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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0 11: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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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弗兰克·鲍姆

出版社:长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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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仙踪――美丽女巫

绿野仙踪――美丽女巫试读:

绿野仙踪――美丽女巫

美国最伟大的儿童文学作品之一,被称为美国版的《西游记》。

[美]弗兰克·鲍姆 著

陈婷 译

本书是关于奥兹玛公主和多萝西激动人心而又危险重重的历险,讲述了她们前往平头人的领地和斯基泽人的魔法岛,以及她们是如何被好女巫格琳达救出险境的。

——弗兰克·鲍姆“奥兹国皇家历史学家”

谨以此书献给我的儿子——罗伯特·斯丹顿·鲍姆

目 录

莱曼·弗兰克·鲍姆和他的着名童话……刘荣跃编译

第一章 职责的召唤

第二章 奥兹玛和多萝西

第三章 云雾仙女

第四章 魔法帐篷

第五章 魔法台阶

第六章 平顶山

第七章 魔法岛

第八章 库夷欧女王

第九章 奥莱克斯女士

第十章 在水下

第十一章 战胜斯基泽人

第十二章 钻石天鹅

第十三章 警钟

第十四章 奥兹玛的顾问团

第十五章 本领高强的格琳达

第十六章 被施了魔法的鱼儿

第十七章 大圆顶房里

第十八章 聪明的俄维克

第十九章 宇库胡法师红丽拉

第二十章 令人困惑的问题

第二十一章 三位魔法大师

第二十二章 水下小岛

第二十三章 咒语

第二十四章 格琳达的胜利

主编简介

莱曼·弗兰克·鲍姆和他的着名童话(之一)

刘荣跃 编译

本书作者鲍姆是一位着名的美国儿童文学作家,生于纽约州。父亲是个桶匠,后来到宾夕法尼亚州开采石油并发了财。鲍姆的童年是在父亲的大庄园里度过的,从小喜欢写作。他做了父亲以后,常常回忆自己童年时代所听过的故事。他觉得那些故事枯燥沉闷,讲的尽是些令人讨厌的道德和训诫的内容。他自己构想出一些听了使人愉快的故事,同时把儿歌改编成故事。1897年,他编了一本《鹅妈妈的故事》,出版后获得成功,后又出版一本小诗集和一本儿歌《鹅爸爸的书》。这本书附有精美的插图,全由他的朋友艺术家W·W·邓斯洛绘制。此后又出了3本韵文诗和短篇小说。

1900年,鲍姆45岁时写成《绿野仙踪》(即《奥兹国的魔术师》),其印刷之精致可与《鹅爸爸的书》媲美。《绿野仙踪》是美国儿童文学史上20世纪的第一部受到赞赏的童话,从出版一直行销至今。

鲍姆写《绿野仙踪》时,并没有想到要把它写成多卷集,可是这部书的成功在读者中引起越来越大的反响,人们要求把它写下去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鲍姆又写了《奥兹国的地方》、《多萝西与奥兹国的巫师》、《去奥兹国的道路》、《奥兹国的装翠城》、《奥兹国的奥茨玛》、《奥兹国的补丁姑娘》、《奥兹国的梯克——托克》、《奥兹国的稻草人》、《奥兹国失踪的公主》、《奥兹国的锡樵夫》等。他去世后,其最后一部着作《奥兹国的格林达》也得以出版。

1939年,《绿野仙踪》由美国米高梅公司改编拍制成电影。也许你在一生中的某个时刻曾经看过米高梅公司1939年的电影《绿野仙踪》;也许读者根本不会把作者莱曼·弗兰克·鲍姆与这部电影联系起来,尽管它正是根据这位作家的同名小说改编的。实际上,除非读者读过他的小说,或者正好出生在他正走红的年代,要不然可能对他的名字闻所未闻。无论是每年在电视进行播放,或是在当地的影碟出租店里出租,《绿野仙踪》都成了美国时尚文化的发源地。无论长幼,我们知道那些耳熟能详、过目不忘的台词;我们像了解自家院子一样了解多萝西、托托、锡樵夫、稻草人、胆小的狮子、芒奇金人……

虽然电影和书有所不同,但是故事的情节和大部分人物是相似的。对于孩子甚至成人而言,唯一明显的区别在于:电影里多萝西的仙境游只是个梦,纯粹的想象中的梦,换句话说是假的;而在书中却没有任何这种理性的推理,相反,书里邀请孩子们用自己的想象来作为创造、变革之力,去接受这个漫游,而仙境在书里也是一个真正存在的、充满希望的彩虹之地,在这儿孩子们可以摆脱日常枯燥的生活。鲍姆笃信孩子们身上的创造力是无限的,只有我们深信不疑,仙境才真正存在。《绿野仙踪》为什么这么特别?为什么这么引人入胜?米高梅公司为我们提供了最好的答案:“与人为善的人生观是永远不会过时的,时间在它面前也无能为力。”

我们听说过莱曼·弗兰克·鲍姆和他的生平吗?正如人们想象的那样,莱曼·弗兰克·鲍姆是个迷人的人,过着趣味横生的日子;有着险象环生的经历,时而欢歌笑语,时而痛哭流涕,一如故事中漫游仙境的人物。毫无疑问,《绿野仙踪》已经成为很多人心中最喜爱的影片之一。在这种动力的驱使下,我们不妨探询一下这个神秘的幕后者,让读者了解这位曾经被自己作品改编成的电影的光环遮住了的人。

莱曼·弗兰克·鲍姆生于1856年纽约西瑞克斯东区的西特南高。因为喜欢弗兰克(直率)这个名字,他从来不使用过莱曼这个名字。他生来身体孱弱,胆小而害羞。由于心脏问题,他不能参加任何体力运动,于是他常常生活在自己想象的世界里,与梦中的玩伴们嬉戏。在他的一生里,健康问题一直困扰着他,成为伴随他生平的重要因素,尽管如此,他的创造力,他的动力和才能却丝毫没受影响。

弗兰克5岁时,父亲本杰明·鲍姆因石油生意发财,举家搬往西特南高附近的罗斯劳山庄。对于童年的弗兰克,罗斯劳是他赖以成长的田园诗般的乐园,除了时时袭来的心脏病外,那里留给他的,只有欢乐。由于弗兰克不能从事体力运动,所以他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玩耍,这可能正好培养了他的创造力;可以设想,他讲故事的天性就是在这一时期产生并不断发展成熟的。他如饥似渴地阅读童话故事和英国作家的作品,狄更斯是他的最爱。即使在他很小的时候,他就批评那些恐怖的童话故事。“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童话故事……我还是一个挑剔的读者。那时我最讨厌的就是故事里的巫婆和小妖精;我不喜欢树林里那些小矮人不断制造恐惧。”也许由于他的过度想象,这些童话故事成了他梦魇的一部分。他于是决定要写另一种童话故事。

弗兰克充满了白日梦似的幻想,为了使他克服掉这些不切实际的举止,他的父母决定把他送到一所严格的军事学校。这一决定很不明智,弗兰克异想天开的本质不但没有改变,他的心脏病反而因此而发作,或者可以说他的精神因此而崩溃(谁也说不清到底是哪一种病)。在此之前,弗兰克总是在家自学。他一点儿也不喜欢匹克斯格尔军事学校,因为他不能适应军团式的作息表和残酷的体罚。当父母意识到上军校对他和他的身体的负面影响如此大时,他们同意他从匹克斯格尔军事学校肄业,并从此培养他的创造力。

