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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6 02: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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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石榴

出版社:青岛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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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就是爱旗袍

可我就是爱旗袍试读:

推荐序1

中国旗袍会理事长汪泉

总会被人问到,作为一个男人,你为什么那么喜欢旗袍呢?这还得说起我的母亲。我母亲是个很传统的中国女性。到今天几十年过去了,我依旧记得她有一件深蓝色的布旗袍,每次拿出来穿都很隆重,一定要把头发整整齐齐地梳到脑后挽成发髻。穿旗袍的时候,她眼睛是亮的,整个人都会发光。后来我回想起年轻时的母亲,最先回忆起的总是她穿旗袍的样子,这大概是我最初的旗袍情怀。

后来我创办了中国旗袍会。旗袍会里,人们谈论得最多的就是宣传旗袍文化,但几乎没有人问起这个问题:什么才是旗袍文化?

一件旗袍可以承载很多,从五四运动到妇女解放;一件旗袍也可以很简单,穿在身上,好看足矣。这些或复杂或简单的故事重叠在一起,旗袍文化就是一个世纪以来许许多多穿旗袍的女性的生活,是剥去生活的表象后剩下的那层柔软的旗袍情怀。

这本书其实就是关于两个字:情怀。石榴作为一个90后女孩坚持穿了365天旗袍是一种情怀,建筑设计师放弃高薪重新开始学做旗袍是一种情怀,因为祖父是上海滩的旗袍裁缝从而转行做海外旗袍电商也是一种情怀。

离心力这个词很有意思,世界转得越快,有一种力就把我们扯得离心越来越远。上班、下班、应酬、消费,每个人都像是被置于一个巨大的系统中,被它绝对的速度统治。这时候我们就需要情怀。旗袍就像是高铁窗户上的减速玻璃,让节奏稍稍慢下一点来,让你记得生活的本质应该是美好的,作为一个女人应该是美的。

这本书不光关于旗袍,也关于一个年轻女孩眼中的世界。

我刚认识石榴的时候,她还在美国念书。她说她很喜欢一本书,名字叫《去那里寻找回来的路》,讲的是一个画现代水墨的中国艺术家旅居欧洲十八年的感悟。我个人也曾经在瑞士生活过十几年,在国外生活过的人应该都有所体悟,在异国他乡只要看到一点关于中国的东西,整个人都会兴奋起来。距离产生美,身处另一种文化里,你会以一种新的眼光来审视自己熟悉的中国文化。石榴穿着旗袍走到世界里面去,走出去了,才寻找到回来的路。

为什么国人近年来越来越喜欢怀旧的东西?中国的经济上来了,城市全是一水儿的钢筋水泥,和全世界的城市都差不多的样子,下了飞机你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哪。信息全球化,当你了解越来越多不同的文化后,你突然会重新思考自己到底是谁,为什么我们和其他国家的人不一样?我们的根在哪?

旗袍是起点,也是终点。你可能因为单纯地欣赏旗袍之美而拿起这本书,但当一个个关于现代旗袍和历史文化的故事徐徐展开时,你会发现旗袍从来不只是一件带立领的裙子,了解旗袍会让你更加了解自己是谁,而这些最终又会回归到对旗袍的热爱上来。

每一个中国女人都应该拥有一件旗袍,同样地,每一个中国女人也应该读一部关于旗袍的书。《可我就是爱旗袍》无疑是我读过写旗袍写得最精彩生动的旗袍书,读完这本书后你会明白,旗袍不仅在历史中,更在都市间,在你的生活里。

推荐序2

中国旗袍倾城网创始人木子李

若不是因着旗袍,我哪有资格为她写序。

认识石榴该有近一年了吧。那时候,她说在做一个“365天穿旗袍”的行为艺术。行为艺术这种事在我浅薄的知识架构中,一直就是一些奇怪的人做奇怪的事,然后更奇怪地拉个光环套在脑袋上。所以对于石榴做的事自然也没有太在意,直到第一次看到她的文字。

那是一篇叫《穿着旗袍去上班》的文章,也收录在本书中。文章写的是旗袍,但她从烤鸭讲起,只是漫不经心地描述了一下烤鸭卷饼的过程,三言两语就勾引到我的味蕾,不由得直咽口水,从此便成了她的忠实读者。

石榴把《可我就是爱旗袍》的书稿发给我,让我写个序。我开心不已。就像本来是要买票去看偶像演唱会的,不料偶像亲自送来赠票,还是嘉宾席。

毫无疑问,这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一本有关旗袍的书。单是书名,恐怕只有90后的姑娘能想得出来吧,很倔强,很自我,很可爱。

这本书首先是接地气。在这个盛行高谈阔论的年代,纵观全书,鲜有提及旗袍文化之类的大字眼。她只是在讲述包括自己在内的一个个穿旗袍的姑娘,讲她们的旗袍,她们的生活,她们的故事。甚至有不少篇章,旗袍只是轻描淡写地带过。她说:“对旗袍的爱,应该归结为对生活之爱的一种。”她用脚写作,走访了众多相关的人与事,与他们深入交流,单是我熟知的倾城的老网友,就有老徐、立言、谭嘉(坛坛)、杨蓓等多人。她一层层剥开包裹在旗袍之外的所谓文化的外衣,还原旗袍最本质的属性——衣裳。她关注一个个鲜活的个体,关注旗袍带给她们的绚烂、欢愉、雅致、宁静,与之相比,文化、传承、发扬、推广这些平素看似光鲜的词汇,都显得格外肤浅而渺小。

更值得一提的,当然是石榴的文字。她的文字堪称惊艳。我是一边读,一边惊叹她的才华,后来竟只剩下羡慕嫉妒了。我会习惯性地把写的精彩之处用笔画出来,结果是好多页都被画得密密麻麻。她观察极其细致入微,思维又可以天马行空。《诗意地生活》一文,讲到她问及立言做的荷包是不是送给现在的老公,立言低头否认。平淡无奇三言两语,我竟觉得立言活生生地在我眼前晃来晃去久久不愿离开。《每天旗袍是一种怎样的体验》一文描写道:“她有一种锋利的气场,能将一片黑压压的人群横竖切割开,然后让你一眼看到她。”对于气场这种看不到摸不着的东西,竟让人看得真切分明。精彩的语句太多太多,我不能在此剧透抢了戏份,诸君慢慢看吧,若是女人,一定要穿上旗袍看。

记得某君说,先有穿旗袍的心境,才能将旗袍穿好。

我永远无法感受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境。但我相信,像读石榴的文字一般,静下心来细细品味,远胜匆匆忙忙一目十行。一穿旗袍的365天亲爱的小蓝

小蓝是一件棉麻旗袍。

正面白色,背面湖蓝,袖口滚着同是蓝色的边,领口盘扣的正下方是一处小小水滴形的镂空。它的做工其实算不上精致,针脚不平,拉链也上得歪歪斜斜,凑到近处还能看到蓝白小线头从各种角落探出头来,张牙舞爪,打情骂俏。

小蓝是我做的第一件旗袍。

我喜欢老物件,尘封的情怀,和自我矛盾的女人。于是自然而然地,从十二三岁开始我便无可救药地开始憧憬旗袍。可惜那时身上套的是又笨又重的校服,唯一的零花钱来源是每周把家里的旧报纸卖给收废品的。人也还没长开,瘦得令人发指,仿佛用指头一戳就要一头栽下去。但我那时候特别喜欢逛鼓楼那边的旗袍店,在衣架间徘徊,用手摩挲过清凉的料子。明知自己不会买,每次鼓起勇气拿起旗袍一溜烟跑进试衣间时,脸上都写着无尽的心虚。

