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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8 16: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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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耿立

出版社:山东友谊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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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泥土敬礼

向泥土敬礼试读:

│序 言│

我喜欢一位东欧诗人一首诗中的几句:

唯有我的生命有一天会真的为我死去。

唯有草木懂得土地的滋味。唯有血液离开心脏后

会真的满怀思恋。

一个离开故土的人,一个从鲁西南黄壤平原走出的人,总想寻找一种依托,这也是大多数中国文人的路子,或者在人格上,或者在心灵上、情感上,寻找一种托付之所,中国传统一向是安土重迁的。费孝通把中国社会看成是乡土性的,而文人即便离开“血地”,他也忘不掉故乡!虽然时光的流逝和空间的隔阻,使你离开故乡而不得回返,但如郁达夫所说的“任它草堆也好,破窑也好,你儿时放摇篮的地方,便是你死后最好的葬身之所”。

于是这就有了血脉回望,有了精神的还乡,对待离开的那片泥土,就如草木感恩一样,离开了那片泥土,会满怀思恋。

台湾作家钟理和曾说“原乡人的血,只有回到原乡,他的血才能停止沸腾”,真是深入骨髓的痛。有失去,才有寻找,当生命和肉体在异乡漂泊的时候,人的心灵往往是焦灼的、不安妥的,于是就去寻找一种精神的栖息之所,一种情感的替代。

于是我的笔下,便多的是故乡的意象,以故乡的泥土、河流、庄稼、人物切入,表达自己的情感经验、人生历程和价值取向,表达一种精神脐带的牵扯。

我曾记得父母在世时候的一个细节,把它写入了《向泥土敬礼》的文字中,那是暮年的父母,已垂垂老矣。黄昏了,从地里回来,父亲脸上粘有一块泥巴,母亲看到后想用手抠下,然后就想卷起衣襟擦,父亲招呼了一下说不用了。是见我在旁边守着,父亲羞涩了,有点不好意思。但我想,母亲的亲昵,其实是对劳作的一种敬重。泥土在脸上怎么了,有时米粒和碎馍掉到地上,虽满是泥,但父亲吹一下,或者母亲用衣襟擦一下,就填到嘴里。土地在父亲的脸上,就如土地给的徽章,是对一辈子与泥土厮守的老邻居的褒奖。诗人雅姆说:

脸上有泥的人从对面走来,要脱帽致敬先让他们过去。

是的,很多的人是嫌弃泥土的。我们什么时候,对有泥的人有过足够的尊重呢?我们向喂养炊烟喂养历史的黄壤敬个礼,有何不可呢?

在我们那里,原先有风俗,一个人出门,家里的父母怕游子在外水土不服,就让游子带着一瓶家乡的黄土,因为背井离乡的人会生一种奇怪的病,会瘦会死,任凭什么医术也治不好,除非回到家乡。要是不能回来呢?那就将一撮家乡的土掺在水里喝下,只要那土真的是家乡的土!

我走出那片黄壤平原的时候,父母已经过世了,但这个习俗我还记得。很多的地方也有这样的规矩,这可能是我们民族的一种带有巫术性质的原始的遗存。中国人把土看成是世界的最基本的构成,一切都是五行相生相克的产物。人们常说皇天后土,中国的皇帝在天坛和地坛礼敬神明,把土看得比什么都珍贵。失去了土,就失去了权力、失去了一切!

土,是我们民族的寄命所在,也是我们民族的精神之所,于是除写下那片土地,我也写了一些如泥土里的花朵一样的人物,如张自忠、赵登禹、义士哑孩等。当敌寇入侵,我们失去了土,但这些不屈的魂灵想恢复的也是土,土本来是我们的,但是却沦于了敌手,于是就有了血肉长城,于是就有了这些慷慨赴死者。生于这片土地,为这片土地而死于这片土地,这就是对这土地的最好的报答。

我曾表达过类似的观点:泥土是乡村的子宫和襁褓,是城市的子宫和襁褓,也是民族的子宫和襁褓,所有的乡村和城市都离不开泥土和水。我们无法还原第一个乡村建立的模样,也许是谁把一根拄着的木棍子随手往泥土里一插,那上面就有了萌动的枝叶。我们不知道何时才能在水泥地和柏油路面上种出庄稼。我知道现在有一种蔬菜是无土栽培,对那些无土而生的花或者触须,我心里总有一种拒斥。

无论怎样,你也改变不了乡村是泥土做的,泥土才是乡村的娘家。我离开故乡到岭南近五年,现在很少回到鲁西南的老家,那个叫什集的地方。你离家久了,对故乡生分了,故乡就成了一种疼痛。就像我们的身体,某个部位不疼不痒,我们就感受不到它的存在,哪个部位不适,哪个部位就有了问题。疼痛使你知觉故乡的存在,故乡以另一种方式呼唤你。

乡愁是美学,不是经济学,不离开故乡的人,不会得这种病。我说这种病也是美学的,是无可治愈的心理学的。虽然我知道那片土地上也曾有过苦难、丑陋,我童年记忆里也有哭声和饥饿,但文字和回忆,在多年后却有了一种过滤。布罗茨基说:美学即伦理之母,好与坏,首先是一个美学概念,而先于善与恶的范畴。而初生的婴儿,都会下意识地完成美学的选择,而非道德选择。布罗茨基自己的童年,虽是在第

次世界大战中的苏联度过,然而当他回首往事时,他记忆里印象最深的,并非久违的肉的滋味,而是美国罐头的奇异形状,并没有聚焦在饥饿或者苦难上面。

在孩童的心里,战争的残酷,饥饿的煎熬,都没有留下更多的苦难回忆,让他难忘的,还是一种仅有的审美感受。因此,他从自己的生命最初的经验出发,将它上升为一种理性的结论。他指出,就人类学的意义而言,我再重复一遍,人首先是一种美学的生物,其次才是伦理学上的生物。

作家是有特别豁免权的一群,在真理的天平上,想象力会等于现实,甚至会时而通过艺术的加工,而大于现实。

布罗茨基说,语言艺术并非人类发展的副产品,而恰恰相反,人类才是艺术的副产品,艺术并不模仿生活,却能影响生活。

从故乡走出,从童年的故乡走出,但惦记埋骨在故乡的父母。在去年的谷雨过后,我曾到故乡讲学,在中午时分,我到了父母的坟茔前,带了一瓶酒、一挂香蕉和点心。我知道,父母的肉早已朽腐,与土为一,也许骨头会在。我想抱一抱这两堆骨头,像抱着自己的孩子。

如果命真的有轮回,让我也抚养这两堆骨头一次,那样才少一些亏欠。

但我知道这骨头也抵不住岁月的风化,这些风化的骨头再不需要这些吃食了。谁都抗不过岁月的淘洗,人事和山水,但大地永在。我记得童年时候,有一年秋季,我随父亲在生产队里的牛屋为那些牛做饲养。夜里,我起来小便,哎呀,看到外面满是白霜,于是就使劲嗖嗖地从窗口把小便撒出去,那霜就褪得无影无踪。我看父亲披着夹袄也起来小解,就怂恿父亲也从窗口把尿撒出去。父亲笑了,说:当年尿尿洒过路,如今尿尿滴湿裤。老了,岁月不饶人。

父亲说谁也抗不过岁月,连树也抗不过。

我知道岁月就是时间,时间不说话,它叫庄稼出土就出土,叫庄稼落叶就落叶,人也是如此。

父亲对时间的概念很简单,天亮了,就起床赶活,有时活多,他就把时间刻度迁移,鸡叫一遍,鸡叫

遍,或者一遍起身或者三遍起身。天黑了,父亲就睡觉,有时睡不着,就点烟把夜燃个洞,接着是像风一样干咳在房檐屋下,卧在门外的狗以为有了动静,也跟着狺狺而作,在胡同里声如远豹。你心疑是否走到了唐代的乡间,一个诗人在夜间的月下感受到了这些,把它写给山中的裴秀才迪。