弗兰克很早就展示出他的非凡才华和创造力。在一生的有限时间里,他充分发挥利用自己的时间和能量,不断创作,从不懈怠。他爱好广泛,其中之一是养鸡。在父亲和弟弟的帮助下,他养起了当时很流行的彩色红冠青脚鸡,不久就因此获利:弗兰克又创办了一本新杂志《家禽档案》;他的第一本书于1886年问世,名叫《红冠青脚鸡:有关不同种类的红冠鸡的交配、饲养和管理》。

弗兰克一生爱好广泛,他尝试做的事情几乎件件成功。他最有影响力的爱好是戏剧,这是他少年时期就培养起来的爱好,一生钟爱不已。他认真对待表演,认为表演是艺术。“当他观看演出时,他仔细研究演员的演技。他背诵莎士比亚的剧本,在父亲的资助下,他组建了‘莎士比亚剧社’”。年轻时的他总是以想象自己是个演员为乐。在与纽约的阿尔伯特·M·帕尔马联盟广场剧社的合作中,他体会到了舞台的滋味,并取了笔名路易斯·F ·鲍姆和乔治·布鲁克斯。他的父亲本杰明·鲍姆,这位拥有纽约和宾西法尼亚成片剧院的人,也许看出了儿子对戏剧的激情和热爱,于1880年任命自己的儿子为所有剧社的经理。在他证明自己的确能够胜任之后,父亲把剧社交给了他。弗兰克对戏剧的渴望被激起,在了解了观众喜爱什么样的戏剧之后,他决定亲自创作剧本。他的《阿伦的女仆》大获成功,“剧本、音乐和台词都出自这个名字——这个专为舞台表演而取的名字。这部戏剧取材于苏格兰小说家威廉·布莱克的小说《舒勒公主》。”弗兰克不仅担当领衔主演,而且是该剧演出公司的经理。这是他的第一部文学作品。总的来说,这部戏剧的评价是积极的,弗兰克对戏剧的激情火焰被这火花点燃了。

在阿伯丁,弗兰克租房开了一个杂货店,取名“鲍姆商店”。1888年10月1日开店,经营从桌具、家庭日用品、洋铁制品、灯具到玩具和糖果等各种物品。店门口经常围着一群孩子,他们喜欢听弗兰克讲远方之地和神奇国度的故事。“小店总是挤满了放学的孩子,有的来买糖果或冰淇淋……大部分是来听故事的。弗兰克总是经不起哀求”。

弗兰克一生喜爱孩子,孩子们也特别崇拜他,他一直坚信想象的创造力。写作时,他总是去了解他那些忠实的听众“当他走在阿伯丁大街上搜集新闻和广告业务时,他常常被孩子们拦住要故事听。这时的他,总是坐在满是尘埃的人行道上开始编织一个梦幻王国的世界。”孩子们预知了他的未来,他们看出了他的说书天才。

当时看来,鲍姆家的希望应该在中西部,他于是决定再做一次搬迁……事实证明这个决定是明智的。在多年的经济拮据的日子里,弗兰克一直保持着难能可贵的乐观向上。1893年,芝加哥举办“世界哥伦比亚博览会”,这是个谋职的好去处。弗兰克先找了个晚报记者的职务,但是薪水太少,他又谋了一份为匹特金-布鲁克斯瓷器公司做推销员的工作。在茂德和弗兰克分开的几周里,茂德的母亲马蒂达会来帮忙。马蒂达有几次听到女婿给孩子们讲故事,虽然她并不看好弗兰克这个女婿,但她敬重并鼓励他的讲故事的禀赋。她告诉弗兰克把这些故事写下来,拿去出版。每当弗兰克回家后,“他总会向孩子们吟诵他们最喜欢的鹅妈妈歌谣……比如,孩子们会问烙在饼里的画眉鸟怎么会跑出来唱歌?他总是能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案。连孩子们的邻家朋友都会在讲故事的时候跑来听”。鲍姆生来就有讲故事的天分,他能抓住孩子的想象力,在自己的故事中创造一个永恒的的世界。鲍姆在介绍《绿野仙踪》时说:“是想象力使我们有了蒸汽机、电话和汽车,因为这些东西只有先被想象出来才会变成现实。所以,我相信梦想,白日梦般的梦想会把这个世界带到一个更美好的境地。富有想象力的孩子会成为富有想象力的大人,这些大人最有潜力从事创造和发明,从而促进文明的发展。一位卓越的教育家告诉我,童话故事对于启发年轻人的想象力有着难以估量的价值,我坚信这一点。”旅行时,弗兰克从不让灵感溜走,相反,他会在旅馆找张碎纸片或别的什么东西把它们记下来。

在芝加哥期间,弗兰克与自己早年的报业生涯中加盟的芝加哥媒体俱乐部保持联系,向当时的着名小说家欧佩·雷德谈到自己正在写《鹅妈妈的故事》,想找一个出版商。通过欧佩·雷德,他认识了威-威廉姆斯出版社的C·L·威廉姆斯。1897年,鲍姆和插画家M·帕雷什合作出版了《鹅妈妈的故事》。也就是在这一时期,弗兰克的身体健康每况愈下,他经常流鼻血,胸痛。一位心脏病专家劝他找个相对稳定的差使,别再做游动性的工作了。他吸烟的恶习对他虚弱的身体恐怕没什么好处,但他从没因此而放弃过。

鲍姆曾与威廉·W·邓斯洛经常合作,邓斯洛总是到他家,两人一起为诗歌配画。他们的第一次正式合作是1899年出版的《鹅爸爸的书》,这本书一出版就大获成功,成为该年度最畅销的儿童书。《芝加哥论坛报》于1900年六月报道说:“全年的《鹅爸爸的书》创下了全美青少年书目销售之最。”鲍姆终于走对了路子,对比以前各行各业的尝试,这次的成功更加甜蜜。最好的消息要数鲍姆曾经为之效力的匹特金所说的一句话:“为我们效力的鲍姆就是热销中那本书的作者”。这本书非常畅销,书里的一些诗句被谱了曲,制成了《鹅爸爸之歌》。鲍姆的故事和邓斯洛的插图成了孩子们最喜欢的搭配,鲍姆的初衷得以实现。《鹅爸爸的书》的收益使鲍姆一家有了好几次到密歇根湖畔的马卡塔瓦公园度夏的机会;他们在那里买了度假别墅,鲍姆用作品中的角色为其命名“鹅之迹”。屋里的一切家具都是弗兰克亲自做的:大摇椅、老爷钟、小书橱等等。弗兰克和自己的作品如此水乳交融,他在自己家的木器和玻璃器皿上都雕刻印制了鹅的图案。自打他的面瘫恢复后,命名成了他的一大爱好:他的狗叫做“托托”,加利福尼亚的家叫做“绿踪”,都取自他的最着名的作品《绿野仙踪》。

童年脑海里的恐怖记忆促使鲍姆早期想写一种别样的童话。“在鲍姆之前,几乎没有美国人自己写的童话……美国儿童只好指望不列颠的童话故事……”鲍姆似乎从未真正创造过一个“纯粹”的美国童话,因为他借鉴了欧洲童话的传统观念,刻画了女巫、仙境、魔鞋等等。有趣的是,曾经不断在噩梦里追逐他的稻草人成了《绿野仙踪》里多萝西最友好的伙伴。

由于《绿野仙踪》的极度畅销,鲍姆着手写续集,共写了17集。第1集就是《绿野仙踪》。孩子们经常写信给他,告诉他《奥兹国的巫师》有多棒,他写的故事他们有多喜欢并恳求他再写些这样的故事;但是痴迷奥兹国故事的不光是孩子,也有大人,他经常收到不同年龄读者的来信。鲍姆说:“我的书是为那些心灵永远年轻的人写的,无论他们年纪有多大。”鲍姆似乎并不想写那么多的续集,他想写其它的儿童书籍,但是孩子们的要求络绎不绝。他希望人们把他作为一个美国童话作家而记住,于是他用几个不同的笔名去写其它的书籍,这样他也就可以尝试其它方面的写作而不用担心成败与否,就可以探索别的主题而不仅仅是快乐的奥兹国仙境。这些作品大多也被誉为成功的优秀之作。他以E·V戴恩为笔名写的《简婶婶的侄女》在青少年女生中广为流行。

