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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3 21: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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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家麦

出版社:知识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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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越来越传奇

世界越来越传奇试读:

遮脸人

1

我表哥罗成钢,瓦窑镇上的人都说他是个疯子,如果我起来反对,他们会认为我也是个疯子,好在镇上的人大多不知道我跟他之间的关系。在这点上,我不想给我家人带来麻烦。他离了婚,独自一人生活,省了诸多麻烦,还蛮不错的。

算起来,我表哥快55岁了,可他动作有力,声音洪亮,像个壮壮的小伙子。他快退休了,其实他一直在等这一天。他属于我们镇卫生院在编人员,院长李有富倒巴望我表哥这么干,可他不干,早退休则意味着少拿钱。在这点上,我表哥寸步不让。也就是说,我表哥成天不工作,却白拿工资,连奖金(拿平均奖)也一分不少。院长之所以肯这样,我想是全院的人都怕他。我表哥下放到我们镇,当过一阵牙医,不久便疯了,院长不让他干了,因为病人都怕他。他的打扮跟常人不同,不管多热的天,头戴了一顶箬帽,从帽檐下挂着一条毛巾,半遮了脸。按今天的说法,他打扮得有点像阿拉伯人。他若是到了医院,就甭说他闹事了,如果他到各科室一转,大嗓门一开,那口带了杭州腔的“什个套(意为这样)什个套”的,整座医院的人都会听到,连病人都吓跑了。从某种方面来讲,院方图的是安生。我表哥刚疯那一阵子,他确实是这么做的,为此院长让他别来上班了,钱一分也不少,他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刚开始,我不理解,我表哥这种打扮,加上成天骑了一辆加重型的破自行车到处乱逛,就没别的正经事了?这些年他是如何打发日子的?直到有一天,我慢慢就有点懂了。

他比我妈妈大一岁,外甥比姨妈大,放在今天来讲,简直是不可思议。据我妈妈说,我出生那年,嫁到杭州的大姨来到我家,我表哥跟在后头,肩挑了两箩沉甸甸的东西,一箩是鸡蛋,上面压了黄花菜、干姜丝;一箩是炒米,上面压了米面、红糖、干虾。那扁担弯弯的,他腰杆直直的,两箩沉沉的月子礼稳稳地放到坐起间。我妈妈是苏家最小的女儿,苏家无子,二姨嫁到上海,三姨嫁到宁波。我妈妈常挂在嘴边说,她们四姐妹长得都很漂亮。我外公在桥上街是个远近闻名的箍桶匠,也算是小康人家,我妈妈上头的三个姐姐能嫁到城市里,除了她们三人长相好以外,苏家女儿的嫁妆——那漆得亮堂堂的36只桶,街上那些老辈人至今都会啧啧地夸。那时候,我不记事,等到我记事时,三位姨妈都亡故了。这倒有点像古书上所说的红颜薄命。

我至今还记得那年立夏,橘花满街飘香。我表哥第二次来,从杭州坐了长途汽车到我们镇上。我妈妈带了我到车站(现为老车站)来接。这回是他一人来的,穿了一身涤卡料子的藏青色中山装,上衣袋插了3支锃亮的钢笔。见了面,我妈妈眼圈红红的,跟他谈起了我大姨不幸病故的事。接着,聊起了高兴的事儿。他是来相亲的,那年他快30岁了,在那个年头算是个老大难问题。好在他有省城的城市户口,又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女方叫张慧贞,也上了点年纪,那个年头也算是老姑娘了,两人相差6岁,是东风大队(现恢复了旧名叫水门村)人,离我们镇上有十几里水路。这门亲是我妈妈做的媒,我妈妈在我们街上做媒是出了名的,我们家一年四季总会有人来谢媒,我跟弟妹们都盼望这一天,因为他们会让我们一家能吃上油乎乎的猪蹄,外加一坛香喷喷的老酒。老酒是我爸爸最喜欢的,我妈妈也有点贪。

坐了一个多钟头的小汽船,我们三人才到水门村。表哥两手各拎了一只大网兜,里面装了南北货奶糖铁皮罐头之类的紧俏货,这些东西在我们镇上的国营商店也很少见,就是有货也得凭华侨券才能买到。我想那时我喜爱上表哥,是因为他带来了奶糖,我分到了6粒,还加1块巧克力,再说我小时候是个闲不住的人,哪儿有热闹必少不了我,何况我是陈家的独子。在这点上,我妈妈拿我可没办法。我是听说相亲时有好东西吃的,才缠了我妈妈。

上了水埠头,是一条机耕路,两边是绿油油的橘树,在金黄色的阳光下,一群蜜蜂嗡嗡地叫,漫天飞舞,它们似乎都很忙碌。花香浓浓的,我表哥长了个大鼻子,张开了鼻孔,似乎要把香味深深地吸进肺中。

一路上,我妈妈不时跟行人打听张家,那些行人除了好奇,都很热情来指点。按行人提供的信息,我们三人走到两口池塘相交的石板路,接着拐到一块晒谷场,再往西,从一丛橘园中现出二三户人家,飘出淡蓝色的炊烟。

就在那一次,我表嫂的样子就深深地印进我脑子里了。她坐在一栋三间相连的木屋前,小院子里放了一个绣花架,她穿了一身月白蓝的衣裳,双手戴了洁白的纱袖套,正拈了一枚针往头皮上蹭了一下,拖出一根红丝线,翘起兰花指,拿针往花架上的白布穿刺,那手轻盈得就像蝴蝶在花丛中飞。刚开始,我们三人不知道她就是张慧贞。我妈妈向她打听,弄得她霎时脸色绯红,就像一枚红鸡蛋,是那种染在剥了壳的蛋白上的颜色,白的更白,红的更红。那时,我觉得这么一个标致的女子,将嫁给长得有点粗鲁的我表哥,简直就像小孩子不小心打翻了一瓮白米饭……

那次的相亲,我妈妈就像居民小组长做调解工作那样,这方说一下,那方说一下。我从工字型的窗格子中偷看,又听到屋里的张慧贞在嫌我表哥,意思是说他的相貌不够整齐。张家兄嫂在一个劲儿劝说,那意思说她是个老姑娘,又是农村户口,能找个大城市人,很不错了。张家做主的似乎是张慧贞的大哥和大嫂,有点急于把大了的妹子推出张家的味道。我表哥在那天表现出极大的兴趣,我见他把张家大嫂端出的鸡蛋酒,那碗里的6只鸡蛋,一眨眼工夫,呼呼地消灭了。我妈妈临行前嘱咐过他,说是依照乡下风俗,男方吃下女方的6只鸡蛋,则表示同意这门亲事;要是相不中,只吃下3只鸡蛋就行了。要不是我也能吃到鸡蛋酒,要不是表哥分给我的奶糖和巧克力,我才不会同意这门亲事的。现在想想,陪表哥相亲出来,我肚皮胀胀的,脑门热热的,出来时连步子都有点飘,还真不错。

一路上,我妈妈跟我表哥叽叽呱呱的。看起来,我表哥相中了,女方也同意了。两人商量着送彩礼的事。我妈妈回过头来,发现后头的我落下了一段路。我妈妈等上我,说我的脸色红得好吓人。我说:“是鸡蛋嗝了我,老酒醉了我,肚里盘了一股好大的气,老放不出屁。”她数落我是个馋鬼,做客人也没样子,丢脸。气得我蹲在小河边的抽水机上,不肯走。我妈妈来拖,我表哥来拉。

