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通叙(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16 21:03:47

点击下载

作者:余元洲

出版社:新华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春秋通叙

春秋通叙试读:

怎样读此书(代前言)

一、白文本与白话文

对于中国古代的历史典籍,周谷城先生当年曾提倡读白文本,我以为是有道理的。白文本不同于白话本:后者已译为现代白话,而前者既无今译,也无注疏,大体保留古文的原样。

有人说,白话文易读,而白文本(有)难度。这话不假,所以周先生在提倡读白文本的同时,也主张出一些古籍今译本。

本来,白文本与今译白话各有短长,不应厚此薄彼(我自己的《老子新编》中也有译文,还是双语的)。现在的问题是,后者之短与前者之长一样,都不大容易为人们所认识到。比如,译成了白话后,明白易懂是个优点,但却有如“吃别人嚼过的馍”,不仅无味,而且弄不好还会反胃。

白文本则不然,虽说难“啃”点儿,但吃到嘴里却像是煮得半生的蹄膀,越嚼越香。也因此之故,即使只读懂其中的一部分,甚而至于哪怕只一点点儿,也会使人受益不浅,或者至少饶有兴味。

这使我突想到陶渊明在《五柳先生传》中所作的自画像:“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

是啊,好书人读书不求甚解;懂多懂少,都高兴得不得了。反观我自己几十年的读书经历,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不过,书读得久了,慢慢也许能摸出点儿门道儿来。这不,我自己就“发明”了一种“整体读书法”(the Whole-Reading Method),2003年底还应邀到河南商丘师范学院外语系就此用英语作了一个超小型的“学术报告”。既然是用英语给外语系的师生传授此法,那它就绝不仅仅只适于读国学典籍。但是,我在这里重提此事,则就完全是为读白文本的中国古代历史文献而讲的了。也就是说,白文本不易懂,换种方法来读或许就好些。

二、注释本与白文本

前面,我们讲了国学典籍的白话译本之短,而未涉及到注释本的问题。实际上,注释本与白文本,也同样是各有短长:当一个人面对白文本古书时,他(她)的注意力就很自然地会放到古文本身,不知不觉地就会从中读出点儿味道来;而当有了完善的注疏时,时间和精力就会转移和被吸耗——不是花费到读原文本身,而是被这些注疏所吸耗。

当初,我之所以创“整体读书法”,也正是因为读古文时感到两难:不看注释,基本上读不懂;去看注释吧,又不甚其烦。

怎么办呢?想来想去、试来试去,只能是改变自己的阅读习惯,放弃久已养成的“地毯式推进法”,改用“整体读书法”。

这里,所谓“地毯式推进法”,是我根据美国军队“地毯式轰炸”之说,经过改造后所炮制的称谓,实际指的就是最常见的读书方法。“地毯式轰炸”的特点,夸张点说,就是边边角角尺寸不漏地平排推进,把对方的阵地炸得像地毯一样,——将原来的旧地毯炸成“新”地毯!同样地,“地毯式推进读书法”的特点也是一字字、一句句、一行行、一页页,从前到后、从头到尾、一篇一章、一节一目,严格按照“正常”顺序,from cover to cover(从封面到封底),读完为止。

这样的读书法,利弊何在呢?本人认为,既然多数人都这样读书,肯定有它的优点所在,其最主要的优点就是前后相继、循序渐进,前面所读的内容为后面的进一步阅读作好铺垫,免得读到某处的某时某地某人某事某言某行不知所云。这对于数理化等自然科学书籍来说,尤其重要。

但是对于人文社会科学书籍来说,这种读法的缺点太大了。因为,在你最终读完全书之前,始终都被蒙在鼓里,只知部分不知整体。当然,用这种办法读小说、剧本等情节性很强的文学作品,也无可非议,或者说,很有必要,因为可避免早知结果而无心再读下去。除此之外,就不行了。

为了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我要说的意思,请允许我在此先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凡接触或阅读过外文报刊的人都知道:我们是在从头至尾读完了一篇新闻稿之后才明了这篇报道标题的意思,而老外则是在还没有开始读正文之前就已经知道标题的意思并进而决定是否阅读它!——造成这一差别的原因是阅读的经验多少不同,所以,一个中国人如果经常阅读外文报刊,时间久了,也能达到老外的水平。

用“整体读书法”和“地毯式推进法”读书的情况,与此相似:用“地毯式推进法”读书的时候,读完之后才对全书有一个整体性的了解;而用整体读书法阅读的时候,老早就可以对全书的内容有所了解。而且,造成这一差异的原因,不再是由于阅读经验的差异,而是由于所使用的方法不同。

由此看来,既然用整体读书法可以较早获得对阅读对象(即所读之书)的整体了解,那就可以较好地克服白文本读懂不易的缺点。换句话说,难读不难读,不仅决定于所要读的是什么文本,而且,从今以后,更主要是决定于使用什么方法去读。

三、整体读书法

现在就来谈整体读书法。

所谓“整体读书法”,顾名思义,就是主体(人)将客体(书)当作整体加以阅读的一种方法。我这样说,读者可能会感到困惑。因为,书虽然是整体,但却是由许许多多的字、词、句、行、段、页和目、节、章、篇、卷所组成的。正如饭只能一口一口地吃,不可能一碗吞下去一样,书也只能一点一点地读,不可能一下子将整本书“读”进去。

既然如此,那么,所谓的“整体读书法”与“地毯式推进法”二者的区别究竟何在呢?

原来,用“地毯式推进法”读书时,我们是老老实实地从前往后读,遇到疑难必须停下来(看注释、查字典)将其消灭,然后才能向下进行,不允许丢下不管。“整体读书法”则不同,它不仅允许、而且要求由浅入深、由易到难,读不懂的地方(包括不认识的字、不会读的音)都可以且应当暂先跳过去,只捡那些最最容易的读,以求尽可能早地获取关于该书的总体了解。

顺便说,虽然有意识地运用“整体读书法”的人很少,但无意识地运用此法的人则很多。因为,事实上,“整体读书”的过程是当我们在书店或图书馆里选书时就已经开始了的。当我们捧起一本书来翻看它的前言、后语、目录、简介时,已经是在整体读书了,只不过是非常初步的总体性了解而已。若想有意识地运用整体读书法,那就要在我们将选中的图书买回或借回后,仍须继续这一过程。具体说来,就是要在与别人所用相同或更短的时间内,在别人从头到尾读完一遍的大体时间里,自己则依据本人的个体情况(因人而异)将同一种书籍读它个三五遍或七八十来遍!

打个比方,假定现在我们手边有一本20章组成的中等难度文科专著(或者教材),用“非整体读书法”平均每章需花费2个小时,故将此书通读一遍大约需要40小时。而用整体读书法来读,则可以先读它5遍:第1遍花1小时,第2遍花3小时,第3遍花10小时,第4遍花5小时,第5遍花1小时,总计20小时。

这样做,也许20章中有个别章节始终没有机会读成,另一些章节则读得似懂非懂,但是肯定有些章节读得特别细,收效特别大。于是乎,总起来看,此法虽然只用了20小时,所得却不亚于彼法。这就叫“事半功倍”。

四、“总—分—合”的内在逻辑

整体读书法之所以优于普通的读书法,其奥妙在于:

按普通的方法读,第一页没读完绝不读第二页,第5章没看完绝不看第6章,这样,任何一个地方卡壳,都会影响到阅读的速度和效率,因为你无法用前面和后面的知识一起来对当前所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夹击并形成全方位的包围。整体读书法所利用的,正是这种整体包围和消化部分的机制,使当前的困难消弭于无形而不成其为困难。

比如,当你初读第一遍的时候,按照整体读书法的要求,不懂的地方应当跳过去,暂先只读最易懂的内容,以尽早获取关于全书的整体信息,尽早形成整体印象,从而为后面重读打下基础。这样,一遍下来,费时不多,费力也不多,可你已经对全书有了一些整体性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或曰背景下),由于有了较前为多的整体性认识,当你回过头来读第二遍的时候,许多问题会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读第一遍时所遇到的一些困难这时大多已经被消化掉了,不存在了,或者准确些说,不成其为疑难了。如果万一仍然存在,也没关系,可以将其再次跳过去,留待下一次或下下次重读时再来“对付”。

这多少有点像考研和考博时做试卷的情况:有的人是3小时到点,他(她)也正好做完一遍,赶上交卷;而有的人则是至少要做3—4遍,甚或5遍。本人的办法是:第一遍半小时,做最容易的;第二遍1小时,做次容易的;第三遍1小时,做最难的;第四遍半小时,剩完全不会的,就瞎蒙一气,或随便打钩,或瞎吹一通,并尽可能地预留几分钟,以便对整个试卷再检查一下,算是第五遍。

由上可见,无论是读书也好,还是考研、考博做试卷也好,我遵循的都是“总—分—合”的逻辑秩序,而不是从1到9的机械次序。

这里,所谓“总”,是尚未对其组成部分一一认识之前的总体性了解;所谓“分”,就是对组成整体之各部分的具体认识;而所谓“合”,则是在已经分别认识了其各个组成部分之后重新回到总体的认识。

用通俗的话讲,整体读书法与普通读书法的差异,所涉及的实际上也就是“先见树木,还是先见森林?”的问题。而整体读书法所遵循的“总—分—合”次序,则是先见森林,后见树木,再回到森林。打个比方,假如我们某天要去位于武昌的东湖南岸,登磨山、观风景,那么,最好的办法是先上到磨山顶上,对那里山水风景和花草树木的分布情况有一个大致的总体性了解,然后再到选中的某处观看其细节,其至细到其一棵树、一片叶,最后,下山之前,再回到山顶,对全天所看有一个全景式的整体回顾。相信这样进行的效果,肯定比来到磨山脚下之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一头钻进半山腰的树林里一根草、一支花、一棵树、一片叶仔细观看,看到天黑就打道回府的办法要好千百倍。不知诸君以为然否?

五、系统论的原理机制

前已提到,总与合,总体与整体,二者并无质的区别,区别仅在于处在认识过程的不同阶段,即看其究竟是处于认识部分之前还是之后。

由是观之,按照“总—分—合”的逻辑顺序去进行阅读的“整体读书法”,实际上也就是“系统科学法”。

从系统论的角度看,第一,阅读的主体(人)和客体(书)属于同一个更大的系统,因而就首先在哲学上确定了阅读对象的可知性,排除了读不懂的可能性,有利于增强阅读者的自信心和必胜心。

第二,阅读对象在内容上是系统性的、有层次的,是内在有序即有规律可循的,而不是杂乱无章的。这就要求阅读者将注意力放到各部分内容的相互关系上,从而有利于更快更好地把握对象。

第三,阅读过程应符合系统工程学的原理和方法,因而在获取总体认识时清楚地知道这个总体是由许许多多尚待认识的部分所构成,而在对这些部分加以认识时又清楚地知道它们属于一个已经被认识并将进一步被认识的整体,特别是清楚地知道这些部分各处于该整体的哪个位置。

比如,CCTV—10的“百家讲坛”已设定专讲人文、历史,并且主要是讲中国历史。一个人,在他坐下来听此讲座时,如果他(她)对于从古自今的中国历史已经有了总体性的了解,则其每一次听讲所得到的内容都可以很容易地被“放”到整体大系统的某处,即该内容应当所在的位置,久而久之,其对中国历史的了解就会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完整。即使他由于种种原因不能从头听到尾,包括中途到场、中途退场以及隔三差五地偶尔听几场,都不影响每听一次都受益菲浅。

反之,如果他(她)虽然初、高中甚至大学都毕业了但却至今尚未形成对于中国历史的总体认识,那么,即使从百家讲坛开讲到现在一直在听,并且听得很认真、很仔细,也仍然无法形成整体概念。因为,没有总体意识的知识再多,也仍然是杂乱无章的,就像一大把珍珠因无主线而串不成项链一样,形不成整体性的优势。而整体读书法,则正好以其系统论的原理和机制克服此弊。

系统论认为,任何总体都是由部分组成的,任何部分都属于某一个整体,而所有的部分合成的整体其效能却远大于各部分之和。就整体读书法所遵循的“总—分—合”逻辑而言,其高效率来源于较早获得了对于阅读对象的总体性认识,这种总体性认识必然有利于下一步对其每一个组成部分的认识,而在获得了对其各部分的具体认识后所形成的整体认识,更是远大于对其所有部分之认识的总和。

如上所说的“合”大于“和”,其原因在于:“合”是各部分按其内在联系而各就各位所构成的整体,而“和”则是各个部分简单相加的结果,是机械性的数量堆积。这里,有一个关键必须注意,那就是:只有整体读书法,只有“总—分—合”,只有系统性,才有利于“合”的合成,而普通读书法如“地毯式推进法”等,则在同样的时间内(此就同一个阅读主体而言,因为不同的人其阅读速度的个体差异是很大的)只能进行简单和机械性的数量堆积,只能得到“和”而不是“合”。要想将其整合为“合”,即经过大脑加以整理,使之系统化、有序化,从而形成有机的整体(化合为“合”),那就要额外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于是效率就相对地低了。

与此不同,整体读书法,由于在别人仅只细读一遍的当儿已一遍又一遍地粗读了好多遍,所以,其系统化、有序化和整体化的过程是老早就开始了的,或者说,是边读边完成的,不需要像只读一遍的人们那样等待阅读完成后再来进行。因此之故,虽然最初所读的几遍确有囫囵吞枣之嫌,且很可能直到最后也并未用同样的力度细读整体的每一个部分,亦即,仅只细读了其中重要和最重要的部分(所用的心力,当然也是与主体在阅读过程中所形成的对各部分之重要性程度的判断相适应的,也就是说,最重要的用力最多,次重要的次之,再次的再次之……如此等等),但总体而言,其效果和效率是一定远优于普通读法的。

六、整体读书法的适用范围

前面第二部分,我们已经顺便地提到说,整体读书法不适合或不一定适合于阅读自然科学书籍,以及小说、剧本等文学作品。除此之外,基本上都可以。这里,我所要说的,则是阅读对象的数量范围,或曰所读之书的存在形式。也就是说,此种阅读法到底适合于读多厚的书?或多少本书?等等。

在2003年底去河南商丘师范学院外语系讲学之前,我对这个问题还没有形成清晰的认识。正是那次讲学,使我意识到了此点之重要性。

事情是这样的:

按照不成文的“规矩”,一个讲座搞完之后,正式结束之前,依例都会由主持者讲几句客套性的总结或点评之语,这一次也不例外。

那次讲学,我讲的内容很杂,基本上三大块:其一讲的是,外语系学生如何报考(备考)非外语专业研究生的问题;其二讲的是,如何将华语歌曲译成能用英语唱的双语歌曲;其三,才是讲的整体读书法及其在外语系师生教与学实践中的应用问题。

依我自己的感觉,那次东拉西扯、瞎吹一通的效果,其实并不好。特别是中途休息时,低年级的学生有一部分退场,也许是因为英语听不懂,更大可能还是我讲的水平不高(包括不幽默而气氛不活跃)所致。

