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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6 0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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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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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真假

女人真假试读:

内容提要

为什么气质可冲破环境线

为什么精神胜利法并非一文不值

为什么独身的先锋模式是苦涩的

为什么独身者的异性友谊极为珍贵

为什么婚外情有正负效应

为什么离婚是爱与恨的失衡

为什么女人是男人永恒的话题

为什么气质可冲破环境线

魅力是由一定的知识、思维与口才,对环境的通融忍让与内在的胆识从容、幽默性情、健康的心境,以及外部修饰诸因素构成的综合性吸引力。它常常表现为温文尔雅、开朗自信以及沉稳的自制力。魅力形成于一段漫长的时间里,由于终于有了相当的工作背景,有一部分二十三岁的人便有了最初的魅力。这种萌芽的魅力将随着未来社会地位的改变而变换出不同的光彩。

魅力的释放一般是在社会交往的场合。一个衣冠楚楚的猴子也还是丑的,因为它们没有一件象样的文明外衣。

魁力还有一种特殊的功效:它可以面对任何一种失败。即使十点钟要上绞刑架,八点钟却依然安详地下棋;迎面一盆水,弄湿了衣服,耸耸肩坦然地走向洗手间;简居的房间,高朋满堂,尽管是陋室,但是它“惟吾德馨”,而且“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魅力可以毫不眨眼地对待这一切,因而使旁观者涌起千般敬意。是魅力指点着人们的身份,并把殉道者、罹难者和落魄者与那些羞耻的失败区别开来。如果把“平凡”视做生活的一种失败,那么面对这种失败,魅力便有了对于我们的处境更加直接的现实意义。当我们自育为饱有魅力的人,我们便可以抵消这种失败的色彩,我们坦然地拿起钳器走向充满油污的车间,我们照料排泄系统故障的病人,或者身处严寒的草屋拥衾执笔,写下一般化的文章。谁也不会不相信我们将变得更好,世上没有哪种持久的魅力会永远滞留在简单而粗糙的生活中。二十三岁以前,我们应该培养自己这种风范,向自己反复重申做一个有身份的人,在胜利面前不失态,失败面前不慌乱,使每一个平凡的日子变成诗。

我们要首先形成一个准确、完整而且良好的自我感觉:

自知许多人,甚至那些的确已成功的人,没有魅力,这倒不是由于他们不修边幅,或者长得不漂亮,而是因为不自知。假如我们的弦外之音总是传达出比自己客观水准高得多的自满,或是比真实水平低得多的动摇,那么周遭的人就不会认为我们吸引人,相反,不是认为我们在傻里傻气地吹牛,就是以为我们在装模做样地谦虚。自知意识的得来,一是靠自己冷静地内省,二是靠视察旁人的眼神(千万别相信别人的嘴巴,因为嘴巴尽管里面臭,外边却很甜)。自知使人感到适度。

自豪没有一个魅力十足的人看不起自己的遭遇、家族和未来。另一些人之所以缺乏魅力也正是由于他们除了看中自我奋斗之外,把宽广深厚的背景扔到一边。可是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经历有着不衰的美好回忆,对家族充满感激,对爱情和乡土有着自豪,对未来的信仰有着健康和陶醉,他的身体里就会每时每刻渗透出活力和感召别人的魅力。自豪使人感到乐观。

自持 自持的人对即将来到来的涛天光洪水有着无所畏惧的安详镇定。从健将们赛前的恬静,领袖们大战前的从容,就义者不配的最后时刻,伟人们面对突然的打击而依旧容,就义者不朽的最后时刻,伟人们面对突然的打击而依旧沉静的描绘中,我们所感受到的就是这种自持精神。一个经常手舞足蹈,眉飞色舞的人很难具有魅力,正因为他缺乏与成熟和稳健相关的自制力。而自持使人感到庄严。

自嘲 成熟的人善于用自嘲为自己的困境解围,强大的人敢于用它揭露自己。自嘲不会使人变得低贱,反而会构成人们大度和诙谐的魅力。它既是胸怀,又是自我认识的补充。自嘲使人感到潇洒。

这“四自”离不开构建魅力的诸基本要素。我们很难想像一个大字不识的人会有什么魅力,流氓英雄时而显出的也只是可爱,一种偏邪的美感。即便是一个有魅力的人,假使我们迫使他穿上厕所里捞出的破棉袄,剔了光头,再把一手煤灰抹在他的脸上,我们知道,这下子他的魅力肯定完蛋了。

另外,在使自我感觉得以调整后,我们还需要与环境达成默契以使魅力得以最后实现。生活中有的人无论在哪一群人中,我们都可以把他从人群里一眼分辨出来,此所谓“冲破环境线”,它主要取决于内在气质能否透过躯壳和衣着散发出夺目光芒;他们在任何场合,凡一举手,一投足,言谈话语,都是游刃有余,左右逢源,此所谓“主导社交圈”,他们在每一次外交中都能最好地施展魅力,实际上,做到这些也并非难事,除却我们此前提到过的种种做人的方法,只要在社会环境里稍稍把握一下契机就完全可以拥有这种谈笑风声的魅力:大声介绍自己的姓名,给对方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接触对方的目光,表彰我们的自信;做交谈的中心而又不时地向对方发生诱导性提问,给受问人以鼓励而又刺激谈话的继续深入;别把时间拖得太长,及时结束谈话,干脆地道别,做一个让人留恋的人;当环境气氛围绕自己一段时间并呈现出微微的醉态时,我们要适可而止,别让人们的注意力长久地过于集中在自己身上,以免引起妒忌,以及行将产生的过于单调的感觉。

魅力是个迷人的东西,它可以在很多时间里左右人们的判断力,为拥有它的人增加更多的支持者。魅力还会以无形的方式存在,比如说李是个慷慨好施的人,但他的恩泽并没有施于每一个人的身上,可是由于他的其他魅力,人们却乐于竟相传播,形成口碑。假如这种口碑崇高肃穆,它就有可能传播得旷日持久。伟人死后仍有人民惦念,正是这种无形而巨大的魅力所至。

女人魅力主要表现为美丽,毋须多谈。“追求美”是女人们毕生的职业。我们今天的社区文化并没有多少压抑女性形成魅力的因素,问题出在男性魅力的缺憾上。古往今来,培育男性阳刚之躯和健康心理的养分变得越来越少。今天的文化已不适合男性心灵的成长,因而比起魅力十足的女性来,有魅力的男性则为数很少。无论是从性别到位的情形上分析,这是从仪表追求上观察,男人们都不能和女人们相媲,难怪一个美国佬对我说:“中国的女孩子嫁给中国男人,亏了!”我们的“文化革命”在倡导“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同时,一再疏忽了告诫男人们有挺身而出捍卫生活的义务,纵览中西历史和传说,自古至今,中国的女英雄比其他任何国家的都要多。实际上,这是一个本末倒置、阴阳颠倒的文化环境,而雌性文化不可能滋养出雄性的血色,中国男人需要补课。为什么精神胜利法并非一文不值

罗是个快活的小姑娘,家住北京,月薪500元,40元交给父母后,再余下60元做零散的月花销。她在节衣缩食和减少交际的情况下,三个月存下1200元,只身跑去云南旅行,过了一个很好的四月。她说,这个月是她永生难忘的光荣历程,她看到了外省的东西,也相信自己能够独立生活。至于为此曾饿过多少天肚子,她说她不会记得,她只知道当她一个人在天边探奇的时候,别人还在原地踏步。

郗有一个嗜好,要走遍天下豪华的餐厅。他的记者薪金仅有600元,父母不要他孝敬,只要他常常给他们写信,但即便这样,他的个人食宿、交际和爱情花费也得占去300元。然而他还是处陋室,着便装,但却必定如期带上女友到大饭店撮上一顿,享受一下集中积压起来的欢乐。他认为这样定期有一次大乐,比终日平平淡淡要好。

美那德在《花钱买欢乐》里讲:“有些人对于把钱花在那些有益的并能为家庭和自己的生活增加乐趣的事情上,总是犹犹豫豫,只想着攒钱备荒,放走了大好时光。”吃饭、增站新衣、住较好的房子中如果不是我们特别专爱的目标的话,它们则只是维持生命的手段,每天吃饭穿衣就成为与情趣毫无关系的事情。除了这些生活的基本要求,如果我们有着额外高尚的情趣,比如集邮,那么我们就不得不在有限的收入里大幅度削减生存开支,却供奉一枚价格昂贵的邮票,尽管它会使我们一连吃上一个星期的方便面,但它却给了我们生命另一种喜悦的光辉。我们除了生存以外,或者说除了生活得更苦一些之外,却有了欢乐。

在没有钱的人家里,能得以过上自得的生活就只能节减一些与个人情至无关的事情。另外一个办法是灵活精细地运用有限的钱,使一分钱达到两分钱的效果。这通常需要更多的聪慧。小时候,我的家里不很富有,但每逢春节,家人还是掏出一些钱买些烟花,这时,同样是五毛钱,我只能买到三只礼花,可妈妈却能买到更多的品种,而且样样比我的好看。在治家方面,父母是出色的,直到今天我们也没有因为钱的问题有过哪怕一次不愉快。现在,妹妹继承了这个长处,她刚刚去一家挂羊头卖狗肉的公司工作,节余无几,却在一家不起眼的布店看中一种类似于舍味呢的衣料。后来,她用这种不能再便宜的“舍味呢”为男朋友做了一身新潮双排扣西装,就连行家也不能一眼判定它的真实成本。尽管写它的成本廉价,意义却是无价的。

人们都认为买礼品是最花费钱的,那些礼品制造商似乎最知道它的必须,因而下狠心狠狠地去宰不得不送礼的人。可是,假如勤于奔走,我们依旧可以发现许许多多物美价廉的东西。2000年末,正值我钱囊羞涩,然而郝却偏偏打来电话,要我无论如何参加他的婚礼。我手里只有25块钱,可郝与我的兄弟之谊已长达21年了,我必须去,必须有祝贺的表示。最初,我只是不抱希望地在大街转转,大点的横匾和装饰画都需要65元,一整束玫瑰要50元,一只玩具熊也得63元!但是第二天的游逛终于使我发现了一件漂亮大方而有趣的电动玩具,三只小鸡爬楼梯,才17块钱。然后我又用剩下的钱买了五根货真价实的孔雀尾翎,还有两串刺红,一枝迎春和一朵牵牛花,并把它们绑在一起放进一只纤细的白花玻璃瓶中。看起来,像是50元以上的礼品,而且更重要的是这不会与别的佳宾礼物相雷同。婚礼那天,是个寒气逼人的日子,但那几缕蓝光闪闪的孔雀翎子,却借着新房里点点阳光脱去一路的寒意,渐渐地挺立张开,醒人夺目地拥在朵朵小花之中。桌旁爬梯子的小鸡吸引了所有晚辈小生。

24岁的时候,人人尚有着秘密的人生设计和心愿,但是我们收入状况却很难满足它们。可是,如果它们能使我们有一份欢乐,那么就别怕多一份破费。中国大酒店的周,月薪2000元,但她仍要每月花去600元去六次卡拉OK,登台演唱。我问她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愿望,她回答:“第一,花钱买舞台展示自己;第二,年轻人就该放声歌唱。”

有时候,女朋友和妻子并不在意我们的礼物有多重,她们只需要一点点,只要能代表我们的关怀和爱意,一个价值连城的注视和微笑,一个电话,一枝小小的绢花和胸针就和倾城的财宝没有太大的区别。如果她站在柜台旁有所犹豫,那么买下她注目的东西,假如200块钱可以为她买到欢乐,还有什么比这更重要的吗?如果她是个好女人,有了这种欢乐,她就会怀有感激和我们一起度过随之而来的几个腹不果食的日子。有过快乐的人,代价并不算什么!

精神胜利法并非一文不值,它常常使我们发现自己拥有而又被忽略的东西:清洁的衣服,老自行车,几本好书一段情,五六个知音和随时可以提取的时间。

在和平年代里,我不相信哪个人会真的一贫如洗,特别是那些有着稳定职业和客居在父母家中的人,如果非说自己一无所有,那可能是指精神的荒漠。一个人被紧张的日子所征服,心态受到严重的扭曲,当他毫无情感地环顾四周时,就感到一无所有,没有一点珍贵的东西,既不珍惜自己的精神财富,也不爱护自己的身体。

实际上,精神胜利法有着维持心理健康的好处,并非一文不值。虽然我们不必像被曹丕批评过的那样,认为“家有弊帚,享之千金”,但是却可以如鲁迅一样“敝帚自珍”,发现一下自己富有什么,然后好好珍爱他们。

我们发现,自己至少有一身不算时髦但却清洁的衣服。尽管走进四星级宾馆会感到超豪华设施带给自己无地自容的压力,可是那里毕竟不是我们天天出没的地方。在其它场合,这身衣服并不显得寒酸。我们去公共食堂,去中档餐厅,去运动场和电影院,赴老朋人的聚会,它都适合。我们不用在每次出发前苦思冥想地排练,觉得哪件衣服都不算合适;看到穿着几千元的西服,上了汽车连坐下都怕弄脏裤子的人,我们很可怜他们。我们一时贫寒,却有幸没使自己沦为衣服的奴隶。

我们发现,自己有辆老式的脚踏车,从重庆骑到北京要花掉我们50多天的时间,就算在市内奔忙,也难说不会被骤然袭来的一场风雨和看不见的尘埃弄得皮肤发痒,还有赤日炎炎的焦灼!可是我们用不着为何时给它加汽油而提心,也无须交什么养路费,车祸的可能性也不大。那些拥有飞机的老板有着比飞机更大的麻烦。我们只是骑着自己的家藏破车,像堂·吉诃德骑着他的瘦马,走自己的路。我曾经三次从北京大学去房山区云水洞,所乘工具一次是汽车,一次是火车,还有一次是自行车。第一次简直虚无得很,从起点到终点,匆匆而去,匆匆而归。第二次我们必须先骑车到永定门火车站,然后转乘火车,由于我的自做聪明,男生被送上了去周口店的列车,我领着女生上了直抵目的地的列车,然后一路惊险,可我感到那才是生活。现在,那些女生都已结婚生育,但当我回想起那个朴素的岁月时,还一直不能忘记那些穿着洁白的连衣裙,在薄薄的幕色里无辜受罪地跟随着我走在野山坡下的女孩子们,也忘不了第二天在孤山口与男生们相遇时的欢腾。第三次是我自己,献了200CC血换得90元路费,只身去十渡和山顶洞,路经云水心的静谧,在寒水冷月中的深夜体尝着山里的风。我在云水老祖宗庙和农民们厮混了几天。有时候,人们游览风景变得像是在赶赴人潮拥挤达到摩肩接踵程度的足球联赛场,而不像是想感受自然荒野的寂静和纯洁,他们打算在最少的时间里看完最多最美的东西,匆匆地拍照,匆匆地跳下旅行包车又匆匆跑回旅馆蒙头便睡。他们走过很多地方,却没有增长灵性。可是自行车却可以使我们感到老式生活中那种厨房伙计的充实。

我们又想到,自己有几本好书。那是我们生活发生深刻转变的几个催动点,有一些闪光的人物以及里面细腻的篇章是我们熟悉的。有时,一看到它们就想起往事:童年的终结,青春期的探知和受过伤害的爱情。继而我们发现,从前的记忆也是一笔可观的财富。里尔克在给一位青年诗人的信中这样写到:“如果您的日常生活是贫乏的,您怪不得它;您应该怪自己还不够像一个合格的诗人那样,唤醒它的财富,因为对于创造者来说,世界己没有贫乏,没有贫乏而无关紧要的地方。即使您蹲在监狱里,它的墙壁使您听不见世界的喧嚣,那么您不是还有自己的童年这笔精美珍贵的财富,这座记忆的宝库吗?”是的,即使我们不幸生长在上海里弄里最破烂不堪的地方,我们也不会因为童年的贫寒而没有一个美丽的日子,如果真是那样,我们恐怕早已成了残酷的打劫者,站在强盗的行列之中。然而我们没有那样,也没有自杀,在我们最为无聊的时候,还是站在纺纱机前,在噪音严重污染的车间受着文明秩序的约束。这一切,都是因为我们有过夹杂着美梦和零星快乐的时光。

我们还有五六个要好的知音;还有充实的时间,它不能像钱一样储存,却可以随时在生活中提取;还有洋溢的思想,也许大亨们原来也有,后来渐渐遗忘,也许那些走红的演员从来没有,只有一张父母遗传的好脸,我们可以在腹中咯咯地笑他们的造作,再笑笑那些不知道戈尔巴乔夫何许人也的小业主们,他们是贫穷的财主。

我们发现,自己还有许多劳动成果。尽管做出它们后我们再没有拥有它的机会,或者按照某个更为合理的标准领取创造它们的报酬,可那毕竟是我们的杰作。法拉第在进入皇家学院前,介绍人告诉他科学要付出极大的劳动,而所得却甚少,然而这位伟大的化学家却毫不犹豫地回答:“工作本身就是一种报酬。”我的好朋友陆本科毕业后没有马上做厉以宁教授的硕士生,而是向研究生院打了先工作两年的申请报告。也许月薪300元并不符合他在制呢厂销售科的操劳,他可以马上拿到学位,毕业后谋个更好的工作,或者去美国。可是他告诉我,他不打算马上离开这家工厂,因为他亲手制做的方案还没有完全实现,“尽管才300块报酬,可你看到一个集团在自己的计划下运转时,那种快乐就是补偿。”

