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时代的悲悯与关爱:胡适论女权(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23 17: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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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适

出版社:中国言实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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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时代的悲悯与关爱:胡适论女权

野蛮时代的悲悯与关爱:胡适论女权试读:

敬告中国的女子

我们中国的人,从前都把那些女人当做男子的玩物一般,只要他容貌标致,装饰奇异,就是好女子。全不晓得叫那些女子读些有用的书,求些有用的学问。那些女子既不读书,自然不懂什么道理,既没有学问,自然凡事都靠了男人,自己一点也不能自立。因为这个缘故,所以我们中国虽有了四万万人,内中那没用的女人倒居了二万万,那些男人赚来的钱,把去养这些女人,都还不够。我们中国如何不穷到这么地步呢?那些女人,既然没有本事,若是他们还读了些书,能够在家中教训儿女,倒也罢了。不料他们听了一句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放屁话,什么书也不去读。咳!我们中国的女人,真真是一种的废物了。

我有一句话,要向我们中国的女子说:“你们要做一个好好的人呢?还是要做一种没用的废物呢?”我晓得你们一定回答我说:“我们又不是发痴,为什么自己要做废物呢?”哈哈!你们要不做废物,却不是嘴边说说就可以做得到的,我如今且说几宗要紧的方法,请你大家听听。

第一样不要缠足,我们中国女子缠足的风气,从来已经长久了。小女子小的时候,便把他双脚缠得紧紧的,后来越缠越小,便成了那三寸金莲尖如菱角的一双小脚。那小时缠足的苦处,我做白话的,说也说不完,好在你们都是受过这种苦处的过来人,也不用我仔细说了。至于你们肯受这种缠足的苦处,倒也有几种说法,有些人说脚缠小了,走起路来,那一种娇娆的模样,甚是好看,所以要缠足的。咳!这些话真是大错,一个好好的人,大模大样的自由行走,何尝不好,为什么反要说那站也站不稳的假样子是好看呢?并且这缠脚的风俗,起于五代的时候,五代以前,唐朝汉朝周朝的女子,都不缠脚,难道这许多朝代,都没有美女么?如今大家都说西施是最标致的美女,那西施是周朝的人,他何尝缠足呢?可见得标致不标致和那缠足不缠足是不相干涉了。又有些人说,脚缠小了,行走不便,可以不会做那些丑事,所以要缠足的。哈哈!这些话更是不通,那些女子若是个个都懂了道理,自然不肯去做那不好的事,譬如古时那曹大家(汉朝的人)、木兰(南北朝的人)、缇萦(汉朝的人),那些贤德女子,那里是缠足呢?再如那当婊子的,他们真是缠足的了,为什么还要做那些无耻的事呢?可见得那缠足不缠足,和那贤德不贤德更是不相干涉了。照这样看来,那缠足的风俗是没有一点好处,大约你们也都晓得了,如今且让我说几宗缠足的害处,给你们听听:三寸金莲自古无,观音大士赤双趺。不知裹足从何起,起自人间贱丈夫。

缠足的害处,也说不尽那么多,现在且说几宗最大的。

第一害身体。一个人对于爷娘生出来的好身体,正该去留心保护他,切莫使他有一点的坏处,这才是正大的道理。为什么反要去把一双好好的脚,包裹得紧紧的,使他坐立不稳血脉不行呢?列位要晓得一个人全靠那周身的血脉流通,方才能够使得身体强壮,那血脉若不行,自然身体一日弱似一日,那气力也便一些都没有了。若是那些身体强壮的,也还可以勉强支持,倘是那些身体素来不大强壮的女子,受了这种苦处,那身体便格外羸弱,到后来生男育女的时候,因为他的身体不好,那乳水便一定不多的,原来人家小孩子的身体气魄,都和他们爷娘的身体气魄很有关系,这些身体软弱的爷娘,怎么还能够养出身体强壮的儿女呢?所以中国人的身体,总和病人一般的,奄奄无生气,难怪外国人都叫我们是病夫国呵!可见得缠足这一件事,是不但有害于自己的身体,而且有害于将来的子孙。咳!可怕呀!

第二做事不便。男子也是一个人,女子也是一个人,然而人家生了男子,便欢天喜地的快活,若是生了女孩,便骂他是赔钱货。咳!你们请想一想,这是为了什么缘故呢?岂不是因为男人将来会做些事业,所以喜欢他吗?岂不是因为女人不会做事,所以讨厌他吗?列位,请再想一想,男人为什么能够做事?女人为什么不能做呢?列位呵!这个缘故,虽然不止一端,但是照我看起来,缠脚这一件事,恐怕要算是最大的缘故了。做女人的,从小五六岁的时候,就被那些没有人心的爷娘,把他的脚紧紧的包起来了,当那个时候,他们受那种苦处也还受不完,那里还有工夫来学做什么事呢?所以女子在这时候,只晓得缠小脚,并不晓得学别事,小的时候不肯学,到了老大的时候,就是要学也来不及了,何况他们从小因为小脚行走不便懒惰惯了的哩。因为这个缘故,所以中国的女子,几乎没有一个会做事的。咳!外国的女子,也有会做书的,也有会做教习的,都是能够自己过活。即如我们中国古时有个女子叫做木兰,他竟能自己代他的父亲出去打仗,立了大功。又有一个女子,叫做梁夫人,他竟能帮助他的男人,打败了金兀术。那些人和现在中国的女子,同是一样的,为什么那些人就那样有用,现在的女子为什么这样没用呢?这就是因为外国人和古时的人都不缠足,所以能够做这些事业,现在中国的女子都缠了足,所以便不能够去做事。咳!你们对了我们中国的古人和外国的女子,心理也觉得惭愧么?大凡女子缠了脚,不要说这些出兵打仗做书做报的大事情不能去做,就是那些烧茶煮饭缝缝洗洗的小事情也未必人人能做的,咳!这岂不是真正的一种废物么。

缠了小脚,不会做事,你们大约都知道的了。不料这缠足还有一层大害处,因为女子缠了足行走不便,若在平时,也还可以勉强过日子,若是遇了什么祸事,那就更苦了。譬如人家遇了火灾,或是遇了兵乱,那些缠脚女子,一定吃大亏的。就如上月香港有一只轮船叫做汉口,这船忽然起了大火,全船都烧去了,那些搭客,也烧死许多,其中惟有我们中国的缠脚女子,烧死的更多,几乎没有多个逃出来的,这就是缠脚的榜样子。又如数十年前,长毛起兵,那些逃难的女人,总多是因为缠了脚行走不便,被长毛杀了的,于今你们虽不知道,请你们去问问那些老辈,就晓得了。还有明朝末年的时候,有个张献忠,他在四川一带作乱,提了几十名小脚女子,拿他们的小脚都砍下来,堆成一堆小小的小脚山。他有一个妾的脚,缠得顶小。张献忠就把他砍了下来,做了那小脚山的山顶,把火去烧,叫做点天烛,这都是缠足的好结果呵。

以上所说缠足的害处,虽然不十分完全,但是那“缠足是有大害处的”这一句话,大约列位是已经相信的了。如今我且再总结一句,敬告我中国的女子,道:“你们若不情愿做废物,一定不可缠足,若缠了足,便是废物中的废物了。”所以这“不要缠脚”一件事,便是“不做废物”的第一层方法了。

附录:天足会放足的法子若是包缠没有长久的,把裹足布解去了,穿上稍大的鞋袜,几日就和从前一般了。若是已经缠小的妇人放足的法子,初放开的时候,每日须用热水洗几次,每次须将足浸得软了,小心把水气揩干,再把那脚趾和脚心折断的地方,轻轻分开,用些棉花破絮塞在那些脚指缝里面,穿上合式的袜子,外面套上一双大些的鞋子,照常在地上行走,到了晚上睡的时候,必须赤足,每次洗过之后,或是早起晚眠的时候,必要自己用手按摩揉搓,数日之后,自然血脉活动,改成大脚了。若是放足的时候,那些脚趾或是脚心的皮肉,有点破烂,那便可以用硼沙水去洗他,就会好的。

第二样要读书。列位呀!我们中国不是有一句“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古语吗?这句话可不是说女子是不应该有才干的么?为什么我现在倒要女子读书呢?原来那“无才便是德”这句话,是很没有道理的。一个人一定要有才方能做事,无才便是一个废物了。就如汉朝有一位班昭,是最有名的才女,他的哥哥班固,做了一部《汉书》,没有做好就死了,后来班昭竟接续下去做成了这书,又做了一部《女诫》;又有一个女子,叫做缇萦,他的父亲犯了罪,亏得缇萦上了一本奏章救了他;唐朝陈邈的妻子郑氏,著一部《女孝经》;晋朝有一个谢道韫,会做诗赋又会辩驳;这都是有才的女子,难道他们有才便无德么?不过因为后来的女子,把这“才”字看得小了,他们以为会做几句诗,会看几部淫词小说就可以算得才女了,不知这些事不但算不得什么“才”,而且有许多害处(即如看淫词小说便有大害),所以人家要说“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话。如今我所说的“才”字,却不是这么说法,请列位听我一一道来。

第一,大凡一个人年小的时候,知识没有充足,心思也没有一定,都是跟好学好跟坏便学坏的。所以小的时候,一定要受过顶好的教育,方才可以做一个完完全全的好人。若是从小受了那些野蛮的教育,到了长大的日子,便自己要学好也来不及了。俗话说得好“三岁定八十”,那真是不错的呀!外国的小儿,没有进学堂的时候,在家都要受他们父母的教训,这就叫做“家庭教育”。但是做父亲的,总不时时在家,所以这事便是做娘的责任了。我们中国人小的时候,做娘的多不能教训儿子,虽然也有些会教儿子的,但是他们没有读书学问,自然没有见识,所说的不过是那些“做官”、“中状元”、“赚钱”的话头,那能够教育什么人才呢?少时既不能教,大的时候还想做一个好人么?这都是因为女子不读书的原故,所以女子一定要读书才能够懂得些正大道理,晓得些普通学问,道理和学问都懂得了,自然能够教出好儿女来。人家都想有好儿女,却不晓得教女子读书,好像农夫不去种田,倒想去收好谷,那能够想得到手呢?列位呀!女子读书,可不是很要紧的吗?

第二,大凡天下女子的心思比男子更细密,又没有那些应酬的劳苦,倘使他们肯用心去求学问,所成就的学问,一定比男子高些。有可以求学问的资格,却自己糟蹋了,就使我们中国人愚到这般地步,岂不可惜吗?

第三,以上所说,多是读书的大用处,如今且说那些小事。就如乡村人家,买两担柴,记几笔账,看几封信,若是男子不在家,妇人不读书,那就不得不去求别人了,岂不是不便吗?这些小事也不会做,那还可以算得一个有用的人吗?真个是我所说的“废物”罢了。咳!读书可不要紧吗?

