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23 03:24:05

点击下载

作者:卢洪营

出版社:青岛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案·情

案·情试读:

刻曹云近伤感地发现:陈锋说得对,洛城有太多他不懂的事情,除了权势,除了正义和人心,还有爱情。

侦探小说作为一种类型小说,古已有之,《狄公案》、《三侠五义》等等,脍炙人口,源远流长。

当代集侦探小说大成者,当属海岩。海岩写侦探小说,妙在加入了一个“情”字,使侦探小说平添了许多吸引力,尤其是对年轻人的吸引力,侦探小说的阅读过程,不再只有类型化的、单纯智力激荡的快感。

作者卢洪营,亦深谙此道,“案”、“情”并驾齐驱。案中有情,情内有案。主人公曹云近开场阶段的亮相足够吸引人,警官付乙也不是个脸谱化的人物。曹云近的几段感情,能真切地让人感受到他的痴情与多情,而感情之外的那条若隐若现的暗线,也足以吸引人一路读下去,最终发掘出的,是关于人性的辨析。

类型小说的难写,在于模式化难以突破。笨作者会刻意去打破“模式化”,聪明作者会巧妙地利用“模式化”。

凶杀现场——发现线索——艰难取证——破案。这固然是一种模式化,小卢却能将之精心构造,让我这种看惯了侦探小说的人也愿意代入进去,甚至连主人公的某些神奇的能力也给予了充分的理解。

小卢上一部军事小说《潜伏》,就在设局上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然而据他所言,结尾还是因为出版社的某些原因做了大量删改,十分可惜。如今这本《案·情》,我在策划的时候就嘱托编辑,尽量保持原汁原味。好作品要让作者尽情发挥,而不是让编辑尽情发挥。

我深信,同小卢上一本《潜伏》一样,这本《案·情》,也非常适合改编成影视剧,届时就将是荧屏观众之福了。而本书的读者诸君,算是先睹为快。

上海天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

白衣卿相

2009年11月2日一

发生火灾的时候是下午

点,平静的洛城因市中心耀眼的火光而变得喧闹起来。一辆辆消防车和警车呼啸着围向出事地点——华奉楼,那是洛城最出名的一幢楼。华奉楼出名并不是因为它的高或者华丽,而是由于它丰韵的文化氛围。华奉楼的楼主叫汪会朋,是个财大气粗的商人,赚钱赚够了就学着人家搞些琴棋书画,经常花重金邀请远近的文人到此一聚,一聚之后又难免送些说薄其实不薄的礼物。收了礼的文人明白汪会朋要的是什么,于是大笔一挥,各种各样夸赞华奉楼或者汪会朋的文章就开始见诸媒体。这样夸来夸去,华奉楼就无端地多了几分传奇色彩,有知识和没知识的人都开始往那里挤,华奉楼一下子成了文人墨客的集散地。

曹云近浓眉宽额,鼻梁不算太高但是笔挺,从侧面看上去就像一座陡峭的山峰。他的特点集中在眼睛上,那是一双桃花眼,说话的时候里面像注满了一汪深水,一不小心就会流出来似的。曹云近是在火灾发生后一个小时被主编打电话叫醒的,那时候他正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上午他出去跑新闻了,腰酸背疼。但是主编陈锋不管这些,他迫不及待地说:你快过去看看!我敢保证这次不是普通的火灾,后面肯定有故事。

曹云近揉着惺忪的眼睛没好气地责问他:你怎么知道?火又不是你放的。

对于曹云近的这种态度,陈锋一点也不生气。四十七岁的陈锋一向是个爱才的人,特别是当上《洛城晚报》的主编以后,这种感觉更加浓重,仿佛眼底下那些才华横溢的年轻人一下子变成了自己的孩子似的。曹云近是其中最年轻但是最出色的一个,陈锋尤其欣赏他撰写的晚报时评,激愤而又不失沉稳,说人论事往往一语道破,落落大方。陈锋不止一次地在会上夸过曹云近,说我们报社就需要阿近这种人才,聪慧又敢作敢为。主编的这声“阿近”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报社上下立刻对这个帅气的小伙子警觉起来,现在主任记者的位子正空着,听主编叫得这么亲切,估计已经内定了。

现在陈锋得耐着性子劝服曹云近,知道曹云近介意的不是这时候打扰他,而是派他去做这么个看上去平淡无奇的报道。陈锋耐心地劝他:阿近,你听我说,如果真是个小报道的话我就不会来找你了,我难道分不出谁几斤谁几两?我难道不懂得高射炮打蚊子的道理?凭我做这些年新闻人的嗅觉,这次准是个大事。

曹云近只好穿了衣服起床,主编那顶“高射炮”的帽子给他戴得无比舒适。主编对他的照顾他是知道的,对于有才华的人来说,知遇之恩最令人感动。曹云近学的是新闻传播专业,毕业后来晚报应聘的时候,由于他那所大学的名气不高,并且曹云近一没有经验

没有关系,初试之后险些被刷掉,后来是陈锋一眼相中了他。那时候陈锋还不是主编,他没有生杀大权,但是他有一张锋利的嘴,经过他对老主编一个下午的进攻之后,曹云近终于有惊无险地进了晚报的大楼。像这种事情,就算主编不解释,曹云近也会过去的。

曹云近赶到华奉楼的时候火早已经熄灭了,消防队的效率让人赞叹。但是,鸣叫着的警车还没有离去。曹云近没有像其他的记者那样冲向火灾现场,那是

流记者采取的方式。曹云近四下溜达,找到了公安局城南分队队长付乙,他正斜靠着警车抽烟。曹云近还没有开口,副队长就递了根烟给他。

曹云近摆手说:你知道我不抽烟的。

副队长弯着嘴角:抽一次试试吧,这是人家送给我的,八喜烟,山东青州的。

曹云近接过来,点上以后轻轻吸了一口,赶紧把烟雾吐出来。副队长在一边看得直摇头:小曹,烟不是你这样抽的,吸进去之后别急着吐出来,含在口里,你得体会一下那清新醇和的感觉,然后慢慢地从鼻孔里喷出来,喏,就是这样……

副队长做了一次示范,曹云近犹豫一下也照着吸了一口。遗憾的是,任何烟对他来说都是一种折磨。曹云近把烟捏在手里看着副队长抽。副队长眯上了眼睛,很享受的样子。他这个样子让人以为他是个不尽责任的痞子警察。其实不是,曹云近知道,副队长这时候是在努力地想事情,而且必定是遇上了想不通的事情才会这样。副队长不喜欢在人多的地方谈案子,他保持着高度的警觉,只有在一个彻底安全的环境里,面对一个他彻底信任的人的时候,他才会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副队长和曹云近是因为几年前的一个案子认识的,关系一直很好,他之所以迟迟不谈正事,肯定是因为他觉得环境不够合适。

直到天色暗下来了,街道那头才响起一串崭新的长鸣,那是城北分队派过来接班的警车。副队长摁灭了烟头,拉着曹云近上了他的车子。清晨的路上车子还不多,开起来不很费精神,副队长就一边开车一边和曹云近说话。副队长盯着路面说:汪会朋死了。

曹云近一下子精神抖擞,转过脸问:是烧死的?就他一个人?

副队长不说话,他在琢磨。他喜欢让自己说出来的话充满无可辩驳的事实依据。他顿了一下说:就他一个人,但不是烧死的,化验的结果是在火起以前他就断气了,心脏的位置上插着一把很薄的袖刀。这不是火灾,是场谋杀案。

那凶手还要放火?是想破坏作案现场?

凶手火放得不是很大,而且是在顶楼的一个角落。看样子他的目的并不是要掩盖案情,如果那样他大可以让火灾更大一点,把汪会朋的尸体也烧掉。而实际上汪会朋的尸体离起火位置很远,并且周围保护得很好,不会蔓延到。

曹云近眨了一下眼睛问他:依你看凶手放火的意图是什么?

不知道,副队长深吸了一口气说,我猜不透。现场的人说火起之前跟往常没有什么区别,下午一点钟的时候汪会朋还在三楼的会客厅里送走了一个客人。如果说凶手要杀汪会朋,那么他的目的达到之后没必要再放把火,这种火既烧不了楼也毁不了什么东西。

不可能是用这种方式告诉大家他杀了人吧?

副队长用眼角的余光瞄了他一眼,皱着眉头不吭声。

曹云近抿着嘴想了一下,只好岔开这个话题。他是晚报的一个记者,需要的是吸引人的猛料,而不是案子深层的结构。当然,即使需要,他也不会把副队长的话搬出去,他要那样做的话,副队长就不可能每次有事情都找他谈了。哪个警官疯了才会去找一个记者聊案子。副队长在说这些的时候压根就没把曹云近当成一个记者看,只是把他看作自己唯一一个可以倾诉心事的朋友。曹云近明白这些,但是他还得交差,主编在等着他的报道。

曹云近摸了一下额头,问副队长:那把袖刀是什么样子的?能描述一下吗?

袖刀是一种道上的便携刀,小到可以藏在袖子里。不过因为耍起来有点危险,所以很少有人使用。汪会朋身上的这把,刀身长十厘米,刃是弧形的,刀柄很短,只有一厘米,缀着一件小巧的饰品。

是什么饰品?

看样子是一朵樱花,棉布做成的,花朵很小,原本应该是白色的,沾了血以后变成暗红色。

曹云近不住地点头,然后诡秘地朝他一笑,说:这个差不多。

第二天,《洛城晚报》在头版头条刊出了一篇文章,那正是曹云近写的《火灾背后暗藏玄机城南惊现樱花袖刀》。曹云近在报道后面又跟了一篇短评。曹云近用煽情的笔调,在文章中这样写道:“这不是古典武侠,更不是都市传奇,优美但是邪恶的樱花袖刀真真切切地出现在我们城南的名楼里。”这两篇文章在诸多描述华奉楼火灾情况的文章中最具爆炸性,一发表就引起了轰动效应,当天的报纸出人意料地销售一空。陈锋笑眯眯地对曹云近说:我就知道不会看错你。

曹云近撇撇嘴:不会这么一篇文章主编就满足了吧?

还是阿近了解我,陈锋嘿嘿笑了一声,我是想让你对这件案子做个系列报道。

这不等于派我去破案吗?

陈锋摇头:我不是要你把案子破出来,我要的是不间断的猛料,案子越玄秘越好,越复杂越好。最好能靠这次的系列报道把我们晚报的人气提上去,这样大家的日子就好过了,我也不用每个月都在部长面前抬不起头。什么党政喉舌,什么体察民心,全国的报纸都企业化了,说来说去还是归结到发行量的问题上!你发行量提不上去,上头给你脸色,下面全是怨言。我们晚报以前就是这方面抓得不好,搞得工资都不能按时发,结果责任还都在我头上……

曹云近站在那里安静地看着主编,面前的这个人曾经跟他的名字一样锋芒毕露,那时候的陈锋血气方刚,为了坚持不撤一篇文章可以跟上司吵得面红耳赤。但是现在不一样了,陈锋做了主编,职位大了胆量就小了,考虑的事情也越来越实际。他明确地提出自己对晚报文章的要求:上面喜欢看的,群众又愿意掏钱买的。陈锋说必要的时候两者里面就选后者。曹云近明白,只要文章不是太让领导讨厌就不会出问题,而发行量够高的话陈锋的位子就能坐得稳。这也是无可厚非的想法,年纪大了谁都得为自己想想。只是陈锋依旧保留了一点愤青的本色,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找人发发牢骚。曹云近是个聪明的人,他知道主编发牢骚的时候自己该干什么,他盯着主编的眼睛,耐心地听他说完。

曹云近回到自己的小屋里,赶紧给左应应拨了个电话。左应应是一家电子城的手机维修师,人长得漂亮身材又娇俏,是那种人见人爱的女孩子。特别是那双秀美的大眼睛,三分野性七分单纯,可爱得没话说。曹云近爱上左应应,大家都觉得是必然的,但是为什么左应应会爱上曹云近,大家就想不通了。你说他人长得帅吧,但是应应身边有比他还帅的;你说他工资可以吧,但是电子城的款哥款爷多得是……这么思前想后,大家都觉得,这小子真他妈走运。

对于这个问题,曹云近有自己的看法。传说长桃花眼的男孩子都容易走桃花运,可曹云近是个例外,很少有女孩子对他做过稍微暧昧的表情,现在上天用一个漂亮的应应来弥补他,也算得上合情合理。

左应应本人其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曹云近,他远远没有达到自己心目中对白马王子的要求。曹云近还不够宠她。可是应应仍旧被他吸引住了,似乎曹云近身上有着别的男孩子没有的气质。应应握着话筒,用腻腻的声音说:我正在看你的文章呢。

樱花袖刀的那篇吧?

