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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2 1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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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若

出版社:石油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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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美好,我在中央

万物美好,我在中央试读: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万物美好,我在中央/陈若著.—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17.3

ISBN 978-7-5183-1680-9

Ⅰ.…

Ⅱ.…

Ⅲ.故事—作品集—中国—当代

Ⅳ.I247-81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6)第308933号万物美好,我在中央陈若 著

出版发行:石油工业出版社

     (北京安定门外安华里2区1号楼 100011)

网  址:http://www.petropub.com

编 辑 部:(010)64523643 图书营销中心:(010)64523633

经  销:全国新华书店

印  刷:北京楠萍印刷有限公司

2017年3月第1版 2017年3月第1次印刷

880×1230毫米 开本:1/32 印张:7.5

字数:185千字

定价:32.00元(如发现印装质量问题,我社图书营销中心负责调换)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不是每个人都会写诗,但每个人都该向美致敬。世界有向阳处,也有背阴处,我们不用刻意逃避糟糕的事物,只需把每一寸光阴都过得丰盛便好。

生活可喧嚣,而人心不该浮躁。以最本真的姿态走在旅途中,道路两岸自会奉上鲜美的景致供你欣赏。而我们会渐渐体味到生命的真意,就是与美好的时光渐次重逢。

☉关于作者

陈若,原名杨博。

暖心故事家,青春记录人,白日梦幻想者。喜欢天南海北地走,道听途说传奇般的人和事。爱上黑白摄影,将眼中所见通通定格成永恒。

曾教书育人,最终接受文字招安,染上讲故事的瘾。已出版《要有多坚强,才敢念念不忘》《遇见你之后,都是好时光》《我颠倒整个世界,只为摆正你的倒影》《你是我微小而盛大的怀念》。

责任编辑:高 超

特约编辑:宿春礼 邢群麟 于海英 王光波

封面设计:颜森

团购电话:010-6425 5933/6452 3633自序 每天都有美好的事物在开始

从家出发乘坐出租车赶到机场,换登机牌,在登机口等待。待登机广播响起,再随人群走入机舱,把行李箱放好,坐下来安静地看一本书,也关心着周围的人与事。我始终相信,每一个在两地之间往返的人,心中都藏着一个故事百宝箱。

已经习惯这样的生活节奏:时时出差,时时在旅途中。

第一次踏上旅途,对任何事情都充满期待。多年之后,这种热情丝毫未减。

上一次去希腊的航班里,坐在我邻座的是一位年过六旬的外国老太太。在途中,她既没有像其他年老的乘客那样睡觉,也没有翻阅杂志,而是戴着老花镜在一个牛皮本上一直写东西。最终,我没有忍住好奇心,凑过去小声地问她在写什么。

她和蔼的样子,我至今仍然记得很清楚。她听到我的询问,便向空姐要来一杯果汁,喝了一半后,告诉我说:她在给丈夫写旅途中的见闻。她的丈夫在去世之前最大的愿望,便是和她一起去世界各地看看,遗憾的是一直没有成行。在他去世之后,她想起了丈夫的愿望,便带着一小袋他的骨灰,到世界各地旅行,并把看到的风景都写下来。她嘱咐孩子们,等到她也去世了,就把这本旅行日记烧给他们。

世界之大,从来不缺乏感动,每一天都有美好的事物,而我有幸去见证。这或许是我一直在路上的原因。

曾经有一段时间,负面情绪盈怀,总觉得生活中满是糟糕的事情。

身边恋爱七年的朋友在结婚一个月后便分道扬镳;闺密的母亲身患重病最终撒手人寰;六年的同窗一直怀有歌手梦却嫁给一个商贾做了全职太太;大学时代人人艳羡的学霸被剑桥大学录取却在入学一个月后自杀身亡……

这些消息渐次传入我的耳中,让我慢慢对生活产生绝望。那段时间过得格外颓废:早上很晚才起床,发一会儿呆便到中午。中午简单吃过一点儿午饭,又接着睡,醒来依旧无所事事。一天很快过去。皮肤变得很粗糙,眼睛深陷进去,精神委顿低落。

直到闺密叶子找到我。

她顾不上数落我,便对我说她恋爱了。忽然之间,我觉得,生活在不同的人身上会散发出不同的光彩。懂得经营的人,永远都是一副优雅美丽的样子。

叶子失恋过三次,离过一次婚,带着一个不满三岁的孩子。在我以为她的生活就是如此时,她告诉我她恋爱了。在受到生活的重创之后,她还是一如既往地相信幸福就在身旁。

而从未经历过大风大浪的我,又有什么理由把生活定义为苦涩?

我们永远都站在生活的中央,主宰着生活的旋律是忧伤还是喜悦,是悲凉还是欢愉。

忽然记起不知在哪里看到的话:“如果有一天我们湮没在人潮之中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活得丰盛。”我对你的爱,都是很小的事Love is beautifulso beautiful我很快乐你会了解我我不会再哭泣是因为我相信我们勇敢地爱着每秒钟都能证明一生的美丽——蔡健雅《Beautiful Love》时光慢递,美好的事值得等待一“喂,您好,洛青慢递苏州店。”“喂,您好,我……”林特特欲言又止,不知如何将心里的话说出口。“请问有什么需要吗?”洛青慢递的店长耐心地等待着。“是这样的,三年前5月的一天,我在您店里写了一封信,准备在今年5月寄出。但是,我不想寄了。可以帮我取消吗?”

店长听得出,电话另一端的林特特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说出这番话的,声音里带着千般无奈,万般不舍。

其实,在洛青慢递这家店中,每天都有人兴致勃勃而又小心翼翼地写下一封很长的信或是一张明信片。写完后,他们贴上邮票,按照自己的意愿,投进不同的时光格子中,等到日后特定的某一天寄出。

说得简单坦白一点儿,洛青慢递店更像是一个愿望寄存站。有愿望的人纷纷将自己的梦想写下,寄放在这家店中,等约定的时间到来时,当年那些微小而盛大的愿望就又回归到自己手中。

有人说,慢递店并不是在邮寄信笺和明信片,而是在贩卖文艺情怀与细碎如常的小梦想。说得倒也恰如其分,合情合理。

只是,店长每天也会接到许多电话,被告知某人在某天写的信笺作废,就如同林特特打来的电话一样。虽然店长每次接到这样的电话都很想问一句:既然已经写了,时间很快也就到了,为何决定不寄?但他始终未能问出口。毕竟,他只有暂时保管信笺的权利,而不能左右客人的决定。二

那个电话仍在继续。“请问,能告诉我您写信的具体日期吗?这样方便我为您更快地寻找。”“我也记不太清楚了,大概是5月20号。我的名字是林特特。麻烦您帮我找一下吧。”林特特的声音比先前更脆弱,像是一阵风就能将其折断。“好的。大概十五分钟后给您回电话好吗?因为要寄的信笺很多,所以找到您的那封得花些时间。”店长耐心地解释道。“好的。谢谢。”“不客气,应该的。”

电话挂断之后,店长站到那面写着“时光慢递,寄给未来”的墙壁前。时间的罅隙中,夹着太多人的故事和愿望。不知道在不久之后或是很久之后的未来,这些故事的主人公,是否会像这些慢递信笺中所写的那样,和喜欢的人一起过着安静平和的日子。

大概十分钟之后,店长找到了林特特的那封信。信封由复古的牛皮纸做成,右下角用桃红色插画笔画了一对牵着手的情侣,旁边是一颗长着翅膀的心。写信的日期是三年前的5月21号,寄信的时间是三年后的5月21号,也就是三天之后。