这样想下去,我们简直就是个富翁。我们不过只是用暂时的陋具在栖息和云游。我们采用这种离生活更接近的方式完全是因为我们想把事情看得更真切些,得到更原始更真实的厚重感,这正如坐在坟地的萤火中所感到大地上曾经劳动、歌唱和生育过的人们真的一去不返的历史感,远远超过我们坐在火葬场烟囱旁边得来的一样。现代化有现代化的特点,不过虚无则是它致命的弱点。当我们发现我们有的,比如劳动成果带来的欢欣,大亨比我们更多的时候,我们不必沮丧。因为我们的成果最容易被我们察觉,我们看到街市的人们穿着自己设计的花布,或者他们喝着自己灌装的饮料,我们的自豪就比非得抱着一叠烦人的资产损益表才能从枯燥的数字里发现成果的百万富翁来得真切。我们的财富是直观的。为什么独身的先锋模式是苦涩的

独身者在中国是苦涩的,他们的处境并非像结婚者想像得那样超脱,尽管青年人业己变异的观念是宽松的,但我们还没有掌权,没有形成有力的势力。社会对我们生活方式的认同依旧取决于尚持权柄的老年人,但是在这些掌权人以及他们掌握的人民大众的思维里,权本位,血本位和家本位占有相当的重量。盂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古训中,“齐家”是第二位的。尽管今天的长辈们也许根本不知道他们要求子女必须适龄而婚的原始冲动源自这个他们闻所未闻的古训,但这种千年影响恐怕早已渗入他们的血液,一个不能“齐家”的人,在他们看来,无以“治国”和“平天下”,这已是无人细究出处及其正确与否的公理认识。在人们的潜意识里,一个不能“齐家”的人是残缺的。

在西方国家,单身现象已经是普遍的事实了,在独身者中间有一小部分人,按照美国社会学家的归纳分类,仍属于“传统模式”,他们是希望结婚的,只是由于种种原因而不能如愿以偿;而绝大多数人则属于“先锋模式”。

他们完全不打算结婚,社会也承认他们建立了单身家庭,他们自己也认为这种单身家庭完全可以与夫妻家庭相媲美。

可是在中国,单身做为一种公认的残缺状态,是不能被视做家庭的。人们总是把“有情人终成眷属”、组成夫妻家庭视为社会安定的一般条件。单身就是未完成状态,就是疑问。

那么在物质利益上,独身者便看到了第一种苦恼,没有房权,就在不久前我们还是个低工资、高福利的大社会,一个月薪平均500元的人,必须完全依赖雇主提供每平米数千元价格的住房面积,而得到雇主优待的不成文的条件是,婚者优其先,有子者更优其先。问一问今天26岁左右的青年人,那些仓促登记,迟办婚仪,或者存心早育增加居住困难的青年们,他们百分之百是出于排列要房的心理。他们不惜勉强从婚生育以夺取房权。实际上,如果从缓解人口压力上讲,独居生活的合理待遇可以大规模减少早婚和早育现象。但是,尽管独身者的文化背景和技术水平一般都远远超过从婚者,现实却是他们元权被考虑分配住房。而且在公众意识没能在思想解放的状况下对各种各样的感情和方式有所宽容的时候,现实往往可以用一句“世道将不古”的预言理直气壮地打消独身者的住房梦想。

从精神待遇上讲,独身者便会看到第二种苦恼:没有人权。独身者如果不想沦为禁欲主义者或泛性爱好者,他们就需要正常的社会交际活动、工作关系中的礼遇、爱情和性生活。但是在一个认为只有结婚的人才可以合法地拥有这些人所必需的生活的国度里,独身者就会自然地受到委屈、歧视、谣言污蔑和监视,并成为人们饭后茶余的谈资。中国第一位社会学博士刘德先生,留学结束回到北京后,就曾因为打算独身而不能得到住房照顾,并且受到人们舌头的困扰,最后他痛苦地宣布:“在中国,不结婚就没有人权!”然后怀着悲愤回到德国。

当这些独身主义者没有自己的基本生存空间去过隐秘的个人生活。当他们不能在精神生活中感受到人的尊严的时候,独身所带来的自由欢娱便被抵销几尽,独身变得不幸。

可是当他们安静的时候想到婚后的麻烦,甚至强烈地感知婚姻制度的荒唐时,他们就会依然坚定地对抗那些烦恼和挑衅,继续走下去,至于将来会怎样,无人细究。

一般说,独身者总的说来由三种执意不婚的人(真正的独身者)和一种需要帮助的人(暂时独身者)共同组成。

第一种独身者是对人生粗心大意的人,他们几乎从少儿时代就显露出不能持久的根性。过分活跃的天性和精力充沛的好奇心使他们不断地见异思迁,他们喜爱全新的事物,热爱自由,缺乏责任心,他们最讨厌的是与小孩子打交道。他们一生所需要的,就是崭新感情,并凭借这种情感使自己不厌倦生活。这种天性使其不愿成家。面对这样的人,我却觉得他们十分善良,他们一方面知道自己内心的不安分,另一方面又不愿给别人带来更多的伤痛,因而只是私下里与一些相类似的情人约会,满足自己每一段时期的感情,当情人们另有所爱时,还他们自由,自己也正想另寻新知呢。一般说,艺术家常常属于此类中更为特别的一类,他们终其一生,不能像凡人和其他伟人们一样,使自己成为那种把稳固的爱情当做人生幸福的顶点的人,他们要的是崭新的艺术,以及滋养这种完美艺术的全新的爱情。你能找出100个白头携老的艺术伴侣,我就能把100个平淡无奇的艺术庸人指给你看。

第二种独身者是对性生活格外贪婪的人。区别于第一种仅仅由于性格原因导致不婚的人,这种人突出的标志是贪得无厌的性冲动习惯。他们更愿意借用未婚者的身份无休止地欺骗异性,满足自己畸型的欲望。他们长期遭到不正常情感和性抑制的折磨,在被允许多一些行为自由的时候,便会加倍反弹自己的原始冲动,张扬积蓄已久的贪欲,甚至达到了不顾惜身体,把事业和感情外衣统统抛到九宵云外的地步。

有一种愚昧的社会认识,认为一朝放任独身做为一种从者广泛、为数众多的成人生活方式,第一种无心的人和第二种别有用心的人会弄脏整个社会的心理。不能说这个忧虑没有道理,在欧美,自由的生活方式已经的确引起了许多严重的问题。可是,我们能不能认为靠旧有压力迫使这两种人结婚,对于他们可怜的配偶是有益的?那只是在劝说这些天性迥异的人用合法的方式随便凑合一个异性,然后由于他们特殊的癖好,在法律保护的家庭中生活一段很短的时间便去离婚。我从来没有过多地考虑如何遏制他们难以遏制的放纵,而是一直在想别把那些古朴守旧的人推进他们的火坑。

第三种独身者,是那些对婚姻制度有着严肃认识的人们,在他们成长的家庭中,其家庭成员的知识水平常常较高,他们自己的社会背景地位也较为良好。他们像史书中许多伟人一样批判着婚姻方式,认为婚约违背人性的自由,败坏了爱情,本质上是不可能带来幸福的。这种方式一边把人类最高级的情感--爱情,放到琐碎庸碌的日常生活中加以煎熬,一边使夫妇总是依照两人中较为平俗的一人的水准去应付生活。

实际上,一个有思想的人,哪怕她(他)是顺从婚姻制度而终其一生的人,也会在其内心深处不满于一夫一妻制的弊端。比起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一夫一妻制度并没有进步多少,它只是在性合作的法定方式中显示了男女人格尊严的平等原则,而没有从根本上触及情感遭受束缚的问题,也没有在爱情与生育的区分上跨出革命性的一步。

两个截然不同的伟人,尼采和罗素,曾一致要求把爱与婚姻区分开来,反对以爱情做为婚姻基础,主张它的基础应该是优生优育以及婚外爱情的自由。阿兰后来补充说,婚姻基础应该是逐渐取代爱情的友谊。莫罗阿最后修正一笔,“在真正幸福的婚姻中,友谊必得与爱情融和一起”,完成了迄今为止较为圆满的结论,即:婚姻制度的核心是为了养育后辈而铸造的友谊,而爱情与这个核心处于游离状态,在婚内有之,在婚外也有。

而我觉得,在未来的某个年代,人们完全可以宣布以数量制规则缔结婚姻的法律最终崩溃。事实上,在那四位生命哲学的大师的思想里,已经蕴含着这种倾向。但是,只要世上生存的人们还不能具备普遍的自制和高尚的情愫,并且找到一种妥善养育后代的新方法,这种崩溃就不会,也不该仓促地到来。而崩溃到来之前,我们这些过早窥见了婚姻制度弊端的人,只能积极地盼望等候,消极地采取独身方式以回避夫妻家庭的局限性。

罗素曾这样批评过婚姻的局限性:

因为婚姻而拒绝来自他方的一切爱情,这就意味着减少感受性、同情心以及和有价值的人接触的机会。从最理想的观点出发,这是在摧残人生中最美好的东西。

婚姻双方常常认为自己的配偶使自己减少了工作创新的灵感,减少了活力和接触社会造访大自然的机会,减少了对无力自养者和好朋友的同情心。其实,制造这种局限的不是配偶,而是婚姻制度。人们在这种制度的暗示下,为了维持这种制度所肯定的道德尊严,追求约定俗成的幸福感,就不得不去扼杀他们认为很可能有毁于幸福的东西。试想,活跃的灵性,丰富的机会,旺盛的同情心,难道不正是家庭稳固的天敌吗?它浪费家庭的时间和财产,并使家庭生活在大庭广众的天地里显得简单狭小。雪莱曾这样写道:

我从没有和那伟大的宗教发生过关系,

因为按照那伟大的宗教的伟大的教义,

谁都只能从那人群中选出一男或一女,

不论其余的是何等的跪明何等的美丽,

我们却只能从惨淡记忆中把他们忘记,

啊,这就是当今所具有的道德和法律。

在这条路上行走着可怜而疲倦的奴隶,

唉,他们终于来到坟墓似的家庭那里,

这家庭从来立足于这世界的大道上面,

带上被束缚的朋友或许是吃醋的劲敌。

从此踏上那漫漫的旅途既遥远又迷离。

看来,一个人要想保持自己不受折磨,理论上讲,只有独身。这一类型的独身者常是婚姻实践的旁观者,由于在别人的婚姻那里看到了许多不尽人意的苦痛,他们便更加坚定了自己对于婚姻现状的批判。按俗人浅薄的说法,他们不愿像别人那样被家事拖累,不必害怕戴绿帽子;从文化人眼里看,他们对婚俗有着深不可测的蔑视。

这类人一般以两种方式满足自己的情感生活:一是事实婚姻;一是奇妙的友谊。

他们在实质上,或某几个阶段上,过着和结婚者一样的幸福生活,他们只是反对依赖法律和一纸证书维系自己的爱情,反对这种外在压力所一同带来的局限性。他们并不以稳固为目标,而是随时随地地享受即时的快乐。有十天的结合,就要有十天货真价实的幸福;如果一旦失去欢乐,那么一天也不凑合。

由于没有任何外力可以当做这种结合的保证,事实婚姻中的情人们只能凭借自身的魅力去维系他们情缘的长久,因此,许许多多真正感人的爱情便产生在他们中间。为什么独身者的异性友谊极为珍贵

独身者的友谊,特别是异性友谊,常常是极为深刻的。豪田就曾设想,男女间最美满的结合方式不是婚姻,而是肉体得以分享的精神友谊。尽管世人的眼睛总是不允许这类搀有依稀爱的水分的友谊,然而莫罗阿说得好:“既然身为男人和女人,若在生活中忘记了肉体的作用,始终是件疯狂的行为”。他举了三种异性友谊的例子:

一方单恋而另一方默认;

一方或双方均已过了恋爱年龄;

旧日的恋人渐变成为友人。

这些情谊常常是最有意义的,尤其是在天才的生涯中,它们起着更为积极的作用。

在他们的伟业中起推动作用的常常不是配偶或情人,而是他们的异性挚友,只要稍稍想想歌德和贝多芬的贝蒂娜;瓦格纳、赫尔岑和罗曼罗兰的梅森葆夫人;尼采、里尔克和弗洛伊德的莎乐美,以及柴可夫斯基的梅克夫人就足够了。性的力量在这种友谊中起着不言而喻的作用,但这种力量却因主观调控或客观的制约而被局限在有益无害的范围内,有异性之交的温馨情趣,却没有占有欲望。

这类性格的人属于第四部分中提及的信念型。对于这里没有论及的缺陷型和变态型独身者,他们如需得到关于幸福的答案,则不是此书所能满足的。他们只能去问医生和病态心理学专家,或者坚持忍受生理缺陷和继续对社会习惯的背叛。此书只能说一句份内的话:过你认为值得的生活。独身者中,此书有能力特别关心一下的是失意型人,其他人可以天马行空,而他们却不能独往独来,只要看到别人的家庭之情,只要有一股可以吹拂空寂心灵的晚风,他们的情绪就会跌入谷底,孤独得苦不堪言。

我们的职业社会工作者创造出了一个概念:“大龄青年”(这是和把配偶称为“爱人”、而把另一些人蔑称为“第三者”一样令人生厌的称谓)。按照这种庸俗的概念,27岁而未婚者便自然被囊括在这个范畴之中。家人和社会为此操碎了心,要为他们完婚,谋划各色各样的主意,大有非为他们骗来一个对象不可的气势。其实,能救我们的还是我们自己。这时我们不该再像23岁以前那样,把每次恋爱失败的原因推给对方,年龄使我们反省自己:看着自己的模样。

取一方干净的镜子,坐在它面前,看看自己是不是能够带给别人眼睛一种愉快。在感情活动中,这是个至关重要的大问题。首先看看自己的头发,向周围的人请教,找出一个真正适合于自己脸型和身材的梳法,不要自以为是,对打扮效果的判别,旁观者比我们自己更有发言权。如果自己头发浓密,做出个绅士发型,这样显得我们对什么事情都有准备,不要分缝,也不要像个小傻瓜似地过分遮盖前额,如果自己的头发稀疏,不妨自然地露出秃顶,这也能成为一种风度,或者去买假发套,千万别把几根头发抿得满脑袋瓜子转圈都是,那是一种最恶心的办法;然后,我们一定要把东方人绝对不适合的胡子全部刮干净,特别是那些皮肤黑糙,胡须稀少的人,蓄胡子不是性感,而是肮脏;另外,无论自己的眼睛是大是小,一定要尽量张开它们,一定要把心底的灵光释放出来,看看那些魅力无穷的人,他们到死都是这样看世界的,那是活力的象征;如果我们戴眼镜,尽量别使眼镜滑到鼻尖,那样像呆痴儿,或者干脆花上几百元钱买一副博士伦隐形镜;要尽量少抽烟,多刷牙;别总是驼背弓腰耸肩膀,寻找一种松柏的风骨;花钱买一套新潮便装和皮鞋,虽然这要花上几百元钱,但穿上它后再去揽镜自照,我们就会焕然一新;记住,男人要穿白袜子。

女人迟迟未婚,在容颜打扮上,不是和男人一样不体面,就是太过火了。男人看我们时,大多把美放在第一位,即使那些年纪大一点的男人已不再深究这个问题,但是,他们却将终生坚持:“女人至少应该不丑”。他们希望找到一个干净、可心、别太农村气的、外表不致于令人讨厌的女人,即使在婚后,美感的吸引力也左右着丈夫对我们的兴趣和性渴望。另一部分过分的女人则是因为不晓得男人的另一种心理,男人们可以喜爱一个花枝招展浓袋艳抹的女人与自己调情,但却决不希望做她的丈夫,安全感和绿帽子,一刻不停地在他们的脑海里打转转。你看,许多时髦的女郎惹得男人们垂涎三尺,却没能招来一个从内心里愿意做她丈夫的人。收敛一下过分展示自己性魅力的做法,妆化得淡些,高跟鞋矮一点,裙子不必太短,不要急不可耐地和所有的人约会。

不要依据别人是否多看了自己几眼来判断自己的美丑,别人看自己也可能是因为我们显得滑稽。

我在研究中发现了这样一个现象,在从事车间劳动和服务性工作的女性中,大多数人热衷于在工作时间把床上最隐秘的事情粗俗地讲给别人,她们的谈话没有文明的外衣,在未婚少女面前也赤裸裸毫不避讳。陈在百惠饭店工作,从16岁时就听惯了一些粗鄙的戏言和玩笑;刘是北京一家大型机械企业的工人,并且属于那种有所追求有一定知识的女人,我看过她发表的小诗,很不错,但由于长期在不良的环境里习焉不察,故而在与男友第一次做爱后一股脑地讲起了她已习以为常的不中听的性笑话,于是断送了他们的爱情,直到接受我的调查时,她才知道是因为自己故事里过于粗鄙的戏语引起了男友的反感和怀疑,那些话不像好女人说的。

在男人的习惯中也有类似的更为严重的问题:企图以性故事去挑起欲火。韩在一次与我的私人交谈中提及他的浪漫史,无意中显露出这种毛病。他是靠性幽默以及对自己以往性经历的大吹特擂,得以很快地与女友发生感情的,而且在以后发展感情,频频做爱,筹划未来的婚事时,始终不厌其烦地把往事讲给女友听。我不禁问他:“那么你向她,一个很有可能是你的太太而不仅仅是你暂时的性伙伴的人,大谈这些事情,对你将来的婚姻是有好处的吗?”他开始没有听懂我的话,我进一步解释:“你是要培养一个女孩子做妻子的忠诚,还是要挑动她的淫乱意识?”他顿时如梦方醒,想起一些不祥的征兆。像韩这样的谈情说爱方式,在那些青春初期试图以此快速松懈对象防线的恋人那里,在那些以性生活为主要目的的调情中,比较容易理解,令人惊奇的是,在28岁纯粹意义的婚恋之中,如此幼稚的手法竟然比比皆是。这种方式的结果只有两个:

恋人当即转身而去;

即使迷乱成婚,却为未来家庭争吵的话题和解体的动机埋下了恶果。

相反,失意型单身却由于天性怯懦而一言不发,特别是男性,他们易于空想女人如何如何,却害怕与她们交往。有很多人为了掩盖自己胆小的事实,装出一派不屑一顾的样子,但在经历上却总是暴露着青春十年里由于缺乏勇气和狭隘的自尊心做祟,而始终没有与任何一位女性有过深一点接触的不足。女人因为可以在感情问题上处于被动状态,所以在胆子问题上也就不感觉到障碍。而男人,一旦缺乏勇敢就会完全失去接触与自己截然不同的另一个世界的机会,也丧失了吸引女人的关键性格。其实,女人并不太在意我们求爱时结结巴巴的样子,面对三番五次的勇猛攻击,她们反而会感到得意,并且重新认识我们。求爱,是男人最光荣的生活使命,它并不降低我们的身份。千万别在读物里、别人嘴里和自己心里空想女人,使自己越变越委琐,直至曲张地仇视女性。去接触她们,一切都不像我们想得那样难。

我们还应当检查自己的性格是否可以承受两个人的生活。刘离婚后新近结识了金,一个美丽的女人,金喜欢跳舞,而刘却很不适应这种现代化而且鱼目混珠的场面,两人在这个问题上总是发生冲突。我告诉刘:要么热情地学会跳舞,共同去舞场;要么严禁她去。前者意味着你爱金,并情愿投其所好,她会感谢你;后者表示你很嫉妒,很在乎她,她会在抱怨你管制得太严的同时,感受到自己在你的占有欲里地位很重要。可是起先,刘的计划令人啼笑皆非,他想继续陪金去舞场,自己只是坐着,在昏暗刺激的灯光下看着不三不四的色鬼请金上场,然后在散场里用沉默和郁闷表达自己的醋意。这说明他尚没有学会从对方的角度想问题,没有学会两个人合而为一的方式。

有很多在恋爱中莫明其妙地不欢而散的恋人,其失败的原因正是由于彼此都不能从对方的要求中寻找解决问题和答案。为什么婚外情有正负效应

有婚外恋隐私的家庭一般说是很蠢的,那些向配偶讲解婚外恋合情合理而为自己开脱的人就更蠢。他们被文明熏昏了头脑,昏迷中只抓住了文明的一只脚而未见其身,甚至只是抓住了一只脚趾,连脚面还未曾见到。爱情永远是排他性的,人一般只有在自己有婚外情人而配偶没有时,才会想当然地认为自己不会妒嫉配偶像自己一样拥有另外的恋人。那种缺乏人情味的说教,违背了婚姻的基本事实。不用说人在有外遇的情况下没有精力去照顾好家,有没有心思去照顾,仅仅那每日必临的醋意就足以破坏家庭的和美了。

我们常常见到与自己配偶谈买卖似地叙述外遇自由的人。我一点没有觉得他们文明开化,反倒觉得他们除了冷酷的自私之外,剩下的只有故做严肃的可笑。

这并不是对婚外恋现象心无同情,正相反,我觉得它有存在的合理性,也许未来还会普及为全民的习惯。且不说长期异地人的情感需求,就是终日厮守的夫妻有时也需要一点额外的情感。但是这种适时适量的情感补充必须以不破坏现有家庭为前提,否则,不必在婚外恋阶段停顿,直接发展到离婚会更好些。人是情思复杂的动物。时时逃避着伤害。千万别让这种伤害太暴露,别让它变成长期的折磨。

非根本性冲突的家庭由于疏于调整而走向最终解体的过程中,大都有一段婚外恋状态,这些有了离婚企图的家庭,必须持借这种外力以坚定信心去宣布崩溃的事实,其中感情纠葛的道理不是夫妻可以全部公开和全部说清的,因此也就不是我们可以“调节”的了。

从促使一个必然崩溃的家庭抵达结局上讲,婚外恋阶段做为解体的过渡,是件必然的事情。这就是我始终反感于职业道德家们把外力蔑称为“第三者”的原因,因为有的家庭是应该被破坏的。实际生活中,常常是因为勇敢的外部力量,使一个很糟糕的家庭得以上崩瓦解。这里,我很想引用马克思在《论离婚法草案》中的一段精彩的话给道德家们:

如果每一个外部的刺激,每一种伤害都足以摧毁自然界中的某一机体,那么你们是否会认为这种机体是健康、结实而组织健全的呢!

这一段话的弦外之音是:家庭破裂的根本原因不是外力,而是自身;通过外力摧毁自身有问题的家庭是合理的。

可是问题却不在这里,因为现有的许多婚外恋家庭并不想走到离婚的地步。由于不愿在亲属、友人和雇主那里造成影响,另外还考虑到孩子的成长,人们只是把婚外恋与家庭生活当做并行的生活内容,页且严重伤害了家庭感情和孩子的心。这类家庭大多有这样一些特点:

婚外恋人没有稳定的性关系,甚至根本就没有实质性的性关系,一切走在精神恋爱的边缘上;

由文化素养较高的人正名昭雪的婚外情现象,已从少数有所追索的人的专利,扩展到全社会,发展到有心无肝的地步,人们认为这是一种时髦;

大量别有用心的人打着新思潮的幌子,借以满足无限澎涨的情欲,而把精神扔在一边;

由于周围的人榜样力量,许多未介入这种时尚的人也对这种时尚有了恍惚的加入欲望,设想逃避现有婚姻的烦恼,而不是努力消除它;

这种风气已由秘密转为公开;

婚外恋的组成形式一般是已婚男人和未婚女子构合而成。

从进步意义上说,这种横冲直撞的潮流是对过去长期忽视感情的婚姻现实和社会习俗的冲击,是对“低质量而高稳定”的家庭特点矫枉过正的批判。这种时髦是难以抵制的,它在伤害家庭情感的同时,又刺激人们在结婚时就必须矢志于为营建一个生机勃勃的健全家庭而不懈地奋斗,鼓励人们不再草率地组成更多的徒有其表的婚姻。

但是婚外恋行为总的来说,对于家庭生活还是一种威胁,婚外恋的女子尽管可以勉强招待丈夫的性要求,但是爱心却一去不返了;婚外恋的男人尽管依旧乐于持家,照顾妻与子,但却很难再有热情去与配偶缠绵。这种家庭在基本内容上已变得残缺不全。说这种既不能继续投入全部的情爱给家庭。又不能完全满足婚外情人感情的方式是高尚的补充,不如说它是在偷偷摸摸地体验犯罪心理的乐趣。长期下去,当事者心中就会有一种阴森的想法形成:泛性是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

触及婚外恋现象时,人们可以隐约感到,谈及这个问题时所溢出的世道不古的叹息中,隐含着一个“女人是祸水”的潜台词。实话说,我们不该把不忠诚的女人想象得那么可怕。卷入浪潮的女人多数生性敏感,她们从青春期时就已变成犀利的精灵,从内心世界上讲,他们比男人更容易感触到痛苦,更容易对异性的诱惑动心,只是她们掩饰的程度要比男人深得多,她们梦想的完美生活也要比男人逼真得多。当一切难予实施时,她们就很容易伤感和孤寂,很容易通过种种方式排遣自己做为女人的不幸。稍长的年龄使她们自信在几个朋友那里得到不同的感情安慰是安全无害的。那种生性纵欲和对物质利益贪得无厌的女性,尽管我们处处可见,但静下来算一下百分点,还是很少很少的。每当我熟识的女孩子,由于感情的需要超出了众人的容忍限度而被描绘成那种女人时,我对我们残忍的深入骨髓的庸人心态便感到全身的憎恶。

中国自古以来是用束缚妇女的方式保持她们的道德,人们似乎从不设法使她们获得内心的自制力,或者消除使她们不得不“不道德”的隐患。大家所做的一切,不过是把她们关在家里,裹上小脚,不让一切机会接近她们。所有这些观念性的错误,使女人置身于受其难而又必须负其罪的悲惨境地。人们把批评放在女人的不检点上,而让男人逃之夭夭。

实际上,婚外恋现象的起因还是在根本的婚姻制度上。但是,如果我们假设这种制度的暂时存在是合理的,那么我们就应该着手对结婚的人们进行高质量的婚姻艺术的培训,让那些渴求家庭稳固而又心灵敏感的人们,每当遇到问题时都能尽量在家庭内部寻找答案,以维持这种婚配制度合理的假定性。目前,许多人分床而栖以保持新鲜感,经常去外省出差以增添生活的丰富性,一部分人利用这种方法达到了调节生活的目的,然而,另一部分人却仍旧不能,对于他们来说,婚外恋恐怕还是一种愚蠢而又离不开的办法。为什么离婚是爱与恨的失衡

北京大学研究生会女生部举办了一次婚姻与爱情的自由演讲晚会,那里我率先爆炸了,我的长篇发言赢得了20岁以下的学生们热烈的掌声,但是我看到了许多40岁以上的记者在摇头叹息。那时离婚还是个很可怕的字眼儿。我那篇讲演录音现在听起来平淡无奇,而当时却引起了相当大的骚动,人们当场就怒不可遏地相互吵骂起来。可是仅仅四年过去,离婚却如同婚外恋一样变成时髦的事情,以致于我倒想对离婚的轻率态度适当说几句劝谏的话,不是像职业道德家那样劝说人们在婚姻业已崩溃的时候不去办理离婚,而是提早防止婚姻走向崩溃,用艺术的的方式浇灌它。

如果我们对洋人说最近自己离婚了,恐怕他们会感到不知说什么好,然后打破沉默说:“那真是一件不幸的事情。”是的,美国人对于离婚很熟悉,很能接受它,但这并不是说美国人认为它是快乐的,他们只是在认识到自己的婚姻困境已经无法挽救的时候,才不得不接受这个不幸的事实,果断地同意离婚的。但他们没有那种对于离婚的幸福感,可是我们却能从许多中国青年的话里听出他们对于离婚的自豪。如果是在前些年,我们很容易解释它,它是对保守的离婚观念变态的反抗。可是现在离婚的保守观念做为文化意识基本已经衰退,而对于司法意识上的守旧习惯不是这种反抗可以奏效的,对于宣传媒介的论点我们又完全没有必要理会,它不是一惯走在时代的后边吗?今天,我们已失去了对此感到无比勇敢和豪迈的理由。“遇罗锦离婚案”引起沸沸扬扬斗争了很长时间的观念冲突,它所挑起的那场旷日持久的对离婚案的论争,对中国人婚姻观念进步的推动力是不容置疑的。今天,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同意离婚,他们便可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直接办理离婚,无须通过法院裁决。我所知道办理离婚时间最长的诉讼是25年,最短的只有一天,从近年来“离婚平均需要一年时间”的统计上看,这个平均数还是令人担忧的。但是这种磨人的拖延往往很难一下子说清楚,是夫妻双方的问题,司法手段问题,还是宣传上长期坚持保守主义而产生的问题,在长达25年和17年的两例离婚诉讼里,恐怕三种原因都有,而一天就可以分道扬镳的案例又正好说明三种问题皆无。总的看来,环境对于破镜子粘好了裂口也要重圆的要求已不那么严厉了,但是,离婚对于个人生活并不等于说不是一种极大的失败,尤其是对于女人的荣誉感而言。

这里我想把恩格斯的两段话,一段抄给保守主义者,另一段抄给放浪形骸的极端个人主义者:

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感情确实已经消失或者被新的热烈的爱情所排挤,那就会使离婚无论对于双方或对于社会都成为幸事。

如果这种本性表现为每两年就要求新的爱情,那么他自己应当承认,在目前情况下,这种本性或者应当加以抑制,或者就使他和别人都陷在无心境的悲剧冲突之中。

逻辑是这样的:一对夫妻在形成家庭和养育子女的过程中的过失,性格不和以及性生活不谐调等原因,由于爱情没能保持自我更新,原有的储蓄又很快被挖掘一空,于是爱情精疲力尽地枯萎了,而青年人又很难像垂暮的老人似地培养家庭友谊去替下劳累的爱情,所以生活变得暗然无光,这时一旦有外力出现,家庭便自然加速度瓦解。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双方基本已依照各自的意志慢慢培养起了对对方深厚的敌意,及至提起离婚诉讼,一切成为无法改变的定局,那么,“法院判决的离婚只是婚姻内部崩溃的记录”(马克思语)。

这个逻辑一方面告诫着保守主义者放弃圆镜的迷梦,另一方面还蕴含着一种启迪:破坏家庭和气的症结完全可以从一开始就加以杜绝。我们都非常了解自己的配偶,非常清楚地知道按动哪个按钮能使其一下子怒火中烧,我们也同时知道配偶爱听什么,按动哪一个按钮能安抚他。静静地想一下,情况就是这样简单。可是由于那种忘记不了的积怨和敌意,我们一遇到冲突,反而偏偏去按相反的按钮,而且双方都孩子气地按个不停,把事情挑大,事后还认定这就是必须终结这门姻缘的全部理由。

弗洛伊德曾经描述过人们对于自己配偶过高的预先估计,即“理想情人”的美梦,也就是23岁时那种浪漫的爱的梦想,实际上这正是婚后强烈不满的根本原因。心理学家伊斯瑞尔·查尼在一次对婚姻的有争议的研究中,也对这种爱的神话提出了质疑。因为美好婚姻的主要困难在于,生活中“不健康者”和没有真正“成熟的”人为数众多,因此他认为“绝大多数婚姻都公开或秘密地充满了深深的、毁灭性的紧张感。”弗洛伊德曾经揭示人们:即使是最深的爱恋也不可能避免矛盾心理,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也会储藏一些敌视的感情。查尼则干脆提出要把日常婚姻重新定义为内在紧张并充满争端的关系,而它的成功和继续,需要某种爱与恨的平衡。

的确,在爱的领域里,爱与恨常常是同一种感情。张晓风给台湾一家杂志撰写的一篇小品文记述了这样一个情景:张向她的学生们发问,爱的反面是什么,学生们不加思索地一起嚷道:“是恨。”张感叹,眼前的孩子是多么年轻呵!她举出一个例子,以引导思考:一个老太太在暮年的一个黄昏遇到另一位老人,她青春时期的恋人,她问道:“你还记得我吗?”那么假如他答道:“是的,而且60年来我一直恨着你!”这无疑是说,他爱着她,60年来因为爱而不能满足,始终保持仇恨,难道还有比这更执著的感情吗?而如果他的确处在爱的反面的话,他应该怔怔地问:“你是?真抱歉,我实在记不起来了。”

张晓风告诉学生们她的结论,爱的反面是漠然。

人们应该在珍惜爱的同时,也珍惜恨。当我们明白了恨只是因为没能比齐早期梦幻中“完美情人”的标准时,请抛弃那个谎言,然后再把恨转变为正常的爱,献给真实的配偶,按一下该按的键钮,这才是我们为了巩固爱和家庭而真正应该做的。不要用粗俗不堪的怒火取代美好的感情,只要能意识到这一点,我们就可以阻止敌意向漠然转化。

知道吗?拿到离婚证书时那一刹那的感觉是难言的。

但如果漠视真的出现,无可逆转,那么离婚时,也请好好地说声再见。

离婚原因中,“基础不好”指的是门户问题。这个问题很难解决,这种难局由社会宣传一手造成,就像宣传“脚踏两只船”是很坏的行为一样,道德家们已齐心协力把“门当户对”宣布为谬论。可是平心想一下,祖先许许多多训戒实际上都有着深刻的合理性,只是当它们被当作牢不可破的教条时,才走向了人性的反面,成为反动的东西。一个成年人不难看到,始终没有发展恋爱的人,也就是那些纯真善良脚踩独木舟的人,他们恰恰是爱情一贯失败的人。而其他“满天撒网,重点培养”的人往往很成功,“鸡飞蛋打”之事并没有像电影里描写的那样多。门户问题也是如此,无数离异者谈到这个问题时都有一种通感:“门当户对”应该适当地得以正名。两个来自于不同教养层次的人,在未来长期的生活中对于各类大事有着必然的尖锐冲突,门户低的子弟普遍染有劳动人民的陋习和阴暗心理,而出身上流的人们常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清高。克服这种矛盾最好的办法是,在全社会倡导共同的文明教育以消除家庭的差异,而不是异想天开地抹煞门户客观上必然存在的影响。否则,过于忽视门第差异而造就的婚姻将会继续伤害天真的人们。

从离婚结果上说,善良的道德家们坚持猜想,受伤害最多的是孩子。实情不是这样。当然,离异对身心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事实,父母离婚的孩子在小学校里,在大社会中都受到别的孩子的歧视。但是比起夫妻双方自己心灵受的创伤来,孩子的只能算得上第二位。在那些离婚的和正在为离婚争吵的家庭中,绝大多数夫妻正是出于不能委屈了孩子的心理,而使孩子得到了比其他孩子更优越的物质待遇。在离婚判决上,夫妻都争相想把孩子抢到自己这边,认为对方不配教育和关心子女(在海外也是这样)。判决书关于赡养费的规定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而且双方日后真正付出的费用都远远超出法院判决的规定。在法则上,得子者拥有原住房。另外,这些孩子还加倍得到了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隔代之爱。

可是这一切,比起他们应该得到的正常的一切,又是微不足道的了,就像比起夫妻自己在离异中受到伤害时孩子所承受的微不足道一样。家,孩子只有在家里才会感到自由,敢于说笑,感到温暖。就连那些预言家庭制度必将最终被淘汰的人,对于家庭消失后孩子的成长问题,也仍感到茫然,无所是从。为什么女人是男人永恒的话题

男人不论雅俗智愚,聚在一起谈得投机时,话题往往落到女人的身上。由谈不谈女人,大致可以判断为聚谈者的亲密程度。男人很少谈男人。女人谈女人却不少于谈男人,当然,她们投机的话题是时装。

有两种男人最爱谈女人:女性蔑视者和女性崇拜者。两者的共同点是欲望强烈。历来关于女人的最精彩的话都是从他们口中说出的。那种对女性持公允折中立场的人说不出什么精彩的话,女人也不爱听,她们很容易听出公允折中立场的人说不出什么精彩的话,女人也不爱听她们很容易听出公允折中背后的欲望乏强。

古希腊名妓弗里被控犯有不敬神之罪。审判时,律师铺开她的内衣,法官们看见她的美丽的胸脯,便宣告她无罪。

这个著名的例子只能证明希腊人爱美,不能证明他们爱女人。

相反,希腊人往往把女人视为灾祸。在荷马史诗中,海伦私奔导致了长达十年的特洛伊战争。按照赫西俄德的神话故事,宙斯把女人渊多拉赐给男人乃是为惩罪和降灾。阿耳戈的英雄伊阿宋祈愿人类有别的方法生育,使男人得以摆脱女人的祸害。爱非斯诗人希波纳克斯在一首诗里刻毒地写道:女人只能带给男人两天快活,第一天是娶她时,第二在是葬她时。

倘若希腊男人不是对女人充满了欲望,并且惊恐于这欲望,女人如何成其为灾祸呢?