是啊,真帅气。

我写得帅?

臭美,应应根了撇嘴说,我是说那个樱花杀手帅气。恐怕全世界只有他才能杀人杀得这么浪漫了,真难得能在我们洛城出现,好想见见他。

他可是个凶犯,你不怕他杀了你?曹云近酸溜溜地说。应应平时总是嫌他生活节奏太快,缺少情趣。曹云近理直气壮地对应应说:当个记者就得快节奏,节奏不快就没有新闻,没有新闻就拿不上工资,拿不上工资就没法给你情趣。应应就嘟起嘴不理他,最后还会轻声骂他一句:真不明白我怎么会喜欢上你这个无聊的穷记者!这些曹云近都是一笑了之,应应真要嫌他穷的话就不会跟他这么久了。

我才不怕呢,应应说,总比跟着你累死好!相中的房子不知道还得多久才能付上首期款。

不急,曹云近嘿嘿笑着说,大不了将来我们在街边生孩子,生完了让居委会大妈帮着养。

想得美,没房子我才不跟你生呢。

应应说完就挂了电话。曹云近在这边还暗暗得意,应应话里的意思是有了房子就愿意跟他结婚。应应还不知道,曹云近这两年其实一直在省吃俭用努力攒钱,到下个月的月底领到工资再加上报社评发的好稿费,差不多能到十万了,再从朋友那里借几万块,足够付那套房子的首期款。曹云近不把这些告诉左应应,是想拿到房产证再给她一个惊喜。副队长把曹云近约了出来,地点是在东青街一家不显眼的酒吧,名字还是个怪名字:一九三三。一九三三的女老板叫池云,她长相一般,不算太美丽,但是沉静、优雅,浑身上下散发着成熟女人的韵味和沧桑感。当初曹云近和副队长选中这个酒吧,一半是因为一九三三这个怪名字,另一半是因为迷人的女老板。

池云的店里顾客很少,似乎她也没考虑过怎么把生意做得更好些,只是每天安详地坐在柜台后面看着门外,瞳孔闪亮。这种女人一看就知道她有很多的心事,但是究竟她在想什么,曹云近和副队长都不知道。他们三番

次地来,也只是跟他云混个脸熟,偶尔可以坐在一起喝两杯,另外酒点得多了可以打折而已。

副队长要了一杯生啤,把杯子捏在手里,一边晃一边对曹云近说:那把袖刀比普通的要薄一些,至于刀尾的樱花缀没有什么特殊的,普通的棉布。

曹云近点的是小杯的干红葡萄酒,他抿了一口,抬起头问副队长:你估计凶手是怎么杀死汪会朋的?

老实说我也很纳闷。袖刀插得很深,连刀柄都陷入身体,只剩下一个樱花缀留在外面,这个人的力道很大。现场只找到汪会朋的指纹,也没有搏斗的痕迹。

照你这样说,袖刀是一下子插进去的?

这就是我想不通的地方,凶手把袖刀整个儿插进汪会朋的胸口,我想即使他的手只捏着刀柄一点点,手指头也非得跟进去不可,但是法医验明的结果是伤口周围除了袖刀以外没有其他物体的触碰。

那是什么意思?

副队长的瞳孔收缩,沉思了好久,说:我猜袖刀是甩进去的。

曹云近听到这话差点把嘴里的酒给喷了出来。他调整了下姿势,说:副队长你别说笑了,他又不是李寻欢,那把袖刀也不是小李飞刀。

副队长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不说话,一口把杯里的啤酒灌进胃里。

从一九三三出来以后,正是黄昏,他们并没有立刻回去。副队长有意向曹云近证明自己的猜想是正确的,带着他又回到了华奉楼。现在的华奉楼虽然没有被上次的火灾烧垮,但也光彩尽失。由于汪会朋和华奉楼的名气都不小,政府很重视这次的案件,整个华奉楼都被封锁起来。副队长出示了警员证,门口的警卫才放他们进去。

副队长领着曹云近一路爬到汪会朋出事的房间,在第六层。这是汪会朋的书房,尸体早已经被移走,屋子里空荡荡的,还有一丝忧戚。曹云近不由竖了竖衣领。副队长转头对曹云近说:四下查查,看能不能发现什么端倪。

曹云近朝那个巨大的书柜走过去,上面的书摆得满满的,一层又一层。曹云近随手抽出一本,却发现上面满是灰尘。换个地方抽一本,面前依旧扬起大片的灰尘。这么抽了五六本,曹云近不由叹息起来。

怎么了?副队长正在窗台四周看,听见曹云近的叹息就回头看他。

这个汪会朋买了成千上万本书,可是他根本就不喜欢看,书基本都没翻过。

那也不奇怪,汪会朋本来就是个虚伪的小人,不过是有钱有势了,大家附和着,把他捧成了个博学的雅士。他充其量算个奸商,哪会读书?

曹云近鼓了一下嘴。副队长忽然发现了什么似的对着曹云近招手。曹云近跑到窗台那边,副队长指着上面的一块轻微的印痕对他说:你看!

这是什么?

脚印。

这会是脚印?曹云近睁大了眼睛看他,只有婴儿才可能有这么小的脚印。

副队长摇摇头:这只是一个人脚前掌留下的印迹。那也不太像,形状有点怪。

副队长晃晃脑袋说:小曹,你平时这么聪明,跟我一起破过那么多的案子,怎么到了这件你就愚钝起来了?一点想象力也没有?

曹云近不说话,抿起嘴唇仔细地看那块印痕。不久,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转身看了副队长一眼。

看出来了?什么情况?

看出来了,这是一个人脚尖着地蹲在窗台上,然后离去的时候脚前掌轻微摩擦了一下,才留下这么个奇怪的脚印。

副队长说:这还差不多,你要是到我们队里,我勉强能把队长的位子让给你。

曹云近擂了他一拳,说:我才不想到你那个城南分队呢,整天被城北分队的人压着,多不好受。

副队长的笑容凝固下来,曹云近说中了他的心事。他一直以来耿耿于怀的就是城北分队。城北分队的队长叫关踆,最初是个不学无术的街边小流氓,因为跟付乙上头的上头有点关系,于是被一下子提升到城北分队队长的职位。但是,这几年洛城的大案子基本上都是城南分队接手的,城北分队是乌合之众,关踆整天只会带着他的手下四处找茬,看谁不顺眼就利用职权打人家一顿。这也就罢了,最气人的是关踆通过关系给付乙安插了个副队长,那个人正是他的堂弟关超。这兄弟两个心怀鬼胎,一直想把付乙挤下来。还好付乙办过不少棘手的案子,在警局有一定的威信,遇到麻烦的时候总有好心的人帮他说话,这个队长的位子才算保得住。付乙从来不让关超跟着他,也不让他插手大一点的案子。可是有这么一个人在身边转悠,总让人觉得不舒服。

曹云近看见副队长失神的样子,心里有点过意不去,他轻轻地咳了一声。副队长这才回过神来,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对曹云近说:你有没有发现这个窗台也不一样?

怎么说?

副队长把身子往窗外探了探:你看,本来这个华奉楼设计得不怎么样,就是奢华一点而已,都是仿古的,窗台楼梯建得很拥挤,位置也比较低。但是你看这个,不仅高出其他窗台一米左右,而且窗子外面空无一物,离最近的楼梯也有七米多……

曹云近接口:还有,只有靠近这个窗户的楼梯是木质的,其他都是大理石或者水泥砌成的。木质的楼梯踩上去声音会特别响,也就是说,有人接近这个书房的话,汪会朋就能够听见。

副队长弯起嘴角说:我还是小看你了。

曹云近没有接这个话头,而是叹口气说:我越来越相信你的判断了,那把袖刀是甩进去的,我们可能真的碰到了一个李寻欢。

副队长歪着头问他:为什么你又相信了呢?

汪会朋的防范意识这么强,相信一般的人很难接近他。而这个凶手能从楼梯悄无声息地走上来,并且还能踩到窗台上,将袖刀深深插进汪会朋的胸口,最后从窗台上离去……这可是在六楼,窗台外面空空,和楼梯的距离至少是七米远。如果真有一个人能跳七米的话,我相信他甩一把袖刀是不成问题的。本来民间就有很多的奇人异士,只是不愿意让人发现而已。

副队长惆怅地点点头,看着窗外的晚霞说:是啊,我们这次遇到大麻烦了。曹云近累了就喜欢躺在自己那张大大的床上想心事。曹云近租的房子在市中心,房租高,但是离上班的地方比较近。再说,当一个记者也没法住在城郊,市里哪儿若是出了事,等你从荒山野岭赶到,人家的报纸都印出来了。曹云近不是不想省钱,在没遇到应应之前,他从来没有像这样精打细算地过日子。一个人的时候他早晨豆浆油条,中午一份炒面,晚上允许自己下饭馆,但是只准点一盘小菜。

曹云近一直不清楚应应在电子城当手机维修员的工资是多少,以前问了一次,应应就没好气地说:怎么能问女孩子这种敏感的问题呢?他只知道应应每月的工资刚好够她的生活费。按理说在电子城当一个手机维修员,薪酬应该是不会比他低的,但是应应依旧能够坚持每月将那些钱花得一分不剩,算是很厉害了,估计将来养她不会轻松到哪儿去。应应现在还没跟曹云近住在一起,她也是租的房子。应应对曹云近说,她要一所漂亮的大房子。于是曹云近就开始没日没夜地拼命攒钱,还安慰自己说:男人都是这样。

曹云近正在屋子里出神的时候,手机响了起来,他接到了秦浣的短信:不悔酒家见。

秦浣是曹云近的好朋友。因为买房的事情,曹云近在一家不大不小的房地产公司结识了他,秦浣是那家房地产公司的销售经理,在公司里也有一成的股份。他是典型的花花公子,有事没事都不会忘记会回自己的几个情人,这小子是曹云近所认识的人当中情人最多的一个,覆盖面之广在洛城几乎无人能敌:演员、护士、坐台小姐、外语教师……主持人甚至是女作家,秦浣的情人年龄段也不同,小到十七八,大到三十四五。

秦浣对曹云近说过:除了我那个贤惠的老婆,我的女人你都可以碰一碰。

秦浣说这话的时候,曹云近正坐在他对面啃汉堡,这句话让他一下子噎住了,在那儿面红耳赤地咳了半天。秦浣坐过来,一边帮他捶背一边说:阿近,我说的是真的,女人不算什么,对我来说只有在商战中大起大落奋力拼杀才具有永恒的诱惑力,男人只有在战场上获胜的时候才最具光芒。

说完秦浣还补了一句:何况你不计报酬地帮过我,只有对你我才是这样的。

曹云近被他的大方弄得哭笑不得。有人说男人在女人的问题上是最小气的,秦浣能够这样对他,曹云近挺感动,但是方式有点让他接受不了。其实秦浣所说的帮过他的那件事,在曹云近看来不算什么。那时候曹云近和应应一起相中了广茗区的一套房子,但是钱还不够,曹云近一个人跑到售楼处咨询详细信息,而秦浣正在售楼处的办公室里跟一个银行的负责人吵得兴起。

这其中又有许多故事。当初广茗区楼盘还没开发的时候,这里是一大片土丘,因为它临江的独特环境,再加上后面还有美丽的枫树林,有好几个房地产公司都盯上了它,最终秦浣的公司花了大血本将地盘收归门下。但是,因为这里的土质比较硬实,难以挖掘,工程实际操作起来的话会面临许多困难,其中推土机的问题就很难解决。开发这片地方至少需要一百台大马力推土机,而本市的两家推土机租赁公司都不愿意出货,一方面是他们跟另外几家公司有交情,另一方面是担心这里的土质损害机器。最后终于有一家愿意租赁,但条件是让秦浣的公司先以批发的价格购买这一百台推土机,完工以后他们再视损坏程度以六到八折的价格回收。一台推土机是八十万,一百台就是八千万。秦浣的公司从一家私人银行办理了八千万的承兑汇票,用于这个楼盘的开发。还款的期限是两年,可以分两次付款。秦浣的公司原打算将广茗区分成三段开发,这样可以一边卖楼一边还款。不料途中那家银行突然毁约,工程进行到三分之二的时候过来逼款。

当时那个银行的负责人还带来了保镖和律师,他气焰嚣张地拍着桌子冲秦浣大吼。秦浣在公司里毕竟只是个小股东,遇到这种事情他也没法作出有效的回答。但是,那个负责人偏偏不放过他,还指挥保镖向秦浣动手。售楼处没有保安,秦浣只有挨打的份。不过那时候曹云近站在门口,听这堆人吵了半天也没听出个头绪,只觉得银行的负责人太过嚣张。在那几个保镖就要上前打人的那一刻,曹云近一下子跑过去,盯着那个负责人说:我是《洛城晚报》的记者。

那个家伙呆了一下,嘿嘿奸笑两声说:记者算个鸟,记者我就不敢打了?

