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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6 11: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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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维格

出版社:青岛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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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喜欢顽强的姑娘

世界喜欢顽强的姑娘试读:

请尊重一个作者的努力

文\杨熹文

我是用这样慢热的方式,陆陆续续地认识了一个完整的周维格。

很久前读到一篇故事《我亲爱的东北大丫头》,此时已不记得作者是谁,只记得作者对东北姑娘阿K的描写精彩到极致。作为一个地道的东北人,我把这个故事反复读了好几遍依旧看不够。生动曲折的情节有时让人忍俊不禁,有时也心疼难过,看到最后已是落了泪。后来看到另外一篇故事《忙了那么久,有空娶了她吧》,眼睛又湿了好一阵。再后来读到文章《一个高情商姑娘的自我修养》,对其中“情商主要来自于经历,而不是头脑”的观点不能再赞同……就这样,我终于在一个清早,从朋友圈中发现,自己读过的那些精彩的文章,原来都是来自这个热诚又执着的写字人——周维格。

后来有幸读到维格的新书,从更多的文字里看到他的另一面。他真诚、谦虚、踏踏实实地写带着温度的文字。他写爱情故事,文笔细腻温暖,字字珠玑,他笔下的人物阿晴姐,林雪,大兔,大琳,她们都是都市姑娘的代表,拥有不同的人生,经历着不同的爱情,或残缺,或完美,或令人抱憾,或有情人终成眷属;他写励志故事,文字铿锵有力,生满希望,写自己“我第一次找不到工作而浪迹街头,为了省下一百块的住宿费,在网吧里趴了一夜,早晨起来在卫生间洗把脸,然后精精神神地去应聘。”也写那些努力向上,每天都在向梦想进发的年轻人;他写回忆,写未来,会用巧妙幽默的描写给你忍俊不禁的时刻,也会给你更多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的深刻思考。

每一本让人读过之后豁然开朗而又心生感动的好书,背后都有一个坚持不懈而又执着努力的作者。维格在书中写下的自己的经历,让人心疼——“我大学四年是没有电脑的,不是不想买,而是经济状况支撑不起我对电脑的幻想,因为家里生活比较拮据,所以就一直没开口要过钱,而我大学期间写的所有文章都是在手机上一个字一个字打出来的。”

我感受着这文字背后那个倔强又坚持的年轻人,不禁想起乔治·奥威尔在《我为什么要写作》中写下的一句话,“写一本书是一桩消耗精力的苦差事,就像生一场痛苦的大病一样。你如果不是由于那个无法抗拒或者无法明白的恶魔的驱使,你是绝不会从事这样的事的。你只知道这个恶魔就是那个令婴儿哭闹要人注意的同一种本能。”对于维格来说,大概这种恶魔一般让人备受折磨的本能,就是对文字最单纯的热爱吧!

作为一个作者,每拜读一部别人的作品,都得以重新审视自己的文字与人生。从维格的书中,我看到自己缺乏的写作技巧及未曾体悟过的爱情,而那些真诚的故事,也让我再一次看到文字本真的样子,这给了我继续创作的启发和动力。维格的文字不局限,不矫情,大方真挚地向每一个人敞开——十六岁的少男少女用来憧憬未来,二十岁的年轻人用来追逐梦想,三十岁的壮年人用来缅怀曾拥有的青春和爱情……他写下的每一个字都生出美好的希望,“愿你爱的是生活,嫁的是爱情。”《孤独小说家》中作家青田耕平在坚持写作十年终于获得写作奖之后,说过这样一段感言,“我想在场的各位,应该都有被书籍拯救过的经历。在生活苦不堪言的时候,在人生失去方向的时候,在厌恶一切的时候,无意中拿起一本书,它能推你一把,让你迈出新的一步,让你产生重新面对社会的勇气。”

希望这就是那样一本书,不管你在经历怎样的人生,它都能让你在这条漫漫长路上,始终心怀感动,充满希望。Part 1各式各样的爱情讲给你听喜欢你这么久,给你添麻烦了1.

几年前喜欢过你,知道你爱好什么、鞋码多少;知道你喜欢什么颜色、爱吃什么水果;知道你走路喜欢踢石子,也知道你喝咖啡加不加糖、加几勺。后来一直没勇气表白,你去逛街,我总能第一时间和你偶遇;在教室走廊晒太阳,我也能及时出现在你的视野里;在人海里能够一眼找到你,不是你够特殊,我也没有特异功能,而是我的眼里只有你。

每天晚上跟你聊天,踌躇好久才发了一个“在吗?”过了一会儿,你回复“在啊”。“吃饭了吗?”“还没。”

……

简单的几句话我们就没了下文,说得太多怕印象不好,说得太少又显得太闷。所以,喜欢你那么久,给你添麻烦了。

看到你和别的异性在一起,就会抓耳挠腮,然后想尽办法弄清他们与你之间的关系,绕了一大圈子话题,多方打听也始终没有弄清你们到底什么关系,但不开心是真的。

以上是我喜欢一个人的心路,但也有一些姑娘跟我讲过她们的心路。

很多姑娘和我聊天,A姑娘说,我喜欢一个男生,他又高又帅,每次看到他就心跳加速,激动得说不出话来。我关注了他的微博,他发的每一张照片我都会保存下来轮流当聊天背景,他的行程安排我也一清二楚;每天晚上都会梦到和他一起去郊游,在没人的草坪上抱着我强吻。

我劝她勇敢一些,大胆地说“我喜欢你”。

后来A姑娘真的有机会和他在一起了,可是没多久她对我说,“也许我们根本不适合,和他在一起总感觉到束缚,提心吊胆,逛街时不敢和他说话、买衣服时不好意思去试、吃东西的时候还得一点一点地去吃。”

最后她问我,我是不是很没用?

我说,其实这不是爱情。面对可能的真爱应该勇敢追求,但没人规定喜欢一个人就必须委曲求全、扮乖求好,也没人规定卑微下来就代表你付出很多,就能得到很多一样。就算变成另外一副模样,接近他又能如何,大不了他也喜欢你,不过喜欢的是你伪装的模样。你也不可能一辈子为他伪装起来,陪他跳一辈子的假面舞会。

如果能放下所有的包袱和心里酝酿的一百套表白方案,勇敢一点对他say Hi,而你也可能是他喜欢的模样。

所以不必去羡慕别人的爱情,也不必纠结于自己的困苦不堪,或许现在所经历的爱情并不是你的真爱,但是,能让你卑微的,也许真的不适合你。2.

再说说阿C,阿C是在上公共课认识的,因为那天她穿了一件红裙子,在上课前两分钟跑到教室,然后坐在我的前面。我和她聊天,她回头笑笑,眼睛不自觉地看向另一个方向。

其实阿C是故意穿了一件红色裙子,从楼梯慢悠悠地上楼,算好每一步的距离和跨出的速度,在楼梯转角处假装和他偶遇,然后一起进的教室。只是想感觉一下和他一起进教室,被人误以为情侣的感觉。

后来阿C将每次见面的细节都在笔记本上记下来,然后附加几条心情备注。“第98次见你,在毛概课上扭头,差点被大格看到,心跳到了嗓子眼儿,还好没有发现。”“第99次见你,今天穿了一条红裙子,然后好巧啊,和你在楼梯口相遇。”

后来阿C做成一本记录贴在空间里更新,每天晚上都能看到她更新的第N次见面,就像一部爱情电视剧一样,看着生活的点滴慢慢流逝,在简单的美好和向往中踌躇,得不到的永远幻想着美好。

直至某天,看到她发的动态,“第321次见你,在瑶湖的草坪上,我对你说我喜欢你,然后你捧着我的脸强吻,其实我偷偷地踮起了脚尖。”

可能最幸福的事就是我喜欢你,而你刚好对我表白。虽然心里早已经把你演绎成爱情绝缘体,但是每次和你偶遇,我心里都在偷笑,因为我早就安排好了,你会在我的手掌心。

也有那个时候,你对我说喜欢。我说抱歉,我刚好绝缘。3.

