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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6 03: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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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托马斯·哈代

出版社: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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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丝

苔丝试读:

译本序

《苔丝》的作者哈代,这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既是英国19世纪后期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的代表,又是英国20世纪的大胆探索和开拓的“现代诗歌之父”,在小说和诗歌这两个领域都为人类的艺术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托马斯·哈代(Thomas Hardy)于1840年6月2日出生在一个没落的贵族之家,他出生的这一带地方,英格兰西南部多塞特郡的一个村庄——上博克汉普顿,在英国历史上曾经是赫赫有名的西撒克逊王国,环境古朴,景色幽静,独具一种神秘的色彩,而且到处都是历史遗迹和古代轶事。哈代的父亲是石匠,同时爱好音乐,是教堂乐队的成员。这对哈代的音乐才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使得哈代在孩提时代就对音乐心醉神迷,有着出奇的敏感。哈代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聪慧的女人,可以说是哈代的启蒙教师。哈代长期生活在牛鸣羊咩、鸟语花香的多塞特郡的自然环境里,直到22岁才离开此地。他先在村里上学,后来又转到郡城上学。1856年,他16岁时,开始在一名教堂建筑师身边当学徒,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计。

同时,他刻苦自学拉丁语和法语,又在朋友的帮助下,学习希腊语,并开始写诗。在此期间,他认识了当时多塞特郡有名的语言学家和诗人威廉·巴恩斯,在巴恩斯的影响下,哈代对诗歌的兴趣得到了激发。1862年,他到了伦敦,仍旧学建筑和从事建筑工作,同时,在自学成长的道路上奋力拼搏,继续从事诗歌创作。但他没有获得发表诗作的机会,于是转而从事小说创作,并以自己的实践证明,一个诗人能用富有诗意的语言来获得小说创作的成功。

在文学领域获得成功之后,他放弃了作为谋生手段的建筑工作,专门从事小说创作,自1871年发表第一部长篇小说《计出无奈》之后,他始终保持着旺盛的创作激情,以惊人的力量写下了《卡斯特桥市长》《苔丝》等14部长篇小说和4部短篇小说集。后来,在1895年《无名的裘德》出版之后,他又毅然放弃小说创作,集中精力写诗,用诗歌形式来抒发他的意志和情感,以晚年30多年的诗歌创作和近30年的小说创作平分秋色。他出版了诗集八卷,近千首抒情诗,此外,还有记叙拿破仑时代的史诗剧《列王》。直到他去世的1928年,当他已是88岁高龄的时候,还编订出版了最后一部诗集《冬天的话》。这在英国文学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由此可见,哈代的创作可以分为小说创作和诗歌创作两个部分,但无论是小说还是诗歌,他都满怀深情地描绘了威塞克斯的悲凉和自然风光以及自然中的人类与宗教、法律、伦理道德以及遗风旧俗的悲剧性冲突。

在小说创作方面,哈代将自己的作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性格与环境小说”,这是他具有独特风格的作品,标志着他现实主义创作的最高成就,包括《远离尘嚣》(1874)、《还乡》(1878)、《卡斯特桥市长》(1886)、《苔丝》(1891)、《无名的裘德》(1895)等著名小说。

第二类是“罗曼史和幻想”,包括《一双湛蓝的眼睛》(1873)、《号兵长》(1880)等作品。

第三类是“爱情阴谋故事”,包括他的第一部公开发表的小说《计出无奈》(1871)、《埃塞贝塔的婚姻》(1876)等。哈代认为,这类小说所注重的主要是事件本身,有矫揉造作的情节描写,但有些场景并不排斥对生活的忠实。

最能代表哈代创作精神的“性格与环境小说”也被称为“威塞克斯小说”,因为这类作品都以哈代的故乡“威塞克斯”为背景,抒写了19世纪末资本主义侵入英国农村后,小农经济的解体和农民生活的贫困,它们既是英国社会中资本主义逐渐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时期的农村衰落景象的挽歌,又是对这一社会的法律、宗教、伦理、习俗进行批判的檄文。

尽管他因《苔丝》和《无名的裘德》遭到强烈抨击之后而放弃了小说创作,但在诗歌创作方面,他那悲哀的心灵仍旧背负着人间的苦难,文体的改变,并不意味着他放弃了对人类悲剧命运的关注,而是继续描写一些悲惨的偶然细节和悲惨的必然结局。而且,场景范围更加扩大,悲剧意识更加深沉。

哈代的小说创作与诗歌创作也有着一定的联系,在主题和手法方面,他的小说和诗歌都是相互渗透、互为补充的,他的抒情诗有着小说的情节性(如《新婚之晨》等),小说家的叙事才能使他得以巧妙地把自己的情感通过不同的人物抒发出来,而不是由诗人直接发言,因而有着明显的戏剧性,所以有的论者说他的许多诗篇是小说化的抒情诗(fictional poems),评论家利顿·斯特雷奇在认真地研究了哈代诗歌之后,就曾认为“他诗歌的独特之处在于诗里随处可见一个小说艺术大师的痕迹”。反之,他的小说有着诗一般的语言、诗一般的意境,有着小说诗化的倾向,哈代“在长篇小说里,依照这种或那种比例,永远存在着与抒情因素和戏剧因素相结合的史诗因素”。《绿荫之下》《林地居民》等小说就是有着诗化倾向的典型例子,英国评论家在评《绿荫之下》时说:“《绿荫之下》是我们多年以来难以见到的一部最精彩的散文田园诗。”至于他的《苔丝》,人们认为,“基本上是一部诗化小说(a poetical novel)”。《苔丝》是哈代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明珠,问世100年来,一直深受读者喜爱,“已经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它“不仅是哈代最杰出的作品,也是英语文学中最伟大的作品之一”。

这部小说以女主人公苔丝的遭遇为主线,描述了美丽的诗化形象与周围阴暗现实的冲突,具体生动地描写了19世纪末资本主义侵入英国农村之后小农经济的解体以及个体农民走向贫困和破产的痛苦过程;小说通过对一个纯洁的女子在精神和肉体上所遭受的双重迫害的描写,通过对一个女性的丰富深刻的精神世界的揭示,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宗教、伦理道德、婚姻制度以及资本主义实质等做了大胆而无情的揭露和控诉。

这部小说的杰出成就之一就在于作者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了一个纯朴美丽的少女苔丝的形象。人们认为:“这部小说的巨大力度,就在于苔丝的典型性格。”苔丝是哈代在人物塑造方面的高峰。这个形象被刻画得极为成功,性格也鲜明丰满,在精神生活、思想感情、外部肖像等方面,都写得栩栩如生,令人叹服,成了世界文学画廊中最优美迷人的女性形象之一。著名评论家欧文·豪甚至认为,“苔丝是文明世界的最伟大的成功”“是哈代对人类世界的最伟大的贡献”。

正如这部小说是诗化的小说,苔丝这一形象也是诗化的形象。她有着诗一般优美、清新的气韵,也有着诗一般的激情,她本身就是一首非人工的抒情诗,被大自然所创造,被人类文明所扼杀;她本人就是美的化身,被大自然所赋予,被社会习俗所毁灭。作者在书中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借各种不同的人物之口,塑造了这一诗化形象,而且还多次直截了当地把她比作诗歌,如在第二十六章中写道:她周身洋溢着诗意,她的一举一动都是诗……她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

尤其是通过克莱尔和亚雷克,作品突出展现了她“周身洋溢着的”诗的特征,展现了她火热的爱和强烈的恨,并且通过这两个男性主人公与她的交往,来集中丰富、完善了这一形象。克莱尔和亚雷克都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在苔丝性格典型化的过程中,在苔丝奇异特性和诗歌力度的认知中,发生了作用。

克莱尔形象的意义在于展现苔丝爱与激情的一面,展现她既追求幸福,又坚忍克制的美好品质,展现她这首抒情诗中的优美迷人、耽于空幻的特性,并以他这个“习俗和成见的奴隶”(第三十九章)来对照苔丝超尘脱俗的自然形象。

苔丝与克莱尔的第一次相遇是在苔丝故乡马洛特的游行舞会上,克莱尔那出众的身姿和不同凡响的谈吐,加上没有邀苔丝共舞,使苔丝产生了诗一般朦胧的惆怅。她第二次与克莱尔相遇是在几年以后的一个奶牛场上,这时苔丝已是“失了身的女人”了。但是,沉重的打击并没有使她失去诗的气韵,并没有把她压垮;作者通过她与克莱尔在塔尔勃塞奶牛场的相处,揭示了她那丰富深刻的精神世界,使她成了更加充满诗情画意的姑娘。作者以克莱尔的目光、以诗一般的比喻,来描绘苔丝,认为苔丝是“玫瑰色的温暖的幻影”(第二十章),认为她是“女性空幻的精华——从全体女性中提炼出来的一个典型形态”(第二十章)。正是因为有了这番爱情,苔丝的生命才更加放射出诗的光彩。作者写道:苔丝对克莱尔的爱情,现在已成了她血肉之躯的生命力,使她粲然生辉,过去的悲哀的阴影被照得不见踪迹,坚持对她进攻的阴郁的幽灵——怀疑、恐惧、忧郁、烦恼、羞耻——也被一一击败。她知道它们就像嗷嗷待哺的野狼,可她却有非凡的符咒把它们镇服在饥渴之中。

然而,“习俗和成见的奴隶”却出于自私的用心,在新婚之夜得知了苔丝的“失贞”之后,狠心地抛弃了她。

苔丝与克莱尔的第三次相遇是在一年以后,这时的苔丝,不但没有沉沦,反而更加光艳夺目,她在克莱尔的眼中变得更加昳丽迷人、绰约多姿、闪闪发光了。作者写道:……如今,克莱尔一遍又一遍地回想着苔丝的容颜,他觉得在苔丝的脸上能够看出庄严的闪光,这一定是从她远祖那儿继承而来的。正是这种回想,使他又体验到了以前所经历过的那种像电流通过全身的感觉,使他觉得都快要晕倒了。尽管苔丝的过去受到了玷污,像她这样的女人,就凭她身上现在所存的东西,也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第四十九章)

这时,克莱尔的世俗偏见在美丽的光彩下被照得荡然无存了,“爱情全都恢复了!”他们在一起度过了短暂的充满激情、像大自然一般粗犷和质朴的生活。苔丝终于得到了并且奉献了作为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应该得到和应该奉献的一切。

与苔丝形象进行强烈对照的另一个人物是亚雷克·德伯维尔。对于这个人物,也不能像一般论者提到他时那样简单地下个定义,说他是个“肉欲主义者”“纨绔子弟”“阶级敌人”。亚雷克·德伯维尔的性格也是发展变化的,而这种发展变化正是对苔丝性格的一种烘托和间接刻画。一方面通过他来表现苔丝这一诗化形象对其他人物所产生的影响和感化,另一方面又借助于这一形象来表现苔丝性格中的疾恶如仇的一面。亚雷克·德伯维尔第一次见到苔丝的时候,他笑声淫荡、举止轻浮,从语言到行动都是“邪恶”的化身,而他在小说后半部分则经历了“弃恶从善”和再次“堕落”的过程。所以,他既作为对立面来突出苔丝的纯洁与善良,又作为感化的客体来反射苔丝形象的光彩和力度。他作为“邪恶”的化身,在第十一章苔丝受害的场景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这样一个优美的女性,像游丝一样敏感,像白雪一样纯洁。为什么偏要在她身上绘上粗野的图案,仿佛是命中注定的一样?为什么常常是粗野的把精美的占有,邪恶的男人玷污纯洁的女人……?

由此可见,哈代是用对立面烘托和对照的手法,以粗野、庸俗的形象来突出精美、纯净的诗化形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亚雷克·德伯维尔如同歌德笔下的魔鬼靡菲斯特,是“作恶造善”,他越是对苔丝行恶,就越使苔丝显现出非同寻常的力量和魅人之处。苔丝面对亚雷克的蹂躏,面对他的邪恶,面对四处流传的毁谤和流言,毫不屈从,顽强地生存着。

作者又借助于亚雷克这一形象的反复变化,来反射苔丝形象的内在光彩和威力。在苔丝这一纯洁形象遭受蹂躏之后,亚雷克为了抵消内心的罪恶感,一度成了虔诚的宗教狂。他曾对苔丝说:“你一走开,我就马上意识到,既然我有责任有愿望拯救世界上所有的人,使他们将来免遭天罚,那么,头一个该救的,就是被我严重伤害的那个女人。”可是,亚雷克心血来潮也罢,脱胎换骨也罢,在苔丝的圣洁的形象面前,他那布道的热情却被扑灭了,一见到苔丝这一诗化形象,他便不能自主了,他觉得自夏娃以来,人世间就从未出现过像苔丝那样令人发狂的嘴唇、令人发狂的眼睛!于是他彻底丢弃了自己的宗教信仰,失却了自己的意志力,拜倒在苔丝这圣洁的形象之下。亚雷克反复无常的变化,正好

说明

了苔丝力量的奇异与强大。他最后在沙埠被苔丝所杀,更是证明了苔丝满腔仇恨的迸泄和狂热激情的冲动。

所以,两个男主人公都以不同的方式完善了苔丝的诗化形象,展现了苔丝性格中火热的爱和强烈的恨交汇一体的特征,说明了苔丝这一形象的奇异、独特、自然、清新、圣洁以及富有激情。通过这两个男性主人公的感受,集中展现了苔丝身上所具有的女性的丰富深邃的精神世界和内心生活,也借用这两个人物对她的反应甚至他们的言语,来突出描绘了她那美丽纤巧的容颜和诗的气质。总之,苔丝这一诗化形象的典型性格和本质特征,在与两个男主人公的交往之中,得到了最充分的展现。

苔丝的本质特征首先在于她的纯洁,这个形容词具有一种“自然”的属性,它具有自身的“美学特征”,是与“文明礼法中衍生而出的、纯属人为的意思”毫不相联的。她代表了哈代心目中理想的妇女形象。这个生长在古老的威塞克斯土地上的乡村少女,周身洋溢着大自然儿女的清新气息,有着“大自然女儿”的优秀品德,自食其力,朴实顽强,不慕虚荣,心地善良,热爱生活,感情真挚,并且有着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哈代的笔下,有着非常丰富的诗情的苔丝,无疑是“纯洁之美”的化身。

其次在于她的反抗性。她身上闪烁着敢于冲破旧礼教的一切束缚的反抗精神,大胆地追求和争取爱的权利,她坚忍地承受着生活对她一连串的沉重打击和世俗道德的压力,在艰难困苦之中从不乞求神灵,从不向邪恶势力屈服。如她见到亚雷克·德伯维尔皈依宗教时,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宗教骗子的罪恶与虚伪,她对亚雷克·德伯维尔说:“你,还有你们那号人,在人世间拿我这样的人开心取乐,让我伤透了心,受够了罪,可你呢,作孽作够了,开心开够了,就想着变换花样,皈依宗教,准备着以后享天国之福了,想得多美啊!真不害臊!”

在哈代的小说中,这样具有反抗精神的女性形象,是有一个系列的,如《远离尘嚣》中的芭斯希芭、《还乡》中的尤思塔西娅、《无名的裘德》中的淑等。她们都追求个性解放,蔑视传统的道德观念和宗教的伪善,可以说,是旧时代的新女性。哈代所塑造的这些妇女形象,是他“最可信、最迷人的人物形象。而苔丝则是他全部妇女形象的‘王冠’。”在这一系列叛逆女性形象中,苔丝是最杰出的代表,她和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一样,都是腐朽堕落的社会道德的强烈反抗者,同时也都采用个人反抗的形式,也都把爱情看得高于一切,而且也都在追求中永远遭受痛苦。正因如此,托尔斯泰才特别注意哈代的这部作品,显然感觉到这位作家的天才跟他有着血缘关系,高尔基也肯定地认为《苔丝》中有“列夫·托尔斯泰对哈代的影响”。

当然,她的反抗精神也是很不彻底的,有时候也有顺从命运安排的一面,有时候又以自我牺牲的态度去接受一切,并且把自己的希望和幸福全部维系在克莱尔的爱情上,这必然导致个人反抗的失败和个人追求的幻灭。

再则,她表现了在“文明社会”里的爱的毁灭,是一个被损害者的形象,是一个纯洁无辜的牺牲者。她的毁灭是由“自然”与“文明”的冲突,“自然法则”和纯系人为的“社会法律”的对立所造成的。这样,像田园诗一般朴实清新、“像游丝一样敏感”的心地善良的苔丝势必要与“文明社会”格格不入,成为该社会的牺牲品。所以,有的论者称苔丝是在“进化演变过程中”打了败仗的“日渐衰落的田园生活的代表”。

哈代在小说的场景描绘和人物塑造方面,还时常采用他后来在部分诗歌中所发展完善的艺术手法,即“将自然界的一个景色和人物的一种感情关系结合起来描写。”因而,产生出诗的意境。这种场景和人物的统一被许多评论家所称道。他通过自然景色的描绘,来揭示人的心灵历程,反之,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意象充满人的脾性、人的感情。他笔下的自然景色,犹如一幅幅写生画,描绘得栩栩如生,而且具有人类的灵性和感情,具有各种不同的基调,随着作品情节的发展而变化,在他的小说中,“大自然完成多种多样的艺术职能。它帮助读者了解主人公的心理。它使全部小说中的社会哲学观念明确化,而永远不只是故事的背景。”

14埃伯森:《田园文学的达尔文变体:哈代的苔丝》,载戴逊主编的论文集《田园文学的模式》,麦克米兰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240页。