曹云近眯着眼睛对他说:你试试看,今天的事情明天就会出现在报纸上。

负责人迟疑起来,最终被曹云近气定神闲的样子给唬住了。殴打一个记者可不是件好差事,一群人骂骂咧咧地走了。临走的时候那个负责人不甘心地啐了曹云近一口,那一口正吐在他的衣领上。曹云近恼羞成怒,向秦浣了解了事情的始末以后,立刻写出一篇短评《真实的交易》,这篇文章顺利通过三审,第二天就发在二版头条的位置上。文章发表不打紧,引起了市检察院和公安局的注意,准备对那家私人银行进行调查,那家银行见势头不对,赶紧收手,托关系走后门才把这场风波压下去。

事后秦浣对曹云近感激涕零,执意要将曹云近相中的那套房子送给他,曹云近没有接受。实际上这也算不得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再说他和应应确实很缺一套房子,但是曹云近就是觉得别扭,也不喜欢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地说他什么话。他一定要自己挣钱买下来房子,才会住得舒心。

对于曹云近的不领情,秦浣没有生气,相反更加欣赏他,有相逢恨晚的感觉。一个商人,永远生活在虚虚实实的伎俩当中,能遇到这么一个真诚的朋友太不容易。秦浣知道曹云近遇到樱刀的案子以后一直忙个不停,而自己又帮不上什么忙,能做的只有请他出来喝酒散心。所以,从公司里一出来,秦浣就给曹云近发了那条短信,约他到不悔酒家吃饭。选中不悔酒家是因为这里的老板娘是他最喜欢的情人,姓焦。不悔酒家就是秦浣出钱开的,不过名字是小焦起的。从名字我们就可以看出小焦对这段感情的看法,她清楚自己所扮演的角色,没有名分没有地位,但是她从不后悔。

曹云近一路奔波赶了过来,秦浣正在包间里跟小焦调情。小焦看见曹云近的时候脸上微微一红,起身就要走。秦浣一把将她揽在怀里,笑嘻嘻地说:跑什么?小曹又不是外人。

曹云近笑眯眯地看着这对情人。小焦被秦浣亲了一下,从他怀里轻轻挣脱出来,快速走出包间。经过曹云近身边,她不好意思地冲曹云近一笑。

秦浣喝口酒,摆正了脸色对曹云近说:我听说你遇到个奇怪的案子?

还好,就是凶手让人捉摸不透。

秦浣朝曹云近的位置那边挪了挪,问他: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你就直接告诉我。

曹云近微笑着说:你好好地做好你的房地产生意吧,我这边暂时还不用劳您大驾。

秦浣有点不高兴:你不要认为我对案子一窍不通,我看侦探小说的时候,从开头就能推出结尾。

曹云近好心地冲他笑笑,说:我们的这个案子不是侦探小说,案情也没有那么引人入胜扑朔迷离,但就是不知道怎么下手。

怎么了?没有一点线索?

不是,遇上了身怀绝技的高人。

哦?是大侠吧?秦浣一下子精神起来,我从小就喜欢大侠!跟我说说他都有什么绝技?

他不是个大侠,只是个凶手。

曹云近扭动了一下身子,关于这个案子不大愿意跟秦浣谈太多,毕竟他只是个局外人,在破案的前期还是保留一点比较好。再说他也担心说多了会打草惊蛇,导致案子朝不好的一面走。曹云近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坐在沙发上,不等秦浣发话就转移了话题,对秦浣说:还是谈谈你的生意谈谈你的情人吧,有没有什么新鲜的?

秦浣也看出来曹云近不想继续谈案子。他虽然不大懂曹云近为什么这样,不过他知道曹云近肯定有自己的原因。秦浣就是有这个优点,不喜欢勉强别人,只要朋友觉得这么做是对的,他就不会干涉。只是,提到生意的时候,秦浣就有些郁闷。秦浣哼了一声说:生意没什么好谈的,快被我们董事长给气死了!

怎么了?

广茗区的楼盘现在卖得很火你也知道,这种东西全是炒出来的,火候到了财路肯定有。我们几个人的意思是先把三期的楼盘压一压,过阵子还会看涨,再说现在卖的话很有可能被大集团从中搞鬼。至于一期和二期的资金可以调用一部分到另一个项目中,这样两边都好办。可我们老大就是不听,瞅见这么一点点利润就一下子把三期的楼盘抛售出去,还不顾反对开了四期。广茗区不是大草原,地也就那么点儿,再开四期就会影响前面楼房的销售。结果怎么?还真被我猜中了,亚合集团看见我们卖得火他们眼红,以私人的名义将我们三期的楼房都买过去了,现在人家亚合可好了,坐在哪儿安安稳稳地等着行情高涨。

损失大吗?

那还用说!三期才是我们这个工程的重点,宝都押在三期的楼盘上了。我琢磨着哪天我在这家公司混不下去了,就跑到你们晚报当个跑腿的记者,不知道你们陈主编肯不肯收呢?

怎么敢收?曹云近笑嘻嘻地说,招个公司经理进来当记者,我们晚报哪养得起?陈锋在审阅完各版的稿子之后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这阵子晚报在上面挨了不少批评,总算靠着樱刀案的系列报道给翻起身来。陈锋身上的压力也小了一点,现在能停下来真正考虑一下这个案子了。老实说陈锋对这方面不大感兴趣,洛城经常发生凶杀事件,大多是黑道的火拼,没人报案,就是报了案公安局也不大愿意立案。所以,他一直在潜意识里把凶杀当作一起事件而不是案件。关于汪会朋的案子,陈锋不明白的是,在现代化的社会里,为什么还有人采用这种古老的方式杀人呢?

陈锋在洛城生活了半辈子,对这座城市的印象始终有点模糊。洛城?洛城究竟是一座怎么样的城市呢?喧闹,颓废,崇尚个人英雄主义,天高皇帝远。

陈锋自从进入报社以来,因为职业的关系,见到了洛城许多奇怪到荒谬的事情。有丈夫协助朋友强奸自己妻子的,有教师当着学生的面脱光衣服的,还有企业的老总跑到幼儿园阿姨那里痛哭流涕的……这些事情愈发让陈锋感到焦虑。陈锋闲暇的时候就这样想:我是晚报的主编,我比别人见过更多的事情,我已经快要五十岁了,为什么我还对我生活的城市一无所知?

陈锋的确老了。在别人看来,陈锋还是壮年,把晚报打理得有条有理。但是陈锋的心已经衰老了,这种衰老是很可怕的。就在一年前,陈锋还坚定不移地相信自己正当壮年,有朝气,有胆识,可以办到几乎所有自己想要办到的事情,得到几乎所有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但是后来他意识到,那个时候他已经老了,他之所以有这种想法,就是不愿意面对自己已经老了的事实。就像许多阳痿的人还沉浸在无边无际的意淫中。

实际上在洛城几乎每个成功的男人都无可逃避地需要面临同一个问题:肾虚。洛城就是一个有着些许大男子主义的城市,但凡在事业上有所成就的人,就像盛开了的花朵,身边会立刻多出许多蝴蝶和蜜蜂。这些美丽耀眼的动物在你面前翩翩起舞,迷得你眼花缭乱。陈锋就被两个女孩子迷倒过,那两个女孩子靠着陈锋都到了市电台。但是,女孩子离去的时候,陈锋已经意识到自己肾虚了,他开始脱发,小便偶尔失禁,爬楼的时候会气喘吁吁。

陈锋很害怕,他怕自己就这样无止境地衰老下去,直到有一天长眠离世。于是陈锋就像很多老头子那样,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小孩子,喜欢和那些生机勃勃的人走在一起,他希望自己能被那生机感染到,重新焕发起来。

陈锋这么想焕发是因为他还有心愿没达成,他的儿子要出国留学,女儿要读研,而陈锋的妻子又患了肝病,疼起来的时候没办法工作,只好辞职回家调养。现在的陈锋需要很多钱。平时就有许多的人给陈锋送钱,多是企业做广告的,但是陈锋不想靠受贿给自己惹上麻烦。现在晚报周围有许多的人在盯着他,一个不留神就有可能栽跟头,那样的话可真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还不如稳稳妥妥地做好晚报,升职,调到宣传部的管理层。

当然,要做好晚报就得抓住闪光点,抓住有爆破力的报道,比如这个樱刀案。如果这次的系列报道能达到预想的效果的话,再托托关系,差不多就能调进宣传部了。二

公安局那边将樱刀案交给城南分队负责。副队长由于关踆、关超的原因,不想带太多人在身边,索性单身一个,有明确任务的时候再让属下去办。副队长喜欢叫上曹云近,曹云近不光是他的好朋友,还是他的得力帮手。

可是副队长跟曹云近在樱刀的案子上意见出现了分歧:曹云近提议从汪会朋身上下手,翻翻他的底,看看他有没有什么仇家;副队长却要从那把樱花袖刀开始查。曹云近歪着脑袋对付队长说:你打算怎么查呢?查洛城有哪些人喜欢用袖刀?查最近两年谁用这种袖刀伤过人?还是查袖刀的产地?这些漫无目的的事情可以交给你队里的手下去做,我们呢就尽全力从汪会朋开始查起,把嫌疑犯的范围确定下来,你对上面也有个交代。

最终副队长妥协了,把重点移在汪会朋身上。他选择妥协不是被曹云近那番话给说的,而是考虑到从袖刀开始查起可能花的时间比较多,上头给他的期限是一个月。这种案子一个月怎么可能查出来?副队长知道这是城北分队的关踆在使坏,摆明了是在给他出难题。上头说:这次案子要是办不好,我只能撤掉你才好跟市里解释。不过假若能把嫌疑犯的范围圈定的话,说不定还能多给点时间。在公安部门,就是再想整人也得有说得过去的理才行。

他的好朋友曹云近是这样开导他的:副队长你别着急,一个月不一定能破得了案子,但是我们晚报的发行量肯定可以翻一番。

副队长用像刀子一样锋利的目光剜了他一眼。

他们动用了所有能利用到的关系网,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汪会朋的资料搜集齐全。在整理汪会朋的个人资料的时候两个人才真正惊了一下,他们一直以为汪会朋是这样一个人——投机取巧在商场上赚了一笔,然后风头一紧就立刻收手,风风光光地退下来养老,顺便博点虚名。实际上汪会朋的经历比他们想象的要复杂多了。汪会朋原名叫杨起户,出生于洛城周边的一个农户人家。这家伙初中辍学,十五岁的时候就因打劫罪进过少管所,十六岁从少管所出逃被抓回去,后来在被管教期间仍然不思悔改,跟同屋的一个男孩子大打出手,结果把对方打成偏瘫。到这个时候杨起户已经犯了好几个罪行,他的住所也从外面的少管所转移到洛城的监狱。可是奇怪的是,进监狱的第二年他就出狱了,也是这时候他改名为汪会朋。

资料上没有注明他为什么被提前释放,这也让曹云近和副队长想不通。一个农村的孩子,犯了罪以后不思悔改,并且一没有钱财二没有关系,怎么可能被提前释放?

曹云近和副队长分头去了一趟汪会期待过的少管所和监狱。曹云近找到当年跟杨起户同住一屋的少年,他住在洛城的城郊。他现在已经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了,一副未老先衰、风烛残年的模样,说起话来手还一颤一颤的。曹云近当然没有跟他说那个风风光光的又被人杀害的汪会朋就是当年的杨起户,只是向他询问了当年杨起户在少管所的情况。

从那位大伯的口中曹云近得知,原来有个姓吴的人到少管所探望的时候,正看见杨起户对同屋的伙伴大打出手的血腥场面,两个警卫都没有拉住骁勇残忍的杨起户。事发之后吴先生说很欣赏杨起户,要请他回去做贴身保镖,但是后来杨起户转到监狱的事情大伯就不知道了。

曹云近带着满腹狐疑去了一九三三,在那里等刚从监狱转回来的副队长。副队长探出的消息是杨起户转入洛城的监狱后,他所犯的几个重要的案子都在一个月之内被翻了,原告一一撤销诉讼,杨起户被无罪释放。

你信吗?曹云近问副队长。

当然不信,这种情况明眼人一下就看出来是有人在搞鬼。

那个人姓吴。

你知道他?副队长眼睛一亮。

不知道,曹云近苦笑着说,只知道他姓吴。

副队长叹口气,从口袋里掏出烟来,点上后缓缓吸了两口。

曹云近没有打扰他,等他将一根烟差不多吸完的时候才开口。曹云近微笑着说:我还可以肯定一件事。

什么事?