本来喜欢他,和你没什么关系,无论他换什么发型,穿什么衣服,吃什么零食,玩什么游戏,你还是一样喜欢,因为喜欢是你的事情,与他无关。

你要把喜欢的他当偶像崇拜,可以文艺范儿地和你聊天,也可以充当英雄陪你逛街,当然,他的条件也要支撑起你们共同的美好未来。

总结下来,他要看过很多可歌可泣的故事,然后一字不落地跟你讲下去;他要陪你一起减掉手臂上的肥肉,在跑步机上挥洒汗水;他要懂车懂房懂保险,因为涉及思考,毕竟爱情里一半人都是白痴。

可是承受一个人的爱是很累的,毕竟他的样子是你世界里的偶像,一言一行就是你最美的标准,所以他不能讨厌自己,也不能埋怨自己一无是处,不能表现得一无是处。

别人会对你说,喜欢就去追啊,说不定他正好也喜欢你呢。

撇开这种天作之合的运气不说,你还可以说,我只负责喜欢,其余的与我无关。

大琳曾经玩命地喜欢过一个人,刚处于热恋期就赶上措手不及的毕业季,为了保持两个人之间的亲密,经常用电话联络彼此的感情。

对方生日的前几天都要准备好礼物,然后飞到他所在的城市。有次生日,大琳飞过去,晚上一个人住在宾馆,那天男朋友加班,直到12点才仓促地赶过去。当晚,两个人吵架。大琳第二天就飞了回来。回来后俩人就开始冷战,最终是对方妥协,飞回大琳的城市赔礼道歉,才算和好。

也许有人会说真矫情,但恋爱中的人就是这般草木皆兵。毕竟两个人互相承受着对方的厚爱,就像爱自己一样,不允许对方有一点点怠慢,总抱怨自己眼里的对方没有别人好,可别人眼里,或许他又是接近完美的。

身边被爱的人多多少少都会承受来自我们爱着的压力,你把他当榜样,他肯定一直要竭尽全力。无论怎样,都要悄悄地对身边暗恋的或正大光明喜欢着的人说,喜欢你这么久,给你添麻烦了,我会一直喜欢下去,你不要太给自己压力,我更爱你本来的样子。渣男不可怕,怕的是不再相信爱情1.

阿落一个人在雨里走着,浑身湿透了,不清楚雨水什么时候变咸的,顺着嘴角流下来,就这么走着,也不知道该去哪里。

三个月前来到这个城市投奔自己的男朋友,而今天就这样被赶了出来。想起曾经的一点一滴,就像刀绞一样撕心裂肺。后来哭得更痛,模糊了眼前的路,跌跌撞撞的。“扑通”。

阿落突然撞到了对面的人,将一个手提包撞在地上,阿落急忙弯腰说对不起,然后把手提包捡起来,用手把水迹抹去,可是越抹越多,包里的文件也湿透了。

阿落强忍眼中的泪水,一直赔礼道歉,脸上没有一丝波澜。等她抬起头的时候,对方看她面色苍白,眼睛哭得红肿,还有背后的行李箱,心里有些不忍。男人说,没关系,你没事吧。

没事,她说。然后就拉起箱子往雨里走,此时的她不想跟任何人说话,只想静静地走,走到麻木,走到一间旅舍的床上湿透整个枕头。

那个男人回头追了两步,听到她的哽咽声,他说:“你没事吧,有事打电话给我,这是我的名片。”

阿落头也没转,随手放进兜里,说了声谢谢。2.

阿落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后来她走到公司楼下的宾馆,前台小姐看她浑身湿漉漉,头发贴着脸颊,眼睛哭得红肿,被吓了一跳。把房间开好,还说,有什么就打前台电话,我们今晚都在这儿。“谢谢,我很好。”她心里清楚自己的遭遇,只是心情沉重地无法挤出一丝笑容,她摁了电梯,等门开了就拖着行李箱进去了。

阿落刚进房间,就把自己衣服扯下来,一头扎到床上,也不开灯,用被子蒙着头哭起来。夜色下,只看到被单下有一个人蠕动,后来哭得更大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

早晨醒来的时候,太阳直接打在脸上,阿落坐起来扫视整个房间,墙是白色的,阳光也是白色的。然后下了床,因为她需要找房子了。

还好是个周末,她跑了附近所有的小区,才找到一间不足20平米的小房子,用了一下午时间打扫卫生,收拾家务,中午还有阳光照进来,把心里的阴霾驱除不少,最后把被子铺好,然后下楼吃了顿饭。

周一早晨,阿落化了淡淡的妆,准时出现在公司门口。公司同事方琳看到她眼睛红肿的样子,问她,你怎么了,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

阿落强挤出一丝微笑,她说,我分手了。“你们不是在一起同居很久了吗,说分就分了?”

阿落听到这句话,泪水在眼睛里打转,然后“嗯”了一声就坐到自己的位置上。

她让自己忙碌起来,除了上厕所外,一整天没有离开座位,整理资料,就连到了饭点都没下楼,饭还是方琳帮她带的,只是吃了两口就吃不下了。3.

后来方琳为了帮阿落走出来,请她回家吃饭。方琳说,我哥今天回家,他做饭特别好吃,曾经学过几年的厨师呢。

阿落也不想一个人回到家对着白墙哭泣,而且在这个城市,方琳是她最亲近的人了,就答应下来。

一路上方琳给她讲关于她哥的故事,从饭店大厨到银行经理,说得很精彩,阿落却没心思听进去。

到家后,方琳的哥哥已经做好了一桌子菜,看到阿落过来,他擦擦手说:“你好,我叫方磊,方琳的哥哥。”

两个人轻轻地握握手,阿落微笑,然后就坐下来吃饭,只是觉得这个人似曾相识。方琳也告诉过方磊,阿落是个好女孩,现在分手了,要好好把握,而且今天别太闹腾,照顾一下阿落的心情。

吃饭的时候,方磊给她夹最喜欢的菜,然后给她盛汤,表现得十分绅士,时不时讲一些恰到好处的趣事,还能让阿落挤出一丝微笑来。

可能是喝了酒的原因,不知谁不小心提了一句分手的话,阿落哭得很痛,一边擦泪,一边靠在方琳的肩膀上抽搐。

方琳对方磊使了个眼色,让他把纸巾拿过来,方磊立刻跑进卧室把纸巾拿来。方琳安慰她说:“天下好男人多的是,当初遇到他,就当天黑上错了床,别哭了。”

方磊说,是啊,好男人多的是。

后来平静下来,方磊开车送阿落回家,在路上,阿落看着方磊,问他:“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

方磊握着方向盘,他说:“可能吧,毕竟世界上似曾相识的人太多了。”

阿落点点头,然后手机振动了,她收到一条短信,是前男友林铭发来的,短信说:亲爱的,我知道错了,我们和好吧,我保证会好好对你,像以前一样。

阿落抿了下嘴唇,手指在屏幕上滑来滑去,写好又删掉,然后又写,接着又删掉,想说点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始终按不下发送键,最后下狠心把他的电话删除了。

其实失恋事小,但是想起对方打了自己几巴掌,然后指着门外说“滚”的时候,心里明白,那不是爱了。纵然很多事都可以有余地,只是爱情这件事有时是很脆弱的。

方磊用眼睛瞥了一眼副驾驶的亮光,可能想到了什么,方磊说:“以后有事就打我妹的电话。”

阿落从沉思中回过神来,说:“谢谢,我没事。”然后指着前面的小区说,“前面就是了,就到这里吧。”

方磊看着阿落上了楼,亮了灯,才掉头离开。他猜到刚才是她前男友的短信。4.

