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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6 12: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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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扈永进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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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意义

文学的意义试读:

序言

通识阅读:自由阅读新概念

真正意义上的阅读,其本质在于自由阅读,其形式在于自助阅读,且应该尽早开始,贯穿中学、大学及职业生涯等全部历程。为什么这样说呢?

每一个中学生都想上好大学。世界上最好的大学是哪家大学呢?脱口而出,便是哈佛大学。哈佛大学好在哪里呢?普遍的共识之一在于,现代意义上的通识教育就是从1945年哈佛大学发布《哈佛通识教育红皮书》后蓬勃发展起来的。《哈佛通识教育红皮书》指出:“广义地说,教育可以被分成两个部分: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通识教育“旨在培养学生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人和公民’”,而专业教育“旨在培养学生将来从事某种职业所需要的能力”。两者不可割裂,共同构成高等教育的目的。这一思想被国际高等教育界普遍接受,成为20世纪后半叶全球大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

1996年哈佛大学通识课课程菜单枚举:

伊斯兰国家的宗教与文化;法国社会的讽刺幽默;1850年以来的现代非洲;20世纪的科学与社会;十字军东征以来的中东和欧洲:关系与洞察;中世纪的骑士浪漫;悲剧与人类冲突;中世纪法庭;现代主义与极端主义;公正;孔子的人本主义:自我修习与道德共享;美国社会与公共政策;儿童与他们的社会世界;达尔文进化论;相对论与量子物理学;人类行为生物学……

2009年哈佛大学通识课课程菜单枚举:

翅膀的进化;细菌的历史;疾病的话语;美国的儿童医疗卫生政策;应然:道德判断的本质;医药公司与全球健康;传染病对历史的影响;关于意识的科学研究;俄罗斯小说中的爱情;怀疑主义与知识;黑人作家笔下的白人;香蕉的文化历史;乌托邦与反乌托邦;怎样读中国的诗歌;美国的70年代;60年代的青春文学;全球变暖与公共政策;公共健康与不平等;公墓的历史;烟草的历史;酷刑与现代法律……

哈佛大学规定:全体学生必修的文学名著、西方思想和制度、物理科学或生命科学导论课,以及属于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其他课程各一门。另外还建议要求学生修习说明文写作、数学推理及其应用、非西方文明与文化、政治与道德哲学、现代社会五方面的课程,并学习一年西方艺术、文学、思想方面的课程。同时哈佛全校开设三百多门课,学生可以跨系科选修。

英语有一句谚语:“吃什么饭长什么身体(You are what you eat)。”对大学来讲,开什么样的课程就会造就什么样的毕业生。对学生来讲,修什么样的课程就有什么样的知识结构,也就有什么样的创新潜力。

那么,通识教育只是大学的事吗?换句话说:中学生也需要接受通识教育吗?《哈佛通识教育红皮书》第四章题为“中学的通识教育”,所用篇幅占去了整本书的四分之一强。书中强调指出,“我们推导出了这样一种教育理念:对所有人而言,除了最早期的教育阶段,其他阶段的教育都既包括通识教育又包括专业教育。教育的这两方面应该被视为相互联系的,专业教育永远来自通识教育,并永远要回归和丰富通识教育”。接下来,它分别从人文学科、社会学课程、科学与数学、教育与人等四个领域,详尽而深入地探讨了在中学进行通识教育的可能的路径、方法与要点。

以科学教育为例,书中指出:“科学教学应该在中学低年级就开始,不能晚于七年级。”建议中学的科学教学应该注重“大型综合单元课”的讨论,指出,“对这些单元的学习将打破科学各分支学科的传统边界”,建议中学“应该开一门对科学做一个整体介绍的严谨而高度综合的课程”。关于课程内容的具体指引是,“这门课应该含有有关科学发现的历史的内容,还有关于主要科学概念和假说的一些讨论”。关于课程意义,书中指出,“这样一门课如果设计得当的话,不仅可以给那些将不再继续学业的学生提供一门理想的课程,而且也可以给那些要在专门的科学领域内继续研究的学生做一次最好的科学介绍”。

美国既如此,欧洲又如何呢?在这里,我们不妨浏览一下2007年法国的全国统一的中学毕业会考(BAC)作文题。BAC成绩在法国就是申请大学的依据,其作文题也可以被视作“高考”作文题。

文学类:①若有所悟是否就是对于思想桎梏的解脱?②艺术品是否与其他物品一样属于现实?③解释亚里士多德在《尼格马科论伦理》中有关“责任”的论述。

科学类:①欲望是否可以在现实中得到满足?②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比较有什么意义?③解释休谟在《道德原则研究》中有关“正义”的论述。

经济社会类:①人们是否可以摆脱成见?②我们可以从劳动中获取什么?③解释尼采在《人性的,太人性的》中有关“德行”的论述。

在这里,我想提请我国中学生朋友们注意的,是他们的作文题所涉及的概念与范畴。应该说,法国“高考”要求他们的中学生所面对和解读的命题,在我国,却是几乎所有中学生闻所未闻、想所未想的。命题中提及的亚里士多德、休谟、尼采三位哲学家,我们的中学生里,有几个人读过他们的原著呢?哪怕一篇。差距是显而易见的,我们的中学教育的局促与肤浅是显而易见的。然而,一个确定的事实在于,在不远的将来,我们肯定要和他们发生联系,在这个全球化的时代舞台上对话并博弈。

接下来,说说职业人。一个人中学毕业之后,无论上大学还是直接就业,迟早都会是一个职业人。怎样才能够在漫长的职业生涯和人生道路上游刃有余呢?请看国内一间大型基金公司的副总经理读《圣经》的一段心得:

我曾经深读《圣经》,在尝试一种宗教体验的同时,我是把它当作寓言来读的,思考这些寓言你会发现丰富的人性,包括人的自私、贪婪、恐惧和傲慢等。大家都知道亚当和夏娃的故事:上帝用亚当的一根肋骨创造出夏娃的时候,亚当称夏娃是“我的骨中骨、肉中肉”,也许是最经典的肉麻情话。但是当夏娃受到蛇的诱惑并劝亚当一起偷吃了伊甸园树上的智慧果被上帝发现时,亚当就立刻举报并将责任推给夏娃。这些《圣经》故事很好地展示了人性中本质的一面——人的肉体是软弱的,是经不起诱惑的。《圣经》是很好的人性寓言,读了《圣经》你也许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几乎每过十年股市和债市就会爆发一次金融风暴,花旗银行就要被拯救一次(尽管它有最先进的风险分析工具和最完备的风险控制机制),真正的根本原因在于人性中的贪婪和恐惧,再好的风险控制手段在对利益的贪婪追逐面前也全崩溃了。

这位基金经理是一位基督徒吗?似乎,并不是。对一个证券投资行业的职业人来讲,读本杰明·格雷厄姆的《证券分析》与沃伦·巴菲特的《致股东的信》均属分内之事,但仅限于此,却是不足够的。这位跨界阅读者,从神的故事中读出了人,读出了K线图上的巅峰与深谷。

良好的教育不是让人穷尽知识,而是让学习成为一个人生活方式的有机组成,成为他工作与生活的一部分。如此,尽管岁月在流逝,但持续的阅读却会不断丰富他的知识与经验。如此,他将拥有比别人更足够的资源来应对纷至沓来的各类挑战。