鲍姆生前一直以“奥兹国皇家史学家”着称,他去世后,R·P汤普森被冠以此衔继续写作。1905年,人们觉得奥兹国的不是还不够多,于是创刊了一份小报纸《奥兹都市报》。《奥兹国的格琳达》是最后一部续集,在他去世后的1920年出版。1919年5月5日他停止了呼吸。虽然鲍姆简陋的墓碑上只刻了“L ·弗兰克·鲍姆 1856-1919”,但是对于那个年代的儿童和成年人来说,他却非同寻常。当他们在曾经引导了鲍姆的神奇的想象力面前敞开心扉时,他们的探索和发现却无穷无尽。怀着复杂的情感,我又一遍欣赏了《绿野仙踪》,但愿鲍姆了解他的书对于这个世界有多么大的影响。

2013年7月于天府雄州·四川简阳

莱曼·弗兰克·鲍姆和他的着名童话(之二,压缩版)

刘荣跃 编译

本书作者鲍姆是一位着名的美国儿童文学作家。1897年,他编了一本《鹅妈妈的故事》,出版后获得成功。此后出版了一系列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1900年,鲍姆45岁时写成《绿野仙踪》(即《奥兹国的魔术师》),其印刷之精致可与《鹅爸爸的书》媲美。《绿野仙踪》是美国儿童文学史上20世纪的第一部受到赞赏的童话,从出版一直行销至今。

鲍姆写《绿野仙踪》时,并没有想到要把它写成多卷集,可是这部书的成功在读者中引起越来越大的反响,人们要求把它写下去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鲍姆又写了《奥兹国的地方》、《多萝西与奥兹国的巫师》、《去奥兹国的道路》、《奥兹国的装翠城》、《奥兹国的奥茨玛》、《奥兹国的补丁姑娘》、《奥兹国的梯克——托克》、《奥兹国的稻草人》、《奥兹国失踪的公主》、《奥兹国的锡樵夫》等。他去世后,其最后一部着作《奥兹国的格林达》也得以出版。

1939年,《绿野仙踪》由美国米高梅公司改编拍制成电影。也许你在一生中的某个时刻曾经看过米高梅公司1939年的电影《绿野仙踪》;也许读者根本不会把作者莱曼·弗兰克·鲍姆与这部电影联系起来,尽管它正是根据这位作家的同名小说改编的。实际上,除非读者读过他的小说,或者正好出生在他正走红的年代,要不然可能对他的名字闻所未闻。无论是每年在电视进行播放,或是在当地的影碟出租店里出租,《绿野仙踪》都成了美国时尚文化的发源地。无论长幼,我们知道那些耳熟能详、过目不忘的台词;我们像了解自家院子一样了解多萝西、托托、锡樵夫、稻草人、胆小的狮子、芒奇金人……

虽然电影和书有所不同,但是故事的情节和大部分人物是相似的。对于孩子甚至成人而言,唯一明显的区别在于:电影里多萝西的仙境游只是个梦,纯粹的想象中的梦,换句话说是假的;而在书中却没有任何这种理性的推理,相反,书里邀请孩子们用自己的想象来作为创造、变革之力,去接受这个漫游,而仙境在书里也是一个真正存在的、充满希望的彩虹之地,在这儿孩子们可以摆脱日常枯燥的生活。鲍姆笃信孩子们身上的创造力是无限的,只有我们深信不疑,仙境才真正存在。《绿野仙踪》为什么这么特别?为什么这么引人入胜?米高梅公司为我们提供了最好的答案:“与人为善的人生观是永远不会过时的,时间在它面前也无能为力。”

莱曼·弗兰克·鲍姆生于1856年纽约西瑞克斯东区的西特南高。弗兰克5岁时,父亲本杰明·鲍姆因石油生意发财,举家搬往西特南高附近的罗斯劳山庄。对于童年的弗兰克,罗斯劳是他赖以成长的田园诗般的乐园,除了时时袭来的心脏病外,那里留给他的,只有欢乐。由于弗兰克不能从事体力运动,所以他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玩耍,这可能正好培养了他的创造力;可以设想,他讲故事的天性就是在这一时期产生并不断发展成熟的。他如饥似渴地阅读童话故事和英国作家的作品,狄更斯是他最喜爱的作家。即使在他很小的时候,他就批评那些恐怖的童话故事。“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童话故事……我还是一个挑剔的读者。那时我最讨厌的就是故事里的巫婆和小妖精;我不喜欢树林里那些小矮人不断制造恐惧。”也许由于他的过度想象,这些童话故事成了他梦魇的一部分。他于是决定要写另一种童话故事。弗兰克很早就展示出他的非凡才华和创造力。在一生的有限时间里,他充分发挥利用自己的时间和能量,不断创作,从不懈怠。

在阿伯丁,弗兰克租房开了一个杂货店,取名“鲍姆商店”。1888年10月1日开店,经营从桌具、家庭日用品、洋铁制品、灯具到玩具和糖果等各种物品。店门口经常围着一群孩子,他们喜欢听弗兰克讲远方之地和神奇国度的故事。“小店总是挤满了放学的孩子,有的来买糖果或冰淇淋……大部分是来听故事的。弗兰克总是经不起哀求”。

弗兰克一生喜爱孩子,孩子们也特别崇拜他,他一直坚信想象的创造力。写作时,他总是去了解他那些忠实的听众“当他走在阿伯丁大街上搜集新闻和广告业务时,他常常被孩子们拦住要故事听。这时的他,总是坐在满是尘埃的人行道上开始编织一个梦幻王国的世界。”孩子们预知了他的未来,他们看出了他的说书天才。每当弗兰克回家后,“他总会向孩子们吟诵他们最喜欢的鹅妈妈歌谣……比如,孩子们会问烙在饼里的画眉鸟怎么会跑出来唱歌?他总是能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案。连孩子们的邻家朋友都会在讲故事的时候跑来听”。鲍姆生来就有讲故事的天分,他能抓住孩子的想象力,在自己的故事中创造一个永恒的的世界。

童年脑海里的恐怖记忆促使鲍姆早期想写一种别样的童话。“在鲍姆之前,几乎没有美国人自己写的童话……美国儿童只好指望不列颠的童话故事……”鲍姆似乎从未真正创造过一个“纯粹”的美国童话,因为他借鉴了欧洲童话的传统观念,刻画了女巫、仙境、魔鞋等等。有趣的是,曾经不断在噩梦里追逐他的稻草人成了《绿野仙踪》里多萝西最友好的伙伴。

由于《绿野仙踪》的极度畅销,鲍姆着手写续集,共写了17集。第1集就是《绿野仙踪》。孩子们经常写信给他,告诉他《奥兹国的巫师》有多棒,他写的故事他们有多喜欢并恳求他再写些这样的故事;但是痴迷奥兹国故事的不光是孩子,也有大人,他经常收到不同年龄读者的来信。鲍姆说:“我的书是为那些心灵永远年轻的人写的,无论他们年纪有多大。”鲍姆似乎并不想写那么多的续集,他想写其它的儿童书籍,但是孩子们的要求络绎不绝。他希望人们把他作为一个美国童话作家而记住,于是他用几个不同的笔名去写其它的书籍,这样他也就可以尝试其它方面的写作而不用担心成败与否,就可以探索别的主题而不仅仅是快乐的奥兹国仙境。这些作品大多也被誉为成功的优秀之作。《奥兹国的格琳达》是最后一部续集,在他去世后的1920年出版。1919年5月5日他停止了呼吸。虽然鲍姆简陋的墓碑上只刻了“L ·弗兰克·鲍姆 1856-1919”,但是对于那个年代的儿童和成年人来说,他却非同寻常。当他们在曾经引导了鲍姆的神奇的想象力面前敞开心扉时,他们的探索和发现却无穷无尽。