一个女孩用三年的时间守护一份或许还没能说出口的喜欢,眼看时间即将来临,主人公却决定将这一切烧得干干净净。

何故?大概是她的心上人心里没有她吧。

虽然已经见惯这样的故事,这样的情节,但是店长每次碰到仍然觉得惋惜。

刚好十五分钟的时候,店长回拨林特特的电话。只一声嘟声之后,电话便接通,可见林特特一直心急如焚地等着这个电话。“喂?信笺找到了吗?”店长还未来得及开口,林特特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口相问,甚至连代表礼貌的“您好”二字都省略掉。“您好,已经帮您找到。请问,您是自己到店里取走这封信,还是……”店长不忍说出帮她销毁信件的话。

忽然之间,林特特一直压抑着的声音终于带了哭腔。隔着未知的距离,店长仍然能感受到她滚烫的眼泪。

尽管那一天店里客流如云,店长仍握着电话等待林特特的回答。

在哽咽声渐渐平息之后,林特特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一样,说道:“谢谢您。我决定亲自到店里取回信笺,然后自己销毁。”“好的。”“谢谢,再见。大概一天之后我会到店里。”“好的。再见。”

电话再次挂断。店长无暇多想这个就此终结的故事,就被客人们围住问起五花八门的问题。这些客人应该是初次来到这里,新鲜感十足,对未来也信心十足。他们并不能预知,今日今时写下的愿望,在以后的某日某时是否能成真。三

第二日,林特特坐在去往苏州的高铁上,忽然想到毕业旅行时在东京公园里看到的场景。

那一天,有一点儿风,樱花已经陆续开放,偶有花瓣落下来。她心中不禁升起痴念,如果自己喜欢了很久的那个人也在这里该有多好。向远处眺望,透过稀薄的雾可以隐约看到直指天宇的东京塔。

她就那样一个人在公园的藤椅上坐了很久。黄昏来临的时候,她准备携着鹅黄色的光晕回朋友家,就在那时,两位老人蹒跚着走进公园,坐在她旁边的那张藤椅上。老爷爷拄着拐杖,老奶奶佝偻着身子倚偎着他,满是褶皱的皮肤与银白的头发上,都是岁月的痕迹。

林特特重新坐到藤椅上。她所期待的,就是这样平淡相守一辈子的幸福。

她对自己说道,那封写着爱意的信很快就会寄到,很快很快。四

一阵嘈杂声让林特特从睡梦中猛地醒来,她向窗外望去,才看到醒目的“苏州”两个字。于是,她急忙提着自己的包下了火车。

林特特在车站外拦下一辆出租车,向司机报上地址后又沉沉睡去。

许是心中已有了分晓,做出了抉择,所以许久不来串门的睡眠终于找到她。世界并没有过不去的坎,睡眠则是最好的止痛剂。睡觉之前,无论怎样,都会觉得天要塌下来。醒来之后,仿佛已经隔了一个世纪,女娲重新将天补好,抬头望,又会望到万里晴空。

抵达洛青慢递店,司机将坐在副驾上的林特特推了三下,她才迷迷糊糊醒来。林特特透过沾了灰尘的玻璃窗看到洛青慢递店的招牌,三年前的情景又如过场似的在她脑中渐次涌现。

睡醒后,往事并非乖乖留在梦中,毕竟所有的伤口都会留下伤疤,只是这伤疤有轻有重,有大有小罢了。所不同的是,林特特已成过来人,那些大大小小的心事仿佛不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隔岸的某个女子。五

林特特向店长介绍完自己后,店长便让她坐在一张木椅上稍等片刻。在等待的时间里,她点了一杯红豆奶茶,三年前她喝的就是这个味道。

店长将那封信交到她手中,她以为自己已经修炼到家,但看到信封右下角的那颗长着双翅的心时,眼圈还是红了。店长已经看惯这种情状,知道安慰无益,便将纸巾放在桌上,而后悄悄走开。

林特特感激店长不让自己那么难堪。

红豆奶茶快要见底,林特特才捋清那段仿佛已经不属于自己的往事。

已经不记得是怎样喜欢上那个人的,只记得大学开学的军训课上,太阳很毒很烈,一只小虫子飞到她的后颈上。奇痒难耐时,她刚想冒着被教官罚站一小时的危险伸手赶走那只小飞虫,忽然之间,一只陌生的手掠过她的后颈,带来一阵令人战栗的冰凉。

后来,教官走过来,让站在林特特后面那个男生罚站了一小时。

周围的同学都笑了,只有林特特一个人没有笑。中场休息的时候,同学们聊天、唱军歌,而一向爱说话的林特特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望着太阳下那个站得笔直的身影,回想后颈那一丝稍纵即逝的冰凉。

再后来,老师在课堂上点名时,林特特知道了他的名字叫梵森。以后,老师再叫到这个名字时,林特特都会刻意往后看一眼,与他的目光接触。

一个学期的时间,足够让他们熟识起来。他们会时不时一起上晚自习,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到拥挤的食堂吃饭,甚至会偶尔一起逛街。但是,他们并没有随着了解的加深而走得更近。他们更像两条并行的铁轨,只能无限向前延伸,而不能相互拥抱。

在大一将要结束时,林特特一个人南下去了苏州,误打误撞,走进了洛青慢递店。在店里喝完一杯红豆奶茶后,她忽然也想同店内的其他人那样,寄一张慢递信笺。

就在那时,林特特决定给梵森写一封信,在毕业那一年寄出。

她给自己与梵森三年时间,时间一到,他就会收到来自她的表白信。六

三年的时间,并不算短。但林特特依旧觉得坐在洛青慢递店里写信,仿佛是昨天的事情。她和梵森仍然保持着友情以上,恋人未满的暧昧关系。有时,她会觉得恼怒,在宿舍最好的姐妹面前埋怨他的拖泥带水。但数落过后,又想起他的好处来。

大四那个夏天来临时,因为那封即将寄出的信,林特特变得紧张起来。她拐弯抹角地套梵森对她的感觉,但梵森总是插科打诨,轻巧地转向别的话题。多次询问无果,林特特干脆放弃,心里想着最起码还有那封信,到时候不怕他不面对。

傍晚六点准时响起的学校广播里,开始播放毕业歌曲,以及某某系的某某喜欢某某系的某某的表白。

没有勇气的人,总是要借着毕业的名头放肆一把。

又是傍晚六点,广播播放完一首《同桌的你》后,主持人便说接下来要读一封告白信。听到这里,林特特放下手中的书,专心听起来。七卢湘婷:我知道我配不上你,所以四年来我总是在远处看着你。你是那么活泼,在人群中那么亮丽。而我似乎永远是灰扑扑的,除了所有的功课都考甲级之外,一无所长。人们都说,不会靠近,就不会远离;没有希望,就不会失望。因而,我把这份不可能破土而出的暗恋,严严实实地捂在心里。今天,我以这样的方式告诉你,并不是为了让你接受我,而只是让你知道,我实实在在地喜欢过你。梵森

这封信自主持人口中念出,在林特特心里有说不出的震荡。署名处是梵森,但抬头处并不是她的名字。

林特特终于知道,为何四年间,他们永远都走不进彼此。只是这个原因,她多么希望是梵森亲口告诉她。

回忆至此而止,林特特将那封未寄出的信放进包里。

她走到柜台处,对店长说道:“红豆奶茶很好喝。再见。”“谢谢。再见。”店长从来不对客人表露出心里的惋惜。

在林特特走出这家慢递店前,店长忽然说道:“等等,请等一等。”

