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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6 00: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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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苏珊·桑塔格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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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主

恩主试读:

版权信息

书名:恩主

作者:(美!《

3

》¥3¥(3)!苏珊·桑塔格

译者:姚君伟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7-09-01

ISBN:97

8

753

2

7

4

3230

本书由上海译文出版社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献给玛丽亚·艾琳·福恩斯苏珊·桑塔格手迹

谈到睡觉,每晚可怕的历险,可以说,人们每天大胆地去睡觉,完全是因为他们没有意识到睡觉有什么危险。不明白这一点,我们便无法理解他们的大胆。——波德莱尔

要有什么差错——就让梦去负责任。梦目中无人,一意孤行,还与彩虹争论显示不显示第二道弧形……梦最清楚;我再说一遍,该由梦去负责任。——德·昆西

中文版序

苏珊·桑塔格《恩主》是我的第一本书,也是我的长篇小说处女作,该小说最初以英文出版,距今已整整四十年了。在那之后,我又出版了三部长篇小说,还有数种短篇小说集、剧本和多本论文集。回头看看,我发现,《恩主》作为第一部小说,看上去像是一本很怪的书。大多数小说家创作伊始,总是以自身的经历为题材,希望讲述的是他们童年时代、他们的父母亲或他们学生时代的故事;也有可能,他们要写写自己年轻时的军旅生活,或者年轻时的荒唐风流韵事儿,要不就是过早走进的糊涂婚姻。而我当时提起笔来,却发现自己几乎没有写自己的冲动。

这或许是因为谦虚的缘故,也可能是我不像常人那么自恋、虚荣;也许我根本就是胆怯或者克制;也许,比起大多数刚起步的小说家来,我更有抱负。现在,我所能说的是,当时我就清楚我想要虚构小说、虚构人物。我不想画地为牢,仅仅讲述自己的故事。《恩主》的主人公与我迥然不同,我仿佛更清楚地表明了上述说法。他是法国男人,上年纪了(年过六十),而我呢,是个美国女人,当时才二十多岁。我完全是希望塑造这样一位与我截然不同的人物,轻松自如、游刃有余地处理一个个吸引我的主题,因为,尽管《恩主》乍看起来缺乏自传性,实际上讲述的倒是一个很具个人色彩的故事。

写《恩主》的时候,我在思考些什么呢?我思考的是,做一个踏上精神之旅的人并去追求真正的自由——摆脱了陈词滥调之后的自由,会是怎样的情形;我思考的是对许许多多的真理,尤其是对一个现代的、所谓民主的社会里多数人以为不言而喻的真理提出质疑意味着什么。当时,对宗教观念,以及更概括地讲,对认真对待一个个观念意味着什么,我有过很多思考。我当时想,一个人把自己交给自己的幻想,或者梦想,结果会怎样呢?我也在想,选择作家的生活意味着什么(要知道,没有人请你当作家,逼你献身文学。是你自投罗网,以为自己是块作家的料)。

希波赖特不是作家,却以一种极端的方式表现出一个作家的意识。所以,他认为,他自己的生活由“一个完全是自投罗网之人的两难和烦恼”所构成。这部小说可视为对“自省工程”的一个讽刺。我猜想,从某种意义上讲,我是在拿自己开涮,取笑自己的严肃认真。我想,当时,我也透露了许多有关自己的信息;同时,我发现,不管我对世界有着怎样的认识,我总感到世界具有无限的复杂性和矛盾性,为此,我感到痛苦,并在小说中加以表白。

我认为《恩主》是喜剧性的,就像伏尔泰的《老实人》一样。不过,我相信这也是一部色彩黯淡、令人不安的小说。希波赖特谈到一些他并非完全明白的东西,当然,他不是一个非常可靠的叙述者。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但我希望读者别因为他是怎样的人,或者他自称是怎样的一个人就对他的话信以为真。希波赖特所描写的痛苦现实与他本人所保持的那份奇怪的泰然、他急于对痛苦的事情做出积极向上的阐释是不同的,这一不同之处在我看来滑稽得很,同样也关涉难以排遣的痛苦和无法平息的强烈的感情。

恩主》讲述了一个旅行的故事。这是一次生命之旅、精神之旅。这一旅行以达到平和或曰宁静而结束。当然,我不会提倡这样的宁静,这也并非是我为自己觅得的宁静。我在自己的生命之旅中,远远超越了《恩主》里的幻想的技巧和包裹着反讽的反刍。我最近的几部长篇小说均有别于《恩主》,然而,在我早年创作的第一部小说中,我依然能认出自己来。如今,我已不需要以自嘲为掩饰,但是,我的风格当时就确定了,旅行也就此开始。2003年

1

2月于纽约1我梦故我在。

多么希望能跟你解释一下那些日子以来我身上所发生的变化啊!我变了,可又还是老样子,不过,我现在能冷静地看待我以前那些痴迷的想法了。在过去的三十年间,这一痴迷的形式改变了,不妨说是倒了个个儿。开始的时候,痴迷在我身上产生,并逐渐占据了我的整个心灵。起初,我没有在意,后来,自己也接受了它,然后开始找朋友倾诉,寻求安慰,接着,我也就认了,最后,我学会了利用它来增长智慧。眼下,我的这份痴迷不再在我心里,它变成了一栋房子,我住在里面,从一个房间窜到另一个房间,多少还算舒适。有几年冬天,我连暖气都不开,就待在一个房间里,身上裹着暖暖的皮衣,里面套了件羊衣衫,脚蹬靴子,戴着手套,坐在那儿,回忆着过去那些焦虑不安的日子。我现在成了个相当古怪的老头儿,就爱做些无关紧要的慈善捐款之类的事情。也会有朋友来看我,不过,那是因为他们感到孤独,并不是因为非常喜欢和我在一起。可以肯定,现在的我已经变得不那么有趣了。