我妈妈哄我说,再不走,表哥表嫂结婚那天,不给我喜酒喝。

我立时急了。我让表哥答应我,到时候要送我6对红鸡蛋,外加10粒奶糖。

表哥爽快地答应了。我这才站了起来。我眼里似有一粒粒金星,在阳光中纷纷地掉。2

结婚前一个月,我表哥就疯了,院方给他下的结论是,武斗的前夜,天空中传来一声声炸雷,在电光中,罗成钢同志五官扭曲,一声声大叫。他疯了。

当时,我表哥参加了总派,跟了现在的院长李有富,他是总派的小头目。联派的小头目是许广顺。两派斗了的结果是,李有富取代了死了的许广顺的院长之位。但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李有富当了这么多年的院长,职位一直没动,为此还受到上级的表扬,说他甘愿扎根基层一辈子,精神可嘉,还年年被评上先进工作者。后来,我调到了我们县报做记者,为他写过长篇通讯,加上3幅图片,凑成了1个版面。为这,他送了我一竹篮大闸蟹,算是谢我哪。

对于我表哥从省城调到镇卫生院不久变疯的事,我总觉得里面有点蹊跷,然而我也说不清楚。这些年,始终有个谜团盘在我脑海里。

我表哥跟张慧贞大约过了两年,两人无小孩。离婚时,我和我妈妈作为男方的唯一亲人去了法庭,记得那年我在读初二。我有点左右为难,吃过表嫂家的鸡蛋酒不说,表嫂挺疼我的。再说,表哥结婚那天,他答应给我的红鸡蛋和奶糖一样也没少。我向老师请假,说了一次谎,我有点耳热心跳的。法庭中,陪张慧贞的只有她哥哥,才几年工夫,她哥哥变得像小老头似的,脸皮起皱,抽着烟,不时双手抱了胸在咳。

没多少人,双方只占了一排凳子,左右两边隔开,中间留了一溜空位。我坐在我妈妈一边,不时偷看表嫂,我觉得我的立场不稳,有点像做叛徒似的,好在轮不到我这个小毛孩说话,我也不想说。我听不太懂大人的辩论。我表哥耷拉着脑袋瓜,似乎在打瞌睡。我妈妈担心疯了的他会暴跳如雷,可他在那天却出奇地安静。轮到表嫂申诉,倒是她站了起来,停顿了一会儿,很快像课本上的刘胡兰面对铡刀一样,昂首挺胸。她一开口就说表哥是个神经病,这话没引起人们多少兴趣。接着她说:“他非但得了神经病还得了阳痿病。”我妈妈就有点坐不住了,屁股底下像蜇了蜂刺儿。前几天,法庭来人送来了离婚书,附了空白答辩状副本,我妈妈让我念给她听听。我那时对阳痿这词有点朦朦胧胧的,也不好意思问我妈。法庭上,当表嫂出示医院证明,说她仍是处女时,我马上明白所谓表哥的阳痿一词是什么意思了。我妈妈双手捧了脸,像个怕羞的小姑娘。

庭长宣读判决书,我表哥打了一激灵,似乎醒了,他站了起来大步地往门口走,说:“好了吗好了吗?”只听见大厅里发出嗡嗡的声音,上头的天花板在晃,天花板下的吊灯嘶嘶作响。那震荡的回响还没落下,我表哥就在门口不见了。庭长似乎惊魂初定,嗯哼一声,接着念判决书。我妈妈一把拉了我手,追了出来。

出大门口,是台阶,上头立了一杆五星红旗,迎风飘扬。广场那头,飞来一群灰鸽,落下雨滴似的白东西,大概是鸟屎。我表哥抹了下脸,一步跨上加重型永久牌自行车,像匹烈马,冲进灰蒙蒙的人潮中。

我妈妈跺了一脚说:“老娘我做过的媒从没霉过,这回霉在自己亲外甥头上了,打今往后,老娘我就是在家里数腿毛,打死我也不做媒了!”

表哥调动工作的事,我记得是这么搞定的。因为,要把农村户口的张慧贞调到省城,比登天还难,所以,只能是罗成钢同志往下调。这是我表哥当下的工作重心之一。而且,他在张家相亲时是许过愿的。

立夏到端午前,我爸爸开在街口的裁缝店生意是最清淡的,所谓“春衣上了身,夏衣勿要紧”。那一阵子,会点小洪拳的我爸爸常到乡下教拳,从徒弟那儿弄点钱来补贴家用。

我妈妈倒忙了,这是她眼下要办的一桩头等大事,何况是替我表哥办的。后来,因我表哥离了婚,气得她生了病,不到半年就埋入黄土垄中了。她为我表哥调工作的事成天张罗。天知道,她这个会做媒的人,是如何托人找上镇卫生院院长许广顺的。我妈妈给许家一家大小都做了一身新衣裳,包括许家爷爷奶奶的寿衣。许院长总算答应我表哥调动工作的事。许院长的口气,像我们校长做报告一样,说:“罗成钢同志愿从城市下放到农村,支持乡村卫生事业,我们举双手欢迎!”

的确,罗成钢同志扛起背包,胸戴大红花,从杭州到我们镇卫生院正式报到那天,在大门口,许院长带领宣传队同志敲锣打鼓。当晚,我表哥的先进事迹,在我们收听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联播后,接着,县广播站播发了这条重要新闻。裁缝店里,那只破木匣子嘶啦啦地响,我听得不是很清楚,只听到许院长回忆起自己的光荣历史。新中国成立前,他是第五纵队中队长,上山打游击,吃掉了与国民党勾结的一股股残匪……在这条新闻中,他的革命史才屁大的工夫就给掐掉了。我读小学时,听过他做的长篇报告,他的话半洋半土,官话加本地话,坐在底下的我好生难受。

很快,我在批斗会上看到他了,他被造反派戴了高帽子,胸前挂了打红叉的牌。我看到调到卫生院的我表哥,跟在宣传队队长李有富的屁股后面,举着语录本带头喊口号,数他喊得响亮。为这事,我妈妈曾跟我表哥谈心。结果,我妈妈被我表哥当作没政治觉悟,反给教育了一下。我爸爸教拳回来,累得少说话。他只说他成分不好,就听我表哥说的没错。我想,主要是杭州的大姨父出身于工人阶级,踏过黄鱼车。在这点上,我爸爸有点自惭形秽。他的地主成分,是我爷爷这个破落地主传下来的,又传给了我,连我都抬不起头来。虽然我爸爸每回让我填表格时,写上小手工的成分。我放学回来,跟屁虫一样,常夹在我表哥这些造反派当中,情绪高涨,觉得自己好像马上就能脱胎换骨。

在东风和西风压来压去后,眼看要真枪实弹了。卫生院的全体人员必须要分成两派,不是联派就是总派,不站派就算保皇派,谁愿意不见分晓就弄顶帽子戴戴?当联派许广顺的小头目从总派手中抢走李有富时,总派的人到处查找李有富下落,跟鬼子扫荡一样。到了街上,我才明白,卫生院的两派只不过是一小撮分子,真的是掉进汪洋大海中了。也就是说,我们镇上有总派和联派的两个司令部,卫生院的派系分属于两个司令部,两派的人在街头肉搏过许多次了。末了,两路人马到县武装部抢了武器弹药,在街头巷口筑起了沙袋包,高楼上架起了重机枪、高射炮,分抢各制高点。我们学校停课了,我到这派看看,那派瞅瞅,真比看电影里的打仗还热闹。