在《苔丝》中,这种外部景色的描写与苔丝内心的发展紧密结合,融为一体,每一段自然景色的描绘,都是为了揭示苔丝心灵发展的某一个历程,每一幅画面的强烈感染力,都源于哈代对苔丝性格的强烈兴趣。开头章节中蜿蜒的山谷与苔丝平淡无奇的生活相呼应;特兰岭的黑暗的森林渲染了亚雷克·德伯维尔对苔丝的摧残;返回故乡之后,那冬夜里的冷风在枯枝之间的悲鸣,仿佛是在对苔丝无可弥补的过失表示哀伤;而万物萌芽、春光明媚的景象则表现了苔丝精神的康复和没有耗尽的青春的苏醒;塔尔勃塞奶牛场的青草繁茂、溪水潺潺则烘托了苔丝对安琪·克莱尔的缠绵的爱情,以及伊甸园一般的愉快生活;弗林库姆梣那荒凉高原的冬季奇景反映了苔丝被安琪·克莱尔抛弃之后的失望的情绪和悲凉的心境;新开辟的奢侈华丽的游乐胜地沙埠是只追求享乐的暴发户亚雷克·德伯维尔把苔丝“重新弄到手”的合适的背景;而在苔丝的生命快要结束的时刻,那建于新石器时代的圆形巨石柱群,也与苔丝的遭遇浑然一体,一边是祭太阳神的祭坛,一边是传统道德和社会法律的牺牲品,从而使场景与人物达到了高度的统一。

以上这些人物与场景的高度融合,也正是哈代后期诗歌创作的主要特征之一,它不仅增强了诗中内容的画面感,也深化了诗中情感的寓意。所以我们可以说,这种统一或融合是造成这部小说诗化的主要因素之一。

正因为哈代所感兴趣的不是“简单的自然描写”,而是场景的每一个细部的发展变化以及人物内心世界的每一种细腻的活动,所以,正如评论家阿尔瓦雷斯所说:“《苔丝》是强烈意义上的诗化小说……它也像一首诗一样优美,一样具有诗的特征:每个细部都是必不可少的,每个片断都充满着情感。”这种诗化特征在作品中的确是随处可见的。我们不妨看一段作者对苔丝倾听克莱尔弹竖琴时的描述:苔丝既想不到时间,也想不到空间了。她以前所描绘的那种由凝望星星而产生的超然升腾的意境,现在不请自来了。她全身随着旧竖琴的细弱的曲调荡漾起伏,和谐的旋律像清风一般沁入她的心田,使她眼中噙满泪水。飘拂的花粉仿佛是旋律的化身,湿润的庭园也好像是受了感动而哭得泪水涟涟。虽然夜幕即将笼罩大地,那气味浓烈的野花却大放异彩,仿佛过于热切而无法闭合。色彩的波浪和声音的波浪融汇一体。(第十九章)

这种因全身心的观察而产生的意识与情感的深奥、抽象的超然升腾,可以说,已是诗歌的本质特征,超出了叙事小说的描述范畴,进入了现代诗非理性的深沉莫测的境界。

也像诗歌创作一样,哈代在《苔丝》中巧妙地运用象征性手法和大自然意象的形象性比喻,使之产生了一定的寓意性效果,深化了作品的主题,增强了作品的诗意。在这方面,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和研究的东西。

首先,哈代充分发挥自己的艺术想象力,在总体建构、场景描绘、性格刻画,甚至人名、地名等选择使用方面,都广泛地使用了寓意性象征。如作品的第一章是古老世家的发现,这种古老世家既是浪漫气息和古朴、典雅情调的象征,暗示了苔丝身上的诗意特征,也是苔丝命运悲剧因素的象征,因为正是这一发现,才导致了最终对苔丝的扼杀。人名、地名也常是一种象征,带有语义载荷,苔丝生于马洛特,祖先是佩根·德伯维尔,出生地象征性地说明了苔丝命运的可悲,地名马洛特的英文原名Marlott是由Mar(毁坏)和lot(命运)所构成的,象征苔丝的悲剧命运是与生俱有、无法逃脱的;苔丝祖先的名字佩根(英文pagan意为异教徒)则形象性地表明了苔丝性格中的叛逆性,而她最后在膜拜异教的圆形石柱上被捕,也象征着一种回归,富有悲剧性的崇高气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最后苔丝的死并不是生命的终止,而是一个形象的完结,一个生命的实现,所以《苔丝》最后一部的标题用的是fulfilment(完结、完成),而不是end(终止)。小说最后一段丽莎站立起来,又与克莱尔向远方走去的意象,进一步深化了苔丝这一诗化形象的不朽性,仿佛一曲动人的旋律被演奏之后仍发出未尽的袅袅余音,仿佛一首优美的诗歌被禁之后仍在人们的脑中萦绕回旋,那美好的形象在人们的眼前荡漾着,很久很久不肯消逝而去。

再则,哈代在作品中使用了大量的自然意象来用作比喻,他对自然界的各种意象的感受都十分敏锐,而且具有独到的观察力,能捕捉到大自然中最典型、最生动的意象来用作比喻的客体,以此来增强这部作品中苔丝形象的诗化特征和自然属性,他甚至“用地质学和古生物学的比喻,来坚固地创立苔丝形象的古朴特性和她意识的理想品质”。

由此可见,苔丝形象之所以深深打动人心,是与哈代诗歌创作中常用的手法和技巧分不开的,而且在塑造这一形象时,哈代也饱含着诗的激情,西方有的论者就曾认为,哈代描述苔丝时,不是把她当作他小说中的人物,而是把她当作他失去的,但永远无法忘却的昔日的爱情。他创造了她,用诗的光环装饰了她,又很不情愿地让一个又一个磨难伴随着她,同时对她同情、对她爱怜,并且用自己的胸膛来养息她那受伤的名字(正如卷首的题词所表示的那样)。哈代在20多年后所创作的组诗《昔日爱情之遗物》中所表现出的那种凄切动人的失落情绪在《苔丝》中已经有了明显的展现。

当然,我们也应看到,哈代虽然对苔丝的形象和苔丝悲凉的一生寄予了深切的同情,但他是用唯心论解释社会变化的原因,他深受叔本华等人的影响,认为有一种弥漫宇宙的意志力主宰着人类的命运,正是这种在冥冥之中支配人类命运的、不知善恶、冷酷无情的“内在意志”,把人生变成了一系列的不幸和绝望,因此,作者在对苔丝的悲剧深表同情的同时,又以神秘主义和宿命论的观点来解释苔丝悲剧的原因,甚至把苔丝的毁灭也看成是“众神的主宰”对她的“戏弄”。出于这种思想的指导,他力图把希腊悲剧的主题移植到英国小说中,认为这是人和命运的冲突。这样,苔丝的形象既有反抗命运的一面,又有顺从命运安排的一面,这些都是作者本人思想局限性的反映,表现了他既揭露社会阴暗又看不到出路的浓郁的悲观主义情绪。

不过,对人类命运的焦虑以及悲观主义的情绪与诗的因素向来不是对立的,它是哈代小说创作和诗歌创作的一个共同基调,两者在这一方面互为补充、互为渗透,不过,在后期的诗作中所表现的焦虑更为明显,所显露出的悲哀更为深刻,悲剧意识也更为强烈了,就连戏弄苔丝的“众神的主宰”也不再过问人间了,如在《健忘的上帝》《除夕》等许多诗篇中,哈代认为控制人生的已经不再是“命运”,而是“偶然”了,上帝已经忘记了自己所创造的受苦受难的人间,所以,对于人类来说,上帝即使活着,也已经是虚无的存在了。他甚至表现出尼采式的“上帝死了”的思想,如在《上帝的葬礼》一诗中,他认为上帝“被毫不妥协的、残酷的现实所粉碎”。因此,他在不理解社会罪恶根源和社会弊端的症结所在、找不到解决矛盾的办法的情况下,产生了人生、宇宙都已失去目标的更为强烈的悲观主义情绪,发出一种听天由命、悲天悯人的感叹,流露出一种对人类永远无法逃脱悲剧命运摆布的无可奈何的悲哀和困惑以及“现代主义的创痛”。1991年9月于杭大中文系说明

以下这部小说的主要部分(文句略有不同)曾在《文艺周刊》上发表过,另有数章,是专门为成年读者而作的,也以长篇选载的形式在《双周评论》和《国民观察》上发表过。承蒙这些刊物的编辑和主办人的大力相助,现在得以将这部小说的躯干和肢体连在一起,全部印行,在此一并致以谢忱。

我只想补充的是:出版这部小说,目的极为诚恳,只是试图以艺术的形式来表现相继发生的真实的事情。至于这部书中的观点和情绪,不过是把现今每个人所思索的和感觉到的东西说了出来,如果有任何自诩高雅的读者忍受不了这些东西,那我就请他记住圣杰罗姆的那句人所共知的话语:如果由于真理而受人攻击,那么,宁可受到攻击,也不能舍弃真理。哈代1891年11月

序言

这部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在主要活动展开之前,就经历了一个事件,人们通常认为,有了那番经历的女人是没有资格担任女主人公的,或者至少认为,那个事件实际上断送了她的前程和希望。可是,如果读者欢迎这本书,并且赞同我的观点,认为对于一件人所共知的悲惨事件,就它的隐秘方面而言,在小说中可以叙述的内容,要多于人们已经说出的东西,那么,就和公认的习俗完全背道而驰了。然而,《苔丝》在英美读者中也确实引起了共鸣,这似乎证明,按照人们心照不宣的观点进行写作,而不是恪守人们仅在口头上高谈阔论的社会习俗,也并非一无是处,即使我是以高低不等的局部成就举例说明,也是可以这么说的。我禁不住要对人们的这种共鸣表示感谢。在这个世界上,渴望友谊的,常常只能枉然叹息,只要不被别人故意误解,也就算是受宠若惊了,而我却有幸遇到了这些厚意欣赏的男女读者。遗憾的是,我永远不能同这些读者一一见面、一一握手。

我说的这些读者,包括多数评论家。他们慷慨大方,对这部小说表示欢迎。从他们的言语中可以看出,他们和别的人一样,用自己的富有想象力的直觉,大量地弥补了我叙述方面的不足之处。

此外,这部小说的出发点是既不想教训别人,也不想攻击别人,在描述部分,只求简单明了地表达意思;在思考部分,多记印象,少写主见。尽管如此,依然有人反对这部作品的内容和艺术手法。

一些比较严厉的反对者,在关于什么是适应艺术的题材以及某些其他方面,与我存在着良心上的分歧,他们明确表现出,他们不能领会本书副标题中那个形容词的确切含义,只能将该词与文明礼法中衍生而出的、纯属人为的意思联系在一起。他们完全否认该词“自然”的意思,否认该词所应有的美学特征,更不用说他们毫不顾及他们自己的基督教在最优美的意义上对该词所作的精神解释了。另有一些人提出的异议,在本质上不过是根据他们自己的断言,认为这部小说所体现的人生观,是19世纪末普遍流行的,而不是更早些时候、更淳朴年代的人生观。我只希望他们的这种断言能有充分的依据。我要重复一遍:小说所写的是一种印象,而不是一个论点;我不必多说了,因为我记起了席勒致歌德的信中的一段话,正好是对这帮人的评判:“他们那种人,只在一部艺术作品里寻找他们自己的思想,过分评价那些高于事实的东西。因此,这种论争的原因,完全是基本原理方面的问题,所以,要想与他们达成理解,完全是不可能的事。”还有一段:“无论什么人,只要他在评价艺术作品时,认为有任何比内在的‘必然’和‘真实’更为重要的东西,那么,我一旦发现了,也就算是与他断绝关系了。”

在本书初版说明里,我曾提到过,可能会有自诩高雅的人无法忍受书中这样或那样的东西。这种人果然出现在上述反对者之中了。其中一位,由于我没有做出“唯一能证明那个灵魂得救”的判断的努力,因而不能将此书通读三遍,并为此感到心烦意乱。还有一位,很不赞成在一部体面的小说里出现诸如“魔鬼的叉子、公寓的菜刀、耻辱的阳伞”之类的粗俗的物品。

另有一位先生,充任了半个钟头的基督教徒,以便更好地表示他对我的痛惜之情,说我在小说中使用了不敬神明的措词,不过,也就是那同一种固有的高雅迫使他说:“他也是尽其所能了。”他用这种令人感激不尽的话语来表示他对作者的原谅。我可以很有把握地告诉这位伟大的批评家,无条无理地公然责怪一神或诸神,并非像他所想象的那样是我的“原罪”。的确,这也许有一些地方根源,然而,如果莎士比亚是一个历史权威(大概不是),我就可以指出:那种罪孽早在七国时代就被引进威塞克斯了。在李尔王的故事中(也可以说是在威塞克斯国王伊那的故事中),格罗斯特曾经说道:天神对待我们,就像顽童对待飞虫,他们随心所欲地宰割我们。

其余两三位攻击《苔丝》的人,都是那种先存偏见、为大多数作家和读者所乐意忘却的人,他们以“文坛拳师”为业,间或装出颇有信心的样子。要做现代的“惩治异端的铁锤”,发誓要把别人打得一败涂地,他们伺机行动,不让别人暂时的部分成功变为日后的十全十美的成就,他们歪曲一目了然的原意,并且打着运用伟大的历史方法的幌子,对个人进行攻击。他们也许有自己必须推行的目标,有必须维护的特权,有必须遵循的传统习俗;然而,一个讲故事的人,仅仅记录世上事物对自己产生的印象,别无其他用心,对于以上这些东西,自然也就未加注意了,而且可能纯粹出于疏忽,在毫无挑衅的情况下,与这些东西发生了冲突。也许,在梦幻时刻所产生的倏忽即逝的意念,如果普遍地实施起来,那么,将会使这样的攻击者在地位、利益、家庭、奴仆、牛、驴、邻居或邻居的老婆等各个方面遭受相当的麻烦。他因此勇敢地躲藏在出版者百叶窗的后面,高声叫喊:“不要脸!”这个世界也实在太拥挤了,无论怎样挪动位置,哪怕是最有正当理由地向前挪动一步,都会触痛别人脚跟上的冻疮。这样的挪动时常始于感触,而这样的感触有时则始于一部小说。1892年7月

前面那些话是在本书问世后不久写成的,那时候,对于本书所进行的公开和私下的激烈批评,在感情上至今仍令人记忆犹新。既然那番话已经说出来了,那么,不管它们是否具有价值,也仍旧保留在此了,若是现在,我恐怕就不会写出那样的话了。尽管本书从初版到现在,逝去的光阴还极其短暂,但是,惹起我做出上述答辩的那些批评家,已有一些“入寂”了,这仿佛要提醒我们,无论是他们的话还是我的话,反正都已经无所谓了。1895年1月

现在这一版的小说增添了好几页以前各版所没有收入的内容。在我把分散的章节收集在一起的时候(如我在1891年的出版说明里所陈述的那样),这几页被疏漏了,但在原稿里却一页不缺。这几页的内容出现在第十章里。

至于副标题,前面已经说及,现在可以补充的是,这个副标题是我在看过校样之后的最后时刻才加上去的,作为一个胸怀坦荡的人对女主人公所作的评判。我当时以为,对于这种评判,谁也不会驳斥。谁知,对这几个字的驳斥超过了对书中任何内容的攻击。一字不写,效果更佳。不过,既然写了,还是留在书上吧。

这部小说于1891年11月分三册首次全部印行。哈代1912年3月可怜的受伤的名字!我的胸膛将是一张供你养息的眠床。——莎士比亚

第一部 妙龄少女

第一章

五月下旬的一个傍晚,一位中年男子正从沙斯顿赶回自己的家乡——

马洛特。该村庄坐落在与沙斯顿毗邻的布雷克摩(或布莱克摩)山谷里。这位中年人拖着两条蹒跚的腿,步态倾斜,整个身子总是有些歪向左边。他偶尔把头轻巧地一点,仿佛是对什么事情表示赞同,其实,他并没有在特别思考任何事情。他胳膊上挎着一只盛鸡蛋的空篮子,帽子上沾着一层乱糟糟的绒头,摘帽子时用大拇指捏住的那个地方,已经磨损了一大块。不一会儿,他遇到了迎面而来的一个上了年纪的牧师,骑着灰色牝马,信口哼着小调。“你好。”挎着篮子的人说。“你好,约翰爵士。”牧师说道。

步行的男子又走了一两步,便停住脚,转过身子。“呃,先生,俺真不明白,上回赶集的那天,差不多也是在这个时候,俺俩在这条路上相遇了,俺对你说了一声‘你好’,你也是像方才一样回答:‘你好,约翰爵士。’”“不错,我是这么说过的。”牧师说道。“在那以前还有过一回,大概快一个月了。”“或许是的。”“那么,你干吗三番两次地叫俺‘约翰爵士’呀?俺只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做小生意的乡巴佬,名叫杰克·德贝菲尔呀。”

牧师拍马靠近了一两步。“那只是我一时的兴致所在。”牧师说道,迟疑了一会儿,他又改口说:“那是根据我不久前发现的一件事。我是在编写新郡志而考查各个家谱时,偶尔发现了这件事。我是斯塔福特路的特林厄姆牧师,喜爱收藏古物。德贝菲尔,你真的不知道你是古老高贵的爵士世家德伯维尔的直系子孙吗?德伯维尔的始祖是佩根·德伯维尔爵士,根据《功臣谱》的记载,这位著名的武将是随同征服王威廉一世从诺曼底来到英格兰的。”“以前俺可从来没听说过这桩事呀,先生!”“这是真的。仰起你的下巴来,让我好好端详端详你的面部轮廓。不错,这正是德伯维尔的鼻子和下巴——不过瘪了一点。你的祖先就是协助诺曼底的埃斯特玛维拉勋爵征服格拉摩根郡的十二个武将之一。你家族的分支在英格兰的这一带到处拥有庄园,他们的名字出现在斯蒂芬王朝时代的《国库年报》里。在约翰王统治时代,其中有几个豪富还把受封领地捐赠给了僧兵团。在爱德华二世时代,你的祖先布赖恩被召到威斯敏斯特,出席了那里的大议会。在克伦威尔时代,你们家族有所衰败,但不算严重,在查理二世统治时代,你们家由于忠于君主,被封为‘御橡爵士’。呃,你们家族中已有过好多代约翰爵士了,假如爵士封号也像从男爵那样,可以世袭相传,那么,你现在不就是约翰爵士了吗?实际上,在古时候,爵士封号就是父子相传的呀。”“俺真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简而言之,”牧师用鞭子果断地拍了拍自己的腿,做了结论:“在整个英格兰也几乎找不出另一个像你这样的高贵家族。”“天哪,难道这是真的?”德贝菲尔说道。“可俺在这儿到处碰壁,年年都一样,人们不把俺放在眼里,好像俺只不过是教区里最不起眼的平头百姓……特林厄姆牧师,大伙儿知道俺这桩事儿有多长时间啦?”

