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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8 0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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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崔保国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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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电视发展报告

中国教育电视发展报告试读:

内容简介

本书立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中国传媒事业大转型的时代背景,对教育电视的内涵、属性、功能和定位进行了理论上的审视,对中国教育电视的发展历程、历史贡献和时代使命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和归纳,并在全面分析中国教育电视生态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个方面的发展策略。本书是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与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合作的成果,既不乏深厚的理论支撑,也有十分翔实的资料和经验,对于认识中国教育电视的价值和现状、对于推动教育电视事业的科学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主编简介

崔保国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清华大学传媒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传媒经济与管理学会副会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从2004年起担任年度出版物《传媒蓝皮书》主编,出版专著《媒介变革与社会发展》《信息社会的理论与模式》《走进日本大报》等,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

宋成栋 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会长,曾任教育部电教办主任、中国电教馆馆长、中国教育电视台台长、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党委书记等职。毕业于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曾主编出版《新形势下中国教育电视的改革与发展》《教育电视大有可为》等书。

覃川 清华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中心副主任、电视台主编,中国教育电视协会副会长,毕业于清华大学工程力学系、工学博士。主讲清华大学文化素质教育核心课程《媒介素养综合知识与实践》等,出版专著《媒介素养与媒介德育创新》《媒介化生存与大学生成长》,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担任原创话剧《马兰花开》总编剧。

摘要

中国教育电视事业源起于早期的电化教育,一般以1960年2月北京广播电视大学的成立为标志。1977年10月,来华访问的英国前首相爱德华•希思向邓小平介绍了英国利用电视等现代化手段办开放大学的经验。邓小平表示,我们要利用电视手段来加快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不久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28所省级广播电视大学相继成立。1980年8月,作为国家批准建立的第一家省级教育电视台,新疆教育电视台在西部边陲正式开播。1986年7月1日,“中国教育电视”通过卫星电视试播,10月1日正式播出。李鹏同志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这标志着我国的教育事业在发展和使用现代化教育技术方面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是我国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

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中国教育电视取得了迅猛的发展,在全国电视事业三个“一千”的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即“一千个综合无线台、一千个有线台、一千个教育电视台”。1994年9月,中国教育电视协会在北京正式成立,会员包括全国1200多座各级教育电视台、近1000个教育系统所属的电视制作中心和专家、学者200余人,这无疑是中国教育电视发展史上又一座里程碑。1995年2月,时任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为福建教育电视台欣然题词:“教育电视大有可为——贺福建教育电视台开播”。

2002年是中国教育电视发展的转折点。在国家逐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教育部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下发文件,启动教育电视播出机构的职能转变。随后,全国教育电视台的数量迅速减少,行业整体发展受到较大影响,一些深层次问题也日益凸显。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文化事业的高度重视,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成为重要战略。面对挑战和机遇的并存,各教育电视台也纷纷求新求变,在新的改革形势和政策指导下,积极适应技术变革、市场规则、社会需求,努力拓展生存和发展的生态位,加快内部改革、深挖自身潜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在诸多方面都有所突破,取得一批新的成果。同时,大学和中小学校园电视都越发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

值中国教育电视协会成立20周年之际,协会联合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开展了中国教育电视发展战略的课题研究,历时近2年,调研足迹遍及10多个省区,召开有关座谈会和研讨会二十余次。这是对中国教育电视的一次全面审视:既有基于大量一手资料和长期实践之上的历史总结、现状分析、未来展望,又不乏理论上的追根溯源、宏观层面的真知灼见和大胆设想、事业发展上的可操作策略等。

课题研究取得了多个层面的成果,在本书中汇编成四个部分:中国教育电视发展研究总报告、专题研究、特邀专家文章、各级教育台及校园电视案例。

总报告为课题研究的主要成果,也是本书的核心内容。首先,对教育电视的内涵进行了重新审视,提出教育电视具有教育性、公益性、公共性、服务性、经济性等属性和意识形态、教育、传播、文化、价值等功能,并分析教育电视在教育事业、广电事业、文化事业、社会治理等领域中的定位。其次,全面回顾和梳理中国教育电视所走过的“五个阶段”发展历程,系统地总结了中国教育电视的历史贡献,确立其在创建新型学习平台、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构建“绿色”媒介环境、打造优秀文化平台、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发展公共传媒系统等方面的时代使命。同时,针对中国教育电视的当前环境,从管理生态、生存生态、发展生态、竞争生态、经营生态等维度具体分析了所面临的问题和机遇。最后,立足于面向未来的大趋势,提出了中国教育电视的十大发展策略,涉及宏观层面的制度环境、战略模式、制度安排、结构规划和微观层面的专业化办台、开放办台、科学办台,以及中观或行业层面的加强与新兴媒体融合、加强行业监管和改革协会职能、建立以“教育传播价值”为尺度的综合评估体系等。

专题研究分别选择了作为教育电视“领头羊”的中国教育电视台、与教育电视渊源深厚的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近年来蓬勃发展的高校电视媒体和中小学校园电视,以及具备“他山之石”之功效的海外教育电视,从不同角度丰富了教育电视的体系构成,也帮助人们拓展和加深了对教育电视的理解。

特邀专家文章共收录7篇佳作,作者大多为长期在教育电视战线上从事领导管理工作和有关研究的资深人士。他们都有较强的理论功底,但更可贵的是具备相当厚实的在第一线深入实践和认真思考的经历,所以才有这些“厚积而薄发”的感悟和高见,为进一步认识中国教育电视的本质和所能发挥的重要作用提供了各有侧重的视角。

最后一个板块是在研究过程中所收集和整理的部分有代表性的案例,包括各级教育电视台案例8个、高校电视媒体案例9个、中小学校园电视案例13个。尽管各自所展示的或许只是某个具体的局部景观,但它们共同构成一组生动的群像,用“接地气”的鲜活素材描绘出中国教育电视形形色色的细微之处,并因此而建构起一种整体上的印象。

此外,作为附录所呈现的大事记,可视作了解中国教育电视发展历程的一条快捷通道。

本书资料翔实、架构完整,凝聚着各方参与者的经验及智慧,不但对中国教育电视的历史与现状作了全景式的系统分析和准确到位的提炼,也对教育电视的转型和创新发展提供了一整套科学的且可操作的策略,既具积极的实证研究价值,又不乏理论上的探索意义。

