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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2 10: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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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利群主编,莫其逊,陈学军副主编

出版社:人民日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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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批评理论与实践

文学批评理论与实践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文学批评理论与实践作者:张利群主编,莫其逊,陈学军副主编排版:KingStar出版社:人民日报有限责任公司出版时间:2016-06-01ISBN:9787511539977本书由人民日报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一章文学批评性质与特征

文学批评随着文学发展而发展,批评观也随着文学观的变化而变化。西方古希腊时期的文学批评的主要表达形式是诗学和修辞学,形成文学批评发生的初始形态。此后,文学批评的主要职责在于分析评价作家作品的优劣得失,多采用客观冷静的认识论与反映论方法,联系文学所反映的现实生活风貌及其社会意义做出科学客观的评判,往往被认为是文学的仲裁者或裁判者。欧洲文艺复兴后,随着人文主义、启蒙主义、浪漫主义等文学思潮发展,批评被认为是一种推动文学发展的创造性力量,逐渐形成批评的主体性、独立性与自主性。20世纪的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思潮及其多元化、多样化的文学流派,进一步推动了文学批评的自觉及其现代批评的成熟。韦勒克认为:“18世纪和19世纪都被人称为‘批评的时代’,然而把这个名称加给20世纪却十分恰当。我们不仅积累了数量上相当可观的文学批评,而且文学批评也获得了新的自觉性,取得了比从前重要得多的社会地位。”进入21世纪,文学批评既从文化批评及其大众文化研究视角进一步拓展了批评空间,又从审美意识形态理论视角进一步深化了社会历史批评与审美批评的领域,再从艺术生产及其现代传播媒介视角进一步推动批评转型发展及其批评理论建设,呈现理论与实践结合、强化批评的实践性品质的批评发展趋向。批评理论建设一方面基于文学发展规律及其文学实践要求,另一方面基于批评发展规律及其批评实践要求。基于批评理论的自觉,才能进一步推动批评实践的自觉。因此,批评理论研究必须首先解决批评是什么的问题,即批评性质与特征的研究。第一节文学批评的性质

文学批评是批评家在一定的世界观及其文艺观指导下,运用一定标准对作家作品、文学思潮、文学流派、文学运动等一切文学现象进行科学与人文探讨、判断、分析、评价和总结的文学评价活动。文学批评的对象包括古今中外一切文学现象,重点对象是文学作品。一、文学批评概念的厘清

中国“批评”一词源于古代的科举场屋。罗根泽认为:“古文关键的批注评释是为了‘取便于科举’,而科举场屋的批注评释,也由此可以窥其涯略。后来的科场墨卷,都有眉批总评,也可以证明眉批总评的批评,源于场屋。”而一般常用于指称文学批评的概念为“评论”, “中文的‘批评’一词,既不概括,又不雅驯,所以应当改名‘评论’”。中国古代文学“评论”一词既包含评价裁判之义,又包括理论和分析之义,“所以似应名‘文学评论’,以‘评’字括示文学裁判,以‘论’字括示批评理论及文学理论。但‘约定俗成’,一般人既大体都名为‘文学批评’,现在也就无从‘正名’,只好仍名为‘文学批评’了。”“批评”一词还在汉语使用中,最通常的一种解释就是“专指对缺点和错误提出意见”,尽管这与文学批评概念含义相距甚远,但并非完全与文学批评无关,其中自然也包含对文学作品的缺点和错误提出“批评”之义。西方“批评”作为一个专门的术语,源于古希腊文,意为“判断”。罗吉·福勒主编《现代西方文学批评术语词典》指出:“从词源学的角度来考查,‘批评’的意思是‘分析’;后来它还获得了‘评价’的含义。”西方“批评”一词,在英文、俄文、德文中,都是“判断”、“论定”、“辨识”、“裁判”的意思。文学批评就是对文学作品的判断和评价。17世纪被誉为“英国文艺评论之父”的德莱顿,使“文学批评”这一概念在英语中含义更为明确,并逐渐为世人普遍使用;英国诗人蒲伯的《批评论》,加速了批评作为文学理论范畴被学术界普遍认同与广泛接受的进度。20世纪中国“五四”时期,“文学批评”这一术语从西方译介过来,逐渐为国人所认同与接受,成为指称文学评论现象、行为、活动的范畴。

厘清“文学批评”概念可从三方面着手进行。

其一,“文学批评”概念的狭义和广义。韦勒克认为狭义的文学批评“是指对具体文学作品的研究,重点是对它们的评价上”,它不包括批评理论和一般文学理论。艾略特也持这种批评观:“我说的批评,意思当然指的是用文字所表达的对于艺术作品的评论和解释。”有学者指出:“文学批评,英文本义特指文学裁判,最初多限于在语法和修辞学的范围内对文学作品的判别和评价,即对作家作品真伪的鉴别和勘正以及对作品艺术成就高低优劣的评断。”以上这几种批评概念含义都是指狭义的文学批评,通常也把这种狭义的文学批评称为“文学评论”。广义的文学批评包括对作品在内的所有文学现象的批评,以及文学史及其文学个案与整体的研究、文学规律的特殊性与普遍性、文学宏观研究等,甚至包括文学理论及其批评理论,故通常将文学批评视为文学研究。《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卷对“文学批评”做了这样的解释:文学批评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对作家作品和文学现象(包括文学运动、文学思潮和文学流派等)所作的研究、分析、认识和评价。”《不列颠百科全书》解释:“广义而论,文学批评是对文学作品以及文艺问题的理性思考。作为一个术语,它对任何有关文学的论证,不论它们是否分析了具体的作品,都同样适用。”韦勒克认为;“‘批评’这一术语我将广泛地用来解释以下几个方面:它指的是不仅是对个别作品和作者的评价,‘裁决的’批评,实用批评,文学趣味的征象,而且主要是指迄今为止有关文学的原理和理论,文学的种类、手段、技巧,文学的起源和历史这些方面的思想。”显然,“文学批评”正在被泛化和广义化,“它不仅包括对作品的评价,同时也包括对文艺理论的探讨,但又偏重于对作品的评价”。现代西方文论极广泛地使用“文学批评”概念,不仅指对作家作品的评论,而且包括了批评理论以及文学理论,甚至文学批评几乎就等同于文学理论了,呈现批评理论化与理论批评化倾向,模糊了文学批评与文学理论的界限。但在概念的界定及其具体使用中,还是应该将文学批评与文学理论区别开来。韦勒克、沃伦在《文学理论》中提出“文艺学”属下三个分支,即文学理论、文学史、文学批评,三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文学‘本体’的研究范围内,对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和文学史三者加以区别,显然是最重要的。……文学理论不包括文学批评或文学史,文学批评中没有文学理论和文学史,或者文学史里欠缺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这些都是难以想象的。”因此,文学批评有别于文学理论,又必须以文学理论为基础,依据文学理论进行文学批评。

