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美)《纽约时报》主编
出版社:未读·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文学履途(纽约时报20年经典集粹!遍访海明威等38位伟大作家缪斯之地)试读:
前言
美国
-
United States
马克·吐温的夏威夷
那座鼓舞了凯鲁亚克的山峰
滋养身心的房子
黑色旧金山
在美国西部,追随纳博科夫的脚步
走在罗斯记忆里的街上
在普罗维登斯寻找洛夫克拉夫特的灵魂
在缅因,蕾切尔·卡森的崎岖海岸
欧洲
-
Europe
在爱尔兰,追寻叶芝游荡的灵魂
诗歌造就了我:赫布里底群岛之旅
德古拉伯爵出生地,不是特兰西瓦尼亚
在牛津,寻找爱丽丝的奇妙世界
在英格兰海岸,托马斯·哈代创造了自己的世界
血、沙、雪莉酒:海明威的马德里
詹姆斯·鲍德温的巴黎
伊迪丝·华顿的巴黎
在战争的恐怖下,滨海萨纳里是阳光普照的避难所
在里维埃拉阳光下,菲茨杰拉德找到了他的归宿
寻找伊舍伍德的柏林
在德国,那条韩塞尔与葛雷特走过的小径
越过那段不能承受的黑暗历史
田纳西·威廉斯的罗马时光
埃莱娜·费兰特与那不勒斯,此时与彼时
远 方
-
Beyond
爱丽丝·门罗的温哥华
在爱德华王子岛,寻找绿山墙的安妮
牙买加·琴凯德的安提瓜
诗人的马提尼克
虽远却真实存在的哥伦比亚
在智利,遇见聂鲁达的生活与爱情
博尔赫斯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幻想充盈的城市
在埃塞俄比亚,兰波找到安宁
在圣彼得堡,过去的诗人是此刻的向导
奥尔罕·帕慕克的伊斯坦布尔
斯里兰卡,疏离与欲望之岛
在越南,文学与禁忌之爱
致谢
版权信息文学履途:漫游在伟大故事诞生之地
THE NEW YORK TIMES: FOOTSTEPS
编者: [美] 《纽约时报》 主编(The New York Times)
译者: 董帅
出品方:未读·文艺家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前言
旅行还只是我的爱好而非职业时,我曾去法国的里维埃拉寻找夜生活,却发现自己被那天魔幻的光线弄得目眩神迷。当我注意到一座建筑的小牌匾上写着“亨利·马蒂斯曾在这里居住”时,我惊奇那天每一个清醒的时刻都变得像一场梦。去那儿以前,我所知的是马蒂斯和尼斯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在那个时刻,我忽然明白了,这座城市曾如何地激发他,令他创造出了和这里一样值得崇敬的作品。
在旅行中,我们都曾经历过类似的时刻——闯进一名艺术家(包括用文字来作画的人)曾经踏足的地方。每每看到竖立在公园中央的雕像,一条用名人的名字命名的街道,或者一座用故居改造成的小博物馆,我们都会感到惊奇。但这并不该是我们意料之外的事。
整个世界就是一个装满田野、森林和城市广场的遗物箱,这些景致曾引领我们中的佼佼者创造出流芳百世之作。触摸着这些遗物,我们这些旅行者变成了信徒,会思考他人是如何成为他人,又是怎么创造出那些作品的。我们会四处打量,并情不自禁地思索,这座小山和清晨的雾气是否给过他一丝火花?这个地方对他来说是灵感源泉还是偶然路过?自1981年,解答这类问题成为“文学途”最鲜明的任务,那时《纽约时报》把“文学履途”当作一个短期栏目来运作。它在接下来的多年间时不时地出现,直到成为一个完整的专栏。
如果不论出处的话,这些篇章中的巧妙构思几乎和《纽约时报》一样古老。1860年刊登的一篇文章记录了一次前往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Stratford-upon-Avon)拜访“世界级的天才大师”莎士比亚的出生地和墓地的旅行。报道忠实地记录了这个世界闻名的天才作家曾经留下的足迹:“周围的环境静谧,安宁,无比美丽。我想,那个曾在这里度过童年的人应该汲取了这周遭的特质,变得温柔、善良、充满爱意,这一点儿也不奇怪。”这篇古老的文章便是“文学履途”系列的早期样态,探寻了一个作家的个性、作品与其周遭环境之间的关系。
这一系列作品涉猎广泛,每篇文章写作的切入点也和那些文学巨匠各自的风格一般多样。例如《马克·吐温的夏威夷》这篇文章,作者仔细查阅了马克·吐温在夏威夷岛上居住的4个月中寄出的信,而不是回溯马克·吐温的小说。《奥尔罕·帕慕克的伊斯坦布尔》则是另一种风格,让这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做导游,带领我们穿行于这个他住了60年的城市,他称其为故乡。
而这些文章都有一个共同点——每篇文章都给读者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用来重新看待这个艺术家和他的缪斯之地。通常来说,一个不寻常的组合就已经非常新颖了——在埃塞俄比亚的兰波,那是该诗人的人生中极少被提及的经历。但也有时,像达希尔·哈米特与旧金山那样,这座城市在转型之前一直和这名小说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事实证明,在资本浪潮的席卷下,这座城市的冷峻气质已经所剩无几。
随着“文学履途”的发展,《纽约时报》的触角开始伸向更远的地方。从美国、欧洲,到阿根廷(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马提尼克(艾梅·塞泽尔),还有越南(玛格丽特·杜拉斯)。我们还加入了当代知名作家,例如牙买加·琴凯德(Jamaica Kincaid)和埃莱娜·费兰特(Elena Ferrante),追踪了他们的足迹。
与此同时,我们也在寻找一些能够用同样的热情来注视这些地方和人的作者。寻找我们最好的足迹,及时捕捉他们对于某位作家和场域的热爱。
这样的消遣,通过提供一个目的,使得在路上的旅行者们沉浸于当下的情境。确定的任务让我们更好地去感知当下,而非闲逛、刷新自己的社交信息或惋惜国际漫步的花费。用这样的方式去了解世界,可以使我们从寻常的工作中更好地抽离出来。这样做会让我们变为旅行者,而非游客。
而一旦作者如此,即使读者不亲身旅行,也能有所感知。“这次旅行仿佛是一场真正的爱丽丝梦游奇境记。”一位读者在看过关于刘易斯·卡罗尔与牛津的那篇文章后来信写道。我们经常会收到不少提及“文学履途”的读者邮件、评论和信件,好像他们自己也参与了这次旅行一样。
真正的文学就是异想天开,作为读者,我们经常会在合上小说的那一刹那体验到一种困惑,些许惊讶于自己坐在家里的躺椅上,而不是几百里外、几百年前的世界里。最重要的是,“文学履途”能够让热心的读者通过翻动书页旅行。翻开它,你便会由它带领着环游世界。莫妮卡·德雷克美国-United States马克·吐温的夏威夷
劳伦斯·唐斯
Lawrence Downes
-《纽约时报》的编辑记者。
※ 原刊于 2006年5月
和其他度假胜地一样,夏威夷也徘徊在幸福与无聊之间。戴维·洛奇(David Lodge)曾在他的讽刺小说《天堂消息》(Paradise News)中描写过这样的窘境,想象一队挂着腰包的游客在威基基海滩的步道上来回走着,好像到天堂朝圣的人一般,没有别的地方可去。他们看上去很开心,但是内心却渐渐浮现出一个疑问,从他们的眼神里透露出来:“好吧,这儿真不错,不过这儿就只有这些吗?就这样了?”