再次见到阿落是半个月后,那时阿落在方琳家留宿,方磊出差刚刚回来,所以偶遇了。

方磊刚进家门,方琳就说,阿落的前男友真混蛋,前几天还短信轰炸扮乖求和好,见阿落没理会,又开始辱骂,现在都闹到住的地方了,一天到晚在单元楼下用大喇叭喊,现在房东要让阿落搬走。

阿落拉着方琳的手,对方磊说:“没什么,让他继续喊,我再搬家就是,明天可以开车帮我搬家吗?”

方磊满口答应,只是担心阿落的安全问题,他没想到一个人混蛋起来是如此无法无天,当初那样做的时候就该想到后果。方磊说,换个工作吧,去银行上班,每天顺路送你回来。

可阿落婉言拒绝了。当晚方磊下厨做了很多菜,大家吃得特别开心。

只是阿落原本以为可以走到头的初恋,现在变成这般模样,不是他委曲求全,不是她心肠坚硬,只是有些事已经不可以回头。

第二天早上,方磊请假去帮阿落搬家,刚刚下车,就遭到附近租客的投诉,说昨天大半夜有个人喝醉了酒,拿着喇叭在楼下唱情歌,还喊着阿落的名字,吵得大家睡不着觉,后来有人从楼上泼了一盆水,本想将他泼走,可他又开始骂起祖宗来。

阿落一边给大家道歉,一边向三楼走去。

方磊听着大家的投诉,虽然没见过面,不过可以想象到一个流氓的模样,带着一张面目可憎的脸对阿落死缠烂打,突然为阿落感到委屈。

后来搬东西的时候,阿落和方琳在房间里收拾东西,方磊搬了一个行李箱下楼,在一层的拐角处碰到了那张飞扬跋扈的脸,虽然从未谋面,凭感觉,方磊认定就是他。“不好意思,借过。”方磊把箱子扛到肩膀上下楼梯。

转身的时候,箱子的尾部碰到了那个人,只听他开始大骂:“你TM长眼了没有,箱子碰到我了,怎么走路的。”

方磊闻到一股残留的烟酒味,他说:“不好意思哥们儿,你没事吧。”“把老子碰伤了,你赔钱啊。”那个人继续不依不饶。

方磊继续道歉,那个人更来劲了:“老子头都被碰破皮了。”

方磊看了下,分明是讹诈,也不想跟他理论,于是从钱包里抽出二百块钱:“拿去检查检查,给脑子拍个片。”然后下了楼。

对方一把抽走二百块,嘴里依旧骂骂咧咧:“真倒霉,阿落居然躲着不见我,当初不是主动追我的吗?不是为了我来到这个城市吗?现在玩起了躲猫猫,今天又碰到一个眼瞎的。”方磊坐到车上,他又骂骂咧咧地趴在窗户上:“你以为二百块钱就想完事,真以为打发要饭的?”

方磊摇下窗户:“要不去医院检查一下,有什么病我掏钱。”

对方自然怂了胆,本来是来找阿落的,却始终没见上面,又碰上被撞的事所以火气大,于是将手里的二百块钱装进兜里,便走了。

阿落和方琳下楼的时候,刚好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走远,阿落盯着背影看了一会儿,问已经回来的方磊,是他吗?

方磊摇头未直接回答:“都收拾好了吗?晚上我请大家吃饭。”

晚饭餐桌上大都是阿落喜欢的食物,席间方磊也不断地在不经意间偷瞄阿落的表情,并试图逗她开心。

晚上,方磊失眠了,他想起第一次和阿落见面的那个雨夜,一个浑身湿漉漉的姑娘,拖着一个行李箱撞进自己的怀里,又想起昨天她前男友那张嚣张的脸,顿时有一种想要保护她的强烈欲望。只是阿落或许已经不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

凌晨三点的时候,方磊依然没有睡着,他想拨通她的电话,但又怕这个点儿不太合适,但他还是按捺不住内心的想法,于是犹豫片刻还是拨了过去,三声响过,电话里传来虚弱的声音,方磊知道她也没睡。简单寒暄过后,当她继续追问起白天那个背影的时候,方磊撒谎说,不是他,你放心吧!

挂完电话,方磊一夜未眠。5.

半个月过去,阿落的前男友也很少找过她的麻烦,只是偶尔一次喝醉了酒给阿落打了一通骚扰电话,无非是无情的谩骂和讥讽。他说,当初你说你喜欢我,追我追到这里来,现在又TM装高冷……

自从接到那个电话后,阿落终于死心把对方拉黑了。只是偶尔想起大学时候在一起的时光,学生会干部的他在学校意气风发,身边总有一些女生围绕。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学生会纳新会上,他比阿落高一届,阿落一边叫着学长,一边偷偷地暗恋。后来真的在一起了,是阿落先表白的。

他比她早一年毕业,所以两个人有了短暂的分离,临分别时阿落承诺,等我一年,毕业后我会去你的城市找你。只是没想到,阿落来到他所在的城市后却再看不到他曾经的积极阳光,也看不到脸上悬挂的笑容,取而代之的是一副嘲骂的嘴脸。刚开始阿落觉得是生活压力大,暴躁不安可以理解,可是最后被扫地出门的时候,阿落真的绝望了,面前这个男人已经不是以前的模样,变得世俗,变得刻薄,变得没有一点懂得爱的痕迹。

而这半个月时间,方磊为她做了很多,她也不是不知道:他发现银行和她们公司有合作,便经常以阿落的名义和他们谈业务;常常亲自下厨请阿落吃饭,其实阿落后来住的地方和方磊是同一个小区,每次下班的时候,方磊总会多绕一段路装成偶遇的样子,然后载她回家;他知道阿落心情一直都在低潮期,所以尽可能地陪伴和逗她开心。

只是她现在心情很糟糕,未来的路她自己也没有想好,她想好好调整调整自己的心情。6.

阿落和前男友最后一次相遇是在一个月后,阿落下班的时候在公司附近逛街,路过H&M的时候碰到了他。

他穿得笔挺,笑容满面,身边跟着一位身材曼妙的女人,挽着他的胳膊,耀武扬威似的向她走来。“呦,这不是阿落大小姐吗?最近过得挺舒坦啊,还逛起街来了。”他理了理领带,“忘了给你介绍一下,这位美女,我女朋友,某上市公司经理。”

阿落什么也不想说,转身就走,因为此时她心里已经将他完全放下了。可对方却绕到了阿落面前,挡住了去路:“怎么,生气了还是吃醋了?”

阿落抬头盯着他,一句话也不想和他说。“阿落,怎么到这儿逛街了?”方磊从门外走过来,走到阿落身旁,帮她拎着包,似乎一切都那么自然。

看到方磊,身材曼妙的女人立即松开了林铭的手,快走几步凑上来:“这不是方总吗,刚好我们公司想承包你们业务呢,我们能否找个地方谈谈?”“不用了,现在是私人时间,你们约会,我也约会,还是别打断了气氛,你说是吧。”“那是那是,那我们明天约个时间再谈?”

方磊没有直接回答,拉着阿落转身就走,他故意将阿落的手挽着自己的胳膊,不再回头瞧那两人。

林铭气急败坏,本想好好在阿落面前威风一下,却没想到被这个男人给搅黄了,身边的女人也让自己很没面子,于是对那个女人没好气地说:“你回去吧,我还有事。”然后接了一个电话就走了。7.