本书对当前中国教育电视或公共电视的顶层设计、对教育事业和公共文化事业的政策制定、对教育电视机构的战略规划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也有助于政府主管部门和众多的教育电视运营者在复杂多变的形势中把握规律、认清方向、明晰职责。

另外,对于新闻与传播、传媒经济与产业、教育或公共文化领域的研究者来说,本书可提供很多所需的资料和启发性的观点;对于教育电视从业者甚或关心教育事业的广大电视观众及社会人士来说,本书也能在不同的程度上做到开卷有益。第一篇中国教育电视发展研究总报告绪论教育电视的属性、功能与定位

研究教育电视,首先要对研究对象明确定位,并清晰地定义一些最基本的关键词和回答一些最本质的问题。比如,教育电视是什么?是一种特殊的传媒组织,还是一种具有传播功能的教育组织?它是以教育为根本职能,还是以传媒文化事业为根本职能?教育和电视是否能完美地融合?如果在实践中教育功能和传媒功能出现矛盾,怎样才能有效地解决?

再如,教育电视从哪里来?为什么会需要教育电视?将来还会有教育电视吗?教育的内涵和外延在哪里?电视在发生着什么样的变化?教育和电视的辩证关系是怎样的?教育电视在社会体系中的位置和分工如何?与哪些领域的关系较为密切?

这些基本的规律和关系如果说不清晰,或者不能达成比较一致的意见,那么进一步的讨论将成为无源之水、无基之塔。而要回答好这些问题,就必须清楚教育电视的概念、属性、功能和定位。一、何谓教育电视?

教育电视有两个关键词,一是教育,二是电视。所谓教育电视,就是将教育和电视结合起来,通过电视的手段来传播教育、服务教育、推动教育。教育电视是现代科技发展到电子化、影像化的大众传播阶段,借助于电视摄制技术和电视传输网络来开展教育活动、实现低成本地扩大高水平教育的覆盖面来满足教育大众化需求的时代产物。随着技术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的变化,教育电视也在求新求变,探索着更有价值的生存方式和发展之路。

教育电视是一种特殊的媒体,应该定位于公共媒体,更确切地说是属于公共电视的范畴。在我国,传媒业可按照相应的社会功能分为三大体系:一是服务于党和国家政府机构的主流媒体体系;二是服务于市场和受众消费的市场化媒体体系;三是服务于国民、满足公众需求的公共媒体体系。当前,第一类和第二类媒体体系都实力强大、发展成熟,唯独第三类的公共媒体体系仍比较薄弱,且发展缓慢。这种局面与中国作为一个现代化大国的形象及地位是不相匹配的。公共媒体应该以公益为主,尽管也不排除市场化运营,但其根本的宗旨是从国家及人民的整体利益出发,以提高民众的文化素质和精神境界为目标。它作为服务于人民的福祉,要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文化内容与服务。教育电视秉持公益性,就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但传播必须要有效果,因此同样要努力提高管理效率、扩大传播效益。国家应该出台必要的政策,按社会影响力、传播效果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并据此扶持一批优质的公共媒体。教育电视正是中国公共媒体发展中硕果仅存的奇葩,应该给予大力支持、推动其发展和繁荣。

教育电视是矛盾的统一体。从理论上讲,教育是目的,是居于第一位的,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也是决定教育电视属性的本质因素;电视是手段,是第二位的,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在教育电视的辩证关系中是辅助因素。目的是根本的、长远的、原则性的,在矛盾整体未质变或消亡前始终处于主导地位且具有长期的稳定性、不可动摇;而手段则是工具性的、灵活的,根据内外条件的变化可以进行不同的选择和改变。

如果反之,将电视作为目的,教育作为手段,则本末倒置。这种观点将教育电视的重心放在电视上,也就是将有教育特色的内容作为电视产业经营的一种资源,如目前中国电视市场上已有的多家教育类或教科类频道。由此为出发点,当此类教育节目影响到电视机构主体的经营效益,或不足以自负盈亏时,在市场竞争的逻辑下,很难想象微观层面的教育电视还能持续办下去,改以其他专业化定位或进行调整、停业是必然之举。若出现如此结果,教育电视对于教育的意义则荡然无存。一旦原本最具有公益性价值的教育电视都失去生存的空间,可以合理地推断,其他公益性传媒在中国将更难以存在。而这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文化事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治国大策背道而驰。因此,教育电视必须发展,也应该得到政府的特殊支持和全社会的共同关心与帮助。

当然,手段不是完全被动的、可有可无的,它同样对事物的属性有着重要的规定作用,其本质也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对教育电视而言,尽管具体形式可以多样化,但始终具有以动态视频为符号载体以及在整体上是面向大众进行信息和文化传播的“电视”媒介特性。

如果以所生产和传播的内容产品为讨论对象,教育电视既不宜局限于所谓“小教育”,即学校教育和知识技能教育及其补充和延伸;也不能随意扩大和泛化至无明确界限的“大教育”,即面向所有人的大众化、综合性节目;当然,更不应制作和播出纯粹出于娱乐目的或者不具明显科学、文化、思想、审美价值的节目,并须坚决抵制有“三俗”倾向或不健康、不道德甚至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内容。

教育电视中的“教育”范畴应该介于上述狭义的“小教育”和泛义的“大教育”之间,又可分为两个层面:一是鼓励性教育电视,也可称作应然层面,指具有明显教育价值、能有效促进个人素质提升或社会进步的内容,国家和社会“应该”对这些内容给予积极支持,各教育电视机构也“应该”积极组织生产和传播;二是一般性教育节目,也可称作允许层面,作为文化类内容传播,其前提是无害而有益,指不违背法律法规、不违反科学常识、不背离道德底线且不以娱乐为主要目的,同时,尽管教育作用不直接或知识文化方面的教育因素不显著,但有助于人们拓展对世界的认识和体验、有助于情感道德方面的正能量传播、有助于社会的和谐与文明,比如那些具有较好文化和审美意义的影视剧、能反映且推动解决社会问题的民生新闻等。