就是汪会朋他根本不会做生意。

那你说他的钱是怎么赚来的?

其实副队长心里早就这么想了,不过他还是想听听别人的看法。但是,曹云近撇撇嘴对他说:这是另外一件事了。

副队长一怔之后回过神来,擂了曹云近一拳。恰好这时候优雅的女老板池云朝他们这边望过来,副队长朝她招了招手,池云端着酒杯,微笑着走过来。

曹云近忽然想起一件事情,小声地问副队长:汪会朋的这些事情能发在晚报上吗?

副队长只是迟疑了一瞬间,就明确地对他说:可以,现在整个洛城的人都在盯着这个案子,隐瞒太多案情跟上面下面都不好交代。

那就好。曹云近舒心地笑了,这么一来他就不用担心主编那儿了,樱刀案的系列报道可以继续火下去,晚报的发行量会持续上升,他的工资和稿费也能跟着涨上去,那样离相中的房子就会越来越近了。

曹云近说完这句话,池云刚好在他们旁边坐了下来。曹云近和副队长高高举起酒杯:来,为迷人的女老板第四次跟我们两个喝酒干杯!

池云也一口将杯中的酒喝了下去,似乎她今天的心情比平时好很多。实际上每次看见曹云近和副队长来喝酒池云的心情都会好一些,只不过她不习惯表达出来。池云是个有着太多经历的人,她喜欢让快乐悲伤都平平淡淡,所以才选择了这么个偏僻的地方开酒吧。通常人在经历很多事情以后,眼睛里就会不经意地流露出沧桑的味道,看人也看得特别准。池云从第一眼看见这两个人起,就觉得有莫名的亲切感。那感觉是什么样呢?像是自己的亲人?好朋友?还是其他?池云说不清楚,但是她就是喜欢看着他们,副队长冷峻中透着温和,曹云近微笑中透着忧郁。

池云总是怀疑自己已经和这两个人认识很久了,实际上他们来到一九三三才不到两个月。池云不知道什么时候对他们两个产生了近乎依赖的感情,她可以一整天没有顾客,但是两三天见不到他们,池云心里就不踏实。这种古怪的心理让池云自己羞个半死,她隐约觉得自己有点心动,每当这时候她就极力将自己从这种心情中拉出来,仿佛得到大赦一样。池云自认为不是个好女孩,她年少的时候很叛逆,小学开始她的第一次恋爱,高一时被一个男生强行脱光了衣服,幸好她拼命喊叫吓跑了那个男生。一直到后来,池云高考失败,离家出走,在一个不知名的小巷里被一个男人侮辱,那个男人在她肚子里留下一颗邪恶的种子。三个月后池云去做流产手术,躺在那张冰冷的床上,四周都是惨白的,墙壁、衣服、口罩……池云任由医生捏着生硬的铁器在自己的身体里翻腾,她瞪着天花板,但是没有流泪。那一刻,骄傲的她想自杀,她觉得做人已经失去了最后一点尊严。那是二十年来池云第一次感到后悔,她才发现这热热闹闹的前半生都只是一个玩笑。一个残忍的玩笑。不知道这样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

池云后来没有自杀,因为她还有一个伟大的母亲。在那件事情过后,妈妈开始每天晚上抱着她入睡,一直抱了半年。妈妈像抚慰一个婴儿那样,给她讲故事,微笑着摸她的脸。池云做噩梦醒来的时候,总会发现妈妈的眼里闪着泪花。在一个昏暗的下午,妈妈夺下了池云手里的刀子,对她说:我不能失去你。池云终于止不住泪流满面,朝妈妈跪了下来,她知道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有人深爱着她,她不能这么自私地死掉。后来爸爸帮她租了一家小的酒吧,就是现在的一九三三。一九三三年她外婆出生,池云想用这样的一个名字来告诉自己,为了妈妈和妈妈的妈妈,她要好好地活下去。

但是,池云有了这样的经历以后,心里总是隐藏着挥之不去的自卑感。那种感觉简直能要了她的命。池云不敢再奢求爱情,她难以想象这辈子还会有个男人真心地喜欢她,不介意她。

所以,池云和他们两个说话的时候就尽力表现得很平淡和洒脱,连微笑都若有若无,她现在只希望能拥有一份真诚的友情。池云看了看副队长说:黑眼圈都出来了,办案很辛苦吧?

没什么,熬夜熬习惯了。副队长给她倒酒。

你们两兄弟都是忙得不行。池云跟他们两个又喝了一杯,转向曹云近说:你在晚报上的文章我都看了。

是吗?很荣幸啊。曹云近笑嘻嘻地说。

这个案子让曹记者的名声变得响亮多了,以后前途应该是一片光明吧?

还好了。

什么还好了?副队长微笑着说,以后你肯定会火得不行。

一代名记哦。池云将他们两个的杯子倒满酒。

曹云近和副队长举杯。

池云等曹云近喝了那杯酒,摆出一副大妈的样子对他说:怎么还是不高兴啊你?是感情方面的问题吗?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你就说出来。

曹云近眨了眨眼睛问她:你看我的样子像不高兴吗?

嗯,是伤感,全写在眼睛里面。池云盯着曹云近的瞳孔说。

副队长笑着说:池云看人就是不一样。

曹云近被池云盯得浑身发毛,低下头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举着酒杯微微笑了一下,对池云说:哪有伤感?这又不是写诗,我的生活也没那么优美。

曹云近不再说话,若无其事地喝酒。这么个无关紧要的话题似乎没必要继续说下去,池云抿起嘴,也倒了一杯酒。但是,曹云近刚才稍微有些仓促的表情已经从侧面证明了池云的判断,仿佛被人看穿了心事一样。副队长起先还觉得有点好笑,当看到池云和曹云近都是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时,他杵在那里,有点尴尬。副队长从侧面深深看了曹云近一眼,忽然间觉得他真的很忧伤。副队长这才发现,原来这个整天跟在身边笑嘻嘻的好朋友,他其实并不了解。究竟令曹云近忧伤的是什么,按理说最明白的应该是他的女朋友左应应,然而实际上应应也不懂。应应自小就被人宠着长大的,这种众星捧月一般的日子使应应养成了骄傲的大小姐脾气,不知道怎么样去爱一个自己喜欢的人。但这不表示应应不关心曹云近,她努力尝试过去揣测他的想法,可每当这时候她就会发现曹云近深得像一潭湖水,猜也猜不透。

应应在电子城混得不错,漂亮的女人就像是闪光的宝石,在哪儿都不会黯淡的。电子城很多老总级的人物都特别关照过她,要不然凭应应那点知识不可能做得了手机维修师的,工资也不会一涨之后二涨三涨。应应天生就是讨人喜爱的样子,还好我们的应应有一副傲骨,也不是太笨,虽然被一堆男人围着,仍然能在关键的时刻全身而退。应应在电子城上班其实不用真的工作,到她轮班的时候,该修的手机自然会有人帮她修。应应一直没告诉曹云近自己的工资,她现在拿着每个月将近六千的薪酬,可是到月底就一个子儿都不剩了,说出来她自己也有点害羞。

可是应应就是忍不住花钱,她喜欢买漂亮的衣服、漂亮的首饰,还有各种各样的法国香水。有一次应应打开衣柜数自己的T恤衫,数到一半的时候已经二十多件了,自己都被吓了一跳。这也算是一种病态的心理吧?至于应有的首饰之类的就多得更不用说了。应应总是在意识到这些的时候才后悔,但是大多数时候她是不会去想这些的。每当路过专卖店的时候,应有的目光总会被紧紧地抓住,应应就下意识地开始摸钱包。应应买的每一样东西都是天价,一个月的工资根本摸不了几次。搞不好没到月底口袋里的钱就没了。这时候的应应是最苦恼的,她不会去向曹云近要钱,她知道曹云近攒钱不容易。应应也不想打电话给家里。

应应缺钱的时候只好想方设法自己挣钱,这两年的工作也认识了不少的朋友,当然肯定是男性居多。有一个在时尚杂志社做编辑的朋友推荐应应给他们的杂志社做业余模特,他告诉应应拍一张封面写真最高可以给三千元。应应一听就有点心动了,但还是有顾虑,因为她跟这个朋友还不太熟悉,可那家叫《春情夏韵》的杂志倒是挺出名,扮演着引领小资生活潮流的角色,尤其是在白领当中很受欢迎。应应犹豫之后想先问问曹云近,可是又怕他盘问起来自己没法回答。曹云近要是知道应应因为没钱去给人家当模特,估计会气个半死。

应应准备先过去看看再说,于是简单地发了条短信:阿近,杂志社的几个朋友让我帮着做点事情,这个月可能有点忙。

应应发这条短信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下班十来分钟了。维修部的同事们陆陆续续地走光了,她也收拾了自己的手提包。就在她准备离去的那一刻,看见不远处一位穿着咖啡色西装的中年人正朝她走过来,脸上挂着若有若无的微笑。

小姐,能帮忙修一下手机吗?

应应心里一下子慌起来,她起码有半年的时间没有自己动手修过手机了,现在想起那些集成电路她就头晕。应应左右看看,维修部只剩下她一个人了。应应不好意思地说:先生,真抱歉,我们下班了。

我想应该不会耽误太久吧?

这个我也不好说,应应绞尽脑汁地要打发他,我们维修部的几位师傅都走了。

那个中年人似乎有意刁难应应,横起半边眉毛问她:你不是维修部的吗?

我,我也是。应应本来想撒个谎说是销售部的,可就是说不出口,微红着脸承认了。

既然你是维修部的,客人有问题难道你不应该帮着解决吗?

应应被他缠得有些恼火,板起面孔一本正经地对他说:先生,下班时间我们有权做自己的事情,要不要修手机不是你说了算。

看见应应生气,那个中年人反而嘿嘿地笑起来,说:你们电子城就是这个服务态度吗?

应应支支吾吾地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下去,只好问问他的手机出现的症状,把手机盖打开,将就着修起来。可是那个中年人把手机交给应有的时候竟然还摸了一下她纤细白皙的手,应应紧张得头发都竖起来了,但又不确定他是不是有意的,加上周围也没人,应应不敢作出什么反应。幸好中年人没有下一步行动,只是一双眼睛不停地上下打量着她。应应一边检查电路一边用眼角的余光警惕地看着他,心里像爬满了恶心的虫子。

曹云近这个时候还在报社改稿子,收到应有的短信他还没来得及回。曹云近知道应应认识的人不比他少,一般他不去干涉应有的事情,让她自由一点总是好的。但是曹云近就是心里不踏实,谁有这样一个宝贝心里都会不踏实的。秦浣在喝酒的时候也对曹云近说:听说有很多人在追应应。

曹云近不是不想把应应像个宠物一样养在家里,但是应应那种大小姐脾气,根本待不住的,弄不好还会适得其反。

由于这次樱刀案的特殊性,曹云近的工作进程牵连着整个晚报,只要他的文章还没有确定下来,一整块版面都得按兵不动,等待下一步安排。而曹云近对文章又是个很挑剔的人,改来改去还是觉得不够好。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文章不够性感。不性感就没有特色。不性感就缺少闪光点。现在所有的报纸都信奉这个。做新闻跟女人穿衣服是一样的道理,你得懂得怎么样才能露得适当,既不违反法律又能让人联想到点什么,这样子的报道才是好报道。

曹云近在报社吃工作餐。本来打算今天跟应应一起下饭馆的,可是收到应有的那条短信,曹云近就没过去接应应下班,他以为应有的意思是这两天没时间跟他见面。曹云近觉得自己在这种事情上应该大方一点,识趣一点,应应爱忙什么就让她忙去吧。

可是他不知道应应现在的情况。维修部的同事都走光了,应应紧张得手心都冒出汗来。应应就是再笨也看出来那个中年人是不怀好意的,手机坏到那个程度,根本不可能修好的。应应强装着笑脸对他说:先生,真对不起,我是个新手,您的这部手机我修不好。

这样说一句就完事了?中年人眯起眼睛,歪着头问她。

那要不然等我们维修部的大师傅过来,让他动手肯定能行的。应应小心地应付着。她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维修部还是个单间,离其他部门比较远,应应不知道该不该喊出来。

中年人咳了一声说:我等不及怎么办?