离开他们的视线,阿落立刻松开手,很不自然地低头说:“谢谢你,帮我解围。”之后两个人在附近的咖啡店坐了下来,方磊踌躇很久,咖啡都凉了,他说:“我……想和你说个事。”“什么事?”“我们在一起吧。”

可阿落却沉默了,她知道眼前的男人没有开玩笑,一直以来也都明白他的心意,可遇到林铭后,在爱情方面自己变得不太自信了,她总害怕再受到伤害。“对不起,我……我还有点事,先走了。”

阿落一路小跑回了家,眼泪顺着风往外飞,她不知道自己为何不敢继续待下去,她只知道她需要静一静,她决定彻底忘掉林铭,她把有关林铭的一切东西全部打包,第一次约会送的手表,第一次见他时穿的衣服,第一次拍的合照,第一次被扫地出门淋湿的衣服和鞋子……统统扔掉。

她翻开那天独自走在雨夜穿的那件衣服时,不经意间从兜里掏出一张名片,一些字迹被洗得发白,不过可以看到上面清晰地写着:“方磊”。

阿落瞬间就全明白了,原来他们早已经相遇过,怪不得第一次去他家里遇见方磊时觉得似曾相识。她心想或许这就是缘分吧,如果按这名片上的电话拨打过去确定是他,那她就答应他今天的告白,如果……她立即按上面的号码拨了出去,她真真切切地听到是方磊的声音,瞬间眼泪流了下来,她喃喃地说:“原来我们早就相遇了,对不起,我早该知道的……我答应你……”那时你总说我不懂1.

小学的时候我就知道早恋是什么意思,所以很多同龄的小伙伴都说我早熟。那时候我住在姑妈家,和阿晴姐在一起玩,阿晴姐逢人就说我们俩是青梅竹马,直到后来搞清楚青梅竹马是什么意思后,就再也没说过了。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父母出去打工,我就成了留守儿童,姑妈家离得很近,所以每次嘴馋了就跟着阿晴姐去姑妈家蹭饭,晚上再跟着阿晴姐一起睡。我们俩睡一个大床盖两床被子,一人一头。

阿晴姐比我大两岁,喜欢扎着马尾辫子,那时候她经常把我打扮成小姑娘的样子,偷来姑妈珍藏在抽屉夹层里的口红,在我嘴上涂成猴屁股,还用夹子在我头上夹两朵花。我对着镜子来回照看,曾几度认为自己是个女孩儿。

后来姑妈回来发现口红磨掉了半截,抓着阿晴姐暴打了一顿,我躲在门后面不敢出声,听着她声嘶力竭的哭喊声,暗自庆幸自己不是姑妈的孩子。

姑妈说,那支口红是她和姑父早几年离婚之前送的,虽然离婚好几年了,姑妈却从未舍得用过,说到底不是不舍得用口红,是不舍得忘记罢了。

听阿晴姐说,他们当年离婚的时候大吵了一架,那时候阿晴姐刚上小学,姑妈就揪着她的耳朵赶到学校里去,每次放学回来就听到家里大吵大闹,她印象中父亲就是停留在喝完酒就抓着母亲的衣领甩出去很远的凶狠模样。

有一次严重的吵架,姑妈晚上带着阿晴姐离家出走,在路上走了两天才走到姥姥家。在姥姥家住了两天后姑妈拉着阿晴姐的手,问她,你想跟着谁过?

阿晴姐也不懂什么意思,眼里闪着光芒。

只记得他们去了一个十分庄重严肃的地方,有很多警察,然后姑妈就开始抹泪,后来台上的那个人问她同样的问题,你想跟着谁过?

阿晴姐似乎有些明白了,那是法院。

她看着姑妈,然后说,我跟我妈过!

从那个时候开始,阿晴姐就再没有见过姑父。2.

姑妈和我爸的性格完全不同,她是个急性子,经常指着阿晴姐的脑袋大吼大叫,无论我犯多大的错,姑妈首先就对着阿晴姐发脾气。我在一旁看着她们,揪着衣服不敢向前。

不知为何阿晴姐从来不对姑妈服软,我曾几次告诉她对姑妈承认错误就好了,免受皮肉之苦。阿晴姐说:“不要紧,我又不会跟我妈离婚。”

阿晴姐喜欢打扮自己,也喜欢打扮我,不过都是姑娘的装扮。阿晴姐问我,为什么电视上那些女人都穿那么高的鞋,像踩高跷一样,真威风!

那时候阿晴姐特别想要一双高跟鞋,只是觉得看上去威风而已,后来把我的鞋垫给撕下来垫在她的棉靴里,踩上去没走两步就疼得直咧嘴,嘴里还叫着:“硌死个人!”

阿晴姐晚上把鞋垫还给我,趁姑妈房间的灯灭了,偷偷爬起来用针线给我缝上。我托着腮帮子看着她,透过窗户折射进来的几缕银色,照在阿晴姐披散的头发上,大眼珠子瞪得特别大,我问她:“阿晴姐,你以后要是结婚了,找个啥样的对象?”

阿晴姐停了下来,若有所思地想了想:“只要不是我爸那样的就行。”“姑父怎么了?姑妈为啥不跟他过了?”

阿晴姐用被子把我的头蒙起来,小声地说:“大人的事别瞎打听,搞不懂!”

那天晚上,阿晴姐把我的鞋垫缝在了鞋底子上,后来姑妈给我刷鞋的时候发现了,然后叫来阿晴姐骂了一顿。

可能是姑妈脾气暴的原因,所以阿晴姐有时候也特别暴,最大的区别是,姑妈动嘴不动手,阿晴姐动手还动嘴。我们学校里的小混混徐子年看见阿晴姐都要叫声晴姐好,学校里也没人不知道阿晴姐的名号。

徐子年以前放学的时候总爱拿着双截棍收同学的过路费,人称学校小霸王。我有次放学回家在路上碰到了徐子年,他把我拉到了路边的厕所里,气势汹汹地说:“这地方是我的,不交钱别想走!”

我吓怕了,唯唯诺诺地说:“我以后回家上厕所行不?”

他拿出双截棍的时候我脸都吓绿了,立马从兜里掏出我仅有的一块二毛钱。

回到家后我哭着给阿晴姐说有人欺负我,把我准备买铅笔盒的钱抢走了,阿晴姐立马从床上蹦下来:“下次再找你,我帮你摆平!”

第二天上学的时候又碰到了徐子年,后面还跟着三四个混混,叼着烟,然后大模大样地走过来。我默默躲在阿晴姐后面,指着徐子年小声说:“阿晴姐,就是他们抢我的钱。”

徐子年走上来看着我们俩:“今天带钱了没有?”

阿晴姐拉着我的手:“是你抢大格的钱?赶快还给他!”

徐子年像小说里那样哈哈大笑,然后脸色突变:“滚,没爹的孩子!”

徐子年说完那句话我就知道他要倒霉了,阿晴姐攥着拳头把气憋足了。突然从墙头上拿下一块砖头向徐子年头上砸去,后来准确命中目标,徐子年哇的一声哭了起来,最后还流了血。

那时候是在三年级,第一次见识到阿晴姐的敢爱敢恨。

后来学校传遍了阿晴姐的名号,也没人敢再欺负我们俩。只是徐子年的家长第二天就找到了学校,徐子年头上缠着纱布,可怜兮兮地眼含泪水。

校长把我们叫到办公室,在门口刚打了一个报告,徐子年的父亲就拉着徐子年的胳膊给阿晴姐看:“你瞧瞧,谁家的孩子下手这么狠,长大了还得了!”

阿晴姐瞪着他:“你管我是谁家的孩子,你家孩子收过路费你咋不管?”“啥,过路费?你以为他是黑旋风李逵啊!”