以上所说,我那“不要缠足”、“要读书”两件事也说完了,我的笔也枯了,手也疼了,也想赶快把我这篇白话做完结了,所以我如今且总结几句话告诉列位道:汉朝有个蔡邕做了一部《女训》。他说:“人的心思,和人的面孔一样,面孔不修饰,就龌龊了,心思不修饰,也就变坏了,人家女子都晓得把面孔装饰得好看,却不晓得修饰他的心思。咳!真是愚得很呀!”列位呀!这《女训》上所说的话,实在不错,现在的女子,只晓得梳头缠足搽胭抹粉,装扮得好看,却不肯把这对镜梳头,忍痛裹足的工夫,用在读书里面,请你想想看不读书怎么能修饰心思呢?这都因为他们不晓得“修饰面孔”和“修饰心思”两件事谁轻谁重的缘故。我如今且说一件故事,就如《三国志》里面的诸葛亮,大约列位都晓得他是极有本事的了,然而他的妻子黄氏,面孔却奇丑无比,像一个夜叉一般,但是他的学问却很好,诸葛亮的本事,大半都是靠他的帮助的,后来诸葛亮出兵在外,他能教训他的儿子诸葛瞻也成了一个忠臣,可见得面貌好丑,是最不要紧的,只是学问却是不可少的。今日我们中国的女子,为什么情愿费了许多工夫,丢了最要紧的学问不去做,却要去做这些梳头缠足穿耳搽粉的事呢?可不是那《女训》上说的愚人么?可不是我从前所说的废物么?所以我说中国的女子,若不情愿做废物,第一样便不要缠脚,第二样便要读书。若能照这两件事行去,我做报的人,便拍手大叫着:“中国女界万岁!中国万岁!!中国未来的国民万岁!!!”再不絮絮烦烦的来说这些白话了。哈哈!

附:蔡邕《女训篇》心犹首面也,是以甚致饰焉。面一旦不修,则尘垢秽之;心一日不思善,则邪恶入之。咸知饰其面而不修其心,惑矣!夫面之不饰,愚者谓之丑;心之不修,贤者谓之恶。愚者谓之丑,犹可;贤者谓之恶,将何容焉!故揽照拭面则思其心之洁也,傅粉则思其心之和也,加粉则思其心之鲜也,泽发则思其心之润也,用栉则思其心之理也,正髻则思其心之正也,摄发则思其心之整也。(原载1906年11月16日至12月6日《竞业旬报》第3至5期,署名希疆)

卷一 论女难

终身大事

——游戏的喜剧(序)前几天有几位美国留学的朋友来说,北京的美国大学同学会不久要开一个宴会。中国的会员想在那天晚上演一出短戏。他们限我于一天之内编成一个英文短戏,预备给他们排演。我勉强答应了,明天写成这出独折戏,交与他们。后来他们因为寻不到女角色,不能排演此戏。不料我的朋友卜思先生见了此戏,就拿去给《北京导报》主笔刁德仁先生看,刁先生一定要把这戏登出来,我只得由他。后来因为有一个女学堂要排演这戏,所以我又把他翻成中文。这一类的戏,西文叫做Farce,译出来就是游戏的喜剧。这是我第一次弄这一类的玩意儿,列位朋友莫要见笑。

戏中人物田太太田先生田亚梅女士算命先生(瞎子)田宅的女仆李妈

布景田宅的会客室。右边有门,通大门。左边有门,通饭厅。背面有一张莎法榻。两旁有两张靠椅。中央一张小圆桌子,桌上有花瓶。桌边有两张坐椅。左边靠壁有一张小写字台。墙上挂的是中国字画,夹着两块西洋荷兰派的风景画。这种中西合璧的陈设,很可表示这家人半新半旧的风气。开幕时,幕慢慢的上去,台下的人还可听见台上算命先生弹的弦子将完的声音。田太太坐在一张靠椅上。算命先生坐在桌边椅子上。田太太 你说的话我不大听得懂。你看这门亲事可对得吗?算命先生 田太太,我是据命直言的。我们算命的都是据命直言的。你知道——田太太 据命直言是怎样呢?算命先生 这门亲事是做不得的。要是你家这位姑娘嫁了这男人,将来一定没有好结果。田太太 为什么呢?算命先生 你知道,我不过是据命直言。这男命是寅年亥日生的,女命是巳年申时生的。正合着命书上说的“蛇配虎,男克女。猪配猴,不到头”。这是合婚最忌的八字。属蛇的和属虎的已是相克的了。再加上亥日申时,猪猴相克,这是两重大忌的命。这两口儿要是成了夫妇,一定不能团圆到老。仔细看起来,男命强得多,是一个夫克妻之命,应该女人早年短命。田太太,我不过是据命直言,你不要见怪。田太太 不怪,不怪。我是最喜欢人直说的。你这话一定不会错。昨天观音娘娘也是这样说。算命先生 哦!观音菩萨也这样说吗?田太太 是的,观音娘娘签诗上说——让我寻出来念给你听。(走到写字台边,翻开抽屉,拿出一条黄纸,念道)这是七十八签,下下。签诗说,“夫妻前生定,因缘莫强求。逆天终有祸,婚姻不到头”。算命先生 “婚姻不到头”,这句诗和我刚才说的一个字都不错。田太太 观音娘娘的话自然不会错的。不过这件事是我家姑娘的终身大事,我们做爷娘的总得二十四分小心的办去。所以我昨儿求了签诗,总还有点不放心。今天请你先生来看看这两个八字里可有什么合得拢的地方。算命先生 没有。没有。田太太 娘娘的签诗只有几句话,不容易懂得。如今你算起命来,又合签诗一样。这个自然不用再说了。(取钱付算命先生)难为你。这是你对八字的钱。算命先生 (伸手接钱)不用得,不用得。多谢,多谢。想不到观音娘娘的签诗居然和我的话一样!(立起身来)田太太 (喊道)李妈!(李妈从左边门进来)你领他出去。(李妈领算命先生从右边门出去)田太太 (把桌上的红纸庚帖收起,折好了,放在写字台的抽屉里。又把黄纸签诗也放进去。口里说道)可惜!可惜这两口儿竟配不成!田亚梅女士 (从右边门进来。他是一个二十三四岁的女子,穿着出门的大衣,脸上现出有心事的神气。进门后,一面脱下大衣,一面说道)妈,你怎么又算起命来了?我在门口碰着一个算命的走出去。你忘了爸爸不准算命的进门吗?田太太 我的孩子,就只这一次,我下次再不干了。田女 但是你答应了爸爸以后不再算命了。田太太 我知道,我知道,但是这一回我不能不请教算命的。我叫他来把你和那陈先生的八字排排看。田女 哦!哦!田太太 你要知道,这是你的终身大事,我又只生了你一个女儿,我不能糊里糊涂的让你嫁一个合不来的人。田女 谁说我们合不来?我们是多年的朋友,一定很合得来。田太太 一定合不来。算命的说你们合不来。田女 他懂得什么?田太太 不单是算命的这样说,观音菩萨也这样说。田女 什么?你还去问过观音菩萨吗?爸爸知道了更要说话了。田太太 我知道你爸爸一定同我反对,无论我做什么事,他总同我反对。但是你想,我们老年人怎么敢决断你们的婚姻大事。我们无论怎样小心,保不住没有错。但是菩萨总不会骗人。况且菩萨说的话,和算命的说的,竟是一样,这就更可相信了。(立起来,走到写字台边,翻开抽屉)你自己看菩萨的签诗。田女 我不要看,我不要看!田太太 (不得已把抽屉盖了)我的孩子,你不要这样固执。那位陈先生我是很喜欢他的。我看他是一个很可靠的人。你在东洋认得他好几年了,你说你很知道他的为人。但是你年纪还轻,又没有阅历,你的眼力也许会错的。就是我们活了五六十岁的人,也还不敢相信自己的眼力。因为我不敢相信自己,所以我去问观音菩萨又去问算命的。菩萨说对不得,算命的也说对不得,这还会错吗?算命的说,你们的八字正是命书最忌的八字,叫做什么“猪配猴,不到头”,因为你是巳年申时生的,他是——田女 你不要说了,妈,我不要听这些话。(双手遮着脸,带着哭声)我不爱听这些话!我知道爸爸不会同你一样主意。他一定不会。田太太 我不管他打什么主意。我的女儿嫁人,总得我肯。(走到他女儿身边,用手巾替他揩眼泪)不要掉眼泪。我走开去,让你仔细想想。我们都是替你打算,总想你好。我去看午饭好了没有。你爸爸就要回来了。不要哭了,好孩子。(田太太从饭厅的门进去了)田女 (揩着眼泪,抬起头来,看见李妈从外面进来,他用手招呼他走近些,低声说)李妈,我要你帮我的忙。我妈不准我嫁陈先生——李妈 可惜,可惜!陈先生是一个很懂礼的君子人。今儿早晨,我在路上碰着他,他还点头招呼我咧。田女 是的,他看见你带了算命先生来家,他怕我们的事有什么变卦,所以他立刻打电话到学堂去告诉我。我回来时,他在他的汽车里远远的跟在后面。这时候恐怕他还在这条街的口子上等候我的信息。你去告诉他,说我妈不许我们结婚。但是爸爸就回来了,他自然会帮我们。你叫他把汽车开到后面街上去等我的回信。你就去罢。(李妈转身将出去)回来!(李妈回转身来)你告诉他——你叫他——你叫他不要着急!(李妈微笑出去)田女 (走到写字台边,翻开抽屉,偷看抽屉里的东西,伸出手表看道)爸爸应该回来了,快十二点了。(田先生约摸五十岁的样子,从外面进来)田女 (忙把抽屉盖了,站起来接他父亲)爸爸,你回来了!妈说,……妈有要紧话同你商量,——有很要紧的话。田先生 什么要紧话?你先告诉我。田女 妈会告诉你的。(走到饭厅边,喊道)妈,妈,爸爸回来了。田先生 不知道你们又弄什么鬼了。(坐在一张靠椅上。田太太从饭厅那边过来。)亚梅说你有要紧话,——很要紧的话,要同我商量。田太太 是的,很要紧的话。(坐在左边椅子上)我说的是陈家这门亲事。田先生 不错,我这几天心里也在盘算这件事。田太太 很好,我们都该盘算这件事了。这是亚梅的终身大事,我一想起这事如何重大,我就发愁,连饭都吃不下了,觉也睡不着了。那位陈先生我们虽然见过好几次,我心里总有点不放心。从前人家看女婿总不过偷看一面就完了。现在我们见面越多了,我们的责任更不容易担了。他家是很有钱的,但是有钱人家的子弟总是坏的多,好的少。他是一个外国留学生,但是许多留学生回来不久就把他们原配的妻子休了。田先生 你讲了这一大篇,究竟是什么主意?田太太 我的主意是,我们替女儿办这件大事,不能相信自己的主意。我就不敢相信我自己。所以我昨儿到观音庵去问菩萨。田先生 什么?你不是答应我不再去烧香拜佛了吗?田太太 我是为了女儿的事去的。田先生 哼!哼!算了罢。你说罢。田太太 我去庵里求了一签。签诗上说,这门亲事是做不得的。我把签诗给你看。(要去开抽屉)田先生 呸!呸!我不要看。我不相信这些东西!你说这是女儿的终身大事,你不敢相信自己,难道那泥塑木雕的菩萨就可相信吗?田女 (高兴起来)我说爸爸是不信这些事的。(走近他父亲身边)谢谢你。我们该应相信自己的主意,可不是吗?田太太 不单是菩萨这样说。田先生 哦!还有谁呢?田太太 我求了签诗,心里还不很放心,总还有点疑惑。所以我叫人去请城里顶有名的算命先生张瞎子来排八字。田先生 哼!哼!你又忘记你答应我的话了。田太太 我也知道。但是我为了女儿的大事,心里疑惑不定,没有主张,不得不去找他来决断决断。田先生 谁叫你先去找菩萨惹起这点疑惑呢?你先就不该去问菩萨,——你该先来问我。田太太 罪过,罪过,阿弥陀佛,——那算命的说的话同菩萨说的一个样儿。这不是一桩奇事吗?田先生 算了罢!算了罢!不要再胡说乱道了。你有眼睛,自己不肯用,反去请教那没有眼睛的瞎子,这不是笑话吗?田女 爸爸,你这话一点也不错。我早就知道你是帮助我们的。田太太 (怒向他女儿)亏你说得出,“帮助我们的”,谁是“你们”?“你们”是谁?你也不害羞!(用手巾蒙面哭了)你们一齐通同起来反对我!我女儿的终身大事,我做娘的管不得吗?田先生 正因为这是女儿的终身大事,所以我们做父母的该应格外小心,格外慎重,什么泥菩萨哪,什么算命合婚哪,都是骗人的,都不可相信。亚梅,你说是不是?田女 正是,正是。我早知道你决不会相信这些东西。田先生 现在不许再讲那些迷信的话了。泥菩萨,瞎算命,一齐丢去!我们要正正经经的讨论这件事。(对田太太)不要哭了。(对田女)你也坐下。(田女在莎法榻上坐下)田先生 亚梅,我不愿意你同那姓陈的结婚。田女 (惊慌)爸爸,你是同我开玩笑,还是当真?田先生 当真。这门亲事一定做不得的。我说这话,心里很难过,但是我不能不说。田女 你莫非看出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田先生 没有。我很欢喜他。拣女婿拣中了他,再好也没有了,因此我心里更不好过。田女 (摸不着头脑)你又不相信菩萨和算命?田先生 决不,决不。田太太与田女 (同时间)那么究竟为了什么呢?田先生 好孩子,你出洋长久了,竟把中国的风俗规矩全都忘了。你连祖宗定下的祠规都不记得了。田女 我同陈家结婚,犯了那一条祠规?田先生 我拿给你看。(站起来从饭厅边进去)田太太 我竟想不出什么。阿弥陀佛,这样也好,只要他不肯许就是了。田女 (低头细想,忽然抬头显出决心的神气)我知道怎么办了。田先生 (捧着一大部族谱进来)你瞧,这是我们的族谱。(翻开书页,乱堆在桌上)你瞧,我们田家两千五百年的祖宗,可有一个姓田和姓陈的结亲?田女 为什么姓田的不能和姓陈的结婚呢?田先生 因为中国的风俗不准同姓的结婚。田女 我们并不同姓。他家姓陈,我家姓田。田先生 我们是同姓的。中国古时的人把陈字和田字读成一样的音。我们的姓有时写作田字,有时写作陈字,其实是一样的。你小时候读过《论语》吗?田女 读过的,不大记得了。田先生 《论语》上有个陈成子,旁的书上都写作田成子,便是这个道理。两千五百年前,姓陈的和姓田只是一家。后来年代久了,那写作田字的便认定姓田,写作陈字的便认定姓陈,外面看起来,好像是两姓,其实是一家。所以两姓祠堂里都不准通婚。田女 难道两千年前同姓的男女也不能通婚吗?田先生 不能。田女 爸爸,你是明白道理的人,一定不认这种没有道理的祠规。田先生 我不认他也无用。社会承认他。那班老先生们承认他。你叫我怎么样呢?还不单是姓田的和姓陈的呢。我们衙门里有一位高先生告诉我,说他们那边姓高的祖上本是元朝末年明朝初年陈友谅的子孙,后来改姓高。他们因为六百年前姓陈,所以不同姓陈的结亲;因为二千五百年前姓陈的本又姓田,所以又不同姓田的结亲。田女 这更没有道理了!田先生 管他有理无理,这是祠堂里的规矩,我们犯了祠规就要革出祠堂。前几十年有一家姓田的在南边做生意,就把一个女儿嫁给姓陈的。后来那女的死了,陈家祠堂里的族长不准他进祠堂。他家花了多少钱,捐到祠堂里做罚款,还把“田”字当中那一直拉长了,上下都出了头,改成了“申”字,才许他进祠堂。田女 那是很容易的事。我情愿把我的姓当中一直也拉长了改作“申”字。田先生 说得好容易!你情愿,我不情愿咧!我不肯为了你的事连累我受那班老先生们的笑骂。田女 (气得哭了)但是我们并不同姓!田先生 我们族谱上说是同姓,那班老先生们也都说是同姓。我已经问过许多老先生了,他们都是这样说。你要知道,我们做爹娘的,办儿女的终身大事,虽然不该听泥菩萨瞎算命的话,但是那班老先生们的话是不能不听的。田女 (作哀告的样子)爸爸!——田先生 你听我说完了。还有一层难处。要是你这位姓陈的朋友是没有钱的,倒也罢了;不幸他又是很有钱的人家。我要把你嫁了他,那班老先生们必定说我贪图他有钱,所以连祖宗都不顾,就把女儿卖给他了。田女 (绝望了)爸爸!你一生要打破迷信的风俗,到底还打不破迷信的祠规!这是我做梦也想不到的!田先生 你恼我吗?这也难怪。你心里自然总有点不快活。你这种气头上的话,我决不怪你,——决不怪你。李妈 (从左边门出来)午饭摆好了。田先生 来,来,来。我们吃了饭再谈罢。我肚里饿得很了。(先走进饭厅去)田太太 (走近他女儿)不要哭了。你要自己明白。我们都是想你好。忍住。我们吃饭去。田女 我不要吃饭。田太太 不要这样固执。我先去,你定一定心就来。我们等你咧。(也进饭厅去了。李妈把门随手关上,自己站着不动)田女 (抬起头来,看见李妈)陈先生还在汽车里等着吗?李妈 是的。这是他给你的信,用铅笔写的。(摸出一张纸,递与田女)田女 (读信)“此事只关系我们两人,与别人无关,你该自己决断!”(重读末句)“你该自己决断!”是的,我该自己决断!(对李妈说)你进去告诉我爸爸和妈,叫他们先吃饭,不用等我。我要停一会再吃。(李妈点头自进去。田女士站起来,穿上大衣,在写字台上匆匆写了一张字条,压在桌上花瓶底下。他回头一望,匆匆从右边门出去了。略停一会)田太太 (戏台里的声音)亚梅,你快来吃饭,菜要冰冷了。(门里出来)你那里去了?亚梅。田先生 (戏台里)随他罢。他生了气了,让他平平气就会好了。(门里出来)他出去了?田太太 他穿了大衣出去了。怕是回学堂去了。田先生 (看见花瓶底下的字条)这是什么?(取字条念道)“这是孩儿的终身大事。孩儿应该自己决断。孩儿现在坐了陈先生的汽车去了。暂时告辞了。”(田太太听了,身子往后一仰,坐倒在靠椅上。田先生冲向右边的门,到了门边,又回头一望,眼睁睁的显出迟疑不决的神气。幕下来)

