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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9 06: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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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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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随缘

一生随缘试读:

内容提要

为爱执着的人生!为爱而努力!为何爱?何以为为爱?因为爱!所以爱!爱情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爱情是不需要任何借口的!为了明天的幸福,我们一起向往未来!

感悟生命

人生在世,必有坎坷。陶渊明归隐田园,寄情山水,如融仙境。范仲淹,“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步入了旷达超脱的境界。他们之所以为历代高人崇敬,就在于他们感受了生命的代价,活出了人生的境界。

不少人苦于生活的艰辛与凄苦而埋怨生命的无奈。其实,人人都应该庆幸自己拥有一次生命。拥有生命,就担起了为生存之美挣扎的使命,坚定了战胜困苦的意志和决心,连几乎枯萎的小草,也深深扎根在岩石之间。

珍惜我们的生命吧,用每一根敏感的神经感悟生命的每一刻。感悟生命的每一次美,记住生命中的每一次快乐。不必为倾洒过的热泪而懊丧,不必为做过错事而羞愧。欣赏自己为美而走过的曲线,欣赏自己幼稚善良的心绪,不要虚度生命中的每一瞬,因为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

让生命焕发勃勃的生机吧,生命的每一个段落,都该留下一个闪光点。生命的步履可以艰难,却不空白,可以歪斜,却不后退。

感悟生命,以超脱的境界,去体味生命。让生命纯美的乐章永远悦耳,永远动听。

故乡的那片竹林

老家后山的那片竹林,令我难忘。梅兰竹菊被人们誉为花中的四君子。在我看来,梅的清香冷艳、兰的秀气雅致、菊的婀娜多姿,固然可以称为君子,而竹的修长挺拔、清秀无私,君子的称号当之无愧。“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白居易的诗写的多好啊!严寒的冬天一过,小草又生机勃勃地长起来了。我家后山的那片竹林在清风的吹拂下也换上了新姿。一根根竹子挺直了身躯,以优雅的姿势向蓝天仰望。一片片、一簇簇茂盛的竹叶,在微风中摇曳着,展示自己美丽的身姿。每一片竹叶,都像有一个新的生命在颤动。新发的小叶,那么嫩、那么小、那么绿,似翡翠、似碧玉。你再仔细瞧,那灰黄的土地中不时有尖尖的脑袋在好奇地张望。这时,你一定会惊喜地叫“竹笋!”是的,竹笋正紧张地追随着春姑娘的脚步,她怎么能不参加这春的盛会呢?她们迫不及待地钻出地面,茁壮地成长着。你如果有心,一定能听见她们“哧哧”拔节的声音。长到两米多高时,尽管还是春寒料峭,她们也毫不犹豫地抖落身上的棕色外衣。是啊,不经历风雨,怎么能长成参天的竹子呢?竹林不是寂寞的,鸟儿在林间歌唱,蝴蝶在林间飞舞,小兔在林间跳跃……机灵的小鸟不时从这棵竹子飞到那棵竹子,藏在绿叶间,用自己清脆的歌喉为这片翠竹演唱着。秋冬到来时候,爷爷总会拿着柴刀奔向竹林。竹林慷慨地把自己最高大、最健壮、最优秀的儿女献给爷爷。爷爷望着那根根翠竹,满怀欣喜地说:“谢谢了,竹林!”竹林无语,默默地笑着。我知道,到明年春天,竹林又会生根、长叶、拔节……

啊,忘不了故乡的那片竹林,那里有我的童年,有我的情思!

少年的海

少年最喜欢蓝色,因为大海是蓝色的。

少年喜欢浩瀚的大海,尤其在黄昏之时,在那若隐若现的海雾中。远处的海已变成乌蓝色,慢慢的延伸过来,越来越显出水的光粼,只是在海的中央有一朵橙红色的浪沼。在近一些,是乳白色的沙滩,因为掺进了橙红色得夕阳,越发显得温馨而柔软。

在少年的眼里,世界也许是橙色的,就像夕阳那和谐的韵调。但世界更有可能是蓝色的,如同大海那广阔的内涵。也许这个世界在少年严重一文不值,唯独大海是它的最爱。少年爱海的蓝,爱蓝的逼真,爱蓝的透彻,爱蓝与橙的结合。少年把大海当作生命中的一部分,也许是唯一。

蓝色的还是少年的心,时而波涛汹涌,那是少年心中的怒气,是一种深蓝;时而风平浪静,那是少年爱中的和气,是一种浅蓝。有时会奋力冲向沙滩,那是少年的顽皮;有时会有海市蜃楼,那是少年的美梦。海底的多彩世界,使少年幻想中的绚丽生活。

蓝色的大海是少年的灵魂,清澈、复杂,有时也许会任性,会放纵,但更多的时候是那样的深奥迷人。少年的灵魂总是像水一样流动,在大海的上空,那种透彻的,那种蔚蓝的……

夕阳仍旧撒在大海上,仍旧延伸到沙滩上,这使得少年没有独自伫立在大海边,而是奔向了它的最爱。

少年一个箭步,气力了松软的沙滩,跃入了湛蓝的大海,投入了橙红的浪沼,溅起了,溅起了白色的——少年最爱的珍宝,与大海溶为一体,与蓝色溶为一体。

少年在蓝色的大海中,在和着美梦的大海中,在少年仍旧热爱的大海中,在少年唯一怀有希望的大海中,甜甜的,甜甜的微笑着。大海在少年的心中,在掺着幼稚的心中,在少年忧虑的心中缓缓地,缓缓地流淌着。

沙滩上留下一串橙红的脚印,也许是蓝色的。

在黄昏,那个站在渗着橙色光辉沙滩上的,那个眺望蓝色大海的少年已经不在了,可他的脚印,他的灵魂,化作大海永恒的记忆。

不过这我也喜欢

遭遇苦难到现在也已经有一个月了,我最终被弃荒岛,真是无法无天的一件事。不过这我也喜欢,我喜欢探险,在这里,只有我一个人,什么房屋也没有,这可能是老天爷对我的考验吧!因为我喜欢探险,老天爷想让我在这里表现一下自己。

首先,我要构思一下我的计划,要干什么?这可难倒我,在这一片空白的土地,要填上色彩该有多难啊!?怎么办呢?想来想去,还是试一试建一个小王国吧!但是这个小王国只有我一个人,未免也太无聊了吧!我也曾想过放弃,但放弃了,我又能干什么呢?倒不如建一个王国来玩一下也可以!