其二,文学批评与文学欣赏。文学欣赏是文学批评的基础,文学批评是文学欣赏的提高与升华。两者共通之处在于,文学欣赏与文学批评的对象都是文学作品。无论是文学欣赏还是文学批评,其过程都是从对文学作品的语言、形象、情义的感知开始,经过审美感受、体验、认知、判断、分析、鉴别,最后作出自己的反映与评价,都需经历从感受到感知、从具体到抽象、从感性到理性的循序渐进发展与逐层递进提高的过程。无论文学欣赏还是文学批评,都要受欣赏者和批评家的思想观点、生活经验、文化修养、审美趣味等主观条件的制约,一方面具有见仁见智的鉴赏个性,又具有殊途同归的鉴赏共性。文学批评与文学欣赏也有所区别:一是文学欣赏的对象是具体作品,文学批评除了具体作品之外,还包括一切文学现象,批评对象的范围比文学欣赏要宽泛得多;二是批评是在欣赏基础上的提高和发展,批评不能驻足于欣赏感性层次而应该向理性评价的更高层次进发,不能仅仅满足于审美感受、情感体验与赏心悦目的感觉,而应该向作品意义阐释、科学评价、深度理解的理性发展。文学批评要以欣赏为基础,但又不能停留在欣赏上,要对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阐释,系统周密的分析,科学准确的研究,作出公平公正的评价。

其三,文学批评与文学批评学。文学批评学是以文学批评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是对文学批评进行理论研究的学科、学术、学问,包括文学批评性质、特征、功能、作用、源流、结构、形态、标准、方法等构成的理论体系与批评史、批评史论、批评史观、中西批评比较等构成的知识谱系。从文学作为活动而论,文学活动包括创作、欣赏、批评、传播、研究等阶段与过程。文学批评尽管以文学作品及其文学现象作为评价对象,即以文学作为批评对象,并在理性与感性、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理智与情感、特殊性与普遍性等关系上与文学创作、文学欣赏有所侧重,但其无论作为文学活动的一个环节还是作为文学活动的评价机制,都可视为文学活动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从文学批评作为文学批评学研究对象而论,文学批评学包括批评理论、批评史、批评现象研究,文学批评学属于文艺学下属学科,文学批评理论是文学理论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开展文学批评活动,实施文学批评行为,提高文学批评质量与水平,推动文学批评发展,必须高度重视文学批评研究及其文学批评学的理论建设,夯实文学批评的理论基础,提供文学批评的学理依据与理论支撑,提高文学批评的自觉性。二、文学批评性质及其属性

在古今中外的批评实践与理论探索中从来没有停止过对文学批评的性质、本质、属性、特征的探讨,形成各种批评性质界定的“文学”说、“鉴赏”说、“理论”说、“科学说”、“人文”说、“美学”说、“意识形态”说等观念学说,构成多维度、立体交叉的观察视角,有利于更好认识与把握文学批评性质及其本质属性。我们也试图从不同视角探讨文学批评性质,以期在其属性构成中辨析文学批评性质。

其一,文学批评的文学活动性质。文学批评是联系于创作、欣赏的一种文学活动,构成创作-欣赏-批评三个过程阶段及其环节。如果批评还继续向前发展形成理论的话,就不再属于文学活动范围,而应该属于理论研究范围,成为文学理论了。从文学批评所处的位置看,它应该是文学活动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批评紧紧围绕创作与欣赏、以创作与欣赏为基础来展开批评。批评与创作的关系往往被视为兄弟姐妹关系,文学界通常形容为并驾齐驱、比翼双飞,不仅在于说明两者相辅相成关系,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将批评纳入文学范围来认识。中国古代文学也是将骈体论文、论诗诗、诗话词话、小说评点、笔记小品、序跋随笔等批评样式纳入文学范围,由此呈现批评的文学化与文学的批评化特征。这说明将批评视为文学活动组成部分,有利于彰显批评的实践性品质与文学性色彩,凸显批评的针对性、鲜活性、现场性特征。但并非因此而混淆批评与文学的区别,也不应该淡化与消解批评的性质特征。批评虽然作为文学活动的组成部分,但批评确实区别于文学,具体而言区别于创作与欣赏。批评的性质正是由其自身的“别材”“别趣”所决定,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批评的含义是评论,所谓“评”指评价、评判、裁判,所谓“论”指分析、推理、演绎,由此批评侧重于感知的逻辑思维与理性思考,与创作、欣赏侧重于感觉的形象思维、艺术创造、感性直观的性质有所不同。二是批评的内涵是评价,围绕评价内核展开阐释、说明、分析、论证、判断、认识等一系列批评要素构成确立了批评性质,由此可以界定批评性质为评价,围绕评价必须解决评价对象是什么、评价结果是什么、评价依据是什么、为什么这样评价、怎样评价等基本问题,形成与创作、欣赏性质及其基本问题大异其趣的差异性。三是批评的对象是文学,由此将批评与创作区分开来,但欣赏对象也是文学,批评与欣赏区别何在呢?通常将欣赏与批评都视为接受,由此认为批评必须以欣赏为基础,欣赏包括在批评中;批评是欣赏的提高,可谓高层次欣赏。批评与欣赏的相辅相成联系并不意味着两者性质的混淆,理性思考与感性体验、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以理服人与以情动人等差异性表明两者性质的区别。尽管可将批评与欣赏视为“在心为志,发言为诗”的联系与区别,即没有言说及其通过文本表达出来的文学感受是欣赏,借助于言说及其文本表达出来的文学感受是批评,从而认为欣赏其实也是一种潜在的批评,批评也是一种显在的欣赏,由此说明批评与欣赏的联系;但关键在于两者在感受基础上批评上升为评价,欣赏停留于感受,从而决定两者性质的不同,并非仅仅区别在言说及其文本表达方式上。