林特特疑惑地转过身来:“请问还有什么事吗?”“……是这样的。你可以给自己寄一张明信片,一两年或是更久之后寄出。”店长从未对客人有过这样的建议,即便他心里有很多次想要这样做。

店长见她还在犹豫,便冲口而出,说道:“就算是免费赠送你的。”

林特特忽然就笑了。为什么不给自己寄一张呢?只有自己才不会失约。很久之后,等收到那张从时光隧道寄来的明信片时,自己已经变得足够好。或许到那时,自己已经找到那个会给自己平凡幸福的人,就像东京公园里那对老夫妻一样。

那些没有等到的事情,或许从来就不属于自己,所以也不必觉得可惜。而那些历经沧桑等来的事情,都是值得双手相拥的美好事情。

林特特坐在回学校参加毕业典礼的火车上,告诉自己,见到梵森时,一定会好好地跟他说声再见。那一年,我们都是爱情新手一

记得那一年,为了缓解感情带来的伤痛,一个人坐着绿皮火车南下,经过一个个不知名的村落或是山丘,迎着呼啸而过的风,行过几千里的路程,最终在深夜抵达湘西那个偏远的地方。

走出火车站,看到许久不见的好友站在人群中张望,我朝她走去,与她紧紧拥抱。

逃离,是那时我唯一的选择。

或许,很多人在手足无措时,都会这样做。但也有些人,会一直守在当初感情破裂的地方,等待着那个人重新回来,或是等待时间把那份伤痛永远掩埋。二

在湘西的那段日子,我睡得很早,但醒来通常已经日上三竿。

白天好友带我到村寨外面游玩,阳光里笼罩着一层雾,山和水默然相对,一个巍峨庄严,一个温柔妩媚,实在是相得益彰。吊脚楼以轻盈的姿态停驻在半山腰,房屋沿着山势铺展开来,错落有致,具有一种音乐上的节奏感,就像是一曲年代久远的歌谣,被分成了多个强度不同的声部。我暂且把悲伤的情绪丢在脑后,跟随着好友的脚步边走边看。这确实是一个古朴而神秘的地方。

落日渐渐消逝在山脉之后时,我们顺着另一条小路返回。走进村寨后,天已经黑透。狗的吠声映着清凉的月亮,让人有种想永远留在此地的冲动。三

家家户户都已经亮起了灯。路过一座标示着售卖新鲜蔬菜的旧房子时,好友拉着我走进去。院子并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各类蔬菜整齐地放在木质的案板上。负责上秤的是一个看起来只比我们大两三岁的男人,下巴留有少许胡子茬儿,眼睛像是深渊一样看不到底,却也格外明亮。

自我们走进院落,到我们付完钱重新走到街上,他的脸上始终挂着微笑。他身上穿着当地的特色服饰,却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当地人。就像我双耳戴着民族风格的耳坠,却是一个异乡者一样。

他安安静静地为我们装菜,带着某种神秘的特质。他发现我站在他的对面细细观察他,却并不生气,而只是有些无奈地摇着头笑笑。看来,他已经习惯旁人的这种观察。

他在这样一个偏僻的山寨定居下来,甘愿放慢脚步与当地人保持同样的生活节奏,表面有着不动声色的神情,但我想内心一定承载过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在回去的路上,好友主动问我,是不是对刚刚那个卖菜的男人充满好奇。

听完好友这句问话后,我正要为在茫茫人海中找到知己而感动得差点痛哭流涕时,她很干脆地甩给我一个白眼。确实,除非是神经麻木的人,否则没有人不对他身上那股神秘的气质感兴趣。

回到家,我们一起择菜,做饭。躺到床上,已是十点钟。那应该是我在那里睡得最晚的一天,我们并排躺着,身上搭着一条当地印染的毯子,好友开始给我讲卖菜男人的故事。四

他叫杜侨,在大学时和女友庄眉君一起读建筑专业。他们两人有一个共同的愿望,大学毕业之后去湘西定居,深入研究那里有着灰色檐瓦的古建筑。坐落在斜坡上的小城房屋,实在太令他们着迷。

但在大学里,所有的愿望似乎都有一种异想天开的错觉。它的力量说大也大,像是雨夜里永远不会浇灭的灯火,带着倔强的姿态;它的力量说小也小,甚至难以巩固两个人紧密的关系。

杜侨算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能弹吉他,精通摄影,有着不凡的口才,再加上阳光率性的性格,以及还算富裕的家境,足以让杜侨吸引众人的关注和女生喜欢。有人捧着,他难免就骄傲嚣张起来。而他身边的庄眉君除了在学业上年年得优之外,似乎并无其他突出之处。在所有人眼中,她更像是杜侨这棵大树下的一株草,可有可无。

杜侨并不否认自己对庄眉君的爱,但是,他更想凭借自身完美的条件,在春日的万花丛采撷几枝鲜花,以不负春光。

他这样做时,心里并不是没有负罪感。只是,那偷食的刺激感,似乎更能俘获他的心。面对杜侨花花公子的心性,庄眉君和他吵过,闹过,哭过,也将彼此的关系中断过,但最终她还是会屈服于杜侨的花言巧语,重新做他身边一株毫不起眼的草。

后来,庄眉君渐渐习惯这样分开又和好的情侣关系。她说人人都是寂寞的,都有好玩的性子,等有一天玩够了,他终究会回来的。

所以,在整个大学期间,他一再地背叛,她一再地原谅。没有人说得清,谁更离不开谁。人们都知道,他们无论如何都不会走散。

大学毕业,很多情侣都落得劳燕分飞的结局,而经历过多次分分合合的杜侨和庄眉君,收拾好行李坐着夜车去了湘西。

在火车上,周围的人多半都昏昏入睡,而他们两个靠窗相对而坐,没有一点儿睡意。在那个万籁俱寂的时刻,他们都深知自己是那样爱对方。也是在那时,庄眉君终于不再是杜侨身边一株不起眼的草。岁月已经将无用的水分全都蒸发掉,从而呈现出了最原汁原味的精华。庄眉君已经长成杜侨身旁的一棵木棉。五

他们在湘西的一个村寨租了一座老房。房子的主人在前些年已经去世,主人的儿子常年在外忙生意,就让留在村寨里的亲戚帮忙打理着。在征得他的同意后,杜侨和庄眉君将整座房子廉价租了下来。

一开始在这里生活的时候,两人都有些不习惯。这里没有网络,没有夜市,没有霓虹灯。这里只有古朴的人,极具历史感的建筑,以及说不清是真是假的故事。但是,他们的心仍然是雀跃的。毕竟,来到这里仿佛就已经触摸到了梦想。

刚来湘西的日子里,他们在当地文物局工作。说是工作,却没有实质性的工作要完成,自然也就没有多少薪水。他们的口袋常常是空的,但是他们并没有灰心丧气。相反,他们第一次真正尝到相依为命的滋味。那一段在当时看来极为平常的时光,竟成了他们日后最怀念的温暖岁月。

过了一段悠闲的日子后,杜侨辞掉文物局的工作,拿着一张几百年前的地图,独自寻找隐藏在历史深处的古迹。

虽然忙碌劳累了一些,但是杜侨真正从中感到了生命的意义。他觉得探索这座古老的村寨,是他不容推卸的使命。白天他穿过小径,越过山脉,也迈过低谷,按着地图指引的方向,满怀希望地向前走去。背包里背着庄眉君为他做的干粮,走得累了,他就拂拂石阶上的土,坐下来就吃。