如今,我从那片土地彻底走出,走到岭南,找一城终老,但我惦记着埋骨父母的那片土地,当时曾写下《我怕回首让你看到我泪流满面的样子》的诗,其中写道:

我只是逆着血的方向走,因为

顺流会让你看到我的软弱

我虽然爱流泪,但我不爱哭

我只是向柔软、悲悯、爱流泪

其他休想撬动开我的泪腺

我的泪固执,像扑火的蛾子

如果有一天,你真的看见我流泪那也是委屈被你从时间深处

抹去

是为序。

2017年秋于珠海

故乡:原点与彩饰

在我的文字中,常有一个名词的指代:木镇,这是曹濮平原黄壤深处的一个村镇。其实,在地图上找不到这个村庄的所在,她只是我的心里的图示,她的原本名字:什集。什集的“什”,人们常读作什么的“什”,其实这是一五一十的“十”的大写,什集的“什”,也是数目字“十”,是指几百年前十户移民在此落脚。五天一集,十天一会,就有了这个名字。

在这个地面上,曾有我的族人近六百年的足迹。在两个坟地里,我知道高祖、曾祖、祖父的两个哥哥,在祖父另立的坟地里,有我的祖父祖母、伯父及两个大娘、父亲母亲、堂哥和堂侄。他们的坟也如那里的庄稼,有时茂盛有时焦枯,那取决于后人在清明的时候,是否多培了几锨土,多扯了几把野草。外人不会在意,并且,这些坟地多在别人的责任田里,那些庄稼就和这些坟地争空间。

我曾写过:我居住的木镇,房子所有的烟囱朝上,所有的屋檐向下,房檐下鸟巢所有的鸟雀头朝外。是的,在冬季,最避风寒的就是在黄昏时回家找一个栖身的屋檐。早先木镇的人死了,坟墓里脚都对着村口的方向,好像翘向屋檐,伸到屋里去。

每次从外面回来,我都感到木镇局促与狭小,连挂在白杨树梢的月亮也是一半,瘦瘦的清癯,好像另一半被城里夺去了。我真的觉得木镇很小,如废弃的卷角起毛的邮票,有时又真的觉得她是那样的敏感,如一只刺猬窸窣在平原的深处里,一有响动,就胆怯地蜷缩起来。

其实木镇是我的精神的符号,我记得,在冬日的夜间埋葬父亲的时候,最后一个程序是调整父亲棺木的“走向”,我们那里简称:向。按照风水和祖制,父亲的棺木是头朝西北,脚朝向东南,父亲的脚并不对着什集的村口。

我知道我早已成了一枝世间的无根浮萍,自己早成了一个漂泊在故乡的异乡人,骨子里所谓的乡愁,其实是一种孱弱的病,也算是一种入骨的浪漫,是一种媚俗而已。前些年米兰·昆德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在知识分子中间流行的时候,书中的一个词尤其爆棚:媚俗。是的,“媚俗的根源就是对生命的绝对认同”,而生命是作为肉身而存在的。人的肉身的存在,需要很多的营养和肥料,也需要一些事物作为参照系来确认。这参照物和肥料除了食物、睡眠、性交之外,当然也包括对价值或信仰的认同,比如乡愁。

我也曾提醒自己,不要田园牧歌的伪善,我已是一个衣冠楚楚的“城里人”,所谓深陷乡愁,甚至悲悯,这是一种病,而不是药,这还是一种流传了数千年的悯农病和归去来兮病。我曾对某作家的散文有个说法,还是一个站在农民之外的二流子,是一个浪荡的游吟诗人的写作,没有接触到乡土的底层真实。

所谓的回望与怀旧,就是一种知识者优雅的伪装,哈佛的俄裔女学者斯维特兰娜·博伊姆给“怀旧”一词下的定义是“对于某个不再存在或者从来没有过的家园的向往”。你在城市的书写,只是一种美丽的幻象,是在现代的都市居高临下的书写。鲁迅说小时候的罗汉果好吃,只是一种儿时的记忆,他《故乡》里所写的现实,一样是尖锐地刺得他彷徨无地,你只是一个过客,你是一个回不去故乡的异乡人和旅客而已。

田园和诗意的背后其实是悲怆啊。我想到在集市上半乞讨半做面饭生意的父亲,我在这片土地上长到二十岁才离开,我曾写出很多木镇的诗意。比如,我曾写过诗意的屋檐和小学的风琴:

在城市无端地失眠,被那些夜里的肆无忌惮的光弄得心惊肉跳。失眠久了,时不时想起乡村,总有一个词突显——“屋檐”。是啊,有屋檐,你就感到温暖,在那乡村被子里,无边黑夜里新棉花被子下的脚指头如一个个小猪在安恬地趴着睡。

平原深处,黄壤深处的乡村的屋顶是如缓坡一样耸立,如三十度的夹角。那是水和泥土柴草烧制的灰色的瓦,在陕西的阿房宫旧址的土地上,我曾看到秦代的瓦,与现在的瓦简直是兄弟,有着同样的基因。灰色的瓦排列起来,一片压着一片,如鸟羽,下面是草是房梁是檩条,就这么简单支撑起一片温暖。夜里,曾有几次惊叫把家人吓醒,被问是否有梦魇,我说看到乡村的瓦片如鸟的翅膀在夜空里翻飞。那些瓦片也如钢琴的琴键在奏着谁也不懂的曲子。

该如何形容乡村的那一排排瓦呢?真如钢琴或者手风琴的琴键呀。在还有生产队的时候,从城里下放的马老师,为大家演唱《红星照我去战斗》,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挎在胸前的手风琴。那黑键白键在老师的手下,如风触到了瓦片,触到树的枝丫,触到了水面,各种声音都一齐汇聚到乡村牛屋旁边的“完小”。

第一次看到那黑键白键,就想到乡村屋顶的瓦,那是雪后的瓦,微微露出黑黑一角的瓦,或者是霜降夜里的瓦,凹的地方是白,凸的地方是黑。那霜降的夜,睡不着的人,看到了有一只黑猫,在屋顶十分诧异地看那霜,它不明白,就用脚一下一下划那霜。猫的爪子如印戳,盖出老猫到此的阴文和阳文。

是啊,那时的我觉得老师演奏起手风琴来,就像把手伸到河里伸到溪里,在那些荷叶底下的淤泥中摸鱼——孩子在木镇后的河里,用肚皮紧贴浅浅的河床,张开手摸鱼,不经意间就摸出欢乐,如老师在手风琴里摸出的音符。

这样的屋檐何止是能为劳作的人遮蔽风雨,还是一种隐喻与象征,但我要说的是,在土改的时候,我们家从东街被转到十字口的隅首处的一家地主的房子里。母亲说,她不想搬家,但大年三十的早上,那家地主的家人搬着铺盖卷跪在我们家,央求换房搬家,如果我们不搬家,那地主一家就会在冬天的野外度日。我们家从土坯房搬到了有点砖和土的瓦房,谁知到了公私合营的时候,房子又被征用了,我们又回到了东街,但这次没有了地方,父亲只是盖了两间房子,在贴着地的地方有几层砖,其余都是用黄土砌墙。在我初中的冬天,我去学校晚自习,我睡觉的那面墙倒了,我放学回家,屋里和屋外一样寒冷。我体悟到了什么是荒寒,好在是我去上晚自习了,否则会被土墙压在底下,后果可想而知。父亲用高粱打的箔放在塌了的土墙下挡住北风。整个冬天,我们都是在寒冷中度过,早晨起来,我的牙骨都冻得疼。

