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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0 04: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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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亨利·詹姆斯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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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广场

华盛顿广场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华盛顿广场作者:亨利·詹姆斯排版:汪淼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时间:2011-12-01ISBN:9787532755554本书由上海译文出版社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亨利·詹姆斯及其作品——英美现代主义小说的先声(代译序)

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 1843—1916)是一位杰出的小说家、文体家和文艺评论家。他生于美国,长年定居英国,最后加入英国国籍,因而在英、美两国的现代小说中都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在用英语写作的作家中,他第一个把小说作为一门艺术进行了长期探索和大量试验,创作了二十二部长篇小说、一百十三篇短篇小说以及十多本文艺评论书籍。在他生前,对于他的创作似乎贬多于褒,特别是他的技巧和风格经常受到美国评论界的非议。但在二三十年代以后,当小说处于重大变革和现代主义小说迅速崛起的年代,詹姆斯名声大振,大西洋两岸的学者和评论家都竞相发掘他作品中的精英,高度评价他的创作。美国杰出的评论家菲立普·拉赫夫(Philip Rahv)称他为“美国最伟大的小说家”,叶佛·温特斯(Yvor Winters)宣布他是“英语语言中最伟大的小说家”。英国著名学者F·R·利维斯(F.R. Leavis)问道:“在英语世界里,我们还能找到谁在小说艺术的成就上能够超过他?”这些评论虽然难免过誉,但如果说詹姆斯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以来英语小说中最杰出的四五个作家之一,这样的结论在英美评论界一般是能普遍接受的。

詹姆斯所生活和从事创作的年代正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帝国主义阶段的时期。随着资本的迅速发展,资本主义制度所固有的各种矛盾更加尖锐。在这个时期,于十九世纪中、后期达到顶峰的现实主义文学已出现衰落的趋势。许多作家不满足于现实主义文学所取得的成就,试图另辟蹊径,力求创新,对文学作品从表现题材到创作技巧都进行了一系列的试验,寻找一种新的创作方法来表现新时代的复杂社会矛盾与深刻精神危机。这就是现代主义文学崛起的历史背景。现代主义在十九世纪末从欧洲大陆传入英国,首先反映在王尔德等唯美主义与颓废派的作品以及爱尔兰诗人叶芝早期的诗歌里。在英语小说领域里,亨利·詹姆斯是进行这方面试验的最早探索者之一。在小说从传统转向变革的时期,他是个承上启下的人物。“詹姆斯从小说中人们所熟悉的传统开始,然后将注意力转移到小说创作中迄今为止那些为人们所忽略的方面,而恰恰是这些方面使詹姆斯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现代实验小说的先声。”一

1843年4月15日亨利·詹姆斯出生在纽约市华盛顿广场边的一所屋子里。他后来在自传里谈到自己早年在这里观察生活的印象,而《华盛顿广场》一书,更是细致地描绘了当年广场的生活气息。詹姆斯家境富裕,父亲是宗教和哲学问题作家,哥哥威廉·詹姆斯后来成为著名的哲学家和心理学家。詹姆斯的父亲将了解欧洲文化作为子女教育的一个基本部分,因而从子女幼年起就带领他们多次漫游欧洲,足迹所至,遍及日内瓦、伦敦、巴黎、罗马、波恩等地,詹姆斯也在这些城市之间辗转求学。南北战争期间,他应征入伍,1861年在一次救火过程中脊柱受伤,这促使他早年就决定当一个生活的观察者与评论者而不当生活的积极参与者。1862年詹姆斯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然而他的主要兴趣却在于文学,因而不久他就开始了短篇小说创作。1875年是詹姆斯一生中的重要一年,这一年他出版了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完成了第一部长篇小说《罗德里克·赫德森》。同年十一月,他在巴黎结识了屠格涅夫、都德、福楼拜、莫泊桑以及左拉等当时的著名作家。福楼拜读了他的若干短篇,说它们写得不错,只是缺乏鲜明色彩;屠格涅夫也开始注意起他的创作。屠格涅夫是詹姆斯一生所敬仰的作家,而法国现实主义大师的作品则是他早年模仿的对象。他心目中最伟大的小说家是巴尔扎克。1876年詹姆斯定居伦敦,在以后的四十年中,伦敦为他提供了居住与工作的处所,也为他尔后的许多作品提供了背景。这期间詹姆斯成了一位勤奋的作家。1904年詹姆斯返回美国探亲、讲学。在阔别二十一年之后,故乡对他已显得十分陌生。翌年詹姆斯返回伦敦,开始编辑他著名的二十四卷本的纽约版文集。他将以前的许多作品重新修改润色一遍,并编写了十八篇重要的评论性序言,涉及了各本小说的孕育构思过程及结构技巧上的长短。这些序言包含了对小说这门艺术的不少精辟论述,后来汇集成《小说的艺术》(The Art of Fiction)一书。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为抗议美国政府长期保持中立而不对德宣战,詹姆斯于1915年加入了英国国籍。后来,詹姆斯即患中风,缠绵病榻数月之久,最后于1916年2月16日在伦敦逝世,终年73岁。他在临死前不久接受了英国政府颁发的最高文职勋章。二

詹姆斯是一位发展了一套明确的小说理论的杰出小说家,也是一位优秀的评论家。他在开始文学生涯之初就着手酝酿一种理论,即将小说作为一门创作的艺术。1884年他发表《小说的艺术》一文,纵横论述了他对小说创作的一些原则性观点。早期的詹姆斯特别强调小说与生活的联系,认为小说是“直接地再现生活的艺术”。他明确指出:“一部小说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它的确试图反映生活。一旦放弃这一企图……它将会陷入一种奇怪的境地。”詹姆斯十分重视艺术的真实性。他在文章中直抒己见地说:“真实感(细节刻划的真实性)是一部小说最重要的优点——所有的其他优点都无可奈何、俯首帖耳地依附这个优点。”詹姆斯认为,恰恰是这方面的成功“构成了小说艺术的开始和终结”。詹姆斯强调小说要从生活中提炼出具有典型性的东西,指出“艺术本质上就是选择,但它是一种以具有典型性、具有全面性为其主要目标的选择”。詹姆斯这些观点无疑是对小说理论的重要贡献。在创作实践中,特别是在早期的创作实践中,他始终遵循这些理论,力求作品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结合,使生活中道德伦理方面的内容尽可能以高度的艺术形式表现出来。因此,《英国小说》一书在评论詹姆斯创作的特点时指出:“詹姆斯的原则是,只有当作品具有怡人的美学价值时,伦理观念才能得到成功的表现。”

詹姆斯作品有两个基本的主题,第一是“国际性题材”,即美国和美国人与欧洲和欧洲人之间的关系;第二是无辜与腐蚀的对立,即年轻美国的无知单纯与对生活的渴望受到古老欧洲的世故与诡诈的腐蚀。在詹姆斯的小说中,往往有一个无知与无辜的主角,所谓无知与无辜是指主角天真、单纯、善良、直率,尚未被庸俗势利、虚伪诡诈的风尚所玷污。这个角色往往是年轻的美国人。在詹姆斯的作品中,历史短浅的美国往往是年轻无知的象征。但是,在古老欧洲的世故人情面前,他们的无知受到蒙骗,无辜受到腐蚀。詹姆斯作品中新、旧两个大陆的对立,象征着两种道德观念的冲突。许多无知与无辜的主角发现自己受到愚弄与欺骗,往往能以新的勇气与毅力面对逆境。