漂亮女人是衣服架子,穿什么像什么,可向镜子里瞪过去,里面的自己却像平地支出来的一根晾衣竿,一件旗袍松松垮垮地搭在肩膀上,一阵小风吹来,显得分外飘零。我每次逛旗袍店之后,心情都像是被浸泡在一种酸涩中,那酸涩如四川泡菜一般不断发酵膨胀。对那时的我来说,无论是旗袍还是穿上旗袍的风姿,都是想得却不可得。

之后过去了好多年,从小学到初高中再到大学,我个子长高了,也不那般干瘦了,可心里还是惦记着旗袍。我知道我想要一件蓝色的旗袍,不是那种青花瓷的蓝色,太俗,而是那种泛着青的湖蓝。纯色的,不要花纹。那种设计我想了很久,但市面上一直找不到。

那就只有自己做了。

于是,拜师学艺。找到了会做旗袍能教打版剪裁的老师,天天扑在老师的工作室里。一条条缝纫线,缝了又拆,拆了又缝,来来回回几十个小时只是为了一件手工旗袍。缝完最后一针,我把旗袍套在人台上,就坐在一旁的板凳上望着它发呆,左看右看却总也看不够。进试衣间试穿,走出来的时候溜着小碎步,生怕一步迈大了就把衣服撑坏。教我做旗袍的老师打趣我道:“哟,真是穿上旗袍,走路立马淑女起来了!”

作为一个轻度恋物癖患者,我对一切诞生在自己指尖的手工品都有着极深厚的感情。我以前说要去学服装设计,我妈一听,整个人从地上弹起来,拍桌子说以后我没饭吃要饿死的时候她可不管我。为了证明做衣服是我的今生挚爱,我想了半天,最后信誓旦旦地说自己能从熨过布料的温润中闻到一股面包的喷香。要知道,吃货如我者,要是拿什么东西与食物相提并论,这事物对我来说一定无比神圣。

做手工的过程,就是神圣的。

在日本的一部民间工采写录《留住手艺》封面上有这样一句话:“我们是用手来记忆的。”我喜欢做手工,也喜欢手工做出来的东西。在我的记忆里,只有手中制作出来的东西才是最踏实舒心的:爷爷削出来的木口哨,磨刀石上磨得发白的刀刃,鞋匠敲敲打打钉出来的皮鞋……从小到大,我拜过数不清的师傅,学过不知多少种手艺,从捏云南泥哨到刻篆刻印章,从画国画到捏面人。相比语言,我更相信触觉,从手指一节节传递上来的触觉。

我总觉得学手艺不在精通,懂得欣赏就好。掌握一门工艺的基本技艺,便可以更好地感受它、读懂它。就如你与一个人谈心,了解他长大成人所经历的一步步坎坷,便能更好地理解他今天的样子。

做旗袍也是如此。记得有一年到上海的田子坊和朋友一起去逛旗袍店,推门进去,便一头扎进了衣架上悬挂的另一个世界。我的手顺着手工滚边的领口游走到了流畅的装饰线,像从女人的脊背抚摸到了后腰。这时突然想起,啊,我当年也是做过同样的手工滚边的——那是个历史性的时刻,我露胳膊挽袖子,雄赳赳气昂昂往缝纫机前一屁股坐下去,学着老师的样子一手扶着丝绸,另一只手故作镇定地往缝纫机里送面料。

我工作态度相当的认真,老师二十秒缝完的侧线我生生是缝了一分钟,大功告成后潇洒地准备试衣,却发现本应平滑的侧线生生被我缝出了百褶裙的效果。原本该收腰的地方凭空添出了一节肚子,腰间多出的面料皱成一团,笑靥如花地望着我。原来料子是有弹性的,面料放得太慢会导致缝纫机把面料抻得太长,一松手,自然就皱起来了。这才发现,我的手告诉了我何为不完美,我才得以明白完美。以至于留下后遗症,面对这一屋子婀娜多姿的旗袍,习惯性地心存敬畏。

在这嬉笑怒骂的反复之间,我对这衣裙的理解亦是前所未有地丰满了起来。旗袍的味道是多维的,像香水一样分为前调、中调和基调。那是百年前的故事,勾兑了儿时的憧憬留恋,再笔锋一转,以今日精湛的剪裁和细腻的触感收尾。

鼻子凑过去,怎么嗅也嗅不够,那纷纷扰扰的层次像圆周率般在小数点后无限展开,曲折前行而没有穷尽。一层一层剥开,抑扬顿挫,温柔而磅礴。曼谷化学反应

2014年2月,泰国曼谷。

那是我第一次带着作品参加国际画展。画展结束的酒会上,我穿了一件黑色镂空的旗袍。

旗袍内外两层,里面是纯黑贴身的内衬,外层是黑色棉线的钩花,长袖若隐若现露出手臂一抹肉色,开衩很高,但下摆却应和着腿部的线条向下一直垂到脚踝。黑色衬着红唇,红唇裹着抿着嘴的笑。我的画家朋友们在转头看我的那一刹那都轻微地愣了一下,估计是在脑海中倒带回放了我在画室中被颜料染得乱七八糟的熊样,然后暗骂这年头真是化妆如整容。

一同参展的来自二十多个国家的艺术家里,我是唯一一个黄种人。我猜对于这些第一次到亚洲的外国画家,这大抵是他们第一次亲眼见到传说中穿着旗袍的中国姑娘。

其实我曾经怀疑在外国人堆里穿大花旗袍抹红唇的行为,一定程度上是在迎合西方观念里对“中国美”的狭义刻画。我理直气壮地叫嚣说中国美应该是多样的呀,中国姑娘穿什么都风情万种,但选礼服的时候却怂了,挑来拣去终究还是选了一条设计得低调而简洁的旗袍。在试衣间套上旗袍,左照又照不肯脱下来,被包裹在里面就感觉莫名地踏实,那一刹那间忽然开窍:原来旗袍是穿给自己的,在异国讲英文,花花世界里总想揪住一点自己熟悉的牵念。

一件衣服本质上就是一种气氛的营造。人体本身的可塑造性极强,就像一个字放在不同词语里需要不同解读。而人与衣服的结合就像组词,你所需要出席的场合就像词语在文中的语境。身处曼谷这个我并不熟悉的空间中,旗袍的陪伴也突然被添上了别样的注脚。

泰国的画展上展出了我的一件行为艺术作品。那件作品创作于二月在曼谷举办的“艺术冥想训练营”,活动由一个名为Peace Revolution(和平改革)的致力于以冥想传播和平的非盈利组织举办。项目选拔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二十名职业艺术家,来到曼谷周边一个专门用于冥想训练的私人岛屿上接受为期三周的冥想训练。艺术家们把自己在冥想中的感悟所得以油画、音乐、舞蹈、雕塑等形式呈现出来,最终在曼谷的River City(河城)大厅举行展览义卖,善款将用于维持Peace Revolution的运营,让更多人有机会了解冥想。展览的名字叫作“Shape of Peace”,意为“和平的形状”。

创作参展的那件行为艺术作品很偶然,起因于泰国小岛上的一次突发事件。那是开始冥想的第二周,有一天画展策展总监突然紧急通知所有艺术家到冥想室开会。冥想室在半山腰上,大家呼哧呼哧地爬上山,进屋坐定,却没有一个人说话,耳中全是呼吸声和树叶簌簌的轻响。

策展人一脸严肃坐在屋子中央,半晌后抬头跟我们说:现在曼谷的政治局势非常不稳定,上周另一个画展就转变为抗议者的聚集地而最终落得场面一片混乱。现在我们面临两个选择,一个是活动组织方倾向的主动取消画展,至少可以保证我们的人身安全;第二个是选择继续,但可能画展会被警察临时查封,即使顺利举办也面临到场观众过少而场面冷清的风险。