那时我家还在泥水和血水里蹚着。父亲在集市上,靠半夜起来扫大街,白日在集市上摆摊赚着五分五分的收入。我还记得当时,天不明,父亲就穿着一件我哥哥从河南濮阳买来的半截的有血迹的羊皮袄去扫街。那个场景很清晰。在恍恍惚惚的油灯影下,父亲起来,从竹皮暖壶里倒一碗水喝下。穿上那件羊皮袄,却是光着头,手里拿着扫帚和铁锨。

那个在灯影里的剪影一下子融入黑暗,我又睡去了。等再次惊醒,父亲和北街的马新胜——与父亲一起扫街的我叫作二哥的人回来了,他们年龄相仿,马新胜没有儿子,只有三个闺女,都出嫁了。他们在我家的屋当门开始用棉花柴烤火,有时就温二两酒喝。

多数的冬天,都是他们两个人,但有时二哥病了,父亲会拉上我去帮忙,就是用铁锨挖坑,栽上木头,然后用绳子绑成单杠的样子,让卖猪肉羊肉的人挂肉在上面卖。

那时的冬天是真冷啊,耳朵都冻得有裂口成了冻疮,而大地也满是裂口,那裂口上有白的边,是霜。上冻了,这时水缸也结冻了,早晨人做饭,就先用铁锤或者砖头敲开水缸里的冰。

我一边跟着父亲绑肉架子,一边跺脚,龇着牙,哈着寒气,一面说:“恁冷,恁冷!”

卖菜的人拉着地排车和满满的菜来了,这时菏泽城边刘小鬼庄的种菜的也来了,他的棉帽子上都是霜花,用兔毛做的耳护子上也是白的霜,“像小刀子割耳朵!”

也是那时,我喜欢上唱歌,多是可着嗓子号,内心感到土地的压抑,于是对从菏泽城里来的被打成“右派”的马老师的那架手风琴就特别着迷。

当时能到学校跟着马老师唱歌是一种荣光。我们胡同三户人家,在我家前面是叫刘四的人,在阴雨天他就纠集几个人弹扬琴唱歌,多是曹濮平原黄壤深处流行的《大锔缸》的节奏。后来,刘欢为电视剧《水浒传》片头唱的《好汉歌》,那个调就是我少年时代熟悉的调,咳呀伊儿呀咳咳伊儿呀。

但家庭的贫寒彻底击碎了我的音乐梦。在小学时代,每到放学后,马老师就组织十多个孩子练歌,到了某一年的元旦前夕,我们学校接到通知,要到县城去合唱《红星照我去战斗》。

只有唯一的一个要求,每个同学不能穿农村肥大臃肿的家织布的棉裤,而必须穿毛裤,这样站在台上才更有精神。

当时的我立志要做一个歌唱家,四处追着电影《闪闪的红星》看,在幕布下,张着嘴跟着唱。我就是声音洪亮可着嗓子吼,我觉得声音洪亮就是我成功的第一步。我也弄了一根笛子,笛膜不好弄,就到沙河(也就是木镇的泥之河)把苇子的内瓤的薄膜当作笛膜,吹不大会儿,苇膜就透。一次回家的路上,一条狗嗷嗷着扑来,我就用笛子当作棒子,不用说,笛子的一段被打得开裂,狗尖叫着遁去。我用姐姐的头绳缠住笛子的一段,吹起来声音有点怪怪的。

家里人看着我这么热爱唱歌,其实是不大高兴。在什集,唱戏的是不入流的,是属于下三烂下九流的,但我不管不顾。我知道,我们乡间有练习吹唢呐的,白天是在红薯窖里吹,怕外面的人嫌吵闹,夜里是对着星星吹,但他三年走出红薯窖,在娶亲时或是丧礼上吹唢呐,一村的人都惊呆了。娶亲时吹《抬花轿》,那抬花轿的人就像身上有虱子,浑身上下地拽起来;而丧礼上吹《起灵》,那孝子的脚步像踩了棉花垛,无力而轻飘,欲跌欲倒。

当我把去县城会演需要穿毛裤的事说给家里人时,一家人无言了。当时我们什集农民的孩子没有一个有毛裤的,只有供销社和粮所职工的子女才有毛裤。

我也无言,在夜里,我把笛子扔到了井里,对着井大吼三声,从此绝了当歌唱家的念头。

因为贫穷,多少孩子的梦被扼杀了;因为人为的农业和非农业之分,因为这背后的资源,然后就是这相差的一条毛裤,梦被扼杀了。

当时是父亲人生最背的时候,他原是非农业的供销社的一个职工,却被劝说回家,说国家困难,等形势好了再回来。但父亲再也没有回去的机会了,他承受了,他接受了,他本身是农民,又回到农民。这个最早把自己的木轮车子和做面饭的一切无私拿出的人,这个为了配合政策和地主转房,最后却没有自己居所的人,这个在“文革”中被人在集会时拉出来唱《东方红》,却只会从“呼儿嗨吆”开始唱的人,被人起了绰号“呼儿”——这是我童年听到的最刺耳的绰号——任谁都可以侮辱他,喊他“呼儿”。这是一个卑贱到底的位置。我小时候,最羡慕非农业人口,我们叫吃国粮的,即使不吃国粮,能和国家沾上边弄个临时工合同工,也能凭粮票吃上馒头。

当时农民一年四季吃地瓜面窝窝,像吃牛皮筋一样,再加上窝窝和辣椒一起吃,当时农村得胃病的特别多。每到春天的夜里,除掉猫的叫春,都是人们反胃的咯咯声。

一年到头只有正月初一上午能吃上馒头,其余都是地瓜面做的窝窝与糊涂(粥)、疙瘩汤、面条,母亲有时就把地瓜面给我做成麻嘎子(喜鹊)状,但我总是吃不下去。

每当看到供销社或者粮所的学生拿着馒头吃,心里的口水总抵挡不住那麦面的勾引,总想上去说,我吃两口行不?但看着那些高傲的喉咙,年幼的自尊还是压抑下那念头。当时就想,他娘的,不就是你们吃国粮么?老子以后也要吃国粮,娶媳妇还必须是烫发的。

一次课外活动,我从低我一年的班级经过,发现察名山正坐在课桌上吃馒头,他的腿搭在桌子腿上。是秋天,他的鼻子下挂着很长的鼻涕,一伸一缩的,他也顾不得擦,两眼看着窗户,腿一下一下地荡着,悠闲而满足。当时我感到整个教室都是那馒头的香气。我的脚自然地停住了,那腿也好像被馒头的香味绊着了,再也无法挪动。

察名山的父亲是拖拉机站的一个汽车司机,是公社的合同工,也是可以有馒头吃的。他父亲一出车,就把饭票给了名山,于是上学的时候,就可看到他坐在课桌上荡着腿吃馒头。当时阳光照过来,馒头成了金色的,连名山的鼻涕也好似是金色的。

在我不自觉伸头看时,名山喊我:“给你一个馒头,你让我看你的画书。”

如果没有要我的画书换,我可能也会心口不一地说,我不饿!