牧师解释说,据他所知,这桩事儿已经完完全全地被人遗忘了,根本谈不上是否被人知晓。他自己的调查开始于去年春上的一天,他碰巧看到了刻在马车上的德贝菲尔这个姓氏,由于对德伯维尔家族的盛衰变迁极感兴趣,他就寻根究底地考查了德贝菲尔父亲和祖父的有关情况,直至彻底弄清了这个问题。“开头,我并不想把这个毫无价值的事实讲给你听,免得打扰了你,”他说,“但是,我们的冲动有时候强于我们的判断力。我以为你或多或少知道一些情况呢。”“是啊,的确是的,有过一两回,俺听说俺家在来布莱克摩山谷之前,日子要好过得多。可俺没去理会,只是以为俺家曾经有过两匹马儿,而不像现在这样,只有一匹。俺家里倒有一把古老的银匙,也有一个古老的印章,可是,老爷,银匙和印章又能说明什么呢?……哪里想到俺和这些高贵的德伯维尔一直是同宗共祖呐。据说俺老爷子有些秘密事儿,他不肯说出他是打哪儿来的……那么,俺冒昧地问一句,眼下俺家的人在哪块地方生烟火呢?俺是说,俺德伯维尔家的人眼下住在哪儿呢?”“你们家的人哪儿也没有了。作为郡里的贵族人家,已经是绝嗣的了。”“真是伤心呐。”“是啊,那些编造家史的人,总是把衰败了的男系世家称作绝嗣家族。”“那么,俺们家的人埋在哪儿呢?”“埋在绿山下的王陴,一排又一排地躺在墓穴里,墓上有雕像,上面还有用贝克大理石做的蓬罩。”“那么,俺们家的宅邸和领地在哪儿呢?”“你们什么也没有了。”“哦?地产也没有了吗?”“没有了,尽管如我所说,你们家族曾经兴旺发达,拥有无数的领地。在这个郡里,你们家的宅邸在王陴有一处,在谢顿、米尔庞德、拉尔斯丹特以及井桥都各有一处。”“俺们家还能兴旺发达吗?”“嗯——这个我说不准!”“对于这桩事,俺最好该怎么办呢,先生?”德贝菲尔停了一会儿问道。“呃,无能为力,无能为力喽,不过,‘盖世雄杰,何竟死亡!’你也只好想着这句话,宽宽自己的心了。当地一些搞历史的和研究家谱的肯定对此有些兴趣,仅此而已。在本郡的一些村舍里,也有好几个别的家族,差不多和你家一样显赫。再见吧。”“可是,你不回头与俺喝一盅提提神吗,特林厄姆牧师?‘醇沥酒店’开了桶的酒味道还是很不错的,虽说比‘罗利弗酒店’差一点。”“不啦,今晚不行啦,谢谢你,德贝菲尔。你也已经喝得够多了。”说罢,牧师策马继续赶路,心里疑惑着,向这个人传播这点儿稀奇的学问,是不是不够谨慎?

牧师走远之后,德贝菲尔充满奇思幻想地走了几步,接着在路边的草坡上坐了下来,把篮子放在身前。过了几分钟,远处出现了一个小伙子,也顺着德贝菲尔刚才走的同一个方向过来了。德贝菲尔见到他,便举起手来,年轻人加快脚步,走到跟前。“小子,把俺的篮子拿去拎着!俺要你为俺跑趟腿。”

那个细如板条的年轻人皱了皱眉头。“约翰·德贝菲尔,你算老几,凭什么对俺发号施令,还叫俺‘小子’?俺俩谁还不认得谁呀!”“凭什么?凭什么?这是秘密——这是秘密!现在,听从俺的吩咐,好好地去干俺叫你去干的事情……好吧,弗雷德,俺并不在乎把这个秘密讲给你听:俺是一个高贵家族的人哩,这是俺今儿下午刚刚发现的。”宣布这一消息之后,德贝菲尔从本来坐着的地方往后一仰,放纵地伸开身子,躺倒在草坡上的雏菊丛中。

那小伙子伫立在德贝菲尔身前,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约翰·德伯维尔爵士——这就是俺。”仰卧的德贝菲尔说道,“那是说,如果爵士跟从男爵一样的话——本来就是一样嘛。关于俺的来历嘛,都记载在册了。小子,你是否知道绿山下的王陴这个地方?”“知道。俺上那儿赶过集。”“嗯,在那个城市教堂的下面,躺着……”“那不是城市,俺是说那个地方不是城市,至少俺去的时候还不是城市,只是个很不起眼的、可怜巴巴的小地方。”“别去管它是什么样子嘛,小子,那不是俺们要谈的问题。在王陴那儿的教堂下面,躺着俺家许许多多的祖宗——

数以百计啊,穿着铠甲,戴着珠宝,装在重好几吨的铅质大棺材里。在整个南威塞克斯,谁家的祖坟也比不上俺家的祖坟那么高贵,那么气派。”“哦?”“现在嘛,拎着这只篮子,赶到马洛特去,到了‘醇沥酒店’的时候,叫他们立即给俺派一辆马车,接俺回家。马车厢里,他们一定得摆点小瓶朗姆酒,记在俺的账上。办完这件事儿之后,你还得把篮子拎到俺家去,叫俺老婆先把要洗的衣服搁一搁,因为她不用干这种活儿了,叫她等俺回家,俺有要紧的事儿告诉她呐。”

当年轻人半信半疑地站着不动的时候,德贝菲尔把手伸进口袋,从他历来少得要命的先令中掏出了一个。“这是你的辛苦费,小子。”

这枚先令改变了那小伙子的看法。“是的,约翰爵士。谢谢您啦。还有别的事儿俺能为您效劳吗,约翰爵士?”“告诉俺家里的人,说俺今天的晚餐嘛,嗯,能弄到羊杂碎,就吃炒杂碎,若是没有,就吃猪血香肠,若是也没有,猪小肠也行。”“是,约翰爵士。”

小伙子拎起篮子,准备动身,这时,从村庄那头传来了铜管乐队的乐曲声。“怎么回事?”德贝菲尔问道。“不是为俺的事吧?”“那是妇女在开游行会,约翰爵士。怎么,你女儿不也是其中的成员吗?”“哦,是的,说实在话,俺的脑袋瓜里想的都是大事情,把那件小事忘得精光了!好啦,你到马洛特去,给俺叫好马车,或许,俺还能乘着马车兜一圈,视察视察游行会哩。”

小伙子走了,夕阳之下,德贝菲尔躺在草坡上的雏菊丛中,静静地等候。过了好久好久,都没有一个人影打这儿路过,那微弱的铜管乐声成了这青山脚下唯一能够听见的人间的声音。

第二章

前面所说的布莱克摩,是一个美丽的山谷,马洛特村就位于它东北部的起伏地带。这一地区群山环绕、清幽僻静,尽管离伦敦只不过四个钟头的路程,可是大多数地方仍然未被风景画家或游客所涉足。

要想熟悉这个山谷,最好是从环绕四周的群山的顶峰向下俯瞰——

夏季的干旱时节也许是个例外。若是没人引导,在天气不好的时候逛到幽深之处,很可能对狭窄曲折、满是烂泥的道路产生不快之感。

在这片土地肥沃、群山遮掩的乡间地带,田野永不枯黄,泉水永不干涸,它的南面邻接着险峻的石灰岩山岭,这山岭环绕着汉勃勒顿山、公牛冢、荨麻谷、多格堡、高斯陀以及巴勃荡等高地。从海滨地区来的游客,向北艰难地走了几十英里路的石灰质丘陵和谷类庄稼地之后,突然来到这种峻岭的边缘,向下鸟瞰,惊喜地发现一片原野像地图一样平铺在脚下,与刚才所路过的截然不同。他的身后是莽莽重山,灿烂的阳光倾泻在看起来广袤无垠的原野上。一条条小径呈现白色,一排排低矮的小树编成篱笆,空气清澈无色。在这儿的峡谷间,世界仿佛是在更纤小、更精致的规模上建构起来的;田野仅仅是浓缩了的放牧的围场,从这儿的高处看下去,栽成树篱的一排排灌木好像是由绿线编织的网,铺在淡绿色的草地上。下方倦怠的大气染上了一片蔚蓝,就连艺术家称作中景的部分也带有那种色彩,而远处的地平线上却呈现出最深沉的蓝色。可耕的土地数量不多,面积有限。除了很少的一部分之外,整个景色就是辽阔的草地和茂密的树林,大山抱着小山,深谷套着浅谷,这就是布莱克摩山谷。

这个地区不仅在地形上饶有风味,而且在历史上也妙趣横生。从前,这块地方以“白鹿林”闻名遐迩,相传在亨利三世执政时期,有一只美丽的白鹿被国王追捕到手,但国王把它放掉了,可是,这只白鹿却被一个叫作托马斯·德拉林德的人捕杀了,因而此人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在那些年代,以及直到不久之前,此地到处覆盖着茂密的树林。即使现在,从古老的橡树丛和存留在山坡上的杂乱无章的乔木地带中,从遮蔽着大片大片牧场的空心大树中,也还可以发现早年情形的痕迹。

御猎场已经不复存在了,但它遗留的一些古时风俗却没有绝迹。然而,许多风俗只是以变换的或改装的形式得以留存。譬如,原来的五朔节舞会,在我们现在所讲的这个下午可以辨别出来,不过,已改装成狂欢会的形式了,或者按当地的说法,叫作“游行会”了。

对于马洛特的年轻一代村民来说,这种游行会是一个有趣的事件,尽管其真实的兴趣并未被这一仪式的参加者们所关注。它的奇特之处并不在于保留了年年列队游行跳舞这一风俗,而在于其参加者全是妇女。在男人的圈子里,这样的庆祝虽说正在趋于灭亡,可也不算罕见;但是,不知是女性天生的羞怯,还是来自男性亲属的讥讽,使得尚存的这类妇女庆祝活动(如果还有别的话)丧失了原有的荣耀和盛况。唯有马洛特的游行会依然存在,来纪念当地的谷物女神节。这一活动已经持续好几百年了,如今仍在按期进行,如果说这不是互济会,那么则是一种表示还愿的妇女会。

结队而行的妇女们全都穿着白色长裙,这种明快鲜明的服饰是旧历时代的遗风,在那个时代,目光远大这一习性还没有把人类情感降低到单调一律,欢天喜地与五月时光仍是等同的概念。这一天,妇女们首次出现的时候,是绕着教区排着双行的队列游行。绿色的树篱和爬满藤蔓的房屋前壁衬托着她们的身躯,当明媚的阳光照射在她们身上的时候,理想与现实便微微发生冲撞;因为,尽管整个队列都是穿的白色长衫,但是其中没有两件白得一样。有的接近于纯粹的漂白,有的是泛蓝的灰白,而有些年长者所穿的长衫则是白中带着死灰(可能是在箱子里叠了好多年了),而且还是乔治时代的式样。

除了白色女衫这一基本特征之外,每一位妇女和姑娘的右手都拿着一根剥了皮的柳树棍子,左手拿着一束白花。削剥柳枝和挑选鲜花,是每个人都要费一番心思才能完成的。

游行队伍里,有几位中年妇女,甚至有几位上了年纪的妇女,她们那满头的银丝以及历经沧桑、饱受磨难所带来的满脸皱纹,夹在喜气洋洋的队列之中,造成了一种近乎荒唐可笑却又可悲可叹的场面。对于她们,自己要说“生命毫无喜乐”的年头快要临近了。也许,这些饱经风霜、受尽忧患的人,比起她们年幼无知的同伴来,确确实实个个都有更多的东西值得我们搜集和叙说。不过,还是让年长者从这儿退场吧,让给那些在紧身胸衣下生命搏动得更为热切、更为猛烈的人吧。

的确,年轻的姑娘在队列中占了大多数,她们满头的秀发在阳光的映射下,放射出金色、黑色和褐色的光泽。在她们中间,有些人长着美丽的眼睛,有些人生着灵秀的鼻子,还有些人嘴唇妩媚动人,身段婀娜多姿,可是将这些美色集于一身的人,固然不能说没有,却极为稀少。在这种简单粗俗地出头露面、被人打量的情况下,该怎样安排自己的嘴唇,对于她们是个难题,脑袋该怎样保持平衡,面部又该怎样排除不自然的神情,显而易见,都不是她们力所能及的,这些都说明她们是真正的乡下姑娘,不习惯抛头露面。

她们每个人不用阳光照射,身上都已经热烘烘的了,每个人都有供自己心灵取暖的私人小太阳,每个姑娘都依然怀着某种梦幻、某种情感、某种爱好。至少是某种渺茫、朦胧的希望,因为希望总是存在的,虽然也许正在化为泡影,因此,她们大家全都高高兴兴,并且好些人还喜气洋洋。

她们绕过醇沥酒店,正准备离开大道,穿过边门进入草场时,一个妇人嚷了起来:“呀,老天爷!看哪,看哪,苔丝·德贝菲尔,那不是你爹乘坐大马车回家吗?”

听到这一声叫喊,队列中一个年轻姑娘转过头来,她是个漂亮标致的姑娘——

也许,并不比别的姑娘娇美,但是她那两片充满灵性的牡丹般的嘴唇和一双天真纯净的大眼睛,给她的容颜增添了无可置疑的妩媚。她头发上扎着一根红丝带,在整个游行队列中,她是唯一能以这种鲜明装饰而自夸的人。她转过头来的时候,看到德贝菲尔乘坐醇沥酒店的轻便马车,一路驶来,赶车的是一个头发卷曲、身体强壮的年轻女人,她的两只衣袖卷到了胳膊肘以上。这是该家酒店的神情愉快的雇工,总是打杂,时而也作马夫。德贝菲尔靠在马车上,眼睛奢侈地闭了起来,一只手在头前晃来晃去,嘴里慢悠悠地吟诵不停:“俺家——在王陴——有一大片祖坟;俺那些被封为武将的祖宗——装在那儿的铅棺材里面哩!”

参加游行会的人哧哧地笑了起来,除了那个名叫苔丝的姑娘。她意识到自己的父亲当众出丑,不免感到有些害臊。“他只是累了,没别的,”苔丝赶紧解释说,“他搭车回家,是因为俺家的马儿今天得歇着。”“你真会装糊涂,苔丝。”她的同伴说,“他是赶集的时候灌多了。哈哈!”“听着,要是你们再笑话他,俺就不会同你们向前多走一步了!”苔丝大声嚷道,面颊上的绯红已经扩展到整个面部和颈脖。过了一会儿,她的眼睛泪汪汪的,只好深深地低下了头。她们觉察到真的伤害了她,所以没再吭声。队列又开始正常行进。苔丝的自尊心极强,不愿再次掉头去弄清父亲那番话的真实意义(如果有什么意义的话),因此她默默地随着大家走进围场。舞会将在这儿的草地上举行。到达这一地点之后,她的心情恢复了平静,用柳枝轻轻拍着身边的人,并且像往常一样又说又笑了。

苔丝·德贝菲尔在人生的这个阶段,还只是个未被经验所染指的纯情少女,虽说她上过村里的学校,可是乡音很重:在这个地区的方言中,典型腔调大约表现在“ur”这个音节的念法上,这儿的人把它念得像人类语言中的任何音节一样重。苔丝发这种乡音时,那两片噘起的红嘴唇很难有固定不变的形态,每当她说完一句话准备闭嘴的时候,她的下唇总是要顶一下上唇的中部。

她的面容中仍然不时地流露出一股稚气。她今天走路的时候,尽管周身洋溢着美丽的成年女子的气质,可你有时能从她的面颊中看出她十二岁时的情态,或者在她眼睛中辨出她九岁时的光泽,甚至连五岁时的神色也不时地从她嘴部的曲线中掠过。

然而,这一点很少有人知道,更没有什么人对此加以注意。极少数人,主要是陌生者,偶尔打她身边经过时,会久久地凝视她,一时间被她清新的气韵所迷醉,并想知道以后能否再与她相遇,不过,几乎对每一个人来说,她只是个容颜好看、生动如画的乡下姑娘,仅此而已。

关于德贝菲尔乘坐的由女车夫赶着的凯旋马车,已经看不见,也听不到了。游行队列走进指定的场地,开始跳舞,由于没有男性舞伴,姑娘们起初是女的和女的跳,但是到了快收工的时候,村里的男人和其他一些闲人及行人开始在周围聚集,并且似乎想做舞伴。

在这些旁观者之中,有三个身份较高的年轻人,肩上挎着小背包,手里拿着结实的拐杖。从他们彼此相像的面貌和由大到小的年龄来看,他们似乎是亲兄弟,或者实际上就是亲兄弟。老大戴着白色领带,穿着马甲,头上是一顶普通副牧师的薄边帽子;老二是个标准的大学生;老三嘛,仅凭相貌来看,很难辨出他的身份,在他的眼神和服饰中,有一种未加虚饰、无拘无束的情调,表明他还没有跨入职业的门槛。所以我们只能猜测说,他不过是一名对任何事情都想要随便尝试一番的学生。

这三个兄弟告诉偶然相遇的人们说,他们来布莱克摩山谷旅行,是为了消度降灵节假期,他们是从东北面的沙斯顿镇起程的,正朝西南方向走。

他们倚在大路边的栅栏门上,打听起这群白衣女人在此跳舞的意义。老大和老二显然不想逗留太久,但是老三看到这群姑娘没有男伴而舞的情景,感到非常有趣,因而不想急于赶路。他把背包和拐杖一起放在篱笆边上,打开了栅门。“你要干什么,安琪?”老大问道。“我想去和她们跳个舞。我们三个干吗不去跳一跳呢?只玩一两分钟,不会耽搁很久的。”“不行,简直胡闹!”老大说,“在公共场所,同一群乡下丫头跳舞,给别人看到了怎么得了!快走吧,要不我们在天黑以前就赶不到斯托堡了,附近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投宿;再说,既然我们不嫌麻烦地带来了《反不可知论》,那么临睡之前还得看一章呢。”“那好吧,我五分钟以后就会赶上你和卡思伯特;你们不用等我,我说到做到,菲利克斯。”

老大和老二很不情愿地离开了弟弟,继续赶路,为减轻弟弟的负担,他们还替他带走了背包。老三走进了草地。

当姑娘们跳完一支舞,停了下来的时候,他对离他最近的两三个姑娘献殷勤地说:“真是万分可惜,亲爱的姑娘们,你们的舞伴呢?”“他们还没收工哩,”最胆大的一位姑娘答道,“过一会儿,他们会陆续来的。先生,趁他们没来,你当个舞伴怎么样?”“当然可以。不过,这么多姑娘,只有我一个男的!”“一个总比没有好哇。拿眼睛盯着同一种性别的脸膛,跟着同一种性别的脚步,没有拥抱,没有亲吻,真是枯燥无味。好吧,你自个儿挑吧。”“嘘,别这么性急嘛!”一个比较腼腆的姑娘说道。

这位青年这样被邀请之后,用眼睛粗略地把姑娘们扫视了一遍,试图辨别一下。但是,由于这群姑娘都是他从未见过面的新人,所以他的鉴别力不太中用。他所挑选的,差不多是第一个走到他身边的人,既不是刚才说话的那个姑娘(这出乎她的意料),也不是苔丝·德贝菲尔。家谱、祖坟、文件记载、德伯维尔的血统,都还没有在苔丝的人生战斗中帮助过她,甚至没能在普普通通的乡下姑娘中间占个上风,把一个舞伴吸引到自己的身边。如果没有维多利亚时代的金钱相助,诺曼底的血统算得了什么!

