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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7 12: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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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年作家编辑部

出版社:青年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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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作家(二零一四年第12期)

青年作家(二零一四年第12期)试读:

你想知道的

春树,原名邹楠,1983年出生,2000年从高中辍学,开始自由写作。已出版长篇小说《北京娃娃》《长达半天的欢乐》《春树四年》《2条命》《红孩子》《光年之美国梦》,散文集《抬头望见北斗星》《她叫春树》,诗集:《激情万丈》《春树的诗》,并主编《80后诗选》。

春树:自由是我的信仰

采写/余幼幼

作为中国80后代表的春树,高中退学开始写作,满世界游历,走在一条不同寻常的道路上。十年前,年仅20岁的春树以登上美国《时代》杂志封面人物的方式搅动了中国文坛。十年过去了,她依然与主流意识做着顽强的抵抗,从打破传统教育模式到以自由的方式生长,从电影到摇滚,从

小说

到诗歌,从中国到欧美,她都注入了一个理想主义者的痴迷与癫狂,释放着生命中的才华与激情,践行着自我意识的强化与丰富,当然还有她的胆识与勇气,都在向世人宣告遵循内心的自由意愿,保持自我的真实与个性,才是她活着的信仰与意义。——采访手记[我只代表我自己]

余幼幼:依稀记得我十几岁的时候读你十几岁时写的《北京娃娃》,当时感到非常震撼。是什么促成你这样写的呢?跟你所处的环境有关吗?

春树:就是本能吧。当然了,和环境也有关系,作品都和作者所在的环境有关系,人无法脱离大环境而产生思想和作品,一个在纽约的作者和一个在山沟里的作者关注的主题是不同的。当然,同样在纽约的作者,他们的主题依然有差别,这就是每个人所处的小环境不同,受过的教育及审美上的也不同。其中教育是比较重要的,或者说是阶层,同样在纽约,处于挣扎着的底层和中上流社会,关注问题的角度依然是不同的。很幸运我上学的时候在北京,能经历一个摇滚乐风声水起的时代,能与很多有趣的理想主义者相遇,与他们的交往也促进我思考。如果我在一个文化沙漠,恐怕我不会有那么多的感触,即使有,写作可能也不会是我最重要的事。

余幼幼:《北京娃娃》《长达半天的欢乐》被喻为“残酷青春”文学,书中透露着绝望、沉痛、反叛,还有肉体的纠葛,这种“残酷”是你们80后的普遍现象,还是你是一个特例?

春树:不可否认,不同时代的人有不同的特点,比如80后就真的是中国比较反叛的一代,这些还要放在历史里看。但说起个人经历、性格,我没法代表别人,我只代表我自己。

余幼幼:你觉得你的青春是残酷的吗?或者说你的青春是怎样的呢?

村树:现在再来谈青春,犹如在夏天谈春天,其实我对青春的理解都写进了我的书里。我的青春谈不上残酷,因为残酷这个定义每个人都不一样。在文学里,青春可以称为残酷,它毕竟还有酷的一面。在日常生活里,残酷的事情每天都发生,这就一点都不酷了。

我的青春,12岁上初中,初一喜欢上足球,开始参与学校的学生会;初二喜欢上了排球,疯狂地办学生会的活动;初三一年都很郁闷,因为和班主任搞不好关系,被班里同学孤立。那时候太崩溃了,每天上学都很崩溃。那也是个疯狂吸收业余知识的年龄,开始听摇滚乐,听罗大佑……自己开始写诗,都是些抒情句子。在月亮下喝酒,在阳台上读唐诗,在我们家后院里散步和邻居大姐姐聊感情什么的。

余幼幼:现在还有一种对青春的解读是“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你怎么看?

春树:哈,这是杰克.凯鲁亚克在《达摩流浪者》里的句子。我想它是指保持一本真状态吧,保持一种新鲜度,过一种不麻木的生活。

余幼幼:小说《长达半天的欢乐》描写的是一个女孩流浪的故事,凯鲁亚克小说《在路上》也描写了一群“垮掉分子”从美国西海岸到东海岸穿梭旅行的故事。我记得某次交谈,你也表达过想去流浪的思想,为什么想流浪?流浪与写作有关吗?

村树:生活方式而已,其实《长达半天的欢乐》写的也不是流浪,主人公还是生活在大城市的女孩,有家有亲人,不是真正的流浪,只是去外地看演出而已。

我不喜欢或者说我目前还做不到真正的流浪,不要把我想的到处旅行住酒店或青旅当成流浪,流浪是一无所有,旅行就是一段时间的放逐。[经历和才华不是一回事]

余幼幼:你的小说都是自传或半自传体式的,你认为一个作家的经历更重要还是才华更重要?

春树:哈哈,经历就是才华,是才华让经历成为经历。有两类作家,一类是卡夫卡,一类是杜拉斯。性格不同,我是后者。这是个无效问题,因为经历和才华不是一回事,不能比较哪个更重要。

余幼幼:不管是你的作品还是人,都有相当高的辨识度,换句话说,就是具有相当的个性。很多人一入世,难免就被磨损消耗,失去了棱角,你是如何保持自己的个性的?

春树:听摇滚乐,摇滚乐歌词都挺犀利的,比如顶马的《我去spa你去死吧》,还有很多经典摇滚。看传记,看电影。我从来不觉得保持个性是个难事儿,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人必须保持自己的个性。你不觉得这是最基本的事吗,如果你无法保持自己的个性,那该多痛苦。尤其是艺术家,这就更严重了。有个性不是错的也不是坏事,是保持自然的状态。

余幼幼:阅读你的微博,发现很多都是关于你的心情和碎碎念,你是一个感性的人吗?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你认为感性和理性哪个更重要?

春树:我是个感性的人,我也很情绪化,天生具有快速的感情转换能力,简直能上一秒钟天堂下一秒钟地狱。我实在怀疑,如果一个作家不具备这种丰沛的感情,他(她)又该以何种感情来描写他(她)笔下的人物的内心呢。如果我是个理性为主的人,我可能不会写作而会做一些更实用的事,比如研究经济或者当建筑师。

与其说是感性和理性哪个更重要,不如说对于一个作家来说,他(她)需要具备比常人更丰富的感情,如果要想持续写作,那完善的理性思维也必不可少。

余幼幼:刚刚揭晓的诺贝尔文学奖,授予了法国作家莫迪亚诺。你喜欢法国哪些作家?

春树:萨特、波伏瓦、加缪、普鲁斯特,还有很多法国诗人,杂七杂八看过很多,包括法国电影、法国音乐、法国饮食。我受他们的影响是一种整体的影响、一种生活方式类的影响。有时候我喜欢看看法国电影,或者法国摄影师的作品,甚至法国的时尚杂志,都让我感觉心情平静,太美了,这种美不是完美无缺的美,是种让人产生想象力的美。

余幼幼:了解到萨特的“存在主义”对你的影响很大,为什么会是“存在主义”而不是别的?

春树:我当时也没看别的,因为性格,喜欢存在主义的乐观精神,也发现没有任何人能代替自己作决定,也不能指望任何人,所以立刻就被吸引了。[成为一个不一样的成年人]

余幼幼:10月1日上映的电影《黄金时代》,讲述了当代女作家萧红命运多舛的一生,你怎么看待萧红这个人?对比起同样具有个性和传奇的女作家萨冈、波伏瓦,你想成为谁?或者你想成为哪类女作家?