在实践中,要想科学有效地对教育电视节目按照上述标准进行划分,需要体制机制上的保障:一是以法规文件或行业规范的方式,对教育电视的节目分类给出尽可能详细的、可操作的标准,并可酌情修正;二是组织包括教育部门和广电部门的管理人员、专家、学生、教师、家长、其他图1 教育电视的节目体系受众和用户等在内的各界人士组成的专门机构,秉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教育电视节目进行分类分级的评判并进行公布。

至于“电视”,其实也有多重含义。它可以是一种传播工具(摄编播的技术平台),一类媒体内容(节目),一种接收终端(电视机),一套社会组织(以电视台为建制的机构或法人),一种播出平台(节目汇集和编排)。并且,“电视”也在与时俱进,特别是在新媒体时代,需要重新定义电视。

所谓电视,可以看成是“电”和“视”的结合体。电,意味着电子技术,现在则更多表现为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视,即信息传播的可视化,也就是通过以视觉为主的多媒体符号呈现和传播信息,而可视化既是传播活动人性化的一种表现,也以更为综合和深入的人性化传播为其发展方向。因此,可将“电视”定义为:基于现代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以多媒体可视化符号为表意系统、基于人性化原则接收和理解信息的开放式、多样化传播系统。

在这一定义下,电视的传播方式有了很大拓展: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大众传播,即“一对多”的、单向的、线性的、匿名的且需要专门设备的音像节目传播;也包括双向的、互动的、可回看和点播的新型数字电视;还包括基于PC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集成,有“一对多”“一对一”“多对多”等多种模式,且支持直播、点播和智能搜索、评论、社交、支付等多项功能的网络电视或多媒体视频,以及某种以视觉传播为主的综合性、开放式的信息、社交、商务、教育、娱乐平台。

如果站在全社会教育发展和媒体需求的整体层面及长远趋势来考虑,对于长期以来存在的教育电视姓“教”还是姓“电”之争可以有更广义的理解:一方面,现代社会需要存在姓“教”的公益性教育电视;另一方面,也应该允许存在姓“电”的商业性教育电视。传统上的姓“教”或姓“电”,实际上意味着两个有本质差异的电视行业的不同定位和两种基于不同理念的经营模式。但在未来,这种行业间隔可能被打破,相应的行业规律也可能被重塑。

当在“电”和“视”之间进行衡量,“视”更重要,因为“电”只是意味着电子信息技术或电视行业,而“视”意味着能够跨行业、跨形态的视频传播,意味着更为广泛的视觉语言和多媒体符号。类似的,在“教”和“育”之间,“育”比“教”更重要,因为“教”代表着较为单一的知识技能传授和“我教你学”的课堂式教学,而“育”则意味着以激发学生主体性和潜能为基础、以塑造完整素养和品质的社会人为目标的育人过程。“育”是“教”的目的和根本,在实践中可以有多种手段、多种模式。因此,教育电视不必局限于“教”和“电”之争,而是要更加注重以“视”的手段来做好最根本的“育”。换言之,强调技术手段的“电教”应该进化为更人性化、更注重内涵式效果的“视育”。

综以上述,可认为教育电视是一种基于现代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面对全体社会公民或部分特定人群,通过以视、音频为主的多媒体符号,运用多种方式传播具有明显教育价值的内容产品和提供相应教育服务的综合性大众传媒组织,且通常体现出公益性特征。二、教育电视的基本属性

教育电视是一种有着多样化目标的社会组织。它以在公众中扩大教育受益面、提高全社会受教育和人力资源的水平为根本任务,也因此具有明显的公益特征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能;除生产和传播内容产品外,它还可以通过组织相关的培训、活动等多种方式服务于教育事业;同时,它必须考虑资金等资源的投入和产出效益,并借助市场化的手段来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的效率。这种复杂现象的根源在于教育电视所具有的多重属性。

教育性是教育电视的根本要旨。教育电视以“教育”为限制性定语,其教育性与生俱来、不言而喻。教育电视必须主要从事与教育有关的内容生产、传播及服务,这不但是国家法规和文件的明确规定,也是公众的期待、社会的需求之所在,更是教育电视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组织、享受专门的社会资源所应承担的根本职能。换言之,教育性是教育电视的立身之本;一旦放弃或丧失教育性,教育电视将不复存在。在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创建学习型社会的进程中,教育电视将大有用武之地,但也绝不能因此而故步自封或妄自菲薄,而是要认清形势、找准定位,积极作为,在创新和改革中以新的思路、新的平台、新的模式做大做强,为推动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提升国民整体素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公益性是教育电视的内在属性。教育电视的公益性来自于教育性,因为受教育是受到《宪法》保护的一种基本的公民权利,国家有责任为每一位公民提供基础性的教育服务。教育电视源起于现代远程教育,天生就具有公益性基因,被认为是向社会提供公共教育资源服务的机构之一。尽管受传媒业市场化的影响,教育电视在一定程度上引入商业经营的手段,但在整体上对“绿色频道”的坚持显示出其公益性的品格。随着人们对公益性事业的认识日渐清晰,并且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实行分类管理,教育电视的公益性将得到进一步的明确和加强,不会因其所具有的大众传播特性和市场盈利能力而改变。国家需要对教育电视投入更多的公共资源和政策支持,而教育电视也应该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能,努力为社会公众特别是教育资源相对匮乏、教育需求相对强烈的特定人群提供公益性服务,以实现“取之于民,还之于民”的公益本质。

公共性是教育电视的效应原则。教育的外部性使其具有成为公共品的必要条件,但不同层次、不同模式的教育是否都属于公共品则存在争论。尽管如此,人们仍普遍认同广播电视教育与义务教育、各种特殊教育一样都为公共产品,因为它们需要政府利用税收向社会“免费”提供。具体到教育电视,应该说,可以存在一部分以商业方式、通过市场定价来决定资源配置的教育电视机构,但正如基础教育是在实施义务教育之后才成为公共产品,更大比例的教育电视也应归属于由政府“埋单”而设立和运转的公共服务机构,因为这种体制适合当前的教育需求迅速增加的国情和民情。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职能的转变,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是政府应尽的职责,扶持教育电视的大力发展就是合理的选择之一。教育电视的公共性还体现在宏观层面的传播对象应是“有教无类”全体公民,而不是商业机制下的特殊利益群体。此外,教育电视应秉持开放理念,在价值链的各环节广泛合作,并接受公众的反馈和监督。