那个独占鳌头的姑娘叫什么名字,我们不必去管,反正没有记载下来,但是在那天傍晚,大家都嫉妒她头一个享受与男性舞伴翩然共舞的殊荣。不过,榜样的推动力是极为巨大的,方才,无人闯入的时候,村里的年轻人都站在外面平心静气地围观,现在则纷纷急促地走进舞场,不一会儿,结伴而舞的场地内掺入了可观的乡村青年,最后,就连最不起眼的女人也不必充当男性舞伴的角色了。

教堂的大钟敲响了,这时,那个年轻学生突然说他必须走了,方才,他一定是忘乎所以了,他还得跟上同伴呢。当他从跳舞的人群中走出来的时候,—

双眼睛落到了苔丝·德贝菲尔身上。苔丝一双圆圆的大眼睛真实地流露出微弱的指责,怪他没有挑她作舞伴。他也觉得遗憾,因为她刚才畏缩不前,未能引起他的注意。他就带着这种后悔的心情离开了草场。

由于耽搁得太久,于是他加快步伐,沿着道路向西面飞跑而去,很快穿过一块低谷,又登上一个山坡。他还没有赶上两个哥哥,停下来喘口气时,他回头一望,只见姑娘们白色的身影在绿色的围地里旋动,正如他在她们中间时一样。看来,她们已经把他忘得一干二净了。

她们全都把他忘了,也许只有一个没忘。那个白影离开大家,独自站在树篱旁边。从她的位置来看,他知道这就是没有与他共舞的那个美丽的少女。事情虽然微不足道,但他本能地意识到,她由于被他疏忽而感到受了伤害。他后悔自己没有邀请她;他后悔自己没问她的名字。她那么端庄秀丽,脉脉含情,穿着那身单薄的白裙又显得那么柔弱温和,因此,他觉得刚才的所作所为真是愚蠢至极。

然而,现在已经无济于事了,他只好转过头来,弯起身子急速赶路,不再思考这件事了。

第三章

苔丝·德贝菲尔却不会轻而易举地忘记这件事情。很长时间,她都无心再去跳舞,尽管她也许会有许许多多的舞伴。可是,唉,他们这些人里面,谁的谈吐也不如那位陌生的青年那般优美动听。直到霞光在山间吞并了陌生青年那越走越远的身影,苔丝才摆脱了暂且的惆怅,答应了一个想要做她舞伴的人。

她和伙伴们一直逗留到黄昏时分,参加这样的舞会倒是别有一番情趣,不过,她还是个情窦未开的女孩,纯粹是为了跳舞而跳舞;她也见过别的姑娘们被人追求并且获胜,饱尝着“温柔的折磨,痛苦的甜蜜,愉快的悲哀,惬意的忧伤”,每当这个时候,她极少想到自己也有这种能力。在舞会上,小伙子们为她相互争斗时,她也只是觉得有趣,若是争斗得太激烈了,她还会骂上他们几句呢。

她本来可以待得更晚些,可她想起了父亲古怪的行为举止,顿时感到焦虑不安。她想弄明白父亲到底怎么了,因此离开跳舞的人群,转身向坐落在村头的自家小屋走去。

离家还有好几十米的时候,另一种有节奏的、不同于刚才舞场乐曲的声音传到了她的耳中,她熟悉这种声音——

非常熟悉。这是在室内石头地面上砰然晃动摇篮的有规律的声音,和着摇篮的摆动,一个女人的声音像是奏着刚健有力的快步舞曲,唱着心爱的小调《花牛》:我看见她躺在那边的绿色丛林;来吧,爱人!我知道你在哪里!

歌声和摇篮的摆动声音有时会中断一段时间,取而代之的是处于最高音调的呼喊:“上帝保佑你这对宝石般的眼睛!保佑你这柔软光洁的脸蛋!保佑你这樱桃般的小嘴!保佑你这双丘比特般的大腿!保佑你身上的每一块骨肉!”

祈祷完毕之后,歌声和晃摇篮的声音又重新开始,《花牛》小调又像方才那样进行。当苔丝打开门,停在门口向屋内环视的时候,正是这样一幅情景。

屋内尽管有歌声,可是苔丝姑娘却强烈地感受到一种不可言状的凄凉。方才在草地上,是一片节日的欢乐气氛:洁白的女裙、一束束鲜花、一根根柳枝、旋转的舞步,还有被陌生青年勾起的一缕淡淡的柔情;可是现在,眼前却是一支烛光之下的昏黄幽暗的景象,真是天壤之别啊!除了这种不协调的强烈对照之外,她还产生了严厉的自责之心,因为她没有早点回家帮助妈妈料理家务,而是在外面纵情玩乐。

苔丝的妈妈就像苔丝离家时那样,身边围着一大群孩子,正俯在自礼拜一就泡了的一盆衣服上。这盆衣服呀,也像往常一样,一直泡到这个礼拜的末尾。就连苔丝身上穿的这件白衣,也是妈妈昨天从那个盆里捞出来的,并且亲手把衣服拧干、熨平。想到这里,苔丝心头被一阵悔恨所刺痛。因为刚才在那潮湿的草地上,她极不谨慎,竟把衣服染绿了一块。

像通常一样,德贝菲尔夫人一只脚站在洗衣盆旁边,另一只脚忙于方才所说的事情,也就是摇着最小的孩子。那只摇篮嘛,在石板地面上干了这么多年的苦差事,驮了这么多的孩子,现在连弯杆都几乎磨平了。因此,每晃动一下,都引起剧烈的震荡,使婴孩像织机的梭子似的,从这一边抛向另一边,而且,德贝菲尔夫人由于被自己的歌声所激励,尽管在肥皂水里泡了老半天,仍然有的是力气狠劲地晃动摇篮。

摇篮哐当哐当地响着;蜡烛的火苗伸得很长,然后开始上下跳动;洗衣水从主妇的胳膊肘上向下直滴,小调也匆匆地收尾了,德贝菲尔夫人也不时地瞅一下女儿。现在,即使琼·德贝菲尔被一大群孩子所拖累,可她仍旧爱好歌曲。无论什么样的小调从外部世界流传到布莱克摩山谷,苔丝的妈妈不用一个礼拜总能把它哼会。

现在,从这个女人的身上,还能够隐隐约约地觉察出她青年时代的某种清新,甚至美丽的气质;由此看来,苔丝得以自豪的个人魅力大概主要是秉承她母亲的,和爵士世家以及高贵祖宗都毫无关联。“妈,俺替你摇吧。”女儿温存地说,“要不俺脱下身上这件最好的衣裳,帮你拧衣?俺还以为你早就洗完了呐。”

苔丝的妈妈并没有怪女儿出门这么久,把家务事留给她一手料理,相反,她很少因为这事而责备苔丝,觉得没有苔丝帮忙的时候,若是忙不过来,可以把活儿往后搁一搁。今晚,她的心情要比平时快活得多。母亲的目光中,有着一种梦幻的色彩,有着心荡神驰和洋洋自得的神情,苔丝对此无法理解。“嗨,你可回家了,俺真高兴,”她妈妈刚哼完曲子,就开口说道。“俺正想出去把你爹给找回来;不过,更要紧的,俺想跟你说说发生的事情。宝贝儿,你听了一定会乐坏哩!(德贝菲尔夫人总是习惯于说土话;她的女儿呢,由于在国立学校跟着一个伦敦毕业的女教师受了六年的小学教育,所以能说两种话,在家里或多或少是说土话,在外面的时候以及跟有身份的人说话的时候,则是用普通话。)”“是俺不在家时发生的?”“嗯!”“今儿下午,俺看见俺爹怪模怪样地坐在马车里,是不是跟这桩事儿有关?他出什么丑呀?俺羞得恨不得钻到地洞里去哩!”“对呀,正是跟这桩事儿有关哩!已经查明,俺们家是全郡最有名望的大户人家,从奥利弗·克伦勃尔朝代之前,一直到佩根·土耳其,俺们家的祖宗都有碑碣,有陵墓,有盔饰,有盾徽,还有些东西呀,老天爷才知道是叫什么哩。在圣查理时代,俺家还被封过‘御橡爵士’哩,俺们的真实姓氏是德伯维尔!……听了这话,你不感到胸膛都挺起了好多吗?正是因为这个,你爹才搭马车回家的,并不像人家瞎猜的那样,说他是喝醉了。”“俺听了很高兴。妈,这桩事儿对俺家有没有什么好处呢?”“哦,有好处的!人家认为这桩事儿也许会大有好处哇!不消说,这事儿一传出去,那些跟俺们一样高贵的人们,就会乘坐马车,一窝蜂似的来这儿拜访。你爹是在打沙斯顿回家的途中得知这桩事的,他把来龙去脉全都讲给俺听了。”“俺爹现在上哪儿去啦?”苔丝突然问道。

母亲没有直截了当地明确回答。“你爹呀,今朝上沙斯顿找了大夫。好像害的不是痨病。说是他的心脏周围积了一层厚厚的脂肪。嗯,就像这个样子。”琼·德贝菲尔边说边用泡湿的拇指和食指比划成“C”字形状的缺口圆圈,又将另一根食指朝胸口指着。“大夫跟你爹说,‘眼下呀,你心脏的这一面全被脂肪蒙住了,这一面也蒙住了,只有这块地方还没蒙上。若是这儿也蒙住了,变成这个样儿,’”德贝菲尔夫人说到这里,将两根手指头合拢,构成一个完整的圆圈,“‘那么,德贝菲尔先生,你就该上西天了。’他对你爹说,‘你或许能挨上十年,或许熬不过十个月,甚至十天。’”

苔丝神色惊讶。她父亲尽管突然间变成了了不起的人,却也有可能很快升入天国!“俺爹到底上哪儿去啦?”她又问道。

她母亲露出不赞成这种提问的神色。“你别着急嘛!你那可怜的爹呀,听了牧师的那番话,沉不住气啦,心里头一高兴,就在半个钟头以前跑到罗利弗酒店去了。他也确实需要提提劲,好明儿个一清早就去赶集,不管俺家祖上怎么样,反正那些蜂窝总得送到集子上去。路儿远得很哩,夜里过了十二点,他就得动身。”“提提劲?!”苔丝情绪急躁地说道,泪水涌出了眼眶。“老天哪!上酒馆去提劲!妈,你也信他的话!”

她的责怪和急躁的情绪似乎立刻充满了整个屋子,周围的一切,无论是家什、蜡烛,还是玩耍的孩子们,以及她母亲的脸膛,都显露出受惊的神色。“哪里的话,”母亲激动地说,“俺可没有信呐。俺一直在等你回来照看家庭,好让俺去拽他回家。”“俺去找。”“哦不,苔丝。你知道,你去没用。”

苔丝没再劝解。她知道母亲反对她去找意味着什么。德贝菲尔夫人的短上衣和女帽早就灵巧地挂在她身边的椅子上,准备接受这次经过仔细考虑的短途行程,这位主妇所哀叹的倒不是非出门不可,而是这次出门的原因。“把这本《测命大全》拿到外屋去吧。”琼·德贝菲尔边说边擦手穿衣服。《测命大全》是一本很厚的旧书,放在离她胳膊肘不远的桌子上,由于经常塞在衣袋里,都破得不成样子了,书边都磨到印有文字的地方了。苔丝拿起书,母亲也起身出门了。

上酒馆去找自己得过且过的丈夫,是德贝菲尔夫人在拖儿带女的脏乱生活中仍旧存留的乐趣之一。在罗利弗酒店把他找到,在他身边坐上一两个钟头,忘却操劳孩子的一切烦恼,——

这正是她的乐趣所在。这时,一种光环,一种玫瑰般的晚霞,便会沐浴着生活。现实中的一切艰难困扰,全都变得玄虚抽象,难以捉摸,转化成仅供静观的精神现象,不再是以前那种折磨灵与肉的压得令人喘不过气来的具体之物了。暂且不在眼前的儿女们,似乎不是别的,而是变成光彩夺目、称心合意的东西了,日常生活中的日常现象也放射出风趣幽默、令人欣慰的色彩。现在,坐在丈夫的身边,坐在他向她求婚时的同一个地方,她就有了一点鸳梦重温的感觉了,过去那时候,她对他性格中的缺陷视而不见,只把他当作理想的情人。

留下苔丝和弟弟妹妹在一起了,她首先把测命的书送到外面的草棚,塞在屋顶的稻草里。她母亲对这本积满污垢的书有一种奇特的盲目崇拜,认为它具有神力,所以从来不敢让它整夜放在屋里,每当查阅之后,就立即放回原处。做母亲的这一方面是在快要毁亡的迷信之物、民间传统、本地土话和口头流传的谣曲中熏陶长大的,做女儿的则是在《新教育法规》之下接受的正规的国民教育,母女之间,存在着普通意义上的两百年的隔阂。她们两个到了一起的时候,就如同詹姆士一世时代与维多利亚时代并置起来了。

苔丝沿着庭院小道返回屋内的时候,陷入沉思,她感到纳闷:母亲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查测命书,到底希望从中得到什么呢?她猜想,关于祖宗的最新发现一定与此有关,但她没有料到,这事纯粹与她有关。然而,她也没工夫对此过多琢磨,她得往白天晒干了的衣服上喷水,还得陪伴她九岁的弟弟亚伯拉罕和十二岁半的妹妹埃丽莎-

露易莎(都管她叫丽莎)。更小一些的弟弟妹妹们都已经上床睡觉了。苔丝和她的大妹妹相差四岁多,之所以造成这么大的间隔,是因为有两个娃娃出世不久便夭折了。所以,当她独自与弟弟妹妹们待在一起的时候,就表现得很像一个“代理母亲”了。跟在亚伯拉罕后面出世的,还有两个女孩,一个叫盼盼,一个叫洁洁;接着是三岁男孩,最后才是刚满周岁的婴孩。

所有这些小家伙都是德贝菲尔船上的乘客——

他们的欢乐、他们的必需、他们的健康、甚至他们的存在,都全靠德贝菲尔家的两个大人来决定。如果德贝菲尔家庭的两个头目决定把船驶进贫困、灾难、饥饿、疾病、堕落、死亡,那么,这半打年幼的被关在船舱内的俘虏就不得不随着他们一同航行。对于这六个无助的小生物,没有人问他们是否愿意生活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之下,生活在德贝菲尔这样无计谋生的家庭之中。有些人很想知道,那位不仅风格清新纯净,而且哲理深邃可信的诗人,凭什么证据说出了“大自然的神圣安排”。

天已经很晚了,可是,无论父亲还是母亲,都没有归来。苔丝朝门外望去,思绪不由得飞越了整个马洛特村。整个村庄正在闭眼入睡。各处的蜡烛和油灯都在被吹灭:要么是被灭灯器,要么是被伸出的手。

妈妈出去找人,对苔丝来说,等于多了一个要找回的人。苔丝开始觉得,一个身体不好的男人,还指望凌晨一点之前起程赶集,不应该在这么晚的时候还待在酒馆里庆贺自己的血统。“亚伯拉罕,”她对小弟弟说,“你戴上帽子——不用怕——去一趟罗利弗酒店,看看爹妈到底怎么了。”

小男孩从凳子上敏捷地一跃而起,打开门,立刻窜进了门外的茫茫夜色之中。又是半个钟头过去了,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没有一个返回。亚伯拉罕也像父母一样,都好像陷进酒馆不能自拔了。“俺得自己去才行。”她说。

