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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6 05: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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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加)杰·英格拉姆

出版社:重庆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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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博士来回答:我们身边最有趣的为什么

科学博士来回答:我们身边最有趣的为什么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科学博士来回答:我们身边最有趣的为什么作者:【加】杰·英格拉姆排版:汪淼出版社:重庆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8-01ISBN:9787229127473本书由青豆书坊(北京)图书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译者序比答案更重要的是过程

翻译本书的过程颇为愉快。这虽是本科普书,涉及的话题也极为轻松,甚至具有段子倾向,但其铺陈的方式却弥漫着探索的气氛,于满足好奇之外,很能助人思考。作者是大众科普传播领域的顶级高手,深谙外谐内庄之道,看似东拉西扯、插科打诨,实则持论皆有依据,绝无信口开河。浩繁的数据材料经他一番剪裁,科学与娱乐之间的壁垒便被打通,科普作品被生生写成了幽默版的科学综述。这着实令人惊叹!

本书的作者杰·英格拉姆(Jay Ingram)为七十余岁的老者,在加拿大是一位名人。他学的专业是微生物学,职业生涯主要从事科技内容的传播,在电台与电视台间转换着不同的身份。1995年始,他主持探索频道的《每日星球》栏目,获得了极大的名望。

科学的严谨加上传媒的视角,令英格拉姆的作品形成了鲜明的风格。他出过不少科普作品,有些颇为畅销。其作品多具共同的特色:有趣的话题,海量的信息,科学的讨论。具体就是:先凭话题吸引读者的阅读兴趣,再以信息提升读者的参与能力,进而借讨论引发思考,还原科学研究的探索过程。此类写法虽不比词条式的一问一答那般斩钉截铁,解“知道”之渴,却讲明了问题的原委与争论的焦点,对于培养读者理解复杂问题的能力大有裨益。

其实世间万象,能够加之标准答案的极为有限。多数所谓的真知,往往或出于信念的固执,或出于信息的局限,经不起时间的检验与条件变化的拷问;反倒是灼见,是一种颇可期许的能力,它帮助人们保持较为开放的心态,并以现有的基础做出大体合理的解释、判断与选择。所以,在作者一个个稀奇古怪的问题之下,结论性的断言罕露踪迹。他着墨于问题的来龙去脉,用充满画面感的描述再现一个个实验现场,让读者有机会拜访解决问题的各个时间节点,了解到当时研究者认知的片面、技术的限制和实验中不得已的妥协,从而得以欣赏他们处理问题的智慧,思考其结论的可信度与局限性。更重要的是,读者可从这个过程中体会到用科学方式进行探索的游戏般的乐趣。

另外,作者毕竟是传媒业界人士,本书又号称是其压箱底之作,所以在选题中不忘引入一些特别具有争议性的话题,比如,牛顿被苹果“击”发灵感,阿基米德镜阵退敌,伽利略比萨斜塔上乾坤一掷……都是些被奉为“信史”、童叟皆知的科学传奇。它们大都进入过各类教材,成为科学史中最为光辉的经典瞬间,如神谕般被膜拜与传扬。那么事实果真如此吗?作者在书中花费了不少笔墨,引证了大量材料,对此进行了讨论。这是书中最令译者着迷的部分之一,颇有一种瞥见了些许内幕后莫名的喜悦。但它也不禁令人发问,调查这些真相是否重要?这不是一个可以轻易回答的问题,因为它涉及的争论已超出了某个单一的范畴。爱因斯坦有云:“因为我对权威的轻蔑,所以命运惩罚我,使我自己竟也成了权威。”当科学始于质疑而又不断终于权威时,科学与迷信之间又共通着怎样的渊源?

由于本书与时下流行的大量科普读物风格殊异,译者在翻译时难免疑虑:读者(尤其青少年读者)能否适应作者的风格?毕竟,在科学上帝化、专家神父化的现代迷信氛围里,在应试教育与社交网络共同编织的趋同且武断的舆论环境中,科学实验逐渐沦为了“正确结论”的注脚,质疑精神不被鼓励与培养,唯有结论被关注与传播,至于支撑那些结论的材料、实验与论证,大家往往懒得计较。于是,作者这种穷究结论背后原委与实验实施条件的叙述方式,能否如其所愿为读者带来新的阅读视角并引发思考?这还是个未知数。

好在书写得颇为有趣,即使当科学八卦来读也有滋有味。2018年5月15日(杜冰,毕业于北京大学医学部,现从事政府机构海外培训项目工作,另有译著《孩子提问题 大师来回答》等。)第一章人体瞳孔吐露了我们哪般心思?