服务性是教育电视的社会职能。所谓服务性,是指教育电视并不以自身利益作为运营的最终指向,而是要努力满足“他者”的需求,为某些对象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教育电视要服务于教育,也就是通过生产和传播具有教育价值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完成教育的功能、实现教育的目标,同时也应积极进行针对教育的宣传引导和信息交流,促进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快速发展。教育电视的直接服务对象是接受其所传播的教育信息、教育节目的各类受众和组织,他们在教育方面的需求是否能被很好地满足,是决定教育电视存在价值和运营效益的基本准绳。教育电视的服务性,在内容上可具体体现在政策宣传、教育教学、文化传扬、人文素养培育、公益传播等方面,也可通过所组织的培训、活动和所建设的技术平台、应用功能来实现。

经济性是教育电视的发展保障。作为一种高技术、高投入、高消耗的产业,教育电视要长期稳定的运转、要不断提高水平和影响力,就需要大量资源的持续投入,而这种资源的有效保障,除依靠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外,也离不开教育电视通过提供内容产品和服务而交换获得的各种资源补偿性收益。公益性并不否定教育电视的产业特征,在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前提下,部分内容或业务可按照市场原则进行经营和竞争。经济上的利润并不作为教育电视开办者的私人收益,而是继续用于教育电视的扩大再生产、提高质量和创新发展,最终用于实现教育电视的公共服务。经济性对于教育电视,还意味着以现代管理的科学方法,优化价值环节、提高运行效率、创造更大的综合效益。三、教育电视的五大功能

曾任美国联邦传播委员会主席的威廉•亨利曾说:“教育电视的主要功能就是以各种题材,从人类迷人的故事开始,以至于天文学,来做启发性的服务,消除文化的贫穷,并提高国民的文化水准。”这段话形象地说明了教育电视的主要用途。有许多人甚至认为教育电视是“人类文化革命的核心”之一,其影响可以波及到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如果说商业电视带给人们的是愉悦和宣泄,那么教育电视带给人[1]们的则是各种各样的维持生存和发展所必不可少的知识和技能。事实上,教育电视除以特殊的方式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外,还在政策宣传、信息传播、文化传扬、价值创造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意识形态功能。教育电视既是一种大众教育机构,也是具有强烈意识形态属性的传媒组织。它能通过每天播出的节目影响受众对世界的认知和理解,引导公众以某种隐含的价值标准思考问题,或者在某些特殊时刻进行社会动员。教育电视的根本功效就是在长期潜移默化的传播中完成思想上的价值认同和劝服,实现涵化的传播效果,是形成国家意识形态的重要手段。实践中,教育电视在以下三个方面体现出意识形态功能:其一,是以新闻和专题类节目为主,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重大举措、成果成绩、先进经验等,使人们广泛了解、认可并支持这些政策措施,达成人心的凝聚和认识的统一;其二,是多渠道、多形式地传播和倡导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模式,如终身学习、快乐学习、翻转课堂等,从而助推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其三,是实现对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培育和弘扬国家的核心价值观。

教育功能。教育电视以教育为己任,基本功能就是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各类各级人才、全面提升公民素质。在早期,无论是电视教学课程,还是多种社教节目,教育电视都致力于开展教学活动,以“课堂搬家”的方式“一对多”地扩大教育教学的覆盖面。多年来,中国的教育电视不但建成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远程教育体系,促进教育资源的平衡和优化;还全方位地补充和延伸学校教育,全面推进和实施素质教育,并成功地在非典、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或公共危机事件中填补学校教育的“空当”。随着创建学习型社会渐入佳境,教育电视在开展社会教育、服务终身教育和全民学习方面大显身手,教育对象不断扩充、教育内容不断拓展、教育形式不断创新。此外,各地教育电视还广泛开展师资队伍培训,有效地培养和壮大可贵的教师资源。

传播功能。信息传播是媒体的基本功能,教育电视的宣传、教育、文化等功能都是基于信息的传播才得以实现。作为一种专业性的媒体,教育电视充分利用能够进行大众化传播的优势,在各种内容和形式的教育信息传播上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新闻乃立台之本,一直受到各教育电视机构的高度重视,消息、专题、访谈等新闻报道和评论类节目,不但在数量和频率上高居自制节目之首,而且也是直接吸引受众的重要“抓手”,是实现教育电视频道专业化和打造特色品牌的核心竞争力。教育电视还重视与教育有关的实用信息的采集、加工及传播,为受众提供特定的资讯和咨询服务,如考试、招生、就业等事关学生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领域。通过提供多渠道、多形态的信息传播,教育电视促进着教育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流动与合作,比如,好的教育举措、教学经验被学习和分享,动员和吸引人们参加各类实践或公益活动等。

文化功能。教育与文化历来相辅相成、密不可分,不但教育的过程就是人类文化传承的过程,而且教育的本质就是以文化人。各类电视节目中都包含着一定的文化意义,电视媒体既是传承社会文化、协调社会规则的载体,也是捍卫文化、创新文化、弘扬文化的阵地。因此,自觉地继承和传播优秀民族文化、吸纳和培育现代文明成果、弘扬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塑造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对于教育电视来说都是责无旁贷的文化自觉和文化使命。教育电视要有意识地制作和播出更丰富、更精良的文化节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同时要站在全球视野,积极地传播中华文化和东方文明的精髓,树立良好的民族形象、增强国家的文化软实力。教育电视还应下功夫促进本地区的文化事业发展,以新闻报道、系列节目、大型活动等方式,为地域文化的凝练创新和当地的精神文明建设营造氛围、贡献力量。