当然,并不是只有这些。夏威夷温暖的阳光下潜藏着一段动荡的历史,一个蕴含了悲伤与美丽的维度。这也是将夏威夷与其他地方——比如劳德代尔堡(Fort Lauderdale)或坎昆(Cancún)那样的沙滩啤酒度假胜地——区别开来的东西:它拥有一个复杂的灵魂。
而要找到这个灵魂,则需要离开威基基海滩,一层层挖掘出潜藏在美景之下的故事。这需要一名正确的向导,一位给这所有美景作过注释的作家。
许多著名作家都写过夏威夷。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杰克·伦敦和赫尔曼·梅尔维尔都曾在前往其他地方的途中路过这里。但是仅就他们写下的少量关于夏威夷的文字来看,基本都是虚构的,或运用了深刻的隐喻,而且现在已不太有人提及。詹姆斯·米切纳则是另一个极端,他写得太详细了:在他1959年的小说《夏威夷史诗》中,他几乎把整座岛都写完了,从火山写到传教士,纵贯4000万年,恐怕也写了4000万页,谁说得准呢。但这两种写作都不是希望能有充实旅程的你所需要的。
你需要的是马克·吐温。
1866年,马克·吐温在这座岛上度过了4个月,那时的他31岁,尚未成名。他曾应邀为《萨克拉门托联合报》(The Sacramento Union)写作,从三明治群岛[1]上寄回了25封信,即使一个半世纪后,这些文字读起来依然鲜活有趣——你能从中预感到天才的光芒,这也是我读过的关于夏威夷最好的旅行文学。
马克·吐温的夏威夷里有船长、捕鲸人、传教士、蚊子、芬芳馥郁的花丛,还有成千上万只猫。法国、英国和美国在这座群岛上相互角力,干着一般殖民地上都会进行的勾当。由于疾病肆虐和文化压迫,夏威夷原住民肯纳卡毛利人的人口数量骤降,传统生活方式也受到毁灭性打击。但夏威夷依然保有自己的主权,拥有经过选举选出的立法机关,以及一位35岁的国王:威武肥胖的卡米哈米哈五世(Kamehameha V),卡米哈米哈王朝的最后一任国王。这是一片集壮阔历史、热带奇观和肮脏败坏于一身的土地。
为了完成“踏遍这片土地”的任务,马克·吐温租了匹马上路,直到骑出了鞍疮。他曾在月色下骑马穿过一片影影绰绰的平坦沙地,四处散落着人骨。那是一片古战场的遗址。他曾在基拉韦厄火山爆发途中爬上山顶,在一个有雾的夜晚站在火山口的边缘,他的脸被流动的岩浆映得通红。他曾徒步穿过雾气弥漫的山谷。他还试过冲浪。
是的,这让人想起哈克贝利·费恩:美国最杰出的作家划着一块木帆板出海,等着“那种特别高大的巨浪打过来”,他曾见过赤裸的原住民这样干过,但他被那巨浪打得人仰马翻。
“除了原住民,还没人真正掌握过冲浪的精髓。”他这样写道。
他还试图和原住民妇女一起裸泳,但是他一下水,她们就跑了。
他可能还尝过芋泥,盛在一个公共的葫芦碗里,用手指捏着吃。但是当我读到他写的这一段时,我怀疑他应该没吃:“不同人的手指都伸到同一个碗中,给碗里的食物加入了不同的泥垢、颜色和味道。一位身材高大的先生,只穿了一件沾满泥土、布满油污的汗衫,将手指插进芋泥中,试了试,摇摇头;随后他用手指轻轻抓了抓,查看一番,然后搔了搔头发,又从里面找到合适的吃了;然后他又把手插进芋泥里,拿出这只手来擦掉眉毛上流下来的脏汗,接着又试了一番,拿出来又擤了下鼻子——‘咱们走吧,布朗。’我说。我们就走了。”
这一段摘取自《马克·吐温从夏威夷寄出的信》(Mark Twain’s Letters from Hawaii),这本书连同《夏威夷的马克· 吐温:在三明治群岛的野外生存》(Mark Twain in Hawaii: Roughing It in the Sandwich Islands),是我探寻马克·吐温足迹之旅的起点。这场旅行从火奴鲁鲁市中心开始,这里已不是之前的那片荒野,但是在玻璃幕墙反着光的高楼大厦之间,我们仍可以找到旧日国度存在的遗迹。最显眼的便是伊奥拉尼宫(Iolani Palace),这是一栋维多利亚风格的“玩具屋”,装饰有刻着凹槽的圆柱和锻铁,抛开雅园(Graceland)不算,它就是美国领土上唯一的王宫。
马克·吐温从没见过这栋建筑——它于1882年才建成——但是在皇宫草坪上,现在长着一棵巨大木棉树的地方,他见到了2000名夏威夷人手举火炬,在国王妹妹维多利亚·卡马马努公主的葬礼前夕,为她默哀。“每天通宵达旦,持续一个多月之久,”他写道,“众多默哀者来到皇宫周围,点燃桐木火炬,唱起葬礼挽歌,跳着草裙舞,为死者恸哭哀号。”
现在你能听到的只有汽车的轰鸣声;皇宫位于火奴鲁鲁的商业区,挨着州首府。而埋葬公主的努阿努山谷(Nuuanu Valley),则是一个更加令人印象深刻的地方。在葬礼那天,马克·吐温匆匆赶到了那里,站在等候的队列中。
夏威夷的皇家陵寝包括几座地下墓室,以及一个建在草坪上的珊瑚砖小教堂,两边列着成排的椰子树。这应该是岛上最具历史氛围的地方了。守陵人威廉·凯赫凯·迈奥霍(William Kaiheekai Maioho)就住在旁边的小屋里,他已经是他们家族的第六代守陵人了。他把窗户打开,让阳光照进来,坐在一条长凳上,开始讲过去的故事。
他的声音轻柔,讲述了关于皇家葬礼和陵寝维修的漫长历史,然后带我去看卡米哈米哈的后代卡拉卡瓦的家族陵墓。白色的大理石墙上刻着一长串金色的名字,它们是每一位夏威夷的小学生都会背诵的首领名字:卡拉卡瓦,卡皮欧拉尼,凯乌拉尼,卡拉尼阿那欧里,以及利留卡拉尼,夏威夷王国的最后一任君主。
拜访过他们的陵墓之后,我更想要深入了解夏威夷王室的过去,我跟随马克·吐温的脚步前往大岛,卡米哈米哈国王在那里出生,1983年喷发的基拉韦厄火山至今仍有岩浆顺着缓坡流进翻腾的大海。
马克·吐温骑着马花了几个星期才走遍大岛,现在如果租辆车的话,两三天就能看完所有热门景点。去基拉韦厄火山的话,要开出希洛城外,沿着高速路缓慢爬升,途中会路过拥有狭小院落的铁皮顶房屋,院子里种着铁树、香蕉、火炬姜,还会路过更加现代的建筑群,譬如停满了车子的购物中心。岛的这一面也有一种异域末路的阿拉斯加的感觉,充满了各种金发脏辫和全身按摩沙龙。高速路的捐赠商是雷尔教派,这个宗教支持人类克隆,并相信第一批人类是造访地球的外星人所创造的。
若真是这样,那基拉韦厄火山的上半坡很可能是它们的着陆区。馥郁葱茏的阔叶林地逐渐变成了由姜和铁芒萁组成的林下植被,中间参差点缀着桃金娘。很快你就将处于寒冷而无比荒芜的夏威夷火山国家公园之中,在这里,公园工作人员每天要检测空气质量以及岩浆流的状态,而含硫的烟雾一旦过浓,就会很危险。
火山酒店就坐落在冒着蒸气的火山口边缘。马克·吐温曾在这里住过,当时它还只是一家简陋的小旅社,不像现在这样气势恢宏,大堂内拥有一个巨大的壁炉,上面挂着夏威夷历代国王和王后的画像。
