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藏.1(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17 03:24:06

点击下载

作者:打眼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神藏.1

神藏.1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神藏1作者:打眼排版:梦工厂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03-01ISBN:9787516211397本书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一章少年和胖子

金陵,地处华夏东部地区,长江下游,濒江近海,自古就有“天下财富出于东南,而金陵为其会”的说法,有着6000多年文明史、近2600年建城史和近500年的建都史,是华夏四大古都之一,有“六朝古都”“十朝都会”之称,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金陵多山,四周群山环抱,有紫金山、牛首山、幕府山、栖霞山、汤山、青龙山、黄龙山、祖堂山、云台山、老山、灵岩山、茅山等,另有富贵山、九华山、北极阁山、清凉山、狮子山、鸡笼山等聚散于市内,形成了山多、水多、丘陵多的地貌特征。

在这些名山之中,有一个极不起眼、占地只有数平方公里的小山,名为方山。方山是一座不太高的平顶山,远望如一方印,古称印山。方山虽不高,但由于位于平原之上,仍不失巍峨挺拔。在方山那丛林茂密的深处,有一座很不起眼的道观,要不是正门处那儿有斧凿火烧痕迹书写着“上清宫”三个字的牌匾,恐怕就是三清老祖亲至,也看不出这是凡人给他供应香火的所在。

俗话说,“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方山上虽有一座道观,但却无仙可循,在十年浩劫中道观曾经被焚毁过一次,后来又因为年久失修坍塌过一次,如今已变得愈发破败不堪了。“唉,唉,怎么不响了?”一个十八九岁身穿道袍的男子,此刻正坐在道观前面的台阶上,用右手拍着左掌上的一只收音机,只不过除了“嘶嘶”的电流声之外,那收音机却是再没有第二种声音发出来了。“无量那个天尊,我可是昨儿才换的电池,不会又要拿到城里去修吧?”

少年道士没好气地念叨了一句,抬起手就想将收音机给扔出去,不过犹豫了一下之后,还是收了起来,毕竟这只收音机已经陪伴他足足有十年的时间了,那些孤寂的时光,倒是有一多半是靠着它才度过的。“聒噪,连你也欺负我啊?”听着上方那棵大树上不断传来的蝉鸣声,少年皱了下眉头,忽然身形一展,脚下一蹬,已然在那腰肢粗细的树干上连踩了三脚,待得身体将落的时候,又在树杈上一拍,右臂犹如长猿般伸展开来,手掌一抄,已将那来不及飞走的知了握在了掌心里。“嘿嘿,看你还叫不叫!”落到地上之后,少年摊开了手掌,看着掌心里的那个知了,不由笑了起来,刚刚因为收音机坏掉而导致的不愉快也随之烟消云散。“算了,放你走吧!”少年和那蝉儿自言自语地说了一会儿话之后,一扬手掌,将那知了放飞了出去,阳光透过茂密的枝叶洒在了他的脸上,露出了一张剑眉星目、异常英俊的脸庞。“别人家的道观叫作上清宫,你也叫上清宫,可此宫非彼宫,连饭都吃不上啊!”少年一回头,就看到了道观的牌匾,脸上不由露出了一丝苦笑,观中所剩的最后一点点大米已被他前天熬了粥,就是那稀得能当镜子照的粥,三天之后也是空空如也。少年今儿已经断了粮。

和那些名山大川的上清宫相比,方山上的上清宫,无疑就是个挂羊头卖狗肉的地方,破屋三五间就敢叫作上清宫,十余年间香火全无,要不是靠着挖些草药、毒蝎之类可入药的东西跟山下农户换取些粮食,少年怕是早就饿死了。“无量那个天尊,师父规定的下山期限还有三天,难不成就这么饿死吗?”少年的眼睛滴溜溜转了一圈,看着山下远处的炊烟,想着美味佳肴,忍不住咽了下口水,不过因为师律,犹豫了好一会儿,少年又悻悻地坐在了道观前面的石阶上。“那笨死的兔子,怎么就不再出现一次呀!”少年的脑海中出现了一幅画面,前年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山下收割庄稼的原因,将一只又肥又大的兔子赶到了山上,慌不择路的兔子一头撞死在道观前,也让少年美餐了一顿。

不过这守株待兔的情形,三年来也只出现了这一次。三年中,少年每天都会往那棵大树下看一眼,但每次都失望不已,笨死的兔子再也没有出现过第二只。“逸哥儿,你在不在,我来了——”正当少年道士饥肠辘辘准备上山再捉些毒蝎的时候,山下的小径处突然传来一声喊,随着喊声,一个身影已然出现在那不规则的石阶路上了。

这个有些肥硕且横向发展的身体,使得那山路小径愈发显得狭窄起来,不过肥胖不代表笨拙,那人的身手还算矫健,一口气爬上了七八十米高的台阶,上来之后也就是微微喘着粗气。“嘿,胖子,你怎么现在才来?这半年多死哪儿去了,我可是想死你了呀!”看到来人之后,少年道士脸上露出了一丝欣喜之色,言语间丝毫没有出家人的顾忌。“少来,我看你是快饿死了,想我带点吃的上来吧!”

那胖子走到近前才看得清楚,原来年龄也不是很大的样子,充其量也就二十岁,一双眯缝着的小眼睛很有神,给人一种精明的感觉,不过那丝精明在他笑起来之后,就变得一脸憨厚,再也看不出来了。“喏,我爸套的一只兔子,”胖子扬了扬左手,开口说道,“别说哥们儿不义气,昨儿才回的家,今儿一早就给你送兔子过来了,哎,我说你干吗呢?”

胖子刚扬起自己的左手,就发现他拎着的那只兔子一下子就易主了,而且抢过兔子的少年还没等他的话说完,转身就往道观里跑,转瞬之间,胖子眼前就没了人影。“这孩子,得饿成什么样了啊?”胖子一脸怜悯地摇了摇头,他知道这小道士碍于师律,活动范围仅限于这方山方圆数平方公里之内,所需的生活用品都是和山下村子里的人交换的,这断粮是常有的事情。“哎,我说你这动作也忒快了点儿吧!”当胖子走进道观来到后院之后,才发现自己拎来的那只兔子,已经被少年开膛破肚剥去了皮,用一根大树枝横穿了起来,而地上的那个浅坑里,木柴已冒出了火苗。“哥哥我已经饿了三天了。”看着被火苗舔着的兔肉,少年道士忍不住舔了下自己的嘴唇,声音幽怨地说道:“胖子,你小子可不地道啊,这一出去就是半年多,哥哥我可是每日里都等着你上山送吃的啊!”“少来,没我你也饿不死。”对于少年的话,胖子嗤之以鼻,摇头说道:“胖爷我也是当过兵的人,总不能做一辈子的农民吧!这次出山是打工去了,对了,我说你比我小,少在我面前充大,你要叫胖哥,懂不懂啊?”“切,谁说我比你小,你明明比我晚三天出生的,”少年很认真地说道,“就是晚一个时辰,我也是你哥,你要是不信回去问你那胖爹去!”