但我接过了馒头,因为他渴望得到我的画书看。

以后,每到有空的时候,我就拿着画书找名山,他也会拿着馒头找我。

二十多年后,我在一所大学做了中文系主任,名山找到我,他接了他父亲的班,开汽车跑运输。我把他领到一家饭馆,说:“你想吃什么就点什么,想喝什么酒就喝什么酒。”

那天,我喝多了。我对名山说:“感谢你的馒头。”二

我从叫什集的地方走出,却走不出“木镇”。

什集是肉体的多一点,木镇是灵魂的多一点。对什集的痛感多来自那种家乡的破败,人伦的沉陷,人性的幽暗;而对于一些看不见的怀恋,我将其放到了木镇,比如那种风声,那种芦苇花飞的激动。

在外地,常会无端想到——夜里,窗外有风,父亲常在风里早起,那时风吹动窗棂上的纸,噗噗响。父亲走出篱笆门拿着扫帚,把落叶和枯枝弄到一起,然后背到灶下。到了晚间,灶头的火照红了母亲,而墙上筷笼子里的筷子,也成了红的,一根根如铅笔。在灶下,母亲用火的灰烬埋下一块红薯,到了夜半,在惺忪的梦里,我接到烤得焦焦的红薯,觉得乡村的柴草和炭火烤出的红薯,那才叫烤红薯——这不是手艺,是乡下母亲们天生的绝技,这里面有母亲的体温,有父亲收拢的枯枝落叶,更有大风把漫天的星星吹落后,父亲走在风里的踉跄。

确实是狭小局促的木镇,每当夜里风起之时,我总有一种担心,怕那像草绳一样的羊肠小路,那上面无尽的落叶,不会把路淹没吧?或者路也会被风吹断,一截被风吹到另一个村子?

我是从什集那片地方提着一支笔走出的。自小,我有买画书和买书的嗜好,我隐隐觉得只有书,才可给我走出黄壤深处的可能。我有好长时间,把《约翰·克利斯朵夫》放在枕边,我知道外面还有更辽远的所在。

当时村子里也流行几本书,比如《烈火金刚》《大八义》《小八义》《三侠剑》《三侠五义》。农民喜欢听坠子书,也是公案故事。麦天,唱书的在村头一唱就是一个月,这是乡村的文化生活。

在初中的时候,我有一个同学在公社院子里住,他父亲是干部,我在那里看到了冯梦龙的“三言”,当时感到这样的文字好像离真的文学有点远,乡村多的是好奇猎奇。

而外国作家对这片土地的描写无疑是阳春白雪,离得很遥远。但有一天,我知道了《约翰·克利斯朵夫》。

江声浩荡,自屋后上升。

初中时第一次读到《约翰·克利斯朵夫》的第一句话时,我被震撼住了。这声音,到现在还在回响,还在笼罩,成为一种暗物质在我的骨髓里生长。这是一种向上的力,奔涌如血液,从脚趾到发际直达头顶。

对一个平原深处的孩子来说,虽然离黄河才三十里,但初中以前一直没有机会亲临,何况听到大江的涛声。但那刻,它就在我心中奔腾起来。

那是三十多年前发生在故乡的事。1980年的春天,我正读初中二年级。一天我在镇上供销社的玻璃柜台看到一套四册的《约翰·克利斯朵夫》。

我怯怯地让女售货员拿出来,翻开书页,第一眼,“江声浩荡,自屋后上升”破空而来,一下击穿了我。作为一个乡间的孩子,一个在快板书和民间故事中成长的人,我知道外面还有一种有别于我们组合习惯的文字,还有一种有别于我们生活的别样的人生。

那时农村僻陋偏远,是没有多少闲书可言的。父亲不识字,母亲不识字,哥哥有一本绣像本的《三国演义》,被我快要吃下去了。那种精神的饥渴,在物资匮乏的年代更加让人窒息。

那天在课堂里老师讲的什么我一点都没听进去,晚上在家也只是草草吃点东西。母亲问我:“冻着了?凉着汗了?”

细心的母亲看出我的不对劲,我的倦怠,以为是由于春天忽冷忽热而感冒了。接着母亲又问:“和人怄气了?被谁欺负了?”

我摇摇头,就躺下睡了。当时家境贫寒,我和父母还在一个床上睡觉,床的下面,拴着的是一群羊,而屋子的梁上则是宿窝的鸡。

我想到“江声浩荡,自屋后上升”,但只是想象那大江的模样。

我知道父母的不易。父亲靠在集市上半夜起来扫街,半劳作半乞讨地和来赶集的人一次要上二分钱补贴家用,有时还要遭到斥骂和白眼。

五天一个集,每次下集,我就看见父亲在家里一分一分地点钱,然后交给母亲。那时哥哥刚结婚,姐姐也要出嫁,家里有时就断盐。

一次母亲上集,被小偷偷去了五块钱,我看到母亲从集市上哭泣着回来了。当时中午我刚放学,同学说:“你娘哭了,在街上走呢。”

我悄悄地跟着母亲,看她从集市上哭着走过,那泪从她的眼里流到嘴角,流到脖子里,流到衣襟上,母亲用手去擦,眼泪又流到了她的手上。我怯怯地抓住母亲的手,母亲的泪也在我的手背上流。我也哭了,我们母子哭着从集市到供销社、到水煎包铺与鸡蛋市。人们不知道我们为什么哭,很多人窃窃私语:“这娘儿俩,哭得像泪人似的。”

后来,我想起“江声浩荡,自屋后上升”这样的句式可以用来形容我们贫寒的母子——“哭声浩荡,在母子脸颊上升。”

黎明,屋梁上的鸡开始鸣叫,母亲早早唤我上学,问我身体好点没有。

我没言语,在学校晨读的课堂上,我扯破喉咙喊:“江声浩荡,自我家屋后上升——江声浩荡,自我家屋后上升——”

放学吃晚饭,在端碗的空隙,我同母亲说:“老师要我交学费,两块钱!”

母亲没问,从衣裳的口袋里,在手巾包裹的里三层外三层的中间,找出一块五,然后又去邻居家借了五毛。

我到供销社的玻璃柜台,买下了《约翰·克利斯朵夫》。这是我骗母亲的唯一一次。三十年来,我一直压在心底,母亲去世多年了。我想到我们娘儿俩哭泣着走过的路:哭声浩荡,在母子脸颊上升!

我后来走向写作,确实要感谢母亲还有父亲,他们给我的恩情,或许就是不知如何指导孩子读书的重要。在书里我得到乐趣,并且有时拿着一本新的画书在村里四处炫耀。

其实,我在父亲那里继承的是喝酒。某一年在北京曾因喝酒胃出血被抢救,当时曾写诗记事,诗前有文字:

某所好无多,不抽烟不打牌,唯好饮酒及读书。酒不求粗细,书不求甚解,只求快意。曾把宁伤身体不伤感情作为口头禅,酒品即人品,多年来,把煮书下酒作为境界,不效魏晋时人读汉书痛饮酒成名士。2010年7月31日赴京,8月1日痛饮酒,8月2日因胃出血住进北京空军总医院,辗转床榻五日,农历立秋日出院。

曾经豪饮看空盅,

座中顾盼为谁雄?

诗仙斗酒诗百篇,

情重虹吸情似虹;

十八碗后拳碰虎,

呕吐夜半觊流星;

此般景象成追忆,

只写散文摹人生。

胃部出血后,人们告诉我,养胃的最好的东西是老家的粥。确实,即使喝醉了酒,第二天,喝一碗粥,那胃就舒帖。我曾在木镇的文字里写过,那有现实的影子,但诗性的更多。

回家,有一次远远地看到村口的父亲,戴着一顶老式的芦苇编的草帽,那尖尖的模样,就如乡村的屋顶。父亲说,刚割了麦子,有用石磨磨开的麦仁,那是幼年十分盼望而不易得的熬麦仁啊,到了嘴边是植物的清香。还有母亲在草垛里用豆秸捂到长白毛的酱豆,乡村的酱豆是故意让它发酵到长白毛,到时再配上辣萝卜。在麦天,儿子戴着爷爷的草帽,喝了一碗麦仁,接着又喝下一碗。乡下的饭食养人,我那时知道了根系在这片土地,连儿子也莫能除外。

父亲老了,他走过多少乡村,真的不好说,但他触摸过木镇的每个角落,他的脚也踏过这里的每一寸泥土。泥土有记忆,哪片地方父亲踏了一遍,踏了两遍,泥土都保存着。有时在夜里,在城里的夜里,父亲仅有的几次住到城里我的楼房里,我听到父亲的梦话,虽然不清晰,但我知道那是与一辈子厮守的泥土的对话。木镇有多少户人家,有多少房子,有几口井,这些父亲都知道。

乡村远离了我住的城市,但故乡却潜伏在我血液的深处,骨髓的深处。有一天,一位诗人朋友说,你头上隐隐地有东西。我说,那是故乡的屋顶。朋友说,你眼里的东西呢,还没到生白内障的年龄呢。我说,那是木镇的屋檐。

那夜,朋友醉了,为自己没有一处眼里的屋檐,故乡的屋檐!