火山酒店有火山风景房,但其实位于纳马卡尼派奥营地(Namakanipaio Campground)的小木屋能带给你更接近马克·吐温的体验。在高耸的相思树、桃金娘和桉树下,这里是像马克·吐温那样欣赏火山喷发的绝佳地段。
在过去的23年中,不仅是基拉韦厄的山顶在喷射岩浆,在南坡的普沃山火山口,也不断有熔岩喷出。岩浆掩埋了数公里的山坡,还有街道、房屋、沙滩——将它们覆盖在嘎吱作响的黑漆之下。火山口之路从山顶蜿蜒而下,好像缠绕在枕头上的一条松松的丝带。这条路经过很多过去的熔岩遗址,每一处都标明了日期,即使是20世纪50年代喷发后的遗迹,至今也依然荒无人烟——只有一堆崎岖的棕黑色石头,像是撒了一地的咖啡渣。
在这样的纬度,夜晚总是突然降临。流动的熔岩在白天是不可见的,但到了晚上,它们会变成闪烁着橘色光芒的条状带,从山坡上倾泻而下,将浮起的云气都染上颜色。烟流在海边升起。聪明的游客会穿好靴子,带上手杖和手电筒,一路爬到覆盖路面的岩浆之上,沿着已冷却的熔岩徒步,去就近观赏那些闪着光的石头和岩浆流。
若从路上直接望出去——尤其在有望远镜的情况下——风景依然绝佳。这是令人震撼的场面,可惜的是,我们看不到马克·吐温曾经见过的冒着泡沸腾的熔岩湖:
我们脚下的巨大地层像墨一样黑,貌似表面光滑平整,但就在其2.5平方公里之内,它被撕裂成上千条燃烧的火的河流!这看上去就像午夜的天空中,无数条闪电组成了一张马萨诸塞州的铁路网图。想象一下——想象墨黑的夜空被纠缠愤怒的火焰之网撕碎!
从火山国家公园开下来这一路,车子会绕过美国领土的最南端,然后开上凯卢阿—科纳(Kailua-Kona)的海岸线。在街道的路边立着一块牌子,标出了马克·吐温当年栽下的那棵围涎木。
霍那吾那吾国家历史公园,一般被叫作“避难之城”。这里是一处拥有几百年历史的宗教避难所,是全岛深厚历史中的一个超现实的地方。马克·吐温曾为其巨大的石墙惊叹不已,那些建筑始建于16世纪,当时尚未发明抹在砖缝之间的灰浆,但这些石墙直到今天仍屹立不倒。和马克·吐温形容的一样,潮汐池里挤满了前来觅食的海龟。
这里离凯阿拉凯夸湾(Kealakekua Bay)就只有很短的距离了,夏威夷原住民曾在这里终结了詹姆斯·库克的传奇人生。“暗杀库克船长的这段历史平淡且未经修饰,一点儿都不浪漫,而且在仔细研究后,裁定为自卫杀人。”马克·吐温如此写道,不愧是以毒舌闻名的美国人,“在岛上,他在所到之处皆受到原住民的热烈欢迎,他的船只上堆满了人们送来的各种各样的食物。但他却以侮辱和暴力来回馈这些好意。”
从那里前往大岛的主要旅游地凯卢阿—科纳的路上,我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库克船长的死亡只是一个暂时的不和谐音。马克·吐温将这里描绘为:“你能想到的最安宁、最静谧、最有周末感觉的地方。” 但是现在,这里的主路阿里大道,已经变成威基基海滩的卡拉卡瓦大街的俗气复刻版,一切建设只为无所不用其极地赚游客口袋里的钱。
这里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夏威夷,但是这里拥有卡米哈米哈国王的科纳海滩酒店——这座城市面向当地居民的主要酒店,承接婚礼和夏威夷式宴会。它保留了20世纪70年代的装修风格,但是更重要的是大厅和门廊上摆放了许多夏威夷艺术品。这是一家酒店,也是一座博物馆,里面的墙上悬挂了许多皇室成员的肖像,前台上还摆放了一座卡米哈米哈国王的木质半身像。
自助晚餐就是夏威夷食物的盛宴:芋泥、卡鲁瓦烤猪、米饭,还有“波克”(poke)——一种古法腌渍生鱼。那天晚上的泳池酒吧旁,一桌穿着背心、戴着太阳镜的本地人,一边喝着大罐的啤酒,一边弹奏着尤克里里。我仰面漂浮在游泳池中,望着墨色天空上闪耀的猎户座,心想:再没有比这更夏威夷的体验了。
但是确实有比那还要夏威夷的事物:那座被修复的夏威夷古神殿,或叫“heiau”。我曾在天黑后到过那里,跟着一排天然气火炬一直走到水边,那里有一个草棚,以及一座火山石平台。一个标牌上写着:这座平台,就是守陵人威廉·凯赫凯·迈奥霍的先祖曾经给卡米哈米哈一世准备下葬的地方。马克·吐温引述了一份1844年的历史资料,详细描述了卡米哈米哈国王的葬礼过程,值得注意的是,在那次葬礼上,牺牲了300条狗来“代替人殉葬”。
在平台后的草坪上,一场户外派对刚刚完结。乐手们在收拾乐器,尚未离开的宾客们还在聊天,水面漆黑,在火把的橘色火光映射下显得波光粼粼。桌子上摆着访客名簿以及相册,原来是为一名1岁婴孩办的儿童烤猪宴。这是一个典型而古老的夏威夷传统。
真实的夏威夷有两个故事版本,一个几乎已在时光中失落,另一个才刚刚开始,而这两个版本,都在提基火把的照射中隐藏在游客的眼皮底下。马克·吐温应该会喜欢的。那座鼓舞了凯鲁亚克的山峰
伊桑·托德拉斯-怀特希尔
Ethan Todras- Whiteh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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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和妻子、女儿一起生活在马萨诸塞州西部。
※ 原刊于 2012年11月
穿过茂密的杉林,我爬上裸露的山脊,就是那儿——那座小白房子,在1956年的夏天,杰克·凯鲁亚克曾作为一名林火瞭望员在那里度过了63天。我一直觉得孤凉峰瞭望台应该是空空荡荡的,安静地纪念着“垮掉的一代”的声音。但实际上这间小屋的百叶窗四面皆是打开的,门也半开着,里面有一个身材矮小的端坐的侧影,正向外注视着傍晚雾气迷蒙的天空。
那个人站了起来,走到门口,我感到头晕目眩。这一定是凯鲁亚克的灵魂兄弟,他一定可以讲出那些孤独的日与夜是如何启发了《孤独天使》(Desolation Angels)、《达摩流浪者》(The Dharma Bums)和《孤独旅者》(Lonesome Traveler)。他是一个瘦小的黑发男人,自我介绍说他叫丹尼尔·奥特罗,曾是一名海军后备军,在伊拉克服役过两次。而我记得,凯鲁亚克在孤凉峰上的时候是34岁,也曾在海军服役,跟随商船队出过海。
奥特罗已经在这里待了一整个夏天,几天后就要离开了。他邀请我进棚屋坐坐,这里就像是一个船舱,桌子、厨房、床和好像天体观测仪一样的火灾巡视器全部挤在这一个小房间里。我的目光落到了角落里的书架上,上面摆着一排凯鲁亚克的书。