从此,我每天跑过很多路,到沿海的沙滩上,捡一些送我到这里的那艘大船里掉下来的一些东西。第一天,我拿了一些木棍,可能是水手们的武器,我把这些木棍制成一些“H”型的栅栏,选一块宝地围了起来,还好,木棍还挺多,够我围成圈。

王国应该也有个样吧!我找了一些大块的木板,木棍支撑着这些木板,也就成了一些“宫殿”,很不华丽,不过在这荒岛上也算很美了……过了四、五天了,我的王国也基本建成,我就要开始我的独立生活了。时间,现在几点?我不能没有时间啊!我拼命地搜着大船掉下的东西,咦?这是什么……表,表,太好了!我找带了一个表,而且这个表也会动,我高兴得简直像个从神经病院跑出来的疯子!

现在时间也有了,我又要干什么呢?对,我马上跑到沙滩上,我要做一面五星红旗!因为无论走到哪里,我是中国人!但是要红色,那就太难了。到最后,我也算幸运就找到一块红布,至于那五颗黄星嘛,就用海水贴沙子,马马虎虎也算完成了一面五星红旗。

我每天都想着我要干什么,国也要有国宝啊!这里没有熊猫,那我就改变一下国宝吧,可是,要拿什么当国宝呢?最终我决定把我从海里捉到的那只螃蟹定为国宝。

我每天捕捉动物,收集东西,制作栅栏……也使我的生活过得很好!很荣幸,我后来还在大船掉下的东西里找到几本书——《中国通史》、《三国演义》、《动物世界》。现在,我每天还可以读书,真好!

可是,我现在多么希望再有一个人来到这里,陪我一起生活,玩耍!要是那样,就算你让我回到原来的家,我也不太愿意,因为我对我的王国已经产生一种不可分割的感情!

一个属于我的梦

这是一个属于我的梦,一千年以前,我代替了昭君,离开了那好似囚笼的皇宫,在遥远的西域寻找我的自由。

宫里闹得沸沸扬扬,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我只觉得它离我那么遥远,远的我不愿伸手去触碰。入秋了,风冷冷的吹着,我只是低头修剪那几株清纯的百合,远离那尘世的喧嚣。

皇宫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地方,自打八岁随母亲进宫,我就没有笑过,那高高的宫墙,无情的将我八岁时的快乐永远禁锢,可我能说什么,面对这些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是沉默。

和亲的消息如闪电般传来,主子舍不得他那些宝贝的女儿,于是,宫女成了替代品,成了背负着历史的重任,远嫁西域的“公主”,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那时,和亲成了我唯一的希望。不知是什么时候,在一个充满阳光的午后,我开始擦脂抹粉,开始把自己变得妖娆,妩媚,百合依然绽放,当微风拂过时,她轻轻的在我眼前晃动,洁白依旧,缺少的是那份清纯的美,那一刻,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空虚,镜子里,那是我吗?

熬过了一个又一个漫漫长夜,那一天终于到了,挑选宫女的时候,我一如往日,镜子里的我,像一朵娇艳的牡丹,在春暖花开的季节里绽放,迎接我的梦,迎接我的自由。

选中的不是我,而是那个不起眼的人,我愤恨,这么多天的努力顷刻间化成灰烬,为什么?难道我注定要做一辈子的花姬吗?我不相信命运,我不甘被他嘲弄。

出宫的那天,所有人都在为这位远嫁西域的公主送行,致礼,我偷偷的跑道城门边,看着那远去的车帐,此时的我已找回了那曾经逝去的清纯,失落充满了我十八岁的心。忽然,车停了下来,城门外蓝蓝的天空下,望着她悠然的向我走来,我才知那一刻,她的美无人能及。

之后。

我登上了马车,衣着华丽,回眸,看见了一双清澈而明亮的眼睛,她代替了我在深宫里抚弄那几株毫无瑕疵的百合,她成全了我的希望。

西域。我策马狂奔在那一望无际的草原上,任狂风在我耳边呼啸,任衣襟随风飘摇,我陶醉了。这一刻,我等了很久;这一刻,我期待了很久;这一刻,我希望在这片土地上长眠。往日的一幕幕在我眼前回映,忘不了的只有她,是她让我在十八岁的阳光里,打开了那把禁锢我的枷锁,离开了那好似囚笼的深宫,在西域,实现了我的梦,让我不再面对着我永远翻不过去的宫墙长叹。让我找回了微笑,找回了属于我的快乐。

一千年以前,我的梦在那里绽放。

青春的潮流,不一样的天空

告别了童年的好奇、少年的诗意,我们正一步步地走向青

,走向活力!

十六岁,我们多梦;十六岁,我们潇洒;十六岁,我们朝气;十六岁,我们欢乐;十六岁,我们勇敢;十六岁,我们坚强;十六岁,我们宽容;十六岁,我们多情;十六岁,我们自信!

渐渐走向这个诱人的季节,我也随之憧憬着自己的未来,编织着我自己的梦想。

越发懂事的我越发爱上了阅读。每一次阅读都会勾起我的遐思,荡漾起感动的涟漪。我也随之在书中找到了我青春的心愿。“卧薪尝胆”让我看到了一种毅力,一种斗志,一种尊严;“悬梁刺股”让我看到了一种超越,一种拼搏,一种顽强;“昭君出塞”让我看到了一种大度,一种奉献,一种美丽;“管鲍分金”让我看到了一种理解,一种坦然,一种友谊;“三顾茅庐”让我发现了古人的慧眼识珠、求才若渴;“空城计”让我领略了前人的沉着冷静、机智勇敢……太多太多的故事,太多太多的美丽,太多太多的感动……

作为一个新世纪的接班人,我也得无愧地做一个中国人!无愧于自己是圆周率、地动仪的子孙!无愧于自己是印刷术、指南针的后裔!无愧于自己是莫高窟壁画的传人!学习前人,学习“愚公移山”的大器;学习“精卫填海”的执著,学习“夸父追日”的热烈,学习“嫦蛾奔月”的飘逸;学习一生只走一条路的大游客徐霞客,学习一生只写一部书的史家司马迁,学习一生只种草采草写草的草民李时珍;学习让自己的诗篇流传千古的李白,学习为民族抛头颅,洒热血的董存瑞,学习感动中国、感动世界的刘翔!

