谜宝藏系列之一 沙海迷锦(一部西域考古探险奇书!失窃文物,异域文化,神秘传说开始揭开面纱!)(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23 03: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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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凤舞焰

出版社:万卷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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谜宝藏系列之一 沙海迷锦(一部西域考古探险奇书!失窃文物,异域文化,神秘传说开始揭开面纱!)

谜宝藏系列之一 沙海迷锦(一部西域考古探险奇书!失窃文物,异域文化,神秘传说开始揭开面纱!)试读:

引子

我坐在断崖上,大口喘着粗气,浑身力气都被耗干了,只能背靠着一个小土包,茫然望着天空发呆。前面没有路了,身后的石门也已经关闭,包子和杨sir被关在了石门的另一边,生死未卜。只留下我一个人,在孤独的断崖上苟延残喘。

这里是阿尔泰山中段,估计再往前翻过两个山头就到蒙古国的地界了。阿尔泰山是典型的断块山,一条西北走向的断裂带将连绵起伏的山脉拦腰斩断,秋冬季节,凛冽的寒风从山谷中刮过,整个山脉就像一只被斩断的困兽,在天地间发出无奈的闷吼,不过,也有人说,那是山神发出的警告,警告那些无知的闯入者,这里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地。

阿尔泰山,蒙古语译为金山。如果有傻子认为:金山就是用黄金堆成的山,那我就是这个傻子。当然,我不是唯一一个傻子,不过,我也许是唯一活到现在的傻子。半年前,杨sir找到我和包子,一起来寻找传说中阿尔泰山里的黄金。从此以后,我们踏上了漫长而曲折的旅途。现在,我们的探险即将结束,谜底似乎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我们却先一步走上了穷途末路。

包子大名包小康,是个厨子,半年前跟着我一起来到新疆。他喜欢叫我boss,却因为发音不准,老是叫我波斯,我每次听到心里都不舒服,波斯,波斯,好像我是他的猫。包子长得贼眉鼠眼,个头也不高,但他做得一手好菜,心地也还算善良。至于缺点…算了,都混到这份上了,多想点儿人家的好吧!

杨sir告诉我,他叫杨慕之,一个挺文绉绉的名字。不过,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他的真名。别的我不知道,他骗人绝对一流。人家是杀人不眨眼,他是骗人不眨眼。愣是哄着我和包子历尽千辛万苦从塔克拉玛干沙漠赶到和田,又从和田赶到库车;最后还跟着他到了这个鬼地方。到现在,他生死未卜,我这个上当受骗的人反而一边喝着冷风一边怀念他。

还有吕方阳,吕教授,他是个文人加学者,头脑却比谁都单纯,平时看上去文质彬彬,可书生意气一上来,那狠劲儿和土匪有得一拼。

人在困境中总是喜欢回忆,我扭头看了看背包,这个黑色尼龙包现在是我唯一的行李。背包里有汉代的织锦图,唐朝的名师真迹,还有一个纳骨器,它属于一个早已消失的宗教。这些东西,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无价之宝,可对我来说分文不值,因为我的包里唯独没有食物和水。没有这些东西,我恐怕活不了多久。一时间,我想起了探险电影里那些经典的桥段。主角们找到宝藏,发现铺满黄金的地面上散落着许多白骨,虽然白骨被璀璨的光芒镀上了一层金,但这有什么意思?

我不禁怀念起自己的小商贩生涯,开饭馆儿虽然收入不高,但每个月的稀饭钱还是有的,总不至于饿死。

风又大了些,土包上唯一一棵小树苗在大风中左摇右晃。这个山顶我再熟悉不过了,因为我曾在录像带里看到过这个地方。对了,如果没有那盘该死的录像带,我也不会上杨sir的当,走到今天这步田地。

天空中飘过一团沉重的乌云,乌云中还夹杂着隐隐的红光,似乎是在提醒我:停止回忆的时候到了。我深呼吸一口气,慢慢站起来,一步步朝前走去,眼前是一个看不见底的深渊。我即将踏上另一个世界,至于这个世界是传说中的黄金之地还是冥国,我就不得而知了,我唯一清楚的是:如果杨sir和包子没有机会走下去,至少我要替他们走完接下来的路,就算那是条死路。

头开始发晕,双腿一软,我的身体不自觉地向前倾斜,跳下悬崖,下坠引起的失重感非常难受,但很快就过去了。在我失去知觉前的最后一个念头是:也许,传说根本就不可能成真吧…第一章包子

我叫宋方舟,诺亚方舟的方舟,按理说,我应该很喜欢水,不过事实正相反,我对沙漠特别感兴趣。读初中时,我暗恋一个女孩儿,女孩儿喜欢三毛的《撒哈拉沙漠》,为了和她有共同语言,我愣是熬了三个通宵,把这本书读完了。结果,她关心的是荷西和三毛,我关心的是撒哈拉,我们最终还是没找到共同话题,女孩儿没看上我,倒培养了我对沙漠的爱好。所有沙漠里,我最向往塔克拉玛干,虽说面积比不上撒哈拉,可毕竟是咱们国字牌儿的。当时的我想法很单纯,听说沙漠里找到了石油,所以一心想长大以后去做地质勘探,为祖国做贡献。

事实证明,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差距是巨大的。成绩不好的我,大学没考上,只好在家乡开了一家小饭馆儿,糊涂度日,包子是我聘请的大厨。

包子和我同岁,他家里很穷,初中没毕业就跟着亲戚外出打工,做过学徒,跑过传销。后来还跟着几个亡命徒跑去盗墓,最后九死一生逃了出来。从此沉下心学了门做菜的手艺。包小康是他长大后给自己改的名字,意思是脱贫致富奔小康,他说他这辈子穷怕了,一定要想办法挣钱,给自己谋个落脚的地方。

饭馆儿总共只有三十平米,生意不好也不坏,平时闲得很,就中午比较忙。一年下来,我除了对“中午”这个词特别敏感外,基本没有别的长进。有时候想起来,自己也觉得心里憋屈,想我一个大好青年,二十出头就在家里开饭馆儿,像个女人一样。时间长了,我心里就像窝着一团火,总想找包子套磁,让他把当年那段盗墓的经历说出来,可是包子打死不说,只是告诉我:那不是人干的事儿。

闲来无聊,我也经常上网,谈过几次网恋,最后都不了了之。到后来,我彻底灰了心,干脆连聊天室都不去了,在各种网站间瞎转悠。按理说,像我这种人,和探险毫不沾边,但命运就是奇怪的东西,总会在不经意间改变一个人的未来。当我们历经艰辛,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才突然发现,原来所有的必然只是来自于当初一瞬间的冲动。

这天,一个普通的网站成了改变我命运的导火索。

这是一个自驾游网站,浏览量不算大,里面的会员大都是些喜好旅游的人,他们自称驴子,背着一个包就能走遍天下。这群人有的是朋友,有的互不相识,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临时组织起来。一个人发出邀请,有意向的人就回应,大家约好时间地点,到时候一起出发,组织松散却零而不乱,遇到困难互相帮扶着走,是名副其实的探险爱好者。

网站首页有一条醒目的LOGO:塔克拉玛干沙漠探险,寻找传说中失落的小河文明。

这个标题一下子把我吸引住了,我赶忙点开页面,上面写着:塔克拉玛干,维吾尔语意为“进去就出不来的地方”。但也有人说,塔克拉玛干沙漠孕育了无数辉煌灿烂的文明,是一个遍地宝藏的地方,赫赫有名的小河墓地就是其中之一。