不过,希腊男人能为女人拿起武器,也能为女人放下武器。在阿里斯托芬的一个剧本中,雅典女人计厌丈夫们与斯巴达人战火不断。一致拒绝同房,并且说服斯巴达妇人照办,结果奇迹般地平息了战争。

我们老祖宗也把女人说成是祸水,区别在于,女人使希腊人亢奋,大动干戈,却使我们的殷纣王、唐明皇们萎靡,国破家亡。其中的缘由。想来不该是女人素质不同罢。

孔子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

这话对女人不公平。“近之则不孙”几乎是人际关系的一个规律,太近了,没有距离,谁都会惯成或逼成小人,彼此不逊起来。不独女人如所以,两性交往,不论是恋爱、结婚还是某种亲密的友谊,都以保持适当距离为好。

君子远小人是容易的,要怨就让他去怨。男人远又人就难了,孔子心里明白:吾末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孔子的话是否反映了男人的尴尬。却归罪于女人?“为什么女人和小人难对付?女人爱感情支配,小人受利益支配,都不守规则。”一个肯反省的女人对我如是说,大度之方,不可埋没,录此备考。

女性的蔑视者只能把女人当作欲望的对象。他们或者如叔本华,终身不恋爱不结婚,但光顾妓院,或者如拜伦、莫泊桑,一生中风流韵事不断,但决不真正堕入情网。

叔本华说:“女性的美只能存在于男人的性欲冲动之中,”他要男人不被性欲蒙蔽。能禁欲就更好。

拜伦简直就是一副帝王的派头:“我喜欢土耳其对女人的做法:拍一下手,把她们带进来!又拍一下手,把她们带出去!”女人只为供他泄欲而存在。

女人好像不在乎男人蔑视她,否则拜伦、莫泊桑身边就不会美女如云了。虚荣心(或日纯洁的心灵)使她仰慕男人的成功(或日才华),本能又使她期待男人性欲的旺盛。一个好色的才子使她获得双重的满足,于是对她就有了双重的吸引力。

但好色者未必蔑视女性。有一个意大利登徒子如此说:“女人是一本书,她们时常有一张引人扉页。但是,如果你想享受,必须揭开来仔细读下去。”他对赐他以享受?该在放荡与规矩之间,不能太放荡,也不该太规矩呢?

亚里士多德把女性定义为残缺不全的性别,这个谬见流传甚久,但在生理学发展的近代,是愈来愈不能成立了。近代的女性蔑视者便转而断言女人在精神上发育不全,只停留在感性阶段,未上升到理性的阶段,所以显得幼稚、浅溥、愚蠢。叔本华不必提了,连济慈这位英年早逝的诗人也不屑地说:“我觉得女人都像小孩,我宁愿给她们每人一颗糖果,也不愿把时间花在她们身上。”

然而,正是同样的特质,却被另一个些男人视为珍宝。如席勒所说,女人的最大的魅力就在于天性纯正。一个女人愈是赋有活泼的直觉,未受污染的感性,就愈具女性智慧的魅力。

理性决非衡量智慧的唯一尺度,依我看也不是最高尺度。叔本华引沙弗茨伯利的话说:“女人仅为男性的弱点和愚蠢而存在,却和男人的理性毫无关系。”照他们的意思,莫非要女人也具备发达的逻辑思维,可以来和男人讨论复杂的哲学问题,才算得上聪明?我可没有这么蠢!真遇见这样热衷于抽象推理的女子,我是要躲开的。我同意瓦莱里订的标准:“聪明女子是这样一种女性,和她在一起时,你想要多蠢就可以有多蠢。”我去女人那里,是为了让自己的理性休息,可以随心所欲地蠢一下,放心地从她的感性获得享受和启发。一个不能使男人感到轻松的女人,即使她是聪明的,至少她做得很蠢女人比男人更属于大地。一个男人若终身未受到女人熏陶。他的灵魂便是一颗飘荡天外的孤魂。惠特曼很懂得这个道理,所以他对女人说:“你们是肉体的大门,你们也是灵魂的大门。”当然,这大门是通向人间而不是通向虚无缥缈的天国的。

男人常常责备女人虚荣。女人的确虚荣,她爱打扮,讲排场,喜欢当沙龙女主人。叔本华为此瞧不起女人,他承认男人也有男人的虚荣,不过,在他看来,女人是低级虚荣,只注重美貌、虚饰、浮华等物质方面,男人是高级虚荣,倾心于知识、才华、勇气等精神方面。反正是男优女劣。

同一个现象,到了英国作家托马斯笔下,却是替女人叫屈:“男人们多么讨厌妻子购买衣服和零星饰物时的长久等待;而女人们又多么讨厌丈夫购买名声和荣誉时的无尽等待--这种等待往往费了她们大半生的光阴!”

男人和女人,各有各的虚荣。世上也有一心想出名的女人,许多男人也很关心自己的外表。不过,一般而论,男人更渴望名声,炫耀能力,女人追求美貌,炫耀服饰,似乎正应了叔本华的话,其间有精神和物质的高下之分。但是,换个角度看,这岂不恰好表明女人的虚荣仅是表面的,男人的虚荣却是实质性的?女人的虚荣不过是一条裙子,一个发型,一场舞会,她对待整个人生并不虚荣,在家庭、儿女、婚丧等大事上抱着相当实际的态度。男人虚荣起来可不得了,他要征服世界,扬名四海,流芳百世,为此不惜牺牲掉一生的好光阴。

当然,男人和女人的虚荣又不是彼此孤立的,他们实际上在互相鼓劢。男人以娶美女为荣。女人以嫁名流为荣,各自的虚荣助长了对方的虚荣。如果没有异性的目光注意着,女人们就不会这么醉心于时装,男人们追求名声的劲头也要大减了。

虚荣难免,有一点无妨,还可以给人生增添色彩,但要适可而止。为了让一个心爱的女人高沸槿伲?她爱打扮,讲排场,喜欢当沙龙女主人。叔本华为此瞧不起女人,他承认男人也有男人的虚荣,不过,在他看来,女人是低级虚荣,只注重美貌、虚饰、浮华等物质方面,男人是高级为虚荣,倾心于知识、才华、勇气等精神。把正是男优女劣。

同一个现象,到了英国作家托马斯(萨斯笔下,却是替女人叫屈了:“男人们多么讨厌妻子购买衣服和零星饰物时的长久等待;而女人们又多么讨厌丈夫购买名声和荣誉时的无尽等待--这种等待往往费了她们大半生的光阴!”

男人和女人,各有各的虚荣。世上也有一心想出名的女人,许多男人也很关心自己的外表。不过,一般而论,男人更渴望名声,炫耀能力,女人追求美貌,炫耀服饰,似乎正应了叔本华的话,其间有精神和物质的高下之分。但是,换个角度看,这岂不恰好表明女人的虚荣仅是表面的,男人的虚荣却是实质性的?女人的虚荣不过是一条裙子,一个发型,一场舞会,她对待整个人生并不虚荣,在家庭、儿女、婚丧等大事上抱着要相当实际的态度。男人虚荣起来可不得了,他要征服世界,扬名四海,流芳百世,为此不异牺牲掉一生的好光阴。

当然,男人和女人的虚荣又不是彼此孤立的,他们实际上在互相鼓劢。男人以娶美女为荣。女人以嫁名流为荣,各自的虚荣助长了对方的虚荣。如果没有异性的目光注意着,女人们就不会这么醉心于时装,男人们追求名声的劲头也要大减了。

虚荣难免,有一点无妨,还可以给人生增添色彩,但要适可而止。为了让一个心爱的女人高兴,我将努力去争取成功的。然而,假如我失败了,或者我看穿了名声的虚妄而自甘淡泊,她仍然理解我,她在我眼中就更加可敬了。男人和女人之间,毕竟有比名声或美貌更本质更长久的东西存在着。

莎士比亚借哈姆雷特之口叹道:“软弱,你的名字是女人!”他是指女人经不住诱惑。女人误解了这话,每每顾影自怜起来,愈发觉自己弱不禁风,不堪一击。可是,我们看到女人在多数场合比男人更能适应环境,更经得住灾难的打击。这到不是说女人比男人刚强。毋宁说,女人柔弱,但柔者有韧性,男人刚强,但刚者易摧折。大自然是公正的,不教某一性别占尽风流,它又是巧妙的,处处让男女两性互补。

在男人眼里,女人的一点儿软弱时常是得楚楚动人。有人说俏皮话:“当女人的美眸被泪水蒙住时,看不清楚的是男人。”一个女人向伏尔泰透露同性的秘密:“女人在用软弱武装自己时要最强大。”但是,不能说女人的软弱都是装出来的,她不过是巧妙地利用了自己固有的软弱罢了。女人的软弱,说到底,就是渴望有人爱她,她比男人更不能忍受孤独。对于这一点儿软弱,男人倒是乐意成全。但是,超乎此,软弱到不肯自立的地步,多数男人是要逃跑的。

如果说男人喜欢女人弱中有强,那么,女人则喜欢男人强中有弱。女人本能地受强有力的男子吸引,但她并不希望这个男子在她面前永远强有力。一个窝囊废的软弱是可厌的,一个男子汉的软弱却是可爱的。正像罗曼·罗兰所说:“在女人眼里,男人的力遭摧折是特别令人感动的。”她最骄傲的事情是亲手包扎她所崇拜的英雄的伤口,亲自抚慰她所爱的强者的弱点。这时候,不但她的虚荣和软弱,而且她的优点-她的母性的本能,也得到了满足。母性是女人天性中最坚韧的力量,这种力量一旦被唤醒,世上就没有她承受不了的苦难。

女性是一个神秘的性别。在各个民族的神话和宗教传说中,她既是美、爱情、丰饶的象征,又是诱惑、罪恶、堕落的象征。她时而被神化,时而被妖化。诗人们讴歌她,又诅咒她。她长久罩着一层神秘的面纱,掀开面纱,我们看到的仍是神秘的面影和眼波。

有人说,女性是晨雾萦绕的绿色沼泽。这个譬喻形象地道也了男子心目中女性的危险魅力。

也许,对于诗人来说,女性的神秘是不必也不容揭破的,神秘一旦解除,诗意就荡然无存了。但是,觉醒的理性不但向人类、而且向女性发出了“认识你自己”的召唤,一门以女性自我为宗旨的综合学科--女性学--正在兴起并迅速发展。面对这一事实,诗人们倒毋须伤感,因为这门新兴学科将充分研究他们作品中所创造的女性形象,他们对女性的描绘也许还从未受到女性的自身如此认真的关注呢。

一般来说,认识自己是件难事。难就难在这里不仅有科学与迷信、真理与谬误、良知与偏见的斗争,而且有不同价值取向的冲突。“人是什么”的问题势必与“人应该是什么”、“人能够是什么”的问题紧相纠缠。同样,“女人是什么”的问题总是与“女人应该是什么”、“女人能够是什么”的问题难分难解。正是问题的这一个价值内涵使得任何自我认识同时也成为一个永无止境的自我评价、自我设计、自我创造的过程。

在人类之外毕竟不存在一个把人当作对象的非人族类,所谓神意也只是人类自我认识的折射。女性的情形就不同了。有一个相异的性类对她进行着认识和评价,因些她的自我认识难以摆脱男性观点的纠缠和影响。人们常常争论:究竟男人更理解女人,还是女人更自己更理解女人?也许我们可以说女人“当局者迷,”但是男人并不据有“帝观者清”的优势。因为他在认识女人时恰恰不是帝观者,而也是一个当局者,不可能不受欲念和情感的左右。两性之间事实上不断发理误解,但这种误解女是同各性对自身的误解互为前提的。另一方面,我们即使彻底排除了男权主义的偏见,却终是不可能把男性观点对女性的影响也彻底排除掉。无论到什么时候,女人离开男人就成其为女人,就像男人离开女人也不成其为男人一样。男人和女人是互相造就的,肉体上如此,精神上也如此。两性存在虽然同属人的存在,但各自性别意识的形成却始终于有赖于对立性别的存在及其对己的这种情形既加重了、也减轻了女性自我认识的困难。在各个时代的男性中,始终有一些人超越了社会的政治经济偏见而成为女性的知音,他们的意见是值得女性学家重视的。

对于女人,有两种常见人偏见。男权主义者在“女人”身上只见“女”,不见“人”,把女人只看作性的载体,而不看作独立的人格。某些偏激的女权主义者在“女人”身上只见“人”,不见“女”,只强调女人作为人的存在,抹杀其性别存在和性别价值。后者实际上是男权主义的变种,是男权统治下女性自卑的极端开式。真实的女人当然既是“人”,又是“女”,是人的存在与性别存在的统一。正像一个健全的男子在女人身上寻求的既是同类,又是异性的一样,在一个健全的女人看来,倘若男人只把她看作无性别的抽像的人,所受侮辱的程度决不亚于只把她看作泄欲和生育的工具。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西方文明日益暴露其弊病,愈来愈多的有识之士从女性身上发现了一种疗救弊病的力量。对于这种力量,艺术家早有觉悟,所以歌德诗日:“永恒之女性,领导我们走。”与以往不同的是,现在哲学家们也纷纷觉悟了。马尔库塞指出,由于妇女和资本主义异化劳动世界相分离,这就使得她们有可能不被行为原则弄得过于残忍,有可能更多地保持自己的感情,也就是说,比男人更人性化。他得出结论:一个自由的社会将是一个女性社会。法国后结构主义者断言。如果没有人类历史的“女性化”,世界就不可能得救。女性本来就比男性更于人性的某些原始品质,例如情感、直觉和合群性,而由于她们相对脱离社会的生产过程和政治斗争,使这些品质较少受到污染。因此,在“女人”身上,恰恰不是抽象的“人”,而是作为性别存在的“女”,更多保存和体现了人的真正本性。同为强调“女人”身上的“女”,男权偏见是为了说明女人不是人,现代智慧却是要启示女人更是人。当然,我们说女性拯救人类,并不意味让女性独担这救世重任,而是要求男性更多地接受女性的熏陶,世界更多地倾听女性的声音,人类更多地具备女性的品格。

为什么女人总爱拐弯抹角

女人喜欢说:假如女人所捏撰的故事都能抽取版税,便很容易致富。这问题在什么叫做说谎。若是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小小的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这也可以算是说谎,那么,女人确是比较的富于说谎的天才,有具体的例证。你没有陪过女人买东西吗?尤其是买衣料,她从不干干脆脆的说要做什么衣,要买什么料,准备出多少钱。她必定要东挑西拣,翻天覆地,同时口中念念有词,不是嫌这匹料子太薄,就是怪那匹料子花样太旧,这个不禁洗,那个不禁晒,这上缩头大,那个门面窄,批评得人家一文不值。其实,满不是这么一回事,她只是嫌价码太而已!如果价钱便宜,其它的缺点全都不成问题,而且本来不要的也要购储起来。一个女人若是因为炭贵而不升炭盆。她必定对人解释说:“冬天升炭盆最不卫生,到了春天容易喉咙痛!”屋顶渗漏,塌下盆大的灰泥。在末修补之前,女人便会向人这样解释:“我预备在这地方装安电灯。”自己上街买菜的女人,常常只承认散步和呼吸新鲜空气是她上市的唯一理由。艳羡汽车的女人常常表示她最厌恶汽油的臭味。坐在中排看戏的女人常常说前排的头等座位最不舒适。一个女人馈赠别人,必说:“实在买不到什么好的……”其实这东西根本不是她的,是别人送给她的,一个女人表示愿意陪你上街走走,其实是她顺便要买东西。总之,女人总拐弯抹角的。放一个小小的烟幕,无伤大雅,颇占体面。这也是艺术,王乐德不是说过“艺术即是说谎”么?这些例证还只是一些并无版权的谎话而已。