我和奥特罗简单交谈了几分钟,然后我终于开口问了他那个著名前辈的事。他深吸了一口气,显然他经常被问这样的问题。“我试着读过,不过……”他指着那排书说。我才发现,那排书原来并不属于这位凯鲁亚克的灵魂兄弟。它们看上去是崭新的,没有被翻阅过,好像是刚从亚马逊包裹中拿出来的一样。“我和那家伙,恐怕并不能心有灵犀。”
我完全理解他的感受。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叔叔送了我一本《在路上》,衷心希望我读完后能像他一样找到改变人生的意义。而且这极有可能:我也爱旅行,大学主修英语文学和政治经济,而且之后成了一名写作人士。但实际上,我觉得这本凯鲁亚克的“杰作”无聊又琐碎,花了两年时间才读完。
但自从去年我搬到西雅图以后,我开始不断听说有关孤凉峰的事。自我上次读他的书已经过去了十年,我决定再给凯鲁亚克的“自发散文体”一次机会。我拿着他的自传和一些相关的小说,找了几个朋友,在秋天的一个周末,向北喀斯喀特国家公园(the North Cascades)进发。
在孤凉峰上徒步的好处是,既有轻松的走法,也有辛苦的走法,随你选。从西雅图出发三个小时后,你就能来到徒步小径的起始点,白日里的徒步者可以花钱乘船从罗斯湖度假区沿湖直接到达山脚下,湖边的营地靠近闪电峰,你可以从那里选择开始进行夜晚的荒野徒步。但是对于那些想要在凯鲁亚克待过的山顶过夜的人来说,比如我们,要经历的事情就要艰难得多:你要背着第二天所需的水(更不用说扎营装备)爬海拔3500米的山,因为8月雪线融化,孤凉峰峰顶极其干燥。
尽管凯鲁亚克本人来回都是乘船,但我和我的妻子、朋友都选择从高速路下来就开始徒步,只在回程时坐船。毕竟,凯鲁亚克在西北森林中度过了两个月的时间。我们尽管路程更长(整个行程将近50公里),但只有三天时间。
第一天,我们徒步行进了25公里,一路穿过肾蕨和俄勒冈葡萄灌木丛,偶尔停下来,眺望罗斯湖的清澈湖水,我们正是沿着它的边缘在行进。但是美丽的风景并不会缩短25公里的行程,当我们蹒跚着走到闪电峰营地的时候,脚已经不听使唤了。
很多人都忽略了一点,其实《在路上》出版于1957年,那是在故事原型事件发生的十年之后了。在1956年的夏天,凯鲁亚克仍然默默无名,在美国的货车、酒吧和荒野中游荡,试图寻找生命的真谛。自然对他来说是一个新东西,他与诗人盖瑞·施耐德(Gary Snyder)有过一段短暂但热烈的友谊,正是施耐德把徒步与山峰这两件事带到了他的生命里,这段经历曾被记录于《达摩流浪者》中。施耐德是一名土生土长的太平洋西北地区居民,他自己曾在瀑布山做过两次林火瞭望员,也是他给凯鲁亚克推荐了孤凉峰的工作。
在7月的一个潮湿清晨,凯鲁亚克乘船抵达了孤凉峰山脚,披着斗篷,用骡子驮着给养上山,好像一个“坐在马背上裹得严严实实的僧人”。而对于我们的徒步之旅来说,我们自己就是骡子。奥特罗说,尽管每年夏天每天都有几百人在白天爬上孤凉峰,但是能在孤凉峰营地过夜的人屈指可数,那里位于山顶沿山脊往下1.6公里的地方,视野和山顶一样开阔。这不怪那些游客,毕竟为了能这样做,我们需要多背很多饮用水,背包重量超过18公斤。但是我们所获得的,是凯鲁亚克的整座山。
我简直迫不及待地想去看贺祖米山(Hozomeen),四座山峰尖角并列,难以置信地对称。“贺祖米,贺祖米,我此生见过的最美的山峰。”凯鲁亚克曾这样写道。这座山是他永恒的陪伴,是他的朋友,同时一直折磨着他。“荒凉赤裸的岩石和山峰,在无边的林野上挺立上千米……弥漫着蓝色烟雾的山顶巨石。”
爬上山脊的那1公里,视野更加开阔,可以更好地欣赏峡湾状的罗斯湖(Ross Lake),还有杰克山(Jack Mountain)7000米以上的美景。在某些时刻,我们可以瞥到几眼贺祖米山的样子,但直到来到从瞭望塔大声呼号才能听得见的地方,我们才感受到那座山的威力。它的海拔不高,只有2460米,也就比孤凉峰高600米——但是,我的老天,贺祖米山看上去并不像人间之物,而更像是猛兽。凯鲁亚克总是把它和喜马拉雅雪怪联系到一起,但是在我眼中,它就像喀斯喀特之龙的背脊,翅膀合起,等待夜晚降临,开始捕猎。
就在山顶上,我遇见了奥特罗。和很多林火瞭望员一样——包括凯鲁亚克——奥特罗在那上边没什么可干的事,只能观察有没有林火、睡觉和读书。尽管他不太关心凯鲁亚克,但他对那些因为作家而爬到山顶的游客非常热情。他这里所有凯鲁亚克的书都是徒步者送给他的。有些徒步者还会趁奥特罗没注意的时候把诗——凯鲁亚克的或者他们自己写的——塞进他的书页里。瞭望所里并没有留下凯鲁亚克曾经在此生活过的记录,但是奥特罗给我展示了一种在《孤独天使》中提到的空军用纸,用来记录视野范围内经过的飞机数量的表格,凯鲁亚克用它来卷烟抽。如果我想触碰凯鲁亚克的灵魂,奥特罗建议说:“你可以倒立着看贺祖米山,很多人都这么做。”
和奥特罗聊了一会儿之后,我们沿山脊北坡下山,阳光从预言峰、多堡峰以及特雷峰上穿过,倾斜着洒到我们身上。我们的营地就在旁边,所以我们可以在山顶待到天色半黑,沉浸在孤凉峰的景色里:“狂暴的落日倾洒在海浪泡沫般的云层纸上,穿过你无法想象的峭壁,那峭壁就像你是一个孩子,用铅笔画出来的一样,带着对未来玫瑰粉色的希望。”(《孤独旅者》)
黄昏时分起风了,我们连忙走下山脊,钻入睡袋。那天的夜色很美,我们直面黑色幕布般的夜空里闪烁的群星。
当我计划这次旅行的时候,我以为这个夜晚将是我“理解”垮掉派诗人的最后机会。但事实上,我已经是凯鲁亚克的拥趸了。我不是他书的拥趸——那家伙在写完《孤独天使》之后更需要一个好编辑(比找地方洗澡还要紧)——而是他人生故事的拥趸。他的经历已经在丹尼斯·麦克纳利执笔的传记和其他一些地方有所呈现,读上去就像一个经典的悲剧,要么起码也是一个高级的好莱坞电影剧本:一位敏感的年轻人为了改变世界,努力寻求世界的真谛。他一生都没有找到那个真谛,但是他的追寻之路令他出了名,并激发了整整一代人追随他的脚步,而他无力应付这突如其来的声名大噪,酗酒而亡。
从孤凉峰上下来三个月后,凯鲁亚克得知,维京出版社要出版《在路上》了。这本书表面上是他人生的巅峰,而实际上是他走向终结的开端。在山中度过的时光里,他的文字和修辞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也是他追求真理的最后一次冒险之旅。在那之后,他就被不怀好意的媒体变成了讽刺漫画,然后蒙上了一层阴影。在凯鲁亚克的主要作品中(全部是坦荡荡的自传体),只有《大瑟尔》讲述的是他离开孤凉峰之后一年里发生的故事,该书按时间顺序记录下了他自己逐渐陷于酒精泥潭、最终精神不稳的全过程。