光线的明暗会令瞳孔收缩或放大,大脑活动亦能如此,比如回忆、思考、情感冲动等。人的双眼会大大地泄露心思,许多人对此浑然不觉,而有些人却谙熟此道,能够从中窥测出别人的心思。

早在文艺复兴时期,人们便特意用双目来传递某些信息了。当时的意大利妇女,用颠茄(Atropa belladonna)制成滴眼液来放大瞳孔,据说那样可令双眸愈加迷人。顺便提一句,颠茄因此得了个“美妇人(Balladonna)”的雅号。为什么放大的瞳孔更显魅力呢?这个谜困扰了人们几百年。直到20世纪60年代,一项研究最终给出了答案:人们在注视有趣或诱人的东西时,瞳孔便会放大。于是,一位文艺复兴时期的绅士凝视着某位女士的双眸,那双眸由于刚滴过“美妇人”眼液而瞳孔圆张,他不禁下意识地揣测,那姑娘一定是看到了心仪的人,那人定是他自己!

20世纪60年代,芝加哥大学的埃克哈特·赫斯(Eckhard Hess)主持了一系列实验,最先测试了瞳孔动力学(pupil dynamics)。在实验中,受试的志愿者浏览银幕上的图片,随着图片的变化,他们的瞳孔放大或收缩,尽被摄录下来。在测试过程中,光照水平保持恒定,从而排除了光线的干扰,确保受试者瞳孔的变化只反映其心理活动。

赫斯的实验证实了那些意大利女性的直觉:他发现,当女人的瞳孔放大时,男人觉得她的脸更有魅力;即使将同一女人的照片出示两次,唯一的差别仅是瞳孔的尺寸,男人们也会更喜欢瞳孔较大的那张。赫斯进一步证实,此种现象并非仅限于两性间的吸引——当人们看到有趣的东西时,瞳孔就会放大,而看到讨厌的东西时,瞳孔便会收缩。

知乎。.....埃克哈特·赫斯在另一研究中发现,那些易被风流男人俘获芳心的女人,往往对大瞳孔的男性超级敏感。另一个在荷兰的实验结果显示,那些大瞳孔的人通常更受人信任,受试者更愿意将钱投给那些瞳孔较大的潜在的生意伙伴。

以赫斯的实验为开端,我们对瞳孔放大原因的认识逐渐加深。如今,我们知道瞳孔的扩大与心理活动有关,比如你正在回忆或做决策,正在购物或玩“石头、剪刀、布”的游戏。另外,不仅只有瞳孔会泄露你的心思,眨眼也有同样效能。我们在开始某项心理过程时,先是会眨眼,然后只要这个心理过程还在进行,瞳孔便会保持放大状态;等这个心理过程结束了,注意力游走到了别处,我们会再次眨眼,瞳孔也随着收缩了。

迄今为止,一些最权威的实验表明,一旦涉及情绪或情感,无论好坏,只要能抓住我们的注意力,瞳孔往往会张得最大。在一项实验研究中,受试者先填写一份问卷,以确定他们是否为冲动型买家,随后让他们观看购物的录像。研究者发现,那些冲动型买家的受试者的瞳孔张得最大——仅仅看到别人在购物,已足以让他们激动不已,受了刺激的大脑令瞳孔大大张开。

当我们冥思苦想时,大脑与瞳孔间的这一紧密联系也会启动。比如,在解数独难题时,众多数字在你的工作记忆里不断切换,你的大脑忙于处理这些数字。在头脑操劳之际,瞳孔也随之放大。不过,一旦你的注意力转移,放任思绪从难题上离开,瞳孔将恢复常态。

我们时常会听到一些奇闻,不是讲魔术师能根据你瞳孔的大小变化,推测出你从一副扑克中抽出的是哪一张牌,便是说精明的老板可以通过读你的眼神,就知道你到底想买什么。但是,尚没有研究可以支持这些奇闻是否靠谱。不过,一项有关“石头、剪刀、布”游戏的实验涉及了类似问题,玩家通过观察对手的瞳孔变化来预测对手的出招。实验并没有采用真人对抗,只是给受试者呈现录像中的虚拟对手,每个受试者都被告知,录像中的对手在决定出手时瞳孔会有相应的变化。经过一定的培训之后,真实受试者熟悉了观察要点,战胜虚拟对手的概率都超过了60%。

不过,这个实验有个问题:由于受试者看的是录像中的对手,他们可以方便地观察到对手在做出决定后瞳孔放大的情况。而在真实游戏中,双方必须同时做出决定,并没有机会去观察对手瞳孔的变化。所以,一般人想要在“石头、剪刀、布”游戏中获胜,靠观察对手的眼睛恐怕不是一条捷径。

那么,打牌时行吗?那将是另一回事,也许值得试试。

本书脚注均为译者注。洋葱何以让人泪眼迷离?