做一个中国人,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一个无愧我心的龙的传人!

编织一个心愿,演绎一段美丽,放飞一个梦想,让青春的节奏伴我成长,让青春的灯火指引我向前挺进,指引我黑夜中永不寂寞!

青春的心愿多姿多彩,为了给我的人生添上一个完整的句号,更需一份坚毅,向大自然挑战!

余秋雨说过:雪峰是伟大的,因为满坡掩埋着登山者的遗体;大海是伟大的,因为处处漂浮着船楫的残骸;登月是伟大的,因为有“挑战者号”的陨落……

是啊!不要怪我痴,不要怪我傻,不要怪我多梦,青春的本就如此。雪峰、大海、月球是我的向往、我的追求。我要挑战它们!拼搏的一生才是美丽的!

我愿自己能无愧地做一名炎黄子孙,我愿自己能征服一切的一切!

青春着实短暂,但青春的心愿会成为我一生的追求。青春——那段激昂的旋律诠释着我心中的梦想。

让青春的火花伴随我走向不一样的天空!春

挥手作别昨夜的寒冬,给冬眠的心插上翅膀,去与春天约会。

约会春天。是哪只春鸟,首先唤醒昨夜冬眠的心。揉着惺忪的睡眼,便听到轻轻叩门声。从门缝里,漫近一股暖流,挟着酽酽的芬芳。

打开门,推开心扉,和煦的阳光跳跃,舞进屋里,朗照着阴郁已久的心空。捧几掬鸟语,灌进孤寂的心屋,滋润那干涸了一个冬季的心田。

迈开双脚,一脚刚跨出门槛,便发现青青的小草从我的门槛出发,沿着通往春天的小径走去。是它在为我带路么?!

我猜,春天在着急地等这我呢!我可不能怠慢了春天,否则她生气了,不理我,我该什么安慰她?而且她已经为我准备了一匹骏马。听,我的马在轻唤着我!于是,我翻上马背,骑在风的翅膀,飞奔而去。一路上哒哒的马蹄,轻轻踏平我昨夜心伤的余痕,声声安慰,伴随着整个旅程……

到了,到了,到了相约的伊甸园。

她正用她的羞涩迎迓我。她年轻的双眸正躲在飘散的黑发下,深情地望着我。但,长发不能掩盖住她浅浅的笑靥和淡淡的红晕。

在这里,我期待许久的燕儿也南归了,她在呢喃着稔熟的语言,只有我才能听得懂的语言。在这相约的地方,含羞的蓓蕾,在窥视我虔诚的双眸。小树也偷偷地探出绿色的小脑袋,偷窥我年轻的心。小溪从我的脚下发源,在欢唱远行,带着我年轻的心去远方流浪……

在这相约的地方,晴空为我们绽放着朵朵白云。那轻翔的白云一定是天空的翅膀。我问了问蓝天,蓝天捧出蔚蓝的笑容,向我点点头默应。原来,我找到天空的翅膀啦!

在晴空下,在我与春天约会的土地上,种下梦的种子,还有年轻的心。在心里,也把春天种植。这样,它便在一场蒙蒙的春雨萌芽,在汗水的滋养,生长在四季……

我爱你们

当我看到你们彻夜没回,我在想你们,怎么拉?想起了以前,妈妈你常对我抱怨,打我,骂我,因为爸爸不爱你。爸爸你常喝了酒拉着我说酒话,有感动,有讨厌。因为你不爱妈妈。我常常哭,一个人发呆,想不爱为什么在一起?妈妈说因为想要个家,想要个爱她的人。爸爸说因为想要个在家等他回来的好妻子。那为什么你们不坦白,告诉对方的需要,苦苦折磨自己和对方。17年的吵架,打架,对我已经习以为常,我要说什么吗,做些什么?但我还是我,冷冷的我,看着这一切。想起就一个人抱着哭,忘记就傻傻的笑。我爱你们,为什么不给我个好好的家/不和就离婚把。你们苦,我也苦呀。但是妈妈说为了我不离婚,是吗?还是十几年的婚姻有了感觉,多多少少的感情?我真的,不愿看到你去东,他去西,一个去逛街,一个去喝酒,留我一个在原地,不知所措。我想有个真真的家。

爱你们的女儿如

清晨

清晨仿佛一张着墨不多的素描,淡雅而又纯朴。在薄薄的晨雾之中,隐约可见绿树的绰约风姿;那一片生机勃勃的青草,更是绿得耀眼,绿得鲜明。忽然觉得,这如同寡淡的清水溶入一快方糖,那份鲜甜,足以令人陶醉。

我小心翼翼地踏入这清晨的王国,一切,都好像生平第一次触目惊心那样新奇。

亮晶晶的叶片上缀着点点露珠,玲珑透明;微风轻送,露珠儿一串儿一串儿地滚动着,嬉笑着,推推攘攘,拥拥挤挤,好不活泼热闹哦!我怀着从未有过的惊喜心情静静地欣赏着,我知道,露珠不过晨,只有现在,那就让她们好好地美丽一回吧!请不要惊碎了这晶莹的片刻。

顽皮的鸟儿还正在沉睡呢,或许好梦正甜。而矫小柔美的花朵儿,却已打起荷欠,正在揉着朦胧的双眼,蓦地惊慌,发现陌生人的我擅入了她们的领地,于是急急忙忙地隐入叶丛,悄没声息,片刻之后,又调皮得偷偷探出头来,报我以羞怯的微笑。

清风是少不了的,它最爱描绘这美丽的清晨,总是徐徐缓缓地送来一些薄薄的雾气,再满载着花儿。草儿。露儿。鸟儿的残梦飘然远去,留给清晨一份最真切的新鲜,最温柔的透明。

于是早晨便充满了一些清冷,一份宁静,朦朦胧胧中,一切都进入了真善美的境界。

阳光是耐不住寂寞的,正悄悄地从云层中挤出,东边的那天。那云。那山。那田原。那村落,已经红红地渡上了一层金色。于是心里生出来无限的留恋,多想一把抓住这清丽的瞬间,让它成为永恒!

