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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0 06: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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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悦然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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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循着火光而来

我循着火光而来试读:

动物形状的烟火

清晨时分,林沛从乱梦中醒来。他拉开窗帘,外面是杏灰色的天空,月亮挂得很低,像一小块烧乏了的炭。这一年的最后一天来到了。明天就是新年了。

他坐在床上,回想着先前的梦。梦里他好像要出远门,一个陌生人到月台来送他,临别时忽然跑上来,往他的手里塞了一把茴香。他站在窗口望着那人的背影发怔,火车摇摇晃晃地开动起来。在梦里,月台上没有站名,火车里空无一人。他独自坐在狭促的车厢里,要去哪里也不知道。所有这些都语焉不详,一个相当简陋的梦。如同置身于临时搭建起来的舞台,从一开始就宣布一切都是假的,没有半点要邀请你入戏的意思。

唯有他手里攥着的那把茴香,濡着潮漉漉的汗液,散发出一股强郁的香味,真实得咄咄逼人。

梦见茴香,意味着某件丢失的东西将会被找到,以前有个迷信的女朋友告诉过他。她在梦见茴香之后不久,就被从前的男朋友带走了。但她的迷信却好像传染给了他。他连她长什么样子都忘了,却还记得她那些怪异的迷信论断。

林沛闻了闻那只梦里攥着茴香的手,点起一支烟。会是什么东西失而复得呢?他回忆着失去的东西,多得可以列好几页纸。对于一个习惯了失去的人来说,找到其中的一两样根本没什么稀奇。不过想来想去,他也没想到有什么特别值得找回来的。不知道为什么,那些曾经很珍贵的东西,失去了以后再回想起来,就觉得不过尔尔,好像变得平庸了很多。他没有办法留住它们,可他有办法让它们在记忆里生锈。

中午电话铃声响起来的时候,林沛正在画室里面的隔间通炉子。炉子又不热了。这个冬天已经不知道坏了多少次。他买的那种麦秸粒掺了杂质,不能完全燃烧,弄得屋子里都是黑烟。他放下手里的铁钩,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宋禹的名字在屏幕上跳。他蹲在地上,看着它一下下闪烁,然后灭下去。

他从浓烟滚滚的小屋子里走出来,摘掉了口罩。画室冷得像一只巨大的冰柜。头顶上是两排白炽灯,熏黑的罩子被取掉了,精亮的灯棍裸露着,照得到处如同永昼一般,让人失去了时间感。这正是他喜欢待在画室的原因。隔绝、自生自灭。他渐渐从这种孤独里体会到了快意。

他走到墙角的洗手池边,一只手拉开裤子拉链,微微踮起脚尖。这个洗手池原本是用来洗画笔和颜料盘的,自从抽水马桶的水管冻裂之后,他也在这里小便。他看着尿液冲走了水池边残余的钴蓝色颜料,残余的尿液又被水冲走了。

前几天,隔壁的大陈也搬走了。整个艺术区好像都空了。上星期下的雪还完好地留在路边,流浪猫已经不再来房子前面查看它的空碗了。傍晚一到,到处黑漆漆一片,荒凉极了。他从这里离开的时候,偶尔看见几扇窗户里有灯光,但那里面的人早就不是他从前认识的了。他们看起来很年轻,可能刚从美院毕业,几个人合租一间工作室,做着傻兮兮的雕塑,喂着一只长着癞疮的土狗。有时他们管它叫杰夫,有时则唤它昆斯,到底叫什么也搞不清,过了很久他才明白,它是鼎鼎大名的杰夫·昆斯!!

当初和林沛一起搬进来的那些艺术家都离开了。要么搬去了更好的地方,要么改了行。他无法搬到更好的地方,也无法说服自己改行,所以他仍旧留在这里。有好几次,他感觉到那些年轻男孩以怜悯的目光打量着自己,好像他是和那些留在墙上的“文革”标语一样滑稽的东西。

他把水壶放在电磁炉上,从架子上取下茶叶罐。等着水开的时间,他拿出手机,又看了看那个未接电话。是宋禹没有错。久违了的名字。算起来有五六年没有联系过了,或许还要更久。

宋禹是最早收藏他的画的人,在他刚来北京的那几年,他们一度走得很近。那时候宋禹还不像现在这么有钱,而他还是备受瞩目的青年画家。第一个个人展览就获得了巨大的反响,各种杂志争相来采访,收藏家们都想认识他,拍卖行的人到处寻找他的画,前途看起来一片光明,距离功成名就似乎只有一步之遥。

他至今都搞不懂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好像就在一夜之间,风向发生了转变,幸运女神掉头远去。不知不觉,一切就都开始走下坡路了。他想来想去,也找不到原因,只好将转折点归咎于一粒沙子。

那年四月的一个大风天,一粒沙子吹进了眼睛,他用力揉了几下,眼前就变得一团模糊。去医院检查,说是视网膜部分脱落。医生开了药,让他回家静养。他躺在床上听了一个月的广播,其间一笔也没有画。或许就是在那个时候,他的天赋被悄悄地收走了。再次站在画布前面的时候,他的内心产生了一丝厌恶的情绪。一点灵感也没有,什么都不想画。

他开始用谈恋爱和参加各种派对打发时间,还加入了朋友组织的品酒会,每个星期都要喝醉一两回。这样醉生梦死地过了一阵子,后来因为画债欠得实在太多,才不得不回到画室工作。再后来,几张画在拍卖会上流拍了。几个女朋友离开了他。几个画廊和他闹翻了。经历了这些变故之后,他的生活重新恢复了安静,就像他刚来北京的时候一样。不同的是,他染上了酗酒的毛病。

他忘记宋禹是怎么不再与他来往的。那几年离他而去的朋友太多了,宋禹只是其中的一个,和所有人一样,悄无声息地从他的世界里消失了。最后一次好像是他给宋禹打了个电话,宋禹没有接,现在他看着手机上宋禹的未接来电,心想总算扯平了。“我们未来的大师。”他记得宋禹喜欢笑眯眯地看着他说。那时候他买了他那么多的画,对他的成功比谁都有信心。所以后来应该是对他很失望吧。但那失望来得也太快了。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就不能再等一等(当然事实证明,再等一等也是没有用的)——在随后的一年里,宋禹就把从前买的他的画全都卖掉了。商人当然永远只看重利益,这些他理解,他不怪宋禹,可是让他无法接受的是,宋禹竟然连那张给他儿子画的肖像也卖了。至今他仍记得那张画的每一处细节。小男孩趴在桌子上,盯着一只旋转的陀螺(黄色)。从窗口斜射进来的阳光照在男孩的右脸颊上。那团毛茸茸的光极为动人,笔触细腻得令人难以置信,展现了稚幼生命所特有的圣洁与脆弱。那张画他画了近两个月。“我再也不可能画出一张更好的肖像来了。”交画的时候他对宋禹说。“太棒了,这完全是怀斯的光影!我要把它挂在客厅壁炉的上方!”宋禹说。一年后,“怀斯的光影”被送去了一个快倒闭的小拍卖公司,以两万块成交,被一个卖大闸蟹的商人买走了。