其实木镇的屋檐,就是避免我们精神淋雨的屋檐。我曾在什集破旧的屋檐下见过父亲,在父亲去世的前一年的冬天,快临近黄昏的时候,我无端地焦躁,就坐公共汽车回到二十公里外的什集。当踏向夜晚的家的时候,屋檐下站着的父亲,我几乎将他看成是竖着的一捆棒子秸秆。待那秸秆有声音了,问我咋这时回来了。我才知道,这如庄稼一样的农民,在风里霜里,雷里电里,劳作失望,醉酒,最后是越来越和庄稼的面目贴近。

还是狭小的院子,红砖土墙的灶屋有白色的炊烟,人与槐树一样孤独,我跟着父亲走进屋里。我对这低矮的屋檐有一种信赖,在我精神委顿归家的时候,它给我坚实的依靠。我知道只有这里的狗才不对我发狠、不咬我,别的楼房华屋,我踏进去是要看脸色的,这什集的屋檐和房门,我可以随时进入,即使不咳嗽一声就可以躺下睡,起来吃。

没有脸色的屋檐,是什集的屋檐。三

十九岁之前,我一直就在什集这个山东西南部贫穷卑微的乡村生活,我的小学初中高中,一直是在以我家为圆心,以我的脚步一千到一千五百步为半径画圆读书。小学初中在镇子北头的寺庙的遗址上,高中在镇子南面的田野里。那是一个叫什集的小镇,先是公社所在地,后来是乡政府镇政府所在地,属于鄄城县,就是曹植从洛阳回来写《洛神赋》的鄄城。初中升高中的时候,曾报考地区和县城所在的高中,皆因为数学成绩的瘸腿而败北,到镇子外求学的愿望就一次次落空,也就一次次在夜间仰望星空,面对浩瀚,心情一直压抑。我在自己居室的墙壁上,用毛笔刷下“闻鸡起舞”来砥砺自己。无论春天秋天,我都是从田野里穿行,不走高中的大门,直接翻墙进入学校,即使是在冬季,天将甫明,戴着棉帽,穿着肥臃的棉袄、棉裤上学,我也是从墙头翻过。那时的冬天,好像格外像冬天,冷得凛冽肃然。于教室的一角,是夏秋割来的青草,堆拥在那里,散发着炽烈的太阳炙烤后尚未散去的煳味,直透鼻翼的清香。

如果是有雪的冬季,从教室里跑出,脚踏干爽“喳喳”作响的雪,兴奋地呼唤着:欲渡黄河冰塞川,将行太行雪满山。

回到家里,就在墨水瓶改造的煤油灯下开始读课外书,当时读的是《世界文学》《收获》。当时的高中,有两间图书室,图书管理员是一位女老师,恰巧是我同桌的亲戚,我就能多借几本书。在《世界文学》上,我第一次读到了博尔赫斯的作品,记得是一篇叫《玫瑰色街角的汉子》的短篇小说,感到非常新奇。

我家距离鄄城县城十七点五公里,这地面上有一处拖拉机站,站里有几辆洛阳产的东方红牌拖拉机和两辆破旧的解放牌汽车,就是察名山父亲开汽车的拖拉机站,而拖拉机汽车所用的汽油柴油却是在县城才有储存,可能是因为动用机车到县城拉成本高,于是拖拉机站的汽油柴油就由我家用地排车从县城拉回。地排车上装四个铁桶,每个桶装满油是二百公斤。从我上小学开始,在夏季或者冬季,我就和姐姐到县城拉汽油柴油。

常是鸡叫的时候,拿着窝头和一瓷葫芦水,姐姐拉着我和空的铁桶到县城,在油站刚上班的时候,我们就到了,然后装油,然后吃窝窝头等待。

在装油的时候,我就一路跑着到位于县城北大街的新华书店买书。油站离书店五里,我必须在一个小时内来回,于是到了书店就匆匆买了书,然后折回。《飘》《欧也妮·葛朗台》《芦青河告诉我》《月迹》都是在初中高中时买的,但是书买回来了,却错过了吃窝窝头。于是,姐姐架着车辕,我在边上套上绳子拉偏套,有时就低头吃窝窝头,在喘息的时候,就拿出新买的书看,也就忘记了劳顿。

现在能在书房读书了,但我还会想到少年时拉着地排车到书店买书回来的那种兴奋,虽然好像已遥远得有点不真实,这是一种怀念?抑或是一种失落?那样的心境竟不再出现于生活中,随着成年与人生的历练与缺憾,我觉出这徒步买书的可贵。

其实在乡下,是书开启了我求知的闸门,由于眼界和贫困,读的书多有偏差。在开始写作时,模仿的诗歌都是甜腻的形式,自己一下笔就是油滑浮薄。在1984年秋天,我高中毕业,准备到一所师专报到的时候,一天,在新华书店发现了一本刊物——《文学家》的创刊号,上面有昌耀的组诗,那次我读到了他的《高车》:

是什么在天地河汉之间鼓动如翼手?……

是高车。是青海的高车。我看重它们。但我之难忘情于它们,更在于它们本是英雄。而英雄是不可被遗忘的。

从地平线渐次隆起者

是青海的高车。

从北斗星宫之侧悄然轧过者

是青海的高车。

而从岁月间摇撼着远去者

仍还是青海的高车呀。

高车的青海于我是威武的巨人

青海的高车于我是巨人之轶诗。

这是一个巨人的诗行。周涛曾称王昌耀为“王昌龄的弟弟”。那时我知道以前接触的诗,是算不上诗的,我从昌耀这里知道了何谓诗,诗又是何为。从昌耀,我开得了新面,后来昌耀先生死去,我曾著文《老昌耀》哀悼。此文于《散文》(海外版)刊出,算是馨香一瓣,献于死者的灵前,那是对文学的招魂吗?抑或是对身边的文学招魂?我的墨水的脐带真的接通汨罗江?从这点我是感激书店的,在那个时候,在那个地点,让我认识了诗歌,也认识了自己的局限。

在读高中的时候,我曾借过一本《日本短篇小说选》,是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当时是冬天,我抄写了上面一篇三浦哲郎的小说《忍川》(同名电影是日本电影演员栗原小卷的成名作),写的是年轻人情感的纯洁,是一个卑微的来自乡间的大学生“我”与一个同样卑微的菜馆的招待志乃的故事。那种气味,那种故事,那种格调,深深地吸引了我。我也是一个屈辱的存在,我坐在一个阴冷的屋子里,一连抄写了三个晚上。当最末的一天,天竟下起了雪,我有点喜极而泣,泪流满面,情感的共振何计东西、南海北海,何计肤色民族,绝对不可以“萧条异代”来说。