其二,文学批评的语言文本性质。文学批评的结果往往是以批评文本形式体现的,批评文本性质在一定意义上说决定了批评性质。作为批评形态的文本,可谓批评家的批评作品,也可谓批评家的写作或创作的结果。这与作家创作的文学作品具有某些普遍性与共同性:一方面,批评文本是批评家创作的结果,是批评家的批评需要、动机、目的及其批评思想观念的体现,也是批评家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及其自我确证的产物,更是批评个性、独创性以及批评风格的表征,因此与作家创作结果并无二致;另一方面,批评文本是批评言说、话语、语言的表达方式,批评语言与批评文本无论在话语结构还是文本结构上都具有创造性写作或创作的语体、文体、风格的特质特征,批评文本与文学文本具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批评之所以为批评,批评之所以区别于文学,还在于两者在表现方式及其言说方式的不同,由此决定批评性质。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批评基于“评”与“论”的言说方式而侧重于逻辑思维方式的条分缕析的作品剖析与理论辨析,就不像文学创作基于形象塑造与抒情叙事而侧重于形象思维的想象、比兴、虚构、隐喻、夸张等表现方式。尽管批评在评论作品时也会涉及一些文学内容,如人物形象、故事情节、意象意境、结构语言等要素,但并非对文学作品内容的复述与翻版,并非采用文学描写、叙述、抒情等言说方式而是运用概括、分类、说明、阐释、议论等言说方式以确立批评言说性质与特征。二是批评基于话语结构以构成批评语用、语境、语体、语态等特质特征,概括而言就是批评语言是有别于文学语言的逻辑性、科学性、理论性语言,亦即论证性、论辩性、思辨性语言,使之更为符合批评通过判断、推理、分析、归纳、演绎、综合等方式以达到文学评价的目的。三是批评基于评价内容需要而确立批评文体。刘勰所言“因情立体,即体成势”说明文体形式对于表现内容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不借助这样的文体就无法表达这样的内容。因此,刘勰的文体论首先强调“体制”、“体式”、“体势”的文体规则规范与功能作用,并在《文心雕龙》中设专章讨论“论说”以阐明论说文及其评论文体的特征。批评立足于“评论”、“论说”、“鉴赏”的表达内容需要建立文体,批评文体则进一步规定、规范表达内容与形式,以便更好体现批评性质与特征。四是批评文本的内容与形式构成的批评性质。批评文本不仅仅是批评的承载方式、表达工具、表现手段与物态化形式,而且是批评的存在方式、呈现方式与基本形态。尽管将批评作为活动的观念进一步拓展了批评活动的空间,但正如将文学作为活动而拓展为以作品为中心的“文学四要素”构成系统一样,批评仍然需要建立以文本为中心的批评构成系统。无论创作还是欣赏,也无论作者还是读者,都是围绕作品并立足于作品创作又落脚于作品鉴赏而展开文学活动的,批评亦如此。不仅批评立足于文学作品又落脚于文学作品,而且批评研究也应该立足于批评作品又落脚于批评作品,由此才能从作品透视现象,从现象透视活动,从活动透视整体系统。这就是从个别到一般、从特殊性到普遍性、从实践到理论的规律与道理。因此,从批评文本形式、作品形态、批评结果着眼于批评性质界定不无道理。

其三,文学批评的审美评价性质。文学批评的审美评价性质是由文学性质所决定的,也就是说必须首先确认文学的审美性质特征及其审美功能作用这个前提,然后才能准确把握文学批评的审美评价性质。尽管古今中外对文学界定及其文学性质、本质的认识多种多样,至今仍然流派纷呈、思潮迭起、学说林立,但殊途同归的共识认定文学是审美的。文学遵循“美的规律来建造”,文学活动本质上是审美活动,由此决定文学创作是审美创造,文学欣赏是审美接受,文学批评是审美评价。审美是文学的本质规定性,也是文学性质特征与功能作用所在。但这并不否定文学还带有其他属性,诸如意识形态及其政治、道德、伦理、文化、历史、宗教、教育等要素,亦即通常所言文学的真善美构成。如果认定文学本质上是审美的,审美是文学的最基本、本元、核心的要素的话,那么其他要素应该以审美为基础和前提,围绕审美而展开,并转化为文学的美之真、美之善以及审美意识形态,由此才符合文学性质特征与功能作用的要求。批评正如别林斯基所言是“运动的美学”,作为审美活动及其审美评价活动,批评性质理所当然是审美评价。马克思主义提出文学批评的“美学观点和历史观点”,不仅是论及批评标准与批评方法问题,而且也是确立批评性质及其批评观问题,批评既是美学评价又是历史评价,两者不可分割的统一为整体。尽管批评评价也会涉及意识形态、政治、道德、伦理、文化、历史、教育等评价内容,但也是围绕审美评价这一中心展开,并与审美评价融为一体,符合批评的审美评价性质及其审美评价规律。

其四,文学批评的本体性。本体论即包括本元、本源、本原的探讨,也包括本质、性质及其独立性、自主性、主体性的讨论。确立文学批评的性质就确立了批评的本体性,也有利于确立批评的本体地位。文学批评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及其文学评价活动,尽管因其活动内容与形式而与社会及其意识形态形成各种关系与联系,但并不能否定批评是一种独立的活动形式、存在方式、表现形态,也是一种独立的、自觉的、具有个性特征又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类精神的表征。确立批评性质在一定意义上也确立了批评的本体性及其本体地位,确立了批评的独立性、自主性与主体性。长期以来,批评曾被认为是依附创作这棵大树栖身的寄生草,认为没有创作的地位也就没有批评的地位,认为批评是在嚼别人啃过的馍,等等,将批评视为创作的附庸、奴婢;批评也曾被视为政治、道德、伦理、教化的工具,甚至阶级斗争、政治运动、党派争斗的工具,将批评的工具性、中介性、实用功利性发展到极端,批评成为被利用的工具;批评还被视为可有可无的多余与剩余的无用之器,所谓批评无用论、批评消亡论、批评多余论、批评帮闲论、批评粉饰论等论调,所谓批评只会抬轿子、戴帽子、喊口号的斥责,所谓批评要么“捧杀”要么“棒杀”的批判之声,等等,这或许是对批评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贬低和消解批评的功能作用,或许是对批评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的质疑。基于此,批评本体性讨论显得更为必要与重要,对批评的独立性、自主性、主体性的认识也显得更为必要与重要,提高批评的自觉与自信也变得更为必要与重要。第二节文学批评的特征

文学批评与创作、欣赏都属于文学活动的一部分,都具有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实践性品质与特征。但文学批评又不同于一般的文学活动,即批评具有不同于创作、欣赏的特质特征。因为文学批评带有鲜明的理性、逻辑性、评论性的理论特征与科学特征,是运用文艺理论及其文艺标准来评价文艺现象的文学活动,具有文学活动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文学批评作为评价活动,又具有文学评论、文学研究、文学论争的理论性品质与特征,必须遵循规律、依据标准以及在一定的理论指导下进行评论,强调科学客观、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评价原则,故带有科学研究的性质与特征。但文学批评的科学性并不等同于一般科学研究而具有自身的规律与特点,即具有文学活动及其价值评价的人文性特征,属于人文科学性质特征。因此,文学批评既具有文学活动属性,又具有人文科学属性,具有理论性与实践性、科学性与人文性、理性与感性结合的特征。有人主张将文学批评划分为“理论批评”与“实用批评”两个层次,阿伯拉姆在《简明外国文学词典》提出:“理论批评的任务是在一般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研究和解释文学作品的前后一致的术语、区分标准、分类方法以及评价作家和作品的尺度(准则、标准);实用批评或者运用批评涉及的是对特定的作品、作家的讨论。在运用批评中,指导分析评价的理论原则通常没有明说出来或者只因临时需要而加以引用。”这说明,文学批评有多层次的表现形式和多维度的批评视角,是一种较特殊、较复杂的文学活动形式,因而它既是认知的又是评价的,既是理性的又是感性的,既是理论的又是实践的,既是抽象思维的又是形象思维的。文学批评的理论性与实践性、人文性与科学性、理性与感性结合决定其特征。一、文学批评的科学性特征