应应感到手足无措,她忽然恨起曹云近来:为什么我下班你不来接我?为什么我出事的时候你都不在我身边?难道你整天关心的就是那些新闻啊报纸啊?你现在潇洒了,可我怎么办?应应越想越气,不由得口中就哼了一声出来。

中年人听见应有的哼声,嘿嘿地笑起来,看着应应凸起的胸部说:一听就知道小姐还是位处女,我没猜错吧?

应应又气又羞,她吓坏了。应应今天下身穿的是牛仔短裤,上身是淡紫色的无袖衫,显得身段无比曼妙,活脱脱一个从舞台上走下来的模特。这一身打扮如果遇到色狼的话,很难会有好下场。可是应应受到骚扰又不敢做太激烈的回应,害怕会招致他的下一步行动,只好装作没听见,对中年人说:先生,对不起,我真的修不好,您还是换家维修店吧。

可是我就喜欢你怎么办?中年人刷地一下掀开了自己的衣衫,露出一丛浓浓的胸毛给应应看。

应应脑门开始充血了,有点晕乎乎的感觉。她在心里已经把曹云近骂了千遍万遍,她甚至开始猜想曹云近说不定现在正在哪个酒吧潇洒呢!

应应正是着,没注意中年人已经绕到柜台里面了,离她只有三四步远。应应发现的时候惊叫了一声,中年人嘻嘻地笑,说:叫吧,我来修手机,又不犯法。

这时候门口突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修手机也没必要跑到柜台里面吧?

应应获救一样大喊了一声:秦浣!

接着秦浣就出现了,像所有武侠片里面英雄救美的镜头一样,这时候的秦浣也显得比平常潇洒一些,简直说得上是玉树临风。中年人见势头不妙,朝秦浣生硬地笑了笑,灰溜溜地快步走开了。

应应喜极而泣,朝着秦浣怀里扑过去。秦浣并没有晕,他刻意用两只手远远地扶住哭得梨花带雨的应应,安慰她说:没事,没事,现在没事了。

应应乖乖地坐到了椅子上,秦浣心里也松了一口气。他庆幸刚才没有跟美丽的应应拥抱在一起,不然那感觉一定会让他难以忘怀。秦浣不是柳下惠,没办法坐怀不乱,他害怕真的一不小心喜欢上应应,那样可就不好了。曹云近是他唯一一个可以推心置腹的朋友,他绝不会为了一个女人而损失这样一个好朋友的。这就是秦浣的逻辑,也是很多大男人的逻辑。漂亮女人可以有千千万,真心朋友一个都难求。秦浣把应应送回住处就赶紧给曹云近打了个电话,让曹云近赶紧去看她。曹云近没听清应应到底出了什么事,不过那时候他刚好改完了稿子,送到主编那儿他就一溜烟地跑出来了。

曹云近打车赶到应有的住处,应应正躺在沙发上,一边啃苹果一边看电视。应应被那会儿的事吓得不轻,还在生他的气。曹云近气喘吁吁地问应应:到底怎么了?

应应自顾自地嚼着嘴里的苹果,不理他。

曹云近急了,大声问应应:出了什么事你说啊!

你吼什么?应应白他一眼,出事,出事,现在才想起我,就是天大的事也结束了!

曹云近被她说得摸不着头脑,杵在那儿不知道说什么好。

应应看着他这个委屈的样子,无名之火腾地一下燃起来。她索性关掉电视,对着曹云近数落起来:你整天就知道你的报纸!你有没有想过我都在干什么?你就知道跑来跑去,就知道跟你的朋友喝酒聊天!你为什么从来不考虑我?……

应有的这一番话劈头下来,让曹云近更加不明白了。女孩子生气他不是没见过,他也不是不懂女孩子是需要别人哄的,但是这时候曹云近甜言蜜语就是说不出来,一句好听的话也不想讲。他不明白为什么应应会这么无理,连发生了什么事情都没告诉他呢,就无缘无故地发那么大的火。

曹云近皱着眉头对她说:你别瞎闹了好不好?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谁知道应应听了这话又大吼起来:我瞎闹?我这是在瞎闹吗?那你呢?你整天跑来跑去的不管我就不是瞎闹了?

曹云近越听越窝火,扭头就走了。

曹云近心里别扭,就把副队长叫出来谈案子。副队长说这两天他把汪会朋出狱后的事情又给调查了一下。汪会朋出狱后就失踪了似的,好几年没有记录和档案,估计那段时间他都在帮那个吴先生做事。直到出狱后的第十五个年头,汪会朋突然出现,身份是一家新注册的小公司老板。汪会朋做了一年的老板,那家公司就倒闭了,但是那时候的汪会朋已经赚足了钱。

曹云近疑惑地说:一年时间,仅凭那家小公司,汪会朋就能赚那么多的钱?

当然不能,他注册那个小公司只是掩人耳目,我估计在当老板之前他就已经是个大款了,而且钱还是吴先生给的。

从现在得到的线索来看,你觉得汪会朋的死因最可能是什么?曹云近微皱着眉头问他。

这个我没法说,我只希望不要是商战仇杀,本城的几个大商人都多少跟上面有点关系,到时候可能我们费尽力气找出了真凶,结果却没法查办。

副队长说完就点上了烟,陷入出神的吞吐当中。副队长的这根烟抽得比往常快,也没那么享受。副队长也有很多的心事,他的副手关超昨天跟他找茬,结果被一顿狠批。关超不知道是一气之下还是蓄谋已久,竟然带着两个兄弟去酒店鬼混。后来有人举报说有警察嫖妓,关超和那两个兄弟都被抓了,被抓的时候这两个臭小子竟然警员证还带在身上。你说他不是故意捣乱还能是什么?最后背黑锅的当然是城南分队的队长付乙。人家关超有人罩着,你付乙就是威望再大人缘再好,该你背黑锅的时候还是躲不掉。

一根烟抽完,副队长也出够了神。他轻轻地把闪亮的烟头摁灭在烟灰缸里,对曹云近说:袖刀那边我也查了。付乙看见曹云近呆了一下,就补了一句说:我没时间,不像你们晚报,我耗不起,能用的线索我都得用上。

曹云近点点头:这样也好,可是这种袖刀地摊上多的是,上面又没留什么印记,怎么查?

副队长摇头说:这一把不一样,比地摊上卖的要薄很多,也更锋利,但是尺寸不够标准,看得出来是人工专门打造的。本城的铁匠算起来有六七个,但是我找人仔细调查过,能打出这么薄这么精细的只有两个:西令街的王师傅和新城桥口的陈师傅。但是陈师傅已经洗手很久了,手艺都传给了他的小徒弟,小徒弟道行还浅,不可能打出这么好的袖刀。这样一来,只剩下一个王师傅了。

曹云近心里暗暗吃惊,叹服副队长的心思缜密,顿了一下问他:那王师傅怎么说?

他不承认,坚持说那把袖刀不是自己打的。

曹云近抿起了嘴唇,眉头皱得越来越深。

副队长看他一眼,说:你在担心这样子查下去不好报道是不是?

曹云近又呆了一呆,微微笑了一下说:差不多吧。

副队长说:我知道关于汪会朋的新闻会更有吸引力,不过查袖刀其实并不耽误我们调查汪会朋,我那边可以多抽几个兄弟出来,袖刀这条线上的事你先别发出去,继续写汪会朋。

曹云近给他倒了一杯酒,说:知己就是知己,我的心事都瞒不过你。

副队长冲他一笑,举起了酒杯。曹云近的这声知己叫得副队长心里热乎乎的,心想这年头谁混得都不容易,曹云近也有曹云近的苦衷。但是,潜意识里又觉得情况不是曹云近所说的那样,他的心事太隐秘,副队长只能偶尔猜中而已。

后来副队长去注册部门的一个朋友那里,找到了汪会朋当年先注册又宣布破产的小公司,惊讶地发现原来它是属于亚合集团的。曹云近赶紧根据这个写了一篇跟踪报道,同时他们也盯上了亚合集团的副总裁吴洪立,这个人极有可能就是他们一直关注的吴先生。

不过曹云近的文章在主编那儿突然搁浅。陈主编还在疑虑,一方面亚合的势力太大,怕惹恼了他们晚报会遭殃;另一方面晚报有三分之一的广告都是亚合集团包下来的,即使亚合不发难,陈主编也不想丢掉这么个大客户。

陈锋把曹云近叫到了办公室,很恳切地跟他谈了这个情况。曹云近听了以后心里也明白,以后有关亚合的文章可能都发不出去了。但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案子的关键显然一下子集中到了亚合集团,如果放过亚合的话,案子是没法继续查的。最后主编想了个模糊的办法,说文章照发,但是得把亚合改成“某集团”。

这么个“某集团”的文章一发出去就引起沸腾,社会上都开始猜测“某集团”到底是哪个集团,实际上有心的人已经看出了端倪。报社因为这篇文章受到了更大的关注,洛城的好几家媒体都开始讨论汪会朋的事情,而且整个下午热线组都不断地有人打电话进来要找曹记者,或者干脆直接询问“某集团”到底是什么集团。还好这些用不着曹云近,主编自然会派其他的人顶着。

曹云近那天又跟副队长去一九三三喝酒,池云陪他们。副队长因为关踆、关超两兄弟的事情,心情特别烦躁,酒一杯一杯地喝个不停。池云不知道为什么也一杯一杯跟着喝。曹云近的酒量比他们两个都好,但是曹云近没有喝那么多,只是微笑着给这两个人倒酒。

在他们的印象当中,池云是第一次这么敞开量地跟他们喝酒。那场景在曹云近和副队长看来分外刺激。池云的店里今天没有别的顾客,店里仅有的一个伙计已经趴在靠近柜台的桌子上睡着了。

喝到后来,副队长的舌头有点硬了。他指着曹云近说:小曹你真扫兴,就喝这么两杯!

曹云近笑嘻嘻地说:我醉了谁扶你回去啊?

池云的酒量估计还比不上副队长,坐在座位上身子就开始歪了。池云听见曹云近的话,她也轻轻地笑起来,说:店里好几间屋子呢,你们醉了就留在这里也没事啊。

副队长睁大眼睛看着池云结结巴巴地说:你,你就不怕出事?

我怕什么?池云又咯咯地笑了。

怕我们对你行为不轨啊!

池云听到这句话大声地笑起来,很反常的样子,越笑越响亮。那边的小伙计都被吵醒了。池云这么一笑,副队长反而有点清醒了,和曹云近两个在那儿不知所措。池云笑到后来没力气了,倒在桌子上,但是看得出她还在笑,眼里都渗出了泪花。

曹云近赶紧招呼小伙计把池云扶进屋子里,两个人帮着整理了一下就离开了。走的时候他们还不明白,为什么池云会笑成那样?

出了店门,一阵凉风刮过来,无比惬意。曹云近要扶着副队长,但是副队长摆手说不用不用,你真当我酒量就这么小?副队长说是这么说,走着走着就把手搭在曹云近的肩膀上了。曹云近和副队长一边走一边说着池云。曹云近说:池云的经历肯定十分坎坷。

副队长突然不着边际地来了一句:我喜欢她。

曹云近吓了一跳,认真地看了看副队长,这家伙是醉眼迷蒙的样子。曹云近正打算问问他是不是真的,忽然发现前面多了五六个高大的人影,这几个人手都背在后面,站的位置刚好挡住他们的去路。曹云近一激灵,搂着副队长转身就走。副队长还没弄懂是怎么回事,就被曹云近架着身子往回拖。

那几个人跑得当然比他们两个快,一下子追上了曹云近,重新拦在他们面前。曹云近心知躲不过去了,索性停下来。这阵势让副队长身子一颤,一下子清醒过来了。

请问哪个是曹记者?中间的那个人问。

曹云近沉声说:是我。

另外一个肯定是城南分队的副队长吧?

副队长哼了一声,从鼻孔里喷出一股浓重的酒气。

那个人嘿嘿地笑着说:看来哥几个还没找错人!

