人的时候,也觉得紧张,我一个人在家待着,都觉得紧张。S点头表示理解,他帮不了我什么,他被他的生活之水围困,那水已淹到胸口,如果他睡着,就会有梦魇,他拿他的生活没办法。

他说他很忙,有时忙得都不知道面对面的那个人在说什么。他说他每个月有一半时间在出差,如果不是我给他发短信,他现在应该在上海。——我赶紧惶恐地表示抱歉,说我不过是闲步而已,耽误了他的工作,实在太不应该。

我一边说,一边觉得自己像个特别有疏离感的日本人。

我们还聊了怎样才能过得更好,每一句话都是真心实意,脸上的表情却显得言不由衷,我喜欢掏心窝子,善于掏心窝子,却无法给我那些掏心窝子的话,标配合适的表情,我常常觉得自己看上去很伪善。

其实我才分裂呢!而且这句话不是自我表扬。

吃晚饭,S邀我去三里屯泡吧,听说我有朋友在北京,又让我喊朋友过来。我知道他想在这个初秋的帝都之夜,给我一个发小最充分的殷勤款待,可我给自己规定的,能够占用别人时间的极限,截止于晚餐之后,泡吧啊什么的,从时间上就已越线太多。

我竭力露出真诚的微笑,感谢他的好意,同时表示不愿意打扰他太久。S不再坚持,提出送我回酒店,为了跟我喝两杯,他特意没有开车,可帝都的出租车是多么难打啊,站在深夜的北京街头,我一点点地感受着酒精作用力的消失,内心的无力感卷土重来,我的每一个表情,发出的每一个语音,都疲惫地涣散着。

聊了一个晚上之后,我发现,不管我怎么努力,都无法再成为许多年前的那个人,最美好的事,是过去的事,那个过去,是怎么也找不回来的了。

最后,我们终于打到了出租车,S把我送到酒店的大门外。我一个人走在铺着地毯的走廊上,灯光昏暗,我的脚步轻如女鬼,我取出门卡,放到门禁上,嘀的一声,绿色的显示灯亮了,我轻轻地嘘出一口气,拉开了门。

马路求爱者

搭讪事件

我小姨二十岁的时候,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

是的,你一定注意到了,我煞有介事地使用了“美丽”这个词。在我眼中,“漂亮”作为形容词,是陈述性的,而“美丽”,则光泽闪烁,富于暗示,有一种琼瑶风的意味深长,看到这个词,你会觉得,下面要发生点儿什么了吧?

发生在我小姨身上的事情倒很简单,但在当时不过十来岁的我看来很神奇,那就是,她经常地遭遇马路求爱者。

那年暑假,我小姨带着我和弟弟第一次来到了溜冰场。我和弟弟不停地摔倒,仍然乱兴奋,小姨则扶着溜冰场边缘的围栏,像个初次下水的人那样,羞涩地笑着,试探地挪着步。这时一声不乏温柔的呵斥从天而降:“站直点,眼睛看着前方,别跟捡钱包似的!”这声音,来自已经旁观了很久的溜冰场管理员。

话说那时我就有八卦的天分,我马上判断出,这声音色厉内荏,那个年轻的管理员,根本不是在做居高临下的指导,他只是佯作粗暴,掩饰想跟我小姨搭讪的意图。

他成功了。我不记得接下来他有没有继续指导小姨溜冰,记忆里的场景,一下子就变成他俩靠着栏杆聊起了文学,啊,不,聊起了诗歌。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是诗歌极大繁荣的年代,诗社遍地开花,诗歌小报可以出现在任何一家学校的油印机上,你要不会背几首朦胧诗,出门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一首不怎么样的小诗,就可以换取一个姑娘的芳心。这么说吧,在“高富帅”“穷挫丑”之类的词汇没有出现之前,写诗,能帮助那些寂寞的年轻人,找到更多的存在感。

所以一个溜冰场的管理员,热爱女孩的同时热爱诗歌毫不奇怪,而且人家真不是为了跟我小姨套近乎才这么说的。当他听说我小姨暂住我们家而我们家就在报社大院时,他托我小姨帮他问问,他不久前投给副刊的那几首小诗的下落,我小姨答应了。

那天,我跟我弟弟在溜冰场玩了很久,不只是我们,全场人都玩了很久。虽然,溜冰场的规定是,一张票只能玩一个小时,管理员的职责,就是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上场撵人,但按照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一个正在和美丽的姑娘谈着心爱的诗歌的年轻人,对于时间,不可能再有正确的感知。