女人善变,多少总有些哈姆雷特式,拿不定主意:问题大者如离婚结婚,问题小者如换衣换鞋,都往往在心中经过一读二读三读,决议之后再复议,复议之后再否决,女人决定一件事之后,还能随时做出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做出那与决定完全相反的事,使人无法追随。因为变得急速,所以容易给人以“脆弱”的印象。莎士比亚有一名句:“脆弱史,你的名字叫做女人!”但这脆弱,并不永远使女人吃亏。越是柔韧的东西越不易摧折。女人不仅在决断上善变。即便是一个小小的别针位置也常变,午前在领扣上,午后就许移到了头发上。三张沙发,能摆出若干阵势;几根头发,能梳出无数花头。讲到服装,其变化之多,常达到荒谬的程度。外国女人的帽子,可以是一个根鸡毛,可是是半只铁锅,或是一个畚箕。中国女人的袍子,变化也就够多。领子高的时候可以使她像一个长颈鹿,袖子短的时候恨不得使两腋生风,至于扭扣盘花,滚边镶绣,则更加是变幻莫测。“上帝给她一张脸,她能另造一张出来。”“女人是水做的”,是活水,不是止水,女人善哭,从一方面看,哭常是女人的武器,很少人能抵搞她这泪的洗礼。俗语说:“一哭二睡三上吊”,这一哭确实其势难当。从另一方面看,哭也常是女人的内心的“安全瓣”。女人的忍耐的力量是伟大的,她为了男人,为了小孩,能忍受难堪的委曲。女人对于自己的享受方面,总是属于斯多亚派“的居多。男人不在家时,她能立刻变成为素食主义者。火炉能爬出老鼠,开电灯怕费电,再关上又怕费开关。平素既已极端刻苦,一旦精神上再受刺激,便忍无可忍,一腔悲怨天然的化做一把把的鼻涕眼泪,从”安全瓣中汨汨而出,媵出空虚的心房,再来接受更多的委曲。女人很少破口骂人,(骂街便成泌妇,其实甚少),很少揎袖挥拳,但泪腺就比较发达。善哭的也就是常常善笑,迷迷的笑,吃吃的笑,格格的笑,哈哈的笑,笑是常驻在女人脸上的,这笑脸常常成为最有效的护照。女人最像小孩,她能为了一个滑稽的姿态而笑得前仰后合,肝皮痛,淌眼泪,以至于翻筋斗!哀与乐都像是常川有备,一触即发。

女人的嘴,大概是用在说话方面的时候多。女孩子从小就往往口齿伶俐,就是学外国语也容易琅琅上口,不像跑里含着一个舌头。等到长大之后,三五成群,说长道短,声音脆,嗓门高,如蝉噪,如蛙鸣,真当得好几部鼓只!等到年事再长,万一堕入“长舌”型,则东家长,西家短,飞短流长,搬弄多少是非,惹出无数口舌;万一堕入“喷壶嘴”型,则琐碎繁杂,絮聒唠叨,一件事要说多少回,一句话要说多少遍。如喷壶下注,万流间发,当者披靡,不可向迩!一个人给他的妻子买一件皮大衣,朋友问他:“你是为使她舒适吗?”那人回答说:“不是,为使她少说些话!”

女人胆小,看见一只老鼠而当场昏厥,在外国不是奇闻。中国女人胆小不至如此,但是一声霹雷使得她拉紧两个老妈子的手而仍战栗不止,倒是确有其事。这并不是做作,并不是故意在男人面前作态,使他有机会挺起胸脯说:“不要怕,有我在,”她是真怕。在黑暗中或荒僻处,没有人,她怕:万一有人,她更怕!屠牛宰羊,固然在不是女人的事,杀鸡宰鱼,也不是不费手脚。胆小的缘故,大概主要的是体力不济。女人的体温似乎较低一些,有许多的女人怕发胖而食无求饱,营养不足,再加上怕臃肿而在衣裳单薄,到了冬天瑟瑟打战,袜薄如蝉翼,把小腿冻得作“浆米藕”色,两只脚放在被里一夜也暖不过来,双手捧热水袋,从八月扶起,捧到明年五月,还不忍释手。抵抗饥寒之不暇,焉能望其胆大。

女人的聪明,有许多不可及处,一根棉线,一下子就能穿入针孔,然后一下子就能在线的尽头处打上一个结子,然后扯直了线在牙齿上砰砰两声,针尖在头发上擦抹两下,便能开始在人生中并不算小的苦恼,例如缝上衬衣的扣子,补上袜子的破洞之类。至于几根篾棍,一下一下的编出多少样物事,更是令人叫绝。有学问的女人,创辟“沙龙”,对任何问题能继续谈论到半小时以上,不但不令人入睡,而且令人疑心她是内行。

我佩服那些能够在表面上在恭听女人花言巧语,但是在他心里却丝毫不为所动的男士们。我的名誉被两种人所破坏:一种是邮政总监;一种是情敌。所谓情敌,解释是广义的:当一个人,发现他的太太跟他同床却跟我同梦,或者发现他的女儿不说“爸爸说”而说“XX说”,甚至发现他的妈妈、姨母、嫂子、或表妹,都带本XX的著作上茅房的时候,他便开始在我的名誉上做手脚了。

女人停经能为成中性,男人中性却只变成“人妖”。

感觉与证据女人永远把“感觉”当做“证据”,因为她从来没有研究过什么是“证据”。

我认识的一位中学女学生,她永远“不让须眉”般地把一般习惯写法的“男女平等”写成“女男平等”。我想她结婚典礼时,一定站在左边;而在结婚典礼后一定选择“在上面”的姿势。“女男平等”者的病源来自二处。一是她有过多的“妈妈欲”或“哺乳欲”,二是她中了“笑林广记”中漏伞故事的毒,--她有一种“漏伞狂”。

订婚是什么!你何不去看一看画展?画展中许多画的下角,常常贴上标签:--“张先生订”,“李先生订”。那就是说,你只能看,不能摸了!

天主教禁止离婚,为了他们深知“货物出门,概不退换”的好处!

女人要买新衣服,包括两个要件:驱逐旧衣服;迎进新衣服。

驱逐旧衣的方式不是卖,卖了总觉得太吃亏。所以又衍生两个方式:交换法--以衣换衣。赠送妹妹法--算是做了“慈善事业”。(女人的亏心事太多太多,所以不得不做点好事赎罪。)

女人与警察中的坏的是一类动物:神经过敏,喜怒无常、欺善怕恶、每月红包(月经?)……这都是相同之点。更完全一样的是:他们都是死爱面子的动物,外表什么都不行,骨子里却什么都行。

熨斗是女人最划得来的朋友,它的用处随着年纪成正比增加。--老太婆们除了用它熨皱了的衣服外,还可用来熨皱了的鸡皮。

你到任何一个大学,都可看到一个漂亮的女人和几个丑八怪一起走路。美丑之间,心理各有她的打算。前者暗中想:以丑衬美,益增其美;后者暗中想,与美偕行,物以类聚。她们都是最好的心战专家女人重衣饰,10%是为了吸引男人,90%是为了跟别的女人争奇斗艳。争斗的结果无非是比阔,这真太麻烦了。我有一个建议:不如大家订个“美人协定”,大家都脱光衣服,每人手里捏它一大把钞票,干脆数钱就得了。

数钱也不行,还不算气派。你还记得晋朝石崇比阔的故事吗?用敲碎名贵珊瑚的法子来表示气派,这真别有阔气。不如众美人们人人手中拿一根火柴,来个烧钞票比赛。不过要小心,不要烧到毛。

所以,女人最后的衣饰品,实在该是一根人人挂在胸前的用过的火柴。

为什么爱美是女人的权利

龙应台有一篇为妇女之“美丽的权利”而辩护的文章。大意是说,女人穿着暴露一些而使男人产生冲动,进而可能产生的暴力侵犯,其错不在女人“下贱”而在男人有“毛病”;爱美是女人的权利,“我的腿漂亮,我愿意穿迷你裙;我的肩好看,我高兴着露背装。我有诱惑你的权利,而你,有不受诱惑的自由,也有自制的义务。”因为文章并没有把男女当成两大敌对的阵营来看待,而且幸亏,作者身为女性的代言人,还没有对男人整体群落彻底地丧失好感。她只是对男人中间那一小撮既经不起诱惑,又不懂得自制,事发之后反把黑帽子往女人头上扣的人倾泄了怨愤而已。而大多数比较守规矩的男人,她非但没有反感,并且还暗示“你若觉得我美丽,你可以倾家荡产的来追示我”。

我非常拥护女人享有“美丽的权利”,也憎恶那些心地龌龊的同性败类。至于说追求美丽的女人,堂而皇之是可以的,倾家荡产倒大可不必。试想假如为追一个女人而至沦落到连一束鲜花、一块巧克力都需要借高利贷去买的地步,这样的男人不言惨淡,也的确不怎么可爱了。女人所需求的,归根到底还是男人追求她时那种不顾一切、不怕蚀本的精神,并非真的那么狠心让他典当家财以充求爱之资。对于向美人求爱,关键可能还不在你能赢得多少,而在于你能赔得起多少。周幽王就为了让那位“性不好笑”的褒姒乐一下,不惜烽火戏诸候,以至国家被外族所灭,自己身首异处,代价不可谓不大。爱美人爱到连皇帝也懒得(或者没功夫)去做的,其例还不止限于古人,也绝非中原特产,就连西洋人有时也不免偶尔为之了。这毕竟是值得世间美女弹冠相庆的好事。美女的价值,不正体现在“倾城倾国”中吗?城不倒,国不破,终是不算美到了家。然而悖逆于此的是,现时的男人已从对美人盲目的恋爱中煞住了脚,也开始“爱江山”了,虽然紧随其后的不免还是“更爱美人”,但从其表白的语气中,不难窥出男人留有的矜持余地,已不再死心塌地去讨美人的欢心而毫无退路地破费了。

名垂青史的美女们已经永远地留给了我们对历史的怀想,较为现实地说法自然要更多地贴近我们身边那些时隐时现的美人们,涵盖的范畴宽敞一些,当包括某此个自视很高也确实含着三分姿色的女士吧,甚至不妨把拥有一双可爱的秀腿或喜欢着露背装的小姐也算作一方。毋庸置疑,她们是人群中最不能也没有更好的理由去遗忘的簇了,不论是仅仅相中了她的秀腿,还是裸出一大块来的后背,当然最妙不过是将她从头至脚,还是裸出一大块来的后背,当然最妙不过是将她从头至脚全都吸了瞳孔,融汇于脑海。我想大多数的结果也仅限于此,我们(或我们中间的某个人)记住了她的局部,或是全部,从一个模糊的美学角度。但谁也无法保证这种记忆是长久的可持续性只能是一段可删可减可长可短的陌生的记忆,随时也就有扭头即忘的危险。这大约是为什么总有一些女明星不时地跳将出来,不惜造一些自己的风流蜚闻,假街头小报使人们重新侧目的原因吧。不甘于被人遗忘的寂寞,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不习惯于。

被人遗忘是不幸的,这有悖于大多数美人的基本生活准则,尤其对于惯擅驻足于众视角与谈吐中心的女士世上还没有一条公理为美丽是必得为人铭记的,否则每日里大街此起彼伏的美色,过一眼便要去死记硬背,仿佛两三岁的稚童囫囵吞枣地背户唐诗一般,岂不是赶鸭子子架子,毫无乐趣可言,男人对于女性的记忆的自由,如同前面龙应台女士所称男人。有不受诱惑的自由一样,完全由一已的好恶喜套来决定的,大致而言,男人所不能忘掉的,不外科两种女性,一种是对他的生活发生过重大影响的,一种是在他择偶的理想中起到重要参照作用甚至直接成为偶像的,我们并不能保证这两种女性就一定是美仑美奂的艳丽佳人。我们并不能保证这两种女性就一定是美这西施,也就未必是讨每位看客满意的美人了,形象不怎么上乘,相反可能有某些明显缺陷的女性,未必不会成为某个男人眼里的西施。对天生丽质的女人来讲。因了这种情况的出现,先天美丽的优势不免要打些折扣了。过人的美丽,容易傲嶙峋,目中无人,更遑论与群众打成一片了,四周围的人,愈是将她另眼相看,愈是宠她,愈是容易造成她乖异变态的性格。比如说,她拒绝别人的方式就与众不同,男人向她求爱,向她约会,请她吃饭等等,她都可以一概予以回绝。这本来就是她的权利,但她只相信这是一种资格,换言之即是美人所拥有的特权吧。美人的误区,就在于她从一开始便将自己划定在特权阶层之列了,她走路的步态已显露出明显的表演意味,仿佛全世界都在关注着她的脚后跟;她答应别人请求时的神态有如总统在发布一道特赦令;她视爽约为一种好玩的儿童游戏,她对男人爱搭不理的样子一下子反衬出男人的卑微与低三下四,犹如公主对下人的态度:甚至,她开始怀疑每一个走近她的男人都抱有求爱的企图,这是一种顶容易使人上瘾的自信:她能得到她所要的。也能拒绝她不要的,而且不必费什么努力,但倘若也膛能效的时候呢?例如她要参加一项考试,为保住及格不至于丢掉面子,也必须和男人一样撅起屁股把脸盖在书上去温习功课,并且要把平时擦粉抹口红的时间都拿来挪用了。这也许要属正常的例外,她在其他方面不甚自信的缺憾,一并可以在男人那里夺回损失的,她要在男人身上过足自信的瘾头。

我们不妨去现实中间得到一种论证,即美人的自信同凯觎她的男人的自卑是并存共生的。男人在情感上不断地推滞向某个美人发起总攻的时间,总是一种自卑的心理在作怪,他想着要等到自己拿到了某一级的学位,或者挣够了多少万元的钱,或者荣升到了某一级位。才算是蓄足了求爱的资本,从心理上或者也可以叫做求爱的勇气吧。孰不知道高一尺高魔高一丈,你就是获得了博士,腰缠万贯,当上了局长,也未必就能把美人的心掳了去。兴许她忌讳的就是这个,不愿意你用平等的眼光去控测她的短长,她更喜欢看男人抑视着她时那种讨好的目光,所以一旦她嫁给了一个泥瓦匠,一个穷光蛋,一个绝没有机会爬上去的普通职员,也就无足为怪了。美人这种一反常态的选择,倒是给那些姿容亏欠不甚自信的普通女子腾出了大显身手的机会,包括某些个平常不被男人正眼夹一下的丑女,都有了从容放手施展媚惑的空间,她们为美人如此宽宏地撇下这么一大片平时想都未敢想的大好江山,而今自己却能俯拾即得,高兴得恐怕连从五层楼上跳下去的心都有了。通常我们总是这样疑惑着的:博士的妻子,何以与邻家的保姆如此面似?大款的太太,何以牙齿黑得像刚刚上过鞋油一样?局长的夫人,何以臃肿肥硕到如同刚刚从蒸笼里端出来的汤包?“好汉没好妻,赖汉娶个花嫡嫡”,这民间的谚语倒是个极好写照。

美人在“美丽的权利”护佑之下,可以有各种夸张于现实基础之上的做法,由此我们很有必要改而称之为“美丽的特权”。先前这样的“特权”全由天授,不是自身所能掌握的,更别说想要改变,但现代科技的发达扭转了这种容貌一律天赋的局面,使先天没有好姿色的女子得以重见天日,扬眉吐气,不必完全借重那一层厚厚的脂粉来掩饰什么了。鳞次栉比的各色美容院也不断推出新的整容招术,把信心一个个地安装到那些不曾享受过“美丽的特权”的女人身上。问题是,一旦女人都拥有了这种“特权”,恰同乡村都进化成了城市,城乡一体化了,彼此并没有什么两样,诸事一律人人平等,那还有什么“特权”可言?最多也就像持“绿卡”的美国人一样,大家都是移民,区别只在于我是上个世纪由祖辈从英国移民过来,你是刚刚从墨西哥移民过来的罢了。所以伴同着科技的嬗变与飞跃,美人先天的优越也难乎为继了。据说英国人现在也可以用钱来买爵位了,世袭贵族的存在并不能阻挡新贵族的产生,好比天生丽质的人不能因为“后天”丽人的迎头赶上,去把所有的美容院都砸掉一样。

为什么女人属猫

女人最大的美学原则就是要像个女人。但随着社会的不断进化,“像个女人”的标准却有些松懈,近乎于退化了。譬如先前我们总是偏见地以为“头发长,见识短”代表了女人的一种通病,至少也代表着某一个层面上的女人的流行病吧。可是现在,大概出于对这种偏见的苟同,甚或是更深意义上的反叛也未可知,女孩子的猎猎长发,竟有相当一部分被剪成了短发,而且短到了从背影上几乎辨不清性别来的地步。这倒使我想起了打土豪分田地的大革命时期,挣脱封建锁链的家庭妇女们纷纷梳起了剪发头,从头发上首先与过去的旧势力一刀两断,表现出革命的决心及义无返顾。现在的时髦女性,再度掀起了短发风潮,并且似乎比她们奶奶辈的革命热情更高涨些,头发短到连头皮都快要暴露了。鉴于同老一辈的区分,我们不妨称之为“头发上的二次革命”。与此相呼应的是,男人的头发倒是越来越长了,长到耳朵已几乎看不见,脖颈亦不甚分明,再套上一件花衣裳,嘿嘿,“安能辨我是雌雄”?据说,这便是艺术家的风范,男不像男,女不像女,人类竟有如此异化的倾向。