接着几个人齐刷刷地把背后的棍子亮出来,刚才发话的那个蹿上前就朝曹云近身上抽。曹云近机敏地躲过这一棍,一脚踹在他小腹上。那几个人一起拥了上来,强壮的副队长在曹云近侧面大吼一声,一个标准的过肩摔放倒一位。

曹云近和副队长摆脱最先上来的两个人之后,扭头就跑,跑得耳边呼呼全是风声。两个人不敢回头看,只是拼命地跑。但是那伙人并没有被甩掉,还在奋力地追。后来两个人跑到一个人多的路口,那伙人总算停了下来。

曹云近和副队长蹲在地上呼哧呼哧地喘气,还没来得及说话,一抬头就发现砖头已经飞了过来,曹云近大喊了一声小心,极快将地身子一扭,躲过一块。但是副队长被曹云近挡住了视线,看不见飞过来的砖块,曹云近冲上去将他摁在地上,自己的肩膀却中了一块。曹云近闷哼一声,摔倒在副队长身上。亚合集团的老总叫陆央,是个五十二岁的中年男人,他现在正一脸严肃地坐在办公桌前面,翻看当天的晚报。陆央在“曹云近”三个字上面画了一个圈,画完之后他盯了很久,心情越来越沉重。

陆央在洛城是个数一数二的成功人士,他的整个奋斗过程几乎就是亚合集团的创业史。有些业内人知道,亚合其实是从天蓝集团分出去的,陆央曾经跟天蓝集团的罗起罗老板一块儿在房地产行业里打过天下。只是一山不容二虎,陆央就从天蓝集团中退了出来,千里迢迢地到了洛城。在洛城,陆央搜集圈内业绩调查报告,亲自下工地监督项目,积极拉拢客户组建关系网……亚合在短得不能再短的时间里,成了洛城房地产老大。随后陆央又招贤纳士,设立了文化部门,这在洛城也是一段佳话:一个房地产公司包下了本城最大的影视基地,还吞并了最火的三家杂志社和一个文化传播公司。陆央的名号迅速地响亮起来。

可惜千里之外的天蓝集团这时候却濒临破产,陆央考虑到当年的情谊,大笔一挥拨了一千万借款给天蓝。但是天蓝的罗老板英雄气短,这时候已是意志消沉,也羞于再见陆央,竟然在集团宣布破产的第二天服药自尽。

陆央心中有些愧疚,他明白要不是当初自己分走了一半资金,天蓝也不会这么快被击垮。但是陆央终究是做大事的人,难过一阵子之后,更多地感受到了振奋和警醒:我陆央和他罗起在同样的条件下拼搏,结果他被吞并而我成了洛城业内的领头羊。陆央振奋之后更加专注于房地产事业,他把文化这一大块交给自己的三弟吴洪立打理,自己一心一意地在业内打拼。

陆央毕生的心愿就是让亚合在美国上市,因为陆央迟早要移民到美国去的。三年前他给自己的家人都办了绿卡,估计自己也没多久就会过去了。但是陆央可不想以一个难民的形象在美国生存,当了这么多年的总裁,他已经习惯了做老大的日子,就是在异国他乡陆央也还是要做老大。

陆央之所以这么早就把家人弄到美国去,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让妻子和儿子在那边帮忙做点事情。陆央听说纳斯达克在短期内几乎不可能接受一家中国房地产公司的上市申请,对于公司财务指标的考核,美国比中国要严格得多。但是陆央坚信,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就没有通融不了的事情。陆央让妻子和他的两个儿子移民到美国之后,就不断地给他们汇钱过去,要他们想尽办法打通那边的路子,为亚合的上市做准备。

除了家人以外,陆央的这个秘密没有其他人知道,就连他最亲近的三弟吴洪立也蒙在鼓里。吴洪立只知道陆央把家人移走的那天好像他们大吵了一架,所以吴洪立一直误以为陆央不愿意他妻子移民的。陆央不说是不想民心为此大乱,他的计划是自己去了美国以后,亚合的主机构也随着迁移过去,迁不动的那块就留下来给吴洪立打理。这也算是兄弟一场的报酬了。我陆央总算没有亏待他。陆央总是以这样的语气自言自语。

但是平地里蹿出个小记者曹云近,让陆央头疼不少。当年发生过太多事情,汪会朋是一个他不想提及的话题。偏偏曹云近无情地将汪会朋跟亚合的这根线又牵了出来。虽然晚报上没有明说,但是聪明人一猜就猜出“某集团”是亚合集团。当年陆央给汪会朋注册那家不起眼的小公司,目的就是帮他洗点钱,然后打发汪会朋走人。后来汪会朋在洛城能风风光光,实际上是靠陆央暗地里给撑着。汪会朋当然心里也明白,陆央这么做就是想让他赶紧跟自己跟亚合脱离关系。汪会朋在以后的日子里也的确这样做了,他捐款建校,盖华奉楼,跟一大批名人雅士来往,在电视上大谈特谈自己的经商史,偏偏就是只字不提陆央。

陆央很满意,他以为一切就可以这样风平浪静地过去了。没想到突然出现了一个樱花杀手,又突然出现了一个曹云近。

陆央觉得,所谓的樱花杀手搞了这么多花样,其实就是想吸引大众的眼球。什么袖刀什么樱花什么不知何故放火……统统都是假的,凶手的目的只有两个:一是要大家百分之百地关注这起案子,二就是示威。

这当然是陆央不能允许的,没有一个人可以向老大示威。但是陆央知道,凶手的示威只是个无目的的示威,他并不知道汪会朋背后的主子是谁,更不可能洞悉当年的事情。相比之下,陆央更恨曹云近,照他这样抖下去,早晚会出娄子。

也是这时候,最明白陆央心意的三弟吴洪立对陆央说:这种事情适合简单处理,我们如果通过关系网给晚报施加压力反而不好,显得我们心虚。陆央点点头,也觉得这个小记者顶多是想借这个机会出出风头,还不是为了自己的前程?这种人一般都是经不住威慑的。于是吴洪立找了几名打手,查到了曹云近和副队长的行踪,打算给这两个人一个严重的身体警告。

当然他们的计划没有得逞。曹云近被石块砸中,也只是右肩轻度骨折,算不了什么。曹云近坚持不住院,包扎好以后就回到自己的房子里。副队长照顾了他一会儿就回警局去了,骂骂咧咧地说一定要查出来那些人是谁。刚刚副队长的脸被碎石块划伤,曹云近说:你还是先回去休息吧,不用查,那群人肯定是亚合集团找的。副队长洗了洗手就走了,临走的时候不放心,要打电话叫应应过来,曹云近不让他打,说:要叫就把秦浣那小子叫过来吧!

秦浣来的时候很夸张地提着大包小包的补养品,什么补血的、通脉的一大堆,连补肾的他也买来了。曹云近看着这些东西哭笑不得,说:你真当我就快要归西了是不是啊?

秦浣干笑:你看我平时公司里忙,没机会照顾你,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曹云近受伤,可是还不忘记案子。他兴致勃勃地向秦浣打听亚合集团的事情,秦浣皱着眉骂他真是贱骨头。秦浣告诉曹云近,亚合集团的总裁叫陆央,副总裁是吴洪立。亚合集团大体上分为三块:房地产,影视投拍,还有就是零散的时装以及化妆品设计。其中的支柱部分是房地产,根本城其他房地产公司相比,亚合有很多优势,比如关系网大,每个项目都有好几家银行在背后支持。另外亚合集团的融资能力也比较强,通常一个大项目做下来,亚合的资产都会剧增。

曹云近喝了口水打断他,说:我要听的不是这些,你给我说说亚合的内部消息,就是野史之类的东西。

秦浣摸着脑袋想了想说:野史?我想想。我只听说亚合的老总陆央有两个结拜兄弟,一个是吴洪立,另外一个就不知道了。

曹云近看着他,小声地问:会不会是汪会朋呢?

你不是跟我说过汪会朋是吴洪立的私人保镖么,应该不会吧。据我猜测,跟亚合两大巨头结拜的这个人是法院里的,职位还不低,不然亚合不会每次遇到司法上的事都能轻易地兜转过去。

曹云近若有所悟地点点头。秦浣粗手粗脚地给他剥了一个橘子,放在床头拍拍手说:我得走了小曹,公司里还有点事,我们老大又弄得我们不高兴,现在还得开会商讨新的项目。你自己注意点,别跟应应怄气了。

曹云近微笑说:走吧,我不要紧,谢谢你来看我。

秦浣站在门口看陌生人似的看了他一眼,说:妈的,真肉麻!

秦浣走了以后,曹云近就躺在床上发呆,先想亚合集团想吴洪立,想来想去最终整个大脑都缠在应应身上。曹云近思索了半天,虽然还不明白上次应应为什么跟他发那么大的火,但是他决定向应应道歉。真心相爱的两个人有什么不可以谅解的呢?

曹云近先给应应发了一条短信:应应对不起,我很爱你。

在屋子里等了一会儿,应应没回短信。曹云近一旦确定了要向应应道歉,就忽然间感到有些迫不及待,恨不得一下子出现在应应面前。两天时间没跟应应联系,仿佛过了两年似的,那种明明想在一起偏偏还要装作不在乎的感觉真是难受。

曹云近稍微活动了一下肩膀,似乎没什么大碍,他起身就去了电子城。

可是曹云近在电子城并没有找到应应,问维修部的人,原来应应今天调了班。曹云近问应应去哪儿了,都摇头说不知道。曹云近给应应打电话,那头不接。曹云近急了,揪了一堆朋友询问。他肩上还打着绷带,大家吓坏了。后来有个人告诉他应应去了春情夏韵杂志社。

曹云近拦了辆出租车就往那家杂志社赶。到楼下的时候电梯还坏了,只好爬楼。曹云近呼哧呼哧地爬到六层,找到了编辑部。曹云近轻轻地敲了敲门,开门的是一位长着瓜子脸樱桃口很秀气的女孩子。曹云近看到她,不知道为什么脸上微微一红。他说:请问一下左应应小姐在哪儿?

秀气的女孩子看着曹云近的绷带,怔了怔,回头跟里面说了几句,然后指着楼道说:在摄影房里,往左拐第三间。

曹云近来不及跟她道谢就朝摄影房里跑。曹云近经过这一路的奔波,已经是心潮澎湃。摄影房的门没有关,曹云近进去以后,发现有个小间,探头看看,里面的景象让他目瞪口呆:令他牵肠挂肚的应应正穿着一身又暴露又怪异的衣服站在一个眯着小眼睛的摄影师面前,嘴角含笑,面带春风,乳房的上半部都露出来了。

曹云近身上的那点血液一下子全都冲上了脑门,站在那里几乎是要浑身发抖了,受伤的肩膀连带心口那一块都出奇地疼起来,那是真正的生理上的疼,一颤一颤地,疼得让他无法忍受。曹云近本身就对这种事情比较保守,骨子里还存有一点大男子主义的思想。他尤其气愤的是应应过来做这种事情竟然不跟他说明白,不说明白就是心里有鬼,心里有鬼就是对爱情不忠。枉我那么呵护她、宠着她,她难道就没把我放在心上过?她在我面前表现得那么单纯可爱,难道都是装出来的?这个性感妩媚风骚的女人才是她本来的面目?曹云近这两天忙得大脑都转不过来,这时候千丝万缕堵在心口,不由得越想越混乱起来。他用力地咬了咬嘴唇,既愤怒又委屈,鼻子酸酸的,他用力推了一下墙壁,一声不响地离开了。

事实上我们美丽的左应应小姐根本没有发现曹云近的到来,她身上的衣服是摄影师要求穿的,说是前卫一点,应应想赚人家的钱只好接受。不过这么一来她把自己的衣服和手提包都留在了更衣室,手机调了振动就放在包里。应应不知道曹云近给她发过短信,不知道曹云近给她打过电话。

应应跟着朋友过来的时候听说要的是比较前卫一点的照片,但是没意识到得这么暴露。朋友把她带到那个蓄着长胡须眯着小眼睛的摄影师面前,她便开始后悔了。这个摄影师细看来没有什么令人讨厌的地方,但就是觉得扎眼,觉得别扭。他看着应有的时候应应就感觉有一根毛乎乎的藤蔓缠住了自己的腰身,非常不舒服。相互介绍之后,摄影师简单说明了情况。应应犹豫了一下,做出抱歉的样子说:不好意思,我不大适合拍这种照片。

小眼睛摄影师有点意外,看了看朋友。朋友咳了一声对他说:可能是我们的左应应小姐觉得报酬不够吧?

摄影师哦了一声,说:那个不要紧,应应小姐只要答应愿意拍,我可以付双倍的报酬,财务部那边我来搞定。

朋友假装惊讶地张大了嘴,喊着说:哇,双倍的报酬!就是一张封面给六千啊!