然后呢?后来的事儿我没问过,生活跟文学作品的区别正在于此,文学作品起码得有头有尾,最好还要首尾相映,生活呢,神龙见首不见尾,说着说着就没了。

我后来又目睹过我小姨的一次被搭讪事件,是在小城刚刚开业的“超级市场”里。那是本市的第一家“超级市场”,与那些哪怕你买块香皂也要请售货员帮你取出来的柜台不同,它开架售货,自由选取,一听就非常洋气。我妈对这种纯形式的东西不感兴趣,“又不能便宜几块钱”,她撇着嘴说。但我二十岁的小姨,是乐于去体验一下的,就带上了我。

那个“超级市场”其实很小,如今一个便利店的规模,东西也很少,跟其他商店卖的差不多,但那么闲闲地一摆,你再闲闲地掂过来一看,透着洋气。我当时虽然不过十多岁,对于“高尚生活”的向往已经萌生,一时间自我感觉相当良好。即便这样,我还是发现了,对面货架前有个衣着得体的年轻男子,很注意地看了我们——更准确地说,是看了我小姨好几眼。

我现在还记得,我小姨穿了件紫色的T恤,肩上是镂空的,露出光洁的蜜色皮肤,下着灰色短裙,小腿不算细,但线条很美。她齐耳短发,齐眉刘海,长睫毛,大眼睛,看上去又妩媚又清新。

冷清的超市里,就我们这三个人,貌似各自闲散地逡巡,那男子始终离我们很近,我甚至能感觉到,他勇气的水银柱一个劲儿上升,即将冲过红线。

终于,他跟我们“不期而遇”了。“同志”,他说,“我想给我妹妹买点零食,你能告诉我女孩子都爱吃什么吗?”他尽量让口气显得平淡,突出内容,可我清楚地听到,在那内容的背后,藏着一个俯下身去的男人,他的问话,是他递过来的一只手,希望得到公主的亲吻。我小姨随和但也面色如常地指点了几样。那男子谢过她走开,他转身时,我听到了他心中的碎裂声,好不容易制造的一次搭讪,在一声道谢中完结。他的不聪明处在于,不懂得制造那种可以绵延生长的搭讪,他的问话是封闭性的,不像溜冰场的那个管理员,留有往下说的余地。

其实,这个年轻男子更帅一点,从着装谈吐看,家境与所受的教育都比那管理员更好,要不怎么说无产阶级革命最彻底呢。他所拥有的一切,是他的负担,使他不可能像那个管理员那样,轻装上阵。

但无论如何,这些都令我兴奋,视为成长福利之一。在我小姨枕边的那本琼瑶小说里,不是经常就这么开头的吗?美丽的女孩在街上游荡,英俊的男主角走过来……虽然我亲见的这两回还没开头就结了尾,我相信,假以时日,我必然能看到如小说中那样感天动地的爱情出现,当然,我希望,女主角是我,等我长大了的那一天。尴尬的跟踪

我的女同学孙雨辰,并没有长到像我小姨那么大,就遇到马路求爱者啦!孙雨辰是我的初中同学,打小就是美人,学校里搞晚会,都找她主持。她一入学就拥有众多的追求者,三天两头的,就会有高年级男生递封情书过来。

我们两家住得不远,上学放学有一段路是重叠的,这使我们很容易就成为好朋友,放学时经常一道骑车,穿过长长的环城路,回家去。

有一天放学时,孙雨辰表情复杂地说,有两个男生上学路上跟上了她,现在又来了,要我跟她一道走,我答应了。

我们俩骑上车,驶出校园。没有多远,那两个男生跟了上来,问她的名字,说着些自以为幽默的俏皮话。孙雨辰闷声不理,我陪她一路蹬得飞快,心里却很不是个滋味,好像自己成了《西厢记》里的红娘,身强力壮地保护着娇滴滴的莺莺小姐。心里不由对那俩男生更增添了些反感,要不是他们轻嘴薄舌,怎会令我如此尴尬?

半路上,碰到孙雨辰的姑姑,孙雨辰喜出望外,跟我打个招呼,就跟她姑姑走了。那两个男生不敢再上前,只能大眼瞪小眼。他们回过神来,问我,你叫什么名字?我像演电视剧似的说:“无可奉告!”他们笑嘻嘻地说:“那我们就叫你无可奉告?”我没理他们,继续蹬车子,很快我就到了巷口,那两个男生,再也没有出现过。

唉,为什么我总是别人故事里的一个配角?属于我的生活,什么时候能够到来?老天似乎听到了我这番长吁短叹,在我高一那年,送给我一场结结实实的“马路求爱”。

进入高中没几天,我注意到上学放学有人老跟着我。从这人能够一天到晚在学校门口蹲守看,明显不是个学生,而是个“混社会的”。一说起“混社会的”,是不是很容易想起周润发演的小马哥或者谢霆锋演的古惑仔?就算你想得没这么文艺,总觉得该是一个瘦削高挑表情阴鸷的人物吧?然而,盯上我的这位,却是五短身材,长啥样我现在已经没法描述了,总之一点都不犀利就是了。

