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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9 07: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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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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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心事

浪漫心事试读:

内容提要

也许最浪漫的时候是情人们向往的节日-情人节,也只有这个节日才让人感到自己还是拥有青春的,秋风瑟瑟地吹在我的脸上,有一种清爽又有一种冰凉,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应该是快乐的吧,因为那天是我人生中最浪漫最幸福的。给青春装上清澈透明的眼睛,以使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地透彻人生;给青春配上睿敏机智的头脑,以使能审时度势,导致抉择,迎接新世纪的挑战和竞争。

第一辑 爱无法预约

青春只有一次,让我们好好珍惜吧。

·那夜的雨太温柔 雪岩/山东大学

·

咖啡之约

 路原/北京大学

·选择 肖雪/中央民族大学

·

真情游戏

 李逸飞/中央民族大学

·

美丽的骗局

 冯英/河北平山

·

感谢那个愚人节

 周春节/中华女子学院

·爱无法预约 路源罗敏/北大

·

春的缅怀

 樊寒水/河南财经学院因为家族的兴衰和冲突,范祺宇和他深爱着的小婉演绎了一曲并不优美的古典戏剧……可怜的小婉去了另一个世界,“幸运”的范祺宇走进了其父向往的财经大学。春的缅怀樊寒水/湖南财经学院

作者简介:

樊寒水,湖南财经学院,性格开朗、活泼,爱好文学。

范祺宇靠在床沿上,他慢慢地闭上眼睛。寝室里一片漆黑,他没有把灯打开、窗外的雨滴嗒地往下落,还不时敲打着窗子,只有这一点微弱的声音让他感觉到世界的存在。

周围宁静得出奇,让他觉得地球停止了转动。然而,他不愿意中断这一份独处的寂静。一刹那,仿佛时空已凝固,他努力地回想往昔。不知过了多久,也许几分钟,也许半小时,当他再度睁开眼睛,面对他的仍是一片漆黑的世界,而时间似乎已经过了半个世纪。

三年前的今天,范棋字还是个高三的学生,那时候,他根本没有想到自己年轻的生命里居然有这样重大的变化,而那过去的一切,也只能作为永远的纪念了。

范祺宇出身在农村家庭,兄弟姐妹四个,范祺宇是最小的,上面还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哥哥。他记得念小学的时候他们家是村里的富户,父亲长期不在家,偶尔回来一次就带着大把的礼包和钞票。记得父亲第一次回家的时候,村里的人告诉他说你父亲在外面做生意发大财啦。家里的门被村民们挤得快要跨掉了,他觉得父亲荣归故里的气派够足的。那时候的范祺宇并不怎么认识父亲,他拨开人群,要看看款爷——他的父亲究竟是个什么样子。父亲可是一眼就认出他的小儿子来,他一把抱起范祺宇,还拿粗重的胡子在范祺宇的小脸磨来磨去,以示他对儿子的疼爱,扎得范祺宇脸上痒痒的,心里却美极了。范祺宇记得父亲每次从广州回来都带上烧猪——广东最美味的特色菜,大摆宴席邀请村上有名望的人,他也从而有机会认识了许多“大人物”,村民们当然十分尊重他、压根儿就把他当小少爷看了。范棋宇亲眼看见父亲最奢侈的一次:他把钞票撒在客厅里,让村民们去捡,并说这是“惠泽乡亲”。母亲埋怨父亲做得太过份,父亲却不以为然。范祺宇则呆呆地看着父亲,他不明白父亲为什么要这么做,若说为了荣誉、难道这东西很重要吗?他从书本上知道“俭以持家”的道理,父亲是个呼风唤雨的人——至少在他心目中,谁能料到将来会怎样呢?

年少的范棋宇无忧无虑地生活着,两个姐姐都已出嫁,哥哥在省城念中学,对于一个富裕的家庭来说,这一点负担根本不在话下。

日子平静地流逝,范祺宇自幼就跟随在母亲身边,因此也常常听母亲说起一些旧时的往事。等他稍稍长大时,一天,他问母亲:“为什么朋友们的父母比您年龄要小许多呢?”母亲没有打算隐瞒他,便说:“你原先还有个大哥,在十八岁那年患病死了,你父亲希望能添小男孩,后来决定把你生下来,生你那年我已经四十岁了。”母亲说话的语气很平缓,似乎已经忘了什么叫做恨、什么叫做痛。然而,她出神了好一会儿,终于落下了眼泪。从此,范祺宇觉得他的生命是大哥给的。

关于母亲的故事,范祺宇听堂兄、叔伯以及母亲本人说过,范祺宇的母亲出生在三十年代,她父亲是一个姓周的油坊老板,颇有一些积蓄。她十八岁那年嫁到范家,是坐着轿子过来的。范祺宇没有见过轿子,他觉得好新奇,这更增添了他对父母辈的种种恩怨感和神秘感。他想象中的母亲年轻时穿着一身白色的薄绸旗袍,上身披一件滚边月牙小背心,这是有钱人家女孩子的装束。

也许父亲是看上了母亲娴静的外表、指定要娶她为妻。五十年代之前;母亲倒是过上了几年好日子。范棋字的曾祖父是村中的地主;轮到祖父这一辈时已是家道中落,加上战事侵扰,家中的良田收成也越来越成问题。范祺宇的父亲是庶士,兄弟中排行第六,佃户们管他叫六少爷(后来自然就称为六爷了)。范家虽是落魄地主,但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至少比起许多中富村户来说,生活还是宽裕了许多,和当时靠做小本生意致富的周家算得上门当户对。母亲嫁过来,并在范家生儿育女。

范祺宇的父亲年少时特好财,就像其他公子哥一样,终日游手好闲,偶尔也跟着叔公们学一些修补单车之类的小手艺活。结了婚之后倒是收敛了些许,但仅两三年的光景,他便开始外出闯荡江湖了。父亲先是从事贩卖黄金的生意,有一次黄金运往台湾,由于海关查得紧,父亲只好把一个家姐带去当“掩护”。那时候家姐三岁不到,不易被怀疑。父亲把金块放在家姐的裤带中,并吩咐她不要乱动。家姐穿的是松紧带的小花裤,沉甸甸的黄金直往下坠,家姐忍不住要将裤子往上提一些,却被父亲吓止了。父亲打天下的故事是母亲讲给范祺宇听的,他虽未见过,却觉得这些经历十分清晰,因为它们在家族里也广为流传。

时光不停地流着,物去人非的今天,整个宇宙依然不断地变化,而且会永无休止地运动下去。范祺宇燃一支烟,他熟练地夹着烟的上部,一股细细的烟从他唇缝里喷出,然后从鼻孔冒出来。他不去想象自己的表情,只觉得逝去的往事在黑暗中若隐若现,最后会象周围的空气一样烟稍云散。

他狠命地抽了几口烟,仿佛要努力去寻找一种最好的释怀的方式。然而,他眼前的世界忽地朦胧起来。隐约跳跃着火红的星点,又象随风飘动的彩带。范祺宇掐灭香烟,双手反靠在枕上,尽量地拉长着身,似乎这样可以减少他的郁闷和痛苦。他继续回忆他的家事,仿佛要对世人诉说一个百姓人家的普通故事。

范祺宇读到高三那年,他和班上的陈小婉恋爱了。小婉是班上的学委,人长得文静、清秀,高头不高,却很小巧。范祺宇当时是班上的篮球健将,人又长得英俊潇洒,早已深得小婉的爱慕。“美女爱英雄”,这是自古以来十分美丽的故事,就这样,他们的恋情开始在民间传开了。他们从冬季走到春季,校园操场旁边的两株夹竹桃开得正旺,它们虽不是诗人笔下永恒爱情的象征,但起码地,它们十分珍惜自己的生命,而且活得很好。爱情是美好的,每个人的一生总有一些经历,哪怕是小小的插曲。

也就在那年春天,父亲又回来了。这一次与以往大有不同:他拖着疲惫的身体,一脸的憔悴、疲倦,人变得又黑又瘦,一只皮箱是他唯一的行李。范祺宇被父亲的样子吓坏了,别说那一副劳累的样子,原先那股光彩照人的气势已经荡然无存。父亲说:“我的地产赔了几百万,把剩下的钱拿去炒股,本来以为可以赚一笔,谁知股市暴泻,这下可全完了呀!”父亲又无可奈何地摇头道:“我真是老了呀!”从此,家庭便开始陷入了困顿。母亲也像从前一样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人们没有从他们身上看到任何特别的东西,倒是传出了父亲在外面养女人的说法。

一天,范祺宇忽然对母亲说:“妈,爸太对不住您了。”母亲瞪大眼睛看着他,大声道:“你别乱说,人家编谣言你也信吗?”他没有料到母亲的反应会如此强烈,后悔说了刺激母亲的话。“妈,您别生气,”范祺宇抱歉地道,“我不应该在爸最不开心的时候说他的不是,还惹您伤心了”。母亲毕竟是个有涵养的人,她不怪儿子,便很希望儿子能明白她的苦衷。母亲缓缓地说:“我当初是为了你爸才嫁到这个家,你爸终年在外,我把一切委屈都往肚里吞。谁不知道你爸不是正房奶奶养的,他们嘴上不说,心里却瞧不起咱们。你爸出人头地也是为自己争口气,我在家里尽量维持和姑婆们的关系,看起来一家子倒是相安无事,可我却处处谨慎小心,如今你也信起那些话来了。”范祺宇笑着说:“妈,都是我不好,其实儿子也想孝敬你的。”母亲也笑了:“所以你明白了吧:你是为父母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我们全家都指望你干出一番事业。”

范祺宇忽然觉得肩上责任重起来。他同情母亲,也佩服她的勤劳、坚强,但父亲的存在令他不得不去考虑许多问题。他知道父亲为他操了不少心,也知道父亲在外拈花惹草并不纯粹是谣言,既然是他的父亲,他就永远不能作出准确的是非评判。他本不该来到这个世上,但既然有了生存的权力,就象支起地球支点,他就应该感谢生活的给予,正如感谢父母给他生命一样,虽然不尽完美,但他必须不断地去改善、塑造。他和小婉的爱情无罪,然而终究不成熟,他们都还是学生,需要将精力放在学习上,恋爱不能解决任何实质性的问题。经济上不独立,他们的爱情当然就象水和砂泥合筑成的堤坝,随时倒塌。

现在又能怎样?他已经深陷其中,以后的幸福还是个未知数,他不能给出任何承诺。但他不敢提出分手,别说自己不能承受这种打击,离高考只有六十多天了,小婉又怎能在这短暂的时间里调整心态、专心攻读呢?

一个飘着细雨的夜晚,范棋字和小婉肩并肩地走在操场上。沉默片刻,范祺宇开口道:“你想考大学吗?”他突然觉得这话太多余。“当然了。”小婉瞪大眼睛,读不懂地看着他。“嗯……好好努力吧!你一定能考上好学校的。”他木讷地应道。

小婉的声音很温暖:“你怎么不祝福自己?”

范祺宇冷笑道:“你为什么认为我能考得上?”