片刻后加拿大画家安娜开口了,她只说了一句话:我愿意继续。

其实只是简单的几个词,但那斩钉截铁的语气却如敲开了一块河堤上的石头,随之便是洪水倾泻,此起彼伏的是整整一屋子艺术家的请愿。我在这波涛中随之颠簸,听得是百感交集,从手臂往上涌起一阵麻酥酥的电流一直窜到心里,噼里啪啦地直响。我嘴笨,在这么多精妙的演讲中间面红耳赤地憋了半天,只小声吐出一句:“我也愿意继续。”却又不甘心,于是决心用一个对我来说比言语更贴切的方式来记录在曼谷暴动中的见闻。

第二天我取了一块比我还要高几分的巨大画布,在表面刷胶糊上一层又一层宣纸,又把所有人叫到了瑜伽露台上,发给每人一小杯墨汁。我一边以冥想的姿势四仰八叉地躺在画布上,一边向周围的人喊话:“我数到三,大家一起把你们手里的墨汁泼到我身上,千万不要手下留情。如果有人平时看我不顺眼的话,现在可是千载难逢的官方复仇机会哟。”

大家哈哈大笑之后非常配合,在我四周围成一个圆圈。我闭上眼躺在木质大露台上,四周是丛林环抱,闭上眼睛就能感受到光斑跳跃在眼睑上,阳光投下的阴影似乎都带有颜色,花花绿绿连成一片。风吹过就是自然的声音,有青蛙,有鸟,有蜜蜂。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数到三,然后便是倾泻而下的墨水从各个角度朝我奔腾飞舞而来,没有一点周旋的余地。黑色的墨汁,白色的画布和衣裤,两种颜色相互穿插在我身上流动起来,我就静静地躺在那里,等时间凝固干涸。几分钟后朋友将我从画布上拉起来,画布上的墨汁海洋中央顿时被挖出一方人形空白。

一说起艺术,还是行为艺术,大家都觉得我等凡人只能敬而远之,但实则不然。行为艺术并不造作或神秘,像写文章一样,只是一种记录和表达。在最后曼谷展览的开幕式上,真人大小的行为艺术过程照片和画布并肩摆放。当观众问起行为艺术的寓意时,我解释道:在泰国小岛上我们获得的是绝对的真空的平静,就像白衣白裤衬在雪白的画布前,美好却不真实。现实中有太多不可控因素就像墨汁一样让我们猝不及防,我们无法避免面对这些并不美好的事物,或是战争冲突,或是诱惑纷扰,但我们仍有权利在内心做出一个选择,可以任凭黑暗渗透,或选择抵抗,出淤泥而不染,在内心中保持洁净。而据我所知这个选择也并不复杂,有时只是在纷纷乱世的考验下忠于内心,轻轻说一句:“我愿意继续。”我们无法要求和平,但可以选择和平。

语音刚落,一个泰国当地的中年男人忽然冲上前来要和我握手。他英语不好,支支吾吾地比划了半天,最后只得跑去求助一旁的翻译,我才知道他三岁的女儿前一天在街头意外遇到暴动冲突后精神受到冲击,现在还在接受平复治疗。我不知道以他的英文到底听懂了几分我的解说,但从他的表情中我看到了这个艺术作品和他际遇的共振。他唯一说清楚的一句英文,是说他爱这样的艺术。在动荡时局中我们同样渺小而无力,但我在他眼中看到的满满都是他女儿的影子和他坚定的选择。这次创作本是对发生在小岛上一切的一个总结,却未曾想在现场引起了观众深而广的共鸣。行为本身就是艺术。当时的策展人跟我说:“艺术家是一个每周7天24小时的职业,一旦身许艺术,则你的一举一动都关乎你的艺术。”

展览开幕式上作品揭幕时,我和土耳其舞蹈家一起以水墨为主题跳了开场舞。来不及换衣服,便在高开衩旗袍下面穿了一条练瑜伽的裤子,阴阳两极一黑一白,舞蹈间衣裙柔动。后来每次我跟朋友讲起这惊天地泣鬼神的混搭,大家都是一脸欲哭无泪的表情,但当场见到的人却惊喜地赞叹旗袍竟然可以穿出太极的韵味。

我们总是太习惯下定义,以至于忽略了事物本身的可塑性,是红是绿,是方是圆,终究是片面的属性。旗袍可华美可朴实,在不同语境中可以被赋予不同层次的内涵。人与衣服,身体与艺术,心与形,灵与肉息息相通。

画展结束的那晚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感觉心脏突然开始蹦跶得飞快。我的新陈代谢总是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琐事而毫无征兆地加速,身体凝固着,脑海中却是旗袍、墨水、冥想。无数画面嗖嗖穿插而过。我躺在那,世界静得可怕,也热闹得可怕,我感到身体里冉冉升起无数热气腾腾的新鲜概念,忽然想到,为何不把旗袍和行为艺术绑定在一起,以旗袍为主题来做我下一个行为艺术?

相比绘画、摄影这些静态艺术形式,行为艺术更强调时间的第四维度,也许我可以穿365天的旗袍,彻底打破旗袍的传统语境,来尝试给旗袍下一个新的定义?大脑轰隆思考的声音戛然而止,我猛然一拍脑门,从此决定从2014年5月到2015年5月穿一整年的旗袍,就算热到起痱子冷到下刀子也绝不动摇。

当时的我完全不知道在未来的一年间会排山倒海而来多少热辣爽口的故事,只是在决定的那一刻莫名地感到安心,好像是找到了一直在寻找的答案。世界在我脑海中坍塌,新陈代谢和心脏速率都逐渐恢复正常,我睡着了。

故事也就这样开始了。每天穿旗袍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我从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五号开始穿旗袍,到今天算算竟然也一年有余。日子总是流逝得如此迅猛,就像一边看电视一边吃杏仁,只顾机械性地咀嚼,恍然回过神儿来,却发现曾经满满的塑料罐子已经见底。

还记得第一天穿旗袍上街,想着终于要开始一个为期一年的旅程,兴奋得早上闹钟一响就触电一般从床上弹起来。那天我精挑细选了一件淡粉色的棉麻旗袍,纯色,款式也简单,一米三的长度恰好到小腿肚子的一半。我本来对自己的外貌相当自暴自弃,但那个早上却格外上心,出门之前在镜子前左照右照,头发编上又放了下来,耳环换了又换,总觉不够隆重,像是要上花轿一般。磨叽了半天终于迈出了大门,我一边按电梯一边脑补着头顶一束追光的设定,心想就算是一只土豆,粉墨登场后也必能成个角儿,群星璀璨万众瞩目。

可惜在丰沃的理想面前,现实总是干瘦到令人发指。我一路踏着高跟鞋招摇到地铁站,不但无人注意,连斜眼瞥过来一眼的路人都没有。早上九点上班的人群是那样行色匆匆,黑压压的脑袋汇聚到一起,一拨碾着一拨人地往前走。没有人四下张望,更无人为你驻足。