春树:我敬佩萧红,作为一个作家,写出作品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都是俗事儿,都不重要。

我也不想成为任何一个人,也不想取而代之当谁的替代品,我只想完善我自己。我想成为在我有生之年让人无法归类的女作家,想当一个自由的人。

余幼幼:你在十几岁就写出了代表作,二十岁登上美国《时代》封面人物,这些对你产生了什么影响?你给自己设定过写作上的目标吗?

春树:没有,我对写作上没有目标。我就是想过我想过的生活,属于自己的生活。创作是自然而然的过程,当然我希望自己的作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写就是一切,剩下的是作者控制不了的。

余幼幼:距离2004年你登上美国《时代》封面人物已经整整十年。能否总结一下这十年?

春树:高二退学,写小说,19岁出版第一部作品。21岁登上美国《时代周刊》的封面。27岁终于去了美国。29岁结婚。我出版作品得到荣誉和光环的同时,打击和挫折也随之而来:第一本书出版两个月后被禁,第二本书出版两个月后被通报批评,据说当时编辑闹着要自杀。我焦头烂额,疲于应对,只能用写诗的方式来发泄和调解。

在25岁左右,出版了第一本诗集《激情万丈》后,我很彷徨,似乎所有的作品已经写完,似乎活得毫无生趣。那时候我写信给远在海外的北岛,问他,我想去纽约,但我没有太多钱,有没有什么办法?他回邮件说,纽约公共图书馆好像有个项目,可以免费在纽约呆一年。忘了当时我为什么没有申请那个项目,可能因为我那时候英语很差,或者是当时陷在一段没有出路的爱情里。对美国的渴望及那时的迷惘都让我写在《光年之美国梦》里。后来我终于去了美国。

更大的挫折在2012年,有人去法院控告我小说里的人侵犯了他的名誉权,还找了证人证明看到书就认出了他。我惊呆了,一直认为小说是出于生活高于生活,即使有原型,也不能与作品里的人物画上等号。现实里的人跳出来说小说里的人物伤害了他的名誉,这简直是荒诞至极。这也是一种历练,一个叛逆的人,肯定会碰到这个世界的反击,不管是用什么形式。经历过这样的事,我会变得更成熟。

余幼幼:说说你对未来有什么期望?

春树:未来想当一个国际主义者。几年前我接受《南都周刊》采访的时候就说过,以后要补上我缺少的知识,放眼世界,不局限在一个地方。我希望自己更有文化,更有审美,更了解艺术,更懂生活。我想成为一个不一样的成年人,一个完整的人。“一个受过教育的人,必须理解自己以及自己在世界中的位置——文化与自然的——从而追求一种富有意义的人生。”“对宇宙社会及人类自身有深邃的理解,具有明智的判断力和抉择力,对于世界各种文化及时代有深刻的认识。”希望有一天能用法语和英语看原版小说,我正在学法语。学习很重要,它会打开你的眼界,我愿意学新东西,迎接新的挑战,向世界上其他国家最优秀的人看齐,我还差得远。听着脑浊乐队的十年,想到自己的十年写作时光,“十年的光阴易逝,你好吗,属于我的都市……”是的,我是个城市女孩,就如同这首歌里唱到的那样。虽然我出生在农村,并在那里成长到小学二年级。然而,我的爱好、我的写作,都与都市息息相关。大都市年轻人里面的后现代生存状态,就是我之前几乎所有作品的写作主题。关键词包括:爱情、摇滚乐、现代诗、北京、上海、纽约、友情、性、迷失、忧伤以及作为都市边缘人的挣扎感和偶尔涌上来的自豪感。

[作者简介]余幼幼,生于1990年12月;作品曾发表于《诗刊》《星星》等刊物,入选《新世纪诗典》《中国新诗年鉴》《中国最佳诗歌》等多个选本;曾获2009年《诗选刊》“中国年度先锋诗人奖状”“星星年度诗歌奖”“四川‘十大’优秀青年诗人奖”,参加第七届全国青年作家创作会;出版诗集《7年》。小说我坐在一轮巨大的圆月下面,身边围绕着几个朋友,鲁青好像也在其中。就像在看电影里一样,我能看到自己黑色的剪影。这时,其中一个人开了口:美国现在要开始“超级月亮”计划了。——《超级月亮》

白球鞋

文/李浩[一]

那天早上高二·三班的陈冬突然发现自己新买的白球鞋已经不知去向。

那天早晨被一层薄薄的雾笼罩着,因此那天早晨似乎比平时来得要晚一些,陈冬醒来的时候同宿舍的同学们还沉睡于梦乡。也许是陈冬醒来得太早了,我们可以理解他的兴奋,因为那天他将充当全班的指挥来参加全校的会操,而他的父亲、县文教局局长,也将在那天早晨前来参观他们的会操表演。

陈冬醒来以后,首先看到的是一片白色的雾。雾在窗口和门边走来走去。那是一个相当沉静的早晨,除了同宿舍同学们此起彼伏的鼾声之外,再无任何声音,陈冬在昏暗的灯光下看了看周围的脸,并没有急起来。陈冬不想让别人看出他的兴奋。于是,他又静静地躺了漫长或者短暂的一会儿,隔壁宿舍的门响了,一阵脚步声朝着水房走去。他又听了一会儿,在他听见第二个人走出那间宿舍的时候他就爬了起来。他把衣服穿得很慢。陆续有人醒了。

就在陈冬的手伸向床下的时候,白球鞋就不翼而飞了。当时陈冬的感觉就是白球鞋刚刚还在,他的手伸下去了,而球鞋却“嗖”地一声飞走了。那个天气微凉的早晨,陈冬的脸上一下子挂满了汗水。

……

韩老师在那天比平时起得要早。他刚走出家门时还撞了一脸的雾,雾里有种凉凉的、被烟烧过的气味。可韩老师还是晚了一步,他赶到高二·三班男生宿舍的时候正好一只旧的黑布鞋从宿舍里抛出来,如果不是晚那一步的话,那只鞋子肯定会砸在他身上。因为这一不愉快的事件,韩老师的脸上挂了一层薄薄的雾,可等他走进宿舍的时候却发现陈冬脸上的雾可厚多了,他大口地喘着气,把一件件东西扔到了地上。虽然屋里很黑,韩老师并没有看清陈冬的脸,但韩老师却坚信,当时陈冬的眼圈红红的,他气得泪水都掉下来了。

至今,韩老师还为他当时所做的那些决定感到懊悔,想到那天早晨的时候他的胸口左部会一直隐隐作痛。几年来他极力想忘记一些事,可那些事却总是坚韧地浮出水面,为此,他由一个快乐的人变得忧郁起来,由一个喜欢决断的人变得总是左右为难。那天早上,他所做的第一个决定是,让陈冬在他同学的脚上辨认他的白球鞋。

陈冬在于非的面前停了下来。他仔细地看了于非脚上崭新的白球鞋,然后把目光停在了于非的脸上。于非非常局促不安。这一点就连韩老师和其他同学都看得出来,他的目光是躲闪的,韩老师觉得里面还有些胆怯的成分。他悄悄地挪了一下脚。他似乎是想把自己的脚也藏起来。

于非,你的这双鞋是你妈妈给你买的吧?