科学是人类认识与掌握世界的重要方式之一。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提出人类认知与掌握世界主要有科学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四种方式。科学方式不同于其他几种方式的主要区别在于运用抽象思维、理性思辨、逻辑推理、理论知识以科学认知世界。文学批评作为文学评价、评论、研究活动显然具有一定的科学性特征:一方面批评运用抽象思维、理性思辨与逻辑论证方式进行归纳、概括、分类、推理、演绎、综合、比较、判断、分析,形成严谨、严密、严格的评价行为、程序与过程;另一方面批评需要运用一定的标准、原则以及理论,提供评价的事实依据与理论依据,遵循科学客观、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原则,言之有理、论之有据地展开理论分析与逻辑论证,力图获得科学客观、准确公正的结论;再一方面批评需要运用一定的论说文写作、语言、结构及其行文方式以强化批评文本的文体体制、体式、体势特点,以论点、论据、论证统一及其论说性语言、论述性结构、论证性方法以加强批评效果。从这一角度而论,文学批评的科学性特征具有科学研究活动的普遍性。从批评的科学性特征的特殊性而论,显然文学批评不同于一般科学研究,因其人文性特征而具有人文科学的性质特征。人文科学不仅仅以认识论为基础,更重要的是以价值论为基础,必须立足于从人的需要出发又落脚在人的需要满足的结果上,以此作为价值创造、价值实现、价值评价的基础与前提。高尔基提出“文学是人学”,文学研究实质上是“人学”研究,文学及其文学研究理所当然属于人文科学。文学批评是对文学价值的评价与评论,实质上也是文学活动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必须遵循文学活动规律及其文学活动原则,也就是说必须遵循人文科学规律及其原则,遵循文学评价标准与原则。由此可见,文学批评的科学性特征其实就是人文科学性,即具有人文性特征的科学性,亦是以人为本、以人为出发点与目的性、以人的价值实现为目标的人文科学性。这就是文学批评的科学性特征的特殊性所在,要求其普遍性与特殊性统一,亦即人文性与科学性的统一。从这一角度而言,基于价值论基础的文学批评的评价目的在于获得“需要-价值-评价”的统一性与系统性,在于获得符合人文科学研究的科学性与人文性的统一,在于达到通过评价推动价值显现与实现的目标,在于达到准确把握与正确评价文学的目的。基于批评作为一种人文科学活动,其科学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其一,文学批评思维、观念、方法的科学性。文学批评主要是以抽象思维、逻辑思维、理论思维作为评价、分析、论证的思维方式,具有科学思维与理性思维的基本特征,因此批评思维具有科学性。批评观念依据实践经验与理论探索而建构,遵循批评规律与原则,符合客观事实与主观需要,达到主体的合目的性与客体的合规律性统一的要求,可称之为正确的、先进的批评观,其科学性毋庸置疑。批评方法基于思维、观念需要所采用归纳、概括、分类、综合、比较、分析、推理、演绎等方法,有利于批评从感性到理性、从现象到本质、从个别到一般、从实践到理论的结合与升华,也有利于揭示规律与特征,形成批评逻辑的严密性、评价的准确性、理论的深刻性,彰显批评的科学性特征。

其二,文学批评标准与原则的科学性。文学批评需要依据一定的标准,根据标准对文学价值进行评价,这本身就包含科学性。无论什么作品,也无论有多少“见仁见智”的不同认识,在标准面前应该一视同仁。从这一角度而言,标准应该是客观的,更应该是科学的,并非你有你的标准,他有他的标准。尽管标准也会具有历史性与时代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相对性与绝对性、灵活性与原则性,但任何标准都应该是遵循客观规律与科学原则确立的结果,都应该是经过实践检验与时间检验的结果,其合理性与合法性正是科学性所在。对于批评原则来说,坚持科学客观、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应该是超越时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因为批评原则不仅仅在于对标准及其正确运用标准的保障,而且在于彰显批评精神与批评品质,强化批评家的责任与担当。

其三,文学批评依据与运用的理论所具有的合理性。理论的合理性在于:既在于理论本身遵循理论发展规律而具有理论性品格,又在于理论必须遵循实践规律而具有实践性品格。也就是说,理论不仅是逻辑推理、演绎与理性思辨、哲理研讨的结果,而且也是实践与经验升华的结果。理论来自于实践、经过实践检验、运用于实践并指导实践,具有理论与实践统一的性质特征,具有理论性与实践性结合的品格。这就是理论的合理性所在,也是理论的科学性所在。文学批评无论作为文学活动的组成部分,还是作为文学评价活动,都离不开理论指导,离不开评价的理论基础与理论依据,离不开通过归纳、演绎、比较、判断、分析、评价所展开的论证过程及其理论活动。故别林斯基认为:“批评是哲学的意识,艺术是直接意识。”批评的哲学意识奠定了批评的理论基础,由此确立批评的合理性,进而体现批评的科学性特征。二、文学批评的人文性特征

文学批评这一范畴不仅意味着以文学作为批评对象,而且意味着“文学”的批评,即并非政治、道德、伦理、历史、文化、教育的批评。这一方面强调了“文学”的批评必须回归文学批评自身位置来定位;另一方面说明“文学”的批评应该是归属于文学活动系统中的文学批评。文学批评的文学活动的实践性定位及其人文科学的理论性定位,决定了文学批评的人文性特征。批评的人文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其一,文学批评作为文学活动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所表现的人文性。文学活动从历时性发展过程来看,显现从文学创作到欣赏再到批评的时序构成,形成一脉相承的发展轨迹;文学活动从共时性结构构成来看,创作、欣赏、批评形成整体与系统,呈现彼此间相辅相成、统一于一体的逻辑结构。无论贯穿文学活动过程始终还是联系文学活动关系构成的关键性要素就是作品。文学创作对象是作品,欣赏对象是作品,批评对象是作品。作品的意义在于文学价值,作品从这个意义上说就是一个价值体,或价值承载体。尽管文学价值是一个众说纷纭的多元、多维的价值体,诸如真善美价值、认知价值与历史价值、教化价值与娱乐价值等,但其核心价值是审美价值,各种价值殊途同归都应该归属于人文价值,因为任何价值相对于人的需要并能够满足人的需要才具有意义。文学创作意义在于创造人文价值;文学欣赏意义在于接受与实现人文价值;文学批评意义在于评价人文价值。因此,文学具有人文性特征,文学活动具有人文性特征,那么,文学创作、欣赏、批评毫无疑问具有人文性特征。