圣经将地狱描绘成一个充满硫磺与火焰的巨湖。硫磺是硫元素的古老称谓。满满一湖的硫磺,那气味想必超级给力!忍不住想身临其境?那大可不必舍近求远了,找个小小的烂葱头足矣。

你切洋葱时刀刃会破坏洋葱的内部组织,一些原本“不相往来”化学物质被放了出来,相互接触之后,这些物质重新排列组合,形成新的含硫化合物。最终,周围的空气里出现了一种叫做“硫代丙醛-S-氧化物”(syn-propanethial-S-oxide,简写SPSO)的物质。眼角膜的细胞膜上密布着感受体,一旦它们察觉到了这个新合成物,便立即触发保护机制,放出眼泪将它冲走。

知乎。.....在你切大蒜时,也有类似分子重组的过程发生,同样会形成一些新的物质,但我们通常不会流泪,因为生成的化合物并不刺激眼睛。

在你一刀切开洋葱后大约半分钟,泪腺的反应达到了高峰,并将持续大概5分钟。洋葱被切开后引发的一系列化学反应是无法避免的,但有些办法能使这个操作不至于那么痛苦。有人建议在切开前先把洋葱冷藏或冷冻一下,低温会使化学反应变慢,没准儿在催泪物形成之前,你已收工了。其他各种各样的建议还很多,比如在水里切洋葱,用纸巾捂住下半部脸,打开电风扇,直接在打开的抽油烟机下切,或者干脆戴上防护眼镜。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绝对安全的解决办法,洋葱到头来总是赢家。我们体内是否都有尼安德特人的基因?

要是几千年前,有人说我喜欢尼安德特人(Neanderthals),他显然是非常认真的。在35万年前至4万年前之间,尼安德特人生活在欧洲。这些史前时代的穴居人与人类属于不同种群,通常被描绘成原始、笨拙、骨骼强健,走路蹒跚得像猩猩。他们愚蠢且残暴,面对更精明、聪慧、狡黠的人类祖先的竞争,他们渐趋消亡,并为随后的欧洲冰河世纪所根绝。

尼安德特人一般比现代人更为粗壮,他们肌肉发达、强壮有力,生来行动敏捷。他们的外貌与现代人也有明显区别,鼻子相当大,鼻子与颧骨更向前突出一点;鼻腔也更大,可以更好地把吸入的空气加热,这是寒冷地区灵长类动物的标配。与现代人相比,他们的脑更大、更重,形状也不同。脑后部有一块明显的凸起,据推测是加大版的小脑。小脑主要协调运动能力,同时也兼及其他功能。他们的脑部空间更多地分配给了视觉与运动功能,留给前额叶的空间大为减少,而那里正是掌管计划与决策的所在。考虑到尼安德特人精于动作、拙于思考的特性,此说颇有道理。

有时候,某项发现会误导世界长达百年,下面便是个很好的例子。1908年,一副尼安德特人遗骸在法国被发掘出来,他弓腰驼背,三分似人、七分像兽。多年以后,有科学家对遗骸做了更为细致的研究。研究发现这个尼安德特人生前患有脊柱关节炎,也就是说,他无法直立是由于关节炎,而不是什么种群特征。

然而,有关尼安德特人低等的印象已经根深蒂固,岂是区区新发现可以撼动的?古语云“胜利者书写历史”,这在尼安德特人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毕竟,人类活了下来,而尼安德特人早已了无声息。在与人类祖先短暂对抗之后,尼安德特人缓慢退却,在灭绝前,仅在西班牙南部与葡萄牙剩下几个小小的据点。尼安德特人的灭亡不正说明了他们的次等吗?