四《国民教育通识读本》系列丛书,是我们为自由阅读者进行通识阅读而提供的一个读本。

本系列丛书一套7册。哲学卷:天下哲思;文学卷:文学的意义;科技卷:科技之光;社会卷:走出丛林;经济卷:市场与自由;文化卷:文化的德性;艺术卷:爱与美的历程。

本系列丛书的价值设定与编辑思路是:为读者呈现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技术等多个领域的广博知识和原典文本,帮助读者了解人类知识的主要领域,认识造就现代世界的重要社会力量、历史力量和思想力量。

我们坚信,在通识教育尚未能够全面进入中学、大学课程表之前,学生群体的优秀者们完全可以凭借通识阅读这样一种“自助型”的学习方式,使自己接受到良好的通识教育。“不是要学生像博士研究生那样精通荷马、柏拉图或亚里士多德的某一个方面,让学生接触他们的作品,为的是借此机会让他们接触改变了我们的世界的那些至关重要的思想。”

真正改变世界的人,从来,就是那些尽早开始通识阅读的人。“读得懂读不懂都是收获!”《时间简史》广告词如是说。

无须犹豫,去读就是。

诗经往事

——爱在荒烟蔓草的年代闫红关于本文

精彩快读

● 木瓜抑或琼琚,都是情意的载体,并无太多区别,当然说不上什么“报”或“不报”的话。

● 对于《木瓜》里那位“很傻很天真”的主人公,我有着不可企及的羡慕,羡慕他的内心有一种力,使他无视俗世里的交易法则,保持孩子式的漫然,随心所欲,选择最近的路途,直奔主题。

● 如果说爱情是一种救赎,把平凡变伟大,把瞬间变永恒,调情则是把你独一无二的自我,打入芸芸众生中去,你跟她们没什么差别,他对你跟对她们,也没什么区别。

● 爱情不但让人变得严肃,还让人变得寡言,虽然有点闷,可是,爱情本来就不是用来休闲的东西。

背景介绍《诗经》是中国古代诗歌的开端,也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收集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的305篇(此外有目无诗的6篇,共311篇)诗歌,分为《风》《雅》《颂》三部分,反映了周初至周晚期约500年间的社会面貌。真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 《卫风·木瓜》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晋朝的美男子潘安,每回上街都会造成交通阻塞,满大街的女人们,甭管是妙龄少女还是半老徐娘,乃至老眼昏花的老太太,都会停下手中的活计,手拉着手,围着他转圈,朝他车里扔水果。这场面,很有喜感也很疯狂,作为彼时平民偶像、大众情人的潘安,还能否保持玉树临风的姿态?强作从容的脸上,当有几分啼笑皆非的尴尬,以优越打底的无奈吧?

他的发小张载很艳羡,也跑到大街上转悠,结果一个小酸枣没捞到,倒招来顽童的一堆板砖,只得“委顿而返”。唉,谁让小张同学生得太早,来不及听到那句话:长得丑不是你的错,跑出去吓人肯定是你不对了。又可见,早在古代,相貌协会就已是一个庞大的组织,连小屁孩们都是它的会员。

更多的男人,没有潘安那么幸运,老少通吃,也不像张载那么倒霉,人人喊打,他们默默无闻地走在大街上,但在长街的某个拐角,没准就会跟谁对上眼神,接过一双玉手递来的青瓜或梨枣—— 以瓜果传情达意,在中国古代社会历史悠久,早在《诗经》里就有文字记载了。《诗经·木瓜》曰:“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朱熹释诗,说是“言人有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以为报也,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相对于“美齐桓公也”之类的牵强,这解释已经进步很多,但我还是只能同意最后一句,而不能同意所谓的以“重宝”报“微物”。“报之以琼琚”的“报”,是回应,“匪报也”的“报”,是回报,诗人说得很清楚,纵然以琼琚回应木瓜,亦不是为了回报,而是“永以为好也”。木瓜抑或琼琚,都是情意的载体,并无太多区别,当然说不上什么“报”或“不报”的话。朱熹所言以“重宝”报“微物”,眼里只有木瓜与琼琚的身价,未免把那份情意看得太轻,是为买椟还珠,舍本求末。

倒也不能说朱熹俗气,《大雅·抑》中讲述诸种美德,其中一项便是“投我以桃,报之以李”,权衡得非常清楚,也是人际交往中基本的法则。比这个再高级一点的,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回报严重大于当初的所得,还是划算的—— 多出来的那一部分,是为知恩图报的美德买单。

能这样,就算是君子了,但我还是嫌那种交往太紧张,收到对方的好意,来不及感怀,就要想到回报,内中有口不能言的设防。回报,不但是一种美德,亦是一个简洁的手势,要把对方刚刚发出的情意,在一来一往间结束掉。

而《木瓜》里说得多好:“匪报也,永以为好也。”这是一种绵绵无期的念想,一种又天真又松弛的期待,看上去很简单,在世间却很珍稀,不是因为吝啬,而是因为紧张,我们总是不容易相信对方的感情,又担心自己的感情被对方赚了去,物质损失还在其次,我们更加不愿意的,是被对方暗笑为一个孱头。

曾听人说过一个段子,京城有一大款,闲来无聊,喜欢在美女身上花俩糟钱,厮混一阵子了事。不想那次,他遇上的那美女比较有脑子,拿到钱没有立即跑去血拼,而是向高人请教去了。高人说,这些钱,穷不了你也富不了你,你不如拿它做件大事。美女听从了高人指点,买了个礼物回赠给大款。大款万花丛中过,钱花出去多半连个响声也听不见,哪见过这样的,大感动之下,将美女升级为正式的太太。说段子的人评价:从此这美女就算落了听了!

大款与美女交往的第一阶段,不过是“有钱的出钱,有人的出人”,没有感情含量,对司空见惯的大款来说,连个小酸枣都算不上;第二阶段,美女回赠的礼物,就其物质价值,在大款心中也不值什么,却说明了美女不慕钱财,更说明美女对自己的深情厚谊,这是大款以前没收到过的“木瓜”,他感动到报之以婚姻的“琼琚”,想“永以为好也”了。若他知道,这本来就是个“木瓜换琼琚”的案例,背后有策划大师支招,会不会悔断肝肠?便是我这局外人听了,也不由得悚然。

人心似海,总有些想以四两拨千斤的主,利用信息不对称牟取暴利。久之,人人都变得警醒,从身体到心,都跟他人保持距离,这种距离感是如此深刻,连真爱都无法将其消弭。

池莉的小说《来来往往》中,康伟业与林珠也算轰轰烈烈地爱过一场,她送他一只玉佩,他送她一套房子,那时节,他们只想为爱付出。这段爱最后曲终人散,林珠远走他乡,康伟业发现她连房子都已卖掉,虽然当初说好了是送她的,但她真这么做了之后,他心里却很不是滋味。

不是心疼那套房子,而是随着那套房子被变现带走,猜疑的裂痕突然呈现,他怎能确定,她真的爱过他这个人?当年如醉如痴之际,将尘世规则一概放下,待到一转眼,物是人非,那爱情恍若一场幻梦,真金白银却清晰如砥。