晚上回到家,庄眉君早已做好简单的饭菜,烧开热水。他一边洗脸一边说着一天中遇到的趣事,她就拿着干净的毛巾站在旁边听。等他洗完的时候,她就适时递上那条毛巾。

夜晚清凉如水,他们并排躺在有月光洒进来的屋子里,觉得生活对他们格外宽容。杜侨告诉她一天中芝麻大小的发现,比如凤凰古城南边以前叫镇,比如村寨外那棵大树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他什么都告诉庄眉君,却对经常在途中遇到的一个当地女子绝口不提。

他不提,她当然也就不知道。所以,她仍然觉得所有事情的重量,都不及杜侨万分之一。六

最让人难堪的是,历史会重演。

湘西不是庄眉君的故乡,但在庄眉君心里,她已经把这里当成永远的归属地。她真切地想与杜侨一辈子隐居在这里。她自幼就没有什么宏大的愿望,如果能守着一个深爱的男人变老,她感到非常知足。

但是,她爱上的这个男人,有一颗偏爱刺激的心。

那一日,庄眉君处理完文物局里的事情,忽然之间极其想念杜侨。于是,她向领导告假,连稍稍有点跟的鞋子都顾不得换下,就急急往杜侨早上出门前告诉她的地点赶去。

一路上,群山在她的奔跑中成群退后,河水汩汩流动,山歌回声嘹亮。都说美景不可辜负,但对庄眉君而言,更不可辜负的是心底里奔涌着的爱情。她就那样在山里奔跑着,像一头着了魔的小花鹿。路上遇到村寨里的熟人,她只是向他们打声招呼,并不停下来。

大概是一个小时后,庄眉君到达杜侨所说的地点。她停下来,呼哧呼哧大口喘着气,同时寻找杜侨的身影。但是,走遍各个角落,她也没有看到杜侨。“杜侨……杜侨……”庄眉君找不到杜侨,干脆就大声喊出他的名字。群山响动,用一声声沉闷的回声回复这个执着的女子。她每喊一次“杜侨”,大山就回复她一声“杜侨”。她一边喊着,一边继续向前走去。

正当她又将双手扣在嘴边喊杜侨的名字时,杜侨在一间不起眼的破落房屋里带着疑惑的神情走出来。庄眉君脸上的表情还未由焦急转为喜悦,就又在一瞬间面如死灰。

杜侨的身后,跟着一位穿着当地服饰的高挑女子。

不用杜侨解释,庄眉君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样的情况,她在大学里已经经历过多次。

庄眉君没有说什么,只是坐在路边脱掉带跟的鞋子,揉了揉脚。过了一会儿,她又原路返回。那一路,远比奔跑着寻找杜侨要远得多。她心里时而平静如水,时而汹涌如潮。七

后来,庄眉君还是在文物局做杂务,杜侨依旧背着她做的干粮考察古建筑。

他们都没有提到那天发生的事情,就好像那只是一个终会风干的梦境。

再后来,有一个在大学时就追求庄眉君的人来湘西看望她。在客栈住了两个星期后,他临走时希望庄眉君和自己一起走。

庄眉君想起过往种种,终于觉得疲倦。

火车开动那一刻,她落下大颗大颗的眼泪。

杜侨知道庄眉君离开后,终于沉下心来。他依旧租住着他们共同住过的房子,自己种菜做饭,收拾好房间。他再也没有约会过任何一个女人,因为他清楚地知道心里再也装不下别的女人。

寒来暑往,他种的菜自己吃不完,就把这些菜标上价格出售。

就像沈从文所写的那样,庄眉君或许永远不再回来,或许明天就回来。八

我听着好友讲这个故事,忽然联想到《春光乍泄》。

那一年,我们都是爱情新手,总想着要从头来过,但最后我们却走散了。电影中对爱情永远忠诚的黎耀辉对花心的何宝荣说的一段话,永远让人印象深刻:“每次你说来便来,要走就走,我没哼一句,但这是最后一次了。为什么我就注定得伤心,就你可以说走就走?我也可以啊!我舍不得罢了!让我们互换一次……我走先!”

后来,黎耀辉真的走了,何宝荣一个人留在他们有着共同回忆的地方。希望有个人,爱你如生命一

顾陆明算是文艺青年中的狂热分子,大学时代做过校园广播的主播,自费出过一本诗集,组建过一支寿命不长但有足够激情的乐队。

谈过两三次恋爱,女朋友都不是学校里那些天真而无头脑的同学,而是稍带社会气息,会抽烟,也会在酒吧混迹的女人。大家都抱着刺激的心态,从未想过天长与地久,等到热情退却就大方地分道扬镳,没有眼泪,也不知失恋是何物。

大学毕业后,多数同学都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或跻身公务员行列,或是成为一名受人尊敬的教师,而顾陆明怀揣着他那个顽固的文艺梦想,做了一名自由摄影师。他终日背着用省吃俭用换来的单反相机,扛着三脚架,像游魂一样穿梭在人迹罕至的地方。

在生活过得波澜不惊的人眼里,他的生活的确让人羡慕。看美景,拍美图,与漂亮的姑娘搭讪。而那些坐在办公室里吹着空调的人们,也只能一次次点开顾陆明放在朋友圈里的照片,望“洋”兴叹。可是,他们并不知道,文艺的背后是拥有抵抗颠沛生活的勇气,以及毫无畏惧地朝着世界的断壁颓垣处走去的执着。

顾陆明拍摄的照片中,总有蓝得纯粹的天空出现。天空之下,有时是望不到边际的海,有时是仿佛要吞噬整个世界的沙漠。即便是同样的风景,他也能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出不重复的情绪。

这些年,他沿着青藏线到过东南亚,顺着丝绸之路转遍中国整个西北地区,也曾穿过东北一带抵达寒冷蚀骨的西伯利亚。走过这些地方时,他都是独自一人。他说流浪的爱情,要么是空白,要么就是一场流动的盛宴。

但是,他变成了自己口中的例外。既没有孤单一人去流浪,也没有在流浪中邂逅一场又一场爱情。

在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夜晚,他走进一家最普通不过的客栈,遇见了一个对他来说一点儿都不普通的人。二

他的爱情,也是文艺得不沾人间烟火:一见钟情。

没有任何理由,只是看到坐在柜台前认真计算账单的那个人,心就莫名地紧张起来。本来是没有星星没有月亮的夜晚,顾陆明的眼前却满满都是明亮的火焰。

顾陆明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推着向前走。柜台前的女子抬起头来,向他问好,并客气地问他是否一个人住,要住怎样的房间,住几晚。他像是着了魔一样,只是说道:“住很久。”然后,他问她的名字。她答得也很简单,季夏雨。

那一晚,他睡得很熟,梦中是那个低着头看账单的女孩。醒来后,天已经大亮。他并不像往常那样急着退房赶路,而是不慌不忙地沐浴、洗脸、刮胡子,并换上干净的衣服。

心中有新的东西涌入时,眼睛里看到的东西,都会投上瑰丽的色彩。

顾陆明收拾好一切,就不紧不慢地走进客栈大厅里。季夏雨正在给一位客人办退房,他坐在旁侧的椅子上,悠闲而明目张胆地看着她。季夏雨用余光瞥到顾陆明的眼神,嘴角挂上一抹风轻云淡的笑。

在客人转身要走时,顾陆明立即站起身来,叫住那位客人,请他做自己告白的见证人。

接下来的一幕,让那位客人相当惊愕。顾陆明没有说甜言蜜语,也没有单膝跪地,他只是简单地说道:“我知道你会答应我。”

季夏雨也算是一个干脆的人,并没有忸怩作态,只是利落地说道:“我知道你会知道。”