其二,文学批评的评价所表现的人文性特征。文学批评具有阐释、说明、解读、指导、分析、评价等多重功能,评价是其核心功能,文学批评主要围绕评价进行作家作品评论。评价是相对于价值而言的,表现为价值评价。对于文学批评而言,就是文学价值的评价。正如上文论述到的,文学价值是以审美价值为核心的多重价值构成的综合体,能够满足文学欣赏及其文学接受的审美需求、情感需求、精神需求,产生“净化”、“教化”、“感化”、“愉悦”、“升华”等心理的、精神的、情感的作用,因此,文学价值归属人文精神价值,文学作用归属人文精神作用。批评的评价就是对文学的人文精神价值的评价,批评必须立足于人文价值立场,确立核心价值观及其评价取向,依据真善美的人文价值评价标准,对文学作出人文价值的评价,推动文学人文精神价值的实现。因此,无论是从意识形态批评还是审美意识形态批评,无论是精神分析批评还是原型批评,无论是人类学批评还是社会历史批评,无论是基于文学是人学的批评视角还是基于文学人性的批评视角,等等,无疑都表明批评及其评价指向的人文精神,表现出批评的人文性特征。

其三,文学批评的主体性所表现的人文性特征。文学批评作为一种相对独立与自主的行为方式与活动形式,在其活动实践及其主客体关系中显然会表现出批评主体性。首先,基于批评评价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统一的原则,作为批评主体的批评家在遵循客体的合规律性原则基础上也需要遵循主体的合目的性原则;基于批评主客体双向交流关系,客体作为交流基础,主体作为交流主导,显然批评主体的积极、能动、主导的作用至关重要。其次,评价是对价值的评价,尽管评价应该尽可能科学客观,尽可能使主观评价符合客观价值。但毕竟文学归属人文科学而非一般科学,文学价值的特殊性在于人文性价值,与一般科学性、实用性价值有所不同,是基于人的精神需要并能够满足人的精神需要的向人生成与建构的精神价值,故其价值带有客观性与主观性、科学性与人文性结合的特征。周作人认为:“客观的批评如同客观的艺术一样并不存在。”尽管不无偏颇,但也不无道理。因此,批评主体的文学评价带有一定的主体性及其主观性色彩也在情理之中。再次,批评必须强调主体性,这不仅仅是因为批评的独立性、自主性、创造性正是批评存在的合理性所在,而且在于批评作为文学评价机制推动文学发展、文学交流、文学传播,成为文学运行、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动力机制,起到文学推动力及其内驱力作用。最后,将批评作为文学活动的组成部分,批评就必须具备文学精神、批评精神以及人文精神。批评作为批评家的创造物,凝聚了批评家的精气神与根本魂,是批评家灵魂精神及其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产物,也是批评家自我确证的结果。因此,批评家所彰显的主体性、个性、创造性集中体现出批评的人文性特征。三、文学批评的审美性特征

文学活动本质上是审美活动。文学创作是审美创造活动,文学作品是审美创造的结果;文学欣赏是审美接受活动,文学作品是审美接受对象,获得审美享受与审美愉悦是欣赏的结果;文学批评是审美评价活动,评价的目的是判断审美价值及其推动审美价值实现,从这一角度而言,批评不仅是发现与发掘文学的审美价值的活动,而且也是参与创造与再创造审美价值的活动。但批评毕竟与创作、欣赏有所不同,批评作为评价所具有的科学性、逻辑性、理论性的特征,或多或少削弱人们对批评的审美性特征的认识,甚至对其审美性产生质疑。那么,文学批评究竟有否审美性特征呢?其审美性特征何在呢?其审美性特征如何表现呢?这些问题可从三方面回答。

其一,文学批评本质上是文学的、审美的批评,其文学性、审美性性质决定其审美性特征。文学批评的性质特征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这一概念本身。“文学”的批评在规定批评对象的同时也规定了批评性质,将其对象与性质都限定于“文学”范围内,明确规定了文学与非文学的界限。尽管文学与非文学界限可以有许多划分方法,但最基本也是最明确的表征与标志就是审美。因此,“文学”的批评亦即“审美”的批评。当然,文学与审美的内容范围似乎也并不排斥某些所谓非文学、非审美因素,但必须既以审美为基础与核心,又被纳入文学轨道使之审美化、文学化了,转化为文学内容与审美特征。批评也是如此,文学的、审美的批评性质界定,其意义不仅在于区别于非文学、非审美批评,而且在于将似乎是非文学、非审美的批评要素转化或内化为文学的、审美的批评构成,由此保证文学批评的“文学性”与“审美性”性质,体现出文学批评的审美性特征。

其二,文学批评是“运动的美学”决定其审美性特征。别林斯基所言文学批评是“运动的美学”,其内涵与意义在于:一是阐明文学批评的美学内涵,确立批评评价功能的审美性质特征,即审美评价功能,形成审美需要-审美价值-审美评价的批评构成与系统,揭示批评的美学价值与意义。二是阐明文学批评的审美过程,批评与欣赏都属于文学接受过程,文学接受首先是审美欣赏,进而上升到审美批评,呈现从审美感受到审美感知,再到审美评价的过程。因此,无论欣赏还是批评本质上都是审美接受,都遵循审美规律,都具有审美特征。三是阐明文学批评的美学基础,文学批评不仅以美学作为理论基础与理论依据,而且文学批评也是文学美学的一种形态,亦即批评美学,以批评形式承载文学美学内容,文学美学通过批评形式呈现出来;四是批评是文学实践与美学理论的桥梁,批评之所以是“运动的美学”,在于批评随着文学运动而运动、发展而发展,批评的实践性品质所具有的鲜活性、现场性、时效性、针对性正是美学、文学理论的相对稳定性与理论教条性的不足所在,也正是批评的实践性与理论性结合的优势与特色所在。五是凸显文学批评的审美性特征,批评的美学性质及其美学功能与意义无疑是其审美性特征的表现,批评不仅可以提供其审美价值,而且可以提供其美学价值。因此,鲁迅指出:“诗歌不能凭仗了哲学和智力来认识,所以感情已经冻结了的思想家,即对于诗人往往有谬误的判断和隔膜的揶揄。”因此,文学批评是建立在艺术规律和审美规律基础上的评价活动,具有鲜明的审美性特征。