然而,主持会议的系副主任周教授还是出于礼貌大加赞赏。我听他在讲话中似乎用了三个词来概括我的讲座:It is understandable(易懂),enjoy-able(有可欣赏性),anduseful(有用)。

关于第三点,他特别提到说:前年(也许是前几年?)我们有人去美国留学(进修?抑或做访问学者?我没有听太清楚,大意如此。——余注),导师一次开的必读书目就一长串,而且要求若干天后就要到老师那里去“复命”,汇报所读的情况并与导师交流看法。这一下可好了,把我们的人顿时吓懵了。所开的书目从图书馆借出时,抱都抱不动。厚厚的几大本,全是外文原版的!按正常的读法,一年也读不完,现在却要求若干天后就得到老师那里去汇报所读的情况,并交流看法,这不是开玩笑吗?显然,老师并不是要你用地毯式推进法去一次性读懂全书所有的细节,而是要你先读个大概,再慢慢深入。所谓若干天后去导师那里“汇报所读的情况”,正是要了解你会不会读书、读懂了多少以及对于书中各部分内容之不尽相同的重要性程度有无基本正确的判断等等;而所谓“交流看法”,目的也无非是想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这种情况下,显然就用得着刚才余老师所讲的Whole-ReadingMethod(整体读书法)。

周主任作为主持人的这一席讲话,——也许是“言者无心”而“听者有意”,——使我意识到整体读书法不仅适合于读一本书,而且还适合于读一堆书。今天我看二十四史(特别是“前四史”),以及《资治通鉴》、《续资治通鉴》、《资治通鉴纪事本末》和《清史稿》等书,就已经不再是孤立地、漫无目标(盲目)地、一本本地瞎读,读来读去读不出个名堂,而是一堆一起读,几本一起读,通过大跨度、长焦距、远时空、粗线条阅读,慢慢地也就读出了点儿门道。回到正题来说,这就极大地扩张了整体读书法的适用范围。

不仅如此。整体读书法还可用于比一本书更小的单位,即书中某一个部分(某一卷、某一篇、某一章、某一节,甚至于某一个大目或小目)的阅读。如果单就字面来讲,此时已不再是对这一本书的整体阅读,而是对其一部分的阅读了,因而“整体读书”已名不副实。然而,用系统论的观点来看,任何一个整体都从属于比它更大的整体,从而自己充当其一部分;与其同时,任何一个部分本身,都是由比它更小的若干部分所组成的,因而它自己也可以被视为相对独立的一个整体。如此说来,将一本书中的任何一部分(卷、篇、章、节、目)专门拿出来加以阅读,都是可以用整体读法的。

既然如此,一篇独立的学术论文,不也可以整体阅读吗?

既然如此,我所写的这篇代前言,不也可以整体阅读吗?

七、三种文本各适于谁?

就中国古史的书籍而言,我们在前面已经谈到了三种不同的文本,这里再稍做简单概括:

第一种是白话本,属最低档次,适于尚无古文基础的中小学生阅读。其缺点是白开水,无滋无味一如前述。

第二种是原文带注疏本,称“注释本”,高一个档次,适合于中小学教师和大中专学生阅读。其缺点是,很容易将读者的注意力从原文上引开,耗费在死抠注疏的过程之中,特别是集注本,常使人有不胜其烦之感。也因此之故,其打击人们读书积极性的负面作用,往往会超过帮助读者答疑解惑并鼓励其继续读下去的正面作用。余窃以为,凡硬着头皮坚持读下去的,恐怕多半是不得已而为之,不大可能是读者自己乐于这样做。

第三种是白文本,既无注疏又无译文,基本上是原文。这后一种是目前为止我所提到的最高档次国学读本,适于较高层次的群体。其缺点是不易读懂,但在引入了前面介绍的整体读书法之后,也能克服。

现在的问题是,一方面,除了极少数标有“青少年普及版”字样的纯白话文本之外,市场所见的大量都是简注本与白话译文合一的译注本;另一方面,周谷城先生当年所说的白文本,是未经任何删节处理的原文本,其极端形式是未经点校的原装古文影印本。而我的这个《春秋通叙》,则是介于二者之间的改编白文本,或称“准白文本”。就既无注疏又无今译而言,它确定无疑地属于白文本的范畴;而就其经过删节、精选、添加和简单说明而与原文有别来说,又确定不疑地属于改编本的范畴。——这就是其不同于其他两种而独树一帜的特点所在。

特点尚不一定就是优点。要成为优点,就必须显现出相对于其他二者的独特优势或优越性,这就要接受实践和时间的检验或考验。无论这种优势或优越性能否及何时显现出来,现在,我们可以断言的是,译注本、原文本和改编本三者都会有自己特定的读者群体。

这样,三种文本各适于谁的问题,就突出出来了。

对此,我的看法是:原文本适于专家学者,译注本适于初等学者,而《春秋通叙》之类的改编本则适于中上水平的“好读书”者。

据说,CCTV—10“百家讲坛”所设定的听众群体是初中生及其以上的广大听众。而《春秋通叙》这样的(准)白文本,加上整体读书法,则当适于高中和大学毕业后已就职于各行各业而业余时间爱好读书者,并兼及于其他各不同阶层。“饭菜”,已经为潜在的目标消费群而定做了,还有将出的《新编二十四史》(首先是“前六史”,工程浩大,欢迎参与。——余注),不知读者是否会喜欢?

八、白文本对阅读能力和灵活性的挑战

现在,我想补充说一点,那就是:读白文本,既无注疏又无今译,之所以也能读懂弄通,除了上面介绍的方法之外,与其说靠古文知识,不如说更多地要靠各人智力的临机发挥,亦即运用既有知识的灵活性。以现有有限的知识水平,涉足于无限广阔的未知领域,无论如何,是对一个人认识能力、处事能力(特别是临机应变能力)的极大挑战。本书就是一个小例。可以认为,能否不借助于任何工具书而半读、半猜地了解其内容,将不是对读者古文知识之存量、水平的测度,而是对其在各自不同的特定知识背景之下机变能力的一个测试。

也许,有人会认为这是冒犯。若此,得罪了!在此谨祈各位原谅。

余,本一草莽之人:早年生活于田间地垅,后混迹于学界。胸无点墨,而又喜好搬弄文学,是以东拼西凑,掠美成书。值此《通叙》问世之际,匆草如上言,都是些家常话,可以说将自己混饭吃的一点儿所谓“本事”全抖露出来了。诸君如有好书而似陶公读之不求甚解者,不妨一试,看其好用否?余元洲2008年11月5日于新江大

第一章 周室衰微

第一节 西周之衰

一、祭公谏穆王征犬戎

《国语·周语》(上):

穆王将征犬戎,祭公谋父谏曰:“不可。先王耀德不观兵。夫兵戢而时动,动则威,观则玩,玩则无震。是故周文公之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先王之于民也,懋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财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乡,以文修之,使务利而避害,怀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弃稷不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狄之间,不敢怠业,时序其德,纂修其绪,修其训典,朝夕恪勤,守以敦笃,奉以忠信,奕世载德,不忝前人。至于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弗欣喜。商王帝辛,大恶于民。庶民不忍,欣戴武王,以致戎于商牧。是先王非务武也,勤恤民隐而除其害也。“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于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于是乎有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令,有文告之辞。布令陈辞而又不至,则增修于德而无勤民于远,是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今自大毕、伯士之终也,犬戎氏以其职来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观之兵。’其无乃废先王之训而王几顿乎!吾闻夫犬戎树惇,帅旧德而守终纯固,其有以御我矣!”

王不听,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

二、邵公谏厉王弭谤

《周语》(上):

厉王虐,国人谤王。邵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王喜,告邵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

邵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原隰之有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

王不听,于是国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

三、芮良夫论专利之害

《周语》(上):

厉王说(悦,喜欢)荣夷公。芮良夫曰:“王室其将卑乎!夫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或专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将取焉,胡可专也?所怒甚多,而不备大难,以是教王,王能久乎?夫王人者,将导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无不得其极,犹日怵惕,惧怨之来也。故《颂》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蒸民,莫匪尔极。’《大雅》曰:‘陈锡载周。’是不布利而惧难乎?故能载周,以至于今。今王学专利,其可乎?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荣公若用,周必败。”

既,荣公为卿士,诸侯不享,王流于彘。

四、宣王中兴,终未能兴

《周语》(上):

1.(国人流放厉王于)彘(地)之乱,宣王在邵公之宫,国人围之。邵公曰:“昔吾骤谏王,王不从,是以及此难。今杀王子,王其以我为怼而怒乎!夫事君者险而不怼,怨而不怒,况事王乎?”乃以其子代宣王,宣王长而立之。

宣王即位,不籍千亩。虢文公谏曰:“不可。夫民之大事在农,上帝之粢盛于是乎出,民之蕃庶于是乎生,事之供给于是乎在,和协辑睦于是乎兴,财用蕃殖于是乎始,敦庞纯固于是乎成,是故稷为大官。古者,太史顺时辰见土,阳瘅愤盈,土气震发,农祥晨正,日月底于天庙,土乃脉发。

2.“先时九日,太史告稷曰:‘自今至于初吉,阳气俱蒸,土膏其动。弗震弗渝,脉其满眚,穀乃不殖。’稷以告王曰:‘史帅阳官以命我司事曰:“距今九日,土其俱动,王其祗祓,监农不易。”’王乃使司徒咸戒公卿、百吏、庶民,司空除坛于籍,命农大夫咸戒农用。“先时五日,瞽告有协风至,王即斋宫,百官御事,各即其斋三日。王乃淳濯飨醴,及期,郁人荐鬯,犠人荐醴,王祼鬯,飨醴乃行,百吏、庶民毕从。及籍,后稷监之,膳夫、农正陈籍礼,太史赞王,王敬从之。王耕一墢,班三之,庶民终于千亩。其后稷省功,太史监之;司徒省民,太师监之,毕,宰夫陈飨,膳宰监之。膳夫赞王,王歆大牢,班尝之,庶人终食。

3.“是日也,瞽帅、音官以风土。廪于籍东南,锺而藏之,而时布之于农。稷则遍诫百姓,纪农协功,曰:‘阴阳分布,震雷出滞。’土不备垦,辟在司寇。乃命其旅曰:‘徇,农师一之,农正再之,后稷三之,司空四之,司徒五之,太保六之,太师七之,太史八之,宗伯九之,王则大徇,耨获亦如之。’民用莫不震动,恪恭于农,修其疆畔,日服其镈,不解于时,财用不乏,民用和同。“是时也,王事唯农是务,无有求利于其官,以干农功,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故征则有威,守则有财。若是,乃能媚于神而和于民矣,则享祀时至而布施优裕也。今天子欲修先王之绪而弃其大功,匮神乏祀而困民之财,将何以求福用民?”王不听。三十九年(公元前789年),战于千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

4.鲁武公(鲁国国君,公元前825年到前816年在位)以括与戏见王,王立戏,樊仲山父谏曰:“不可立也!不顺必犯,犯王命必诛,故出令不可不顺也。令之不行,政之不立。行而不顺,民将弃上。夫下事上,少事长,所以为顺也。今天子立诸侯而建其少,是教逆也。若鲁从之而诸侯效之,王命将有所壅,若不从而诛之,是自诛王命也。是事也,诛亦失,不诛亦失,天子其图之!”王卒立之。鲁侯归而卒,及鲁人杀懿公而立伯御。

三十二年(公元前796年),宣王伐鲁,立孝公,诸侯从是而不睦。

第二节 王朝东迁

一、西周之灭,宣即有责

《周语》(上):

宣王既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仲山父谏曰:“民不可料也!夫古者不料民而知其少多,司民协孤终,司商协民姓,司徒协旅,司寇协奸,牧协职,工协革,场协入,廪协出,是则少多、死生、出入、往来者皆可知也。于是乎又审之以事,王治农于籍,蒐于农隙,耨获亦于籍,狝于既烝,狩于毕时,是皆习民数者也,又何料焉?不谓其少而大料之,是示少而恶事也。临政示少,诸侯避之。治民恶事,无以赋令。且无故而料民,天之所恶也,害于政而妨于后嗣。”王卒料之,及幽王乃废灭。

二、幽王无道,周乃东逃

《周语》(上):

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伯阳父曰:“周将亡矣!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烝,于是有地震,今三川实震,是阳失其所而镇阴也。阳失而在阴,川源必塞;源塞,国必亡。夫水土演而民用也。水土无所演,民乏财用,不亡何待?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今周德若二代之季矣,其川源又塞,塞必竭。夫国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征也。川竭,山必崩。若国亡不过十年,数之纪也。夫天之所弃,不过其纪。”是岁也,三川竭,岐山崩。十一年,幽王乃灭,周乃东迁。(笔者曰:伯阳父此言,经典而牵强。听之,可也;信之,则谬矣。夫国之兴亡,三分在天定,七分在人为。人为倒逆,其兴也必难;人为顺势,依道而行,其灭也不易。验之古今,概莫能外。古之贤者观天地之变,以度国之兴亡,或有倒因为果之误。盖人为失当,天地或有应,其因在人,而非天地也。伯阳父论若以此解说,则无不可矣。)

第三节 东周之微

一、周郑交质

鲁隐公三年(公元前720年):

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书之。(初),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汙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繁》、《采蘋》,《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二、郑朝桓王王不礼而郑遂不来

鲁隐公六年(公元前717年):

郑伯如周,始朝桓王也。王不礼焉。周桓公言于王曰:“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善郑以劝来者,犹惧不蔇,况不礼焉?郑不来矣!”