这是一个闷热的夜晚,预示着暴风雨就要来临。一方下了宣战书,另一方送了应战书,明天凌晨,两派人员要正式开仗。大街小巷,到处是传单,闹蝗虫一样地飞。

当晚,雷声大作,像要把整个大街小巷炸裂。在闪电中,不料,我表哥变成了疯子。他没能成为第二天的勇士,我真是太扫兴了。我妈妈接到这个坏消息时,是武斗后的第三天。战斗结束了,总派被联派赶出了城,我跟小伙伴们满街乱跑,忙捡弹壳,比谁捡的弹壳多谁的大。我妈妈一把拽了我走,到卫生院,发现未过门的表嫂守在我表哥病床前,我表哥在挂针,偶尔说一两句胡话。我表嫂双眼红肿,像一对红萝卜。从宣传队队长刚提到院长的李有富大声说:“没事的,小罗同志很坚强。”

几天后,我表哥能回答大人们的一些话了,只不过像换个人似的,嗓音有点夸张。我妈妈决定给我表哥冲喜,结婚就放在职工宿舍。李院长愿给两人办个革命化的婚礼,让全体职工会餐。在选定结婚日子上,我表嫂答应得并不爽快,而且办结婚证也是一拖再拖。急得我妈妈找了李院长,他来做我表嫂的思想工作。说着说着,李院长把这门婚事提高到政治高度上来了。他答应两人成婚后,可将表嫂作为家属工安排到卫生院。

结了婚,我表嫂跟我表哥学牙医,很快又转跟戴医师学,过了两年光景,两人离了婚。打那时起,我表哥的打扮就怪怪的了。她从卫生院退出,很快在砚池巷开了家个体诊所,叫慧贞牙科,带了两位女徒弟,生意很不错,我给她写过报道,她还当上了政协委员。她给我换过两颗蛀牙,坚决不收我钱。我称她为张医师,她笑着说:“还是叫表嫂吧,这样不见外。”

她跟我表哥离了婚,很快结了婚,男方是卫生局的股长,姓戴,就是我表嫂学牙医的第二任老师。他妻子不幸死于一起车祸。我怀疑她跟我表哥结婚后,两人已暗中交往,我很快为自己这么不健康的想法而羞愧了。

过了一年半,我从她诊所经过,发现她抱着一个胖小子,那婴儿长得很像他妈,白白胖胖的,一边用粉红的嘴吸着一只我表嫂白鼓鼓的奶子,一边用一只嫩嫩的小手抓捏着奶子,那小手指陷进奶子中,像要学弹琴一样。

她哼了曲儿《小燕子》跟儿子逗,之后朝我努努嘴说:“多多,快叫表叔。”

我打趣说:“不忙,到了明年,多多就会叫了。”3

我跟马书琴能结婚,不能说跟岳父无关,后来跟她差点没离婚,跟有了孩子有关。在夫妻关系一度紧张的日子里,我住到疯了的我表哥那儿。这使我对我表哥的生活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那是个大热天,到了吃晚饭的点,马书琴终于开口说话,说:“咱俩还是先分居吧。”我问她:“你是不是有了新人?”她摇了摇头,她也问我,我也摇了摇头。我俩的话越来越少,饭桌上只听见吧唧吧唧的咀嚼声,呼噜呼噜的喝汤声。因为话少,我俩偶尔会冷眼偷看对方,四目相对,碰出一道寒光,让我心头凉飕飕的。对于她的提议,我沉默了一晌后,表示赞同。我俩商定,在未正式离婚前,不告诉任何人。我跟马书琴结婚多年,她没怀上孩子,找过不少大中医院,光吃偏方,恐怕药渣都可以垒成小山。我收拾了一下简单的行装。她拽了我的提包,说:“这么晚了,还是明天再说吧。”我还是出来了。她问我:“上哪去?”我说:“上我表哥那儿。”她说:“那是个疯子!”我说:“我也差不多。”我知道她很厌烦他。算起来,我表哥上我们家只有一次,之后他不来了。有时,我和我妻子在街头遇到他,他不跟我俩打招呼,装作不认得;就是我一人与他遇见也一样。他的行为,有时会让我对他产生出一种敬意。我表哥上我们家,他的怪样,别说让左邻右舍不安,就是我也会脸红。对于他的初次登门,我不想太让他太难堪。我到厨房炒菜,我知他爱喝酒,此前我俩曾经探讨过一些社科方面的问题,我俩都觉得对方知识修养不错。亲戚中,数我俩文化高。在这方面,我俩比较契合。他的饭量惊人,酒量惊人,说话音量也惊人。当我再次加了鸡蛋炒番茄后,马书琴砰的一声关了门,进卧室了。这时,我表哥可能意识到了,把新添的一杯老酒一口吞了,夹了三大筷子鸡蛋,两腮鼓起,像吃土豆的仓鼠。噔噔地,他走了……

现在,是我从家里走了出来。我心头有点酸,觉得自己被世界抛弃了,又感到不错,一人满世界地转,了无牵挂,就像我表哥一样。我那时立即冒出跟他搭伴的想法,可能完全出于一种自觉行动。

卫生院在北城,过了北门大桥就到了。职工宿舍与卫生院相隔不到一百来米,是老宿舍,只有表哥一人住。他像童话里古城堡的国王。

到了,我站到一堵矮墙下,上头装了无数玻璃碎,像狼牙棒一样。我叫了半天,才见我表哥那颗大头颅像水獭一样,从二楼阳台上探了出来,是水淋淋的头发,没戴眼镜,裸了上身,搭了一块毛巾。他扔了一串钥匙下来,弄得我在乱草中捡了半天,差点踩到了一堆臭狗屎。

院子里长满了杂草,楼梯口亮了一盏昏黄的灯泡。这栋二层高的楼,医院可真大方的,只让他一人住。后来,李有富告诉我,本来有个大西北分配来的大学生也住在这儿的,那个西北佬每晚临睡前吞安眠药也不能入睡,成天怕我表哥杀了他。只好安排那个西北佬到医院大楼值班室住。

上了楼,表哥在大塑料盆里洗澡,一根长长的软水管哗哗地流水。我问了问,他说反正流的是公家的水。我说要跟他搭伴一阵,要写篇长东西。来的路上,我给总编打了电话,请了假。我脸有点热,大概他看出来了,为我后面那句话。他嘿嘿地笑。洗完澡,那根软水管被盆里满满的水浮出,水白花花地流到地上,流到阳台上,那水噼里啪啦往楼下掉,真像孙猴子住的水帘洞。多少让我有点肉疼,又想自己犯不着这样。于是,心头安然起来。

我未踏进他寝室的门,就感到里面传来一股公共浴室一样的热气。心想,这地方怎么能睡人?待我勇敢地迈前一步,到门口,我看到里面灯光有白有黄,光线互相交错,阴森森的;门里第一道砌了一米来高的墙,中间又加了一样高的墙,数了数共有三堵矮墙,像八卦阵一样;再看,里面布满了蜘蛛网一样的电线,里窗口焊了铁栅栏,当中只有一张小床,整个布置像牢房又像巷战工事……我倒吸了一口冷气,突然感到自己身上降了温下来。

正当我举步维艰时,我表哥自告奋勇地引导我,他像在保密局工作的老牌特工一样,如数家珍地介绍他的每一道防御设施。他脸上洋溢着一股股大功告成的神采。我听出来了,为了修筑这些工事,他所花费的心血。这里的材料,有石头、水泥、沙、电线……都是他一件一件用自行车驮来的,也不知他动用了多少个日日夜夜,才把它修筑完工,比燕子筑窝衔来一根根草要辛苦多了。我觉得这里的一切,如果我一不小心触及,就会一命呜呼。现在想起来,都会让我心惊肉跳。可那会儿,我做好随时赴汤蹈火的准备。