跋这出戏本是因为几个女学生要排演,我才把他译成中文的。后来因为这戏里的田女士跟人跑了,这几位女学生竟没有人敢扮演田女士。况且女学堂似乎不便演这种不很道德的戏!所以这稿子又回来了。我想这一层很是我这出戏的大缺点。我们常说要提倡写实主义。如今我这出戏竟没有人敢演,可见得一定不是写实的了。这种不合写实主义的戏,本来没有什么价值,只好送给我的朋友高一涵去填《新青年》的空白罢。(适)(原载1919年3月15日《新青年》第6卷第3号)

婚姻篇

婚姻为人生极大问题,万不可忽略,但是据在下看来,我们中国人,未免把这婚姻一事看得太轻了。列位要晓得,这便是国危种弱的根苗,这便是强种救国的关键,在下万不敢不来直切痛快的说一番,使我们中国人大家留心留心。

现在的新学家,都说中国的婚姻是极专制的,是极不自由的。

中国的婚姻所以不进步,也只为父母太专制的原故。一个人如此说,二个人也如此说,便把现在所有的青年子弟,都哄得什么似的,都说这中国婚姻,是极专制的,是极要改做自由结婚的。唉!列位,这句话是大错的,是大错的,如今且请列位听我一一道来。

在下今天是要说,我们中国的婚姻,是极不专制的,是极随便的,因为太不专制了,太放任了,所以才有这个极恶的结果。列位要不肯相信在下的话,且让在下说几件最普通的证据大家听听。(一)你看人家有了儿子,到了十几岁,便说是时候到了,要娶亲了。那时候,将来儿子学好不学好,养得活老婆养不活老婆,做父母的都不留一些儿心,一心只想人家叫他一声公公婆婆,便是了。那儿子娶亲以后和睦不和睦,相安不相安都不管了。列位,这不是随便么?(二)人家有了儿女,到了年纪,便有那些做媒的媒婆,到女家来开了年庚八字,送到男家去。他到女家便说那男家如何有钱,女婿如何聪明,说得天花乱坠。他到了男家便说女儿如何美貌,女家嫁妆如何丰厚,也说一个锦上添花。列位,你想古人把媒婆算作三姑六婆之一,可见那做媒婆的人,断没有一个好的。俗语说得好,“媒婆一张嘴,活的说得死”,你想这样的人的说话是可以信得的么?这种人那婚姻大事,岂可付托于他,岂可靠得住?然而我们中国那些为人父为人母的人,看那媒婆说一句,他便听一句,也不管这媒婆是人是鬼,可信不可信,你想做父母的人,如何可以把儿女的终身大事,付托这种小人。唉!这是专制呢?还是随便呢?

在我们安徽,这一种媒婆竟是把做媒当做一种专门行业做的,这一种人定是孤独或是贫苦无家可归,无饭可吃,全靠这一张嘴骗几餐酒肉,赚几个口孽钱来度日,所以这做媒一事,几几乎全是那一种下流泼妇的饭碗了。你想人家儿女的百年大事,却拿去给这种小人泼妇当一件买卖做。唉!这又是谁的罪过呵!(三)做父母的,把儿女的终身大事,付托媒婆已经是随便极了,不料那做父母的,还要把儿女婚姻的责任付与一种瞎了眼睛五官不全的算命先生,开了八字年庚请他推算,合也不合?相克么?相冲么?于是那儿女的终身大事,遂决于这瞎子片言之下。列位,一个人究竟有八字无八字,那八字究竟有准无准,这个话说起来,很费时候,如今且告诉列位一句书是:“托于鬼神时日卜筮以乱众者诛”,这句书出在《礼记》上,意思是说如有人敢借这求神问鬼择日算命卜卦等等名目来惑乱人心,这人便该受杀头之罪,这真是圣王之道。现在那些算命的不是托于时日卜筮以乱众的么?只可惜几千年来只出了几百个脓包皇帝混账官员,那里懂得这种道理,纵容得这一班五官不全的瞎子无法无天的作起威福来了,甚至于到了如今竟然把那全国青年男女的婚姻大事,都敢操之一手了。你想放着好好的人不去请教,倒要去问那种残疾的杀坯,这一种做父母的,还是专制呢?还是随便呢?唉!

这算命的道理,将来兄弟还要痛论一番,列位请少待。(四)做父母的,随便到这步地位,也可以算得极顶了。不料那做父母的,还要把这主婚的权利,送给那些木雕泥塑的菩萨,把那男女二人的年庚八字,送到那菩萨面前,点了香烛,磕了头,求两根签诗,掷一下筶,那签诗的吉凶,筶的阴阳,便是那男女婚姻的结果了。唉!在下先前不是说过的么,“男女婚姻乃是人生一件大事,断不可忽略的”,怎么那做人父母的,自己分明是个人,为什么到要去问那冥顽不灵的烂泥菩萨呢?那世界上究竟有菩萨呢?没有菩萨呢?在下现在也没有许多时候来说明这条问题,如今也说一句话:“我现在是极不信菩萨的,是要骂菩萨的要打菩萨的,菩萨如果有灵何不马上显些感应,把我的手风了做不得报,使我死心塌地一心信佛,那便是真正有菩萨了。”列位且待至本报第二十五期,要是兄弟还做得报,写得字,那时候奉劝列位,也不要信菩萨了罢!闲话少说,言归正传,如今且问列位,我们中国的婚姻,是木雕泥塑的死菩萨主持的,这是专制呢?还是随便呢?