小河墓地位于孔雀河下游河谷南约60公里的罗布沙漠里,面积约2500平方米,是一处规模庞大的墓葬群。1934年,瑞典探险家贝格曼首次揭开了小河墓地的神秘面纱。小河墓地规模庞大,据传里面有上千口棺材,大部分是船型棺。但非常奇怪的是,小河墓地里的棺木并不是平行放置的,而是上下累叠在一起,至少在三层以上,这种墓葬形式极其少见。考古学家挖掘了其中一部分,发现墓地中的陪葬物属于两种文化:一种是楼兰土著,距今约三千多年;一种则是身着丝绸的上层人士。据考古学者推测:位于孔雀河和塔里木河之间的小河文明,很可能就是楼兰土著真正的发源地。

小河墓地的发现令世界震惊,却也留下了诸多谜团:为什么墓葬会层层叠压在一起?为什么插在古墓上的胡杨木柱会被涂成红色?古人大都有随墓而居的习惯,可为什么,墓地周围没有任何人类生存过的痕迹?只有一条小河,从古墓旁蜿蜒流过,即便是这条小河,如今也只剩下干枯的河床。

诸多谜团,使小河墓地被称为塔克拉玛干最神秘难解的墓葬。

有学者推测:古人之所以在小河旁修建古墓,是因为他们世代生活在水边,所以希望逝者如生,这是古人对祖辈的尊敬。后来,小河因为某种原因断流了,居住在附近的人不得不寻找另一条小河。他们不会因为一条河流的消失而放弃祖辈留下的传统,他们不会放弃小河,不会放弃这种独特的墓葬。所以,小河墓地并不孤独,只是它的姊妹藏在一个未经发现的地方。在那里,有着和小河墓地一样的胡杨木柱,一样蜿蜒曲折的古河床。

我们可以想象,如果能在孔雀河沿岸找到另一条干涸的古河床,是不是就有可能发现另一座小河墓地呢?因为在几千年前的交通条件下,古人就算迁徙,也不会走得太远,他们大都会选择沿自己熟悉的水流迁徙,也就是塔里木河和孔雀河之间的区域。

那么,如果我们沿孔雀河一路南下,有没有可能找到另一座小河墓地?如果你和我有一样的想法,请在聊天室里留言,让我们结伴同行,一起寻找传说中失落的文明。

这个帖子对久居斗室,无聊透顶的我来说,无疑具有非常大的诱惑力。我一直对漫漫黄沙下掩埋的神秘古墓充满好奇,对鼎鼎大名的小河墓地也早有耳闻,一直希望有机会能去一探究竟。另外,孔雀河位于塔克拉玛干东北边缘,相比起沙漠腹地要安全许多,对我这个菜鸟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很快在帖子下方留言报名,然后进入聊天室,发起人就在线上,他问我过去有没有徒步沙漠的经验。我怕他不让我去,就撒谎说有,都去过好几次了。“进沙漠不是闹着玩儿的,去过就是去过,你不要骗我。”他的语气非常严肃。“我真的去过。”我也不示弱。

对话框那头有片刻的沉默,就在我以为他会继续追问下去时,发起人却发来消息,告诉我:“做好准备,旅行时间定在四月十二号,我们在尉犁碰头,加上你,现在一共有五个人报名。这次去探险,行装尽量从简,每人负重不要超过二十五公斤。对了,我叫杨慕之,大家都觉得绕口,喜欢叫我杨sir。”

我长长松了一口气,压制住心头的兴奋,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这次进去,找到古墓的机会有多大?”

杨sir发来一个故作神秘的QQ表情:“不清楚,可能很大,也可能为零。”

虽然心中还有很多疑问,但我终于如愿以偿的加入了探险队,心里的高兴劲儿就别提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开始按照杨sir的建议准备沙漠旅行用具。其实,需要带去的东西不多,导航仪和对讲机杨sir会带去,我只准备了指南针,急救药包,防潮垫,睡袋等简单的物品。至于食物和水,打算到了尉犁再买。说实话:我这次去只是想体验体验,没真正想要找什么古墓。本来嘛,如果我们这种菜鸟能发现古墓,也就没那些吃倒斗饭的什么事了。

心里有了期待,我的心情也不知不觉好了起来,不再像过去那样牢骚满腹,出出进进时还经常哼点儿小曲儿。包子觉得我有些不对劲,一开始以为我谈恋爱了,绕着弯儿来问我,我索性告诉他:我宋方舟要去做一回沙漠里的方舟。

包子一听,赶忙问:“你去沙漠干嘛?”

我说:“我报名参加了一个旅行团,自发组织那种,要去沙漠里寻找失落的小河墓地。小河墓地啊!那可是西域最神秘的古墓葬,就算找不到,能体会探索的过程,对我来说也是非常难得的。”“哦”包子对我的探险之旅并不感兴趣,转身炒回锅肉去了。

可是第二天,包子突然跑来找我,满脸渴望地说:“波斯,带上我一块儿吧!”“你也去?那店里生意还做不做了?”“店里生意本来就不怎么地,如果你觉得亏,大不了我这个月工钱不要了。”包子态度挺坚决。我一听包子把话说到了这份儿上,心里有些过意不去,索性答应了他。

出发的日子终于来到了,我和包子背上行李,满怀激动地踏上沙漠之旅。路线很简单,先乘火车去乌鲁木齐,然后转车去尉犁,和杨sir等人碰头,直奔孔雀河。

四月十二日,我准时赶到尉犁,给杨sir去了个电话。杨sir比我早到一天,他让我去城西的一家饭馆儿,大家好好聊聊。

我说好,正巧我肚子也饿了。于是挂断电话,和包子一起,匆匆赶到约定地点。还没进门,我远远就看见正对大门的方向摆着一张圆桌,桌边坐着几个人。正中那人头戴太阳帽,脸型瘦长,皮肤黝黑。我估计,这个人就是杨sir。

果然,刚踏进饭馆儿大门,那人就冲我俩挥挥手。探险的人想要辨认自己的同类很简单,因为他们多半会背着一个大容量背包,就是这个背包让杨sir认出了我和包子。他走过来,笑着问:“你就是宋方舟?”

我点点头。突然不敢迎上杨sir的眼睛,因为我总觉得他会看穿我的谎言。由于长时间蜗居家里,我的皮肤很白,用包子的话讲,就我这皮肤,女人都羡慕,如果在往常,我一定不以为然,可是现在,我突然意识到,经常徒步旅行的人不会有我这样的肤色。

果然,杨sir将我打量一番,突然面色一变,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正考虑该如何解释,杨sir的视线却从我的肩头掠过,盯着我身后的包子,包子背上背着一个黑色大背包,他个头矮,又瘦得皮包骨头,背包压下来,晃眼一看,还以为是一个长了腿的大背包。

包子显然也很惊讶,只是惊讶中还带着几分尴尬。

几秒钟后,杨sir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看来我这次还邀请了一位贵客啊!”