小婉十分明白他的话中带有某种意思,就是分手,因为他过去总说自己配不上她。“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单纯、爱幻想?”“是的。几个月之后你肯定考上大学,而我被家里人押着来复读,那时候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小婉,我不能耽误你啊”。

小婉对他更加敬慕,因为这番话表明他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我知道我成绩好,那又怎样,我不后悔和你在一起。但你总不能这样低头不前啊!振作一点吧!只要努力一些,前途总是有的。”“可我现在理不清头绪,我父母对我期望很高,那对我来说是一种强大的压力,自己反而变得软弱起来了。”“不要害怕,我很想为你分担痛苦。”小婉很谅解地看着他。

范祺宇不知该从何说起,他确实不想让小婉卷入他的家庭故事中来。然而,他没有更好的解脱方式,于是,他开始讲述着他的祖辈、父辈和自己的身世以及现在的家境,让小婉觉得像在听一个距离遥远却又十分熟悉的传说,那沧桑之中带有些许凄美。

末了,他又道:“我父母希望我把家族的传统延续下去,他们要我报考财经院校,这是不由得我自己安排的。”

小婉静静地听着,她决定用自己的热情去感化他。“我相信事在人为。不要小瞧自己,每个人都有通向成功之道。你爸也许是对的,他希望你更有出息,之所以想要你继续他的事业,是因为他对自己过去的依恋。他想从你身上看到以前冲出大风大浪的自己,你要理解他的一片苦心。其实你认为是或非的东西都不可下定论,你又怎么知道自己不适合从商,你没有亲身经历过,就不能说自己不行。”

小婉一口气说完了这些话,她说到范祺宇的心坎上去了。

父亲没有直接说出他的心里话,但范祺宇是明白的,自从知道大哥去世和自己的身世有关以后,他就明白了。既然来到这个世界上,他就得背负一定的责任,而不是为享乐来的,至少,目前他是为父母而活着。

范棋字眉头紧皱;他觉得自己对小婉了解还是不够。“告诉我,你父母怎么看我们。”

小婉的头略略往下垂,那闪动的长睫毛暗示着她的悲伤。“我父母对我交朋友的事情很敏感,他们都反对我谈恋爱,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分手。”“其实我一直都没有完全尊照父母的旨意行事,他们对我很好,但那种封闭式的教育并不是我想要的。我爸并不赞成我有什么读书以外的爱好,记得有一次我拿了学校里的书法比赛二等奖,他却说:‘女孩子家,字写得好有什么用?’当时我还小,后来才知道他的所谓‘男尊女卑’是错误的。”“后来我干脆不停地看书,之所以知道我父亲那一套不对,也是从书上学到的。”

范祺宇把手搁在小婉的肩上,她是那么的瘦弱,他真的看不出这个温柔似水的女孩子居然有如此倔强的个性。

只要心爱的人陪伴在身边,许许多多的事情都不必担心。

那些历尽贫穷、艰辛、不幸的人、尚且能够潇洒地走过来,只为着一个个执著的目标,他们都顶住了,何况范祺宇和小婉这对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极普通的恋人。他们谈各自的家庭、理想,甚至憧憬着美好的未来。

范祺宇想到这儿,顿了一下,在那时候能给小婉多一些关爱,就不致于勾起她的伤心往事了。无奈,范祺宇原本就是个多愁善感的人,小婉跟着他,也难免变得神经质起来,他知道那是家庭的缘故。

家,根的归宿,祖祖辈辈为维系那一段血缘关系,他们走过了风风雨雨。每一代人都肩负着沉重的担子,不管他们奋斗的路程多么坎坷,谁都离不开那一块阵地——家。

范祺宇父亲这一辈的人创业是比较辛苦的,但他们的成绩却震撼了整个家庭,并一代代地影响下去。范祺宇希望成为父亲那样的人,但他有自己的人生观,也得学着一些为人处世的道理,而不可能走出一条与父亲一模一样的道路。

事情总是如预料中一样不顺人心意,暴风雨还是戏剧化地到来了。

小婉的父亲是县公安局局长,我们需要花费一定的笔墨来描述一下这位局长大人。

他是一个事业大有前途,家庭幸福安宁的成功男人,在中国,这是一个理想的形象。当他得知女儿在学校里谈了恋爱之后,并不是大发雷霆,一方面为了保持自己的风度,但还有更深刻的原因,得由他去寻找更有效的手段。

原来,他打听到女儿小婉的男朋友范祺宇就是出生在与自己的家族有世仇的范氏家族。那是几代之前的事情了。民国初年,范家是村里的地主,和邻村的陈家都是全镇闻名的富户。但是两家从不来往,据说两家不知哪一辈祖原因争夺皇上的俸禄而彼此得罪,从此积下仇恨。这样的情形一直持续到四十年代,八路军经过这个镇时、两家都被抄了,谁也没有资格再斗下去。后来范家人希望重振祖业,将眼光放在外面的世界,到香港、广州沿海一带发展去了。而陈家人则开始祟尚“为官保国”,他们通过各种途径获得在政府当差的机会,成了有名的官家,人在艰苦的时候可以将一些恩怨抛于脑手,五、六十年代的动荡岁月里,范、陈两家各自忙着创业,彼此井水不犯河水,倒是相安无事。

历史发展到今天,两家似乎永远摆脱不掉原有的纠葛,它们的最年轻的一代——范祺宇和陈小婉正在不知不觉地以自己家族代表的身份走到一块,与以往不同的,他们是一对恋人。局长大人心里恨恨地骂道:“我决不让女儿与范家的人有任何瓜葛!”他觉得流着家族的血,就得为族里争气。然而,他并没有意识到达种家族争端已经与当今的时代格格不入了。或许,他认为非要把那早已被时间沉淀、滤掉的怨恨重新翻起,才表明他多么忠于自己的家族。

已是盛夏,蝉开始在柳树上叫开了,校园里的花竞相争艳,操场旁边的两株夹竹桃开得更旺。没有红硕的花朵,但那粉红的小花却意味着季节的奔放、热烈。往往是这种平实的小花才能绽放出真实的人生,它是美好的、富于青春活力的。又是一个周末,范祺宇回到家中,父亲的训斥声还在身边萦绕。自从上次打退沙场后,父亲又试着出去找工作,但都因为年龄太老而吃了闭门羹。他没有原先开朗,脾气也暴躁了许多。父亲说你小于给我专心念书,别整天想着打篮球,只要你考上财大我贷款也要送你。范祺宇夺门而去,他暗暗诅咒老天爷,心里骂他父亲。但他没有忘记几个星期前小婉说过的话:“我有信心考上大学,也有信心呵护这一段感情。爱情是美好的,也是实际的,读大学也是一样,我有自己的目标,所以是认真的。”

他那封尘已久的自信心又被唤回了,那种骄傲的感觉在父亲败落以后就无影无踪了,如今又真真实实地回到他面前,他为这意外的收获而狂喜。

春天温柔的气息早已过去,炎热的夏天预示着黑色七月的临近,小婉病倒了,高考前的一个月她发了三次高烧,经常跑医生打点滴。范祺宇当然陪着她,看着苍白、削瘦的小婉,他的心像被刀割似的痛着。

小婉的父母得知女儿病了,把她接回家去。在家中养病的小婉却气色未见好转,她吃不下饭,胃部常常痉挛地疼痛着,有时还会疼得她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冷汗却一层层地冒个不停。父亲的训话和小婉的病倒让范祺宇烦透了,刚刚筑起的心里防线又崩溃了。

一天,父亲很高兴地拿着一封信在全家人的面前晃了晃:“看,香港方面来信了,要我等两个月就过去,他们给我联系好了一家烟草企业,我又有生意可做啦!”父亲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兴奋了,范祺宇也跟着飘飘然起来,只有母亲一个人暗自叹气。

不管怎样,这毕竟是一个十分震惊的消息,接下来的日子里,父亲忙着办手续,找熟人帮忙,还请了许多朋友,说话时也多了很多笑容。自从父亲生意赔本,家庭陷入经济困难之后,范祺宇的学费大部分由吃皇粮的哥哥来承担,最可憎的是村邻们不屑一顾的看法,这一点让范祺宇的自尊受到极大的侮辱,他开始懂得了钱是多么重要,又是多么来之不易。原来古人对钱财的贬低自有其社会背景,现在谁敢说没有钱也可以生存?范祺宇决心像父亲一样赚很多钱。

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见到小婉了,范祺宇没有心思学习,唯一让他欣慰的是父亲又要重出江湖了,但面对他的却是漫长的等待。

高考结束了,范祺宇考得很糟糕,他沮丧极了。此时,他最牵挂的人是小婉。小婉的病很严重,她没能参加高考,这于学校、家长和她本人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损失。范祺宇没有机会去看她一次,因为局长大人是不可能让他行这个方便的,范祺字只以为这是家长对待子女严格的表现,没有料到还有其他的原因,他只好天天为小婉祈祷。

两个月的假期里,他得知自己落榜了,这是预料之中的事情。提起当初他按照父亲的旨意在第一志愿栏中填上“西南财大”,心里就觉得可笑,父亲这回总该知道他儿子的“能力”了吧!然而,真正让他惊讶见伤心的是:小婉病故了。原来朋友们一直在瞒他:小婉患的是胃癌!

范祺宇无论如何要去参加小婉的葬礼,但她的父母拒绝接见他。这是什么天理啊!他努力试过几次,哪怕向她的父母慰问一声也好,然而他不能,几个月之前女孩那活泼的笑脸还那么清晰,现在怎么就变成真实而残酷的永诀了呢?他用冷水冲洗几度模糊的眼睛,却怎么也洗不掉小婉美丽的身影。当他从睡梦中惊醒,才不情愿地相信了这样的事实。

他曾经幻想过,但已经一无所有了。看着苍老的父母,他心酸,但父亲脸上的口气让他看到了一丝希望。看来必须换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了,他心里想到。

一天,他回到家中就听到父亲气急败坏地说:“真是岂有此理,他以为自己是个破局长就可以随便否决我的出境材料,这叫公报私仇……这小子还敢欺负到我头上来,我跟他拼了。”

范祺宇终于明白了,他无奈地问自己:“天下居然有这么巧的事情吗?”是的,人算不如天算,父亲终究没有去得成香港,公安局把他的全部手续一并退回,其理由是:此人曾多次贩卖黄金,屡次人狱,行为不俭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条件不足,有待查看。

在此后的时间里,范祺宇转入另一所高中读书,他知道大势已去,一切无谓的争执都与他无关了,眼前的处境是发奋读书去考取一所大学。

父亲在大受刺激之后不久重病身亡。范祺宇无力改变许多,但他没有忘记父亲的遗愿,也许将来他真的能赚很多钱,或者一贫如洗,却和妻子在暗淡的灯光下尽情地聊天……他的故事还要后人去说呢!

如今,范祺字考上了财经大学,虽然不是父亲生前所希望的财经大学,但他终于为父母、为家族争光了。很久没有去看母校了,但他相信那两株夹竹桃在春天到来的时候依然会开得很好的。

又是一个春天,那熟悉的感觉再一次涌上心头,湿润了他的双眼,在他刚毅而成熟的脸上写满了许多责任和希望。他用白纸折成一只纸鹤,摸出打火机将它燃起,那跳跃的火焰将黑暗驱走。他凝视着它,神情坚定起来了。

我爱上了那美丽的樱花王国的雨儿……我借着酒劲忘情地吻了雨,雨扬起手打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

那夜的雨太温柔

雪岩/山东大学

作者简介:

雪岩,男,20岁,现就读于山东大学,男子足球队主力前锋,速度极快,常有令人不可思异的杰作,喜欢写作和交友。

我忘不了那个飘着细细的雨丝的夜晚,那个夜里,我们在酒吧的包厢里喝了很多的酒,餐桌上堆满了空空的啤酒瓶儿。我们都沉默,谁也不说话,只是一杯接一杯地不停地喝,直到酒吧的服务员小姐走过来歉意地说对不起我们要关门了才离开。就是在那个飘着细细的雨丝的夜里,我借着酒劲强行把你揽入怀中,忘情地吻了你。我记得你怔怔地看着我,忽然扬起手打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

雨,为什么这样做,难道我做错了吗?你的眼睛里浸满了泪水,你说我们之间的爱不会有什么结果,你说你是第一次被男孩子亲吻,那个耳光是要让我刻骨铭心。

一个星期后,你连声道别都没有说,悄然离开了这片你说曾使你魂牵梦绕的土地,离开了我,乘上了驶向你那盛开着樱花的故乡的客轮。我呆呆地望着悬挂在床头上的那串你做为生日礼物送给我的美丽的风铃,那一阵悠远的叮叮咚咚使我想起了滴雨的声音,我竭力在那无形的声响中去触摸你的存在。雨,为什么?你既然在心中还爱着我,又为什么一定要离开我?难道所有的相识都注定是一场美丽的悲剧,难道所有的爱都注定是一种伤害?