不……不是。于非的不安在加剧。他动了一下肩膀,动了一下脖子:是我自己买的。说完这些于非长长地出了口气。

于非,谁不知道你家穷?连学费、书本费都是学校给你免的,你家怎么会给你买双白球鞋?前天你还说买不起球鞋准备请假不参加会操了呢。

你,你别诬赖好人!于非的脸涨得通红:我们家是穷,我们家穷你就欺负我……球鞋是我自己买的,是我用卖废纸的钱买的!于非飞快地脱下了一只鞋把它递到了韩老师面前,一股暖热的胶皮气味传进了韩老师的鼻孔:韩老师,你看,我在里面早写上了自己的名字,不信你看。

陈冬的鼻子用力地哼了一声。咱们的鞋怎么会是一模一样的?写个字,谁不会啊,我要是……

这时预备铃响了起来,它穿过了那么远的距离穿过了雾来到高二·三班宿舍的时候依然是那么响亮。在预备铃响起来的那刻,韩老师做出了他的第二个决定:这件事会操完了再说。于非,你先把鞋脱下来让陈冬换上,他得指挥会操。今天早上你就在宿舍里复习吧。

韩老师虽然没有回头,但他能够感觉出于非的表情,他一定在狠狠地盯着自己。就在那时,韩老师胸口的左部就轻轻地痛了一下,于非是他比较喜欢的学生,可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当时,韩老师和陈冬一样认定是于非偷了鞋子,不过他觉得于非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可以原谅的。这个孩子太要强了,可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

很长一段时间,韩老师听见球鞋狠狠地摔在了地上,他走了出去。外面的雾比刚才还大了些。韩老师在自己心里说这件事就不再追究了,他要给于非买一双白球鞋送给他。这个孩子真让人可怜,可不能让他走歪了。

会操开始了。各班的队伍在雾中的操场上移动,从远处看去,他们比雾的颜色重些、更深一些。在另一个远处,韩老师看到一个模糊的人影在操场的边上站着,像一块石头。陈冬的号子喊得非常响亮。过了一会儿,那块石头移动起来了,他朝会操的队伍跑了过来,他扑向了站在队伍前面的陈冬。

这时,韩老师才看清楚,那块移动起来的石头原来是于非。[二]

于非很晚的时候才回到家里,浓重的夜色浓重地压下来,把他们家原本低矮的房子压得更低了。推门的声音很响。接下来是于非的脚步声,他自己的脚步声,于非在进门的时候感到有些窒息,原来,屋子里面的灯还没开。他挥了挥手,想把黑暗赶走一些,可黑暗却没有丝毫的减少。屋子里面传来一声剧烈的咳嗽,就像拉动了一个巨大的风箱。于非感到空气更加稀薄了。“小非,你过来。”母亲的声音。

于非把脸埋在了脸盆里,把水弄得很响。“小非,你给我进来。”屋里的灯亮了起来,接下来是一串簌簌的声响。于非想,我妈要下床了,看来她是真的生气了。“说,你为什么偷人家的东西?”母亲又咳嗽了起来。于非感觉这一阵咳嗽把他母亲原本就不牢固的内脏都给震裂了,它们扭在了一起。

妈,我没偷人家的东西,我什么也没偷。“那你哪来的钱买鞋?你还嘴硬。”

我就是没偷。于非额头上那块青色的包又开始辣辣地痛起来。他揉了揉自己的额头:妈,那是我攒下来的钱,是我卖废纸的钱。于非哭了:妈,这些天我在学校里一天只吃一顿饭,好不容易才攒了这么点钱,可你也不相信我!

旧钟沙哑的滴答声,像一个病人的喘息。母亲的咳嗽夹在里面,她使旧钟的喘息也有所加重。这样的时间有些空旷,于非盯着时钟的表针,他害怕这样的空旷。“韩老师来过了。”

于非没说话。他仍然盯着时钟的表针看,这只旧钟,还是他父母离婚时他从父亲的手上夺下来的。“韩老师,他给你买了一双球鞋。”

我不用他买什么鞋,我不要他的鞋!于非突然像一头狂怒的狮子,他抓住了那双白球鞋从屋子里跑了出去,母亲听见屋门响了起来。过了一会儿,于非回到了屋里,他的眼睛里有种让他母亲都感到陌生的光。“……那双鞋、鞋呢?”于非的手上空空如也。“你这个孩子,你这个孩子……”母亲又是一阵强烈的咳嗽,她要把她的心脏都咳出来了。于非看见,在强烈的咳嗽中她的眼泪流了下来。“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咱们娘俩……”

于非用力地摔上了门,他把母亲的声音关在了屋里,可母亲的声音还是相当顽强地传进了他的耳朵。其实不用耳朵,于非就能知道他的母亲又在回顾她的不幸了,现在,于非对他和他母亲的经历早已了如指掌,他甚至了解母亲下一句话会说什么,用什么样的语气。如果说,以往母亲的回忆还能在他心里激起些什么的话,那么现在在他心里能够激起的就只剩下厌烦。于非使劲地翻着书。他让自己的耳朵去听旧钟的声音。他哼着一首刚刚流行起来的曲子,可这一切根本无济于事,母亲的声音还是能从一些缝隙里钻进来。

于非推开了门。妈,你别说了,我得复习了。说一百遍一万遍,不就是你有病吗,不就是咱们穷吗。

母亲的声音真的止住了。她相当陌生地盯着自己的儿子,就像盯着一个陌生人。[三]

韩老师为自己那天所做的决定懊悔极了,他觉得自己是把一个站在悬崖边的孩子推下了悬崖。这些天他常做这样的梦。他常在同样的梦中把自己惊醒。这些天来,韩老师一直魂不守舍,他在课堂上接二连三地出现错误,有一道简单的例题竟把自己给绕了进去,直到快下课的时候他才把自己绕出来。

这些天来,韩老师的心思全放在了那双丢失的白球鞋上,他在为那双白球鞋奔波,这时,他并不是为了证实那双鞋的确是于非偷的,而是极力地想证明那双鞋确实是于非自己买的。这时,韩老师已经知道于非把他送去的鞋子丢掉了,得知这样的消息,韩老师的懊悔更增加了几分。韩老师再次买了一双白球鞋。他准备在他为于非洗刷清白之后,当着全班的同学,他要把这双鞋郑重地递到于非手上。

然而即使在多年之后,韩老师的记忆中已经搜索不出于非的样子,他仍然没有弄清楚,究竟于非是不是真的偷了那双鞋。在那些天里,韩老师去过于非的家中,去过废品收购站,去过鞋帽行,甚至他还到学校餐厅里问过,然而他始终没有找到于非的白球鞋不是偷来的证据。当然,他同样也没找到于非的鞋是偷来的证据,没有一个人能够确切地记起一个男孩是否曾经来过以及来过多少次,没有一个人能够注意到这样的细节。

班上开始接二连三地丢东西。先是陈冬的钢笔,后来在一次打扫卫生时在垃圾箱里发现了早已砸碎的它,尽管面目全非,陈冬还是一眼就看出它来。那是一支派克笔。整个高二·三班,乃至整个学校,也只有陈冬有这样的一支笔。接下来胖子丢了一个乒乓球拍,陈英丢了一个文具盒,文具盒里有一块淡粉色的手帕;再接下来,陈冬的语文课本也丢失了。谁谁又丢东西了成了高二·三班课上课下的一个中心话题,这个话题很让高二·三班的同学们感到兴奋和担心。陈冬他们几个不止一次地找过韩老师,他们说这事肯定是于非干的,除了他不会再有别人。——你们不要瞎猜!他是你们的同学,你们要关心他、爱护他,而不是推他一把!陈冬他们愣了一会儿,然后悻悻地离去。他们不知道韩老师为什么会发那么大的火。