我不明所以,正要发问,杨sir指了指桌子,请我们坐下。

圆桌前一共坐了七个人,除了杨sir外,两女两男。女人个子都不高,清一色短发。一个叫姜小梅,一个叫何雅莉。杨sir介绍说,别看她俩是女人,做驴子的资历是这群人中最老的。姜小梅还徒步横穿过罗布泊。

两个男人各有特色:黄辉来自广东佛山,瘦高个儿,皮肤黝黑,吃饭的时候,他的话最多,也很幽默,一口广式普通话,把两位女士逗得呵呵直乐。

张锦康是四川人,比黄辉矮了半个头,胃口却很好,黄辉说话的时候,他一直在闷头吃东西。很快就消灭了一份拌面。

杨sir是这次旅行的牵头人,他品位不俗,一坐下就掏出包里的古董打火机和金色烟夹,抽出一只万宝路点上,那姿势那气质,和旅行爱好者丝毫不沾边儿,倒更像是个古董商人。烟夹上刻着奇怪的人头像,有一点磨损,可见是杨sir的随身之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宋方舟,另一位叫包小康。”

我微微一愣,怎么杨sir和包子认识?我过去可没听包子提到过。包子已经卸下背包,坐到座位上,他始终保持着微笑,微弓着背,露出两颗大龅牙,那摸样,也不知道是猥琐中带着卑微,还是卑微中夹了些许猥琐。当初他来我店里应聘的时候,我犹豫了好久,就是因为他这副尊容实在对不起观众。

吃完饭,我们约定第二天一早出发,当天晚上在尉犁住一晚,我和包子住一个房间,正准备宁上包去宾馆,包子突然冲上来,把我拉到一边,一脸神秘地凑到我跟前。第二章血棺部落

我以为他要解释什么,谁知包子却指了指自己脚下的厚棉靴,然后指指我脚上的轻便运动鞋说:“波斯,你赶快去买双鞋吧,现在是四月份,塔克拉玛干已经提前进入了夏季,白天沙表温度在四十五度以上,不能穿单薄的皮鞋或旅游鞋,必须穿皮质的厚棉靴,这样可以隔热,也能防止沙子进鞋,咯着脚。”

我一听,心头咯噔一声,没准儿刚才杨sir已经看出我没有沙漠探险的经验,放着肤色不谈,单看我脚上这双鞋就能判断出来。

现在想来,如果不是包子和杨sir认识,我也许刚一进门就会被杨sir请走,理论上讲我该感谢他,但我总觉得包子不该瞒着我,所以心里还是憋屈着一口气,于是问:“你小子什么时候和杨sir认识的,怎么没听你提起过?”

包子苦笑一声,小声说:“别提了,还不是过去盗墓的时候。真他妈不是人干的事儿!”说这话时,他虽然还是一副痞相,我却分明看到他的眼角闪过一丝苦涩。虽然他什么也没告诉过我,但我隐隐感到,过去盗墓的经历一定给他留下了很深的伤痛。“如果觉得为难,你就回去吧!”我试探着说。

包子摇摇头:“波斯,我实话实说了吧,你爸爸知道你喜欢沙漠,所以一定要让我跟着来看看,还多给我发了两个月工资。至于能不能找到第二座小河墓地,说实话我一点儿也不感兴趣。”

原来绕来绕去,这小子是我爸派来做我的贴身保姆的。我爸就我这一个儿子,在家里专制得很,为这次出门的事,我没少和他吵,最后他妥协了,没想到来这么一招。

不过,既然事已至此,我也没有别的办法,包子的经验貌似比我丰富,就暂时听他一回算了,我无奈地叹了口气,回房放好行李,然后上街置办行头和食物去了。

晚上,大家闲来无事,就集中到杨sir的房间里聊天。杨sir取出两个GPS导航仪,自己留着一个,另一个给了黄辉。然后取出七支对讲机,分给我们每个人。“明天就要出发了,有些话我还要重复说一遍。”杨sir说:“大家都知道,每年的三到九月是塔克拉玛干的沙尘季节,在这段时间,沙漠里就只有三种气候:沙尘天气,扬沙天气,还有沙尘暴。前两种比较温和,不过要注意,塔克拉玛干和其他沙漠不同,沙子非常细腻,还夹杂着大量粉尘,大风刮过,沙子很快沉淀,粉尘却始终悬浮在空中,有人说,在塔克拉玛干,一天要吸二两沙,当然这个说法比较夸张,漫天沙尘却是不假。所以,如果有人要带摄像机,手机或者手表,最好做好思想准备,这些东西全都容易进沙,说不定一趟沙漠之旅下来,就再也不能用了。如果遇到强烈的沙尘暴,必须就地寻找掩蔽物,断墙,砂岩什么都可以。

再说食物,我们按照七天的计划,每人带二十瓶600mm矿泉水,4个400克的馕,相信大家都已经买了。顺便提醒一句:方便面太费水,不适合沙漠旅行食用,就不要带了。

最后说说编队,我们一共七个人,包小康,我和宋方舟一组,其余四人一组,虽然我们每个人的速度不同,但大家注意,组与组之间的距离不能超过五米。组员之间的距离不能超过两米,为了保持体力,节约水分,沙漠里尽量不要大喊大叫,有事就用对讲机联系。不过,沙子对电磁波有吸收作用,在我们几乎看不到对方的时候,对讲机就没什么用处。所以,这个编制一定不能乱,关键时候大家可以互相帮忙。”

包子动了动嘴巴,想说什么,杨sir却先一步站起身来,说:“如果没什么问题,大家就早点儿回去吧,我也要洗个澡,好好休息一下。”

回到房间,我躺在床上睡不着,一时间,我想到一个细节,黄辉看到杨sir抽烟,就递了一支给他,可杨sir回绝了,他只抽自己的烟。这种人一看就不像是个进沙漠吃苦的主,怎么会和我们凑到一块儿来?

我心里纳闷儿,正想问问包子,扭头一看,这小子已经睡着了。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换上昨天在巴扎买的厚皮靴,在小腿处绑了个结实,在沙漠里,一旦靴子里进了沙,很快就会磨破脚,最后寸步难行。这点常识我还是知道的。

包子依旧背着他那只大包,也不知道里头装了些什么东西。我们一杆人在门口会合,杨sir找来一辆越野车,说是先载我们一程。

出了尉犁县,两旁全是茂盛的胡杨林,我原本以为可以沿河前行,好好看看传说中碧绿见底的孔雀河,结果车一直沿着胡杨林的外围开。虽然郁郁葱葱,被人工打理得非常好,却总觉得少了几分乐趣。

一路上,大家的情绪都很高,除了我,所有人都或多或少来过沙漠,共同话题也很多,但他们今天聊到最多的,就是有关沙漠宝藏的传说。“你们说,第二座小河墓地真的存在吗?”何雅莉问。

杨sir神秘地笑笑:“这次组队旅行,我已经在网上说得很清楚,目的就是要寻找消失已久的小和文明,知道吗,在罗布沙漠里,另一个小河墓地是真实存在的。”

说到这里,他取出一张破旧的地图,这是一张手绘地图,上面清晰标注了小河墓地,太阳墓地,古墓沟遗址的所在地,太阳墓地和楼兰古国之间的某个地方画了一个半圆形,半圆形被涂成红色,非常醒目,半圆旁边有几条蜿蜒的曲线,应该是指代干涸的古河道,其中一条距离孔雀河很近,河道和孔雀河呈三十度斜角,源头部分画着一个黑点儿,旁边标注了地名:黑狼岩。

包子看到这张地图,一脸的不以为然。

杨sir继续说:“这张地图,是我几年前无意中得到的,上面标注的地点应该就是古墓的位置。我还听到一个当地的传说:在沙漠深处,有一片魔鬼岩石,岩壁中露出犀利的缝隙,就像被刀切开一样,缝隙中渗着丝丝寒气,里面隐隐透出一具具重叠在一起的棺材,棺材上还绷着牛皮。有人说,那就是几千年前小河墓地的延续,为了躲避战乱,原本生活在小河附近的沙漠住民迁徙到了那里,然后将岩石凿空,以石为馆,岩石形成天然屏障,没人知道入口在哪儿,那些棺木就这样保存了下来,直到现在。”“真有这样的地方?”我的好奇心立即被勾了起来。“别想得太天真了,”包子声音突然冷了许多:“传说那地方非常怪异,明明阴凉潮湿的地方是蛇蝎鼠蚁最理想的聚居地,可那里面居然没有任何生物迹象。还有人说,几年前来,棺材上的牛皮一直在往外渗血,也不知道这么长时间了,哪儿来的血。时间长了,岩石群的传说越传越神秘,有人给那里取了个挺阴森的名字——血棺部落。”

血棺部落?我忍不住浑身一震。杨sir赶忙笑着说:“那不过是个传说,谁也没去过不是吗?不过,有了这张地图,我们真的有可能找到那里。”

虽然我被这个名字吓了一跳,但毕竟是个热血青年,听到如此古怪有趣的事,当然不可能无动于衷。于是想也不想就说:“那大家一起去看看吧!”