接着,丽莎上了床,苔丝把孩子们全都锁在家里,然后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黑洞洞的、弯弯曲曲的篱路或马路上,这条路在修造的时候,还不是寸土寸金,而且一根指针的时钟就足以划分一天的时间的年代。

第四章

在这个狭长的、房屋稀疏的马洛特,尽头处的独家酒馆“罗利弗”获得的是只许外卖不准堂饮的营业执照,因此,谁也不能在堂内喝酒,能够公开接纳顾客的地方,严格限制在一块大约六英尺长六英寸宽的木板上。这块木板被铁丝固定在庭园的木栅上,构成了壁架的模样。好酒的陌生顾客把酒杯搁在这块木板上,站在路边饮酒,酒渣往满是灰尘的地面上一倒,便构成了波利尼西亚群岛的模样。他们真希望在堂内能找到一个得以休息的座位。

陌生顾客们就是这么想的。本地的顾客也有同样的愿望,不过,有志者事竟成嘛。

在楼上一间很大的卧室里,窗户被老板娘罗利弗太太用最近丢弃的羊毛大围巾严严实实地遮了起来,这一天晚上,有十多个人聚在这里寻求快乐,他们全都是马洛特这一头附近的居民,也是这家小店的常客。在这住户稀散的村庄的那一头,有一家领有全副营业执照的酒店——“醇沥酒店”,但是,由于距离的关系,使得住在这一头的村民实际上难以光顾,不过更为严重的问题是酒的质量,人们一致公认,待在“罗利弗”房顶的一角喝酒,更胜于坐在那边宽敞的屋中。

房间里,一张破旧的四柱床充当了座位,好几个人聚集在床铺的三面,还有两个人高高地坐在五斗橱上,另有一人坐在橡木雕花的箱子上,另有两人坐在盆架上,另有一个坐在板凳上,于是,所有的人好歹都舒舒服服地有了坐处。这个时刻,他们正达到了精神上的欢快阶段,灵魂逃离躯体,畅游四方,他们只觉得满屋生辉,温暖宜人。在这一过程中,房屋和家具变得越发高尚、豪华;窗口的围巾也和绣花挂毯一样华贵,五斗橱抽屉上的铜拉手仿佛也变成了黄金门环,雕花的床柱也似乎与所罗门庙宇的宏伟石柱异曲同工。

德贝菲尔夫人离开苔丝之后,快速赶到这里,打开前门,穿过楼下漆黑的房间,接着,熟练地解开楼梯口的门,仿佛其手指熟知门闩上的机关,她脚步缓慢地攀登着弯弯曲曲的楼梯,当她登上最后一级楼梯、脸膛从暗处进入亮处的时候,意外地发现聚集在室内的人们全都把目光转向了她。“这是俺自己的几个朋友,是俺花钱请来看游行会的。”老板娘望着楼梯口,对着脚步声嚷道,像是一个小学生流利地背诵教义手册。“呀,原来是你呀,德贝菲尔夫人,天哪,你把俺吓了一大跳!俺还以为是衙门里派来的人哩。”

聚在屋内的其余的人都向德贝菲尔夫人投过一瞥,并点头表示欢迎,接着,德贝菲尔夫人走到丈夫坐的地方。他正在那儿出神地低声哼吟:“俺也像有的人家那样好啦!俺家在绿山下的王陴有许多祖坟,在整个威塞克斯,谁也比不上俺了!”“俺脑袋里出现了一个了不得的——打算!俺想跟你说一说。”满心欢喜的妻子压低声音对丈夫说道,“嗨,约翰,你没看见俺吗?”她用胳膊肘推了推丈夫,而做丈夫的看着妻子时如同透过窗户望着远方,嘴里还是在一个劲地哼哼唧唧。“嘘!别哼得这么响,我的好人,”老板娘说道,“要不然,衙门里若是有人路过这儿,会把我的执照没收的。”“俺猜,他给你们说过俺家的事啦?”德贝菲尔夫人问道。“是的,多少说了点儿。你想,能从这里面捞到油水不?”“哦,这可是秘密啦,”琼·德贝菲尔一本正经地说,“不过,即使坐不上大马车,能和坐大马车的攀个亲戚也不错呀。”接着,她放低喉咙,轻声对丈夫说:“你跟俺说了那桩事以后,俺就一直琢磨着,俺想起一位有钱的老太太,住在狩猎林边上,离特兰岭很近,正是姓德伯维尔。”“啊——你说什么来着?”约翰爵士问道。

她把这一情报重复了一遍。“那个老太太一定是俺们家的亲戚,”她说,“俺的打算就是派苔丝去认亲。”“你这么一提,俺倒是想起来了。的确有一个姓德伯维尔的老太太。”德贝菲尔说,“特林厄姆牧师还没想到哩。但是,与俺家相比,她算得了什么!没准是从诺曼王朝时代传下来的一支末房。”

这对夫妇正在全神贯注地商讨这一问题,所以谁也没有在意小亚伯拉罕已经溜进房间,正在等待叫他俩回家的时机。“她很有钱,她一定会注意上俺家姑娘。”德贝菲尔夫人继续说,“这将是一桩非常好的事情。俺真不明白,一个家族的两房人家干吗不能彼此来往呢?”“是呀,俺们都去认亲么!”亚伯拉罕从床架下兴致勃勃地说道。“一旦苔丝姐姐跟老太太住到了一块儿,俺们都去看她,俺们坐她的大马车,还穿华贵的黑衣裳!”“小家伙,你怎么跑来啦?你胡说些什么呀?还不快走开,到楼梯上去玩吧,等爹妈准备好了一块儿走!……嗯,苔丝是该去看看俺们那个本家。她一定会讨老太太的欢心——苔丝一定会的,这样,就很有可能嫁给一个高贵的绅士。反正,这俺是知道的。”“怎么知道的?”“俺在《测命大全》里查了她的命,上面正是这么说的呀!……你该看看,她今儿个有多漂亮!她那皮肤呀,像公爵夫人那般娇嫩啊。”“姑娘自己愿不愿意去呀?”“俺还没问她哩。她还不晓得这样的阔太太是俺们的本家哩。不过,只要这桩事儿能使她婚姻大吉,她不会说不去的。”“苔丝的脾气可古怪呐。”“不过她本性还是听话的孩子。这事交给俺来办吧。”

虽说这是夫妻之间的知心话儿,不过,坐在旁边的人还是足以明白它的意义,知道德贝菲尔夫妇现在进行的交谈事关重大,非同一般,知道他们那个漂亮的闺女苔丝前程美好,婚事大吉了。“今儿个俺看见苔丝在教区里和其余的人参加游行会时,俺就自言自语地说:‘苔丝这妞儿还怪有趣味的。’”一个上了年纪的酒鬼低声评说道。“不过,琼·德贝菲尔可得留心才是,可不能让麦儿在地里发出青芽呀。”这是当地的一句俗语,含有特别的意味。其余的人没有回答。

话题逐渐扩大,这时,楼下又传来别的脚步声。“这是俺自己的几个朋友,是俺花钱请来看游行会的。”老板娘迅速地重新使用了一遍现成的话,以防不测,接着她认出新来者竟是苔丝。

在这熏天的酒气之中,坐着几个脸上布满皱纹的中年人倒不算不合适,可是,在苔丝的母亲看来,年轻姑娘的优美身段混入其中,显得极不相称,于是,还没等苔丝那黑沉沉的眸子里闪出责备的目光,她父亲和母亲就站了起来,急匆匆地喝干杯中的酒,跟在女儿身后下楼了,罗利弗太太急忙跟在他们的脚步后面警告说:“别作声,劳驾你们了;要不然,俺的执照会被没收,俺会被传讯的,谁知道还会怎么样!再见!”

他们一道回家,苔丝搀扶着父亲的一只胳膊,德贝菲尔夫人搀扶着另一只,说真的,他喝的并不算多,还不及当地老酒鬼礼拜天下午上教堂前所喝酒量的四分之一,那些酒鬼在教堂里照样能够转身向东,或屈膝下跪,一点也不显得蹒跚,然而,约翰爵士身体羸弱,犯了这么一点小罪就显得喝过了头,支撑不住了。到了户外被风一吹,他就站不稳脚跟了,一会儿,他觉得他们这一行人正前往伦敦,另一会儿,又好像他们正在走向巴思。这在夜间同归的家庭中是惯有的事,而且产生出一种滑稽的效果,不过,像大多数滑稽的事情一样,实际上并不怎么滑稽。母女两人勇敢地掩饰逼迫行进的情绪,竭力让德贝菲尔——今天的事儿全是由他闹出来的——

和亚伯拉罕以及她们自己保持步调一致。他们就这样逐渐走近自己的家门,快到家时,那位一家之长突然又一次旧病复发,哼起小调,仿佛是见到现在的住所过于简陋渺小,所以借此来壮大自己:“俺家在王陴有块坟地!”“嘘,孩子他爹,别犯傻劲了。”他妻子说道。“古时候有名望的也不是只有你一家。你看安克特尔家、霍塞家,还有特林厄姆自己家,还不几乎和你家差不多,不也衰败了吗?不过,你们家更阔,这倒不假。谢天谢地,俺娘家从来没兴旺过,因而在这方面倒也没什么丢脸的!”“你别把话说得太绝了。从你的本性看,俺敢说,你比咱们任何人都更给祖宗丢脸,你们家以前一定有人当过国王和王后。”

这会儿苔丝心里想的并不是祖宗的事,而是另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所以她岔开了话题:“恐怕俺爹明儿个不能起早去赶集了。”“俺吗?个把钟头以后俺就好端端的了。”德贝菲尔说道。

十一点的时候,全家人才上了床,而最迟明晨两点就得带着蜂窝动身,因为要在礼拜六赶集之前把蜂窝分给卡斯特桥的零售商,可是到那儿的路程有二三十英里,而且路很差,马儿和车辆也是速度最慢的。一点半的时候,德贝菲尔夫人走进苔丝和弟弟妹妹们睡觉的房间。“你那可怜的爹去不成了。”她对苔丝说道。女儿的一双大眼睛在母亲推门的时候就睁开了。

苔丝在床上坐起来,迷失在梦幻与现实之间。“可是非得有人去呀。”她答道。“卖蜂窝本来就已经晚了。今年蜜蜂分窝的时节很快就要过去了。若是拖到下个礼拜赶集的时候,就没人买了,那么,就只好搁在自己家里了。”

德贝菲尔夫人好像没法应付眼前这种紧急的事儿。“或许,能找个年轻的小伙子去?找一个昨儿非要跟你跳舞的?”母亲马上提议说。“不成!无论如何俺也不能这样做!”苔丝自豪地大声说道。“若是让别人知道了,那可真是羞死人哪!俺想,只要亚伯拉罕肯做伴,俺就能去!”

她母亲最后赞同了这种安排。在同一个房间的拐角上,小亚伯拉罕从深沉的睡梦中被唤醒过来,当他神志恍惚,还在梦乡徘徊的时候,就被要求穿上衣服。与此同时,苔丝也匆匆穿好了衣服,姐弟俩点亮灯笼,上了马棚。破旧的货车早已装好了,姑娘把老马“王子”牵了出来,它比那辆破车好不了多少。

这匹可怜的牲畜莫名其妙地望望夜色,看看灯笼,又凝视着两个人影,仿佛不相信在这个时刻,在别的有生之物都在棚中屋内安然歇息的时候,它竟被叫出来吃苦卖力。姐弟俩在灯笼里放了一些蜡烛头,就把灯笼挂在马车的左边,然后拍马启程。一开始,在上坡的路上,他们走在马的旁边,以便为这匹力气单薄的马儿减轻负担。他们在路上尽力使自己开心,亮着灯笼,吃着面包和黄油,谈着话儿,好像天亮了似的,其实离天亮还早着呢。亚伯拉罕现在清醒多了(他刚才好像是处在恍惚之中),开始谈起各种黑暗物体在天空衬托之下所呈现出的奇形怪状,说这棵树看起来像一只从兽穴跳出来的发怒的老虎,说那棵树很像一个巨人的脑袋。

他们经过小镇斯托堡了,镇上的人还全在严密的褐色茅屋顶下昏然沉睡。尔后,他们到了更高的地方。比此地更高的,就是左面那个叫作公牛冢或野牛冢的高地。这几乎是南威塞克斯的最高点。它高高耸起,四面有土沟环绕。从这儿开始,漫长的道路有一段相当平坦。所以他们上了车,坐在前面,亚伯拉罕开始陷入沉思。“苔丝!”经过一阵沉默,亚伯拉罕用准备好的语调说道。“嗯,亚伯拉罕,什么事呀?”“俺们现在成贵族了,你不高兴吗?”“不是特别高兴。”“但是,当你嫁给一位高贵绅士的时候,一定高兴吧?”“什么?”苔丝昂起脸,问道。“俺们那了不起的本家将帮你嫁给一个高贵的绅士。”“俺?俺们了不起的本家?俺们可没这样的本家呀。你脑袋瓜里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俺是在找爹的时候,在酒店里听爹妈说的。说俺们在特兰岭有个本家,是一个很阔的老太太。妈说,你要是上老太太那儿去认本家,老太太就会帮你找个好婆家。”

他姐姐突然变得一声不吭了,陷入沉思冥想之中。亚伯拉罕继续不停地讲着,与其说讲给别人听,不如说只图自己说得痛快,所以,姐姐在那儿想得出神,是与他毫不相干的。他背靠着蜂箱,仰着脸儿凝望星辰,星星那冷峻的脉搏正在天上无数的黑洞之间跳动,安详地远离地面上的这两个渺小的生命。他问姐姐这些眨着眼的星星到底有多远,上帝是不是住在星星的背面。不过,孩子到底还是孩子,他的话又不时地回到他觉得比星星这类奇迹更重要的事情上来了。假若苔丝嫁给一个贵人而变阔了,她能不能有足够的钱,买得起一架很大的望远镜,那样看起星星来就像看荨麻谷一样近呢?

重新提起这个似乎弥漫于整个家庭的话题,苔丝感到很不耐烦。“这会儿别提那桩事了!”苔丝大声嚷道。“苔丝,你不是说过一个星星就是一个世界吗?”“是的。”“全都像俺们这儿的世界吗?”“不晓得,可俺是这样想的,有时候,它们就像俺家那棵尖头苹果树上的苹果。大多数光洁完好,没有毛病——只是少数,遭了虫害。”“俺们住在哪一个上面——是光洁完好的,还是遭了虫害的?”“遭了虫害的。”“真倒霉,世界那么大,俺们投胎时偏偏没能选定光洁完好的!”“是啊。”“真是这么回事吗,苔丝?”亚伯拉罕把这稀奇的事情重新考虑了一遍,感慨万千地朝苔丝转过身子,问道。“要是俺投胎时选定了一个光洁完好的,那又会是什么样儿了呢?”“那么,爹就不会老咳嗽了,也不会讨人嫌了,更不会醉得不省人事,赶不了这趟集了。妈妈嘛,也不至于一天到晚没完没了地洗衣服了。”“那么,你一生下来就是阔太太,不用嫁了阔佬才当阔太太,是吧?”“唉,亚伯,不要——不要再提那件事了!”

亚伯拉罕独自陷入沉思,不一会儿,他就昏昏欲睡了。苔丝不是驾马的能手,可她觉得,暂且可以由她来照应,所以她叫亚伯拉罕想睡就睡一下。她在蜂箱前为他挪了个窝儿,以防他摔下去,她自己接过缰绳,车子像方才一样慢吞吞地行驶。“王子”只有劲拉车,没有多余的精力干别的事了,所以驾驭它是很容易的。这会儿,没有同伴使苔丝分散心思,所以她比以前更加想得出神了。她靠在背后的蜂箱上。从她肩边无言地擦身而过的树木和篱栅,变成了超越现实之外的幻景,甚至连轻风偶然的吹拂也变成了硕大无朋的悲哀灵魂的叹息,这一灵魂在空间上与宇宙邻接,在时间上和历史相连。

接着,她细细琢磨起自己生平中的错综复杂的事儿,仿佛看到了父亲虚荣的骄傲;仿佛看到了母亲想象中的那个向自己求婚的上等绅士;仿佛看到这位贵人自鸣得意地对她挤眉弄眼,嘲笑她家境贫穷,嘲笑她那些化为尸骨的武将祖宗。一切事物都越发变得荒诞不经,她再也不知道时间在怎样流逝。忽然,车子猛地一颠,把她在座位上掀了一下,这才使她从睡梦中惊醒,原来,她也睡着了。

车子比她睡觉前多行了好长的路程,现在已停了下来。一种她平生从未听到的沉重的呻吟从车前传到她的耳中,接着是一声“嗬——嗨”的叫喊。

她车上的灯笼已经熄了,却有另一盏更亮的灯笼照在她的脸上。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马具和另一个横在路上的东西缠在一起。

苔丝在极度惊愕中跳下车子,发现了可怖的事实,原来,那呻吟是从她父亲可怜的老马“王子”嘴里发出来的。一辆早晨的邮车,两个轮子一点声响也没有,像通常一样,如同箭一般在路上飞驰,方才,撞到了她这辆黑灯瞎火的慢慢吞吞的马车。邮车尖锐的车辕如同一柄利剑插进了可怜的“王子”的胸部,鲜血从伤口泉水般地往外直喷,落到路上还嘶嘶直响。

苔丝在绝望中跳上前去,用手去堵那个流血的洞口,结果只是把她从头到脚都溅上了鲜红的血点。于是她束手无策地站在一旁观望。“王子”也竭尽全力支撑着身子,一动不动,一直挺到它突然栽倒在地,瘫成一堆。

这时,驾邮车的人已走到苔丝身边,动手拖了拖身体尚热的“王子”,并且从它身上解下套具。马已经断气了,驾邮车的看到眼下已经无事可做,就回到他自己的未受伤害的牲畜身边。“你驶错了,不该走马路这一边啊。”他说:“我得把这车邮包送到才行,所以你顶好是等在这儿看着车子。我尽快派人来帮助你。现在,天就要亮了,你什么也不用怕。”

他跳上马车,急驶而去。苔丝站在这儿等着。天色发白了,树篱上的鸟儿抖抖身子醒了过来,开始鸣叫。路面完全显出灰白的面目。苔丝也显出自己的面目,比路面更为苍白。她面前的那一大摊血已经凝结,呈现出一片彩虹色;太阳升起的时候,在上面映现出耀眼的光彩。“王子”静静地、僵直地躺在一旁,眼睛半睁半闭,胸部的那个洞口看起来并不算大,好像不至于把它得以生存的东西全部喷洒光。“这全是俺闹出来的——全都怪俺!”姑娘看着眼前这幅惨景,哭诉着说:“俺还能找出什么借口呢?——什么也没有。这下子,爹娘指望什么过日子呀?亚伯,亚伯!”她摇晃着那个在灾祸发生的过程中一直酣然沉睡的孩子。“俺们的车子无法走啦——‘王子’死了!”