我带来一瓶老白干,加上鸡爪花生米卤蛋之类的。我决定,今晚与他好好地喝。醉了,会什么都不知道。

我醒了,里面的光线被铁栅栏分割成一条条光柱。我不知昨晚是怎么跟我表哥挤上这张床上的,后来我才知我表哥当晚睡在地上,没铺凉席,照样没着凉。他真有一副铁打的体魄。

我起来吃早餐。走了一阵,到了一处热闹地方,是菜场,大门口有三三两两的小贩,把菜摆到地上,苍蝇在叮咬臭鱼烂虾,挨着一条小河,河里漂浮着烂菜帮。

我回到宿舍,见我表哥回来了,正在卸下两只白塑料桶,把桶里的山水倒进缺了一角的水缸里。那口水缸离阳台上搭的简易厨房只有三尺之遥。提山水的地方离这儿起码有十里路,有口长年不枯水的老井,叫桃花潭。表哥气喘吁吁,说:“山水用来喝,用来做饭,很安全。”他满头大汗,像跑累了的驴子。他脱下圆领老头衫,光了身,背对着我,又在哗啦啦地洗澡。那肥大的白屁股底下,挂下一对大大的鸟蛋,像老爷爷挂在胸前两只松松垮垮的旱烟袋,晃悠着……

洗完衣裤,他吃起我带来的10只肉包子,风卷残云一般。我刚才考虑到他的食量,多买了些包子。突地,他叫了起来,我以为他被噎住了,嘴上还有半只包子。等到他吞下那半只包子,我才听清了,他记起了一桩大事。今天是医院发工资的日子。今天是8号,我又一想,今儿是星期天,单位放假。还没等我想完,他飞奔了出去。我看了看表,离8点还差5分钟。后来,我才知道,每月的8号,即便遇上双休日、节日,那出纳定会准时在财务室等他,只为他一人先发工资奖金。他疯了后,第一个月就遇到这类事情。我表哥在卫生院大闹过一场,直到李有富自己垫了钱,才作罢。接着,那出纳就会在每月的8号,准时上班,不管是双休日,还是节日。看起来,在这点上,我表哥一点儿也不含糊。

我回到房里,昨晚跟他没喝醉前的记忆碎片浮了出来。这么说吧,我已熟悉了房内的构造,知道哪些地方是安全的,哪些地方是有生命危险的。我看到了只有三条腿的写字台,断腿的那地方垫了一摞砖头。桌上放了一排书,有伟人的,还有左派文人的诗集,其中有马雅可夫斯基的,边上搁了一本笔记本。对他这么多年来如何打发每天的生活,我始终充满好奇。原来,笔记本上记得是我表哥写的诗歌。大概是昨晚趁我醉睡后写的。从娘胎里落地,睁开眼时站起来,走啊跑啊,没有家,四处是家谁定了我的命,能跑的一种叫追,另一种叫逃活下来,小家伙停一下,这地方能让我吃上几口嫩草比我柔软些我牙能对付。忘不了还有很多锋利的牙在某个没法预知的角落,对准我草地留下一堆屎一堆白骨,那些线虫白蚁还在。渐渐黯淡了天光看不见了,伙计路在脚下飞快转动风的速度那添了的伤,痒痒的它们干瘪了的肚皮显出粗大的骨架。那身影呼呼地向我逼来还能从一道空气中闪出不错,老伙计1996.8.7晚热

我读出了我的表哥诗写得不错,可惜没有标题,诗中具体所指的是羊还是鹿之类的食草动物,就不得而知了。但有一点是可能肯定的,表哥把不少精力转到写诗上了。我觉得,他肯定写了好多好多的诗,这么多年坚持下来,说不定车载斗量,说不定一位大诗人被世人遗忘了。我感到自己的心贴着表哥的心,一起在怦怦地跳。

于是,我避开不安全的地方,小心翼翼地搜寻。我出了一身汗,还是找不到,包括那些常人往往会料到主人隐藏的角落。结果,弄了半天,都白费心思。

我灰心了,手指弹了弹第三堵墙,听到发出一阵空心的声音,用手摸了摸,发现被水泥涂抹的墙头有条细缝,我用手掂了掂,发现能起动石块。我使出吃奶般的力气,总算移开一块长方形的水泥板,那里面叠满了笔记本。

我沉浸在诗歌的阅读中。直到听到一声断喝,这喊声恐怕方圆十里内都能听到。是我表哥,像旷野里一头咆哮的雄狮。

接着,又发生了有趣的事。

因为我发现了他写诗的秘密,他刚开始对我的这种不够朋友的表现,表示出了极大的愤慨。我害怕在他的拳头下,我的身体会变成肉酱。结果,他的拳头差点要落下时,我的头发就像要飞舞起来,只见一股飓风忽地停了。我看到表哥那扭曲了的脸,霎时风平浪静了。他低了声说:“我差点忘了,许多年前,我俩还谈到了诗。”

我声声保证:“这个秘密只有我一人知道。”

他说:“好吧,为了这,你得有所表示。”

我决定好好请他吃一顿。他连说不同意。首先,他不同意上馆子,馆子里的东西不安全,说有人会在菜里放毒的;得上菜场买菜。我心想,糟了,跟着这么一个怪人,那不是要被人当耍猴看吗?我还是答应了。再是,得由他来请我。他说我到了他这儿,全是我掏腰包,不好,何况他写的诗有了第二位读者,不会再有读者了。他说的第一位读者是他自己吧?

我说他这么多年积攒下来的钱,而且退休以后还有退休金,都快成小富翁了吧?他还是用带了杭州口音的普通话岔开了我的话题,说:“自己弄菜,牢靠。”我俩推让了一番,他很固执。我只得依从。

我坐在他骑的自行车后座,我觉得自己是个阿拉伯媳妇,被行人当作焦点人物。我把头压低,别人还以为我是个害羞的小姑娘吧?

菜场里的人大多认得他,并不好奇,似乎见怪不怪的样子。我总在他的身后,像盯梢的特务。当他在前头的肉摊上时,我在后头的海鲜摊上。海鲜摊的大娘在嘀咕,意思是疯子来买菜了,得要小心了。果然,她的话音未落,刚称好猪蹄子的那位大叔报了钱数,我表哥从泛黄的军挎包里取出电子勾秤一勾,说少了半两。大爷摇了摇头,拿他无办法似的,苦笑了笑。

他的整票放在一只生锈了的铁皮烟盒里,藏在衣内贴胸的口袋,看起来那口袋是他自缝的。

这时,有个扒手掏他钱包(烟盒),不料扯出了连在烟盒上一根细如发丝的尼龙线。他像收钓鱼线那样,把铁盒收了回来,将那自以为得手了的扒手稳稳逮了。人们在嬉笑声中,一拥而上,把那扒手揍了个半死。

我表哥若无其事地往前走,继续买菜……

我在我表哥那儿读完了他的21本半诗歌,不知不觉过了一个礼拜。那天买菜回来,他做了一桌菜。把酒论诗,我俩谈兴正酣。我的手机响了。

是马书琴。说她好难受,吐了,查了,怀孕了。

我抬脚走了。4

马书琴生下女儿,我取名为陈喜羊。我俩不再提离婚了,可能是因为孩子的缘故。渐渐地我向四十岁奔。我俩话多了,大多是有关淘气又可爱的女儿。日子如吃甘蔗一样,后头是越吃越甜。马书琴从此不再提她的爸爸了。因为我的岳父已经离休了,不管用了。