车开了近一个小时,胡杨林渐渐稀疏,明显没有之前规整,各种野生杂草间或其间,包子还看到一只沙鼠正在打洞,非常好玩儿。司机在前方停下来,告诉我们:接下来的路,我们得步行了。

孔雀河又叫饮马河,据传班超出使西域时,曾在这里饮过马。孔雀河是罕见的无支流水系,这也是当地特殊的地理环境所决定的。因为塔里木盆地西高东低,水流大多从西北流向东南,而孔雀河位于盆地地势较低的东方,水流又正好呈东南走向,顺应了地势,所以没有支流。但是,孔雀河和塔里木河之间有几条不知名的古河道,其中一条就流经著名的小河墓地。

我们沿着河,一路朝南走,右边是空寂的荒漠,其间点缀着零星的泥瓦屋舍,显得非常寂寥。左边却是郁郁葱葱的胡杨树林,树林里夹杂了许多芦苇和红柳,这些低矮植被填补了树之间的缝隙,就像一道天然屏障,把我们和孔雀河隔成了两个世界。虽然我很想提议从河边穿过,不过杨sir说,走外围更容易找到线索。

我多少有些失望,不过心情还算轻松。只是没过多久,我就体会到了徒步的艰辛,首先是无处不在的沙尘。比面粉还要细腻的尘埃漂浮在空中,钻进我们的眼耳口鼻,简直就是无孔不入,虽然对能见度没有影响,却让我们觉得很不舒服。尤其是我,因为没有经验,几次喝水都差点儿呛到。都说人倒霉的时候,喝杯凉水都会咯牙,可在这里,不管倒不倒霉,喝水都会咯牙。好在我们沿河走,虽然气温不低,空气还算比较湿润,不至于太难受。

我们保持着昨天杨sir交代的队形,他和包子走在最前头,把我一个人甩在后面,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第二组两男两女,俗话说:男女搭配,干活儿不累。黄辉和张锦康简直就是一对活宝,一个说川普,一个说广普,愣是把姜小梅逗得笑声不断。

我有些无聊,突然发现前方草丛中传来唰唰的轻响声,不知道草丛里是不是藏着什么动物。我的好奇心上来了,冲上前去,想拨开草丛看看,杨sir一把把我拉住,对我说:“水草茂盛的地方最好不要去,沙漠里的动物大都聚集在沿河潮湿的地方,会很危险。”

我点点头,继续朝前走去,大约前行了半公里,一团深灰色的东西从前方的芦苇丛中一闪而过,速度奇快。我以为自己眼花了,所以没介意。谁知半个时辰后,我又在一片红柳丛中看到了同样的深灰色,这一次,我警觉了许多。忍不住拉拉杨sir的衣服,示意他看看那片红柳丛。杨sir斜晃一眼,低声告诉我,我们好像被跟踪了。“是什么?”我问。“现在还不清楚,对方离我们还比较远,而且速度很快。不过你要当心,沙漠里的物种虽然比丛林里少很多,但都是些千锤百炼的捕猎高手。由于食物缺乏,他们尤其懂得一击致命的重要性。”

我不禁一愣,原本轻松的心情也悬了起来。

身后,黄辉还在大声说着笑话,丝毫没把昨天杨sir要求大家保持体力,避免大声说话的建议放在心里。看得出,他们是真抱着远足旅游的心态来的。其实我也一样,但不知为什么,自从听说血棺部落后,我的心态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总觉得这次来除了体念沙漠之旅,还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如果不能达到目的,这趟旅行就不算完整。

杨sir让我静观其变。因为现在离入夜还早,所以我们不需要太担心,也许那些草丛中的动物跟踪一段距离就放弃了也不一定。

接下来的三个小时里,那团灰色每隔一段距离就会出现在草丛里,只是它似乎非常谨慎,总是和我们保持着二十米左右的距离,而且总出现在我左侧四十五度角的地方。我曾在兵书上读到过,对敌对双方来说,这个位置非常理想,即可以给对方形成足够的威胁,也方便逃跑。说不定,古人得出的这个结论就是从动物身上总结出来的。

正是这个角度距离问题,让我毫不怀疑,我们的确是被跟踪了。

可是,那团灰色的东西似乎并不打算一直跟踪我们,下午三点左右,它突然消失了。来无踪去无影,就好像之前出现在我面前的只是一段幻觉。我非常奇怪,把自己的发现告诉了杨sir,他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但表情丝毫没有轻松:“那东西跟踪了我们整整四个小时,这时候突然放弃,只有两个可能,要么是发现了比我们更可口的食物,要么…”他皱皱眉头,突然想起了什么,于是掏出对讲机,通知大家去前面会合,要开个临时碰头会。

我们很快又聚集到了一起。杨sir说:“现在是下午三点,我们必须开始寻找野营地点了。”说到这里,他指了指前方的一块粪便,我们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粪便呈条状,很新鲜,里面还夹杂着一些柔软的绒毛和骨头渣,一看就知道是肉食动物的粪便。“我们好像被什么东西跟踪了。”杨sir继续说:“因为沙漠里气候干燥,动物们大都喜欢集中在河流两旁的植被里,所以,河岸并不比沙漠里更安全。我建议,改朝南走,离开河岸。”“你想往沙漠里冲?”张锦康皱皱眉头,如果离开河岸朝南走,我们明天就可以到达罗布沙漠。

我们互相对望了一眼,大家都清楚,沙漠不比荒漠,一旦进入沙漠,这次旅行的重头戏就要开场了。只有包子看了看杨sir,表情非常不快。

杨sir点点头说:“由于今天没有真正进入沙漠地区,我们走的路况还算好,但我们不能一直走这条线,一天下来,我不只一次看到有动物跟踪,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离开河岸,我们要么打道回府,要么就只能进沙漠。”“可刚才那东西已经走了。”我赶忙说。

杨sir冷哼了一声,意味深长地望了我一眼:“走了,是因为我们已经进入了它的领地,所以它没有跟踪的必要了。”

我顿时无语。“其实也不用太担心啦!”黄辉依旧保持着他一贯的笑容:“我们找个没粪便的地方不就行了。”

没有人再反驳,大家都知道,杨sir说得有道理,虽然离开河岸,意味着空气会越来越干燥,人也会越来越不舒服,但总好过被危险的东西跟踪,更可怕的是,我们都不知道那一路尾随着我们的动物是什么。

意见统一后,我们立即转朝南行,打算在天黑前找一个有遮蔽物的地方休息。眼前的景致越来越荒芜,我几乎能听到风吹沙发出的轻响。天色渐渐暗下来,终于,杨sir指着前方一片黑色岩石说:今天就在那里露营。

走进细看,其实岩石并不是纯黑色,而是黑红色,这是覆盖在岩石上的荒漠漆,由岩石矿物在微生物,水分和尘埃等元素参与下发生的化学沉淀。虽然很普通,却为岩石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在寂寥荒芜的空旷地带,一片黑色巨石从地面突兀而起,的确有些怪异。