之后的康伟业,便只是逢场作戏了,明码标价,决计不吃暗亏。这不只是生意人的精明,还有受伤者的自我保护。行走江湖,真心难以完好无损,伤了几次之后,就舍不得老拿出来了,即使遇到貌似可以付与真心的人,也会打量了再打量,一旦起了打量的心,疑窦就一定会生出来。

然后就只能接受,张衡《四愁诗》里的那种交换了:

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

美人赠我琴琅玕,何以报之双玉盘。……

美人赠我貂襜褕,何以报之明月珠。……

美人赠我锦绣段,何以报之青玉案。……

虽然我不知道金错刀和英琼瑶价值几何,不过听上去金碧辉煌的,比木瓜换琼琚靠谱,就算有朝一日一拍两散,基本也是收支平衡,不用怀疑自己在物质和感情上都吃了亏。

说起来比较完美,但“美人”也不是傻子啊,哪会无缘无故先送你一把金错刀?其次,怎知那金错刀就不是赝品?不错,你是可以拿去请专家鉴宝,可有多少感情经得起这辗转路途上的流失?就算最后确定那是一把正品的金错刀,可以掏出英琼瑶了,一场感情的呼喊与回应,早已变成以物易物的交易,是谁说,真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一问,就是错。

因此,对于《木瓜》里那位“很傻很天真”的主人公,我有着不可企及的羡慕,羡慕他的内心有一种力,使他无视俗世里的交易法则,保持孩子式的漫然,随心所欲,选择最近的路途,直奔主题。而包括本人在内的其他人,却挣扎在俗世的网中,南辕北辙,左突右冲,手持琼琚,无人可送。当爱情遭遇调情—— 《邶风·终风》

终风且暴,顾我则笑,

谑浪笑敖,中心是悼。

终风且霾,惠然肯来?

莫往莫来,悠悠我思。

终风且曀,不日有曀,

寤言不寐,愿言则嚏。

曀曀其阴,虺虺其雷,

寤言不寐,愿言则怀。

那是暮春时节,宝玉和黛玉在落花中读《西厢记》,天气很好,风景很美,白纸黑字间的文辞令人齿颊噙香,而眼前人,也正合适,宝玉于是来了灵感,笑道,妹妹,我就是那“多愁多病的身”,你就是那“倾城倾国的貌”。

原是用来形容张生和崔莺莺的,宝玉差不多就是公然示爱了,不承想,一向惦念他、紧张他的林妹妹却柳眉倒竖,杏眼圆睁,明显是怒了,说宝玉欺负她,声称要告诉舅舅去。

曾见人说,这是一个贵族小姐的矜持,是黛玉作为社会人的一面,勇敢如她,也不是随时随地都能面对心中的爱情的,她几乎是下意识地,启动了自我保护程序。我对这个说法很认同,但隐隐觉得又有未尽之意,宝玉把这情话说得太顺嘴了,换成我是黛玉,没准也会不高兴。

宝玉这脱口而出的情话,不是示爱,是调情,表面上看,调情跟示爱长得很像,实质上却正好相反,非但不是一条道上跑的马,反而是背道而驰,在调情的道路上越深入,就离爱情越远。《邶风·终风》说的就是一个严肃面对爱情的女子,却不幸碰上一个调情爱好者的苦闷。“终风且暴,顾我则笑,谑浪笑敖,中心是悼。”这个男子对这女子态度挺好啊,一见她就笑,还能说会讲,善于开玩笑,看上去倒是个挺潇洒的人,可是,面对他的谈笑自若,她心中的忧伤,却无法言说。

爱情,是一件应该严肃的事,就算原本性情开朗,一旦遭遇爱情,也不由得变得庄重起来。因为你看重,所以你紧张,因为你紧张,所以你就没法那么挥洒自如,爱情把你从自由王国逼进了必然王国,你望着条条迷途,心中充满惶惑。除此之外,庄重也是对于爱情的尊重,卸下面具,洗尽妆容,以最为诚恳与干净的心灵,与它赤诚相对。

而《终风》里的这位男士,谈笑风生,戏谑轻薄,他的话语也许很幽默,他说的段子也许很有创意,她望着他,默默地倾听,面色苍白,有悲伤的潮水扑过来,一下一下地,冲刷着心中那昏暗的荒滩。

她从他飞扬的神采上,看出了自己的命运,她想要的是爱情,他肯拿出来的,只是调情。前者是全身心的付出,只要你要,只要我有,后者是有机巧的,以利己为原则的以次充好、鱼目混珠,总想赚取你点什么,或者是心灵,或者是身体,或者是别的什么。《倾城之恋》里的范柳原和白流苏,都是调情的高手,他想赚取她的心,她想赚一个冤大头收留自己漂泊无着的下半生。他们开始交手了,范柳原对她说“我爱你,我一辈子都爱你”,说她穿着绿雨衣像只药瓶—— 再凑近一点:医我的药。他的情话张口就来,有时很猛,有时很聪明,白流苏不踏实起来了,从他驾轻就熟的姿态上,看得出,他是个调情的老手,单靠调情,不足以使他为她托底。

如果说爱情是一种救赎,把平凡变伟大,把瞬间变永恒,调情则是把你独一无二的自我,打入芸芸众生中去,你跟她们没什么差别,他对你跟对她们,也没什么区别。

白流苏是用另外一种方法调情,装作对他情意绵绵,为了让情话显得更抒情,她出口之前,还要清一清喉咙,调出柔润的音色。但他也看出她不过是调情,两个精刮厉害人的交易因此陷入僵局,都想赚个钵满盆满,都不想掏出自己的老本,这种调过来又调过去的局面,变成了一场无休无止的拉锯。最后,是一场战争,在几乎毁掉一个城市的同时,成就了他们的爱情。

在那生死攸关的瞬间,他们没有工夫说笑和挑逗,唯一的心思,就是希望对方平安,为了对方,希望自己平安,没有比生死更为严肃的事了,他们终于能断定,他们是相爱的。

等到一切尘埃落定,范柳原对白流苏说,没想到我们真的恋爱起来了。白流苏嗔道:“你早就说过你爱我。”范柳原说,那时我们光顾着“谈”恋爱,哪有工夫恋爱啊。“谈”恋爱是调情,恋爱才是爱情,爱情被确定之后,范柳原也不再跟白流苏闹着玩了,他把他的俏皮话省下来,说给别的女人听。

同样,宝玉跟黛玉说什么“多愁多病的身”“倾城倾国的貌”时,正是他最为躁动的时候,他是待黛玉与他人不同,却还是一会儿到这个姐姐面前讨好,一会儿到那个妹妹跟前献殷勤,整个一个无事忙,想要得到很多很多女孩子的眼泪。他的这句笑言,因此算不得真心,轻佻的口气,注定只是调笑。黛玉的眼泪中,一半是恼怒;另一半,未必不是如《终风》里这个女孩子式的悲凉。