当年,马书琴跟我谈朋友,后来我能从快要倒闭的地方国营轴承厂的一名工会干事,调到报社工作,全是岳父大人起的作用。为此,马书琴常拿这点来压我。而我又以不开腔以示抗议,以至弄得夫妻俩话越来越少。现在,总算是可爱的女儿,才使我俩的关系转暖了。

院长李有富得了脑溢血死了。

是立冬后的第二天早上,瓦窑镇上起了大雾,雾往墙缝门缝里钻。街上的景物看上去都是一动不动的,能动的是人的雾团,雾团跟雾团不时相碰,各自移了去,消失于大雾中。

这场大雾直到第三天才消散。

太阳出来了。

表哥来请我一家三口吃饭,这回马书琴对他有点客气。我看了看她,她的样子是自然的。我再看了看我表哥,跟换个人似的。他没戴箬帽,没挂毛巾遮脸,理了头发,刮了胡子,穿了一身干净的藏青色中山装,有点洗白。我还注意到,他的上衣兜空空的,没插一支钢笔。他说他退休了,第一个月拿到了退休金,要庆祝一下。

酒桌上,刚开始,他有点含糊其辞,说要去另一个世界度余生,到大树坑修行。那地方在县界边上,是我们县地图上都找不到的。老院长许广顺也葬在那儿,这是老院长的老家。每年清明,我表哥都要骑自行车去看他老人家。我表哥说,从此可以跟他做伴了。我去过那儿,写过整版人文报道。深山冷岙,没几户人家,偶尔传出几声鸡啼狗叫。过年前,乡民要宰掉养大的猪,四亲六眷带来被铺赶来,焚香祭祖,宿上三日,每日大宴,名为杀猪节。

事情过去了很多年,连镇上的老辈子可能都把这事都忘了。可我表哥在那天重提那段往事。他说他不写诗了,改研究佛经。大树坑不错,是座破小庙,没和尚,图六根清净。他想把庙修一修,一人在那儿过,诵诵经,也好给老院长超度亡灵。

当年,他是被惊吓的。他无意间闯了进来,闯进一间废弃了的生产队仓库。老院长许广顺被李有富揪了头发,把他头往墙上狠撞。那血就像杀倒的猪,喷了出来。

李让许坦白交代,跟土匪勾结,潜伏在共产党内做内奸的黑材料。许广顺死了,李有富说他是畏罪自杀的,这内情只有我表哥发现了,那时他紧跟着李有富的路线。后来,许广顺获得平反昭雪,但死亡的结论一字未改。许家的两个儿子得了县政府的一大笔补偿金,欢天喜地地分了。

那晚,我表哥疯了。随后,李有富当了院长,可他对升职兴趣不大,一直当院长,还没到退休就归天了。我表哥刚疯时疯得不重,有职工愚弄他,李有富的老婆王桂兰出来说话,从此没人搞笑他。我表哥说,他老婆可能为这事内疚着,得了中风,先他一步去了。这个秘密我表哥一直守口如瓶,直到今天,他才跟我说。他让我们别跟人家说了,反正该死的人都死了,跟烟一样,散了。“妈妈的,李有富监视我,总算没用了。”说完,我表哥起身走了。

我望着一团笔直的背影慢慢移去。

我表哥没回头。

曼丽

1

我醒了。

听到鸟雀啁啾,流泉叮咚。虽然眼力不济,分明我见到了穿过洞口草叶层层叠叠从缝隙中挤进来的几缕金丝线。根据经验判断,那是太阳光,此刻我有了些许暖意。

我舒展一下筋骨,心跳有了加快。我的身体蜷缩在这里一动也不动,已经有了整整一个冬天。经过这么久的消耗,体内脂肪已耗尽,我很虚弱,差不多瘦了一圈。没有办法,如果不通过睡眠,我会饿死冻死。在大雪封盖所有植被的响石山,铺了厚厚冰层的沧浪河,枯草倒伏的草原,那些我所需要的食物全不见了,虫子也跟我们一样,早早入眠,冰雪有如一床覆盖整个世界的超大棉被。

我需要再等待,四肢才不再麻木。现在,我的骨肉间有了血液的流动,来自身体的各关节发出了“咯吱吱”的响声,但我肌肤干燥,处在严重缺水状态。

我的家,应该是别人遗弃了的一个洞穴,我们家族不大愿意自己动手挖洞。这又何必呢?有了别人不要了的洞穴,我现成拿来就是,何必浪费呢?什么好逸恶劳、寄生虫、懒人之类的闲话,让那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家伙去“吐槽”吧!我只要稍稍加以改装,实际上我在做二度开发——当然我不想因此博得虚名。里面换些干草松枝,重要的是将洞口盖上叶子苔藓之类的,为的是不让敌人察觉,特别是要防止一些蛮不讲理的同类突然闯入,总得要讲个先来后到吧!问题是我是这么想,别人就难说了。所以,伪装工作对我来说也非常重要,我知道这么做不好,但也事出无奈。再说,在响石山森林一带,几乎人人都在自我防备。所谓“防人之心不可无”嘛。

眼下,最重要的是我又渴又饿,更不要说应对突发险情了。当四肢可以驱动,我不能再留恋这个家了,有些东西要学会舍弃。我慢慢向洞口爬出。当我做出这个决定,对于家的概念有了清醒的认识。从这一刻起,这个家被我抛弃了。整个响石山,包括山丘碧潭、草原旷野、河流溪涧,凡是我足迹所及之处都是我的家。当然,到了冬季则另当别论。

我走出洞口,深呼吸。从积雪中露出绿色的起伏山脉,正在解冻中的弯曲河流,以及从空旷中传来的飞掠鸟声……我知道自己一年中崭新的生活就从这一刻又开始了。

太阳正从对面山冈中升起,四周仍有一层层积雪,挂在树梢滴水的冰凌,像一把把流汁的尖刀,让我感到仍有寒意,而且白天的出行对我来说是相对危险的,但比起饥渴来说,这些又算得了什么?

虽然我们这一类眼力向来不好,但此消彼长,别的感官更加细微灵敏。我耸动鼻翼,竖摇耳朵,循着淙淙的流水声,风吹草叶的沙沙声,就会找到我要去的方向。凭着记忆,我知道那些小水坑是沧浪河漫溢出的一部分,冰雪正在融化成水,一块块冰分裂出来随水而漂。我生活在这里,或者说妈妈给了我生命的延续,正是这些地方才有充足的食物。当然,食物分布或隐藏在各个角落,并非是让我张口就来的。

我叫曼丽,是妈妈给取的名,我们一起生活过一段美好时光后各奔东西,再后来我也有了一大堆孩子,可怜老二曼春老大曼蒂相继罹难……这些记忆从我爬出洞穴起还零星闪烁,而我不想过于触及,等到我闲暇时再聊以打发时光吧,而眼下对我来说过于奢侈。

我灌足了水,刚才还正干涸的体内这下有了水的大量渗透,一丝丝透凉沁人心脾,让我浑身打起激灵,我得把身上所有棘毛——人类说我们至少有几千根——全部像针一样竖起。就说刚才吧,冷不丁有个身上刺青似的家伙从带雪团的荷叶间钻了出来,发出怪叫“呱——呱呱”,蹦跳着,吓了我一跳。是牛蛙,别看这家伙属于可怜兮兮的蛙类,他们抱团联合起来能撕咬一条歹毒的五步蛇,转眼间将毒蛇瓜分得片肉不留呢,所以千万别为那些温柔的名字——蛙——让人联想到可爱的小青蛙——所蒙蔽了。至于各种鸟在天空盘旋,我知道白天要比夜里不安全些,我最怕的是夜里的那些凶恶的“飞行之徒”呢。当然,相比来说,黑夜才是我们出行捕食的最好时机,夜幕是天然掩护色。

我知道离开妈妈后一切得靠自己。

我开始搜寻猎物。

我闻到了被太阳光反射出带有暖烘烘的气息,那是水边有一处隆起的沙丘,这些沙子可能是从上游冲积下来的。这地方传来“沙沙沙”的响动,表明此处活动着比我还小的生命。涌动的胃液告诉我,那些小家伙是我食谱中的一种,而且也是我冬眠醒来后的第一次进餐。这是何等重要的大事啊!