定下地点,各组马上开始搭帐篷,黄雅莉迫不及待地走到姜小梅面前,两人有说有笑,还请黄辉和张锦康帮忙搭帐篷,两位男士不好推辞,先帮女孩儿们搭好,再开始忙自己的,到后来,我们都生火做饭了,他俩还在搭帐篷。

我和杨sir一起搭好帐篷,缩在里头互望了一眼,心里都有点儿别扭,毕竟大家不熟,而且杨sir的性格似乎不太容易接近,我当然更想和包子住一个帐篷,正想着,包子乐呵呵地走过来,对我说:“波斯,今天晚上我和你们挤一下行不?”“别波斯了,现在你是我boss行不?”我学着他的语气回答。杨sir没有说话,撩开帐篷,上外头抽烟去了。

包子摇摇头,指了指杨sir,低声对我说:“这位爷不好相处吧?”“不好处也要处,大家都是一个团队的。这可是我第一次出远门,我可不想闹什么内讧。”我赶忙表明立场,别看包子一副痞相,关键时候还是会站出来替我抱不平的,这一点我绝对相信。“对了包子,你说,那些东西会不会已经跟来了?”我不放心地看了看外面。

包子指了指天,意思是:天知道。“你不是来过沙漠吗?连这都不清楚?”“我当时年龄小,什么都不懂,就知道跟在别人屁股后头当跟班。”包子故意压低了声音,语气里满是嘲讽。别人倒斗出来后,都喜欢四处炫耀自己的探险历程,可包子出来后,整个人变得特自卑,问他原因又不说,弄得我一直瞎猜。

我正想说两句圆场的话,杨sir抽完烟走进来,从新将地图摆在地上:“包小康,我们再确认一下路线好吗?照目前的速度,我们明天就可以进入罗布沙漠,到时候应该怎么走,我有些拿不准。”“拿不准就算了,我说过,不去有棺材的地方。大家这趟就是纯娱乐,我这一路都在劝你,你怎么就不听?”

我这才知道,原来白天我们忙着赶路的时候,包子一直在和杨sir争论,包子认为我们应该一直沿河走,直奔罗布泊,出伯斯滕湖,经尉犁,沿孔雀河到罗布泊是一条旅游路线,沿途经常能看到旅行团和地质队的沙漠越野车。走这条线,既能体验沙漠旅行的乐趣,也十分安全。可杨sir不愿意,一定要离开河岸去罗布沙漠。第三章黑狼岩

杨sir摇摇头:“既然大家大老远来了,当然要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如果走旅游路线,和找旅行社有什么分别?”“这张地图上的路线是不是能走,我们都不知道,这样下去十分危险,”包子又皱皱眉头,突然指着地图上的那个小黑点儿问杨sir:“我们今天晚上的驻扎点就是这儿吧,叫什么黑狼岩。”

杨sir点点头。

经包子一指,我这才注意到那里,顿时心生疑惑:这个地方叫黑狼岩,难道指的就是狼的聚集地?莫非杨sir带我们离开孔雀河,并不是要避开动物的追踪,而是把我们领进了狼窝?现在想来,罗布沙漠周缘的确有野狼出没。一些去罗布泊探险旅游的人突然失踪,估计就和狼有关系。

也许是看出了我突变的脸色,杨sir赶忙说:“你别误会,我们露营的地方的确就是黑狼岩,但孔雀河沿岸的荒漠隔壁全部都是狼的活动范围,不管我们沿河走还是朝沙漠方向走,今天都没办法甩掉它们。不过别担心,我已经让黄辉他们收集了很多树枝,只要有火,狼就不敢靠近。

夜幕降临,黄辉和张锦康果然堆起了一个木柴垛,这附近有很多枯死的胡杨树,胡杨是沙漠里最顽强的植物,素有“神树”之称。胡杨原本属于地中海植物,在国外被称为幼发拉底杨,这是一种非常古老的物种,大约有三万年到六万年的历史。胡杨生长缓慢,一百年只能生长三十公分,曾今守护了塔里木盆地几千年悠远的历史文化,现在枯死了,它们的残肢还成了沙漠中最好的燃火材料。

大家闲来无事,坐在篝火前聊天,黄辉讲起了他徒步穿越罗布泊的经历,姜小梅也说了她攀登慕士塔格山的过程,气氛还算热烈。也不知道是现场气氛太好,还是这堆旺火壮了我的胆,我居然把这附近有狼群出没的事忘了个彻底。风又大了些,大风夹杂着沙尘,在天空中发出呜呜的轻响。没有人想到,正是这场风,成就了一次自然界血腥的杀戮。

不知过了多久,大家聊累了,开始分配晚上的工作,因为篝火不能熄,必须有人负责加柴,就在这时,黄雅莉突然叫了起来,我们回头一看,原本堆在旁边的枯树枝竟然少了许多。

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没有木柴,我们的篝火就撑不到天亮,火一灭,潜伏在四周的野兽就会一拥而上。我们面面相觑,猜测刚才谁中途离开过,一时间,我们的脸上都露出惊讶的表情,包子不见了。

这个发现让我突然有些心慌,赶忙四下找起来。还好,黑狼岩就这么大片地儿,我很快在一块岩石后找到了包子,这小子也不知道在乐什么,独自举着个望远镜,瞅着前方笑个不停。“黑灯瞎火的,你小子举着望远镜看什么看?”

包子把食指放在唇边说:“嘘!小声点儿,我在看热闹。”

他把望远镜递给我,告诉我这是杨sir的。我一看才知道,这是一个带望远功能的夜视镜。杨sir的行李最多,我一直好奇里头装了些什么东西,没想到居然会有夜视镜。

包子指了指前方一片黑暗处,脸上还挂着笑。我顺着他手指的地方看去,一颗心突然漏跳了半拍。

距离我们不到十米的地方,正进行着一场激烈的战斗。

首先进入眼帘的居然是一群野狗,大概四,五只。野狗也叫豺狗,虽然身形很瘦,动作却异常矫捷。他们的前方有一只狼,相比起野狗,狼的体型明显强壮许多,却是形单影只;狼很明显意识到自己的劣势,站在原地,警惕地望着四周的野狗,不敢轻举妄动,尽管如此,它的背上还是被咬出了几道触目惊心的口子,鲜血直流。仗着数量多,几只狗配合得非常出色,一只狗从正面发起攻击,另一只立即会从侧面扑上,一口咬住狼的脖子,狼拼命甩开,狗也不坚持,马上松口离开,但与此同时,另一只狗又会冲上去,专门攻击狼刚刚被撕开的伤口。直咬得狼皮开肉绽才松开,几轮下来,狼已经筋疲力尽,四肢开始颤抖,依旧努力支撑着不倒下,眼中闪现出绝望的神情。

要在平时,狗见了狼多半会躲起来,当然有时候也会互相合作,所谓豺狼,指的就是豺狗和狼。可如今他们以众欺少,居然和狼打起来了,这绝对超出了我的认知范围。“他们在干嘛啊?打个你死我活的。”我小声问。“还能干嘛,抢食吃呗!”包子笑着回答。“可我没看到什么食物啊。”“你是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明白,它们抢的就是我们。”包子的语气依旧平淡,我不觉一愣,再朝远处看去,顿时倒吸了一口冷气。

远处,无数双眼睛闪烁着冰冷的暗光,在黑夜中游走,那是一个野狗群落,数量不下二十只,再远处,身形更为庞大的狼群还在暗中潜伏,想来这只正在战斗的野狼是来探路的。狼是一种非常狡猾的动物,为了不被野狗发觉,它们故意选择迎风面,让大风吹走身上的气息,然后静静潜伏起来,完全无视正身处劣势的同伴。这幕场景看得我心里发怵,长这么大,别说野狼和野狗,就连家狗我都不敢招惹。