我是来自农村的,我知道底层的纯朴和哀痛。小说最后“我”带着志乃回到也是农村的老家完婚,走向神圣的婚礼时的场面,是留存我记忆和影响我文学记忆最深刻的事件。当时我还未婚,没有女性朋友,只是在文学里转移自己的情感与注意力,寻找拯救的力量,但我记得小说里的话:“我们虽然寒微,但是要坚强地、精神饱满地生活下去,这就是我们的信念。”也许是这信念,也许是文学给我以疗救。当时像所有的农民的儿子一样,灾苦多难的生活培养了我一种孤傲、腼腆羞涩而又时时感到委屈的心灵。那时学校里的女生稀少,而最怕的就是与女同学对话,是结巴和嗫嚅,是脸红得如红布。一个底层的农民的儿子,孤傲的背后也渴望一种自由的表达。像卢梭,躺在高贵的华伦夫人怀里,有母亲和情人的关怀的爱情,幻想如《红与黑》的于连一样爱上德瑞那夫人,获得有身份女性的青睐,通过爱来弥补身份的差异,纤弱,苍白,想法是如此的可笑。于是想到《忍川》,想到雪夜的“我”与志乃,那最后的描写,简直是黄金打制的,饱满光辉,有磁力。我曾和我的极为少数的朋友讲述过这个细节,衡量文学钻石的分量是要看它的恒久的悸动与感慨,这是金子与铜的分别:

雪乡的夜晚如同在大地深处一样宁静。就在这样的宁静中,传来了清脆的铃响声。铃声慢慢由远而近了。“这是什么钟声?”志乃问道。“马橇上的铃。”我回答说。“马橇?马橇是什么?”“就是马拉的雪橇。大概是有些农民到镇上喝多了烧酒,这时候才回村去的吧。”“我想看看呢。”志乃说。

两个人用一件棉袍裹起赤裸的身子,钻出了房间。把廊子里的防雨板拉开一道细缝,剑一般凉飕飕的月光,几乎是白乎乎地照射在志乃裸露着的身上。在像白昼一样明亮的雪路上,马橇拖着阴影,叮叮当当地过去了。马橇上面,驾车的人裹着毛毯,抱着双肘熟睡了。那马是自己在归路上疾驰的吧,马蹄铁在月光下闪闪跃动。正看得入迷,志乃微微发抖了。“好啦,该睡了。明天还得坐火车哪,睡一会儿吧。”“嗯,在还听得见那铃声的时候就入睡吧。”

一钻进被窝,志乃就把她那冻凉了的身子挨到我的胸前,把咔嗒咔嗒打战的牙齿轻轻地贴到了我肩上。

铃声远去。骤然间听不见了,只觉得余音缭绕。“还听得见吗?”

志乃没有吱声。我把自己的嘴唇贴在她的嘴唇上。志乃却已酣然入眠了。

这个细节,我曾在散文《风雪黄昏》里有过追忆,那是一篇发表在2004年夏季《文艺报》上的散文,寄寓了我对抄书的怀念。在我抄写《忍川》完毕的时候,老家也下起了漫天的大雪,如鹅羽的雪,后来我在电影《日瓦戈医生》里看到雪夜的西伯利亚的森林小屋里,日瓦戈在写诗,烛光摇曳,外面是狼的长嗥。多么相似!还犹如《三套车》的场面:冰雪覆盖着伏尔加河,冰河上跑着三套车,有人在唱着忧郁的歌,唱歌的是那赶车的人。

也许这小说和我当时的心境有关,我愈来愈信,你接触某个文章也是讲究机缘的,这机缘可以是天气心情,也可能是年龄,但那年的冬天,是文学和《忍川》这小说温暖了我,给我精神的滋养,给我以后文字的节奏。我知道了人类发展的元素:爱、尊严、自由与平等。

我知道,人应该有两个故乡:精神的与现实的。现实的故乡是一个地址空间;另一个故乡收留我看不见的精神和感情元素多一点,什集和木镇,也许对我就是如此吧。

味之外,胃之外

食色,性也。吃是人权的第一要义。但是出生在乡村的人都有一段苦涩的记忆,我的朋友庆盈写过自己偷吃的经历,那是他五六岁的时候。那时黄瓜对于贫穷的乡间孩子来说,十分稀罕。除非家里来了重要客人,平常在农家,黄瓜是难得一见的。那一年,他家里种了一架黄瓜,就几十棵。从黄瓜秧爬架开始,庆盈几乎天天都到菜地里去瞅瞙。有一根黄瓜很早就出类拔萃地冒出了,它头上顶着鲜艳的黄花,身上披着嫩嫩的刺,浑身上下是一层油润润的绿,每次瞥到,那招摇的黄瓜,仿佛都在诱惑着他流出口水。终于有一天忍不住,他便对只有一拃多长显然还没有长够个的黄瓜下了手,当时没敢把整根黄瓜都摘下来,而是只掰下了黄瓜的下半截,还傻傻地幻想这根黄瓜能够继续再长大呢。过了几天,家里来了客人,母亲去菜地里摘那根黄瓜时,看到烂掉在瓜秧上的那半根黄瓜。“1942年冬至1944年春,因为一场旱灾,我的故乡河南发生了吃的问题。”这是电影《一九四二》的开头。

1942年,太平洋战争进入第二年,中国抗日战争处于战略相持阶段。与此同时,河南发生了灾荒,千万民众背井离乡、流离失所。《一九四二》分两条线索展开:一条是逃荒路上的民众,表现他们的挣扎和痛苦、希望和愤怒;另一条是国民党政府,表现他们的无奈、冷漠和腐败。

电影里的每一个人都是被动和绝望的:财主张国立扮演的范殿元出门的时候还有马车、粮食细软、一家几口,到潼关的时候,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官员们也是绝望的,河南省的省长李培基去找蒋介石反映灾情,还没开口,发现蒋介石面对的每一件事都比自己的严重得多。在天灾人祸面前,没有英雄,只有对命运的默默承受。

对于现在衣食无忧的观众们来说,可能很难体会电影中反映的饥饿:吃草根树皮;为了几两小米,就可以卖儿卖女;刚生完孩子的儿媳妇,五天粒米未进,刚闭上眼睛,婆婆趁媳妇的身体还没有凉,要给孙子喂奶;徐帆扮演的佃户的妻子,因为几块饼干就愿意出卖自己的肉体;亲人饿死了,也没有力气去悲伤,只能恨恨地说一句:“早死早超生,再托生别托生在这个地方。”有一句老话,“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在极度饥饿的情况下,人就只剩下动物性了。

在拍这部电影时,张国立瘦了二十四斤,徐帆瘦了十斤,连在片中扮演厨子的范伟都瘦了六斤。张国立的体会是:“人的尊严是从肚皮开始的。”徐帆说,靠演是演不出灾民的那种状态的,没有吃的以致精神恍惚的那种状态真的是靠饿出来的。

张涵予在片中扮演一个乡村牧师,他游走于乡村之间,告诉大家:“当你有灾难的时候,主都会在你身边。”但是在逃荒的途中,他的信念破灭了,他亲眼看着一个小姑娘被炮弹击中,鲜血汩汩地往外涌,当他请求上帝的帮助时,天上掉下来的是日本人的炸弹。于是他跑到蒂姆·罗宾斯扮演的梅甘神父面前,问:“这里发生的一切主知道吗?”梅甘神父说,这一切都是魔鬼干的。张涵予问:“上帝为什么总干不过魔鬼呢?那信他干吗呀?!”