在小说从传统转向变革的时期,詹姆斯对小说的表现内容与艺术技巧都进行过一系列的探索、试验和创造,其中有可供借鉴之处,也有不足为取的地方,往往瑕瑜互见,从来褒贬不一。但对这些尝试进行一番客观的考察是有助于了解现代小说的变化与发展的。詹姆斯对小说这门艺术所作的新的尝试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意识中心”——新的叙述技巧。在詹姆斯以前,传统小说基本上采用两种叙述方式,一种叫“作者无所不知式的叙述法”,即叙述者了解所有角色及所有细节的发展;另一种叫自传体第一人称式的叙述,即用第一人称的方式按“我”的观察进行叙述。詹姆斯对叙述故事的方式与角度进行了大量试验,创造了以某人物为意识中心的叙述方式,也就是既不从那个无所不知的作者也不从第一人称“我”的视角及观点来叙述故事,而是让整个叙述线索来自作品中的某一个角色,一切叙述描写都从这个角色的观察和认识出发。在《仕女图》中,作者将女主角伊莎贝尔置于各种观点的汇合处、各种意识的中心点,将她种种细微的感受、启示和反应写得丝丝入扣。在《戴西·米勒》中,意识的中心是与戴西接触最多的一个年轻人温特伯恩,整个故事是写戴西周围的人,特别是温特伯恩对戴西的观察及反应。《梅西所知道的》在技巧上是一本成功之作。梅西是个无知的女孩,离婚的父母道德败坏,整个故事通过梅西正在成熟起来的感受和认识而逐步铺开和发展,作者让读者通过一个天真无邪的女孩的眼睛看到全部腐化与堕落。詹姆斯的“意识中心”对以后的美国作家约翰·都斯·帕索斯(John Dos Passos)和诺曼·梅勒(Norman Mailer)的叙述技巧产生过很大的影响。

二、小说的目的。詹姆斯以前的小说所关心的问题是“在这个世界上人怎样才能生存下去”。詹姆斯将小说表现的目的引向一个新的方向,他所关心的问题是“生活中真正的经验与感悟是什么”。如果说传统小说更多地具有社会学意义的话,詹姆斯开始使小说更多地具有心理学与哲学的意义。为了集中力量探索道德方面的感悟,詹姆斯有意使他的主要角色都拥有充足的经济来源,而不需要为维持生计奔走操劳。在《仕女图》中,作者有意让伊莎贝尔凭空得来一大笔遗产,使她从而能专心致志地去体验生活、发现生活。詹姆斯的这种处理常受到以前美国评论界的非难,而这种处理的一个不幸后果是作者所表现的人物的范围十分狭隘,他们不外乎是养尊处优的少爷小姐、富翁阔佬。当然,作品人物与社会生活面之所以狭隘,更主要的是作者社会经历狭隘所使然。作者一生对下层社会的苦难所知不多,对当时资本主义逐渐进入帝国主义阶段这一时期日益高涨起来的社会斗争了解更少,因此当作者在《卡萨玛西玛公主》等这样的作品中触及伦敦贫民窟的生活与斗争时,他的资产阶级局限与偏见就充分暴露了出来。

三、从外部情节转向内心精神。这实际上是二十世纪小说的一个重要变化。从现实主义到现代主义,小说反映的对象和表现题材,逐步从外部社会转向内心世界,从客观环境转向主观精神。读者可能会埋怨,詹姆斯的作品洋洋数十万言,但进展缓慢、故事不多,一篇杰克·伦敦或欧·亨利的短篇小说可能比詹姆斯的一部长篇小说具有更多的故事情节。对于詹姆斯来说,冲突的舞台已不是外部事件,而是内心生活;他的目的不在于叙述一连串事件,而在于再现一种情景;他要着重表现的不是人物的所作所为,而是他的所思所感。詹姆斯,如同以后的许多现代主义作家,发现人的内心是个动荡复杂的世界,变化不停,流动不已。詹姆斯在刻划人物内心世界的时候特别注意分析和描写心理状态极其细微的变化。他运用各种词汇、语法及修辞手段,力图将头发丝一般纤细的感受或情绪写得惟妙惟肖、鞭辟入里,当然这些描写的效果在不少场合是适得其反的。詹姆斯对人物心理和意识的细致分析是以后出现的心理学小说的先声,他的心理分析的创作方法对诸如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弗吉尼亚·伍尔夫(Virginia Woolf)等意识流作家产生过相当的影响。有的评论家把詹姆斯的创作称为心理现实主义,这恰当地反映了他的作品中所体现的旧与新的交替。“现实主义”反映了他与传统的联系;“心理学”反映了他对新题材、新形式的探索。詹姆斯在传统与革新交替的时期为现代主义小说拉开了序幕。

四、后期詹姆斯风格。为了确切、生动地表达人物细致微妙的观察与感受,詹姆斯需要一种新的文体。经过多年的揣摩,他逐渐形成一种特有的风格,通常被称为“后期詹姆斯风格”。他的语言经过反复锤炼,就像他所要表现的事物和感情一样含蓄微妙,令人难以捉摸;对于每一个形容词都反复推敲,直到他认为找到了最精确的一个。句子结构越来越冗长,中间不时被插入语打断,从句之中套从句,层次十分复杂。文字艰涩难读,文风过于雕琢堆砌,单纯为追求高雅而失去了早期作品的那种清新隽永。F·R·利维斯在《伟大的传统》一书中指责他有时使读者“厌烦到不愿拜读的地步”。著名作家托马斯·哈代一针见血地批评他“沉闷繁琐的风格,没完没了的句子,然而内容空洞,言之无物”。H·G·威尔斯(H. G. Wells)则把这种累赘的文风形象地比作“采豌豆的大河马”。但是在有耐心、有兴趣研究詹姆斯作品的读者看来,詹姆斯的风格细腻精致,语汇精雕细琢,描写幽雅绚丽,给人以诗歌一般的美感,而他的含蓄与幽默更臻于完美的地步。对于詹姆斯风格的褒贬往往随各人好恶而不同,但重要的是要看到,“如果笼统地指责詹姆斯后期形成的风格是有意走上歧途,那就误解了他的意图。他是先有了那种思想,才有那种风格的。”他的风格是他得心应手的工具,只是他后期经常沉溺于此,难免烦琐罢了。三