后来校长打电话叫来了姑妈,只记得姑妈风尘仆仆地赶过来,刚进办公室就抓着阿晴姐的衣服,大巴掌就往屁股上送去,我紧紧抱着阿晴姐,然后哭着对姑妈说,是别人欺负我们的。

后来校长把姑妈拉住,倒了一杯水,校长说,小孩子打架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你家闺女下手狠了点,把人家的头砸破了。姑妈这才想起来问我们发生了什么事。徐子年的爸爸拉着儿子的手说:“你看看,把俺家儿子打的,多老实的一个孩子被你们欺负成什么样了。”

校长轻咳了几声,“表扬”徐子年在学校和在家里完全不一样的印象啊。

姑妈问,为什么打架?

阿晴姐说,徐子年收过路费。

校长也点头,很多同学都反映过类似问题。

徐爸气得往徐子年屁股上踹两脚,叫骂着,祖宗八辈的脸都叫你丢尽了,还干起了绿林行当!

骂完了,然后回过头来:“那也不能丢砖头啊!没轻没重的,这万一……”“徐子年说阿晴姐是没有爹的孩子。”我说。

姑妈忽然从校长身后跑过来,当着徐爸的面就往徐子年身上踹:“那你家孩子小小年纪,嘴可够毒的啊!”

徐爸一脸无奈,拉住了姑妈,急忙赔笑,小孩子的事就算了吧,回头我得好好教训这个兔崽子!

姑妈还是不肯消气,校长好言相劝才平息下来,姑妈一手一个拉着我和阿晴姐走出了办公室,那时候我感觉自己特别威风,周围的同学都用敬佩的眼神看着我们。

回到家后,姑妈什么也没说,就到厨房做饭去了,那次做饭的时间特别长,回头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姑妈一直给我们夹菜,自己一口都没吃,我看见她的眼睛红红的,我知道姑妈做饭的时候偷偷哭过。我也知道姑妈心里有个结,小学三年级的我从那个时候就知道爱一个人就要付出代价,就像姑妈一样,有时候只能偷偷掉眼泪。3.

阿晴姐上了六年级,我上四年级,我还是继续做着留守儿童,然后在姑妈家生活。

阿晴姐那个时候很漂亮,姑妈在她去年生日的时候把口红给了她,我对姑妈说:“以后我长大了给你买口红。”姑妈说:“不用了,姑妈以后都不用口红了。”

后来阿晴姐光明正大地在我嘴上做实验,把我的脸涂成猴屁股,还趁姑妈不在家的时候偷偷穿姑妈夏天的裙子在房间里走秀。

那个时候《还珠格格》播得热火朝天,我和阿晴姐就学着电视上那样一起骑马,我从后面抱着阿晴姐。

阿晴姐问我,喜欢一个人什么感觉?

我说,像姑妈那样。

阿晴姐说,可是电视上不是那样的啊,很开心,还亲嘴。

后来一段时间,阿晴姐放学的时候让我一个人先走,她说要去值日。我也没觉得什么,我对姑妈说阿晴姐晚点回来。姑妈也没发觉什么。

晚上我和阿晴姐住一个房间,只是分了两个被子,我上厕所回来的时候看到阿晴姐在桌子上写东西,看到我回来就用书遮住。

我问在写什么?

阿晴姐说:“你不懂。”

那时候我知道阿晴姐谈恋爱了,我吃惊地看着她:“情书?”

阿晴姐捂住我的嘴巴,看看姑妈的房间:“给我保密啊!”

我违心地点点头,往后的日子都是我一个人放学走回家,在路上故意走快了许多,到家的时候偷偷跑到房间里,在阿晴姐的枕头下面看到了很多封情书,我回头看着门外缝衣服的姑妈,偷偷把情书打开。

里面有很多“亲爱的”和“老地方”,还有一封没有写完的情书,里面写着“亲爱的徐,放学后在操场东面的双杠那里不见不散……”,我一边脸红,一边把情书放回原处。

晚上阿晴姐吃过饭回到房间里,问我有没有偷翻她的东西。

我低着头,假装整理衣服:“没有啊。”

阿晴姐突然把情书都拿过来:“给,看吧,你得保密啊!”

我问她,谈恋爱什么感觉!是不是像姑妈那样茶不思饭不想?为了一个人老了好几岁,而且从未开心过。“不是,很开心。”

所以那个时候我对爱情第二次感到迷茫,不知是开心还是难过,总之我想起了一句话“思念是一种很玄很玄的东西”。

后几次放学,阿晴姐送我出了校门口,我就会偷偷跟回去,在远处看着操场东头的双杠那里,阿晴姐一个人在那里等着,时不时回头望望。

后来有一个人走了过去,那个人是徐子年,可能是不打不相识吧,总有一段意味深长的故事。

他们说几句话就开始沿着操场走,走得越来越慢,有时候走三圈,有时候走五圈,没人的时候还会偷偷牵起手,两个人低头看着地。

等他们走了五圈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操场西头有个夹角,那是很多男生偷偷抽烟的地方,我看到他们俩进去了,隔了很久才出来。

等阿晴姐回家的时候脸上红红的,我问她:“你和徐子年怎么在一起了?他不是经常欺负我们吗?”

阿晴姐惊了一下:“你偷看我,周大格!”

为此,阿晴姐三天没有理我。

后来我买了一盒奶油糖才跟阿晴姐和好,顺便问她:“那天你们去那个夹角干啥去了?”

阿晴姐还是那句话:“你不懂。”

其实我能想象到,我问她:“你们是不是亲嘴了?”

阿晴姐把嘴里的糖吐出来:“你咋知道?”然后脸上泛出一丝红晕。“什么感觉?”“没啥感觉。”阿晴姐说完就走了,红晕越来越多,我不相信没有感觉。

初二的时候,阿晴姐有段时间眼睛都是红的,那个时候我们分开住了,隔了一层帘子,晚上我听到阿晴姐偷偷哭泣,我从下面扒开一条缝看上去。阿晴姐抱着枕头在哭,眼泪啪啪地掉。

我问她怎么了,她边说边哭:“徐子年转校了,他走了。”“去哪了?”“去县城了。”“不就隔了几里地吗,至于哭成这样吗?”

阿晴姐把枕头砸向我,她说:“你不懂!”

这件事我的确不懂,直至后来我遇到喜欢的那个人时,才终于明白阿晴姐常对我说的那三个字“你不懂!”是什么意思。

对于相处在一起的两个人,所有的鸡毛蒜皮都会被无限放大,然后构成感情之间的安全隐患。

哪怕离开是为了更好的重逢,也不愿分开一步,那时候我们不懂爱情,所以以为一个人就是一辈子,一辈子只对一个人,那样才叫天长地久,才会被歌颂。

也许是小时候被《还珠格格》影响,所以就以为第一场恋爱就是可以坚持到底的,没人敢轻易放手,到最后伤得最痛。姑妈是这样的,他说姑父是她同班同学,为了感情,两个人初中毕业就辍学结婚了,最后只怪时光匆匆,轻易地改变了一个人的模样。

有一天我看到阿晴姐把所有的情书翻出来用剪刀剪个稀巴烂,目光呆滞地想着事情。她说:“徐子年我恨你。”

我安慰她,没啥大不了的。

她突然泪崩了,趴在我肩膀上哭起来:“你不懂啊!”4.

后来某一天,我对一个人表白,她害羞地低着头,问我:“你为什么喜欢我啊?”

我说:“我想体验一场分手的感觉。”

那女孩白我一眼扭头就走了,留下一句“神经病”!

高中的时候我已经不在姑妈家住了,我在学校住校,一个月回家一次,那时候阿晴姐已经上了大学,春节去姑妈家走亲戚的时候,才会和阿晴姐说几句话。

她已经变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长发及腰。

她拉着我去以前住的地方,她说:“我以前经常把你打扮成姑娘,涂上口红,穿起裙子。”“还把你鞋垫拆下来当高跟鞋……”“我还偷翻过你的情书……”

我说完,我们都沉默了,我问她:“徐子年你还记得吗?”