应应心里也波动了一下,心想这个活儿也不错,每个月光是拍拍照片就抵得上自己的工资了。但是应应还是觉得有点不妥,她不是傻瓜,哪有这么容易赚的钱?再说他们的杂志也不可能每一期都用同一个人的照片吧?这么一想应应就开口回绝了,说:真不好意思,我不习惯穿那种衣服。

应有的态度让朋友很尴尬,他看出来应应已经动了心,但是还有疑虑。于是朋友让摄影师翻出了以前的照片,对应应说:不瞒你说,我们这位摄影师是法国留学回来的,在国外的名气很大,光是奖杯就捧回来一大堆,只是国内的摄影圈还不习惯他的作品。不信我给你找找看,他在国外捧红的名人就有好几个,都是因为我们这位摄影师给她们拍了一组写真才红起来的。你看,这个,还有这个……

朋友一边翻一边指着上面的照片给应应看,而摄影师就微笑着站在一边,似乎不善言词。应应刚开始就是随便看了两眼,等到朋友快翻完的时候,她忽然发现了一位熟悉的明星。这的确是位刚刚蹿红的名人,应应熟悉她是因为喜欢看她给一家法国香水做的广告。应应看到这个女人,心里不由得紧绷起来,渐渐相信朋友说的话了。应应心想:人家这么个明星都拍过,我还担心什么?说不定哪天摄影师在国内的摄影圈里被认同了,我也会跟着红起来呢!红起来的话就不用每天为了买不起那些名牌的衣服和化妆品而忧愁了,还可以有一所很大的房子,不用阿近每天这么辛苦地攒钱,到时候两个人幸幸福福地在一起,手牵着手没有烦忧。

应应把这个事情想象成电视剧里一个简单的情节。这个念头就像是硫酸一样,立刻腐蚀了她的最后一道防线,她挣扎两下就缴械投降了。她乖乖地道更衣室里穿上了摄影师提供的衣服,还按照他的要求摆好姿势,调整好表情。

等应应拍完了那组照片,换上了自己的衣服以后,她才发现手机上有一条短信和一个未接来电。应应看见那个熟悉的号码,心里甜蜜得开了花。看来曹云近还是喜欢迁就她,其实应应这两天又何尝不思念曹云近呢?那种煎熬简直令她无法忍受,但是应应就觉得曹云近不对,他老是不会哄人,还对自己那么凶,应应这么矜持就是想让他明白,没有哪个女孩子是不需要甜言蜜语的。其实那天只要曹云近说上一句心疼她的话,应应就不会发那么大的脾气,但是这个曹云近就是不解风情。现在好了,他终于向自己道歉啦。应应急忙给曹云近回了一条短信,然后下了楼就打车朝曹云近的住处赶去。

曹云近收到了应有的短信,但是他正在火头上,根本不想理会,他不明白到底应应这样做是为什么。原来她口中所说的帮几个朋友的忙就是去给人家拍这种色情照片!曹云近越想越心烦,把桌上一包招待客人的烟拿了起来,抽出一根点上。翻出一盘崔健的光碟,曹云近开始一边吸烟一边听摇滚,那真是一种奇妙的感觉,只有这样才能暂时平缓他心中的伤痛。可惜白色的烟雾对不会吸烟的人来说是难以忍受的熏腾,曹云近本来眼睛就有点红肿了,吸得急促又被呛到了,咳嗽两下,眼里都流出了泪水。 曹云近跑到卫生间洗脸,在哗啦啦的水声中他忽然有一种冲动,一下子把头埋到了水龙头下面,冰凉的自来水让他有点清醒过来。我是不是太冲动了?这么个小事算不了什么,至少该给应应一个解释的机会吧?

而这个时候应应就在曹云近的门口按门铃,按了几下里面没有反应。应应听见里面有吵闹的声音,就梆梆地用力敲门。但是曹云近不开——不是不想开,而是没听到。应应急了,开始疯狂地给他打电话。曹云近还是没听到,他正在卫生间里哗啦哗啦地冲头。

等到曹云近擦着头发出来的时候,刚好崔健的那首经典歌曲《一无所有》唱完了,曹云近听见手机在急促地响,是应有的。曹云近赶紧接听,可是只能听见断断续续的哽咽。曹云近连忙问她:你在哪儿响应应?

那边还是哽咽,没有说话。但是从房门处传来有气无力的两声,“啪、啪。”

曹云近奔过去,一把打开了房门,才看见应应已经在门外哭成个泪人了。

曹云近心里百感交集,张开口想说什么还没说,鼻子就酸了起来。应应看见他缠着绷带的右臂,仿佛一下子全都明白了,哇的一声扑到曹云近的怀里。

当天晚上应应没有回去,就留在了曹云近的住处。爱情很自然地将这两个人揉在一起。他们一起洗澡,在温暖的莲蓬头下面拥吻。曹云近肩上的伤还没好,应应一边流泪一边替他清洗。后来他们就缓缓地躺到了床上,衣服一件一件地脱下来。曹云近很小心很谨慎,倒是应应那个晚上很疯狂。曹云近从来没想过应应还会有那种表情,但就是那种奇怪的表情让曹云近心醉。他在心醉之余还隐隐约约地有点诧异,看着应应光滑的、痉挛的大腿,曹云近发现应应像是一头浑身充满野性的驯鹿,她美丽但是难以驾驭。

事后应应无力地躺在曹云近的胸膛上,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话。应应对曹云近说:阿近,我们结婚吧,我不要房子了。

曹云近捏了一下应有的鼻子,笑着说:傻瓜,房子是肯定要有的,难道将来还真让居委会大妈帮咱们养孩子不成?上次被打之后似乎事情还没完,副队长不时地接到一些匿名的威胁电话。他是城南分队的队长,年纪轻轻就坐上了这个位子,肯定办过不少的大案子,得罪过不少的大人物,像这种匿名电话他也不是没接过。但是这阵子的很不一样,每次打过来的都是不同的人,却针对同一件事,而且也不会说你要是怎么怎么样我就会怎么怎么样,或者你要是不怎么怎么样你的家人就会怎么怎么样之类的。这些人平静地对付队长说:我知道你盯上我们了。然后不等副队长回话,他们就一五一十地把副队长及他家人的情况说出来,语气柔和得像是聊天一样:你的父亲五十岁,母亲四十六,都已经下岗,住在汇宁小区。两位老人家不想花副队长你的工资,就开了家小商店,每个月过得紧巴巴的。而且你还有个不为人知的妹妹,她三岁的时候被别人抱去领养,这家人对她其实不好,你妹妹小时候经常挨打,副队长你呢一直对你妹妹深感愧疚,很想补偿她……

副队长在电话这头听得后背冷飕飕的,想挂掉却又放不下手,直到对方说了句:副队长你不想让情况变得更糟是吧?副队长头一次感到了这种电话的威胁力,呆在那里说不出话来,眼前闪现出家人亲切的面孔。副队长害怕失去这些,真的很害怕。小时候家穷,爸妈还有妹妹为了能让他考上大学都牺牲了太多,结果副队长选择了警校,两位慈祥的老人家没有反对他。到现在为止,副队长依然没有办法让他们过上富足的日子,反而害得一家人每天替他担惊受怕。副队长想到这些眼里就涌出了泪花,他一定不能让自己的亲人受到伤害。

副队长感觉出这次的对手是那种说得出做得到的风格,一旦自己继续威胁到他们,很可能就会出现血腥的事件,但是案子又没法放手。副队长明白打电话过来的那些人都是亚合集团的,要想继续查下去就得换个路子,从袖刀入手。

副队长想打个电话给曹云近的,可是忽然间千头万绪不知道从何说起。心想就是查袖刀又能查出来什么呢?查来查去还是要跟亚合有关联的,说不定这里面还有天大的秘密,难道我这样就能躲过去吗?我避开亚合就能保证我的家人安全吗?

副队长出了一会儿神,赶紧调整心态,换上便装去了西令街。不管结果怎么样,副队长想:案子我都是要查下去的。

副队长很多时候喜欢一个人出去查案子,带上他那帮兄弟他反而觉得是累赘,搞不好还有关踆、关超安插进来的内奸。还是一个人妥当,要选也是选曹云近,虽然曹云近不是警察,但是他有着同样敏感的嗅觉和细密的心思。可是曹云近上次受了伤,弄得副队长心里挺愧疚,老觉得那块石头本应该砸在自己身上的,现在却要兄弟来替他承受。

副队长坐公交,还好没人认识他,转了两趟车才到偏僻的西令街。找到王师傅的铺子,老人家正在磨一把剪刀,剪刀应该是自己打造的。屋里没其他人。副队长咳嗽了一声说:王师傅在忙呐?

嗯。王师傅自打他进来就没抬头看他一眼。

副队长自己找了张凳子坐下来,看着他磨。王师傅的脾气他领教过,倘若惹得他不高兴,今天就白来一趟了。副队长坐在板凳上,手不由自主地伸到口袋里,摸到烟盒的时候才记起来,上次别人跟他说过,王师傅是不吸烟的。不吸烟的人一般都讨厌闻到烟味。副队长乖乖地把手缩了回来,继续看王师傅磨剪刀。看着看着他就被吸引住了,王师傅的手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疤痕,一道一道的,不仔细看还以为那是戴了副粗糙的手套。副队长一直不明白的是,一个铁匠怎么能在现代化的大都市里生存?难道真的还有那么多的人需要手工的铁制品吗?另外,为什么这个铁匠磨出的剪刀会比市面上那些师傅卖得好那么多?

正想着这些问题,王师傅突然停了下来,擦了把汗,看着副队长说:你不要等了,我可以干脆地告诉你,那把刀的确是我打的,但是你别再问我其他的问题,除此之外我什么都不知道。

副队长有些惊讶,本以为王师傅这次会跟上次一样否认的,没料到他这么快就承认了。这样反而弄得副队长不知道如何是好,准备的一大堆言辞都派不上用场了。副队长稍微思索了一下,说:我知道王师傅您不想牵扯进来,但是不管怎么说,凶器都是您打造出来的,我很诚恳地希望您能向我们提供一些有用的线索。

王师傅生冷地笑了笑,说:凶器是我打造的没错,但是这样就表示我得向你们提供线索?那司机开车撞死了人你们是不是也去找汽车公司?有人喝醉酒杀了人你们是不是还得去找酿酒厂?你们这些警察,真正的坏人不敢抓,就知道过来骚扰我们草民。

副队长被他说得脸都红了,又找不出什么话来反驳,只好道了歉然后灰溜溜地逃走了。看样子王师傅对警察没什么好感,副队长又不喜欢用强硬的手段,袖刀这条线索也就伴随着王师傅的话到此为止了。

副队长从王师傅的铺子走出来,十分郁闷。王师傅那句“真正的坏人不敢抓”说中了副队长的心事,就好像一把将他的裤子拉了下来一样,让他感到无地自容。这是副队长当一名人民警察至今最痛苦的一次,他的尊严和信心都被人无情地伤害了。实际上副队长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过错,作为一名警察,他想尽职尽责查出真凶绳之以法,但是他同样也得作为一个儿子、一个兄长,要竭尽全力地保护他的亲人。

他心情不爽的时候就习惯性地去了一九三三,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对一九三三有点依恋的感觉。副队长已经不知道上次醉酒之后,在谈池云的时候他跟曹云近说了一句我喜欢她。副队长念念不忘的是池云哈哈大笑笑到流泪的样子。

今天池云恢复了往常的宁静温和,面对付队长的时候只是微微地笑。副队长一边喝酒一边唠唠叨叨地跟她说着自己心里的事,池云给他倒酒,偶尔劝慰两句。副队长自从上次在这儿喝醉之后就不敢再多喝了,生怕酒后出丑。

喝了一会儿,副队长也唠叨够了,看看池云,还是平静得像一汪湖水。副队长轻声对池云说:我得走了。

池云点点头。副队长想说点什么但终究没说。他站起来,扶好椅子,缓步走了出去。快要走到门口的时候,副队长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那一眼令他终生难以忘怀:池云正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眼睛里面相是注了水,用那种只有看心上人才会有的目光深情地看着他。

副队长定在那里,再也挪不开脚步。忽然心里既甜蜜又忧愁,不知道池云用这种目光目送他多少回了。这两个人,一个冷峻到有些木讷,另一个总是把自己隐藏得很深。如果不是副队长今天反常地回头望了一眼,这段感情不知道还得等待多久。

曹云近再见到副队长和池云的时候,这两个人俨然是一对小夫妻了。曹云近有点意外,但是更为他们两个高兴。曹云近笑嘻嘻地叫了池云一声嫂子,池云羞得躲到柜台那边去。曹云近跟副队长喝了几杯,副队长捏着酒杯问他:伤全好了?

全好了,现在人也更精神了。曹云近扭动了一下肩膀示意。

副队长长叹一声:精神了也没有用。

怎么?是不是觉得案子没法查下去了?

副队长不回答,又倒了一杯酒,喝下去。副队长的眼睛里面已经布满红丝,他看着桌子对曹云近说:小曹,我的脾气你不是不懂,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我是不会收手的。

但是现在你打算收手对不对?