三、周郑纟需葛之战以王师之败终

鲁桓公五年(公元前716年):

王夺郑伯政,郑伯不朝。

秋,王以诸侯伐郑,郑伯御之。

王为中军;虢公林父将右军,蔡人、卫人属焉;周公黑肩将左军,陈人属焉。

郑子元请为左拒以当蔡人、卫人,为右拒以当陈人,曰:“陈乱,民莫有斗心,若先犯之,必奔。王卒顾之,必乱。蔡、卫不枝,固将先奔,既而萃于王卒,可以集事。”从之。曼伯为右拒,祭仲足为左拒,原繁、高渠弥以中军奉公,为鱼丽之陈,先偏后伍,伍承弥缝。(两军)战于繻葛。(郑伯)命二拒曰:“旝动而鼓。”蔡、卫、陈皆奔,王卒乱,郑师合以攻之,王卒大败。祝聃射王中肩,王亦能军。祝聃请从之。公曰:“君子不欲多上人,况敢陵天子乎!苟自救也,社稷无陨,多矣。”

夜,郑伯使祭足劳王,且问左右。(笔者曰:白天了伤敌,晚上还晓得派人去慰问。以是观之,郑庄公可谓义也。)

四、《国语》资料

1.《国语·郑语》(末尾部分):

幽王八年而桓公为司徒,九年而王室始骚,十一年而毙。及平王之末,而秦、晋、齐、楚代兴,秦景、襄于是乎取周土,晋文侯于是乎定天子,齐庄、僖于是乎小伯,楚蚠冒于是乎始启濮。

2.《周语》(下):

灵王二十二年(公元前550年),谷、洛斗(谷水和洛水激流交汇),将毁王宫。王欲壅(堵塞)之(以保护王宫免遭毁坏),太子晋谏曰:“不可。晋闻古之长民者,不堕山,不崇薮,不防川,不窦泽。夫山,土之聚也,薮,物之归也,川,气之导也,泽,水之锺也。夫天地成而聚于高,归物于下。疏为川谷,以导其气;陂塘污庳,以锺其美。是故聚不阤崩,而物有所归,气不沈滞,而亦不散越。是以民生有财用,而死有所葬。然则无夭、昏、札瘥之忧,而无饥、寒、乏、匮之患,故上下能相固,以待不虞,古之圣王唯此之慎。“昔共工弃此道也,虞于湛乐,淫失其身,欲壅防百川,堕高堙庳,以害天下。皇天弗福,庶民弗助,祸乱并兴,共工用灭。其在有虞,有崇伯鲧,播其淫心,称遂共工之过,尧用殛之于羽山。其后伯禹念前之非度,厘改制量,象物天地,比类百则,仪之于民,而度之于群生,共之从孙四岳佐之,高高下下,疏川导滞,锺水丰物,封崇九山,决汨九川,陂鄣九泽,丰殖九薮,汨越九原,宅居九隩,合通四海。故天无伏阴,地无散阳,水无沈气,火无灾燀,神无间行,民无淫心,时无逆数,物无害生。帅象禹之功,度之于轨仪,莫非嘉绩,克厌帝心。皇天嘉之,祚以天下,赐姓曰‘姒’、氏曰‘有夏’,谓其能以嘉祉殷富生物也。祚四岳国,命以侯伯,赐姓曰‘姜’、氏曰‘有吕’,谓其能为禹股肱心膂,以养物丰民人也。“此一王四伯,岂繄多宠。皆亡王之后也。唯能厘举嘉义,以有胤在下,守祀不替其典。有夏虽衰,杞、郐犹在;申、吕虽衰,齐、许犹在。唯有嘉功,以命姓受祀,迄于天下,及其失之也,必有慆淫之心间之。故亡其氏姓,踣毙不振;绝后无主,湮替隶圉。夫亡者岂繄无宠?皆黄、炎之后也。唯不帅天地之度,不顺四时之序,不度民神之义,不仪生物之则,以殄灭无胤,至于今不祀。及其得之也,必有忠信之心间之。度于天地而顺于时动,和于民神而仪于物则,故高朗令终,显融昭明,命姓受氏,而附之以令名。若启先王之遗训,省其典图刑法,而观其废兴者,皆可知也。其兴者,必有夏、吕之功焉;其废者,必有共、鲧之败焉。今吾执政无乃实有所避,而滑夫二川之神,使至于争明,以妨王宫,王而饰之,无乃不可乎!“人有言曰:‘无过乱人之门。’又曰‘雍者尝焉,佐斗者伤焉。’又曰:‘祸不好,不能为祸。’《诗》曰:‘四牡骙骙,旟旐有翩,乱生不夷,靡国不泯。’又曰:‘民之贪乱,宁为荼毒。’夫见乱而不惕,所残必多,其饰弥章。民有怨乱,犹不可遏,而况神乎?王将防斗川以饰宫,是饰乱而佐斗也,其无乃章祸且遇伤乎?自我先王厉、宣、幽、平而贪天祸,至于今未弭。我又章之,惧长及子孙,王室其愈卑乎?其若之何?“自后稷以来宁乱,及文、武、成、康而仅克安民。自后稷之始基靖民,十五王而文始平之,十八王而康克安之,其难也如是。厉始革典,十四王矣,基德十五而始平,基祸十五其不济乎!吾朝夕儆惧,曰:‘其何德之修,而少光王室,以逆天休?’王又章辅祸乱,将何以堪之?王无亦鉴于黎、苗之王,下及夏、商之季,上不象天,而下不仪地,中不和民,而方不顺时,不共神祇,而蔑弃五则。是以人夷其宗庙,而火焚其彝器,子孙为隶,下夷于民,而亦未观夫前哲令德之则。则此五者而受天之丰福,飨民之勋力,子孙丰厚,令闻不忘,是皆天子之所知也。“天所崇之子孙,或在畎亩,由欲乱民也。畎亩之人,或在社稷,由欲靖民也。无有异焉!《诗》云:‘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将焉用饰宫?其以徼乱也。度之天神,则非祥也。比之地物,则非义也。类之民则,则非仁也。方之时动,则非顺也。咨之前训,则非正也。观之诗书,与民之宪言,则皆亡王之为也。上下议之,无所比度,王其图之!夫事大不从象,小不从文。上非天刑,下非地德,中非民则,方非时动而作之者,必不节矣。作又不节,害之道也。”王卒壅之。及景王多宠人,乱于是乎始生。景王崩,王室大乱。及定王,王室遂卑。

第二章 郑庄才露

第一节 史伯对郑始祖

《国语·郑语》:

桓公为司徒,甚得周众与东土之人,问于史伯曰:“王室多故,余惧及焉,其何所可以逃死?”史伯对曰:“王室将卑,戎、狄必昌,不可偪也。当成周者,南有荆蛮、申、吕、应、邓、陈、蔡、随、唐;北有卫、燕、狄、鲜虞、潞、洛、泉、徐、蒲;西有虞、虢、晋、隗、霍、杨、魏、芮;东有齐、鲁、曹、宋、滕、薛、邹、莒;是非王之支子母弟甥舅也,则皆蛮、荆、戎、狄之人也。非亲则顽,不可入也。其济、洛、河、颍之间乎!是其子男之国,虢、郐为大,虢叔恃势,(会阝)仲恃险,是皆有骄侈怠慢之心,而加之以贪冒。君若以周难役之故,寄孥与贿焉,不敢不许。周乱而弊,是骄而贪,必将背君,君若以成周之众,奉辞伐罪,无不克矣。若克二邑,邬、弊、补、舟、依、、历、华,君之土也。若前华后河,右洛左济,主芣、騩而

黑柔食溱、洧,修典刑以守之,是可以少固。

公曰:“南方不可乎?”

对曰:“夫荆子熊严生子四人:伯霜、仲雪、叔熊、季紃。叔熊逃难于濮而蛮,季紃是立,薳氏将起之,祸又不克。是天启之心也。又甚聪明和协,盖其先王。臣闻之,天之所启,十世不替。夫其子孙必光启土,不可偪也。且重、黎之后也,夫黎为高辛氏火正,以淳耀敦大,天明地德,光照四海,故命之曰‘祝融’,其功大矣。“夫成天地之大功者,其子孙未尝不章,虞、夏、商、周是也。虞幕能听协风,以成乐物生者也。夏禹能单平水土,以品处庶类者也。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周弃能播殖百穀蔬,以衣食民人者也。其后皆为王公侯伯。祝融亦能昭显天地之光明,以生柔嘉材者也,其后八姓于周未有侯伯。佐制物于前代者,昆吾为夏伯矣,大彭、豕韦为商伯矣。当周未有。己姓昆吾、苏、顾、温、董,董姓鬷夷、豢龙,则夏灭之矣。彭姓彭祖、豕韦、诸稽,则商灭之矣。秃姓舟人,则周灭之矣。妘姓乌阝、会阝、路、偪阳,曹姓邹、莒,皆为采卫,或在王室,或在夷、狄,莫之数也。而又无令闻,必不兴矣。斟姓无后。融之兴者,其在羋姓乎?羋姓越不足命也。蛮羋蛮矣,唯荆实有昭德,若周衰,其必兴矣。姜、嬴、荆、羋,实与诸姬代相干也。姜,伯夷之后也,嬴,伯翳之后也。伯夷能礼於神以佐尧者也,伯翳能议百物以佐舜者也。其后皆不失祀而未有兴者,周衰其将至矣。”

公曰:“谢西之九州,何如?”

对曰:“其民沓贪而忍,不可因也。唯谢、郏之间,其冢君侈骄,其民怠沓其君,而未及周德;若更君而周训之,是易取也,且可长用也。”公曰:“周其弊乎?”对曰:“殆于必弊者也。《泰誓》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今王弃高明昭显,而好谗慝暗昧;恶角犀丰盈,而近顽童穷固。去和而取同。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调口,刚四支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正七体以役心,平八索以成人,建九纪以立纯德,合十数以训百体。出千品,具万方,计亿事,材兆物,收经入,行姟极。故王者居九畡之田,收经入以食兆民,周训而能用之,和乐如一。夫如是,和之至也。于是乎先王聘后于异姓,求财于有方,择臣取谏工而讲以多物,务和同也。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王将弃是类也而与剸同。天夺之明,欲无弊,得乎?“夫虢石父谗谄巧从之人也,而立以为卿士,与剸同也;弃聘后而立内妾,好穷固也;侏儒戚施,实御在侧,近顽童也;周法不昭,而妇言是行,用谗慝也;不建立卿士,而妖试幸措,行暗昧也。是物也,不可以久。且宣王之时有童谣曰:“檿弧箕服,实亡周国。’于是宣王闻之,有夫妇鬻是器者,王使执而戮之。府之小妾生女而非王子也,惧而弃之。此人也,收以奔褒。天之命此久矣,其又何可为乎?《训语》有之曰:‘夏之衰也,褒人之神化为二龙,以同于王庭,而言曰:“余,褒之二君也。”夏后卜杀之与去之与止之,莫吉。卜请其漦而藏之,吉。乃布币焉而策告之,龙亡而漦在,椟而藏之,传郊之。’及殷、周,莫之发也。及厉王之末,发而观之,漦流于庭,不可除也。王使妇人不帏而噪之,化为玄鼋,以入于王府。府之童妾未既龀而遭之,既笄而孕,当宣王时而生。不夫而育,故惧而弃之。为弧服者方戮在路,夫妇哀其夜号也,而取之以逸,逃于褒。褒人褒姁有狱,而以为入于王,王遂置之,而嬖是女也,使至于为后而生伯服。天之生此久矣,其为毒也大矣,将使候淫德而加之焉。毒之酋腊者,其杀也滋速。申、缯、西戎方强,王室方骚,将以纵欲,不亦难乎?王欲杀太子以成伯服,必求之申,申人弗畀,必伐之。若伐申,而缯与西戎会以伐周,周不守矣!缯与西戎方将德申,申、吕方强,其隩爱太子亦必可知也,王师若在,其救之亦必然矣。王心怒矣,虢公从矣,凡周存亡,不三稔矣!君若欲避其难,其速规所矣,时至而求用,恐无及也!”

公曰:“若周衰,诸姬其孰兴?”

对曰:“臣闻之,武实昭文之功,文之祚尽,武其嗣乎!武王之子,应、韩不在,其在晋乎!距险而邻于小,若加之以德,可以大启。”公曰:“姜、嬴其孰兴?”对曰:“夫国大而有德者近兴,秦仲、齐侯,姜、嬴之隽也,且大,其将兴乎?”公说,乃东寄帑与贿,虢、(会阝)受之,十邑皆有寄地。

第二节 庄公克段,清除内患

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武姜醒来子已生,母受惊吓,故恶之;一说为难产,亦通)。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地名)。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佗(其他)邑唯命。”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制度,旧例):大都,不过参(仨)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不合法度),非制(属于违制)也,君将不堪。

公曰:“姜氏欲之,焉辟(避)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

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西北边境地区)贰于己(通常指背叛,此处非也。此处之“二”,另立中心是也)。

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公曰:“无庸,将自及。”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公曰:“不义不暱,厚将崩。”

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夫人(武姜)将启之(作内应)。

公闻其期(“期”为京城大叔预定向庄公发难的日期。也许庄公在那里早有卧底,现来通报消息,故而公知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言郑庄公早有欲擒故纵之谋)。不言出奔,难之也。

遂寘(置)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

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

公曰:“尔有母遗,繄我独无!”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

对曰:“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

公从之。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遂为母子如初。

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

第三节 国际舞台,小有施展

一、请成于陈,不成则征

鲁隐公六年(公元前717年):

五月庚申,郑伯侵陈,大获。

往岁,郑伯请成于陈,陈侯不许。五父谏曰:“亲仁善邻,国之宝也。君其许郑。”陈侯曰:“宋、卫实难,郑何能为?”遂不许。

君子曰:“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其陈桓公之谓乎!长恶不悛,从自及也。虽欲救之,其将能乎?《商书》曰:‘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乡迩,其犹可扑灭?’周任有言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蕰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则善者信矣。’”

二、不祀泰山而率齐朝王

鲁隐公八年(前715年):

郑伯请释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许田。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不祀泰山也。夏,虢公忌父始作卿士于周。

四月甲辰,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辛亥,以妫氏归。甲寅,入于郑。陈鍼子送女。先配而后祖。鍼子曰:“是不为夫妇。诬其祖矣,非礼也,何以能育?”

齐人卒平宋、卫于郑。

秋,会于温,盟于瓦屋,以释东门之役,礼也。

八月丙戌,郑伯以齐人朝王,礼也。

三、大败戎师

鲁隐公九年(公元前714年):

北戎侵郑,郑伯御之。患戎师,曰;“彼徒我车,惧其侵轶我也。”公子突曰:“使勇而无刚者尝寇,而速去之。君为三覆以待之。戎轻而不整,贪而无亲,胜不相让,败不相救。先者见获必务进,进而遇覆必速奔,后者不救,则无继矣。乃可以逞。”从之。

戎人之前遇覆者奔。祝聃逐之。衷戎师,前后击之,尽殪。戎师大奔。十一月甲寅,郑人大败戎师。

四、以王命讨不庭而不贪其土

鲁隐公九年(前714年):

宋公不王。郑伯为王左卿士,以王命讨之,伐宋。宋以入郛之役怨公,不告命。公怒,绝宋使。

秋,郑人以王命来告伐宋。

冬,(鲁隐)公会齐侯于防,谋伐宋也。

鲁隐公十年(公元前713年):

十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郑伯于中丘。癸丑,盟于邓,为师期。

夏五月,羽父先会齐侯、郑伯伐宋。

六月戊申,公会齐侯、郑伯于老桃。壬戌,公败宋师于菅。庚午,郑师入郜。辛未,归于我。庚辰,郑师入防。辛巳,归于我。

君子谓:“郑庄公于是乎可谓正矣。以王命讨不庭,不贪其土以劳王爵,正之体也。”蔡人、卫人、郕人不会王命。

秋七月庚寅,郑师入郊。犹在郊,宋人、卫人入郑。蔡人从之,伐戴。八月壬戌,郑伯围戴。癸亥,克之,取三师焉。宋、卫既入郑,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而败。九月戊寅,郑伯入宋。

冬,齐人、郑人入郕,讨违王命也。

五、伐许有礼,又败息宋

隐公十一年(公元前712年):

夏,公会郑伯于郲,谋伐许也。

郑伯将伐许,五月甲辰,授兵于大宫。公孙阏与颍考叔争车,颍考叔挟辀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及大逵,弗及,子都怒。

秋七月,公会齐侯、郑伯伐许。庚辰,傅于许,颍考叔取郑伯之旗蝥弧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颠。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郑师毕登。壬午,遂入许。许庄公奔卫。

齐侯以许让公。公曰:“君谓许不共,故从君讨之。许既伏其罪矣,虽君有命,寡人弗敢与闻。”乃与郑人。

郑伯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以居许东偏,曰:“天祸许国,鬼神实不逞于许君,而假手于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亿,其敢以许自为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糊其口于四方(笔者评曰:至今念记着他那个造反未遂的弟弟,是庄公可谓贤矣),其况能久有许乎?吾子其奉许叔以抚柔此民也,吾将使获也佐吾子。若寡人得没于地,天其以礼悔祸于许?无宁兹许公复奉其社稷。唯我郑国之有请谒焉,如旧昏媾,其能降以相从也。无滋他族,实逼处此,以与我郑国争此土也。吾子孙其覆亡之不暇,而况能禋祀许乎?寡人之使吾子处此,不唯许国之为,亦聊以固吾圉也。”

乃使公孙获处许西偏,曰:“凡而器用财贿,无实于许。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于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孙日失其序。夫许,大岳之胤也,天而既厌周德矣,吾其能与许争乎?”