我们的相识该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吧。我还记得我们最初的相识:我们的相识不属于那种在酒吧和舞会中的戏剧性的相遇,也不是那种四目相交立即相爱的一见钟情,仅仅是因为在图书馆的阅览室里错拿了你的借书证,第二天在留苑的楼门口还给你借书的时候惊奇地发现长着一头乌黑的长发和一双澄澈灵动的眸子的你竟如此美丽。你说你的名字叫雨,是从日本到中国来读书的,还落落大方地伸出手来说与我交个朋友。我当时正咀嚼着你的名字,雨真美丽,恐怕也只有这个名字才能体呈你身上所流动的水的灵性。

你是那种有很强的文学气质的女孩。你说你喜欢中国的文学。你最爱读冰心,你喜欢她作品中的那种女性的细腻与温柔。我还记得我给你讲中国五千年悠久的文化、给你讲中国小说的发展史的情形。那次,我说起秦少游的《鹊桥仙》中的“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时,你的眸子里闪动着晶莹的泪光。你说你惊叹于中国文学的丰富与瑰丽,你常为文学作品中的美丽而忧伤的故事感动。我们都没有想到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也走进了那些美丽的故事中,而最终留下的是美丽的忧伤。

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总是那么快乐,那么无拘无束。你会用蛋糕的奶油涂满我的脸,我也会用池塘里的水把你泼得浑身湿漉漉的。有时你又调皮地装出累得走不动的样子,要我背着你。我生日的时候,你送给我一串美丽的风铃(这也是我过生日第一次接受女孩子的礼物)。你轻轻摇动,铃儿发出一阵叮叮咚咚的悦耳的声响,你问我这声音像什么,我想了想说滴雨的声音,你说对啦,我叫雨,它的声音像雨的声音,你听到它的响动就会想起我。我很认真地把那串风铃挂在床头,在风儿的摇曳中去聆听那滴雨的声音,我知道,那是雨的心音。

那次我病倒了,你去医院照顾我,我的眼睛紧盯着你的脸,我一口一口地吃着你用小勺喂我的饭。那一刻我很感动,我感受着母爱般的关怀与体贴。护土小姐曾用羡慕的口气说你看你女朋友对你多好。我接着护士小姐话说雨,听见没有,你就做我的女朋友吧。你一脸嗔怒的样子,撅着小嘴说你要是再这么说我以后就不理你了。雨,我分明看到你的脸变得绯红,我从你羞涩的眼睛里读出了你内心深处隐藏的话。雨,我知道你在心里爱着我的,可为什么以后每次我向你表达爱意的时候你都故意回避呢?霍达在她的《穆斯林的葬礼》中说爱情就是两颗心经过跋涉最终走到一起,感觉谁再也无法离开谁。雨,难道你没有意识到我们的两颗心已碰撞出爱的火花吗?以后的我们仍然是很好的朋友。后来我才了解到你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是你妈妈把你辛辛苦苦地养大并把你送到中国来读书。你说你妈妈为了你受了很多很多的苦,你一辈子都不会离开她,你说你要回到妈妈身边。雨,我理解你的心情,你要在你妈妈和我之间做出选择,但你是否知道,无论你如何选择都会造成一种伤害。

后来你执意要回国。你说是为了你妈妈,也是为了我。雨,你知道我是多么的舍不得离开你,我承认你是我所遇到的最优秀的女孩,我知道再也不会有什么人会取代你在我心中的位置。雨,难你要我成为一个美丽的梦而孤苦一生吗?

后来你终于鼓足勇气对我说我爱你时,我的泪水再也忍不住了;我的心在颤抖着,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哭。雨,你知道我听到你说我爱你时的心情是多么复杂吗,你知道我为了你的这句话付出了多少企盼吗?雨,为什么总要压抑和欺骗自己,心中有爱为什么不能大胆地说出口?你扑到我的肩头上呜呜咽咽地哭了。雨,哭吧,为我们的爱而哭吧!我们为了那份真实的爱付出了许多许多,我们是经过艰苦的跋涉才最终找到它的,我们会更好地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爱情。

然而最终你还是决定要走,我知道我留不住你。于是在那个飘着细细的雨丝的夜晚,我们在酒吧里喝了很多很多的酒,也正是在那个飘着细细的雨丝的夜晚,我忘情地吻了你。我永远忘不了那一记耳光,我永远忘不掉你的眼睛里浸满泪水的样子。这一切我会刻骨铭心。我们为爱付出了许多许多,但我们最终得到的是恐怕今生再也无法相逢的别离。我们没有悔恨,因为我们真实地相爱过,因为我们的爱是那么的清纯,自然而美丽,没有一点世俗气,虚伪和庸俗。我们为这个失落了爱情的年代而获得了真正的爱情而感动,残缺的故事更让我们感受到美丽与永恒。

雨,我会在那风铃的美妙的声响中去读你,我会在每个飘雨的日子里去感受你的存在。雨,我会永远记起那个飘着细细的雨丝的夜晚,那夜的雨太温柔。

爱无法预约,走在人生的道上,仰望缘份的天家,有谁,能摘下满天星,确认哪一颗是你,哪一颗是我?咖啡之约路源罗敏/北京大学

作者简介:

路源,罗敏,两个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女子,竟奇迹般的在北京大学相逢了,并且发现彼此不光是感情上的好友,在写作上也配合得那么天衣无缝,这一对文学上的“女生二重唱”已多次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

是夜,冲了一杯咖啡,坐在书桌前,氤氲的热气和橘黄色的灯光缠绵出一种极温馨的气氛。桌上温暖着的是阿枫的来信。

阿枫是我高中的同学,爱读诗却从来不写诗,爱听歌也时时唱歌。对于这一点我很奇怪,问他,他笑着说:“因为你的诗写得很好。”

我明白了。我五音不全,从来不敢开口唱歌,就算联欢会上我可以朗诵诗,扮演王熙凤,跳舞,就是不肯唱。他又说.朋友之间最好不要有竞争,你写你的诗,我唱我的歌,你写出诗来我是读者,我唱歌你是听众。因为互补才会融合,友情才会长久。

放学时,我们经常一起骑车回家。那天,路过一家咖啡屋,阿枫很一本正经地告诉我:工作以后,我请你喝咖啡。我很奇怪,为什么非要等到工作以后,那还得等6年的时间!问他,他说没什么,只是感觉。

上完大学以后,又工作了,才慢慢地体会出阿枫的感觉很对。学生时代应该是汽水、冰激凌的时代,甜蜜、清爽、真诚。加入了上班族的行列,才应是咖啡的世界,有苦有甜,回味悠远。而且咖啡的那种成熟与繁华的感觉的确也不是学生时代应该体味的。现在想来,喝咖啡在清涩的少年时代仿佛是一种成人仪式,也许阿枫不想预支了年轻的岁月来品尝不属于那个年龄的滋味……

每每想到这些,心中总是微微地感激阿枫,什么样的季节就应该盛开什么样的花才对。

大学时,阿枫依然固守着这份咖啡之约。他说,工作以后他用自己赚的钱请我喝咖啡,但现在不可以,我笑他傻,说这件事我早就忘了,他说他记得,一直都记得。读大学的日子里,和同学或自己经常喝咖啡,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只是认为很时尚,很浪漫,用诗来说,是在“品味人生”。

大二那年,阿枫去了美国,时常有信来,信中总不忘提到:“美国的咖啡味道很好,只是总觉得少了点儿什么……上学很紧张,但我始终没有忘记我们的咖啡之约。”

工作以后,每夜每夜赶稿子,咖啡已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各种牌子的咖啡也喝了不少。在感觉上,第一杯咖啡的位置似乎永远空着,只是为了那次真诚的咖啡之约。每夜,在咖啡的袅袅热气中,我都仿佛看到,一个冬日的黄昏,那个瘦瘦的大男孩一脸真诚地邀请那个梳马尾辫的女孩在好多年以后共赴咖啡之约,心里总是掠过一丝感动。

平淡的日子如水一样滑过,生活中没有一丝的波澜。那一天正下雪,心怀有些低沉。从纺织部赶回家,阿枫的信静静地躺在信箱里,洁白的信封象一片飞雪。打开来,温暖的感觉迎面扑来:“我终于毕业了,并且赚到了第一个月的薪水。还记得吗?”

我们的咖啡之约,下个月14日晚上8点整,我会在费城的一家咖啡屋买好两杯咖啡请你……

泪水朦胧了我的双眼,心如雪花一样狂舞起来。阿枫,我会的,我会赴约的。2月14日晚上8点整……泪光中,我仿佛看到阿枫坐在咖啡屋里对侍者说:“两杯咖啡,我在等一个美丽的中国女孩,我已经等了9年了……”

我不知该怎样回答,于是我只有告诉你,天堂一定是由快乐架构起来的。

火柴天堂

路源罗敏/北京大学

作者简介:

路源,罗敏,两个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女子,竟奇迹般的在北京大学相逢了,并且发现彼此不光是感情上的好友,在写作上也配合得那么天衣无缝,这一对文学上的“女生二重唱”已多次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

你说,每根火柴都能点亮光,是吗?

又是一个寒冷的冬天。

街上的行人都竖起衣领,把自己紧缩在大衣里与严寒作最后的抗争。满地枯黄的落叶在冷风的驱赶下,如流水般地飘过楼前这条小路。

从前每到黄昏,你的身影总会如约般出现在窗前,用你清澈的双眼望向无边的远方。

这一刻,即是使最喧闹的她们,也不忍打破这寂静。“妈妈,你还好吗?”

在那片沉静中,你又一次轻轻地问道。

然而回答你的,只有窗外那串偶然响起的风铃。

可你还是笑了,虽然,笑得很浅。

你总问我,天堂是什么样子的。

我不知该怎样回答,于是我只有告诉你,天堂一定是由快乐架构起来的。

所以,你相信母亲一定会快乐的。

你总说,在那里,母亲再也不用辛苦地劳做,再也不必忍受旁人的指责,那双结满老茧的手,终于可以歇歇了。

在那里,母亲一定正和父亲一赶快乐地生活。

一定。

灰色的天空布满厚重的积云,大约是要下雪了吧。

以前,每到这样一个飘雪的夜晚,你总会把我叫到你的床前,要我为你点燃一根火柴。

你告诉我,小时候,你最喜欢听的故事,就是妈妈讲的《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时,每当母亲给你讲起这个故事,你就会觉得,虽然同样是在这样一个寒冷下雪的夜空,你却要幸运得多,因为那个小女孩只有一包火柴,而你,却有母亲。

所以后来,一到这样的夜晚,你一想起母亲,你就会让我为你点燃一根火柴,因为你说:

每根火柴都能照亮一个天堂。

于是,在你熄灭了所有的灯后,我掏出一根火柴,“哧”地一声在你的眼前把它擦亮。

黑暗中,舞动的火焰映红了你的双颊。

望着那团跃动的精灵,你的泪如同窗外飘飞的雪花一般落了下来。

落在我的手里。

一根火柴很快就熄灭了,一切又归于黑暗。

你不曾要我点燃第二根火柴,只是轻叹了一声后对我道:“妈妈也会透过这根火柴看到我们吗?”

我无法回答,只是站起身,在你的额头轻轻吻了一下。

灰暗的积云更加低沉地压向地面,雪就要下了吧。

上帝的安排并不总是公平的。

当我满怀喜悦地从大洋的彼岸归来时,等待我的并不是你的笑脸和拥抱,而是一纸令我难以致信的通知。

你已然不能离开那间充满白色的房间了。

我轻轻来到你的床前,你转过头,对我淡淡地笑了笑。我握住你瘦弱的双手,你什么都没说,但我已什么都明白了。

从此,我每天都守在你的床前,直到那天晚上。

那晚的窗外也飘着淡淡的雪,月光穿过玻璃洒在你柔软的长发上。

你忽然向我要一根火柴。

我以为你又想起了母亲,于是象往常一样掏出一根火柴要为你点燃。

可这次你却坚持要自己擦着这根火柴。

我把火柴交给你,你接过去,向我望了一眼,随后你轻轻地道:“你相信吗,每根火柴都能照亮一个天堂。”

我点点头。

你笑了,然后你擦亮了那根火柴,在那团火焰后,你的笑如同一朵晶莹剔透的雪花。

渐渐地,火柴燃尽了,而从未涌出过我眼眶的泪水,也随着那团火的逝去,一滴滴地从我的脸上滑落,落在你的手里。

然后,碎了。

雪,终于下了起来。

我倚在窗边,望着窗外簌簌而下的飞雪,我擦着了手里的一根火柴。凝视着那团微微闪动的光芒,我轻轻地道:“你们还好吗?爸爸,妈妈,还有,我最亲爱的妹妹。”

是的,每根火柴都能照亮一个天堂。

什么是爱?什么是良知?什么又是世俗?在情与爱的涡流中我好累好累!