我没法查下去,再查下去我的家人就危险了。

曹云近听到这句话也仿佛一下子被挫败了似的。他跟副队长的情况不一样,他自小就是个孤儿,他不能体会副队长现在的心 情,但是他明白失去亲人的那种痛苦。曹云近一口把杯里的酒喝光,说:你本来该听伯父的话好好考大学的,偏偏选了警校,你不是个好儿子,也当不成好警察!

曹云近从一九三三出来以后心里有点后悔,刚才那番话说得太重了。曹云近的本意是想激励一下副队长,希望他能振作起来把这个棘手的案子查下去,但是说得太重指不定会一下子把他给打沉了。曹云近想了想,没回去跟副队长道歉,说就说了,案子到底查不查看他自己选择。

秦浣是在曹云近回到屋子里的时候给他打的电话,秦浣骂骂咧咧地说个不停,说到后来曹云近终于弄清了头绪。原来秦浣的公司在新项目上面采取的措施不利,吃了大亏,决策者不向大家自我检讨,却说错误出在秦浣他们几个身上。秦浣受不了那个目光短浅又胆小怕事的老总,在公司里跟他吵了一架。老总一气之下说:操,我才是老大!你在这个公司就得听老大的,不想听你就别待在我手下!

秦浣冷哼一声,说:我就等你这句话!

周围的同事看见气氛不对,也不知道该不该上来劝一句。后来有两三名公司的元老级人物站出来说:本来是小事一桩的,没必要弄成这样,秦浣出去了对他对公司都不好。

但是,这时候秦浣已经下定决心要抽出属于自己的股份。老大没有提出反对的意见,面无表情地看着秦浣。秦浣跟了他这么多年,有多少能耐他不是不知道。这个小公司能发展到今天,起码有秦浣的一半功劳,是他做成了几个决定性的工程。但是老大毕竟是老大,在赞赏秦浣的时候,他更多地感到了危机,觉得这个人在公司里早晚会把自己吃掉。于是老大就找了个借口把秦浣调到销售部,这个部门在公司里是没有多少决定权的。

谁知道秦浣在这个部门不仅混得如鱼得水,还大大扩建了自己和公司的关系网。老大这下更害怕了,他看得出来,公司里好多人已经替秦浣打抱不平了,觉得他不应该只待在目前这个职位上。再加上秦浣平时总是和他意见不同,每每在大庭广众之下和他顶撞较劲,且不说谁对谁错,单是这份不尊重已经足够老大生气的了。

这次的事情只不过是老大的一个借口而已,他早晚要除掉秦浣的。这么个虎狼人物待在谁手底下谁都害怕。

秦浣当然不是不知道老大的阴谋,他也早就考虑过离开的事情了。对秦浣来说,最佳的时机还没来临,这时候走是件很不妙的事情。但是秦浣冲动起来也管不了那么多,这几年在老大那里受的窝囊气也够多的了。秦浣其实没有要顶掉老大的意思,他只想哪天公司资本雄厚了,自己出去单干,那时候他的资金应该也够折腾一阵子的了。但是这个老大不仅鼠目寸光,还疑心奇重。每次秦浣为公司提出好的意见,他都会不加考虑地否定掉。你说这样的人谁能受得了?

秦浣给曹云近打电话的时候,怒火还没消,他恨恨地说:我他妈自己干!就是在街边卖小吃也比窝在他手底下强!

当然秦浣没有真的去街边卖小吃,他回到了不悔酒家。秦浣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想念自己的妻子,或许是因为他太花心,但是秦浣心里是爱着妻子的。妻子是那种标准的贤淑的家庭主妇,最让秦浣喜欢的就是,她从来不过问秦浣的行踪,哪怕是秦浣半个月不回家,她也不会啰啰唆唆地问他到哪儿去了。

不悔酒家的老板娘——他的情人小焦,是个很有能力的女孩子,这两年,在她的打理下,原本只有八十多平方米的小酒店发展到一百五十多平方米,上下两层。小焦扩招了七名员工,又去外省重金聘了三位厨师。她的称号也从老板娘变成了经理。虽说酒家现在的规模仍旧不大,但是也很不容易了。

实际上秦浣这时候从公司里出来是极不明智的,现在公司的资金周转不利,在两个项目上又栽了大跟头,秦浣那一成的股份提出来也就一百多万,而且公司还收回了给他配的丰田。但是不管怎么说秦浣还是出来了。秦浣回到小焦的酒店,心里踏实了不少,他觉得不悔酒家起码是他的一条后路,他现在放开手去闯,即使失败了也不至于翻不了身。

秦浣花了一整个晚上的时间思考如何有效地使用这一百万。从公司里出来的时候,一个忠心的下属说:希望秦经理还在房地产上发展,只要你能爬起来,我一定跟过去。秦浣拍拍他的肩膀,没说什么。秦浣是个大丈夫,他知道从哪儿跌倒就从哪儿爬起来的道理。但是在商场上一个大丈夫更要懂得审时度势,不能因为一时的起落而意气用事。现在要投资房地产的话肯定不行,他势单力薄,况且在圈内还树敌众多,就是能获利也是蝇头小利,很难翻身。当然还有一个办法就是依托一个强大的房地产公司,在那里施展自己的才华,但问题是秦浣过够了这种什么事情都要听命于人的日子,很多事情让他来做的话会做得更好。秦浣天生就是一个帅才,做个小将只会辱没他的才华。

秦浣琢磨了很久,既然房地产现在不能碰,那最好就选择承包酒吧或者沙龙——秦浣在这方面有过研究,然后依靠酒吧产业逐步扩大资本。资本大了他就没那么多的顾虑,可以回到房地产上面放手一搏。承包酒吧的话秦浣肯定得选择一个远离不悔酒家的处所,这条街的位置不太好,没有太大的发展前景,小焦把酒店打理成这个样子已经十分不容易了。

秦浣经过两天的摸索,终于打听出繁华的千邻街有一家酒吧出租,负责人是个姓施的中年人。那个竞争很激烈的酒吧实际上包括三部分:酒吧、卡拉OK和西餐厅。餐厅五百多平方米,白天做餐厅,夜里就开卡拉OK,酒吧另外分开。

秦浣是陪一个不大熟的朋友过去的,那个朋友请他过去当咨询参谋,不过秦浣自己本身就对这家酒吧承包充满了兴趣。可是过去的时候才明白施老板要出租的是餐厅和卡拉OK,秦浣最想承包的酒吧施先生却要自己管理。

长得肥头大耳的施先生吐了一口烟,对秦浣的朋友说:我把装修好的餐厅交给你,你自己去找财务,安排人,管理,我只要一年收到六十万的租费,其他事情我不管。

朋友对这方面不大懂,虽然觉得施老板的条件不够妥当,但是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他看了一眼施先生,害怕对方看出他的心虚,弯起嘴角摆出一副内行样发问:那么施老板,我们财务分开可不可以呢?图章该用谁的?

财务你自己去找,账簿用两本,图章用我的。施先生漫不经心地说。

但是这样大家都可以偷做账簿弄假,不大好吧?

施先生眼珠一转,想了想说:我问过别人,这个没问题,顶多我们请中间人核实。

朋友没有话说了,他轻轻咳嗽了一声,朝秦浣望去。秦浣会意,用舒缓的语气问那个施先生:你这个六十万是个什么概念呢?

这句话戳中了施先生的软肋,本身他就不怎么懂这些,跟秦浣带来的朋友差不多,只是这方面的负责人而已。施老板犹豫了一下,装出坚决的样子说:我只要六十万就可以了,我和单位就是这样讲的,他们也只要收到六十万就可以。我跟你们说,想租这家酒吧的人都在外面排队了,六十万是什么概念我不管。

怎么可以不管呢?这是很重要的。秦浣看出了对方的破绽,眼中一亮,继续用舒缓的语调说:六十万究竟是营业额还是毛利,或者纯利润,这是三个不同的概念。所谓营业额是指营业总额,是要上税的,有一笔营业额就要上一笔的税,从正规的路子上讲是不能逃的。除此之外,还要交特种消费税,酒吧舞厅现在都要交这个税。假如经营其他的东西的话,还有可能要交城建税、能源税和教育税,当然这些都是小税。最后还要扣掉成本,像这样的酒吧,一杯柳橙汁外面卖五块,你最高卖到十五块吧,利润百分之二百,总还有三块钱的成本,加上人工成本,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酒吧餐厅的水电花费……也就是说如果上交的六十万是指纯利润的话,一年的营业额起码要做到一百二十万才够,做到一百五十万只能剩三十万,还得交个人所得税。一年营业额一百五十万,每个月就要十二万多,每年去掉假日休息天按三百天计算的话,每天营业额就要做到四千,五百平方米能放多少个座位,一天能赚多少,你们可以自己推算一下。

朋友和施先生听完这番话都倒吸一口冷气,也来不及细辨秦浣说的是否正确,立马败下阵来。朋友被秦浣这么一说,死活都不愿意承包这家酒吧了,拉着秦浣要走。

秦浣把那个朋友送走以后,转身就回来了,不仅跟施先生签下西餐厅和卡拉OK的承包协议,还把施先生不大愿意出租的酒吧给租了过来。曹云近在报社里的时候副队长给他打了电话,听得出来副队长还有些犹豫。曹云近知道这次对于他来说确实很难选择,对手也的确有足够大的威胁力,不然一向果敢的副队长不会这么优柔寡断。副队长问曹云近:汪会朋值得我们这么为他拼命吗?

曹云近在电话那头沉默半晌,反问他:副队长,你真觉得我们这么做是为了汪会朋吗?

副队长不说话了,他听出来曹云近话里面有东西,但是一时也搞不懂他真正的意思。副队长挂了电话,挂电话之前他对曹云近说:我再想想。

副队长说想想,实际上是去了一九三三,他要听听他云的意见。一个男人在关键的时候总是需要听听女人的想法。聪明的池云实际上早已经看出副队长心中的疑虑,她所要做的就是不让别人为她担心,不管副队长能不能坚持下去,池云都不会让他因为一个女人而难以抉择。池云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她分外珍惜和副队长的这份感情。她自卑,她觉得自己配不上这个优秀的男人,当年的那段经历简直就像一个魔咒,将她的身心紧紧地束缚起来,她把自己压抑了这么久。现在池云仿佛把酝酿了多年的温情都一下子喷薄出来似的。

池云脉脉含情地对付队长说:你去吧,只要你选择了,我肯定支持你。

副队长突然有种温馨到要落泪的感觉,他这么多年一个人生活惯了,没料到爱情原来这么美妙,美妙得让他措手不及。他深情地吻了池云一下。

等副队长下定决心把案子查下去的时候,曹云近才告诉他一个重要的事情。曹云近说:我翻出了十年前跟汪会朋有关的一桩案子,据我估计十有八九是起冤案。案情概要是这样的:李浣逸,女,一九六九年生,一名护士,婚后发现其夫苏衡有性虐待倾向,李要求离婚,但苏不肯,李怀恨在心。某日李与苏争吵,李气愤之下跑了出去,苏紧随其后追到医院。在医院五楼,苏强行将李拉到一个偏僻的楼道,对其殴打,恰好被路过的汪会朋看见,汪上前把两人拉开,但是李已经恼羞成怒,趁苏不注意从背后将其推下楼,苏当场死亡,见证人还有医院的护士长和一名实习医生。后汪会朋报案,李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缓刑两年执行。但是在入狱后的第三天,当苏母刘氏前来探监时,李不仅不思悔过,还对苏母破口大骂,苏母啼哭而归。邻居串门的时候,发现苏母已经于房中自缢。

副队长问他:你怎么判断出这是一起冤案的?

曹云近嘿嘿一笑说:副队长又想套我的话是吧?我翻出这起案子的时候就已经问过当年那个护士长和实习医生,结果他们都是闭口不谈,护士长几乎就要把我驱逐出去。后来我又去问苏母的邻居,结果你猜怎么着?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就把门关上了。

这么说还真有问题了?副队长点上了烟。

不光是这几个目击证人,在我调查的过程中发现,所有跟这起案子有关的人员都是讳莫如深,一句话也不肯多说。曹云近没有等他把烟吸完就急切地说。

副队长依旧不紧不慢地吸着他的八喜烟,曹云近安静下来,在一边等。副队长吸完这根烟以后,冲着曹云近低声说:我回去查查,这事还得再说,搞不好就是我们一个有力的把柄。

副队长回到警局以后,立刻找到了他一个在司法部门的好朋友,副队长问起李浣逸的案子时他嘘了一下。朋友把他拉到一边,四处看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