在他们将要拥抱在一起之前,那位被邀来做见证人的客人,猛然从惊诧中回过神来,问他们认识多久,才有这样的默契。他们保持着即将拥抱的姿势,不约而同地说道:一天。

是的。需要考虑太久的爱情,都算不上真正的爱情。一天的时间已经足够。

那位客人带着满脸疑问离去,背后是顾陆明和季夏雨深情相拥的剪影。三

季夏雨仍旧守着那家祖母留下来的客栈,并把顾陆明住过的那个房间布置成了他们的婚房。虽然面积不大,但到底算是一个家。再累,心也觉得安稳。

顾陆明也会外出拍摄,将照片寄给各杂志社,换来经营生活的费用。只是,有了爱情的牵绊,他再也不会像往常那样一走就是大半年,去看不到人烟的地方探险。至于那个要出一本有自己独特风格的摄影集的梦想,就暂时在心里搁浅。对于这一切,他都心甘情愿。生活,本就该是这样的。

他身上开始沾染尘世的烟火。在摄影之外,他也会帮她打理这家客栈。

在客人很少的时候,他们会坐在一起闲聊。她问他以前去各地拍摄的生活,他总是三言两语就讲完,像是描述很久很久之前见过的一片异国的云那样简单。他更愿意让她去翻看他早些年拍摄的照片,风格奇谲,画面干净,每一张都似乎具有胶片质感,恍若电影场景。

渐渐地,季夏雨很少再问他以前的事情。每当她看到他坐在客栈大厅里,安静而小心地擦拭单反器材时,她心中总有说不出的不安。女人的第六感有时准得令人战栗,因而当她觉得有一天他会离开,继续过以前的流浪生活时,她开始失眠。

一见钟情的文艺爱情,终究要接受琐碎现实的考验。四

有一天,季夏雨在失眠整整一个晚上后,对顾陆明说道,她想要一个孩子。

当她觉得爱情已经不足以维系两个人的关系时,便想到用孩子来牵绊身边这个充满流浪细胞的男人。可是,她忘了束缚是维系两人关系最大的禁忌。

顾陆明听到妻子的话,很长时间穿着睡衣坐在床上,烟灰散落在地板上。窗外的天空,似乎要重重地压下来,乌黑的云层像麦浪翻滚,他忽然拿起单反,换上长镜头,安好三脚架,调整好光圈,之后按下快门。

这一连串的动作,被刚好推门而入的妻子看到。她忽然明白,他的生命属于外面的世界,他的心属于这具有定格时光魔力的摄影。

静默片刻后,她拿起手中的东西疯狂地朝他砸去。他没有躲避,只是紧紧保护着手中的单反。后来,她蹲在墙角大声哭泣,像是一种释放,也像是一种决定。第二天,她眼睛红肿,将两张离婚协议书放到他面前。

他收拾好单薄的行李,离开之前,将她紧紧拥在怀里,就像他们第一次拥抱那样。他轻轻祝愿她,希望以后她会遇到一个爱她如生命的人。

在即将离别的时候,他们清楚地知道,当初一见钟情的爱情还在,只是他们明白,分开是相爱最好的方式。五

顾陆明又成了以前的顾陆明,可以为拍摄出一张照片翻越山川,穿过沙漠,在杳无人烟的热带森林待上几天几晚。

后来,他去了埃及,去了撒哈拉,去了北极。在外面的世界流浪时,他养成了给季夏雨一个月寄一次明信片的习惯。这些明信片都由他自己拍摄出来的照片做成,很有时空之感。而季夏雨也渐渐习惯了在每个月月初收到他的明信片。这种简单而默契的交流方式,是他们唯一联系的方式。虽然,他们手机里还存着彼此的电话,但他们从来没有通过一个电话,也没有发过一条短信。

想念的时候,他就看看天上飘动的云彩,而她就一遍遍看那些写着少许祝福的明信片。六

直到后来,季夏雨连续三个月没有收到明信片。开始的时候,她以为是邮递员怠慢工作。但第二月月初,明信片依旧没有按时寄到。那时,她虽然担心他是不是遇到了突发事件,但仍然没有主动联系他。她想,或许中断寄送明信片,是对他们关系的一种暗示。

大概又过了一个月,季夏雨接到一个电话,来电显示是顾陆明的手机号,却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对方问她是不是季夏雨,得到证实后,便说这里是某某医院,顾陆明昏迷不醒,需要立即动手术。因为他的手机上,只有她一个人的号码被标注星号,还做了“妻”的备注,所以,医院才打来电话,请她前来在手术单上签字。

季夏雨将客栈暂时交给前来打工的服务生,坐最早的一列火车去了顾陆明所在的医院。她到达医院后,看到他头上裹着层层纱布。之后,她跟随护士来到主治医生的办公室。医生告诉她,他是顾陆明的朋友,三个月前接到顾陆明的电话,顾陆明说自己在去墨脱的路上因拍摄一朵鸢尾兰而不幸被悬崖上掉落下来的石块砸中头部,当时并没有发现异样,因此只做了常规包扎,但没想到现在病情突然恶化,需要开刀。

如果手术成功,顾陆明会渐渐痊愈。如果手术失败,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季夏雨忽然想起,她曾经告诉顾陆明,她喜欢鸢尾兰的花语:爱的使者。

她接过医生手中的手术单,一笔一画地签上自己的名字。七

季夏雨等在手术室外,觉得时间格外漫长。

五个小时后,手术室的门打开,护士们推着睡着的顾陆明走出来,医生紧随其后。季夏雨走过去握着医生的手泪如雨下,医生拍拍她的肩膀,将她带到办公室。

医生告诉她,手术基本上成功,至少没有生命危险。但是,他丧失了以前的记忆。

季夏雨一颗心终于放下来,与生命还可以延续相比,失忆算什么。更何况,忘记,并不是什么坏事。

她谢过医生后便去重症病房看顾陆明。那时,他已经醒来,正由护士喂流食。当他看到季夏雨后,忽然停止张口接住护士的汤匙,而是怔怔地看着季夏雨,而后嘴角扬起旁人难以察觉的笑容。

虽然他已经记不起她是谁,但是她并不觉得这个世界有多悲凉,重要的是,她喜欢的这个人仍然还在。

之后,她转身走出去办理各种事情,处理各种单据,并询问医生注意事项。等她再回到病房里时,护士已经走了,只留下他一个人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她轻轻走过去,坐在他的床边,为他盖好白色的被子。

他安静地看着她忙这忙那,忽然费力地拉住她的衣袖说道:“虽然我只见过你一次,但是我发现我已经喜欢上你。”

季夏雨哭得一塌糊涂,一边抹眼泪一边说道:“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

他什么都忘记了,但是他在同一个人身上遇见两次一见钟情的爱情,这样的人值得用余生去呵护。

过了很多年,他的记忆仍然没有恢复,但是他和季夏雨守着那家客栈,过着快乐的日子。

至于那曾经占据着他生命大部分的摄影,已经让位给了身边这个会给他切实温暖的女人。最终还是要找温暖的人过一生一

苏樊是典型的夜猫子,白天拉上窗帘,穿着棉麻的睡衣,睡得天昏地暗。晚上就像喝了十几杯浓咖啡,异常清醒。

她最喜欢夏天,因为她觉得夏天的夜晚,比任何时候都要清澈,都要明亮。如果白天下一点儿雨,晚上的风就会像轻薄的丝绸一样,轻轻地掠过肌肤,让她有种难以名状的感觉。她说不出这种感觉,只是享受夜晚给予她的馈赠。

在晚上,她通常做两件事情——听电台广播和写稿,这两件事会同时进行。她或是听经典、没有歌词的轻音乐,或是些歌词她听不懂的英文或日文的歌曲。她就像一团海藻那样沉浸在喃喃自语的旋律中,用手指在电脑上敲击并不为取悦众人的文章。