两人虽然都已经十八九岁了,但显然对于谁大谁小的事情很是介怀,被那少年道士说急了眼,胖子脱口而出道:“少来,你连自己是哪天生的都不知道!”“唉,我……我不是故意的,逸哥儿,我……我喊你哥还不行吗?”说出这句话后,胖子知道自己失言了,连忙举起了手,小心翼翼地看向了少年,两人是穿着开裆裤一起长大的,自然知道对方的命门在什么地方。“这是你说的,我可没逼你啊!”听到胖子的话,少年的脸色不由僵了一下,随即又笑了起来,但胖子还是看出了少年神态间的不自然。

其实胖子没有说错,这个少年道士,还真的不知道自己是何月何日生的。

少年在被师父抱养的时候,还身处襁褓之中,而他的师父虽然活了一把年岁,精通阴阳五行占卜相术,但却从来没有生养过孩子,稀里糊涂地也不知道当时的少年究竟出生了几个月。

由于是在道观大门外捡来的,而道观则身处方山,老道士就让少年姓了方;更因为少年在被抱起的时候睡得十分香甜安逸,于是老道士就赐予了他单名一个逸,是为方逸。

当然,老道士是死活不肯承认自己如此随便就给方逸起了姓名的,按照他的说法,姓方是希望少年能够为人方正;名逸则是希望少年长大后能超凡脱俗、卓尔不群。

当时的方逸,最多也就两三个月大,老道士于是就将他抱到了山下,让同样刚出生不久的胖子他妈给方逸喂奶,只是那时的乡下十分穷困,方逸只吃了三个月的奶,就被老道士抱回山上用米汤喂养了。

不过有这么一层渊源之后,方逸和胖子算是吃过一个妈的奶,不自觉地感到亲近,从小感情就十分要好。胖子他爹有时候进山采摘草药,就会将胖子扔在道观,两个小孩还真是挂着屁帘子一起长大的。“来,叫声逸哥,把后面那个儿字去掉,啊?”将兔子架在了火坑上面之后,方逸坐在了师父的那张摇椅上,耸动了下鼻子,惬意地说道,“要是叫得好听,我就把那珍酿的猴儿酒拿出来给你尝尝,要是不情真意切,我可就自己享用了。”“猴儿酒?方逸,你竟然还藏有猴儿酒?”听到方逸这番话,胖子直接站起了身子,那庞大的身躯冲着方逸就扑了过去,一脸悲愤地喊道,“三年前你就告诉我那酒没了,敢情是你小子给藏起来了!”“嘿,来硬的是吧?从小到大你哪次打赢我了?”

别看胖子的体重足足有两百斤,但在方逸面前,仍然是不够看的,也没见方逸如何动作,甚至连身体都没站起来,就将胖子的一只手别到了背后,疼得胖子连声呼痛。“逸哥,我……我错了还不行吗?”深知方逸脾气的胖子,很努力地将他那张胖脸笑成了菊花状,开口说道,“以后你就是我哥,你说往东我绝不往西,你说撵狗我绝不追鸡,这总行了吧!”“这还差不多。”方逸松开了手,说道,“那猴儿酒是我这几年自己酿的,以前的酒早就没了,你小子再敢冤枉我,这酒你就甭想喝了。”

说到猴儿酒,这是方逸和胖子还有他师父之间的一个秘密。在方逸七八岁的时候,周边的城市对于方山的开发还处于原始阶段,在道观的不远处生长着一个猴群,大约有五六十只的样子,方逸几乎从小就是看着这些猴子长大的,所以猴群对他的警惕性也十分低。方逸的师父害怕猴群伤到方逸,极少让方逸与猴群接触,可是七八岁的孩子一般都很顽劣,老道士一个没看住,方逸就偷偷溜到了猴群所在的地方,和那些猴子嬉戏起来。

老道士虽然知道了这件事,但见到猴群并没有伤害方逸,也就不去过问了。可是有一天方逸去找猴子玩耍,却是深夜未归,担心不已的老道士强行闯入并驱散了猴群之后,发现那会儿才八九岁的方逸,晕倒在了一棵大树下,而且居然满身酒气。老道士是清同治年间生人,已是百岁开外的高龄,在这世上几乎就没有他没见过的事情,稍一思索就明白了过来,敢情这个猴群竟然酿造有猴儿酒。

所谓猴儿酒,指的是山中诸猴采百果于树洞之中,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贮藏越冬粮食,但若当季不缺越冬粮食,猴儿们便会忘记曾储藏过一洞百果,然后这一洞百果便逐渐发酵,而后酿成一洞百果酒。猴儿酒形成的条件非常苛刻,猴子选择的空树用来存放百果,那必是能足够保证百果越冬不烂的树木,既要空心,还要密封,所以猴儿酒根本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

此类野酿,实属机缘巧合。真正猴儿酒的价值千金不换,老道士一生走南闯北,也就只在峨眉山上品尝过真正的猴儿酒,却没想到竟然在方山上也遇到了。

在拎着方逸返回道观的时候,老道士的手中也多了一壶猴儿酒,他明白竭泽而渔的道理,所以只取了一葫芦酒,随后就将树洞给掩盖住了。

猴儿酒的度数不是很高,加上又是果酒,所以方逸和胖子时不时地会去偷上一些喝,老道士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因为后来就连他喝的猴儿酒,也都是方逸偷取回来的。只是好景不长,随着山下城市的变革,方山这一片净土也受到了影响,原本栖居在这里的猴群,在五年之间就没了踪影,连带着那猴儿酒也没有了,剩下的最后一点儿,也都被方逸的师父临死前倒进了肚子里。

不过在师父去世的这几年里,方逸闲来无事,便将那猴群遗弃的树洞又给利用了起来,每到果树成熟的时候,就会往里面扔上一些果子,这误打误撞之下,居然还真被他酿制出了口味差不多的猴儿酒。“嘿,自己酿的也行,逸哥,您坐着歇会儿,我先把这兔子给烤出来。”听到有猴儿酒,胖子顿时一脸谄媚的笑容,就差没帮方逸敲腿捶背了,他屁颠儿屁颠儿地跑去屋里,出来的时候手里已经拿着油盐酱醋了。

胖子从小就爱吃,虽然小时候各家都没有什么钱,但那会儿方山上的野物多啊,方逸负责下套抓,胖子就负责烤制,每次两人都吃得满口流油。

不多一会儿,那只足有四五斤的兔子就被烤熟了,一股肉香味充斥着整个后院。撕下了最肥的一条后腿,胖子将其递到了方逸的面前,说道:“您尝尝合不合口,要是合口的话,就把那猴儿酒给拿出来吧!”“等着,我去拿!”方逸也不嫌烫,撕下了一条兔肉塞进了嘴里,跳起身走进了房间,出来的时候,左手拎着一个比巴掌略大一点的葫芦,那酒香味已透过盖子飘散了出来。“真是猴儿酒的味道!”胖子脸上露出了惊喜的神色,一把将酒葫芦抢了过来,拔开葫芦盖对着嘴就喝了一口,那双原本就不大的眼睛,顿时就眯缝了起来。“好酒,好酒啊!”胖子咂吧了下嘴,意犹未尽还要再喝的时候,却被方逸抢过了酒葫芦,没好气地说道:“我三年就酿制出了这么一点儿,今儿每人三口,谁都别想多喝。”

酿酒必需要发酵,之前的猴群酿制的猴儿酒,不知道经过多少年的发酵,才留下那么一点根底,而方逸却是重新酿制的,就这么一葫芦酒,也不知道耗费了他多少精力,自然舍不得让胖子多喝。“三口就三口,”胖子撕下半只兔子咬了一口,又将手向方逸伸了过去,含混不清地说道,“胖爷我走南闯北也喝过不少好酒,那什么茅台、五粮液比这猴儿酒,不知道差了多少倍。”“茅台?”方逸闻言说道,“你喝过茅台酒?师父说那可是一等一的好酒,那是什么味道?等我下山之后也要尝尝。”跟着个酒鬼师父,方逸本事学的好坏且不说,但这酒量却练了出来,平日里他喝的都是老道自酿的粮食酒,度数少说都是五十度以上的,更是曾经听师父数遍天下好酒,这茅台是排在第一位的。“我……我闻过,没喝过呀!”听到方逸问自己茅台酒的味道,胖子的那张胖脸难得地红了起来。他这一年在沪上打工,干的是保安的工作,一个月也就是千儿八百块钱,哪里喝得起茅台啊!