2013年7月于天府雄州·四川简阳

第一章 职责的召唤

奥兹国的好女巫格琳达正坐在她雄伟的宫殿里,周围簇拥着一百名侍女,她们是奥兹仙境里最最漂亮的姑娘。这座宫殿是用罕见的大理石精雕细琢而成的,里面遍布着喷泉,泉水叮咚悦耳。宫殿朝南一面是高大的柱廊,侍女们从刺绣活中抬起头来,正好可以凝视大殿外面玫瑰色的田野,欣赏果实累累、花香扑鼻的森林景色。有时候,会有一个姑娘唱起歌来,其他人就会一起跟着哼唱。有时候她们会一起跳舞,跟着同伴优美的竖琴声摇曳生姿。格琳达面带笑容,看着侍女们愉快地劳动着。

不一会儿,只见田野里有个东西在移动,沿着城堡大门前的大路跑来。几个侍女带着羡慕的目光看着那个东西,女巫格琳达看了它一眼,郑重地点了点头,似乎很高兴。她知道,那是她的朋友、也是她的女主人来了,这位客人可是这个国度里女巫格琳达唯一敬重的人物。

只见一只木头做的动物拉着一辆红色的马车沿路疾跑而来。这只古怪滑稽的东西停在大门前,从车上下来两位年轻的姑娘。一个叫奥兹玛,她是奥兹国的统治者;同行的另一位叫多萝西公主。两人都穿着式样简洁的纯白长裙,踏着大理石台阶跑上来,一边跑一边谈笑风生,毫无架子,很难相信她们是这可爱仙境里最举足轻重的人物。

侍女们早已起身,垂头站立,恭迎尊贵的奥兹玛。格琳达走上前,张开双臂欢迎她们。“我们过来看看,”奥兹玛说,“多萝西和我刚才在头疼,今天的时间该怎么打发,正巧想到我们好几个礼拜没来你阔德林国看看了,所以就驾着木马车直接上你这儿来了!”“我们急着赶路,木马跑得飞快,你看,我们头发都被吹乱了!”多萝西接过话头,“要在往常,从翡翠城来这里可是要一天的路程啊,不过我也没想到这回居然只花了两个钟头时间!”“太欢迎你们了!”女巫格琳达说。她领着两位姑娘穿过大殿,来到华丽的会客大厅。奥兹玛挽着格琳达的手臂走在前面,多萝西则落在后面。她吻了吻她最熟悉的几个侍女,还和其他人聊了会儿天,让大家都倍感亲切,感觉自己和她都是好朋友。等多萝西也来到会客大厅时,只看见奥兹玛和格琳达正在热烈地讨论着民生,研究怎么样才能让人民生活得更幸福美满——尽管这里的人民已经是世界上最最幸福的人了。

毫无疑问,这是奥兹玛感兴趣的话题,但是多萝西对此提不起多少兴趣。她走到一张大桌子前,上面有一本书摊开着。这是格琳达的《记录大全》。

这本书是格琳达最珍贵的财宝之一,格琳达视其珍贵过她其他所有神奇的财宝。所以,这本书被金链条牢牢地拴在大理石桌子上,格琳达只要离家出门,必定会用五把镶着宝石的挂锁把书锁上,然后把钥匙贴身收藏好。

我估计没有哪个仙境有啥神奇玩意儿可以和这本《记录大全》相媲美。这本书真实记录着世界上每一个角落、每分每秒所发生的每一件事。事情发生之时,它就同步记录下来。虽然有时候有些事情并没有太多详细经过,但是,这世上发生的事情太多,所以记录不得不简明扼要,否则《记录大全》就没法全部囊括了。

格琳达每天都要翻看它好几遍,多萝西每次来看望格琳达,也爱读读这本书,看看世界各地都发生了些什么事情。书里面关于奥兹国的事情记载不多,因为奥兹国一向太平无事。谁知今天,书上有东西引起了多萝西的兴趣。有事发生!没错,多萝西眼看着一个一个印刷字蹦了出来……“真好玩!”多萝西不禁叫出了声,“奥兹玛,你知道你的奥兹国里有一群人叫做斯基泽人吗?”“知道啊!”奥兹玛答道,走到多萝西身边,“我知道领结甲虫教授绘制的奥兹国地图上,有一个地方标着‘斯基泽’,但是斯基泽人长什么样子我就不清楚了,我认识的人里面也没人见过或听说过他们。斯基泽国远在吉利金国北部边境,那儿一边是风沙漫天、无法穿越的大沙漠,另一边则是呜嘎布山脉。对奥兹国里的这个地方,我实在所知很少。”“恐怕除了斯基泽人自己,没人了解那个地方,”多萝西说,“但这本书上说,‘斯基泽人已向奥兹国的平头人宣战,他们很有可能开打,制造很多事端。’”“书上就说了这么多?”奥兹玛问。“就这么多。”多萝西说。奥兹玛和格琳达都凑过来看了看《记录大全》,脸上流露出惊讶困惑的神情。

奥兹玛说:“格琳达,告诉我,平头人是什么人?”“很抱歉,陛下,我不知道,”格琳达坦承,“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平头人,斯基泽人也是今天第一次听说。奥兹国偏远地区隐居着好多奇特的部落,他们从不离开自己的地方,其他人也从未去过,我自然一无所知。不过没关系,如果你想知道,我可以用魔法来了解一下斯基泽人和平头人。”“正有此意!”奥兹玛一脸严肃地说,“格琳达,如果他们是奥兹国的人,那也就是我的子民,我不允许有人在我统治的领域开战,制造事端,我必须采取措施阻止他们。”“好的,陛下!”女巫格琳达说,“我尽力多获取点信息,好给你点儿帮助,恕我失陪,我要到魔法室去一下。”“我可以和你一起去吗?”多萝西兴致勃勃地问。“不可以,公主,”格琳达回答,“有人在场的话,法术会失效的。”

格琳达把自己锁在魔法室里面,多萝西和奥兹玛在外耐心地等候。

大约过了一个钟头,格琳达出来了,表情凝重,若有所思。

她对奥兹玛说:“陛下,斯基泽人住在一个大湖当中的魔法岛上,他们会用魔法,所以我没办法探知他们的情况。”“怎么会这样!据我所知,那个地方并没有湖,地图上只有一条河穿过斯基泽国,没有湖啊!”奥兹玛说。“那是因为画地图的人从来没有去过那个地方!”格琳达解释说,“那里肯定有个湖,湖中间有一个岛,叫魔法岛,岛上住着的人叫做斯基泽人。”“他们长什么样子?”奥兹玛问。“我的法力还不够,没办法得知,”格琳达叹道,“斯基泽人用法术阻止外人探究他们的领地。”“那平头人肯定知道,不然也不会要和他们打仗了!”多萝西把自己的想法说出。

格琳达答道:“应该是的,但是关于平头人的信息,我得到的也很少,他们就住在斯基泽湖南边的一座山上,那座山四面都是峭壁悬崖,顶部平坦开阔,向下凹陷,就像脸盆一样,平头人就居住在那脸盆里。他们也懂魔法,也只待在自己的领地不出去,当然也不允许外人进入。我用魔法得知,平头人男女老少加在一起总共有一百个人,而斯基泽人正好是一百零一人。”“他们有什么争执呢?为什么要打仗啊?”奥兹玛接着问。“很抱歉,陛下,我不知道。”格琳达说。“可是不对呀!”多萝西叫道,“奥兹国里除了格琳达和奥兹巫师,其他人都禁止使用魔法,任何人使用魔法都是违法行为,是要受到惩罚的!要是这两群人使用了魔法,那他们就触犯了法律!”