东方露出鱼肚白时,杯里的咖啡早已见底,电台里的音乐也已息声。而电脑屏幕上的文档,早已被苏樊填得满满当当。

她伸一个懒腰,走出书房,总会看到男友围着围裙,在厨房里煎荷包蛋。热好的牛奶,已经放到了餐桌上。苏樊揉揉眼睛,嘴角挂着笑,走进厨房从背后抱住男友,脸紧贴在他宽厚的背上,心里觉得格外踏实。二

在朋友眼中,苏樊和她的男友谢睿是最般配的一对。

该浪漫时浪漫,该沾油盐酱醋时就沾。可以扔下工作,关掉手机,跑到国外的岛上晒一个星期的太阳,也可以在菜市场为了两块钱的黄瓜计较半天。

在谢睿眼中,苏樊有一颗文艺青年的心脏,浑身却散发着食尽烟火的气息。而在苏樊眼中,谢睿就是长着一张帅到没朋友的明星脸,但温柔到会在晚上随时醒来给她掖被角的暖男。

他们没有吵过架。你退一步,我退一步,中间总会涌进新鲜的空气。除却这个理由,他们不吵架也因为没有时间。苏樊属于夜间动物,而谢睿要在白天上班。他们接触的时间,不过一个早餐和晚餐的时间。

所以,谈了三年恋爱,他们在对方心里都保持着最美好的样子。而且这份美好,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更加珍贵。

每天吃晚餐的时候,苏樊总会说起白天的梦中有一个声音特别好听,长得特别帅的男生。谢睿也总会一边盛粥一边风轻云淡地说:“你这纯粹是白日梦,再说了,他有我帅吗?”

苏樊一边喝粥,一边翻着白眼,脸上却全是掩盖不住的笑意。

每当她放下碗筷准备回书房写稿时,谢睿就会命令她坐下:“再吃半碗米饭,上次我妈又说你瘦了。”

他们没有过多地说过将来怎样怎样,却都已愿意要永远这样相伴着走下去。是的,谁会拒绝一个从来不会无理取闹的伴侣呢?更何况,他们是那样深爱着对方。三

苏樊听着午夜电台的音乐,写下很多关于自己和男友爱情的文章,并将这些文章放在微博里,或是豆瓣上。

熟识的朋友看到后,总会羡慕地说:“苏,你什么时候请我们吃喜糖?”“苏,你们的爱情都可以写成一本书了。”

后来,苏樊真的把他们之间的故事写成了一本书,里面有他们在大学时期寄给对方的信笺,平日里所写的日记,以及在餐桌上发生的点滴小事。都是波澜不惊的情节,却足够温暖人心,就像是夜晚那枝在星光下盛开的夜来香,香气刚刚好。

那些熬夜的日子总算没有被辜负。一家名气不太大的出版社打来电话,与苏樊谈她所写的这本爱情书籍的出版条件。其实,苏樊在高兴之余是有些丧气的,出版社看中的并不是那些沉重的融合着自己生命血肉的文字,而是这些未曾花费多少心思便写出来的爱情篇章。

这样也好,总算比没有人认可叫人舒服。四

在忙碌的数月里,苏樊又瘦了很多。白天与出版社探讨书籍的细节,晚上再写几个小时的文章。多半情况下,她都熬不到午夜,因而也很少去听那档轻音乐电台节目。

书籍出版那日,苏樊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正准备穿着衣服躺在床上,出版社的电话就又追来。放下电话后,苏樊面如死灰。谢睿放下手中的蔬菜,慌张地跑过去扶住她的肩膀。

原来,出版社为宣传这本刚出版的新书,要求她去电台录节目。苏樊习惯了在午夜安安静静写自己的文字,听那些不知名的轻音乐,猛然让她由幕后转为前台,带着极大的功利性去做宣传,委实有点为难她。但是,惯于顺从的她,无法做到拒绝。况且,这本书是她的第一本书,她也愿意有一个好的开始。五

在一个星期的准备过程中,苏樊变得焦虑,烦躁,易怒,半夜写不出稿子,就是听着电台里放的轻音乐发呆。

去录节目那一天,苏樊哭得一塌糊涂,谢睿在一旁幽默地哄:“行了行了,还真把自己当名人了啊。你放心,肯定没有几个人听,就算是出丑,也不会有人听到的。”“我都快紧张死了,你还在说风凉话。”苏樊眼泪鼻涕都糊在了脸上。“真没事儿,电台主播肯定是男的,再加上咱家姑娘颜值这么高,效果一准儿好。”“那万一有艳遇怎么办?”苏樊终于在呼出一个鼻涕泡后,破涕为笑。

安慰与被安慰到此为止,苏樊背上背包决绝地走出了家门。谢睿则紧张地拧开苏樊去录节目的那家电台,等待着苏樊的声音响起。尽管他知道,苏樊的声音在午夜才会出现,但他就那样一动不动地坐在沙发里。

谢睿并没有告诉苏樊,他比她紧张一百倍。六

苏樊跟着出版社的团队走进电台所在的大厦后,电台的领导迎上来。寒暄过后,主播自大厅门内走出,经人介绍后,苏樊知道他叫蒋轩。蒋轩走过来热情地与苏樊握手,说他已经看完了她写的书,并表示非常欣赏。

初次见面,苏樊觉得蒋轩与自己想象中的电台主播一样,说不上有多帅气,却温暖有余,不锋利,也不自傲。他最大的优点,应该是不知道自己的优点。所以,他从不招人厌烦。

转眼间,录播厅里只剩他们两个人。就连拍照的人,都被蒋轩笑着推了出去。

在未正式录播前,蒋轩为了更多地了解苏樊,以使效果更好,便像拉家常那样与苏樊聊起了天。这使苏樊紧绷的情绪,慢慢地松弛下来,让她更加自然。

开始的时候,他们聊天气。稍稍熟识之后,他们聊起了星座。后来,他们又聊到各自的感情生活。再后来,他们说到刚刚出版的这本书。不管说什么,总觉得十分投机。

不知不觉,已过去两个小时。期间有人轻声敲门,问录好了没有,蒋轩站起身来,走到门口告诉那个人,还要等一会儿。

后来又聊了大概半个多小时,蒋轩终于调试好话筒,戴好耳麦,向苏樊示意开始,然后他一改聊天时的随意声音,变为字正腔圆且带有磁性的广播腔。苏樊刚刚平稳下来的一颗心,一下子又提到嗓子眼上。

在他们录节目期间,电脑屏幕上显示的声音线条起起落落,就像苏樊忐忑的心情。蒋轩问了很多问题,苏樊就像一只提线木偶一样,用稍带方言的普通话回答。有时答非所问,蒋轩就不着痕迹地替她圆场。

时间很快过去,两人摘下耳麦的时候,窗外已经黑透。七

苏樊依旧喜欢夜晚。在晚上,她仍然听电台广播,只不过她总是不由自主地将频道拧到蒋轩的节目。以前她总是让轻音乐在房间里肆意流淌,如今她喜欢戴上耳机独自倾听。

每当谢睿替她拿来一些零食,端来一杯咖啡时,他总忍不住调侃:“姑娘,又在听那些无病呻吟的轻音乐?有那时间,还不如听听郭德纲的相声,延年还益寿。”

往常,苏樊总是跟他争论,现今却只是笑,然后笑着笑着就流出泪来。

谢睿走出书房时,都会把门轻轻带上。苏樊不敢告诉他,自己喜欢上了蒋轩的声音。或者,更坦白一点儿,她喜欢上了这有磁性的声音的主人,蒋轩。

说不上理由,就只是单纯地喜欢,而且她也并不想拆散两对情侣,去盲目地追逐这段蜻蜓点水的情缘。

苏樊能做的就是,在午夜戴着耳机听蒋轩的节目,听完之后带着落寞的心情写融入生命的稿子。男友推门而进送来夜宵,她抱歉地笑着给予拥抱和感谢。

她想,或许谢睿已经知道。但是,谢睿绝口不提。

不提,向来是最明智的做法。你不说,我就假装不知。窗户纸不捅破,就当从来没有发生过。不管从前,还是今后,我们都是令人艳羡的情侣。八

自从苏樊在电台录的节目播出后,不断有读者将一封封询问感情问题的电邮发到她的邮箱,俨然将她当作情感导师。而她听着蒋轩的声音,不知自己何去何从。

一天晚饭时,谢睿犹豫再三,终于对苏樊说,父母已在催婚,希望今年可以把婚事办了。说完,谢睿单膝跪地,从兜里拿出一枚钻戒,递到苏樊面前,说道:“我不是最好的人,但会给你最体贴的爱。你愿意嫁给我吗?”