等到宝玉确定一生只要一份眼泪,只要黛玉的眼泪时,他变呆了,变傻了,看不清眼前是袭人而不是黛玉,就那么不管不顾地倾诉起来,他那些呆话、傻话,才是爱情。

忘了是谁的MSN签名,说爱情的伟大之处,在于消灭了调情。可不是,当你真正爱上了对方,把眼前的这个人看成你的地久天长,你会发现,你心中,并没有太多的话可以对她说。出于对她的尊重,你不愿意有一丝的夸张,也不愿意有一丝的亵渎,世间最经典的情话,相对于你的爱,都显得浮飘,贴不上,当此际,也许要套用那句未必十分合适的名言:当我沉默时,我觉得充实,而我将开口,我感到空虚。爱情不但让人变得严肃,还让人变得寡言,虽然有点闷,可是,爱情本来就不是用来休闲的东西。《终风》里的女子,没有黛玉和白流苏幸运,那个男子最后也没有把调情转换成爱情:“终风且霾,惠然肯来?莫往莫来,悠悠我思。”有时,他会带着悠游的笑容光临她的住处,在她还没有来得及忘记他之前,给她一个surprise(惊喜),这一点小甜头能够推翻她所有的挣扎,情潮翻涌,她重拾对于爱情的幻想。他却再一次地杳无踪迹,节奏掌握得很好,让她既不至于对他过于笃定,也无法将他彻底忘记,他将她的心玩弄于股掌之上,作为受益者,他的笑容,是那么优裕。

她对于这一切心知肚明,然而无能为力,当爱情遭遇调情,总是属于爱情的那一方受伤。耿耿不寐的长夜,依稀薄明的早晨,又或者,充斥在劳作缝隙里的寂寞时光中,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没完没了地想念他。

据说,一个人要是老被惦记着,就会打喷嚏,这个传说尽管荒诞不经,却是她唯一能作用在他身上的力量,假如她这没完没了的思念,真的能使他喷嚏连连,那么,他如风一般飘浮的身影,仍然与她联系在一起,这微不足道的作用力,看了让人心酸。

关于两人的结果,诗中没有下文,但我想除非命运横插一杠子,那浪子的心,不见得会被这执着然而无力的女子收服,他们很有可能,最终擦肩而过。但这一定不是最终的结果,浪子飞扬的心,抗不过命运的扯拽,嘴角边那玩世的笑容,没准就会变成自嘲,若有一天,在岁月的千山万水之外,归意萌生的他,想起那曾为他,爱意如花绽放的女子,会不会有一点懊悔?他是会像《大话西游》里至尊宝那样说:“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而我没有珍惜”呢,还是像《红玫瑰与白玫瑰》里那位同样用调情对付过爱情的佟振保,面对着尽管憔悴却真爱无悔的王娇蕊,嫉妒懊恼地落下泪来?编后絮语

关于《诗经》:孔子的情感态度价值观

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这段话具有三层含义:其一,诗歌这种文体具有兴、观、群、怨的功能。其二,近呢,可以用以服侍父母;远呢,可用以侍奉君主。其三,诗歌起码可以让人认识鸟兽草木的名字。第一条说诗歌的艺术性,第二条说诗歌的社会价值,第三条说诗歌的认识价值。由此可见,孔子认为诗歌有三种功能,即艺术性、社会性和认知性。特别要说明,孔子认为艺术性在前。

关于“兴”,晋代挚虞解为“有感”,南朝刘勰解为“起情”,总之,就是激发感情的意思。关于“观”,汉儒郑玄注为“观风俗之盛衰”,偏重于认识社会与道德,也应该包含对个体的人的处境、心理与精神状态的认识。关于“群”,汉儒孔安国有“吾自当与人同群”之语,强调社交功能,也可延伸到培植社会感情,生成精神共同体的功能。关于“怨”,孔安国解为“刺上政也”,明末清初黄宗羲认为“不必专指上政”,也可延伸到政治之外的各种社会关系中,譬如亲情、友情与爱情等领域的各种忧伤、追求和感叹。

孔子生活在一个“天下大乱、礼崩乐坏”的特殊时期。对此,孟子有所描述:“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没有把拯救的希望寄托在强权政治上,而是希望礼乐之治的古风能够重新降临。孔子的“救世”构想无疑带有强烈的唯美、浪漫色彩,从尧舜到周公的礼乐之治是孔子心目中的理想政治,也成为他精神王国的一种“永恒的乡愁”。按照孔子对先王之道的理解,那样的社会必须经由礼乐教化方可抵达。于是,孔子在选编《诗经》的时候,就比较重视诗歌的文体特征和审美价值。

后代儒家出于当时官方意识形态的需要,对孔子形象的诠释,往往存在过分政治化的倾向,而忽略了他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文学理论家的身份。孔子编纂《诗经》并没有把伦理道德主题作为入选的第一标准,相反,占据《诗经》主导地位的是抒情诗,而抒发人伦情感,尤其是异性间的爱情,才是《国风》的母题模式。李泽厚在他的《孔子再评价》中有言:“孔子没有原罪观念和禁欲意识,相反,他肯定正常情欲的合理性。”整部《诗经》篇章中,直接来自民间的《风》和出自下层知识者的《小雅》所占比例最大。延伸阅读

● 《诗经》

● 木心《诗经演》作者简介

闫红,现为安徽《新安晚报》编辑,安徽文学院签约作家。1990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误读红楼》《她们谋生亦谋爱》《哪一种爱不千疮百孔》等。

《荷马史诗》:为了染红一位美人的石榴裙

洪烛关于本文

精彩快读

● 战败了的特洛伊,一直都在苦苦寻找着能够为自己谱写挽歌的人。它终于把目光投到落魄的荷马身上。

● 荷马在奥德修斯身上寄托了自己的理想,这是他不可能实现的另外一种人生。

● 诗人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不管他失明与否,都需要有一双内视的眼睛,擅长洞察内部的黑暗。

● 古希腊既是一个古老的时代,又是人类文明永远的青春期。

● 《伊利亚特》是荷马青年时期的作品,《奥德赛》则诞生于作者晚年。

背景介绍《荷马史诗》是古希腊盲诗人荷马创作的两部长篇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统称。《荷马史诗》根据民间流传的短歌综合编写,集古希腊口述文学之大成。它是古希腊最伟大的文学作品,也是西方文学中最伟大的作品之一。《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主题分别是在特洛伊战争中阿喀琉斯与阿伽门农之间的争端,以及特洛伊沦陷后,奥德修斯返回伊萨卡岛,与妻子团聚的故事。

荷马做了一个漫长的白日梦,梦中的城池叫特洛伊。在他醒来的那一瞬间,这堵非人工所能建造的城墙垮掉了。他从堆满残砖碎瓦的床铺上站起来,坐到书桌前,忠实地记录梦见的人与事。他只要稍微慢一点儿,海市蜃楼就会从头脑里消失。幸好他是迅速的。

自这一天开始,他成为一位诗人。诗人的使命,就是在梦的废墟中写作。但诗人绝不仅仅是捡破烂的,他还需要将那曾经屹立过的建筑物逐一恢复。对梦的复制,有时比在一片空地上进行原创还要艰难。但这正是对诗人的考验。他是否秉承了神的旨意,是否能够超越个人想象的极限?