选择

肖雪/中央民族大学

作者简介:

肖雪,女,20岁,现就读于中央民族大学,性格温柔,体贴,善解人意,喜欢写作和交友。格言:机会只留给为它精心准备的人。

耳边飘响着林子祥和叶倩文的《选择》,记忆便不自觉地回到了那个不经世事、年少痴狂的时期。

在那个青春疯狂挥霍的年代里,高从理科班转到了文科班,并成为了我的好友。她是通校生,我是住校生,但这并不影响我俩的交往。跳劲舞是我俩共同的爱好,在疯狂的音乐声中,我俩同样狂劲的舞姿往往成为注目的焦点。就在一个周末的舞会上,我俩认识了宾和林。

宾和林是好友。宾高高帅帅的,五官轮廊立体,颇有点痞的样子。相对而言,林斯文多了,文质彬彬,很有绅士风度。一般来说,林才是女孩心目中公认的白马王子,但是在当时,我却喜欢看上去有点坏坏的宾。

宾的生日快到了,我已打好了腹稿,准备写一封含蓄优美的情书,在宾生日那天给他。这时高来找我,——反常态有些害羞地对我说:“雨佳,我想请你帮忙写封信,你知道我文笔不怎么好,我想写封信在宾生日那天给他。”我的心都快跳起来,“你喜欢他?”高娇羞地摇晃我肩,“哪有那么明显?不过我前几天给他说了喜欢他,他没拒绝,所以我想在他生日那天告白自己的心声……”我的心沉到了湖底,心里直发冷。我从不知高也喜欢上宾了,而且还向宾表白了。如果高再告诉宾,我也喜欢他,那么我便向高“宣战”了,开始公平竞争?不,我不愿这样,我不想毁了我俩的友谊:我努力掩饰心情的波动,对高说:“我真替你高兴,我会尽力帮你达成心愿的。”高兴奋地搂着我,而我却苦涩地想流泪。我可以有另一种选择,但是我放弃了,把对宾的思念深深埋在心底,只在深夜里才让自己纵情地幻想与悲伤。

这一切高从不知道,从不知在帮她写情书给宾时,我的心绪怎样地奔放涌动,我的心怎样地痛楚拧扭。这一切林却知道,细心的林早已察觉我对宾的微妙心理及我矛盾痛苦的心灵挣扎。他什么也没说,默默地伴随在我身边,给我以帮助和支持,甚至陪我在雨天里毫无目的地游走。那种执着与体让让我感动却不敢亲近。

宾成了高的男友,我和林也无话不谈了。日子就这样平静地过着。

平静的是诱人的,却又沉默得令人不安。

突然有一天,高泪流满面地冲进宿舍,扑在我怀里直哭,呜咽声中我知道了事由:宾被抓走了,因为强奸罪。我愣住了,难以置信,这是我所认识的宾吗?高悲痛的哭泣让我手足无措,正在此时,林来了。

尽管林掩藏得很好,我也能察觉出他的焦燥和不安。从林口中,我们得知了真象:

在林出差之际,宾参加了一个同学会,遇上了珍。珍是宾的学妹,一直暗恋宾。在酒醉之后,珍大胆地向宾吐露了隐藏已久的爱恋之情。朋友把珍托付给宾,让宾开解开解她。谁料珍醉得早已不醒人事,宾只能把珍带回家中,自己住在客厅里。夜深人静,珍酒醒后走进了客厅……此后珍便要求宾娶她,否则就告宾强奸她。宾以为珍只是说说而已,便断然拒绝,并告诉珍他已有女朋友了。珍恼怒地找到宾的对头,协助她告发了宾。

我和高惊呆了。对于整天生活在象牙塔里的我们,是不会想到事实的背后是如此复杂黑暗;不明白宾既然不喜欢珍,为什么还受她诱惑;更不明白珍为什么选择这种方式来报复宾,没了爱就只剩恨?

两个月后开庭审理。我和高心不在焉地听着老师讲课,焦急地等着林的消息。林来了,一脸沉重,我们的心也凉了,“一定是个坏消息”,我和高相望,同时说道。不管林怎么努力,也没人替宾做证,于是宾的罪名成立,被判了六年。对于事情的发展和人情的冷暖,以我们的知识和阅历是远远不能理解的,只有无奈地接受残酷的事实。

几天后,宾的妹妹让我捎给高一张纸条,是宾在狱中写给高的,上面写满了“对不起,请原谅,我爱你”等话语。高冷静地看完后,把纸条撕毁了,并对我说:“我和宾一切都结束了。我不想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我不想在人前抬不起头。别怪我,雨佳,我知道这样做对不起宾……”我分明看见两行清泪从高的脸颊跌落,我不怪她,因为她有自己的苦衷。“众口铄金,积毁销骨”,更何况是在这个闭塞的小镇里呢?

高走后,我便病例了,一直发高烧说胡话。一个月后,我拖着久病未恙的身体参加了高考。

上了大学后,我一直神情忧郁,整天飘晃忽的。这期间,除了林我没有别的朋友。听林说,宾拒收他寄的东西,拒绝他的探视,而高也举家迁走了。

林一直照顾着我,无微不至地关心着我。

转眼我大学毕业了。毕业典礼那天,由于距家太远,父母不能前来,而林不巧也公务在身。我一个人孤坐在台阶上,哀叹我的孤独时,林出现了,我惊喜地奔向他,此时我真的太需要有人来分享我的快乐。“我知道你今天毕业典礼,所以尽快结束了业务赶了过来,希望不算太晚。”林急促地解释着,我的心盈满了快乐,“还不晚。为了感谢你特地赶过来,我请你吃一餐,随你选地点。那好,就在学校门口的餐厅吧。那太简单了,不好。等你领了第一个月的薪水,再请一次补偿吧。”我知道,林不想让我太破费了,他一直都这般地体贴。

不知不觉中,我已习惯对林的依赖,习惯有他在我身边。

有一天,宾突然出现在我眼前,我才惊觉已过了六年。宾出狱后,满身的不合时宜,加上坐过牢的背景,让他找工作四处碰壁。他开始自暴自弃,以至于如今我眼前的宾潦倒得几乎难以辩认。基于同情,我积极地帮他找工作,帮他从沮丧中摆脱出来。谁料整天和宾在一起,竟唤醒了我沉淀已久的记忆,唤起我对宾曾有的好感。在矛盾挣扎中,我冷落了林。

时间如飞地掠过,一个夏日的夜晚,宾向我求婚了。他述说着我的种种好处,希望我能给他机会让他回报我,给我以幸福。突如其来的求婚让我想起了林对我的好,我陷入了两难的处境。一番犹豫后,我拔通林的电话,告诉他宾向我求婚了,想让他开口说爱我、挽留我,想和他见见面,那么我便不再犹豫地拒绝宾。谁料林说公事太忙,没时间会面,并祝福我和宾。伤心之余,我接受了宾的求婚。

这以后,再也没和林联络,也没碰过面。我的心仿佛丢失了什么,有些落寞了。

在举行婚礼的前一周,我收到了林的信。雨佳:这是我在你楼下站了几夜后鼓足勇气写给你的。我一直以为男人应该用行动来表达感情,而非语言,所以从未说过爱你的话,仅管我的内心是如此地渴望接近你。今天我动笔写下这封信,只因为我喜欢的不是别人,而是你。我在初次见面时就喜欢上你了,只是怕不能带给你快乐和幸福。因而我退却了。我是如此的懦弱,在你打电话告诉我宾向你求婚时,我若能大胆说出喜欢你该多好,但是被嫉妒冲昏了头的我却说着祝福的话。坦白是爱唯一的方式,可是我懂得太晚了。我不能去参加你的婚礼了,因为我做不到坦然和无所谓。一周后我将离开这里,我从不做无把握的事,这次却走得毫无目的。曾经以为自己不会为了某个女孩而远走他乡,没想到你令我一败涂地。难道我们只能是擦肩而过的朋友?如果说缘始便是缘份,那为什么要有当初的邂逅和六年的相守?感谢曾共渡的美好瞬间,它将归于永恒,永远定格在我心中。衷心希望你快乐,甚至私心里希望你会后悔你的选择。如果你改变了主意,请告诉我,我将一直等你!林

捧着林的信,我一遍一遍地读着,泪流满面。我明白自己喜欢的人是林,可是事已至此,如果我离开,宾会怎样伤心呢?他已受过一次打击,若我再抛离他,那么他辛苦重建的信心便将毁于一旦。我不能这样!

人往往不能随心所欲地做自己想做的事,这世上有多少事是人内心真情的反映呢?我爱林,但我不能选择他,因为这个世界不是只由爱情构筑的。生死相随的爱情在苍凉的现实面前显得苍白简单,在经受了磨炼的人类身上有一种默默涌动、令人神魂震撼的潜流——良知和道德。第一次我放弃竞争是为了友谊,而这一次我放弃真爱是选择了世俗。我怎能不顾后果地抛开道德的枷锁,随林而去呢?我不能!

我反复告诉自己:宾才是我的选择。但是心却早已碎成千片万片,酸楚的泪满脸纵横,不能自己……

我给林写了一封回信,只有两句话:“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祝君顺风!”

爱是有痛感神经的,不要轻易触动它,否则游戏一时,痛苦一辈子。真情游戏李逸飞/中央民族大学

作者简介:

李逸飞,女,19岁,现就读于中央民族大学,性格开朗,大方,敢做敢为,全身上都透着一股男孩子调皮的气息,喜欢文学和写作。

刚上大学时心情极糟,远离了家,远离了亲人,远离了熟知的朋友,而大学又并非想像中的浪漫完美。军训过后,突然松驰下的心和身体,轻飘飘没有了依靠,没有了理想,没有了追求,只是稀里糊涂地挥霍着青春。

我开始想谈恋爱。

因了一件小事,我同宿舍里的老六吵起来,很惨烈,结果是她哭了,尽管她的言语比我还要恶毒。我无泪。夜晚,长我两岁的老大劝我说,其实人和人之间就是那么回事,各退一步迁就一下对方也就过去了,在宿舍里都混不好,今后在社会上怎么立足呢?我不大懂,但我终于收敛了一下,随和了许多,压抑了许多。

老六很得意,不仅是我似乎终于低了头,而且她有了一个又高又帅的男友哲。后来,双方宿舍又成了联谊宿舍,一起玩了几次,每次我都有意无意地打扮得娇艳迷人,坐在哲旁边。我知道老六会瞪我,我依然如故,我想知道,我是不是不如老六。

在一次酒醉之后,我倒进了哲的怀里。我知道老六在看我,不知该不该把我拉出去,哲笑笑说,她醉了。把我抱回宿舍。

我和老六关系越来越僵,同宿舍的人似乎也认为我太过轻佻随便。

我开始追哲了,无所不用其极,打围巾,折星星,写诗,野游……我看得出,他并不排斥我,可是,他喜欢我吗?我有些患得患失,同时也在说服自己,这只是一场游戏,与老六相比,哪一个会是胜利者?