知乎。.....尼安德特人有一支近亲,叫“丹尼索瓦人(Denisovans)",这一最新发现的神秘种群与尼安德特人生活在同一时期,即几万到几十万年前,他们的基因也明显得以广泛传承。

在最近二三十年间,尼安德特人的形象得以戏剧性的扭转。如今人们认为,他们与人类的相似之处远远大于两者的差别。

在文明方面,尼安德特人似乎总落后于现代人类的祖先。在西班牙及法国南部的岩洞里,有许多3万年前的壁画,绝大多数都出于人类始祖之手。不过,人类并没有垄断所有的绘画,比如直布罗陀的戈勒姆洞穴(Gorham's Cave)岩画。戈勒姆是尼安德特人最后的居留地之一,研究者在洞壁上发现了井字游戏般的刻痕,有人戏称其为抽象画,这些画在被创作时尼安德特人显然还是洞的主人。另外,尼安德特文明不仅局限在岩画方面,有充分的证据表明:他们会掩埋死者,会使用火,能用兽齿、兽爪、羽毛及红黄黑颜料装扮身体。他们还会给刀接上长柄制成标枪,也有能力渡过辽阔的水面。

尼安德特人靠狩猎和采集生存,须四方觅食。通过对其牙齿化石上的食物残迹进行化学痕量分析,人们对尼安德特人的日常食物有了一定的了解。他们以肉食为主,出没之处都伴有大量的被屠宰动物的骨骼;不过,他们的食物种类相当宽泛,在肉食之外也吃蔬菜。在法国的圣塞泽尔发现过一具著名的尼安德特人遗骸,化学分析结果显示:与当时他们的主要竞争对手鬣狗相比,尼安德特人主要吃披毛犀或猛犸象,吃驯鹿比较少。至于其他猎物,如鹿和马,他们与鬣狗平分秋色。也有迹象显示,尼安德特人将一些植物当作药材食用。

加拿大科学家瓦列里乌斯·盖斯特(Valerius Geist)以其非凡的洞见及令人惊叹的视觉表现力,描绘了尼安德特人奋力围猎当时最大的哺乳动物猛犸象的场景。尼安德特人的长矛尖部粗糙笨重,不似人类祖先使用的那般精巧,人们通常视其为缺陷,并由此推断尼安德特人手艺拙劣。但盖斯特的看法却不同,他认为那些笨重的矛尖很适合狩猎。他的解释是:尼安德特人捕猎时善于近距离格斗,通常只有两个人,一人小心地迎前,去激惹猛犸象,另一人趁机从侧面迫近,抓住猛犸象的长毛(当时披毛犀和猛犸象都浑身长毛,而尼安德特人长着出奇强劲的双手,手指很长,指尖粗壮)。猎物被侧翼的拉拽干扰,就地打转、躬身腾跃,试图摆脱拉拽者。趁其忙乱之时,前方的猎手将矛刺进猎物身体。人类祖先偏爱使用的矛更轻巧纤长,只适合投掷,而在近身格斗时容易被猎物的骨头硌断。与远距离投射相比,近身格斗颇省人手,两个尼安德特人干的活儿换成人类祖先得五个。

盖斯特将尼安德特人的狩猎方式,同牛仔竞技比赛中竞技者逗引公牛的方式进行了比较。的确,尼安德特人骨折的类型同现代牛仔的典型伤情极为相似。1995年的一项研究比较了当代纽约人、伦敦人、古代美洲土著人、尼安德特人和牛仔竞技者的骨折类型,尼安德特人与牛仔的骨折类型明显有别于其他三种,头部与颈部的骨折显著高发,而下肢则较少骨折。这当然算不上是证据,但至少从侧面支持了盖斯特的假设。盖斯特参加了1973年的卡尔加利牛仔节,在观看骑牛比赛时他突发灵感,想出了尼安德特人近身格斗的狩猎方式。

就尼安德特人能否使用语言,人们长期以来争论不休。早先的观点认为,尼安德特人的大脑由于缺乏言语表达机能,无力同高度发达的人类祖先竞争,终至灭亡。此说有一关键证据:在尼安德特人的遗骸中没有发现过舌骨,而要想发出清晰的语音来,少了舌骨断无可能。不过,新发现将带来新观念,后来在以色列发现了一具6万年前的尼安德特人骨骼,他显然有着同人类一样的舌骨。这当然不足以证明尼安德特人或其所属种群能够说话,但至少有说话的可能性。只可惜,语言在化石上留不下痕迹。

现代人身上是否有尼安德特人的基因?想弄清这点得求助遗传学。借助卓越的技术,科学家们以令人难以置信的方式重构了尼安德特人的大部分基因组。仅从一克骨骼切片中,研究者便提取了尼安德特人的首批基因组。通过基因分析,科学家们发现,一些尼安德特人可能是浅肤色、红头发。