小时候,我就有一点儿与众不同。我出身倒是平平:生在一个殷实之家,家人现在仍旧住在较大的省城。我出生时,父母早已步入中年,我排行老三,而且比上面两个要小好多,母亲去世的时候,我才五岁。姐姐已经远嫁国外。哥哥刚成年,在和父亲一起忙生意。他结婚早(母亲去世后不久他就成家了),而且心平气和地接受了这样的安排,没出几年,就有了几个孩子。我现在已多年没见他了。小时候,我独自一人待着,那是家常便饭的事情,也就过早地品尝到孤独的滋味。父亲、哥哥长年在外,我一个人被丢在那栋大房子里,很早就体验到一种沉重感,还带着一丝忧郁,直到长大成人,这一感受都挥之不去。但是,我并非刻意要与众不同。上学的时候,我功课不错,跟同学玩耍,和姑娘们打情骂俏,送她们礼物,和女孩子做爱,还写点小故事——总之,在生活中,我那个阶层和年龄层次该做的事我都做了,而且日程还排得满满当当的。因为我并不是特别腼腆,脾气又好,所以,家里人和亲戚都说,我是一个虽有点沉闷,可仍算可爱的孩子。

我是在中学毕业后,离开家乡去上国立大学的时候,才第一次变得难以抑制地想与众不同的。不管做什么事情,环境都非常重要。一直到上大学,我的生活中有的是保姆、父亲和亲友,他们所有人对自己、对我都很容易感到满意,互相谦让,和睦相处,真叫人心情舒畅。我喜欢和他们在一起。惟一让我反感的是,他们对别人的言行表示义愤填膺时却摆出一副悠闲满足的姿态。除此之外,我认为,你对他们的期待值不高也不低,只能这么高。但是,搬到首都以后,我很快就意识到,我不仅不像那些我在其中长大成人的一本正经的外省人,而且也有别于那些我如今生活于其间的城里人,还指望与他们有更多的共同之处呢。我周围是些同龄人,这些少男少女,有的和我一样,来自外省,但多数人家住国立大学所在的城市。(我略去这座城市的名字,并非要逗弄读者——因为我并没有把某些词语和当地的机构名称都从本书中删除,而每位要来观光的游客对这些都了解,所以,读者不难发现我生活在哪座城市——略去其名,是希望表明,我坚持认为,我住哪儿对我要叙述的事情并不重要,尤其是对家乡、对这座城市我都没什么可抱怨的,比起大多数城市来,这座城市一点儿也不差,兴许还略胜一筹;这儿是文化中心,很多举止丰趣、谈吐儒雅之士都寓居于此。)那时候,大学里聚集了我国的有志青年。大家都踌躇满志,雄心勃勃,一个个准备将来在医学界、司法界、艺术界或者科学界大显身手,有些人希望在政府行政部门有一番作为,还有一些人打算投身革命;而我呢,却发现自己胸无大志。如果说,志存高远能鼓舞人,我不在其中。他们有人诡计多端,有人心存妒意,我不与他们为伍,而总爱独处;和其他人在一起,只有当我自己身心非常愉快的时候才会让我感到更舒服,而这种愉快我只是在内心、在梦里、在沉思中才感觉到。

说真的,尽管我缺少能激发起同学们胸怀大志的所有动力——我甚至连惹父母不悦这一目标都懒得去树立,要知道,那可是一个代沟很深的年代——但我相信,不管怎么说,我依旧证明了自己是个能干的、热情的学生。在成为饱学之士这一前景的鼓舞下,我修习了各式课程。但这种使我日后痴迷于种种调查的旺盛的求知欲,并没有在大学的院系部门得到满足。您可别误会了,我并不是反对专业性。恰恰相反,真正意义上的专业性——一门科目的明确界定和精确定位以及相邻分支学科的确定——正是我所寻找而未觅得的。我也不反对讲究形式。我所反对的是教授们提出问题仅仅是为了解决它们,如此而已,下课时间一到,他们就立即打住,分秒不差,准时得让人要发疯。我对学问的执着,与饿汉看到三明治一样,这个饿汉抓起人家给他的三明治,连包装纸都没撕就吃起来,这并非因为他急不可待,来不及撕开纸就开吃,而只是因为他从来就不知道要撕开纸头,要不就是忘了怎样撕。我求知若渴,不过,这并没有使我对大学演讲厅里那些倒胃口的所谓精神食粮失却辨别力。但有好长一段时间,我既无法撕掉那些无味的包装纸,也没法吃得有节制一些。

我就这样学了三年。三年结束时,我发表了自己第一篇,也是惟一的一篇哲学论文。在论文中,我就一个不重要的论题提出了一些重要的观点。论文的观点产生了争议,并在文坛引起讨论,我也因此被接纳进一对中年夫妇——安德斯夫妇——的圈子。他们是生在国外的新贵,在郊外有一座庄园。他们周围聚集了一群活跃人物。到了周末,安德斯夫妇便邀请客人下午骑马,晚上欣赏室内乐,并尽情地享用正式晚餐。除我之外,常客中还包括一位出版过几部革命理论著作的教授、一名黑人芭蕾舞演员、一位知名的物理学家、一名当过职业拳击手的作家、一位在电台主持“忏悔与拯救”每周论坛的牧师,还有一名邻近城市的交响乐队的老指挥(他难得来,但那时他正与主人家年轻的女儿关系暧昧)。真正操办周末活动的是安德斯太太。她三十大几,体态丰满、性感;她丈夫有时在,有时不在,他的权威也是有名无实;他经常为生意上的事情出差在外。我猜想,他们的结合与其说是彼此有感情,还不如说结婚对他们俩都能行方便。安德斯太太过于讲究守时和礼数,撇开这一点不谈的话,应该说,她是个非常大度的女主人,对客人们各自独特的癖性观察入微,也长于让这些癖性充分地表现出来。