第二天下山搭船之前,我赶在日出前重新爬上了山脊,这次只有我的朋友乔西陪着我。我们一到达山顶就迅速分开了。空气清冷,有股神秘的气息,我拿出之前专门撕下来的《孤独天使》的篇章,在淡紫色的清晨,向凯鲁亚克的山峰朗读了他本人的告别。“钟表不会嘀嗒响,没有人会思念,寂静就是山下的雪与岩石,自始至终,贺祖米都将若隐若现,不带有悲伤地哀悼。”凯鲁亚克这样写道。他总结了每一位将要离开荒野的徒步者心中回响的告别辞:“再见,孤凉峰,感谢你的陪伴……我想要的只是一个冰激凌蛋筒。”滋养身心的房子
米歇尔·格林
Michelle Gr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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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记者,目前常驻纽约和哥伦比亚郡。
※ 原刊于 2008年8月
在一片月桂树、杨梅树和槲树的掩映之下,那座白色的灰泥墙房子就位于索诺马县(Sonoma)的月亮山谷中,门前环抱一片缀花草地,成片的黄色花海中点缀着明亮的紫色花朵。铁丝围栏和牛圈还保持着原样,但是那群曾经以M. F. K.费雪种下的葡萄藤为食的牛群已经不在了。同样消失的,还有那个警告路人远离牧场的牌子。在这里,费雪在1971年建了她最后一所房子,称之为她的“终老居”,并在上面挂了一块牌子,写着“闲人免进”。
身为一名作家兼美食家,玛丽·弗朗西斯·肯尼迪·费雪以充满感性和极度个人化的文字定义了一种新的文体。在其诞生100年后,她那所位于格伦艾伦(Glen Ellen)的故居已成为只有知道的人才找得到的地标。虽然从沿着葡萄园边缘的12号高速公路上很容易就能看到那座未完工的房子和临时的葡萄贮存仓,但那所房子并没有任何外部细节显示,它曾是一位文学巨匠最后的避世之所——1992年,费雪正是在这里离世的。
这位作家解放了美国人的味蕾,但在这片富饶的葡萄园以及盛产各种食物的土地上,却只留下了如此小的一个印记,无疑是一件矛盾的事。在这里,本地产的橄榄油和赤霞珠葡萄酒齐名。由琼·里尔顿执笔的传记《美食诗人》(Poet of the Appetites)曾提到,密林掩映的格伦艾伦中曾有过一个意大利风格的品酒室,但是在小镇历史协会的地图上,并没有留下关于费雪的任何记录。
在索诺玛山谷,我想要接近费雪,那个度过了精彩一生的女人。她在法国经历了文化觉醒,那里拥有着她对于爱情和变幻美食的回忆,在这些故事中,她令我看到了活在当下和滋养灵魂之间的联系。她写道:
在我看来,我们对于食物、安全感与爱情这三个基本需求是如此地混合交融、纠缠不清,我们无法脱离其他两个而只考虑其中任何一个。所以,当我在写饥饿的时候,我实际上写的是爱情和对爱情的渴望;写温暖的时候,写的是对它的爱与饥饿……然后对于温暖、富足和美好现实的饥饿感得以满足……它们其实是同一件事。
丧偶一次,离婚两次,费雪在几段婚姻间生下孩子,并宣称“有过几段美好的风流韵事”。在身为好莱坞编剧期间,她曾和喜剧演员格劳乔·马克斯约会;不久之后,她与《时尚先生》的编辑阿诺德·金里奇也交往了一段时间。她完全理解美食诱惑的精妙之处,曾在一篇非常著名的文章中阐释过一些小技巧。
在那篇名为《W是浪荡女》(W Is for Wanton)的文章中,费雪描述了什么才是欲擒故纵:“我会用让他迷乱的方式挑逗他,让他兴奋,然后给他奉上他原以为自己会讨厌的食物……我会和他在温柔乡的云端中争吵。”到了最后,“给他一杯加水的苏格兰威士忌,再给自己一杯干马天尼。”紧接着上三道中等分量的菜。丰富的食物与大量的酒?除非你想“全身而退”。
令我印象深刻的除了这个无耻的小技巧以外,还有那张她坐在房子里的照片。在她去世后结集出版的作品集《终老居》(Last House)的封面上,印着一张费雪的照片,她站在阳台上,脸上露出柴郡猫一样的微笑。在书里,她描述了住在“小小的蓝色雏菊”花海中那所“宫殿”中的乐趣,住在那里的感觉令她想起法国的葡萄园,以及她的第二任丈夫迪尔温·帕里什。在他们结婚两年后,帕里什就去世了。
她还描写过前来拜访的客人,他们都曾为萦绕在她周围的愉悦气息而感到迷醉:“空气清甜,当他们走向车子的时候,鞋底会踩碎刚掉落的桉树蓓蕾,他们看呆了,几乎在原地愣了一分钟。我拾起一些蓓蕾,放进他们的手心。”
坐拥“终老居”的那片牧场现在已经完全变了模样。1979年,作家的一名建筑师朋友大卫·普雷德尔—布弗里将这片535英亩的土地捐给了奥杜邦峡谷牧场(Audubon Canyon Ranch)。在1994年他去世以后,山猫、灰狐、响尾蛇在奥杜邦峡谷牧场的布弗里保育区自由横行。纳帕县和索诺玛县的三、四年级学生会来这里上自然教育课。想欣赏红冠啄木鸟和红腹蝾螈的人得提前报名徒步导览。
自然中心由过去的一座谷仓翻新改建而成,对公众开放,但是普雷德尔—布弗里曾住的那栋地中海风格的房子则是不开放的,终老居也是如此。从山坡上走下来不远,会经过一个高大的钟楼,后面就是终老居。30年前,农场工人会在黄昏时分敲动那口巨大的钟。现在,那座楼是加拿大鹅每年筑巢的地方,里面藏有一个秘密摄像头,专门用来记录孵化过程。
由于保护区属于私人财产,我无法贸然拜访,于是我打了很多电话过去,向自然中心约定了行程。当车开到草甸旁边,我放缓车速,仔细观察。当靠近费雪的小木屋时,我心中涌现出一种甜蜜的似曾相识的感觉:向外延展的屋檐和拱形的露台,它看上去和费雪在世时别无两样。但是保护区的管理员南希·特尔博维奇却警告了我的行为。她说道:“住在里面的那个男人,可不喜欢别人敲他家的门。”
但她带我去看的东西也很精彩,这让我对自己想要偷窥作家房子的念头感到愧疚不已。在参观完自然中心后,我们散步下山,前往普雷德尔—布弗里的庄园。
她带领我穿过房顶很高的房间,屋里充满了历史气息,这里的主人—拉德纳伯爵五世之孙,曾在这里度过了他的童年:繁复的窗帘,正式的画像,闪闪发光的水晶灯。苔绿色的厨房里,铜器闪烁着微光,镶金框的风景画流光溢彩。屋外有个泳池,完美模拟出一个自然池塘的样子,它的旁边围着一圈盛放的紫藤。
普雷德尔—布弗里是个不拘一格的人,在与爱丽丝·阿斯特离婚后,他在格伦艾伦拥有一群朋友,其中包括约旦王后和马娅·安杰卢。1968年,他给费雪去信,进行了自我介绍,随后费雪就邀请他来到自己在圣赫勒拿镇(Saint Helena)的房子吃饭。圣赫勒拿位于纳帕山谷,是一座充满了茉莉花气息的小镇。她的两个女儿都长大了,她也准备过简单的小日子;两年后,她提议在他的土地上建一栋房子。