奥兹玛对着多萝西小朋友微微一笑,说:“不认识我、不知道我的法律的人,自然不会来守法。既然我们对斯基泽人和平头人一无所知,看来他们对我们也应该是一无所知的。”“但是,奥兹玛,他们应该知道我们,我们也应该了解他们,谁来告诉他们呢?我们该如何让他们遵守规矩呢?”

奥兹玛回答道:“这正是我在思考的问题,你有什么高见,格琳达?”

格琳达想了一会儿,说道:“如果你没有从我这本《记录大全》得知有平头人和斯基泽人的存在,你也就不会为他们的争执而忧心,所以,你不去管他们,你也就不会再听说他们的事了。”“可这是不对的,”奥兹玛义正辞严地说,“我是整个奥兹国的统治者,奥兹国包括四小国,吉利金国、阔德林国、温基国和芒奇金国,还有翡翠城。我既然是奥兹仙境的公主,那我有责任让我的子民——不管他们在哪个角落——生活幸福美满,帮助他们解决争端,平息纷争。尽管斯基泽人和平头人也许不知道我的存在,不知道我是他们合法的统治者,但我现在已经知道他们居住在我的王国里,是我的臣民,那么,如果我还任由他们打仗而不管他们,我就没有履行我的职责。”“奥兹玛,”多萝西说,“现实的情况是,你得要去吉利金国,让这些人守规矩,解决他们的争端,可是,你准备怎么做呢?”“这也正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陛下,”格琳达说,“去那种陌生的地方,可能会有危险,那些人可能很暴力,很好斗。”“我不怕。”奥兹玛微笑着说。“这不是怕不怕的问题,”多萝西说,“当然啦,我们知道你是个仙女,没有人能伤害你甚至杀死你,你有很多魔法可以助你一臂之力,但是尽管这样,亲爱的奥兹玛,让奥兹国的统治者以身犯险,也是不合适的。”“也许我不会遇到任何危险呢!”奥兹玛轻声一笑,回答道,“多萝西,你不要总想着危险,一个人应该想着美好的事情,而且我们也不知道斯基泽人和平头人是不是坏人,是不是敌人,说不定他们很友善,愿意听道理呢!”“多萝西说的很有道理,陛下,”格琳达仍然坚持,“事实上,我们对这些遥远的部落一无所知,只知道他们想要打仗,会点魔法。这样的人不喜欢被外人干涉,很有可能对你的出现充满敌意,而不是客气地欢迎你的到来,虽然他们应该用这样的方式接待你。”

多萝西接着说:“如果你有一支军队带着,也许事情就没那么悲观,可是放眼整个奥兹国,就没有军队这回事。”“我有一名士兵。”奥兹玛说。“哦,就是那名绿胡须士兵啊,他对枪怕得要死,从不敢上子弹。他遇事才不敢打呢,肯定自己先跑了。而且,就算他很勇猛,可是就一个士兵,对不了了二百零一个人啊!”“亲爱的两位,那么你们有什么好办法呢?”奥兹玛问。“我建议你派奥兹巫师去,让他去告知那些人,打仗是触犯法律的,奥兹国的统治者命令他们和平解决分歧,结为朋友!”格琳达建议道,“让奥兹巫师去告诉他们,如果他们拒绝遵守奥兹玛公主的命令,他们会受到惩罚的。”

奥兹玛摇摇头,看来对格琳达的建议不是很满意。“要是他们不肯,那怎么办?”她问,“那我到时就不得不行使我的权力来威胁他们、惩罚他们?那样子会弄得很不愉快,事情也会变得非常困难,我还是一个人去比较好,不要带什么军队,只带上奥兹国统治者的权威,去要求他们服从我。如果他们顽固不从,我可以用其他手段让他们臣服。”“怎么看这都是件棘手的事!”多萝西叹道,“对不起,都怪我看了《记录大全》这本书。”“亲爱的,你难道还不明白,我既然知道了这件事,就必须履行我的职责吗?”奥兹玛问,“我已经下定决心,立刻动身前往斯基泽人的魔法岛,还有平头人的魔法山,去阻止他们的战争和冲突。只是有一个问题,我是一个人去好,还是带上一群好朋友和支持者一起去好?”“你去的话,我也要去!”多萝西大声说,“这么激动人心的事情,一定很好玩,不管会遇到什么情况,我可绝不能错过!”

奥兹玛和格琳达都没注意到她说的话,因为她们正在思考这次行程的严峻一面,陷入了沉思。“有很多朋友愿意跟你一起去,”格琳达说,“但是如果陛下遇到危险,却没有谁能保护得了。你已经是奥兹国法力最高的仙女了,尽管我和奥兹巫师有些其他花样的魔法,可你有一项本领这世上没人可以媲美,那就是赢取人心、让人心悦诚服地拜倒在你面前的本事。所以,我相信你一个人去比带一帮人去能更好地完成使命。”“我也是这么想的,”奥兹玛点头同意,说道,“我会照顾好我自己,但可能没办法同时保护好其他人,我不是去搞敌对的,我会好好跟他们讲道理,公平公正地解决他们的分歧。”“那你不打算带上我了?”多萝西恳求道,“你总得有个人陪吧,奥兹玛?”

奥兹玛看了看她的小伙伴多萝西,微笑起来。“我找不出不让你陪我去的理由,”她答道,“两个女孩同行也好,不是那么让人充满敌意,他们就不会怀疑我们此行是带着善意和和平心愿的,我们立即出发,去阻止这些愤怒的人民爆发冲突战争,我们赶紧先回翡翠城,准备一下,明天一早就动身!”

格琳达对她们的计划不是很赞同,但也想不出更好的方法。她了解奥兹玛,她外表温柔亲切,但内心坚定,一旦做出决定就不会轻易动摇。虽然此行要去面对的是非常顽固的陌生人,但是格琳达也看不出对于奥兹玛这位仙女女王来说会有多大危险。可是,多萝西不是仙女,她只是一个从堪萨斯来奥兹国居住的小姑娘,有些事情,对奥兹玛来说不值一提,但对多萝西这样的“凡人”来说,可能会是异常凶险。

多萝西现在住在奥兹国,而且被奥兹玛封为了公主,只要她还住在奥兹仙境,就不会遭受重大的人身伤害,也不会有性命危险。不过,她不会再长大了,将永远保持初来奥兹国时的模样,除非她自己离开奥兹国,或是被人强行拐走。不管怎样,总之多萝西是凡人,血肉之躯有可能会被人摧毁,或是被藏到别人无法找到的地方。比方说,她要是没得到好好保护的话,她的肉体可能会被切成一块一块的,尽管身体碎块仍然活着,感觉不到痛苦,但还是可能会被四处抛洒;又或者,她会被人深埋在地底下,或被邪恶的魔法师用什么方式给毁灭。格琳达在大理石会客厅里一边踱着步,一边严肃地思考着这些可能的情况。最后,她停住脚步,从手指上取下一枚戒指,递给多萝西。“戴上这枚戒指,人没回来之前千万不要摘下!”她对多萝西说,“如果遇到重大危险,把戒指向右转一圈,再向左转一圈,这样我宫殿里的警钟就会响起来,我就会赶去救你。不过,不到逼不得已不要用它,只要你和奥兹玛在一起,我相信她有能力保护你周全。”“谢谢你,格琳达!”多萝西感激地说,立刻把戒指戴到手上,“我还要系上从诺姆国王那里得来的魔法腰带,这样够安全了,那些斯基泽人和平头人没法拿我怎么样了。”