据保守估计,欧洲人有约5%的尼安德特人基因。听起来5%占比不少,但要知道尼安德特基因密码的绝大多数是普通人闻所未闻的,比如肾脏中的tier-2蛋白。有人推测,“大鼻子”或“壮粗腿”的基因可能得自尼安德特人,但至今也没法证明。尼安德特基因足以改变我们的体貌。

当然尼安德特基因也有其功用。人类的第3染色体中有一组尼安德特基因,可帮助人们适应阳光中的紫外线。这组基因在东亚人中尤为常见,明显是在人类始祖离开炎炎非洲以后获得的,比原有基因对紫外线的适应性更强。另一组得自尼安德特人的重要基因在人类白细胞抗原(HLA)里,它们赋予免疫系统纠察与抵抗的能力,防止细菌与病毒的侵袭。HLA系统合成的蛋白分子能有效防止多种病毒的感染,其中就包括疱疹病毒。这种病毒能导致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并与伯基特淋巴癌有关。

尼安德特人的基因在东亚人中颇为常见,在非洲人中却很罕见。据此,人们推测种际间的风流韵事大多发生在中东地区,特别是在黎凡特一带的环地中海东岸地区。人们很好奇那些互换基因的亲密接触到底是怎样进行的,由于人类的大脑非常擅长区分“同类”与“异类”,于是,当人类祖先邂逅尼安德特人时,其情绪反应一定相当强烈。不过此种反应是强化了诱惑还是浇熄了欲火?交合是否出于彼此自愿?科技手段尚无法断定当事的双方是尼安德特男性与人类女性,还是人类男性与尼安德特女性?似乎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一是因为男性更可能不育,更难留下生命的痕迹;也因为现代人体内缺少一组尼安德特女性所独有的线粒体基因。

人们也不知道他们相互交合的频率如何,现有的估计数字从每年几次到几百次甚至上千次不等,虽还算不上纵欲无度,但显然已足够留下历时4万年仍无法磨灭的生命印记啦。

无论确切的数字怎样,有一说法肯定属无稽之谈:尼安德特男人揪住女人的头发,将她拽进自己洞穴。人们为何要相信这种说法呢?是找到了一截伸出的、紧攥着几缕长发的手骨化石?还是在尼安德特女人头骨上发现了拉扯留下的微创?人们都没有发现这类证据。

类似说法最早见于19世纪,始作俑者是苏格兰人安德鲁·朗格(Andrew Lang)。他是一位创作题材广泛的多产作家与评论家,曾描写过冰河消退时期欧洲游牧民族的生活。谈到那一时期,他写到:“巨大的岩洞里住着几小户人家,所有人的姓氏都跟随母亲。依当时的婚俗,女人们被敲晕,被从远及马赛和热那亚那样的地方拖回家。”

作家的恣意想象很快引起了公众的兴趣,尽管朗格并没有明言他所描写的是尼安德特人(当时该人种已被发现),但随着尼安德特人开始流行,人们很快就对号入座了。而要消除这故事的影响,证明那不过是漫画式的凭空捏造,却花了很多年。

知乎。.....在通俗文化中,尼安德特人时常会穿越时空。英国作家威廉·戈尔丁(William Golding)以其处女作《蝇王》而名满天下。1955年,他出版了第二部小说《继承人》,故事讲的是一帮人类祖先邂逅了一小股尼安德特人,随后消灭了他们。他笔下的尼安德特人很古怪,主要靠头脑中的图像思维,不会语言,并对人类用来对付他们的弓箭迷惑不解。当然,戈尔丁纯属臆测,在有关射箭的描写上,他很可能犯了错误,因为有证据显示尼安德特人有更大的眼眶,和人类相比,他们可能不善言语,却拥有更好的视觉能力。多年以后,科幻作家罗伯特·索耶(Robert J.Sawyer)创作了三部曲小说《尼安德特人的视差》(The Neanderthal Parallax)。故事中尼安德特人存活在一平行宇宙中,甚至有一个尼安德特人成功穿越,在安大略湖的萨德伯里中微子观测站遇见了现代人类。据悉,他恐怕是唯一精通量子物理学的尼安德特人。