阿晴姐笑笑:“当然记得,还偷偷亲过嘴。”

我问她:“到底什么感觉?”

她哈哈大笑:“你不懂。”

反正很多从前的事都是成年后慢慢懂得,包括姑妈为什么和姑父离婚,我明白,他们不是为了以后更好地重逢,也不是为了以后遇到更好的TA,而是彼此不适应对方的生活,都释怀了而已。

世界上很多人、很多事都是分开后才学会如何对未来逞强,太多用时间解释不了的东西只有在漫长的岁月长河里,一直随着内心深处奔波,从而认知了一个道理。

不怪人心无情,只怪岁月匆匆。不爱,抓心;爱上,怕伤心

比如你喜欢一个人,他对你也十分好,但你始终看不清他的心,曾想试着走近他,可发现也许还是做朋友比较好。

可是相处之后你又不甘心只是朋友,看到他和别的异性在一起又十分吃醋,在思想里做着斗争,纠结开口或者不开口。很多朋友劝你迈出一步就好了,无论好坏,至少你勇敢了。可是等你鼓足勇气想要对他开口的时候,他可能去了另一个地方遇到了另外一个人。你独自惋惜,觉得失去了什么,后来再遇到类似的人,你觉得在一起只是将就,其实你根本没有拥有过。1.

2014年夏天,S小姐去青岛回来就认识了F先生。

两个人的搭讪很特别,在某个社交软件上看到附近的消息,他说,你的腿看起来很长,不过是被拉长的。

S小姐略一尴尬,回他一句,你怎么知道?

他说,周围光线不对称,身后曝光度太强,小腿肌肉不自然。

S小姐本来就算充满文艺气息的女青年,周围搭讪的自然不在少数,她知道此人是撩妹高手,还是忍不住回复了他。“能看得出来?”S小姐问。“别人看不出来,却逃不过我的眼睛。”

后来在聊天中F先生说自己是自由摄影师,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要拍尽天下美好的事物,所以任何照片在他眼里都能现原形。

S小姐觉得此人很浪漫,又太可怕,就像女生化了妆在他面前都能露出小尾巴,没有一点安全感。

可是他的话题总是让人不舍得拒绝,比如F先生教她P图技巧和美图技能,还传授一些拍照的姿势和角度,我想没有一个女生会拒绝此等诱惑吧。

几天后,两个人以约拍的名义见面了。

那天S小姐穿得特别漂亮,粉色的裙子和粉色的高跟鞋。妆容很精致,只怪那天天气比较热,S小姐补了几次粉。

长山公园里,F先生早就等在那里摆弄着相机。S小姐走到他面前,他说,你看起来很漂亮,腿比我想象的要长一些,是高跟鞋的原因吗?

S小姐不好意思地低头说了一声谢谢,然后走到跟前比画了一下,他差不多有一米八的身高,面容白净。

随后两个人忙活了一整天,换了好几个地方拍摄,每个地方都摆了很多姿势,每个姿势也拍了不同角度。

就算S小姐的脚被磨破了皮,也没要停下的意思。可能这就是女人的特殊技能吧。

直到下午,两个人坐在附近的茶餐厅看相机的成像,F先生说:“晚上我们去宾馆拍套写真吧。”

S小姐来之前早就想到会这样,也早就做好了打算,如果对方够温柔、够魅力,约拍很可能变成约P。而且拍照过程中也没有要占便宜的意思,于是S小姐点头答应了。

在酒店里,S小姐脱了高跟鞋,赤脚在房间里摆了很多姿势,F先生也不断地给她纠正小错误,并且拍了不同的角度,还说起女生减肥的小妙招,比如早晨起床做十组深呼吸,然后抬腿十分钟;晚上睡觉前听几首情歌等,看起来很专业。

两小时后,两个人就陷入了一场尴尬,因为相机没电了,S小姐从窗户走过来坐在床上,问他:“几点了?”“12点半,洗洗澡该走了。”

S小姐问他:“你都是用这招来骗小姑娘的?欲擒故纵啊!”

K先生把拖鞋拿过来放在S小姐脚边:“哈哈,我可是第一次,过夜后给个好评,妞,去洗澡吧。”然后甩了一个色眯眯的眼神。

S小姐白了他一眼,不听使唤地脱下了高跟,换上拖鞋去了卫生间。S小姐裹上浴巾的时候还想象对方冲进来像电影里那样的激情。可是S小姐出来后,房间里已经没有人,床上留了一张纸条:“我可是专业的,咱们有缘再约。”

几天后,他在微信上传来了几张照片,姿势特别美,曝光刚刚好,主要是没有一点修过的痕迹。

为了感谢他,S小姐说要请他吃顿饭,就在那家酒店的附近。为了不让气氛尴尬,S小姐叫来了一位朋友,对她说,F先生是一位摄影师,拍照的技巧特别高,而且修图很厉害,没有一点痕迹。

吃饭的时候,F先生不断地给S小姐夹菜,鱼肉有刺的就把刺拔掉,杯子里的水从未断过。朋友还以为是情侣约会,自己当了一回电灯泡,接下来的几天里,一直追问他们俩的进展如何。

S小姐一直说是朋友关系,可朋友偏偏不信,后来在拿到照片的时候,用信封包了厚厚的一沓。朋友说这可是下了血本啊,一张照片用五分钟修,这么一沓可得费不少功夫。

此后,两个人就像做了一场萍水相逢的梦,各忙各的,也没见过面,除了偶尔失眠看到墙上贴满的照片,忽然想起拍照的情景,别的什么也没有。

有一次,S小姐科三考试的时候在路上追了尾,被教练骂得狗血淋头,心情郁闷了好几天。她给F先生发了条信息,问起上次在酒店为什么不辞而别?

他说:“我约了另外一个姑娘晚上拍夜景美人。”

S小姐打趣说他图谋不轨,不知道借机祸害了几个姑娘。“反正超出了我脑袋最大的储存量。”“真是拿着相机的禽兽。”

不过S小姐还是沉默了片刻,心里想,不就是约拍吗,搞得像男朋友出轨一样。2.

后来公司要举办年会,S小姐一手承担了年会举办的大小事务,包括铺红毯和布置舞台灯光。

为了节约费用,S小姐找F先生帮忙拍宣传照,F先生很快就答应了,并且免费。

年会那天,S小姐提心吊胆地看着年会按照流程顺利落幕,心里舒了一口气。那天晚上,S小姐喝醉了,脸红得像猴屁股,拿着高脚杯在公司同事之间来回转悠,还将领导的西服泼湿了一片。

她拿着杯子走向F先生,嘴里说,谢谢你,我敬你一杯,然后一饮而尽。

一杯过后,她的高跟鞋突然崴了一下,扑倒在F先生的怀里,就再也起不来了。后来F先生将她扶回家,刚推开房门,S小姐就跑到卫生间里狂吐了一阵,随后听到一阵“哗哗”的水声,出来的时候扶着墙,头发滴着水,看样子清醒了许多。“卸了妆丑吗?”

F先生摇摇头:“早就看得出来,在我眼里都一样。”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S小姐躺在床上,她说,给我拍个照片,最狼狈的那种。

他将相机打开,聚焦,对着S小姐疲惫的笑容“咔嚓”几下,F先生说:“你的眼睛很漂亮,我可以拍下来吗?”