安德斯太太所有的客人,甚至包括那个虚荣但颇为俊朗的芭蕾舞演员,都是能侃的主儿。他们聊起来漫无边际,而且对任何话题都会发上一通议论。起初,我对他们谈话的漫无目的颇为恼火,也对他们就任何一门学科都能信手拈来的观点深感迷惑。他们一边品尝山珍海味,一边唇枪舌剑。这在我看来,从智性的角度而言,并不比我的同学在咖啡馆里的激烈辩论重要多少。我过了一段时间,才慢慢学会欣赏沙龙的这种显著特点。有观点只是沙龙部分魅力之所在,更重要的是个性的展示,就后者而言,安德斯太太的客人特别在行;毫无疑问,也正是由于这一点,他们才聚到了一起。我发现强调个性的展示,不强调发表什么样的观点,能让人油然生发出一种安逸感,我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多少观点好发表了。我知道,长大成人就意味着换来一套基本上永不改变的观念,但我发现自己做起来似乎要比旁人难。这不是因为我迟钝,我希望也不是因为傲慢。我的大脑系统完全是过于忙不迭地收发在我周围发现的信息。在安德斯太太的圈子里,我学会了不要因为别人说话做事比我自信、有把握就去妒忌他们,我相信自己的悟性高(现在回想起来似乎有点天真),相信耐心会取得最后胜利。我现在上了年纪,又孤身一人,但我仍旧认为世界是有秩序的。这一点毫无疑问。而且,我相信能在这一秩序中找到我的位置;事实上,我已经找到了。

我有了这个新圈子以后,就不再在学校听课,而且不久便正式退学。我也不再每月给父亲写信。有一天,父亲为生意上的事情到首都出差,顺便来看我。我猜想他来是要责备我,说我忘了履行跟父母通音讯、问冷暖的义务,但他一到,我就毫不犹豫地告诉他我已经辍学。我想不如让他当面责备我,免得他侧面听到之后认为我在逃学。让我大喜过望的是,他没有生气。在他看来,他对一个儿子所寄予的厚望已经在我哥哥身上全部实现了,因此,他表示,不管我选择什么样的独立之路,他都支持我。他马上就与银行方面取得联系,并作了安排,每月给我增加生活费。与他分别的时候,我知道他以后会继续关爱我,心里热乎乎的。现在我的事情完全可以由自己作主了。处在这样的位置上,让人好生羡慕,我能自由自在地思考自己的问题(这是我童年以来一直在积累的财富),比上大学更能满足我沉思和精神探求的欲望。

与往常一样,我每天仍如饥似渴地看上好几小时的书,尽管现在看来,自己在看书的过程中究竟有多少思考,值得怀疑。多年后,我才算明白,这样看书要不得。但是,我确实放弃了写作。自从我年少气盛时发表过那篇论题不重要的哲学论文后,我只写过一个电影脚本、一些日记,还有大量的信函,此外根本就没有动过笔。我是说,什么都没写,直到现在。现在,我又艰难地重新拿起笔。阅读之外,我那时主要的乐趣就是与人聊天。我刚刚开始独立,羽毛未丰的头几个月就是在和安德斯太太家沙龙里的新朋、大学里的故友的聊天中度过的。至于我其他的兴趣,这里似乎没必要细讲。我的性欲不是特别亢奋,定期去逛一下花街柳巷,也就可以满足了。我对政治的兴趣呢,充其量也就是看看报纸而已。在这一点上,我与同龄人和同阶层的人相仿,但是,我不关心政治另有个人的原因。我对变革非常感兴趣,不过,我相信,我们时代真正的变革已经不是什么政府更迭,也不是公共机构人员变动,而是情感和理念上的变化,这种变化分析起来可要困难得多。

有时候,我想,我个人感到的种种困惑本身就是这样一种情感变化的征兆吧,这是一种尚未命名的变化,一种尚未诊断出的意识错位。但是,也可能是我自以为是的想法。很可能我的困惑不过就是我个人的困惑,而且,这样说也并不让我感到沮丧。好在我身体健壮,性情温和,我并不就是默认自己的焦虑,而是经过几番斗争、危机以及多年的反思,我从焦虑中悟出了某种意义。然而,我一开始就希望提醒读者,尽管我努力对那些事情作出合理的取舍并将其呈现在大家面前,但主要还是我的所见所闻。容忍要比改变容易。但是,一个人一旦改变了,就很难回忆起他所容忍过的事儿。

父亲在那个五月的下午很和蔼地对我说:“你变得奇怪了。”

那时候,我在跟安德斯太太家的沙龙里、大街上、大学里的许多人比;其实,我没有他们那么怪,但我没有反驳。“爸爸,管它呢,怪就怪吧。”我说。

补充一句,我从上学起,就受到我们国家世俗的智性理念论的影响,这些理念论包括清晰、严密以及情感教育。老师教导说,对待某一思想,就要将它分解成最小的组成部分,然后将它们由最简单至最复杂重新组合起来,而且要切记,要数一数,看看是否漏掉哪一步。我学到,除了运用到具体问题时有特殊的要求之外,推理本身有一个正确的形式和风格,这是可以学会的,就像人们学会游泳或者跳舞的正确方法一样。