见到我悄悄靠近,沙丘那头传来风中舞动兵器的霍霍声响,是一只蝎子张牙舞爪,风火轮似的,甚至带有虚张声势的样子,这说明他对我充满了敌意加怯意。根据以往的经验,攻击敌手,首先要击中要害,以四两拨千斤的功力,使其无力还手。此外,比我体型还小的敌人也不可小觑。

时不待人。

我挥动前爪,使他注意力分散,当然我得处处提防敌人的利器——装上毒液的螯刺,这对双方来说都是生死攸关的。我多次避开螯刺,虚袭他的其他部位,其实重心在于他的利器,闪电般将他扑倒,迅速咬断他两把匕首一样的螯刺,接下来他在做无用功,任凭他用其他关节来攻我,我身上感到像飘毛毛雨一样,反而我有这么多的钢针扎得他遍体鳞伤。我美美地吃了他,直到片甲不留,我从不暴殄天物,何况是我开年第一顿正餐。

当我吃掉了试图钻入沙中的第二只蝎子,我的力气很快增大起来,像拳击手中场休息补充了大量的能量。我绝不会像鳄鱼那样事后涌动泪花。我是守法者,在自己的领地狩猎。对这些小虫之类的弱者,我知道吃不吃他们并没有好坏之分,如果我不吃,别人也会来吃,正如比我强悍的动物一样对我。再说,我才不想饿死自己。

肚子里有了些食物,开始涌动暖意,这种充实的感觉真好。但这些蝎子,在同类遭到不测后,他们也会警惕起来,发出某种信号,纷纷潜入我力不能及的凹凸地带。这就意味着食谱中的这一类与我暂时无缘了,也表示这些弱小者,也都有存活的办法,整个世界只不过是一物降一物,环环相扣罢了。我必须转移场地,这样才会有新的生机。

太阳也在移动中,真正的春天还没有到来,到处还有寒意,甚至还有倒春寒。记得那年四月的一天,在经过一阵暴热后,天空黑沉沉起来,我差点被突如其来的漫天大雪埋葬掉,幸好我躲进树林乱石岗中,那个洞穴可能石貂住过,干草中还留有他的气味,我终于逃过这一劫。那是我独自第一年过春天,我起初以为,寒冷的日子过去了。所以说,我对那次错误估计形势之事总耿耿于怀,检点自己在于下一次不重蹈覆辙。作为我,不必过于乐观,也无须对自己过小的体格自卑,每个物种都想方设法延长寿命。这是我从妈妈带我们学习觅食时体悟到的。

日渐西沉,气温有所下降,地面上聚集寒气。我必须在日落西山前再次进食。再说我得勇往直前,向草茂林深处挺进,重回老路只会给循踪而来的敌人制造下手的机会,除非我迫不得已。

从灌木丛中穿行,尽量避开阳光。阳光虽然使我的视界增大,但也容易让我暴露无遗。

运气还算不错,当我进入草地,在河汊边,闻到了一种发臭了的怪味,这时我会用前爪将唾沫涂在肩膀上,这样身上的气味多少会被冲淡,对手也不易发觉。

那是一只发出腐烂气息的死斑鸠,正集结着一群臭虫。对于我这样的不速之客,臭虫们也会有对策,集体放出臭屁,这使我差点熏死。但我早已适应,趁他们四处逃窜时,我用四肢轮番捂住臭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跟上舌头,在数量上尽可能多吃。这些昆虫是我食谱中最重要的一项进补,富含蛋白质,不可失之交臂。我肚皮饱胀起来,再说余下的臭虫也差不多逃光了。

这种食物让我满足,昏昏欲睡起来,带有微醺似的飘摇,但眼下不是睡安稳觉时。我很快钻入乱草堆中,全身被草覆盖,这才心头感到稍稍踏实。

白天很快结束,黑夜将至,我伏身于此,将身上最柔软的部位紧缩起来,张开所有的棘毛,随时应对那些锋牙利齿者。我不敢轻举妄动,以免传出声响,经验告诉我夜间也并不安全,危机四伏。

休息是为了养精蓄锐,许多事情都是如此轮回着的。2

春意渐浓。

树木换上嫩绿的衣裙,花儿芳香四溢。

到了四月,蒲公英开始凋谢,种子长出小伞儿一样的翅膀借风飘移而去,尽可能找寻远处合适的泥土落下来生长……这意味着春天快到尽头,许多生命都在抓住时机,“一年之计在于春”“寸金难买寸光阴”,所有老话并非全部不可信。

我本来一人生活得好好的,可是上天却让我生儿育女。有些东西是个庞大而又繁复的谱系积累,是个体难以抵抗的,反之无疑是螳臂挡车!我有过这方面的经历,所以我知道该来的总是要来。

唉,人生总有一道道坎。我明白自己又到了这一节骨眼上了,不可抗拒。我浑身发胀发痒,似乎身上有无数颗种子欲破土而出,要去感受阳光雨露,在湿润的空气中等待瞬间爆裂等待疯狂发芽。那是我体内有一枚超能量的种子在增大膨胀。因为它,我的乳头肿胀,里面暗流汹涌,一切皆因盖子未揭。我因此痛苦焦灼,几乎要喊出声来,但出于女性的羞涩和矜持,我要保持这份尊严。

我得四处走走,沿着灌木丛,挥发气味,得吸引异性才有下文。冥冥之中我感到有个他在等我。我得有所选择,为了孩子,也为了自己,尽可能给未来的孩子找个身强力壮的爸爸,虽然这种爸爸是极不负责任的,但得让下一代有副好体魄,唯此才敢遑论其他。

其实,最初连我也不知道自己的爸爸是谁。妈妈曾经说过,这并不重要。她说她的妈妈也是这么过来的。

我就这样走着,在野花疯开的湿地里,我碰到了大伟,是个长得棒棒的男子汉,但我不知道他到底有多棒。记得我第一次当妈妈前,也碰到过几位小伙子,我试了试,结果这几位连我的身子都扳不动,可想如果我跟他们当中一个交合产下的后代那有多糟糕?

大伟的体形是我前所未遇的,几乎大我一倍,他其实老远闻到我的气味,我对他亦然。当然,我的身后或者说他的左右也有一批紧跟者,包括不甘心者,机会主义者……

没有什么好遮遮掩掩的了,任何同性竞争必须经过一番公开的打斗较量,作为我没有什么好怜惜的,也无需对任何一方有什么偏袒或暗示,哪怕百分之九十九的同性,之间因此争得遍体鳞伤,实际上终将成为百分之一胜出者的垫脚石,只有胜者——王者才有资格追我而来。看来大伟成功了,当一个个同性者远他而去,哀声遍野,只有王者那种凯旋般的号角声离我越来越近,我俩等待已久的时刻即将到来了——

他有一种急迫难耐的口气,我故意一而再再而三地拒他,反而让他愈挫愈勇。我是想试一试他到底有多大力气,就把自己的四肢深深地扎进泥里,铆足了劲,爪子像人类耙地的钉耙一样扎进去。可是,大伟太强壮了,在不停转圈后一下子把我身子掀翻了。这让我又恼又喜,恼的是他太用死力气了,一点也不尊重女性,喜的是有这样的好父亲必有好儿女。大伟的狂野果真表里如一。

恍惚间烟消云散,等完了事,这一切该结束了。我知道他还会找下一位女性,男人靠不住。我过去碰到一位还算强壮的小伙子,跟我办完事后,日头还没移过一丛灌木,又让我碰到了,他跟另一位女性正在玉成其事,还是那不二招式。男人们总精力旺盛,往不好方面说,那是风流成性。管他呢,说白了是各取所需罢了。那些所谓被人们所津津乐道的爱情是虚幻的,有如从天边划过的一道道流星。自此,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去吧,大伟!