他经常会有两三个同伴,同伴之一还是我们隔壁班的高个男生,他们都听他的,这些让我很难理解,我那时还没有机会看曾志伟演的电影,不明白真正的老大,胜在气势,不在身材。

每天早晨,他们等在巷口,我一出来,他们就跟在我身后,说些闲言碎语。我进了校门,他们散开,等我放学,他们再次地出现了,再把我送到巷口。有一次,我听到他们在我身后说:“混得真不赖啊!还有保镖呢!”让人哭笑不得。

小城很小,有时我会在街上碰到他们中的某一个,那个人就一直跟着我,跟过一条又一条马路,可能由于一个人势单力薄,他并不说什么,好像仅仅是为了跟而跟着。而我心中百味杂陈,不可否认,作为青春期的女孩,有异性追求,就算是混社会的小痞子吧,也会觉得是一种肯定。但也很惊慌,很无措,还有一点点的羞耻感,毕竟,对方不是那种很帅或者成绩很好的高年级男生。不管怎样,生活不再那么单薄了,他们又不能把我怎么样,跟着就跟着吧。

直到,某一天下午,我来到教室,震惊地发现,我的课桌上的抽屉,被人翻了个底朝天。里面的东西,一部分被堆到桌子上,一部分乱七八糟地塞在半开的抽屉里。课本啥的倒也罢了,最要命的,是我的抽屉里,有个日记本,虽不过是些零七碎八的絮语,却是不可以示人的。

当时我们的课桌抽屉都配有一把小锁,我觉得把日记锁抽屉里,比放家里更安全。我没想到的是,世上就有高人,轻易就能撬锁,面对着那片狼藉,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我不敢去找那个人算账,激愤之下,给隔壁班的男生写了封信,义正词严但也略显文绉绉地指责他们,并声称再跟踪我就告诉老师。那男生很快给我回了信,奚落我“没有眼光”,说看中我的是那个人而不是他。我看着信,居然想,首先我当然知道是那个小混混跟踪我;其次,就算我弄错了,也应该是“没有眼力”,而不是“没有眼光”吧?

我当然不会再回一封信纠正这两点。

隔壁的男生却也就此不再跟踪我,只剩下那个小混混一个人每天默默地跟着。我不记得他是从什么时候消失的了,好几年后,我弟弟告诉我,我们大院里另外一个更资深的混混跟他说,某某打过你姐姐的主意,我想着咱们是邻居,劝了他几句,后来他就算了。

看来,江湖水深,一物降一物,大佬都发话了,你一个小头目还不赶紧收手?

可是,为什么发生在别人身上,那么浪漫的马路求爱的故事,到我这儿,就变得如此滑稽狼狈?难道,这是我的宿命?慢时代里的前尘旧梦

到了我十八九岁那年,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马路求爱者们,依然在我们小城里活动着。有一天,邻居姐姐傍晚散步回来,且惊且喜地告诉我,她走在路上,有人跟她搭话,赞扬她气质好,想跟她认识,还约她明天再来这儿。

比我大了六岁的邻家姐姐,问我,你说我去不去呢?

我也不知道。那个姐姐最后没去,尽管她对那个男的印象不错。是啊,哪能真去呢?多不靠谱啊?只有轻浮的女孩才会买账吧?……而好女孩应该矜持,应该傲娇地飘走,马路求爱者们,就像《陌上桑》里的锄者耕者乃至于使君之类,他们的围观,会增加你的自信,烘托你的风采,可是,千万别搭理他们啊,一搭理你就掉价啦!

这是世俗常情,我们在里面浸得久了,就会越过真实愿望,变成第一反应。二十三岁那年,我来到省城工作,经常搭父亲单位的顺风车回家,搭了几回,觉得应该请轮换开车的那两位司机叔叔吃个饭。在我们单位附近的一家饭店,找了个靠落地窗的桌子坐着,我跟叔叔们没太多话好讲,吃饭的间隙,会看看落地窗外面的风景。外面有棵梧桐树,路灯的光打在上面,像是落了一片金色的雨。

一个男子从窗外走过,他看见了我,与我对望,我赶紧收回目光,闷头吃菜,用余光感觉到那个人,一直站在窗外的那棵梧桐树下,路灯洒下的光,就像金色的雨,从他的肩膀,一直落到脚下的青砖地面上。

我心中惶然,就在这时,服务员过来叫我接电话,我拿起电话,心里已经猜到是窗外的那个人。我忘了他在电话那头说了什么,我也忘了自己说了什么,总之,我是以一个本分矜持的“好女孩”的本能反应,挂断了那电话。

回到座位上,叔叔们问是谁打来的,我老实地说,是过路的一个人。他们便说,一个女孩子在外面,要当心啊,现在坏人多得很。我说,是啊是啊!