蒲公英

白白的种子,深黄的花朵。亲爱的朋友们你们知道这是什么植物吗?不知道吧?那我就来告诉你们吧!这种植物就是蒲公英。

蒲公英一般生长在田间小路边,有磊有小,大的大约15厘米左右;小的大约4到5厘米左右。

远远望去,蒲公英像一把把小伞撑开着,它们争先恐后地吮吸着春天的甘露。

我蹲下身看着蒲公英,蒲公英的花是黄色的,像一个个小小的盘子。下面有许许多多的萼叶,它们像守卫兵似的,日日夜夜守卫着蒲公英的花。

蒲公英的茎是绿色的,根带一点点的红色,茎是蒲公英的支柱,就像柱子是房子内不可缺少的东西一样。

蒲公英的花骨朵有三种颜色,最里面是淡绿色的;中间的是白色,而最上面的是黄色的。

花的香味很奇特,一开始闻的时候非常的香,可是越闻越怪。闻久了,便觉得有点臭。

蒲公英的种子很有趣,是白色的。我先轻轻地一吹,一些种子就飘走了。然后我又使劲一吹,啊!好美啊,它们像一个个翩跹起舞的小姑娘。

蒲公英,我爱你,爱你的美丽,爱你的可爱,爱你的多姿多彩,更爱你那自强不息,种子到哪里就能生长出来的品格。这蒲公英的品格不正是激励我们不管走到哪里都要坚强地生存下来吗?

善良在身边流淌

朋友,你曾失落过吗?那么试想一下,当时如果有一杯咖啡,一句问候,甚至一小盏烛光。其实在你接受这些的同时,也接受了另一样东西,它叫善良。

静静的夜晚,美丽的天空,勾住了我的心魂,加上铁轨的声音,更让我和父亲难以入睡。爸爸点上一颗烟提了提神。我的目光则被对面的一个小伙子吸引了。他看起来不超过二十岁,手却很大而且有很多茧。大概是不习惯坐火车吧,他醒了。在他的一阵咳嗽后,父亲便把烟给熄了。

他刚刚睁开眼,令我一惊,因为他单纯的眼神表明,他应该和我差不多大。他坐起来,看了看周围没丢什么,就把手放在了包上——一个大大的行李卷,并且手从此再没离开过。于是我便猜出,他应该是进城打工的。

夜晚是寒冷的,寒冷给人的是饥渴。我从白包里掏出几个面包啃。他之后也在包中翻出了一罐可乐,还把可乐上下左右转了几圈。但我不明白的是,在我把两个面包吃完后,他为什么还在重复原来的动作呢?他看到了我的惊奇,又急忙收回了目光。我又瞧见他头上的汗珠,我明白了,原来他是不会来易拉罐呀!

我本想善良的走过去告诉他,就像普列米修斯给我们火种时的善心和语气。但我又怕伤害到他那易碎的自尊心。这时,父亲打断了我的思绪,说:“我渴了,拿点水。”我站起来,从包里抽出可乐递给父亲。此时一个想法闪过我饿脑际。而父亲却已在做了。他拿起可乐,又轻又慢的拉开拉环,用难以察觉的目光看了小伙子一眼,然后喝了一口,而且只喝之一口。

我很高兴看到别人的快乐,因为这是父亲的善良换来的。目光射在两个打开的可乐上。皎洁的月光射进我眼中只智慧的镶嵌,在身边如水流淌着的是纯洁的善良。

裸足天使

圣诞夜,第一次带了十五岁的妹妹去逛街。

妹妹对街上的火树银花视而不见,却在一扇橱窗前站住了。顺着她的目光,透过去时玻璃可以看见一双鞋。那是双深红的皮鞋,像团燃烧起来的火,让人一下子就感到了温暖。“哥,我喜欢这双鞋!”妹妹通红的手,直直地指着那双鞋。“说好了出来只是逛街的,怎么又想买鞋了?”我瞪了妹妹一眼。“可是……”妹妹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脚,好那双洗得发白的布鞋,还是母亲一年前做的,现在鞋尖上已经张开了小嘴巴。

我有些不忍心,摸了摸口袋里的钱。“买吧,很便宜呢,不过才三百六!”老板探出脑袋,笑着说,“这双鞋,可是意大利的袋鼠皮做的,你买的话还可以打折。”

三百六?!三百六可是我和妹妹一个月的生活费了!

我拉着妹妹就走,凶凶地说:“不要想那双鞋了!我们是穷人家的孩子!”妹妹就“哦”了一声,但还是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回头,目光里恋恋不舍。

妹妹与我在同一所中学念书,她读初二,我上高一。

记得一年前的一天,妹妹第一次去教室找我,喊我一声“哥”时,我感觉很尴尬。妹妹是个很丑的女孩子,都十五岁了,瘦小的身子还像根芦柴棒,脸上泛着淡淡的橘皮黄。当时就有同学戏说:“这就是你妹呀?你们是不是一个妈生的哦,你这么帅,她嘛,简直就是一个灰姑娘!”

哄堂大笑。

笑声里,我狠狠地瞪着妹妹。我的颜面因妹妹荡然无存。

我讨厌妹妹,还有其他缘故。一般的家庭都有“重男轻女”的倾向,而我的母亲,爱她胜过爱我。平时有什么好吃的,大多留给妹妹,我不服气,母亲就说:“你是她哥,应该让着她!”

直到有一天,父亲告诉我,妹妹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发高烧,母亲为了帮我买东西,回来才发现妹妹,将妹妹送进医院时已耽误了时间,给妹妹的大脑造成了影响。所以母亲一直愧对妹妹——我虽然不像以前那样讨厌妹妹了,但还是不能理解,仅因为这样,就把所有的母爱都给妹妹,不是很不公平吗?

母亲要上班,而父亲,是一个卧病几年的人了。

每天放学我从来不跟妹妹一起走。回到城郊的那个家,挑水煮钣之类的活都是我干。现在,母亲陪父亲到另外一个大城市治病去了。家里,只剩下我和妹妹。

回到家里,我用命令的口气跟妹妹说:“你去把碗洗了!还有,把地板拖干净!”第一次指使妹妹时,妹妹奇怪地看着我:“哥,以前这些事都是你做的呢,今天怎么叫我做呀?”我就说:“因为哥身体不舒服了,想休息一下!”