价值功能。教育电视的运转和经营,有其明确的组织目标,也就是要以发展教育事业、繁荣电视文化为基点,创造和提升多种有形或无形的社会价值。对于教育电视机构而言,一方面,可产生经济效益,用以补偿资源投入、保障持续进步;另一方面,频道品牌、内容版权、人力资源等无形要素,也能在运营过程中得以升值,从而提高自身实力和影响力。从外部效应看,教育电视的大量节目和特色服务,可使各类群体的教育文化需求得到满足,充实公民个体的知识储备、加强技能训练、陶冶素质修养、增加发展机会,并由此加快社会的文明进程,增加和谐程度和幸福指数。对于教育电视事业的整体而言,其价值可表现在创建一个开发和提升人才资源的大型学习网络、构建青少年社会化成长的“绿色”媒介环境、探索公益性和专业性电视传媒的发展道路、发展具备全球竞争力的教育类公共传媒平台等方面。四、中国教育电视的定位

教育电视是一种跨界的社会组织,位于多重生态圈交织和叠加的位势上。考察教育电视的生态系统,不仅涉及教育系统和广电系统的相互作用,也离不开文化系统作为宏观环境的影响,同时还需要分析其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中的定位。

在教育事业中,教育电视既是重要的意识形态阵地,也是开展具体教育活动的平台,同时还是集散教育信息和资源的载体。作为阵地,教育电视的首要任务是当好政策宣讲解读和纵横并举、传情达意的传播工具,并努力做好舆论引导,为深化教育改革、推动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作为教育平台,教育电视要贯彻“三贴近”原则,以丰富多彩、优质高雅的节目吸引观众、影响观众,在有感染力的内容体验中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升;要注重拓展教育活动的内容、形式和渠道,在更广泛的范畴、更深入的效果中实施教育服务。作为信息载体,教育电视要切实提高采集信息、加工信息、传播信息的能力,使多元化的信息来源能与细分后的各种信息需求进行有效的对接,使分散的资源能依托信息的流动和匹配产生最大化的价值。

在广电事业中,教育电视是充实体系、完善功能的重要组成,也是一支着力开展频道专业化探索的队伍,还是创造两种效益、促进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力量。随着频道资源的不再稀缺和广电传媒的迅速发展,在电视业的整体布局上,教育类频道的作用日渐突出。教育既是国之大计、民之所望,也理应成为国民的基本政治文化权利,而广电要服务于教育事业,除有关的新闻报道和节目制播外,开设一批专注于教育领域的频道是必然的选择。这不仅体现在教育电视是除广电系统外唯一能被批准设立的电视机构,也反映在从央视到地方台,众多教科类频道的开播。多年来,各级教育电视台自觉坚持“教育”特色,围绕频道专业化,在战略定位、观众细分、内容整合、品牌打造、经营管理等方面做了许多探索,取得不少难能可贵的成果。与此同时,教育电视在社会效益上表现不俗:一大批节目或栏目主题鲜明、质量上乘,受到广泛认可和欢迎;在商业化浪潮中,能够秉持教育理念、抵制低俗之风,成为人们信赖的“绿色媒介”。以中国教育电视台和省级教育电视台为核心,全国教育电视机构在整体上具有相当的规模体量,形成较为完备的体系,在实现经济效益、培养专业人才等方面颇有贡献。由于管理体制上的特殊性,部分教育电视机构敢于领先探索,为广电业的改革积累了一定经验。

在文化事业中,教育电视既是传承优秀文明、培育文化基因的重要园地,也是繁荣文化市场、满足文化需求的主体角色,还是加强文化交融、守卫文化疆土的方面军。形形色色的教育类节目,本身就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基因,在通过大众媒体传播后,就实现了文化在教育活动中的层层传递和渗透。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当大量生产和在传输网络中播发有文化的教育内容时,教育电视就成为优秀文化和人类文明的承载者、传播者和塑造者。为此,教育电视要加强对文化的挖掘和阐发,努力实现传统文化和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作为一种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教育电视还可以多种方式配置文化资源、促进文化流通、繁荣文化市场,如制播分离下的版权交易、文化衍生产品开发、文化创意园区建设等。另一方面,在越来越紧密的全球化进程中,不同文化的彼此交流、融合或是碰撞成为常态。教育电视应主动参与得到跨国界的文化传播中,既要大胆“走出去”传播那些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也要“引进来”反观自身并注入新鲜活力。当然,教育电视也须“守土有责”,在教育传播活动中捍卫文化疆域、守护文化安全。

在公共事务和社会治理中,教育电视是营造学习环境、提升国民素质的重要渠道,是增进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支撑,也是净化道德风气、推动和谐发展的重要源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也必须充分发挥文化的作用。因此,教育电视以大众传播的方式开展教育活动和促进文化育人,就是要大力培养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需要的“新人”,在源头上为社会公共建设打牢基础。教育能产生强烈的价值迁移和外溢效应,这促使以创建学习型社会为宗旨的教育电视,可利用信息化手段大面积地平衡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显著地增加教育的公平性,保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实现上述目标,在政府和社会的广泛支持下,教育电视要锐意进取、跨越式发展,在更高层面打造立体化和纵深式相结合的现代学习平台,为全体公众提供各取所需的教育机会,消解因教育机会不平等而带来的诸多问题和矛盾,在维系全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中,提高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成效。教育电视对人们思想情操“春雨润物”般的熏陶也值得重视,不仅在于德才兼备的人才在社会发展中会起到榜样及核心作用,更在于一个文明程度和思想道德觉悟普遍较高的社会,是人们所追求的理想世界。

[1] 张志君.他山之石的启示——从世界各国教育电视看中国教育电视的走向[J].电视研究,1998(7):40-43.第一章中国教育电视的发展历程

影响中国教育电视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面有两个:一是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各级学生、各类劳动者和社会大众对教育需求的持续提升,以及科教兴国、素质教育、终身学习、学习型社会、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理念和方略的推行,为教育电视拓展了空间和深度,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改革开放以来广电业的迅猛发展,既有长期的量变式的规模扩张,也有以卫星电视、数字电视、高清电视等为标志的质变式的业态跃升,并且有必要将考察的视角扩展至更为宏观的中国新闻传媒业和全球信息产业。