手机又响了。他紧绷的神经使铃声听着比实际更响。还是宋禹——暗合了他最隐秘的期待。看到这个名字,他的情绪的确难以平复。他承认自己对于宋禹的感情有点脆弱,或许因为他从前说过那些赞美他的话吧。天知道那些迷人的话是怎么从宋禹的嘴里说出来的。可是他真的觉得他和别人不一样,他是懂他的。

这么多年了,宋禹欠他一句抱歉,或者至少一个解释。他想到那个关于茴香的梦,怀着想知道能找回一点什么的好奇接起了电话。

林沛带了一瓶香槟,虽然他知道他们是不会喝的。可毕竟是庆祝新年,他想显得高兴一点,还特意穿了一件有波点的衬衫。他早出门了一会儿,去附近的理发店剪了个头发。只是出于礼貌,他想。

宋禹早就不住在从前的地方了。新家有些偏远,他花了一些时间才找到那片西班牙风格的别墅区。天已经黑了,有人在院子里放烟火。郊外的天空有一种无情的辽阔。烟火在空中绽开,像瘦小的雏菊。屋子里面传来一阵笑声。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才按响了门铃。“最近还好吗?今晚有空吗?到我家来玩吧,有个跨年派对。”宋禹在电话那边说,语气轻松得如同他们昨天才见过。可是这种简洁、意图不明的开场好像反倒让人更有所期待。所以虽然他知道当即回绝掉会很酷,却依然说“好的”。

他站在门口,等着用人去拿拖鞋。“没有拖鞋了……”梳着短短马尾的年轻姑娘冒冒失失地冲出来,“穿这个可以吗?”她手上拿着一双深蓝色的绒毛拖鞋,鞋面上顶着一只大嘴猴的脑袋。如果赤脚走进去,未免有些失礼,他迟疑了一下,接过了拖鞋。“这拖鞋还是夜光的呢。”马尾姑娘说,“到了黑的地方,猴子的眼珠子就会亮。”

拖鞋对他来说有些小,必须用力向前顶,脚后跟才不会落到地上。他跟随保姆穿过摆放着一对青花将军罐的玄关,走进客厅。他本以为那姑娘会直接带他去见宋禹,可她好像完全没有那个意思,一个人径直进了旁边的厨房。他站在屋子当中环顾四周,像个溺水的人似的迅速展开了自救。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他竟然松了一口气,走到长桌前拿起一杯香槟。

酒精是他要格外小心的东西。为了戒酒,他去云南住过一阵子。在那里他踢球、骑车、爬山,每天都把自己累得精疲力尽,天刚黑就上床去睡。偶尔他也会抽点叶子,那玩意儿对他不怎么奏效。这样待了两个多月,回来的时候有一种从头做人的感觉。

这杯香槟他没打算喝,至少现在没有。他只是想手里拿点东西比较好,这样让他看起来不会太无聊。客人们以商人居多。他听到有几个人在说一个地产项目。旁边那几个讨论去北海道滑雪的女人大概是家眷,根据她们松弛的脸来看,应该都是原配。墙上挂着一张油画,达利晚期最糟糕的作品。他盯着看了一会儿,决定到里面的房间转转。

那是一个更大的客厅,铺着暗红色团花的地毯。靠近门口的长桌上摆放着意大利面条、小块三明治和各种甜点。一旁的酒精炉上烧着李子色的热果酒。托着餐碟的客人热烈地交谈着,几乎占据了屋子的每个角落。靠在墙边的两个女人他认识,一个是艺术杂志的编辑,从前采访过他,另一个在画廊工作,他忘记名字了,她的,还有画廊的。她们似乎没有认出他来。他有点饿,但觉得一个人埋头吃东西的样子看起来太寂寞。他决定等遇到一个可以讲讲话的人再说。

一阵笑声从他背后的门里传出来。那是宋禹的声音,他辨认得出,有点尖细刺耳,特别是在笑得不太真诚的时候。他转过身去,朝那扇门里望了望。这是一间用来抽雪茄的小会客厅,落地窗边有沙发。看不到坐在上面的人,只能看到其中一个男人跷着的腿和锃亮的黑皮鞋。这样走进去会引起里面所有人的关注。他不想。宋禹应该会出来,他肯定要招呼一下其他客人的,不是吗?他决心等一等。遗憾的是这个房间连一张像样的、可以看看的画都没有。墙上挂着的那两张油画出自同一位画家之手,画的都是穿着旗袍的女人,一个拿着檀香扇,一个撑着油纸伞。他知道它们价格不菲,却不知道它们究竟好在哪里。

从洗手间回来,他发现自己放在长桌上的香槟被收走了。手里空空的,顿时觉得很不自在。他只好走过去给自己倒一杯果酒。加了苹果和肉桂的热葡萄酒,散发出妖冶的香气。可他还不想喝,至少在见到宋禹之前还不想。一个小女孩,五六岁的样子,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悄悄走到长桌边,很小心地看了看四周,忽然踮起脚尖,抓起一个水果塔塞进外套的口袋里。她手细腿长,瘦得有些过头。站在那里静止了几秒之后,她又飞快地拿了一个水果塔,塞进另外一侧的口袋里。等了一会儿,她又展开新一轮的行动。直到两只口袋被塞得鼓鼓囊囊才终于停下来。

她叉开手指,仔仔细细地舔着指缝,眼神中流露出一种不可思议的饥饿。随即,她掉头朝里面的屋子跑去。应该是某位客人带来的孩子,很难想象她父母是什么人。她的举止显然与这幢房子、这个派对格格不入。然而这反倒令林沛有些欣慰,似乎终于找到了比自己更不适合这里的人。“嘿,那是我的鞋!”有个尖厉的声音嚷道。

他转过身来,一个男孩正恶狠狠地盯着他的脚。“你的鞋?”他咕哝道。

男孩约莫十岁,裹着一件深蓝色的运动衣,胖得简直令人绝望。那么多脂肪簇拥着他,浩浩荡荡,像一支军队,令他看起来有一种王者风范。那种时运不济,被抓去当俘虏的“王者”。“是谁让你穿的?”男孩的声音细得刺耳。脂肪显然已经把荷尔蒙分泌腺堵住了。

林沛没有理会,端起酒杯就走。走了两步,他停住了,转过身来。他忽然意识到眼前这个胖男孩是宋禹的儿子。他那张肖像画的正是他。

他盯着那孩子看,想从他的胖脸上找到一点从前的神采——他画过他,了解他脸上最微细的线条。可是四面八方涌来的肥肉几乎把五官挤没了。沉厚的眼皮眼看要把眼眶压塌了,从前澄澈的瞳仁只剩下一小条细细的光。在那张他画过的最好的肖像上,他还记得,阳光亲吻着幼嫩的脸颊,如同是被祝福的神迹。男孩蒙在透明的光里,圣洁得像个天使。他是怎么变成眼前这样的?脸上的每个毛孔都在冒油,目光凶戾,像极了屠夫的儿子。成长对这孩子来说,简直就是一场巨大的灾难。“还记得吗,你小时候我给你画过一张画像。”林沛说,“那张画像上的你,可比现在可爱多了。”“你是谁啊?”男孩被惹恼了。“还吃这么多?”林沛指了指男孩手里的碟子,上面堆满了食物,“你不能自暴自弃……”

男孩气得浑身的肉在发抖。

一个保姆样子的中年女人快步跑过来,看样子像是在到处找他。“嘟嘟,快过去吧。”女人帮他拿过手里的盘子。“他为什么穿我的鞋?”“好了,快走,你妈妈他们还等着呢!”