如果我现在反对这种推理方式,这并不是因为我也怀疑理性这一套,对理性成为领导本世纪知识界的新潮流表示怀疑。我的老派的师长们没错。分析的方法确实解决所有难题。但是,解决问题难道总是人们所期待的吗?我们来做个假设,颠倒一下方法,从最复杂到最简单。结果,我们剩下的问题当然要比一开始的时候少。这有什么不好呢?与其绞尽脑汁苦思冥想,还不如赶紧动手解决一些为好——不是靠突然的意志行为,而是慢慢地,非常耐心地来做。哲学家告诫我们“整体为局部之和”。没错,但是,任何局部或许也是整体之和,也许整体真正的和是最小的局部,人们能把注意力集中在最小的局部上,认为“整体为局部之和”,也就是认为不同的思想、不同的事物是对称的,或者可以使之对称。我发现,思想有对称的,也有不对称的。吸引我的是不对称的思想:人们从一边进去,从形状迥异的另一边出来。这样的思想才对我的胃口。

但是,明眼人都知道,爱思考也必须得到控制,不然,人们的生活就有可能丧失活力。我比多数人幸运,因为年轻的时候,我没有什么明确的抱负,没有什么痼习,也没有现成的观点为了思考的缘故而必须放弃。我的生命属于自己,用不着瓜分给工作和闲暇、家庭和欢娱、责任和激情。所以,一开始,我谨慎从事——不让自己掺和到不必要的事情里面去,跟那些我能理解,因此不会被他们诱惑的人待在一起,不过,我也不敢听任自己一味地沉湎于孤独的思想之中。

青年时代,即刚刚退学那一阵子,我抓住机会,到国外旅游,去观察其他民族和社会阶层的行为举止。我发现,比起大学和图书馆的书本知识来,这更有教益。也许因为每次到国外去不过是几个月的时间,在国外旅行并没有让我学坏。观察不同国度里种种不同的信仰并未让我认为,观点并没有真正的对与错,而只是人难免会出错。禁止什么,允许什么,不管人们如何意见不一,人们总还是希望有秩序,总还是在追求真理。真理要靠风俗的约束来发挥作用。风俗常常是狭隘的、缺少雅量的,这一点我并不否认。但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风俗要惩除掉行为极端的狂热分子,这时,人们没有权利感到义愤填膺。任何管束,即使是最伪善的风俗的管束,都要比没有管束好。

就在我投入到对我模模糊糊地称之为“确定性”的东西作最初考察的时候,我感到有必要重新考虑一下所有呈现在我面前的想法。结果,我发现这些想法全是别人的,一个都不属于我。坦然面对真相,对我的生活在这个过渡阶段由什么来引导提出了一些问题,我在考察内容的时候,可不想丢掉形式。我为这个调查阶段想出了以下的行为和态度的暂行准则。1. 不要满足于自己的,或任何人的好意。2. 不要希望别人拥有他们自己不希望拥有的东西。3. 不要把别人的劝告当耳旁风。4. 不要害怕别人不赞许,而是要遵循可行的得体和谨慎的原则。

5

. 不要过高估价财富,也不要为抱负所困。

6

. 不要推销自己,也不要对别人提要求。

7

. 不要希望长命百岁。

不管怎么说,这些原则符合我的个性,所以,遵循起来从来就没有感到有什么困难。可以说,我全做到了,包括最后一条,我很高兴,尽管我长寿,我可没有刻意要这样。(我现年六十一岁了,我该提一下,读者好有个合适的视角。)我还必须说,我描述自己这一生,并非认为它对别人有示范作用。它是我的,我所走过的道路,我所找到的确定性不可能适合我以外的任何人。

精神探索历来被比作精神之旅。我的探索与这一意象根本不搭界。我不认为自己是个旅行者,我选择的是原地不动。我宁可把自己描述成一块大理石,表面凿得还可以接受,但仍嫌粗糙,可里面却是一尊悦目赏心的雕像。大理石凿掉后,就会现出一尊生动的雕像。也许,它会非常小,但无论多小,最好都别去冒险频频把大理石搬来移去。

为了凿去包裹着我的大理石块,任何经历,任何痴迷的思考都无不显得极为重要。我发现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不当回事地小觑。就拿安德斯太太的客人来说吧。说他们爱慕虚荣、举止轻浮就算说完了,这很容易。但是,他们每个人对生活都有独特的、有趣的观察视角,都能让我受益——这是交友之道中最令人满意的前提。有时候,我多么希望安德斯太太不要太在乎让客人和她都能皆大欢喜。她完全可以将自己化为一种力量,从反面来激发起客人们对个性的追求。那样的话,我们就不用整天围着女主人转,尽说些恭维话,要不就是始终注意她,我们倒是可以暗中观察她了。她不妨请我们以她的名义表演和创作,尽管我们当然会拒绝这样做;她也可以不让我们做一些事,像写小说,或者坠入情网,等等。这样,我们全都可以有机会不听她摆布了。但是,出于礼貌,这个女人能给予我们多少就多少,我不便要求更多。我在她家遇到那拨子人让我开心就够了,没有让我有更多的期待也根本没有关系。