但大家都很累,无论是老六、哲、还是我。我想要一个结果,无论成败。我折了一对纸鹤给哲,寒假里情人节那天寄给他,对他说,若选择我就寄还一只,若选择他就全部寄还。我等了许久,等来了一只纸鹤,我赢了。

开学时,我才知道,上个学期哲竟有两门功课没有及格,我很愧疚。

我们之间很和谐,我庆幸自己有了一个很好的玩伴,有这样一个朋友,时光不再难熬,尤其看到老六落寞的情形和恨恨的眼神,我总会有几许自豪。但是,我的世界却似乎越来越小,我的圈子里似乎就只剩了哲,所有人都离我而去,他们看不起我。我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了哲。但当他说要到我家去见我父母时,我慌张地躲避,游戏是有规则的,我不能让它太过火。

一个以前我曾“暗恋”过的男孩写来了信。在几番思量后,我向哲摊了牌。我告诉他,从最初我就是在游戏,我对他的感觉越来越模糊了。他苦笑,说,你现在还以为这是游戏么?难道离开他,心里不会难过么?他原谅我最初的恶毒,但他确信我现在不是游戏。然后,他又说,非我不娶。我开始哭,泪水沾湿了他的衣襟,他握我的手,我抽开。他叹气,说,你是那么不确定吗?我等你,如果你结了婚,我就等你离婚。

我们分开了一段时间。

在没有他的日子里,思念蔓延开来,似乎每件事,每个东西上都有他的影子,每夜的梦里,都有他直视我的眼睛,我明白了,真情是不可游戏的,这已经不再是游戏了。

我去找他,要他陪我去打一个电话。我告诉那个男孩,我身边有个他。然后哲付了钱。我望着他,笑笑说,我还不起你的钱,怎么办?他没有笑,看定我,说,其实,你欠我的,是一辈子也还不清的。

有“缘”无“份”是种痛苦,有“份”无“缘”是种折磨,可痛苦与折磨结出的果却未必都是场悲剧。美丽的骗局冯英/湖北平山

作者简介:

冯英,男,出生于1972年,河北平山人,热爱文学和写作,工作之余仍不忘停下写作之笔,已多次在报刊上发表文章。

云娜是高二下半年分文理科的时候,一下子闯入我的视线,打破我宁静生活的。她将我一向固若金汤的感情防线击得一溃千里。那时候,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无时无刻不牵引着我的目光,教我整天为她沉醉痴迷。

云娜并不爱讲话。她原先是二·六班的学生,由于分科后二·六班被定为理科班,她就插到了我们二·八班,而且一来就坐在我的正前面。

她的衣着很朴素,但都十分的得体。从她的骨子里总是散发着一种林黛玉似的古典美人的芳馨,却又不乏现代女孩的洒脱与自信。她的美,在当时让全校男孩都为她陶醉,却又自惭地望而生畏,可远望而不敢近追。

她平时很用功,每天总是静静地埋头学习,从来都没在意自己熠熠生辉的美丽。有时候学得太累了,她就扯张白纸做手工。不一会儿,什么小篮啦,小船啦,小鸟啦等等,瞬间就会折成。她的同桌丽姬有时候也跟着学。丽娅是我们二·八班的语文科代表,她也是个不爱多说话的女孩。但两个人处得却十分默契,几乎形影不离。不过,云娜最拿手的就是折千纸鹤,那精巧的重合,美好的情思,是我们每个男孩当时最渴求的东西。但她的千纸鹤往往只是压在桌兜底处。

就在那时候,我为她深深地陷入了单相思的泥潭。上课、休息、睡觉、吃饭,满脑子晃动的都是她的影子,她的音容。有时实在按捺不住心中涌动的情感时,我就只有在下了晚自习后,趴在床头打着手电筒给她写信。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能把所有的心里话说出来。就这样,一封又一封的信鼓得床垫老高,但我却始终没有勇气将一封寄出去。同时,我的成绩因此也一落千丈,一模下来,全班50人,我名列27,惹得班主任冲我大动肝火:“学委!你究竟还想不想干”大学你到底还要不要考?也气得恨不能打自己两记耳光,可那又有什么用呢?

紧接着我们进入了高三最后冲刺的非常时期。同学们个个都如上满了劲儿的发条,黑夜白天没命地学习学习再学习,准备撷取七月的桂冠。当然这个时候,校园里的“青苹果”也到了收获的季节,许多以前还闻所未闻的故事,一夜之间就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他们准备着把七月描绘成一个双丰收的季节,于是校外的小西湖也就从此增添了不少新的风景。

眼看着同学们一个个忙忙碌碌,我却被抛至这两大行列之外,每天都心急如焚。可我还是无法静下心来去学习或痛痛快快告诉云娜我喜欢她,甚至为她几乎要发疯。于是我开始迁怒自己,头发长了也不再理,衣服脏了也不去洗,整个人憔悴不堪,一副潦倒至极的模样。

就在那个时候,周末一个彩霞满天的傍晚,云娜突然约我去小西湖散步,我惭愧地不敢抬头看她。“你知道今天什么节日?”她平静地问我。

我摇摇头。“今天二月十四日。我为你准备了一件你最想要的东西,”说着她微微停了停:“但得看你有没有资格与信心得到它。其实,没有人会喜欢一个自暴自弃的懦夫!”她的声音当时很平淡,但却激得我周身热血沸腾。“对,没有人会喜欢一个懦夫!”她骂得很确切。想着想着,我霍地站住了脚步,头也不回地向教室走去。

我知道:她说准备的礼物肯定是那只精美的千纸鹤。

我明白:她说的“资格”首先就是考上大学。

于是,为了爱,我发奋读书;为了考大学,我拼了命地学习。埋头走过那个黑色的七月,我终于荣幸地迈进了西北工业大学的大门。同时我也如期收到了云娜来自师大的来信,里面当然还有一只我梦寐以求的千纸鹤。她在信中还告诉我,丽娅和她在一起,她俩还是同桌。

捧着那只美丽的千纸鹤,我泪水潸然。真的,是它,激励我从泥潭中奋起;它、云娜,我的救命恩人!也就是从那时起,我们开始了鸿雁传递。她的信,如太平洋上强劲的季风,永远激励着我前进。那时候,每当我收到她的来信,就如枯萎的稻禾喜逢甘雨,教我浑身都充满了力量。虽然我们的爱情仅有书信为载体,但她几乎成了我生命的全部。

一晃儿又是五年的清灯伴孤影,终于在大学毕业的同时我考取了硕土研究生。

又是一个彩霞满天的傍晚,我捧着一束玫瑰满怀信心地约她在一个花园相见。想想就要与自己朝思暮想的恋人相逢,我整个身心快乐成一片欢乐的海洋。

映着晚霞,她匆匆地走来,依然美丽得令我陶醉,然而眉宇间却深锁着一缕淡淡的焦虑。“怎么了,娜?”我的心一阵发紧。“没什么,只是有些晕车。”说着她习惯性地掠了掠额角微微有些凌乱的秀发,引我到一条长椅上坐下。“阿杰,我可不可以给你讲一个故事?”她望着我手里的玫瑰,沉默了一会儿,平静地问。

我点点头:“你讲吧。”“有一个女孩,为了自己心爱的男孩学会了折千纸鹤,而她所喜欢的男孩却暗恋着她的同桌,眼看着他陷入了单相思的困境。为了让他顺利地完成学业,她再三求她的同桌去与自己心爱的男孩约会,鼓励他,给他勇气与信心……”说着,她停了停。“那后来呢?”“后来,他们都考上了大学.那个女孩以她同桌的名字给他寄去了自己亲手折的千纸鹤……”

伴着西下的夕阳,她娓娓而谈。她的故事很完整,很令人尴尬,但却很近人情。听着听着,不知什么时候,我手中的那束玫瑰竟散落了一地。“假如你是那个男孩,你会原谅那个美丽的骗局吗?”她站起来,望着我轻声地问。

我呆呆地沉默了许久,才重新拾起地上的玫瑰,慢慢地向花园外走去。“今晚她在小西湖等你!”恍惚中我所到云娜在身后补充。

愚人节,一个恐怖而又可爱的字眼。正是那个愚人节,一颗红心失落了,不知抻进哪个少年的衣袋?感谢那个愚人节周春华/中华女子学院

作者简介:

周春华,女,20岁,现就读于中华女子学院,开朗,大方,喜欢交友和写作。“叶子,你的信。”正坐在湖边杨柳下沉浸在琼瑶的《月朦胧,鸟朦胧》之中的叶子,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声尖叫给吓了一跳。叶子立刻从小说中走出抬起头来,原来是班上的“小辣妹”——何艳。只见她正歪着那个小脑袋,一个绿皮信封被她举得老高。

叶子合上书,高兴地跑过去,“给我,我亲爱的小辣妹。”说着便把信抢到自己手上,回头跑回湖边去独享那份祝福了。她迫不及待地把信拆开,第一眼便落在署名上,只见她被几个英文字母所惊呆,她的心跳顿时加快。

Z·G·F——朱键飞,是她再熟悉不过的三个字母,他是班上的体育尖子,学习尖子,人长得高大结实,架上一幅近视眼镜,平时一股君子气,倒是女孩心中的偶像,所仰慕的白马王子。叶子和朱是从高一到高三的同桌,他们的学习,生活交流自然就多了,隐隐之中叶子情窦初开的那份少女情怀已怦然打开。在运动场上她的目光总是跟着那身橄榄绿竞技在400米的跑道上,在篮球比赛中她的目光又追寻在篮球场上,只要他进了一个球,她便会情不自禁,旁若无人地欢呼起来,双手拍痛了也不知道。每当老师提问他时,她便会放下笔来认真地听,且为他回答不出而焦急;有时他的座位空着,她便会心神不安,唯恐他出什么意外。更何况他时而为她的成功而雀跃,像是自己的成功似的。曾有一次,叶子的一篇《晚秋别情》在某杂志上发表了,朱便高兴得忘了叶子是个女孩,拉着叶子的手直奔校广播室为她点了一首《祝福》的歌;每当她的身体不适时,他便会用带有几分担心的神情悄悄对她:“叶子,我带你去看医生吧!别为难自己。”

他们相互打开爱情之闸门,一个少女怀春,一个少男多情,只是不曾表达,而是相互意会。今天,出乎叶子的意料便收到朱的来信或可以说是情书吧。信中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印入她的心底,“青春只有一次,让我们好好珍惜吧!”“叶子,你一生的幸福是我最大的心愿”“……”叶子的心随那颇为动心的每一句每一字沉浸在往日的校园小径上,多少次,他们共坐在校园里的石桌上晨读,共同探讨学习中的问题。

叶子把信读了一遏又一遍,然后小心翼翼地叠起来拥抱在怀里,此时她何不是《月朦胧,鸟朦胧》中的主人公?晚上,叶子避开好友躲在被窝里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朱的信,朦胧地地感觉朱不是在跟她写信,而是在跟她面谈,在这无声的交谈中,叶子抱着信纸进入梦乡。

第二天,叶子快活的言行隐不住神密的心,也瞒不了与她相处三年的好友——妹,为此,叶子的楚楚少女春怀也不想对好友保守秘密,便把妹拉到她俩常常散步的湖边垂柳下,在妹耳边低咕了几句且从怀里把信掏给妹,妹看后指着叶子脑门说:“哎哟,小心你那美丽的叶子被他摘去了。”说着两人欢快地追逐在盈人的湖边。

接着的几天正值月考,叶子也便静下心来应试,考完的第二天晚上,叶子便一个人徘徊在湖边,时而向湖里扔几颗石子,时而停住脚步沉思,正在她酝酿着如何向他坦白之际,一个篮球从天而降,落到她脚下,抬起头只见朱已站到她跟前。原由他是来告诉叶子一个好消息,她往县广播站投的《学习孔繁森》报道面向县里的各个单位广播了。但在叶子抬头之际,他见她神情有点紧张,目光有点呆滞,好像不是往日的同桌了。这一切让朱不敢打开话题,蹲下身子抱起篮球正想往回走。只听见叶子低低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健飞,可以跟你说件事吗?你给我的信已阅过,但愿你不要过早走入迷宫,我们保持一段距离美还是以往的同桌,行吗?”只因女孩那份羞涩,道出一番含蓄的言语。而朱顿时被这莫明其妙的话搞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两眼望着叶子不知所措,转身便跑回了宿舍。

那一夜,朱失眠了,想来想去,还是弄不明白叶子对他说的话是什么意思,自己没跟她写信怎会收到我的信呢?难道她是自扮角色吗?……一连串的问号悬挂在他脑海中。噢!他终于找到答案了,也使自己从迷惑中解脱。他想起了前二天同宿舍的黎也被骗了,且神秘地在他耳边说了一句:“愚人节快乐!”前二天正是西方传统的愚人节,叶子肯定被蒙了,而自己也成了这个牺牲品。便起身拿起笔想跟叶子说个明白,他要将错就错。只因他曾对叶子动过心,何况叶子又那么优秀,在他眼里永远是位纯情的好女孩。为此,他不能让叶子有任何打击,也不能让叶子从他心中走出,于是一封短短的信便握在他手里,怀揣这份美丽的错误敲开了叶子的宿舍门。告诉她以后相互进取,相互学习和关照。

以后的日子里,在湖边,在垂柳下,在校园后边的竹林里常常可以看到两个相伴的影子。时光穿梭,岁月荏苒,当他们沉浸在初恋的情怀中,黑色的七月已尾随而来,正因为那个愚人节,叶子和相互得到太多,且保持最初的那份纯洁和美丽。为此,黑色的七月在他们面前显得绚丽多彩,双双走出那黑色的七月,跨进了同一所大学。

叶子,她永远也不知道自己成功的后面是一个怎样的迷宫,她仍然拥有最初的那份单纯和美丽。朱健飞他永远也不会让叶子知道那个美丽的错。今天的大学生活,他们花前月下……

第二辑 往事随风

在岁月的长河里,往事随风,我为情伤。不在为爱憔悴,不在为爱惆怅,一切让它随风而去吧……

·

不再为爱憔悴

 冰清/西南政治大学

·

我为情伤

 华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往事随风

 能枫/湖北大学

·音劫?情劫?音缘?情缘 杨曙光/湖南师大

·速战速决 薛云燕/云南大学

·

后来

 沅芷/海南大学

·

消逝的梦

 八宝粥/中南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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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别

出心裁 子凡/北京理工大学我最终领先自己的力量摆脱了这种折磨、这种无奈。不再为爱憔悴冰清/西南政法大学

作者简介:

冰清,女,西南政治大学行政管理系97级学生,爱好文学、交友、听音乐,性格开朗,健谈,不为生活琐碎小事而皱眉,对未来充满希望。

再过几天就要期终考试了,可是我的心是如何也不能平静下来,整个人恍恍惚惚魂不附身,蓦然回首那曾经痛苦淋漓的日子,我再控制不了感情的大坝……

我全部否认了过去那个楚楚动人,气质高雅,冰清玉洁的我。曾经凌去壮志,心比天高的女孩如今已不再是自己了,我仰天长叹!哀怨于自己命运的多灾多难,悲愤于那个无休无止纠缠我的男孩——亮,不,他不配这个名字,他只会给我的生活笼罩阴影!