当时那场饥荒也蔓延到与河南一河之隔的山东,黄河的这边是山东菏泽的鄄城、郓城、曹县,黄河的那边是河南省的几个县:滑县、清丰、南乐、长垣。鲁西南的人称1942年曰:河西歉年。而一些女人,在鲁西平原落户的河南女人,称谓则是河西娘儿们或西北溜子。即便现在我写这篇文字之时,我的家乡尚有许多蝗灾那年过来的女人,她们不是吃鲁西的井水和河水长大的,她们的口音对本地人来说有点陌生有点硬涩,但这并未妨碍她们把血汗和泪水抛在这儿,在此生儿育女。我的一位堂嫂蝗灾那年落地仅八个月,就被父亲用紫花包袱裹住,抛在马村集的一个街角上,包袱上面放了一个沾满芝麻的烧饼。

马村,只是一个谦卑的对历史没有丝毫影响的村子,距我的老家什集只有六里路,它蹲踞于偏僻的平原深处,任何年代它都是沉默无闻,以土地、道路、谷子、炊烟拥护人们供养人们,让人们生存。多年前的一个黄昏有一位手摇串铃的游方郎中,住进了马村的一个车马店铺里,洗脚、吃饼,和店主说酷吏毓贤的“站笼”:每天囚犯的尸体从笼中拖出,久之,囚犯脖颈上的油垢在笼上竟有寸余。后来这一情节被写进了小说《老残游记》,铁云刘鹗写过的鲁西村落饱经风霜,现存的也仅是马村集与董家口,它们还仅仅是一个村落,它们和平原所有农村大同小异的村落,都同样拥有土地,同样拥有泥泞,同样沐栉过1942年的阳光与蝗灾。

关于蝗虫隐积的故事,已经遮蔽了许多年,它是我的父亲在暮年黄昏无意披露出来的,既骇人又真实淋漓,而今父亲已去世,躺在老家的土下,无词无言。我只想把这事记录在案,不增溢不改削。

需要说明的是,我父亲已经辞世,活了七十一岁,他在十四五岁的时候,是在一家肉铺当学徒。父亲说起时脸上满是曲折的辉煌,据我所知,焦记驴肉在鲁西平原的确辉煌,它至少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它所烹制涮煮驴肉的方法即便是现在,在菏泽城里还流布着。

父亲说做学徒在1949年10月1日前是滞沉苦重的,从晨到晚,朝朝昏昏,除了洒扫庭院厅堂柜台、剥驴皮、洗涤下货之外,还要给老板和他的娘儿们沏茶、送点心、装烟袋、剪指甲、倒夜壶等等。不得有丝毫懈怠,稍有疏忽,轻者受皮肉之苦,重者卷起被褥辞回归家。

父亲说,那时每天干完琐碎的活计,就去看师傅煎驴肉。

生煎驴肉,我一直想探寻国人对于一饱口腹的残忍心理,虽然我知晓自然人世上有一些生命是要被杀戮烹食的,你不能从任何无辜的血中寻求公正。父亲说,焦记肉铺有一项生烹煎涮炒驴肉,味道鲜美。其法是钉四根木桩于地,以驴足缚于桩上,并不用刀宰割脖颈,而待客人传呼,或后腿或前肩,生割一块,投之沸汤,熟而食之,方下箸时,驴犹哀鸣。

我不想谴责屠夫,只有最凄惨的驴鸣才证明出它活着,正如父亲在暮年的酒里一样,一饮而下的酒精度数同驴的哀鸣没有两样。

父亲开始回忆1942年,那一年的蝗虫是从河西蔓延而来,先是有一些与鲁西平原不同的口音的人乘着木船渡过河。当我长大来到城市,坐在阔大的大学图书馆读了许多书,我才明晓,蝗虫出现的上一年,豫北大旱,夏秋绝收,而鲁西平原上却收获了一些,后来蝗虫出现了。

父亲说,蝗虫一刹从河的那岸卷过来。当时是5月,麦子半熟,天蓦然一阴,对面不见人影,紧随嗡嗡之声,人们还未醒转过来,房上、树上、桌上、椅上,全是青青无定的蝗虫,沟渠河坡、麦秆上、草庵上也布满了蝗虫。鸡不宿埘,曲蛇从砖罅爬出,许多老鼠蚂蚁也走出来,让人一下子心灵焦躁。

需要补充的是,蝗虫渡河的方式,这在父亲的回忆与叙述之外。几年之前,我曾到黄河的滩区小住,十几里宽阔的河面,在夕阳和我的眼目中混沌流下,黄河带着红色,像是烧起了。我想到了灼热的文森特·凡·高的线条,在凡·高的笔触与眼中,星空是旋转的,麦田是旋转的,甚至乌鸦、农鞋、太阳、马铃薯也是旋转的。我忽然悟到,这里面沉浮着一种呼唤,是灵魂呼唤着灵魂,生命传递着生命,整个黄河燃起来的时候,充斥着、回旋着、奔跃着向前呼唤的时候,一个年过七旬的老艄公向我叙说了1942年的蝗虫。

蝗虫是在早晨齐集在对岸的,如土石如方木砌在那里。青青无定的蝗虫是不能搏击飞越黄河的,它在半空羽翅就累乏了,收拢了,如雨霰霏霏坠在河面上,没有呻唤,没有哀鸣,但日过午时,情形实有改观,大河里浮荡的树叶上枯枝上,渡河人的木船上,都匍匐着层层匝匝的蝗虫,河西的麦子和树叶已在它的攒击咀嚼下消化了,它们听到了鲁西平原深处的呼唤,它们充斥着怒鸣着又拥挤着去寻找新的生路。

我们不能不佩服蝗虫的生命伟大和团结。老船工坐在燃烧的夕阳下向我叙说蝗虫过河时的惊心动魄的一幕:单一的渡河方式失败了,蝗虫们开始自觉地纠合。互相撕咬着尾部,胶结着翅膀像皮球像石磙,只一刹,河的对岸就有了成千上万的生命的皮球与生命的石磙,它们首首尾尾滚下河滩扑进河里,做最后的冲击。这时,黄河仿佛不流了,赤浊的水头缓缓地扬起着,整个一条大川长河此刻全部变成了那片激动的青青无定的颜色。那些生命的球有的刚到中流就解体了,抑或是体积愈来愈小,等到了这岸,圆圆的球变成了一坨馒头或小小的巴掌,涉河到岸的百不存一,一连三日,无数的球体滚滚从对岸到此岸,向有炊烟和庄稼的地方进发。

蝗虫又一次和人类较量,又一次走向了历史的纵深处,史书的一个页码。我想起了法国人都德在《磨坊书简》中描写的那些可怕的蝗虫到来的场面。人们拿着棍棒、叉子、连枷,以及铜锅、圆盆、煨罐,有的吹海螺,有的吹猎号,据说只要掀起一种巨大的响声,强烈地振动空气,就足以赶走蝗虫,阻止它们降落。然而,它们还是来了:

在热气蒸腾的天空中,但见一朵云从天际向这边移动,黄澄澄的,密密麻麻的,看去像是一片由冰粒凝成的云。还挟带着狂风咆哮在万木丛中的吼声。这就是蝗虫,它们彼此间互相依傍,凭着它们伸开的干燥的翅膀,成群结队地飞翔,尽管我们大声吼叫,做出种种努力,但这块白云总是继续前进,在地面上洒下一大片阴影。顷刻间,这片云早已飞临我们头顶上了,不过一秒钟,它们的边缘出现了一根线条,一道裂缝。犹如初春时节骤然而来的雨滴,其中若干支已经分散开来,一只只看得很清楚,全是红黄的。紧接着,整块云爆裂开了,一阵由昆虫组成的冰雹哗啦哗啦地倾盆而下。一望无际的原野布满了蝗虫,全是粗壮的蝗虫,大到有如指头。

父亲还是在焦记肉铺里,平原上的人面对着铺天盖地的蝗虫束手无策。关帝庙、土地庙、娘娘庙,凡是有神灵泥塑的地方,必有香烛袅绕,村庄里有人在地边燃起篝火,有人在地边掘起大坑,最终屠杀得精疲力竭,杀得愈厉害,蝗虫也愈多。

保长的锣声响在村镇上,不知什么时候,人们盖起了一个只有几块砖的小庙,曰“蚂蚱庙”,供奉起一个和蔼慈眉的老头,称为蚂蚱爷,锣声响过了,人们到蚂蚱庙敬神灵去了。乌鸦鸦的人们用膝盖接触大地,向神灵讨救。