詹姆斯一生的创作活动长达四十余年,评论家通常把它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开始写作短篇小说起到1886年为止。这个阶段的作品虽然有创新的地方,但大多仍沿用传统技巧。十九世纪七十年代,詹姆斯还在学习小说写作的技巧,寻求自己的表现主题,因而作品都比较简单,人物的性格形象也比较清楚明瞭。八十年代他开始接触社会与道德等比较复杂的题材。虽然这个时期的小说写于欧洲,但焦点都集中在美国人身上。詹姆斯的第一部作品《罗德里克·赫德森》(Roderick Hudson, 1875)写一个年轻有为的业余塑雕家从美国到欧洲接受旧大陆古老文化的熏陶以丰富他的创作,但在欧洲的环境里他的艺术天才的花朵没有开放,寻欢纵乐的欲望却滋长起来。他陷入了爱情的纠葛,最后坠身山谷而死。作品第一次触及了詹姆斯的基本主题,即无知的美国人在欧洲这个“罪恶的天堂”的经历。《美国人》(The American, 1877)进一步表现了詹姆斯的国际性主题,描写一位白手起家的美国百万富翁到巴黎去领略欧洲的古老文明,并要物色一名上流社会的女子作配偶,而保守封闭的法国贵族社会坚决将这个企图贸然闯入的美国生意人拒之门外。作品的背景描写十分出色,对话幽默俏皮,戏剧性场面与心理分析相互穿插,初步显示了詹姆斯的创作才华。《美国人》表明詹姆斯是一位有希望的年轻小说家,“他有霍桑那种道德内容的严肃性、狄更斯那种讽刺戏谑的笔触以及乔治·艾略特那种对作品形式的掌握。”《戴西·米勒》(Daisy Miller, 1879)是詹姆斯第一本轰动一时的小说。小说的主角是一位来自新大陆的姑娘,她天真直率,聪明伶俐,热情奔放,漫游罗马时在与男性的交往中自由活动,不拘泥于社交场合的种种陈腐礼节,深信自己的行为无可指摘,却不料被上流社会讥笑奚落为卖弄风情。这位单纯而自信的姑娘仍然我行我素,不为舆论所左右。作品以詹姆斯早期特有的清新隽永的笔调和浓厚的生活气息反映新、旧两个大陆上两种文化的对立。十九世纪的欧洲、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道德规范森严,妇女的行动受到许多陈规陋习的束缚与压制,戴西·米勒的天真大胆是对僵硬陈腐的习俗、礼教的反叛,她代表了追求更多自由与独立的一代新女性。

詹姆斯在美国文学中第一次使妇女以主人公的身份进入小说。《仕女图》在更广泛的规模与更深刻的程度上再现了无辜与腐蚀的对立,被公认是詹姆斯最杰出的作品,也是英语作品中的上乘之作。作品虽说是宏篇巨著,基本的故事情节却十分简单清晰。女主角伊莎贝尔妩媚聪慧,天真单纯,充满理想,矢志寻求自由,是詹姆斯笔下美国妇女的理想典型。她父母早丧,随姑母来到英国,渴望探索与体验新生活。英国贵族、美国富商一个接一个神魂颠倒地向她跪下求婚,她却视婚姻为羁绊,为保持独立自由而一概回绝。她的一位身染痼疾的表兄对她产生了好感,劝说父亲将遗产的一半传给内侄女伊莎贝尔,好让她无忧无虑地去探索新生活。不料,表兄的好意反而成了祸因,意外得来的财产使伊莎贝尔沦为追求财富的人的猎物。天真的伊莎贝尔被艺术收藏家奥斯芒德的风流儒雅所迷惑,误嫁伪君子,因而在“常规和习惯的磨盘里遭到辗轧”。但是,伊莎贝尔认为“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于是在表兄死后她又勇敢地回到罗马。这时她已有了以高昂的代价换得的对生活的认识,准备以新的勇气和毅力去面对命运。

詹姆斯本人在谈到这本小说时说:“整个小说的主旨是,一个可怜的姑娘向往自由精神,追求高尚情操,自以为目光清楚、行事慷慨而合乎情理,到头来却发现自己在常规和习惯的磨盘里遭到辗轧。”这个“常规和习惯”道出了资本主义社会里自私和诡诈的风尚。伊莎贝尔热情天真,充满对生活的渴望与对自由的向往,但年轻无知,缺乏经验。在欧洲文化熏陶下成长起来的奥斯芒德以及他早年的情妇代表了堕落与腐蚀的势力。以道德危机为试金石来揭示各种性格类型的冲突是这本书的核心。这一无辜与腐蚀相对抗的主题在以追求物质利益、攫取物质财富为目标的资本主义社会里是具有普遍与长久的意义的。造成伊莎贝尔悲剧命运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她对“自由”的幻觉。她以为自己是自由的,可以在生活中作自由的选择,殊不知她的财富、她的美貌可能成为阴谋诡计的目标;而她的单纯、她的天真又可能使她将虚伪的做作误认为道德的楷模。她不知在追求自由的路上每一步都可能落入陷阱。从这一点上说,“《仕女图》在文学作品中最深刻地揭示了认为自由是人性固有的抽象本质这种信念是十足的幻觉。”《仕女图》风格细腻凝炼,含蓄幽雅,在追求艺术形式的完美性方面几乎达到了无懈可击的程度。小说的大部分写得色彩绚丽,对话含蓄幽默,妙趣横生,背景描写也相当出色。当詹姆斯不刻意求工时,他文笔潇洒自如;当他过份讲究风格时,文体便略嫌做作。这两者在《仕女图》中兼而有之,总的效果是令人赞叹的。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在这本小说中,詹姆斯第一次冲破了小说写作的传统方式,从外部世界与内心生活两个水平上推动故事的进展。故事的事件与情节通过主人公的内心活动展开,作者细致地描绘了伊莎贝尔的各种精微纤细的心理变化及感受,外部世界是通过她的内心生活得到表现的。“这种方法对现代小说家来说已经多少是理所当然的了,但是在1881年却是小说技巧方面一个为人忽略的革新。就凭这个理由,《仕女图》也应该被视为小说发展史上一本具有重大意义的作品。”

从1886年到1901年是詹姆斯创作的第二阶段。在这个阶段中,詹姆斯一度转而从事戏剧创作,先后写了八个剧本,但并没有取得多大成功,最后只得放弃。这一时期的小说,主要人物逐步转变为欧洲人,在创作技巧上进行了大量的试验,詹姆斯的作品主要从这一阶段开始变得内容空泛,语言艰涩难读起来。他试图用精湛的技巧来掩盖内容的贫乏,用优雅的风格来说一些以前说过的话,这也是许多作家成名以后创作源泉日益枯竭时出现的通病。在中期作品中,詹姆斯运用了戏剧中通常采用的一些表现方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作者还越来越多地采用含意艰深的形象和象征,作品含有浓厚的象征意义。

这一时期的许多作品涉及罪恶问题,主要有《阿斯彭文稿》、(The Aspern Paper, 1888)、《波英顿的珍藏品》(The Spoils of Poynton, 1897)和《青春初期》(The Awkward Age, 1899)等。《梅西所知道的》(What Maisie Knew, 1897),通过一个小孩从无知到有知这个成长过程中的观察,揭示了一个充满罪恶的成人世界。作者明确地谴责了那个玩世不恭的时代里道德的沉沦与青年的堕落。与《梅西所知道的》相反,《螺丝在拧紧》(A Turn of the Serew, 1898)则是由成人探索小孩的内心世界并在那里发现了罪恶的种子,故事气氛恐怖,情节神秘,有人称之为高雅文学作品中最出色的鬼故事。总的说来,詹姆斯中期的创作,由于作者耽迷于结构、技巧、风格上的试验,作品的社会意义和现实主义成分大大削弱了。