你的名字将从此时抹去。

事情都已这样了,我会在下一阶段尽自己的本分,不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3

夏日初至,一年之中最热烈的一季,到处有虫子,食物丰富,正是我哺育孩子的好时机。

接下来的一切都得靠我自己,三个小宝宝降临,最初落地时身上的湿毛藏在皮肤中,这样才不至于扎伤我。才过一晌,宝宝们的干毛直立起来。两个女儿老大老三,儿子老二,都露出粉嘟嘟的肚皮,我给他们分别取名曼蒂、曼春、曼玉,我喜欢给孩子们取名带上母姓,这可能是对不负责男性的一种报复性祖训吧?我是跟我妈妈学的,我想我的女儿以后也该如此。我都记不清我妈妈的模样了。眼前,我得保证有充足的奶水,三个小家伙的胃口会一天一天地增大。

短短几周,在我奶水的喂养下,他们变成青少年,干毛变成棕色,长出了乳牙,但这会儿还离不开奶水。为了有奶水,我得先填饱自己肚皮,我不时寻找食物,连白天也不顾忌。为此,我虽疲惫不堪,但每想到家里的孩子,就会奋不顾身。当然,我也不会做无谓的牺牲,鲁莽只会招致不祥,万一我在回来的路上被某个敌人——敌人总是太多——猎杀了,待在家中的孩子岂不难保性命?

到了雷暴多发时节,山坡汇聚了来自四面八方的雨水。溪里突涨了水,水流湍急,而我又不能耽搁回家的路程,幸好我会游泳,又不能在水中泡久了,影响我的棘毛,我被洪流冲沉下去又自我挣扎着上来。尽管我是游泳好手,但我的耐力太差,我必须快速游向岸边。

我不能死去,这种信念不可动摇,既然我生下他们,就得对此负责,除非不可抗拒。

终于脱离险境,大吸几口空气后,心跳平缓起来。我得紧着赶路,三个孩子嗷嗷待哺呢!

太阳像一团火球,烘烤出种种热烈的气味。洞内虽湿润,但终究不是久留之地。我得教会他们觅食以及尽早应对各种险情的能力。

三个孩子有所不同,最明显的是老三曼玉,跟我一样,肚皮留有一块蝴蝶斑似的胎记,算她沉稳老练,话不多倒也句句中听;老大曼蒂爱异想天开,似乎还在做白日梦的年纪;老二曼春好斗逞能,常欺负姐妹俩,当然他吃到的奶水也多,所以体格要比姐妹俩壮大。对于这种事,我只能开只眼闭只眼,许多事情不是由当妈妈的说了算,也不可能包办到底,儿女自有儿女福。当然,我对曼春的过分表现,会做出相应处罚,比如给他抽打几拳,雷声大雨点小的样子,聊作教训。有了孩子太喧闹了,这也许是当妈妈的一种乐趣。

在洞里待了将近一个月,他们该出来闯世界了。第一次感受外面的世界可以说很精彩,三个孩子东张西望,对什么都感到新奇,张开鼻孔用力地闻,侧着头听,这不足为奇,跟我年少时差不离。

在丛林中穿越,曼春爱冲在前头,爱出风头,咋咋呼呼;而曼蒂老开小差,掉队,一会儿又到水边照镜子,对着游鱼发呆,念念有词,似乎在吟诗;只有曼玉不紧不慢。当妈妈是最累的了,既要替孩子们寻食物,又要密切关注动静,好在三个孩子全跟上了。得休息一下,找一块背阳坡地,他们仨将我紧紧围住,还要吃奶,其实我的奶水已有些稀薄,对他们来说最有营养的还是昆虫。三个小家伙的乳牙吮吸中触痛了我乳头,我直抽气,痛了也不吭声。这分明是一种重要的信号提示,正在加速我的决绝之心。

休息之后,我们再度进发,闻到异常气味,孩子们学我的样子用唾沫涂自己的肩膀,就像跟着教练学防身操似的,每每让我忍俊不禁。我夸孩子们做得不错!他们做得越发起劲了。

三个孩子都长出钉子一样的牙齿,对虫子最感兴趣,他们的刚毛已齐整。停止泌乳是必然,这不由我说了算。分别的日子渐渐逼近,那份痛与爱的交织,终会降临。

曼春仍然好动,喜欢跑在前头,这跟他体格健壮有关,妈妈怎能跟上小青年的步伐?而两个女儿还似乎处于成长期。你瞧,那个爱玩的曼蒂虽老大不小的了,可老是松松垮垮魂不守舍的,我们走了一程,还得差曼春回过身来找她,有时曼春跑远了,还得由我亲自出马,害得我一路急寻,那份惊怕啊,老大何时变得老成起来啊,妈妈跟你们在一起的日子不多了。

进入沼泽地,其实我早有了警惕,避开稀松的泥淖,试探一下泥地的硬度能否撑得住我们的体重,这是很实用的一种经验,来不得半点马虎。但等两个女儿到齐,我才发现独独不见曼春回来。我向前紧追了一阵,差点陷入沼泽,又不放心后头的两个女儿,回马枪杀来,又必须迎头追上曼春。

我气喘吁吁,来回兼程,终于跑到河荡边,这才发现露出浅水滩的一片芦苇丛中,曼春身子在抽搐,皮肤发紫,一条蝰蛇正在撕咬我儿子的腹部,可怜曼春奄奄一息,口吐白沫。不久就死了,我第一次尝到痛失爱子的滋味,是祸躲不过。

我决定拿蝰蛇出气,虽然他也不是个吃素的,通常我们跟他们斗胜算不大。见到我,他身子挺立狂吐信子。我让两个吓得花容失色的女儿退后,由我单枪来斗。我用力掐住他的三寸,将蛇头往泥地摁往卵石上砸,他嘶嘶地叫,昏迷过去,我很快朝他七寸部位的心脏咬下去,他了无声息。我与两个女儿痛吃他的肉痛喝他的血,直到剩下一堆白骨。

留下我儿子的尸身,我知道很快他连骨头也无存。我不敢久留,说不定还会有躲在暗处的蝰蛇同伙或其他敌人,如果乘虚而入,后果不堪设想。

我连忙带着两个女儿继续前进。天快黑了,得找到暂时栖身之地。

失子之痛实出无奈。我得给两个女儿恶补必修夜课,趁最后一些时日,让她们进一步学会夜间捕猎,我们刺猬家族要避开危险,夜间行动相对安全些,这是我妈妈传下来的经验。

夜空渗漏出几抹星光,四周只有虫鸣,树静欲止,狼在远处呼号,对于这种异类,我倒并不惧怕。

我最担心的事情还是来了,是曼蒂躲到峭岩后,她跟我们玩躲猫猫。

倏地,我头顶上有一股飕飕凉风掠过,是一对巨翅扇动的,接着一声惨叫,曼蒂不见了,是那只空中天敌——雕鸮,又奸又狠俗称大猫头鹰的空中巨霸,用穿透黑幕的双目,窥视到我那仍不懂事的女儿曼蒂,挥动他那柔软无比的羽翼,悄然无声地叼走了她……