中国教育电视所依赖的生态系统,正在发生革命性的变化。如果说新世纪初中国加入WTO后,业内人士一度担忧的外媒“狼来了”,最后因政策性保护、市场体制和结构、国际贸易中的“文化折扣”等原因并没有产生太大的冲击,但近年来以互联网和移动媒介为代表的新媒体风起云涌,却从根本上动摇、挤压、融合着传统的电视形态。在“三网融合”的大背景下,IPTV、网络视频、互联网电视、智能电视等纷纷兴起,不但在新领土上跑马圈地,也面向既有市场攻城掠寨。和若干年前报业的惊呼如出一辙,电视的“冬天”似乎也越走越近。更有人力图拨开层层迷雾,反思和探寻电视的本质——电视是什么?什么是电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在当前,教育电视所面临的外部挑战,除大家谈论已久的来自教育部门和广电部门的支持力度不足抑或种种不合理限制、不平等竞争外,这种由新媒体所带来的更深刻、更基础性的变革尤为值得重视。它一方面消解了我们所习惯的广电模式,教育电视的传媒基础和所依据的市场准则随之改变;另一方面,它也使得影像传播在社会生活和大众文化中的作用更加凸显、表达更加灵活。因此,如果我们在一种广义的层面重新思考教育与电视的结合,教育电视将被赋予更丰富的内涵,比如教育信息化、智慧城市、MOOC(大规模在线教育)等,都不再只是空中楼阁般的想象,而是活生生的嬗变和事实。当然,理想与现实间还存在巨大的差距,需要诸多的非凡勇气和持续努力,但这不正是教育电视人所应该继承并发扬的历史担当和社会责任吗?

中国教育电视已走过半个多世纪的历程,为国家在教育资源紧缺的情况下开展大规模人才培养、推动社会化知识传播、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作出了独特而积极的贡献,同时也以鲜明的特色、执着的追求、清雅的风格为中国电视传媒,特别是公益性电视的发展提供了多样化的元素和有意义的实践。回顾中国教育电视的曲折道路,既是对历史的尊重、对成绩的肯定、对问题的梳理,也是在传媒生命周期的框架下,总结规律、分析动因,以更好地把握和创造未来。一、孵化期:小荷露尖(1960—1984)

中国的教育电视源自电视教育,也就是利用电视手段开展教育教学,而电视教育通常被视作电化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以此追根溯源,中国电化教育的最早滥觞是1919年将幻灯应用于教学。1928年,中央广播电台成立,除新闻外也播放教育节目。1932年,中国教育电影协会在南京成立,蔡元培任主席。随后,“电化教育”被正式提出,包括当时的教育电影和教育广播。

电视教育则是新中国成立后开始的一项新事业。1958年,中国开始向公众播出电视节目;同年,北京市开始筹建电化教育馆,并于1960年正式更名为北京市电化教育馆。也正是在1960年2月,北京广播电视大学成立,时任北京市副市长吴晗兼任校长,有关课程通过北京电视台播出,这标志着中国电视教育从此诞生。随后,哈尔滨、沈阳、上海、广州等也相继成立广播电视大学。在这之前,1952年成立的委内瑞拉电视台第五频道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教育电视台,但其影响不及1953年成立的美国休斯敦大学KUHT电视台,而法国在[1]1951年即开办了对学校的电视广播。

但遗憾的是,不久后到来的十年动乱使得刚破土而出的中国电视教育被迫中断。“文革”结束后,百废待兴,教育为先。这一时期的中国,“穷国办大教育”是基本国情。以有限的经费支撑着世界上最庞大的教育体系,中国面临着极其繁重的教育任务,如扫除1.7亿文盲、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提高广大农村劳动者的素质等。如何尽可能满足广大群众迸发出来的求知向学的渴望,如何尽快解决人才青黄不接的断层现象,成为当时党和政府需要刻不容缓解决的大事。在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期盼与呼唤中,电视教育无疑是一条既适合中国国情,又[2]投资少、见效快的现代化教育新途径。

1977年10月19日,来华访问的英国前首相爱德华•希思向邓小平介绍了英国利用电视等现代化手段办开放大学的经验。邓小平表示,我们要利用电视手段来加快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同年10月下旬,教育部、中央广播事业局邀请有关部门,就开办电视教育频道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并成立了电视教育领导小组。

在1978年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邓小平指出:“要制定加速发展电视、广播等现代化教育手段的措施,这是多快好省发展教育[3]事业的重要途径,必须引起充分的重视。”1979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28所省级广播电视大学相继成立。其中,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通过中央电视台的微波传输网向全国大城市播出机械、电气等电视课程。

中国早期的电视教育大致有两类情形:一类是在综合电视台播出的服务性教育栏目,例如《跟我学》《标准日语》等外语教学节目以及许多文学、音乐介绍赏析类节目;一类是利用电视作为辅助教学手[4]段的电视大学,以及制作形象化电视教材的电化教育馆。

1980年8月,作为国家批准建立的第一家省级教育电视台,新疆教育电视台在西部边陲正式开播。之前,新疆电教馆(电视师范大学)于1979年就尝试建立了乌鲁木齐市教育电视台。以此为起点,教育电视的第三条发展道路且在后来逐渐成为主流模式的专业性教育电视台,开始在筚路蓝缕的求索中登上了历史舞台。

1983年,第十一次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提出“四级办广播、四级办电视、四级混合覆盖”的方针,极大地调动了地方办广播、电视的积极性,解决了全国广播电视的覆盖问题,极大地加快了广电业的建设步伐。

至此,中国教育电视的三种模式都初具雏形,分别是:从事电视教育的电视大学和电化教育馆、综合电视台科教类节目、专业化的教育电视台。与此同时,举国上下对教育的巨大需求和中国广电业即将到来的爆发式增长都为教育电视的兴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经过前期各种条件孵化并逐渐萌芽的教育电视事业,其时已是万事齐备、蓄势待发。二、起步期:星火燎原(1985—1992)

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中国教育电视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各地广播电视大学、电化教育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人才培养和教学节目制播的作用;二是各级各地教育电视台(站)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创办,数量迅速增加;三是以卫星电视为载体的中国教育电视台的成立,既发挥着推进教育电视事业发展的“旗舰”功能,又充分凝聚并展现出党和国家对教育电视事业的高度重视。