从1901年起,是詹姆斯创作的第三阶段,许多评论家称之为“主要阶段”。在这一阶段,他共创作了通常认为是詹姆斯最成熟的最后三部小说。在这些小说中,詹姆斯又回到他的国际性主题。这一阶段詹姆斯的艺术形式更臻于完美,语言表达也形成了一定的程式,“后期詹斯姆风格”主要是指这一阶段的风格。《鸽翼》(The Wings of the Dove, 1902)在一定程度上重申了《仕女图》的主题,描写爱情如何受到金钱的玷污。这个象征性题目中传递佳音、布施恩泽的鸽子是一个名叫密莉的年轻女百万富翁。她身患不治之症,从美国来到欧洲,想在最后弥留时刻体验生活,尝试幸福。她爱上了一个名叫丹歇的青年记者,却不知丹歇已与另一女子凯特暗中结成婚约。当凯特得知密莉腰缠万贯而去日无多时,便极力怂恿丹歇与密莉结婚,以获得其财产,等她一命呜呼后两人再结为夫妻。密莉不久终于发现了他们的阴谋,但出于爱与谅解,她虽未与丹歇结婚,仍把大笔财产留给丹歇。她展开两翼,好让这对有情人像翼下之卵一般生活在她的恩泽之中。丹歇的良知受到谴责,羞恨交加,自觉无脸接受财产。凯特见财产落空,也就背弃了丹歇。《鸽翼》是一部悲剧式的作品,凯特是莎士比亚笔下的麦克白夫人一类人物。作品触及了社会上的贪婪与欺诈,但作者试图通过丹歇天良发现来渲染爱的力量,这反而又削弱了前一主题的效果。

关于《奉使记》(The Ambassadors, 1903)一书,詹姆斯在《前言》中自认是他一生最杰出的作品。书中的使者是一个名叫斯特莱塞的中年鳏夫,此人奉相好纽森夫人之托,从美国一个小乡镇来到欧洲的罪恶之都巴黎,劝说她的儿子查得返美接管家庭经营的事业。斯特莱塞与寡居的纽森夫人之间的婚姻也取决于他能否不负委托。查得当时正堕入情网,与一个法国妇人热恋,无意返美。斯特莱塞在欧洲文化的熏陶下,对他原来奉命前来谴责的生活方式逐渐产生了共鸣,觉得巴黎的生活更值得神往。同时,他对查得也逐渐有所谅解,因此最后反而劝告查得继续留在巴黎,自己独自返回美国。詹姆斯在《前言》中挑出斯特莱塞的一段慷慨陈辞,认为这段话体现了该书的主旨:“你们尽情地生活吧,不尽情而乐是一个错误。只要你能如愿以偿,做什么都是无关紧要的。如果你不能如愿,那你又算得了什么呢?”这些话要传达的无疑是一种及时行乐的思想。“趁青春未逝,及早采撷那稚嫩的玫瑰”,这一调子在詹姆斯后期作品中是不时可以听到的。《镀金碗》(The Golden Bowl, 1904)写一个家庭之间的纠葛与乱伦。来自美国的父女两人在欧洲分别与两个欧洲人结婚,而继母与女婿在婚前早有暧昧的关系,婚后当然暗中勾搭。书名《镀金碗》的象征意义是说,继母与女婿原是一对水晶碗,因有瑕纹而变得脆弱,镀金以后,里面就存住了父女两人的幸福。

对于詹姆斯后期作品在艺术形式上的尝试究竟是否可取,评论家意见不尽相同,读者更是众说纷纭,但有一点比较明显的是,作品在社会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上不及早期作品。当时一位著名的小说家兼评论家E·M·福斯特(E. M. Forster)在评论《奉使记》时指责詹姆斯“为追求美学形式而牺牲生活。”这是对詹姆斯中后期作品一针见血的批评。四《华盛顿广场》(Washington Square)出版于1881年,是詹姆斯早期一本优秀的中篇小说。小说以十九世纪中叶纽约中上层社会的家庭生活为背景,围绕婚姻与金钱展开了两种道德观念的斗争,表现了无知与腐蚀的对抗这一詹姆斯作品的基本主题。

故事的女主人公是凯瑟琳·斯洛泼小姐,这位诚实戆厚、温和善良的姑娘自幼丧母,得不到父亲的宠爱。在那位严厉的父亲看来,凯瑟琳虽不能算愚蠢,但决不聪颖;虽不失端庄,但有欠妩媚。这位已经从母亲那里得到每年一万元赡养费的小姐,在父亲去世后,将会另外再继承每年两万元的遗产。因此尽管她容貌平庸,却引起一位聪敏漂亮、风度翩翩的少年莫里斯·汤森德的热烈追求。他终于取得了凯瑟琳的信任,两人发下海誓山盟,私自订了终身。但是,凯瑟琳的父亲,一位饱经世故、老谋深算的医生,以锐利的目光一眼看穿了这个游手好闲的年轻人是个财产猎取者。他坚决反对这桩婚事,甚至以取消凯瑟琳的财产继承权相要挟。凯瑟琳在经历了父命与爱情的长期痛苦与矛盾之后,终于决心放弃遗产而忠于爱情。但是莫里斯眼看达不到目的,便一去不返,杳无音讯。凯瑟琳因爱情受到愚弄,竟终生不嫁。二十年后的一天,在暮色渐浓的时刻,四处漂泊而依然一事无成的莫里斯又来到了华盛顿广场的凯瑟琳家里,企图与她重温旧好。凯瑟琳望着这个略带憔悴但依然英俊的男子,面对这个曾经唤起她少女的热恋而又葬送了她的青春与幸福的人,断然拒绝了他的要求。金钱与婚姻是小说的一个传统题材,但在詹姆斯笔下又放出了新的异彩。

十九世纪中叶美国资本主义日益发展,莫里斯代表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中新生的一代。这一代是以不择手段追求物质利益、攫取财富为其道德观念的基础。莫里斯外表温文尔雅、满口誓言,本质上却虚伪自私、利欲熏心。在他看来,“做一个意志软弱而拥有大笔遗产的姑娘的丈夫”显然是发财致富的捷径。斯洛泼医生一针见血地指出,莫里斯属于一类人,“这类人的一个明显标记是他们……决心要享尽人生的快乐,并且主要是利用女性的柔顺来取得这种享乐。这种年轻人自己从来不动手干活而总是使唤别人替他们去干,利用别人狂热的爱情、一厢情愿的忠心与盲目的迷信替他们永无休止地去干。”当莫里斯眼看凯瑟琳无法从父亲那里得到每年两万元的遗产时,他认为凯瑟琳每年一万元的收入不能满足他的欲望,觉得凭自己的容貌与才华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更有利可图的机会,于是他就撕毁了含情脉脉的假面具,背弃了海枯石烂的信誓。在谈到与凯瑟琳关系的破裂时,他恬不知耻地对佩尼曼太太说“这次干得一点也不漂亮”,下一次要“干些了不起的事”。佩尼曼太太问他是不是要“试试另一桩婚姻”,他只是觉得这个女人比他更厚颜无耻,因为她直言不讳地说出了事情的隐秘。对于莫里斯来说,攫取财富是他最大的目的,无论是经商还是求婚,都是实现这一目的的工具。

与此相反,斯洛泼医生则是一种传统的道德观念的代表,他在婚姻、家庭等问题上持严峻的态度,信奉俭朴的古风,自以为是清高、尊严的化身,痛恶庸俗势利的习气。他阅历丰富、目光敏锐,思想深刻、说话尖锐。他把莫里斯的求婚看作是一种对立的道德观念与生活目的对他的信仰的挑战,并与之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但这并没有使他成为本书的英雄。他在家里是个专制的家长,对女儿威严有余而爱抚不足、讽刺挖苦过分而体谅怜悯却很少。他所关心的与其说是女儿的幸福倒不如说是自己的信仰与观念;他只知家长的意志而不顾女儿的感情。当女儿横遭抛弃时,他对女儿的痛苦没有丝毫的同情,却为自己的预见得到证实而高兴不已。斯洛泼医生是个性格复杂的典型,他在女儿以及在读者心目中所唤起的是一种敬而畏之的复杂感情。在以他为代表的森严冷酷的旧道德观念的阴影笼罩之下,华盛顿广场那座有大理石台阶和棕色花岗石楼面的大房子,对凯瑟琳来说,是一所没有温暖、没有爱怜的修道院。