韩老师觉得该找于非谈谈了。为了不惹学生们的猜疑,韩老师决定去于非的家里。

韩老师来到于非家里的时候于非还没回来,韩老师对于非的母亲说,于非可能在班上做作业了,我坐下来等他。说这些的时候韩老师感觉有团辣辣的火焰从他脸上钻出来。刚来的时候,他明明看见于非早已离开了学校。

黄昏的黄色正一点点散尽,慢慢地就只剩昏了。黄昏在院子里的一棵枣树上向远处走去。韩老师站在枣树的前面,仅剩的一点黄把枣树的叶子涂成了蓝紫色,而大部分叶子和树干被一种淡淡的黑给盖了起来。——韩老师,您到屋里坐吧。韩老师皱皱眉,由于黄昏的缘故,韩老师相信于非的母亲并没有看到自己皱眉。韩老师不愿到屋子里去,于非母亲的房间里有股酸酸的、苦苦的、甜甜的气味,他想那也许就是病的气味了。韩老师知道于非的母亲得的是风湿性心脏病,同时他也知道,这是于非父母离婚的主要原因之一“。不了,我在外面等吧。”韩老师往树下靠了靠,这时,于非的母亲也从屋里走了出来。她带着那股病的气味。这种气味很让韩老师有了恐惧,他不得不把这种气味和自己父亲身上的那股气味发生联想。他父亲是在他十一岁那年死的,死于肺炎。即使在父亲死后,他母亲在很长时间里也不许他们进入父亲睡过的那间屋子,每次吃饭,母亲总是抓住他的手用肥皂一遍一遍用力地洗。

这棵枣树种了好几年了,可光长叶不结枣。于非的母亲带着那股气味越走越近。韩老师背过了身子,他再次悄悄地皱了皱眉。他小心地吸着气,尽管他知道风湿性心脏病并不传染。

我想我该走了,我还没有、没有备好课呢。

韩老师你既然来了,就坐会儿吧。小非这孩子,于非的母亲在韩老师的腿下放了一个板凳:韩老师,你相信我,小非这孩子是不会偷人家东西的。我总说他,咱人穷,可得走正路。对了,你看他又拣废纸来了。

顺着于非母亲指的方向,韩老师在一个角落里看见了一堆废纸,突然,一本被撕碎的语文课本进入了他的视线。撕碎的封面上,还残存着“陈冬”的名字。[四]

就在韩老师去于非家的那个下午,于非是早早离开了学校,但他并不是朝家的方向走,而是朝另一个方向走的。现在,于非越来越害怕回家,越来越讨厌回家,他感觉在家里根本就是种煎熬。那个空气稀薄的家。那个没有生气的家。那个病着的家!

他在不知不觉中走进了一家食品店。食品的香味包围了他,他感觉饥饿,原来只是小腹处占据着一块极小的位置,现在它很快地蔓延起来,连他的眼睛、他的心脏、他的手指都充满了饥饿的感觉。于非用力地咽了一下唾沫。食品是他的仇人,食品店是他的仇人,他必须逃离此地。

从食品店里出来的于非突然看见了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并没有看见于非。此刻,他正沉浸于一段幸福中,那段幸福遮住了他的双眼,使他不可能有太多的看见。他等来了一个年轻的女人,女人的到来让他的手指、脚都出现了笑容。他把手指上的笑容向女人伸过去,把它搭在了她的肩上。然后两个人上了一辆红色计程车。于非盯着那个男人,那个他应当叫父亲的男人,他把对食品店的仇恨转向了那个男人。他的手指在痛。他的手指一下子变得很重。就在那个男人和那个女人走上计程车的一瞬间,他的仇恨爆发了,他的耳朵里有种尖锐的呼啸。他拾起了一块砖头用力地向计程车砸了过去。

砖头砸在了车的后备厢上然后弹了起来,弹向车的后窗。玻璃破碎的巨响。于非看见,一片鲜亮在玻璃上跳跃,就像月光下水的波纹。

计程车的门打开了。计程车司机狂躁地跳下了车,他骂着,朝于非的方向追去。

于非飞快地奔跑着。他在一群行驶的车辆间穿梭,他的耳边贴满了刹车的声音。突然一声惨叫。于非在一个路口外停了下来,他气喘吁吁地看见,一些人、许多的人,在朝出事的地点走去。许多人围在了一起,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他看不见。[五]

韩老师本来以为于非会否认的,于非肯定会否认他偷了陈冬的课本,肯定会否认他偷了全班同学的东西,现在,韩老师的心底里竟然希望于非能够否认,只要他能找一个让人信服的理由。韩老师自己也发现了这个变化,以前他可不是这样的,他最讨厌自己的学生撒谎,他会毫不留情地抓住谎言中的破绽,把那个谎言驳得体无完肤。然而这一次,他竟想如果于非真的是在说谎他也不会说破的,甚至,他还一次次地为于非设计了种种谎言。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呢?韩老师想不起一个合适的理由,他感觉自己的心上放置了一块很重的石头,谁也无法挪动它。

然而韩老师的种种设想根本没有任何用处。在韩老师的办公室里,当他用一种相当委婉相当曲折的语气把他的发现向于非提出时,于非很简单地就承认了,除了白球鞋的偷盗不是他干的之外,班上的其他盗窃事件都是他一个人所为。

怎么会是你呢?韩老师有些不甘。

是的,是我。于非很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我偷陈冬的钢笔和课本是为了报复,我恨透他了,如果有机会我会杀了他的。一命抵一命吧。我偷胖子的乒乓球拍是因为他总喜欢当陈冬他们的跟屁虫,他总爱巴结有钱的同学,巴结那些父亲是官的同学,他瞧不起我们这些乡下来的学生。我偷陈英的文具盒是因为我喜欢那样的文具盒,我原来也有过和它一模一样的文具盒,那时我的父母还没有、还没有……我偷”,讲到这里的时候门突然开了,赵老师来到了韩老师的办公室。于非的话在赵老师进来的时候出现了停顿。看到赵老师进来,韩老师急忙寻找着另外的话题,他说今天的天真热。赵老师疑惑地望着他:是吗?我没觉得,我倒是觉得天气挺凉的,我今天还加了件毛衣呢。

韩老师有些尴尬。一些很凉的风不知从何处钻了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这时于非又开口说话了,他说,韩老师,我还偷了吴桥的手表,因为他总爱欺侮同学,而且我也喜欢钟表的滴答声。至于陈英的手帕,我拿走它没有任何的原因,我只是喜欢这样,我找不到理由。不过,当时我只拿了陈英的手帕,我把文具盒又放回到了她的课桌上。咱们班肯定还有另外的一个贼。

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于非用力地咬了一下自己的牙齿,那个“贼”字就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赵老师愣住了。他看了看于非,然后又看了看韩老师,这、这是怎么回事……

韩老师送走了赵老师之后用力地关上了门。他的脸色像一桶正在结冰的水。——于非,你知道后果吗?“我知道。”于非淡漠地像一个局外人。你这是何苦呢?这样下去会毁了自己的。韩老师胸口的左部又在隐隐作痛。“你是我喜欢的学生,学习刻苦,人也勤奋、踏实,可你怎么、怎么……”于非的目光转向了别处。他绕过了韩老师的目光,把全部的光线都放在了一个钟表的表针上。韩老师知道再多说什么也无济于事了,他重重地叹了口气,就像个病人似地朝于非挥了挥手,然后又是一阵沉默。于非同样重重地叹了口气,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突然转过身来:韩老师,像你这样的家庭状况怎么不都是毁了自己,即使我能考上大学,你说我能上得起吗?