费雪给了普雷德尔—布弗里3.94万美元,让他来建一座她形容为“深受自己古怪癖好影响的小屋”。他为她设计了拱形的红木天花板、黑砖地板,还有一间奢华的卫生间,面积有另一间卧室那么大:中国红的墙面很适合挂艺术作品。
厨房是开放式的,像船载厨房那样简单的一栋。它的亮点在于水槽上的那扇窗户,当人们在水槽前刷洗的时候,可以在窗外果园投射进来的光线与阴影中沉思。曾几何时,查克·威廉姆斯、茱莉亚·蔡尔德,还有詹姆斯·比尔德都在这扇窗前伫立。
费雪的卧室有一个露台,从那里可以直接看到钟楼,房间里挂满了以前旅行中带回的纪念物:一张来自威尼斯的海报,以及来自法国的耶稣诞生像。书架上的绯红内饰和大门入口的红色遥相呼应,整座房子的中心是一个坐卧两用长椅,看上去就像女王的宝座。
一切都恰如其分。她的朋友,小说家安妮·拉莫特写道:“她似乎能把这房子穿在身上,古典又简约,像一条完美的裙子。”
和费雪一样,这座房子也在不断进化,艺术品源源不绝地被运送进来,让人目不暇接。“费雪的房子生机勃勃,令人兴奋,”玛尔莎·莫兰曾这样说,她给费雪当了12年的助理,“当你走进她的空间,能感觉整个人都活了。”
费雪搬到格伦艾伦的时候,已经62岁了,孑然一身。在接下来的20年中,眼疾、关节炎、帕金森病,种种疾病令她逐渐衰弱。与此同时,她的作品取得了很大成功,其中包括《普罗旺斯的两座小镇》(Two Towns in Provence),这为她引来了大量的访客。她的同事们,譬如爱丽丝·沃特斯,曾来探望过她,比尔·莫耶斯也来和她讨论过爱情、离开和老去的事情。
前来朝圣的人们会带来食物,所以这座房子里一直萦绕着香草、面包和成熟奶酪的香味。费雪的待客方式很简单,她通常先上点本地葡萄园产的“普通葡萄酒”,再来点烤杏仁或者烤西红柿,配上橄榄油和罗勒。她自己会喝一种粉色的鸡尾酒,由金酒、苦艾酒和金巴利苦酒调制而成。“她从来不拒绝别人,”莫兰回忆说,“她喜欢和人聊天。哪怕在最后的日子里,她还是慷慨分享她的精神世界,甚至在她已经快不行的时候,依然在分享。”
费雪去世后,她最大的仰慕者之一约翰·马丁,住进了终老居,现在仍然住在里面。他曾是普雷德尔—布弗里的牧场领班,现在是这片保留地的管理人员。费雪去世三个月后,他搬进了这个房子。“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女人。”马丁说。他是一名很有活力的苏格兰人,留着短短的白色短发。“我将她看作是我的朋友。我在1986年来到这里,当时住在牧场宿舍,她对我说:‘哪天你要是犯事进了监狱,先给我打电话。’”
我在格伦艾伦的一家市场,第一次拨通了马丁的电话。他很有礼貌,同时也很谨慎。他听我解释了来意,邀请我前去拜访。
门打开时,他的小狗费格斯就在他的脚边吠叫个不停。他穿着短裤和马球衫,请我进入前厅,在那里可以看到金色的草甸和万里无云的晴空。一只大鸟从面北的窗前呼啸而过。“红头美洲鹫。”他说。
和很多与名人有关的人一样,马丁也很注重保护自己的隐私。他说,每个月至少有一次,费雪的书迷会“跑到这儿来,我再把他们赶跑”。
无论从哪个层面来说,这座房子都属于他了:费雪那个中国红的书柜现在是蓝色的,弗吉尼亚·伍尔夫和布里伦特·萨瓦兰的书已经没了,曾经存满红酒的壁柜里现在塞满了桌上游戏棋牌。露台上新添了一顶阳伞和一块人造草皮,那里曾经摆着费雪的那把带有扇形椅背的椅子。
马丁那晚要早些离开,庆祝自己的生日。当他带我看完整个屋子后,费格斯吠叫得更加急切了。于是我直接问了:当年和费雪一起住在这里的时光是怎样的?“费雪会给我送来一张画着火柴女孩的卡片,请我过来。”他向我描述着,一边斜倚在露台栏杆上,眯着眼睛望向夕阳,“我曾和她一起看电影。她管这个叫‘别说话吃你的爆米花俱乐部’。”
马丁说,费雪的书现在依然影响着很多读者,他们对她最后住在终老居书写爱情、温暖和“满足饥饿”的生活充满好奇。直到今天,他这个地址还能收到寄给费雪或费雪家人朋友的信。“我最近刚收到一封信,是一个女人写来的,她病得很重,”他说道,“她想来这儿看看,因为她一直深受费雪的鼓舞。”
这让我想起费雪曾写过的关于遗物的一段话:“唯一能留在世上的东西,就是一个人的精神……我所留下的,会融入空气,化为烟雾,散为一阵水汽,像这样落在某样东西上,也许它们会微微闪现一丝光芒。”
我们在厨房里,我问马丁,他是否感觉过那丝光芒。如果换了另一个文着大花臂的男人,估计会哈哈大笑、不置可否,但是这个人并不会,他认识那个令人神魂颠倒的费雪。“哦,有过。”他答道,他的语气就好像我们在讨论他花园中的仙人掌,或者费雪在水槽中发现的小黑蛙,或者那只她称为“我的常客”的猫头鹰。马丁转过身来,带我走向那间华丽的卫生间。“每次我穿过这扇门,走向卧室的时候,它都会在我身后自己关上,”他说,“我知道那是费雪。”黑色旧金山
丹·桑茨坦
Dan Saltstein
-《纽约时报》旅游版的编辑。他也为艺术娱乐、书评和美食版撰稿。
※ 原刊于 2014年6月
旧金山这座城市,以其多年来的急剧转型而闻名,在最近的一次转型中,大量的科技投资注入了这座城市,似乎把它过去的肮脏角落全部洗刷干净,到处变得面目一新。有很多证据可以证明这种剧变,而且很容易被人拿来嘲弄:4美元的昂贵手工面包,每日来往于市中心和硅谷之间的员工班车,到处堆放的再生木材。但是,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这座城市却呈现出另一种气质,并与一个神秘的电影体裁有着紧密的联系,而这个体裁与现在的城市风格完全是背道而驰——黑色电影。
恰似黑色电影中的那些人物,你很难接触到黑色电影的本质精髓:那是海湾涌来的一片雾气,缓缓笼罩了城市的街道;栖息于酒吧置酒架上的一种孤独的魅力;从你背后升腾起的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这类体裁着迷于暧昧与朦胧。
也许,在旧金山寻找黑色电影的踪迹,注定会遇到谜案。田德隆区边上的那间公寓,至今还保留着过去的陈设,它究竟仅仅是达希尔·哈米特(Dashiell Hammett)的家,还是说,同时也是他笔下创造出的最出名的人物——萨姆· 斯佩德的家呢?附近那家装修成地下酒吧风格的鸡尾酒吧,以某位20世纪20年代的神秘女人的名字命名,而她究竟是谁呢?小巷尽头的那扇门又通往何处?那里可是哈米特最著名的小说《马耳他之鹰》(The Maltese Falcon)里面的关键位置。
总而言之,这座城市现在依然是黑色电影的大本营吗?