刚踏入大学的门槛,我欣喜若狂,虽然远离亲人,但已趋成熟的我总是信心十足的驾奴着我的日常生活和学习,同学之间互相帮助,互相进步。闲暇之余,宿舍里聊天,打扑克,看电视,不时的嬉怒笑闹声,八个年轻少女的生活充满阳光和微笑。

那是一个刻骨铭心的日子,多么温馨,多么浪漫,“亮”在不知不觉中闯入我平静如水的心扉——大家在玩牌,天南地北的胡侃之时。

时光荏苒,渐渐地,我发觉亮的言行举止越来越不对劲:每次四目相对,短兵相接之时,他似乎总在躲避,清秀英俊的脸闪着一缕红晕;每次闲聊时深埋的头不时射过那双澄澈的眼睛,含着一种不可名状的渴望——我的第六感官告诉我:亮对我不怀好意,一定喜欢上我了!刚开始时我还窃窃私喜,心里玩味着被爱的那股甜蜜,毕竟自己情窦未开。但是,我随即埋怨自己的“没大没小”:我是来学知识的,未遂的夙愿在向我挤眉弄眼——嘲讽自己的愚昧与幼稚,想到那含辛茹苦的父母,为了能给自己一个轻松舒适的学习环境,为解除自己的后顾之忧,劳碌奔波,期待自己有朝一日能出人头地,变成可爱的“金凤凰”。“可怜天下父母心!”我辜负了父母的一番心血。不!我下定决心,让他无计可逞,让他断了这后果不堪设想的念头。为了不至于伤其自尊心,我采取躲着他,疏远他的方式。

我改变了本是合理的生活学习规则,早上起床呆在宿舍听广播,练听力,等将近上课时匆忙去填饱肚皮,下午尽捡幽静的小路漫步,晚上泡在教室里“苦练内功”,尽量避免与他“狭路相逢”,即使“冤家路窄”,也千方百计金蝉脱壳,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我感觉我的计划很成功,我又重归那个无忧无虑,天真浪漫的女孩形象。

那是一个残阳斜照的黄昏,我捧着《唐诗宋词三百首》碎步袅娜地向湖畔走去,静静的湖面,青青的杨柳,如梦的水乡,我陶醉于这风光旎旖的景致!“客去波平槛,蝉休露满枝。永怀当此节,倚立自移时,北斗兼去远,南陵寓使退……”我沉浸在与诗人李商隐的强烈共鸣中。突然,亮如幽灵般站在我的身前。依旧那种眼神,那种表情,只不过多了些许忧郁和憔悴,我赶紧躲避他目光的捕捉,顺手递给他那本诗词集以掩饰自己的尴尬,他漫无目的地翻了翻,还给了我,并坐到我旁边。

我的心砰砰直跳快要蹦出嗓门,少女特有的羞意也不由自主地泛在脸上。我不知道他的下一步举动,我不敢想象,我全身微微地颤栗,双手不停地翻弄着书,茫然不知所措。“做个朋友吧!别总是逃避我,我是受不了那份痛苦的煎熬”,他凝视着我,眼里充满了渴望。“别这样,我们都还年轻,我们应该好好钻研知识,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进步,为达到成功的终点奋斗吧!”我稍稍挪动以保持与他的距离。

以后都说了什么,思绪混乱的我已记不清楚。但是,我深谙他更加想恋于我,更加钟情于我。虽然他总是绞尽脑汁接近我,或是甜言蜜语诚邀我出去走走,但我总想方设法避着他让他知道我意志的坚决。

一切的努力都付诸东流,他迷途难返,反而越陷越深,一下课就走到我桌前嘘寒问暖,一放学不顾颜面就往我宿舍跑,甚至人前人后神气十足地吹嘘他的用心专一,此情不渝,我渐渐讨厌他的为人处世了。

初冬的寒风肆意胡闹着,遍地是枯黄的落叶,整个下午不见亮的身影,没有他的“骚扰”,我一下身心清静了很多。下课后,同学们都说他犯了严重感冒,无法来教室上课,我想作为一个同学,去看望他也是理之常情,不会招致闲言碎语吧!于是,我决定去探望他。

当我气喘吁吁走到四楼楼道拐角处,就依稀可闻沉重的咳嗽声,顺着他宿舍的路,声音越来越清。我一踏进门时,亮正吃力地咳嗽着,对我的突如其来,亮有几分惊讶,我怯怯地往他的铺位移步,心里算着该说些什么。倏的,他一把抓住我的手,并希望我能接受他,我赶紧挣脱他的手,一连退了几步,满眼忧怨地怒视他,“你太不可理喻了!”成了我对他安慰的话语。随后,在他刚回到寝室的舍友们的茫然不解的目光中,我夺门而出,下楼的脚步仿佛如履平地,我对他的恨对更深了一层!

以后的日子,我变得不只躲避他一个人,和别的同学在一起我也有一种犯罪感,生怕他们会说长道短,我变得沉默寡言,郁郁不乐,把自己禁锢在一个人的空间,每当夜阑人静,万籁俱寂之时,脑海里总浮现许多不切实际的想法。想到由于亮的闯入而使自己原本安静的生活波涛汹涌,我无数次彻夜难眠。从此以后我的学业也遭受影响。春节回家时,我没有归心似箭的欲望。因为向来成绩优异的女孩却考得一塌糊涂,虽然爸妈没有责怪,自己却不能原谅自己,内疚与惭愧纠缠我渡过了漫长的、没有快乐的春节,于是我把一切都归咎于他的造次,我暗暗发誓:让他在脑里永远消失。

有了信念,我踌躇满志地开始了我的新的学习生活,我埋头于书山题海中,忙碌于校外活动中。我分秒必争,不让自己闲着,总是忙得不亦乐乎,为的是不让把他浮现于自己的头脑,更为自己远大的理想。

我的使他沉默了。他也换了一个人似的,常常一个人对天长叹,酗酒,抽烟也成了他的稽好。他还经常旷课,即使勉强到教室也魂不守舍,甚至趴在桌上睡觉,怜悯他的自暴自弃与堕落,我于心不忍,毕竟是为了我他才如此狼狈不堪,我苦口婆心规劝他,摆事实,讲道理,可自己的良苦用心如水过鸭背,他依然如梦游般地混日子,我的心寒了,但我没有放弃对他的鼓励和引导,就算是尽一份义务吧!徒劳又何妨呢?

世事难料,有一天他突然把一条项链塞进我手心,说是为了报答我的好意善导,并且恳求我一定要收下,不然他会更加愧疚不安,我不知所措,呆呆地伫立在楼道里。此时同学们正匆忙赶去教室,耳闻目睹我俩的推推搡搡,都抽住了奔跑的脚步,顿时,我俩里三层外三层被围了个水泄不通。在众目睽睽之下,我面红耳赤,恨不得找个洞钻入地下。直到铃声大作,我才脱离困境,奋步跑回宿舍,我扑在枕头上,泪水夺眶而出,如断了线的珍珠,我试图把一切烦恼和委屈都发泄出来,我把眼泪哭干了,把嗓子哭哑了,但受伤的心仍在滴血。我实在受不了这种折磨,这种无奈,于是,我把一切前因后果都告诉了班主任,希望自己能重新找回从前的自我。

可是,班主任也爱莫能助,他不敢得罪亮的大权在握的叔叔。班主任只是例行公事地与亮说了些无关痛痒的话题。亮非但没有幡然醒悟,反而更是肆无忌惮,因为连班主任也不敢说半句阻挡他的话。他大有“不达目的死不罢休”的志气。

我彻底捻了,我反复地追问自己:怎么办啊?

我不知道该如何去了结这段棘手的感情,我渴望能走出他纠缠的怪圈,有自己的一片小天地,为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和价值而拼搏,只想一个人无拘无束地朝奋斗的方向努力,不受别人的,更不受他的纠缠。但,我何尝不知道自己想法的可笑。难道我就这样屈服,成为他手中的俘虏?

够了!我活得太累了,就算改变不了残酷的现实,我可以远离,我要离开这是非之地,去寻觅属于自己的天地:蓝蓝的天,悠悠的云,绿绿的草……

面对一年末的终考,我心知自己不会有出息,但我不会因此而一蹶不振,路,在自己脚下,尽管眼前是泥泞沼泽,但走过了这段艰难的行程,前途一定会宽敞、平坦。

我理清了头绪:期待东山再起,这里,不是孕育成功的摇篮,我的梦,在远方,我即将去跋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有前人的鞭策,我不会图步于这——

无奈的恋情!

书上说爱情有三种境界:一是清醒;二是愚蠢;三是超脱。汪国真说:要走你就潇洒的走,人生本来有春也有秋,不回头,你也无需反顾,失去你——我也并非一无所有。我为情伤华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作者简介:

华英,20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一年级学生。

最喜欢做的事:看书、思考。

最喜欢的歌:《承诺》

最喜欢的男孩:正直、勇敢、善良

最信奉的格言:我做,因为我喜欢。

风,这个扬头琴里的低音符从我的额头悄然掠过,痛苦,仍蜷伏在怀中。

总是在夜阑人静时,独自浸入被泪水积成的一汪咸水湖,伤痛像一只黑鸟翩然飞落,而寂寞却住在湖边,终日放牧自己的忧伤。

我没有去喝酒,我怕自己很久以来苦苦构筑的独立与坚韧以及那份心如止水不为所动的心情就这样被打破。

我没有去喝酒,尽管那个你与我共同的朋友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毕竟我们有过一段美好,说我应该潇洒应该豁达应该在你离开之际一笑泯恩怨。我还是没有答应。

就在朋友无奈地转身的刹那,一切的艾怨忧伤痛苦沉郁却随那孱弱而汹涌的溪流夺眶而出。这一刻,我才知道,你已占据了我整个的身心和灵魂。我寂寞的日子是因为你的存在。你爱情的歌声是我泪水的源泉,我在心里疯狂地喊着你的名字。如梦如烟的往事不可抗拒的模糊了我的双眼……

是那样一个秋风飒爽的秋日,你似乎是一朵轻盈的云,不经意间被秋风吹到了我的面前,你自在活泼,本不应停留在天的哪方或地的哪角,你的近乎任性的愉快是无拦阻的逍遥。但你偏偏在我的面前停留下来。我说能让你依靠的人应该有金庸笔下的萧峰的豪气段雀的柔情。但你说那是小说是虚构,你需要的是真实,平平淡淡才是真。你说你喜欢我的质朴我的坦诚我的善良我的灵气,于是我的日子开始走进梦里:因为你日日准时执拗的等候我坚持晨跑;因为我天天执意的“灌输”你迷上了文学;我在你的歌声里醒来,你在我的诗句中做梦……

我们在别人的猜测羡慕挑剔嫉妒和指指点点中是超然的逍遥,做着温良的梦:你说我们一定要努力一定要考上同一所大学,你说你要当个医学家只是为了照顾我瘦弱的身体:你说你会替我誉写每一份稿件作个成功男人背后的贤妻良母,说我一定能压倒老舍盖过矛盾甚至超过鲁迅——美梦里几多憧憬几多雄心又几多年少的轻狂!