只剩下一个女儿了,曼玉似乎一下子懂事了,把我扑倒,我俩倒地一动也不动,隐藏在一丛灌木中,直到另一只雕鸮飞走。险象环生,我那懵懂的儿女啊。

唉,旧伤初愈,新伤又添。这到底是谁之过呢?如果没有夜间训练,可能曼蒂也不会遭此厄运,但“女不教,母之过”,这份责任又由谁来担呢?许多事情告诉我,什么叫在劫难逃,什么叫无法后退。

天又发亮,我和曼玉从岩下的草窝中出来。母女俩分别在即,我俩变得像两个哑巴。最早,我的五个兄弟姐妹,也跟妈妈有过此别,我当妈妈也得这样,这次只有我母女俩。自此,天各一方。

我是趁着曼玉大吃虫子时悄悄溜走的,其实我很快躲在荆棘丛后,曼玉不见我回来,她似乎很快明白过来了,从另一处草地迟疑地走着。

对于刺猬家族来说,一旦长大成人必须分居,群居则意味着为争夺仅有的资源,不是自相残杀,就是有被饿死者,或来自外敌的赶尽杀绝。

分别总有些眷恋,但又在所难免,曼玉走时开头一步三回头,很快头也不回了,隐没在随风摇动的杂草中。

女儿,你懂啦,好好生活,你也会当妈妈的!4

天气越来越热,万物蓬勃生长。

而我已不再生育,这样倒也省却了我哺育下一代的职责,包括为此劳瘁,以及多重防备。我乐得逍遥自在。当然,一个人过并非高枕无忧。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算起来,我活到第五个年头,按我们刺猬家族的说法,刚进入老年行列。

人类不断扩展活动地域,把公路筑到森林边缘,我们要么缩小活动范围,要么迁徙他处。

我到处走走,也不在乎遭遇强者的杀戮,反正已活到这把年纪。我沿着沧浪河走向下游,以比乌龟稍快的速度推进。回想就在去年,我每天少则能走两公里。唉,年纪不饶人喽!

我远远看到一大片被竹篱围起来的农庄,经验告诉我,那是人类的居住地。一直以来,我对万物之灵心生敬畏,这些远比狮象体形还要小的人类,会不断制造让众兽臣服的致命武器,比如弓箭和猎枪,特别是后者喷射出来的一粒弹丸,花生米一样小,却穿进巨兽的体内,令其轰然倒毙……我亲眼看见了一桩桩流血事件,每每让我不寒而栗。

你瞧,庄园里有成群的奶牛山羊在吃草,他们早已被人类驯化,变得俯首帖耳,为人类所用。那么,对于我的到来会怎样呢?

我喜欢这里牲畜粪便的气味,很快发现庄园里长满了矮草,这便于从竹篱钻入后的我边爬行边隐藏、蛰伏,也便于从草丛间观察外部环境评估目前形势。

看来,庄主是一对年迈的夫妻,头发花白,行动有些迟缓,有如我,另有一位好动的小男孩,这是老夫妻的孙辈。我尽量不去打扰他们,免得给自己带来麻烦。但两条大猎犬老早发现了我,跟着有几条斑点小狗,传来声声狂吠。领头的大猎犬靠近了我,对于这些家伙我自有办法,所谓狗咬刺猬——无从下口,好在跟来的这位小男孩叱骂一声,那些狗集体不吭声,摇着尾巴,一副讨好小主人的可怜相,乖乖。在森林里狮虎被众者尊称为“百兽之王”,真是天外有天,看来对任何对象都不能坐井观天。

小主人用手轻轻地拨弄我身上的刺,显得并非完全不友好。两位老人过来也向我招呼,指了指一块木牌,语气似乎是“欢迎光临,这是欣欣农庄!”

我用舌头分别舔了舔三位人类的脚,在他们带领下,我壮大胆子走进庄园。主人的友好让我去了一分戒备,但我知道,人类的情绪易变,就像森林中的雨季,比如,那位叫阿宝的小主人,如果哪天受了委屈忽地一脚蹬了我、往死里踩我,或是把我扔进粪坑,我是毫无办法的。我还是得尽量避开人类。

我最终走自己的路,好在主人默许我这么做,可能这些人类态度有所改善。我在比我高两三倍的矮草中爬行,至少眼前乃至接下去我在暗处不易被人发现踪迹。我走着走着,见到不远处那一垛垛干草和堆得比人高的木料,我心生暖意,这是很适宜居家过日子的,我得找一处相对理想的居所。经验告诉我,有甄别才会有选择。

我走到中间的一堆木料前,闻到木屑香,一阵木香之余我仍嗅到木头底下有同类的气味,其实对方可能也早已发现了我,从木料下的草窝中出来一位中年女性模样的母亲,因为她身边还有几个小家伙在探头探脑。

我感到可能接下来要遇到一些麻烦,但出于礼貌,我先打声招呼,挺立下身子,挥了挥前爪。可是那位中年同类对我龇牙咧嘴,发出“嗤嗤”声,我知道来者有点不善。她恶狠狠的,如临大敌,我们是同类呀,而且又是同性。她至少应该懂得尊老吧?但在我们家族中不存在这样的文明守则,至少从我记事起,前所未有过。

不管怎么说,我得按先来后到的规矩,我挪动脚步继续向远处走,为的不想惹她生气。我明白处于哺育期的女性脾气大都会很暴躁,我也奶过孩子,有过诸多过激行为。我一度产生离开此地的念头,但又舍弃不得。凭直觉,在这里定居会比从前平和舒适,加上会有丰富的食物来源。我打定主意,尽量与那位同类女性和平相处,还有跟她的孩子隔得越远越好。

我走到木料的尽头,才见到一截短圆的空置排水管,内径大得可以钻进一头豹子,管底铺了暖乎乎的稻草。我进去后才发现这里已经住了一个家伙,原来是只乌龟。我本想撤退,可乌龟却挪了挪身,意思说这么大的房子多你一个也不怕。这乌龟倒会善解人意,恐怕有些年纪了,比我还老吧?可他不比刚才那位我的同类。但老乌龟会不会出卖我呢?或者挖了个铺上鲜花的坑?

虽然我与乌龟来自不同的家族,但他明显表露出搭伴交友的姿态。是啊,对我们来说,向来习惯独居,可能乌龟也这样,但他则要比我开明多了,莫非他也被人类驯化了?

我住了下来,为了表示友善,当天对乌龟同睡在一头的邀请表示欣然接受。这顶多算是相互取暖吧,虽然我俩无法用语言交流,但也有肢体间的亲密触摸,似乎让彼此产生最初信任感,至少同是天涯沦落人,何必反目成仇呢?我开头有点不大习惯与龟同室,当然到了陌生地方免不了紧张,当夜辗转反侧,他倒是呼呼大睡,如此香甜让我又羡又妒,渐渐我也放松了戒备。我想,我跟他都是靠体外的装备来防御敌人的,虽然他用甲胄,我用无数刚毛,再说我俩食谱大致不同,这样不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

比如,黑夜降临,主人院子前的一排路灯雪亮,飞来许多蛾虫,扑咬灯光,扑腾一番后纷纷掉到地上,而乌龟对此不感兴趣;再说,他食量不大,三五天吃点蠕虫即可。我却不同了,对灯光下掉地的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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