不过胖子的确闻过茅台的味道,而且还是最近的事情。就在三天之前,胖子献殷勤帮着他工作的那个小区的一个业主拎东西,却没承想一不小心将业主的两瓶茅台给失手掉在了地上,虽然闻到了酒味,但工作却也因此丢掉了。“切,原来你小子是在吹牛啊!”方逸对自己这个穿着开裆裤一起长大的发小很了解,一见到胖子脸上的神色就明白了过来,敢情他压根儿就没喝过茅台,至于五粮液什么的,估计胖子也只是闻过味道而已。“不就是茅台吗,有什么了不起,等胖爷我以后有钱了,一次买两瓶,喝一瓶倒一瓶。”胖子脸上露出了愤然的神色,显然对于因为打翻两瓶酒被辞退的事情耿耿于怀。“说得对,以后咱们哥儿俩天天喝茅台,嗯,这兔子肉也要天天吃。”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一只兔子对于胖子和方逸来说,也就仅仅够塞个牙缝的,几分钟的工夫,两人手上就只剩下了几根找不到一丝肉屑的骨头,要不是胖子还带了五六个馒头,两人怕是连肚子都填不饱。“方逸,外面不是那么好混的,胖爷我都混了好几年了,到现在也只能抽四块钱一包的烟。”

胖子眼睛恋恋不舍地从方逸手上的酒葫芦转移到了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红梅烟,手法熟练地塞到嘴里,打着了火之后,躺到了方逸的摇椅上,美美地抽上了一口。“喝酒就算了,你小子怎么还学会抽烟了?”方逸没好气地拍了胖子一记,他喜欢酒但却从来不抽烟,而且方逸记得,胖子之前好像是不抽烟的。“心里苦闷,就抽了。”胖子叹了口气,说道,“方逸,像我这样的人,除了当过兵这个履历之外,再也没有别的长处,去到大城市只能干个保安。你知不知道,别人都喊我们保安仔,没有人瞧得起我们的。”

说起来胖子也是个奇葩,他十五岁的时候,就被在村里当支书的老子托关系走后门送到了部队,原本指望他能在部队提个干光宗耀祖,没承想,胖子居然在部队干起了炊事员。虽然说革命工作不分贵贱,但是架不住胖子爱吃啊,而且在部队中的这三年,胖子还将自己从小少吃的粮食全都给找补了回来,于是那身材就由微胖变成了巨胖,三年间足足长了五六十斤肉。

当了炊事兵的胖子其实原本是有机会转为志愿兵的,不过在他将新调来的团政委家的老母鸡给偷偷炖了汤喝之后,这个愿望也彻底成为了泡影,只能悻悻地退伍回了家。第二章道士下山

胖子当兵的时候是在城市里,干炊事兵的他经常有机会外出买菜,所以在见识了大城市的繁华后,退伍回到家并不是很安分,整日里和他那当村支书的爹嚷嚷着要出去打工。

最初胖子是跟着村子里的一个小包工头外出的,只是他吃不了那份苦,最终自己在城市里找了个做保安的工作。这半年多的打工生涯,让算是初入社会的胖子领略了生存的艰辛,所以这会儿才有这么多的感慨。“干保安怎么了?”听到胖子的话,方逸撇了撇嘴,说道,“老子说过,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地都无私地看待万物,那些人有什么资格瞧不起保安,不就是一份工作吗?”“方逸,我看你是在山里待傻了,等你出去就知道了。”胖子像是看外星人一样盯着方逸看了好一会儿,摇了摇头,说道,“现在外面那个社会,有钱有权的就是大爷,没钱没势的就是孙子,就你这样的,出去之后恐怕能饿死,我看你还是跟着胖爷我混吧,多少能有口饭吃。”

虽然同样涉世未深,但胖子自问和方逸比起来,那绝对称得上是老江湖了,这逸哥怕是到现在都不知道钱是什么样子的,更不用提怎么用了。“饿死?你说道爷我会饿死?”方逸嗤之以鼻道,“道爷我可是上清宫的方丈,这是在道教协会里注册了的,出去之后我就算是到各个道观里挂单,那对方道观也会敲锣打鼓迎接的,绝对活得比你滋润。”说着话,方逸看了一眼自己这颓败的道观,又有些心虚地说道:“就算对方不敲锣打鼓,管一顿素斋总是要的吧?道爷我那方丈的度牒可还在屋里的。”

方逸这话倒是没有吹牛,他那整日里游手好闲的师父,除了将方逸抚养长大之外,临死前就做了一件事,那就是下了三个月的山,回来的时候,带回了一套度牒和身份证。

很多人都认为,方丈应该是佛家的称谓,其实不然,方丈是对道观中最高领导者的称谓,亦可称“住持”。方丈是受过三坛大戒,接过律师传“法”,戒行精严,德高望重,受全体道众拥戴而选的道士,而佛教的方丈最初也是起源于道教这一称谓。

以方逸师父那老道士的痞懒性子,自然没有为方逸受过三坛大戒,而他们这座上清宫里不算厨房的耗子,总共也就方逸和师父两人,只要老道士同意了,自然也算是受全体道众拥护,勉强当得起方丈这个职务了。不过对于师父拿回来的这一套东西,方逸直到现在还是心存疑虑,因为深知道家等级的他,很怀疑师父是不是看到了火车站的那些小广告,花了几十块钱给自己办来的假证?“就你这年纪,还方丈呢?拿出去一准被人打!”作为从小穿着开裆裤长大的玩伴,胖子自然看得出方逸的心虚,接着说道,“我说你还是跟着胖爷我吧,就凭你那身手,别的不说,当个白日闯绝对吃得开,别人就是发现了也追不上你啊!”“白日闯?那是什么?”方逸闻言愣了一下,他还真没听过这名词。“嘿嘿,就是白天去别人家里劫富济贫,这么说你懂了吧!”

胖子“嘿嘿”怪笑了起来,他也是在干保安的时候听别人提起的,现在专门有一些人大白天去行窃,有些甚至胆子大到直接联系搬家公司,将别人家值钱的东西全部都给搬空。“好你个死胖子,这几年的兵是白当了!”方逸没好气地将摇椅上的胖子给拉了下来,毫不客气地施以一顿老拳,打得胖子顿时连连求饶起来。“哎哟,别踹我屁股,别打那儿啊,胖爷我的菊花还没开发过呢……”两人打小嬉闹惯了,方逸自然不会真的动用拳脚,撕打了一会儿之后,又各自躺回到了椅子上。“胖子,你说我出去,到底干点儿什么好呢?”