S小姐说,可以,再近些。

她几乎听到了他的呼吸声,最后一声“咔嚓”后,一道白光在房间里氤氲,两个人抱在一起接吻,他的双手四处游走,衣服也一件件褪掉。

后来两个人也没有觉得尴尬,因为S小姐清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和上次一样,在房间里留了一张纸条:“昨晚睡得很好,我去长春了。”

S小姐拿着纸条愣在那里,她想,本来就是戏剧性开头,结果还是戏剧性结束。算了,就当一场梦,别自作多情了。

晚上S小姐接到了他的电话,电话里说,我没赶上飞机,晚点了。

S小姐心里突然兴奋起来,她说,你在哪里,我去接你。

那个晚上,两个人住在一起,互相拥抱着,什么也没做。S小姐只听着他呼吸的声音,心都融化了。

第二天,两个人先后去卫生间洗了脸,他背起包说了声再见。

自从F先生走后,S小姐经常会想起他,特别是看到公司墙报上的宣传照,有一张还是他们两个人的合影。后面是打着彩光的舞台,两个人站在一起真的像在举办婚礼。

有时候身边的同事茶余饭后还会追问,你们两个怎么样了?

S小姐说,很好。

有时候S小姐打电话给他,两个人总是说完三句话就沉默,然后再听到一句:“你忙吧,我先挂了”的结束语。

S小姐骂自己傻,她说,两个人并没有什么感情,不就约了几次拍照吗,我只不过是他万千模特中的一个。就算那晚发生了关系,说破天也只是一夜情而已。

他走后的十来天,公司领导对S小姐说,公司最近要考察一个项目,公费,你想去哪?长春!S小姐脱口而出。

后来,S小姐觉得这是她这辈子最错误的决定,因为她无视了游戏规则。即使知道自己喜欢他,可是两个人从未互相了解过,他爱吃什么,喜欢用什么相机,修图的时候有哪些小动作,就像明知道两个人只是萍水相逢,还是鬼使神差地说出“长春”这两个字。

S小姐当晚买了机票,给他留言。他说好的,我去接你。

S小姐隔了一天来到了他所在的城市,待了四天左右,F先生每天都会抽出时间陪她,带她去附近好玩的地方,公园里的旋转木马、夜晚的摩天轮以及浪漫的咖啡小屋。

剩下的时间,S小姐换上平底鞋,拿着笔记本一个人去市场调查,然后在宾馆里整理资料。晚上有时候F先生会请S小姐吃饭,然后看一场最新电影,顺理成章,F先生每次都送她回去,每次推开房门就拥抱在一起,从沙发到床上都有他们的痕迹。

事后,S小姐枕在他的身上看电视,F先生并不是完事后就闷头大睡的人,他牵着S小姐的手,然后讲朋友们泡妞的事,还有他们长春妹子多么的现实。“阿玛尼的围脖,LV的包,再穿一身小黑貂”,S小姐就记住了这句。然后就是他五花八门的奇葩故事。拿着单反去泡妞、假装摄影师、借路虎去车震,因为路虎空间大。林林总总的,还教S小姐做一个简易的美白面膜。

后来两个人就睡了,谁也没碰谁。

第二天F先生带她去吃了东北菜,正宗的猪肉炖粉条。还去了刘老根大舞台看二人转,有几句听不懂的方言就跟着别人乐,笑得前仰后合。

F先生笑完就回头给她讲解刚才的意思,差不多都是些荤段子,比如四大白、四大光之类的。

第三天,两个人去了伪满皇宫博物院,拍了很多照片,F先生说要做一个大大的拼图。

第四天下午,S小姐买了机票,飞回了公司。

在飞机上的时候,S小姐隔着窗户看着这个城市,在手机里给他编写了一大段话。

DM:

没来之前我特别期待和你见面,来了之后特别开心。也谢谢你陪我这些天,带我吃了东北菜,看了你小时候常去看的风景,去了你和朋友常聚的餐吧,可是走的时候发现这个城市变得特别渺小。它带着香水定格在飞机俯视的角度。上次在停车场你给我演示完自动泊车系统后,你支支吾吾地好像有话对我说,后来被一辆急刹车的宾利打破了这气氛。我也知道你开不了口,我们之间有很多问题,比如你爱抽烟,这是我特别讨厌的。你爱和朋友们打着摄影师的名义去泡妞,原谅我心眼小。还有之前的那些照片都是请人帮忙修的,我也知道了。说到底,我们不是一个世界里的动物,后来你向那个宾利车主要了一支烟,毕竟都是成年人了,都没挂在嘴上。

后来S小姐回到公司后,对方就把自己拉黑了,S小姐也没再联系他,彻底尘封了这个以荒唐开始又以荒唐结束的故事。

直至2015年年底,S小姐的手机振动了,一个熟悉的头像想要添加好友。

他说,做我女朋友吧。

S小姐拒绝了,她说,你女朋友太多,我排不上号。因为那个时候S小姐刚刚接受了一个追求者,后来也分手了,好了仅仅三天。3.

之后S小姐一直沉沉浮浮,她决定辞职,一个人四处转转。第一个去的地方是长春,可从飞机上看下去,长春真的特别大,到处是雪,只有跑道上一条长长的线,两边堆满了雪。S小姐在这个城市逗留了很久,去了以前的餐吧吃了东北菜,踩着雪去看二人转,早已经听懂了里面的荤段子。

熟悉的风景,只是兜兜转转再没遇到他。

后来S小姐真的想找一个长春的男朋友,因为一座城,爱上一个人,可能就是如此吧。只是后来遇到的人再也没有那种感觉。

离开长春的时候,S小姐在机场的雪地上,写下“你还好吗?大铭,我是康康”。

济南的天气很好,我还是我,你还是你,始终变不成我们。4.

只是有时想起来的时候,S小姐拍着腿,说:“就差一步”。因为这一步,可能就是另外一个画面。其实当我们深陷其中的时候,觉得每句话都应该仔细掂量,怕唐突,也怕冲突。

早就把想说的话在心里默写一百遍,想好一千种可能出现的结果,可是话到嘴边却成了遗憾。

后来真的置身事外,觉得大可不必,最坏的结果大不了费一番口舌解释,最好的结果自然是如你所愿,情感世界里谁也不比谁高尚,谁也不比谁正确,只是动心是一回事,而在一起,又是另一回事。

可迈不出那一步,最坏的结果是平添了一份遗憾,因为这个遗憾而抓心一辈子,但进退仿佛都没有好的结果。放弃一个不爱你的人,其实没那么难

大学时候,看着周围的人纷纷恋爱,我暗自嘲笑,也可以说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吧。因为我知道他们不可能走到头,也可以说是微乎其微,最长久的不过是到毕业吧。

毕业那天,除了喜气洋洋地拍毕业照,还有些姑娘一脸沮丧地收到了分手电话,很多朋友来劝慰,当然包括我,我对身边的姑娘说:“放弃吧,他做得没错,因为毕业就要分开,异地恋反而更容易出现破裂,到时候连安慰你的人都没有了。”

姑娘听完,哭得更痛了。

可有一对情侣除外,我清楚地记得他们是牵着手走出校园的,成为各种失恋男女埋怨对方不珍惜的理由。

其实那些甜蜜的恩爱只不过是别人眼里的假象而已,因为从决定在一起的那一刻起,就有一方将就,一方忍耐,说到底只是不愿意放弃而已。

只是偶尔会想起他们的故事,将那段看似不可分割的爱情最后再重复一遍。1.