照兄弟的意思看来,中国的婚姻,是极随便极放任的了。为什么呢?你看兄弟上面所述的几条,那一条,父母担一毫责任?你看中国男女的终身,一误于父母之初心,二误于媒妁,三误于算命先生,四误于土偶木头,随随便便,便把中国四万万人,合成了许许多多的怨偶,造成了无数不和睦的家族。唉!看官要晓得,夫妇不相爱,家族不和睦,那还养育得好子孙么?我中国几千年来,人种一日贱一日,道德一日堕落一日,体格一日弱似一日,都只为做父母的太不留意于子女的婚姻了,太不专制了。兄弟现在说这话,兄弟也晓得一定要得罪了许多的志士青年,然而兄弟的良心,逼我要说,兄弟也不得不说了。

兄弟所说“中国婚姻不专制”是已说过了,虽不敢说痛快直截,大约列位看官中也有一二位相信的了。但是上面所说的是中国的弊端,有了这个弊,便该想一个法子来救弊才是。那救弊之法是怎样呢?

照我的意思,这救弊之法,须要参酌中外的婚姻制度,执乎其中,才可用得。第一是,要父母主婚;第二是,要子女有权干预。这二条办法,是因为我们生在中国,才如此做,要就中国二字上因时制宜的。列位且听我一一说来。

第一,父母主婚。现在上海有一部书叫做《法意》,是法国一位大儒孟德斯鸠做的。他那书中有一段,说得最好,兄弟把来翻做白话,给大家看看。那书中道:我所以要说婚姻要父母主张者,因为做父母的,慈爱最深,况且多活了几岁年纪,见识思想毕竟比做子女的强些,见得到些,要是专靠子女的心思,那做子女的,年纪既轻,阅历世故自然极浅了。况且少年心思必不周到,一时之间,为情欲所蔽,往往把眼面前的东西,当做极好,再也不会瞻前顾后,他们的选择怎么靠得住呢!(严译本七五九页)

这话是一些也不会错的,不用兄弟再说了。但是他那书中还有一句话,说:“做父母的和子女最亲切而且知道子女的性格,别人断比不上。”这句话行到中国,便有些不合用了。古语道得好:“人莫知其子之恶,莫知其苗之硕。”可见得父母爱子过深,反不明白做儿女的性格了。全国的人,内中自然有一二明白的人,但是溺爱不明的人居多,所以那些讲新学的人便说这是一定要男女自由结婚的。兄弟却不如此。因为父母溺爱不明,难道做子女的便都是事理通达的人么?所以兄弟说一定要父母主婚,这是极正当极合时势的办法,兄弟却要恭恭敬敬的告诉我中国千千万万的做父母的,极希望那些做父母的,个个都把儿女的婚姻,看做一家一族的最大问题。不但看做一家一族的最大问题,而且要看做中国的大问题,稍稍留一些儿心,担一些儿担子。反转来说,这虽是全国的问题,然而娶两房好媳妇,嫁两个好女婿,这也是做父母的幸福,难道列位做父母的竟有福不会享么?列位做父母的,再要是一定要糊糊涂涂的过信媒人过信瞎子,过信土偶木人,那便是列位自己不要享福,那便是列位自己愿做中国的大罪人。哈哈!那可怪不得那些青年男女要说家庭革命了。

第二,子女有权干预。做父母的,能照兄弟所说的话做去,那是极好的了,但是内中有些父母的嗜好,和做子女的不同。譬如儿子爱学问爱德行,父母却爱银钱,爱美貌,父母尽父母的心力做去,却不合儿子的性情,可不是反了吗?可不是一样的不和睦么?所以兄弟也想一条先事预防的法子,是要使做儿女有干预之权,做父母的也要和儿女相酌而行,这才是完全的好法子了。

还有一层,近来上海各地,有些男女志士,或是学问相长,或是道德相敬,有父母的,便由父母主婚,无父母的,便由师长或朋友介绍,结为婚姻。行礼的时候,何等郑重,何等威仪,这便是一种文明结婚,也是参合中外的婚礼而成的。但是这是为一班有学问有品行的人说法的,而且只可于风气开通的地方行罢了!要在内地一般未开通的父母子女,那还是用用兄弟前面所说的话好呵!

兄弟的话说也说得笔秃口枯了,列位看官,切不可囫囵吞的读过,不然兄弟这一番苦心就白白地废掉了,岂不可惜!(原载1908年8月17日至27日《竞业旬报》第24至25期,署名铁儿)

曹大家《女诫》驳议

我们中国女界中,有一个大罪人,就是那曹大家。这位曹大家,姓班名昭,他做了一部《女诫》,说了许多卑鄙下流的话。列位要晓得,他这部《女诫》,虽然我们的姊姊妹妹们,大半没有读过,然而几千年来,那许多男子,都用这《女诫》的说话,把来教育我们的姊姊妹妹,把来压制我们的姊姊妹妹,所以他那区区一部《女诫》,便把我们中国的女界生生地送到那极黑暗的世界去了,你想我怎好不来辩驳一番呢!有的人说:“铁儿先生,你何苦把几千年后的新思想,去责备那几千年前的古人呢!”我说:“是的,我并不敢责备古人,不过我要把这些道理辩白一番,好教那些顽固的人,不致借这《女诫》来做护身符,这便是我的区区微意了。”卑弱第一

你看这《女诫》的开宗明义章第一,便是卑弱,怪不得几千年来,总没有女权的希望了。唉!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弄之瓦砖而斋告焉。卧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弄之瓦砖,明其习劳,主执勤也;斋告先君,明当主祭祀也。

这一段文章,是曹大家引用《诗经》上说的话儿,那《诗经》上说:“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看官要晓得,那《诗经》一部书,乃是古时圣贤采访四方的风俗歌谣,因而辑成一部大书,即如这一篇诗所说的话,在做书的人本意,不过要教人晓得某地有这么一种重男轻女的风俗,他的本意,只有望人改良的意思,并不教人依着他行。譬如那《诗经》上说的“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难道他真个要人做这些淫奔的事吗?又如“子不我思,岂无他人!”“子不我思,岂无他士!”这二句诗,淫极了,难道他真个教人做这种“□□□□”,□□□吗?可见《诗经》上说的,不过说某处有某样的风俗罢了,不料这位曹大家,不懂诗人的命意,便以为古人都是卑视女子的了,可不是大错了吗?至于“斋告先君,明当主祭祀也”这句话,更容易明白了。你想古人最重祭祀,断不会使那卑弱下人的人去主祭祀,可见古人并不卑视女子,不过曹大家不懂得罢了。三者盖女人之常道,礼法之典教矣。

上面一段,说明白了,这一节,也不用驳了。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有美莫名,有恶莫辞。

这几句话,都是平常人应该做的事,倒也罢了。忍辱含垢。

这四个字,不通极了。我们中国的女子教育,开口就是节,闭口便是烈,这节烈二字的意思,就是说那女子的品行名誉,断不可有什么玷污。如果有了一些羞辱垢污,总要洗得干干净净,明明白白,不然,那就算不得节烈了。怎么这位曹大家倒要教人忍辱含垢呢!难道曹大家还不赞成那些节妇烈女和那些有气节的女丈夫么!不通,不通。常若畏惧。

这话更不通了,畏惧谁呢!天下的人,只有一个理字,是应该畏惧的,只须我自己行止动作,上不愧天,下不愧人,自己对得住自己,就是了,何必怕人呢?所以孔夫子说:“君子坦荡荡”,坦荡荡就是无所畏惧的意思。大凡君子人,行事只求合理,自然坦荡荡的,无所畏惧,其实又何必畏惧呢?是谓卑弱下人也。

说人家卑视女子,倒也罢了,不料这位曹大家,却要自己把女子看得比奴隶还不如,开口便是卑弱,便是下人。唉,伤心呵!晚寝早作,勿惮夙夜,执务私事,不辞剧易,所作必成,手迹整理,是谓执勤也。

曹大家既以卑弱下人自居,故有这些话,其实这些事并没有错,而且没有什么大关系,不说他也罢了。正危端操,以事夫主。

此一事也。清静自守,无好戏笑。

此一事也。洁齐酒食,以供祖宗。

此又一事也。是谓继祭祀也。

上面所说的,事夫是一件事,无好戏笑又是一件事,供祖宗又是一件事,怎么糊糊涂涂的总结一句:“是谓继祭祀也”,别说道理讲不过去,单讲文章,也就不通了。三者苟备,而患名称之不闻,黜辱之在身,未之见也。

上面说:“有善莫名”,怎么又说:“患名称之不闻”呢!上面说:“忍辱含垢”,怎么又说:“患黜辱之在身”呢!上面说的是呢?这里说的是呢?矛盾,矛盾。三者苟失之,何名称之可闻,黜辱可远哉!

我想上面说的:“常若畏惧”,大约是畏惧这“名称之不闻”和这“黜辱之在身”了。唉!卑鄙极了。夫妇第二夫妇之道,参配阴阳,通达神明,信天地之弘义,人伦之大节也。

何等郑重,曹大家于此一节,颇知注意,总算是有点阅历的话了。是以礼贵男女之际,诗著关雎之义,由斯言之,不可不重也。

班昭居然晓得“不可不重”的道理,也算难得了,但是“礼贵男女之际”,那《礼记》上说“婿执雁入,揖让升堂,再拜奠雁,降出御妇车,而婿授绥,御轮三周,先俟于门外,妇至,婿揖妇以入,共牢而食,合卺而醑,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昏义)那《礼经》上何尝一定说男尊女卑的话呢?即如《诗经》那《关雎》一篇所说的“琴瑟友之,钟鼓乐之”何等乐趣,又何尝有男尊女卑的制度呢?我想曹大家的为人,一定是“读书不求甚解”的,不然,为什么说那些不通的话呢?夫不贤则无以御妇,妇不贤则无以事夫。

哈哈!曹大家也讲起平等来了,你想这两句话,不是很平等吗?不是很有点抵抗性质的吗?桀纣无道,汤武便去征伐他,为什么呢?因为“君不贤则无以临民”,所以便要讨他的罪,如今曹大家是承认,“丈夫可以御妇的”了。看官要记清,那个“御”字,有驾御的意思,管理的意思,便和皇帝治民的治字差不多了。皇帝不贤尚且可杀可去,丈夫不贤,便失了丈夫的资格,做妻子的,可以抵抗他,所以这“夫不贤则无以御妇”八个大字,正是泰西各国离婚律法的一大原理。不料曹大家这么一个卑鄙的人,也会有这种理想,这就很难得了。但是上面用一个“御”字,就和马夫赶马,车夫推车一般,下面用一个“事”字,是服侍的意思,就和下官服侍上司,奴才伏侍主人一般,两两比较起来,还是大不平等,可见曹大家一定是一个没见识没魄力的女子了。唉!夫不御妇则威仪废绝。

又来了,曹大家的意思,一定要使做丈夫的个个都要正其衣冠尊其瞻视,每日把脸放下来,和阎罗王一般,才算个丈夫,否则便是威仪废绝了。唉!天下那有这种卑贱的女子呵!妇不事夫则义理堕阙。

从前有一种大不通的话,说“妇人伏于人也”,你想这话天理何在?人道何在?后来的女子,便应该极力推翻这种谬论,争一口气儿才是正理,怎么这个曹大家竟把这个“事”字当做“义理”一般看待,从此以后,怪不得那女界永永没有翻身的希望了。人家骂人“认贼作子”,这个曹大家简直是认贼作父了。唉!方斯二者,其用一也。

这个用字,怎么讲呢?察今之君子,徒知妻妇之不可不御,威仪之不可不整,故训其男,检以书传,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义理之不可不存也,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蔽于彼此之数乎?