包子完全无视我害怕的表情,还当起了解说:“你看啊!这群狼之所以现在不进攻,就是怕惊扰了我们,所以宁愿牺牲同伴,等我们注意到这里的野狗群,肯定会跑来赶走野狗,那不就离火堆越来越远吗?野狼等的就是这个机会。不过不用担心,只要我们的柴火够烧,野狼就不敢靠近。”

我一听,一时连哭都哭不出来:“包子,柴火少了,撑不到天亮了。”“什么?”包子微微一愣,立即和我一起回到篝火旁,这才一会儿功夫,我发现柴火又少了许多,不远处来留着几跟残余树枝,我举起夜视镜,顺着树枝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两只狼正叼着树枝飞奔而去。“靠!野狼居然把树枝给偷走了,这狼得多聪明啊!”这回,连包子也发怵了。

情况紧急,如果火一灭,狼和狗铁定会马上休战,一致将目标对准我们。姜小梅和黄雅莉忙着将剩下的树枝收拢好,杨sir三步并两步走回帐篷,变魔术般提出两把狩猎用霰弹枪和几个火把,将其中一把枪扔给包子。然后把火把分给其余的人。大家将火把点着火,有了可以移动的火光,所有人的心里都稍稍踏实了些。

我嚷嚷起来:“我也要枪!”。

谁知杨sir淡淡地对我说:“小孩子一边儿玩儿去!”

我知道他已经看出我在网上欺骗了他,顿时觉得非常尴尬。

杨sir看了看我,掏出自己的随身匕首扔过来,指着篝火说:“扔柴火!”

我看了看匕首,这是一把直柄刀,刀身非常轻便,上面刻着一排奇怪的文字,就像是一群火柴棍儿似的小人在跳舞,如果换成别人,也一定会以为这是舞蹈,但我一眼就认出,这是文字。记得小时候,爷爷经常和我玩儿这种类似舞蹈的文字,他会用剪纸剪出许多不同姿势的小人,然后告诉我,这是个什么字。

匕首上这群舞蹈小人儿代表着三个字:我等你!

我真没想到,这个世界上除了爷爷,还有人喜欢玩儿这种舞蹈文字的游戏。于是问杨sir:“这刀是你女朋友送的?”“什么送的?这是strider MT的专用战术直刀,花了我六千大圆。”“就这破刀还六千?”我握了握刀柄,除了线条简洁点儿,刀锋锋利点儿,我也没觉得和别的匕首有什么不同:“上面写着‘我等你’,我还以为是你女朋友送的。”

杨sir顿时一愣,斜眼瞪着我问:“你说什么?”“我说这破刀还六千…”“不是这句,后面儿的,你说这刀上写的什么字?”杨sir蹲下来,两只眼睛死死盯着我,那眼神,和外头那些狼差不多。“我,我等你…”我低声回答。

有一瞬间,杨sir似乎凝固了。“你们两个别说了!”黄雅莉打断了我们的谈话,看得出,她现在紧张得不行。

杨sir不再说话,虽然看不清表情,但我仿佛看到他的脸上划过一丝诡谲的笑容。

我的左侧,黄辉和张锦康掏出随身匕首,紧紧握在手里,顺便将两个女生护在身后,黄雅莉和姜小梅也不是千金小姐,她们掏出一捆绳子,做了两个绳套,黄雅莉还从背包里摸出两个老鼠夹子,扔在篝火旁,也不知道这玩意儿管用不管用。大家都沉住气,做好临战的准备。

我尽量控制着自己的呼吸,将为数不多的几根胡杨树枝一一扔进火里,看着树枝越来越少,我觉得自己的生命也在随着树枝的燃烧慢慢消失。

狗群又近了些,那只孤狼还在做最后的挣扎,我们都能听到它绝望的惨叫声。但没有一个同伴冲上去,野狼们全都潜藏在距离野狗十米外的地方,冷冷望着我们。狗群明显有些得意忘形,它们不再隐藏,而是大摇大摆在我们前面四五米的地方走来走去。

篝火越来越小,几只狗开始试探性的发起攻击。其中一只冲过来,一脚踩到了老鼠夹,顿时疼得呜呜直叫,赶忙又退回去。

孤狼突然发出一声惨叫,再也没有站起来。与此同时,包子走到我面前,右手拿枪,左手握着一块石头,有节奏地抛上又接住。他凑到我身前,突然用半生不熟的秦腔唱道:“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我微微一愣,等反应过来包子要干什么时,已经太晚了。包子举起手,使劲将手中的石头抛了出去。顿时,暗处的狼群中传来一阵骚动,狗群顿时呆住,反应快的几只狗已经发出了惶恐的悲鸣。狼群暴露了,只得发起进攻,谁知野狗也配合得很好,它们很快分成三组,前面一组径直冲向离篝火最远的黄雅莉,殿后一组则形成一道围栏,将中间的狗群夹在中间。我在书上多读到过,豺狗群的聚居方式非常特殊,整个种群只有一公一母两只狗负责繁衍,其他狗则主动充当护卫和猎手,所有狗都会负责抚养幼犬,幼犬在种群中就像贵族一样。

我看了看中间的狗群,体型明显比其他两组要小,看样子是初次参加狩猎的小狗。有人做过统计,初次狩猎的小狗中有一半会丧命,看来这次的情况更糟。

黄雅莉有些不知所措,虽然她是徒步旅行的行家,但这种场面还是第一次经历,野狗虽然体型比狼小,但凶狠程度不相上下。看见狗群冲上来,她急急后退,很快就靠到了岩石上,再无可退。与此同时,离她最近的黄辉快步上前,用力挥舞着火把,狗群立即退去,但只后退了几小步,火把一拿开,它们又会冲上来,速度一次比一次快。突然,一声响亮的枪响从我耳边滑过,响声回荡在空旷的天地间,苍凉而震撼。一只狗应声倒下,狗群和狼群同时躁动起来,纷纷后退。

不远处,狼群的先头部队已经冲向了狗群的第二组,殊死搏杀就此展开,也许是饿昏了头,也许是不甘心到手的食物被狼抢走,狗群这次居然没有撤离,反而选择放手一搏。如果狗群集中起来,未必会很快被打败,但它们分成了三组,后防力量就薄弱了许多,看得出来,后防的野狗并不打算和狼硬拼,只是想拖延时间,等第一组成功抓捕到食物后就撤退。毕竟,相比起狼群斩尽杀绝的野心来,狗群的要求要简单许多,能分到一杯羹就不错了。

只是狼群似乎并不想给狗群这个机会,它们猛扑上来,几只野狗立即被按倒在地,虽然双方的气势都不弱,但狗群明显占了下风,后防野狗们很快被狼撕扯得血肉模糊。中间的小狗只能无助地在原地打转,根本无计可施。

我们现在也没空可怜那些小狗,因为另一群狼已经冲了过来,这一次,它们直奔杨sir,杨sir的动作很快,一枪就解决掉一只,虽然光线不好,但从狼瞬间就倒地可以看出,杨sir这一枪直中了它的要害。荒漠里的三种生物都在以自己的方式争取生存下去的机会,这是你死我活的战争,不管哪一方松懈,最后的结果都可能是全军覆没。

就在这时,张锦康突然指着前面一块空档说:“快看,那边没得狼,赶快逃出去!”说完,他率先举着火把冲过去。我赶忙跟上,包子一把拉住我,然后冲张锦康大喊:“不要去,那是陷阱!”