女人拽起男孩的手,用力将他拖走。“你等着!”男孩回过头来冲着他喊。

林沛望着他圆厚的背影,心里一阵感伤,画里面的美好事物已经不复存在了。可是很快,感伤被一种恶毒的快意压倒了。他们不配再拥有那张画了,他想。甚至也许正是因为卖掉了那张画,那男孩才会长成与画上的人背道而驰的样子。这是他们的报应。

宋禹一定也变了。他忽然一阵忐忑,担心宋禹也变成了很可怕的样子。他觉得自己或许应该现在就走。可到底还是有些不甘,思来想去,他最终决定进去见宋禹一面。

他端着水果酒踱到雪茄房门口,假装被屋子墙上的画所吸引,不经意地走进门去。“啊,你在这儿呢。”他故作惊讶地对宋禹说。宋禹的确也胖了一些,但还不至于到没了形的地步。他换了一副金丝边的小圆眼镜,架在短短的肥鼻子上,看起来有点狡猾。

宋禹怔了一下,立刻认出他来,笑着打了招呼,然后颇有意味地上下打量着。

林沛顿时感觉到脚上那两只大嘴猴的存在,简直像一个巨大的笑话。他晃了晃肩膀,想要抖掉宋禹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然后有点窘迫地笑了一下。

宋禹转过头去问沙发上的人:“这是林沛,你们都认识吧?”

坐在宋禹旁边位置上的人懒洋洋地抬了抬手。林沛认出他是一个大拍卖行的老板。“见过。”单人沙发上那个花白头发的男人点点头。岂止见过?那时候在宋禹家,林沛和他喝过很多次酒。这个人不懂艺术,又总爱追着林沛问各种问题,一副很崇拜他的样子。

另外两个人则仍旧低着头说话,好像完全没看到林沛一样。他们都是现在红得发紫的画家,林沛在一些展览开幕式上见过,他们当然也见过他。他也被别人介绍给他们过,有好几次,不过再见面的时候,他们依然表现出一副不认识他的样子。

林沛被安排在另外一张单人沙发上。这张沙发离得有点远,他向前探了探身。“怎么样,最近还好吗?”宋禹握着喷枪,重新点着手里的雪茄。“老样子。”他回答。

宋禹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当他发觉宋禹正以一种充满同情的目光看着自己时,才意识到原来一个“老样子”也能解读出完全不同的意思。对他来说,一切如常就是最大的欣慰。可在宋禹那里,这大概和死水一潭、毫无希望没什么区别。隔了一会儿,宋禹忽然吐出一口烟,大声说:“哦对,你结婚了!谁跟我说的来着?”他表现得很兴奋,好像终于帮林沛从他那一成不变的生活里找出了一点变化。

林沛顿时感到头皮紧缩。这显然是他最不想听到的话题。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以人们会不会提起这个话题来判断他们是否对自己怀有恶意。“你可别小看结婚,有时候,婚姻对艺术家是一种新的刺激,生活状态改变了,作品没准儿也能跟着有些改变呢。”宋禹一副为他指点迷津的样子,“怎么样,你感觉到这种变化了吗?”“我已经离婚了。”林沛说。“噢……”宋禹略显尴尬,随即对那个拍卖行老板说,“你看看,艺术家就是比我们洒脱吧?想结就结,想离就离。”

拍卖行老板望着林沛,微微一笑:“还是你轻松啊,换了我们,可就要伤筋动骨喽。”“岂止?半条命都没啦。”花白头发的男人说。

他们都笑了起来。笑完以后,出现了短暂的冷场。三个人低下头,默默地抽着雪茄。隔了一会儿,宋禹说:“林沛啊,好久不见,真挺想跟你好好聊聊的。不过我们这里还有点事情要谈,你看——”

他看着宋禹,有点没反应过来,随即连忙站了起来。就在上一秒,他心里还抱着那一丝希望,相信宋禹是想要修复他们之间的友谊的。所以就算话不投机,甚至话题令人难堪,他都忍耐着。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宋禹竟然能那么直率地让他走开,让他猝不及防,连一句轻松一点、让自己显得无所谓的话都说不出来。“多玩一会儿啊,零点的时候他们要放烟花,特别大的那种。”宋禹在他的背后说。

酒杯落在茶几上了。他其实没忘,可他连把它拿起来的时间都不想耽搁,就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那个房间。

他驱着那双短小的拖鞋回到客厅。那儿的客人好像比刚才更多了。用人端着热腾腾的烤鸡肉串从厨房出来,他不得不避让到墙边让她过去。她走了,他还站在墙边发呆。他回想着先前宋禹的表情,越来越肯定他早就知道自己离婚了,却故意要让他自己讲出来。可他还是想不通,难道宋禹打了两通电话邀请他来,就是为了看一眼他现在到底有多落魄吗?把他当成个小丑似的戏耍两下子,然后就叫他从眼前滚蛋,有钱人现在已经无聊到这种程度了吗,要拿这个来当娱乐?而他竟然还以为宋禹良心发现,要向他道歉,这是多么荒唐的想法啊,他为自己的天真感到无地自容。那间雪茄房里不断迸发出笑声。他觉得他们都是在笑他呢。他的手脚一阵阵发冷。他得走了,喝一点热的东西就走。他回到长桌前,重新倒了一杯果酒,蹙着眉头喝了一大口。

有人在身后拍了拍他。

他回过头去,是颂夏。她正冲着他笑:“嘿。”

她穿着芋紫色的紧身连衣裙,长鬈发在脑后挽成蓬松的发髻。饱满发光的额头,一丝不苟的眼线。五年没见,她身上的每一处都在竭力向他证明她非但没有老,而且更美了。“我饿死了,你饿吗?”她对他皱皱鼻子,“拿点东西一起进去吃怎么样?”

他恍惚地望着她。她是如此亲切,他竟然有点感动。他再次想起茴香的梦,那则关于失而复得的启示。

颂夏带着他穿过廊道,拐进一扇虚掩的门。那个房间是喝茶和休息的地方,比较私密,连通着卧室。很安静,只有两个中年女人坐在桌边喝茶聊天。他们在角落里的沙发上坐下来。沙发软得超乎想象,身体完全陷了进去,两个人都吓了一跳,他手里的酒差点儿溅到她的身上。她咯咯笑了起来。

他记得从前好像有过类似的情景:他们并排坐在沙发上吃东西。她在他的旁边笑,当然那时候她还没有这一口白得令人眩晕的牙齿。应该是在他家。但那段时间他搬过好几次家,具体是哪个家,他怎么也想不起来了。他们短暂地交往过,或者说他们上过一阵子的床——他不知道哪种说法更合适。自始至终,好像谁都没有想要和对方一起生活下去的意思。至少他没有想过。可是为什么呢?他忘记了。在他的记忆里,她是个有点咋咋呼呼的姑娘,刚从学校毕业不久,在一间画廊工作。因为工作的关系认识,没见几次就上了床。此后他们不定期地碰面,通常是在她下班之后,一起吃晚饭,然后去他家做爱。和她做爱的感觉是怎样的?此刻他坐在她旁边努力地回想着(这应该算是对她现在的魅力的一种肯定吧)。那时候她比现在胖,脸上有一些青春痘,眼线画得没有现在这么流畅。