这一段很有关系,列位千万不可轻轻放过。

从前有一位秦始皇,并了六国,一统天下,做了皇帝。他既做了皇帝了,心中总恐怕人家来夺他的君权,后来他便想了一条绝妙计策,叫做愚民政策。怎么叫做愚民政策呢?原来那秦始皇把天下的书籍尽行搜刮出来,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又掘一个大坑,把天下的读书人,都叫来,一塌刮剌仔都活埋在这个土坑里面了。书是烧了,读书的人是活坑了,那些百姓自然一天一天的变成无知无识的蠢东西了。百姓愚蠢了,自然没有人来夺他的皇位了。看官,这便叫做“愚民政策”,不料我们中国的男子,也便用了他这种计策,把来待那女子,因为男子和女子,本来是平等的,后来因为那种野蛮的部落时代,互相竞争,不能不看重气力,女子的体魄,本来是稍微弱一些的,又有几种天然困难,所以讲起战争气力起来,女子便不如男子。从此以后,社会上的大权,便渐渐的归到男子掌握之中,但是那些男子,既然掌了社会上的大权,享了社会上的大福,那心中自然和秦始皇一样,也恐怕女子的智识发达了,便要作那不平之鸣,那男子便不能大权独享了。所以那些男子,便出许多方法,不令那些女子读书识字,一面便把那些男子,礼哪!乐哪!射御哪!书数哪!教育得完完全全的,一面便教那女子,烹饪哪!女红哪!却总不叫他受那完全的教育。从此以后,男子的智识学问体魄,一天长似一天;那女子的智识学问体魄,便一天衰似一天。所以那男子的权力,越发大了,所享的幸福,越发大了,那蠢蠢无灵的女子,断不致来争权了,这便叫做愚妇政策。这位曹大家,也便是受了这种愚妇政策的,不料他虽然读了书,却还不懂这种道理,不晓得这个教男不教女,正是大不平等的地方,糊糊涂涂的说一句:“不亦蔽于彼此之数乎?”可不是说梦话吗?可不是说梦话吗?

还有一层,你看这一段说话,什么“徒知妻妇之不可不御,威仪之不可不整”,什么“夫主之不可不事”,那一句不是助纣为虐,那一句不是卑鄙污下。唉!唉!礼,八岁始教之书,十五而至于学矣,独不可依此以为则哉!

十五而至于学矣!这个“矣”字不通。敬慎第三

这“敬慎”二字,本来是很好的名词,但是曹大家所说的敬慎,和那第一章所说的卑弱是一个样儿的,列位不可不知。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

我看见人家说这“敬慎”二字,也不知看见多少了,孔子孟子,朱子程子,都说过的,但是总没有看见这样说法的,你看曹大家竟把这“敬慎”二字,硬派作女子独有的品性。哈哈!难道孔子朱子所说的敬慎,都是为女子说法吗?都是为这“柔弱”二字说的吗?这不是岂有此理吗?故鄙谚有云:“生男如狼,犹恐其尪;生女如鼠,犹恐其虎。”

我读这几句话,差不多要哭出来了。我哭的是那“犹恐其尪”的恐字,这个恐字,是恐怕的意思,说“生了男子,已是狼一般强壮了,还恐怕他要尪弱下去;生了女子,已是鼠一般柔弱了,还要恐怕他渐渐变成虎一般的强壮。”列位,你看这个恐怕的恐字,可不是伤心吗?我刚才在前面不是说了一种“愚妇政策”吗?那里知道还有一种“弱妇政策”呢?怎么叫做弱妇政策呢?当初秦始皇,他行了那愚民政策,他还不满意,他又把天下的兵器,什么刀哪!剑哪!枪哪!戟哪!都收拢起来,一股脑儿,都把来熔化了,铸成了十二个金人,他以为这样做去,那百姓的能力,自然衰弱了,将来无论受怎样的压制,再也不会起来抵抗了,这便是弱民政策。如今这个弱妇政策,也是这个意思。那些女子,虽然受了愚妇政策,那些男子,还恐怕他们会强壮起来,或者真个要起来抵抗他们,所以他们又不能不行这种弱妇的手段,把那些女子,禁锢起来,不使他们见天日,又不使他们运动运动(到了后世,便行了那缠足的恶俗,这都是这个缘故呵)。那女子的体魄,自然一天一天的衰弱起来了;那男子体魄,天天讲什么射哪御哪礼哪乐哪!自然一天一天强壮了,从此以后,那女子的权力天天缩小了,那男子的权力,天天膨胀了,越发不平等了。列位看报的人呵!我这一段说话,便是“生男如狼,犹恐其尪;生女如鼠,犹恐如虎”。这四句话的原理,因为“犹恐其尪”,所以天天去培养他;因为“犹恐其虎”,所以天天去摧折他。你想这个恐字,可不是极伤心的吗?可不是极伤心的吗?咳!然则修身莫若敬,避强莫若顺。

上一段,我所说的是男子对待女子的手段。这里曹大家所说的两句话,是曹大家劝女子自己对待男子的手段。上句“修身莫若敬”倒也罢了,下一句“避强莫若顺”,你想这不是卑鄙下贱吗?俗语道得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这是一定的道理,那些男子如果用强权来压制女子,就该正正当当和他抵抗,有何不可?何必避呢?如果女子不去和他抵抗,那么他们自然要得尺进尺得寸进寸了。古人说,“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可见古人是很瞧不起这个“顺”字的,我从前说过的,天下只有一个理,是应该畏惧的,我们只要依着理行去,还怕什么呢?又何必躲避呢?还有一层,如果这句“避强莫若顺”是合理的,那么古来那许多殉节守贞的节妇烈妇,他们都是不肯“顺”的了,都是不肯避强的了,难道这些节妇烈妇都不合理吗?所以这句“避强莫若顺”是大不通的。故曰:“敬慎之道,妇之大礼也。”

上两句驳过了,这两句也不用驳了。夫敬非他,持外之谓也;夫顺非他,宽裕之谓也。持久者,知止足也;宽裕者,尚恭下也。

这一段简直是十分不通了,且让我把这几句话,用算学记号写成一个式子如下:敬=持久 持久=知止足 d敬=知止足顺=宽裕 宽裕=尚恭下 d顺=尚恭下

这六个式子,除那“顺=尚恭下”一条,尚有一二分讲得过去,此外五条,简直没有一句通的。你想,天下那有这种讲书的,把“敬”字作“持久”解,要是果然如此,那敬便是持久,那孔子何必又要说:“久而敬之”呢!至于把“持久”作“知止足”解,更不通了。又如那个“顺”字,又怎样等于“宽裕”呢。上人待下人谓之宽裕;下人伏侍上人谓之顺,这不是浅而易见吗?

文章不通到这个地位,我却不懂几千年来的女界,何以都把他奉作金科玉律,总没有人敢批驳他一句,可见得这种做古人奴隶的性质,害人不浅呢!夫妇之好,终身不离,房室周旋,遂生黩媟。

这四句话,虽是平平常常,尚还没有什么错,古人也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说:“夫妇相敬如宾”,也只为防这“黩媟”二字起见。曹大家却不大懂这个相敬如宾这个“相”字的用意。须知这个“相”字,是“你敬我我敬你”的意思,若是一边一味卑下,一边一味尊严,那便不算相敬,那便失了这个“相敬如宾”的本意了。黩媟既生,语言过矣,语言既过,纵恣必作,纵恣既作,则侮夫之心生矣。

这些话,在曹大家的意思,全是为妇人一方面说法,所以说什么“纵恣”,什么“侮夫”,这都是没有明白“夫妇相敬如宾”那个“相”字的原故,也不必一句一句的来驳了。此由于不知止足者也。

又来了,这一段是“敬=知止足”那一条的解说,试问曹大家所说的“止足”,是以什么地步为限制,到了什么地步,方可算“止足”呢?难道伏伏贴贴的得其夫的一顾一盼,曹大家便以为“止足”了吗?哈哈!夫事有曲直,言有是非,直者不能不争,曲者不能不讼,讼争既施,则有忿怒之事矣,此由于不尚恭下也。

这话又是岂有此理了。我从前说“君子坦荡荡”无所畏惧,只依着“公理”而行,这是一定之理,不料这个曹大家,却要教人处处阿谀谄媚,不论是非曲直,只可顺从,不可反对。你想天下那有这种道理,难道丈夫做强盗做贼,做妻子的都不应谏阻吗?丈夫忤逆不孝,弑君弑父,做妻子的都只好听他吗?甚至于丈夫把妻子卖给人家为妾为娼,难道也只好顺从吗?哈哈!要照曹大家的意思说来,那古人说的“内助”到底助什么呢?古人说的“家有贤妻,男人不遭横祸”,又是什么道理呢?古人说的“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既然说“以顺为正”自然有个“以不顺为权变”的反面文章在里面,若照曹大家这话说去,岂是妾妇之道,简直是娼妓之道了。唉!唉!侮夫不节,谴呵随之,忿怒不止,楚挞从之。夫为夫妇者,义以和亲,恩以好合。楚挞既行,何义之存,谴呵既宣,何恩之有,恩义俱废,夫妇离矣。

哈哈,曹大家说了许多话,原来是怕骂的,原来是怕打的,原来是怕离婚的。列位同胞姊妹们,请看看古代的野蛮制度,那汉儒胡诌乱吹的编了一个七出之条,说什么“多言去”,“无子去”,“妒去”……你想“无子”便要出妻,可不是混账吗?至于那“多言去”一条,更没道理了。“妒去”一条,尤为无理。即为曹大家所说“义以和亲,恩以好合”,“和好”之中,自然容不得第三个人了。自从这个七出之条通行之后,可怜那些女子,连话都不敢多说一句,曹大家也便是这些女子之一人,唉,可怜虫呵,可怜虫呵。妇行第四女有四行:一曰妇德;二曰妇言;三曰妇容;四曰妇功。

此《礼记》原文也。夫云妇德,不必才明绝异也。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妇容,不必颜色美丽也。妇功,不必功巧过人也。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择辞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是谓妇言。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谓妇容。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此四者,女人之大德,而不可乏之者也,然为之甚易,惟在存心耳。古人有言: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此之谓也。

此一章看上去似乎没什么可驳之处,其实列位看官,如果细细读去,总觉得有无限可怜的意思含在里面,这是什么缘故呢!唉,我很巴望同胞姊妹们仔细想想罢。专心第五礼,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交。

唉,看官须要认明这个“礼”字,这个“礼”是古时一班“男子”,以自私自利之心来定这部“礼”,他所说的话,全是男子一方面的话。从前有位女豪杰,很有思想的,说“当时若使周婆制礼,断不敢如此”。这句话,千古以来,传为笑话,那晓得这句话,真正是千古名言。即为再嫁一事,男子何以可再娶,女子何以不可再嫁。千古以来,却没有人能明明白白的讲解一番,只可怜那些女子,也只晓得糊糊涂涂的守着这话做去,没有人敢出来反对。其实“夫妇之道,义以和亲,恩以好合”,曹大家不是说过的吗?既然说“以和亲,以好合”,丈夫死了,或是被出了,什么和什么好,都没有了,为什么不可再嫁呢?丈夫不肯为了“和”、“好”而不再娶,女子又何尝不可再嫁呢?所以我说这个“礼”是一班自私自利的臭男子定的,并不足据的,尽可不去管他。故曰:夫者,天也。

你想这两句话,肉麻不肉麻,天是天,夫是夫,那有把人当作“天”的道理,只可恶那《仪礼》上说“夫者妻子天也,妇人不二适,犹曰不二天也”。曹大家的话,是从《仪礼》上来的,你想我们中国古时所说的“天”,何等尊严无上,何等法力无边,做丈夫的谁配称作天,天只有一个,那做妇人的,头上有了一个天,家中又有一个天,岂不成了“二天了”吗!怎么还说“不二天”呢?天是永远不会坍下的,那丈夫是要死的,丈夫死了,那做妇人的可不是没有“天”了吗?