当亚伯拉罕明白了一切的时候,他那年幼的脸上骤然增添了五十年的皱纹。“唉,昨儿个俺还又跳又笑!”她自言自语地说。“想想看吧,俺竟是这样一个笨蛋!”“这全是由于俺们生活在遭了虫害的星球上,而不是一个光洁完好的世界上,是不是呀,苔丝?”亚伯拉罕眼里噙着泪水,低声嘟囔道。

他们在那儿默默地等了许久,时间显得漫长,没有止境。最后,他们终于听到了一个声音,并看到一个物体朝这儿移近。驾邮车的人果然说话算数。一个农家伙计牵着一匹健壮的矮脚马,从斯托堡附近走了过来。这匹马取代“王子”,套到装有蜂箱的车上,朝卡斯特桥方向驶去。

当天傍晚,这辆空车返回到了出事地点。“王子”自早晨起就一直躺在路边的沟里,流淌在路中间的那一大摊血尽管被来往的车辆又碾又擦,但血迹依然可辨,现在,只有将“王子”抬进它以前所拉的那辆货车上。它四脚朝天,铁蹄闪烁在夕阳的光辉之中,顺原路返回八九英里之外的马洛特村。

苔丝提前回家了,她简直想不出怎样向父母启口,说出这个消息。但是,从父母脸上的表情可以看出,他们都已经知道了这一损失,所以,这倒减轻了苔丝开口叙说的负担。然而,她的自我谴责却一点也没减缓,她因自己的疏忽大意而继续谴责自己。

但是,在他们看来,对于一个无计谋生、得过且过的家庭,这场灾难倒不像力求发达兴旺的家庭那样觉得可怕,其实,在他们这种家庭,这意味着倾家荡产,而在家道兴旺的家庭,这只不过是一件烦扰的小事。德贝菲尔夫妇并没有气得满脸通红,并没有像奢望儿女幸福的父母那样对着女儿大发怒气。谁也没有像苔丝本人那样责怪苔丝。

德贝菲尔得知,因为“王子”老朽枯瘦,屠夫和皮匠只肯出几个先令收购尸首,这时,他便断然决定不予出售。“不卖,”他很有气度地说,“俺不卖老马的尸首。俺德伯维尔老祖宗在大地上当武将的时候,决不把战马卖给人家当猫食的。叫那些家伙收起他们的先令吧!俺家‘王子’活着的时候好好地为俺干过活,现在它死了俺也不忍心与它分离。”

第二天,他在园子里为“王子”挖了一个坟坑,他卖劲地挖着,好几个月来,他为养家糊口种庄稼时,也没有这样卖劲。坟坑挖好之后,德贝菲尔和妻子用绳子把马拴了起来,沿着小路把它拖到坟坑,孩子们跟在后面,像送殡的队列。亚伯拉罕和丽莎抽抽噎噎地哭着,盼盼和洁洁为了发泄满腔悲痛,号啕大哭,哭声在四处回荡。当“王子”下葬入土的时候,他们围在坟坑四周。全家的饭碗已被夺走,他们往后的日子怎么过呢?“它上了天堂了吗?”亚伯拉罕呜咽着问道。

接着,德贝菲尔开始往坑里填土,孩子们重新大哭起来。全都失声痛哭,除了苔丝。她脸上干巴巴的,毫无血色,仿佛认定自己就是凶手似的。

第五章

做小生意,主要靠马,老马一死,生意也就泡汤了。眼下,尽管还不算赤贫如洗,但艰难困苦却在步步逼近。德贝菲尔是当地所称的那种马虎人,有的时候,他干起活来倒是劲头十足。不过,他的力气不一定使在节骨眼上,高兴出力与需要出力难以吻合。即便两者能够吻合,他也没有打长工的人那种吃苦耐劳的习惯,难以持之以恒。

与此同时,苔丝觉得是自己使父母身陷泥淖,因而默然沉思,想知道该怎样帮助父母摆脱困境。恰在这时,母亲说出了自己的打算。“苔丝,俺们得用吉利来冲冲晦气呀。”母亲说,“恰好新近发现,俺们家是高贵血统,发现得正是时候啊。你必须去找找本家认认亲。你知道吗,有一个很阔的德伯维尔老太太,住在狩猎林的外边,准是俺们的本家。你得去她那儿认个亲,求她在俺家遭难的时候帮帮俺家。”“俺不干,”苔丝说道,“若是真有这样的老太太,那她能对俺们客客气气就算很不错了,别指望她会帮什么忙。”“孩子,你可以博得她的欢心嘛,这样,你要她做什么,她就会做什么。再说,也许还有更好的连你都想不到的事情哩。俺猜呀,俺听说的事儿准没错。”

苔丝总觉得那场祸事是她闯的,心里感到沉闷,因此,对于母亲的意愿,她比在别的任何情况下都更为依从。但她不明白,为什么母亲一想到去办这件事就感到格外心满意足?在她看来,这并非是件有利可图的事情。她母亲或许已经打听过,或许已经发现这位德伯维尔老太太富有德行,慈善无比。但苔丝自尊心极重,特别不愿以穷本家的身份去求阔佬。“俺宁愿找点活儿做。”她喃喃地说。“德贝菲尔,这事得靠你了。”妻子向坐在后面的丈夫转过身子,说道。“若是你说她非去不可,她一定会去的。”“俺不想让俺的孩子跑到素不相识的本家跟前,去沾人家的光。”他嘟嘟囔囔地说。“俺家是这个家族中最高贵的一房,俺又是一家之长,得与这个身份相称才是。”

苔丝觉得,父亲留她在家的理由,比她自己不愿去的理由更加糟糕。“好吧,妈,既然马儿死在俺的手里,”苔丝悲伤地说,“那么,俺得做点事情弥补弥补。去看那个老太太,俺倒不在乎,不过,求她帮助俺家这件事,得让俺看着办了。还有,你别指望她能给俺找个什么好丈夫,——那真是无稽之谈。”“说得很对,苔丝!”她父亲故作庄重地评述道。“谁说俺有这样的想法?”琼·德贝菲尔问道。“是俺从你心里头猜出来的,妈。不过,俺会去的。”

翌日凌晨,她很早就起了床,走到叫作沙斯顿的小山镇,又从这儿搭上了一周二次的大篷车。这班从沙斯顿向东跑往切斯堡的大篷车,途中要经过特兰岭教区,那位缥缈、神秘的德伯维尔老太太就住在那儿。

在这个难忘的早晨,苔丝·德贝菲尔的路程延伸在布莱克摩山谷东北部的丘陵地带。她就是在这个山谷里出生并长大成人的。在她看来,布莱克摩山谷就是整个世界,谷里的居民就是整个人类。在童年的那些对万物都感到新奇的日子里,她曾在马洛特,从栅栏门和篱笆两边的台阶上眺望那一大片山谷,她那时所觉察到的神秘色彩,现在看来也未减丝毫。她每天从卧室窗口都能看见那些楼阁、村舍以及朦胧的白色宅第,特别是威威严严、高踞山地的沙斯顿镇,镇里的一扇扇窗户,在夕阳的映照下,像一盏盏明灯闪闪发亮。不过,她以前未曾到过这些地方。被她涉足和熟知的,只有谷内和邻近的少数地区。远在山谷之外的地方,她就更少到过了。对于环绕四周的群山,她熟悉它们的每一个轮廓,仿佛那就是她亲友的脸膛;不过,超出她评判范围的地方,她对它们的了解就只能根据在村里学校所学到的知识了。她是在一两年前才离开学校的,离开学校时她还是班上的尖子呢。

在早年那些念书的日子里,与她同年龄的女孩子们都非常喜欢她,村里的人总是看见她同另外两个与她同龄的女孩子走在一起,肩并肩地放学回家,苔丝总是走在中间,穿着一件颜色褪得不成样子的毛布上衣,外面罩着一条粉红色的小方格印花布围裙,两条走起路来高视阔步的颀长的腿上,紧绷着长筒袜子,由于时常跪在路边和土坡上寻找珍奇的植物和矿物,袜子的膝部已经抽丝。那时,她土黄色的头发像S形锅钩一般悬动着。旁边的两个女孩搂着苔丝的腰肢,她的手臂则搭在那两个女孩的肩上。

随着苔丝逐渐长大,开始有些懂事的时候,她看到母亲不假思索地给她生了这么多小弟弟小妹妹,而且照料他们、养活他们是那么困难重重,她便很像是个马尔萨斯的信徒了。就智力而言,苔丝的母亲完全是个嘻嘻哈哈的小孩子:在她这一大群听天由命的孩子中,她只不过是附加的一个,而且还不是最大的一个。

然而,苔丝很快成了慈祥的大姐姐,非常疼爱自己的弟弟妹妹,为了尽可能地照顾他们,一放学,她就到附近的地里帮着晒干草、收庄稼,或者,根据自己的偏爱,帮着挤牛奶、搅黄油,这些活儿都是以前她父亲养奶牛的时候她学会的,她手脚灵巧,所以干得胜于别人。

家庭的重负似乎一天一天地落到她年幼的肩上,所以,代表德贝菲尔一家去拜望德伯维尔府第,自然而然应是苔丝分内的事。应当承认,德贝菲尔一家这一回算是派出了最能拿得出手的人。

她在特兰岭十字路口下了车,步行爬了一座小山,朝名叫狩猎林的方向走去,因为人家告诉她,德伯维尔老太太的府第“坡居”就坐落在狩猎林的边上。这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庄园主的住宅,没有田地,没有牧场,也没有怨声载道的佃户,庄园主也不必对佃户不择手段地敲诈勒索,以此来供养自己和全家。不是这样,远不是这样,它纯粹是为了享乐而建造的乡间宅第,除了为居住的目的所占的土地,以及一小块由主人掌管并由管家照料的种着玩儿的场地外,这儿没有任何惹人烦恼的土地了。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红砖门房,墙上爬满了厚密的常春藤,直到屋檐。苔丝还以为这就是宅第本身呢,她惶惶不安地从边上的小门走了进去,向前走到车道拐弯的地方,才看到了正房的全部景象。房屋是不久前建造的,几乎是全新的,也是浓艳的红色,与门房墙上的常春藤蔓形成强烈的对比。在周围柔和色调的衬托之下,房屋恰似一丛天竺葵花。向房屋拐角后的远方望去,一片柔和、蔚蓝的景致展现在眼前,这就是狩猎林,真正令人肃然起敬的森林地带,无疑是英国远古时代尚存至今的少数苑林之一,在这里,古代巫师采用过的槲寄生仍旧能在古老的橡树上找到;在这里,不是由人手栽植的巨大的紫杉,长得仍旧与它们用来做弓的时候一样。然而,所以这些森林古迹,尽管能从坡居望见,却不在该府第的范围之内。

在这舒适幽静的地方,一切都显得光明、旺盛、有条不紊,一片玻璃房顺着斜坡一直延伸到坡下的小灌木林里。每一件东西看上去都像钱币一样——

像是造币厂新铸出来的硬币。在奥地利松和常青橡树半遮半掩的一排马厩里,时新的器具一应俱全,简直和附属教堂一样华丽。在一块广阔的草地上,搭着装饰华丽的帐篷,帐篷的门正好对着苔丝。

单纯的苔丝·德贝菲尔伫立在砾石铺就的路面边上,半带惊恐地凝视着。她还没来得及完全意识到她在哪里,双脚就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现在,一切都与她所预料的格格不入。“俺还以为是个老门户呢,谁知全是新的!”她天真纯朴地说。她感到后悔,觉得不该那么爽快地听从了母亲要她“认亲”的计划,她本该在离家近一些的地方想想法子。

在这块守旧的地方,像德伯维尔(起先他们管自己叫斯托克-德伯维尔)这样的占有一片房产的家庭,不是随便可以找到的。

特林厄姆牧师说,在本郡或附近地区古老的德伯维尔家族中,拖沓的约翰·德贝菲尔是唯一真正的嫡系子孙,此话倒是说对了,他本该再添上一句,说斯托克-德伯维尔一家,就像他本人一样,并不是德伯维尔家族的后裔,对于这一点,他是非常清楚的。然而必须承认,把一个新兴的门第“嫁接”到衰微了的古老的姓氏上,确实是件各得其所的事。

前不久去世的西蒙·斯托克先生是北方的一个诚实的商人(有人说他是放债的)。他发财之后,决定在英国南部地区定居,当个乡绅,远离做买卖的地方。决心一下,他就觉得很有必要把自己的姓氏改换一下,使人家不能轻而易举地辨出他就是过去那个精明的买卖人,而且也不至于像原先的姓氏那样生硬平常了。因此他在大英博物馆里花了一个钟头的时间,仔细研读了他想定居地区的有关家族的文献,包括完全灭绝、一半灭绝、完全衰败以及破产的家族。他认为“德伯维尔”这个姓看起来听起来都不比别的差,于是,德伯维尔这个姓氏就和他自己的姓连了起来,永远成了他自己和他后代的姓氏。然而,在这方面,他又不是一个异想天开的人,在新的基础上重建宗谱的时候,也是完全合情合理地通婚联姻,不去高攀名门望族,即使是使用名号,也从不超越严格限制的范围。

关于这番离奇的来龙去脉,可怜的苔丝及其父母自然无从知晓,这对于他们非常不利;的确,这种添加姓氏的可能性他们并非熟悉;他们显然认为,虽然漂亮的面孔也许是命运的赠品,但一个家庭的姓氏则是与生俱来的。

苔丝仍旧犹豫不决地站着,像一名将要跳水的泳者,不知是坚持还是后退,恰在这时,一个身影从帐篷黑沉沉的三角门里走了出来。这是一个叼着烟卷的个头很高的青年。

他皮肤黝黑,嘴唇很厚,显得红润、光洁,但样子很不好看。嘴上有两撮修饰整齐的黑色八字胡,两端的胡尖向上撅着。他的年龄不会超过二十三四岁。尽管他的轮廓中带有一些粗野的习气,但他那绅士般的脸上以及那双滴溜溜的眼睛中,则含有一种异常的力量。“嗬,我的美人儿,我能为你效劳吗?”他边说边走上前来。发觉她站在那儿惊慌失措的时候,他接着说:“不要紧的。我是德伯维尔先生。你是来看我的,还是看我妈妈的?”

这儿的房屋和庭园已经出乎苔丝的意料,而这位同姓者德伯维尔先生会是这么个模样,与她的想象更是判若天渊。在她的想象中,这是一位德高望重、派头十足的老人,德伯维尔家族的一切特征都在他身上得到升华,过去的阅历,一定在他脸上留下了道道犁沟,如同象形文字,表现了英国和他家族几个世纪以来的历史。但是,既然到了无法退却的地步,她就只好鼓起勇气,应付目前的局面。“我是来看您母亲的,先生。”她回答道。“恐怕你不能看她——她有病。”冒牌贵族之家的现任代表答道。他叫亚雷克,是不久前去世的那位乡绅的独生子。“你有事难道不能找我吗?你找她到底有何贵干?”“不为什么事——只是——哎呀,我说不上来呀!”“是来玩儿的吗?”“哦,不是。嗯,先生,如果我告诉你,这就好像是……”

苔丝强烈地感受到,这一趟跑得实在荒唐可笑,所以,尽管她在这儿觉得很不自在,并对他有些畏惧,但她那玫瑰般的嘴唇依然弯曲成一个微笑,来讨好这个皮肤黝黑的亚雷克。“这事儿——真是愚蠢可笑,”她结结巴巴地说,“恐怕我不能讲给你听!”“不要紧,我喜欢愚蠢可笑的事儿。再试试看,把要说的话说出来吧,亲爱的。”他和蔼可亲地说。“是妈妈叫我来的,”苔丝接着说,“不过,的确,我心里头也想来。但我没料到情况会是这样。先生,我上这儿来,是为了告诉你,我们和你是同宗同族哩。”“嗬!是穷本家喽?”“嗯。”“姓斯托克?”“不,德伯维尔。”“对,对,我是说德伯维尔。”“我们家的姓念白了,变成了德贝菲尔,但我们有一些证据表明,我们就是姓德伯维尔。考古学家坚持这样认为,而且——我们家还有古老的印章,上面刻着盾,盾上刻有后脚立起来的狮子,上头还有一座城堡。我们家还有一把非常古老的银匙,匙子底是圆的,就像长柄勺子那样,上面也刻着那样的城堡。不过,妈妈老是用它拌豌豆汤,都磨得不成样子了。”“毫无疑问,我的盔饰上刻的就是城堡,”他温和地说,“我的纹章上刻的也是一头后脚立起的狮子。”“所以我妈说,我们应该让你知道——因为我们最近出了事,失去了一匹马,而我们又是德伯维尔家族的长房。”“我敢说,你妈妈真是一片好心。拿我来说,也会理解她的这一举动。”亚雷克边说边盯着苔丝,弄得她脸都红了。“这么说,我漂亮的姑娘,你是以本家的身份,来拜望我们喽?”“我想是的。”苔丝支吾地说,神色又显得局促不安了。“嗯,这倒没什么不好。你家住在哪里?是干什么的?”