上帝总不肯轻易满足年轻狂妄的心。不管我如何叮嘱你上课认真听课下课认真复习事实却是你名落孙山而我却接到了大学通知书。

那个暑假我按捺着被录取的兴奋尽力去抚慰你的伤痛,你说我们从此天各一方劳燕纷飞你不再是我的全部而我也不再是你的唯一。我说不会的,我忘不了我们的山盟海誓海枯石烂和与你在一起的温馨,我到大学带走的只是躯体而你留下了我的牵挂我的柔情,你占据了我的灵魂,从此在你复读的那段日子里我是在盼信读信和写信中度过的。我在信里尽力掩饰着大学里的兴奋新奇和快乐,只把对你的千般激励万般思念装入了信封,一遍又遍不厌其烦的给你讲述大器晚成好事多磨的道理,而你也把满腹心事在灯下纸上讲给我听。

我以为你考上大学一切都会变得美好,我们就能重新拾起那份温馨,但你拿到那烫金通知书的日子却成了我们故事结束的日子。你说真对不起你只是我人生历程上一个站口而不是终点站,你说你谢谢我的照顾我的温情我的鼓励,你说你真的很感动但感动不等于爱情。你说你曾经也去爱过但一年的时光已经把爱撒得粉碎把两颗心抛得很远,你说你也想再爱一次却愈来愈身不由己力不从心。

我悲伤、愤怒却无奈。

我逃进宿舍取出那满满一抽屉的信,只一根火柴,便把它们化作摇曳的红花,黑色的蝴蝶,群蝶纷飞中我泪水无声流得好畅快,我在心里嘲笑自己怒骂自己可怜自己……以后的日子我不再相信海誓海枯石烂的誓言,我嘲讽这些誓言曾经是一份依恋,一句誓言,一句永远,转瞬即逝间,承诺已改变往日容颜,在淡淡的空气里化成一种怀伤,让我刹间心凉如水。我开始冲破多少年来自己编织的蚕茧,重新拾起鲁迅拾起艾青拾起托尔斯泰,在和先哲圣人的对话里我找回了希望找到了自信,我发现走出你的天空天地变得更加宽广,我参加竞选我做干部当家教,我入诗社练长跑发表文章,我开始把日子塞得满满的鼓鼓得不留一丝缝给你。

书上说爱情有三种境界:一是清醒,二是愚蠢,三是超脱。汪国真说:要走你就潇洒地走,人生本来有春也有秋,不回头,你也无需反顾,失去你——我也并非一无所有。等我走过清醒,走过愚蠢也走过超脱的时候,我才惊觉,原来收获的正是我渴望的那份淡然和宁静。我独自沉吟——对着自己的身影——却不再诅咒漫骂和郁伤,甚至我不愿缩短我的孤独和寂寞。给予你了,我便不期望回报。

恋爱到底是怎么回事。

徐自摩如是说。

曾经苍海无限感慨,有时孤独比拥抱实在,

让心春去,让梦秋来,让你离开……

就让往事随,都随风,都随风……往事随风晓枫/湖北大学

作者简介:

晓枫,湖北大学,最喜爱的歌手:齐秦;最喜爱的球星:欧文;最喜爱的影视明星:刘德华(在《暗战》中绝佳表现;最喜欢的歌:宇多田光的《Antomatic》;最喜欢的一句格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最喜欢的活动:保龄球、郊游、上网、看书;最喜欢去的地方:北京图书馆。

怡是我女朋友曦之外的又一个女孩。

她是一次我在外校参加舞会时认识的。初识怡时,我认为她是一个内向、腼腆的女孩,与舞会上那些嘻嘻哈哈爱笑爱闹的女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一个人坐在那里,显得十分文静而富有诗意,散发出一种与世无争的气息,我对她产生了好感。于是我上前邀她跳一曲。当我握住她的手时,脸腾地红了,垂着头,不敢正视我。

那天晚上我和她成了固定的舞伴。等舞会散了之后,她在我的通讯簿上留下了她那隽永的字体,还给我写了一首诗,至今令我回忆无穷。从此,我们就给彼此写信,传达自己的信息。在信中,我们从未想到过那个敏感的字眼但我能从她给我的信的字里行间里感觉到什么,但我没有去破它。后来我考上了大学,但她与大学无缘,在家待业。我写了很多信去安慰他、鼓励他,但她一直没有给我回信。我打电话给她说想去她家里玩,但都被她用不是理由的理由推托了。我感觉在我们之间有了一层隔阂。“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我和怡在人群中相遇了。好久没有见到她了,感觉告诉我,她已经变了很多,变得热情、成熟起来,不再是当年那个内向、腼腆的小女孩了,她请我到附近一家叫“卡布奇诺”的咖啡屋去,我们搅着两杯浓浓的咖啡,打开了话匣,我们俩之间有说不完的话,彼此讲述着自己这些日子以来的遭遇,仿佛要将现在的我们与过去的我们连接起来。自从那次与她相遇之后,我经常陪她去看电影,卡拉OK唱唱歌;她还给我看了这些年来她写的诗,处处蕴含着她的爱意。最令人难忘的还是我们回到了当年我们相识的地方,再一次共舞一曲,从她那含情脉脉的眼中,我读懂了许多关于她的过去。

自从与怡相遇后,我的心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每当夜深人静,我一个人躺在床上时,眼中总会出现怡的身影和她那双眼睛,我甚至有些害怕看到她的眼睛,为什么她的眼中总是充满了爱意?这使我对我俩之间纯洁的友谊的纯度产生了怀疑。但是她会这么想吗?在旁人眼中我和怡只是普通的异性朋友吗?

我和怡的一切,我一直都没告诉曦。

曦是我在一所学校上课时认识的,曦温柔、会体贴人,而且美貌动人。当时怡没有任何消息,于是我就选择了曦。可是没想到,在我与曦相爱多年之后,又重新碰到了怡,像我这样“喜新不厌旧”的人,面对这两份真挚的爱情,我该如何取舍呢?我该如何做才能不伤害其中任一颗心,怡和曦的身影在我眼前不停地交替出现,如果我早一点和怡挑明,如果我没有选择曦,如果我没有再一次碰到怡,这一切的一切都不会发生了。我不能脚踏两只船,我决定告诉怡,我不能和她在一起。

当怡再一次约我去跳舞时,我选择了我们最初相识的地方。怡犹豫了一下,答应了。为了给这件事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我把在舞会上所有可能的事想了一遍,并想好了应对的方法。

在舞会上,她把我带入了一种充满活力、青春的氛围,她旋转着,欢笑着,成为了当天舞会的焦点。她的眼中充满了激情,我那些无情的话全都被堵在喉咙里,要我伤害怡,我于心何忍哪。在跳完最后一支舞曲时,她突然吻了我。我不知道如何是好,我考虑了那么多情况,唯独没有考虑到她会吻我。我的动作有些紧张慌乱。

舞会后,我们一起在江边漫步,江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她突然对我说:“风,你是不是有什么话想对我说?从你打电话说要和我在这里跳舞时,我就已经知道了。从哪里开始,在哪里结束。这个吻算是多年来我对你情债的偿还。”“怡……”“你不用对我说什么,就让往事随风吧……”

她的声音是我一生的劫数,我试图着逃开,但上天洽谈室我要成为它的俘虏……

音劫?情劫?音缘?情缘?

杨曙光/湖南师大

作者简介:

杨曙光,湖南师范大学,最喜欢的活动:跑步,射击,打网球,打乒乓球;最崇拜的人:毛泽东;最喜欢的影视明星:泽田恭子;最喜欢的乐队:911乐队;最喜欢的歌手:张信哲;最喜欢的一句格言:把一切付诸实践,假如你分不清真伪的话。

我考上了M大学。于是我只身一人背上行囊踏上了上大学的征程,来自五湖四海的我们为了同一个目标在这里相聚,各地的语言文化在这里交汇,这使我的耳朵备受折磨。

一次,一个广东籍的女孩找我谈话,只是讲了十分钟,声情并茂,可我什么也没听懂,只好在那一个劲地点头,看她的样子都快哭了。后来她干脆在纸上写了一句话:

“Iloveyou, doyouloveme?”

天哪,桃花劫!我赶紧对她说:“I like you, but I don't love you。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接着我就故作潇洒地扭过头走了。”

我这个人很固执,一直以为我心中的“女神”不仅应该有万绮雯的长腿,还应该有周蕙那富有磁性的声音。

大一很快就过了半个多学期,圣延节到了,宿舍里那些臭男人全都好好打扮了一天,然后溜出去找女生浪漫了,只剩下我和一对“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的情侣共享节日的温馨。后来那男情侣受不住了,只好可怜兮兮地塞给我一毛钱,求我出去。像我如此有善心的人怎忍拒绝他的合理要求。两分钟后,我跳下床,边说边信步走出门口:“大爷我要去参加假面舞会了。”

走出宿舍,风有隐隐寒意,校园里显得十分空旷,寂静无人,我走到学生活动中心门口,看见里面几百个饺子在你推我搡,顿时没了折,在门口拿了个“夜礼服假面”的面具,一个人到校园花坛里瞎逛。后来干脆就坐在校园角落的一张石椅上嗑瓜子,冷不防有个声音说:“孤独的夜礼服假面,我能和你跳一支舞吗?”

那是我无法拒绝的天籁之音,亲切,温和,仿佛在很久很久以前,这个声音就已在我耳边回荡了不知多少遍。“但是没有音乐啊……”“不要紧,我们可以跟着感觉走。”

她既然这么说了,我还有什么理由拒绝呢,何况我根本不想拒绝她,我梦游般地站起来,搂住了她的腰,握住了她的手,她带着一个蝴蝶面具,与她那身黑色的连衣裙配极了。

我们俩个就在花坛上翩翩起舞,她的舞步轻盈无比,真的就像一只蝴蝶在飞舞。我握住她的小手,回味着她刚才的话语,心中突然一热,脚下便乱了方步。

我们在无言的舞曲中忍受着对方,两颗心于无言中感受到了最深的默契。最后她主张:“我们最后跳《泰坦尼克》舞曲吧,我们一起哼。”当她将《泰坦尼克》的主题曲缓缓奏出时,我心中流溢出无限的忧伤。我不知道该怎样留住这个美好的夜晚。我鼓起勇气对她说:“你是我遇到的最可爱的女孩。能摘下面具让我看看你吗?”

她摇了摇头,说:“让我们彼此都有个美好的想象空间吧!如果明年你还记得我,圣诞夜在这里等我好吗?”

我使劲地点点头,“无论那天下多大的雪,刮多大的风,我一定会在这里等你。”

曲终人散,我目送着她离去的背影,憧憬在我和她们明年的相聚中。

我小心翼翼地放好那“夜礼服假面”的面目,从此我总抱怨日子过得太慢,我在等,等着下一个美丽圣诞夜的到来,等着一只美丽的蝴蝶飞到我身旁。每天我都竖起耳朵,希望能听到那整日令我魂牵梦萦的声音,但一次次令我失望。此乃音劫也。

第二个圣诞节到了,我迫不及待地早早到了那个地方,静坐着等待小蝴蝶的到来。一分钟、两分钟……一刻钟、半小时……一小时、两小时,小蝴蝶始终没有出现。她放了我的鸽子。她一定已经把我和她的约会给忘了,也许她根本没有把我放在心中,只有我一个人像个傻瓜似的在寒风中等着她的到来。

本来这件事到此应该结束了,但我始终不能忘记我和她那美好的夜晚,从此变得多愁善感心事重重起来。眼中老是晃动着她的倩影。此乃情劫也。

第三个圣诞节到了,我本来不想去的,但鬼使神差般地我又去了那地方去等她。正在我意冷心灰地准备回去时,我背后响起了她那令我发痴、令人心碎的声音。“你在等我吗?夜礼服假面。”那声音如利剑般直刺我的心口。我浑身发抖,用尽全身功力才使自己没被这巨大的幸福给击倒。天哪,蝴蝶终于飞来了。“去年我在这儿等你,可是你没来。”“你怎么知道我没来,我就在那角落上看着你,你很好。”

长这么大,还没有人对我说过“你很好”。我太感动了。“你是个很有诚意的人,我愿意和你交个朋友。”接着她把她的手递给我,我们俩又一起在圣诞之夜共舞……

希望这一夜永远不要结束!