那样的关系持续了几个月。后来再约她,她总是说忙,这样两三回,他就没有再打过电话。那以后他偶尔能听到她的消息:跳槽去了另外一家画廊,与那里的老板传出绯闻,没过多久又离开了。再后来的事就不知道了,对此他也丝毫没有好奇心。在交往过的女性里,她属于没有留下任何印迹的那一种。年轻的时候他觉得太平淡,现在才意识到很好。至少她不会带来任何伤害。

最终,他还是没想起任何和她做爱的细节。他放弃了。这反倒令她显得更神秘。时而神秘,时而亲切,情感的单摆小球在二者之间荡来荡去,拨弄着他的心。他不时抬起眼睛,悄悄地望着她。她的侧脸很好看,一粒小珍珠在耳垂上发散出靡靡的光。他觉得这个夜晚正在变得好起来。“我不知道你会来,”他说,犹豫着是否要解释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宋禹今天早上给我打电话……”“是我让他叫你来的。”颂夏说。“嗯?”“我说好久没见你了,也喊上你吧。”“噢,是吗?”“今年春天他做过一个慈善晚宴,我也想叫你来呢,他们公司的人给你打电话,好像没有打通。”“我在云南的山上住了一阵子。”他不懂要是她那么想见他,干吗不自己给他打个电话。“山上,”她点点头,“是每天打坐吗?”

他摇头。颂夏哈哈笑起来:“不抄经吧?最近好像很流行。”她挥挥食指,“我跟你讲,现在我只要一听有人说他信佛,立刻就觉得头疼。”

他笑了笑。“这里你还是第一次来吧?”她问。“嗯。你呢?好像很熟。”“也好久没来了。宋禹一直忙着修建他的新行宫,今年几乎都没有组织过这样的派对。”

虽然并没有兴趣知道,可是出于礼貌,他还是问:“新家吗?”“他在市中心买了一个四合院。郊外住久了,就又想搬回市区了,唉,他们都这样。”她叹了一口气,一副很替“他们”操心的模样,“不过那个四合院重新修建以后真的很棒,下次聚会就可以到那里去了。其实他们已经搬过去了,今天不是要放烟火吗,所以才到郊外这边来的。等下派对结束了,他们也要再回去。唉,这房子有段时间没人住了,已经开始有点荒凉了,你感觉到没有?”

林沛已经走神了。他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颂夏是怎么认识宋禹的?难道不是通过他吗?那时候他带她去过宋禹家,好像只有那么一回。之后没过多久,她就开始找托词不和他见面了。

他们两个好上了吗?这个念头盘旋在脑际,令他变得很烦躁。他干吗要为此而困扰呢?他根本一点都不在乎她,不是吗?可是他们这样甩开他继续交往,就没有丝毫愧疚吗?现在她竟然能这样自然地在他面前谈论宋禹,甚至炫耀他们的交情,未免太肆无忌惮了。

他们两个仍旧好着吗?也许吧。这些年一直保持着隐秘的情人关系。或者情人都不算,只是有时会上床。表面上看起来就像朋友一样,颂夏可以很坦然地出入宋禹家。她身上的珠宝是宋禹送的吗?香水味也是宋禹喜欢的吗?毫无疑问,她的美在林沛眼里已经起了变化。但这种庸俗的、金钱堆积起来的美依然能够激发情欲。一股充满愤怒的情欲在他的身体里荡漾。这个糟糕夜晚的唯一一种收场方式,可能就是把她从这儿带走。没错,他必须得从这里带走一点儿什么。

他再拿起杯子的时候,发现酒已经喝光了。可他那不太平静的情绪要求他再喝一点。所以他又去取了一杯红葡萄酒。

颂夏把盘子里的牛肉切割成了指甲大小的小块。她用叉子把它们送进嘴里时,尽可能地不碰到那一圈鲜艳的口红。“你好像很少到这种场合来了,”她飞快地看了他一眼,“特别是在离婚之后……”

他没有说话。“蜜瓜火腿卷的味道不错,忘了让你也拿一点了。要我分给你一个吗?”“不用了,谢谢。”“我有好几个朋友都认识荔欣。当时大家都很吃惊,你竟然会娶她……”“哦,是吗?”他简直能想象她皱着鼻子和别人谈论他的那副样子。现在他记起自己为什么从来没有想过和她一起生活了。他讨厌她谈论别人时那副幸灾乐祸的刻薄模样。那让他觉得她不够善良。(天哪,善良竟然是他选择女人的标准,如果颂夏知道的话,大概要笑得直不起腰了。)“其实挺多人都知道荔欣的底细:谎话连篇,到处骗钱,早就在这个圈子里混不下去了。这次又欠了别人那么多钱,谁都以为她肯定完蛋了,没想到还有人……你也太好骗了。”她那张油津津的嘴飞快地动着,一副眉飞色舞的模样。见他不说话,她叹了一口气:“你肯定也帮她还了不少钱吧?”“权当做慈善,我相信有福报。”他自嘲地笑了一下。“前阵子我在一个西餐厅吃饭的时候见到过她,穿了件很旧的连帽衫,也没化妆,头发乱蓬蓬的,感觉一下子老了很多。不过她从前也不怎么好看啊,从来就没有好看过。我就不知道你究竟看上她什么……”

他的耐心终于用尽了,打断她问:“说真的,你要宋禹叫我来,有什么特别的事吗?”“没有啊。”她若无其事地摇了摇头,“就是觉得好久没见了,特别是听说你离婚以后还挺牵挂你的……”“想看看我过得究竟有多惨吗?”“老天,你可真误解了!我就是觉得好久没有见了……”她沉吟了一会儿,终于又开口说,“还有就是——去年我自己开了一间画廊。虽然规模不大,不过已经代理了好几个很棒的年轻艺术家,没准儿以后我们还能有机会合作呢。我一直都很想和你分享这个好消息。”

见他一脸疑惑地看着自己,她微微一笑:“还记得吗,当时我说过些年想自己开一间画廊,你还教育我不要好高骛远。在你心里,我大概就是一辈子在画廊里做前台小姐的命吧。”“首先,恭喜你开了自己的画廊;其次,我真的不记得自己说过那样的话了,好吧,也许说过,但我真的没有什么恶意,要是让你觉得不愉快,我向你道歉。”他顿了顿,“可是你那么想见我,难道就是为了这个吗?”他有点哭笑不得。“不然呢?”她眨眨眼睛,“天哪!你该不会以为我现在对你还有意思吧?”她的声音很大,那两个坐在桌边聊天的女人都朝这边看过来。“当然没有。怎么可能呢?”他立即说。

可她仍旧一脸怀疑地看着他。他窘迫至极,不知该如何化解这难堪的处境。

所幸这时正前方那扇门“砰”的一声敞开了。那个胖男孩从里面走出来。“为什么还不能放烟火!”他用带哭腔的声音说。“不是说了吗,要等十二点。现在还早呢。”他的那个保姆跟在后面,手里拿着他的羽绒服。

一个小姑娘也从那扇门里走出来,像个幽灵似的悄悄站在胖男孩的身后。是刚才那个把水果塔塞在口袋里的女孩——现在口袋已经瘪了。“可是别人家怎么都放了啊!”胖男孩跺着脚大喊,小眼睛一瞥,忽然发现了坐在沙发上的林沛。他抿起嘴,狠狠地瞪着他。保姆也通过他脚上的大嘴猴认出了他,连忙对男孩说:“走吧,你不是要出去看看吗?”她拉起男孩的一只胳膊,塞进羽绒服的袖子里。“别跟着我!”男孩忽然转过头去,对着身后的小女孩大吼。