所有的废墟都是失败了的建筑。即使建筑已不复存在,可一种深深的失败感,依然按照原有的规模与格局笼罩着并站立着。当然,只有境遇相同的失意者,才能触摸到那在回忆的地平线上高低错落的影子—— 而影子似乎比原先的建筑本身更为沉重。由此可见,在盲诗人梦见一座影子城市之前,战败了的特洛伊,一直都在苦苦寻找着能够为自己谱写挽歌的人。它终于把目光投到落魄的荷马身上。

明明是一位卖唱的乞丐所做的梦,后人却将其追认为最早的史诗,并且据此产生了无限的猜测。幻觉也可以造就真实感,借助于荷马的呓语,特洛伊就这样避免了失传!它虽然在与希腊联军的交战中败北,却战胜了时间。

至于荷马,他是以卖唱行乞的方式,替自己的白日梦寻找着听众,等于是在替自己的遗产寻找着继承者。

199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诗人德瑞克·沃尔科特,在《新世界的地图之一·群岛》中写道:“十年的战争结束了。海伦的头发,一簇灰云。特洛伊,一个白灰坑,在细雨蒙蒙的海边。细雨像竖琴弦般绷紧。一个眼神忧郁的男子捡起雨丝,弹奏《奥德赛》的第一行。”他把荷马的琴弦,比喻成雨丝。正是在这如泣似诉的琴声中,奥德修斯出发了(或返航了)。

作为最古老的流浪汉,奥德修斯面对的是命运强加给他的旅行。他不会为了自己有可能进入史诗之中而感到丝毫的骄傲,甚至对旅行中必然会出现的诗意,他不得不忍耐—— 因为这原本不属于他而属于远方的荷马。他相信自己同时还作为另一个人在故乡成长:一个斤斤计较的小市民,抑或一个不会射箭的农夫……他时常感觉到体内激荡着一股异己的力量。他逆来顺受地承受了命运的任何惩罚,虽然他并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惩罚就意味着了结,这是他备感轻松的原因。

我更愿意相信:荷马本人,就是那归来的奥德修斯。他上岸之后,以放下宝剑的手拿起了笔,开始谱写那部在记忆中逐渐退潮的“海上史诗”。或者说,奥德修斯的晚年,成了失明的荷马。为了成功地转变为另一个人,他必须穿越整片海洋。

还乡,为了续接上自己被篡改的前半生,也为了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从不曾离开家门的人。奥德修斯可以毫不冲突地过着两种生活:在远方的,以及在原地的。当然,未来的某一天,他也能体会到两种死亡:两个人同时在他身上消失。归来的老水手,飘散的头发已经像芦苇一样泛白了。漫长的航行,岸一直在折磨着他—— 思念是一种不露痕迹的酷刑。然而现实永远是令人尴尬的。奥德修斯啊,你回到故乡之后,感到自己再次成为异乡人。只有当年曾目送你离开的那条看门狗,没有觉得你陌生。

荷马在奥德修斯身上寄托了自己的理想,这是他不可能实现的另外一种人生。与其说他在写史诗,莫如说在写自传—— 这自传纯粹是虚拟的,却使他像额外活了一回般满足。他相信自己可以在写作中逐渐变成另一个人,并且可以身临其境地出现在那个人的生活中而不被识破。但他最终也搞不清:那个人的妻子、儿女、朋友、仇敌,究竟是自己创造出来的,还是确实存在?他只知道自己在跟他们打交道的时候,越来越小心翼翼。有时候,就像归来的武士接受盘问之际会下意识地握紧腰间的剑,他牢牢地抓住能够保佑自己摆脱尴尬的笔……

他开始撰写一部虚构的回忆录,记载的是自己各个年龄阶段的幻想。那些没有在现实中发生过的事情,充斥了他的回忆,以至于他遗忘了自己真实的生活经历……

巴特农神殿残存的石柱,是古希腊的肋骨,支撑起永恒的星空。虽然那个时代华丽的肉体早已经腐朽了,却留下了拒绝毁灭的象征。

从荷马(包括后来的弥尔顿、博尔赫斯等盲诗人)身上,我们可以发现:几乎没有盲人!只不过大多数人的眼睛是朝外看的,而有些人的眼睛却长错了位置,长在了体内。诗人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不管他失明与否,都需要有一双内视的眼睛,擅长洞察内部的黑暗。一个不了解自己的人是无法真正了解世界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藏匿着世界尚未显示出来的另一半。

除了历史之外,肯定还有一部关于历史的历史:阐述历史如何诞生,如何遭到无情地篡改,以及如何自欺欺人……它就跟史前史一样,隐蔽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它就跟史前史一样,找不到自己的作者。然而我相信,这一切瞒不过诗人的眼睛—— 哪怕这位诗人不幸是个盲人。他总能看见我们看不见的东西。

有谁能够写出一部诗歌史之外的诗歌史,或者,写出一部诗歌的史前史?在《荷马史诗》之前,诗歌以怎样的面貌存在?进入诗歌史的诗人(从荷马开始)是伟大的,但那些隐蔽在史前的无名氏(他们肯定不以诗人自居)更为伟大。他们是诗人的祖先。说实话,荷马在我眼中已经够古老了,还有比他更为古老的诗人吗?在《荷马史诗》之前,是否还有史前的史诗?假如时间确实是循环的,那么这一切就不是疑问。《荷马史诗》即使再丰富,也有其局限。我希望能从对它局限的发现中找到乐趣。

我只为我想象中的《荷马史诗》而激动。它不是荷马写的,而是我写的,是理想中的经典,同时也是一部无法存在之书。它比书店里摆放着的精装本《荷马史诗》更完美,具有无限的内容。严格地说,它是任何人(包括荷马,包括我)无法逐字逐句写出的,因而不可能拥有真正的作者。一部读不完的混沌之书,却能以偶尔泄露的光线,照亮我的生活。

我觉得,阿喀琉斯之所以令敌人闻风丧胆,并不仅仅因为他骁勇善战,还在于他为自己制造了一个刀枪不入的神话。如果他一直不曾受伤,这个神话必将完好无损地保持下去。然而他偏偏还是中箭了!为了避免谎言被戳穿,他忍住疼痛,将神话稍加修改:当年自己被母亲倒提着浸入冥河,唯有脚踵的位置未接触到河水,因而成为全身上下仅存的弱点……我想假若他中箭的部位不是脚踵而是手指,他也会替手指找到类似的理由。(除非对手一箭击中其心脏,他才无法喋喋不休地开脱自己)。留下这有决定意义的遗言之后,他终于可以像英雄一样无憾而体面地死去了。在我眼中,“阿喀琉斯之踵”这个典故,与其说象征着英雄身上唯一致命的缺点,莫如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弥天大谎。

残酷的荷马,你让那么多英雄倒在血泊中,仅仅为了染红一位美人的石榴裙。你让一座城市玉石俱焚,仅仅为了自己的诗卷能够获得从废墟中站立起来的力量。诸神都是虚设的,你才是真正的铁石心肠。而你最后却把这种责任全部推卸在海伦身上。

为了使海伦获得金刚钻般的魅力,你必须首先制造出一个瓷器一样的特洛伊—— 它的使命就是被打碎。哦,这过于奢侈的牺牲品!