S小姐回到家已经十二点半了,刚打开门,就习惯性地甩掉高跟鞋,跑到饮水机旁拿了个杯子豪饮起来。今天是男朋友F先生的生日,所以特意换上八厘米的高跟鞋,这样显得苗条点;妆容用了大半瓶CC霜,只是回来的时候早已经花掉了。

还没放下杯子,S小姐包里的手机就振动起来。“亲爱的,到家了吗?记得喝点水。”电话里传出F先生关切的声音。“嗯,没事。”“早点睡吧,明天还要上班。”“嗯……”

电话那头的声音低沉磁性,此时S小姐却觉得十分恶心,随意敷衍几句就撂了电话,脸也没洗就扑倒在床上。

白天的时候,S小姐还当着所有朋友的面挽着他的手秀恩爱,一起吹生日蛋糕,一起将蛋糕涂在脸上。很多朋友在酒桌上向他们这对情侣楷模敬酒,老同学阿X说:“你们这一对可真是恩爱似神仙,从大学到现在还这么如胶似漆,别人早就换了好几茬了。”

随后两个人在酒过三巡之后,在众人的簇拥下拥抱接吻,朋友们拍照留念。

后来F先生提议去唱K,于是八个人到了附近的歌厅包了一个中包,S小姐挽着男朋友的胳膊坐在中间,先唱了一首《今天你要嫁给我》,到副歌的时候S小姐看着屏幕里的婚礼殿堂,触景生情流出泪来,朋友问:“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啊?”

S小姐望着男朋友的脸,随后低头说:“不知道。”

F先生也说:“再等等吧。”

唱到一半的时候F先生去了卫生间。可能是喝多了,S小姐也突然觉得反胃,在卫生间的狭小走廊里看到了男朋友,只是对面是另一个叫不上名字的女孩,他们靠得很近,慢慢地拥抱接吻。

S小姐只觉得自己眼花了,踉跄几步退回到包房,整个人浑浑噩噩地拿起沙发上的包就要离开,整个包房里鸦雀无声。

不敢相信那一幕,相恋多年的男友和另一个女生拥抱接吻,F先生企图说服自己那只是喝醉了,因为S小姐从未想过男朋友会背叛自己,也没想过没有他的日子将会过成什么样。在朋友眼里他们是被人羡慕的恩爱情侣,最大的一次争吵是在毕业的时候选实习单位,F先生坚持去北京,而S小姐则喜欢南方的风景,最后两人冷战,结果是S小姐妥协,随他来到了北京。2.

大一的时候F先生为了追求S小姐,特意从机电系想方设法地调到了财经系,并且和她一个班。在一场浪漫的表白后,两个人正式在一起了。

大学毕业后,又面试了同一家公司,很幸运都被录用,并且一起奋斗到了第四个年头。在他每一年的生日聚会,S小姐都精心准备礼物,穿得十分艳丽,给足了F先生面子。S小姐生日是一月份,每次生日都是在家和父母一起吹蜡烛,他只是在电话里说一句生日快乐,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S小姐也不强求什么,只要两个人在一起能将就则将就。

一直以来S小姐对他言听计从,F先生说她穿牛仔裤不好看,S小姐就将所有的牛仔裤丢掉,换成了各种各样的裙子;F先生不喜欢喷香水的女生,S小姐就从来不买香水;他说:我们搬到一起吧,S小姐唯唯诺诺:结婚以后可以吗?

所以,两个人一直都是租房住,只隔了一条街。

在爱情里,一方永远迁就着另一方,想说的话都埋在肚子里烂掉,在喜欢的人面前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尽管以前打得火热,可是在时间这种毒药面前都是徒劳。3.

第二天S小姐没有去上班,早晨八点被客户的电话吵醒,干脆调成静音丢在一边,但也错过了他的电话。

S小姐等的不是电话,而是等他过来敲门,因为大学的时候只要S小姐身体有任何的不舒服,F先生都会第一时间过来敲门。可现在除了一个未接电话和一个短信外,房间里依旧很安静。

短信说:你怎么没来上班,昨天是不是喝多了?

S小姐关机,不再等他。

因为此时的他已经越走越远了,闭上眼睛就能想到两个人相拥的那一刻,抱得很紧,分明是相恋很久的情侣。

可是S小姐从未想过放弃他,从大学开始两个人就在一起,他们是班里的恩爱楷模,时常成为班里同学调侃的对象,每次被同学起哄时,他总会出头平定同学的喧闹。

那个时候想未来很简单,有他就够了。可是现实中的爱情往往残酷许多,她不敢想象没有他的日子将会变成什么样,可能是一团糟,连走路都没有力气。

S小姐晚上发了条短信:我要辞职了,我妈让我结婚,我们回家定亲吧。

隔了一会儿,F先生说:再等等吧,别急啊。

S小姐彻底绝望了,她没感觉到对方还在乎她,第二天辞职报告也没写就辞职了。如她所料,F先生并没有追来,只是打了个电话问了问情况。4.

一周后,S小姐在朋友圈里看到了同事动态里的一张图片,那是在原来上班的办公室里,墙上还贴着和F先生一起做的报表,可是物是人非,天公不作美了。

F先生和K厅接吻的那个女孩手牵手站在前面,笑得很开心,以前工作的桌子上还有玫瑰花。

同事还评论:有情人终成眷属。

S小姐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随后又苦笑:“原来他们才是有情人,在所有人眼里我从来都是一个第三者,还自作多情地以为自己被甩,哈哈……”

人们常说:喜欢的就要去争取,不要让自己以后后悔。

可这种情况,S小姐真的做不到再去争取,相恋多年的男友和另一个女人宣告恋爱,自己做了一把偶像剧里的苦逼女主角,哈哈,她不知道自己该笑还是该哭。

放弃一个人永远比爱上一个人要难许多,尽管他长了一副违心的脸,做了违心的事。绝望的时候总觉得会有奇迹发生,可是奇迹只有一次,那就是两个人初次见面的一见钟情。随后就是撞运气,两个人能够从一而终地走到婚姻的殿堂不是奇迹,而是撞到鬼了。放弃一个不爱你的人不要觉得难为情,也不要奢求对方会回来找你,就算对方虔诚地回来找你,也不能容忍劈腿的现实,你可以甩掉一个不喜欢的人,同样也可以大步往前走,并谢谢他放过你。

经历过一段分手的过渡期后,S小姐决定忘掉F先生的一切,她对朋友说:“放弃就是彻底放手了,不用忌讳他,也不用刻意回避他,光明正大地握手说话,压根不把他往心里去,在自己的世界里让这个人彻底除名。”5.

S小姐在以前工作的地方附近找了另一份工作,和F先生仍然只有一条街的距离。不是为了怀旧,而是为了更好地忘记。

有次S小姐在街上的咖啡厅和F先生偶遇了,两个人都明白,自从她不辞而别后,他们就彻底结束了。F先生可能觉得不好意思再见面,扭头要走的时候却被S小姐叫住了。“你好,好久不见。”S小姐伸手,大方得体。

F先生迟迟不敢伸出手,紧紧握着杯子。“呵呵……我就在对面楼上工作,有空来玩,我先走了。”S小姐笑着,转身向门外走去,就像很久不见的老朋友,一切那么自然。

没有因为两个人之间的事而大发雷霆抑或追问个明白,反而落落大方、握手、微笑。没有任何的别扭,也没有任何的尴尬,分手还能做朋友,而S小姐却可以做好朋友。因为曾经深爱过,又彻底放弃过,他对你劈腿,你没有理由原谅他,也没有理由再包容他。你在他面前生气或者流泪,只会换来他的同情或者看不起你,那样只能让自己陷入两难之地。

当我们面对放弃你的人的时候要像S小姐一样,对他表现得尤为大度。就像:你甩的我?OK,甩就甩咯。你觉得甩了我,我会伤心,我偏要说NO,我根本不care!

你不好意思见我并不是因为害怕我,而是觉得尴尬,你以为我会追问你分手的原因,你以为我会哭着闹着挽回?那我就偏要叫住你,然后像对待多年老友那样对你微笑,与你握手,坐下来和你叙旧。

也不是为了刻意隐藏自己的悲伤,只是想让你知道,没有你,我依旧过得很好,现在不是挺好的吗,所以你别自作多情,我也不是痴情种。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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