……

于非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出韩老师办公室的,从办公室到大门的这段距离他像一块木头一样在移动,他的耳朵里有各种各样的嘈杂但他没有听见,有几个身影和他擦肩而过可他也没看见。走到学校门口时这种情况略略地好了些,他模糊地看见一个人影在朝他走来。

梁建。那个人影低低的声音,他的喉咙里有几片塑料裹着。他用毛衣的衣领盖住了大半张脸,而把眼睛埋藏在一副眼镜的后面。“梁……梁建,你等一下。”于非的脚步加快了些,那个人的脚步同样也在加快。“那个司机,”顿了顿,他赶到了于非的面前,“那个司机的腿撞伤了,他住在了县医院的外科病房。”

于非不得不停下来。那个司机跟我有什么关系?判我几年有什么了不起,反正他得不到钱。于非用眼睛里的刀子盯着那个男人:你怎么不去报警呢,你让警察抓走我不就解气了吗?“梁建,我是你父亲,我怎么能……我不能看着你往火坑里跳。”

火坑不是你挖的吗?火坑不是你推下去的吗?你来装什么好人!于非仰着头说,他对着那个男人一字一顿地说,我忘不了,我什么都忘不了。你把我娘推出来,她有病花你的钱是吧,你把我推出来,怕我吃你家的饭是吧,怕有我让你找不着女人了是吧……于非把她母亲每日对他的倾诉一下子向那个男人倒了出来。最后,他对着那个男人说,我恨死你这个人了,是你把我们推上绝路的,我真想有支手枪一枪打死你。我想象你面对我的枪口慢慢地向后倒下去,满脸的血,我在你倒地之后再狠狠地踩上一脚、两脚,一直踩下去,直到我睡熟了为止。我每天睡觉前都必须这么想象一会儿,要不然我就睡不好觉……

最后,于非头也不回地对背后那个男人说,我叫于非,你记住了吧,没人再叫梁建这个名字了。说到最后,于非几乎是在喊了。[六]

走出韩老师的办公室,于非再次成为一块木头,他觉得自己是在大海里漂浮,前面没有路,后面也没有路,四处都是同样的汪洋。

后来,他在学校里的告示牌前停了下来。旧报纸已被取走了,而新报纸还没有放上,现在,那里面是空的,像一块肮脏的面布。于非想,明天那里就不会是空的了,明天那里会放上一张新报纸,会出现一张与他有关的布告。

于非想,明天的布告前是会有很多人看的,他熟悉以及他不熟悉的同学都会看到那张布告的。他们该怎样看他呢?他们会不会说,看这个贼。我们跟他两年了都没看出来竟然是个贼。他家里那么穷,他不偷不抢才怪呢。他们也许还会说于非这个人真没良心。他娘有心脏病还养着他供他读书,他却不学好,总偷人家的东西。陈英明天也一定会站到布告前的。她又会怎样看他呢?

想着,于非的泪水毫无声息地流了他满脸。

这时,韩老师从办公室里跑出来,他跑到于非的耳边:于非,快回家,你母亲在摆摊的时候心脏病又犯了,吐了血,电话里说她已经让人送回家了。[七]

于非的母亲看见于非这些天有些异常。这些天来他一次也没有上学校了,他说母亲病着他去上学不放心,他怕母亲的病情突然加重而身边没有人,他这个做儿子的必须尽点责任。尽管于非说这些的时候非常真诚,说到最后他还哭了,但母亲觉得他有些口是心非,他一定有什么事瞒着她。这些天来于非总爱坐在一个地方发愣,一愣就是几个小时,他发愣的时候多数是盯着那块旧钟表。有一天,他找出了自己从小学到高中所得的奖状,一张一张地看,每一张都看得那么仔细。后来他抱着那些走出屋去。尽管母亲躺在床上什么也没能看到,但她的鼻子还是闻见了,一些淡淡的灰烬的气味。那些奖状于非再也没把它抱回来。

母亲想,我必须得跟于非好好谈谈了。他的脑袋里装的是些什么呢?现在的于非,陌生得让她认不出来了。母亲想,这个孩子可一天也没有离开过我的视线啊。

想着想着,母亲就一阵心酸。她咳嗽了起来,那阵心酸在她的胸口猛烈地抖动着,抖了几抖,心酸就变成了心痛。母亲想,我得好好地跟他谈谈啦,我的心已变成了一块腐烂着的肉,我就要把它咳出来了,再不和他谈就来不及了。我要是死了他可怎么过呢,谁再嘱咐他别走错路呢?

母亲的胸口再次痛了一下,她低下头,一口暗黑色的血夹杂着灰白色的痰吐到了痰盂里。她想起了医生说的,她心脏的血灌到了肺里,她必须把它咳出来,如果咳不出来她的病也就没救了。母亲感到有些凉风从她骨骼里钻出来,她想,我快咳不动了,我快没有咳的力气了。

于非坐在外屋的凳子上,拿着一本化学书翻来翻去,他的目光在书上游移,书上的那些字开始跳跃。他把书弄得很响,他想用它来抵御母亲没完没了的唠叨,可母亲的话始终说不完。

我妈的脑子肯定有问题了,离婚之前她可没这么多话。于非放下了书。原来她讲这些的时候我还跟她哭呢,可现在我怎么就像听一篇枯燥的报告似的,一点感觉都没有,我的心是不是也坏了?

于非把自己摔到了外屋的床上,他堵起了左边的耳朵。然后他翻过身来,堵起了右边的耳朵。最后他用自己的两只胳膊遮住了自己的头。母亲的声音,母亲又哭了,她说你不记得那年的初三吗?咱们娘俩那是过的啥日子啊,你可得为娘争口气呀,娘的命比黄连苦多了。接下来又是一阵咳嗽,母亲把什么吐进了痰盂。于非站起来走进里屋,他给母亲倒上了一杯水,母亲在接过药片的时候有一粒红色的药片掉在了地上,它很快地滚到远处。

把它给娘倒了吧。母亲的手指伸着指了指痰盂,她好像真的用完了最后的力气。于非皱了皱眉。他觉得母亲的样子是装出来的,她的体内还积蓄着不少力气,她装出这样子是为了增加自己所说的话的分量。他看见了痰盂里面的血和痰,里面的气味飘出来,堵住了他的鼻孔。母亲的心脏一定在开始腐烂,都四五年了,有病的心脏怎么还不腐烂呢?她吐出来的血都这么难闻了。

端着痰盂的于非再次皱了皱眉。此时他想的是我怎么能嫌母亲的血脏呢,我的心是不是一天天在变坏?可谁不嫌这样的带痰的血脏呢,上次我姨不也是嫌血脏吗?我母亲把血吐在她的上衣上,她竟然夸张地尖叫了起来,把我母亲推到了另一边。医院的护士不也嫌脏吗,我把母亲的血端给护士看,她们看都不看,她们说那是化验室的事。如果我不知道它是母亲的血,我嫌它脏就是应该的了吧?