所以我说那些“礼书”,一大半是那些自私自利而又不通的男子捏造出来的。这句周婆制礼的话真正不错了。天固不可迷,夫固不可离也。

这话尤其不通了,须知人与天是天然的关系,所以不可迷,若是妻与夫,便没有天然的关系,全由人力造出来的关系,那有“夫不离”之理。而且曹大家上面曾说过“夫为夫妇者,义以和亲,恩以好合”可见曹大家自己也晓得夫妇是人力造成的关系了。试问天与人能够“义以和亲恩以好合”吗?曹大家又说“恩义废绝,夫妇离矣”,这是曹大家自己说的“夫妇离矣”,怎么又说“夫固不可离也”这些混账话呢!这叫做“以己之矛攻己之盾”。哈哈哈,矛盾,矛盾。行违神祗,天则罚之;礼义有愆,夫则薄之(薄字是瞧不起的意思)。

这话尤为不通了,一个人做了丑事,做了“礼义有愆”的事,无论什么人,父母兄弟,朋友邻舍,都要瞧不起他,何止丈夫一人呢,难道这些人都是他的天吗?哈哈哈。故女宪曰:“得意一人,是谓永毕,失意一人,是谓永讫。”“女宪”不知是一个什么东西做的,你看他这四句话,何等卑鄙,何等下贱,什么得意失意,那一句不是娼妓的声口,堂堂地做了一个人,说什么“得意”、“失意”,那里还有一些独立的思想。唉,可怜呵,可怜呵!由斯言之,夫不可求其心。

怎么叫做“求其心”呢!原来就是上面说的“得意”,就是“得其欢心”的意思。当妓女的,想得客人的钱,所以总想千方百计,要买客人的欢心。嗳哟,曹大家这句话,不是这个命意吗?千古以来的女子,那一个不行这个手段,要不行这手段,便要受大众指摘笑骂,说他是泼妇,说他不贤,说起来也伤心,我也不说了罢。然所求者,亦非佞媚苟亲也。

恐怕不见得罢。固莫若专心正色,礼义居洁,耳无淫听,目不邪视,出无冶容,入无废饰,无聚会群辈,无看视门户,此则谓专心正色矣。

这几句话,曹大家自己虽然说“亦非佞媚苟亲”,但是据我的意思看来,这正是“佞媚”的手段。何以见得呢?古人说“在人则欲其许我也,在我则欲其詈人也”。这一桩故事,正是千百年来的男子普通心理,曹大家很明白男子的心理,故来说这一大段的“专心正色”的话头,好去迎合男子的心理,这不是“佞媚”的工夫吗?我并不是不赞成这几句话,不过曹大家说了“礼义居洁,耳无淫听,目不邪视”,也就够了,为什么还要说“无聚会群辈,无看视门户”,这也未免太束缚了,未免太苦了,况且社会的阶级,不一而足,有的朱楼绣阁,有的金屋华堂,有的幽居空谷,有的竹篱茅舍,有的更苦了,那庄家人家的女子,上山斫柴,登峰采茶,下田锄地,那一件不要抛头露面。曹大家幸而生在世族之家,不知小民艰苦,一味胡吹乱道,说什么“无聚会群辈,无看视门户”,《汉书》上说曹大家“博学多才”,难道《诗经》上说的“采”、“采蘩”、“采卷耳”、“采芣苢”、“嗟我妇子,镒彼南亩”,曹大家都没有读过吗?这么一位不学无识的曹大家,说了这些无意识的话,从此以后,便把中国女界弄成一种拘攀束缚麻木不仁的世界,这个曹大家的罪过可就不小了,唉唉!若夫动静轻脱,视听陕输(不定貌),入则乱发坏形,出则窈窕作态,说所不当道,观所不当视,此谓不能专心正色矣。(未完)(原载1908年12月23日至1909年1月12日《竞业旬报》第37至39期,署名铁儿)

女子问题

我本没有预备讲这个题目,到安庆后,有一部分人要求讲这个,这问题也是很重要的,所以就临时加入了。

人类有一种“半身不遂”的病,在中风之后,有一部分麻木不仁;这种人一半失去了作用,是很可怜的。诸位!我们社会上也害了这“半身不遂”的病几千年了,我们是否应当加以研究?

世界人类分男女两部,习惯上对于男子很发展,对于女子却剥夺她的自由,不准她发展,这就是社会的“半身不遂”的病。社会有了“半身不遂”的病,当然不如健全的社会了。女子问题发生,给我们一种觉悟,不再牺牲一半人生的天才自由,让女子本来有的天才,享受应有的权利,和男子共同担任社会的担子;使男子成一个健全的人,女子也成一个健全的人!于是社会便成了一个健全的社会!

我们以前从不将女子当做人:我们都以为她是父亲的女儿,以为她是丈夫的老婆,以为她是儿子的母亲;所以有“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话,从来总不认她是一个人!在历史上,只有孝女,贤女,烈女,贞女,节妇,慈母,却没有一个“女人”!诸位!在历史上也曾见过传记称女子是人的么?

研究女子教育是研究的什么?——昔日提倡女子教育的,是提倡良妻贤母;须知道良妻贤母是“人”,无所谓“女子”的!女子愿做良妻贤母,便去做她的良妻贤母,假使女子不愿意做良妻贤母,依旧可以做她的人的。先定了这个目标,然后再说旁的。

女子问题可以分两部分讲:(一)女子解放。(二)女子改造。

解放一部分是消极的:解放中包含有与束缚对待的意思,所以是消极的。改造却是积极的:改造是研究如何使女子成为人,用何种方法使女子自由发展。(一)女子解放 解放必定先有束缚。这有两种讲法:一是形体的,一是精神的。

先讲形体的解放。在从前男子拿玩物看待女子,女子便也以玩物自居:许多不自由的刑具,女子都取而加在自己身上,现在算是比较的少了。如缠足,穿耳朵,束胸……等等都是,可以算得形体上已解放了。这种不过谈女子解放中的初级。试问除了少数受过教育的女子而外,中国有多少女子不缠足?如果我们不能实行天足运动,我们就不配谈女子解放!——我来安庆时候,所见的女子,大半是缠足;这可以用干涉,讲演种种方法禁止她们,我希望下次再来安庆时候,见不着一个缠足女子!——再谈束胸,起初因为美观起见,并不问合卫生与否;我的一个朋友曾经对我说,假使个个女子都束胸,以后都不可以做人的母亲了!

次讲精神的解放。在解放上面,以精神解放最为重要。精神解放怎样讲?——就是几千年来,社会上男子用了许多方法压制女子,引诱女子,便是女子精神上手镣脚铐。择几桩大的说:第一,未讲之先,提出一个标准来:——标准就是“为什么”?——“女子不为后嗣”:中国古时候,最重的是“有后”——女子不算——家中有财产,女儿不能承受;没有儿子的,一定去在弟兄的儿子中间找一个来承继受领。女子的不能为后嗣,大半为着经济缘故;所以应当从经济方面提倡独立。有一个人临死,分财产做三股,两个女儿得两股,一个侄子得一股,但是他的本家,还要打官司。这个问题如若不打破,对于经济,对于道德,都有极大的关系。还有“娶妾”:一个人年长了,没有儿子,大家便劝他娶妾,——就是他的夫人,也要劝他,不如此,人家便要说他不贤慧——请问这一种恶劣的行为,是从什么地方产生的?再进一步说,既然同认女子是个人,又何以不能承受财产,不能为后?——这是应当打破的邪说之一!

第二,“女子

贞操问题

”:何谓贞操?——贞操是因男女间感情浓厚,不愿意再及于第三者身上。依新道德讲,男女都应当守贞操;历史上沿习却不然,男子可以嫖,可以纳妾;女子既不可以和人家通奸,反要受种种的限制,大概拿牌坊引诱,使女子守一个无爱情没有见过面的人;一部分女子,因而被他们引诱了。如此的社会,实在是杀人不抵命的东西!贞操实是双方男女共有的,我从前说:“男子嫖婊子,与女子和人通奸,是有同等的罪!”所以:“男子叫女子守节,女子也可以叫男子守节!男子如果可以讨姨太太,女子也就可以娶姨老爷!”谢太傅——谢安——晚年想纳妾,但他却怕老婆;他的朋友劝他,说公例可以纳妾;他的夫人在里面应道:“婆例不可!”——历来都用惯了“公例”,未常实行“婆例”。这种虚伪的贞操,委实可以打破。再简单说:“贞操是根据爱情的,是双方的!男子可以不守节,女子也可以不守节!”

第三,“女子责在阃内说”:女子的职务,在家庭以内,这种学说也是捆女子的一根铁索,如果不打断,就难说到解放。有许多女子,足能够做学问,可以学美术,文学……可以当教员……有许多男子,只配抱孩子煮饭的。有许多事,男子不能做而女子能做。如果不打破这种学说,只是养成良妻贤母,实在不行。我们要使女子发展天才,决不能叫他永远须在家里头。女子会抱孩子煮饭,也只是女子中的一部分,女子决不全是会抱孩子煮饭的;有天才的女子,却往往因为这个缘故,不得尽量的发展,就说女子不能做他种事业,但他们做教师便比男子好得多了。总结一句:我们不应当拿家里洗衣,煮饭,抱孩子许多事体来难女子。我们吃饭,可以吃一品香海洞春厨子做的,衣服可以拿到洗衣厂里去洗了!

第四,“防闲的道德论”:由古代相传,男子对女子总有怀疑的态度,总有防闲的道德。现在人对女子,依旧有这一种态度。我听说安庆讲演会里职员,有许多女子加入,便引起了社会上的非难。我将告诉他们:“防闲决不是道德!”如把鸟雀关在笼中,一放他便飞了;不然,一年两年的工夫,也就闷死了。当我在西洋的时候,见中国许多留学生,常常闹笑话;在交际场中,遇见了女子和他接洽,他便以为有意。由此,我连带想起一件故事。某人的笔记上说:“有一个老和尚,养了一个小孩子,作为小和尚;老和尚对他防闲得利害,使他不知世故。某年,老和尚带这小和尚下山,小和尚一件东西也不认识,逢到东西,老和尚不等他问,便一一的告诉他。恰巧有个女子经过,老和尚恐怕他沾染红尘,便不和他说。小和尚就问,老和尚便扯道,那是吃人的老鬼。等到回山的时候,老和尚便问他下山一日,有所爱否?小和尚说,所爱的只是吃人的老鬼!”“防闲的道德,就是最不道德!”我国学生,何以多说是不道德?实是因为防闲太利害了,一遇到恶人,便要堕落!我希望以后要打破防闲的道德论!平心而论,完全自由,也有流弊,不过总不可因噎废食的。不要以一二人的堕落而及于全部。而且自由的流弊,决不是防闲所可免,若求自由不流弊,必定要再加些自由于上面;自由又自由,丝毫流弊都没有了!因为怕流弊而禁止自由,流弊必定更多,而且更不自由了!社会上应存“容人的态度”,须知社会上决没有无流弊的。张小姐闹事,只是张小姐;李小姐闹事,只是李小姐;决不能因为一两人而及于全体的!愿再加解放许多自由,叫他们晓得所以,自然没有流弊了!(二)女子改造 改造方面,比较简单些。解放是对外的要求;改造却是对内的要求,但也不完全靠自己的!