即便研究了约160年,仍没人能搞清楚:在欧洲及中东地区存活长达几十万年之后,尼安德特人为何消失了踪迹。传统的观点认为早期的人类杀光了他们,这倒挺像人类所为,但如今这种观点已基本被摒弃。从到达欧洲的时间节点上看,我们的祖先确实难逃行凶的干系。最新科技将人类进入欧洲的时间锁定在4万5千年前,随后的5000年里,在欧洲根深叶茂的尼安德特人便销声匿迹了。5000年对于消亡一个种群自然是绰绰有余,尽管两个种群的人口都分布得相当零散,彼此应该很少接触。人类屠戮说的真正困境是,至今也找不到双方搏斗的战场。人类那时应该已发明了投枪与弓箭,如果发生过大规模的战斗,一定会遗留大量的武器化石。你可能会问,难道不能徒手格斗吗?可是,正如前面讲述的,体力占优势的尼安德特人恐怕没那么好对付。有人推测,人类从非洲带去的热带传染病可能才是真正的元凶。

现今,比较主流的看法是:一系列因素的综合作用导致了尼安德特人的灭绝,其中环境因素不容忽视。冰川的不断消融使尼安德特人喜爱的猎物持续减少,在多重环境变化与人类竞争的持续压力下,尼安德特人无力招架。

尽管尼安德特人作为一个种群消失了,但他们的基因交融在我们的体内。君不见缚牛大赛上孔武有力的牛仔,正是尼安德特人勇猛精神的传承与高扬。芦笋何以令小便气味古怪?

吃完了芦笋,要是你尿中有股独特的气味,你算得上幸运的了。要是闻不出来,也没关系,这样的人也不在少数。

多年来,这种特殊气味被归咎于芦笋中的化学物质。它很特别,吃下几根芦笋就能在尿中现形。尽管可怀疑的对象很多,但科学家都赞同:某些含硫物导致了芦笋的气味。

但科学家每揪出个“元凶”,都绕不过一道难关:它们怎能挺过漫长消化道的折磨?从餐叉到膀胱,整个过程足以令这些物质被人体分解、吸收殆尽。所以,饱餐芦笋后的尿液理应除了尿味还是尿味。那么,这些尿液里的餐后“调味剂”又从何而来呢?考虑到任何“嫌犯”都无法从旅程的另一端全身而出,那么这些气味物质一定是些残存的大分子片段在最后时刻反应生成的。

罪魁首选是一种名为芦笋酸的大分子物质。在芦笋还长在地里时,这种酸能防止线虫的啃咬。这种酸在生长中的鲜嫩芦笋中含量更高,所以吃了嫩芦笋,尿的气味会更足,但详细的化学生成细节尚有待揭示。

尽管上述的解释貌似合理,但仍有一个难题:不是每个人的尿都产生那种气味。20世纪70年代以来,众多实验都试图估算出产生气味的人口比例,但得出的结果差别很大,从40%到90%不等。

知乎。.....化学命名中,前缀“thio-”代表化合物中含有硫元素。芦笋中被怀疑产生异味的化学物质都有长长的名字,比如:S-methyl-thioacrylate和S-methyl-3-thioproprionate,但thio-道破了天机,暴露了硫才是真正的原因。

另外,也不是人人都有能力嗅出那股异味的。有人做过一项研究,为每个受试者准备了两份尿液样本,样本中都含有微量芦笋酸,一份是尿样原液,另一份尿液则将芦笋的气味稀释到了1/4096.一些受试者在含有微量芦笋酸的原尿中也闻不出任何异样,说明他们没有辨别硫气味的能力;而另有10%的受试者甚至在稀释样品中也嗅出了端倪,显示出他们对该气味超级敏感。

2010年的一项实验颇具新意,一些志愿者食用了几根芦笋茎,数小时后提交了尿样。几天后,这些人又作为对照组食用了一片面包,也提交了尿液。研究者随后招募了闻尿“义勇队”,并得出了迄今最精确的数据:大约有8%的芦笋尿液样本,闻不出除尿液本身之外的味道;同时有6%的志愿者对芦笋风味的尿样置若罔“闻”。

科学事实!贝比·鲁斯(Babe Ruth)有一次去参加豪华晚宴,有人问他为何他的餐盘里会剩下一些芦笋,要知道他可是有名的“大胃男”呀。鲁斯答道:“芦笋会让我的尿液气味怪怪的。”(大致这样回答)鲁斯的言论足以震惊四座,但与作家马塞尔·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的高论相比还是稍逊一筹。马塞尔在几十年前便宣称,食用芦笋之后,每次小便都能令陋室瞬间芳香四溢。

上述实验带来的最大收获,并非是弄清了芦笋味道的“制造者”或“味盲者”的人数,而是探得了其中的原因。研究者发现:一种基因决定了人对尿液中的芦笋气味的鉴别能力。正如前文提到,早期实验显示出人们对该气味的敏感度差异很大,有些人被熏得头晕目眩,有些人却浑然不觉。在最近的实验中,科学家们总结到,芦笋可能不是单一味道,而是某种混合味道,具体的味道也因人而异。这一说法还未经现实检验,让志愿者闻尿的操作难度已经不小,何况还要让他们闻出不同的味道来。为何有时话到嘴边却忘了词儿?