不过,本篇并不愿扭住两性问题上的“异端”不放,那是未来学家专攻的课题,现实的主体仍然存乎于传统的女性审美趣味中。这里所谓的传统,既可以是自古以来的传统,也可以说是现在的传统,两者是难以从根本上割裂开的,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因为纵使拿着当今最苛刻的审美标准去评价,古代的四大美女也依旧是最美的。女人要像个女人,看似一句废话,却反映着传统美学原则中最精髓的部分--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愿意不愿意,多少年来大家都如此沿袭着,传教着。当然,像龙应台女士那样有勇气地提出来“呸!不像个女人又怎么样”?虽不能言之大逆,也只能权作一时的感情冲动了。女人的可爱之处首先即在于她像个女人,假如她并不想惹人生爱,招人待见,而一味地按着“我愿像个女人就像,不愿像谁又有把我怎么着”的原则行事,我们除了不去爱她,或者从心里上讨厌她,也的确奈何她不得了。但据我所知,有些妇人明知道乱七八槽化妆品抹在脸上有损皮肤,割双眼皮纹眉毛要忍受一时之痛,却并不知难而退,目的就是为了招人欢喜看了舒服,确有点大公无私、奋不顾身的牺牲精神。与此相比,那些孤僻到不愿为别人所爱的女性,毕竟要让人菲夷所思的。

什么样的女人才像是女人呢?见仁见智,各人的看法未尽相同,也没有现成的模子支套,所以只好综合一下众人的眼光,浅浅地说个大概了。窃以为首推的一条,就是她要有一个美的扮相,因为两个人初一相识,第一个映入眼帘的即是她的外观,而轮到回忆的时候,脑海中浮现的也仍然是她的外在形象。美的扮相倒不一下非要天生丽质,而关键在于她能否根据自身短长,去芜存精,合理地突出自己最美的一面。通常我们在电影电视里所看到的各色明星佳丽,衣冠锦乡,光彩照人,一旦卸下状现了原形,才发现质量不过如此,尚不如我们身边的胡美美、贾丽丽漂亮。再美的女人,也是需要修饰的,仿佛内质极好的商品,若没有上乘的包装,同样有卖不出好价钱的危险,甚至因粗陋的包装而导致无人问津。长相平淡的女子,倘苦妆束得体,衬出独特的气质别样的魅力,一样能脱颖而出,受人青睐。得体的服饰之外,女人的表情也极能衬托她的品位。客观地说,无人不言其丑的东施效颦,其实也是出于对美的追求美的向往,她看到西施皱皱眉都那么迷人,所以也拿来仿效,孰料因本身质地太差,画虎不成反类狗,遗下一世笑柄。但我觉得,她对美那种孜孜以求的精神并不值得讨厌,只是硬套生搬不足取,犯了机械主义错误。

在女人的诸般表情中,害羞之色要算其中最称美的一种了。切莫以为我是在倡导女性将害羞视为本色,因为这毕竟不是在指导某种演出,我也不愿端着一副道学先生的面孔摇头晃脑地针砭什么,那会被人骂作迂腐,更会引来摩登女士的一片嘘声。但坦率地评价,自女权运动发生以来,妇女于“害羞”二字上所体现的诸般功夫也越来越差了。你想,在可以大胆公开后背与大腿的时代,女人的个性解放及袒露,最直观的表现首先是从肉体开始的。她不必再像先人那样忍受裹脚之苦,不必为“楚王好细腰”之类外因而饿得瘦弱憔悴,并且随着隆胸术的诞生与日渐嚣张,束胸亦大可不必了,而大多数女性对此的向往又颇于吹泡泡糖的比赛,不嫌大,只恨小--这与某些男人所谓“在同一类中我喜欢大的”之类嗜好倒颇为投合。肉体之美既然可以无约束地展露,害羞之色的应运退化便为必然,这是文明必须付出的代价。在个性张扬的招牌之下,女人的表情只仿佛私家的店铺,随意怎么张罗摆设了。她可能当从打一个肆无忌惮的呵欠,而不必用手帕去掩饰;吃饭时可以勇敢地发出“巴嗒巴嗒的嚼声,用牙签公开地剔牙,把智齿上虫蛀的黑洞顺便供别人瞻仰;走路只管大步流星就是了,又不是去交租上税非要磨磨蹭蹭,除非踩着八寸高跟鞋,为免崴脚而不得不莲步轻移。至于什么”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不过是男人对花的主张,与她并无一丝关碍的。也许有一天女人真的不需要害羞了,她还会像以前那么美吗?我不敢对此妄下断论。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害羞不再是女人的本色,那么要让她在与男人打交道时采取被动,于情理上便有些悖谬,而且十分的勉强。先前的女子,她若看上了李家的二狗,她可以哪天漫不经心地在他面前掉下一块香喷喷的手帕,引诱二狗来追求,但从外表上看她永远是被动的。现代的新潮女性,大约与时代的快节奏相顺应的原因吧,一旦有所喜爱,便有些坐不住阵脚,垂香饵以诱的那番光景都已嫌复杂,索兴将香饵直接送到人家嘴里了。她若看上了李家二狗,绝不会虚晃一招地丢什么手帕,她会主动打道奔他府上去,虽不见得口头上表示出来,便从她格外积极地帮二狗洗衣服缝裤子,任何人也能看出其中的名堂。实际上,对于女人的主动,男人至今也仍然是抱着一种不适应的态度的。比如说二狗本来想请胡美美一道上公园去划船,没想到胡美美竟自个儿找上门来,他反而有点不大情愿了。在很多事情的处理上,女人一旦采取了主动,就好比再好看的时装,过了季就要掉价一样,总不大为人看重。男人大多还是比较喜欢腼腆羞涩些的女孩,想象那腼腆之后竟含蕴着无数的美,挑动他去追求,去探索。反过来,一个女人见了自己心动的男子,望一眼就赶紧把目光垂到脚尖上,双颊先自红了,怎不招人怜爱?而那般羞涩,分明也是女人“诱敌深入”的重要法宝,在自古以来的香艳故事里,早已是屡试不爽了。

有了一副动人的仪表,再加上害羞与被动,她就很有点女人味了。但是还不够,她还得比男性来得柔弱,最好是小鸟依人状。女人都愿意找身高体壮肩宽的男士为伴,至少也要比自己大一号,从心理上是想寻求一种保护,取得一种安全感。有对夫妻身材各方面都差不多,问谁个子高一点,答案是谁穿高跟鞋谁就高。在大家眼里,这样的丈夫能否给太太带来安全感,显然就成了疑问。女人的柔弱,是要不断地刺激男人的保护意识,激发他作为英雄好汉的潜质。英雄救美人的故事之所以为广大女性喜闻乐见,即在于她的柔弱不仅造就了英雄,同时又俘虏了英雄。柔弱竟是一张伸缩自如、撒之即获的渔网。与男人相比,除了体质上要娇小一点外,女人的柔弱还表现在胆小上。无意中脚踩了一只死耗子,她会惊叫半天;看见张家门口那耷拉着长舌的大狗,她的腿肚子便要抽筋。这种时候倘若她身旁的相公比她跑得更快,婚事多半便要泡汤。另外,女人要时不时地显示出自己的幼稚,有时甚至是笨,这么一来就能够较为充分地给予男人炫耀的机会,并且同样地使他感到了一种安全感,一种仿佛骗术不被揭穿的安全感。不管怎么说,女人柔弱的美感效应,大抵要通过男人的反应来产生的。女人柔弱得像个女人,男人才好确证自己像个男人。如同我们分辨一堆鸡蛋,先要把受了精的蛋拿去孵了,剩下的自然就可以拿去煎了吃。

通常,当女人说“别再来缠我”的时候,你最好不要轻信,除非你们真已有了很深的积怨。你当真不去找她,她便会深陷于一种失落。自相矛盾或表里不一,应当算作女人编外的美学原则,尽管她们并不自知,或不愿承认。但了解这一点对男人却至关重要,甚至于前面所有的论题加起来,也未必比这一条更让人击节叹赏,好比看惯了正史的人,对稗官野史更多出一重兴趣一样。表里不一的人是最交不得的,自相矛盾也并非褒辞,然而加在“女人”的前面作定语的话,倒不妨理解为女性处事的一种公用手段,并不具太大的危险性,有时本质上还是好意,所以在并不令人讨厌的同时,往往也最易被人忽略,竟至默默地习惯成自然了。譬如说,女人未嫁前,总希望男人又豪爽又慷慨,等到嫁给他以后,就希望他越小气越好,最好一次客也不请,把钱都交给她;女人全部的教育无非是教她们意志坚强,抵抗外界的诱惑--但是她们却耗费毕生的精力去挑拔外界的诱惑;女人对男人说:“你若爱我,就不要性急。”若男人真不性急了,她又说:“你不爱我了?”女人都喜欢憨厚的男人,可又动不动就骂他们是傻蛋;你若太亲近一个女人,她就要抓你,你若不注意她,她就要围着你转--女人有时像是属猫的。不便于再罗列下去了,难道还不足以说明问题么?

要说起女人味的细质内涵来,用罄竹难书来形容怕也不过分,但我无意于举出几件仿佛是标准似的东西,去定一个模子套子,让人比着做参照,我既没有这个能力,更觉没有必要。现在毕竟是讲究个性的时代,一切陈俗的老套子也应该寿终正寝的时候了,只是鉴于男女之间传统的审美趣味不可能从内容上根本打破,大都不过在形式上变变花样,周转斡旋一下。

为什么女人爱吃醋

醋是一种上等的调味品,除有助消化的功能,还可以用来杀菌。至少从醋本身来讲,我看不出吃了它会有什么不利的结果,顶多不过因为吃过了头,导致胃酸增多而已。吾妻好醋,刚打来一瓶,无须几日便吃得精光,仿佛极燥的沙漠对水份的吸收,总之是来不及细品的,三下五除二地就蒸发净尽。我只是奇怪她何以如此善战,每次望着那空空如也的醋瓶,我都不免对山西的醋厂从我身边抢去这么一位虔诚的用户,模糊地产生一些敌意,甚至好奇。而我的好奇心之被满足,是妻有一天神秘兮兮地告诉我,说醋是既廉价又实用的美容品呢。醋能有这般妙用,倘若情况属实,怕是连制造的厂家都意想不到的。我敏感关心的是,因了妻的这一发现,我尽可以放心大提地开源节流,不必再为付起昂贵的化妆费用去抓耳找腮了。

辞典上对吃醋的诠释为产生嫉妒情绪,多指在男女关系上。我无从考稽为何人一好妒,就被列为“醋坛子”,假如说醋的优点在于酸,或者不够酸。拿人的酸气同醋的酸味比,我以为有些牵强。人酸不是好征兆,醋酸却为真品味;人酸讨厌,醋酸上口。所以把吃醋当成一种不正常的情绪反应,一来有违醋的本义,二来难免会让造醋的人以为自己是在变相地犯罪。但既然多少年就这么约定俗成地延续下来了,我亦无力为其平反,或再去为嫉妒一词另觅一位垫背的替死鬼。

那么我是否应该说,吾妻不仅存在唇齿意义上的吃醋,同时还兼及着精神意义上的吃醋呢?试以某个近例说明之。某日我读书的兴趣高涨,取一册《三国演义》翻阅,妻闯入进来,非要同我聊天胡侃,一会儿说单位的某某怎样怎样,一会儿又言商店里的售货员如何如何,我正看到精彩段落,不妨卒读,又难以尽快打发她走,只好边看边听,仿佛一台电视的声音与画面被割裂开了一样,疲于左右支吾。妻见我对她爱搭不理的样子,直似爱国之人而国不爱他的委屈,突然冷冷地道一声:“我恨罗贯中!”我骇得赶紧将书撂下,唯恐罗贯中因了我的缘故被人无端谴责,而迁怒于我,想他若地下有知,隔着世纪的屏风也会打个喷嚏的。我有点哆嗦了,紧张兮兮地把妻揽进怀里,低眉顺眼一团和气地问:“你刚才说你们单位的哪位来着?”妻缄默着,在这种时候她总是用缄默与我对视,一边还要把抗议的眼泪流水作业似地赶制出来,这真让我手足无措,因为在我连投降的资格都被取消的时候,唯一能做的就是死等着她那句在腔圆的口号:“我恨你!”

我究竟被妻恨过多少遍了,我心中从来就没个底数儿,但她却对此了如指掌。她可以找到一个最佳发泄点,让每一颗垂落的泪珠都饱含辛酸(心酸?),极从容地倒数着我曾对她犯下的罪行,其数字之周密,案发地点之精确,事件经过之详尽,让我听着听着就心里直发毛,想她何时背着我,配备了这么一台好使的电脑,芝麻粒儿大大点事儿都愣给储存进去了。我怎么琢磨怎么后怕,擅长吃醋的女人当真使我晓得厉害,敢情枕头下面窝着一本变天账呢!服了服了,不服不行哪!我曾经施予她的诸般好处,真就从她的脑海里甩尾游走了不成?

诸多疑团如套圈似的卡在了脖子上,体会体会普吕多姆的教训,“嫉妒是爱情的海关。它总在找是否还有什么要报关,可走私品何其多!海关法又多么可恶!在原则上大家都不反对关法,可谁都不遵守。”看来没错,谁都讨厌嫉妒,但人人天生都要吃醋。我望见妻单独和一个我不喜欢的男人一块吃饭,那一天我的脾气肯定坏透了,别人冲我打招呼,我都要以为别人笑里藏刀,不怀好意。我的自私不允许我狼披羊皮地忍受,是的,自私早已和我串通好了,它鼓动我,“若是你老婆把你晾在一边,跟另一个男人共进晚餐,你千万不要容忍,因为容忍它,就像得了大病不去问医一样,愈发没救啦!”

可是我仍然顽强地扮演了一回伪君子,我知道如果由我去引发导火索,那威力不会是手榴弹,而绝对是一颗原子弹了。但尤为关键的一点是,我相信妻是忠贞的。可惜好心有时未必获得好报的,妻对我苦心孤诣的君子扮相并没有多少好评价,而认为我是个滑小人(戏称?),虚伪得很哪!她倒不虚伪,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为典型的吃醋模范,因为在我,倘若不是面对面的吃醋,我宁愿认为她是在喝茶品茗了。女人把吃醋吃得正大光明之时,不爱吃醋或至少表面上不吃的男人,倒像是做了贼般,先自胆虚了,断不能给人以息事宁人的印象。

国人向来尊不嫉妒的女子为贤德,斥嗜醋成性的女人为妒妇。这贤德二字,原是封建时代里,一般喜纳妾好外遇的男人们造出来的,专用以束缚女人,使其受宠而不惊,失宠而不妒,进与退都要做个好人。能办到这一点的女人,功夫修炼得算是到家了,须知敲落了牙齿往肚里咽,比吞黄连,沿不知要苦出多少倍。自古以来的妇女,因贪图贤德二字的美名,眼泪的体积怕是要以水缸为度量单位来进行计算的。在旧时,三妻四妾之间相互嫉妒,争风吃醋,欲已之专宠,置人于冷宫,是无所不用其能的。对丈夫的嫖宿不归而能予以纵容的妻子,称不称得上贤德呢?鉴于此,有人曾挺身倡议,若要废止纳妾嫖娼的恶俗,非竭力提倡妇人的妒性不可。

妒者妇人之常情;古代男子,富买妾贵易妻亦是家常便饭。明代有《五杂俎》书云:“妒妇相守,似是宿冤。世有勇足以驭三军而威不行于闺房,智足以周六合而术不运于红粉,俯首低眉,甘为之下,或含愤茹叹,莫可谁何。此非人生一大不幸哉。”这是说男人对妒妇群争的无可奈何。《癸己类稿》载:“上洛都尉王玉以功封候,其妻泣于内,恐富贵更娶妻妾。”原来如此,数年前妻不以吾穷而下嫁,曾使我五内俱铭,感激涕零,现在回头想想,睚有她的一番道理。不过时下的一夫一妻制,免却了许多“妒妇相守”的家庭压力,兼之鄙人一介寒儒,绝没有多余的银钱去侍奉额外的小妾的。妻对我吃醋,大约是要灭我的贼心,将我瞟到别家姑娘身上的目光,像扯风筝一样,用根妒绳,一丝丝将我将回来。《五杂俎》中又有一条云:“人有妒妇解嘲者日,士君子情欲无节,得一严妇约束之,亦动心忍性之一端也,故谚有日,到老方知妒妇功。余笑谓之日,君知人之爱六畜者乎?日则哺之,夜则防护栅栏,惟恐豺狸盗而啖之,岂真爱其命哉,欲充己口腹耳。为畜者但知人之爱己而不知人之自为也,妒妇得无似之乎。”嫉妒之自私,由此可以明晰了,吃醋之好处,视此亦当能够昭彰。我之所以将吃醋归为优类,把嫉妒贬为败类,因为在我的秤盘上,吃醋与嫉妒并不能等价交换的。嫉妒面及似乎更广泛一些,且多怀有一种敌意,比如说我若富贵,妻很可能要嫉妒,疑我有“富买妾贵易妻”的倾向,而宁愿和我做一对布衣夫妻。吃醋的面窄,起之于爱心,并没有恶意,比如说妻恨罗贯中,绝不是真恨,而是对我不能同她聊天的一种抱怨。

尤其需要点明的是,嫉妒多属外向型,对同性异性老少咸宜;吃醋则绝对是内向型的,多存于夫妻情人之间。所以我举手反对去搞什么嫉妒,而倡导异性彼此吃点醋(当然不可吃撑了),因为吃醋才是女人最大的美德,是男士徇自己的爱情是否真诚的最好温度计。顺带声明一点,我作为伪君子,不敢将吃醋放在明面上,乃为维护自己风度与面子的虚假作风,小角度小范围的暗中效法则可,万不能拿出去公开推广的。因爱而生醋意,吃醋又是爱情所必备的粘合剂。我不敢想像,假如我某些日子经常和一位品貌相当的女士出双入对,而妻竟一反常态地不予追究,那么首先说明我们之间的爱情肯定是完蛋啦,她连我将要被另一个女人从她身边夺走都不在乎,几近于供手相让了(我是否也太廉价了点?),还侈谈什么爱不爱呢?其次是没有人会来夸奖她如何如何贤德,多半是她那帮“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姐们儿,要跑来骂她“太傻”,或怂恿她大张旗鼓地对我以牙还牙……哎呀哎,还是别逼自己再想下去了。

吃醋是和平夫妻之间激昂的架子鼓,又是“战乱夫妻”之间幽怨的萨克司管。这种时候,我们已经完全把一对夫妻编组成了乐队,吹吹打打,热热闹闹,其乐也融融。只要不把鼓敲漏,不把管吹扁,只要不是其哀也鸣鸣,那就好生敲打吧。让妻气鼓鼓地给我捶背,让我气呼呼地替妻吹眼里的沙子,斯添浪漫。总之,适可而止地吃些醋,若果真能美容,随妻吃去。为弘扬吃醋的美德,我恨不得每天都听凭妻对我如是发落:“去,给我打两壶醋来!”