母亲说,小非我知道你变了,一看到你的变化我的心就提了起来,我要是想死我早就死了,可我放心不下你呀。小非,你可要老老实实地做人,可别……于非打断了母亲的话,他把痰盂放在了母亲的床下:娘,我得上学去了,我得把课补一补,韩老师说让我去他家。[八]

学校没有像于非想的那样贴出开除他的告示,当然这和韩老师有着相当大的关系,他为此事还和校长大吵了一架。高二·三班于非的位置一直空着,没有谁能够坐到那个位置上去,这期间高二·三班经历了两次座位调整,可韩老师却固执地把那个座位留了下来。韩老师的固执是惊人的,而在此前,无论是他的同事还是他的朋友都没曾见到他如此固执过。

可于非始终没有再回学校,没有再回到那个始终为他空着的座位。高二·三班成为高三·三班的时候韩老师才让一个女生坐到了于非的座位上,那时,于非已变成了另一个人,韩老师绝对没想到,一个人会变得这么快。

多年之后,韩老师成为了韩副校长,随后调往另一所学校任教。在收拾办公室时,他偶然地在一大堆陈年的旧报纸和作业本的下面出现了那双没能送出去的白球鞋。白球鞋在那时已经不能叫白球鞋,它变成了黄褐色,有些略黑些的斑点。就在那时,韩老师突然想起了他的那个学生于非,可无论怎么想他也想不起于非的样子了,只剩下一些模糊的印象,就像鞋子上那些略黑的斑点。韩老师抚摸着那双球鞋不由地发出一些感慨,眼泪竟不自觉地流下了。

在报到的前一天,韩老师骑上他的自行车向于非家而去。他被一座楼房挡住了视线,虽然只是几年的时间,虽然都在同一个县城里居住,可那里,已没有一处可以让他记起来的东西,没有一处。房子没了,枣树也没有了,这座楼房挡住了他向旧日回忆的通道。凭借记忆,韩老师想这座楼房的后面应该是于非的家,楼只占用了他们家房子旧址的一小部分,可当韩老师转到楼后面时,那里竟是一片池塘。

他胸口的左部又开始隐隐作痛。他不得不在那片池塘的前面蹲了下来,点上了一支烟。[九]

韩老师绝对没有想到一个人变得这么快。在于非离开学校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高二·三班的学生们不止一次地向他反映,于非总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他已经成了一个小痞子。在陈冬对现在于非的描述中,他实在无法和他记忆中的那个于非联系在一起,透过陈冬的描述,在韩老师的脑袋里出现了两张脸,它们像油和水一样难以融合。陈冬说有一次他看见于非和几个小痞子从一家酒馆出来,他喝多了,和那几个小痞子摇晃着粘在一起。这时一个女人从他们面前经过。他们朝着那个女人撞了过去,女人躲开了,好像是说了一声“讨厌”,那声音低低地含在女人嘴里,只吐出了很少一半。于非他们像青蛙一样轰笑了起来(。陈冬在描述的间隙加了一句评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那个女人加快了脚步。这时于非挣出来,冲着那个女人的后背呸一声。——他吐了一口浓浓的痰,那口痰摇晃着落在了女人的衣服上,又是一阵青蛙的轰笑。(为了描述的真实,陈冬在韩老师的办公室里表演了当时的情景。他把一口唾液吐到办公室的墙上,然后解释说,于非那天就是这个样子的,听见那些青蛙的笑声他简直是一只快乐的狗,他如果有尾巴的话肯定会摇几下的。不过,陈冬很遗憾地说,于非吐出来的是痰,而我只能吐唾沫。我可没有他肚子里那么多脏东西。)说到这里陈冬意犹未尽,他准备再说的时候,韩老师打断了他:于非变成这个样子,你……你就高兴啊?

陈冬看了看韩老师的脸色。他最后一句是对自己说的,那句话含在喉咙里转了几转:那个女人哭着跑了。傍晚的时候韩老师一个人回到了教室。他一个人坐在讲桌旁慢慢等待着屋子里光线一点点减少,由黄变红,由红变紫,由紫变灰。他的目光一直没曾离开过于非已经空出的座位。后来他想于非和我没亲没故的,只是我的一个学生,我这是干吗呢?我还能管他一辈子吗?我的责任早已尽到了。他想,我该回家了,我还得洗衣服呢,可当他骑上自己那辆旧自行车时就改变了主意,他想我还是去于非家看看吧,说不定他母亲还不知道他现在的情况呢。

门是锁着的。一大群黑暗就蹲在门的旁边,它们很粗重地呼吸,韩老师觉得冷风从他的衣领伸下去,直伸到他的肉里。他敲开了邻居的门。

请问他们家的人呢?

不知道。对了,刚回来的时候我还看见于非他娘,还在街上摆摊卖拖鞋呢,其实也怪可怜的,病刚好点就去摆摊……你是她什么人?

我……我是于非的老师。

你是老师啊!哎,这家人可真没救了,这老太太也是,一天也卖不上三两块钱,卖几个月一场病就都交待了,真没办法……要不你在我屋里坐会儿?

从于非的邻居家出来,韩老师看见一个模糊的身影和他擦肩而过。于非!那个身影没有回头,只是加快了脚步,他拐入了一片黑暗中就不见了。韩老师发现于非家的门已经开了,他推了推门,门发出一声刺耳的声响,那声响似乎在黑暗里亮了一下,拖着一个尾巴慢慢消失了。”是小非吗?都快上晚自习了才回来。饭在锅里还有点热呢,快吃吧。”韩老师再一次闻到了病的气息。他的鼻子有些异样的感觉。他悄悄地退了出去,那棵树,比周围的黑更黑一些的枣树,在风中伸出了它的爪子。

那天晚上,韩老师最后敲开了于非父亲的房门。于非的父亲表情非常淡漠:我和他娘离婚了,他跟着他娘过,现在我们可以说没有任何关系。他爱怎样就怎样吧。我能有什么办法?他还恨着我呢,杀我的心都有,我说什么他能听得进去?韩老师你不知道我们家的情况,算了,反正我什么办法也没有。[十]

于非在放学的路口截住了陈冬,他对一直向后躲避的陈冬说,把你的球鞋脱下来。陈冬很听话地脱着脚上的白球鞋,只是他的手和脚都不算太听话,因此他脱得很慢、很笨拙。于非站着,看着弯下腰去的陈冬,他感觉一直在胸口积蓄着的一口黑色的气一下子从鼻孔里面滑了出来。他站着,对很慢地忙碌着的陈冬说。你快点脱。高二·三班的几个同学远远地看见了他俩,于非冲着他们招了招手。

白球鞋终于脱了下来。陈冬穿着一双蓝褐色花纹的袜子站在路面上,于非从他的手上接过了那双球鞋。于非有意不看陈冬的脸色,他提着那双球鞋朝桥上走去,他想陈冬一定在注视着他的后背,这让于非感到无比快慰,这种快慰像一条爬虫。在一条快慰的爬虫爬到于非的右手上时,于非把右手上的球鞋扔进了河里,他望了一会儿,然后把左手的那只向远处抛去。最初落水的那只球鞋像一条船。水使它摇晃着,然后把白球鞋泡成了灰球鞋,这艘失事的船在缓慢地下沉。后来丢出的那只白球鞋什么也不像,他只带着一条灰色的痕迹在水上溅起了一片水花,然后就不见了。白球鞋变成了一道道水纹。

于非看都没看陈冬。他朝着桥的另一边跑去。那里,有几个骑自行车的人在等着他。

……

那日晚上于非回来得很晚,他推开门的时候门像喝醉了一样摇晃起来。他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水在滑入喉咙的时候声音很响,他觉得,自己就像又喝了一杯酒。