如果没有过话到口边却想不起来的经历,你可真是稀奇之人了。很多时候,当我们费力回想某个词儿或名字,感觉熟得不得了,却怎么也没法从纷繁的记忆中把它捞出来、说出口时,我们称此现象为“舌尖遗忘症”(tip-of-the-tongue phenomenon)。通常情况下,话语都会不假思索地从我们的口中喷涌而出,因此,在一个简单词上突然卡壳而哑口无言,其尴尬与挫折是可想而知的。据估计,一个二十几岁的人平均每周会遇到两次“舌尖遗忘症”,四十岁后其频率会翻倍。

这个经历,就像是自己的大脑临时洞开一小窗,你拿个手电筒往脑子里照来照去,努力要照亮那个词,它就在那儿,你确信,就在那儿,你甚至能感觉出它的大小与形状,但它在和你玩躲猫猫,你就是找不到它。

1893年,美国杰出的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写道:我们在搜寻某个词时,经常会得到一些错误的词,我们知道它们不是我们正在寻找的,不是那个感觉,但也无可奈何。

那么,这种体验为什么会令詹姆斯这类心理学家感兴趣呢?这就如同从慢镜头中观察蜂鸟扇动羽翼,突然的语塞放慢了思维的速度,这也许是个机会,可以更细致地研究记忆和言语的过程。下次如果你再遇到类似情况,与其抓耳挠腮、忧心忡忡,还不如静下心来细细品味与探究一番。

试试看:想马上体验一下“舌尖遗忘症”吗?试着随口说出10个好朋友或班级同学的名字,看看会有啥情况。

你也许会发现:一时语塞与彻底遗忘有一个很大区别,语塞时你知道想说的词该是什么,你清楚它的样子和含义,与遗忘相比,它是触手可及的,一经提醒便能马上脱口而出。

研究显示,即使某个词最终也没能浮出脑海,你也很可能知道许多它的细节。1966年,哈佛大学心理学家罗杰·布朗(Roger Brown)与大卫·麦克内尔(David McNeill)发表了一篇研究“舌尖遗忘症”的经典论文,就此奠定了该领域研究的基础。他们给学生49个生僻字的释义,让学生根据定义写出那些字。49个字均取自一般的应用,出现的概率是1/4000000≤P≤1/1000000.当然,50年后的今天,人们对某些词是否属于“一般应用”范围存有争议,这些词包括诸如龙涎香(ambergris)、符节(caduceus)、唯亲主义(nepotism)、谄谀(fawning)、蛊佞(unctuous)、泄殖腔(cloaca)、舢板(sampan)、集邮家(philatelist)等古拗之词。要是你搞不清这些词所云何物,也别犯愁,因为你也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学生们一遍遍地匹配词义,费力得像是在经历茶壶煮饺子般的煎熬。布朗与麦克内尔对此的描绘颇值得玩味,学生们在经历着“轻度的折磨,像是喷嚏到了嘴边却一时打不出来”。当学生意识到自己知道答案却又一时语塞时,研究者让他们列出所知答案的细节特征,比如音节的数量、首字母、词语大概的发音、近似的意思等。学生们列出的细节着实惊人。

音节数的推测异常准确,比如,当目标词是3音节时,有2/3的人能猜对。两音节的词猜得也同样精准,不过一旦达到4音节以上,猜对的概率便明显降低了。

只要不搞错搜寻的目标,学生们准确猜出单词首字母的概率为57%。比如当看到这个定义“平底小船,常用于亚洲,以桨驱动”时(答案是sampan,舢板),那些一时说不出答案的学生会默念一些发音相似的词,如Saipan、Siam、Cheyenne、sarong、sanching和sympoon等。(顺便提一句,最后两词是生造出来的。)也有学生们会提出一些类似物来,比如驳船、房船、中式帆船等,这还算靠谱,只不过是些更常见的词,在形式和结构上也与舢板有一定差别。

最令人称奇的是,当目标词不少于6个字母时,学生们能很好地猜到首字母和尾字母,但不太记得中间的字母。这现象触发了布朗及麦克内尔的想象,他们将隐现于脑海里的神秘词汇比喻为小浴缸里泡了个大男人,头脚翘在外,肚子没水下。