君子谓:“郑庄公于是乎有礼。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许无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处之,量力而行之,相时而动,无累后人,可谓知礼矣。”

郑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鸡,以诅射颍考叔者。君子谓:“郑庄公失政刑矣。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无德政,又无威刑,是以及邪。邪而诅之,将何益矣!”

王取邬、刘、蒍、邘之田于郑,而与郑人苏忿生之田温、原、絺、樊、隰郕、欑茅、向、盟、州、陉、隤、怀。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郑也。恕而行之,德之则也,礼之经也。己弗能有而以与人,人之不至,不亦宜乎?

郑、息有违言,息侯伐郑。郑伯与战于竟,息师大败而还。君子是以知息之将亡也。不度德,不量力,不亲亲,不征辞,不察有罪,犯五不韪而以伐人,其丧师也,不亦宜乎!

冬十月,郑伯以虢师伐宋。壬戌,大败宋师,以报其入郑也。宋不告命,故不书。凡诸侯有命,告则书,不然则否。师出臧否,亦如之。虽及灭国,灭不告败,胜不告克,不书于策。

六、太子救齐

鲁桓公六年(公元前706年):

北戎伐齐,齐侯使乞师于郑。郑大子忽帅师救齐。六月,大败戎师,获其二帅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献于齐。于是,诸侯之大夫戍齐,齐人馈之饩,使鲁为其班,后郑。郑忽以其有功也,怒,故有郎之师。

公之未昏(婚)于齐也,齐侯欲以文姜妻郑大子忽。大子忽辞,人问其故,大子曰:“人各有耦,齐大,非吾耦也。《诗》云:‘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大国何为?”

君子曰:“善自为谋。”及其败戎师也,齐侯又请妻之,固辞。人问其故,大子曰:“无事于齐,吾犹不敢。今以君命奔齐之急,而受室以归,是以师昏也。民其谓我何?”遂辞诸郑伯。

七、战胜王师而知止

事见本书第1章第3节第三目,此处从略。

第四节 郑庄辞世那一年

鲁桓公十一年(公元前701年):

十一年春,齐、卫、郑、宋盟于恶曹。

楚屈瑕将盟贰、轸。郧人军于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莫敖患之。斗廉曰:“郧人军其郊,必不诫,且日虞四邑之至也。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我以锐师宵加于郧,郧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斗志。若败郧师,四邑必离。”莫敖曰:“盍请济师于王?”对曰:“师克在和,不在众。商、周之不敌,君之所闻也。成军以出,又何济焉?”莫敖曰:“卜之?”对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遂败郧师于蒲骚,卒盟而还。

郑昭公(太子忽)之败北戎也,齐人将妻之,昭公辞。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从。

夏,郑庄公卒。

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为公娶邓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姞,生厉公。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

秋九月丁亥,昭公奔卫。己亥,厉公立。

第五节 庄公身后二三事

一、厉公出,昭公入

鲁桓公十五年(公元前697年):

十五年春,天王使家父来求车,非礼也。诸侯不贡车、服,天子不私求财。

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将享诸郊。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公载以出,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夏,厉公出奔蔡。

六月乙亥,昭公入。

许叔入于许。公会齐侯于艾,谋定许也。

秋,郑伯因栎人杀檀伯,而遂居栎。冬,会于衰,谋伐郑,将纳厉公也。弗克而还。

二、高氏弑君

鲁桓公十七年(公元前695年):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书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厎日,礼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

初,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昭公恶之,固谏,不听,昭公立,惧其杀己也。

辛卯,弑昭公,而立公子亹。

君子谓昭公知所恶矣。公子达曰:“高伯其为戮乎?复恶已甚矣。”

三、弑君者死

鲁桓公十八年(公元前694年):

1.秋,齐侯师于首止,[郑]子亹会之,高渠弥相。七月戊戌,齐人杀子亹而轘高渠弥,祭仲逆郑子于陈而立之。是行也,祭仲知之,故称疾不往。人曰:“祭仲以知免。”仲曰:“信也。”

2.(东周王室)周公欲弑庄王而立王子克。辛伯告王,遂与王杀周公黑肩。王子克奔燕。

初,子仪有宠于桓王,桓王属诸周公。辛伯谏曰:“并后、匹嫡、两政、耦国,乱之本也。”周公弗从,故及。

四、人心生妖

鲁庄公十四年(公元前680年):

郑厉公自栎侵郑,及大陵,获傅瑕。傅瑕曰:“苟舍我,吾请纳君。”与之盟而赦之。六月甲子,傅瑕杀郑子及其二子而纳厉公。

初,内蛇与外蛇斗于郑南门中,内蛇死。六年而厉公入。公闻之,问于申繻曰:“犹有妖乎?”对曰:“人之所忌,其气焰以取之,妖由人兴也。人无衅焉,妖不自作。人弃常则妖兴,故有妖。”

厉王入,遂杀傅瑕。使谓原繁曰:“傅瑕贰,周有常刑,既伏其罪矣。纳我而无二心者,吾皆许之上大夫之事,吾愿与伯父图之。且寡人出,伯父无里言,入,又不念寡人,寡人憾焉。”对曰:“先君桓公命我先人典司宗祏。社稷有主而外其心,其何贰如之?苟主社稷,国内之民其谁不为臣?臣无二心,天之制也。子仪在位十四年矣,而谋召君者,庸非贰乎。庄公之子犹有八人,若皆以官爵行赂劝贰而可以济事,君其若之何?臣闻命矣。”乃缢而死。

蔡哀侯为莘故,绳息妫以语楚子。楚子如息,以食入享,遂灭息。以息妫归,生堵敖及成王焉,未言。楚子问之,对曰:“吾一妇人而事二夫,纵弗能死,其又奚言?”楚子以蔡侯灭息,遂伐蔡。秋七月,楚入蔡。

君子曰:“《商书》所谓‘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乡迩,其犹可扑灭’者,其如蔡哀侯乎。”(笔者曰:郑自庄公之后,国政日非,岂非人心之妖使然邪?)

第三章 齐桓首霸

第一节 公子小白即位之前

一、齐襄乱伦,埋下祸根

1.鲁桓公十八年(公元前676年):

十八年春,(鲁桓)公将有行,遂与姜氏(鲁桓公夫人)如齐(也算是回娘家吧)。申繻曰:“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也,谓之有礼。易此(如果改变,如不遵守),必败。”

公会齐侯(文姜之兄)于泺,遂及文姜如齐。齐侯通(与其妹文姜私)焉。(鲁桓)公谪(追问)之,以告(文姜就坦白了)。

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为鲁桓公驾车),公薨于车(实为彭生受襄公指使所杀)。

鲁人告于齐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宁居,来修旧好,礼成而不反,无所归咎,恶于诸侯。请以彭生除之。”齐人杀彭生(以为替罪羊)。

2.鲁庄公七年(公元前687年):

七年春,文姜会齐侯于防,齐志(襄公乱伦之邪志)也。

夏,恒星不见,夜明也。星陨如雨,与雨偕也。

秋,无麦苗,不害嘉谷也。

二、内乱发生

鲁庄公八年(公元前686年):

夏,师及齐师围郕。郕降于齐师。仲庆父请伐齐师。公曰:“不可。我实不德,齐师何罪?罪我之由。《夏书》曰:‘皋陶迈种德,德,乃降。’姑务修德以待时乎。”秋,师还。君子是以善鲁庄公。

齐侯使连称、管至父戍葵丘。瓜时而往,曰:“及瓜而代。”期戍,公问不至。请代,弗许。故谋作乱。

僖公之母弟曰夷仲年,生公孙无知,有宠于僖公,衣服礼秩如适。襄公绌之。二人因之以作乱。连称有从妹在公宫,无宠,使间公,曰:“捷,吾以汝为夫人。”

冬十二月,齐侯游于姑棼,遂田于贝丘。见大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彭生敢见!”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惧,队于车,伤足丧屦。反,诛屦于徒人费。弗得,鞭之,见血。走出,遇贼于门,劫而束之。费曰:“我奚御哉!”袒而示之背,信之。费请先入,伏公而出,斗,死于门中。石之纷如死于阶下。遂入,杀孟阳于床。曰:“非君也,不类。”见公之足于户下,遂弑之,而立无知。

初襄公立,无常。鲍叔牙曰:“君使民慢,乱将作矣。”奉公子小白出奔莒。

乱作,管夷吾、召忽奉公子纠来奔。

初,公孙无知虐于雍廪。

第二节 桓公即位,先治国内

一、小白即位,管仲为相

鲁庄公九年(公元前685年):

九年春,雍廪杀无知。

公及齐大夫盟于蔇,齐无君也。

夏,公伐齐,纳子纠。桓公自莒先入。

秋,师及齐师战于乾时,我(鲁)师败绩, (鲁庄)公丧戎路,传乘而归。秦子、梁子以公旗辟于下道,是以皆止。

鲍叔帅师来言曰:“子纠,亲也,请君讨之。管、召、雠也,请受而甘心焉。”乃杀子纠于生窦,召忽死之。管仲请囚,鲍叔受之,及堂阜而税(脱,释放)之。归而以告(小白)曰:“管夷吾治于高傒,使相可也。”(齐桓)公从之。

二、管仲对齐桓公问政

《国语·齐语》:

桓公自莒反于齐,使鲍叔为宰,辞曰:“臣,君之庸臣也。君加惠于臣,使不冻馁,则是君之赐也。若必治国家者,则非臣之所能也。若必治国家者,则其管夷吾乎。臣之所不若夷吾者五:宽惠柔民,弗若也;治国家不失其柄,弗若也;忠信可结于百姓,弗若也,制礼义可法于四方,弗若也;执枹鼓立于军门,使百姓皆加勇焉,弗若也。桓公曰:“夫管夷吾射寡人中钩,是以滨于死。”鲍叔对曰:“夫为其君动也。君若宥而反之,夫犹是也。”桓公曰:“若何?”鲍子对曰:“请诸鲁。”桓公曰:“施伯,鲁君之谋臣也,夫知吾将用之,必不予我矣。若之何?”鲍子对曰:“使人请诸鲁,曰:‘寡君有不令之臣在君之国,欲以戮之于群臣,故请之。’则予我矣。”桓公使请诸鲁,如鲍叔之言。

庄公以问施伯,施伯对曰:“此非欲戮之也,欲用其政也。夫管子,天下之才也,所在之国,则必得志于天下。令彼在齐,则必长为鲁国忧矣。”庄公曰:“若何?”施伯对曰:“杀而以其尸授之。”庄公将杀管仲,齐使者请曰:“寡君欲亲以为戮,若不生得以戮于群臣,犹未得请也。请生之。”于是庄公使束缚以予齐使,齐使受之而退。

比至,三衅、三浴之。桓公秦逆之于郊,而与之坐而问焉,曰:“昔吾先君襄公筑台以为高位,田、狩、毕、弋,不听国政,卑圣侮士,而唯女是崇。九妃、六嫔,陈妾数百,食必粱肉,衣必文绣。戎士冻馁,戎车待游车之剪,戎士待陈妾之馀。优笑在前,贤材在后。是以国家不日引,不月长。恐宗庙之不扫除,社稷之不血食,敢问为此若何?”管子对曰:“昔吾先王昭王、穆王,世法文、武远绩以成名,合群叟,比校民之有道者,设象以为民纪,式权以相应,比缀以度,竱本肇末,劝之以赏赐,纠之以刑罚,班序颠毛,以为民纪统。”桓公曰:“为之若何?”管子对曰:“昔者,圣王之治天下也,参其国而伍其鄙,定民之居,成民之事,陵为之终,而慎用其六柄焉。”

桓公曰:“成民之事若何?”管子对曰:“四民者,勿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哤,其事易。”公曰:“处士、农、工、商若何?”