听完胖子说的那些外面的事情,原本对外界充满了憧憬的方逸不由叹了口气,这会儿他心里也是有些忐忑起来,除了道家的一些基本修行之外,方逸对别的可是一窍不通。“现在外面一片清明,你会的那点东西肯定不适用的。”胖子知道以前那个老道士会些占卜问卦和拿鬼捉妖的事,但现在科技昌明,方逸要是出去干这行当的话,怕是有被有关部门直接以宣扬封建迷信的嫌疑给送到局子里去的危险。“那怎么办?我总不能去卖艺吧?”

方逸四岁的时候,就被老道士在腿上绑了沙袋,然后在地面挖个十公分左右的坑,让他膝盖不能歪曲,直上直下地从坑里跳出来,随着年岁的增长,沙袋的重量和坑的深度也在不断变化着。如此到了现在,两米多高的围墙,方逸基本都能一跃而过,只是他这十多年吃了多少苦,就无法对外人言道了,最起码胖子当时跟着学了一个星期,就哭爹喊娘满地打滚儿地做了逃兵。当然,每日里厮混在道观里的胖子也并非全无是处,跟着那老道士还是学到一点功夫的,当年才十五岁的他刚到部队新兵营的时候,就以一对三放倒了三个老兵,很是出了一番风头。不过胖子却是随了老道士的脾性,好吃懒做的他死活不肯去侦察连,而是选择了到团部当厨子,否则这会儿就是直接提干那也是极有可能的事情,毕竟师里每年的大比武过后,都是有几个提干名额的。“车到山前必有路,跟着胖爷,还怕没口饭吃吗?”看到方逸愁眉苦脸的样子,胖子拍起了胸脯,大不了让老爹发句话,再跟着村子里的施工队去干活不就完了,总归是能混口饭吃的。“成,那我就先跟着你混着。”方逸无奈地点了点头,世界虽大,但是他这辈子除了认识山下的一些农户之外,值得信任的也就是那死去的师父和面前的胖子了。“这就对了,方逸,收拾收拾,咱们今儿就下山!”胖子一拍巴掌跳了起来,左右看了一眼,嚷嚷道,“你这也没什么好收拾的,干脆咱们这就走,回头到山下让我娘帮你改几件衣服,这道袍穿着太显眼了。”“别介啊,师父说了,距离我下山的日子还有三天呢,要是提前下了山,就会有血光之灾的。”方逸很认真地摇了摇头,从小就被自称是袁天罡一脉的老道士忽悠,对于师父的话,他还是信几分的。“哎,我说,这都什么社会了,你还那么封建迷信?”虽然从小也是在老道士熏陶下长大的,但胖子绝对是无鬼神论者。

眼睛一转,胖子将手背到了身后,鼓捣了一会儿之后,抬起手腕说道:“今儿是七月六号,你师父说的时间是哪一天啊?”“四月二十六号,今儿不是才四月二十二号吗?”方逸伸过头去,看了一眼胖子手腕上的表,挠了挠头说道,“难道我哪一天睡过头了,忘记撕挂历了吗?”

在这方山的道观上,现代化的东西是极其少见的,除了方逸的那个破收音机之外,再也没有一件使用电的物件,那挂历也是方逸用草药和山下农户换来的,每天都必须撕掉一张。“你那挂历能有我这个准?”胖子头扬得像个小公鸡一样,指着手腕上的表说道,“看到没,这是牌子货,西铁城牌的手表,带日历的,花了我七百多块钱呢!”

虽然胖子没钱,但却有一颗上进的心,为了买这块表用以缩短自己和城里人之间的差距,胖子偷偷在保安宿舍吃了一个月的白水煮挂面,如此才省下了这块手表钱。“还真是有月份和日期。”方逸盯着那手表看了一会儿,伸手从怀里掏了一块用鎏金链子相连的怀表看了一眼,说道,“我这表虽然能看时间,不过上面没日期,没你的那块好用。”“嗯?老道士把这表传你了?”看到方逸拿出来的怀表,胖子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方逸,你这玩意儿可是古董,拿到外面能卖不少钱的,回头到城里去问问,说不定咱们哥俩儿就指望它发财呢!”

胖子小时候就见过这块怀表,按照老道士的说法,他当年在京城八大处一个道观挂单的时候,正值八国联军进京城,是一个闯入道观的洋鬼子送给他的。对于老道士的话,长大之后的方逸和胖子都深表怀疑,那些八国联军的洋鬼子们在进入京城之后,一个个都眼睛发绿着抢东西,谁能那么好心送给老道一块金表?这块表十有八九是老道从那洋鬼子身上抢来的。“死胖子,你想都甭想!”将怀表塞到口袋里之后,方逸说道,“这可是师父留下来的物件,就是饿死我也不会卖掉它的,你小子赶紧给我掐了这主意。”

虽然平日里一口一个老道士喊着,但方逸心里对于师父,还是十分敬重的。别的且不说,就是这十多年来的养育之恩,也让方逸将老道当成了自己的父母亲人,所以方逸无论如何也不会卖掉老道传给自己的东西。“不卖就不卖,不就是一块破表吗?胖爷我还有别的办法。”胖子知道方逸对老道的感情,当下也就没再提这事,而是开口说道:“你收拾收拾东西,咱们今儿就下山,在我家里先住上一天,然后明天去金陵城里转转,看看能不能找点什么事情做。”“行,你等我一会儿,我把要带下山的东西归拢一下。”方逸想了一下之后,点头答应了下来,其实胖子之前把手背到身后拨动表弦的举动并没有逃过方逸的眼睛,只不过他也是少年心性,琢磨着就差那么几天,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那你抓紧点啊,三炮还在山下等我们呢!他说回头去水库炸些鱼去,晚上咱们有鱼汤喝。”胖子所说的三炮,也是他们从小一起长大的小伙伴,以前没少和胖子一起在道观混吃混喝。因为三炮家里是做石料生意的,经常要放炮开山,再加上三炮排行老三,所以被起了这么个外号。

不过这外号也没冤枉了三炮,这小子也是个三天不打就敢上房揭瓦的主儿,八九岁的时候就敢偷了家里的火药和导火索用啤酒瓶子做成炸弹去炸鱼,因为这事,水库的护河员没少找三炮家的麻烦。“三炮也回来了?这小子一走也是好几年啊!”听到胖子的话,方逸脸上露出一丝欣喜,他们三个几乎是光着屁股一起长到十五六岁,不过三炮和胖子一起去当兵了,山上又收不到信,所以方逸这几年一直都没有三炮的消息。“哼,那小子是想娶媳妇了,这才从部队退伍的,没出息的家伙!”胖子一脸不屑地冷哼了一声,对于三炮主动要求退伍这件事,他一直都耿耿于怀。要知道,当初胖子吃了团政委家的那只鸡之后,在连指导员的带领下,拎着好几只老母鸡去团政委家赔礼道歉,都没能求得原谅,退伍退得实在是有些灰溜溜的。“娶媳妇?”方逸单手在胸前作了个揖,摇头说道,“师父说了,女人是老虎,能吸取男人身上的阳刚之气,三炮没事儿那么早娶媳妇干什么?”“真有这说法?”胖子闻言一愣,对于那神神道道的老道士,他还是很忌惮的,这话要真是从老道口中说出来的,那还是有几分可信之处。“有,不过师父曾经传我房中之术,可以男女双修。”方逸很认真地点了点头,他从小在山中长大,不染一丝尘埃世俗之气,心思十分纯净,所以说这番话的时候也很是自然,没有丝毫难为情的样子。“哎,逸哥,我的亲哥啊,这双修之术,你……你可要传给我呀!”听到方逸的话,胖子激动得一身肥肉乱颤,这会儿别说叫哥了,就是给自己老爹再安上个亲生兄弟,让胖子叫方逸大爷,他都不会有丝毫犹豫的。