在这场新旧两种道德观念的冲突中,可怜的凯瑟琳的爱情遭到了来自两方面的嘲弄。《华盛顿广场》的深度在于,凯瑟琳不仅是以利欲熏心为特征的新生势力的受害者,而且是以道德森严为特征的传统观念的牺牲品。二十年后凯瑟琳回顾这段往事时无限惆怅,她的一段叹息正是对这两种力量的谴责:“在她自己看来,她一生中的重要事实是莫里斯·汤森德愚弄了她的爱情,而她父亲则杜绝了爱情的源泉。没有什么东西能改变这一事实,它们将永远留在她的生活中,就像她的姓名、她的年龄以及她平庸的容貌一样,永远也改不了、抹不掉。”

小说原文的风格,清新隽永之中不失幽雅,语言凝练含蓄,妙趣横生。它没有后期詹姆斯风格那种浓缩与艰深。詹姆斯一生崇拜的另一个作者是简·奥斯丁。詹姆斯的讽刺幽默,或轻松或尖刻,常使人想起奥斯丁的风格;他对那个愚昧浅薄的佩尼曼姑母漫画式的处理,也使人想起《傲慢与偏见》中的班纳特太太。詹姆斯说,《华盛顿广场》也是学习巴尔扎克《欧也妮·葛朗台》创作技巧的一本习作,在小说的结构布局方面,特别是开头部分,的确也可以看到这位法国现实主义大师的影响。《华盛顿广场》包含了詹姆斯早期作品的许多基本因素。读者如果要了解英美文学中现代主义小说的先声詹姆斯这样一位作家,《华盛顿广场》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入门小说。译者1981年8月第一章

在本世纪前半部分的某个时候,或者更确切地说,在本世纪前半部分的晚些时候,纽约市有位开业医生,业务相当发达。美国人对医务界的名流总是怀着深深的仰慕,这位医生更是受到异乎寻常的敬重。医生这种职业在美国始终是受人尊重的,并且比在其他地方更有理由被称为是一种开明的事业。在这个国家,一个人如果要在社会上发挥作用,就必须自食其力,或者至少使人相信他能自食其力。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公认有两个原因给医疗这门治病救人的艺术带来荣誉和名望。首先,医疗属于实用的领域,而美国人是崇尚实际的;其次,医疗又闪烁着科学的光华。追求知识的人往往不能迷恋安逸,希图侥幸成功,因而对于他们来说,科学更是一项值得赞赏的事业。斯洛泼医生声望显赫,其中一个原因是由于他的学识与技巧这两者相得益彰,人们大可称他为学者式的医生。但是,他的医术并没有什么玄妙的地方,他无非总是嘱咐病人服这个药服那个药。虽然人们觉得他医道炉火纯青,他却从不发表什么玄虚的理论而使病人局促不安。即使他有时对某些病状解释得过于细致,对病人未必适用,但他从不像有的庸医那样相信医生可以单凭他的解释而治好病,他总是留下一张深奥的药方。与此相反,有的医生开一张处方就算了事,对病人不作任何解释,斯洛泼医生不属于那种类型,因为那样行医毕竟太庸俗轻率了。读者也许可以看出,我是在描写一个聪明人。是的,恰恰是聪明使斯洛泼医生成了一位当地名流。在我们谈到这位医生的时候,他年纪五十上下,声望也达到了顶点。他为人机敏,在纽约上流社会里堪称阅历深广、饱经世故而当之无愧。为了避免可能引起的误解,我得赶紧指出,斯洛泼医生决不是一个惯于招摇撞骗的江湖郎中。他是个极其诚实的人,诚实到了简直难以形容的地步。在他行医的那个圈子里,人们经常津津乐道他们得到了一个能妙手回春的“神医”。他们这样说并不全然出于善良友好的禀性,斯洛泼医生确实无日不在证实众人的称誉。他善于观察,谙熟哲理,天资聪明,像众人所说的那样,能够得心应手地运用自己的智慧。他从不追求单纯的成功,毫无享有第二流声望的那种人的花哨与做作。必须承认,斯洛泼医生福星高照,在通往荣华的道路上一帆风顺。他在二十七岁时爱上了一位名叫凯瑟琳·哈林顿的漂亮姑娘,跟她结了婚。这个姑娘是纽约人,除了天生的丽质,还给斯洛泼医生带来了一笔丰厚的嫁妆。斯洛泼太太和蔼可亲、举止优雅、修养高超并且善于交际。1820年前后纽约还只麇集在曼哈顿岛南端的炮台公园一带,临眺海湾,北边最远的边界也只伸展到那条杂草丛生的运河街,整个城市规模虽然还不大,前程却是无量的。在这个都市里,凯瑟琳是个头挑的美貌女子。奥斯丁·斯洛泼医生到了二十七岁才被一位姑娘从十多个求婚者中选中,这似乎有些异常。但是他所取得的成功足以抵消这种异常的感觉,因为这位姑娘竟是这样高雅出众,每年有一万元收入,还有一对曼哈顿岛上最迷人的眼睛。这双眼睛,以及里面闪烁着的婉约深情,在整整五年里给年轻的医生带来了无穷的快乐。斯洛泼医生是个忠诚而幸福的丈夫。

斯洛泼医生虽然娶了一位富家闺秀,但他还是继续走他既定的道路。他怀着明确的目标发展自己的事业,就好像除了父亲传下的一小笔供弟兄姐妹们分享的遗产外,他依然没有其他收入一样。他的目标主要不在于追求钱财,而是在于学一些东西,做一些事情:学一些有趣的东西,做一些有益的事情。这就是他为自己设计的规划,它的有效性并不因为妻子的富有而有任何变更。他热爱行医,乐于施展他所谙熟的技巧。对他来说,无庸置疑的真理是,除了当医生之外他别的什么也干不成,他决心要做一个医生,一个尽可能出色的医生。当然,家庭经济的宽裕免除了他许多操劳,他妻子与上流社会的联系又给他带来了许多病人。这些人的病症未必比下层社会的病症更为有趣,但至少是更加稳定。他渴望取得经验,而在二十年漫长的岁月里他确实积累了不少经验。这里必须指出,他的有些经验,不管它有什么微妙的价值,并不都是令人欢迎的。斯洛泼医生第一个孩子是个男孩,尽管医生不是个凭一时心血来潮轻易下结论的人,他却深信这个孩子将来大有可为。孩子三岁时不幸夭折,无论是母爱还是父亲的科学都挽救不了他小小的生命。两年后,斯洛泼太太生了个女孩,医生先前望子成龙,现在生了个女儿,觉得怎么也弥补不了那夭折的爱子。这个小女孩使他失望,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事。在产后一星期,这位以前一直康健的年轻母亲突然出现恶症,不到一周便与世长辞,于是斯洛泼医生也就成了鳏夫。