女孩不说话,低头看着自己的脚。“跟你说多少遍了,聋子吗!”男孩用力推了女孩一把。女孩一个踉跄,险些摔倒。她刚站稳,又立即挪着步子朝男孩靠拢过来。“快给我回去!”男孩拽起她的一根麻花辫,拖着她朝那扇门里走。女孩就那么任他拖着,一声也不吭。她被用力推了进去,门重重地合上了。

男孩带着保姆气呼呼地走了。他们刚离开,女孩又从门里溜了出来。她的麻花辫松开了,一半头发披散着,外套也没有穿,就朝着他们走的方向跑去。“这女孩是谁?”林沛问。“宋禹从孤儿院抱回来的小孩,刚出生没多久就被她妈妈扔了。”颂夏放下盘子,“有烟吗?”

他拿出烟帮颂夏点上。她吸了一口:“已经六年了。当时菊芬还以为自己不能生了呢,他们想要个女孩,就去孤儿院领了一个。他们周围好多朋友都领养了,有钱人流行这个,谁没领养反倒显得自己不够高尚,就跟在慈善拍卖会上总得举个牌子、买件东西一样。”“他们不喜欢她?”“说是偷东西。总是把客厅罐子里的饼干和糖塞进自己兜里,藏到床底下。唉,又不是不给她吃,这个就是天性,没办法,像饿鬼附身似的。打她也不管用,记不住,也不知羞,整天疯疯癫癫没心没肺的,他们都怀疑她脑子有点问题。明年就该上学了,到现在字都不认得几个。而且两年前菊芬竟然又怀孕了,生下来真的是个女孩。现在这个女孩就更多余了。可是都长那么大了,送也送不走了,真是作孽啊。”“那个胖孩子整天都那么欺负她吗?就没有人管管吗?”“没准儿她挺喜欢呢,”颂夏耸耸肩膀,吐出一口烟,“不是跟你说了吗,她脑子不正常,可能有受虐倾向。”

林沛惊骇地看着她。现在他可以确定自己对她已经没有丝毫的欲望了。他唯一的愿望是她能快点从眼前消失。

此后他就不再说话了。她换了几个话题,但无论说什么,他都只是默默听着,不发表任何看法。她也感到没趣了,怏怏地站起来,说要去找另外一个朋友谈点事情。

颂夏离开后不久,那两个坐在桌边聊天的女人也走了。房间里只剩下他一个人。杯子里的酒已经又喝完了。其实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不走,直到那个小女孩再次出现。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好像是在等她。她咻咻地喘着气从外面跑进来。看到他,她停了下来。他几乎有一种错觉,她好像也在找他。

她歪着头打量他,眼神坦澈,毫无羞怯。

他觉得她很像一个人。

微微上挑的眼睛。翻翘的嘴唇。像极了。

茵茵,他从脑海中翻找出这个名字。

那时候她才多大?二十二岁还不到吧。来北京没两年,一个寂寂无名的小模特,很寂寞地美着。他喜欢折起她纤细的身体,握住她冰凉的脚踝。

问题出在她真的很爱他。他一直怀疑她是故意让自己怀孕的。她觉得这样他就会娶自己。可是怎么可能呢?那的确是很美妙的艳遇,他承认,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娶她。当时他的事业正值鼎盛时期,有很多出色的女人围在身边,随便选一个都比她更合适。

短暂而激烈的交往过后,是时候抽身了。他借口要在画室赶画,又拿出差当托词,近两个月没有和她见面。感情似乎顺利地冷却下来,本以为就这样结束了,有一天她忽然来找他,说自己怀孕了。她恳求他别让她打掉这个孩子,甚至向他坦白自己几个月前刚堕过胎,不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再做一次手术了。可是他的第一反应是,为什么要让他连前面那个男人犯的过错一起承担?他当然没有那么说,但态度表现得很坚决。“现在是我事业最关键的时期”“我还没有做好准备”“这样做对孩子也是不负责任的”,类似这样冠冕堂皇的话他说了很多,并劝她尽快去做手术——现在想来或许已经太迟了。她一直在拖延时间,天真地以为他总会改变主意。

他们因为这件事纠缠,又见了几次面,直到最后一次,他冷下脸来说了许多狠话——“我是绝对不可能娶你的”“我们之间的差距太大了,根本无法交流”“我已经不爱你了”。然后他给了她一笔钱。她走了,此后再也没找过他。他也没给她打过电话,因为害怕旧情复燃,又要纠缠。直到很久以后,有一次他喝醉,误拨了她的电话,那个号码已经停机。他相信这一举动表明她已经开始新的生活了,不想再被他打扰。

这么多年他从未想过,她有可能把那个孩子生了下来。因为草率、任性,或者无能为力,她把她带到了这个世界上。但她无法带着她走更远了,因为她自己也还是个孩子。她丢弃了她。这些他竟然从来都没有想过。

直到此刻。

他盯着那女孩。天鹅颈,细长的手和脚。一副天生的模特骨架。“过来,到这儿来。”他用沙哑的声音对女孩说。

女孩走过去,站在他的腿边。“外面冷吗?”他迟疑了一下,伸手摸了摸她冻得发红的鼻子。

她没有抗拒,反而笑了起来。

他也笑了一下,眼泪差点儿掉下来。他低下头,握住她冰凉的手。“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琪琪。”“琪琪。”他重复了一遍。“嗯?”“琪琪,外面的烟火好看吗?”“好看。”她机械地回答。“你喜欢看烟火是吗?”“嗯。”她点点头,漫不经心地把他的手翻过来,用指尖戳着他的手心玩。她对他似乎有一种莫名的好奇。莫名,是的,血缘是无法解释的东西。

她的身体轻轻地靠在他的腿上。他屏住呼吸,专注地感受着那小小的接触面,温暖得令人心碎。他一动也不敢动,生怕她会立即和自己分开。他的腿开始发麻,正在失去知觉。

她自顾自玩了一会儿,似乎觉得无聊了,就把他的手放下了。“你要不要看叔叔变魔术?”他担心她想走,立即说。

她点了点头,并没有表现得很兴奋。

他给她变了那个假装拔下自己的大拇指又接上去的魔术。他的动作不够快,看上去有点手忙脚乱。她很安静地看他表演完,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不知道是没有看懂,还是觉得没意思。

他正思忖着还能做点什么来讨好她,忽然发现她的注意力已经被桌子上盘子里的食物吸引去了——一个颂夏留下的水果塔。上面的草莓被吃掉了,只剩下光秃秃的塔皮,覆着厚厚的卡仕达酱。她目不转睛地盯着它,眼神越来越凶戾,转眼之间变身为一头野兽。就像先前那样,她飞快地伸过手去,一把把水果塔抓了过来,动作敏捷得像青蛙捕食昆虫。她看也没看它一眼,就放进了右边的口袋。随即,她脸上的表情恢复了柔和。