在十五岁之前,胖子和现在的方逸一样,都很纯洁,但是在部队里,胖子却生平第一次看到了岛国小电影,心里的欲望就像是火苗一般噌噌往上蹿。不过部队的管理还是很严格的,一直到半年前胖子跟随村里的施工队出去打工的时候,才终于找到了机会,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做贼一般偷偷溜进了一家灯光昏暗的小发廊,结束了自己的处男生涯。

所以此刻听到方逸说男女之事伤身,胖子自然无比在意,加上农村原本就有些封建迷信,胖子一下子就变得紧张了起来。“行,回头我传你和三炮。”那双修之法只不过是些导气锁阳的运气功法,方逸倒是无所谓,反正老道士又没说这东西不能传人。“回头下山再说,我先去收拾东西。”见到胖子那一脸好学的样子,方逸不由撇了撇嘴,当初师父在教自己读书认字的时候,从来没见胖子这般精神抖擞过。“好,好,逸哥,您可千万别忘了。”想着自己下半生的“性福”就在方逸身上,胖子笑得无比谄媚,方逸看他那样差点儿一脚将他给踢翻出去。

没有搭理胖子,方逸径直走进了院子右面的厢房。这间屋子一直都是老道士居住的,虽然老道去世已经有三年了,但方逸也没有住进来,而是每日清理,将屋子打扫得一尘不染。“师父的自画像是要带走的。”

方逸进屋之后,先是对墙壁上挂着的一幅画行了一礼。那是一幅肖像画,画上面只有一个发挽道鬓的老人,相貌和蔼,那双眼睛画得十分传神,似乎一眼就看到了方逸的心里。“师父,山中无粮,弟子要出山了,还请您老人家护佑。”方逸口中一边念叨着,一边将那幅画从墙上取下卷了起来,然后塞到了一节竹筒之中。

以方逸的脚力,从道观走到山下也需要半日的工夫,所以仅剩三天出山的时间,方逸也懒得再来回跑一趟了。在他看来这也不算违背师训,再说那老道士说话时真时假,方逸也不知道他这次是不是骗自己的。“这酒葫芦自然是要带着的。”方逸拿过一个师父经常背着的木箱,将竹筒放进去之后,又把适才用过的酒葫芦放在了里面。

倒不是方逸舍不得葫芦中的酒,而是这葫芦本身就很有纪念意义。从方逸记事起,这酒葫芦就和师父形影不离,原本黄色的葫芦,已经被老道士摩挲得变成了深棕色,屋外的阳光照在葫芦上面,隐隐显露出一丝流光溢彩。

收好葫芦之后,方逸的眼睛看向了师父床头挂着的几串珠子,这些珠子有十二颗的手串,有十八颗的手持,也有八十一颗和一百零八颗的念珠,均是包浆浓厚。在老道士去世之后,方逸也时常把玩,所以色泽很是光亮,看上去像是带着一丝灵气。“这几串流珠也要带上,师父曾经说过,‘静则神藏,躁则消亡’,这几件法器倒是可以在修行时用。”

世人都以为手串或者念珠都出身佛教,其实不然,道教的修持也会用到念珠,不过道家通常称其为流珠。现如今佛道二门的关系,真正应了那句“世间好话佛说尽,天下名山僧占多”的谚语。可确实如此吗?事实上,恰恰相反,作为外来的宗教,佛教有很多东西都是从道门中袭取过去的,就像是修行所用的念珠,并不是佛教所创制的,在佛陀时代所制的律仪中并无念珠的记载,反倒是在早期的道家典籍中多有念珠出现。

白玉蟾真人《上清集》中曾记载,葛仙公“初炼丹时,常以念珠持于手中,每日坐丹炉边,常念玉帝全号一万遍”,开启了道教念诵圣号法门的先河。

道家的道珠十二颗代表十二雷门,二十四颗代表二十四节气,二十八颗代表二十八星宿,三十二颗代表三十二天度人上帝,三十六颗代表天罡地煞之数,八十一颗代表老君八十一化,也代表九九纯阳之气。道珠的一百零八颗,则是代表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不过老道士尤其喜爱八十一颗的道珠,他留给方逸的这些道珠中,八十一颗的有三串,其余的都仅有一串而已。对于师父的用意,方逸心中是明白的,因为师父所授功法,就和这八十一颗道珠有关。《道法会元卷一七七·元素元辉府玉册》中言:“凡出神,先当炼气习定,既气住为神。平坐面旺方,以手胗系鞋文脉,四动为一息,擎念珠,每一息掐一珠,各量人平常出入,渐渐加之,不要大段费力,恐不便。”

而陈泥丸真人在《翠虚吟》亦云:“八十放九咽其一,聚气归脐为胎息;手持念珠数呼吸。”

常人看到这两段话只以为是道经而已,但这却是实实在在的道家修行之法。方逸这十多年来打坐修行加持的时候,手中都是盘捻着一串道珠,师父留下的那些道珠,被他盘捻到今天也已经变得有些神光内敛了。

在手腕上各戴了一串道珠,又取了一串八十一颗的挂在了脖子上,方逸将余下的道珠放到一个布袋里装好后放到了箱子里时,看到了桌子上一个铜质的罗盘。

方逸师父传下来的东西,多半都是老道士加持了数十年的物件,原本普通的东西以道经加持了那么多年,也都成了法器。按照老道士的说法,在他做风水先生的那几年,这个罗盘就是他的吃饭家伙。“师父,现如今世间清明,根本就没有法事要做,这东西我就给留下了啊!”方逸嘴里嘀咕了一句,将那罗盘拿在手中,蹲下身体撬起地上一块方砖,方砖下露出一个不大的洞,方逸将罗盘放了进去。他虽然不带走,但这总归是师父传下来的物件,也不能被别人平白拿走。“唉,连一个箱子竟然都装不满。”将罗盘收好后,方逸看了一眼那个木箱,连一半都没装满,不由苦笑了一声,师父还真是大方,除了给自己留了张自画像以外,其余的全都是些破木头、烂珠子。

有些留恋地看了一眼师父的房间,方逸拿着箱子走了出去,不过他并没有回到院子里,而是拐入了左侧的那个房间,刚才收拾的是师父的遗物,现在方逸要拿的,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这些东西还是都留在这里吧。”走进自己房间之后,方逸从床下取出了一个小箱子,看着里面放置的诸多用木头雕琢的小木枪小木马之类的物件,眼神不由变得柔和了起来,这些东西都是当年师父亲手给他雕琢的,陪伴了方逸的整个童年。“哎,我说,这些玩意你还都留着啊?”

蹿进屋子的胖子看到那小箱子里的东西,不由大呼小叫起来,要知道,方逸小时候可是拿着那小木枪之类的玩意儿,从他手里换了不少零食,只不过胖子没常性,玩了几天大多又都还给方逸了。“咦,这是什么?我怎么没见过?”