她把事情的经过做了简单介绍。在回答他进一步提出的问题时,她对他说,她想搭把她带到这儿来的大篷车回去。“还要过好长时间,大篷车才能经过特兰岭十字路口。我漂亮的小妹妹,我们在周围随便转一转,消磨消磨时间,好不好呀?”

苔丝希望尽可能地缩短在此拜望的时间,但年轻的先生极力劝说,于是她就答应陪他走一走。他领着她参观了草地、花圃、温室,接着又把她领到果园和玻璃暖房,在这里,他问她爱不爱吃草莓。“到了草莓熟了的时候,”苔丝说,“当然爱吃喽。”“这儿的草莓早就熟啦。”说罢,德伯维尔动手采摘做样品的草莓,一个一个地递到站在身后的苔丝的手中,过了一会儿,当他采到一个特别美好的属于“英国皇后”品种的草莓时,他直起腰来,捉着草莓柄儿,把它往苔丝嘴里塞。“不——不!”她急忙说道,并伸出手挡在他的手和她的嘴唇之间。“我喜欢自个儿拿。”“瞎扯!”他坚持要把草莓往她嘴里塞,她略显难过地张开了两片嘴唇,把草莓咽了下去。

他们就这样漫无目的地溜达了一段时间。苔丝一半乐意、一半勉强地吃着德伯维尔塞给她吃的东西。草莓再也吃不下了的时候,他就在她的小篮子里装了一些。接着,他们来到了一丛一丛的玫瑰旁边,他采了一些鲜花,戴到她的胸前。她好像在梦境中一般,一切都听任摆布。胸前再也戴不下的时候,他又采了一两枝花苞插在她的帽子上,并且无比慷慨大方地又在她的篮子里堆了好些玫瑰花儿。最后,他看了看表,说:“现在你该吃点东西了,如果你想搭大车回沙斯顿,时间还来得及。来吧,我看能为你弄点什么吃的。”

斯托克-德伯维尔又把她领回草地,带进帐篷,叫她在篷内等着,他去了不久就回来了,手里提着一篮子便餐食品,亲手把它摆到苔丝的跟前。显然,这位绅士不愿叫仆人来打搅这一令人愉快的私下会见。“我可以抽烟吗?”他问。“哦,当然可以,先生。”

他透过弥漫于帐篷的缕缕烟雾,看着她优美地不自觉地咀嚼。苔丝·德贝菲尔天真无邪地垂头看着胸前的玫瑰,压根儿没有料到,在麻醉性的蓝色烟雾后面,正潜伏着她人生舞台上的“悲惨一幕”,潜伏着一种坚持要在她妙龄年华的光谱上涂上一道血红的悲剧因素。她身上有一种特性,现在已到达了于她不利的程度,正因如此,才引起亚雷克·德伯维尔老是用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她身形茁壮,发育丰满,使她看上去比实际上更像一个成年的妇人。她从母亲身上继承了这些特征,但实际上还不是这些特征所表示的妇人。这件事本来就常常使她感到忐忑不安了,后来,她伙伴们告诉她,这是一种时光会给她医治的毛病。

她很快就吃好了。“现在我得回家去了,先生。”她边说边站了起来。

他陪着她顺着车道走着,当正房从他们视野中消失的时候,他问她说:“你叫什么名字?”“苔丝·德贝菲尔,住在马洛特。”“你说你家最近失去了一匹马?”“是的,——死在我的手里!”她回答说,接着,她眼中噙着泪水,向他讲述了“王子”死亡的详细经过。“因为这个,我真不知道我该为父亲做些什么才好!”“我得想想,看能不能帮帮你。我妈妈一定会为你想个应酬措施的。不过,别再胡扯什么姓‘德伯维尔’了;‘德贝菲尔’,不瞒你说,完全是另外一种姓。”“我也不稀罕什么更好的姓了,先生。”她有些尊严地说。

他们来到车道拐弯处,在高大的松树和杜鹃花之间,在前面的门房还看不见的时候,有一瞬间,只有一瞬间,他把脸朝她凑了过去,好像要——然而,没有;他改变了念头,放她走了。

事情就是这么开头的。假若她看出了这次会见的意义,她也许就会反躬自问:为什么这一天她命中注定要被一个不对头的人看见,并且对她垂涎欲滴呢?而偏偏没有发现称心如意、在各个方面都很理想的人呢?所谓称心的和理想的人,也并非指超然人间的杰出人物,在她所见过的人中,有一个也许可以够格,然而,她在他的心目中,也许不过是昙花一现,没留下什么印象。

事情总是计划得很好,实施得却很差,被召唤者和来者极少相符,恋爱的人与恋爱的时机也很难吻合。当两个人一见面就作乐的时候,老天爷对可怜的人们很少说一声“当心!”当一个痛苦的灵魂呼喊“老天爷,你在哪里?”的时候,老天爷也很少回答一声“我在这里!”结果,捉迷藏的游戏把人弄得烦恼不堪、精疲力竭。我们也许很想知道,当人类进程到了尽善尽美的时候,这些不相吻合的现象是否能被矫正。也许那时会有更为美好的直觉知识和相互作用更为紧密的社会机器,不像它们如今这样折腾我们了。但是,这样的尽善尽美难以预言,甚至不能设想。我们只是知道,在目前这一情况下,如同在千百万别的情况下一样,这儿并没有能在适当时候完全吻合的一个完美整体的两个部分,因为其中的一半已经失落,它孤零零地徘徊在大地,昏然等待着,直到事过境非的时刻。因此,笨拙的迟延便生出了焦虑、失望、惊恐、灾祸以及十分离奇的命运。

德伯维尔回到帐篷,两脚叉开跨坐在凳子上,反复琢磨着,脸上闪现出得意的光芒。接着,他放声大笑起来。“嗨,真是该死!竟有这种滑稽可笑的事情!哈——哈——哈!好一个肥嫩诱人的妞儿!”

第六章

苔丝下了山,来到了特兰岭十字路口,漫不经心地等待着从切斯堡返回沙斯顿的大篷车。她上车的时候,别的乘客向她问了几句话,她虽然做了回答,却不知道别人到底向她说了些什么。当车轮重新滚动的时候,她思绪万千,对外界充耳不闻。

同车的乘客里,有一个人说得比前几位更为尖刻:“怎么,你整个儿成了花球啦?这么早的六月里,就开出这么好的玫瑰!”

于是她才明白,她给他们提供了好一幅惊奇的景象:她胸前戴着玫瑰,帽上插着玫瑰,篮子里满装着的也是玫瑰,还有草莓。她脸色一红,慌乱地解释说,这些花儿是别人给的。当乘客们不留心看她的时候,她便偷偷地把最显眼的花儿从帽子上摘下来,放到篮子里,并用手绢盖了起来。随后,她又陷入沉思,她低头朝下看的时候,戴在胸口的玫瑰意外地扎到了她的下巴。像布莱克摩山谷所有的村民一样,苔丝耽于幻想,迷信预兆;她觉得被玫瑰刺扎了是个不祥之兆,是当天头一次觉察到的不祥之兆。

大车只驶到沙斯顿为止,从这个山镇到马洛特,还要走好几英里路。她母亲早就跟她说过,如果她觉得继续赶路太累,就可以留在沙斯顿过夜,住在她们认识的一个村妇的家里。苔丝就照这样办了,直到第二天下午才下山回家。

她刚跨进门,就从母亲得意洋洋的神色中察觉到,她不在家的时候,已经发生过什么事情了。“嗬,果然不错;俺早就知道嘛!俺告诉过你,说事情会大吉大利的,现在果然得到了应验!”“是俺出门以后的事吗?到底是啥事呀?”苔丝有些厌倦地说。

她母亲带着狡黠的赞同的神色,把女儿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逗弄地说,“你总算让他们服了你了!”“你是怎么知道的,妈?”“俺收到了一封信。”

这时苔丝回想起,是有足够的时间把信送到这儿了。“信上说——德伯维尔老太太说,她想要你照看一下供她消遣的小小养鸡场,但这只不过是她的一种巧妙的手法,既能把你弄到那里,也不至于让你过高地指望。她将认你做本家了,——这就是这封信的含义。”“可我没见到她呀。”“俺猜,你见着别的人了?”“见到了她的儿子。”“他认你了吗?”“嗯,——他叫俺妹子来着。”“俺早就猜着了!杰克——他叫她妹子来着!”德贝菲尔太太嚷叫着对丈夫说。“嗯,当然喽,一定是他跟他娘说了,他娘也就要你去了。”“可俺不知道,俺养鸡是不是合适。”苔丝犹豫不决地说道。“那么俺就不知道有谁更为适合了。你生在农家,长在农家。农家的闺女总比半路出家的人更内行一些。何况她也不是真的叫你去干活,只是做个样儿罢了,免得让你觉得沾了她的光呢。”“俺压根儿没考虑俺该去不该去。”苔丝若有所思地说。“谁写的这封信?给俺看看好吗?”“德伯维尔老太太写的。信在这儿。”

信是以第三人称写的,简短地通知德贝菲尔夫人,说她女儿若是肯去工作,那将有助于那位老太太养鸡场的管理,并说如果去了,将会提供舒适的房间,并说如果工作干得好,工钱方面是不会亏待的。“哦——就这些!”苔丝说。“你可不能指望她马上就会张开手臂,又是搂你又是亲你呀。”

苔丝朝窗外眺望。“俺宁愿待在这儿,与爹妈住在一起。”“为什么?”“俺宁愿不把原因告诉你,妈,的确,俺也说不出什么原因来。”

一个礼拜过去了。有一天,她想在附近地区找点轻便活儿做做。傍晚,她徒劳而归。她的本意是想在夏季挣足够的钱,好为家里买一匹马。她刚跨进门槛,就有一个孩子又蹦又跳地穿过屋子,嚷着说:“那个阔佬来过这儿了!”

她母亲连忙解释,说的时候,全身荡漾着笑意。她说德伯维尔老太太的儿子骑马来拜望过,他是偶然打这儿路过。他以他母亲的名义询问,苔丝到底是否同意去照顾老太太的养鸡场,到目前为止,鸡场是由一个小伙子照管,可他难以取得老太太的信赖。“德伯维尔先生说,如果你真的像你所表现的这样,那你一定是个好姑娘,一定很有分量,贵于真金。说真的,他对你非常中意呐。”

听到一个陌生人给予她这么高的评价,苔丝有一会儿似乎真的很高兴,因为她把自己看得是很低的。“他能这么想,那太好了。”苔丝喃喃地说,“如果俺完全弄明白了住在那里究竟是什么样儿,俺就会随时去的。”“他是个非常英俊的男子汉!”“俺可不这么认为。”苔丝冷冷地说。“嗨,不管怎样,反正这是你的一次机会;俺敢肯定,他手上戴的是漂亮的钻石戒指!”“是的,”小亚伯拉罕从窗座上眉开眼笑地说,“俺看到了!他抬起手来捋胡须时,钻石还直闪直闪的呢。妈,俺那个阔本家干吗老是抬起手来摸他那撮小胡子呀?”“瞧这个孩子说的!”德贝菲尔夫人带着母性的赞赏,大声地说。“或许是显耀他那枚钻石戒指吧。”约翰爵士从椅子上呓语般地说道。“俺得仔细想想。”苔丝边说边离开了房间。“嗨,她一下子就征服了俺们家族的末房,”德贝菲尔夫人继续跟丈夫说,“她要是不肯乘虚而入,那才是傻瓜呢。”“俺不太喜欢叫俺的孩子离开自己的家,”德贝菲尔说,“俺是长房,人家应该上俺这儿来才对呀。”“可你一定得让她去才行,杰克。”他可怜的无计可施的妻子便以好言相劝,“他迷上她了——这一点你一定看出来了。他称她叫妹子哩!他很有可能娶她,让她当阔太太,那时,她就和她的祖宗一样了。”

约翰·德贝菲尔身上的虚荣心大大多于精力和体力,因此,这种假设使他听了很开心。“嗯,也许年轻的德伯维尔先生正是这个意思。”他表示赞同地说,“他肯定是想跟长房攀个亲,好使他家的血统改善改善。苔丝这小淘气鬼!她只去看了一趟,还真能有这么好的结果?!”

与此同时,苔丝心事重重地走在庭园里的醋栗丛中,一直走到“王子”的坟头。当她回来的时候,母亲继续对她采取攻势。“呃,你打算怎么办?”母亲问道。“俺想俺最好先去看看德伯维尔老太太。”苔丝说。“俺觉得你先该把事情定下来。往后,你看她的机会多着呢。”

她父亲在椅子上咳嗽。“俺不知道该怎么说!”姑娘不耐烦地答道,“这事还得由你说了算。是俺弄死了那匹马,俺想俺得挣钱为你重买一匹。可是——可是——俺真希望那儿没有德伯维尔先生!”

弟弟妹妹们认为,他们那个有钱的亲戚就是另一个家庭,苔丝能被那个家庭所接纳,是他们在失去老马之后的一种安慰。所以这时看到苔丝不愿意去,就马上全都哭了起来,怪她不该不去。“苔丝不愿去——去——去当阔太太了!不愿去了,她说她不——不去了!”他们张着大嘴号啕痛哭。“俺家也没漂亮的新马了,也没许多金币赶集买东西了!苔丝也没——也没好衣裳穿了,也不漂亮了!”

她母亲也用同一种腔调不停地重复着自己的态度。她不管做什么事,总是无限期地拖延,使家里的事情显得格外繁重,她现在劝说苔丝时,采用的也是同一种方式,不过这也在争辩中增添了重量。她父亲则采取中立的态度。“我去!”苔丝终于答应了。

一旦苔丝放了口,她母亲便情不自禁地幻想起女儿在婚姻方面的美好情景来。“这就对了!像你这样漂亮的姑娘,这可是个难得的好机会呀!”“俺希望这是挣钱的好机会。不是任何别的机会。对于那一类的傻话,你最好在外面别提一个字儿。”

德贝菲尔夫人什么也没答应女儿。因为她不敢完全担保,在有客人提及这类话的情况下,她不至于得意忘形,大吹大擂。

事情就这样谈妥了,年轻的姑娘写了一封信,说她一切准备就绪,需要她哪天动身,她就准时动身。她按时收到回信:德伯维尔夫人对于苔丝的决定感到高兴,并将在后天派一辆带弹簧的大车到山冈上,把她连人带行李一起接去,叫她到时必须做好准备。德伯维尔夫人的笔迹似乎太男性化了。“派的是大车?”约翰·德贝菲尔半信半疑地嘟哝道,“她接自家人,应该派四轮马车!”

苔丝最终打定主意之后,不那么坐卧不安、心不在焉了,她怀着自信的心情料理着事情,心想,这一回靠这轻松的工作就可以挣钱为父亲买匹马了。她本想在学校里当个教员,可是命运似乎另有安排。由于苔丝在智力方面比她母亲成熟,所以她一时一刻也没认真考虑过母亲在她婚姻方面所抱的希望。那位头脑简单的女人,几乎从女儿出生的那年起,就一直在为女儿物色美好的对象了。

第七章

苔丝在约定离家的那天早晨,没等天亮就醒过来了。现在,外面还是一片黑暗,树林里依然静悄悄的,只有一只具有先知先觉的鸟儿放出清脆的歌声,仿佛确信自己至少知道一天的准确时间,而其余的鸟儿则缄默不语,仿佛同样确信它把时间弄错了。苔丝一直在楼上收拾行装,到了吃早饭的时候,她穿着平时的普通衣服,走下楼来,她把过节穿的衣服小心谨慎地叠放在箱子里了。

她母亲劝诫她说:“人家走亲戚什么的,谁不穿戴得漂漂亮亮的呀?”“可俺是去干活的!”苔丝答道。“嗯,倒也是的,”德贝菲尔夫人说,接着又改用了说悄悄话的口气。“一开始,也许是会在表面上让你干点活儿……不过,俺觉得你顶好还是仔细打扮一番。”她补了一句。“好吧,俺想你最清楚。”苔丝平静地答道,好像任人摆布似的。

为了使母亲高兴,姑娘摆出一副听任母亲安排的样子,心平气和地说:“妈,你想怎么弄就怎么弄呗。”

看到女儿这般听话,德贝菲尔夫人满心欢喜。首先,她倒了一大盆水,把苔丝的头发彻彻底底地洗了一通,待到弄干梳顺的时候,头发看上去比平时蓬松了一倍。她用比以往更宽的粉红色丝带把女儿的头发扎了起来。接着,她把苔丝在游行会上穿过的那件白色长裙拿了出来,给苔丝穿上。宽松的长裙,加上蓬松的发式,使苔丝正在发育的身躯增添了一种与她年龄不相符合的丰满风韵,使她看上去像个成熟的妇人,其实,她不过是个少女。“哦,俺袜子后跟破了个窟窿!”苔丝说。“破了个窟窿有什么关系?窟窿也不会讲话!俺做姑娘的时候,只要把漂亮的帽子住头上一罩,还管什么窟窿不窟窿。”

母亲看到女儿这么漂亮,自豪得向后退了几步,恰似一名画家离开自己的画架,上上下下地全面审视自己的作品。“你自个儿看吧!”母亲嚷着说。“比你那一天漂亮多啦。”

因为镜子太小,一次只能照出苔丝身体的一小部分,所以,德贝菲尔夫人就在玻璃窗外面,挂了一件黑大氅,使窗户玻璃变成了一面大镜子。这是村民们想照镜子时惯用的方法。然后,她下了楼,走到坐在楼下的丈夫跟前。“俺跟你说呀,德贝菲尔,”她欣喜若狂地说,“他见到她不动心才怪哩。不过,在苔丝跟前,你千万别提他喜欢她之类的话儿,也别提她的机遇什么的。苔丝这丫头呀,可古怪哩,你要是说了,她也许就会对他产生反感,甚至马上就不愿去了哩。只要事情顺顺当当的,俺一定得报答斯塔福特路的那个牧师,感谢他告诉俺们那些话,嗨,真是个好人哪!”