管子对曰:“昔圣王之处士也,使就闲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令夫士,群萃而州处,闲燕则父与父言义,子与子言孝,其事君者言敬,其幼者言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士之恒为士。“令夫工,群萃而州处,审其四时,辨其功苦,权节其用,论比协材,旦暮从事,施于四方,以饬其子弟,相语以事,相示以巧,相陈以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工之子恒为工。“令夫商,群萃而州处,察其四时,而监其乡之资,以知其市之贾,负、任、担、荷,服牛、轺马,以周四方,以其所有,易其所无,市贱鬻贵,旦暮从事于此,以饬其子弟,相语以利,相示以赖,相陈以知贾。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商之子恒为商。“令夫农,群萃而州处,察其四时,权节其用,耒、耜、枷、芟,及寒,击菒除田,以待时耕;及耕,深耕而疾耰之,以待时雨;时雨既至,挟其枪、刈、耨、镈,以旦暮从事于田野。脱衣就功,首戴茅蒲,身衣袯襫霑体途足,暴其发肤,尽其四支之敏,以从事于田野。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生物农之子恒为农,野处而不暱。其秀民之能为士者,必足赖也。有司见而不以告,其罪五。有司已于事而竣。”

桓公曰:“定民之居若何?”管子对曰:“制国以为二十一乡。”桓公曰:“善。”管子于是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公帅五乡焉,国子帅五乡焉,高子帅五乡焉。参国起案,以为三官,臣立三宰,工立三族,市立三乡,泽立三虞,山立三衡。

桓公曰:“吾欲从事于诸侯,其可乎?”管子对曰:“未可,国未安。”桓公曰:“安国若何?”管子对曰:“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遂滋民,与无财,而敬百姓,则国安矣。”桓公曰:“诺。”遂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遂滋民,与无财,而敬百姓。国既安矣,桓公曰:“国安矣,其可乎?”管子对曰:“未可。君若正卒伍,修甲兵,则大国亦将正卒伍,修甲兵,则难以速得志矣。君有攻伐之器,小国诸侯有守御之备,则难以速得志矣。君若欲速得志于天下诸侯,则事可以隐令,可以寄政。”桓公曰:“为之若何?”管子对曰:“作内政而寄军令焉。”桓公曰:“善。”

管子于是制国:“五家为轨,轨为之长;十轨为里,里有司;四里为连,连为之长;十连为乡,乡有良人焉。以为军令:五家为轨,故五人为伍,轨长帅之;十轨为里,故五十人为小戎,里有司帅之;四里为连,故二百人为卒,连长帅之;十连为乡,故二千人为旅,乡良人帅之;五乡一帅,故万人为一军,五乡之帅帅之。三军,故有中军之鼓,有国子之鼓,有高子之鼓。春以蒐振旅,秋以狝治兵。

是故卒伍整于里,军旅整于郊。内教既成,令勿使迁徙。伍之人祭祀同福,死丧同恤,祸灾共之。人与人相畴,家与家相畴,世同居,少同游。故夜战声相闻,足以不乖;昼战目相见,足以相识。其欢欣足以相死。居同乐,行同和,死同哀。是故守则同固,战则同强。君有此士也三万人,以方行于天下,以诛无道,以屏周室,天下大国之君莫之能御。”

三、管仲佐政

《国语·齐语》:

正月之朝,乡长复事。君亲问焉,曰:“于子之乡,有居处好学、慈孝于父母、聪慧质仁、发闻于乡里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明,其罪五。”有司已于事而竣。桓公又问焉,曰:“于子之乡,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于众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贤,其罪五。”有司已于事而竣。桓公又问焉,曰:“于子之乡,有不慈孝于父母、不长悌于乡里、骄躁淫暴、不用上令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下比,其罪五。”有司已于事而竣。是故乡长退而修德进贤,桓公亲见之,遂使役官。

桓公令官长期而书伐,以告且选,选其官之贤者而复用之,曰:“有人居我官,有功休德,惟慎端悫以待时,使民以劝,绥谤言,足以补官之不善政。”桓公召而与之语,訾相其质,足以比成事,诚可立而授之。设之以国家之患而不疚,退问其乡,以观其所能而无大厉,升以为上卿之赞。谓之三选。国子、高子退而修乡,乡退而修连,连退而修里,里退而修轨,轨退而修伍,伍退而修家。是故匹夫有善,可得而举也;匹夫有不善,可得而诛也。政既成,乡不越长,朝不越爵,罢士无伍,罢女无家。夫是,故民皆勉为善。与其为善于乡也,不如为善于里;与其为善于里也,不如为善于家。是故士莫敢言一朝之便,皆有终岁之计;莫敢以终岁之议,皆有终身之功。

桓公曰:“伍鄙若何?”管子对曰:“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政不旅旧,则民不偷;山泽各致其时,则民不苟;陆、阜、陵、墐、井、田、畴均,则民不憾;无夺民时,则百姓富;犠牲不略,则牛羊遂。”桓公曰:“定民之居若何?”管子对曰:“制鄙。三十家为邑,邑有司;十邑为卒,卒有卒帅;十卒为乡,乡有乡帅;三乡为县,县有县帅;十县为属,属有大夫。五属,故立五大夫,各使治一属焉;立五正,各使听一属焉。是故正之政听属,牧政听县,下政听乡。”桓公曰:“各保治尔所,无或淫怠而不听治者!”

四、齐桓之治

《国语·齐语》:

正月之朝,五属大夫复事。桓公择是寡功者而谪之,曰:“制地、分民如一,何故独寡功?教不善则政不治,一再则宥,三则不赦。”桓公又亲问焉,曰:“于子之属,有居处为义好学、慈孝于父母、聪慧质仁、发闻于乡里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明,其罪五。”有司已于事而竣。桓公又问焉,曰:“于子之属,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于众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贤,其罪五。”有司已于事而竣。桓公又问焉,曰:“于子之属,有不慈孝于父母、不长悌于乡里、骄躁淫暴、不用上令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下比,其罪五。”有司已于事而竣。五属大夫于是退而修属,属退而修县,县退而修乡,乡退而修卒,卒退而修邑,邑而退而修家。是故匹夫有善,可得而举也;匹夫有不善,可得而诛也。政既成矣,以守则固,以征则强。

第三节 国际舞台终成霸

一、足甲兵,亲近邻

《国语·齐语》:

桓公曰:“吾欲从事于诸侯,其可乎?”管子对曰:“未可。邻国未吾亲也君欲从事于天下诸侯,则亲邻国。”桓公曰:“若何?”管子对曰:“审吾疆埸,而反其侵地;正其封疆,无受其资;而重为之皮币,以骤聘眺于诸侯,以安四邻,则四邻之国亲我矣。为游士八十人,奉之以车马、衣裘,多其资币,使周游于四方,以号召天下之贤士。皮币玩好,使民鬻之四方,以监其上下之所好,择其淫乱者而先征之。”

桓公问曰:“夫军令则寄诸内政矣,齐国寡甲兵,为之若何?”管子对曰:“轻过而移诸甲兵。”桓公曰:“为之若何?”管子对曰:“制重罪赎以犀甲一戟,轻罪赎以鞼盾一戟,小罪谪以金分,宥间罪。索讼者三禁而不可上下,坐成以束矢。美金以铸剑戟,试诸狗马;恶金以铸鉏、夷、斤、劚,试诸壤土。”甲兵大足。

二、坐平鲁难,处斩哀姜

1.鲁庄公三十二年(公元前662年):

三十二年春,城小谷,为管仲也。

齐侯为楚伐郑之故,请会于诸侯。宋公请先见于齐侯。夏,遇于梁丘。

秋七月,有神降于莘。惠王问诸内史过曰:“是何故也?”对曰:“国之将兴,明神降之,监其德也;将亡,神又降之,观其恶也。故有得神以兴,亦有以亡,虞、夏、商、周皆有之。”王曰:“若之何?”对曰:“以其物享焉,其至之日,亦其物也。”王从之。内史过往,闻虢请命,反曰:“虢必亡矣,虐而听于神。”神居莘六月。虢公使祝应、宗区、史嚚享焉。神赐之土田。史嚚曰:“虢其亡乎!吾闻之: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虢多凉德,其何土之能得!”

初,公筑台临党氏,见孟任,从之。閟,而以夫人言许之。割臂盟公,生子般焉。雩,讲于梁氏,女公子观之。圉人荦自墙外与之戏。子般怒,使鞭之。公曰:“不如杀之,是不可鞭。荦有力焉,能投盖于稷门。”公疾,问后于叔牙。对曰:“庆父材。”问于季友,对曰:“臣以死奉般。”公曰:“乡者牙曰庆父材。”成季使以君命命僖叔待于鍼巫氏,使鍼季鸩之,曰:“饮此则有后于鲁国,不然,死且无后。”饮之,归及逵泉而卒,立叔孙氏。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寝。子般即位,次于党氏。冬十月己未,共仲使圉人荦贼子般于党氏。成季奔陈。立闵公。

2.鲁闵公元年(公元前661年):

夏六月,葬庄公,乱故,是以缓。

秋八月,公及齐侯盟于落姑,请复季友也。齐侯许之,使召诸陈,公次于郎以待之。“季子来归”,嘉之也。

冬,齐仲孙湫来省难。书曰“仲孙”,亦嘉之也。仲孙归曰:“不去庆父,鲁难未已。”公曰:“若之何而去之?”对曰:“难不已,将自毙,君其待之。”公曰:“鲁可取乎?”对曰:“不可,犹秉周礼。周礼,所以本也。臣闻之,国将亡,本必先颠,而后枝叶从之。鲁不弃周礼,未可动也。君其务宁鲁难而亲之。亲有礼,因重固,间携贰,覆昏乱,霸王之器也。”

3.鲁闵公二年(公元前660年):

秋八月辛丑,共仲使卜齮贼公于武闱。成季以僖公适邾。共仲奔莒,乃入,立之。以赂求共仲于莒,莒人归之。及密,使公子鱼请,不许。哭而往,共仲曰:“奚斯之声也。”乃缢。闵公,哀姜之娣叔姜之子也,故齐人立之。共仲通于哀姜,哀姜欲立之。(鲁)闵公之死也,哀姜与知之,故孙于邾。齐人取而杀之于夷,以其尸归,僖公请而葬之。

三、尊王攘夷

《国语·齐语》:

桓公曰:“吾欲南伐,何主?”管子对曰:“以鲁为主。反其侵地棠、潜,使海于有蔽,渠弭于有渚,环山于有牢。”桓公曰:“吾欲西伐,何主?”管子对曰:“以卫为主。反其侵地台、原、姑与漆里,使海于有蔽,渠弭于有渚,环山于有牢。”桓公曰:“吾欲北伐,何主?”管子对曰:“以燕为主。反其侵地柴夫、吠狗,使海于有蔽,渠弭于有渚,环山于有牢。”四邻大亲。既反侵地,正封疆,地南至于祇饣匋阴,西至于济,北至于河,东至于纪酅,有革车八百乘。择天下之甚淫乱者而先征之。

即位数年,东南多有淫乱者,莱、莒、徐夷、吴、越,一战帅服三十一国。遂南征伐楚,济汝,逾方城,望汶山,使贡丝于周而反。荆州诸侯莫敢不来服。遂北伐山戎,刜令支、斩孤竹而南归。海滨诸侯莫敢不来服。与诸侯饰牲为载,以约誓于上下庶神,与诸侯戮力同心。西征攘白狄之地,至于西河,方舟设泭,乘桴济河,至于石枕。悬车束马,逾太行与辟耳之谿拘夏,西服流沙、西吴。南城于周,反胙于绛。岳滨诸侯莫敢不来服,而大朝诸侯于阳穀。兵车之属六,乘车之会三,诸侯甲不解累,兵不解翳,弢无弓,服无矢。隐武事,行文道,帅诸侯而朝天子。(笔者曰:齐桓之霸,充分体现霸权二重性。其为伯也,既有本国私利在焉,亦有维护大局之义。)

四、迁邢封卫

1.鲁闵公元年(公元前661年):

……

狄人伐邢。管敬仲言于齐侯曰:“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暱,不可弃也。宴安鸩毒,不可怀也。《诗》云:‘岂不怀归,畏此简书。’简书,同恶相恤之谓也。请救邢以从简书。”齐人救邢。

2.鲁闵公二年(公元前660年):

僖之元年,齐桓公迁邢于夷仪。二年,封卫于楚丘。邢迁如归,卫国忘亡。卫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务材训农,通商惠工,敬教劝学,授方任能。

元年革车三十乘,季年乃三百乘。

3.鲁僖公元年(公元前659年):

元年春,不称即位,公出故也。公出复入,不书,讳之也。讳国恶,礼也。

诸侯救邢。邢人溃,出奔师。师遂逐狄人,具邢器用而迁之,师无私焉。

夏,邢迁夷仪,诸侯城之,救患也。凡侯伯救患分灾讨罪,礼也。

4.鲁僖公二年(公元前658年):

二年春,诸侯城楚丘而封卫焉。不书所会,后也。

五、召陵之盟

鲁僖公四年(公元前656年):

四年春,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

蔡溃,遂伐楚。楚子使与师言曰:“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

管仲对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征。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

齐侯陈诸侯之师,与屈完乘而观之。

齐侯曰:“岂不谷是为?先君之好是继。与不谷同好,如何?”对曰:“君惠徼福于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愿也。”

齐侯曰:“以此众战,谁能御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对曰:“君若以德绥诸侯,谁敢不服?君若以力,……虽众,无所用之。”屈完及诸侯盟。(评曰笔者:管敬仲强辞夺理,齐桓公以势压人,楚屈完不卑不亢。双方争势,打了个平手。详见第7章第1节第四目5小目。)

六、宁母之盟

鲁僖公七年(公元前653年):

七年春,齐人伐郑。孔叔言于郑伯曰:“谚有之曰:‘心则不竞,何惮于病。’既不能强,又不能弱,所以毙也。国危矣,请下齐以救国。”公曰:“吾知其所由来矣。姑少待我。”对曰:“朝不及夕,何以待君?”

夏,郑杀申侯以说于齐,且用陈辕涛涂之谮也。

初,申侯,申出也,有宠于楚文王。文王将死,与之璧,使行,曰,“唯我知女(汝),女专利而不厌,予取予求,不女疵瑕也。后之人将求多于女,女必不免。我死,女必速行。无适小国,将不女容焉。”既葬,出奔郑,又有宠于厉公。子文闻其死也,曰:“古人有言曰‘知臣莫若君。’弗可改也已。”

秋,盟于宁母,谋郑故也。

管仲言于齐侯曰:“臣闻之,招携以礼,怀远以德,德礼不易,无人不怀。”齐侯(乃)修礼于诸侯,诸侯官受方物。

郑伯使大子华听命于会,言于齐侯曰:“泄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实违君命。君若去之以为成。我以郑为内臣,君亦无所不利焉。”齐侯将许之。管仲曰:“君以礼与信属诸侯,而以奸终之,无乃不可乎?子父不奸之谓礼,守命共时之谓信。违此二者,奸莫大焉。”公曰:“诸侯有讨于郑,未捷。今苟有衅,从之,不亦可乎?”对曰:“君若绥之以德,加之以训辞,而帅诸侯以讨郑,郑将覆亡之不暇,岂敢不惧?若揔其罪人以临之,郑有辞矣,何惧?且夫合诸侯以崇德也,会而列奸,何以示后嗣?夫诸侯之会,其德刑礼义,无国不记。记奸之位,君盟替矣。作而不记,非盛德也。君其勿许,郑必受盟。夫子华既为大子而求介于大国,以弱其国,亦必不免。郑有叔詹、堵叔、师叔三良为政,未可间也。”齐侯辞焉。子华由是得罪于郑。冬,郑伯请盟于齐。

闰月,惠王崩。襄王恶大叔带之难,惧不立,不发丧而告难于齐。

七、葵丘之盟

鲁僖公九年(公元前651年):

夏,(诸侯在齐桓公的主持下)会于葵丘,寻盟,且修好,礼也。

王使宰孔赐齐侯胙,曰:“天子有事于文武,使孔赐伯舅胙。”齐侯将下拜。孔曰:“且有后命。天子使孔曰:‘以伯舅耋老,加劳,赐一级,无下拜’”。对曰:“天威不违颜咫尺,小白余敢贪天子之命无下拜?恐陨越于下,以遗天子羞。敢不下拜?”下,拜;登,受。

秋,齐侯盟诸侯于葵丘,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宰孔先归,遇晋侯曰:“可无会也。齐侯不务德而勤远略,故北伐山戎,南伐楚,西为此会也。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其在乱乎。君务靖乱,无勤于行。”晋侯乃还。

九月,晋献公卒。

冬十月,里克杀奚齐于次。书曰:“杀其君之子。”未葬也。荀息将死之,人曰:“不如立卓子而辅之。”荀息立公子卓以葬。

十一月,里克杀公子卓于朝,荀息死之。君子曰:“《诗》所谓‘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荀息有焉。”

齐侯以诸侯之师伐晋,及高梁而还,讨晋乱也。令不及鲁,故不书。

八、天子奖赏诸侯归

1.《国语·齐语》:

葵丘之会,天子使宰孔致胙于桓公(事见本节第七目),曰:“余一人之命有事于文、武,使孔致胙。”且有后命曰:“以尔自卑劳,实谓尔伯舅,无下拜。”桓公召管子而谋,管子对曰:“为君不君,为臣不臣,乱之本也。”桓公惧,出见客曰:“天威不违颜咫尺,小白余敢承天子之命曰‘尔无下拜’,恐陨越于下,以为天子羞。”

遂下拜,升受命。赏服大辂,龙旗九旒,渠门赤旂,诸侯称顺焉。桓公忧天下诸侯。鲁有夫人、庆父之乱,二君弑死,国绝无嗣。桓公闻之,使高子存之。

狄人攻邢,桓公筑夷仪以封之,男女不淫,牛马选具(事见本节第四目)。狄人攻卫,卫人出庐于曹,桓公城楚丘以封之(事见本节第四目)。其畜散而无育,桓公与之系马三百。天下诸侯称仁焉。

于是天下诸侯知桓公之非为己动也,是故诸侯归之。

桓公知诸侯之归己也,故使轻其币而重其礼。故天下诸侯罢马以为币,缕綦以为奉,鹿皮四个;诸侯之使垂橐而入,捆载而归。故拘之以利,结之以信,示之以武,故天下小国诸侯既许桓公,莫之敢背,就其利而信其仁、畏其武。桓公知天下诸侯多与己也,故又大施忠焉。可为动者为之动,可为谋者为之谋,军谭、遂而不有也,诸侯称宽焉。通齐国之鱼盐于东莱,使关市几而不征,以为诸侯利,诸侯称广焉。筑葵兹、晏、负夏、领釜丘,以御戎、狄之地,所以禁暴于诸侯也;筑五鹿、中牟、盖与、牡丘,以卫诸夏之地,所以示权于中国也。教大成,定三革,隐五刃,朝服以济河而无怵惕焉,文事胜矣。是故大国惭愧,小国附协。唯能用管夷吾、宁戚、隰朋、宾胥无、鲍叔牙之属而伯(霸)功立。

2.鲁僖公十二年(公元前648年):

十二年春,诸侯城卫楚丘之郛,惧狄难也。黄人恃诸侯之睦于齐也,不共楚职,曰:“自郢及我九百里,焉能害我?”

夏,楚灭黄。王以戎难故,讨王子带。秋,王子带奔齐。

冬,齐侯使管夷吾平戎于王,使隰朋平戎于晋。

王以上卿之礼飨管仲,管仲辞曰:“臣,贱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若节春秋来承王命,何以礼焉?陪臣敢辞。”王曰:“舅氏,余嘉乃勋,应乃懿德,谓督不忘。往践乃职,无逆朕命。”管仲受下卿之礼而还。

君子曰:“管氏之世祀也宜哉!让不忘其上。《诗》曰:‘恺悌君子,神所劳矣。’”

第四节 齐桓去世一霸终

僖公十七年(公元前643年):

十七年春,齐人为徐伐英氏,以报娄林之役也。

师灭项。淮之会,公有诸侯之事,未归而取项。齐人以为讨,而止公。

秋,声姜以公故,会齐侯于卞。九月,公至。书曰:“至自会。”犹有诸侯之事焉,且讳之也。

齐侯之夫人三:王姬,徐嬴,蔡姬,皆无子。齐侯好内,多内宠,内嬖如夫人者六人:长卫姬,生武孟;少卫姬,生惠公;郑姬,生孝公;葛嬴,生昭公;密姬,生懿公;宋华子,生公子雍。公与管仲属孝公于宋襄公,以为太子。雍巫有宠于卫共姬,因寺人貂以荐羞于公,亦有宠,公许之立武孟。管仲卒,五公子皆求立。冬十月乙亥,齐桓公卒。易牙入,与寺人貂因内宠以杀群吏,而立公子无亏。孝公奔宋。十二月乙亥赴。辛巳夜殡。

第五节 身后之乱

(事见本书第4章第3节,此处从略。)

第四章 宋襄示仁

第一节 前人已有好传统

鲁隐公三年(公元前720年):

宋穆公疾,召大司马孔父而属(嘱,嘱托、托付)殇公焉,曰:“先君舍与夷而立寡人,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之灵(若托您的福),得保首领以没(得以善终),先君(宋宣公)若问与夷,其将何辞以对?请子奉之,以主社稷,寡人虽死,亦无悔焉。”对曰:“群臣愿奉(国君您的儿子)冯也。”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为贤,使主社稷,若弃德不让,是废先君之举也,岂曰能贤?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务乎?吾子其无废先君之功。”(遂)使公子冯出居于郑。

八月庚辰,宋穆公卒。殇公(与夷)即位。

君子曰:“宋宣公可谓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飨之,命以义夫。《商颂》曰:‘殷受命咸宜,百禄是荷。’其是之谓(就是说的这种情况)乎!”

第二节 谦让而后即君位

1.鲁僖公八年(公元前652年):

宋(桓)公疾,大子(太子)兹父(即后来的宋襄公)固请曰:“目夷(子鱼)长,且仁,君其立之。”公命子鱼,子鱼辞,曰:“能以国让,仁孰大焉?臣不及也,且又不顺。”遂走而退(逃避君位)。

2.僖公九年(公元前651年):

九年春,宋桓公卒,未葬而襄公会诸侯,故曰子。凡在丧,王曰小童,公侯曰子。

夏,会于葵丘,寻盟,且修好,礼也。

宋襄公即位,以公子目夷为仁,使为左师以听政,于是宋治。故鱼氏世为左师。

第三节 是非功罪兼有之

一、平齐之乱继世雄

鲁僖公十八年(公元前642年):

十八年春,宋襄公以诸侯伐齐。三月,齐人杀无亏。

……

齐人将立孝公,不胜,四公子之徒遂与宋人战。夏五月,宋败齐师于甗,立孝公而还。

秋八月,葬齐桓公。

二、且看残忍另一面

鲁僖公十九年(公元前641年):

宋人执滕宣公。

夏,宋(襄)公使邾文公用鄫子(鄫国国君)于次睢(地名)之社(以活人祭祀社神),欲以属(召集聚会,此处隐含讨好之意)东夷。

司马子鱼(谏)曰:“古者六畜不相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况敢用人乎?祭祀以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谁飨之?齐桓公存三亡国以属诸侯,义士犹曰薄德。今一会而虐二国之君,又用诸淫昏之鬼,将以求霸,不亦难乎?得死为幸!”

秋,卫人伐邢,以报菟圃之役。于是卫大旱,卜有事于山川,不吉。宁庄子曰:“昔周饥,克殷而年丰。今邢方无道,诸侯无伯,天其或者欲使卫讨邢乎?”从之,师兴而雨。

宋人围曹,讨不服也。

子鱼言于宋公曰:“文王闻崇德乱而伐之,军三旬而不降,退修教而复伐之,因垒而降。《诗》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今君德无乃犹有所阙,而以伐人,若之何?盍(何不)姑内省德乎?无阙而后动。”

陈穆公请修好于诸侯,以无忘齐桓之德。冬,盟于齐,修桓公之好也。梁亡,不书其主,自取之也。初,梁伯好土功(大兴土木),亟城而弗处,民罢而弗堪,则曰:“某寇将至。”乃沟公宫,曰:“秦将袭我。”民惧而溃,秦遂取梁。

三、楚人执而又释之

1.鲁僖公二十年(公元前640年):

宋襄公欲合诸侯, (鲁)臧文仲闻之,曰:“以欲从人,则可;以人从欲,鲜济。”

2.鲁僖公二十一年(公元前639年):

二十一年春,宋人为鹿上之盟,以求诸侯于楚。楚人许之。公子目夷曰:“小国争盟,祸也。宋其亡乎,幸而后败。”

夏,大旱。公欲焚巫兀。臧文仲曰:“非旱备也。修城郭,贬食省用,务穑劝分,此其务也。巫兀何为?天欲杀之,则如勿生;若能为旱,焚之滋甚。”公从之。是岁也,饥而不害。

秋,诸侯会宋公于盂。子鱼曰:“祸其在此乎!君欲已甚,其何以堪之?”

于是楚执宋公以伐宋。

冬,会于薄以释之。子鱼曰:“祸犹未也(被抓又放了——祸害不够大),未足以惩君。”

第四节 泓水之战败犹荣

1.鲁僖公二十二年(公元前638年):

三月,郑伯如楚。

夏,宋公伐郑。子鱼曰:“所谓祸在此矣。”

……

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弗听。

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楚军排好阵势)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

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勍者,皆吾敌也。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今元洲曰:子鱼先生此言差矣。战争本身就是罪恶,根除为最好。如果一时不能根除,则作为权宜之计,尽可能地减少其残酷性,亦有必要。今之日内瓦诸公约,即属此类。古时,尚无此种法制文明。是故,宋襄公的战争礼仪和仁爱思想,也就更为难能可贵。)

2.僖公二十三年(公元前637年):

春,齐侯伐宋,围缗,以讨其不与盟于齐也。

夏五月,宋襄公卒,伤于泓故也。

第五节 学习襄公好榜样

一、狂狡救敌反被擒

鲁宣公二年(公元前607年):

春,郑公子归生受命于楚,伐宋。

宋华元、乐吕御之。

二月壬子,战于大棘,宋师败绩,囚华元,获乐吕,及甲车四百六十乘,俘二百五十人,馘百人。

狂狡辂(迎战)郑人,郑人入于井,倒戟而出之,获狂狡。

君子曰:“失礼违命,宜其为禽(擒)也。戎,昭果毅以听之之谓礼,杀敌为果,致果为毅。易之,戮也。”(元洲评曰:此君子言,大谬不然。救敌出井,狂狡至仁;擒获恩人,才是粗牲!)(此次战前)将战,华元杀羊食士,其御羊斟不与。及战,曰:“畴昔(往日、前日)之羊,子为政(你当家),今日之事,我为政(我当家)。”与入郑师(驾战车驰入敌军),故败(致使华元被俘)。

君子谓:“羊斟非人也,以其私憾,败国殄(害)民。于是刑孰大焉。《诗》所谓‘人之无良’者,其羊斟之谓乎,残民以逞。”

宋人以兵车百乘、文马百驷以赎华元于郑。半入,华元逃归,立于门外,告而入。见叔佯(即羊斟),曰:“子之马然也。”对曰:“非马也,其人也(是人为的,是我干的)。”既合(回答之后)而来奔(鲁国)。(元洲评曰:羊斟之错无人知晓,更没谁想去揭发或追究他,而他本人竟然如实主动坦白。仅此一点,不亦英雄乎?!放到今天,如有此种卑鄙小人,做了丧天害理之事,还不知会怎样地千方百计加以掩盖呢。仅此一项,就使我们愧对古人啊!)

宋城,华元为植(监督工程的值班将领),巡功(巡视巡察工程情况)。城者(筑城的人们)讴曰(编着歌唱道):“睅其目,皤其腹,弃甲而复。于思于思,弃甲复来。”(华元)使其骖乘谓之(对那些戏唱其辱的筑城者)曰:“牛则有皮,犀兕尚多,弃甲则那(弃甲而归有什么不可)?”

役人曰:“从(纵,纵然、即使)有其皮,丹漆若何?”

华元曰:“去之(走吧,不在这儿视察了),夫其口众我寡(我说不过他们)。”(元洲评曰:华元为宋大夫,也算是大官了。可他对待民众讥笑的态度,既有无可奈何之处,又着实令我辈为之感动。何以言此?你看他,既没有恼羞成怒地发泄淫威,也没有高高在上地压制人家,而是乖乖地自己溜掉。这种心胸不凡的气度,我看很值得今人学习。)

二、宋人两度倡弭兵(事见本书第9章,此处从略。)

第五章 晋文功业

第一节 曲沃代晋

1.鲁隐公五年(公元前718年):

曲沃庄伯以郑人、邢人伐翼,王使尹氏、武氏助之。翼侯奔随。

夏,葬卫桓公。卫乱,是以缓。

曲沃叛王。秋,王命虢公伐曲沃而立哀侯于翼(是为晋都)。

2.鲁桓公二年(公元前710年):

初,晋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条之役生大子,命之曰仇。其弟以千亩之战生,命之曰成师。师服曰:“异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义,义以出礼,礼以体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易则生乱。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命大子曰仇,弟曰成师,始兆乱矣,兄其替乎?”

惠之二十四年,晋始乱,故封桓叔于曲沃,靖侯之孙栾宾傅之。师服曰:“吾闻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今晋,甸侯也,而建国。本既弱矣,其能久乎?”惠之三十年,晋潘父弑昭侯而纳桓叔,不克。晋人立孝侯。

惠之四十五年,曲沃庄伯伐翼,弑孝侯。翼人立其弟鄂侯。鄂侯生哀侯。哀侯侵陉庭之田。陉庭南鄙启曲沃伐翼。

3.鲁桓公三年(公元前709年):

三年春,曲沃(地方政权首领)武公伐翼(当时晋都),次于陉庭,韩万御戎,梁弘为右,逐翼侯于汾隰,骖絓而止。夜获之,及栾共叔(晋大夫共叔成)。

4.《国语·晋语》(一):

武公伐翼,杀哀侯,止栾共子曰:“苟无死,吾以子见天子,令子为上卿,制晋国之政。”辞曰:“成闻之:‘民生于三,事之如一。’父生之,师教之,君食之。非父不生,非食不长,非教不知生之族也,故壹事之。唯其所在,则致死焉。报生以死,报赐以力,人之道也。臣敢以私利废人之道,君何以训矣?且君知成之从也,未知其待于曲沃也,从君而贰,君焉用之?”遂斗而死。

5.鲁桓公七年(公元前702年):

冬,曲沃伯(武公)诱晋小子侯(即晋哀侯之子),杀之。

6.鲁桓公八年(公元前701年):

八年春,(曲沃武公)灭翼。

冬,王命虢仲立晋哀侯之弟缗于晋。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礼也。

7.鲁桓公九年(公元前700年):

秋,虢仲、芮伯、梁伯、荀侯、贾伯伐曲沃。

8.鲁庄公十六年(公元前678年):

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以一军为晋侯。

初,晋武公伐夷,执夷诡诸。蒍国请而免之。既而弗报。故子国作乱,谓晋人曰:“与我伐夷而取其地。”遂以晋师伐夷,杀夷诡诸。周公忌父出奔虢。惠王立而复之。

第二节 晋国之乱

一、早期之乱

鲁桓公二年(公元前710年):

初,晋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条之役生大子,命之曰仇。其弟以千亩之战生,命之曰成师。师服曰:“异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义,义以出礼,礼以体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易则生乱。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命大子曰仇,弟曰成师,始兆乱矣,兄其替乎?”

惠之二十四年,晋始乱,故封桓叔于曲沃,靖侯之孙栾宾傅之。师服曰:“吾闻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今晋,甸侯也,而建国。本既弱矣,其能久乎?”