伸手在箱子里乱翻的胖子,胖子忽然发现了一个系着绳子的小挂坠,正待拿起来的时候,却被方逸一把抢了过去,没好气地说道:“别乱翻,你没见过的东西多了。”

感受着掌心里那个骨质挂坠的温度,方逸的脸色和刚才有些不同,他眼中闪过一丝难言的神色,因为这挂坠对于他而言,实在是意义重大,这也是老道士捡到方逸的时候,他身上唯一的物件。按照老道士的说法,他当年在道观门口发现方逸的时候,方逸浑身上下都是光溜溜的,甚至连个包裹身体的襁褓都没有。那时方逸身上唯一的东西,就是挂在他脖子上的这个吊坠。

不过老道士似乎对这骨质的挂坠不怎么感冒,他虽然告诉了方逸这挂坠是从他身上发现的,但却从不允许方逸佩戴,这让年幼的方逸十分奇怪,拐弯抹角地打听出了这挂坠的来历。

在一次酒后,老道士告诉方逸,原来这只比拇指甲稍微大一点,雕琢着一个看似简单线条的挂坠,其实是佛门的一个法器,而且还是密宗的特殊法器,藏语称其为嘎巴拉。所谓嘎巴拉,指的是用人骨制成的念珠或者是法器,在所有宗教里,也只有佛教中的密宗才用。密宗是佛教的宗派之一,流传于藏、青等地,由于其在实践中以高度组织化的咒术、礼仪、本尊信仰崇拜为特征,所以一直具有神秘主义的特征。密宗法器多用人骨,当然人骨念珠所用的人骨,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的,它必须是喇嘛高僧的遗骨,就像是藏民们死后流行天葬,把自己的尸体喂食给老鹰,以达到世祖割股喂鹰的佛教境界,肉体已经成为生灵的食物,骨头便捐出来做法器。

人骨念珠最多用的是手指骨和眉骨,因为佛教讲究因缘,僧人作法手指自然用得最多,而眼睛则是阅佛经明世情的地方,这两个部位可谓是最有因缘,是具有悟性的骨骼,当然可以成为开启后人之智的法器。手指骨做成的念珠一般来说较为容易,一般一副念珠十个手指的骨骼便可制作而成,而眉骨是比较硬的,所以一副念珠可能要用十几位高僧的眉骨制作而成。试想小小的念珠竟然有十几位高僧的因缘在里面,对于一个佛教徒来说那将是多么珍贵!而且人骨念珠或者法器的制作十分复杂,因为全是手工制作而成,所以僧人要拥有非常高超的技艺,每天还要磨出其光泽,这样可能要用十几年的时间。同时,要凑足一副念珠所有的眉骨,需要等十几位高僧圆寂,这样一来可能一副念珠需要花去五六十年,甚至一百年。只有指骨和眉骨制作的人骨念珠才能叫嘎巴拉,小腿骨等人骨制作的念珠只能叫作人骨珠,不能被称为嘎巴拉,而由高僧人骨做成的嘎巴拉则是少之又少。

由于地理位置的限制,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之前,藏地和内地的接触一直都比较少,藏传佛教在世人眼中也一向都很神秘,要不是老道士一生走南闯北见多识广,恐怕他也未必能认出来这是由眉心骨所磨制的嘎巴拉。按照方逸师父的说法,这枚嘎巴拉内蕴含着精纯的念力,应该是一位得道高僧甚至是活佛眉心骨所制。只是佛道殊途,老道士虽然为人豁达,但也不愿自己这个道家弟子去佩戴佛门法器。方逸从小被师父养大,很孝敬师父,所以他虽然知道这个嘎巴拉法器和自己有着莫大的渊源,但也从来都没佩戴过,只是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会将其取出来把玩一番。“切,干吗那么紧张?话说你什么东西我没见过?”看到方逸不让自己触摸那个挂坠,胖子不由怪叫了起来,“方逸,是不是胖爷我当兵走了几年,你小子勾搭上了哪个姑娘啊?老实交代,这是不是姑娘送你的定情信物?”

说来也奇怪,方逸从小在山中长大,经常跟着师父进入深山采药,风餐露宿是常有的事儿,但方逸偏偏长得皮肤白皙相貌英俊,除了手心长有的老茧之外,怎么看都不像是在山里长大的孩子。

在方逸和胖子等人十三四岁的时候,胖子和三炮有时也会带一些村子里的小女孩来找方逸玩耍,无一例外的是,那些相对要早熟一些的女孩,都会对方逸表达出某种好感,搞得胖子很是吃醋儿,如此才有这么一番说法。“定情信物?亏你小子想得出来。”听到胖子的话,方逸有些哭笑不得地说道:“这东西是件法器,叫作嘎巴拉,是由人骨磨制出来的,你们村子里的姑娘送定情信物,会送这玩意儿?”“人骨磨制出来的?靠,你不早说!”胖子伸向嘎巴拉的手连忙缩了回来,忙不迭地说道,“老道士就会搞这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人骨头那么邪性的东西也敢往身上挂,把这玩意儿给我拿远点儿。”

胖子也算是从小跟着老道士长大的,知道老道士虽然平时有点儿疯疯癫癫,但实际上却是位深藏不露的高人,他手中也有很多常人所不懂的东西,所以只当这嘎巴拉是老道士传给方逸的。“你懂个屁!”听着胖子胡言乱语,方逸忍不住笑骂了一句,“嘎巴拉是得道高僧的人骨所制,能驱邪避难,到你嘴里怎么就变成邪性了呢!”

方逸也懒得和胖子多说,这家伙是个话痨,根本就搅和不清楚,当下将那嘎巴拉拿在了手中,小心地摩挲了一下之后贴身挂在了脖子上。

作为自己身世唯一的线索,方逸自然对这个嘎巴拉异常的重视,以前师父在的时候方逸为了顾及师父的感受不会佩戴,但现在老道士已经驾鹤西去了,方逸自然要将其贴身收藏。“我一正宗道门传人,戴着佛门法器,这的确是有些说不过去。”

感受着胸口那嘎巴拉法器传来的一丝清凉,方逸心头也有点儿说不出的别扭,原因是老道士活着的时候没少编派现在的佛门,常说佛门中都是些挂羊头卖狗肉之辈,得道高僧已然是所剩无几了。“好了,走吧,咱们去师父墓前祭拜一下,就能下山了。”

收好了嘎巴拉,方逸拍了一下手掌,他和师父都是身无长物的方外之人,除了日常修行所用的几串道珠之外,也就那么几件破旧的道袍了,连那个师父留给自己的小木箱都没能装满。“嗯,老家伙死的时候我们不在,是应该去给他磕几个响头的。”

听到方逸的话后,胖子的注意力顿时从嘎巴拉上转移了过来,他虽然口头对老道士不怎么尊重,但从小却没少吃老道士的酒肉,内心对他还是十分敬重的。“等到他日我有钱了,一定回来重修上清宫!”

拎着箱子与胖子相跟着出了道观,方逸回头看去,脸上现出了一丝不舍,日日在这里住着虽然感觉孤寂清冷,只是此刻一旦要远离,那种离家的思绪还是涌上了方逸的心头。“好了,以后胖爷和你一起来重修这里还不行吗?”

胖子这人虽然看上去大大咧咧的,其实心思却是比较细密的,看到方逸脸上露出的不舍之后,一把揽住了方逸的肩头,开口说道:“快点去看看老家伙的墓地吧,我倒是要看看,他给自己选了处什么风水宝地!”