荷马只塑造了一个海伦,可她却在后世有无数的影子。在但丁那里,在歌德那里,在叶芝那里……我怀念古希腊。古希腊既是一个古老的时代,又是人类文明永远的青春期。在我的想象中,荷马是其唯一的皇帝,海伦是其唯一的王后。这是被诗与美所彻底统治的王朝。

奥德修斯把自己捆绑在桅杆上,顿时体会到被缚的普罗米修斯的那份悲壮。他们冒着同样的危险,却是为了盗取不同的事物,“海妖的歌声是异端的美,天堂的火种则是神圣的光……”这就是盗火者与窃听者的区别。这就是他们的幸运与不幸,他们享受的冒险的乐趣以及不得不承担的惩罚。

塞壬的歌声今人是无法听见了,甚至,也无法想象。是美声唱法还是民族唱法?没有其他乐器,只靠海浪伴奏。她们迟迟不愿上岸,莫非准备做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可是,谁敢娶她们中的一个呢?因为这需要以生命作为代价。看来音乐是嗜血的。要想抗拒这挡不住的诱惑,只能用蜡团堵住耳朵。耳朵,是水手身上唯一的破绽。

合上书页之后,我不断地回想起《荷马史诗》里那群神秘的女歌唱家……

遗憾的是,我生活在塞壬已失踪的年代。唉,此曲只应天上有!即使我愿意做美的牺牲品,也找不到值得为之献身的那种美了。大海啊大海,碧波万里,却没有一处可做我的墓穴。因为没有一处可做塞壬的婚床。

看好莱坞大片《泰坦尼克号》,当忧伤的主题歌响起,我仿佛又回到那片地址不详的水域。裙裾被海风掀动的女歌手席琳·迪翁,莫非是塞壬的复活?

因为对大海充满想象(而这很大一部分来自《荷马史诗》对我的培养),在真正见到海之前我就是一个生活在陆地上的水手。我希望自己的心是铁锚的形状。我最偏爱的服装是海魂衫。我的罗盘是一部精装本的《奥德赛》(据说它曾经装在亚历山大东征的行囊里)。我在梦中从不迷航。《伊利亚特》与《奥德赛》,一块金币的正面与背面。

年轻的时候喜欢《伊利亚特》,因为那里面的战争场面很热闹,况且还有一位绝代佳人担任女主角。英雄的血、美人的泪,调和成一杯鸡尾酒,点燃起满腔的激情,令人不饮自醉。

中年以后则越来越偏爱《奥德赛》,从主人公身上能发现自己的影子:或许每个人的后半生都意味着返航,而返航常常比出发时还要惊险、还要孤独。你面对的不再是充满诱惑(无限的可能性)的全世界,只是被惊涛骇浪重重阻挠的一个家。怀揣梦想的火种走得有多远,梦想破灭后返回的路就有多远。绕了一大圈,还得回到起点。

或许正因为如此,公元前三世纪的克塞诺斯和革拉尼科斯提出异议:两部史诗风格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不像出自同一作者之手。亚历山大城学者阿里斯塔尔科斯则认为:这一切只能证明两部史诗系同一位诗人创作于人生的不同时期,《伊利亚特》是荷马青年时期的作品,《奥德赛》则诞生于作者晚年。就我而言,我更支持后面这种说法。

一块金币的正面和背面,分别镌刻着青年的荷马与晚年的荷马。而它们更像是两个人,更像是两个人的头像。一个是意气风发的青年,一个是饱经沧桑的老人。他在成长,他所虚构的那个世界也在成长。这就是他的高明之处:你从他的梦里几乎看不出任何抄袭的痕迹。他仿佛是人类中第一个做梦的人。

荷马也有荷马的困惑。他寻找不到最适合自己的文体—— 因为它尚未诞生。对他而言,表达永远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但如果放弃了表达,又更为空虚。为安置那个混沌的梦,他用一生的时间创造并完善了史诗的体例。随着他本人的成熟,他苦心经营的史诗也日趋成熟(无论内容上还是形式上)……

即使创造者死去,如影随形的作品也并未停止生长。荷马缔造了史诗的传统。后人的写作,无不是为了尽可能从中挣脱出来。但事实证明:这只不过是传统之中一阵又一阵的抽搐。所有的诗人(包括但丁、歌德在内),都在不自觉地帮助荷马续写他的史诗未完成的部分。这几乎是一项无限的工程。

我替一首古老的诗歌修剪着新长出来的指甲,虽然我的心已经被划伤了。

在故事结束的时候,你系了一个活结,然而你并不准备再亲手把它解开。你的力气已经用尽了,却又反对别人靠近这根危险的绳索。你究竟想用它来束缚自己呢,还是捆绑别人?你怕死,不愿意死,却又无法很好地活着。只好系了一个活结来考验自己—— 勇气、耐心,以及抵御诱惑的能力。

很少有人知道你是谁,我同样也不认识你。但这根绳索却似曾相识:它曾经捆绑过奥德修斯。

你究竟是荷马本人,还是跟我一样—— 属于荷马的读者?

阅读《荷马史诗》,必须用掀动书页的手,轻轻解开那根悬念的绳索—— 它正是作者亲手系上的,应自己所塑造的人物的请求。再大的风浪,都可以被这一根绳索束缚住!

如果没有荷马(这西方文化的领头羊),古希腊的画面必定显得模糊与苍白,欧洲的文学传统亦将失去它最为坚实的基石—— 甚至整个人类的文明史也会不得不改写了。如此想象一番,我们就会更加意识到荷马的重要性。他用来捆绑奥德修斯的那根绳索,此刻又牢牢系住我的心,只不过它已变成无形的了……

无人的海滩,并不荒凉。或许当年盲诗人荷马曾从这里走过,使层出不穷的海浪多多少少沾染上一丝书卷气。直到今天,它仍在被一双看不见的手一遍又一遍地翻动。在岸上灯塔的眷顾下,一部不朽的史诗又开始涨潮……编后絮语

“另一种文明”的门槛上

史诗,被称作一种庄严的文学体裁。它往往拿重大历史事件作为舞台,在其上演绎某些部落、民族的英雄传说。既作为其历史的记述与固化,也作为其精神的光大与创生。最早已知的西方文学作品,是公元前2700年一篇由苏美尔人创作的《吉尔伽美什史诗》,其中描述的是英雄主义、友谊、损失及追逐永生。在《荷马史诗》里,英雄交响曲依然是诗篇的主旋律。当然,处于蛮荒到文明的过渡时,彼时英雄,并不同于今世。《伊利亚特》的叙事平台是特洛伊战争。于是,无论阿喀琉斯还是赫克托耳,无不争胜斗勇,嗜血如命。可以说,人类从蛮荒到文明的尺度之一,就在于对战争的态度。时至今日,文化昌明,战争已声名狼藉。但在当时,战争却是各“部落人”再正常不过的生存方式。宗教说成神的旨意也罢,历史课本说成历史局限性也罢,总之,当时,仗是不能不打的,即便到了《水浒传》时代的中国,梁山好汉依然喊杀震天。当然,要真正跨入现代文明的门槛,对那些“局限性”的反思与摒弃,却是万万不能省略的。

蛮荒即暴力,没错。猴子们之间解决利益冲突的终极方式,依然是暴力。但是,已经进化为人的阿喀琉斯胸膛中跳动着的,已经是一颗有情有义的恻隐心了。跟主帅有过节而率兵退场的阿喀琉斯,在听到好友战死沙场的噩耗之后,义无反顾地返回战场,杀死敌方猛将赫克托耳。可在特洛伊国王普里阿摩斯前来跪求儿子遗体的时候,暴虐成性的阿喀琉斯居然被对方的丧子之痛感动得“几乎流出了眼泪”,随即归还了赫克托耳的尸体。此时此刻,人类的善良情感解构了部落英雄们所一致遵从的蛮荒符码。也就在这一瞬间,古代英雄阿喀琉斯已经站在“另一种文明”的门槛上了。在真正的文明阳光普照的今天,我们理当铭记《伊利亚特》的馈赠。《奥德赛》叙述了伊萨卡岛国王奥德修斯在攻陷特洛伊后归国途中十年漂泊的故事。跟阿喀琉斯金戈铁马的故事相比,奥德修斯的故事,更像一场普通人的灵魂历险。既然他意欲归去的伊萨卡岛既是他的国又是他的家,那么,我们不妨将他的漂泊旅程看作一个回家的故事,一个回归自我的故事。面对吃人的独眼巨人,奥德修斯诈称自己是“无人”,虽逃过一劫,却说了假话。塞壬女妖当然是一个象征,象征着一个人所能遭遇的最销魂、最危险的诱惑,多亏奥德修斯预先让部下把自己绑在桅杆上。终于,塞壬妖媚蚀骨的魔歌越来越远,直到湮灭在广阔的天际。是的,十年特洛伊战争不仅摧毁了城市与文明,也几乎毁灭了人的正常感情与灵魂。历经沧海“不为水”的《奥德赛》说,回归家乡,回归你自己,你可以!