下面这个花絮足以证明我作为这个群体一员所表现出的友善。某天,安德斯太太问我,我生活中衣食无忧、手头宽绰,这是否会让我产生单调乏味的感觉。我老实回答说不会。话一说出口,我就意识到这位富有而且风采依旧的女人其实并非要问我什么问题,而是要告诉我点东西,即她自己感到厌倦乏味。但是,对于她那过于谨慎的抱怨,我没有表示赞许。我向她解释说,她不是乏味,而是不快乐,或者假装不快乐。短短的几句话竟使她马上打起了精神,在以后的造访中,我高兴地看到她已经变得非常快活。我始终都不明白,为什么人们认为对熟人和朋友讲真话会那么困难。从我的经历来看,讲真话总会被人欣赏的,人们说害怕因为讲真话而得罪人,其实,情况没有那么严重。人们害怕得罪人,伤害人,那并非因为他们为人善良,而是因为他们不关心真相。

假使人们明白真相说出来才存在,或许他们就能更容易地关注真相了。我来解释一下。真相总是大家讲出来的某种东西,而不是大家知道的东西。要是没有人说出真相、写下真相,就不会有关于什么事的真相了。有的仅是存在之物。这样,我想,我的生活和痴迷就不是真理。它们只是我的生活、我的痴迷。如此而已。但我在专心写作,在鼓起勇气把我自己的生活移植到这本书里来的过程中,我担当着说真话的重任。我发现,写这本书,任务很艰巨,这倒并非因为我在诚实地报告“发生了什么事”或者我“发生了什么事”的意义上讲出关于我自己的真实情况在我看来是多么困难,而是因为要在更自命不凡的意义上讲出真相,我感到困难,我是指说出劝别人一定要怎么样,唤醒别人,说服别人或者是改变别人这一意义上的真相。

有时候,我对读者的性格和痴迷对象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想法,便禁不住追问下去。我希望能够克服这一弱点。我生活中的教训只是我个人的教训,仅适合我自己,也只能由我独自吸取。这倒是真的。但是,我生活的真理只是为别人提供。我要提醒读者,从现在开始,我将尽力不去想像这个别人是谁,也不去想他/她在不在看我写的东西。我无法知道这一点,也不应该知道。

因为说真话是一回事,而把它写下来则是另一回事。说的时候,我们在对别的什么人说。我们说出最好的东西——真理总是最好的东西——的时候,那是说给别人听,心里也会想到别人。但是,如果有机会写某件真实的事情,就根本不去想另一个人,只因为我们消除了对另一个人的想法。

我们写下真相的时候,要直面自己。写的过程中,我们会说教,会告诫,这时,我们必须想到,我们只能针对我们自己的失败来教育自己,告诫自己。有读者当然好,但要看作者的运气。读者应当是自由的,他有权发表与作者观点相左的意见,也有权作出其他选择。因此,要是我试图说服读者接受本书的观点,那是不合适的。我现在与我的回忆为伴,生活比较安稳,也不奢望得到任何人的安慰。你能把我想像成这个样子,就够了。同样,你如果能把我想像成一名作家,在记录年轻时代的自我,并能接受我已经变了,不同于以前了这一点,也就够了。2

我开始做一系列让我受到触动又感到不安的梦,是在与安德斯夫妇交往多久之后,我现在不知道。我想是一年之后吧,也许更长一点儿。那时我刚刚结束国外短期旅行回来。我还记得第一次做这种梦的那个晚上我是如何度过的。我和安德斯太太圈内的几位朋友一起陪她去听音乐会;听完之后,又和一个大学朋友去咖啡馆,那次我喝得比往常多了点,我们还为自杀的问题争论,我认为自杀有失体面。凌晨,我快活地回到房间,衣服都没脱,倒头就睡。

我梦见自己身处一个逼仄的房间里。房间没有窗户,只有一扇高约三十公分的小门。我想出去,就弯下身子。我发现挤不出去的时候,感到很害臊,生怕有人看到我在干着这显然不可能的事。墙上吊下来几副镣铐,每副的头上都是一个大金属箍。我试着把一副镣铐箍在身体的某个部位,但是金属箍箍手箍脚都太大,箍头又太小。我是在某个监狱里,尽管除了镣铐以外,房间看上去不像是个囚室。

接着,我听到天花板上有声音。一扇活板门开了,一个身穿黑羊毛连体裤泳衣的大汉朝下打量我。他双手吊在活板门上,朝下来了点,在门框上荡了一会儿,就跳到地上。他站起来走路的时候,腿有点瘸,歪扭着。我猜想他跳下来的时候扭伤了,也可能他原来就是瘸腿,果真如此,他还这么干就有点奇怪了,因为天花板很高的。尽管他四肢肌肉发达,有光泽,但腿瘸了可就不再适合做什么杂技表演了。

突然间,我怕起来,因为我知道我没有权利待在这里。他一言不发,只是朝我打了几下手势,叫我从我已经试过的小门出去。这时候,门大些了。我跪下来,爬了出去。我站起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另一个房间,这间跟刚才的房间一模一样。穿泳衣的大汉跟在我后面,手里拿着一根看起来像笛子的古铜色长家伙。他打着手势,让我跳舞,自己还先走了几步,又转了几圈。我又怕起来,问他我为什么要跳舞。“谁在这个房间,谁就得跳舞。”他语气平和地说。“但我不是‘谁’,”我回答说。能和他理论一番,我很得意,“我叫希波赖特,是个大学生,但我不跳舞。”说最后几个词时,我的口气比我想要表达的更强硬些,也许还有点儿无礼的味道。我只是想让自己看起来态度坚决些。

他朝我腹部做了个威胁的动作,然后说,“你说得不对,谁在这个房间,谁就得跳舞。”“为什么?告诉我为什么?”我抗议道,“看一个笨拙的人跳舞,不会给你带来乐趣的。”