苏樊放下碗筷,把头深深地低下去,像是要低到尘埃里。“我愿意,”苏樊顿一顿说,“我愿意,忍受你。”

说完,苏樊抬起头,脸上已满是泪水,在月光的照射下,显得特别的亮。

后来,他们拥抱着笑了。

第二天,他们回家领了结婚证书。

很久很久之后,那档有着磁性声音的电台节目依旧如约播出,只是苏樊已经换了频道。她甚至已经忘了,在录播室里见到的那张脸,以及那道敦厚的声线。

很久很久之后,午夜电台不过是苏樊做过的一场华丽且带着悲伤的梦。我终会原谅你,像海洋原谅鱼一

那一天,桑文约我到一家咖啡厅。我们是大学同学,相识已有六七年。在我的观念里,身形微胖的人,多多少少都带有些幽默的基因。桑文也是这样的人,一件悲伤的事情到了他口中,也会带上喜剧的效果。

但是,那一天他刚坐下,就一脸忧郁地告诉我说,他好像遭遇了婚外恋。

那一口热咖啡硬生生地卡在我的喉咙里,咽下去太烫,不咽下去又不好吐出来。于是,我只能干瞪着眼睛看着他,心里想着,他身上的幽默细胞应该又泛滥了。

然而,时间哗哗流走很多,咖啡只剩半杯,桑文脸上的忧郁却只增不减,聊来聊去话题都离不开爱情与婚姻,语气里的幽默感荡然无存。我开始相信他真的遇到了一段新的爱情。二

在咖啡的刺激作用下,他的意识极其清醒,但仍说不清楚事情究竟是怎样发生的,是从何时开始的,又是怎样一步步不受控制地发展的。他只知道,他回到家不敢面对任劳任怨的妻子,见到无意爱上的那个女人时,心里好像有一万只蝴蝶在翻飞,却不敢靠得太近。

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犯错,也并不是每个人犯错后能得到原谅。因而,犯错也需要时机和勇气。

桑文抱着头趴在咖啡桌上,抬起头时,他脸上有两串明亮的水痕。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一个男人的眼泪。我知道,眼泪对于一个男人而言,是最大的难堪,也是最彻底的坦白。事情远比我想象中更严重。三

桑文和他的妻子余淼从大一开始恋爱。余淼就在我隔壁的宿舍,每当我在阳台上晾晒衣服时,就会听到余淼在隔壁的阳台上和桑文通电话。那酥到骨子里的声音,那蘸了蜜糖的情话,现在想来还能让我起鸡皮疙瘩。每当那时候,我就会叫来宿舍的姐妹,一起偷听他们打电话。到第二天,再像复读机一样把这些话阴阳怪气地复读给桑文听。

我们看到憨厚的笑容在桑文的脸上打起褶子,才知道他们两人是多么相爱。

大学毕业,他们两个就急急裸婚。我们带着微薄的彩礼和满满的祝福,参加了他们的婚礼。那一天,桑文喝得酩酊大醉,却不忘夸奖余淼是最漂亮的新娘。

一年后,余淼为他生下一个可爱的女儿。她辞掉工作,专心打理家庭的后花园,让桑文完全没有后顾之忧,安心地在事业的战场上摸爬滚打,前仆后继。

如今,他们的女儿将满三岁。但他不知道女儿什么时候开始长牙齿、长了几颗,爱吃的零食是什么,常穿哪几件衣服,发烧感冒了应该喂哪些药。这些事情,都是余淼在尽心尽力地操持。

他的工作随着职位的升高而越发忙碌。五点半下班,他总因各种各样的应酬八九点钟才到家。到家后,余淼总会端来醒酒茶和清淡的食物。她仿佛是个天生不会埋怨的女人,只是默默地在这个深爱着的男人背后做着该做的一切。

有时,他会把未完成的工作拿回家做。凌晨三四点钟在书房猛地醒来,看到身上盖着暖融融的毛毯。至于桌上那杯暖胃汤,一定是余淼熬夜煮的。

她对他无条件信服,把这个男人当成生命中不灭的灯塔。她没有环游世界的欲望,也不想与街上那些光鲜亮丽攀比,更对那些橱窗里标价五位数的饰品无动于衷。她的全部,就只是他。

无疑,他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也觉得自己此生只爱这一个女人。

但是,命运非要给他开一个玩笑。而他也不得不战战兢兢地接受命运的戏谑。四

那一天,公司空降了一位主管。二十七八岁的年纪,清爽的短发,倔强的脸部轮廓,一身素蓝的秋款套装,脚上是锋利尖锐的细高跟鞋。她是与他平级的部门经理,负责营业部的一切事务。

经理会议上,她在做自我介绍时,只是简单地说道:“我叫顾襄吟。”人们在等她说下句的时候,她已经若无其事地坐回自己的座位。因而,人们只能相互看看彼此,然后抬起手鼓掌。

桑文一开始很讨厌顾襄吟,因为她太过骄傲,以至于目中无人,毫无保留地指责他部门的业绩,并对他的管理方式嗤之以鼻。恰好他也是一个骄傲的,具有强烈大男子主义的人,不容许任何一个人,尤其是女人对他指手画脚。所以,他恨这个说话不留余地的女人,想要做出更漂亮的成绩给来给她一记漂亮的耳光。

他比以往回去得更晚,工作计划做得更周密,时间利用得更充分。但是,每次深夜当他处理完所有的事情锁上门回家时,总会看到隔壁经理办公室依旧亮着灯。他愤恨地大步走到办公大厦外,吸一根烟才发动轿车引擎。

有一次,他在驱车回家的路上忽然想起忘拿一个文件,便调头回公司。路过顾襄吟的办公室时,桑文恰好看到门开了一道缝,她正靠在椅子上,一边转着手中的笔一边半梦半醒地说道:“我也只是女人。”

桑文定在原地。这不是平时的顾襄吟。平时的顾襄吟是锋利的,是会把手下的人骂得体无完肤,想要超越任何人。而那一刻的顾襄吟,是柔软的,是对自己充满怜悯的,是知道自己的弱点的。五

在没有遇到爱情之前,为了过理想的生活,顾襄吟只能拼命地工作。她不会告诉任何人,她自幼失去父母,在一所孤儿院长大。她也不会到处宣扬,她没有闺密,不敢依靠任何人。她所拥有的,只是能养活自己的工作,以及永远不会背叛的自己。