然而,随着姑娘动身离家的时刻越来越近,德贝菲尔夫人开始感到有点心神不定了。为女儿梳妆打扮时的那份高兴劲儿也消逝而去了。这种内心的担忧促使母亲要送女儿一程,送到那边的山坡上。山谷正是从那儿开始变得陡峭,向上通往外部世界。在那山坡顶上,苔丝马上将被斯托克-

德伯维尔家的大车接走,她的行李箱子已被一个年轻人用小推车提前送到山顶上了,一切准备就绪了。

苔丝的弟弟妹妹们看到母亲戴帽子时,也都吵嚷着要跟她去。“姐姐要去嫁给那个阔本家了,要去穿好看的衣裳了,俺非要去送送姐姐!”“你瞧!”苔丝脸色绯红,急忙转过身子,说:“这是什么话呀,俺再也不想听了!妈,你怎么让他们的脑袋瓜里也钻进了这种念头?”“好乖乖,姐姐是为俺们阔本家去干活的,好挣钱买马。”德贝菲尔夫人温和地说。“爹,俺走啦。”苔丝说道,喉咙里好像被一团东西卡住了似的。“孩子,你慢走。”约翰爵士边说边把垂到胸前的头抬了起来,因为今晨他为了纪念,又喝多了一点,这会儿正坐着打盹儿。“好吧,俺希望俺那位年轻的朋友会喜欢像你这样与他同宗的漂亮姑娘。那么,苔丝,你就跟他说,俺家这阵子衰败了,不像从前那么富丽堂皇了,所以俺想把名号卖给他——是的,卖给他——价钱嘛,一定会合情合理的。”“不能少于一千镑。”德贝菲尔夫人嚷着说。“那就告诉他,俺开价一千镑。呃,少一点也行,让俺想想看。俺这个人呐,家境贫穷,手脚也不灵活,这个名号加到他的头上,比加在俺的头上可要好得多啦。告诉他,他出一百镑俺也卖。俺不会斤斤计较的,你告诉他,出五十镑就行了,也罢,二十镑吧!是的,二十镑,再不能低于这个数目了。孩子他妈,名号到底是家庭的荣耀,再少一个子儿俺也不卖!”

苔丝眼里噙满着泪水,嗓门儿噎得说不出话来,无法表述内心的情绪。她急忙转过身子,走了出去。

于是母女们一起走着,苔丝的左边和右边各有一个孩子,拉着她的手,不时地若有所思地朝她看一看,仿佛是看即将去干一番大事的伟人,母亲带着最小的孩子走在后面,这么一群人构成了一幅奇特的画面:前面是诚实的美丽,两侧是天真无知,后面跟的是单纯的虚荣。她们就这样一直走到上坡的地方,从特兰岭派来接她的马车将停在山坡的顶上,省得马儿吃力地爬坡了。在远处那第一层群山后面,是高悬着的沙斯顿的房屋,它们打破了山脊的轮廓。在斜坡尽头处那高高的山路上,除了先走的那个小伙子,一个人影也看不见。那个小伙子正坐在装着苔丝全部用品的手推车的车把上。“在这里等一会儿,不消说,马车很快就要到了。”德贝菲尔太太说,“是的,就在那边,俺看见了!”

车子真的来了,它突然出现在最近一片高地的后面、接着,停在推手推车的那个小伙子身边。因此,她母亲和几个孩子就不想往前送了,苔丝匆匆地跟她们告辞之后,就转身朝山上走去。

她们看到她的白色身影渐渐走近带弹簧的大车,她的行李已经放到车上了。但是,还没等她走到车旁,从山顶的树丛后面,箭一般地驶出来另一辆马车,拐了一个弯,绕过装行李的大车,停在苔丝身边。苔丝抬头望着,仿佛非常震惊。

她母亲这会儿才发现,第二辆马车不再是第一辆那样的低等运输工具了,而是崭新明净的轻便双轮马车,或叫单匹马拉车,它漆得发亮,装饰华贵。赶车的是一个二十三四岁的年轻人,嘴里叼着雪茄烟,头上戴着时髦的帽子,身上穿着褐色夹克衫、褐色的马裤,脖子上围着红色的领巾、坚硬的竖领,手上戴着赶车用的褐色手套——

简而言之,他就是一两个星期之前,骑着马儿来探问有关苔丝消息的那个英俊青年。

德贝菲尔夫人像小孩子似的拍起手来。接着她垂下头,然后又朝那边凝望。这一情形的含义难道她没看出来吗?“那就是要娶俺姐姐当太太的阔本家吗?”最小的孩子问道。

与此同时,可以看到,苔丝那穿着薄纱织物的形体一动不动地、犹豫不决地站在马车旁边,车主正在跟她讲话。她的犹豫不决只是外表现象,实际上,远不止这些,而是感到疑惧。她宁愿去坐那辆低等的大车。那个年轻人走了下来,好像催她上车。她转过脸,朝着山下的这几个亲人,远远地望着。仿佛有什么东西激发了她,使她下定了决心,也许是因为她想到是自己弄死了“王子”。她突然跳上车。他也上车坐到她的身边,便立即扬鞭起程。一会儿,他们就超过了慢吞吞的装行李的大车,消失在山脊的后面。

苔丝从视野中一旦消失,像演戏一般的兴头一旦终结,小孩子们的眼睛里就涌满了泪水。最小的一个小孩子说:“俺真不愿意叫可怜——可怜的苔丝姐姐去当阔太太!”说完之后,他把嘴一咧,放声大哭起来。这种新的见解是极富感染性的,下一个接着哭了起来,另一个也接着哭了起来,三个孩子都号啕痛哭。

德贝菲尔夫人转身回家的时候,也是眼泪盈眶。但是,当她回到村里的时候,她便听天由命地盼着转祸为福了。然而,当晚睡在床上的时候,她老是唉声叹气,她丈夫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唉,俺也说不准,”她说,“俺这会儿觉得,苔丝若是不去,说不定还好些哩。”“你先前干吗没想着呢?”“唉,这也是闺女的一次机会呀——不过,若是再有这样的事,俺一定不急着让她走了,俺得好好打听打听,看那个年轻人是不是真的好心肠,是不是把她当作本家来器重。”“是啊,也许你是该打听打听。”约翰爵士打着鼾说。

德贝菲尔夫人总是能设法找到安慰:“好啦,既然她货真价实,只要能正确地打出王牌,就一定能获得成功。他早不娶她,晚也要娶她。他对她都爱得入魔了,长眼睛的谁看不出来呀?”“她那张王牌是什么呀?你是指她那德伯维尔的血统?”“哪里的话呀,你真笨,俺是指她的脸蛋儿——跟俺年轻时一样的脸蛋儿。”

第八章

亚雷克·德伯维尔跳上车子坐在苔丝身旁,拍马行驶在第一座山的山脊上,车子疾速奔驰,不一会儿,就把装箱子的大车甩得远远的。一路上,他一个劲儿地恭维苔丝。山路越爬越高,山脊的两旁,大片大片的风景展现在他们的身边。后面,是生她养她的那个绿色山谷,前方,是她还一无所知的灰色原野。她只不过是匆匆去过一次前方的特兰岭。他们就这样一直来到下坡的地方,前面,一条笔直的下坡的道路直通山下,大概有一英里多长。

本来,苔丝·德贝菲尔是很有胆量的,然而,自从上次老马出事以后,她对于坐车就感到异常胆怯了,车子略微有点不稳,她就不免感到惊慌。而现在德伯维尔满不在乎地驾车狂奔,她就显然感到惶恐不安了。“先生,我想,您下坡的时候最好慢一点。”她强装镇定地说。

德伯维尔扭过头来看了看她,用两颗又大又白的门牙的尖端咬了咬雪茄烟,好让他的两片嘴唇勉强咧开,露出笑意。“怎么,苔丝,”他又吸了一两口,回答说,“像你这样富有胆略的姑娘,竟然提出这样的要求?我嘛,总是全速策马行驶。还有什么更能激起你情绪的事呢?”“但是,也许你现在不该这样?”“嗨,”他摇了摇头,说,“这件事不能完全由我一人作主呀。必然考虑到蒂勃。它的脾性可坏着呢。”“谁的脾性?”“这匹马呀。我觉得它刚才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你没注意?”“别吓唬我呀,先生。”苔丝语气生硬地说。“我并没有吓唬你。如果说世界上只有一个活人能有力量驾驭这匹马,那么这个人就是我。”“那你干吗要养这样的马呢?”“嗨,你这个问题提得真好!我想,这是我的命吧。蒂勃已经弄死一个家伙了,我买后不久,它也差点儿弄死了我。接着,说实在的,我也差点儿杀死了它。然而,它现在依然易于激动,脾气很坏,由它拉车呀,很难说得上安全不安全。”

他们开始下坡,显而易见,那匹马对鲁莽的行驶心领神会,不需要来自后面的任何暗示,就马上跑了起来,这不知是它自己的旨意,还是他的旨意(后者更有可能)。

他们向下疾驶,车轮像陀螺似的嗡嗡直响,马车左右摇晃,使车轴与行进的线路微微倾斜,马儿的身影在他们眼前像波浪一样起伏。有时,一只轮子似乎离开地面有好几米远,有时,一块石子被马蹄踢得直打转儿,直落到树篱上。马蹄下,石子的火花比日光更为灿烂。随着他们向前飞驰,笔直的路上的景象扩大了,道路边的土坡向两旁分开,就像一根木棍劈成两半,在他们肩膀的两边飞驰而过。

风儿透过苔丝的薄纹裙,直穿她的皮肉,她洗净的头发在身后飘拂。她下决心不明显表露自己的恐惧,却紧拉着德伯维尔执缰的手臂。“别抓我手臂!要不然,我们全会完蛋的!你抱住我的腰吧!”

她抱住了他的腰,就这样驰到了山下的平路。“谢天谢地,尽管你这么莽撞,可现在总算平安无事了!”她说道,气得满脸通红。“苔丝,瞧你,竟然发火了!”德伯维尔说道。“这倒是实话。”“哼,你不能一脱离危险,就这样忘恩负义地对待我,把我撒开呀。”

她并没考虑她该怎样主动对待他,不管他是男是女,是木棍还是石块。她坐在那儿,什么也没回答,慢慢地恢复了镇定自若的神色,就这样,他们又来到另一个高地的顶部。“现在嘛,又要开始啦!”德伯维尔说。“不,不!”苔丝说。“请你理智一些。”“可是,当人们发现自己位于本部最高点的时候,不得不再次下坡呀。”他反驳道。

他放松缰绳,车子再次急驶。当他们颠簸的时候,德伯维尔向她转过脸,用戏弄般的口吻说:“我的美人儿,像刚才一样,再用手臂搂住我的腰吧。”“绝不可能!”苔丝斩钉截铁地说,尽量坐稳身子,竭力不去碰他。“让我亲一下你那片圣洁的樱唇,苔丝,要么,亲一下你那张火辣辣的脸,这样的话,我就刹车,我说话算数,一定刹车!”

听到这话,苔丝万分震惊,更加往后退缩,这时,德伯维尔又重新催马,把她摇晃得更加厉害了。“做别的不行吗?”她终于绝望地嚷道,一双大眼睛瞪着他,像是一只受惊的野兽。她母亲把她打扮得这么漂亮,显然是害了她了。“别的不行,亲爱的苔丝。”他答道。“啊,我不知道——好吧,我不在乎!”她可怜巴巴地喘着气说。

他抓紧缰绳,马车的速度减慢下来,他准备实施他所期望的亲昵行为,这时,她仿佛勉强意识到了自己的尊严,把脸侧向一旁。由于他手上缠着缰绳,所以没有力量来对抗她的变动策略。“嗨,他妈的,这会把我们两人的脖子都拧断的!”这位任性的、情欲炽热的同路者大声骂道。“看你敢不敢说话不算数了,你这个小妖精!”“好吧,”苔丝说,“既然你这么任性,我就不动弹了!我原以为你既然是我本家,就会对我好,就会保护我呢。”“什么本家不本家,去他妈的!”“可我不愿让任何人亲我,先生!”她乞求道,一颗泪珠从她脸上滚落下来,她抑制住自己的哭声,嘴角剧烈地抽动着。“若是我早知道,我就不会来了!”

他毫不宽容,而她则一动也不动地坐着,德伯维尔给了她一记老练的亲吻。他刚亲完,她就羞得满脸绯红,急忙从衣袋里掏出手绢,擦着脸颊上那块被他嘴唇碰过的地方。他正像一团炽热的火焰,见了这一情景,不免感到恼怒,因为苔丝的行为完全是无意识的。“你这个乡下毛丫头,未免太敏感了!”年轻人说道。

对此,苔丝没有回答。说实在的,她也不完全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她只用手绢往脸上本能地擦了一下,根本没有想到这是对他的冷漠。实际上,她这么一擦,就等于取消了那记亲吻,如果这在生理上是可能的话。她模糊地感觉到他很恼火,所以,当他们不慌不忙地驶在梅堡荡和温格林的时候,她目光坚定地望着前方,然而,没过多久,使她极度惊慌的是,前方又出现一个山坡。“你必须为刚才的行为向我道歉!”他又开口说道,那受到伤害的音调依然留存着,他边说边挥舞着鞭子。“除非你同意让我再亲一下,并且不用手绢擦掉。”

她叹息一声。“好吧,先生!”她说。“哟,我的帽子!”

她说话的当儿,帽子被风吹到了路面上,因为现在是上坡,速度自然很慢。德伯维尔停住马车,并说替她去捡,可是苔丝已从另一边下车了。

她折回身捡起了帽子。“天哪,你如果可以不戴帽子的话,一定显得更漂亮。”他边说边透过马车的后部凝望着她。“来,快上车吧!怎么啦?”

帽子戴好了,并且系起来了,但苔丝没有朝前跨步。“不上了,先生,”她说道,露出她的红唇白齿,眼睛里也燃起了胜利的喜悦,“既然我心里有数了,我就不会再上车了。”“什么——你不愿上车坐在我的身边了?”“是的,我宁肯步行。”“到特兰岭还有五六英里路呢。”“路有多远,我不在乎。何况,后面还有大车呢。”“你这个小滑头!告诉我,你是不是故意让帽子吹掉的?我敢发誓你一定是的!”

她故弄玄虚,沉默不语,他相信自己猜中了。

于是,德伯维尔对她诅咒,对她辱骂,骂她诡计多端,骂出了许多不堪入耳的话语。他突然掉转马头,想把车子朝她压过去,但只是把她夹到了马车和树篱之间。因为他不能那么唐突地把她伤害。“你这样满口脏话,真该感到羞耻!”苔丝爬到了树篱上,从篱梢情绪激昂地对着他大声吼叫。“我压根儿不喜欢你!我憎恨你,讨厌你!我要回到我妈妈那儿去,我一定会回去的!”

见到她发起脾气,德伯维尔的怨气倒顿时烟消云散了,于是他诚恳地露出笑脸。“嗨,你这样,我更爱你了。”他说,“来吧,我们讲和吧,我再也不违背你的意愿去做任何事了。我敢以生命担保!”

可是仍然无法劝导苔丝重新上车。但她也并不反对他驾着马车跟在她的身边,他们就以这种方式一步一步地朝特兰岭迈进。德伯维尔看到她徒步行走,不时地表露出一种极度的苦恼,因为是他行为不端,她才被迫这么做的。现在,她也许真的很信任他了,但他曾使她一度丧失信心,所以她继续步行,满腹心思地向前走着,好像在思考是否该掉头回家。然而,既然她的决心已下,如果没有特别重要的原因,她现在突然改变主意,那未免太孩子气了,她若是提着箱子回去,全盘改变她的家庭在如此感伤的土地上重整家业的计划,那怎能对得起自己的父母?

几分钟以后,“坡居”的烟囱出现在视野之中,接着,苔丝目的地——养鸡场和小屋,也出现在右边那个舒适、僻静的角落。

第九章

苔丝接任管辖的鸡群,以一幢旧草房作为大本营,她不仅要充任它们的监督、伙夫、医生、护士,还要去做它们的朋友。草房坐落的庭院本是一座花园,现在已被践踏成满是沙土的空地。房屋上爬满了常春藤,烟囱被寄生植物的枝叶缠得粗粗的,样子好像是毁坏的高塔。楼下的几间房子全被鸡群所占领,它们派头十足地窜来窜去,仿佛房子就是它们盖的,而不是那些横七竖八地躺在教堂墓地里的化成尘埃的产业主。那些已故房主的子孙们几乎觉得这是对他们家族的蔑视,因为在德伯维尔一家未来此地大兴土木之前,他们祖祖辈辈一直住在这幢造价昂贵又深受喜爱的房子里。可是,这个斯托克-

德伯维尔太太,把房屋弄到手后,竟然把它用来养鸡。他们愤愤地说:“爷爷在世的时候,这幢房子给高贵的基督徒居住都挺不错哩。”

这些屋子里,从前有许多吃奶的孩子哇哇直哭,可现在回响着的只是小鸡啄食的声音了。从前放着椅子、安详地坐着庄稼人的地方,现在全被装在笼子里的呆头呆脑的母鸡占领了。壁炉边上和曾经火光熊熊的壁炉炉床上,现在堆满了倒放的蜂窝,它们用来作为母鸡下蛋的窝了。房子外边的地面,从前被一代又一代的住户收拾得整整齐齐,现在也被公鸡用爪子刨得不成样子了。

草房所坐落的那个庭院,四周都有围墙,只有一扇门可以进出。

苔丝出身于以饲养家禽为业的家庭,所以第二天早晨,她就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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