他又凶狠地做了个动作,不过,这次可不仅仅是粗暴的威胁,而是用笛子对着我的腿肚子猛地就是一下,痛得我直跳。然后,又说“你想离开这个房间吗?”语气非常温和,似乎跟刚才的猛打自相矛盾。

我意识到自己落到了一个比我强的人手里,只能忍受他跟我讲话的那种奇怪方式了。我想讨好他。“如果不跳舞,就不许走吗?”我问他,希望他不至于认为我这是在嘲笑他。

一听到我这么说,他操起家伙,劈头盖脸朝我打过来。顿时,我满嘴是血,身上阵阵发冷。“你失去了跳舞的机会,”他说。我出于害怕跪倒在地,闭上双眼,我闻到了他那件羊毛泳衣的湿气,但接下来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等到我睁开眼,发现房间里的那个人成了个女人,她坐在角落里的一张高高的柳条椅上。穿着一件类似圣餐服或者婚纱那样的一件又长又白的什么衣服。

我不住地盯着她看,但我知道我的凝视是断断续续的,是由成千上万个死死的盯视组成,盯视间的小间歇跟盯视她的时间一样长。我的盯视不能有连续性——就像一幅幅画面之间出现的黑屏——因为我意识到嘴里有东西在流出来,脸也肿得疼起来,我也不想知道得更多,就好比人害怕看自己,因为不希望发现自己一丝不挂一样。不过,因为那个女人看我时的眼神热情友好,没有什么反感,我就尽量让自己放松,变得自然一些。也许,我一会儿看她,一会儿不看,是因为我一会儿尴尬,一会儿又不那么尴尬,我希望造成我能从一个盯视自然过渡到下一个盯视的假象,惟一的办法是不要一直盯着看,而如果一直不间断地盯着她,反而会有一种模糊的感觉,我的五官也会变得不清晰,我的脸也会给她留下不舒服的印象。

我想到一种讨好她的办法来接近她。我跳起舞来,我旋转啊旋转。我跳起来,又是拍打膝盖,又是挥舞双臂。可我停下来喘口气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并未能靠她近些。我的脸感觉很沉重。她说:“我不喜欢你那张脸,把脸给我当鞋穿吧。”

她这样说,我并没有感到惊恐,因为她没有从椅子里站起来。我只是说:“你无法把一只脚伸进一张脸里面。”“为什么不能?”她回答说,“鞋有孔眼。”“也有舌头。”我加了一句。“还有鞋底。”她说着站了起来。“你为什么要开这些傻玩笑?”我叫道,同时惊恐起来。这个房间的设施跟另一间一样,我问她墙上的镣铐是干什么用的。她听后给我讲了这栋房子的故事,也讲到我为什么被安排在这里。我现在已忘了梦的这部分内容,我只记得有个什么秘密,还有某种惩罚什么的。还有就是有个人晕倒了,因为有人晕倒,大家就都忙着去照顾他,我被晾在一边,也因此有权要求享受更好些的待遇。

我对她说晕倒的那个人就是我。“镣铐是为你准备的,”她说道。她朝我走过来。我匆匆脱掉鞋子,和她一起走到墙边,她把镣铐铐在我手腕上,接着,她把柳条椅端过来让我坐。“你为什么喜欢我?”她问。她就坐在我对面另一张椅子里。我解释说,我喜欢她,是因为她不强迫我去做我不愿意做的事情。但是,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在想情况是否果真如此。“这么说来,我就用不着喜欢你了,”她回答说,“你对我的激情就足以使咱俩在这里都幸福。”

我努力想以一种很策略的方式,告诉她我虽感到幸福,但我仍想离开这儿,与那个拿笛子的人相比,和她待在一起要愉快些。镣铐的感觉像手镯。但我的嘴在痛,脚在冒汗,我看她的目光,我知道,也不真诚。

我伸直双腿,搁到她的大腿上,她抱怨说她穿的白衣服给我弄脏了,让我走开。我不敢相信有这等好运气,感到如释重负,一时间倒不急于离开房间,感觉更需要做的事情是向她表达我的感激之情,我问能否吻别她。她大笑一声,“啪”地掴了我一记耳光。“你该学会开口要什么之前就自己动手去取,主动跳舞,把鞋子交出来,脸上保持平静。”她厉声说。

我流泪了。沮丧之余,我请求她再作一些解释。她没有回答。我朝她猛扑过去,想强暴她。就在这个时候,我醒了。

我兴高采烈地起了床。煮了咖啡后,我把房间彻底打扫了一遍,把所有物品都摆放得整整齐齐。我知道我身上发生了某种值得庆祝的事情,而要庆祝,把周围装扮得井然有序的样子总是让人感到非常惬意的。然后,我坐到桌前,想刚才做的梦。几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一开始,这个梦引起了我的兴趣,因为梦太清楚了,我是说我记得很清楚。但是,似乎正因为梦清楚,我才无法去对它作出任何有效的分析。我没有善罢甘休。一上午我都在琢磨梦中的细节,我逼自己多动动脑子,来解释这些细节。但我的脑子就是不能陶醉在释梦中。到了半下午,我忽然之间想起这个梦可以说作了自我解析。甚或,脑子一上午都很迟钝倒才是真正的梦,两个房间里的场景就是对它的解析。(我现在还不希望把这个想法给读者彻底讲清楚。)

梦里我本人的某些性格特征——我狡猾的谦卑,动辄感到羞耻的倾向,哀求、害怕的样子,想与我梦里那两个人和解、哄骗他们,跟他们套近乎的念头——使我回想起许多人谈及童年的方式。但我不是一个生活在恐惧中的孩子。我现在已不记得母亲的模样,父亲从来不打我,也不吓唬我。“这个梦与童年无关。”我说。当然,这么说也许为时过早。