我的探寻从田德隆区开始,穿过联合广场和诺布山,再往上走到北滩,这一路我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他们互相并不认识,但对那个时代充满着同样的情感,并专注于用各种方式纪念那个黑色时代。在那时,黑色意味着浪漫,而故事中的堕落主人公在最后会以失败收场。如果说黑色电影的精神——或起码是对它的缅怀情绪——依然萦绕在这座城市之中,那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这群人的努力。事实证明,尽管黑色电影的时代已经暂时过去,但在这座城市里,依然留存着感激之情。
不论从精神上还是从灵感上,引领我在这座城市穿行的向导,就是哈米特。尽管他只在旧金山住了不到十年,他与这座城市或是黑色电影之间的紧密联系是不容争辩的——他的早期短篇和长篇小说成了黑色电影的原始文本,塑造了像斯佩德这样非传统意义上的英雄角色。
唐·赫伦是哈米特的忠实拥趸之一,我和他在联合广场的弗勒德大楼前碰头。私家侦探全国事务所的旧金山分部曾经就设在这栋大厦里,而哈米特在20世纪20年代初曾在这里就职。这栋大厦也是在1906年旧金山大地震中幸存下来的几栋地标建筑之一。不过,它也经历了变革:现在它是Gap和Anthropologie两家服装品牌的特卖场,常年人满为患。
尽管如此,这里依然是由赫伦带队的黑色电影之旅的常规一站。赫伦从1977年开始就在旧金山组织这样的导览活动,这个和蔼的男人外表不修边幅,留着乱蓬蓬的白胡子。但是我们聊了一会儿后,他说了一句话,让我的心猛然沉了下去。赫伦说,哈米特的文字,其实并不算真正的黑色作品。“哈米特几乎算是个先驱了。”他说,“他所写的东西,是黑色电影的雏形。”
他的作品在当时被称为硬汉小说或成人小说,后来才被提炼为黑色电影,成为一种发展轨迹模糊不清的体裁。“黑色电影”这个词在20世纪40年代末到50年代初才开始流行,最早是由法国影评家创造的,用以描述那个年代的一种美国类型电影(1941年,约翰·休斯顿拍摄的《马耳他之鹰》被公认为第一部黑色电影),这类电影大多改编自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出版的小说。因此,哈米特的作品,正是黑色电影的雏形。
现在已经很难想象,除了信用卡账单以外,这栋大楼还能成为什么东西的发源地。但是哈米特作为私家侦探的经历,给予了他其他推理作家所无法拥有的信息量与写作风格。他于1922年离开侦探事务所,开始转行写小说,那时他才刚刚来到这个城市不久。而到了1923年,他已经在一本名为《黑面具》(Black Mask)的畅销杂志上发表了一些故事。
那些故事后来演变成哈米特最著名的两本书:一本是《血腥的收获》(Red Harvest),书里塑造了一个无名侦探;另一本就是《马耳他之鹰》,塑造了比无名侦探更出名的后起之秀——萨姆·斯佩德。不过,让赫伦第一次迷上哈米特的,依然是他笔下那股纯粹的力量。赫伦直言不讳:“我真的喜欢他的故事。他的小说。”这直截了当的断句,好像是直接从哈米特的早期篇章中摘出来的一样。
赫伦和我离开游人如织的联合广场,前往田德隆区,那个臭名昭著的脏乱街区。哈米特本人曾在那里居住,并让笔下的很多故事发生在那里。在所有旧金山的老街区里,这个街区的风貌是保存得最完整的,拥有很多20世纪20年代的建筑,还能时不时看到装饰艺术的风格。这里的人口结构已经改变,但是书中角色的感觉还是保留了下来。在波斯特街(Post Street)上,我们路过了一家中国咖啡馆,各个肤色的本地人在店门口的人行道上排着队,半个街区以外,几个流浪汉正从门廊夺门而出。田德隆区犯罪率依然居高不下,主要是因为这里活跃的毒品交易。
赫伦时不时停下,指给我看和哈米特的工作与生活相关的地方。吉里剧院(Geary Theater)依然光鲜夺目(现属于美国音乐戏剧学校),《马耳他之鹰》里面的反派——乔尔·凯罗,曾经在这里观看了戏剧《威尼斯商人》。赫伦提醒我,小说中的一个细节暴露了情节发生的时间:在书中,那场话剧中的夏洛克这个角色是由英国演员乔治·阿利斯扮演的,这说明这个故事发生于1928年的12月初。
我们继续在田德隆区穿行,赫伦指给我看《马耳他之鹰》里面出现过的酒店原型,还有波斯特街891号,这里是哈米特居住和写作的地方。
我们年轻的作家,一定在这建筑门口撞见过某个令人印象深刻的人。他很高,像电线杆一样瘦,由于在“一战”期间服兵役时患上了肺结核,他的体重一直没怎么增加过。他的脸瘦长,面孔英俊,留着一头灰色的蓬巴杜发型。
在哈米特的写作中,他极其迷恋旧金山的地理细节,几乎到了一种滑稽的程度。他喜欢把地名像化学方程式那样堆叠起来:“夹在莱文沃思和琼斯路之间的潘恩街”,“布什街上的加菲尔德公寓”,“走到加利福尼亚街”。
但是我们接下来要去的地方比上述几个地名都要重要——布里特街——在《马耳他之鹰》的情节里,萨姆·斯佩德的搭档迈尔斯·阿切尔被书中的女反派布莉吉·奥肖内西枪杀身亡。(赫伦告诉我,25年前,他曾和诗人劳伦斯·费林盖蒂有过一次交谈。劳伦斯曾接过一个活儿,用文学作品的典型人物为相关街道重命名,他为哈米特重新命名了布里特街,因为哈米特曾短暂地在这里居住过一段时间。)
布里特街上挂了个小牌子,上面并没有提及《马耳他之鹰》的书名,只是欣然写着:“在这个地方,萨姆·斯佩德的搭档迈尔斯·阿切尔被枪杀,凶手是布莉吉·奥肖内西。”
接近巷子的时候,赫伦开始喋喋不休地分析、讲述书中的关键场景。和书里的斯佩德一样,他“走到护墙边,把手放在潮湿的砖上,望向下方的市德顿街”。他强调说,那天让墙变得潮湿的雾气是“稀薄、湿冷、沁入骨髓的”,哈米特这样写,不仅是为了渲染气氛。“要记得,那是个发生在冬天的故事,”他说,“所有细节都是有深意的。”