母亲的咳嗽声。她把自己的心自己的肺都震坏了。她又开始在说话,她说话的声音时断时续,期间是一阵阵轰鸣和于非自己的心跳。于非把自己推倒在床上,他的一只鞋子跑出了很远。……小非你可不能不学好,咱们人穷志可不能短……别跟那些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人学好不容易,学坏可容易啦……你自己感觉出来了没有,自从你拿了人家的球鞋后你整个人都变了……

于非坐起来,他的头有种将要裂开的刺痛,在他坐起来的时候床剧烈地颤抖了一下。“我可没拿人家的球鞋!去他妈的,要不是我生在这样一个家庭你敢赖我吗!”于非光着一只脚走到他母亲面前,他的脸上挂着一种奇怪的笑容:妈,今天,我把他的那双白球鞋扔到河里了,他,哼,连个屁也没敢放一声。那本来就是我的鞋。

妈,我从来没像今天这样快乐。

咱不能总这样,妈,我不能总让别人瞧不起。

对待恶人你说得用恶法。人太善良了就让人欺侮。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我说到哪啦,妈?我得睡觉了。你别再说了好不好,你看你都变成什么样子啦。

我有分寸,妈。我是穷人我怕谁呀。

回到床上,于非很快闭上了眼睛,闭上了耳朵,闭上了嘴,他进入了梦乡。在梦中,他梦见他被一只灰色的狗疯狂地追跑着,他在同样疯狂地奔跑,但狗与他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他甚至看见了那只狗闪烁着寒光的牙齿、血红的舌头,以及在它口中呼出的白色的雾。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就在狗的两只巨大的爪子按在他的肩上时,突然发现了一个虚掩着的门,他毫不犹豫地朝那扇门撞去。门被撞开了,可他发现自己陷入了一团纷乱的绳索中。他从一段绳索中跳到另一段绳索中,他不停地跳着,满身汗水,可他却似乎永远也无法摆脱那些绳索的纠缠、那只疯狂的狗和它白色的呼吸。于非几乎绝望了,他眼睛里含满了泪水,可绳索却越积越多,越缠越紧。那只狗的牙齿,还在不断地生长。狗的爪子再次按在了他的肩上……

在梦中,于非的力气全部用在对那只狗的抵御上,它的爪子、它的牙齿距离于非的脖子只剩下不到半厘米。于非的力气正一点点用完。他的泪水如同两条雨水。绝望从他的脚趾一点点向上,使他的骨骼变得松软……

在最后一瞬,于非突然发现自己手上多了一块石头,而那只狗就趴在他的身侧,像一只温顺的猫。于非的手毫不犹豫地朝狗的头部和身上砸去,一下,一下,一下。狗在哀鸣。很快,他的头上、口中、身上就溅起了黑色的血,在于非的梦中,血是墨一样的颜色,它一片一片地把于非身边的每一寸土地都染成了黑色。于非用力地砸着,他几乎是在机械地运动,狗的骨头被他砸碎了,有几片肉肮脏地落在了于非的脸上。狗的内脏被他砸了出来,它们落在了于非的腿上,像药膏一样粘在身上,无论怎么甩也甩不掉。于非一阵恶心,他想在梦中我怎么这么残忍呢?他想制止梦中的他,可他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一点声音。梦中的他有着一副相当痛苦的表情,显然他也想住手,但停不住。

心脏,它在梦中是蓝褐色的。于非感觉它仍然在跳动,有气无力。它就像母亲的心脏,它肯定病过,若不然怎么会是这种颜色呢?只这样想了一下,于非就看见在他身旁躺着的根本不是一条狗,而是他的母亲。他母亲已变得血肉模糊。——你怎么能这样对你的母亲呢?一个声音。他不知道这个声音来自何处,它像来自远处,也好像是在他的骨骼中间发出的。于非哭了。他说娘我也不想啊,娘你打我吧。于非的头有一种裂开的痛,他的头里面有一条白色的虫子,那条虫子有许多锋利的牙齿。他对梦里的于非说,于非你给我住手,你再砸一下我杀了你,可梦中的他仿佛什么也没有听见,仍然在不停地砸下去,一下,一下,一下……[十一]

那是相当晴朗的一个上午,简直不像是一个深秋的上午,阳光暖暖的,它落下来的时候有种毛茸茸的感觉。于非走在街上,他和许多毛茸茸的人擦肩而过,他的怀中紧紧地抱着一个漂亮的礼品盒。他的紧张有些莫名其妙。他想我紧张什么呢,我怎么会出汗呢,不就是送个礼品盒吗?这件小事我干嘛要紧张呢。于非擦了擦汗,这时他感觉有些凉了,一片树叶摇晃都会落在他的头上。

于非按照祥哥指的方向走进了一个胡同,在他拐入那条狭窄的胡同时光线暗了下来,毛茸茸的阳光在进入胡同之后只剩下一些灰黄的粉尘。走着,那种莫名的紧张再次抓住了他,从他的背后,紧张的手指搭在他的肩上,于非回了回头。狭窄的胡同里没有一个人。除了于非,除了于非的脚步声和他的呼吸。这时于非想起祥哥把礼品盒交到他手上时的神色,仿佛是把一个定时炸弹交给了于非。这里面会是什么呢?

这是一条相当狭长的胡同,于非小心地踩着路上的每一步昏暗。礼品盒在于非的手上越来越重,里面仿佛放着一个不安的精灵。这里面会是什么呢?

这里面究竟是什么呢?

于非停了下来。好奇心像一团火焰。他想,里面肯定装了一件特别的东西,若不然祥哥肯定不会那么紧张。于非转回了身子。他飞快地跑了起来。

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于非小心地打开了礼品盒上的包装纸。里面是一个普通的鞋盒,是李宁牌运动鞋的鞋盒。鞋盒里面,只有一双白色的李宁牌球鞋。于非长长地舒了口气。他的心情突然轻松了下来,甚至有种上当的感觉,只是一双白球鞋,祥哥干嘛这么紧张呢?他不会是想考验我吧?于非的后背有股凉凉的风在爬,就像谁的手指。

于非急急地把鞋盒盖好,他有些慌乱。如果祥哥知道我打开过鞋盒肯定会打我的,他会打破我脑袋的。在慌乱中,于非把鞋盒打翻了,一只球鞋掉在了地上,要是让祥哥知道了他肯定会不理我的,他肯定不会把我当成自己人了。于非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他的眼睛酸酸的,他几乎要哭出声来了。于非笨拙地把那只掉在地上的鞋塞进了鞋盒。这时他突然发现鞋盒底部有层报纸,刚才的慌乱却把报纸弄破了,里面露出了一个塑料包,塑料包里装着的是一些白色的粉末。

祥哥肯定会发现的。

于非一边包裹着这个礼品盒一边哭着,他觉得自己在劫难逃。

同样是那个上午。韩老师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见到了于非的父亲,当时韩老师刚刚上完一堂数学课。显然,于非的父亲在他的办公室里等待很久了,见到韩老师,于非的父亲局促地站起来,他的两只手显得非常多余。

韩、韩老师,在经过了很久的沉默之后,于非的父亲终于开口了,他的口中像含着一枚苦涩的果子。我想问一下梁建现在的情况,不、不、不,是于非,我想……

韩老师告诉他,于非已经很长时间没来上学了,他现在似乎正跟县里一些痞子混在一起,发展下去是很危险的。

是、是吗?于非的父亲对这样的结果有些失望。他母亲知道了吗?