他看得心如刀割,一遍遍在心里忏悔所犯的错,那些被他无视的伤害。他想起最后一次见茵茵的情景。对她说出那些冷酷的话时,他们还在床上,刚刚做完爱。每一次见面他们都得做爱,从一开始就是如此,好像某种仪式,就连到最后见面商谈堕胎的事时也不例外。那时候做爱对她的身体或许会有危害,但是作为男人,他完全可以装作不知道。并且因为明白他们的关系就要走到尽头,他极其贪婪地索要着她的身体。拼命地想着再也不能进入它了,再也不能了,满脑子都是摧毁它的念头,在猛烈到极限的交合中,抵达了前所未有的高潮。然后他平息下来,起身去洗澡。回来的时候他拿出准备好的钱,并对她讲了那些可怕的话。他讲的时候,她一直坐在床边,没穿衣服,背对着他。她的脖子看上去异常细,让人产生一种要把它折断的冲动。她整个人都那么纤细、那么脆弱,好像就是为了被人伤害而存在的。有那么一瞬间,他的确意识到了自己带给她的伤害,然而他随即又觉得,这些伤害好像本来就是属于她的东西,加在她的身上有一种残忍的美感。

现在他相信一切都是报应。就在她离开后不久,他的生活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那粒转折性的沙子刮进了他的眼睛里。灵感的消失。命运急转直下。朋友的远离。所有的一切都是报应。甚至包括颂夏的背叛,以及和荔欣荒唐至极的婚姻。

他甩开茵茵去奔更好的前途。结果茵茵没有了,更好的前途也没有了。到头来一场空,他变得一无所有。

不,他还有她。他看着面前的女孩。他还有她。他要把她带走。他心里有个声音坚定地说,带她离开这儿。

既然此前所有的不幸都是因为失去了她,现在他把她找回来了,就意味着和从前的生活和解了。一切都将重新开始。

他凑近女孩,压低声音问她:“你看到过那种动物形状的烟火吗?”

她摇头。“你想看吗?叔叔可以带你去。”“好。”女孩用软软的声音回答,仍旧不带任何情绪。

他站起来的时候,感到一阵眩晕。那是一种被幸福包围的感觉。他还是有些不敢相信,他找到了远比他想象的更为珍贵的东西。

他们离开了那个房间。穿过廊道,前面就是供应食物的大客厅了。

远远地就听到人声,很吵。明晃晃的亮光从门里溢出来。

他停住了脚步。“听我说,”他俯下身看着女孩,“那个能看到动物形状烟火的地方是个秘密,不能告诉别人。叔叔只能带你一个人去。要是我们遇到其他人,知道了我们要去哪里,都想跟我们一起去可就糟糕了,所以不能让他们看到我们。”

他观察着她脸上的反应,很担心自己说得太复杂了,她根本没有听懂。他又解释:“我们必须悄悄地溜出去……”“车库。”她说。

他怔了一下,试着跟她确认:“你是说可以从车库出去吗?”

她点点头。“太好了,你来带路好吗?”

正要朝走廊的另一头走的时候,给他拿拖鞋的马尾姑娘从那边迎面走过来。

他连忙低下头,摸着身上的各个口袋,假装在找打火机。“你站在这儿干吗?”马尾姑娘对女孩说,“给我小心点,别再让我抓到你偷吃东西!”她没有停下脚步,径直进了大客厅。

他松了口气,把打火机放回口袋。等他回过神来,才意识到女孩正仰脸看着他。她的目光亮烈,让人无处躲藏。她一定看到了自己一脸恐慌的样子,想到这个他顿时感到很羞愧。她那种不带任何感情的平静令他很忐忑,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她心里的形象是什么样的。他很担心她对他的好奇和信任会忽然消失。孩子都是这样的吧,容易喜新厌旧?他不太确定,他几乎没有什么和孩子相处的经验。“我们走吧。”女孩说,很自然地拉起了他的手。他们来到廊道的另一头,从那里的楼梯走下去。墙上的壁灯拢着一小团橘色的光,木质台阶在脚下咯吱作响。她的手被他的汗水弄湿了,变得有点滑,他紧紧地抓着它,生怕它像条小鱼似的溜走。“你肯定没见过那样的烟火。”他提高声音说,“它们到了天空上也不会消失,就浮在那里,有的是绿色的兔子,竖着两只长耳朵,有的是粉红色的大象,鼻子在喷水……”她看着他用一只手在空中比画着。虽然脸上仍旧没有什么表情,可是她的脚步加快了,似乎想要快一点看到。“还有斑马和长颈鹿,在天空中走来走去,一会儿在这儿,一会儿到那儿……这样就能让更多的小朋友都看到它们了。”他说。

有那么一小会儿,他眼前好像出现幻觉了,看到她握着一束浅紫色的野花在山坡上奔跑。他已经不可遏抑地开始想象他们以后的生活。他想带她去一个远一点的小城,有干净的天空和甜的水。他早就应该离开北京了。一直没有那么做,与其说是不甘,不如说是不敢,不敢放弃这段经营得极为惨淡的生活。现在她给了他足够的勇气,让他去选择另外一种人生。不,他的事业并不会就此荒废。他有一种预感,他会重新找到绘画的乐趣和灵感。

女孩踮起脚尖,按了一下墙上的开关,把地下一层的灯打开了。这里比上面冷很多。他才发觉身上只穿了一件衬衫。外套落在沙发上了,这时当然不可能再回去取了。不过想到要这样穿着单衣走在冰天雪地里,他反倒很兴奋。那与他此刻的心情正相称,一种疯狂的感觉。没错,他在做一件很疯狂的事:把她从这里偷走。

地下一层的天花板高阔,附庸风雅的主人把它建成了一个小规模的图书馆。四面都是嵌进墙里的大书架,摆满了画册和文学名著。从空气里浓郁的尘霉味来看,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这幢房子的确是有荒弃的气息了。

书房的左手边有一条狭窄的走廊。走廊的尽头有一扇门。“在那里。”她说。

他拉开门上的锁,里面果然是车库。但是没有灯,什么也看不见。只是感觉异常的冷,如同冰窖一般。他拿出打火机,拢起火光朝里面张望。那里比想象的大,似乎能容下两辆车。可是现在堆满了纸箱和塑料编织袋,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从垒得很高的纸箱中间望过去,车库的另一端有一扇铁质卷帘门,从那里就能出去了。可是那种电动门都是由遥控钥匙控制的,要是没有钥匙,根本打不开。“我们肯定能出去的,别着急。”他转过头来对女孩说。女孩会知道钥匙在哪里吗?不,他不可能让她一个人去冒险。难道要撬开这扇门吗?他极力掩饰自己的慌乱,对女孩挤出一个微笑:“别担心,那些动物形状的烟火都还在呢,不会消失的……你最喜欢什么动物?”“熊。”她慢吞吞地回答。“有啊,当然有了。那种胖胖的、肚子圆鼓鼓的,对吧?身上的毛是灰色的,也有白的,等会儿你就能看到它们浮在天空中的样子了……”他想到卷帘门跟前看一看。不过首先要搬开那些箱子。他几乎决定这么做了,可是这样空着手过去又有什么用呢?他至少需要有几件工具……这样大的一幢房子,去哪里找工具呢?“见鬼,现在几点了?”他喃喃地说。零点的烟火一放完,人们就要陆续走了。宋禹一家不是也要回到城里的四合院吗,他们很快会发现她不见了。他像一只困兽似的走来走去,咻咻地喘着气。