奥兹玛离开翡翠城之前还有很多事情要安排,虽然只是离开几天,可也还是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所以她和格琳达道了别,与多萝西上了红色木马车。奥兹玛对木马吩咐了一句,那匹神奇的马就以飞快的速度载着她们踏上了归途。马儿实在跑得太快了,一路上多萝西说不了一句话,做不了一件事,只能紧紧地抓牢把手坐稳当。第二章 奥兹玛和多萝西

此刻住在奥兹玛宫殿里的,是一个有生命的稻草人。他是个杰出非凡、聪明无比的人,曾经统治过奥兹国一小段时间,深受奥兹人民爱戴。他出自一名芒奇金农夫之手。有一天,这位农夫在一件旧衣服里面塞上稻草,在裤腿下套上塞满稻草的靴子,在袖口套上填着棉花的手套,再用一个麻袋塞上稻草,和身体相连,就成了稻草人的脑袋。最后再在麻袋上画上眼睛、鼻子、嘴巴和耳朵,在头顶放上一顶帽子,这东西就十足像个人了。农夫把稻草人插在玉米地里的一根杆子上,后来不知怎地他就有了生命。多萝西途径此地,见他向自己打招呼,就把他从杆子上拔了下来,于是他就跟着多萝西来到翡翠城,在那里奥兹巫师给了它一些很棒的脑子,从此他就成为了一个重要人物。

奥兹玛视稻草人为好朋友,也是最忠诚的臣民,所以那天早上她去拜访格琳达的时候,就请他暂代其职,统治奥兹国。稻草人没多问就欣然同意了。

奥兹玛叮嘱过多萝西要为此次出行保密,回来之前不可以告诉任何人有关斯基泽人和平头人的事。多萝西答应了。虽然她非常想把将要去的这次历险告诉她的好朋友小特洛特和贝斯蒂·博宾,但还是忍住了,没对同住在奥兹玛宫殿里的两人说一个字。

事实上,只有好女巫格琳达知道她们的行动,而格琳达自己也不知道她们此行会遇到什么情况。

奥兹玛公主带上木马和红马车,尽管她也不清楚去斯基泽湖的路上有没有马路。奥兹国是个很大的地方,周围被死亡沙漠包围,谁都不可能出得去。根据地图显示,斯基泽国在奥兹国最西北的边境上,紧邻着北面的沙漠,而翡翠城在奥兹国正中央,所以从翡翠城去斯基泽国路途不算短。

翡翠城周围一带人口稠密,越往外围,人口越少,到达边境,就几乎人迹罕至了。奥兹国人民对那些遥远地方所知甚少,只除了南方地区,因为格琳达住在那里,多萝西也经常去那里游玩。

最不为人知的就是吉利金国了,那边的山谷里、森林里、河流间住着很多奇怪的部族,奥兹玛现在要去的就是吉利金国最偏远的地方。“真是惭愧!”奥兹玛对多萝西说,她们已经驾着红马车在路上了,“我对自己统治的地方竟然所知甚少。熟悉每一支部落、了解每一个奇怪隐秘的地方是我的职责,可我一直在宫中忙于制订法律,为住在翡翠城附近的人民谋福利,而没有多抽点时间出差去远一点的地方视察视察。”

多萝西说:“看来我们这趟旅程会有很多新发现,不管过程怎样,回来时肯定会对斯基泽人和平头人了解得非常透彻。奥兹国和其他地方不一样,时间的概念并不强,我们不会长大变老,没有生老病死,所以如果我们一次去一个地方,会慢慢了解奥兹国每一个角落的。”

多萝西手上戴着格琳达给的魔法戒指,腰上佩戴着诺姆国王的魔法腰带,可以保护她不受伤害。而奥兹玛只往胸口衣服里面塞了一根小银棒,因为仙女从来不用化学药剂、花花草草以及巫师巫婆们的工具来作法。银棒就是奥兹玛攻守兼备的武器,用它就能办成好多事。

奥兹玛和多萝西是日出时分离开翡翠城的,木马向北沿路疾驰。没跑几个钟头,木马就不得不放慢步伐,因为周围人烟越来越稀少,有时候甚至没有道路可循。遇到这种情况,她们就跨越田野,遇树林则避开,遇水则趟过。最后,她们来到一座大山前,山上灌木丛生,马车没办法通过。“就算我们俩徒步过去,都很难保证不把衣服钩破,”奥兹玛说,“看来我们得把木马和马车留在这儿,回去的时候再坐了。”“你说得对,”多萝西接着说,“再说,我也坐车坐得腻了,奥兹玛,你觉得我们是不是到了斯基泽国附近了?”“我不知道,亲爱的,但我知道我们走的方向没错,所以迟早会到的。”

灌木丛几乎就跟小树林差不多,跟她们这两个小姑娘个子差不多高。他们俩艰难地在树林中穿行,多萝西担心这样走下去会不会迷路。走着走着,她们被一个奇怪的东西挡住了去路。这是一张巨大的网,就像一只巨大的蜘蛛织成的网。精致的丝线牢牢地结在左右两边的灌木枝条上,形成一个半圆。网丝呈现出亮紫色,编结出无数美丽的图案。这张网从地面一直延伸到她们头顶上方的枝条,拦住了她们的去路。“不要紧,看上去不是很牢,”多萝西说,“我看看能不能弄破它。”说着,她便试图穿过去,可是没想到这张网比看上去的要牢固。多萝西使尽全力,也没能弄破一根网丝。“我们看来得往回走,想办法绕过这张奇怪的网。”奥兹玛决定这么做。

于是她们沿着网边向右走,却发现这张网似乎呈环状包围着她们,她们走啊走,最后奥兹玛说,她们又回到了起点。“你刚才就是在这儿掉的手帕。”她对多萝西说。“这样看来,他们一定是等我们走进他们设好的陷阱之后,才在我们身后造起这张网的!”多萝西大声说道。“对!”奥兹玛说,“对手想要把我们关起来。”“他们成功了!”多萝西说,“我想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很明显,这是一张蜘蛛网,”奥兹玛答道,“不过肯定是一只巨大无比的蜘蛛的杰作。”“没错!”一个声音从后面传来。两人迅速转过身,只见一只巨大的紫色蜘蛛坐在离她们不到两码远的地方,正用贼亮的小眼睛注视着她们。

这时,灌木丛里又爬出来十几只紫色大蜘蛛,他们向起先那只蜘蛛敬礼并说道:“国王陛下,网已经织好,她们已经被我们困住了。”

多萝西一点儿也不喜欢这些蜘蛛的模样。他们脑袋硕大,爪子锋利,眼睛很小,身上长着乱蓬蓬的毛发。

她低声对奥兹玛说:“他们看上去很坏,我们该怎么办?”

奥兹玛一脸严肃地凝视着蜘蛛。

她问:“你们困住我们想干嘛?”