如果说神象征着命运的话,一开始,特洛伊战争就是源自神的无聊,源自神的恶作剧。于是,我们不妨将其理解为命运的无稽和恶作剧。三位女神的虚荣,导致希腊王后海伦爱上特洛伊王子而后随其私奔。难道,神的弱点仅仅是神的吗?譬如虚荣。在这里,我们将深谙希腊神话为何设置了那么多“人性化”的男神和女神。既然,命运就是那些无从选择又无从回避的境遇,那么,我们读到了阿喀琉斯的担当和勇敢,也读到了奥德修斯的漂泊与归来。注定的毁灭会让人胆怯吗?会的,但必须勇敢以对,有如那句“醉卧沙场君莫笑”;销魂的诱惑会让人迷失吗?会的,但必须冷静选择,在生存的苦难中获得秉持和洞察力。至此,如有人再提起那句著名的“言必称希腊”—— 其后的为什么,你懂的!延伸阅读

● 荷马《伊利亚特》

● 荷马《奥德赛》

● 埃斯库罗斯《阿伽门农》(剧本)

● 加斯帕·格里芬《荷马史诗中的生与死》

● 安德烈·康查洛夫斯基《奥德赛》(电影)作者简介

洪烛,现任中国文联出版社文学编辑室主任。著有诗集《南方音乐》,长篇小说《两栖人》,散文集《我的灵魂穿着草鞋》等作品。

存在的寓言与悲壮的抗争

——古希腊英雄悲剧《俄狄浦斯王》的现代性启示傅守祥关于本文

精彩快读

●《 俄狄浦斯王》曾被西方文艺思想史上的泰斗亚里士多德誉为“十全十美的悲剧”。

● 假如把悲剧的原因定格在俄狄浦斯身上,命运就意味着人的有限性,意味着人性的某种缺损。

● 对于那些企图以理性执着地追求自己所肯定的价值和穷尽世界的无限与永恒的英雄们,悲剧的命运是注定的,因为人的自由是有限的,人的理性不是解决一切矛盾的良药。

● 俄狄浦斯身上蕴含的悲剧精神,尤其是他勇于行动和承担责任的态度,为我们现代人昭示了一条认识自己、完善自己和拯救自己的途径,从而具备了一种人文意义上的现代性启示。

背景介绍《俄狄浦斯王》是索福克勒斯创作的、富有典型意义的古希腊悲剧。俄狄浦斯是希腊神话中忒拜的国王,是国王拉伊俄斯和王后伊俄卡斯忒的儿子,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并娶了自己的母亲。该剧本描述了俄狄浦斯竭力逃避神谕所示的命运,而这逃避本身恰恰在实践着神谕。

古希腊神话和传说宛如天真烂漫的孩童,其中有着丰富的想象、鲜活的直觉和朴稚的思维;古希腊神话和传说又如历经沧桑的智叟,其中饱含着对普遍人性及人类命运的追问和探索。正是由于这种孩童般的纯真与智叟般的深刻形成的奇妙结合,从而使它产生了无穷的魅力。希腊神话和传说的无与伦比之处就在于,无论什么时候它都是真实而质朴、隽永而深刻的;它精练的内容、完整曲折的故事情节,对于各个时代都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素材。后人对这些素材的每一次创造性使用,都为古老的神话和传说注入新的活力,使之散发出绚烂多彩、永不褪色的光芒。因此,在西方世界,希腊神话主题比晚近才出现的主题更为人们所熟知。

希腊神话和传说是西方文学艺术的源头之一,是西方文化史上一个伟大的成就。那些千古流传的故事,许多已浓缩成生动的比喻和成语,广泛融入我们的社会文化生活,譬如斯芬克斯之谜、俄狄浦斯情结、阿喀琉斯之踵、潘多拉的盒子等。在那个人神一体、万物皆灵的世界里,有许多神化了的英雄和史实,反映了人类的童年时代,人与社会、人与大自然之间的各种矛盾和抗争。古希腊文学是欧洲最古老的文学,也是欧洲文学和欧洲文化的源头之一。千百年来,古希腊文化成为西方人寻求美丽和聪明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灵感来源,成为西方几乎所有理论的奠基石。马克思曾说:“希腊人是正常的儿童。”在古希腊,一方面,理性之光烛照西天,希腊人用智慧的静穆追求和谐深刻,站在宇宙的高度审视人的命运,体现了鲜明的理性精神;另一方面,酒神精神激荡心胸,希腊人无法抑制生命的冲动,主体精神激昂高扬,体现出强烈的感性精神。古希腊文学的卓越代表—— 古希腊悲剧就很好地表现了这两个方面。在古希腊悲剧作家中,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欧里庇得斯这三位古代戏剧的泰斗,享有世界声誉。存在的寓言:伟大悲剧家的“十全十美的悲剧”

被西塞罗和郎吉纳斯等古代史家誉为“戏剧艺术的荷马”的索福克勒斯,生活在雅典奴隶民主制盛极而衰的时期。他的最后65年都用来为每年在雅典举行的酒神节写剧本。他在公元前468年的戏剧比赛中战胜了他所尊敬的前辈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为酒神节创作了123个剧本,参加过大约30次戏剧比赛,获胜24次,直到公元前441年左右,他才输给了后起之秀欧里庇得斯。他憎恶僭主和专制君主,始终忠于雅典和它的民主理想。索福克勒斯的悲剧题材主要是人类的危机,首先是苦难的危机及其死亡;剧中的英雄大多是忍受痛苦并与命运斗争的活生生的人物,强调个人可以反抗命运。