惠之三十年,晋潘父弑昭侯而纳桓叔,不克。晋人立孝侯。

惠之四十五年,曲沃庄伯伐翼,弑孝侯。翼人立其弟鄂侯。鄂侯生哀侯。哀侯侵陉庭之田。陉庭南鄙启曲沃伐翼。

二、群公子乱

1.庄公二十三年(公元前671年):

晋桓、庄之族逼,献公患之。士蒍曰:“去富子,则群公子可谋也已。”公曰:“尔试其事。”士蒍与群公子谋,谮富子而去之。

2.庄公二十四年(公元前670年):

晋士蒍又与群公子谋,使杀游氏之二子。士蒍告晋侯曰:“可矣。不过二年,君必无患。”

3.庄公二十五年(公元前669年):

晋士蒍使群公子尽杀游氏之族,乃城聚而处之。

冬,晋侯围聚,尽杀群公子。

三、骊姬之乱

1.庄公二十八年:

晋献公娶于贾,无子。烝(奸淫长辈)于齐姜,生秦穆夫人及大子申生。又娶二女于戎,大戎狐姬生重耳,小戎子生夷吾。晋伐骊戎,骊戎男女以骊姬。归生奚齐。其娣生卓子。骊姬嬖,欲立其子,赂外嬖梁五,与东关嬖五,使言于公曰:“曲沃,君之宗也。蒲与二屈,君之疆也。不可以无主。宗邑无主则民不威,疆埸无主则启戎心。戎之生心,民慢其政,国之患也。若使大子主曲沃,而重耳、夷吾主蒲与屈,则可以威民而惧戎,且旌君伐。”使俱曰:“狄之广莫,于晋为都。晋之启土,不亦宜乎?”晋侯说之。夏,使大子居曲沃,重耳居蒲城,夷吾居屈。群公子皆鄙,唯二姬之子在绛。二五卒与骊姬谮群公子而立奚齐,晋人谓之二五耦。

2.闵公元年:

晋侯作二军,公将上军,大子申生将下军。赵夙御戎,毕万为右,以灭耿、灭霍、灭魏。还,为大子城曲沃。赐赵夙耿,赐毕万魏,以为大夫。

士蒍曰:“大子不得立矣,分之都城而位以卿,先为之极,又焉得立。不如逃之,无使罪至。为吴大伯,不亦可乎?犹有令名,与其及也。且谚曰:‘心苟无瑕,何恤乎无家。’天若祚大子,其无晋乎。”

卜偃曰:“毕万之后必大。万,盈数也;魏,大名也;以是始赏,天启之矣。天子曰兆民,诸侯曰万民。今名之大,以从盈数,其必有众。”

3.闵公二年:

晋侯使大子申生伐东山皋落氏。

里克谏曰:“大子奉冢祀,社稷之粢盛,以朝夕视君膳者也,故曰冢子。君行则守,有守则从。从曰抚军,守曰监国,古之制也。夫帅师,专行谋,誓车旅,君与国政之所图也,非大子之事也。师在制命而已。禀命则不威,专命则不孝。故君之嗣适不可以帅师。君失其官,帅师不威,将焉用之。且臣闻皋落氏将战,君其舍之。”

公曰:“寡人有子,未知其谁立焉。”(里克)不对而退。见大子。大子曰:“吾其废乎?”对曰:“告之以临民,教之以军旅,不共是惧,何故废乎?且子惧不孝,无惧弗得立,修己而不责人,则免于难。”

大子帅师,公衣之偏衣,佩之金玦。狐突御戎,先友为右,梁余子养御罕夷,先丹木为右。羊舌大夫为尉。

先友曰:“衣身之偏,握兵之要,在此行也,子其勉之。偏躬无慝,兵要远灾,亲以无灾,又何患焉!”

狐突叹曰:“时,事之征也;衣,身之章也;佩,衷之旗也。故敬其事则命以始,服其身则衣之纯,用期衷则佩之度。今命以时卒,閟其事也;衣之尨服,远其躬也;佩以金玦,弃其衷也。服以远之,时以閟之,尨凉冬杀,金寒玦离,胡可恃也?虽欲勉之,狄可尽乎?”

梁余子养曰:“帅师者受命于庙,受脤于社,有常服矣。不获而,命可知也。死而不孝,不如逃之。”

罕夷曰:“尨奇无常,金玦不复,虽复何为,君有心矣。”

先丹木曰:“是服也。狂夫阻之。曰‘尽敌而反’,敌可尽乎!虽尽敌,犹有内谗,不如违之。”狐突欲行。羊舌大夫曰:“不可。违命不孝,弃事不忠。虽知其寒,恶不可取,子其死之。”

大子将战,狐突谏曰:“不可,昔辛伯谂周桓公云:‘内宠并后,外宠二政,嬖子配适,大都耦国,乱之本也。’周公弗从,故及于难。今乱本成矣,立可必乎?孝而安民,子其图之,与其危身以速罪也。”

4.鲁僖公四年:

初,晋献公欲以骊姬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公曰:“从筮。”卜人曰:“筮短龟长,不如从长。且其繇曰:‘专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必不可。”弗听,立之。生奚齐,其娣生卓子。及将立奚齐,既与中大夫成谋,姬谓大子曰:“君梦齐姜,必速祭之。”大子祭于曲沃,归胙(祭肉)于公。

公田(狩猎在处),姬置诸宫六日。公至,毒而献之。公祭之地,地坟(突起、变形);与犬,犬毙;与小臣,小臣亦毙。

姬泣曰:“贼由大子。”大子奔新城。公杀其傅杜原款。或谓大子:“子辞,君必辩焉。”大子曰:“君非姬氏,居不安,食不饱。我辞,姬必有罪。君老矣,吾又不乐。”曰:“子其行乎!”大子曰:“君实不察其罪,被此名也以出,人谁纳我?”

十二月戊申,缢于新城。姬遂谮二公子曰:“皆知之。”重耳奔蒲。夷吾奔屈。

四、《国语》资料

《晋语》(一):

1.献公卜伐骊戎,史苏占之,曰:“胜而不吉。”公曰:“何谓也?”对曰:“遇兆,挟以衔骨,齿牙为猾,戎、夏交捽。交捽,是交胜也,臣故云。且惧有口,携民,国移心焉。”公曰:“何口之有!口在寡人,寡人弗受,谁敢兴之?”对曰:“苟可以携,其入也必甘受,逞而不知,胡可壅也?”公弗听,遂伐骊戎,克之。获骊姬以归,有宠,立以为夫人。公饮大夫酒,令司正实爵与史苏,曰:“饮而无肴。夫骊戎之役,女曰‘胜而不吉’,故赏女以爵,罚女以无肴。克国得妃,其有吉孰大焉!”史苏卒爵,再拜稽首曰:“兆有之,臣不敢蔽。蔽兆之纪,失臣之官,有二罪焉,何以事君?大罚将及,不唯无肴。抑君亦乐其吉而备其凶,凶之无有,备之何害?若其有凶,备之为瘳。臣之不信,国之福也,何敢惮罚。”

饮酒出,史苏告大夫曰:“有男戎必有女戎。若晋以男戎胜戎,而戎亦必以女戎胜晋,其若之何!”里克曰:“何如?”史苏曰:“昔夏桀伐有施,有施人以妹喜女焉,妹喜有宠,于是乎与伊尹比而亡夏。殷辛伐有苏,有苏氏以妲己女焉,妲己有宠,于是乎与胶鬲比而亡殷。周幽王伐有褒,褒人以褒姒女焉,褒姒有宠,生伯服,于是乎与虢石甫比,逐太子宜臼而立伯服。太子出奔申,申人、鄫人召西戎以伐周。周于是乎亡。今晋寡德而安俘女,又增其宠,虽当三季之王,不亦可乎?且其兆云:‘挟以衔骨,齿牙为猾,’我卜伐骊,龟往离散以应我。夫若是,贼之兆也,非吾宅也,离则有之。不跨其国,可谓挟乎?不得其君,能衔骨乎?若跨其国而得其君,虽逢齿牙,以猾其中,谁云不从?诸夏从戎,非败而何?从政者不可以不戒,亡无日矣!”

郭偃曰:“夫三季王之亡也宜。民之主也,纵惑不疚,肆侈不违,流志而行,无所不疚,是以及亡而不获追鉴。今晋国之方,偏侯也。其土又小,大国在侧,虽欲纵惑,未获专也。大家、邻国将师保之,多而骤立,不其集亡。虽骤立,不过五矣。且夫口,三五之门也。是以谗口之乱,不过三五。且夫挟,小鲠也。可以小戕,而不能丧国,当之者戕焉,于晋何害?虽谓之挟,而猾以齿牙,口弗堪也,其与几何?晋国惧则甚矣,亡犹未也。商之衰也,其铭有之曰:“嗛嗛之德,不足就也,不可以矜,而祗取忧也。嗛嗛之食,不足狃也,不能为膏,而祗罹咎也。’虽骊之乱,其罹咎而已,其何能服?吾闻以乱得聚者,非谋不卒时,非人不免难,非礼不终年,非义不尽齿,非德不及世,非天不离数。今不据其安,不可谓能谋;行之以齿牙,不可谓得人;废国而向己,不可谓礼;不度而迂求,不可谓义;以宠贾怨,不可谓德;少族而多敌,不可谓天。德义不行,礼义不则,弃人失谋,天亦不赞,吾观君夫人也,若为乱,其犹隶农也。虽获沃田而勤易之,将不克飨,为人而已。”

士蒍曰:“诫莫如豫,豫而后给。夫子诫之,抑二大夫之言其皆有焉。”

既,骊姬不克,晋正于秦,五立而后平。

2.献公伐骊戎,克之,灭骊子,获骊姬以归,立以为夫人,生奚齐。其娣生卓子。骊姬请使申生主曲沃以速悬,重耳处蒲城,夷吾处屈,奚齐处绛,以儆无辱之故。公许之。

史苏朝,告大夫曰:“二三大夫其戒之乎,乱本生矣!日,君以骊姬为夫人,民之疾心固皆至矣。昔者之伐也,兴百姓以为百姓也,是以民能欣之,故莫不尽忠极劳以致死也。今君起百姓以自封也,民外不得其利,而内恶其贪,则上下既有判矣;然而又生男,其天道也?天强其毒,民疾其态,其乱生哉!吾闻君之好好而恶恶,乐乐而安安,是以能有常。伐木不自其本,必复生;塞水不自其源,必复流;灭祸不自其基,必复乱。今君灭其父而畜其子,祸之基也。畜其子,又从其欲,子思报父之耻而信其欲,虽好色,必恶心,不可谓好。好其色,必授之情。彼得其情以厚其欲,从其恶心,必败国且深乱。乱必自女戎,三代皆然。”骊姬果作难,杀太子而逐二公子。君子曰:“知难本矣。”

3.骊姬生奚齐,其娣生卓子。公将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齐。里克、丕郑、荀息相见,里克曰:“夫史苏之言将及矣!其若之何?”荀息曰:“吾闻事君者,竭力以役事,不闻违命。君立臣从,何贰之有?”丕郑曰:“吾闻事君者,从其义,不阿其惑。惑则误民,民误失德,是弃民也。民之有君,以治义也。义以生利,利以丰民,若之何其民之与处而弃之也?必立太子。”里克曰:“我不佞,虽不识义,亦不阿惑,吾其静也。”三大夫乃别。蒸于武公,公称疾不与,使奚齐莅事。猛足乃言于太子曰:“伯氏不出,奚齐在庙,子盍图乎!”太子曰:“吾闻之羊舌大夫曰:‘事君以敬,事父以孝。’受命不迁为敬,敬顺所安为孝。弃命不敬,作令不孝,又何图焉?且夫间父之爱而嘉其贶,有不忠焉;废人以自成,有不贞焉。孝、敬、忠、贞,君父之所安也。弃安而图,远于孝矣,吾其止也。”

4.献公田(狩猎),见翟柤之氛,归寝不寐。郤叔虎朝,公语之。对曰:“床笫之不安邪?抑骊姬之不存侧邪?”公辞焉。出遇士蒍,曰:“今夕君寝不寐,必为翟柤也。夫翟柤之君,好专利而不忌,其臣竞谄以求媚,其进者壅塞,其退者拒违。其上贪以忍,其下偷以幸,有纵君而无谏臣,有冒上而无忠下。君臣上下各餍其私,以纵其回,民各有心而无所据依。以是处国,不亦难乎!君若伐之,可克也。吾不言,子必言之。”士蒍以告,公悦,乃伐翟柤。郤叔虎将乘城,其徒曰:“弃政而役,非其任也。”郤叔虎曰:“既无老谋,而又无壮事,何以事君?”被羽先升,遂克之。

5.(晋献)公之优(优伶,娱乐艺人)曰施(名施), (私)通于骊姬。骊姬问焉,曰:“吾欲作大事,而难三公子之徒如何?”对曰:“早处之,使知其极。夫人知极,鲜有慢心;虽其慢,乃易残也。”骊姬曰:“吾欲为难,安始而可?”优施曰:“必于申生。其为人也,小心精洁,而大志重,又不忍人。精洁易辱,重偾可疾,不忍人,必自忍也。辱之近行。”骊姬曰:“重,无乃难迁乎?”优施曰:“知辱可辱,可辱迁重;若不知辱,亦必不知固秉常矣。今子内固而外宠,且善否莫不信。若外殚善而内辱之,无不迁矣。且吾闻之:甚精必愚。精为易辱,愚不知避难。虽欲无迁,其得之乎?”是故先施谗于申生。

骊姬赂(贿赂)二五(献公两近臣,一为大夫梁五,一为大夫东关五),使言于公曰:“夫曲沃,君之宗也;蒲与二屈,君之疆也,不可以无主。宗邑无主,则民不威;疆埸无主,则启戎心。戎之生心,民慢其政,国之患也。若使太子主曲沃,而二公子主蒲与屈,乃可以威民而惧戎,且旌君伐。”使俱曰:“狄之广莫,于晋为都。晋之启土,不亦宜乎?”公说,乃城曲沃,太子处焉;又城蒲,公子重耳处焉;又城二屈,公子夷吾处焉。骊姬既远太子,乃生之言,太子由是得罪。

6.十六年,公作二军,公将上军。太子申生将下军以伐霍。师未出,士蒍言于诸大夫曰:“夫太子,君之贰也,恭以俟嗣,何官之有?今君分之土而官之,是左之也。吾将谏以观之。”乃言于公曰:“夫太子,君之贰也,而帅下军,无乃不可乎?”公曰:“下军,上军之贰也。寡人在上,申生在下,不亦可乎?”士蒍对曰:“下不可以贰上。”公曰:“何故?”对曰:“贰若体焉,上下左右,以相心目,用而不倦,身之利也。上贰代举,下贰代履,周旋变动,以役心目,故能治事,以制百物。若下摄上,与上摄下,周旋不动,以违心目,其反为物用也,何事能治?故古之为军也,军有左右,阙从补之,成而不知,是以寡败。若以下贰上,阙而不变,败弗能补也。变非声章,弗能移也。声章过数则有衅,有衅则敌入,敌入而凶,救败不暇,谁能退敌?敌之如志,国之忧也,可以陵小,难以征国。君其图之!”公曰:“寡人有子而制焉,非子之忧也。”对曰:“太子,国之栋也,栋成乃制之,不亦危乎!”公曰:“轻其所任,虽危何害?”