老道士活着的时候,经常感叹自己空有一身堪舆点穴的本领,但却苦于没有后人,就算是自己选了一处上佳的风水佳穴,也是无法惠及后人。“你小子可别动什么歪念头,”看到胖子那滴溜溜直转的眼睛,方逸忍不住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脑袋上,没好气地说道,“师父曾经布下阵法,但凡有人敢侵犯他的墓地,都将会死无葬身之地,更何况师父那墓葬里什么都没有,你小子少打主意。”“哎,我说方逸,你别冤枉我啊,我哪里有那种想法!”被方逸拍了一巴掌,胖子顿时怪叫道,“我要是想去干那一行,也会去找我们自家老祖宗啊,就老道士那穷样,能有什么好的陪葬品?”“行了,你们家老祖宗还不知道是谁呢,少在这里胡说八道了。”

胖子姓魏,大名叫魏锦华,而胖子的外号则叫金花,小的时候没少因为这外号和人打架。按照胖子的说法,他们这一族的人,其实原本并不是姓魏,而是姓曹,是三国时期曹操的后代,在西晋魏国被司马炎灭掉之后,为了避祸,才改曹为魏,躲避到这个小山村里来的。

胖子这话倒也不是无根无据,因为他们族中有一本族谱,确实能追溯到那个时期,老道士当年也曾经去查看过那本族谱,回来跟方逸说过,山下这村子里的人,极有可能就是曹操一脉的后人。只是前些年村子里的祠堂失了一次火,祠堂内所有的族谱都被焚为灰烬,这让当时在部队里的胖子痛心疾首,因为他从小立志要去寻找祖宗曹操的七十二疑冢,可是这一场大火却断掉了胖子的这个念头。第三章祭拜

方逸师父的墓地,在道观上行近百米的地方,也是方山之中最为陡峭的一个坡段,海拔相对已经是比较高的了。登上那个山坡的缓处,可以看到远处的清凉山,就像是一只蹲伏着的老虎一般,而东面的钟山则像一条卧龙,再加上方山脚下的名堂水流,如果被某位风水师看到,一眼便能认出这是一处上佳的风水宝地。这处风水佳穴并非是方逸寻出来的,而是老道士早早就堪舆好的,甚至连埋自己的坑穴,都是老道士自己挖出来的,当真应了那句“挖个坑埋自己”的老话,方逸只是将羽化仙去的师父背到了墓穴里面而已。“师父,我要下山了。”站在那处长满了野菊花稍微隆起的小山包前,方逸的神情显得有些肃穆,跟着老道士十多年,他早就将其视为自己最亲近的人了,虽然道教修心,但面对着长眠于地下的师父,方逸仍然感觉到一阵心伤。“老道士,胖子我也来看你了!”见到方逸伤心的样子,胖子大大咧咧地走了过去,盘腿往地上一坐,开口说道,“我说老道士啊,胖子和你商量件事怎么样?”“胖子,你要和师父商量什么事?”方逸的注意力被胖子吸引了过去,师父活着的时候没见胖子商量什么事情,这都死了好几年了,就算有事师父也是无法答应了啊。“嘿嘿,方逸,我看这地方风水不错,我想和老道商量下,等我老爹百年之后,能不能埋在你师父旁边?”胖子这番话虽然是笑着说出来的,但脸上的表情却十分认真。俗话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从小跟着老道士,胖子对他那风水堪舆的本事也是略知一二的,自然看得出这处位置绝佳的风水。“这事儿,我看你还是先和魏叔去商量吧!”听到胖子的话,方逸不由笑了起来,“魏叔今年才四十来岁,你小子就琢磨着要给他寻找墓穴,有本事你回家和魏叔提提,看他怎么说?”方逸知道,胖子的父亲是村支书,虽然官不大,但却是个老党员,对于封建迷信什么的向来都是深恶痛绝,要不是老道士医术精湛,往年经常免费给村里人行医治病,恐怕胖子的父亲早就将他给“破四旧”了。“和他有什么好说的?”听到方逸提起父亲之后,胖子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了起来,嘴里没好气地嘟囔了一句。他很清楚自己要是敢和父亲提什么风水宝地之类的话题,自家老爹一定会把家里那根最粗的擀面杖拿出来,好好地将他给修理一顿。“好了,胖子,我祭拜下师父,咱们就下山吧。”被胖子这么一闹腾,方逸心中的感伤倒是减弱了不少,当下从腰间道袍下取出了那个色泽如紫金一般的葫芦,拔开葫芦塞后,将葫芦里的酒洒在了师父的坟前。“师父,这是最后一点猴儿酒了,以后弟子有钱了,去买茅台给您老人家喝!”方逸嘴里一边念叨着,一边将酒洒了下去,而旁边的胖子急得嘴角直抽搐,在他看来,这么好的酒洒给老道士,简直是白白糟蹋了。“师父,你一定要保佑弟子昌运多福啊!”方逸没有去管胖子,在山上居住了十多年,这就要下山了,说实话他心里除了兴奋之外,也有些忐忑不安,只能在师父坟前祈祷一番,希望师父的在天之灵能让自己的下山之路顺风顺水。“好了,方逸,走吧!”胖子等了一会儿就有些不耐烦了,拉了一把方逸,说道,“三炮还在家等咱们呢,你再磨蹭的话恐怕连晚饭都赶不上了。”“好吧。师父,我走了。”方逸点了点头,双膝跪下认真地磕了三个头之后,站起身来,将那小木箱背在了肩膀上,有些留恋地看了一眼师父长眠的地方。他知道,自己这一走,将会迎来和以往完全不同的生活。

少年人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告别了师父之后,方逸的心情很快就好转了起来。初春的方山十分美丽,那让人心旷神怡的景色,很容易就会让人忘掉忧伤。“哎,方逸,快点走啦!”见到方逸忽然又趴到一棵树下,胖子不由用手捂住了额头,这一路都走了两三个小时了,他们甚至连山脚都没看到,全是因为方逸这时不时的一些举动。“胖子,这可是最好的菌菇啊,咱们多带点回去。”方逸回头笑了笑,手上的动作却没停,小心地将十多个色彩艳丽的菌菇从树根处采了下来。“颜色那么鲜艳,别是有毒的。”胖子伸头看了一眼,嘴里嘟囔了一句,他虽然也是山里长大的孩子,不过从小就被长辈们教训说,山里越是色彩艳丽的蘑菇,毒性就越大,所以胖子以前对这样的菌菇向来都是避而远之。“没事,这种菌菇只有初春才有,味道可鲜美了。”方逸闻言笑了笑。和胖子比起来,他才算是大山的孩子,对这山中的一草一木都无比熟悉,自然知道哪些菌菇有毒,哪些是可以食用的。“得,以后想采也没机会了。”胖子无奈地摇了摇头,任凭方逸采起了菌菇,等到两人下到山脚的时候,方逸背上的一个竹编的背篓里面,已经放满了各种菌菇。“华子,这从哪儿来的啊?你身边那位是谁呀?”到了山脚下的时候,遇到的人也多了起来,有些正在庄稼地里忙活的人一脸疑惑地看着方逸,对这个眉清目秀穿着道袍的少年显然很好奇。“牛伯,这是我朋友,山上老神仙的徒弟。”胖子笑呵呵地和村里人打着招呼。一说起老神仙,那些人脸上都露出了释然的神色,老道士活着的时候,几乎每个星期都会到村子里走一趟,很多人生病都是他医治好的。“老神仙的徒弟来了?华子,我家里还有个野猪后腿,走,跟我回家,拿过去给小神仙尝尝!”山里人是质朴的,听到方逸是老道士的徒弟,正在稻田里忙活的牛伯干脆爬了上来,拉着方逸就要他跟着回家。“牛伯,不用了,说好了去三炮家里,他早就做好饭等着了。”胖子知道,当年牛伯的小儿子受到惊吓,神志不清连发了三天高烧,最后还是老道士从山上下来给治好的。之后每次老道士下山,牛伯总会把家里最好的东西拿出来。“那行,不过明天中午一定要到牛伯家里来吃饭!”牛伯松开了手,但眼睛还是看着方逸,说道:“老神仙可是好人,只是走得太早了,小神仙,有机会你一定要带我去他老人家坟头烧个纸啊!”“牛伯,我记住了!”方逸闻言点了点头。他虽然知道师父经常在方山周围行医,但没想到人缘居然如此之好,这都去世好几年了,山下的老百姓竟然还记着师父的好处。“走吧,还是先去我家吧。”看着方逸那一身的打扮,胖子皱起了眉头,说道,“先去我家换身衣服,要不然你这一身到城里,怕是到处都给人看西洋景了。”