我愣住了,可惜张锦康根本没听清包子说的话,径直冲过去,很快就消失在夜色里,不出一分钟,我们就听到前方的黑暗中传来一声声惨叫和救命声。包子和杨sir互看一眼,赶忙冲过去救人,突然,黄辉大吼一声:“谁也不要过去!”

我回头一看,由于张锦康突然离开队伍,包子和杨sir又冲出七,八米开外,我们原本的队形已经完全散开,最可怕的是,黄雅莉和姜小梅两个女孩儿现在完全暴露在狗群的视线下,黄辉虽然在她们身边,但他手上的火把已经熄灭,眼前的篝火也已经小到不会让动物惧怕的程度,情况非常不妙。

张锦康的惨叫声不绝于耳,无情震撼着我们每个人的心。但我们都清楚,现在分散开来只会被一一消灭。突然,姜小梅发出一声尖叫,女人的尖叫永远比男人的惨叫高出几个分贝,声音在瞬间便盖过了张锦康的呼救,一只狼咬住了姜小梅的手臂。我干涩地咽下一口唾沫,心想自己虽然第一次进沙漠,好歹也是个男人,怎么能看着同伴被咬死,于是三步并两步冲过去,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勇气,举起杨sir那把匕首,猛地朝野狗插下去。这一刀居然刺中了狗的颈动脉,鲜血立即喷涌而出,滚烫的血液喷了我满头满脸。我也顾不上那么多,拔出来又是一刀,野狗终于松开了姜小梅的胳臂。这时,包子和杨sir也冲过来帮忙,消灭了身边的狼和狗,每个人都忙得不可开交,我们又恢复了刚才的队形,只可惜这次少了一个人。

包子和杨sir虽然话不投机,这次居然配合得不错。由于狩猎用霰弹枪一次只能装五发子弹,他们每开几枪就必须加子弹,包子加的时候杨sir会掩护,杨sir加的时候包子也会冲到他的前面。

篝火终于全部熄灭了,这是群狼发起总攻的信号。

不远处,张锦康的惨叫声已经消失,我们都不愿去想,因为他的遭遇很快就会在我们身上重演。我们不得不爬到岩石的顶端,狗群在一阵顽强抵抗后,终于带着残兵败将离开了,撤退的时候,数量只有来时的三分之一。

岩石四周已经完全成了狼的天下,他们跨过同伴的尸体,踩着地上的碎石,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细碎声响。

姜小梅哭了,她刚才在篝火旁还告诉我们,即便在攀登慕士塔格峰的时候,她也没有哭过。我顿觉悲伤,脸颊潮湿了不少,难道是姜小梅的眼泪滴到我的脸上了?我很奇怪,用手一抹,脸上居然有细细的水珠。我不禁苦笑,整年干旱的塔里木盆地居然下雨了,也许老天爷也可怜我们的遭遇吧。“不好!”包子低声说:“沙漠里下雨可不是好兆头,沙尘暴马上就要来了!”

风向似乎改变了,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左后背湿了一块,可能是东南风。这种细微的变化被我有意忽略了,我紧了紧手中的匕首,暗暗下定决心,即便自杀,也好过被狼杀死。就在这时,我仿佛听到身后有人发出一声怪异的尖叫。这种明显属于女人的尖叫声中却混杂着男人特有的沙哑嗓音,似乎那人正极力掩盖这内心极端的情绪,只是这种情绪不像是恐惧,反而更像是一种难以名状的兴奋。

漆黑的夜色下,这种叫声让我毛骨悚然,我下意识回过头,与此同时,有人不合时宜地划燃了一根火柴,借着火柴微弱的光芒,我分明看到一个高大身影僵直站立着,嘴角咧开成一个弧度,像是在笑,眼睛里却闪现出狼一般嗜血的渴望。

这个人,是杨sir。

我不禁浑身一震,杨sir一手拿枪,一手拿烟,他决定领头冲出去,至于能不能顺利突围,就只能自安天命了。

狼群中传出些许异常的叫声,这群荒漠住民很明显比我们更明白沙尘暴的可怕。

很快,岩石下细碎的声音变得杂乱,狼群似乎并没有攻上来,反倒是风大了许多,黄雅莉个子娇小,她又冷又怕,不得不抓住黄辉,哆嗦个不停。

突然,远处传来一声枪响。我们同时心头一动,赶忙朝枪响的方向望去,只可惜杨sir的夜视镜已经在刚才的混乱中丢失,所以我们只看到无边的黑暗。不过,单听声音,枪声距离我们不超过一百米。

杨sir灵机一动,他取出自己的防风打火机,脱下T恤,将衣服点着。我赶忙学着他脱衣服,擦了把脸上的血,然后点上。只要有一线生机,就值得尽全力去争取。

雨点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短短的十几分钟后,荒漠重又恢复了一如既往的干燥。风却并没有因为雨停而减弱,反而越来越大。

衣服燃起的火焰非常明显,我们举起手,用力挥舞着火的衣服,其余人大声呼救,狼群顿时慌乱起来。几只狼开始爬上岩石,包子打死领头那只,狼中了枪,立即滚落下去,连带压下了后面几只狼。

远处的枪声又响了起来,而且比刚才密集了许多,我们能听到狼群中发出一声接一声的惨叫。发动机的声音随即传来,车灯也越来越亮,突然间,车里有人扔出几个火球,火球是用燃烧的汽油瓶制作而成,落在狼群当中,野狼立即发出惊恐的叫声,这些狼原本就惧怕即将到来的沙尘暴,现在又遭遇火球和猎枪,顿时作鸟兽散,瞬间就消失在无边的黑夜里。

两辆车径直开进狼群,这是两部沙漠越野车,车窗里探出几把枪,虽然枪声密集,但大多数都朝着天上开,真正被打伤的狼很少。

我们长长松了口气,杨sir从裤兜里掏出烟夹,抽出一只烟点上,我还真佩服他,这么混乱的情况下,他的打火机和烟夹居然还没有丢。至此,这两样东西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只要一想起杨sir,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他的打火机和烟夹。

车门打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两个人,他们自称是地质队的人,归营途中听到前面有枪响,就过来看看,没想到居然碰上一群狼在围攻人。所以就用枪吓唬吓唬那些野生动物。不过,野狼在沙漠里也快成珍惜物种了,所以非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伤害它们的好。

我真是哭笑不得。心想:如果他们处在我们刚才的境地,恐怕就说不出这么轻松的话了。我们一一从岩石上下来,杨sir说:我们还有个人。应该在前面,能不能去找找?

那两人点头答应,让我们全都上车。狼群已经彻底散开,但还有几只始终在车的周围徘徊。

我们在前方发现一行血迹,顺着血迹开出五十多米,终于找到了张锦康,他趴在一根枯死的胡杨树上,身上到处是触目尽心的伤痕,已经晕厥过去。杨sir和包子赶忙下车,把张锦康从树上放下来,一探鼻息,居然还有气。“这前不挨村后不沾店的,他居然能找到一棵树,也是命不该绝。”杨sir感叹一声。“不过情况不乐观,必须赶快送回去抢救。”黄辉很焦急,这一路上,就属他和张锦康关系最好。

事不宜迟,我们赶快上路,张锦康和姜小梅是伤患,坐在前面一辆车,同车还有黄雅莉,黄辉;我,包子,杨sir坐在后一辆车上。

风更大了,黄沙飞卷而起,在天地间发出呼呼的怒吼,刚才被扔到地上的火球很快就消失了踪影,我甚至看到一米多长的枯枝从窗外一闪而过,速度就像飞出的子弹。我很庆幸自己坐在车里,如果还在黑狼岩上,恐怕没等狼爬上来,我们先要被这些大自然制造的暗器给射死了。

前面一辆车先开走了,我们这辆刚启动,发动机就出现异常,由于风沙太大,小刘不敢下车,只好无奈地告诉我们,大家暂时先呆在车上,等天亮了再想办法。

车上的电子钟指向临晨三点,离天亮还有几个小时。我胡乱套上小刘给的衣服,斜靠在椅背上打起盹儿来,人一松懈,我顿时觉得浑身酸痛,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在一阵剧烈的晃动中惊醒,抬眼一看,包子正扶着我的肩膀一阵猛摇。“干什么你?”我没好气地问。

包子凑到我耳边,小声说:“走,赶紧走!”“去哪儿?”