索福克勒斯最负盛名的代表剧作《俄狄浦斯王》曾被西方文艺思想史上的泰斗亚里士多德誉为“十全十美的悲剧”,认为它是全部希腊悲剧中最典范、最成熟完美的命运悲剧。这部悲剧取材于古希腊神话中的俄狄浦斯故事,其剧名中加了一个“王”字,以与他的另一悲剧《俄狄浦斯在科罗诺斯》有所区别。根据古希腊神话,俄狄浦斯的灾难与命运源于其父忒拜国王拉伊俄斯诱奸了克莱西普斯这桩罪孽。作为惩罚,阿波罗神谕禁止拉伊俄斯有任何子嗣,如若违背,其子将难逃杀父娶母的厄运。因此,俄狄浦斯一出生就被笼罩在命运的可怕阴影里,他的苦难就是替父赎罪。俄狄浦斯出生后就被铁丝穿过脚踵弃于荒野,只是由于执行命令的仆人起了怜惜之心,把他送给科任托斯的牧人,才大难不死。他日后成为科任托斯国王玻吕玻斯的养子,成人后因从神谕中得知自己必将杀父娶母的命运,于是离开“父母”所在的科任托斯,向真正的故国忒拜城进发。在三岔路口与一老者发生争执,误将其杀死,这老者实为他的生父拉伊俄斯。随后他来到了忒拜城,破解了狮身人面女妖斯芬克斯之谜,铲除了为害忒拜人的妖魔,被拥戴为王,并依例娶了前王遗孀伊俄卡斯忒—— 他的亲生母亲,其杀父娶母的厄运全部应验,而他却毫不知晓。他在位16年,国泰民安,受人尊敬,并与王后生下两儿两女。最后忒拜城瘟疫横行,忒拜人再次去求神谕,《俄狄浦斯王》这出悲剧就是由此开始的。使者带回神谕说,瘟疫是由杀父娶母的凶手引起的。俄狄浦斯千方百计地按照神示去追查凶手,以保人民和城邦的安全,最终发现自己就是那杀父娶母的凶手,是导致这场瘟疫的根源。王后伊俄卡斯忒羞愤自缢,俄狄浦斯在极度震惊中为洗刷罪恶而刺瞎了自己的双眼、放弃王位并自我放逐。

两千多年来,这部悲剧一直强烈地震撼着人们的灵魂。就戏剧特色而论,这部悲剧开创了戏剧结构的一大样式,它以洗练的倒叙手法回溯前因,揭示罪恶的过程,形成巧妙的延宕,环环相扣,高潮迭起;诗意的语言和精妙的双关语也堪称世界文学之典范,其在戏剧舞台上的魅力经久不衰。

就戏剧艺术而论,索福克勒斯是古希腊最成功的悲剧家之一。他的戏剧冲突和语言非常出色,布局相当完美。索福克勒斯更善于用形象表达自己的思想,他创造了形形色色性格鲜明的人物,并且使人物性格成为情节发展的动力。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多次把他当作典范来引用。近代欧洲,在文艺复兴时期就表现出了对索福克勒斯的兴趣。古典主义时期,从高乃依到伏尔泰的所有作家都受他的影响,拉辛甚至自称是他的学生,称赞《俄狄浦斯王》是一个完美的悲剧。德国批评家莱辛和大诗人歌德对他的技巧也赞赏备至。十九、二十世纪也有不少人翻译和改编索福克勒斯的作品,其中较为著名的有法国的勒贡特·德·李勒和奥地利的霍夫曼斯塔尔。直至今日,欧洲舞台仍常常上演他的悲剧,尤其是《俄狄浦斯王》和《安提戈涅》。命运的原型:神灵的意志与人的有限性

古希腊悲剧往往被人们称为“命运悲剧”。所谓“命运悲剧”是指主人公的自由意志同命运对抗,其结局则是他(她)无法逃脱命运的罗网而归于毁灭。自由意志与命运的冲突向来被认为是古希腊悲剧的主旋律,古希腊三大悲剧家都涉及了自由意志与命运冲突的主题。但综观古希腊悲剧,可以发现,埃斯库罗斯和欧里庇得斯的悲剧实质是人暂时还没有能力认识和主宰某些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或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只有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和《特拉基斯少女》中的俄狄浦斯和伊阿涅拉的悲剧真正缘于无法逃脱的命运罗网。正如罗念生先生所说,只有《俄狄浦斯王》和《特拉基斯少女》才是命运悲剧。那么如何理解命运便成了阐释《俄狄浦斯王》意义原型的关键。

人们都认为俄狄浦斯是无辜的,因为还在他出生之前,杀父娶母的悲剧就已经安排好。他的智慧、他的求知求真、他的诚实勇敢、他的责任感,所有的一切,不仅没有使他逃脱命运的魔掌,相反使他陷入到命运的怪圈中。既然俄狄浦斯没有选择的机会,就不应该为罪恶承担责任。所以,严格地说俄狄浦斯不是凶手,而是这场杀父娶母悲剧的受害者。那么,谁该为这出悲剧承担责任?答案只有一个:命运!当然也包括阿波罗或神灵。在悲剧中,命运与阿波罗、神灵是一组可以交替使用的概念。在原始人看来,这个世界没有偶然的事件,任何事物的发生都是由某种神秘的看不见的力量引起的。他们把那种自己无法控制又难以解释的力量归属于神灵。命运则常常以神灵意志的面目出现,它既神秘又强大,是一种外在于人类的异己力量。它或体现人与自然的矛盾,比如风雨雷电造成的灾难,生与死;或是人与社会矛盾的象征,比如暴力流血、阶级对立和社会动荡等。

然而在《俄狄浦斯王》里,命运似乎还有更多的意味。阿波罗再三以神谕的方式警示杀父娶母的悲剧,给人一种印象,好像他是悲剧的制造者。但仔细推敲,阿波罗并没有为灾难的发生与发展做过任何事情。阿波罗的神谕充其量只是一种预言。预言既不是事件发生的缘由,也不是悲剧产生的动机。这场可怕的毁灭是在俄狄浦斯自以为理性的举止中,一步一步向前推进的。俄狄浦斯不明真相,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将导致可怕的毁灭,这不能证明他是无辜的。就像我们无法把艾滋病、疯牛病出现的原因推给神灵一样。至于俄狄浦斯的高尚勇敢,为拯救城邦,无私无畏地追究事情的真相,这与灾难之因也是两码事。而剧终时,俄狄浦斯甘愿接受惩罚,表明他对自己承担责任是认同的。假如把悲剧的原因定格在俄狄浦斯身上,命运就意味着人的有限性,意味着人性的某种缺损。它也是一种异己力量,不过是涌动在人的内心深处,支配着人的行为,而不被人所意识。我们说性格决定命运,就是把命运与人的自身关联起来。命运是人性某种缺损的外化形式。当它带着冷漠的微笑注视可怜的俄狄浦斯时,具有很强的反讽意味。

关于人的有限性和人性的缺损,许多思想家和哲学家都有过论述。蒙田在《随笔录》里曾连篇累牍地论述人的有限与无知;帕斯卡尔在《思想录》中认为人在自然中是十分渺小的,“在各方面都是有限的”,只是一个“虚无”;叔本华认为人生是一片苦海;克尔凯郭尔认为人是有罪的。几乎所有的存在主义哲学家,无论是基督教存在主义哲学家,还是无神论存在主义哲学家,都认为人是有限的存在。尽管他们有的对人的理解过于悲观,但他们道出了人的有限性与世界的无限性这一辩证规律。人性的缺损:非理性原欲的笼罩与片面理性的盲区

具体说来,人的有限性和人性的缺损至少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人性中潜在的野性冲动和本能欲望的笼罩,比如乱伦。“人类文化中再也没有什么观念能比乱伦这个观念更长久更繁复精臻的了”(本尼迪克特),它是一种发自人类性本能的行为,是导致灾难的直接原因。然而,俄狄浦斯的无辜吸引人们关注的眼光,使得乱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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