蜘蛛国王答道:“我们需要有人为我们搞卫生,也就是扫扫地、掸掸灰尘、洗碗擦碗,这些活我的人民不喜欢干。所以我们决定,只要有人闯进我们的领地,就抓住他们,让他们给我们做佣人。”“我是奥兹玛公主,是奥兹国的统治者。”奥兹玛庄严地说。“我是蜘蛛国王,现在我是你们的主人!”他回答道,“跟我到宫殿来,我来告诉你们要干些什么活。”

多萝西愤怒地说:“我不去!我们才不会为你干任何活呢!”“那我倒要看看!”蜘蛛王冷冷地说。正说着,他猛地朝多萝西俯冲过去,对着她张牙舞爪,锋利的尖爪仿佛就要抓住她。好在多萝西身上穿着魔法腰带,所以没有被伤到。实际上,蜘蛛王连碰都碰不了她。于是他立刻掉头,朝着奥兹玛冲过去。奥兹玛拿出魔法棒,高举过头顶,只见蜘蛛王立刻就像被击中一样退了回去。“你最好放我们走,”多萝西对他说,“你看,你根本伤不了我们。”

蜘蛛王忿忿地说:“看来你们的法术比我高,不过我可不会放你们走。你们要是能破了蜘蛛网的话,你们就自己走;如果没那个本事,你们就留在这儿等着饿死吧!”说着,蜘蛛王发出一声奇怪的叫声,一下子所有的蜘蛛都不见了。“看样子,我的奥兹仙境里,魔法师比我想象的还要多!”美丽的奥兹玛无奈地叹道,“我的法律没人遵守,连蜘蛛怪都敢用魔法公然对抗我。”“先别管他了,”多萝西说,“让我瞧瞧怎么样才能逃出这个牢笼。”

于是她们俩仔仔细细查看了那个蜘蛛网,它的牢固程度着实令人惊叹。蛛丝虽然看上去比世上最精细的丝线还要细,可当多萝西和奥兹玛将整个身体扑上去的时候,它却能承受住两个人的份量。“我们得找个什么工具来割断蛛丝,”奥兹玛最后说,“我们四周找找吧。”

于是她们在灌木丛中四下寻找,最后来到一个池塘旁边。这其实是一个冒着泡泡的小泉水,水不深。多萝西弯下身子想去喝点水,却在水中发现了一只和她手掌差不多大小的绿螃蟹。螃蟹有两只又大又尖的钳子,多萝西见了,立刻灵机一动,知道那副钳子可以帮到她们。

于是她对螃蟹喊道:“你到岸上来,我有话要跟你说。”

这只螃蟹相当懒,只浮到水面上,搭住一点点岸边的岩石。它脑袋露在水面上,声音听上去很生气:“你想干什么?”“我们想要你用钳子割断紫蜘蛛的网,这样我们就能出去了,你能做到的,对吧?”多萝西答道。“我想应该可以,”螃蟹回答说,“不过,我要是办到了,你给我什么好处?”“你有什么愿望?”奥兹玛问。“我想变成白色,”螃蟹说,“我不喜欢绿色,绿螃蟹太普通,白螃蟹就稀罕了。再说,这个山头上横行霸道的紫蜘蛛就怕白螃蟹。如果我同意帮你们割断蜘蛛网,你们能帮我变成白色吗?”

奥兹玛说:“好的,小事一桩。我这就把你变成白色,这样你就知道我所言不虚了。”

奥兹玛拿出魔法棒,在池塘上方挥了一下,螃蟹立即变得浑身雪白雪白的——只除了一双眼睛还是黑色。它见到水里自己的倒影,高兴极了,立刻爬出池塘,缓缓地爬向蛛网所在的地方。它爬得太慢了,多萝西不耐烦地叫道:“天哪!这可要等到什么时候!”说着,她一把抓起螃蟹,带着它跑向蜘蛛网。

到了蛛网旁边,多萝西稳稳地托着它,好让他伸出钳子够到蛛网,一根一根地钳断那细如发丝的紫色蛛丝。

等螃蟹用钳子割出了个可容她俩通过的洞后,多萝西就托着螃蟹跑回池塘,把它放进水中,然后再回来找奥兹玛。幸好还来得及!再晚一步,她们就来不及逃出蛛网了,因为蜘蛛们已经发现网破了,好几只紫蜘蛛已经跑到她们面前。好在她们两人及时跑了出去,否则蜘蛛会立刻修补好破洞,再困住她们。

愤怒的蜘蛛们在她们身后甩出一根根的蛛丝,想要缠住她们,或者套住她们,奥兹玛和多萝西飞也似的往前跑,所幸终于逃脱,步履蹒跚地爬上了山顶。第三章 云雾仙女

奥兹玛和多萝西站在山顶上,向底下望去,惊奇地看到山谷里弥漫着一团团缭绕的浓雾。山谷里什么也看不见,只能看到起伏的云雾,而云雾那头,则是一座苍翠秀丽的山。

多萝西说:“我们现在怎么办,奥兹玛?是走下去进入浓雾里,还是等它散去再走?不过走下去很有可能会迷路的。”“我们等的时间再长,这雾也不一定会散去,”奥兹玛有些迟疑,答道,“如果我们要继续前进,必须得冒险闯一闯这迷雾。”“可是我们路都看不见,都不知道脚底下踩着的是什么,”多萝西反对,说,“也许云雾里混有什么可怕的东西也说不定,我只要一想到陷入浓雾之中就害怕。”

这时候奥兹玛似乎也犹豫了。她沉默不语,盯着灰蒙蒙、令人生畏的雾团,定定地想了一会儿,最后说:“我猜这里就是雾谷了,这些云雾不会散去,就算太阳出来也驱散不了。云雾仙女们肯定就住在这里,她们听到我的召唤就会出来回应的。”

奥兹玛拢起双手放在嘴上,发出一声如鸟鸣般清晰而又毛骨悚然的叫声。声音传到老远,很快得到了回应。一个类似的声音传了回来,就好像是回声一样。

多萝西感触良多。自从她来到这个神奇的国度,就已经目睹了很多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了,这次又是件新奇的事儿。一般情况下,奥兹玛就像普通小姑娘一样,单纯、快乐、可爱,只是稍微有点儿含蓄,快活的性情里带着一丝威严。可是有时候,当她坐到宝座上指挥着她的臣民时,或是当她使用仙术时,多萝西和她身边其他人都会敬畏地望着这个可爱的小国君,感受到她的尊贵和威严。

奥兹玛在等待。不一会儿,从雾浪里升起几个优美的身影。她们穿着长绒拖尾裙,灰白的颜色与雾色很难分辨,头发也是和雾一样的颜色,浑身上下只有闪闪发光的手臂和苍白甜美的面容能说明她们是有生命的。她们是被同为仙女的姐妹召唤而来的。

云雾仙女们停在了云端,如海神一般,带着询问的目光落在“云海岸边”的两个小女孩身上。一位仙女走到近前,奥兹玛对她说:“请问你能带我们到对面山头吗?我们不敢进入雾中。我是奥兹国的奥兹玛公主,这位是我的朋友多萝西,也是奥兹国的公主。”

这时,云雾仙女们都靠近过来,张开双臂。奥兹玛毫不迟疑地走上前去,和她们拥抱在一起。多萝西鼓起勇气跟了上去。云雾仙女们轻轻地搂住她。多萝西感觉到她们的手臂冰冷、朦胧,感觉不像真的,可她们却能托起她们两人迅速飞越云端,落在对面青翠的山头。奥兹玛和多萝西还没反应过来,就惊讶地发现,自己已经落在了绿油油的草地上了。“谢谢你们!”奥兹玛感激地说。多萝西也赶忙道谢。

云雾仙女们没有回答,只微微笑着,挥手道别。她们再次飘进雾里,消失不见了。第四章 魔法帐篷

多萝西大笑着说道:“啊,这么快就过来了,比我想象的容易多了!有时候做仙女真好,不过我可不想做那样的仙女,我可不要一直住在可怕的雾里。”

两人爬上山顶,发现面前是一片绵延千里、风景宜人的平原。芬芳的野花点缀其间,一丛丛灌木上开着娇艳的鲜花,结着甘甜的果子,一群群挺拔的树木也为这美景来增色。但是,这里没有人居住的迹象。

平原的尽头是一排棕榈树,就在棕榈树前面耸立着一个形状奇特的山丘,就像平地突然拨起一座高山一样。山丘十分陡峭,山壁直上直下的,山的形状像个长方形,顶上似乎是平的。“哇噢!”多萝西叫了起来,“我敢肯定,那就是格琳达跟我们说过的那座平头人住的山!”