虽然道教在国内源远流长,但对于城里人而言,他们的形象更多的是出现在电视中的,如果方逸就这样进城,那指定会引起人们的围观。“可……可我本来就是道士,不穿道袍穿什么?”听到胖子的话,方逸不由愣了一下,他从记事起就穿着这身衣服,连绑腿都绑了十多年了,要让他脱下这身道袍,方逸还真有些无所适从。“谁说你是道士?”胖子没好气地说道,“跟着老道士长大就是小道士了吗?方逸,你既然已经下山了,那就要与时俱进,就算是道士也能还俗啊。别说那么多了,麻利儿地跟我回家先换衣服去。”

这越是临近村子遇到的熟人越多,胖子都已经解释得有些不耐烦了,而且方逸是他最好的朋友,胖子也不愿意村里人用那些新奇的眼神去打量方逸。“爸,我回来了!”胖子家就住在村头,进到篱笆围起来的院子之后,胖子踢了一脚狂吠不已的那条土狗,一眼看到从屋里出来的父亲魏大虎,不由缩了下脖子。“又跑哪里野去了?”魏大虎话没说完,眼睛却看见了方逸,不由顿了一下,迟疑着说道,“华子,这……这是山上的小方逸吧?”“魏叔叔,是我……”方逸上前一步,将背篓给拿了下来,说道,“魏叔叔,刚从山上下来,没什么带的,给您摘了一些菌菇,还都是新鲜的。”

虽然从小在山上长大,但方逸也明白礼多人不怪的道理,他摘这些菌菇原本是想带给三炮的,现在既然先来了胖子家,自然就将其当礼物送了出去。“你这孩子,来就来了,还带什么东西!”

魏大虎走到方逸面前,上下仔细打量了一番,点了点头,说道:“嗯,你这娃子长得比华子好,也懂礼貌,可惜了,被你那师父给耽误了!”

说起来方逸和魏家很有一些渊源,因他从小缺奶,最初喝的就是胖子母亲的奶水,所以和魏大虎一家打小就是相熟的。方逸六七岁的时候,魏大虎曾经上山找过老道士,想送方逸去上学。不过老道士并没有让方逸下山,反而给出了一个让魏大虎气愤不已的理由,说是方逸下山就会有血光之灾,气得魏大虎差点儿没叫人拆了老道士的那座道观。第四章兄弟“嘿嘿,魏叔,跟着师父也挺好的。”听到魏大虎的话后,方逸挠了挠头,他知道面前的魏叔当年和师父大吵一架的缘由,其实就是为了能让自己下山上学,接受现代化教育,毕竟那个年代最流行的话就是“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不过方逸是师父抚养长大的,如果没有师父的话,方逸恐怕早就让深山里的动物啃得尸骨无存了,所以方逸在师父活着的时候虽然也会喊老道士,但是在外人面前,方逸却从不肯说师父一句坏话的。“好个屁!要不是让华子给你拿去那些课本,你怕是连简体字都不认识吧!”魏大虎撇了撇嘴,他也算是从小看方逸长大的,知道方逸自幼聪慧,如果能上学的话,现在最少也是个名牌大学的大学生,可是跟着那无良老道士,却将这孩子的前程给耽误了。“嘿嘿……”方逸只是笑着,却不接魏大虎的话,否则的话他又能将十几年前的老账给翻出来。“爸,唠叨这些干什么!”见到自家老爹又要开始翻旧账,胖子连忙说道,“爸,我们和三炮约好了,晚上去他那里吃饭,你就别等我们了,说不定也住在那儿。”

天下所有的孩子几乎都是一样的,小的时候恨不得找根绳子拴在父母的身上寸步不离,可是长大后,却没有几个愿意再听父母的唠叨,胖子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兔崽子,你别跑,下个星期跟你二叔去城里干活。”见到儿子拉着方逸就出了屋子,魏大虎没好气地追了出去,喊道:“还有小逸,你到时候和华子一起去吧,现在当道士没前途,你也跟着华子去城里谋个活干!”“爸,你就别操那么多心了,我们早就合计好啦!”胖子头也没回地喊了一嗓子,拉着方逸跑得愈发快了。“哎,我说胖子,咱们合计好什么了?”出了门之后,方逸拉住了胖子,说道:“其实跟着你二叔去城里先干着也不错,最起码有熟人照应着。”

魏大虎所说的胖子二叔,名字叫魏鹏程,在村子里算是个能人,80年代的时候就开始外出做小工,十多年下来,已经拉起了一个建筑队,不大不小的在城里也能接到一些活,是这个村子里的首富。

其实二叔魏鹏程和胖子家并没有什么亲戚关系,只是这个村子绝大部分人都姓魏,村子里但凡有人去城里打工,第一个要找的基本上都是魏鹏程。胖子刚退伍的时候,也是跟着他干了一段时间。“不干,去工地干活,还不如去干保安呢!”听到方逸的话,胖子没好气地说道,“干保安虽说被人看不起,但好歹不用出力,在工地上你不但要出力,还更加被人看不起,胖爷我丢不起那人!”

胖子倒不是娇生惯养,其实农村长大的孩子,并不怕出力气干活,但是胖子在工地上干了一段时间后才发现,他们这些人只要一出了工地,耳朵里听到的就是诸如乡巴佬、农民工之类的称呼,眼睛里看到的也尽是些鄙夷的眼神。

也正是这个原因,胖子才从魏二叔的建筑队里出来的,当时因为离开,胖子和魏鹏程闹得还有些不愉快,所以现在自然是不愿意再回去了。“你小子,就是有些好高骛远。”看着胖子那抬头挺胸的样子,方逸有些无语地说道,“先找地方安顿下来,然后再慢慢图谋发展,哪有一口吃成个胖子的道理。”

方逸虽然从小就居住在山中,不过有胖子和三炮每年进山送的书报课本,再加上社会经验异常老道的师父的教导,方逸心地纯净但却绝非不通世事,相反较之眼高手低的胖子,他还要更加务实一些。“哎,我说,揭短是不是?再说胖爷我和你拼了——”

听到方逸的话后,胖子像是只被踩到了尾巴的肥猫一般跳了起来,目光不善地瞪向了方逸,他不知道别人是不是能一口吃成个胖子,但就他而言,仅仅在下了炊事班的第一个星期,就足足长了十来斤的肥肉。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