我们走向市德顿街。赫伦说布里特街的尽头有一扇门,他一直想知道门背后是什么,后来他发现了答案。半个街区以外就是改过名字的迈斯狄克酒店(Mystic Hotel),已经快要装修完毕了。我们走上一段楼梯,被人领入布里特屋,这里是一个地下风格的酒吧,在酒店的前部,而那个空间曾经确实是一家地下酒吧。酒吧还没开业,我们又被领上几层楼,来到一扇没有牌子的门前——然后就回到了布里特街的尽头。(后来我发现,地下酒吧的客人都从这扇门进出。)谜题解开了。
回到酒吧,我和赫伦坐下,他点了杯啤酒,我点了杯黑麦威士忌。我们随便聊着天,中间聊到了黑色电影到底应该如何定义的问题。他开始列举《马耳他之鹰》里面的重要元素。“蛇蝎美人、谋杀、城市——发生在夜晚的诸多故事,”他说,“这些要素一起组成了这个完美的概念。”
然而,最重要的元素,是那个并不完满的结局。“其实萨姆·斯佩德没有赢,” 他说,“隐隐有种失败的味道。”
我们出门的时候,一位正在为晚间营业做准备的调酒师问了我们关于哈米特的事,他对此所知不多。“他写过这个巷子,是不是?”他问道。
布里特屋只是这座城市曾经数不清的地下酒吧中的一间。在我第一天的行程里,理论上我已经拜访了哈米特在那个年代曾去过的三个地方。
位于金融区的盾屋(The House of Shields)是一个迷人的地方,它于1908年开张。在禁酒令期间,喝酒这件事都转移到了地下室里。我到得有点早,但里面已经坐满了人,他们中有刚下班的爱酒人士、鸡尾酒的热衷者,还有很多游客。酒吧在几年前翻新过一次,以前的陈设依然保留得很好。内部挑高很高,但是空间狭窄,有很显眼的置酒架、精美雕刻的灯具,还有以其为之命名的盾,围在一面巨大的镜子旁边——除了这面镜子,所有陈设都是原来保留下来的。我点了一杯绿点鸡尾酒,是曼哈顿变奏版的,里面加了黄色的查特酒。这是一杯现代鸡尾酒,但是给人的感觉是对的。
哈米特是个酒鬼,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他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地下酒吧度过。他的小说和信件中提到过各种各样的酒——大部分都是直接喝的,他显然不挑。他极少写鸡尾酒,即使写了也是极其简单的那种。在《马耳他之鹰》里,萨姆·斯佩德喝的是一瓶预调酒——“曼哈顿鸡尾酒”,是他藏在办公室抽屉里的。
我穿过街,来到皇宫酒店和它里面的那间豪华的花园餐厅,萨姆·斯佩德曾在这里吃过午饭(“他狼吞虎咽地吃完了”),然后在傍晚的光线中,来到北滩,这里是旧金山的意大利裔美国人的社区,也是20世纪50年代“垮掉的一代”的核心区域。
在哥伦布大道一侧,就在城市之光书店对面,便是托斯卡咖啡馆了,这里曾是很多垮掉派作家集会的地方。托斯卡咖啡馆开业于1919年,在哈米特刚来旧金山的时候,它还是一家新店。接下来的几十年中,它逐渐变得门庭若市,招待过很多的当地人和名人。2013年它差点被关停,而这里的大厨阿普莉尔·布鲁姆菲尔德和她的合伙人肯·弗里德曼接手了这家店,重新翻修——但也小心翼翼地保留了它的年代感。
也许这里的长沙发不再是破破烂烂的,但依然被留在原位(而且上面一般都坐满了人——自从翻修后,这个地方已经成了城里最热门的去处之一)。“卡布奇诺之家”是一种产自禁酒令期间的酒精饮料,如今,已经有了加入阿玛尼亚克酒、波旁酒、手工巧克力、有机牛奶的升级版(顺便说下,里面不含咖啡)。而我点了一杯水果三宝颜鸡尾酒和一份意式鸡肝卷。这也是一道响应布鲁姆菲尔德的“从头至尾”烹饪理念所创作的典型菜肴。(这应该也是萨姆·斯佩德所认可的理念,在《马耳他之鹰》里面,哈米特曾写过他把腌猪脚当零食吃。)
离开托斯卡咖啡馆,我来到遍布北滩的密集小巷子中。在这里可以好好欣赏这座城市,同时,身处其中也会有不知道角落里会突然跳出人来的紧张感。如果你想要寻找黑色电影中那种阴郁的氛围,这里也许是最好的地方。〔 在哈米特的大陆侦探社小说《螺丝起子》(The Big Knockover)里,有一场屋顶追逐戏就是在这儿发生的。〕
康斯托克酒吧(Comstock Saloon)就在哥伦布大街上。这栋房子建于1907年,从那时起,就一直以酒吧的业态存在着。2010年,这家店的新主人将它命名为“康斯托克”,里面包含了原来的酒吧,并在地下室添了一套瓷砖小便池——这在前禁酒令时期的只许男人入内的酒吧中很常见。这里供应的都是经典酒,我点的是一种源自20世纪20年代、名叫“限12英里”的鸡尾酒,这个名字取自禁酒法案的一项规定:在离岸12英里[2]之外的地方才允许饮酒、贩酒。
几天后,我来到一处因为和哈米特有关系而受惠颇多的地方:约翰烤肉店,位置就在联合广场。店里的墙上挂的不是明星照片,而是本地警察的肖像,招牌上还写着一句宣传语:“马耳他之鹰的家”。其实不是这里,起码从字面上说不是。餐厅二楼玻璃墙后面摆放的那只鹰,是一个大号的复制品(也是散落在这座城市里的众多老鹰复制品中的一个,而电影里的那只老鹰道具,很可能本有两只,其中一只在2013年拍卖时拍出了400万美元的天价)。但是约翰烤肉店确实曾经在书里提到过,尽管只有一句:萨姆·斯佩德在等车来接他的空当,在这儿急急忙忙吃了个午饭。
恐怕再找不出一个比隐藏在地下酒吧里的地下酒吧更适合旧金山黑色电影协会的地方了,而且还是在田德隆区。从琼斯路前往欧法雷尔的路上,我路过了一扇毛玻璃窗户,上面写着“威尔逊与威尔逊私家侦探事务所”。获得密码之后,我得以进入了“波本与波旁”——一个灯光昏暗、挤满了人的鸡尾酒酒吧。迅速穿过一堵假墙后,我走进了“威尔逊与威尔逊”,这个地方是献给黑色电影、禁酒令时代的酒以及它的名字所暗示的私家侦探交易的一封情书。
这封“情书”的寄信人是布莱恩·希伊,他在旧金山开了五家酒吧——还有两家即将开业,其中的一家就开在托斯卡咖啡店的隔壁,是药剂师主题风格——他着迷于学术研究,别人觉得他这是胡闹,他自己则一脸严肃。而在田德隆区的选址,也是经过了慎重的研究分析后的结果,他说,研究对象也包括哈米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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