韩老师说,他几次想找于非的母亲谈谈这件事,可一直没找到机会。她的病已经越来越重了,于非是她生命的支柱,他必须找一个恰当的方式恰当的机会。

于非的父亲把自己的头埋在手里,韩老师看到他的手指很粗糙,如同枯干的树枝。……韩老师,你知道我这个家庭,于非的父亲抬起头来,他的眼睛里有些晶莹的泪光闪了闪:我是没有办法。梁建这个孩子……他再恨我我还是疼他的,听说他不走正路我几天都睡不好觉,其实从离婚后我哪一天睡过好觉?到晚上我就……算了。于非的父亲擦了擦眼睛,这些事就不再提它了。我得走了,我还在上班呢,误了事可不行。[十二]

某个下午,韩老师来到于非家时,他远远就望见一辆白色的救护车。他的心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抓了一下,他跑了过去,于非的母亲正被人抬上救护车,面色苍白得如同一张纸片,而嘴角的血迹倒像一条蜿蜒的蚯蚓。“于非呢?于非呢?”他问。

于非家的一个邻居对他说,看来这次她是没救了。血吐了一大片,她把内脏都快吐出来了。“那于非呢?”邻居对着韩老师,他没认出韩老师就是那天敲开他家门的那位老师。他说,于非应该还在学校吧。刚才于非他母亲临上车的时候还对他说,别让于非知道了,别误了于非上学。

[作者简介]李浩,男,1971年生于河北海兴 ;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曾先后发表小说、诗歌、文学评论等文字500余篇;有作品被各类选刊选载,或被译成英、法、德、日、韩文;著有小说集《谁生来是刺客》《侧面的镜子》《蓝试纸》《将军的部队》《父亲,镜子和树》,长篇小说《如归旅店》《镜子里的父亲》等;曾获第四届鲁迅文学奖、第十一届庄重文文学奖、第三届蒲松龄文学奖、第九届《人民文学》奖、第九届《十月》文学奖等。

超级月亮

文/春树

我坐在一轮巨大的圆月下面,身边围绕着几个朋友,鲁青好像也在其中。就像在看电影里一样,我能看到自己黑色的剪影。这时,其中一个人开了口:美国现在要开始“超级月亮”计划了。

美国这个超级大国终于要开始这个计划了。我打了一个冷战,看了一下天边那轮弯月。假以时日的不久之后,天上挂着的将是一轮巨大的、占天空四分之三的月亮。圆形的月亮,能照亮地球所有的地方,不再需要电灯和路灯了,月亮的光就够用了。那时候夜晚将不复存在,它将作为第二个白天。我们也不再有什么秘密,一切都暴露在这轮超级月亮下面。

第二天我想起这个梦,依然饶有兴味,觉得这个梦挺有意思。那时鲁青已经离开了,我们也很久没有联系了。

一看时间已经下午一点四十,我查了一下邮件,有封编辑来信。那时我正在跟湖南一家出版社谈合作,我们已经发了几个月邮件,他们想为我出版一套文集,包含几乎所有我已经出版过的作品,版税不高,时间是五年。然而我暂时没有更好的选择。邮件里编辑希望我尽快整理好稿子发给他们。我有些心烦意乱,没有立即回复邮件,决定先骑自行车到附近的工商银行取点钱,再去吃点东西。

外面天气阴霾,没有一丝阳光。这是严重的污染造成的,据说在这样的空气里生活,相当于一个人一天抽三包烟。这个月N城连续几天都是这样的雾霾天,这才十月底,本该是秋高气爽,哪知现在就像是世界末日来临前的样子。

这样的天气叫人干什么都提不起精神。然而前几天我答应我妈说给老家寄五千块钱过去,一是给我表妹生孩子送点钱,二是姥姥要过生日了,叫她们拿着钱买点东西。

走到工商银行门口,自动存取款机那里已经排了几个人,我拿出手机,发现有条新短信,是出版社的戴总编发来的:“你要把注意力集中到新小说的写作上,不要间隔太久,不要在乎条件,重要的是能不断出新作。你是青春派文学出道最早的作家之一,别忘了你的使命就是写作。”

戴总编同时也出任一家著名文学杂志的主编,几年前,在他的杂志上我发表过一个中篇小说。我们偶尔也通电话,每次他都嘱咐我要继续写作。

五年的签约时间有点儿长了,最大的可能是出版社印出书后一、两年就销清了,出版社要出的书太多了,他们也不太可能再管这几本书,不太可能会再加印。限于合同,我也没法再去找别的出版社,最好是三年。但出版社应该不会同意的。他们说作家应该心无旁骛,专心写作,可作家同时也需要生活。用了十年时间才写出这几本书,一下子用这么低的条件买断,我感到我的自尊被强烈地打击了。

戴总编不明白我为什么要计较出版条件,他劝我把作品放在一个稳定的出版社,这样省心省力。是啊,我为什么要计较这个呢?要不是我还没吃饭没力气,我恨不得当场吐血。就是因为我不计较这个,我干了太多花钱费时间又不挣钱的事,比如……比如……唉,想都不想再想了。

我常在沮丧和绝望的时候渴望复仇,如果有一天能够改变S国的出版业,如果有天能成立一个自己的出版公司……诸如此类。实际上我的兴趣只在于写作,对于做生意我既没能力也无兴趣。把一个屡经坎坷的作家逼成一个出版商,这样的故事也许只能发生在好莱坞电影里。

实际上我的处境还算好的,身边的做摇滚乐的朋友们往往从唱片里挣不到什么钱。出版一张专辑,音乐公司只给一万块钱,乐队里的几个人一起分。我所知道的成功的乐队主唱,基本上都从演出和广告代言挣点钱。然而他们都没有妥协,还在玩着自己喜欢的音乐,我有什么理由不接着写下去呢?既然我从小就想当一个作家,既然我除了写作什么都不会。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除了偶尔感觉自尊心受伤,大部分时候写作带给我的自信远比我在青春期时期待的要 我从招商银行的卡里取了钱,又存到了工商银行卡里,给我爸的工商卡转过去。办完这事,我突然发现自己特别饿。

转眼半年多过去了。我与那家出版社签了合同,合同上的条件最终修改得令我们双方都满意。我的文集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戴主编应该也感到欣慰了。

他说的没错,与一个靠谱的出版社签合同,还是省心省力的,在漫长的合作期中还有可能逐渐产生出一种编辑与作家之间的情谊。

接下来的半年,发生了许多事情。最大的两件事是:鲁青走了。春节后的某个寒冷的晚上,父亲突然因病去世了。

事到如今,我经常会闪回到那段记忆:妈妈告诉我医生说父亲的病情已经稳定下来,我于是从医院回到家,又累又困地在床上昏睡过去。半夜突然又接到妈妈的电话。我抓起衣服和围巾疾走下楼,黑漆漆的胡同、班驳的树影,我脚步踉跄,一下子从喉咙深处迸发出一声低吼,哭出声来。那时我有预感父亲不行了吗?我真的有预感吗?我那时候就知道,我的生命会被彻底改变。残酷的、毫无疑问的、猝不及防的。

父亲去世后,我随母亲回了两次老家。一次是下葬,一次是烧“五七”。现在想来,那段时间我似乎一直处在某种躁郁的状态里。

从老家回来后,我又恢复到正常生活中。说正常,是作息一切如常。不再吃安眠药也能睡去。只是偶尔突然会发愣,然后茫然无措,不相信父亲真的已经走了。说不正常,是我把家里一切红色的东西都收起来了,包括红色的衣服和鞋,红色的地垫,红色的蜡烛,一切跟红色有关的都是禁忌。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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