妹妹很笨,对我的话深信不疑。

这个冬天,没有母亲的庇护,妹妹成了家里的清洁工。

有一天晚上,妹妹将所有的家务都干完了,才坐到小桌前,津津有味地看一本书。我好奇地凑过脸去,是一本《安徒生童话》。我逗她:“这么大的人了还看童话呀?”

妹妹抬起头,认真地回答我:“我看到了灰姑娘这里,好感人的故事呢。”

妹妹的眼里闪着晶莹的泪光。如果是其他的女孩子这样,我一定会被这份天真人所感动,但眼前是我的有点傻的妹,我觉得她的泪花是愚蠢的表现。

我一把抢过妹妹的书,狠狠地说:“你的功课还有好几科不及格呢,还不快写作业!”

妹妹“哦”了一声,点点头,写起了作业。我的心里又有了那么一丝得意。

晚上,我醒来上厕所,经过家后的那片菜地时,看见妹妹在跳舞。她跳得很认真,舞姿却难看。我走过去说:“这么晚了还不睡学啊!跳什么跳,你还以为你真是童话里的那个灰姑娘啊,你的舞难看死了!”

妹妹不说话,低着头,一副委屈的样子。

冷冷的月光里,妹妹的眼里又闪着泪花。我的心里有那么一点过意不去,毕竟她是我的亲妹。我说:“晚了,早点睡吧,明天还要去上学呢。”“哥——”妹妹轻轻地喊了我一声,认真地说:“我不是要学里面的灰姑娘,只是要参加学校的校庆晚会,我已经跟老师报名了,我独舞的名字叫《我很美丽》……”

我的笑声打断了妹妹的话:“你取的那个名字跟你跳的舞一样丑,另丢人现眼了,你不怕也要替哥想想啊,会有很多人笑话的。”“哦。”妹妹点头答应,突然又说:“但是我会把舞练得很好,我现在才刚开始练呢。”“那你练吧!”我没好气地说。“但是……”妹妹幽幽地说,“要是有一双皮鞋就好了,我穿着这双布鞋不怎么好跳舞。”

妹妹显然想起了那双深红的皮鞋。她的眼里,充满着渴望的目光。

母亲寄回来一笔钱,不多,但足够买那双橱窗里的皮鞋了。母亲在电话里说:“你妹就要过生日了,你买份她喜欢的礼物吧。”

我挂下电话,憋了一肚子的火——母亲为什么就没想到我的生日也快到了啊!

我毫不犹豫地买了一双球鞋,刚好花了三百六。我是班上足球队主力,穿着一双破鞋去踢球,常常惹来同学的笑话。现在,终于有了一双属于自己的球鞋。

妹妹并不知道母亲寄钱的事,我想,等她生日那天,随便买份礼物就可以了。反正妹妹傻,以后也不会部母亲。

那次足球比赛,妹妹就坐在看台上看我们踢球。“哥——加油啊,你是最棒的!”比赛开始前,妹妹朝我喊着。我给了她一个白眼,我才不要她为我加油,旁边的同学又是一阵哄笑:“有灰姑娘助威,我们一定胜利!”

不知为什么,我穿着那双新球鞋,却踢得很糟糕,好几次带球“单刀”守门员时,都将球踢飞了。看台上传来一阵阵嘘声,只有妹妹,站在那里仍然扯着嗓子喊:“哥哥必胜!”

我瞟了一眼妹妹,越想越有气。一脚大传时,那双新买的球鞋居然张开了嘴巴——假货,我买了双假货!

我只好气愤地退下场。

妹妹和同学们一起围了上来,我指了指已经开了嘴的球鞋,骂道:“假货,都是它坏事!要是有双好鞋,我一定踢得他们落花流水!”

大家不信,说我技不如人就怪鞋。只有妹妹,居然说:“哥,你刚才踢得很好呢。”“别讽刺我了!”我瞪了一眼妹妹,接过班长递来的矿泉水大口喝完,刚想将空瓶子扔掉,妹妹却一把拉住我说:“哥,别扔,给我吧。”“给你干什么?”我问。“这个可以卖钱。”妹妹抢过我手上的瓶子,还俯下身去拣地上的空瓶子,边拣边说:“我要买空卖空那双鞋,我想了好久,我自己挣钱买!”

妹妹居然还在想着那双皮鞋!

大家用鄙夷的目光看着妹妹,突然人群里有人冒出一句:“拣垃圾,不就是垃圾公主嘛!”“谁说的!有本事就站出来说!”我咬牙切齿,握紧拳头——她是我妹妹,我不能让人这样侮辱她。

没人吭声了。

我拉着妹妹就走,远了,问妹妹:“你为什么非要买那双鞋啊?”“那双鞋,我想了好久了,非不可呢。”妹妹仰起脸,眨着眼睛兴奋地说,“谢谢你刚才为我骂那些人,哥哥还是爱我的呢!”我笑了笑,没有说话,心里沉甸甸的。这个傻妹妹啊,我只是做了应该做的而已。

妹妹每天都去街上拣一些破罐子回家,晚上,还会去菜园里练舞。

这些天来,我一直在想,要是妹妹长得美丽些,聪明些,该多好。可惜她是个傻妹妹——菜地里,满园的花,妹妹还在飘满花香的空气里很认真地跳舞,还在幻想着能成为童话里的灰姑娘。

院子里的那堆小山一样的破罐子突然不见了,我下纳闷时,妹妹兴高采烈地朝我飞奔过来,老远就冲着我喊:“哥——我有钱了,我可以买空卖空那双鞋了!”

她的小手里,扬着两张百元大钞。

去买鞋的路上,妹妹高兴地说:“本来那些罐子卖不了这么多钱的,垃圾站的阿姨真好,多给了我呢。”

这才想起今天是我的生日,而妹妹的生日早就过了。

妹妹又说:“哥,里面有一双很漂亮的球鞋。昨天我问过价了,这些天拣垃圾的钱已经够买那双鞋了!”