当头一棒打来才知道,翩翩路人于我,说是萍水相逢都是夸张,就算回眸之间有一面之缘,也是未回过神的工夫就已钻进了人海茫茫之中。他们看到的只是一瞬间的你,没人知道更没有人关心你要穿一整年旗袍的雄伟计划——在他们眼中,不过是一条稍微有些打眼的裙子而已。生活是自己的,不论是幻想中的舞台还是马路对面并不存在的观众,都不过是自己陶醉自己。“你真的每天穿旗袍啊?走在街上不会觉得很穿越吗?”几个月以来这两句话亲朋好友见面逢人必问,听得我简直是耳朵起茧,脑洞抽筋,真想语音录下来一个官方回答,有人问就掏出手机播放一遍。穿旗袍的日子,没有想象中的三天两头上演的戏剧,没有喋喋不休的讨伐。我过着和以前别无二致的生活,笔直僵硬地坚持着我所有的习惯:旗袍配雨靴,配皮衣,配紫色的长筒袜,配尼泊尔跳伞时的冲锋衣,配布达拉宫前编得五颜六色的藏族辫子。

当我咀嚼日子,胃中风起云涌的是生活本身的酸甜苦辣,而旗袍可能只是其中的一小枝柠檬草,锦上添花却支撑不起基调。为数不多的改变,可能也只是原本穿短袖牛仔裤的我也开始每天早上熨一下衣服;以前洗完会塞在衣柜里的裙子现在挂在了衣架上。

当然,有些本该匆匆掠过的日子也可能会因为一件旗袍而不那么平凡,比如那个软绵绵轻飘飘的下午。

北京六月的艳阳下,垂落的叶子绿得要从树上滴了下来,被树枝勉强一把拉住,摇摇晃晃悬在枝头。一阵风吹过来,是刷拉拉枝叶摩擦的声音,又一阵风吹过去,把心拂得痒痒。方家胡同前有一条很长的林荫路,我打着一把小而轻的遮阳伞,颠颠地走在胡同中央,吸管吸着忘记名字的咖啡厅买来的加冰石榴茶。

黄色明晃晃的大花从高束的领口开遍了全身,白色的高跟鞋穿在脚上,白贝母嵌进白花花的银耳环里。那件旗袍没改过就很贴身,长到脚踝,细细窄窄的裙口,走起路来隐约能看到小腿的肌肤。

那个下午没有发生任何特别的事情,我只是在林荫路上走啊走,走啊走,漫无目的没有尽头地走了下去。如果我更识相一点的话一定会假装迷路,穿着旗袍迷失在北京这个大都市中,这本是一个多么富有隐喻和诗意的设定。

可我对北京实在太熟悉了,熟悉得不解风情,怎么走也走不丢。我大步流星地向前,不管不顾更毫不淑女,但旗袍却那样顺从,柔软的裙角荡着小波浪随风一起一伏地招摇。穿了一整月的旗袍,她习惯了我,我也习惯了她。潜意识中我甚至已经记不起自己身上的衣服有何特别之处,但是我腰挺得很直,笑得很开心。那件鹅黄色的旗袍有着很二十年代的印花图案,我就像是从老上海画报上剪下的一个纸片人,被一只大手抓起来,背后刷了胶水然后“啪”地贴到了一个新的世纪,不曾想却毫不费力地融到了那钢筋水泥的背景里去,甚至感觉如鱼得水收放自如。虽然先天条件不容许我风华绝代,但那一瞬间依旧恬不知耻地觉得自己很美。

那天晚上我和朋友去吃华夫饼,挑了个窗边能看到夜景的长桌子坐下,一抬头看到斜对面是另一个穿旗袍的女孩,红色的旗袍配绿色的皮夹克,烟熏妆,一对大小不一的金属耳环左右摇摆叮咚乱撞。她冲我笑了一下,跟我说我的旗袍好看。我也笑回去。我性格不算外向,说话笨拙且老显得爱答不理的,但这一来一回间却觉得这个对面的女孩格外亲切熟悉,原本像是寒暄的赞美也来得炽热。

后来她成了我的挚友。她会摄影,我们就一起涂着朋克的黑口红,穿着明黄色骷髅图案的旗袍去三里屯拍片子。每次跟她闲逛总会被眼尖的摄影师从人群中拎出来街拍,她有一种锋利的气场,能将一片黑压压的人群横竖切割开,然后让你一眼看到她。

她也爱旗袍,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夕阳下她穿着一双白色乔丹高帮篮球鞋,一件奇短的黑色的旗袍下是更短的牛仔短裤,她逆着光影抱着一把吉他坐在马路牙子上弹唱自己写的歌。歌儿实在难听,连我这种乐痴都不屑一顾。但日落前金色的光却沿着她身体的边缘发散出来,和着音乐的节拍忽明忽暗,或柔情似水或光芒万丈。

她穿旗袍的样子和周围四溅的金色就这样浸入我的记忆里,用洗衣粉拼命揉搓也褪不掉,她就顽固地赖在那,一直在那,她是我回美国后最想念的姑娘之一。

后来那么多个月过去,我跨越了大半个地球,从中国途经迪拜把旗袍穿到了大洋彼岸的美国。所有绚烂的事物都像玫瑰花,总是过着过着就风干了,每天早上一打开衣柜看到飘然满满一排旗袍,高低错落地挂着,忘记了惊喜,忘记了感叹,只是在每个阳光甚暖的清晨应和着天气取下一件衣服默默穿上,对着镜子按部就班地整好立领,扣好盘扣,理好发丝。与旗袍的邂逅是一个让人从平淡之中一飞冲天的烟花筒,在空中璀璨绚丽燃烧后却又落回平凡,但这有玫瑰装点的平凡却又与起先的平淡不同,是有滋味的平凡。

我更愿意相信旗袍是一个讲给自己和那些能听懂的人的故事。大多数时候,你尽可以将穿旗袍的日子当作一种欢愉的自我修养,与男朋友无关,与同事上司无关,与擦肩而过的路人更无关。生活有且只是自己的,这并不是一件令人沮丧的事,而是如此真诚,不迷茫也不矫饰。而有时若有凭空而降的缘分,则会凭玫瑰相认,三五知己,谈笑风生。穿上旗袍踏风而去,生命中任何一个时刻的相遇都会变成最美丽优雅的邂逅。

人需要学会与旗袍相处。如果有机会,不如多穿穿旗袍。不是指一掷千金定做一件华服然后将其软禁在箱底,非等领奥斯卡的那天才肯穿到红毯上,而是置办几件低调却和你气质同一的旗袍,在某个再平凡不过的一天,踩着帆布鞋把它理直气壮地穿出去。往复几次你就会发现,旗袍的美不是一次性的火山爆发,而是在每次日子索然无味时,只要品上一口就会在唇齿间留下的清香。绵绵细语,余音绕梁。

那么,祝你过有旗袍的生活。尼泊尔,等风来

编辑总跟我念叨说,你写写这一年里你穿旗袍的故事吧。可我一直拖着写不出来,你说这穿旗袍能有什么故事?不就是一解扣子再往头上一套,就穿上了么?

归结到底,故事还是关于人的,旗袍只是作为点缀穿插其间,有时是画龙点睛之笔,有时只是轻描淡写地略过,但不论如何,印迹总是美的。

对旗袍的爱,应该归结为对生活之爱的一种。爱一个人有很多种爱法,澎湃的,沉默的,歇斯底里的,细水长流的,那对旗袍和生活应该也一样。我总是觉得,既然放出了狠话说要穿一年的旗袍,那就不要平淡度日辜负了一身霓裳,而是要活得淋漓畅快一些。倾我所有,义无反顾。于是呢,便有了下面这些故事。

那天是3月31号,突然手机震了一下,是一条微信,发件人是F君。

F君说,他喝多了。“太多的话,我不会说。我喜欢你,莫名地喜欢。这些话我只能这个时候跟你说了,晚安。”

我默默在脑海中计算了一下时差,嗯,国内是4月1号早上两点。心里暗暗吐槽,果然只能等到愚人节才终于有人跟我表白了。

一般来说,姑娘们在被表白的时候,不外乎以下几种反应:要不两情相悦欣喜若狂,要不满心遗憾地十动然拒,再不然就是犹豫不决、态度暧昧。但我却十分非主流地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我很困惑。

请问,这位F君是?