如何用以上诸多实验结果来解释大脑储存词语的方式呢?这是个难点。两位心理学家讨论道:的确,词汇是以完整的形式存放在大脑里,但我们可以对其进行模糊检索,不必清楚地知道每一个字母。在实验中,学生们能猜对首尾字母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当然不必拘泥于首尾字母,类似情况也一样。比如,想写“御”只记起“彳”,写“裹”记不清中间的“果”,“战”字少了最后一撇,想说“愤世嫉俗”却拿不准“愤”什么、嫉“什么”等。

明明知道一个词的意思,也清楚适用的条件,却一时怎么也没法想起,这种感受真心强烈。造成舌尖遗忘的原因可能是这个词多时不用,诸线索与它的联系日趋松散。当然,年龄因素也在起作用。

自从1966年的经典实验成果发表之后,后继的研究不下几十次,都在尝试厘清线索,解决舌尖遗忘症的困惑。其中丽莎·艾布拉姆斯(Lisa Abrams)与艾米丽·罗德里格兹(Emily Rodriguez)在2005年做的一个实验最为有趣,她们将关注点放在:哪类提示线索能缓解一时语塞的窘境。实验者向被试者提问,“色彩艳丽的大块织物,用来包裹脖颈或头部,它叫什么?”答案应该是“花色丝织大手帕(bandana)"。如果被试者陷入了语塞困境,实验者便从设计好的3组提示词中随机选出一组给他(她),其中一组包括一个与答案的词性及首音节都相同的词,如”banjo(班卓琴,名词)”,另一组包含一个首音节相同而词性不同的词,如”banish(放逐,动词)”,第三组则全是些毫不相干的词。

实验研究结果发现,"banish"有帮助作用,而“banjo”却没有,为什么呢?两位研究者的结论是,词性相同的词在大脑中存储的位置相同,会相互竞争(上例中bandana与banjo皆为名词),而词性不同的词由于存储在大脑的不同位置,不会竞争,所以动词“banish”反而能帮助回忆。

知乎。.....通感者能够将各种不同的感知交联互通,能以听觉辨色,或凭味觉识字。逢通感者临语塞之境,或报告曰:所寻之词,尚未解其意,而先觉其味。

这项研究如今添加了一项很酷的新项目:通过一个在线日记,你可以记录自己的舌尖遗忘体验,分享给研究者。这个项目由堪萨斯大学运营,名叫“Spedi”(Speech Error Diary,语错日记),算得上大众科学的典范了!手指甲比脚趾甲长得快吗?为什么?

你的手指甲以大体相同的速率生长,通常每天约长0.1毫米,或每周约1毫米。脚趾甲长的生长速率只有手指甲的一半,每周不到半毫米。这便是头一问的答案,还挺轻松的吧!不过要理解手指甲为何长得要快一些,便先要了解指甲是如何生长的。

看一看你的大拇指指甲,最前端已经指肉分离,这为藏污纳垢留下了余地。稍微向下些,你会看到手指皮肤从指甲两侧围拢了过来,将指甲间的空隙裹住,形成了保护层,防止任何东西侵入指甲下的组织中。

再往下便是皮肤与指甲根相汇的地方,你能看到月牙般的白色半弧形,即所谓的“半月痕”。半月痕及其周围组织形成了一个肉色“母体”,通过不断地生产细胞来生长指甲。实际上,这里的表皮细胞是全身生长最快的。大多数指甲都是由靠近半月痕的细胞产生的,细胞新生后便不断被推挤向指尖,并开始变形、硬化,最终失去了活性,只剩下了主要由角蛋白构成的硬壳,这便是指甲。

知乎。.....你是否注意过指甲横向比纵向更容易撕裂?指甲由三层物质组成,顶层和底层均由多重角蛋白薄片组成,它们并不结实,从任何方向都很好撕裂,但却为指甲增加了柔韧性,使其不易被折断。指甲的中间层则甚为坚硬,比其他两层结实6倍,组成该层的角蛋白横向交织在一起,造成横向撕开比纵向容易4倍。这就是你的指甲更容易从左右撕裂的原因。

大家常有这样的经验,当大拇指被砸了一下,损伤不久会自愈,指甲上留下的疤痕会随着指甲的生长,不断移向指尖。有时如果遇到少量出血,会留下裂片形出血(splinter hemorrhage)的伤痕,伤痕呈细线状直通拇指的根部。这也可以告诉我们一些指甲生长的秘密:下层的指甲有许多条状的沟槽,与此匹配,指甲下的组织表面也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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