我停下来,仔细分析那个身穿泳衣、手持笛子的汉子,分析他对我怀有的敌意。我也察觉得出白衣女人对我的吸引力和她对我的拒绝。“我做了个色情梦。”我思忖着。傍晚前,我的析梦也就只能到此为止。

那天晚上,我和我已经跟你们提过的作家朋友——让·雅克——在一家咖啡馆有个约会,这位老兄二十出头的时候当过职业拳击手。他比我大十岁左右,与安德斯太太家其他客人比起来,我和他的关系更密切些。当然,他过着一种多重生活,随时都要换一副面孔出现,所以,这样的生活要完整地了解和把握也难。白天,他穿着拳击短裤坐在房间里,创作他那些为评论家看好的小说;喝开胃酒的时候、傍晚时分,他就穿上黑西服去听歌剧,或者造访安德斯太太;到了夜里,他就到城里大马路上游荡,勾引男人,为此,他穿上各式各样带有异国风情的、能表现强悍男性性格特征的服装,就像阿飞、水手或卡车司机一样。他每部小说也就能卖出几百本,所以,让·雅克只得靠当男妓、靠小偷小摸来勉强维持生计。因为他公开谈及他所谓的“职业”——他称写作为他的“工作”,我就常请他给我讲讲他的经历。我想,他对我讲的心里话要多些,因为他从我的态度中感觉到了某种中立,即既非不赞许,又非被吸引,也不像他别的朋友看待他的“职业”时表现出一种肃然起敬的着迷。到我做第一个梦之前,他不检点的行为和我不失礼貌的倾听一直是我们俩友谊的基础。

可那天晚上,是我先开的口,让·雅克是听众。我告诉他我做的梦,引起了他的兴趣。“你有没有担心过自己脑子不正常?”他问道。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问这样的问题,因为我清楚我们谁都有做梦的权利,我们梦里可以有最出格、最隐秘的奇思异想。这个非同寻常的人竟会在我平常的生活中发现某种激发他思考的东西,着实让我感到惊讶。“你知道,”他接着说,“我不做梦,做梦的时候,我体内的东西慢慢宣泄掉,我感到这是难以忍受的事情,所以,我一直让我的生活吸纳住梦里随意浪费掉的能源。我的写作从我身上逼出梦境里的物质,然后拖住它,与之嬉戏。然后,我再寻找补充,比如在咖啡馆的炫耀,沙龙里玩弄的政治阴谋,歌剧的奢华,以及同性恋性事中角色的喜剧性等等,都能让我寻找到补充的能量。”“我也是才开始做梦。”“但既然开始了,”他笑着说,“哪里还有的好?你梦里讲许多话,至少你是这样对我讲的,如果你一定要做梦,那么,沉默是最好的。如果想专心致志做什么事,就不能说话。”他笑道,“也许,我自己是个话痨,所以不做梦。”

让·雅克不只是话多,还好动。他走起路来速度很快,似乎总是急欲去哪里,但从来又都不匆忙离开。他讲起话来也差不多,又快又急,但又很自信,甚至自以为是。他的发音,要说起来的话,是过于清楚。我心里想,他是不是做什么都可以默不作声,比如,一声不吭地写作、静静地做爱、大气不喘地偷东西。

我们又要了两杯法国白兰地。“你觉得我哪天能解析清楚这个梦吗?”我问他。“你可以以梦释梦,”他若有所思地说,“但是,梦最好的解释会在你生活中找到,你得胜梦一筹才行。”

最后,他提醒我时间不早了,他要去找乐子、做生意了。我买单时,他挥挥手走了,我见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只金色手镯,戴在手腕上。

我从与让·雅克的聚谈中受到鼓舞,准备更加专注地对我做的梦追问下去。我原先想当然地以为,我接受的一些先入之见可以帮助我踏上确定性之路,现在,我将这些先入之见统统暂时搁在一边,在这种情况下,哪能忽略梦这个非常来客呢?

我想,做“两个房间之梦”前,我就做过梦。也许每晚都做。但我不记得这些梦了。如果我醒来的时候脑子里还有人和梦境的影子,那么,我一起床洗漱,影子就消失了。白天和白天的杂务看上去与往常一样,一切都和我前夜睡下去时的情景相仿,我照常过着日子。睡着时,脑子里没有梦境等在那儿。

以前,我常想自己为什么不做梦。是不是因为我的个性很迟钝才形成的呢?也许是吧。但是,我开始做梦却并非完全突如其来,让我感到措手不及。从书上,从朋友们的聊天当中,我已经熟悉了梦的全部种类,它们不外乎以下情况:梦见被困在火里;人往下坠;迟到;飞起来;被跟踪;梦见母亲;梦见一丝不挂;梦见杀了人;性征服;被判死刑,等等,等等。我这次做的梦,还有紧随其后的那些梦,无不部分地包含了上述类型的梦境里那些习见的窘态,但奇怪而又令人难忘的倒不是这些梦有没有新奇之处,而是它们给我留下的深刻印象。我以前做的梦,如果我做过的话,一转眼就忘掉了。可这个梦和随之而来的梦怎么都忘不了。它们好像是由一只更有力的手写下来的,笔迹也不一样。

我说了,我首先要做的是释梦。我似乎从一开始就没有把这个梦当作礼物,而是把它看成一个要完成的任务。这个梦也让我内心产生了某种反感。因此,我竭力想弄明白它,从而控制它。我越是想这个梦,就越感到责任重大。但是,我做出的各种解析都没有让我松口气。这些解析非但没有减轻这个梦对我日常生活所造成的压力,反倒增加了。