这对于一个以救死扶伤为职业的人来说,在自己家里简直是一败涂地。一个聪明的医生,在短短三年里失掉了娇妻又夭折了爱子,不是他的医术应遭到非难,便是他的情感要受到怀疑。这本来是斯洛泼医生所要面对的局面,然而他却没有受到批评。这就是说,他避免了所有的批评,却逃不掉自己的苛责,而自己的责备恰恰是最痛切、最严厉的。他在此后的有生之年经常扪心自问,便感到心头有一种沉重的负担。在妻子死去的那天晚上,他受到了命运之手最严厉的惩罚,也许他要带着这个伤痕度过一辈子。但是,正像前面说的那样,人们敬爱他,怜悯他,对他并无讥讽的意思。他的厄运使他更受人关注,甚至使他成了红人。人们议论说,即使是医生的家庭也难逃顽症痼疾的劫数;人们还议论说,斯洛泼医生妻儿暴病而死也并非完全是他自己的过失,在此之前他毕竟也失去过别的病人,有过先例。幸运的是,他的小女儿终究活下来了,虽然不称他的心愿,他还是打算要将她好好抚养成人。医生当时还有许多优越的条件,凭借这些条件,小女孩早年受益不小。孩子当然以母亲的名字来命名,即使是她还在襁褓之中的时候,医生就只以凯瑟琳来呼唤她。她渐渐长大起来,既结实又健壮。当父亲默默地望着她时,他不禁暗自思忖:长得像她这般模样,他至少不必担心再失去她。我说“长得像她这般模样”,因为,说真的——我还是把其中的真情留在后面细细分说吧。第二章

女儿长到十岁光景,斯洛泼医生把他的姐姐佩尼曼太太请到家来同住。医生只有两个姐姐,全都结婚很早。年轻的那个叫埃尔蒙德太太,丈夫是个殷实富商,膝下儿女成群,自己也发福起来,是个容貌宜人、通情达理的女人。埃尔蒙德太太最讨她聪明的弟弟的喜爱,这位医生在与女性的交往中,即使对于自己的近亲,也总有明确的选择。他喜欢埃尔蒙德太太,而不十分喜欢另一个姐姐拉维尼娅。拉维尼娅嫁给了一个贫寒的牧师。牧师身体虚弱多病,但口若悬河,辞藻华丽。他三十三岁那年不幸病故,丢下一个寡妇,无儿无女,一贫如洗。佩尼曼先生什么也没有留给她的妻子,只有他雄辩的口才深深地印刻在她的记忆中,他浮华的作风不时地浮现在她的谈吐里。尽管这样,医生还是把拉维尼娅请到家里来,使她有个栖身之处。佩尼曼太太婚后在纽约市南普基西那个小城度过了十个寒暑,这时就欣然接受了这个邀请。斯洛泼医生并没有说佩尼曼太太从此可以永远住下去,他只是说在她找到一个没有家具陈设的住所以前可以在家稍作栖止。至于佩尼曼太太究竟有没有寻找过住处,这一点不太清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她始终也没有找到。她一在医生家安顿下来,就再也不走了。到凯瑟琳长到二十岁时,这位拉维尼娅姑母依然是她贴身伴侣中最主要的角色。佩尼曼太太自己的解释是她留下来照管侄女的教育。除了对她兄弟以外,她对别人都是这么说的。但是,医生从来也没有要她作什么解释,他不喜欢听别人编造解释来聊以自慰。佩尼曼太太虽然惯于装出一副自信心十足的样子,可是不知怎么在她兄弟面前却丝毫不敢以“知识渊博”自居。她的幽默感不多,但足以阻止凯瑟琳犯误用幽默的过错,而她的兄弟也有足够的幽默感来原谅她的处境,对她常年累月死乞白赖地呆在他家并不责怪。姐弟两人可谓配合默契。佩尼曼太太认为最要紧的是一个失去母亲的女孩必须由一个聪明的女人作伴。对于姐姐含蓄地提出的这个主张,做兄弟的默默表示赞同。医生的赞同也只能是含蓄的,因为他从来也没有被他姐姐的“才华”搞得眼花缭乱。除了在他与凯瑟琳·哈林顿小姐热恋的时候,他从来也没有被任何女性迷惑过。即使他满可以被称为太太小姐们所喜欢的医生,他私下里对复杂的女性的看法却有很大的保留。他认为,女性的复杂只能使人好奇,而并不真正能陶冶人性。他懂得理性的美,然而根据他对女病人的观察,理性的美往往并不为女性所欣赏。他的妻子是有理智的,但她毕竟是个不可多得的例外。他一生有过不少信念,唯独对亡妻的这种信仰最深信不疑。这种信念当然既不能减轻他丧妻的懊恼,也不能缩短他鳏居的愁绪。而且,由于这一信念,他对凯瑟琳的发展前途及佩尼曼太太的侍奉能力的看法无形中也给框住了。但是,半年以后,他还是将佩尼曼太太的永久居留作为一个既成事实接受下来。并且,随着凯瑟琳逐渐长大,医生似乎也看到女儿确实需要一个属于同一性别的人作伴,女人无非是那么一个有欠完善的性别。他对拉维尼娅彬彬有礼,简直到了谨慎小心、一本正经的地步。拉维尼娅从未见兄弟发过火,只是过去有一次,医生与她的亡夫争论神学问题,才按捺不住自己的脾气。与她自己,医生从来不讨论神学,也不谈论任何别的事情。他常常以最后通牒那样明确的方式提出自己关于女儿事情的想法,一旦这些想法得到拉维尼娅的关注,他也就心满意足了。

女儿十二岁那年,有一天医生对他姐姐说:“拉维尼娅,你得动点脑筋把她培养成一个聪明的女人。我希望她长成一个聪明的姑娘。”

佩尼曼太太沉思了片刻。“我的好兄弟,”她接着问道,“你是不是认为聪明比好心更重要?”“好心又是为什么?”医生问,“如果你不聪明,好心也得不到好报。”

佩尼曼太太觉得这一观点似乎也无可厚非,因此表示赞同。她心里也许在想,她在这个世界上之所以如此有用是由于她生来善于听取各种意见。“我当然希望凯瑟琳成为一个好心人,”医生第二天说,“可是,聪明不会妨害她的好心,她不会因为不当傻瓜而变得心坏。我才不担心她会变成恶人。她的性格中没有一丁点儿恶毒的东西。她简直像法国成语所说的‘好得像面包一样’。但是六年以后,我不希望把她比作好得像涂牛油的面包。”“你是怕她会变成干巴巴枯燥乏味的姑娘吧?我的好兄弟,有我在涂牛油,给她润饰,你大可不必担心!”佩尼曼太太说。她已经着手照管女孩子各种素养的训练,看着她弹钢琴,陪她上舞蹈训练班。凯瑟琳弹钢琴还有几下,但跳起舞来不过平平而已。

佩尼曼太太个子高大,瘦削白皙,虽然已有几分憔悴,脾气却是和蔼可亲的。她十分有教养,喜欢读些轻松的书,只是性格上有些转弯抹角,不够直截了当,有时显得傻里傻气。她浪漫多情,有点想入非非,对逸闻秘史一类事情非常起劲,但这种热情也无损于人,因为她的逸闻秘史就像变质的鸡蛋一样毫无用处。她称不上百分之百的诚实,这个缺点也无关宏旨,因为她从来没有什么事要瞒人。她曾经希望有个情人,同他用化名通信,将信留在小店里转交。但是我不得不指出,她的风流韵事从来没有超过空想的界限。她从未有过什么情人,可是她那位精明的兄弟却看透了她的心思。“到凯瑟琳十七岁的时候,”医生自言自语地说,“拉维尼娅会使女儿相信有个留胡子的小伙子爱上了她。那不会是真的,没有小伙子会爱上凯瑟琳,留胡子的也好,不留胡子的也好。但是拉维尼娅会揪住这一点跟她喋喋不休地说个没完。她尽爱搞这些偷偷摸摸的事,如果这一套在凯瑟琳那儿不成功的话,她也许还会来对我唠叨呢。凯瑟琳是不会懂得的,她是不会相信的。谢天谢地,但愿不要扰乱她心里的平静,可怜的凯瑟琳可不是个浪漫姑娘。”