其三,文学批评的审美价值所表现的审美性特征。文学批评作为文学评价行为与活动及其结果——批评文本的功能、作用、价值是多元综合的,其中包括审美评价的价值是毫无疑问的。但批评能否产生审美价值,能否具有审美功能作用,则是存有异议与争议,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首先必须明确三个前提:一是审美的层次性问题。通常所言审美往往聚焦于直观可感的感性形象的感觉、想象、情感、欣赏层面所产生的美感,而一旦深入到的理性、知觉、抽象、逻辑、思考的评论与理论层面往往就不认为会产生美感,从而陷入感性审美与理性审美对立或排斥的误区。二是实践与理论的关系问题。理论来自于实践并经过实践检验,由此理论具有实践性品格。美学与文学理论自然也是建立在审美实践基础上,其中所蕴含的审美感受、体验、经验不言而喻,理论的实践价值无疑产生审美价值。三是价值体的包容性与综合性问题。如何价值其实都是根据人的需要及其能够满足人的需要程度来衡定的,也就是说是在主客体的价值关系中形成的,因此各种价值之间具有相辅相成的关联,构成具有包容性与综合性的价值体。也就是说,理论价值并非不具有实践价值、评价价值并非不具有审美价值。在解决以上问题基础上,文学批评的审美价值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除上述理由外,文学批评的审美价值还可以从三方面分析:一方面从文学批评本质上作为审美批评,其审美评价性构成其性质属性,其功能价值必然具备审美价值;另一方面从文学批评通过审美评价在实现与发挥文学的审美价值同时以体现出批评的美学价值;再一方面从批评言说方式、语言表达及其文本形式看,中国古代文学批评评价建立在判断基础上,判断建立在感受基础上,审美美学批评,也具有审美性。文学批评是审美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以文艺作品为主要研究对象,即使对于文艺问题的理论批评,一般说来也不能脱离文艺创作与文艺作品的实践基础。因此批评家要按照美的规律去探讨作品的美和丑,通过美学分析对作品进行审美评价。西方某些理论家说过,最好的文艺批评就是欣赏。我们并不赞同在批评和欣赏之间划上等号,把批评家当作“高级读者”。但有一点是重要的,就是文学批评要建立在审美欣赏的基础上,要重视艺术感受,对作品的形象和意境进行艺术分析。在艺术感受的基础上对作品进行审美分析,是文艺的本质、特点所决定的。文艺作品是以美感形式通过审美的形象性去传达审美情感,体现思想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作品的思想是艺术的思想。它通过人物、情节和场面流露出来。作家对生活的真知灼见,隐藏在艺术形象中的思想光芒,任何时候都是作品不朽的生命力。文学批评首先要辨别一件作品是不是艺术品,是否有艺术价值,按艺术的高低去评价作品。要准确深刻地掌握作品的意蕴及其思想意义,也只有通过艺术分析才能做到。好的文学批评应该在欣赏的基础上进行艺术再创造,着力于艺术分析,着眼于思想内容,对作品进行审美判断。再从思维特点看,文学批评的过程是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的过程。它是以形象思维为基础的、以理性思维为主的一种认识活动,是审美感受的理性升华。美学分析和历史阐释是统一的。从美学观点对作品进行审美评价,不仅是对艺术形式和技巧的美学分析,而且也是对艺术思想内容的美学阐释。第三节文学批评的价值论基础

文学批评的性质特征问题是文学批评理论中的核心问题和基本问题。判断文学批评的性质特征,首先必须解决文学批评的定位及其归属问题。文学批评作为一种文学的批评活动,理应归属于文学评价及其审美评价活动,其性质界定应从这个基点出发。

长期以来,将文学批评性质界定为科学认识活动,文学批评的哲学理论基座建立在认识论基础上。将文学批评定义为科学认知活动无疑是从认识论角度来界定其性质的,这样就将文学批评视为对文学的认识方式,批评仅仅是对文学现象的反映与认识的结果,是批评的主观性符合认知对象客观性的过程,是批评对文学反映生活的溯源、还原、再现过程。显然,这是基于文学对生活的摹仿、再现、反映、认知的“摹仿”说与认识论所构建的文学观所致,其历史局限性与时代局限性显而易见。从文学与社会关系视角讨论文学性质特征与功能作用无可非议,但应该是双向或相向关系的讨论,并非仅仅从社会视角出发,而且需要从文学视角出发。从文学基于人类存在、生存、发展的需要出发,无论文学创作还是文学欣赏,无论文学活动还是文学批评,都应该立足于需要-价值-评价出发建立文学观及其批评观。也就是说,文艺学及其批评学的哲学基座不仅是认识论,而且也是价值论,或者说是认识论、价值论与实践论三位一体的哲学基座。因此,“所谓批评就必须根据一定的需要和价值尺度对对象进行判断、分析、评价,从批评的本质着眼应是评价。”是对文学价值的认识、判断、评价。价值评价当然也包含价值认识、价值判断,评价必须建立在认识基础上才能作出评价,但评价不等于认识,认识不能取代评价。因此,文学批评性质从价值论角度而论,并非是认识而是评价。评价是文学批评的本质规定性,也是批评之所以为批评的本体性与批评性所在。

将文学批评视为评价而非认知是基于价值论基础上对批评性质的认识。之所以从价值论角度而非认识论角度来界定文学批评的性质,是因为我们将文学批评视为文学实践活动而非科学认知活动的结果。文学活动包括文学创造活动、文学欣赏活动和文学批评活动。其中,文学创作和文学欣赏无疑是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活动。文学创作是根据作家的审美需要而对生活进行选择、加工、创造,是对生活中符合作家的价值需求与价值取向的价值关系的体现和表现,从而创造文学价值——艺术性价值和审美性价值。文学欣赏亦是欣赏者根据自身的审美需要而对作品的能满足这种需要的审美价值的欣赏,欣赏者价值需求与作品价值属性之间构成价值关系,一方面从中获取情感愉悦、审美享受以满足审美需求;另一方面在欣赏的“再创造”中使文学价值从潜在价值转化为现实价值,推动文学价值的实现。因此欣赏者不仅是单纯的认知或被动接受作品,而且要根据自身需要对作品进行“再创造”,这样就产生了“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欣赏主体性及其审美差异性,从而体现出欣赏对文学价值实现及其价值增值的积极作用。作为文学评价活动的文学批评也是立足于欣赏而展开的价值评价活动,形成“需要-价值-评价”的价值论构成。因此,文学批评的哲学基座应该是价值论,或者说是价值论、认识论、实践论三位一体的理论构成,文学评价与文学创作、文学欣赏一样无疑都具有价值论意义。从价值论角度分析文学批评的性质,主要有以下三个视角:一、批评主客体的价值关系