为什么女性美丽声音是人性之光

妇人的容貌是诱人的,一笑百媚,面庞如花,自然令人评然心动。但如果没有一个好身姿,面容的美便无所附丽。美丽的女人,身姿的万种风情,是其美的呼吸,没有这种呼吸,便美得呆板、美得遗憾,甚至不是真正的美人儿。常有这种情形:一个女人,面容美得惊人,但身姿却丑陋无比,让人感到造物主对人的捉弄,心里很不是滋味。所以,爱一个女人,不要仅仅凝目于她的面庞,更要审视她的身姿,身姿是女人的标牌,女人的美好大多是从身姿的曼妙变化中辐射出来的。人们赞美柳丝的柔媚,这是从女性身姿的柔媚对应来的感觉;所以,没有女性身姿的美,便没有柳丝的美。柳丝的美是女性化的美。朱自清把绿比作女儿绿,实在有些牵强,但如果把柳丝拟作女儿柔,则是一种极其自然的事,由是,有卓绝的身姿,面容无须大美,只要端庄便是矣。

至于女人,秀美的脚踝,腴润的大腿,袅娜的腰肢,平匀的肩背,会令你产生无限遐想,使你感到女人的韵味;而女人的韵味,是一种可以久久回味的东西。对于美丽的身姿,衣饰便无足轻重,粗糙的布料,随意的款式,都遮不住灵动的美妙;正如花朵,花朵若开得风光绰约,叶子便被人视而不见。罗丹第一次见到美丽的女雕塑家卡米尔,当时她穿的是一件肥大的便于工作的罩衫,但当卡米尔从他身边走过的时候,他依然发现了她喷薄而身姿之美,并被深深吸引。后来,卡米尔成了罗丹的情人。毫无讳言,若在市井上看到身姿美丽的女人,须执著于衣饰的“包裹”,没有华衣美饰的帮衬,她会黯淡无光;这对于女人,是一种难堪,对于爱她的男人,是一种遗憾。所以,女人到健身房去,比到美容屋更为重要。

女人能把男人吸引到自己身边去,除了身姿,还有一种极磁性的东西,便是她的声音,莺啼为什么动人,并且在古诗中吟诵不绝,概因为它最接近女人的声音。并不是所有的女音都动人。动人的女音,是一种可触可感的东西,从芳唇中吐露出来,便若伸开了纤柔的指头,给你的皮肤,给你的心以轻柔的抚摸,使你感到通体的舒泰,并沉溺于这种抚摸中不可自拔。川端康成说他一听到美丽的女人声音,便会合上眼睛,思绪在世外桃园般的梦境中翱翔。所以,他说,女人美丽的声音是“纯洁的声音”,是女人最本质的美,是女人一种芳香的气息,是女人这所是女人的性别之美。那么,没有美丽声音的女人,便是她的性别的缺陷。女人美丽的声音,会融化男人心中的冷漠,唤起他们无限的同情心。一部经典曾写到,一群男人围着一个女丐,那位女丐腰肢平板,面容灰黯,没有一丝女性气息;他们冷冷地看着她:与其作丐,莫如死去。但当她开口乞讨时,那低婉凄迷的女音之美,把他们惊呆了。他们冷漠的心在瞬间得以复苏,纷纷解囊。在这里,并不是男人们解救了女人,而是女人那美丽的声音滋润了男人的心,让男人感到了人性之温暖。是女人自己救了自己。列宁在最后的日子,躺在病床上,听克鲁普斯卡娅给他读杰克·伦敦的作品有何神奇的灵动之光,而是克鲁普斯卡娅的美丽声音把列宁送入一个陶然的境界。一个枯寂地躺在病榻上的病人,最希望提到的是人性光辉的照耀,而女性美丽的声音是最温暖的一丝人性光辉,像冷冷的小溪流水,流到病人的心里去了。

于是,跟声音美丽的女人交谈,即便不是妻子,亦有妻子的温情;常和声音美丽的女人通通电话,生活的浪漫会在你身边久久迷漫。

但现实之中,又有几多女子有美丽的声音呢?充斥于耳的,多是异化的女音。不幸的是,最知美丽的女音在两性间作用的,又恰恰是女人。所以,一些女人,便吸紧鼻翼,作一些人工的娇声,嗲声嗲气地给你以揪心的刺激。而美丽的声音是一种天籁,人工的造作难以成就。所以,悉心想想,作女人也是件不容易的事;对那些粗俗的市井女音,与其厌恶,不如默默承受,寄与同情,那样,男人女人的心情也许会慢慢地好起来。

为什么女人是男人的镜子

女人,成功于不寻常的追求,亦毁灭于不寻常的追求。

凡常女人,生活在已有轨迹上,少磨难;但因陷于“众”,个体虽生,却已消亡,了无声迹,如脚底漫漫黄尘。

有个性的女人,偏离了既定秩序给女人规范的轨迹,成了一个焦点,命运多舛,但形象生动,尽管她依然卑微,但她像不容你躲避一颗飞尘,飞到你的眸子上。你因此而流泪或沉迷,你便不得不吹拂,这飞尘便给了你一种感觉,一种悸动。在那一刻,这粒飞尘,就是你存在的全部中心。

凡常女人是脚下默默的黄尘;

个性女子是落入眼里的那粒飞尘。

女人,是一种特殊的容器。

她不仅能盛下幸福、快乐、爱情、富有、希望、温磬和生动妩媚的东西;亦能装得下苦难、悲哀、仇恨、毁灭、贫穷、动荡和死亡等无情的东西。

容器的盖子握在什么人手里呢?恰是女人自己。

如果她不愿,再妩媚的东西,也不予接纳;如果她情愿,再无情的东西,也决然承受。

女人这种容器若被外力毁坏了,女人会靠心灵的柔韧肉体的耐力,粘合如初;如果她自己放弃自己,破损的容器,就再也不能修复。

女人只有自己才能毁灭自己。

女人自己把自己从土里诞生,又自己把自己埋进土里。

女人是男人的一面镜子。

女人的镜子可照出男人的灵魂;而对女人的态度是女人给男人定位的坐标。

透过女人的纯洁、妩媚和宁静,折射出的是男人的坚定、淳厚和忠诚;透过女人的阴郁、鄙俗和轻佻,折射出的是男人的浮滑、刻薄和放浪。

男人施与女人一个什么样的外力,女人的镜面上就成一个什么样的镜像。

尊重女人的男人,女人心镜上给他照出一片明朗的空间;轻薄女人的男人,女人心镜之上会给他设一堵无形的墙,他不会在女人心中成像。

好女人成像的焦点上,一定站着一位好男人。

女人的堕落若是果,男人便是因。

男人可以毁掉女人这面镜子,但镜子的碎片依然会折射出男人的真面目。美美丑丑,无遮无拦。

波德莱尔说,女人不懂得分离心灵与肉体;又说,什么是艺术?--即,献身!

追求爱情,是女人的天性,而女人的爱情是自我牺牲,把自己整个地献出。所以,女人的爱情与艺术,是等价的东西。

人越是耕耘艺术,就越不束缚自己。

女人越是追求爱情,就越活泼生动。

阻止女人的爱情,正如扼制艺术一样,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本质地说,影视艺术是一种浅显的艺术,接受这种艺术太久,人们变得慵懒俗媚;同样的,在女人的爱情中浸泡得久了,男人会变得愚钝而自私。

女人教育男人的最好方法,不要轻易为男人献身,而是用情感的鞭子,抽打懒而自私的男人,激起他们的热情,去自己追求爱情。并且为了爱情,毅然丢掉名利、地位,甚至肉体的健康。正如呕心沥血的艺术生命持久一样,那样的爱情,才更珍贵,更神圣。

对于一个男性来说,谈论女性总是最能引起兴趣的话题。请不要误解我的意思,以为我指的是平日但凡三二男人聚在一块儿时,就少不了说的那类荤话,虽然这也是男性对于女性所流露出的兴趣之一种,但却不是我所关心的。我想,就其本质而言,男人对女人充满了兴趣,应该取决于如下的一点,很简单的一点,亦即这世界除了男人就只有女人。乍一听,这几乎是一句废话,不过细细一想,里面其实也包含了我生活的一切,你唯一要与之相处的就是女人,她们的心理,她们的愿望,她们的性情,甚至于她们的一点点独特的嗜好,就决定了你的一生。

难道不是这样么?写作此文之前不久,我读到一本书,《海特性学报告(女人性行为卷)》。此书被称为“爆炸性巨作……《金赛报告》之后规模最大的性学研究报告”。之所以是“爆炸性”的,我想是由于它在文明史上首次揭示并且验证了“性交性欲高潮”对于女人来说并不是必要的。这个结论具有一种改变一切的根本性制裁,它意味着女人的性欲高潮不像男性那样隐含着生殖目的,意味着女人如果在性交的方式下不曾达到性高潮可能是完全正常的;最终,这意味着男人们历来为之自豪、骄矜的所谓“男根”,对于女人们在性爱方面的快乐来说实际上是可有可无的……我不知道如何形容读完这本书后的感受,它让我回想起多年前接触现代物理学和弗洛伊德学说这两种革命思想那种目瞪口呆的情形。不,实际上更甚于此。作为一本直接取自现实生活中八千名妇女的调查问卷的综述分析性著作,它给你的感觉比那种学术假说真切一百倍,你所看到的每一句话,都吐自于与你头戴一个天空的女人之口,读着这些话,无论喜欢还是不喜欢,你丝毫不可能置身事外。一名女答卷者这样说:“当我第一次读完这份问卷时我哭了。我撒了这么多谎,撒了那么长时间的谎;我已经理解认识到这一点。我想把问卷的栏目填满,让自己把所有的回答都写出来。”我相信,每一个男人读到类似于这样的话语,无疑都将受到巨大的震动。须知,这就是女人,这就是你每天接触,与她们交谈、相爱、共同生活,自以为对她们已经了如指掌了的女人们!

这不禁让人怀疑,男人什么时候真正弄懂过女人?也许从来没有。当一个男人以为自己给他所爱的女人带去了幸福的时候,事实很可能与此正好相反。她们离你那么近;绝大多数男人大概都是把女人当作自己最亲近的人,他们跟她们呆在一起会本能地感到放松,平时的种种面具会丢卸一尽,那种当男人和男人相处时通常彼此所有的敌意、竞争心、骄傲、蔑视……等等紧张的心态和情绪,此刻都消失了,松懈了。但是,本质上说,男人对于女人的这种亲近感实在来得莫名其妙,与表面现象恰恰相反,男人和男人之间的互相了解,实际上大大超过了男人和女人之间。“女人善变。”尽管这句话出自《弄臣》中那位为人轻佻的曼图亚公爵,但它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多年来男人们对于女人的普遍困惑和忧虑。女人喜怒无常,难以琢磨;他们的信爷似乎总是处在游移之中,她们的选择也屡屡发生着戏剧性的改变。男人们会说,关于一个女人怎样的可爱的,他们简单的标准若干世纪以来很少发生什么变化:美丽、温柔,如果能够做到善解人意自然就更好了。然而女人呢?她们心目中的可爱的男人形象似乎一直变动不居,从英勇高尚到谈吐文雅,然后又到财大气粗,谁知道她们今后新的理想又将是怎样的!从更广泛的文化背景看又何尝不是如此?譬如说,关于中国女性的美感,男人一度以为他们已经得到了基本的概括,诸如含蓄、娴静、端庄、缠绵……他们用这些词建立了一个东方女性美模式,一再地在诗歌、小说、绘画、戏剧等等艺术形式里吟咏、描绘这种美,俨然像是这种美已经永恒化。然而,于今他们又能在几个现代女孩身上找到十足的这种美感呢?

既然男人唯一需要了解的只是女人,而且他们已经用了几千年来做这一件事情,却为什么做得如此糟糕?这简直不可思议,令人沮丧;难道我们男人的智商果然低得一至于斯么?恐怕原因不在这里。

应该说,男人虽然表现出了十分强烈的了解女人的兴趣,但他们从来不曾真正这样做过。对于女人,几千年来男人与其说在尽力认识她们,不如说终满足于虚构。迄今为止,来自男性的女性描述,都是一种虚构。他们赋予她们的性格、心理和形状,再创造了她们。不论是神话中的那个偷药的嫦娥或者私擅打开灾难之盒的潘多拉,不是化装成男人的花木兰或者在烈火中焚身的圣女贞德,也不论是曹雪芹笔下的被美化成理想对象的金陵十二钗或者劳伦斯笔下的由衷赞美与崇拜阳物的康斯妲丝……所有这些女人,都只有一个真实性,即男性话语的真实性。

男性话语对女性的这种虚构作用甚至延伸到了“科学”领域;海特女士在其《报告》中指出了作为一个男性的:“在弗洛伊德心理学里,不仅女人必须靠阴茎在阴道内的运动来达到性欲高潮,而且如果她不能达到性欲高潮,她就是不成熟的和心理上有障碍的人。她的问题被认定是她总体人格结构适应的一种反映形式。她被看作是精神极度失调,缺乏统一的人格。”正像《圣经》所说,上帝从男人身上取下一根肋骨使之变成了女人;千百年之后回味这神奇的一笔,其高度清醒的意识委实令人惊叹。

当然,这个上帝也是男性的上帝。

为什么女人往往夸张恋爱

我对于女人的看法,自己相信是很平淡,很稳静,很健全。她既不是诗人笔下的天仙,也不是失恋人心中的魔鬼,她只是我们一样的有感情有理性的动物。不过她感觉得再锐敏,反应的更迅速,表现得也更活跃。因此,她比男人多些颜色,也多些声音。在各种性格上,她也容易走向极端。她比我们更温柔,也更勇敢;更活泼,也更深沉;更细腻,也更尖刻……世界若没有女人,真不知这世界要变成什么样子!我所能想象得到的是:世界上若没有女人,这世界至少要失去十分之五的“真”、“十分之六的”善“十分之七的”美。

我并不敢说怜悯女人,但女人的确很可怜。40年来,我冷眼旁观,发现了真理,其实也就是古人所早已说过的话,就是:“男人活着是为事业,女人活着是为爱情。”--这虽然也有千万分之一的例外--靠爱情来维持生活真是一种可怜而且危险不过的事情!

女人似乎更重视亲子的爱,弟兄姊妹的爱,夫妻的爱,朋友的爱……她愿意为她所爱的对象牺牲一切。实际上,还不是她愿意不愿意的问题,她是无条件的,“摩顶放踵”地牺牲了,爱了再说!在这“摩顶放踵”的过程之中,她受尽人间的痛苦,假如牺牲而又得不到代价,那她的痛苦,更不可想象了。

你说,叫女人不“爱”了吧,那是不可能的!上帝创造她,就是叫她来爱,来维持这个世界。她是上帝的化生工厂里,一架“爱”的机器。不必说人,就是任何生物,只要一靠上个“女”字,她不这样“无我”地、无条件地爱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就连做戏,女人如果生得美,仿佛就是技差一点,也可以被宽容吧,这样的例子很多,尤其在银幕上。“夜深闻私语,月落如金盆”。那时候所说的,不是心腹话也是心腹话了。

可爱的女人实在是真可爱,但同时,一个坏女人往往比一个坏男人坏得更彻底。

有人说,男子统治世界,成绩很糟,不如让位给女人,准可以一新耳目,这话乍听很像是病急乱投医。

永远的三角在英国,妻子和情人拥抱着,丈夫回来撞见了,非常窘地找了借口,拿了他的雨伞,重新出去。永远的三角在俄国,妻子和情人拥抱,丈夫回来看见了,大怒,从身边拔出三把手枪来,每人一把。

女人取悦于人的方法有许多种,单单看中她的身体的人,会失去许多珍贵的生活情趣。

驻颜有术的女人总是身体相当好,生活安定,心里不安定。

女人在男人之前还是会有谦虚,因为那是女性的本质,因为,女人要崇拜才快乐,男人要被崇拜才快乐。

女人往往忘记这一点:她们全部的教育无非是教她们意志坚强,抵抗外界的诱惑--但她们终生耗费掉的莫不是挑拔外界的诱惑。

女性的生活不像男性的生活那么需要多种的兴奋剂,所以现代婚姻的保险,是由女人发明的。

多数的女人说话之前从来不想一想,男人想一想--就不说了。

对于大多数的女人,爱的意思就是被爱。

若是女人信口编了故事之后就可以抽版税,所有的女人全都发财了。

你疑心你的妻子,她就欺骗你;你不疑心你的妻子,她就疑心你。

向女人猛然提出一个问句,她的第一个回答大约是正史,第二个就是小说了。

如果你答应帮一个妇人的忙,随便什么事她都肯替你做,但如果你已经帮了她一个忙了,她就不忙着帮你的忙了--女的报恩只有一种:预先的报恩。

一个男子真正动了感情的时候,他的爱较女的爱伟大得多,可是从另一方面观看,女人恨起一个人来,倒比男人持久得多。

女人与女人交朋友,绝不像男人与男人那么快,她们有较多的瞒人的事。

男人可以跟最下等的酒吧间女侍调情而不失身份,上流女人向邮差遥遥掷一个飞吻都不行,男人的腰弯后可以重新直起,女人不行!