凯瑟琳是个健壮丰满的孩子,但丝毫没有母亲的妩媚与丰韵。她算不上面目丑陋,只是容貌平庸、单调而温和罢了。对她最高的称赞是她的脸蛋儿“还不错”。虽然她要继承一大笔遗产,也没有人想到要把她捧为美人。她父亲认为她道德纯洁,这是千真万确的。她绝对善良,脾气也好到了极点:温柔、谦和、恭顺,一贯爱说真话。她幼年时嬉戏玩耍,鲜蹦活跳,吃起东西来大口咀嚼,津津有味——虽然这样谈论女主角有点令人尴尬,但我还得指出这一点。当然,据我所知,她从不在食品室里偷吃葡萄干,但她确实把零用钱都花费在奶酪饼上。对于这一点也未必可多所指责,因为任何人物传记关于早年生活的记载无非都是这样,小孩难免贪嘴。可以斩钉截铁地说,凯瑟琳不算聪明,对书本或其他任何事的确也没有敏捷的才思。不过她没有异常的不足,并且求得了足够的学问能与同辈人交谈而不失体面。然而,在同辈人中间,我不得不承认她不过处于二流地位。众所周知,在纽约一个年轻的姑娘要取得头等地位并不是不可能的。可是凯瑟琳虚怀若谷,丝毫不想炫耀自己,在大多数社交场合,她总是退居后台。她无比热爱父亲,又极其惧怕他。她认为父亲是最聪明、最英俊、最孚众望的男人。难怪姑娘这样醉心于对父亲奉献柔情,那种因畏惧而产生的战栗非但没有冲淡她热诚的孝顺,反而给她的温情增添了几分异趣。她最深切的愿望就是要使父亲快活,能够使父亲高兴便是她对于幸福的概念。然而,在这方面她只是取得了有限的成功。父亲总的来说对她十分慈爱,她也明白这一点。但是,要突破这个限度,讨得父亲更大的欢心简直成了她生活的目标。当然,她所不了解的是,她让父亲失望了。曾经有三四次,医生几乎要坦白地指出这一点。她长大了,安然无恙,生气勃勃。到十八岁那年,佩尼曼太太还没有将她变为一个聪明的女子。斯洛泼医生多想引女儿为自豪,但是在可怜的凯瑟琳身上没有什么值得自豪的东西,尽管也没有什么会引起自卑的地方。但仅仅这样对于斯洛泼医生来说是不够的。他是个高傲的人,希望看到女儿成为一个非凡出众的女子。妩媚、文雅、聪慧、高贵,这些原来是她应有的品质,因为她的母亲在她短暂的一生里曾经是位最美丽动人的女子,还有她的父亲——医生当然知道他自己的价值。他曾经几次因为生了这么个不成器的女孩而忿怒,有时甚至还暗自庆幸,总算他的妻子没有活着看到女儿的无能。自然,医生花了好多年才发现女儿的平庸,一直到凯瑟琳长成了一个大姑娘时才意识到事情已经无可挽回。父亲因无明显证据而对女儿的天资常常往好处设想,他不急于匆忙作出结论。佩尼曼太太一直告诉他凯瑟琳生性可爱,但是医生知道应该怎么理解这句话。照他看来,这句话的意思是凯瑟琳还没有聪明到能看出她的姑母是只笨鹅——她的智力有限,对佩尼曼太太总是又恭顺又善和。其实,佩尼曼太太与她的兄弟两人都夸大了凯瑟琳的不足。因为,尽管凯瑟琳十分欢喜姑母,也十分感激她,但对她丝毫没有像对父亲那样又敬又畏的心情。在凯瑟琳看来,姑母没有什么深不可测的地方,她能一目了然地将她看透而不被她外表的假相所迷惑。与此相反,他父亲的智慧与才华则向四处伸展,消失在远处的朦胧之中,这不是说她父亲的才智达到了尽头,而是她自己的理解已经濒临极限。

但是,不要以为斯洛泼医生因失望而惩罚了可怜的女儿,或者使女儿感觉到她使父亲上了当。相反,由于怕对女儿不公正,医生总是热情可嘉地履行父亲的职责,承认她是个忠诚可爱的孩子。此外,他还通晓哲学——他为女儿感到失望时便连连抽烟,日积月累也就习惯于这种失望了。他对自己说,他原来也没有期待什么,这样一想倒也心安理得了——尽管他这种哲学推理的方法多少有点奇怪,他还是常常这样安慰自己。“我什么也没有期待,”他喃喃自语地说,“因此她如果能一鸣惊人的话,那是意外的收获;如果她没有什么惊人之举的话,那我也没有丢失什么。”这时凯瑟琳刚满十八岁,她父亲至此还没有草率下过结论。到这个时候她看来不仅不会作出什么惊人之举,甚至她究竟会不会对一个惊人的举动作出任何反应都值得怀疑——她是这样的沉静而迟钝。出言粗鲁的人称她感情麻木。其实她之所以反应迟缓是因为她腼腆怕羞,她怕羞怕到了难堪与难受的地步。人们并不常常理解这一点,因而从她身上得出了她感觉迟钝的印象。实际上,天啊,凯瑟琳是世界上最软心肠的人。第三章

凯瑟琳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看上去将来会长得十分高大,但一到十六岁那年却不再往高长了。她强健匀称的身材,以及体格的其他方面都没有什么异常之处。我曾经提到过,医生精通那种自我安慰的哲学,但是如果他的女儿虚弱多病的话,我就不敢为他那套哲学担保了。健康是构成她的美的主要因素,她皮肤丰腴柔嫩,红白匀称,看上去十分怡人。一对小眼睛非常沉静,脸庞丰满,棕色的头发十分光滑润泽。过分挑剔的人说她是个其貌不扬、性格沉闷的姑娘;富有想象力的人说她是位颇有几分风度的小姐,但这两类人都从不详细谈论她。当凯瑟琳朦胧地意识到自己已经长成少女的时候——她花了好多时间才相信这一点——她突然对服饰产生了强烈的兴趣。“强烈的兴趣”也许是个适当的词,有时我觉得不应该过高估计她这方面的鉴赏力,因为她对衣服的判断并不是经常可靠的,有时还会把人搞糊涂或弄尴尬。她对服装的耽迷实际上发自一种模糊不清的要表现自己的欲望,她想用服装的丰富、直接的表现力来弥补自己语言谈吐上的胆怯。但是,如果她追求用服装来表现自己,那么别人也满有理由觉得她有些傻乎乎的了。必须指出,尽管凯瑟琳将来要继承一笔财产(她父亲每年行医收入二万元,其中的一半可积余下来),能够供她直接动用的钱实际上并不多于家庭境况稍差一些人家的姑娘。当时在纽约,崇高俭朴的共和传统依然存在,斯洛泼医生希望女儿能继承古朴的风尚,虔诚地信仰俭朴。现在,他的这个宝贝女儿长得十分难看而穿着打扮却过于奢华,想到这一点斯洛泼医生暗中真有些哭笑不得。至于他自己,他喜欢生活中一些华贵的东西,并且也充分享用过这些东西,但是他害怕流于庸俗,甚至还害怕那种认为庸俗的风气正在他生活的圈子里流行起来的议论。三十年以前,美国还远远不像当前这样奢侈,凯瑟琳那位聪明的父亲在年轻人的教育问题上采取了一套老式的观点。他对教育问题并无独特的理论,那时人们还不需要准备一套理论用于自卫。耽迷于穿着打扮无异是将财产背在背上。斯洛泼医生认为一个通达事理、行为端正的年轻女子决不应该将她的财富背在身上,何况凯瑟琳背阔腰圆,还真能背上一大堆呢!凯瑟琳从来不敢在衣着问题上冒犯父亲,直到二十岁那年才买了一条有金色镶边的红缎子长裙。多年来,她一直暗中想买一条这样的裙子作晚礼服。可是当她把裙子得意洋洋地穿上身时,她看上去像个三十来岁的女人。奇怪的是,凯瑟琳虽然喜欢穿着考究,却丝毫没有卖弄风情的意思。每次穿上新衣,她急于要发现的不是自己是否好看,而是衣服是否漂亮。姑娘有一次正是穿了刚才提到的那条华贵的裙子去埃尔蒙德姑母家参加一个小型的聚会。关于这一点,历史的记述不甚明确,但人们的假设基本上还是可信的。那一年姑娘二十一岁,这个小小的聚会拉开了一连串重要事情的序幕。