我无语。风,轻轻地吹过满是泪水的脸。

我说:别买了,哥不要你的生日礼物。你给自己买了那双皮鞋吧,你不是要跳舞吗,没那双皮鞋,是跳不好的。

妹妹说:我有办法。当妹妹走上舞台,主持人播报妹妹的舞蹈叫《我很美丽》时,许多人都笑了起来。而当妹妹的身影随着璀璨的灯光和优美的旋律舞动时,大家都被她那优美的舞姿吸引了。

妹妹居然没穿鞋。

妹妹裸着足,在舞台上翩翩起舞……

那一晚,我站在人群里,默默地看着妹妹。

没有人会想,妹妹为什么会是裸足而舞。

泪水里,我仿佛看到妹妹穿着深红的皮鞋朝我悦耳奔而来,那双小脚像两团燃烧起来的火焰,温暖了我整整一个冬天,甚至一辈子。

玫瑰之国

玫瑰是许多人喜爱的鲜花,它是浪漫的象征。你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玫瑰之国”吗?它就是保加利亚。

在保加利亚有一个玫瑰谷,经过300多年培植,那儿盛产7000多种玫瑰,成为吸引各国旅客的旅游胜地。

保加利亚有种卡赞勒克玫瑰,相传是女神用自己鲜血浇灌出来的,特别红,异常香。其实这种玫瑰原产亚洲,6世纪末才传入当地。

这儿的玫瑰为什么长得特别好呢?是因为北面高山挡住了寒流,地中海暖气流传过峡谷沿河而来,使谷中温暖湿润,为玫瑰生长提供了良好条件。

现在的大人们很喜欢把玫瑰油倒进浴池中,这样很香,可你知道玫瑰油是怎么来的吗?这儿还有一个故事。

相传数百年前,有一个美女喜爱玫瑰花的香味,洗澡时要把玫瑰花撒入水池内。一次,她意外地发现水上漂着油滴,浓香经久不散。原来,散入水中的是含有花瓣。从此,人们知道能从含油玫瑰中提炼玫瑰油。

保加利亚在每年的6月举行盛大“玫瑰节”。人们在广场上载歌载舞,漂亮的“玫瑰姑娘”们手捧花篮向人群抛撒玫瑰花瓣,并向别人献上玫瑰花环。直升机从空中向人们喷洒玫瑰香水,把欢乐气氛推向高潮。

生命如歌

生命如歌,一首不灭的歌。他曲曲折折,有明媚相随,有风雨相伴,但只要我们不放弃生命,不浪费生命,生命就是不灭的。

古往今来,多少仁人志士,谱写了多少生命之歌!听——

易安的歌——南楼令

世事的多变,人生的坎坷,易安寻寻觅觅自己的幸福,却总被黑暗的气息压得凄凄惨惨,她独上高楼,雁子飞,点点愁,黄花瘦,在乱世中,她争渡争渡,却总失归路,双溪山的扁舟再起了青春年少,却载不动一腔愁苦!但她未被打倒,她仍未放弃生命,雁子飞时,她勤写《金石录》。梧桐夜雨时,她考撰《漱玉词》。她吐出生命的乐章,埃而不伤凄苦中有神秘的美,她的生命之歌,永不灭!

李白的歌——行路难

他才华横溢,却不得施展,他仕途碰壁,不受重用,他只得举杯邀明月,消愁,面对着“玉盘珍馐”却“停杯投箸”,心茫然。但他生性豁达,他从未放弃过,他坚信“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他的生命之歌,旷达,高亢,慷慨激昂,他的歌,永不灭!

生命如歌,一首不灭的歌!

易安有歌:南楼令;太白有歌:行路难;我们只要不放弃生命,不浪费生命,拥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定会扑出自己的歌——永远不灭的歌!

感悟人生

嚼着一根草,一个人孑然躺在荷塘边空旷的草地上,看着水面泛起层层涟漪,聆听鸟语风呤,独品残阳暮落,感受着一种孤寂与落寞,心里却反有无法言喻地惬意与舒畅。

也许是怠倦了那厚重的课本,那冰冷的水泥楼,那喧闹的人群,那因为太过熟悉而陌生的世界。总感到这样的世界已是千创百孔,饱经风霜,这样的生活太过单调乏味,一切让人呻吟,令人窒息。

曾有过怀揣的梦想在现实地墙壁上撞得个粉碎的失落,曾有过远离朋友,独依花枝的日子,曾有过一场凄然而至的小雨,黯然神伤的时候。我时常在为自己和这个世界感到这样或那样的困惑,在孤独中想寻求着一种理念来诠释人生。可是,却从未获得过确凿的答案。

也许,这是一种世纪的悲哀,在无法预知的人生历程中,人们都会有不同的境遇,希望和失望参半,真实和虚假并步同行,在人与世界相遇的最初,如果我们就能知晓人生的哲理及其真谛,并善意地把握或与它相处,那该多好啊!或许我们会寻找到最真诚的回音和希翼下至高的理想。然而,生命从不提前赋予这些感悟,因此才会有过多的迷惘,就犹如一条在汪洋中飘摇的破船,今日扬帆起程,总敢问路在何方?此岸已远离,彼岸可望而不可及,虚无而缥缈。

无论在生命的痛苦中我们品尝到的滋味如何,我们依然完整地成长着。过去的那些经历随着时光的推移,越发的在脑海中清晰明亮,感情的沉重和遗憾同样也在悄无声息地增长。当我们启悟并理智的认清前方的生活,再回过头重新审视记忆深处时,往事清晰,却又无法追赶,早已注入生命最敏感,最脆弱的痛苦之中了吧!

或许人生只是个感悟生活的过程,收藏昨天,生活在今天。因此,即使把人生寄托给明天也并不是件坏事——毕竟明天比昨天更重要,更具诱惑。而要充实明天却需要一份执著也对未来的憧憬与期望。

闭目,四野静寂,再没什么可触景生情。感悟人生,感悟破碎的人生,扭曲的人生,班驳的人生,平凡的人生,圆满的人生,绚烂的人生,多彩的人生……

单行道

阿Z于我来说早已是过去的事了。只偶尔听说,他现在混的很好。因为有钱,进了省重点。因为几分帅气,走在操场上都会招来小女生的尖叫。

我是不该用这种语气的,小女人的嫉妒。但阿Z终不是过去的阿Z了,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过去的阿Z,坐在我前面两年又十六天,总是一副自以为是的样子。偶尔认真地听课,大半时间做些无聊的事情,比如,和我讨论“人为什么叫人而不叫猪”,“思考者如何才能表现出内心的激动”。后来我们一致认为“猪太难写了,不像人才两划,连傻鸟都会写”,“思考者做皱眉状,掏出烟,可是手颤抖,几次点不着火。”