女孩静静地站在那里,绞着自己的手指玩。他连继续给她讲故事的心情都没有了,疲倦地靠在门边,掏出了烟。他叼着烟,一下一下地摁着打火机的开关。在蹿起的火光里,他忽然看到在对面的墙上,靠近踢脚线的地方,有一个嵌进去的光滑的铁匣子。因为也是白色的,所以很难发现它的存在。他打开它,看到一排寻常的橘红色电闸门。与它们相隔一段距离,在最边上的位置,有一颗深蓝色的圆形按钮。就是它,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它能开启那扇电动门。可是万一不是呢?假如它控制着楼上某处的电源,一按下去那些灯都灭了,很快会有人赶到这里来,他们不就要被发现了吗?他盯着那颗按钮,没有别的选择,只能赌了。他伸出手指,按下了它。

卷帘门升了起来。一股寒冷的空气扑面而来。“老天,我们能出去了!”他高兴地对着女孩大喊。

女孩看着他,始终面无表情的脸上似乎显露出一丝微弱的喜悦。要不是因为时间来不及了,必须快点出去,他真想把她拥进怀里,好好抱抱她。“过来吧,亲爱的,我们走了。”他温柔地说。她向前走了几步,跟在他的身后。他拢起打火机的火光,朝车库深处走去。

他正在把面前的一只大箱子挪开,忽然听到“砰”的一声。背后的门合上了。随即是咯吱咯吱的轮轴响声,还没有等他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卷帘门已经完全落到了地面。他感觉到风停止了。“琪琪?”没有人回答。他一个人待在静固的黑暗里。

他花了一点时间才弄清楚自己的处境:他被关在了车库里。他自己。女孩不在里面。

这是怎么一回事……他头痛欲裂,无法让自己想下去。他摸索着回到门边,用力扭动把手。可是门锁上了。他徒劳地扭了一会儿,终于停下来,把脸贴在门上,听着外边的动静。他依稀听到了女孩的笑声。爽朗,欢快。他还以为她不会那样笑呢。想象着她笑起来的样子,他感到很痛苦。随即,他听到了那个胖男孩的笑声。让人寒毛耸立的尖细笑声。

他们一起笑着。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几乎无法呼吸,一动不动地趴在门上。他感觉到他们的笑声正从他的背上碾过去。

过了一会儿,伴随着上楼梯的脚步声,笑声渐渐远了。

他埋着头,直到那一阵眩晕的感觉过去。

等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发觉有两簇灼灼的目光从低处射过来,寒森森的。

他一低头,便看到了脚上那两只大嘴猴。它们正瞪着荧绿色的眼珠子,咧着发亮的大嘴冲他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的耳朵里灌满了笑声,分不清到底是谁的,女孩的,男孩的,还是猴子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而后,他听到外面传来一阵激烈的炮仗声。十二点到了。他站在黑暗里,想象着烟火蹿上天空,在头顶劈开,显露出诡谲多变的形状。他仿佛看见它们浮在半空中,一动不动,像是被谁按了暂停键。像什么动物呢?他努力辨识着每一朵烟火。看到动物形状的烟火,应该也有什么特别的讲法吧,他很想问问从前那个迷信的女朋友。

在隆隆的鞭炮声中,他倚着门坐在了地上,哆哆嗦嗦地点着了身上的最后一支烟。

程琤第一次那么讨厌下雪。大雪令机场陷入了瘫痪,广播里不断传来抱歉的通知,飞机的抵达时间一再推迟。排椅上坐满了人,邻座的婴儿大声号哭,对面红头发的男孩把薯片撒了一地。她到门外去抽烟,一个穿着纱丽的印度女人立刻坐在了她的椅子上,如释重负地卸下背包。外面天已经黑了,雪还在下。门前的路刚清理过,又落上一层白霜。她拉起风帽,拢住火源在寒风中点着一根烟。

在延误了四个小时之后,飞机终于降落到肯尼迪机场。程琤站在护栏后面,看着夏晖走出来,心里真的好像在等待着一点什么。他是个看上去再普通不过的中年男人,拖着笨重的旅行箱,夹在一群白人当中,显得格外瘦小。大概在飞机上睡了很久,梦把头发弄得有一点乱。夏晖朝这边走过来。她收起手中写有他名字的白纸,一直举着它,手臂都发酸了。她接过箱子,向他简单地介绍了自己。

汽车离开机场,向前驶去。他们没话找话说,谈论着纽约。他来过三次,都很短。他说他不喜欢这里,觉得国际大都市都是一个样。他喜欢古老而小巧的城市,比如西班牙的托雷多。他问她来这里多久了。五年,她说。“先读了两年书,后来就工作了。”“一直在这个华人协会?”“没有,文学节临时过来帮忙。”“喜欢文学?”“啊,不,另外一个女孩有事,我来替她。”她转过头对他笑了笑,“我对文学一窍不通。”

他宽宏地点了点头。她感觉到一种从高处俯瞰下来的目光,带着些许怜悯。

快到酒店的时候,他接了一个电话。挂了电话,他叹了口气:“还得见两个朋友。我都没写明天的演讲稿呢。”“作家应该都是出口成章的吧?”“想混过去当然很容易,反正就是那一套话,翻过来正过去地说。有时候也想说点别的,唉,真是腾不出空来。”“嗯。”她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很理解。

汽车停在酒店门口,披着黑色大氅的门童走上来拎行李。酒店大堂是三十年代的怀旧风格,靡暗的光线微微颤抖,低回的爵士乐如羽毛擦过耳朵。他走过去和坐在沙发上的客人拥抱。那是一对穿着高雅的美国夫妇,五十几岁,男的一头银发,脸庞红润,有点像还没有变瘦的克林顿,女的戴着大颗的珍珠耳环,口红很鲜艳。

程琤过去帮他办入住手续,把证件交给了前台的男孩。她用手肘支着桌子站在那里等,随手拿起旁边的宣传单看。原来伍迪·艾伦每个星期一都会在这里吹单簧管。她记得和璐璐一起看过的《午夜巴塞罗那》,一个冒一点小险的爱情故事。但是演出的入场券竟然要200美金,就算包含一顿晚餐也太贵了。

她走过去,为打断他们的谈话而抱歉,然后询问他是否需要吸烟的房间,又让他在酒店赠阅的几份报纸中选择一份。“这位是程琤,她很能干。”夏晖介绍她的时候,很自然地把手搭在她的肩上。她有些窘迫地打了招呼。走开的时候,她听到他们在讨论他刚写完的小说。“我是一口气读完的,真是太精彩了。我非常喜欢。”女人兴奋地说,她的中文非常流利,“杰夫瑞也觉得很棒,是不是?”“是的,”叫杰夫瑞的男人顿了一下,似乎对自己的中文不是很自信,他转动了几圈眼珠,终于选到了合适的词语,“很有激情。”“这个主题太好了,一定能引起外国媒体的关注。”女人说。

夏晖微微一笑:“我希望明年秋天英文版就能出来。”

女人点点头:“我们会尽力的。”

手续办妥,她把房间的钥匙牌交给他,向他们道晚安。转身要走的时候,他喊住了她:“要不要跟我们去喝点酒?”