包子没回答,只是指了指外面,风已经停了,杨sir和小刘居然都不在座位上。

我迷迷糊糊跟着包子下了车,天色已经蒙蒙亮了,借着昏暗的光亮,我看见包子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正想叫他等一下,突然有人把我拉住,我不禁一惊,回过头去,拉我的人居然是杨sir。

他凑到我的耳边,指着包子的背影小声说:“你发现没有?他有些不对劲。”第四章不归路

我忍不住浑身一激灵,整个人顿时清醒过来。仔细看去,包子的确有些不对劲,他的背不驼了,在荒漠里行走就像逛大街,没有一点儿紧张感,更重要的是,他似乎非常熟悉这里,熟悉到,就像回到了自己的家。

这个想法让我有些毛骨悚然,杨sir继续说:“这荒漠里什么东西都有,我看包小康多半是中了什么道,你悄悄走过去,拍一下他的肩膀,记住,不能说话,只能拍。”

我机械地点点头,慢慢跟过去。包子居然一点儿没察觉,依旧大摇大摆向前走。我越发觉得不对劲,因为包子的背影似乎比平时高大了些,步伐却轻盈无比,没有在沙地上留下任何脚印。我颤抖着伸出手,又缩回来,扭头去看杨sir,杨sir居然不见了。

我干涩地咽下一口唾沫,对着包子的肩膀猛拍过去。包子顿时一愣,我立即听到一声尖厉的怪叫,紧接着,包子慢慢转过脸来,就在这时,我突然感到有人在拍我的肩膀…

睁开眼睛,包子的两颗大龅牙出现在我眼前,他咧开嘴,冲我笑了笑,低声说:“波斯,我们走吧!”

我使劲揉揉眼睛,人算是清醒了,一颗心依旧悬着,原来刚才只是一场梦,只不过这场梦太过怪异,以至于我有些分不清梦境和现实。

杨sir和小刘睡得正熟,天色已经蒙蒙亮了,风小了许多,只是漫天的沙尘依旧不肯退去,严重影响可视度。

包子先下车,他见我缩在座位上没动静,赶紧朝我作了个揖,然后用祈求的眼神望着我。我最讨厌他这种眼神,非但不能让人觉得他可怜,反而让人浑身不自在。如果要在世界上评选出一个最不适合装可怜的人,这个人绝对是包子。

为了不再继续看到这样的眼神,我下了车。

包子掏出两套防沙眼罩和口罩,递给我一套,自己也赶紧佩戴好。然后凑过来说:“走吧,现在离开还来得及。”“为什么?等小刘的车修好,我们一起回去不就行了。”我不明白。

包子摇摇头说:“我不想和杨慕之在一块儿!”

我犹豫了,包子跟杨sir面和心不和,这一点任谁都看得出来。“那好吧,我可以跟着你悄悄离队,不过我有个条件。”我伸出一根手指头:“你和杨sir过去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包子面色一沉,低声说:“这个你别问,我打死也不说。”“那就换一个。”我早料到包子会这样回答,于是凑到他耳边,小声说:“带我去找血棺部落。”“波斯,那地方可不是随便谁都能去的,你可要想清楚。”包子听后,立即面露惊恐之色。“你别劝我了,我看过地图,血棺部落离黑狼岩并不远,你就带我去看看,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就行。”我笑了笑:“再说了,就算我们不去,杨sir肯定也会去,不如我们抢在前头,说不定还能有意外的收获。”

我的话又让包子想起过去盗墓的经历,他忍不住皱起眉头。“你真想去?”“那当然。”我想也不想就回答。

包子叹息一声,眉宇间闪过一丝痛苦:“也罢,这也许就是天意!”

我见包子话中有话,赶忙问:“此话怎讲?”“这一百年来,沙漠里大部分墓葬和古城都被盗过,可唯独血棺部落被保存得完好,知道为什么吗?”包子有意压低了声音。“为什么?”这么深奥的问题我想都没想过,当然不知道。“罗布沙漠以东北风和西北风为主。可奇怪的是,血棺部落必须要在刮东南风的时候才会出现,这可是非常难得一见的。可就在昨天晚上,我们还真经历了一场东南风。”“东南风?”我突然明白过来,为什么杨sir在黑狼岩上会露出那种兴奋异常的表情,原来他是感觉到了风向的变化,知道沙尘暴后,血棺部落就会显露出来。“怪就怪在这个东南风上。”包子继续说:“有人说,每当沙漠上空刮起东南风的时候,伊比利斯就会回到血棺部落,虽然岩石群显露出来了,却是活人无法靠近的禁地。历史上,凡是在去寻宝的人,要么一无所获,要么就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伊比利斯,罗布语中译为魔鬼。这是沙漠驻民们最不愿提起,也最不敢忘记的神灵。对他们来说,遍地黄沙就是伊比利斯的使者,所以它无处不在,无所不能,是沙漠中一切罪恶的根源。

说到这里,包子的眼中闪过一丝惶恐。但他越是这样说,我的好奇心就越重。非要让包子带我去看看不可。经过一番软磨硬泡,包子终于心不甘情不愿地点点头,带我踏上寻找血棺部落的旅途。不,应该说,带我踏上了一条不归路,尽管那时我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回不去了。

一路上,包子叮嘱我多捡些枯树枝,晚上生火用,他自己却沉默了许多,和之前大不相同。包子背着那个对他来说太过硕大的背包,始终弓着腰,我连他的脸都看不清楚。尽管我不住地告诉自己,包子是我店里的厨师,是我值得信赖的朋友,但昨晚那个奇怪的梦总是会不经意跳出来,在我脑子里转上一圈,惹得我浑身一激灵,就连天空恶毒的日头也快感受不到了。

我们的运气不错,包子早就把地图上的内容背得滚瓜烂熟,根据地图上的指引,我们还真找到了一条古河床,不过这条河床很窄,而且延伸一段距离就会消失一截,然后又出现,所以跟踪起来有些费功夫。

尽管如此,河床始终没有离开我们的视线。只是沙漠里干燥的空气的确超出了我的想象。昨天还好,大半时候都沿着河走,可今天就不同了,我们直插沙漠腹地。进入午后,我的鼻孔和眼睛越来越干涩,那些以顽强著称的旱生植物却越来越少,直到傍晚十分,斑驳的土地已经完全被黄沙代替,我终于知道,自己是真的进入沙漠了。

真实的沙漠远没有照片里那么浪漫,先不说比面粉还细的飞尘,酷热难当的烈日,单是走过一座座小沙丘就非常耗费体力,别看这些沙丘的坡度只有三,四度,走上去两步就会倒退一步,速度非常慢。还好我听从包子的建议,买了双皮靴,要不然双脚早就被沙子磨破了。

当天夜里,我们在沙漠里露宿,沙漠里昼夜温差很大,白天的地表温度超过四十五度,可一到晚上,温度就骤降到了十度以下。包子搭了一个简易帐篷,我从包里取出馕和矿泉水,由于在包里捂了两天,馕饼又冷又硬,我问包子有没有打火机,包子嗯了一声,从手里变出一根黑色的金属棍。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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