那时该是快乐的吧,零星的快乐,只是现在,差不多都快彼此忘了吧,有些东西是很脆弱的,恍如隔世。

阿Z现在的GF,那个小鸟依人的女孩,真是可爱极了,就连我这种傻的发毛的同性都很喜欢她,疼她。我想,阿Z该是幸福的。这样也好,我也很满足了。我的阿Z。

我和阿Z永远只能是普通朋友,永远永远,或许不管有多远,也够了吧。

朋友是一辈子的事情——这句话我很喜欢

比如阿Z于我,比如我希望的,我于阿Z。

忽然间好想我的朋友,所有的,朋友,或认识的,心里残存记忆的人们,我的亲爱的们,都还好好的吗?只希望你们幸福,快乐的,孩子一般……

独自走在单行道上,夕阳将影子拉的很长,思念亦很长。

只是忽然间想到了阿Z,写些什么,诠释着生命中或许存在的,所谓朋友。

春眠不觉晓/佣人偏自挠/走破单行道/花落知多少/路不掉

有些情怀,我能理解,却很难拥有。

心中的日月

出海口已不远。远方的冬天,心却无法事过境迁。永远随风逝而不见,变成记忆中的碎片。

像侯鸟寻找温暖的反向,岁月变迁。在泪水中搁浅,笑着说再见。

再见就是再也不见,只是一种熟悉的程序。

心中的日月,如年华,似青春,明媚的忧伤,道道划破张张无知的脸。

屋外,孩子们成群的笑声不时的传来。于是就趴在窗子上往下看,一脸的忧伤与沉默。曾经的我或许也该这样吧?曾经的我该是快乐,即使哭泣却不知疼痛的吧?曾经的我生活是如此这般吧?曾经的我该是简单,真实,快乐而不做作,满是信仰的活着的吧?忽然间有这么多曾经的我,不过在不经意间,被我弄丢了,摇曳在风中,在某年某月某日某个角落狠狠的耻笑我吧。

心中的日月,风淡云清天亦蓝。一手一支棒棒糖,追着蝴蝶,在花丛中,风中,肆意的笑着,追着。棒棒糖的甜蜜一点点溢在脸上,永远的阳光灿烂。彼时此刻,遥不可及,恍如隔世。

孩子终会长大,丢弃了梦,丢弃了曾经,丢弃了日月,就连自己也快不见了。如此可笑的存在,漠然行走,并且假装快乐着。

心中的日月,也许只是触手不及的理想。在爱与痛的边缘,努力的挣扎,伤痕累累。日子在发霉,只是受了点伤,却不再有反复的勇气。

梵高,如果不是当年的一再固守,而是流浪街头为人做画也不至于那番光景吧。但如果他把人的脸画成向日葵般,圆硕而满是黑点,那历史将会更改——梵高不是自杀,而是他杀。

无论如何他心中的日月至少是永恒的。这是我羡慕甚至嫉妒的。

洁白说,她长大后要开家宠物店,养很多很多小动物,好好的爱它们。

我说,好啊,那我以后要开家糖果店,卖很多很多的棒棒糖,然后把过期的糖果免费送给你的小可爱们吃。

只是胡乱假想,胡乱说话,梦想那么遥远,现实这么残酷,只有自己爱自己,才是自始至终最真实存在的。

忧郁是80年代的通病,没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天生如此,或许是太落莫了。像此时,我在安静的打字,安静的听歌,安静的写些不安静的文字,把分数与梦想一一抛在脑后似所谓的堕落下去,痛并快乐着。

繁华落尽,如梦无痕,面朝大海,花开不败。

心中有日,有月,有阳光,有理想,前行。

身边每一个人,彼此彼此。

心中的美景

人人都有自己心中所觉得美好的景象,我例外,我心中也有我认为美好的景象。

我心中的美景是和朋友一起生活再一个有山有水的地方。就像桂林,俗话说的好“桂林山水甲天下”。犹其是桂林的水,桂林的水真静啊!静得水面像一面镜子倒映出了四周的山,静得水面上看不见一丝波纹;桂林的水真清啊!清的能看见水底的石头和水中游来游去的小鱼儿;桂林的水真绿啊!绿得像一块美丽的翡翠。给人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我心中的美景是和朋友一起生活在一个冬天十分慈善的地方。就像是济南,提到济南那里可是个宝地啊。济南的冬天是温晴的、慈善的,在济南人们总是想着“明天也许就是春天了吧?”济南冬天下的都是小雪,在秀气的小山上卧着,给人以一种亲切、和善的感觉。

我心中的美景是和朋友一起在一个晚上的夜景比白天漂亮的地方。就像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这两个地方。这两个地方是夜市十分热闹的地方,到了晚上那些店里都十分热闹,特别是半夜,到了半夜就会有许多人去街边的夜排挡里去吃夜宵,这时候街边的店里都已经挤满了人,而最有名的就是香港茶馆里的糕点了,那里的糕点是一流的,去香港如果不去茶馆喝茶、吃点心就等于没去一样。

我心中的美景就是这三种的结合体。城市中夜景很美,冬天是温晴的、慈善的,城外有美丽的山水,这是多么美丽的景象啊!和朋友一起生活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环境中是多么幸福啊!

一天用来路过,另一天还是路过。

归思城上空的天使

当大片大片的红雪花在归思城上方旋舞飘落时,全城的人都变得惊恐不安。红雪花的飘落预示着灾难的来临。刺眼的阳光和融化的红雪花让人们看了晕眩。全城的气氛变的诡异又恐惧。这让我想起了那年。

A

那年我150岁。刚刚完成了少年向青年的蜕变。那年冬天天空也飘着红的雪花。那年的恐怖让我现在想起来心有余悸。莫名其妙的,死了很多城民。我还记得父王那双惊恐扭曲的脸,那种绝望的眼神。一天夜里,父王把我叫到床前:“我的孩子那落,以后你就是归思城的城主了,父王无法再继续活下去了。那落,你一定要找到你的姐姐啊,红雪花飘落时,她突然失踪了。如果你找不到她,我死不瞑目的……”

在为父王举行葬礼时,我看到了后母蓝姬嘲弄的眼神。“呵呵,归思城未来的城主,将来一定是个废物。你们看他的头发多稀疏,多枯萎啊。”当着上千万名城民和大臣,蓝姬冷笑了。绝美的脸变得恐怖阴森。