她笑着摇了摇头,再次道晚安,走出酒店的旋转门。一群记者举着相机,站在寒风里瑟瑟发抖。黑邃的镜头像狙击手的枪口,扫过她的脸,冷漠地移开,继续瞄准转动的门叶。他们在等某位下榻的明星,这家酒店很有名,她知道它也是从娱乐杂志上看到的,好像是谁和谁在这里幽会,她不记得了。

酒店在麦迪逊大街上,周围是高级时装店和有品位的画廊。她朝着最近的地铁站走,虽然早就过了打烊的时间,但那些橱窗依然亮着,在下雪的寒冷天气里,就像有钱人家里的壁炉一样烧得很旺。一个流浪汉盘着腿坐在底下,倚靠着玻璃橱窗,好像在取暖。如果不是担心自己失态,她其实很想喝一杯。小松总说,她是白蛇变的,喝多要现形的,躺在地上扭滚,想蜕去身上的人皮。她醒来却什么都不记得,只觉得很累,似乎拼命要够到什么东西,却怎么也够不到。

她下了地铁,走出地下通道,冷风扑上来,眯住了眼睛。她想起来第一次见璐璐,就是在这个路口。当时璐璐已经租下现在的公寓,在网上寻找合租的室友。她到地铁站来接程琤,带她去看房子。等红灯的时候,璐璐转过脸来对她说:“你知道吗,我每天出门,走到大街上看着周围的行人,总是忍不住在心里大喊一声‘我爱纽约’!”

程琤怔怔地看着璐璐。她不爱纽约,她不爱任何地方。或许是被那种自己永远也不会有的热情所感动,还没看到房子,她已经决定和璐璐一起住。

她走到了公寓楼。整幢楼看起来很冷清。隔壁的新加坡女孩搬走了,有些人回去过圣诞节还没有回来。不知道他们还会不会回来。她摸出钥匙开门。锁是新换的,但旧的钥匙还没有从钥匙环上取下来,每次都会插错,总要多试一回。

昨天,璐璐的姑姑搬走了那两箱东西,现在那个房间已经空了,只有贴在墙上的宝丽来照片还没有取下来,相纸上女孩涂得粉白的脸,在黑暗中反着幽冷的光。

她回到自己的房间。地上堆着大号纸箱和撑得滚圆的旅行袋,散落着过期杂志和缠成一团的充电器。离月底只有一个星期了,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整理。她在写字桌前坐下,拿出路上买的熏肉三明治和通心粉沙拉,打开电脑,一边吃一边看邮件。小松打来电话。“明天晚上来我家吃饭吧。”“明晚?有一个酒会要去。”“我妈过生日。”“你干吗不早一点说呢?”“我怎么知道你那么忙啊?”“哪有啊?”“不是吗?打电话也没有人接。”“拜托你看看外面的雪有多大,飞机晚到了好几个小时,八点多我才把人接到,送去酒店。”“瞧,你确实很忙,我说错了吗?”“够了,小松。”“没错,够了。”

两人都不说话了。最近为了工作和搬家的事,他们总是吵架。吵得太多就有了默契。每次要吵起来的时候,两个人就都闭上了嘴巴。

过了一会儿她说:“你们先吃饭。酒会一结束,我就赶过去,应该不会太晚。”“随便你吧。”小松挂断了电话。

程琤继续吃三明治。熏肉难吃得要命,但她似乎有一种把它吃完的责任。“不要任性。”她仿佛听到小松说。她发觉自己和小松家的人越来越像了,对事情没有好恶,只有责任。

其实去那个酒会并不是分内的事,不去也无所谓。她只是不想去小松家吃晚饭。大家无话可说,只是闷头消灭面前的食物,世界上再也没有比那更无聊的事了。小松的妈妈从前在工厂的食堂工作,习惯了用大锅做饭,每次总是会做很多,不停地给每个人添饭夹菜,生怕有谁吃不饱。那种热情在美国难得看见,最初曾令她感到很亲切。

小松的爸妈在唐人街经营一间食品商店,卖中国酱菜、火锅调料、速冻鱼丸和蛋饺。他们身上有一股浓浓的咸菜味,她每次闻到,都会想起小时候被母亲领着去国营食物店,戴着套袖的售货员将一把长柄勺子伸进硕大的酱菜缸里翻搅。

小松的爸妈一直生活在华人圈子里,来了十几年,仍旧说不出一个完整的英文句子。对他们这一家人来说,移民似乎只是连人带房子搬上货轮,经由太平洋运到美洲大陆,最终放置在纽约皇后区的一座公寓楼里。就算是运到喜马拉雅山上,或是南极,他们也还是生活在原来的房子里。那幢房子如同紧闭的蚌壳,连一丝纽约的风也吹不进去。过了这个月,她就要搬去和他们一起住了。一想到这个,她就觉得呼吸困难。一直都在抗拒的事,终于要发生了。

她从衣柜里拿出一件虾肉色连衣裙,打算穿去明天的酒会。裙子是璐璐的。典型的璐璐的款式,深V领,嵌着亮晶晶的碎珠,腰部收紧,裙裾上滚着不动声色的小花边。

整理璐璐的东西的时候,她发现了很多自己的东西。带闪粉的眼影,热带风情的宽发带,缀满挂饰的手链以及珍珠耳钉。璐璐看准她没有主见的弱点,总是怂恿她买一些不适合自己的东西,等闲置一段时间之后,就把它们悄悄地占为己有。她第一次在璐璐的房间里发现自己的东西时感到很吃惊。“在我心里,我们是不分彼此的,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你要是问我要什么东西,我肯定都会给你。”璐璐狡辩道。

在把所有物品装进箱子里的时候,她留下了几件璐璐的衣服和一包没有抽完的万宝路香烟。

她穿上那件裙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依稀想起璐璐从前穿着它的样子。

刚到纽约的时候,璐璐告诉她,不要错过任何一个酒会,哪怕你没有请柬。事实上,璐璐从来都没有请柬。她只是买一本艺术杂志,翻到最后一页,从画展开幕预告里找到自己感兴趣的,抄下时间和地址。璐璐是因为一个酒会才买下这条裙子的。那次她跟着璐璐一起去了。那是她去过的唯一一个酒会。

璐璐捏着一杯鸡尾酒在人群中穿梭,踩着10厘米的高跟鞋,身姿却敏捷如豹。她迅速辨认出那些人中谁是有来头的,凑上去和他们搭讪。她和他们讨论墙上的画,还有最近热门的展览和音乐会。她全部的见解都来自杂志和其他社交场合的道听途说。不过已经足够了,璐璐说,最重要的一点是,无论说什么,都不要赞美,要抱怨。抱怨某个餐馆的口味大不如从前、百老汇的歌剧现在简直没法看、隐藏在布鲁克林的小酒吧如今挤满外国游客。对方肯定会积极响应,纽约这座城市的最大特点,就是聚集着全世界对生活不知满足的人。

璐璐看上去很迷人,穿着酷似巴尼斯百货公司本季新款的连衣裙,挽着仿制的赛琳小包,没有人会知道,她在布朗克斯和别人合租一个房间。这种自信程琤永远都没有,她不知不觉已经退到人群的外围,一个人站在角落里,希望不要被别人注意到。然而,她还是被注意到了,先是一个女人,走上来问洗手间在哪里,过了一会儿,一个男人环视四周,把空酒杯交到她的手里。为了让自己显得有事做,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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