平原里的人们凭着他们丰富的人生经验和智慧,凭着理喻不清的直觉和想当然,他们坚定地信服这和日本人有关,时当1942,平原上还耸有许多日本人的炮楼。可不能小觑了天意,日本人来啦,蝗虫也来啦,平原上的人们又一次陷入了生存的困顿和迷茫。

一连三日,鲁西平原上不见炊烟,一揭锅盖,蝗虫便充满了各家各户的铁锅、炒锅、饭碗、水瓢。

冬储的粮食用尽了,麦子在黄熟的前奏中被蝗虫扫荡殆尽,大批的饥民从河的彼岸向鲁西拥来。在一个冬夜,我曾在父亲的脚边听他说过一件事,在本地人吃东西稍不注意的目光下,饥民会把你手中的食物一抢而去,你追赶他扭打他唾骂他,他一如既往地跑,在逐奔的过程中,他把馍塞进口里,抑或一下一下往上面唾唾液抹鼻涕。

然后站住,把沾着他温度和液体的食物还你,你也无可奈何了。人一旦还原到和动物一样,在感觉里只有一片饥饿,那时他的灵魂里只会投下阴影、仇恨。唯利是图而丧失尊贵和地位,也就没有朴素和自尊而言了。许多年轻的女人留下来了。一篮馍头、一袋谷子和几个铜板就可换回可以生殖的女人,延续烟火,而她的男人或父兄还千恩万谢感激你把她们收留了。

我的堂嫂那时才十个月,被她的父亲抛在了马村集的街面上,从早晨一直到傍晚,有几只狗逡巡她光顾她,最后黄昏里家家掌灯的时候被一户稍有储蓄的人家抱走了。20世纪70年代(相隔三十年)她的几个长兄涉河而来找她寻她,找到了马村集找到了什集,兄长立在檐下,堂嫂死活不认兄长,她说:“你们饿不死,为何独独把我抛弃?”

写到这里,我要接触最是触痛父亲心里的一件事。蝗虫飞走了,但它们留下来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惨象,没有了一片树叶,没有了一株麦子,树的种类,榆树、槐树只能从一些光秃秃的枝丫和姿态加以辨认,没有生气,没有麦子飘动,而麦子却是土地的标志和生命。蝗虫去了,父亲仍是随着师傅做活,他一直是对他的师傅奉若神明,然而一天夜里,父亲去汤锅上送柴,杀了驴剥了皮,大块大块的驴肉就放在大锅里,下面架上木柴,煮,最后配料,这是学徒不能知晓的秘方。这个时候,学徒不能走近汤锅,父亲的活就是不停地搬送木柴。父亲说,你很难想象那煮驴的铁锅有多大,两个有生命的驴子可以直直停在里面。

事情就发生在蝗灾过去的那几天夜里,看锅的师傅吃酒醺睡,他把作料一一制好,吩嘱父亲子时放到锅里,子时以前只要文火不要急柴。父亲坐在灶前木墩上,不敢有半点怠懈,锅里的肉味不断地飘出来,使父亲有点意迷神乱。

过了半夜,父亲的眼睑开始沉坠,就站在锅边,迷迷怔怔地把作料一把把掷进沸腾的汤锅,蓦然他像听见火焰中有嘤嘤的女人的低泣,揉揉眼,仄耳细听,只是木柴的咔咔。这时,他看见了两条人的大腿在一团团的水汽里吱吱地响着,确然,有很长时间父亲忘记了困倦。

父亲说,尝过人肉的食客常会无缘无故地干咳,蝗灾过后,人们感觉到焦家驴肉香得格外特别。那时饿毙仆地的河西人在村街上沟路旁比比皆是,有的被土掩了,有的被乌鸦啄去。我总怀疑那两条人腿的真实,然而父亲故去了,我总忆得他床前茫然的目光,一片怆然。

烹食人肉,这一直是中国历史上的长项,史不绝书。《通鉴纪事本末》中曾载:建元八年,“五月,邺中大饥,人相食,故赵时宫人被食略尽”。在历史上,女人特别不幸,仿佛被戮被杀和被吃,都是女人的义务,同一书中载:后汉隐帝乾祐二年五月“长安城中食尽,取妇女、幼稚为军粮,日计数而给之,每犒军,辄屠数百人如羊豕法”。

而一日,我翻检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八的《如是我闻二》有一记载,不只包孕耻辱血泪,也有一些可歌可泣的愚昧和文化桎梏的可怕了:

明季,河北五省皆大饥,直屠人鬻肉,官弗能禁。有客在德州景州间入逆旅午餐,见少妇裸体伏俎上,绷其手足,方汲水洗涤。恐怖战悚之状,不可忍视。客心悯恻,倍价赎之。释其缚,助之著衣,手触其乳。少妇艴然曰:“荷君再生,终身贱役无所悔。然为婢媪则可,为妾媵则必不可。吾惟不肯事二夫,故鬻诸此也。君何遽轻薄耶?”解衣掷地,仍裸体伏俎上,瞑目受屠。屠者恨之,生割其股肉一脔。哀号而已,终无悔意。

历史上此种事件何其之多,罄竹不书,你感慨历史上的饥馑,蝗虫与灾年,你也唏嘘此妇人之刚烈愚氓可风,自《左传》自《国风》自浩浩皇皇的“二十五史”,竹帛的,纸页的,横竖排的蝗虫有多少?旱魅有多少?兵爨有多少?冤魂有多少?脚下的土壤埋藏得太厚太深,很多的东西像蝗虫来了又去了,令人一直无法弄得明晓。离开父亲回忆蝗虫的事已经好些日子,而今父亲故去了,我读到《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才悟,蝗虫不是可悲的,可悲的是历史频频出现的蝗虫一样麇集又像蝗虫一样斗狠撕扯肢腹,大嚼其肉的一些现象,也须我将以一辈子索解其中的谜障了。二

我父亲是乡间的一个厨子,我们那里叫焗匠,面泡、丸子、凉粉、羊肉汤样样会做。

父亲在做凉粉时,讲究用水,父亲说要用天水,不能用井里的水。每到深夜,父亲就到村后的河里去挑水,那凉粉出来,人们都说筋道。

我的家乡现在有一样“山东名吃”什集烧羊肉,那是选鲁西青山羊,特别是十斤以下的青山羊更是肉中精品。制作时用土井里的水,把肉中的血水泡净,然后,用丁香、豆蔻、花椒等十余种大料配方,消除肉的膻气味。煮羊肉要用铁锅,用木柴猛火煮。待水沸腾后,再用细火慢慢煮至半夜。在平原的深处,凡是集镇,皆有羊肉汤锅,旁边是卖烧饼炉子或者水煎包子,或者大饼或者馒头。

有的人不吃羊肉,专啃羊头,吃羊的脑和眼珠。袁枚所作《随园食单》中关于羊头也有如下记载:“羊头毛要去净;如去不净,用火烧之。洗净切开,煮烂去骨。”《清稗类钞》也有类似描写:“煮羊头,毛去净,切开煮烂去骨,其口内老皮俱去尽……取老肥母鸡汤煮之。”

啃羊头,特别是冬天,那是一种享受。小时候,我常见父亲煮羊头,有时和羊肉一块煮,有时单独煮,将羊头洗净,刷牙、洗眼、掏耳、刷脸皮,放进铁锅煮烂,捞出控汤,冷却后拆头骨、取羊脑、挖眼球,将两脸子、舌头分开。切羊头肉是要手艺的活儿,用宽薄的片刀,斜坡着切,片出的羊脸薄而透亮,洒上作料,入口清香软嫩,味道独特。过去的冬天晚上,乡村里小贩身背荆条圆筐,手提一盏马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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