然后,我把这件事忘了。

好多年之后,我渐近中年,想起许多事已经如前生那么遥远,再想这件事,是完全不同的感觉。为什么认定那男子是轻薄之人呢?站在路边,仅仅因为一个对视便有想要认识的冲动,也许也是他一生中电光火石般的一瞬——好吧,就算不是一瞬,不止一次,那又如何?人生苦短,可以珍视的事物太少,只当是一次又一次想要遮挽的冲动也未尝不可。不一定非要想到男女上去,更不用想到爱情上去,你要是把过程只当过程,这人生,也许才能又松弛又有弹性。

而如今,马路求爱者早已绝迹,这是历史的必然。一见钟情意乱情迷的时代早已过去,据说现在的年轻人,是看着简历谈恋爱的。论坛上还真有女孩,把几个男孩的条件列出来,让大家帮她画个圈,仿佛那些条件的人肉载体,倒是最不重要的一样东西。在这样的一个时代里,哪还有马路求爱者的容身之所?

就像我们曾目眩神迷过的琼瑶故事,都只能是慢时代里的前尘旧梦,昏昏然地摇过来又摇过去,还有谁会执迷于那片幻影呢?连琼瑶阿姨都变成了琼瑶奶奶,而且果断地改了戏路。

我听过最美的声音

对每一个字都怀有爱慕

我第一次见到CC,是在教室外的走廊上,下午放学时候,学生们鱼贯而出,值日生已经挥动扫帚,灰尘浮动,光影模糊,就像一张曝光不当的黑白片,现出日常的平庸。

一个明亮的嗓音穿透这一切,像一束光,照亮晦暗的世界。尽管,那声音的内容,不过是喊着一个男生的名字兴师问罪,可是,已然目眩神迷的我,只觉得那个狼狈的男生的名字起得也好,抑扬顿挫的,以那样的嗓音念出来,琅琅若金石声。

我朝着声音的来源看去,是个皮肤黑黑的女生,眼睛也黑,头发很长,站在逆光处,脸上怒气冲冲,但那怒气,并不使她显得粗横,先入为主的好感,倒让我觉得,她像个话剧演员,在饰演一个被激怒的公主,脸上的表情因为到位,更有一种风情。

那是在高一时候,刚开学不久。几天之后,我有机会认识她,在学校的办公室里,语文老师告诉我们,学校不久要举行一个演讲比赛,他希望我们都能够参加:我作文不错,可以整点原创,CC的声音非常漂亮——语文老师同时还是CC所在班级的班主任。

那之后,每天放学时,我们就来到办公室排练,我不记得我那所谓的原创都胡扯了些什么,CC那篇,我记得很清楚,名为《青春》。很煽情的文章,没有什么内容,但CC那把好嗓子,足以化腐朽为神奇,将最空洞的文字,念得荡气回肠。

该怎么形容她的声音?我只能说,它层次分明,明亮的时候宛若金石声,幽暗下去则如带褶皱的丝绸,而无论明亮还是幽暗,都有一种特别的东西铺底,使得那声音永远不会单薄,那特别的东西,就是感情,她好像对自己吐出的每一个字都怀有爱慕,绝不会随随便便地含糊掉。

她的声音让我惊艳,她的言行举止则让我惊奇,我们那个年代,在老师面前严肃得紧,通常是,有一问便有一答,匆促答完,不再多话。CC却是有说有笑,有次老师说她念得有气无力,“没吃饭吗?要不要我去给你买俩烧饼?”很普通的打趣,就戳到了她的笑点,她笑得蹲到地上,好容易告一段落,她站起来,还没念上两句,又笑得直不起腰,“不行,我一想到您说的‘买俩烧饼’就想笑。”她抹着笑出来的眼泪说。

这无疑是放肆的,在我们小城,这样的放肆,是让人侧目的,但她班上的同学,已见怪不怪。后来,我得知,她和她那口悦耳的普通话,都来自遥远的沈阳,对于在皖北小城长大的孩子来说,那城市大,遥远,高级,大家默许了她放浪形骸的权利。

CC没有悬念地获得了第一。她的声音从话筒里传出的那一瞬,就以特别的质地与气息,让全场片刻寂静。尽管如此,那篇文章还是太长了,中途有人交头接耳,合成嗡嗡的杂音。我比她先上场,也听到过这声音,十分惶恐,勉为其难地把下面的话背完,落荒而逃。CC却停下来,黑眼睛扫视一下全场,这奇怪的停顿,让全场片刻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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