我顿了一下,望着他的微信名,虽然似曾相识,但想来想去愣是没想出是谁。于是只好去翻他的朋友圈。然后,便看到了那组在尼泊尔滑翔的照片。

啊对,我们是在尼泊尔认识的,不过我们只见过一面,不对,准确地说是两面。一次是在尼泊尔的博卡拉,一次是在拉萨的八廓街。

大概去年夏天的时候,我和闺蜜一起去尼泊尔旅游。在电影《等风来》热播后,几乎每个到尼泊尔旅行的中国人都会不惜坐车颠簸七个小时,从加德满都去博卡拉滑翔,我俩自然也不能免俗,尤其是我还一直抱有一个奇怪的梦想:立志要当第一个穿旗袍飞在云端的人。到博卡拉的当天下午,我和闺蜜就溜达着到小镇上的滑翔俱乐部报了名。

我们预定滑翔的那天下了一早上的雨,下午一点左右我们来到俱乐部集合,除了我和闺蜜,还有三个中国男人,看着二十五六的样子,要和我们一起拼车上山。

我们五个被齐刷刷地塞进一辆吉普的后棚里,车子的引擎启动起来像拖拉机的轰鸣声一样响彻天际。大概开了十几分钟,车子吭哧吭哧地开始爬坡,时不时趁我们不注意就撒个欢儿,来个一百度急转弯,一心使坏想把我们甩出去。车上大家闲聊,对面有个人戴着暗红色的三角头巾,显得格外风尘仆仆,他介绍自己说他叫F,他们从拉萨开车过来,已经在这待了十几天了。

好不容易爬到了山顶,一下车众人就傻了,整个山尖云雾缭绕,看不见天看不见地,只有一片让人摸不到头脑的白茫茫。几个滑翔教练商量了一下,决定稍等天气转晴再开始滑翔,接着把我们五个报名滑翔的叫过去围成一圈,每人从几个纸签里抽一个,在手心展开后就能看到自己被分到的教练的名字。一个长得分外和蔼可亲的教练过来把我领走了,我从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觉得他长得颇有几分小熊维尼的神采,想了半天要不要告诉他,但考虑到怕他一会儿从空中把我扔下去,最后还是决定保持沉默。

从小到大每次遇到这种奇怪的运动,我都一定是最状况之外的那个,然后莫名其妙地就被第一个拿去开刀了。还记得小学二年级学游泳时,一排小朋友都不愿意下水,教练唯独悄悄绕到了我身后,一个侧踢把我踹进了水里。这次自然也不例外。

我们一群人在山顶上等待天晴,其他人的教练都在跟他们讲安全须知,调试设备,我的教练却在一旁捣鼓设备,怎么也不理我。我等了一会儿觉得无聊,走过去问他说有什么需要注意的,结果他极其霸气地一挥手说没事儿别紧张,然后张开滑翔伞让我试穿。我兴高采烈套上伞包、扣好安全带,正准备过去和大家合影,教练突然从身后大吼一声:“Pao!”

我没听懂,呆若木鸡地杵在那里,突然身后莫名其妙地一阵推搡,我便顺着草地趔趄着滑了下去,那一刻我恍然发觉刚刚教练应该喊的是发音极不标准的中文“跑”。只听“呼”的一下,我就眼见自己被推出了悬崖。刚要张嘴开始吱哇乱叫,紧接从背后又传来了“呼”的一声,身后推力变为了一股极其稳健的拉力,像一只大手把我凭空拽起。

我还没完全缓过神来,就飞翔在了白皑皑的云雾间,此时海拔在仪器上显示为1461米。

作为一名资深荡秋千人士,我惊喜地发现任凭教练带我做各种旋转高难度动作,我的身体都完全适应自如没有半点晕眩。一低头,绿油油的大地从我身前横纵铺开,旗袍裙角在风中飞速颤抖。脚下是山川河流,零星村落,耳畔是如此清晰的风的声音。

有一种无法言语化的感觉膨胀至全身,我只能蹩脚地将其称为“一无所有的满足感”,其症状大体为神清气爽到无法正常思考,笑得不知不觉,连呼吸的空气都感觉是甜的。飘飘然间,我突然莫名其妙地想到,买这件旗袍的时候,店家告诉我它的名字叫作“沉香”,那现在飞在海拔一千多米的高空,是不是可以改名叫“飘香”了?

我们最终降落在湖边草地上的一个红色圆圈的最中央。着陆后我和教练躲进一旁的小木屋闲聊,他请我吃一种叫momo的包子、喝甜的发齁的红茶。聊起天,他说他原是俄罗斯的物理老师,五年前放弃工作来这里教滑翔。当我问及他为什么要来尼泊尔,他反问我:“你难道不觉得在这么美的地方教滑翔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么?每一天都可以飞翔。”

说完后他沉默下去,只是伸手拿起手边的一听啤酒,把目光若有所思地甩向看不到边际的绿草地尽头。半晌之后他举起酒,冲我回头一笑:“To Freedom.(敬自由。)”

我们就一边吃,一边等着其他人下来。可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磨叽,等了半天也不见人影。过了大概二十分钟,教练忽然一指天空,朦胧的白雾里逐渐显出一个隐约的滑翔伞的影子。我激动地急忙冲过去看,开始只能看到滑翔伞在空中沿着螺旋形的轨道荡来荡去,近一些了,才能听到天空上欢脱的尖叫和口哨音。

这次飞下来的人正是F君。

他从身后巨大的滑翔伞中解脱出来后,就一个趔趄径直蹲了下去,一动不动。我看他自己像磐石一般蹲在地上,便走过去问他是不是不舒服。在草地上干等得无聊,我俩便你一言,我一语地聊起天来。

他说他们开车从拉萨来尼泊尔的时候,因为泥石流和塌方,中间的山路都中断了,不通车。他们几个人就徒步走了五个小时山路穿过了塌方的路段,过了海关后在尼泊尔境内搭当地没有车玻璃的吉普车去的加德满都。他给我看他手机里徒步路段的照片,照片里的树从一边直愣愣地倒下来,窄窄的土路旁还流淌着一条小溪,他们就在这样的泥泞小道上走了几个小时,可风景优美,倒也乐在其中。

聊着聊着,只见天上云层越发地厚起来了,最后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下雨的天气没法滑翔,我们就这样成了俱乐部里唯一滑下来的两个人。我印象特别深,坐车回去的时候,车窗外是在小雨的冲刷下绿得让人心惊胆战的田野,勾得我目不转睛地看了一路。

三天之后,我坐上了去拉萨的飞机。重新投入祖国的怀抱后,才发觉生活在满大街都是能看得懂的文字的地方真是神清气爽。西藏的天那么低,直直地向你的胸腔压下来,让你也不由自主地张开双臂迎上去,仿佛闭上眼要融化在清澈纯粹的天地之间。

拉萨的一切都那么色彩鲜艳,蓝色的天空上飘着蓝色的彩带,棕红色的房子前衬着棕红色衣衫的喇嘛。色彩明丽了,心情也艳了起来。在西藏的第一天我就抓了一件亮橙色的旗袍穿上,到布达拉宫前的小贩那编了一头姹紫嫣红的藏辫,任其不听话地支楞在头上。