士蒍出语人曰:“太子不得立矣。改其制而不患其难,轻其任而不忧其危,君有异心,又焉得立?行之克也,将以害之;若其不克,其因以罪之。虽克与否,无以避罪。与其勤而不入,不如逃之,君得其欲,太子远死,且有令名,为吴太伯,不亦可乎?”太子闻之,曰:“子舆之为我谋,忠矣。然吾闻之:为人子者,患不从,不患无名;为人臣者,患不勤,不患无禄,今我不才而得勤与从,又何求焉?焉能及吴太伯乎?”太子遂行,克霍而反,谗言弥兴。

7.优施教骊姬夜半而泣谓公曰:“吾闻申生甚好仁而强,甚宽惠而慈于民,皆有所行之。今谓君惑于我,必乱国,无乃以国故而行强于君。君未终命而不殁,君其若之何?盍杀我,无以一妾乱百姓。”公曰:“夫岂惠其民而不惠于其父乎?”

骊姬曰:“妾亦惧矣。吾闻之外人之言曰:为仁与为国不同。为仁者,爱亲之谓仁;为国者,利国之谓仁。故长民者无亲,众以为亲。苟利众而百姓和,岂能惮君?以众故不敢爱亲,众况厚之,彼将恶始而美终,以晚盖者也。凡民利是生,杀君而厚利众,众孰沮之?杀亲无恶于人,人孰去之?苟交利而得宠,志行而众悦,欲其甚矣,孰不惑焉?虽欲爱君,惑不释也。今夫以君为纣,若纣有良子,而先丧纣,无章其恶而厚其败。钧之死也,无必假手于武王,而其世不废,祀至于今,吾岂知纣之善否哉?君欲勿恤,其可乎?若大难至而恤之,其何及矣!”

公惧曰:“若何而可?”骊姬曰:“君盍老而授之政。彼得政而行其欲,得其所索,乃其释君。且君其图之,自桓叔(献公曾祖)以来,孰能爱亲?唯无亲,故能兼翼。”公曰:“不可与政。我以武与威,是以临诸侯。未殁而亡政,不可谓武;有子而弗胜,不可谓威。我授之政,诸侯必绝;能绝于我,必能害我。失政而害国,不可忍也。尔勿忧,吾将图之。”骊姬曰:“以皋落狄之朝夕苛我边鄙,使无日以牧田野,君之仓廪固不实,又恐削封疆。君盍使之伐狄,以观其果于众也,与众之信辑睦焉。若不胜狄,虽济其罪,可也;若胜狄,则善用众矣,求必益广,乃可厚图也。且夫胜狄,诸侯惊惧,吾边鄙不儆,仓廪盈,四邻服,封疆信,君得其赖,又知可否,其利多矣。君其图之!”公说。是故使申生伐东山,衣之偏裻之衣,佩之以金玦。仆人赞闻之,曰:“太子殆哉!君赐之奇,奇生怪,怪生无常,无常不立。使之出征,先以观之,故告之以离心,而示之以坚忍之权,则必恶其心而害其身矣。恶其心,必内险之;害其身,必外危之。危自中起,难哉!且是衣也,狂夫阻之衣也。其言曰:‘尽敌而反。’虽尽敌,其若内谗何!”申生胜狄而反,谗言作于中。君子曰:“知微。”

8.十七年冬,公使太子伐东山。里克谏曰:“臣闻皋落氏将战,君其释申生也!”公曰:“行也!”里克对曰:“非故也。君行,太子居,以监国也;君行,太子从,以抚军也。今君居,太子行,未有此也。”公曰:“非子之所知也。寡人闻之,立太子之道三:身钧以年,年同以爱,爱疑决之以卜、筮。子无谋吾父子之间,吾以此观之。”公不说。里克退,见太子。太子曰:“君赐我以偏衣、金玦,何也?”里克曰:“孺子惧乎?衣躬之偏,而握金玦,令不偷矣。孺子何惧!夫为人子者,惧不孝,不惧不得。且吾闻之曰:‘敬贤于请。’孺子勉之乎!”君子曰:“善处父子之间矣。”

太子遂行,狐突御戎,先友为右,衣偏衣而佩金玦。出而告先友曰:“君与我此,何也?”先友曰:“中分而金玦之权,在此行也。孺子勉之乎!”狐突叹曰:“以庬衣纯,而玦之以金铣者,寒之甚矣,胡可恃也?虽勉之,狄可尽乎?”

先友曰:“衣躬之偏,握兵之要,在此行也,勉之而已矣。偏躬无慝,兵要远灾,亲以无灾,又何患焉?”至于稷桑,狄人出逆,申生欲战。狐突谏曰:“不可。突闻之:国君好艾,大夫殆;好内,适子殆,社稷危。若惠于父而远于死,惠于众而利社稷,其可以图之乎?况其危身于狄以起谗于内也?”申生曰:“不可。君之使我,非欢也,抑欲测吾心也。是故赐我奇服,而告我权。又有甘言焉。言之大甘,其中必苦。谮在中矣,君故生心。虽蝎谮,焉避之?不若战也。不战而反,我罪滋厚;我战死,犹有令名焉。”果败狄于稷桑而反。谗言益起,狐突杜门不出。君子曰:“善深谋也。”

晋语二:

反(返回)自稷桑(之战的战场),处五年,骊姬谓公曰:“吾闻申生之谋愈深。日,吾固告君曰得众,众不利,焉能胜狄?今矜狄之善,其志益广。狐突不顺,故不出。吾闻之,申生甚好信而强,又失言于众矣,虽欲有退,众将责焉。言不可食,众不可弭,是以深谋。君若不图,难将至矣!”公曰:“吾不忘也,抑未有以致罪焉。”

骊姬告优施曰:“君既许我杀太子而立奚齐矣,吾难里克,奈何!”优施曰:“吾来里克,一日而已。子为我具特羊之飨,吾以从之饮酒。我优也,言无邮。”

骊姬许诺,乃具,使优施饮里克酒。中饮,优施起舞,谓里克妻曰:“主孟啖我,我教兹暇豫事君。”乃歌曰:“暇豫之吾吾,不如鸟乌。人皆集于苑,己独集于枯。”里克笑曰:“何谓苑?何谓枯?”优施曰:“其母为夫人,其子为君,可不谓苑乎?其母既死,其子又有谤,可不谓枯乎?枯且有伤。”

优施出,里克辟奠,不飧而寝。夜半,召优施,曰:“曩而言戏乎?抑有所闻之乎?”曰:“然。君既许骊姬杀太子而立奚齐,谋既成矣。”里克曰:“吾秉君以杀太子,吾不忍。通复故交,吾不敢。中立其免乎?”优施曰:“免。”

旦而里克见丕郑,曰:“夫史苏之言将及矣!优施告我,君谋成矣,将立奚齐。”丕郑曰:“子谓何?”曰:“吾对以中立。”丕郑曰:“惜也!不如曰不信以疏之,亦固太子以携之,多为之故,以变其志,志少疏,乃可间也。今子曰中立,况固其谋也,彼有成矣,难以得间。”里克曰:“往言不可及也,且人中心唯无忌之,何可败也!子将何如?”丕郑曰:“我无心。是故事君者,君为我心,制不在我。”里克曰:“弑君以为廉,长廉以骄心,因骄以制人家,吾不敢。抑挠志以从君,为废人以自利也,利方以求成人,吾不能。将伏也!”明日,称疾不朝。三旬,难乃成。

骊姬以君命命申生曰:“今夕君梦齐姜,必速祠而归福。”申生许诺,乃祭于曲沃,归福于绛。公田,骊姬受福,乃寘鸩于酒,寘堇于肉。公至,召申生献,公祭之地,地坟。申生恐而出。骊姬与犬肉,犬毙;饮小臣酒,亦毙。公命杀杜原款。申生奔新城。杜原款将死,使小臣圉告于申生,曰:“款也不才,寡智不敏,不能教导,以至于死。不能深知君之心度,弃宠求广土而窜伏焉;小心狷介,不敢行也。是以言至而无所讼之也,故陷于大难,乃逮于谗。然款也不敢爱死,唯与谗人钧是恶也。吾闻君子不去情,不反谗,谗行身死可也,犹有令名焉。死不迁情,强也。守情说父,孝也。杀身以成志,仁也。死不忘君,敬也。孺子勉之!死必遗爱,死民之思,不亦可乎?”申生许诺。

人谓申生曰:“非子之罪,何不去乎?”申生曰:“不可。去而罪释,必归于君,是怨君也。章父之恶,取笑诸侯,吾谁乡而入?内困于父母,外困于诸侯,是重困也。弃君去罪,是逃死也。吾闻之:‘仁不怨君,智不重困,勇不逃死。’若罪不释,去而必重。去而罪重,不智。逃死而怨君,不仁。有罪不死,无勇。去而厚怨,恶不可重,死不可避,吾将伏以俟命。”

骊姬见申生而哭之.曰:“有父忍之,况国人乎?忍父而求好人,人孰好之?杀父以求利人,人孰利之?皆民之所恶也,难以长生!”骊姬退,申生乃雉经于新城之庙。将死,乃使猛足言于狐突曰:“申生有罪,不听伯氏,以至于死。申生不敢爱其死,虽然,吾君老矣,国家多难,伯氏不出,奈吾君何?伯氏苟出而图吾君,申生受赐以至于死,虽死何悔!”是以谥为共君。

骊姬既杀太子申生,又谮二公子曰:“重耳、夷吾与知共君之事。”公令阉楚刺重耳,重耳逃于狄;令贾华制夷吾,夷吾逃于梁。尽逐群公子,乃立奚齐焉。始为令,国无公族焉。

第三节 重耳流亡

一、兄弟出逃

1.鲁僖公五年(公元前655年):

晋侯使以杀大子申生之故来告。

初,晋侯使士蒍为二公子筑蒲与屈,不慎,寘薪焉。夷吾诉之。公使让之。士蒍稽首而对曰:“臣闻之,无丧而戚,忧必仇焉。无戎而城,仇必保焉。寇仇之保,又何慎焉!守官废命不敬,固仇之保不忠,失忠与敬,何以事君?《诗》云:‘怀德惟宁,宗子惟城。’君其修德而固宗子,何城如之?三年将寻师焉,焉用慎?”退而赋曰:“狐裘尨茸,一国三公,吾谁适从?”及难,公使寺人披伐蒲。重耳曰:“君父之命不校。”乃徇曰:“校者吾仇也。”逾垣而走。披斩其祛,遂出奔翟。

2.鲁僖公六年(公元前654年):

六年春,晋侯使贾华伐屈。夷吾不能守,盟而行。将奔狄,郤芮曰:“后出同走,罪也。不如之梁。梁近秦而幸焉。”乃之梁。

3.《晋语》(二):(晋献公)二十二年,公子重耳出亡,及柏谷,卜适齐、楚。狐偃曰:“无卜焉。夫齐、楚道远而望大,不可以困往。道远难通,望大难走,困往多悔。困且多悔,不可以走望。若以偃之虑,其狄乎!夫狄近晋而不通,愚陋而多怨,走之易达。不通可以窜恶,多怨可与共忧。今若休忧于狄,以观晋国,且以监诸侯之为,其无不成。”乃遂之狄。

处一年,公子夷吾亦出奔,曰:“盍从吾兄窜于狄乎?”冀芮曰:“不可。后出同走,不免于罪。且夫偕出偕入难,聚居异情恶,不若走梁。梁近于秦,秦亲吾君。吾君老矣,子往,骊姬惧,必援于秦。以吾存也,且必告悔,是吾免也。”

乃遂之梁。居二年,骊姬使奄楚以环释言。四年(之后),复为君(晋献公卒而夷吾回国即位为君,这是后话)。

虢公梦在庙,有神人面白毛虎爪,执钺立于西阿,公惧而走。神曰:“无走!帝命曰:‘使晋袭于尔门。’”公拜稽首,觉,召史嚚占之,对曰:“如君之言,则蓐收也,天之刑神也,天事官成。”公使囚之,且使国人贺梦。舟之侨告诸其族曰:“众谓虢亡不久,吾乃今知之。君不度而贺大国之袭,于己也何瘳?吾闻之曰:‘大国道,小国袭焉曰服。小国傲,大国袭焉曰诛。’民疾君之侈也,是以遂于逆命。今嘉其梦侈必展,是天夺之鉴而益其疾也。民疾其态,天又诳之;大国来诛,出令而逆;宗国既卑,诸侯远己。内外无亲,其谁云救之?吾不忍俟也!”将行,以其族适晋。六年,虢乃亡。

伐虢之役,师出于虞。宫之奇谏而不听,出,谓其子曰:“虞将亡矣!唯忠信者能留外寇而不害。除闇以应外谓之忠,定身以行事谓之信。今君施其所恶于人,闇不除矣;以贿灭亲,身不定矣。夫国非忠不立,非信不固。既不忠信,而留外寇,寇知其衅而归图焉。已自拔其本矣,何以能久?吾不去,惧及焉。”以其孥适西山,三月,虞乃亡。

献公问于卜偃曰:“攻虢何月也?”对曰:“童谣有之曰:‘丙之晨,龙尾伏辰,均服振振,取虢之旂。鹑之贲贲,天策焞焞,火中成军,虢公其奔!’火中而旦,其九月十月之交乎?”

葵丘之会,献公将如会,遇宰周公,曰:“君可无会也。夫齐侯好示,务施与力而不务德,故轻致诸侯而重遣之,使至者劝而叛者慕。怀之以典言,薄其要结而厚德之,以示之信。三属诸侯,存亡国三,以示之施。是以北伐山戎,南伐楚,西为此会也。譬之如室,既镇其甍矣,又何加焉?吾闻之,惠难遍也,施难报也。不遍不报,卒于怨雠。夫齐侯将施惠如出责,是以不果奉,而暇晋是皇,虽后之会,将在东矣。君无惧矣,其有勤也!”公乃还。

宰孔谓其御曰:“晋侯将死矣!景霍以为城,而汾、河、涑、浍以为渠,戎、狄之民实环之。汪是土也,苟违其违,谁能惧之!今晋侯不量齐德之丰否,不度诸侯之势,释其闭修,而轻于行道,失其心矣。君子失心,鲜不夭昏。”是岁也,献公卒。八年,为淮之会。桓公在殡,宋人伐之。

二、晋献公卒,内乱又起

1.鲁僖公九年(公元前651年):

九月,晋献公卒,里克、丕郑欲纳文公,故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初,献公使荀息傅奚齐,公疾,召之,曰:“以是藐诸孤,辱在大夫,其若之何?”稽首而对曰:“臣竭其股肱之力,加之以忠贞。其济,君之灵也;不济,则以死继之。”公曰:“何谓忠贞?”对曰:“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忠也。送往事居,耦俱无猜。贞也。”及里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