所谓价值关系,是指主体的价值需要与客体的能满足主体这种需要的价值属性的统一关系,也就是价值需要与提供这种需要满足的价值属性之间建立起关联性、互动性、互生性的关系,为价值创造、价值实现、价值评价奠定基础。在批评活动中,批评者实施批评行为、参与批评活动是具有一定的目的性、自觉性、主动性的。批评者根据自身的批评需要,包括在满足价值需要基础上提供一定的价值认知视角、阐释视角、分析视角等价值评价视角,去寻找、发现、选择能满足和符合这种需要的批评对象视角,以评价推动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此外,批评家也从批评对象身上获得批评需要的满足,从而在批评中确证文学价值的同时确证了批评价值,确证了批评自身在文学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由此可见,所谓批评对象,是在批评活动中根据批评需要而作为批评家选择的对象,也就是说在批评主客体关系构成中形成的批评对象。事实上,在批评实践中,批评对象并非简单等同于文学现象,并非所有文学现象或现象的所有方面都可成为批评对象,而是只有那些能满足批评主体需要的、并构成主客体价值关系的文学现象才能成为批评对象。因此,批评对象应该是批评主客体价值关系中形成文学价值,批评评价只有针对文学价值进行评价才具有意义。从这一角度而论,只有在批评活动中才生成批评对象,只有相对于批评主体才形成批评客体,只有在批评主客体价值关系中才构成批评对象。将文学批评纳入价值论中来定位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明确批评性质,更有利于揭示批评作为文学评价的性质与特征。

从价值论及其批评主客体的价值关系角度对文学批评性质进行讨论,必须具备三个前提条件:一是在文艺学所属的文学理论、文学史、文学批评的区分中确立文学批评性质;二是在文学活动中的创作、欣赏、批评的区分中确立文学批评性质;三是将文学批评视为活动,在活动的实践性品质特征中确立文学批评性质。简言之,批评并非文学创作、欣赏、理论,故自有其“别材”、“别趣”的特殊性所在;但又因其为文学的批评而非政治、道德、伦理、历史、社会的批评,从而与文学创作、欣赏、理论具有十分紧密的关系。同时,批评将文学作为对象,文学作为活动必然包括“文学四要素”的世界、作者、作品、读者等构成,批评不可避免地涉及政治、道德、伦理、历史、社会等视角,构成与“内部批评”相对而论的“外部批评”,或曰“狭义批评”与“广义批评”。只有在廓清以上三方面问题的基础上,从价值论及其批评主客体的价值关系角度讨论文学批评性质就顺理成章了。二、文学评价与文学价值

整个文学活动可视为一个相辅相成、自足而又开放的价值系统,以创作、欣赏、批评三个部分既体现文学的构成性又体现文学的建构性。文学价值系统都是以人的审美价值需要和文学能满足人的这种需要的属性之间构成价值关系,构成文学活动中的主客体关系,从而实现文学对于人的需要而言的艺术价值和审美价值的意义。文学构成的三个组成部分都遵循文学价值规律,受制于文学价值关系,属于文学价值系统,由此构成创作、欣赏、批评三者不可分割的内在逻辑关系。但三者又各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文学价值系统下面的各子系统、分系统,有各自的自身的价值系统及其独立价值。文学批评也有自身的价值系统及其批评价值。作为批评主体的批评家,有自身的价值需要以及在需要基础上形成的价值观及其价值取向,决定了对客体的价值评价及其评价取向。批评家作为评价主体有其共性需要的一面,也有其个性需要的一面,其评价既需要反映出人类的共同利益及其批评界的普遍认同,又需要表达出批评个体的评价个性特点及其独具慧眼的发现和创造,因此是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的统一体。作为客体的批评对象,更是处于双重价值关系中,一重关系是作为文学对象处于文学接受的主客体关系中,必须满足与符合接受主体的审美需要,从而达到审美价值实现的目的;一重是作为批评对象处于文学评价的主客体关系中,必须满足与符合评价主体的批评需要,从而达到文学价值与批评价值共同实现的目的。因此,批评对象自身的价值属性及其价值系统所具备的文学价值属性既能够满足接受的审美价值需要,又能够满足批评的价值评价的需要。从批评主客体关系而论,既可表现为价值关系,亦可表现为评价关系,形成价值-评价构成关系。在价值-评价关系中,文学价值一方面因批评主体的接受与阐释而得以呈现与实现,显示出这一文学价值的独特作用独创性意义;另一方面文学价值因批评主体的阐发与评价而得以扩展与深化,揭示这一文学价值所具备的文学史价值与批评价值意义,显示出文学价值与批评价值统一于一体的普遍性意义。由此可见,文学批评的价值评价系统并非截然孤立与独立的封闭系统,而是隶属于文学整体的价值系统,由此批评与创作、欣赏构成系统关系,形成其相对独立性与系统性的辩证关系。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并非仅仅就创作与欣赏而言,批评也是如此。虽然批评对象因“仁者”批评主体选择而具有了“仁”的价值意义,因“智者”批评主体选择而具有“智”的价值意义,但并非否定批评对象所具备的“仁”与“智”价值属性,“仁”与“智”价值是在主客体价值关系中形成的。鲁迅所言《红楼梦》的命意,“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闺秘事。”虽然说的是不同读者有不同的阅读视角及其接受视角,其中固然存在某些误读或曲解现象,那种各取所需、各取所用的实用功利主义取向即便是阅读与接受也是有所片面与偏颇的,显然难以真正揭示文学价值,但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阅读选择及其接受取向的多样性所在。同时,也能够说明阅读与批评的区别,如果说欣赏侧重于个体选择与感性感受的“见仁见智”的差异性与趣味性的话,那么,批评可谓侧重于殊途同归的理性评价的普遍性与系统性。从价值论角度及其文学系统角度来看,认清批评活动中的主客体价值关系,有利于对文学批评性质特征、功能作用的认识,有利于文学批评的科学定位。三、文学批评的价值评价功能