去西藏之前,我就一直对在拉萨学画唐卡心向往之。虽然知道这是七八年才能学成的功夫,但总觉得能学点是点,于是就一家店一家店地去问,听画画的藏民给我讲白度母绿度母,讲颜料的调制,讲自己成为唐卡画师的经过。有一个比我大不了几岁的画师给我看了一本快翻烂了的唐卡画谱,上面每位神像的身材和面部比例都用标尺标明。他说这本书市面上基本断货了,不过去西藏的几个书店碰碰运气也许还能买到。我一听就蹦起来,连忙往画师给我指的八廓街上的书店的方向冲。

我踏出唐卡店的时候,太阳刚刚好透出夕阳的色泽,高原坚硬的阳光砸在黄色的房子上,迸出了四射的金光。我跑遍了老城区附近的所有书店也没找到画谱,于是随便溜进一家唐卡店里,静静地看人画画。“石榴,石榴!”我正愣着神,突然听到背后有人叫我的名字,我心里一惊,想着在西藏这种地方不会碰到熟人呀?一转头,发现是F君和他的朋友,他们前两天刚好开车回西藏,要在这小住一阵。他的朋友问我要不要一起吃饭,可我想着还要自己研究唐卡,便连连推辞,最后一个人逃掉了。后来想起来,那便是我和F君最后一次见面。

在拉萨分别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说过话,微信上也只有零星几句节日问候。要说起来,我和F君之间真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故事,本来想写一写我们的相识,可后来却发现自己写成了一篇对尼泊尔之行的记叙。我的故事只属于我,而他的只属于他,其间的交集只是在两个城市的偶遇罢了,甚至我在乍一看到他的微信时,一时间想不起来他姓甚名谁。我有时也在想,自己到底是给他留下了什么奇奇怪怪的印象而让他无法忘怀,是一个在山顶上蹦蹦跳跳地穿旗袍和冲锋衣跳伞的女神经呢,还是一个在拉萨的唐卡店里死乞白赖非要拜师学画唐卡的女文青?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

这不过又是一个没有开头,亦没有结尾的故事,只是劲道得恰到好处的一众巧合,和一片平静之下的暗流涌动。

以前我总觉得我的生活像一条射线,从原点出发,之后义无反顾地笔直向前,在我轰隆隆地前进中,无数人来了,又走了,销声匿迹,连尘埃都不会留下。

可后来我认识了越来越多如滑翔教练和F君这样的只有几面之缘的“陌生人”,他们把我的生活扯碎成一小截一小截的,每认识一个人,我们交换了彼此的故事,我就将自己小小的一片生命碎片挂到了他们的生命树上,也小心翼翼地收下了他们的碎片。每个故事都没有开头,也没有结尾,我们只是开着车,载着越来越多的故事碎片往射线的另一端驶去,在途中顺便点缀别人的生活。

那天和一群朋友吃着饭,觥筹交错之间突然脑子里浮现出一个画面,也许很多年以后,F君会在一个这样的酒桌上和朋友不经意地说起:“你知道吗,那年我们开车去尼泊尔的路上,认识了一个只穿旗袍的女孩……”

不过这一幕也与我无关了。如果注定无数“陌生人”的车要从我身旁驶过,而我只能在他们的生命中留下一个剪影的话,留个穿旗袍的剪影,也别有风情。北京爱情故事

和我一起去尼泊尔的闺蜜名字叫考拉。

在博卡拉的时候,我和考拉最爱一家叫做柠檬树的餐厅,那里的奶昔完爆我在美国吃过的一切垃圾食品。每天晚上一到点儿,我俩都会馋那家餐厅的奶昔,总是过去点两杯巧克力香蕉味的,一边喝一边坐在一层店外的小木桌边观赏来来往往的行人。那天下午我俩正好去一家按摩店画了手绘的印度文身,暗红色的植物颜料在晾干后逐渐凝固变成了深棕色,我就举起手机就着餐厅昏暗的蜡烛自拍,使劲凹造型试图把旗袍和手绘文身都照清楚。闺蜜白了我一眼:“这旗袍和印度文身配的,也是醉了。”

我一撇嘴,自动把她白我的那眼白了回去:“土人。懂什么,这叫潮流混搭。”“煞笔。”“煞笔。”

然后我俩就在无聊、拌嘴和喂蚊子中,不知不觉地消磨一个溢满奶昔味道的晚上。

她也是那个在去年5月15号,我穿旗袍的三百六十五天中的第一天里,陪我一起穿旗袍上街招摇的女人。

因为是第一天穿旗袍,所以那天我俩都分外激动,唯一的心态就是得瑟。不坐汽车不乘地铁,就是要走秀一般大摇大摆地晃在街上,头上顶着下午的烈日,愣是从故宫一路走到了王府井,从古城墙根一路暴走到了繁华商圈,旗袍裙角起落间像是穿越了百年。

一个人穿旗袍走在街上没什么,可两个穿长旗袍的姑娘走在一起就相当显眼了。走着走着,在路上就被一个日本游客从背后叫住,他咿咿呀呀用日语说了一大串,指指身后的城楼,指指我们,又指指相机,原来是要和我俩与城楼合影。我们很给面子地让他站在了中间,他比我俩都矮大半头,夹在中间动弹不得,照出来照片一看,我和考拉像两个门神,三个人的身高差形成了一湾生机盎然的河谷盆地。日本人看到照片后沉默半晌,便道过谢,转身走了。

一走到王府井,我就拉着考拉一溜烟跑到了北京东方新天地台阶上的那个大喷泉。看过《失恋三十三天》的人一定都记得这个喷泉。电影里,黄小仙就坐在这里对魏先生说,她和她前男友上大学时来王府井约会,本来要吃哈根达斯,最后却吃爆肚撑到一路饱嗝连天,说话都会恶心。魏先生笑道:“约个会约得这么尴尬。”黄小仙看着他说:“你猜,后来发生什么事了?”

她顿了一下继续说:“我们接吻了,初吻。”“都撑成那样了,还有心情接吻?”“赶上好时候了。”

然后镜头切换到小仙的手边,分针慢慢地向数字12爬去,在时间跳到晚上9点整的那一刻,水池边一圈灯光骤然亮起,时间凝固,喷泉的水柱“嘭”地一下应声而起直冲云霄。哗啦哗啦的水声冲走了沉默,黄小仙半晌后说:“有一种姑娘爱你的方式,是把你带到新天地下面,给你一个机会为她们消费;另外一种姑娘是把你骗上来,真心实意地想和你在好风景里接个吻,让你看看北京的小夜晚有多梦幻。”

不过现实中我从来没见过喷泉开始喷水的那一瞬间,因为每次去它都在不知疲惫地吞吐着水柱。我和考拉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喷泉边,长安街就乖巧地趴到了我们脚下。那天风很大,把头发吹成一团,不由分说地糊到脸上,周遭的世界一瞬间就溢满了洗发水的清香。

我转头看看她,她也回头看看我,我俩正是坐在喷泉边看风景的年纪,是被风糊了一脸头发也毫不介意的年纪,也是理所应当地视LV为奢侈品爱情为必需品的年纪。

考拉和她那个分分合合谈了六年的男朋友M曾经是我们高中的一段传奇。刚上大学那会,她男朋友考到浙大去了杭州,她留在北京,两个人开始遥遥无期却轰轰烈烈的异地恋。爱情最怕的是两个字:消磨。扪心而论,北方人到南方上学,受到的文化冲击并不小于去美国,整个一学期她男朋友都郁郁寡欢,一天到晚对着手机屏幕跟考拉叨逼叨叨逼叨,弄得她不胜其烦。一气之下,分手。

她男朋友第二天就跳上了最早的高铁回了北京。下了车直接拎了箱啤酒抱了把花儿,一溜烟跑到考拉人民大学的宿舍楼下。作为深度直男癌患者,M精挑细选后,买了一捧五星红旗般红黄相间的花束,中间还插了朵半死不活的百合,知道的人能看出来他是在追姑娘,要不知道的估计以为他是来给奥运会冠军献花的。