让·雅克已经向我指出了这个梦的言语表达的特点,仅此一点就迥异于我所理解的梦的一般特征。多数梦是显示画面,而这个梦是用语言表达的。

这个梦是用命令的口气讲话,但我并未因此感到虚荣心受伤。梦里的我没有力量,没有自尊。我知道做这个梦既是自愿的,又不是自愿的;说它自愿,是因为我先前已经想像过;说不是自愿,是因为它下了个我不明白也无法回答的命令。

这个梦让我伤透脑筋。

我有次旅行途中,待在一个小山村里,看到一个产妇难产。人们纳闷,性爱怎么能适合她呢。她本人显然也不明白为什么她的一次行为竟会给自己带来这么大的痛苦。她拒绝一切帮助,实际上,她再也不懂她的亲人、邻居和接生婆在想方设法帮助她的时候,他们究竟想从她那里要什么,她不知如何是好。

她丈夫走近铁床,想握住她的手。她没有把他推开。但是,她的感觉已经内移。只有她心里知道这一点,她独自一人钻在狭小的自我之壳中。

做了第一梦之后有一段时间,就像我描述的这个产妇那样,我有一种沉重的、被埋葬的感觉。我不知道如何拯救自己。释梦就好比是我的剖腹产,让·雅克是我殷勤的医生。你知道,这段时间,我总的来说非常平静。我不痛苦。这个梦并不是一场噩梦,但它改变了我。我转过身来探究这个梦的时候,我对周围世界及其百姓所思所想的探究的平稳进程被打乱了。

生产时遭罪的那个女人此前有过一次极端行为:和丈夫睡觉而怀上孩子。她现在遭受的痛苦只是那次行为的合乎逻辑的结果。但我似乎是未播种就结果。这梦我不要。它是自我孕育的。

做这个梦是我生平做出的第一个极端行为。3

接下来几个月发生的事情难以解释。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没有一个晚上不做梦,但这些梦又都是原先那同样的梦。有时候,那个女人投入我的怀抱。有时候是我拿着笛子敲打那个穿泳衣的人。也有时候,那个女人说我可以走了,但条件是我必须继续戴着镣铐。有时候,我不想跳舞给她看。有时候,穿泳衣的人和那女人在一起,当着我的面做爱,弄得我很内疚,觉得不该待在那里看。但每次梦醒,我都泪流满面;每次醒过来,我心里都涌动着一股不真实的兴奋,而且一整天都会这样。

我上午对那场梦继续分析,却没有多少进展。老梦大量地生发出许多不同的“版本”,释梦的任务变得越发艰巨。我再也不清楚在梦中我是主人还是奴隶。要我想明白的东西太多了。

我囚禁在那两个房间的梦使我生活的天地变得狭窄起来,结果,我想得越来越多,出门却越来越少。弄得我父亲又一次来首都出差几天的时候,我竟然忘了去看他。对自己沉浸在这场梦中,我并无怨言,除了其本身的不满以外,脑子里还能想想别的东西,就是幸福的。但是,脑子也偶尔需要能弄明白它所思考的东西作为报答。我努力去弄明白这场梦的意义,但毫无结果,弄得自己精疲力竭,我进而在想哪天真弄懂了,我会不会连接下来干什么都不知道了。最后,我开始认真地接受让·雅克的劝告,不太去想如何释梦,多想想我拿它怎么办。既然梦一直缠住我不放,我现在也要去纠缠纠缠它了。我考虑了梦里遵命去做的一些练习项目和禁止去做的事情。我去买了一件黑泳衣和一支笛子,我把笛子漆成古铜色。我赤着脚在卧室来回走。我学会了跳探戈和狐步舞。我俘虏了几个一开始不情愿的女人。

我在梦和日常工作之间搭起桥梁,这是我第一次品尝到内在生活的滋味。我发现内在生活的要求会改变一个人对世界尤其是对他人的态度,对此我并不感到惊讶。我梦中的一个个人物现在与我的亲友站在一起。也许,他们倒更像是我家里人,而不像我在首都结交的朋友,家里人现在不在我面前,我见不着他们,但他们的音容笑貌在我心里。(因为,过去的人物在我们心里的地位难道不是类似于梦中的人物吗?说他们存在过,我们只有转向内心思念才能确认,要不就是翻看老照片或者旧信札。我这本自传体作品起的就是相册或信札的作用:我重读了自己写的东西,惟有凭记忆确认我做过这些梦,我才能认为我写的东西构成了我的过去。)但即使是我现在认识的人也呈现出另一种面貌。我把他们视为外加在我梦中人物之上的人,也可以说,我把穿黑色泳衣的男人和白衣女人外加在他们身上。

后来有个周末在安德斯太太家,那位偶尔来看安德斯小姐的老指挥邀请我到他所在的城市和他住两周,他担任该市管弦乐队指挥。我接受了邀请,因为我想换换环境——我有好几个月没出首都了——也许这会刺激我彻底结束苦苦的自我滑稽模仿,甚至会赶跑这场挥之不去的梦。后来我才得知,他是应安德斯太太的请求才向我发出邀请的。我最近去看她的时候掩饰不住若有所思的神情(她误认为是忧郁),所以她感到难受;同样让她感到难受的是,我对她的恭维越来越少,而她总是需要有人不停地跟她说肉麻的奉承话。

我们是乘火车去的。到了他家,管家把我领到我住的房间,然后又给我沏茶。老指挥在非常礼貌地多次向我表示歉意后,就排练去了。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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