我知道我的法力与蓝姬相比很低。可是,父王在临死前却已经将他毕生的法力传授给了我。蓝姬毫不知情,因为,父王的法力在我200岁的时候才会真正表现出来。

听了蓝姬的话,我什么也没有说,我知道蓝姬是因为妒嫉我的王位。掌握全城城民的生死命运是她梦寐以求的。可是,父王的遗愿让她失望了。

葬礼举行完毕,我静静的走到蓝姬面前,说:“亲爱的母后,我会让您看到我的强大。”

我看到了蓝姬愤怒的表情。满头的黑发散开来,随风舞动着,最后终于平息了。她应该知道,现在我是城主,是至高无上归思城的城主。是拉卡帝国三个城当中最强的城主。她不敢动我。

B

那年,父王的葬礼举行完毕后,灾难竟然没有来临。葬礼举行完毕,红雪花停止飘落。一直到我三百岁。也就是现在。

现在的红雪花让我烦恼。我想起了与蝶裳将来的婚礼。

蝶裳是我在湖边遇见的女子,娇小可爱,更难以置信的是她的灵力竟然与我相差不大。要知道自从200岁后,全城再也找不到灵力比我强的人。而且,竟然是个女人。200岁那年,我的头发开始疯狂的长了。我仍然记得那年,蓝姬惊疑的眼神。从那以后,蓝姬再也不来烦我了,整日呆在自己的庭院里。

我250岁那年,随大臣到墨离湖畔游玩时,我看到了昏迷的蝶裳。蝶裳醒来以后,竟然对以前的事情毫不知情。我收留了她,因为第一眼看到她我便爱上了她。

当我正想让蝶裳和我住在一起时,蓝姬来了。“这么漂亮的姑娘啊,让她住我那里好了。”

蝶裳点头同意了。我只好如此。

我和蝶裳商定,在我三百岁那年与她举行婚礼。因为我要用50年的时间找回我失散多年的姐姐。可是,50年了,一无所获。

我去了墨离湖后面的墨离林。墨离林只有城主可以自由进出。墨离林里住着城主的忠实大臣和谋虑勇士。

我找到了会占卜的旧珲。旧珲是我姐姐小时候最好的玩伴,也如兄长般对待我。

我问旧珲:“能不能再占卜一下我姐姐那娅的所在地?”

旧珲仍然无奈的告诉我:“那落城主,还是占卜不出那娅的下落。她是150年前那场红雪花飘落的时候失踪的。我有预感,她最近会出现的。”“能告诉我红雪花飘落带来的灾难是什么吗?”“亲爱的那落,会有人挽救这座城堡的。我亲爱的城主,有许多事,是不可以说的。”旧珲意味深长地说。我看着旧珲,心里涌起一阵悲哀。他还是那个小时候忠实的旧珲吗?

C

旧珲没有骗我。那娅找到了。

那娅是自己回来的。守城的士兵说,一个疯女人要闯进归思城,仔细打量像极了那娅。

我端详着那个女人。头发短得可怜,浑身脏兮兮的,衣衫褴褛。可是,那张脸,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那是天底下最美的脸。我的母后,是天底下最美的女人,我的父王是天底下最美的男人。姐姐一百岁那年,母后生下我以后,就去世了。父王才又娶了蓝姬。小时候的姐姐灵力就已经超强了,满头的秀发拖在地上,姐姐总会拉着我的小手说:“那落,你的头发一定要长长,这样才不会被别人欺负。不过,你别怕,有姐姐保护你的。”

想到这,我的泪水止不住了,千辛万苦找到了疼爱我的姐姐,可是她却疯了。那个说要保护我的姐姐,现在头发却稀松得连自己都保护不了。“那娅姐姐,你这些年都怎么过的……”我哽咽了。

那娅嘿嘿笑着,不说一句话。我注意到她一直玩弄着手中的幻彩球。我失望了,命令侍女们带她去洗漱更衣。吩咐全城最好的厨师准备一大桌美酒佳肴。

洗漱完毕的那娅美艳惊人,只是还是不说一句话,默默玩动手中的幻彩球。

餐桌上,那娅肆无忌惮的狼吞虎咽,这让我想起小时候她的高贵,举止文明。

蓝姬看到那娅的变化,嘴角悄悄扬起。蝶裳看着那娅目瞪口呆。我无可奈何。

更令我奇怪的是,那娅竟然不住自己的房间,而是非要去蓝姬的庭院。蓝姬笑了:“谁让母女情深呢?我把那娅带走了。”

说完,她牵起那娅的手。我不同意。我担心蓝姬对那娅下手。因为,我最信不过她,她的狡猾是任何人想不到的。不但如此,我还三番五次让蝶裳回来住,因为,我已经给她建立了最好的庭院。蝶裳拒绝了,她说跟蓝姬住在一起很舒心。等举行婚礼的那天,她会回来。

那娅开始哭闹。

旧珲笑道:“那落城主,其实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看到旧珲朝我眨眨眼,我同意了。

D

找到了姐姐,我的心里丝毫感不到快乐。因为我知道,还有灾难在后面。红雪花已经连续下了一个月。城民已经死了好多。我很烦闷,可是那些谋士却占卜不出解决的好方法。

我又去了墨离林。旧珲看着外面飘舞如絮般的雪花,冷静地说:“亲爱的城主那落,我要告诉你,这一切很快会被那娅解救的。”“那娅?我姐姐?她不是已经疯了吗?”旧珲笑而不答。突然,他的笑容凝固了。掐指一算喊到:“不好,快,去蓝姬的庭院。”

E

当我们赶到蓝姬的庭院时。院里狼籍一片。蓝姬倒在地上,大口的喘着气,嘴角流出蓝色的液体。更令人惊讶的是她的头发已经少了一大半。看来,她消耗了不少法力。

我的姐姐那娅此时正微笑着,玩弄着手里的幻彩球,看着蝶裳。蝶裳满脸的失落。

姐姐的头发还是那么短,怎么可能伤的了蓝姬?难道是蝶裳?“母后,为什么啊……”蝶裳跑过去,扶起倒在地上的蓝姬。“我的好女儿,你要为父王报仇,知道吗?一定要杀了那落和那娅。”蓝姬已经气息奄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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