结果并不出人意料,那天晚上他坐在地上喝完了一箱啤酒,流的眼泪能哭倒了长城,却连考拉宿舍的窗户缝也没能哭开。

那天晚上之后,M再也没来找过考拉,我们当时都觉得这事儿就算了结了。大概几周之后,我闲得无聊就开始刷人人(那个时候人人网还很流行),突然新鲜事里翻到了一篇别人分享的日志,叫《男孩子给他最爱的女孩子都最后一封信》,我当时心想,表白信标题里都能打出错别字也算有水平。点开一看,读到第二行我就隐隐觉得不对,虽然文中没提女主角的姓名,可从她家住的地方到她爱吃的东西我读着都觉得分外熟悉,于是赶忙拉到头看原作者。卧槽,果然是M。

M重新走遍了他和考拉走过的北京的每个地方,拍照,配文,写他送她回家她走远时背影的样子,写她喝珍珠奶茶时用吸管吸珍珠的样子。这篇文章莫名其妙地火了,前前后后一共被转了几万次,几乎成了我们高中上下五届校友那几天茶余饭后的话题,引得无数女生少女心爆发,直呼“又相信爱情了”。可对日志主人唯一重要的那个姑娘——考拉,还是无动于衷。

第二年春天,又到了一年一度万物交配的季节,考拉一时兴起,去上海玩的时候顺便去了趟杭州。M二话不说,带着她吃遍了杭州的高级餐厅和路边摊,她生病发烧了,M就照顾了她两周。两个人一个拥抱,自然而然就又在一起了。云淡风轻,波澜不惊,不知不觉又回到了当初每天发微信骂对方是猪的日子,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谁也没再提过当初那段歇斯底里的告白。

我俩坐在喷泉前聊起这则陈年八卦,我问考拉,你男朋友当年写给你的日志叫啥来着,以后我把你俩的故事写成书,留着老了看。她白我一眼回答:“早忘了啊。文章写得多恶心啊,我当时都没看。”我一时无语。他俩似乎从不知浪漫为何物。考拉非常自豪地告诉我他俩每天恩爱的方式,就是去食堂吃晚饭的时候,都照一张自己点的盖饭给对方发过去。

啊,盖饭。一说起盖饭,我们两只吃货立即兴奋起来,话题就不知不觉从八卦变成了晚上去哪吃饭。她说去吃新疆菜,我说要不去簋街吧。考拉沉默片刻后回答:“算了吧,上周我和M一起刚去过。”

我奇怪道:“他不是在杭州吗?怎么上周回来了?”

她顿了一下说:“他爸喝醉后抽烟把房子点着了,一氧化碳中毒去世了。上周他回来处理父亲的后事。我帮不了太多,就是陪他散散心。”

我转过头,她没有看我,而是直勾勾地望着前方长安街上看不到头的车水马龙。话题沉重得如此突然。我不知该如何安慰她,也隐隐觉得她并不需要我的安慰。沉默半晌后,我转移话题说,咱俩今天穿旗袍出来还没照相呢,你没化妆,要不我给你画条眼线吧。她说好。我拧开眼线膏的盖子,沾了点卸妆水把膏体晕开,小刷子一按一拉,啊呀,画毁了。她的眼皮一直在抽搐。我问她眼睛怎么了,她顿了一下,轻描淡写地回答:“风太大。”

我转身走到了喷泉几米开外的地方,坐下调试相机,不自觉地想到了很多考拉跟我无意提起的关于她和她男朋友的事。考拉本来打算去美国读研,后来M的父亲状况不好,她就再也不提这件事,她说要真一个人去了那就铁定要分手了。还有一次,M跟考拉说起过一个打游戏的键盘,考拉就偷偷攒钱买了一个送他。每件事都不大不小,却连在一起串成了生活。

我举起相机,从取景框里望出去。圆形的喷泉外是圆形的台子,圆形的台子外环绕着圆形的车道,而考拉就坐在所有圆形的正中间,仿佛处于宇宙中央,抬手即可呼风唤雨。那天她穿的是一件暗红色的旗袍,布面上开着一圈淡色的梅花,深色的枝条苍劲了花瓣的温柔。一对乳白的珍珠耳环衬着高高的颧骨,两弯上挑的眉毛下一双丹凤眼瞥向别处。

我按动快门,将时间切片,镜头里的她特别美,特别中国。我喜欢那张照片上她的红唇和不羁的眼神,到处透着一种巩俐式的倔强。我爱这样的姑娘。

我记得曾经在那篇日志下,有人评论说这姑娘心太硬,男朋友这么跑到她楼下歇斯底里她理都不理人家一下。她一笑置之。作为一名资深少女心粉碎机,她清楚地知道自己过的不是小说,是日子。故作姿态的浪漫都是扯淡,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别提玫瑰香水,就是千军万马也拉不回。爱情于她,就是一个清脆利落。

回去我把照片传到了网上,考拉圈了她男朋友说:“这组照片的名字是:男朋友手残不会拍照,只能看闺蜜的。”她男朋友在底下回复:“煞笔。”

我和考拉说好等我俩七十岁的时候,还要一起穿旗袍上街招摇。如果那时她和M还在一起的话,也许她能逼M学学摄影,也不求他拍得多好,只要能把两个花枝招展的老太太拍得风华正茂,我俩也就满足啦。

后记:在这篇文章写完的两个月后,考拉和M君还是分手了。我想了想,还是保留了当时写的那版结尾。生活是生活,故事是故事。故事可歌,可泣,可沉醉,可怀念。可它终归是故事。墨西哥海底,揪住自由

三年前,我认识了一个在荷兰工作的帅哥。那时他刚在泰国龟岛考下来了PADI潜水证,一直念念不忘地说他太爱潜水了。我问为什么,他说:“只有在大海里,才有完全的、纯粹的自由。”

自由,自由,自由,听到这个词儿,我的心就像被小锥子的尖儿尖儿扎了一下,留下一个微小却深刻的疤,它不但拒绝自己愈合,还时不时痒到难耐提醒我它的存在。我为自由生,为自由死。没有什么能比“纯粹的自由”更能引起我内心的共鸣,也没有什么比明知可以贴近“完全的自由”却不可得,更加不能被容忍。

那次见面之后,每个假期我都计划来计划去,满心希望能塞进去一次潜水之旅。正巧今年冬天有两周空闲,一合计,果断打包了一箱旗袍,拉上朋友去墨西哥。既然已经穿旗袍滑了翔,那就不如再穿旗袍潜个水。

比较常考的PADI潜水证大约有三种,最初级的是Open Water Diver(开放性水域潜水员),高级一些的有Advaced Open Water Diver(开放水域进阶潜水员),还有Rescue Diver(救援潜水员)。我和朋友因为时间有限,所以只选了最初级的Open Water(以下简称OW)开放性水域潜水课程,在墨西哥坎昆的一家规模不大但评价不错的潜水学校。

OW潜水课程我们一共上了两天,每天上午在潜校后院的游泳池模拟潜水三个小时左右,学习组装器械、控制浮力,下午出海。潜校的游泳池形状极具艺术感,池底是一码水儿的彩色瓷砖,映得一汪水蓝得透亮。

墨西哥人民热爱自然,尤其喜欢小动物,从不穷讲究,所以也就不会轻易给露天的游泳池换水。靠近一看,水面上悠闲地漂着各色难以名状的昆虫,活的死的,胖的瘦的,叼着叶子的和不叼叶子的,唯一的共同之处就是大概都想学潜水。我这个不怎么热爱大自然的人在第一天进泳池时,看得真是触目惊心,脊背发凉。好在潜水是从面具里面呼吸,供氧同时还可以兼备防虫面具的功能。