在这个聚会之前三四年,斯洛泼医生一家搬到了纽约人通常叫作城市最北处的地方。医生自从结婚以后一直住在一幢红砖的大房子里,墙顶饰有花岗石的横楣,门上方有巨大的扇形窗,房子座落在离市政厅只有五分钟路的一条街上。从市民活动的角度看,这个市政厅在1820年前后经历了它的全盛时期。在这以后时髦的潮流逐渐移向别处。在纽约由于可供发展的地域十分狭隘,这股潮流便势所难免地移向北边,于是交通车辆的喧闹声便伸展到百老汇大街的两侧了。到医生搬家那年,这一带的贸易与商业已从低声细语发展为大声喧嚣,那些对市面繁荣感兴趣的人兴致勃勃,把车辆喧闹的叮当声比作这个福乐岛上悦耳的音乐声。斯洛泼医生对这种现象并不寄予直接的兴趣,只是到后来,看到自己病人中竟有一半是操劳过度的商人,这才意识到其中有直接的利益。一直到他邻居的房屋(同样有花岗石墙顶与巨大的扇形窗)都纷纷改为办公室、栈房、运输公司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时,他才决定寻找一处安静的住所。1835年医生终于在华盛顿广场找到了理想中静谧优雅、可以幽居的住处。他建造了一栋新式壮观的房子,正面开阔,客厅窗前有一个很大的阳台,一排大理石台阶通往门廊,门廊用大理石饰面。邻近的房屋也是同样的结构,据说在四十年前这代表了当时建筑学的最新成果,直到今天依然是结实而有气派的住宅。这些房屋面临广场。广场上长着许多普通的草木,一片葱茏,四周围着木栅。所有这些给人造成了一幅乡村即在眼前的印象。广场的一角气势非凡,是属于五号街的区域。五号街从这里开始,路面开阔,令人振奋,似乎向人们预示它有着远大的目标。我不知道往日的传说轶闻是否给广场增添了一抹柔情,但纽约市北这个地区的景色确实是最宜人的。它有一种安闲的情调,在这个地势狭长而充满尖啸声的城市中这是少有的。广场有一种成熟、丰富、庄严的气氛,这表明它有过一段非凡的社会历史,这一点是这个东西走向的大都会的其他任何上层区域所不及的。你也许从其他有权威的方面听说过,正是在这里,在华盛顿广场,你感到仿佛置身于一个充满各种有趣事情的世界;正是在这里,你年迈的祖母独自幽居,她带着殷勤好客的情意,在广场上与婴孩呀呀对白,多讨婴孩的欢喜;正是在这里,你小时候第一次到户外行走,跟在保姆后面,脚步趑趄不稳,鼻子嗅着臭椿树的怪味。尽管这是当时人们埋怨这个广场的主要原因,你那时年幼无知,还没有足够的鉴别能力去讨厌那些发出臭味的树木。最后,正是这里,你第一次去上学,校长是位胸脯丰满、臀部肥大的老太太,手执戒尺,常常用一只天蓝的杯子和一只不配套的碟子喝茶。然而,这个学校毕竟开阔了你的视野,扩大了你的感觉。无论如何,正是在这里,我们的女主人公度过了她一生的许多岁月,因此我才写了这一连串的排比句子。

埃尔蒙德太太的家还要继续往北,在一条刚刚开始形成的街上,因远离市中心,街的号码大得很。这里已很少有城市延伸的气氛了,因为两边的街沿(如果偶尔有街沿的话)长满了白杨树。绿荫掩映之中高高耸立着荷兰式屋顶,显得孤零零的,猪与鸡在路边的水沟里戏耍。这种田园风光现在已经完全从纽约的街景中消失了,但在某些地段里,它还萦绕在中年人的记忆中。这些地段如果听到人们谈论它们美丽的过去的话,准会羞愧得无地自容。凯瑟琳有一大群表兄妹,总数达九个之多,他们彼此可以说是相亲相爱的。她还年幼时,这群表兄妹就对她有些望而生畏,他们相信她一定“很有学问”,因为一个与他们的佩尼曼姑母朝夕相处的人必定会反射出这位饱学女士的光彩。佩尼曼太太在这群埃尔蒙德孩子中是个膜拜的偶像而不是爱慕的对象。她的举止怪癖而骇人。丈夫亡故后二十年来她一直身穿黑色孝服,但是某天早晨她的帽沿里会忽然冒出一朵红色的玫瑰。她的丧服十分复杂,在意想不到的怪地方布满了扣环、玻璃珠和别针,吓得孩子们远而避之,不敢亲近。她对孩子们太严厉,可能是由于好心,也可能是出于恶意,经常摆出一副咄咄逼人的气势,像是要找他们的岔儿。因此,去看望这位姑母就简直像被大人拖曳着上教堂,并且还要坐第一排。不久以后,他们发现佩尼曼太太只是由于偶然的原因才出现在凯瑟琳的生活中,并不是她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们还发现,凯瑟琳来他们家过星期六的时候,她一样会与他们玩捉迷藏与摆大王,甚至爬在地上学蛙跳。在这个基础上,他们很容易地达成了谅解,几年来,凯瑟琳与这些小弟兄们也算是情同手足了。我称他们“小弟兄”,是因为埃尔蒙德孩子中有七个是男的,而凯瑟琳也宁愿玩那种通常供穿裤衩的男小孩玩的游戏。一点一点地,埃尔蒙德小伙子的裤衩变长了,穿裤衩的人也各自分散、立业成家了。他们中的大孩子比凯瑟琳年长,男孩子们被送进大学或安插在会计室。至于女孩子们,一个一成年就出嫁,另一个也已有了人家。为了庆祝后者的订婚,埃尔蒙德太太准备举行一个我刚才提到的小型聚会。她的二女儿许配给一个身材粗壮的年轻人,那人今年二十岁,是做股票生意的。据说这是攀了一门好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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