先说内部。女子本身的改造,无论女子本身或提倡女子问题的,都要认明目标:第一,“自立的能力”:女子问题第一个要点,就在这问题,女子嫁人,总要攀高些,却不问自立;我觉女子要做人,须注意“自立”,假如女子不能自立,决不能够解放去奋斗的。第二,“独立的精神”:这个名词,是老生常谈,不过我说的是精神上,不怕社会压制;社会反对,也是要干的!像现在这种时代,是很不容易谈解放的。不顾社会非难,可以独行其事。第三,“先驱者的责任”:做先锋的责任,在谈女子问题中是很重要的。我们一举一动,在社会上极受影响。先驱者的责任,只要知道公德,不要过问私德;一人如此,可以波及全体的。不要使我个人行为,在女子运动上加了一个污点!我最不相信道德,但为了这个起见,也不得不相信了!我常常说:“当学生的,与其提倡废考,不如提倡严格考试;社交解放的先驱者,与其提倡自由恋爱,不如提倡独身主义!”这是诸位要注意的!(本文为1921年8月4 日夜胡适在安庆青年会的演讲,张友鸾、陈东原记录,原载1922年5月1日《妇女杂志》第8卷第5号)贞操问题一

周作人先生所译的日本与谢野晶子的《贞操论》(《新青年》四卷五号),我读了很有感触。这个问题,在世界上受了几千年无意识的迷信,到近几十年中,方才有些西洋学者正式讨论这问题的真意义。文学家如易卜生的《群鬼》和Thomas Hardy的《苔史》(Tess),都带着讨论这个问题。如今家庭专制最厉害的日本居然也有这样大胆的议论!这是东方文明史上一件极可贺的事。

当周先生翻译这篇文字的时候,北京一家很有价值的报纸登出一篇恰相反的文章。这篇文章是海宁朱尔迈的《会葬唐烈妇记》(7月23、24日北京《中华新报》)。上半篇写唐烈妇之死如下:唐烈妇之死,所阅灰水,钱卤,投河,雉经者五,前后绝食者三;又益之以砒霜,则其亲试乎杀人之方者凡九。自除夕上溯其夫亡之夕,凡九十有八日。夫以九死之惨毒,又历九十八日之长,非所称百挫千折有进而无退者乎?……

下文又借出一件“俞氏女守节”的事来替唐烈妇作陪衬:女年十九,受海盐张氏聘,未于归,夫夭,女即绝食七日;家人劝之力,始进糜日,“吾即生,必至张氏,宁服丧三年,然后归报地下。”

最妙的是朱尔迈的论断:嗟乎,俞氏女盖闻烈妇之风而兴起者乎?……俞氏女果能死于绝食七日之内,岂不甚幸?乃为家人阻之,俞氏女亦以三年为己任,余正恐三年之间,凡一千八十日有奇,非如烈妇之九十八日也。且绝食之后,其家人防之者百端,……虽有死之志,而无死之间,可奈何?烈妇倘能阴相之以成其节,风化所关,猗欤盛矣!

这种议论简直是全无心肝的贞操论,俞氏女还不曾出嫁,不过因为信了那种荒谬的贞操迷信,想做那“青史上留名的事”,所以绝食寻死,想做烈女。这位朱先生要维持风化,所以忍心害理的巴望那位烈妇的英灵来帮助俞氏女赶快死了,“岂不甚幸!”这种议论可算得贞操迷信的极端代表。《儒林外史》里面的王玉辉看他女儿殉夫死了,不但不哀痛,反仰天大笑道:“死得好!死得好!”(五十二回)王玉辉的女儿殉已嫁之夫,尚在情理之中。王玉辉自己“生这女儿为伦纪生色”,他看他女儿死了反觉高兴,已不在情理之中了。至于这位朱先生巴望别人家的女儿替他未婚夫做烈女,说出那种“猗欤盛矣”的全无心肝的话,可不是贞操迷信的极端代表吗?

贞操问题之中,第一无道理的,便是这个替未婚夫守节和殉烈的风俗。在文明国里,男女用自由意志,由高尚的恋爱,订了婚约,有时男的或女的不幸死了,剩下的那一个因为生时爱情太深,故情愿不再婚嫁。这是合情理的事。若在婚姻不自由之国,男女订婚以后,女的还不知男的面长面短,有何情爱可言?不料竟有一种陋儒,用“青史上留名的事”来鼓励无知女儿做烈女,“为伦纪生色”,“风化所关,猗欤盛矣!”我以为我们今日若要作具体的贞操论,第一步就该反对这种忍心害理的烈女论,要渐渐养成一种舆论,不但永不把这种行为看作“猗欤盛矣”可旌表褒扬的事,还要公认这是不合人情,不合天理的罪恶;还要公认劝人做烈女,罪等于故意杀人。

这不过是贞操问题的一方面。这个问题的真相,与谢野晶子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他提出几个疑问,内中有一条是:“贞操是否单是女子必要的道德,还是男女都必要的呢?”这个疑问,在中国更为重要。中国的男子要他们的妻子替他们守贞守节,他们自己却公然嫖妓,公然纳妾,公然“吊膀子”。再嫁的妇人在社会上几乎没有社交的资格;再婚的男子,多妻的男子,却一毫不损失他们的身分。这不是最不平等的事吗?怪不得古人要请“周婆制礼”来补救“周公制礼”的不平等了。

我不是说,因为男子嫖妓,女子便该偷汉;也不是说,因为老爷有姨太太,太太便该有姨老爷。我说的是,男子嫖妓,与妇人偷汉,犯的是同等的罪恶;老爷纳妾,与太太偷人,犯的也是同等的罪恶。

为什么呢?因为贞操不是个人的事,乃是人对人的事;不是一方面的事,乃是双方面的事。女子尊重男子的爱情,心思专一,不肯再爱别人,这就是贞操。贞操是一个“人”对别一个“人”的一种态度。因为如此,男子对于女子,也该有同等的态度。若男子不能照样还敬,他就是不配受这种贞操的待遇。这并不是外国进口的妖言,这乃是孔丘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丘说: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

孔丘五伦之中,只说了四伦,未免有点欠缺。他理该加上一句道:所求乎吾妇,先施之,未能也。

这才是大公无私的圣人之道!二

我这篇文字刚才做完,又在上海报上看见陈烈女殉夫的事。今先记此事大略如下:陈烈女名宛珍,绍兴县人,三世居上海。年十七,字王远甫之子菁士。菁士于本年三月廿三日病死,年十八岁。陈女闻死耗,即沐浴更衣,潜自仰药。其家人觉察,仓皇施救,已无及。女乃泫然曰:“儿志早决。生虽未获见夫,殁或相从地下……”言讫,遂死,死时距其未婚夫之死仅三时而已。(此据上海绍兴同乡会所出征文启)

过了两天,又见上海县知事呈江苏省长请予褒扬的呈文,中说:呈为陈烈女行实可风,造册具书证明,请予按例褒扬事。……(事实略)……兹据呈称……并开具事实,附送褒扬费银六元前来。……知事复查无异。除先给予“贞烈可风”匾额,以资旌表外,谨援《褒扬条例》……之规定,造具清册,并附证明书,连同褒扬费,一并备文呈送,仰祈鉴核,俯赐咨行内务部将陈烈女按例褒扬,实为德便。

我读了这篇呈文,方才知道我们中华民国居然还有什么《褒扬条例》。于是我把那些条例寻来一看,只见第一条九种可褒扬的行谊的第二款便是“妇女节烈贞操可以风世者”;第七款是“著述书籍,制造器用,于学术技艺有发明或改良之功者”;第九款是“年逾百岁者”!一个人偶然活到了一百岁,居然也可以与学术技艺上的著作发明享受同等的褒扬!这已是不伦不类可笑得很了。再看那条例《施行细则》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的“妇女节烈贞操可以风世者”如下:第二条:《褒扬条例》第一条第二款所称之“节”妇,其守节年限自三十岁以前守节至五十岁以后者。但年未五十而身故,其守节已及六年者同。第三条:同条款所称之“烈”妇“烈”女,凡遇强暴不从致死,或羞忿自尽,及夫亡殉节者,属之。第四条:同条款所称之“贞”女,守贞年限与节妇同。其在夫家守贞身故,及未符年例而身故者,亦属之。

以上各条乃是中国贞操问题的中心点。第二条褒扬“自三十岁以前守节至五十岁以后”的节妇,是中国法律明明认三十岁以下的寡妇不该再嫁。再嫁为不道德。第三条褒扬“夫亡殉节”的烈妇烈女,是中国法律明明鼓励妇人自杀以殉夫;明明鼓励未嫁女子自杀以殉未嫁之夫。第四条褒扬未嫁女子替未婚亡夫守贞二十年以上,是中国法律明明说未嫁而丧夫的女子不该再嫁人;再嫁便是不道德。

这是中国法律对于贞操问题的规定。

依我个人的意思看来,这三种规定都没有成立的理由。

第一,寡妇再嫁问题。这全是一个个人问题。妇人若是对他已死的丈夫真有割不断的情义,他自己不忍再嫁;或是已有了孩子,不肯再嫁;或是年纪已大,不能再嫁;或是家道殷实,不愁衣食,不必再嫁:——妇人处于这种境地,自然守节不嫁。还有一些妇人,对他丈夫,或有怨心,或无恩意,年纪又轻,不肯抛弃人生正当的家庭快乐;或是没有儿女,家又贫苦,不能度日:——妇人处于这种境遇没有守节的理由,为个人计,为社会计,为人道计,都该劝他改嫁。贞操乃是夫妇相待的一种态度。夫妇之间爱情深了,恩谊厚了,无论谁生谁死,无论生时死后,都不忍把这爱情移于别人,这便是贞操。夫妻之间若没有爱情恩意,即没有贞操可说。若不问夫妇之间有无可以永久不变的爱情,若不问做丈夫的配不配受他妻子的贞操,只晓得主张做妻子的总该替他丈夫守节;这是一偏的贞操论,这是不合人情公理的伦理。再者,贞操的道德,“照各人境遇体质的不同,有时能守,有时不能守;在甲能守,在乙不能守”(用与谢野晶子的话)。若不问个人的境遇体质,只晓得说“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只晓得说“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用程子语);这是忍心害理,男子专制的贞操论。——以上所说,大旨只要指出寡妇应否再嫁全是个人问题,有个人恩情上,体质上,家计上种种不同的理由,不可偏于一方面主张不近情理的守节。因为如此,故我极端反对国家用法律的规定来褒扬守节不嫁的寡妇。

褒扬守节的寡妇,即是说寡妇再嫁为不道德,即是主张一偏的贞操论。法律既不能断定寡妇再嫁为不道德,即不该褒扬不嫁的寡妇。

第二,烈妇殉夫问题。寡妇守节最正当的理由是夫妇间的爱情。妇人殉夫最正当的理由也是夫妇间的爱情。爱情深了,生离尚且不能堪,何况死别?再加以宗教的迷信,以为死后可以夫妇团圆。因此有许多妇人,夫死之后,情愿杀身从夫于地下。这个不属于贞操问题。但我以为无论如何,这也是个人恩爱问题,应由个人自由意志去决定。无论如何,法律总不该正式褒扬妇人自杀殉夫的举动。一来呢,殉夫既由于个人的恩爱,何须用法律来褒扬鼓励?二来呢,殉夫若由于死后团圆的迷信,更不该有法律的褒扬了。三来呢,若用法律来褒扬殉夫的烈妇,有一些好名的妇人,便要借此博一个“青史留名”;是法律的褒扬反发生一种沽名钓誉,作伪不诚的行为了!