下午出海看鱼。我们出海的码头没有沙滩,走出潜校就是一个宽阔的木质露台,露台连着七八级台阶,向下延伸到海平面的高度。等待出海的时候,朋友、我还有和我们一起学潜水的坎昆当地小男孩就常常坐在露台的沿儿上,把拖鞋拔掉,脚丫儿伸到天空的云朵里,大腿蹭着长在露台上的深绿色苔藓。

小男孩叫塞巴斯丁,是迪尼斯版小美人鱼动画里面那只龙虾的名字。他脸上肉肉的,总是笑得满脸都是酒窝,深棕色的卷毛铺在头上,后来我发现他的头发在水下会像海藻一样飘浮起来,在海底阳光的照射下闪烁金光。

从岸上望过去,海上风平浪静,小片的浪花在海里打着小卷儿,轻声细语,温婉可人。教练从后面拍了我一下,问我要不要吃晕船药,我心里扑哧一下笑了出来:在逗我吧,这种浪还能晕?虽然我生在内地,但好歹我妈以前也是在海边长大的!一摆手就拒绝了,大义凛然踏上白白胖胖的小快艇。小艇从岸边出发,欢快地往海的深处窜去。船下泛起的颜色也有果冻般的浅蓝,逐渐过渡到不可捉摸的墨蓝色。

事实证明,我妈是我妈,我是我,水性这种东西,好像不遗传。

船往越来越深的海中驶去,水开始有了体积,有了硬度,有了力量。快艇的头部尖而锋利,一刀下去,将面前的海水干净利落地一分为二,可深海的海水是有脾气和秉性的,它不服啊,就使出全身的劲儿来摇晃你,拱起身子将小艇的前面抬得高高的,再一松手任其狠狠地摔下来。

我在小艇上被摇得天昏地暗。迷迷糊糊中只感觉重心飘走了,脑子离开了身体,眼珠掉在了地上,全身上下的所有器官里,只有胃里的恶心是真切的。全船人都一脸同情地望着我,看我趴在船边,吐得要死要活,一脸沉醉。

小船大概是驶到了目的地附近,渐渐慢了下来。风吹得起劲,船摇得更甚,虽然我们几个在游泳池里再练得井井有条,到了海上,上午学的东西瞬间就忘掉了一大半。我们几个手忙脚乱地套好氧气罐,往身上一背,氧气瓶很沉,压在背上几乎直不起腰来。轮到我下海时,教练就把我的氧气瓶拎起来,带着我一步一趔趄地走到船的边缘坐下,背朝大海,氧气瓶伸出船边。教练一松手,氧气瓶“咚”地一下就沉了下去,不由分说地拽着我仰面跌进了海里。

我们顺着长长的绳子,一步一停地往下探。虽然是冲着“完全的自由”去潜的水,到了水下才发现,“完全的自由”简直是骗鬼的。在海底,上升太快的话肺会炸;一旦屏住呼吸,肺内外气压无法平衡,就会落下一辈子好不了的呼吸病。而且作为新手一枚,浮力大小经常控制不好,不小心一口气吸猛了之后,一不留神就忽地一溜烟儿浮到海面上去了(在水下吸气会导致上升)。每当这时候你就着急啊。可越是着急,就越挣扎,越挣扎,就上升得越快,一边往上飘还得一边担心自己的肺会不会炸。这时,就该潜水教练粉墨登场。他会轻车熟路地游到你面前,伸手把你的脚脖子往下轻轻一拽,你整个人就像泄了气般,一点儿一点儿地沉下来了。

海底是另一个与我们所熟悉的花草树木平行的世界。我们只潜了不到十米,世界上最会潜水的人曾潜到过三百三十米,而再往下有几千米的沟沟壑壑,我们只能乘坐潜水艇到达。这个世界隐藏在海平面之下的暗涌中,越是往深了走,阳光就被一层层海水削得越薄。没有阳光,只有一片看不到尽头的蓝色。黛蓝,墨蓝,深蓝,浅蓝,果冻色的蓝,泛着铁青的蓝,这些蓝色从我的指尖穿过,顺着我的后腰翻滚上去。

昏暗的光线下,颜色、活力统统都逃跑了,各色珊瑚和鱼儿的颜色都比我们期待得要单调沉闷许多,从潜水镜中望去,身旁游来游去的鱼个个身材肿胀,格外健硕。后来准备潜水证笔试,书上说光的折射会使它们看上去比实际大三分之一左右,这才恍然大悟。

水下的世界是寂静的,最嘹亮的几乎就是自己吐泡泡的声音和鱼的磨牙声。阳光被分成了一束束的向下直插照射下来,然后刹那间凝固在海底,再不离开了。泡泡们从呼吸器的开口中争相涌出,旋转着向上义无反顾地试图挣脱海水的压力。越深的地方,泡泡们越是急切,旋转中自己变成了一个扁扁的飞碟形状。

顺着泡泡向上看,能看到船只和漂在水面上浮潜的穿比基尼的姑娘们。来浮潜的姑娘大多身材不错,要哪有哪,经常是看姑娘看着看着就走神了,然后不知不觉地潜水镜就进水了,你就悲剧了。所以教练叫我们不要轻易看姑娘。

当然,潜水计划的主角依然是旗袍。第二天早上出发去训练之前,我悄悄在包里塞了一件欢天喜地的大红色短旗袍,既不会跟黄澄澄的鱼群靠色,也不会和生满绿色苔藓的珊瑚礁撞衫。上午在游泳池训练的时候,我把教练叫到一边,跟她说:“你知道中国有一种叫旗袍的传统服装吗?我在做一个行为艺术项目,就是要穿365天的旗袍,所以我下午出海的时候打算把旗袍套在潜水服外面,你能帮我照几张相吗?”

美女教练睁大了眼睛望着我,哈哈一笑说:“好啊!在我当潜水教练的几年里,我帮过我的学生各种各样的忙,从拿钻戒求婚到带着学生摸鲨鱼,不过给穿传统服装潜水的人照相还是第一次!”我在游泳池里套上旗袍潜下去试了试,那件旗袍在游泳池中吃足了水,在闪烁的光影中张着,鼓着,飘动着。在水中,旗袍游得自得其乐,让人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我从泳池里猛地站起来,和教练击了个掌,莫名其妙地笑得直不起腰来。

下午出海,也许是吃了晕船药的缘故,一切异常地顺利。我估摸着小艇已经开到了一半路程,便开始从袋子里掏旗袍准备穿上。我手伸进去,一摸,再一摸,哎呀,旗袍呢?!我仔细想啊想,想啊想,突然猛地想起来,好像在泳池里试潜的时候光顾着开心,把旗袍放在泳池边上忘记收了!一抬头,顷刻间脑子里电闪雷鸣,晴天霹雳。

据说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某个时刻,你只想把自己的脑袋拧下来,挂在树上,花样吊打一番。

而现在,茫茫地球上,墨西哥一望无际的大海中央,有一个被氧气瓶压得直不起腰的姑娘就在经历那样的一刻。俗称,特别绝望。

但此处的绝望是如此无用,我周遭的世界仍然在轰隆隆地运转着,一切都正常得不能再正常。当我要死要活地跟教练说我忘记带旗袍了,教练非常不义气地只说了句“I’m sorry(我很遗憾)”,然后就一把拎起了我的氧气瓶把我拖到了船边,轻轻一撒手。

再回过神来,我已经在海里了。于是只好暂时放下关于旗袍的一切,按部就班地一点一点往下潜。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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