在1985年召开的全国频道规划会上,有关部门决定:各地必须有一电视频道用于教育。这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一项重要决策,是适合我国国情、发展大面积远距离教育的有效措施,为我国电视教育事业开辟了广阔前景。

但在实践中,经过一段时间的前期探索,人们发现地面微波的技术局限性制约着电视节目的传送,也因此影响到教育电视的普及,特别是在边远山区。为解决这一问题,卫星电视的利用被提上日程。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广播电视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同年9月,中国在试验开通卫星电视频道时,尝试播出了中央电视台频道中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电视课程,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11月,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教委主任的李鹏同志提出,为解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培训中小学师资的需要,给教育租用一个国际卫星转发器。12月,国家教委成立了卫星电视教育领导小组。1986年2月,国家教委、国家计委等九部委联合召开卫星电视教育工作会议,并发布《关于利用卫星电视开展教育工作的通知》。7月1日,“中国教育电视”通过卫星电视试播,10月1日正式播出。李鹏同志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这标志着我国的教育事业在发展和使用现代化教育技术方面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是我国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争取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在全国范围[5]内,初步建立一个由广播、电视、函授组成的教育网络”。

1987年11月2日,经国家教委党组研究决定正式建立中国教育电视台(CETV),负责卫星电视教育节目的播出、发射和综合教育节目的编辑制作。1988年10月29日,中国教育电视台开通第二个卫星教育电视专用频道。经过整合后,CETV-1成为以教育、教学为主的综合教育频道,主要播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节目,其中教育教学节目为主体,全国85%以上的省地有线电视网转播本套节目;CETV-2则是以播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课程为主的教学频道。

中国教育电视台的建立是中国教育电视发展史和中国电视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其意义不仅在于创办了第一座国家级专业电视台;更重要的是,它预示着中国真正迈开了探索教育电视内在规律的步伐——即由过去单一的电视教学节目播放转向对电视大众传媒功能的认识和把握,拍摄制作丰富多样且为受众喜闻乐见的教育电视节

[6]目。

为了解决卫星节目的“落地”难题,1989年8月1日,国家教委以第3号令的形式颁布了《地方教育电视台站设置管理规定》,其中明确要求:“各地教育电视台、站,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统一管理”;“贯彻‘小功率,多布点’和‘谁建站、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根据教育的需要和可能,按下列范围建立:(1)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可建立教育电视台;(2)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可建立教育电视收转台;(3)教学单位可建立卫星教育电视接收站。教育电视台、站的任务是“转播中国教育电视台播出的教育电视节目,并制作、播出适合当地教育需要具有地方特点的教育节目”。该规定的颁布,促成了大量地方卫星收转台、接收站的建立,也促使相当数量的收转站一跃而建成为县级教育电视台(收转台),开启了全国范围内教育电视台发展“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新路子。经过短短几年的努力,在中国教育电视台播出后,近千个大大小小的教育电视台、收转台星罗棋布、遍布全国,最密集的是老少边穷地区。

在1992年10月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不仅成为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动员令,也为包括教育电视在内的新闻传媒事业的发展带来更强劲的动力。三、发展期:众人拾柴(1993—2000)

1.高层重视,政策支持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教育的现代化问题。党的十四大提出:“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其中指出:“积极发展广播电视教育和学校电化教学,推广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要抓好教育卫星接收和播放网点的建设,到20世纪末基本建成全国电教网络,覆盖大多数乡镇和边远地区。”1994年7月,国务院在《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发展教育电视的目标:“积极发展广播电视教育和学校电化教育,推广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到2000年基本建成全国电教网络,全国70%左右的县要建立起教育电视台(收转台),70%左右乡镇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和少数民族寄宿制学校要能够直接收看教育电视节目。”

20世纪的最后10年,随着光电技术、超导技术、数字技术的发展,许多国家正在向信息高速公路的目标前进。人们认识到,高速度、大容量、远距离传输文字和图像的现代教育技术将使教育社会化和社会教育化由理想变为现实。由于花钱少、效益高,进入90年代后,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各级各地教育部门的大力推动、广电部门的积极配合以及教育电视人的辛苦努力下,中国教育电视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启动为中国教育电视的发展提供了又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1998年12月,教育部颁布《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其中强调:“继续发挥卫星电视教育在现代远程教育中的作用,改造现有广播电视教育传输网络,建设中央站,并与中国教育科研网进行高速连接,进行部分远程办学点的联网改造。2000年,争取使全国农村绝大多数中小学都能收看教育电视节目。”1999年,中国教育电视台受教育部委托,承建了以卫星视频系统为基础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该网络集电视、语音、IP数据广播节目于一体,与中国教育科研网高速连接,是全国规模最大、天地合一、具有交互功能的远程教育专业服务网,2000年投入使用。21世纪初,上海教育电视台加盟上海远程教育集团,山东教育电视台经济开发教育卫星宽带多媒体平台,辽宁、吉林、四川、江西教育电视台等也纷纷谋划如何拓展现代远程教育内容。

2.发展迅速,体系成型

截至1994年,全国建成教育电视台和收转台1200多座,卫星地面接收站7600座,放像点66000多个,中国教育电视台已播出电视课程和各类教育节目共8万多小时。同时,近百座大中城市教育电视台陆续开播。上述工作成果形成了一个以中国教育电视台为中心,以遍布全国的各级教育电视台、卫星地面接收站为依托的金字塔形的卫星教育电视网,同时也形成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世界上最大的远程电视教育体系。这一网络在当时对于加强中小学师资培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习的要求,改善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环境,以及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等方面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

这段时期,教育电视发展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一批能起骨干作用的大中城市教育电视台相继建立。以省级教育台为例,除新疆(1980)、宁夏(1990)较早外,其他如辽宁(1993)、上海(1994)、江西(1994)、吉林(1995)、山东(1995)、浙江(1996)、江苏(1996)、福建(1998)、四川(1998)、湖南(1999)都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创办的。它们的涌现,是教育电视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只有加快大中城市教育电视台的建设,才能弥补“断档”,进一步促进县、乡级教育电视台和收转台的稳定发展,以形成全国性的影响,提高为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与效益;而大中城市人口集中、经济发达、人员素质较高,有利于提升传播效率、多方筹措资金、提高办台水平。此外,中国教育电视台于1994年9月在北京试验发射35频道,1996年5月1日以“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台”名义正式发射播出,即为CETV-3——面向北京地区的少儿教育频道。1995年8月1日,由国家教委与山东省政府联合开办的中国教育电视山东台开播,主要服务于九年义务教育,后改为山东教育电视台,也是目前全国唯一的省级教育卫视台。