文学批评活动中的主客体价值关系是客观的,在价值关系基础上生成的价值也是客观的,价值评价就是对价值的认识和评价。文学创作的目的是创造文学价值,但文学价值对于创作而言仅仅表现为价值属性,可谓潜在价值,只有通过欣赏、批评的价值评价的而呈现与显现出来,使潜在价值变为现实价值。因此,评价不仅仅是依据客体所提供的客观事实及其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价值属性的评价,而且也是依据主体需要及其在客体能够提供满足主体需要程度基础上的评价,是主体的合目的性与客体的合规律性的统一。因此,评价是批评主体的行为方式与活动方式,带有鲜明的主体性与主客观统一性。批评的评价性质与功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首先,体现了评价和认识的区别与联系,以强化批评主体性。一方面评价与认识不同,也就是说评价并非是主观符合客观、主体受制于客体的认识,而是基于主体需要及其客体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的价值评判与评估;认识立足于客体的客观事实,评价立足于主体的价值需要;认识侧重于反映与接受,评价侧重于反应与反响。另一方面评价必须以认识为前提,在认识基础上才能进行评价。也就是说,批评必须建立在阅读欣赏基础上,既需要“入乎其内”对批评对象进行感受、体验、感知的“写之”立足,从感性到理性、感受到认识的深化与升华,又需要“出乎其外”的从批评需要的“观之”出发,对批评对象做出准确客观的评价。因此,“出乎其外”的评价建立在“入乎其内”的认识基础上。从这一意义上说,评价包含认识,认识是手段,评价是目的。其次,评价能体现批评主体性。批评家对批评对象的评价是依据批评家的需要与价值取向来进行评价的,批评对象必须既具有能满足这种需要和符合这种取向的价值属性,又具有可供批评阐释及其批评主体性发挥的价值潜能;既能满足文学价值评价的需要,又能满足批评价值的需要;既需要科学客观、实事求是地准确评价对象,又需要将对象纳入批评需要中使之能体现批评价值。从这个意义而言,评价不仅是对批评对象的评价,而且也是对批评自身的评价,是通过对象评价以实现文学价值与批评价值,是批评自我确证与自我肯定的一种方式。最后,评价也意味着选择。批评本质上就是一种选择,通过评价对文学作出优劣良莠的价值选择,评价过程其实就是优胜劣汰的选择过程。因此,选择批评对象本身就意味着评价,文学评价本质上就是文学选择;评价所遵循的标准其实就是选择标准,评价行为理所当然就是选择行为。从这一角度而论,批评对象就不是纯粹客观存在的客体或纯粹的文学现象了,而是作为批评的对象而存在的价值体,它已渗透进批评家的价值取向和评价意识了,是批评家选择过的产物;批评对象就不仅是作为作家的创造物而存在的价值体,而且是作为批评家的选择而存在的价值体。此外,选择还意味着批评家可根据批评的需要,选择不同的批评方法和不同的批评角度,对批评对象的不同维度、不同方面、不同层次进行选择,将对象纳入到批评选择及其价值选择的轨道,凸显批评在文学评价中价值选择的主体性意义。

综上所述,从价值论角度来探讨文学批评的性质特征与功能作用是完全可行的,更吻合文学活动规律和文学批评规律。当然价值论与认识论也不矛盾,只不过两者的功能作用有所不同,价值论是批评的动力系统,认识论是批评的方法系统。从批评的评价性质着眼,当然价值-评价构成应该归属于价值论,这并不排斥价值论中包含有价值认识要素,其目的是为价值评价奠定基础。因此,价值论应该成为文学批评的哲学基座。第二章文学批评的评价机制

文学批评作为推动文学活动运行与发展的机制,主要是依靠其评价机制而产生作用和影响的。批评的评价机制也是维护批评正常健康运转,保持批评的公正性、公平性、科学性、准确性,体现批评的性质和特征,确认批评存在、生存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的基本保证。因此,在批评活动中始终都离不开其评价机制,在文学活动中也始终离不开评价机制,从而缔结了批评与文学不可分离的互动互进的关系。也就是说,推动文学发展的是评价机制,文学的评价机制主要是以批评的形式来表达的。因此,推动文学发展的评价机制主要是批评。批评推动了文学生产、消费、接受、传播的发展,也推动了文学活动的运行和发展,保证了文学质量和水平的提高,也促进了文学的生产与再生产以及文学的价值实现和增值价值的实现。第一节批评的文学评价机制功能

马克思、恩格斯针对大工业时代的生产方式的性质和特征提出“精神生产”、“艺术生产”等范畴及其理论观念。文学作为创作-生产活动来看待,就使其生产机制、活动机制、行为机制、选拔机制等问题凸显,也由此而使文学制度、文学体制、文学机制、文学秩序、文学规则等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文学生产和文学活动是依靠文学机制来推动的。文学机制是指文学运行,包括文学生产和文学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动力构成的行为机制和活动机制,是文学生产和发展的内驱力和外推力。从广义而言,文学机制是依赖于社会机制建立的,包括生产力、生产方式、上层建筑及其意识形态等社会综合因素构成的社会运行和发展的综合机制,文学机制受制于社会机制的整体、系统、综合的功能作用影响。从狭义而言,文学机制直接依赖于文学活动、艺术活动及其审美活动的发展规律及其创新驱动的动力机制而建立。这也是文学机制的内部机制与外部机制的区别所在,文学机制无疑就是内驱力和外驱力的统一合力,从而形成文学发展的综合机制,只不过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形态的历时性与共时性的分别与侧重而有所偏移而已,从而形成某一阶段文学、某一文学形态的活动和发展的主要机制。

文学机制是由多方面因素构成的,也是一个多样统一的机制构成。一般而言,文学机制分别有社会需要机制、现实需要机制、精神需要机制、意识形态需要机制、生产力机制、理想追求机制、情感表现机制、自我实现机制、人际沟通机制等外推力机制;也有文学动机机制、文学创作及其生产机制、文学接受及其消费机制、文学传播机制、文学传承机制、文学创新机制、审美需要机制、文学交流机制、文学争鸣机制、文学激励机制等文学内在规律形成的内驱力机制。更为重要的是能将文学的外推力与内驱力统一为合力的文学评价机制,文学批评就是文学评价机制的主要表达形式与重要方式。批评作为文学评价机制,既决定于文学对批评的需求,又决定于批评的性质功能及其在文学中的作用。对批评的性质和内涵的界定虽众说纷纭,但批评的评价功能作用则是殊途同归的共识。林骧华在解释“批评”一词时指出:“‘批评’一词源出于希腊文,其基本含义是‘辨识’和‘论定’,即系统地研究一部艺术作品或一种艺术形式,对文学作品进行描述,证明、分析、解说、评判和分类。”因而就批评含义所揭示的多重功能而言,评价应该是批评主要的、核心的功能,并能有效带动其他功能作用的发挥与实现。也就是说,批评主要是以其评价功能作为文学机制推动和促进文学运行和发展的,不仅文学创作、欣赏、传承需要批评评价机制推动发展,而且文学生产、消费、传播也是批评评价机制推动发展。评价是文学运行和发展的直接推动力,因此,批评无疑就是文学运行和发展的直接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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