只图新鲜,全然不顾及风格与韵致的女人决不会成为一个好妻子。

男人夸耀他的胜利--女子夸耀她的退避。

先有性再有爱,缺少紧张悬疑、憧憬与神秘感,就不是恋爱,虽然可能是珍贵的感情。“婊子无情”这句话当然有道理,虚情假意是她们的职业的一个部分。

恋爱的定义之一:夸张一个异性与其他一切的异性的分别。

小家庭依我说顶好是跟岳父母同居,岳父母与女婿一定相处的很好,而婆婆和媳妇会嫉妒的。

女人物质方面的构造实在太合理化了,精神方面未免稍差,那也是意想中的事,不能苛求。

结婚了的女人动不动便抬出来说当初“她允许了他的要求”,因而在争吵中占优势。为了这缘故,所以婚前女人多坚持由男子求婚。

如果一个女人告诉你一个秘密,千万别转告另一个女人--一定有别的女人告诉过她了。

为什么桃色事件大多由女人起意

许多男子都瞧不起女人,以为女人的智慧较差,因此,只合玩玩而已;殊不知正当他自以为在玩她的时候,事实上却早已给她玩弄去了。没有一件桃色事件不是先由女人起意,或是由女人在临时予以承认的。世界上很少会有真正的强奸事件,所以发生者,无非是女人事后反悔了,利用法律规定,如此说说而已。

女人所说的话,恐怕多不可靠,因为虚伪是女人的本色。一个女人若不知虚伪,便将为人所不齿,甚而至于无以自存了。譬如说:性欲是人人有的,但是女人就决不肯承认;若是有一个女人敢自己承认,那给人家听起来还成什么话?

又如在装饰方面,女人知道用粉扑似的假乳房去填塞胸部,用硬绷绷的紧宽带去束细腰部,外面再加一袭美丽的,适合假装过后的胸腰部尺寸的衣服来掩饰一切,这是女人的聪明处。愚笨的女人只知道暴露自己肉体的弱点,让两条满是牛痘疤的手擘露在外面,而且还要袒胸,不是显得头颈太粗,便是让人家瞧见皱缩枯干的皮肤了,真是糟糕!

女人是神秘的!神秘在什么地方,一半在假正经,一半在假不正经。譬如说:女人都欢喜坏的男人,但表面上却佯嗔他太不老实,那时候男子若真个奉命维谨的老实起来了,女人却又大失所望,神色马上就不愉快起来,于是男人捉摸不定她的心思,以为女人真是变幻莫测了,其实这是他自己的愚蠢。又如以卖色情为职业的女人,却又不得不用过分的淫辞荡态去挑拨男子,男子若以为真的这类女人有绝大刺激,这也是错误的。

有人说:女人要算堂子里的姑娘最规矩了,这话也有一部分理由。性的欲望是容易满足的,刺激过度了反而感到麻木,困此一个下流女人所企求的除钱以外其实还是精神安慰。而上流女人呢?饱暖则思,思亦不得结果,盖拉“夫”固所不能,送上门来又往往恐怕醉翁之意不在也。

这里又该说到婚姻问题了。女人与男人不同:男人是地位愈高,学问愈好,金钱愈多,则娶亲的机会也与此等成正比例;而女人却必须成反比例。因为在性的方面,男人比女人忠实,男人只爱女人的青春美貌,而与其他的一切无关。

美貌是天生的,青春是短促的,不能靠人的努力去获得,甚至于愈努力愈糟糕,结果女人是吃亏了。女人只能听命于天,但天也并未完全让女人受痛苦,唯一补救的办法,就是予他们以孩子。她们有了孩子,爱便有了着落,即遇种种缺陷与失望,也能勇敢地生活下去。没有孩子的女人是可怜的,失去孩子的女人是凄惨的,但是失去总比从来没有过的好一些,因为前者还有甜蜜的回忆与渺茫的期待。

我不懂为什么许多女子会肯因讨好男人而自服药或动手术消灭自己生育的机能,女子不大可能爱男人,她们只能爱着男人遗下的最微细的一个细胞--精子,利用它,她们于是造成了可爱的孩子,永远安慰她们的寂寞,永远填补她们的空虚,永远给与她们以生命之火。

女子不能爱男人,因为男人很少是忠实的,她们终必会恨他们。女人的爱情太缠绵,最初的缠绵会使男子留恋,愈到后来便愈使他们感到腻烦与厌恨了。因此许多女人都是歇斯底里的,终日在家里疑神疑鬼,觉得丈夫一出门便是同别个女人去胡调,回来得稍晚又疑心他会做下不正当的事。一方面心里恨他,一方面又放心不下他,甚而至于觉得每一个来访的女客都是引诱她男人来的,而男客则又有引诱她丈夫出去为非作歹的嫌疑。男人受不住这些麻烦与吵闹,终于不理她了,她便赶紧闹离婚,这便大概是虚荣心作祟,以为被遗弃乃可耻的事。这种歇斯底里症要等男人真的跑开了才能渐渐复原,因为女人此刻反死心塌地,横竖没有男人,便不怕别人侵夺我的,而只有我去侵夺别人的了。

失恋的女人,与同残废者心理一般,因缺陷而发生变态心理。瞎子拧起孩子来特别凶,即此一例。而拿破仑的好勇狠斗,也许与他的浑身生癣有关。一个痛苦着的女人更加容易妒恨别人幸福,据一位绍兴老太太告诉我说:她的故乡有一个中年寡妇,每逢族中有男子归家时,她必涂脂抹粉,打扮得妖精似的向那家穿进穿出;到了夜里,又到人家窗外去偷听;听之不够,还要把纸窗舐个小洞,以便窥视。于是在窗外站得久了,愈听愈难过,只得自回家去,穿起白衣白裙,披散头发,在房中焚香跪拜,口口声声咒骂神道太不公平,别人家女人分明轻狂,却仍让她夫妇团聚,像我这样从来没有做过恶事的,却要鸳鸯拆开。一面诉说,一面叩头捣蒜,直到天明,额上乌青一大块都是了。

还有一种老处女,她们的变态心理是别人都知道的,但她们自己却不知道。这不知道的原因,是们听了别人虚伪的宣传,以为性爱是猥亵的,而自己则是纯洁非凡。殊不知“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天然的趋势决非人力所能换回。据说从前有一个小各尚跟着师父下山来,见了女人就忍不住连连回头看,师父告诉他这是吃人的老虎,后来回到山上,师父又问他一路中究竟什么东西最可爱,他便不假思索的回答说:是吃人的老虎最可爱。可见得一个处女过了发育期还口口声声说抱独身主义,或者是一个妇人把养六个孩子的事实说此乃出于不得已,都是自欺欺人的天大谎语。

无理的责难佣仆,与过分的溺爱儿童,都是变态心理之一种。扭扭捏捏得出乎常情也可说属于此类。一个善于脸红的女子并不是因为正经,也许她的心里更加迫切需要,而脸上表情就不免讪讪的。同时非常明郎化的女子也并不见得因为她的脾气如同男人,也许她是有欲望的,她想缩短男女间距离,而得容易同男人接近。

女子不能向男人直接求爱,这是女人的最大吃亏处:从此女人须费更多的心计去引诱男人,这种心计若用在别的攒谋上,便可升官;用在别的盘算上,便可发财;用在别的侦探上,便可做特务工作;用在别的设计上,便可成美术专家。可惜这些心计都浪费了,因为聪明的男人逃避,而愚笨的男人不懂。有些聪明的女子真是聪明得令人可畏,她们知道男人多是懦怯的,下流的,没有更多欲望的,于是她们不愿多花心血去取得他们庸俗的身心,她们寂寞了。懂得寂寞的女人,便是懂得艺术;但是艺术不能填塞她们的空虚,到了后来,她们要想复原还俗也不可能。

我知道上流女人是痛苦的,因为男子只对他们尊敬,尊敬有什么用?要是卖淫而能够自由取舍对象的话,这在上流女人的心目中,也许倒认为是一种最能够胜任而愉快的职业。

有卖淫制度存在,对于女人是一种重大的威胁。从此男子可以逃避、藐视,以及忽略女人正当的爱情,终于使女人一律贬了身价,把自己当作商品看待,虽然在交易时有明价与黑市之别。上等女人则一再转手,虽能各尽其功用,但总嫌被浪费得太利害,很快就破旧了。青春只是一刹那的光辉,在火焰奇丽时在受人欣赏而自己不懂得光荣快乐,转瞬间火力衰竭,女人也懂得事了,但已势不能猛燃,要想大出风头也做不成了。因此刚届中年的女人往往有一次绝艳惊人的回光返照,那是她不吝惜把三倍的生命力来换取一度光辉,之后,她便凄惨地熄灭下去了。

有人说:女人有母性与娼妇两型,我们究竟学母性型好呢?还是怎么样?我敢说世界上没有一个女人不想永久学娼妇型的,但是结果不可能,只好变成母性型了。在无可奈何时,孩子是女人最后的安慰,也是最大的安慰。

为什么女人是服装的奴隶

女人爱服装,这是毫无道理可讲的天经地义的定理。

当一个女人由一个小女孩子变成少女的时候,她像刚剥出的新鲜玉米那么美好,肢体柔软,肌肉匀称,皮肤跟打了蜡似的闪动着光泽。然而,她没钱。她只能穿妈妈做的泡泡纱衣裙。这类服装总是不太合身,因为妈妈故意裁大了裙子的腰身,免得女儿过早地暴露曲线。

假如少女供自己支配的大笔钱,可她又没有对服装的感觉。在服装商店里,她眼花缭乱,左瞧右睢认为商店里的服装都挺漂亮,可就是拿不准自己穿哪一件好。少女于是就往大街上看,大街上流行什么她就穿什么。

女人对服装的感觉是需要时间、环境、见识和爱情来唤醒的。服装有质地、颜色、款式和做工的要求,最重要的要求则凌驾于以上四种要求,那就是对自己与哪一种服装相合谐的准确判断。绝大多数女人在这一点上马失前蹄,不是过高地估计了自己就是过于自卑了。

纵然女人对服装的感觉般般齐全,她却已经失去了一生中最佳的身段和肌肤。为弥补身段和肌肤的缺陷,对服装的要求就更高一筹,需要的将是一流的质地精细的做工和毫不含糊的独特颜色搭配。那么这种服装肯定价格昂贵,女人还是没有钱。

也许过若干年,女人有钱了,但是一个女人若能赚足可以随意购买昂贵服装的钱,那这个时候的女人且不说身段与肌肤已经何等悲哀,单是心情就没了。任何服装穿在一具冷若生铁的躯体上都不可能有什么美感。难道一个像男人一样奋斗过来的女人--无疑是一个历经了沧桑的女人,还会有多少柔情与希望吗?

不同种族的女人都有她们最合适的服装。对于中国女人来说,恐怕旗袍还是最美好的,黄皮肤头发削瘦身材的中国女人被一袭旗袍勾勒得亭亭玉立,仪态万方。但是,在过去的岁月,女人的旗袍遇上了连年的战火。兵荒马乱,动不动就必须抱头鼠窜,女人只好割爱,穿上男人穿的长裤子。

服装是要有环境才能够讲究的。问题是这个地球的大大小小的环境全由男人在制造和操纵。而男人归根结底是厌恶女人的服装的。他们的眼睛仿佛X光,看女人看不见服装只能看见纯粹的女人。

因此,新中国成立女人也没能对服装有所要求。她们随着政治运动而改换服装。在这个年代,女人唯一的反抗只是在灰蓝色外衣的领口翻出花色鲜艳的衬衣领子。实际上里面的衬衣并不鲜艳,领子只是一副假领。女人找了一个借口告诉社会:假领只是为了保护外衣不沾灰尘。

现在国门开了,世界各种服装都进入了中国。可是这又有什么用?结果只是中国服装行业阵脚大乱,到处是短腿肥腰的萝卜裤,女人还是寻找不到自己想要的服装。

让女人不爱服装是不可能的。让女人既年轻又有钱,既有钱又有感觉,既有感觉又有心情,既有心情又赶上好年月,既赶上好年月又父母双全,既父母双又有称心如意的郎君,既有称心如意的郎君又有住房煤气小保姆,既有以上一切,又是个有成就的穿了服装有地方展示的名女人,这也是不可能的。

只有感叹一句:女人是服装的奴隶,服装是女人的终生之憾。

为什么女人恋旧

恋旧的女人买肉必上那家熟铺子,口红用的是老牌子,上班、回娘家走的是老路,抽屉里藏着发黄的相片,衣服底下压着一本少女时代的日记,扉页里不是夹着两片干干的枫叶,就是一枝枯萎的蝴蝶兰。夜深人静,劳累了一天的女人睡不着,硬逼着丈夫复习恋爱时的旧功课。丈夫瞌睡,嘟嘟囔囔推说记不得。女人便不厌其烦地提醒,连见面那天丈夫衣领少了颗扣子,手帕是脏的,脑后一揪头发撅着,都让得清清楚楚。正温柔正脆弱着,丈夫已鼾声如雷。

外出开会,男人准备发言稿,语不惊人死不休。女人大多设法打听都有哪些熟人到场。一报到就胸有成竹指名要与谁同居一室,久违相逢的女人一见面,伴一声尖叫,就纠成一团叽喳叽喳说个没完没了。也想像男人们那样,握握手,互递一支烟,不会抽烟么彼此拍拍肩罢。但看到对方错愕狐疑的表情,不禁心碎,赶紧冲上去,又抱又跳,于是大家亲密得放心。

我因诗入江湖,原本认识的多是诗友。后来改写散文糊口,近几年散文笔会水涨船高,我也形单影只混迹其中。大连《黄海笔会》只有我与高红十两位女士,自然安排一室。高红十爽朗明亮,虽素昧平生,却一见如故。她因公务提前两天回京,特地挂长途来慰我寂寞,声音嘻嘻哈哈,好不开心。令我更相信被海雾羁留长岛那几天,与她并排躺在旅馆里,听她海阔天高,绘形绘色,挥舞着短短的胳膊,捏着孩子一样小拳头,表情之丰富幽默,将阴霾一扫而空。

由此尝到甜头就有些喜新厌旧。

南昌笔会那阵,虽有多年熟友叶文玲可以为伴,我却单单选了毕淑敏同居,以至毕淑敏一进旅馆房间就奇怪:“我们见过面吗?”“不。”我有些心虚,“我刚读过你台湾获奖的《紫色变人形》,想认识一个新朋友。”

或许太违反常规了,我不知道毕淑敏是否把我当作她众多的追星族之一。但相处一周,我们总是聊到深夜,较之我的浮躁、波动与神经质,她是太稳重、太安详、太逻辑了。有时被她的慢条斯理不惊不诧惹急了,我以她小说里的对白打击她:“你的神经粗壮得像钢缆一般。”她莞尔一笑罢:“正是。”

很想念时,也曾打电话去。听她咬字清晰的国语不啻一剂镇静药,令人清凉许多天。

从电视上看到世界妇女大会期间对毕淑敏采访,看她镇定如常有问必答,水来土掩兵来将挡,心中热流一阵一阵,我已当她是老朋友那样自豪着。

女人把所有她认为好的东西全当做自己多年的积蓄,很安全地珍惜着。

我也是女人。我不害臊地恋旧。

为什么长发飘逸象征着女孩美丽的动感

我记得我的脊背朝着那扇死神的门,背后没有飘扬的长发。我没有回头,没有看一看那门的颜色和形状,以及门这边和门那边发生的事情。我只想着我的长发在通向那扇门的路上铺了一片,那路才漆黑发亮,带着蓝色的反光。

每个夜晚仰望天空的时候,我的长发开始一丝一丝地飘落,弯弯曲曲,哆哆嗦嗦挽着缠绵的风。像山峦的那一条逶迤的边沿,像河流那一线扭动的堤岸,像少女时的我,窈窕的我。它一部分一部分把我撕开,飘落飘落飘落。枕边,床头,桌角,色水磨石地面,窗外大叶梧桐,都伸出臂膊承受着这飘落,太阳碎了,月亮碎了,漫天黑色的飘落!

我的头皮裸露着,像黄土地。密密匝匝的庄稼收获了去,显出缩肩缩脖的疲惫。惯了,突然没有了覆盖和飘拂,不是滋味。望不到自己,也不想去望。开始荒凉寂寞的地方,自己并不想承认,不忍心承认。把镜子狠狠地扣过去,把梳子甩向蓝天。买一瓶红色洗发香波,第一次使用这高级玩意儿,在失去长发的时刻。几十根极短极细毛绒绒的头发接受着特殊的礼遇。

谁知道打了那药,白天黑夜地吐,口腔烂了,皮下渗血,血小板白血球都降到最低极限。咬咬牙,咬住嘴唇也行,殷殷的血痕也望不见。谁知道头发还要脱掉,一根不剩,大彻大底。我悄悄哭了,我想女孩子到这份上都会哭的。我为我的长发,我的生,我的死。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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