奥兹玛说:“要是没错的话,那么斯基泽人所在的那个湖一定就在棕榈树背后。你能走那么远的路吗,多萝西?”“当然行啦!”多萝西立刻回答道,“快点!只可惜我们不得不把木马和红马车留在半路上,不然现在就可以派上用场啦!不过没关系,我们就要到达目的地了,只要再走点路穿过这片美丽的绿地就行了,应该不会太累。”

然而事实上,她们没想到,路程其实比想象的要长。她们还没到达平顶山,夜幕就已经降临了。于是奥兹玛建议当晚就地搭帐篷露宿,多萝西也表示赞成。她不愿告诉奥兹玛自己走不动了,但她自己知道两条腿里有“刺”,其实就是腿疼了。

要在往常,多萝西启程探险时,总会随身带上一篮子吃的东西,和一些去陌生国度旅行途中总会用得到的物品。但是经验告诉她,这次和奥兹玛的出行和以前很不一样。这位奥兹国的仙女统治者,只需要带上一根头上镶着晶亮翡翠宝石的魔法棒,就可以在需要的时候施展法术了。果然,奥兹玛停下脚步,挑了一块平整的草地,优雅地挥了挥魔法棒,用甜美的声音念了几句咒语,一眨眼工夫,一张漂亮的帐篷就出现在了她们眼前。帐篷是用紫白条纹的帆布做成的,顶上中心有一根旗杆,上面飘扬着奥兹国的国旗。

奥兹玛挽着多萝西的手,对她说:“来吧!我肚子饿了,你应该也饿了,我们进去大吃一顿吧!”

她们一走进去,就看见一张可坐两个人的桌子,上面铺好雪白的亚麻桌布,摆着光亮耀眼的银制餐具和晶莹剔透的玻璃杯,当中放着一瓶玫瑰花,周围摆着好多碟美食,热气腾腾的,等着她们饱餐一顿。帐篷里另一头有两张床,床上铺着缎子做的床单,摆好着温暖的毯子和天鹅绒枕头。当然,帐篷里也有椅子,还有高高的柱灯,玫瑰色的柔光把整个帐篷照亮。

多萝西依照奥兹玛的吩咐坐了下来,十分开心地吃了起来。她一边吃,一边不禁思考起魔法的神力。要是一个人是仙女,懂得自然的奥秘,会使用咒语来做法,那么只要轻轻挥一挥魔法棒,就可以在一瞬间实现普通人多少年殚精竭虑辛苦劳动所得。在多萝西善良单纯的心里,她希望所有人都能成为有魔法棒的仙人,无需辛勤劳动、担惊受怕,就可以心想事成。她想象,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大家劳动的时候也都是快乐的。

此时的奥兹玛望着多萝西的脸,看穿了她的心思。她哈哈大笑起来,说:“多萝西,那样他们也不会快乐的。你的设想要是实现了,给这个世界带来的不是快乐,而是乏味。如果每个人都挥一挥魔法棒,就能心想事成,那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愿望这回事了。人们再也不会有什么迫切想要克服困难的意愿,因为到那时候,没有困难这回事存在了,而那种怀揣一个梦想、经过深思熟虑和千辛万苦才最终实现的快乐感觉就彻底消失了。到那时候,世上就没有事情可做了,生活毫无乐趣。所以要让生命有意义,就要多做好事,帮助那些比我们不幸的人。”“那么,奥兹玛,你是个仙女,你快乐吗?”多萝西问。“亲爱的,我很快乐,我可以用仙术帮助其它人实现快乐。要是我没有国家要管理,没有人民要关心,那我就会很痛苦。而且,你要知道,虽然我比奥兹国里一般人法术都高,但我的本领却不如好女巫格琳达,她一直潜心钻研法术,有好多本领我都不会。还有那个奥兹巫师,有些事情他能做到,而我却办不到。当然我也有些本领他不会的。我说这些是想告诉你,我不是全能的,我的法术只是仙术,而不是巫术。”“不管怎么说,”多萝西说,“我很高兴你变这个帐篷出来,还准备了晚饭和床。”

奥兹玛微笑起来。“这的确很神奇,不是所有仙女都会这种法术的,”她点头表示同意,“我和其他仙女的法术有一些是共同的,有一些是不一样的,有些法术我不会,而其他仙女会,她们的本领有时能令我大开眼界。正因为如此,我告诉自己,要时刻保持谦逊、谨慎的态度。多萝西,我并不是什么都会,自然界和仙界仍然有很多东西能令我惊叹,我为此感到高兴。”

多萝西不太明白她的话,于是没有接口说下去。很快,她又有可惊叹的事儿了。就在她们差不多吃完的时候,桌上的东西一瞬间通通不见了。“不用洗碗啊,奥兹玛!”多萝西大笑着说,“你要是把这一项本领教给大家,我想很多人会眉开眼笑的。”

接着,奥兹玛讲了很多故事,和多萝西聊着她们感兴趣的各种各样的人。一个钟头后就是睡觉时间了,她们脱了衣服,钻进柔软的被窝,头一着枕头就睡着了。第五章 魔法台阶

天亮了,晨光中的平顶山显得更近了,但奥兹玛和多萝西知道其实还有很长一段路等着她们呢。她们穿好衣服,就发现热腾腾、可口的早饭已经在等着她们了。吃完早饭,她们走出帐篷,出发去第一个目的地——平顶山。走了一小段路,多萝西回头,看见帐篷已经消失。她并不惊讶,因为她早猜到了。“你能用法术能给我们变一辆马车或者汽车出来吗?”多萝西问。“变不了!抱歉,亲爱的,我还没这样的本事。”奥兹玛坦白说。“也许格琳达会。”多萝西想了想说。“格琳达有一辆鹳鸟拉的车,坐着它能飞上天,”奥兹玛说,“但她也不会用魔法变出其他交通工具。不要忘记我昨晚跟你说的,没有人是全能的。”“嗯,我明白,毕竟我都来奥兹国生活了这么长时间了!”多萝西回答说,“可是我什么魔法都不会,我不明白你、还有格琳达和奥兹巫师,到底是怎么施法术的?”

奥兹玛大笑道:“这你就不必探究了!对了,你至少有一样法术呀,那就是赢得人心的本领啊!”

多萝西急忙说:“我可不会,奥兹玛,要是我真的会,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

她们说着说着,走了两个小时,终于来到平顶山脚下。平顶山呈圆形,山壁十分陡峭,就像房子的墙壁一样。“就算我的紫色小猫咪也爬不上去啊!”多萝西仰头张望着说。“平头人自有法子爬上爬下,”奥兹玛说,“要不然,他们也不会和斯基泽人碰面,还吵架呢,现在搞到要开战了。”“是啊,奥兹玛,我们绕着它走一圈,看看有没有梯子什么的。”

于是她们就围绕着平顶山走了一圈。要知道平顶山是座大山,她们走了好长一段路,才走到了面对着棕榈树的那一边。这时她们发现这里的岩石壁上似乎被人凿出一条进山的通道。拱门有一人多高,不是很深,不用走几步就可以上台阶了。“我们终于找到上山的路啦!”奥兹玛宣布道。两人于是朝着拱门走上前去。还没走到拱门口,突然,她们猛地好像撞到了什么东西,无法再前进,于是只好站住不动。“天哪!”多萝西揉了揉鼻子大叫道,她的鼻子撞到了什么硬的东西,可她什么也看不见,“看样子上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我们撞到了什么呀,奥兹玛?是不是什么魔法?”

奥兹玛四处摸了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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