第三,贞女烈女问题。未嫁而夫死的女子,守贞不嫁的,是“贞女”;杀身殉夫的,是“烈女”。我上文说过,夫妇之间若没有恩爱,即没有贞操可说。依此看来,那未嫁的女子,对于他丈夫有何恩爱?既无恩爱,更有何贞操可守?我说到这里,有个朋友驳我道,“这话别人说了还可,胡适之可不该说这话。为什么呢?你自己曾做过一首诗,诗里有一段道:我不认得他,他不认得我,我却常念他,这是为什么?岂不因我们,分定常相亲?由分生情意,所以非路人。海外土生子,生不识故里,终有故乡情,其理亦如此。

依你这诗的理论看来,岂不是已订婚而未嫁娶的男女因为名分已定,也会有一种情意。既有了情意,自然发生贞操问题。你于今又说未婚嫁的男女没有恩爱,故也没有贞操可说,可不是自相矛盾吗?”

我听了这番驳论,几乎开口不得。想了一想,我才回答道:我那首诗所说名分上发生的情意,自然是有的;若没有那种名分上的情意,中国的旧式婚姻决不能存在。如旧日女子听人说他未婚夫的事,即面红害羞,即留神注意,可见他对他未婚夫实有这种名分上所发生的情谊。但这种情谊完全属于理想的。这种理想的情谊往往因实际上的反证,遂完全消灭。如女子悬想一个可爱的丈夫,及到嫁时,只见一个极下流不堪的男子,他如何能坚持那从前理想中的情谊呢?我承认名分可以发生一种情谊,我并且希望一切名分都能发生相当的情谊。但这种理想的情谊,依我看来实在不够发生终身不嫁的贞操,更不够发生杀身殉夫的节烈。即使我更让一步,承认中国有些女子,例如吴趼人《恨海》里那个浪子的聘妻,深中了圣贤经传的毒,由名分上真能生出极浓挚的情谊,无论他未婚夫如何淫荡,人格如何堕落,依旧贞一不变。试问我们在这个文明时代,是否应该赞成提倡这种盲从的贞操?这种盲从的贞操,只值得一句“其愚不可及也”的评论,却不值得法律的褒扬。法律既许未嫁的女子夫死再嫁,便不该褒扬处女守贞。至于法律褒扬无辜女子自杀以殉不曾见面的丈夫,那更是男子专制时代的风俗,不该存在于现今的世界。

总而言之,我对于中国人的贞操问题,有三层意见。

第一,这个问题,从前的人都看作“天经地义”,一味盲从,全不研究“贞操”两字究竟有何意义。我们生在今日,无论提倡何种道德,总该想想那种道德的真意义是什么。《墨子》说得好:子墨子问于儒者曰,“何故为乐?”曰,“乐以为乐也”。子墨子曰,“子未我应也。今我问曰,‘何故为室?’曰,‘冬避寒焉,夏避暑焉,室以为男女之别也’,则子告我为室之故矣。今我问曰,‘何故为乐?’曰,‘乐以为乐也’。是犹曰,‘何故为室?’曰,‘室以为室也’”。(《公孟》篇)

今试问人“贞操是什么?”或“为什么你褒扬贞操?”他一定回答道,“贞操就是贞操。我因为这是贞操,故褒扬他”。这种“室以为室也”的论理,便是今日道德思想宣告破产的证据。故我做这篇文字的第一个主意只是要大家知道“贞操”这个问题并不是“天经地义”,是可以彻底研究,可以反复讨论的。

第二,我以为贞操是男女相待的一种态度,乃是双方交互的道德,不是偏于女子一方面的。由这个前提,便生出几条引申的意见:(一)男子对于女子,丈夫对于妻子,也应有贞操的态度;(二)男子做不贞操的行为,如嫖妓娶妾之类,社会上应该用对待不贞妇女的态度来对待他;(三)妇女对于无贞操的丈夫,没有守贞操的责任;(四)社会法律既不认嫖妓纳妾为不道德,便不该褒扬女子的“节烈贞操”。

第三,我绝对的反对褒扬贞操的法律。我的理由是:(一)贞操既是个人男女双方对待的一种态度,诚意的贞操是完全自动的道德,不容有外部的干涉,不须有法律的提倡。(二)若用法律的褒扬为提倡贞操的方法,势必至造成许多沽名钓誉,不诚实,无意识的贞操举动。(三)在现代社会,许多贞操问题,如寡妇再嫁,处女守贞,等等问题的是非得失,却都还有讨论余地,法律不当以武断的态度制定褒贬的规条。(四)法律既不奖励男子的贞操,又不惩男子的不贞操,便不该单独提倡女子的贞操。(五)以近世人道主义的眼光看来,褒扬烈妇烈女杀身殉夫,都是野蛮残忍的法律,这种法律,在今日没有存在的地位。民国七年七月(原载1918年7月15日《新青年》第5卷第1号)

论贞操问题

——答蓝志先

先生对于这个问题共分五层。第一层的大意是说:夫妇关系,爱情虽是极重要的分子,却不是唯一的条件。……贞操虽是对待的要求,却并不是以爱情有无为标准,也不能仅看做当事者两个人的自由态度。……因为爱情是盲目而极易变化的。这中间须有一种强迫的制裁力。……爱情之外,尚当有一种道德的制裁。简单说来,就是两方应当尊崇对手的人格。……爱情必须经过道德的洗炼,使感情的爱变为人格的爱,方能算的真爱。……夫妇关系一旦成立以后,非一方破弃道德的制裁,或是生活上有不得已的缘故,这关系断断不能因一时感情的好恶随便可以动摇。贞操即是道德的制裁人格的义务中应当强迫遵守之一。破弃贞操是道德上一种极大罪恶,并且还毁损对手的人格,绝不可以轻恕的。

这一层的大旨,我是赞成的。我所讲的爱情,并不是先生所说盲目的又极易变化的感情的爱。人格的爱虽不是人人都懂得的(这话先生也曾说过),但平常人所谓爱情,也未必全是肉欲的爱;这里面大概总含有一些“超于情欲的分子”,如共同生活的感情,名分的观念,儿女的牵系,等等。但是这种种分子,总还要把异性的恋爱做一个中心点。夫妇的关系所以和别的关系(如兄弟姊妹朋友)不同,正为有这一点异性的恋爱在内。若没有一种真挚专一的异性恋爱,那么共同生活便成了不可终日的痛苦,名分观念便成了虚伪的招牌,儿女的牵系便也和猪狗的母子关系没有大分别了。我们现在且不要悬空高谈理想的夫妇关系,且仔细观察最大多数人的实际夫妇关系究竟是什么样子。我以为我们若从事实上的观察作根据,一定可以得到这个断语:夫妇之间的正当关系应该以异性的恋爱为主要元素;异性的恋爱专注在一个目的,情愿自己制裁性欲的自由,情愿永久和他所专注的目的共同生活,这便是正当的夫妇关系。人格的爱,不是别的,就是这种正当的异性恋爱加上一种自觉心。

我和先生不同的论点,在于先生把“道德的制裁”和“感情的爱”分为两件事,所以说“爱情之外尚当有一种道德的制裁”。我却把“道德的制裁”看作即是那正当的,真挚专一的异性恋爱。若在“爱情之外”别寻夫妇间的“道德”,别寻“人格的义务”,我觉得是不可能的了。所以我赞成先生说的“夫妇关系一旦成立以后,非一方破弃道德的制裁(即是我所谓“真一的异性恋爱”),或是生活上有不得已的缘故(如寡妇不能生活。或鳏夫不能抚养幼小儿女),这关系断断不能因一时感情的好恶随便可以动摇”。我虽然赞成这个结论,却不赞成先生说的“贞操并不是以爱情有无为标准”。因为我所说的“贞操”即是异性恋爱的真挚专一。没有爱情的夫妇关系,都不是正当的夫妇关系,只可说是异性的强迫同居!既不是正当的夫妇,更有什么贞操可说?

先生所说的“尊重人格”,固然是我所极赞成的。但是夫妇之间的“人格问题”,依我看来只不过是真一的异性恋爱加上一种自觉心。中国古代所说“夫妇相敬如宾”的敬字便含有尊重人格的意味。人格的爱情,自然应该格外尊重贞操。但是人格的观念,根本上研究起来,实在是超于平常人心里的“贞操”观念的范围以外。平常人所谓“贞操”,大概指周作人先生所说的“信实”,我所说的“真一”,和先生所说的“一夫一妇”。但是人格的观念有时不限于此。先生屡用易卜生的《娜拉》为例。即以此戏看来,郝尔茂对于娜拉并不曾违背“贞操”的道德。娜拉弃家出门,并不是为了贞操问题,乃是为了人格问题。这就可见人格问题是超于贞操问题了。

先生又极力攻击自由恋爱和容易的离婚。其实高尚的自由恋爱,并不是现在那班轻薄少年所谓自由恋爱,只是根据于“尊重人格”一个观念。我在美洲也曾见过这种自由恋爱的男女,觉得他们真能尊重彼此的人格。这一层周作人先生已说过了,我且不多说。至于容易的离婚,先生也不免有点误解。我从前在《美国的妇人》一篇里曾有一节论美国多离婚案之故道:……自由结婚的根本观念就是要夫妇相敬相爱,先有精神上的契合,然后可以有形体上的结婚。不料结婚之后,方才发现从前的错误,方才知道他们两人决不能有精神上的爱情;既不能有精神上的爱情,若还依旧同居,不但违背自由结婚的原理,并且必至于堕落各人的人格。……所以离婚案之多,未必全由于风俗的败坏,也未必不由于个人人格的尊贵。

所以离婚的容易,并不是一定就可以表示不尊重人格。这又可见人格的问题超于平常的贞操观念以外了。

先生第二层的意思,已有周作人先生的答书了,我本可以不加入讨论,但是我觉得这一段里面有一个重要观念,是哲学上的一个根本问题,故不得不提出讨论。先生不赞成与谢野夫人把贞操看作一种趣味,信仰,洁癖,不当他是道德。先生是个研究哲学的人,大概知道“道德”本可当作一种信仰,一种趣味,一种洁癖。中国的孔丘也曾两次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他又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种议论很有道理,远胜于康德那种“绝对命令”的道德论。道德教育的最高目的是要人人都能自然行善去恶,“如恶恶臭,如好好色”一般。西洋哲学史上也有许多人把道德观念当作一种美感的。要是人人都能把道德当作一种趣味,一种美感,岂不很好吗?

先生第三层的大意是说我不应该“把外部的制裁一概抹杀”。

先生所指的乃是法律上消极的制裁,如有夫有妇奸罪等等。这都是刑事法律的问题,自然不在我所抹杀的“外部干涉”之内,我不消申明了。

先生第四层论续娶和离婚的限制,我也可以不辩。

先生第五层论共妻和自由恋爱。我的原文里并没有提到这两个问题,《新青年》的同人也不曾有提倡这两种问题,本可以不辩。况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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