各级专业性教育电视台的成立,也与中国电视事业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改革逐步展开有着密切的关联。一方面,以电视大学和电化教育馆为基础的各级教育电视台相继成立,实现了教育辅助型的电视教材播出制作单位向大众传媒型的专业电视台的转化;另一方面,综合电视台向频道专业化发展,原有的各种教学型栏目相互整合,改版为独立的科技教育频道。这些机构与机制的变革,标志着教育与电视的联姻从电视教育向教育电视的过渡,既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和“科教兴国”国策,又符合电视这一现代媒体的特性和规律,无论对教育还是[7]电视的发展都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3.协会引导,集智聚力

为了进一步推动教育电视的发展,加强教育电视的行业管理,经国家教委同意、民政部批准,1994年9月,全国教育电视台及相关教育电视机构的行业社会团体——中国教育电视协会在北京正式成立。这是中国教育电视发展史上又一座里程碑。

协会会员除全国1200多座教育电视台外,还包括近1000个教育系统所属的电视制作中心和教育电视方面的专家、学者200余人。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宣传教育电视台的意义和作用,争取在社会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加速教育电视事业的发展;联合制作、播出教育电视节目,通过协作与交流,提高教育电视节目的质量和效益;开展教育电视研究,组织国际间教育电视的合作与学术交流活动。协会的成立,在当时确实起到了引导方向、明确任务、加强合作、凝心聚力的积极作用。

协会突出强调了教育电视的大众传播媒介属性,强调教育电视台要坚持姓“教”的特色,要求各教育电视台着力提高节目制作水平,办好有影响、高质量的栏目。鉴于当时中国教育电视台能提供给地方转播的节目较少,教育电视节目的数量和质量远不能满足广大受众的需要,协会提出教育电视节目要“联合”“联播”“联网”。“联合”就是全国教育电视台、电教系统和教育系统内联合制作教育电视节目;“联播”的内容主要是教育新闻、电大课程、基础教育节目和一些品位比较高的德育、美育、爱国主义教育的栏目;“联网”即全国教育电视台的节目由协会牵头形成交流网络。同时,教育电视的管理者们也感到,广电部门的规章制度和办台经验可以借鉴学习,但有些未必适用于教育电视台,更多的还要靠自己在实践中努力探索和创新。关于教育教学等各类节目的播出比例、广告创收等问题,也得到积极的讨论。

4.规范管理,控量增质

在早期重在规模扩张的“四级办台”思路的指导下,经过10年前后的“全面开花”,中国广电业的发展成效明显。但由于管理体制上的“条块分割”和“各自为政”,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如重复建设、力量分散、效益不高、资源浪费、无序竞争等,个别地方甚至出现滥播滥放等现象。这些问题既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也影响到电视媒体实现其应有的社会效益,因此,调整战略、规范行为、加强管控,“促进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业从扩大规模数量为主向提高质量效益为主转变”逐渐成为政策引导的重点。

在各级各地教育电视台蓬勃发展的同时,有关部门也开始重视加强规范管理。1994年7月,国家教委发布《关于加强地方教育电视台站管理的通知》,明确教育系统用于接收国内教育节目的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设置,“经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后,由教育部门自行管理”。同时对节目转播和制作、事业经费来源、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提出要求。其中特别指出:“各级教育电视台不能播出非教育新闻,更不得搞有偿新闻;不得播出非教学任务和教育目的的节目,更不能搞有害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节目。”

1996年5月13日,《广播电影电视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教育电视台、教育电视收转台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以下简称《办法》),将教育电视台界定为教育行政部门开办的专业电视台,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归口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设立教育电视台必须具备的条件,如要有频率资源和稳定的经费来源、有专业管理与技术人员、有符合标准的技术设备,以及要有固定的节目制作、播出设施和场所等。《办法》中还要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支持和帮助电视教育事业,教育电视频道纳入广播电视总体规划;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积极开办和转播好教学节目;有线电视台要开辟专门频道用于教育电视台节目的转播。”由此可见,当时国家对教育电视的发展在政策上是大力扶持的,广电部门对教育电视的准入门槛也放得很低。但其中有一项苛刻的规定,要求“教育电视台不得播出与教学内容无关的电影、电视片”,且“禁止教育电视收转台自办或插播节目”。特别是对前者的不同理解和不同看法,成为日后教育电视系统与广电部门长期争执的一个主要问题,涉及对教育电视台的定位、评估和管控,也切实关系到两者的利益之争,在很大程度上甚至危及各级教育电视台的生存空间。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1989年3号令中曾提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可建立教育电视收转台”,但在实际中这一规定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使得许多县级教育电视台得以“破格”成立。新《办法》中的相关具体条文看似基本未作改动,甚至还对少数民族自治县(旗)成立教育电视台网开一面,但与3号令的发文单位仅为教委不同,本次文件由广电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制定,这预示着广电管理者开始从自己的立场出发,试图对教育电视台进行统一管理。

199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充分肯定已有成绩的基础上指出:“由于规模数量增长过快,重复建设,人员素质和管理工作跟不上,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而且影响了精神产品质量……社会影响很坏,群众反映强烈。中央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治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中散、滥现象。”针对电视业,《通知》提出,“重点解决擅自建台、重复设台和乱播滥放的总量”,“现有县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要合并为一个播出实体”。同时要求,“对现有省以下教育电视台要进行一次检查评估,不具备条件的要予以撤销或改为转播台。今后不再批建县级教育电视台。已有的县级教育电视台可以与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合并,开办教育节目频道。教育电视台不得播出与教学内容无关的电影、电视片。”该文件的一个重要风向标就是明确要求将不具备条件的省以下教育电视台予以撤销或改为转播台。当年10月,国家教委办公厅即发文对中国教育电视台和省、地两级教育电视台进行检查评估。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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