顾襄吟遇到过很多男人,而这些男人只垂涎于她的清高与美貌,所付出的也只是手中享之不尽的金钱。她回到那座别人赠送的房子里,只有钟表的滴答声回应她。因而,她宁愿躲在办公室里,用那些永远都处理不完的文件打发花不完的时间。

桑文不得不承认,她身上那套蓝色的套装,与她那一刻的忧郁气质熨帖得天衣无缝。顷刻之间,他忽然明白,他对她的厌恶,对她的不满,对她的埋怨,全都来源于他只能暴烈地去恨她,而不能去爱她。

他有妻子,没有资格再谈到对另一个女人的爱。因而,他只能空着手默然走出公司。一路上闪烁着的霓虹,都像是对他的责难和讽刺。他浑然忘记返回公司是为拿一份重要的文件,他耳边总是传来顾襄吟那句幽怨的“我也只是女人”。

桑文回到家时,余淼刚哄女儿睡着。她像往常那样随意地扎着马尾,一身宽松的睡袍,脸上因没有好好保养已出现细微皱纹,眼中神情都是嘘寒问暖,口中话语都是问他累不累。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疲倦,对伪装的疲倦。

他知道他必须做出选择,而无论怎样的选择都是一种放弃,都会付出代价。六

那一天,我接到余淼的电话,问我可不可以出来坐一会儿。余淼总是围着家务团团转,很少出门。我联想到前些天桑文苦恼的样子,恍惚明白了些什么。

我直接去了余淼家。余淼煮了雪梨汤,里面放了少许糖,味道甜得刚刚好。我正胆战心惊地想着要说些什么,以稀释尴尬气氛。倒是余淼开门见山地告诉我,桑文提出离婚,但是她坚决不同意,最终两人协议分居。

我怔怔地看着余淼,余淼看到我惊愕的神情才明白我对事态的发展并不知情。我没有想到,桑文竟然如此坚决,如此意气用事。

我问余淼打算接下来怎么做,她说从嫁给他的那一天,她就已经与这个世界隔绝,她眼里看到的都是家务、孩子和桑文,懂得的只有菜价的涨落,奶粉的贵贱。她自怨自艾地说道,她似乎从来没有问他的工作,也不会跟着他出去应酬,也难怪他会看倦。

我不知怎么安慰她,只是替她悲哀。当初大学里那些你侬我侬的画面,现在想来不过是些笑话。

回到自己的家,我打电话给桑文。作为一个朋友,我并没有质问他的资格与权利,我只是想劝他想清楚后果。

他早已不是过去的桑文,声音里不带半点儿嬉笑。他说,他没有办法不清不楚地去发展一段婚外恋情,只有把一方安顿好,才能去追求另一方。我告诉他,可能到最后他什么都得不到。他的声音很无奈,只是重复地告诉我,目前他只想这么做。至于后果,他已经无暇兼顾。七

后续的故事,已经变得很俗套。我仍然和余淼以及桑文保持着联系,也在偶然见到过正和桑文一起吃饭的顾襄吟。

女人看女人,眼中总会多些挑剔。更重要的是,余淼和桑文都是我要好的朋友,所以对顾襄吟的看法便更刻薄。在我眼中,她应该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女人,她不会半夜起来帮床侧的男人掖被角,不会为男人洗手做汤羹,不会为男人做出一点儿让步,一点儿改变。看得出来,她确实爱桑文,但是她更爱的人应该是自己,她不会像余淼那样把自己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一个家庭。

所以,当桑文偷偷问我对顾襄吟的印象时,我只能实话实说,很漂亮很高贵,但不适合你。如果她是一条鱼,那么她从来都不甘心在鱼缸里游动,她的心里有一片没有边际的蓝色海域。

这是具有大男子主义的男人,最难相处的一类人。她的眼界比他的要广阔。八

不过两个月的时间,桑文就从顾襄吟那片海域里挣脱出来,回到了余淼的鱼缸里。

他告诉我说,我说得对,顾襄吟还是原来的顾襄吟,渴望爱情却不敢为任何人做出改变。她也不敢为任何人低头,她害怕头上的皇冠会掉。因而,她面对周围人的非议,没有丝毫犹豫便向上司递交了辞职单,留给众人一个潇洒的背影。

余淼恰好相反,她是最传统不过的女人,忍耐力超强,遗忘能力也超强。男人离开时痛哭流涕,男人回来后只当对方出了一次时间较长的差。

他们仍旧是夫妻,都默契地没有提及那段分居的日子。

是的。没有费吹灰之力,余淼便原谅了桑文。她清楚地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也知道自己有多爱他。虽然,他那一颗心早已迷失在另一个女人的身上。

原谅,并不像我们想象中那么难。只要还有爱存在,就能轻易原谅一个迷途知返的人。

桑文又恢复了他的幽默特质,瘦下来的脸又鼓了起来。

看似一切如常,但是谁也不知道,他每次下班路过隔壁的办公室时,总会下意识地看上一眼,想一想那个爱穿蓝色套装的顾襄吟。

然后,他发动车子的引擎,在热闹而寂寞的霓虹灯中朝家开去。你所在的孤独星球,比这个世界还动人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我曾经拥有着的一切,转眼都飘散如烟我曾经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直到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朴树《平凡之路》诸般不美好,皆可温柔对待一

沈芹独自带着一个四岁的女儿,有一份还算稳定的工作。

十月怀胎期间,她已经为女儿起好了名字:沈悦。

在沈悦的出生证明上,母亲一栏写着沈芹,父亲一栏是空白。

沈芹这样做的理由很简单,她之所以不顾所有人的反对坚决生下这个孩子,不是想挽留那个不愿负责任的男人,也不是为了纪念那一段曾给过她幸福的爱情。她生下这个孩子,只是为了自己。

她想给自己一次做母亲的权利。一生可能仅有的一次。

沈芹自幼身体便不太好,从上小学到上大学,她曾经多次暂时性休学而在家休养。每逢体育课,她总会递给体育老师一张病假条。学校运动会上,她只能挤在啦啦队里,高喊某某加油。班里组织各种春游秋游活动时,她只能独自留在家里,写一篇想象中的游历作文当作作业交给老师。

这一路的孤独与辛酸,以及对健康生命的渴望,她体会得最透彻。

所以,在大学遇到一个热切追求她的人、愿意照顾她的人、承诺要给她温暖的人时,她觉得是那样不可思议,以至于没有丝毫犹豫便以身相许。

过了很久,再回想大学时代那段爱情时,沈芹仍觉得它艳丽如大丽花,灼灼耀目,蓬勃热烈。只是,花期一过,大丽花便在风吹雨打之下自顾自地片片凋落,爱情过了热恋期,也会一度度降温。

更何况,降至冰点的爱情,又在临近毕业时拖上了孩子的负累。

当得知肚中蠕动着一个新生命时,沈芹是苦恼过的。孩子是爱情的果实,但毕竟来得太早了一些。挣扎纠结许久之后,沈芹将这个消息小心翼翼地告诉了男友。果然,男友沉下了脸。两人静默对峙很长时间之后,他终于从牙缝中挤出三个字:去打掉。没有安慰,没有商量,只是下达一个不容许沈芹反驳的命令。

沈芹知道,已经没有周旋的余地。他做出的决定,容不得任何人更改。二

沈芹忽然想起男友曾经说过,希望以后生一堆宝宝,他在外打拼,她就打理生活的后花园。有假期的时候,一家人就去某个有海的地方度假,把皮肤都晒成健康的小麦色。

看来,男人的话,在那年那日听着如蜜糖,今年今日想起如砒霜。在未做到之前,所有的许诺都是空言,所有的事情都是幻想。彼时就把男人随便说说的话当真的人,定会笑当年的自己太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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