学会选择,学会选择时机,选择对手,选择未来。

速战速决

薛方燕/云南大学

作者简介:

薛方燕,1998年考入云南大学。现读云南大学计算机系。为人和蔼,性格内向。喜欢在外面闯荡。长于书法,在校发表多部作品,受到同学好评。由此而成为优秀学生干部。

真的不敢想象,我的爱情故事会来得这么快,去得也如此迅速。令我自己也感到意外,我对她火一样的热情,会在她的狂风骤雨之后变得如此无声无息,我怀疑自己是否真心地爱过,付出过。

走进大学校门,本想一个人就这样过去了,一个人独来独往,活得也逍遥自在,想干点什么就干点什么,无牵无挂多好啊。但是事情并非我想象的那么简单,我毕竟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男子汉。由于受家庭,特别是父亲的影响,我就参加了,虽然我的字不怎么样,但是努力一点就会有进步。

书协里的人多数我都不太熟悉,时间长了,与大家才混熟了,而且我参加了她的组织机构,与我在同一部门的有两个女的,天就是其中一位。我第一次注意她的时候,穿了一件白色的毛衣,剪得短头发,大大的眼睛,说话慢条斯理,还带着一种特别的味道,给了我一个特别的感觉。在以后的接触中,我了解到她是一个来自巴蜀地区的姑娘,家庭条件比较优越。

渐渐地我发现她不仅说话有些特别,而且处事行为也有很多特别,具有女孩子特有的气质,时间一长,我发觉自己喜欢上她了。

于是我找各种机会与她接近,星期五晚上到礼堂去看电影,周六,周日约她出来讲座一些问题,她可能也开始意识到这个问题,平时谈话做事总是很不自然。就这样过了大一的第一学期。到了第二学期,我想我应该向她表白了,虽然以后彼此关系会发生很大变化。

于是在一个周五的晚上,我们相约在大礼堂前面的第三颗树下。当我到那里时,她已在那里等候,我们相视一笑,然后找一个地方会下。今天晚上,明月当空,大地在月光照耀下显得特别富于色彩。因为我心里有鬼,因此一切都显得那么不那么自然,说这也不是,说那也不是,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只好踱来踱去。那句话到了嘴边,又咽回去了,然后又到嘴边又咽回去了,如此反复几次。她似乎意识到了我的不正常。问我:“你今天怎么啦,怎么这么心神不定。这是最后的机会了,我意识到,于是我终于鼓起勇气,告诉她”。“我告诉你一个不知怎么说的消息,我从第一次见到你开始就喜欢上你了,我告诉你,我爱上你了,但我不会逼你,我只是说出我的心里话。”

她听了这句话,似乎并没有什么意外,脸上的表情十分平静,然后站起来,抬起头看了看当空的皓月,说:“其实我早已意识到这一点了,我想你会说的。我不会告诉你我不喜欢你,只是我还没有达到你的那种程度。我想我现在还不想谈这个问题。”

我的心顿时凉了半截,我没有想到她会说这种话,也许是因为我太天真,因为在此之前,我的感觉里她也喜欢我。

我什么说也没说,呆呆地站在那里,眼望着远方,含着泪水,我真的想向苍天喊一声:为什么,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但是我什么也没说,掉过头冲她淡淡一笑:“谢谢你,我有点不舒服,我先回去了。”

这是我走进大学校门之后第一次体验到爱的滋味和失恋的痛苦。也是我人生中留有特别的印记。

她留给我一个教训:学会选择,学会选择时机,选择对手,选择未来。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后来沅芷/北京中医药大学

作者简介:

沅芷,山盟海誓中学毕业,现在中医药大学学习,举广泛,爱好专一,最喜欢的颜色是粉红,最高兴的事是遇见严,最难过的事是失去了鹏,家住天涯海角,最喜欢的活动:打网球、看小说、逛街、散步;最崇拜的人:金庸、琼瑶、毛泽东、撒切尔夫人;最希望的事:鹏能回到我身边。

鹏是我高中三年的同学,本来我与他只是普通朋友,但由于某种机缘巧合,我和他的关系日益密切,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我们俩相互鼓励,度过了“黑色的七月”。鹏的存在,使我相信了“异性之间存在纯洁的友谊”。但是在填报志愿那一天,他递给我一封信,整整三十九页,28747个字。信中表达了他对我的爱意,并希望我能接受他,他还说,即使我们相隔千里,也无法阻挡他对我的思念。我知道,他说的全是真话,但不知为什么,我还是拒绝了他。

事有凑巧,我和他同时考入了同一所重点大学。虽然我离乡背井,但我却丝毫不感到孤单,因为有鹏。他总是想尽方法替我解闷,逗我开心,但我仍然不能接受他,因为我对他的感觉除了感动之外,还是感动。

日子一天天过去,一个冬日的早晨,我一个人漫步在校园里,享受着那清晨沁人心脾的空气,突然一个男生从后面绕上来,拦住了我的去路,你一个人不寂寞吗?极富磁性的声音。他面目清秀,长得挺帅,有点儿像足球队员张玉宁。“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我跟了你半天都没发觉,你是哪个系的,你叫什么?”当时他给我的感觉是他很轻浮,也许这是几千年封建文化留给女性的宝贵财富。于是我就准备绕过去,但他伸手拦住了我,我漠然地望了他一眼,“让我过去。”结果他那伸平的手臂放了直去。我无意中看见了他当时那受伤的眼睛。他受伤了,而我也没有了散步的心情,回到宿舍。但从那以后,我眼中就老是浮现他那受伤的眼睛。为什么会这样?是不是我已经爱上他了?不,不会的。我不想想,也不敢想。但我在以后的日子里却有意无意地关注着他。原来他是我们学校女生心目中的白马五子,校学生会外联部的部长,叫严。有好几次我在校园里碰见他,总是低着头走过去,希望他不要认出我。但是我的心很快便被他俘虏了。他托人递给我一封信,粉红色的信笺,是我最喜欢的颜色,上面只有七个字“爱你爱到骨头里”。

于是我和严相恋了,我的整个世界就只剩下严。纵是飘雪的寒冬也无法将我火热的爱情冻结,我的青春也绽放出前所未有的光彩。我觉得严真的了解和欣赏我的害羞又调皮,温柔又掘强,他不苛求不索取,呵护包容着我,给了我一份自然而又释然的快乐,我突然觉得,他是一把挡风遮雨的伞……我愿守护这一份情,无期无限。

当我正沉浸在那份与严的爱情中时,我也就很少见到鹏的面了,因为我的眼里只有严。只有在我和严吵架过后,我才会在伤心之余想到鹏对我的体贴,鹏对我的好,会为我对他的忽略和无情感到些许内疚。但是当自己和严和好后,我又会将他抛之脑后。鹏依然对我很好,很关心我,对我有求必应,于是我觉得自己很怎么,很过分。

严由于和我的关系,也认识了鹏,鹏爱屋及乌,对待严也很热情,但是严对他却并不是那么友好,他总是当着鹏的面对我那无法掩饰的关心和爱护耿耿于怀。有一次他甚至为了一丁点儿小事和鹏大吵了一架,还打了鹏,鹏由于我的关系并未还手。那次我很生气,对于严,我避而不见,但还是被他逮到了。他说他这样做是因为怕我离开他,怕我从他的生命中消失,失去了我,他就失去了一切,并向我保证,以后绝不会再这样了。在他的信誓旦旦和热吻之下,我原谅了他,我们又和好如初了。然而在这件事之后,那可怜的鹏早已识趣地退到了一边,在以后的日子里,他几乎在我的视线中消失,像是人间蒸发一样。我知道他是在避着我,怕我难做。失去了他的友谊,我的情绪低落极了,我觉得自己很对不起他,这一切全是由我造成的。于是乎我在与严相往的同时,也就留了个心眼在鹏身上。过了一段日子,我听闻鹏已与一个漂亮的女孩交往,而且他的好友都说现在他的脸上有了好久未曾出现过的笑容。我的心稍稍得到了一点安慰。

再说我和严,现在的他已经失去了往日的风度,自私,大男子主义在我面前表露无遗。有一次,他看见我和一个男生走在路上(其实那个男生只是我的一个同乡),他便大发雷霆,说我变了心,对我的“不贞不洁”大加斥责。我没有过多的解释,任由他那原来富有磁性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咆哮。我没有流泪,因为我的泪水早已凝成晶莹的冰块,滑落在心底。但最终由于我对这份感情的珍惜,所以在他一再向我道歉之后,我又一次原谅了他。

终于有一天,他向我提出了分手。我知道我们之间早晚会有这一天的,只是我没有想到会这么快。我再也不想保持沉默,我破天荒地把曾是我的全部的严骂了一顿,然后扭头就走,自我感觉挺cool的,我想严当时一定呆若木鸡。不过这种快感没有持续多久,我回到宿舍,一个人抱着被子哭了一夜,企图把这一切的一切全都用眼泪冲走,不留一丝痕迹,可惜我做不到。

整日整日的不快写在我日渐消瘦的脸上,我整个人都傻了,我的青春光彩黯淡了,连我自己都开始讨厌我自己了。又一个冬日的早晨,我依然一个人漫步在校园里,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芷,你还好吗?”是鹏,是鹏的声音,我急忙点了点头,赶快又摇了摇头,泪水在我眼中打转。他对我说:“你不快乐我也不快乐。”然后递给我一张面纸,让我擦干眼泪。我捉住面纸的手不停地颤抖,感受着他温和的体温,这是我许久未感受到的幸福了。我认为我已找回了失落的安全和幸福,我一把抓住了他的手,但他却挣脱了,并向自己的右边瞅了瞅,我一看,感觉自己又一次跌入了万丈深渊,在离他十米开外的地方,是他那漂亮的女友,长得小巧玲珑,大眼睛乌黑发亮,晶莹的皮肤,翘翘的小鼻子,樱桃般的小嘴,我见了,都不禁为之吸引。我明白了,鹏已不再属于我。我轻轻地对鹏说了句:“祝福你们。”然后就走了,至于鹏后来向我喊的话,我一句都不记得了。“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不是所有的梦都来得及实现

不是所有的话都来得及告诉你

疚恨总是深植在离别后的心中消逝的梦八宝粥/中南工大

作者简介:

八宝粥,中南工大,最喜欢的事:喝八宝粥、上网、看小说;最喜欢的颜色:紫色;最崇拜的人:毛泽东;最讨厌的人:李登辉;最喜欢的格言:民以食为天;最喜欢的球员:贝克汉姆;最喜爱的明星:杨恭如、深田恭子;最讨厌的明星:任达华;最想做的事:游西湖。

他是一个不善言谈的男孩,在与人交际时也显现得非常害羞腼腆,但往往就是这种人,会有得天独厚,与生俱来的好运,或是有着众人望尘莫及的才华。他拥有了后者,写得一手好字,文笔又好,成绩也在班上数一数二,还是漫画协会的会长,他画的漫画据说可以与《雪椰》相比;他也占据了前者,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到大都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他,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虽然不善交谈,但人缘极好,他大学不住校,因为他家就在学校对面,很近,全班同学几乎都去他家蹭过饭,其中自然也包括她。

她是一个俊秀、清纯的女孩子,嘴角总是甜丝丝地附着一款温柔,她有一头乌黑如瀑的长发,纤细的手指与浑圆的足踝。她也人缘极佳,是公认的“最可爱的人”,大家都叫她“小宝贝”要是女孩子这么叫她,显得十分亲昵,但是连男孩子也这么叫她,未免有些不伦不类,似乎还带有那么一点戏谑的味道。但是她不在乎。其中也有不叫她“小宝贝”的,那就是他,唯独他一个叫她的名字,他相信,他的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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