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地域社会变迁中的广东乡村妇女研究(上、下册)(羊城学术文库)(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24 08: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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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正刚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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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地域社会变迁中的广东乡村妇女研究(上、下册)(羊城学术文库)

明清地域社会变迁中的广东乡村妇女研究(上、下册)(羊城学术文库)试读:

前言

一 本书的缘起

广东地处南海边疆,背靠五岭,面向大海,既有山区丘陵和平原,又有广袤的海洋及海岛,早在秦汉时已成为中原大一统王朝疆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然而,直到唐宋时期,尽管广东早已被王朝纳入国家版图,并设立政区进行管理,但地处边疆的广东社会一直被中原士人视为“荒蛮烟瘴”的化外区域,士人对此的记录彰显了广东地域传统的鲜明特色。广东在中原士人的印象中以“烟瘴荒蛮”的自然环境和“妇人强男子弱”的社会环境而著称,尽管自两晋以来,北方战乱造成中原士人和民众源源不断地南下,但广东始终给人以“另类”的荒蛮印象。宋代以后,随着珠江三角洲地区开发的加快,儒家文化也逐渐在广东各地得以推广,明代广东士人集团成长起来,他们试图以改变广东的另类形象为己任,不断推行儒家教化。儒家文化开始向社会各个角落渗透,广东在观念和行动上逐渐与王朝保持一致,从乡村到城市都达到了儒家文化所要求的预期目标,至少表面上达到了这个目标。明清时期,随着大航海时代的到来,广东因有着漫长海岸线以及王朝政策倾斜的原因,成为中外商人聚集和货物交易最为繁盛的区域,清前期的广州更成为全球贸易交流的中心地。广东因商业化氛围[1]的浓厚,又被人视为“腥膻逐利”的渊薮。外来士大夫到达广东后,仍以猎奇或别样的目光审视并记录这里的一切,凸显了广东地域文化的独特性。

在儒家文化向广东社会渗透的过程中,广东本地士大夫起到了重要作用。明代以后,他们通过科举入仕获取功名,不论是在朝还是在野,都将自己所接受的儒家理念向本土民众推广,并试图改造广东原生态却不合“正统”观念的风土人情,推动着广东在文化认同上向王朝看齐。而女性作为社会大众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宋明以来士大夫们推行教化的最重要对象。她们在社会变迁过程中对礼教认同与接受的程度,是判断地域社会与王朝整合度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也是我们分析岭南社会如何与中原王朝逐渐整合的关键要素之一。

至少自汉代以来,传统社会就一直在强化男女在家庭与社会中所扮演角色的不同,多数男性士大夫不遗余力地将女性边缘化,唐代以后王朝推行科举考试选拔官僚,更是将女性排除在外,因而男性成为操纵和形塑地方文化的代表者。在男性士大夫的喧哗声中,女性的声音被掩盖,甚至处于失声状态。除了极个别的女性外,由男性士大夫书写的历史总是在有意或无意之间将与男性共同创造人类历史的女性加以忽略。应该说,男性士大夫们刻意而强势地推行的儒家文化,逐渐被女性所接受,如广东在明代之前流行的“妇人强男子弱”的社会性别结构,在明清官私文献中逐渐走向贞静柔顺、三从四德的理想模式。宋明以后,随着儒学和礼教在广东的日益渗透,女性被赋予了更多符合王朝意识形态的社会期望,除了对父母及公婆行“孝”外,“节”“烈”也成为更多女性的生活选择。由于绝大多数女性不能读书识字,因而她们无法用文字来表达她们的生活体验,即使有少数女性可以书写,其内容也多是闺阁情愫,她们无法像男性士人一样拥有书写历史的主动权。

实际上,就广东社会发展的历史来看,女性始终是家庭和社会不可或缺的主力,她们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有时甚至比男性的角色更为突出。因而,即使在男性士人书写的各类历史文献中,也无法抹杀女性创造历史的印迹。在由男性士人书写的历史文献中,由于广东女性生活在山区、平原、濒海地区乃至海岛等不同的地理环境区域,女性在不同区域所扮演的角色也有不同,她们对儒家礼教的接受程度也并非整齐划一。但总体来看,她们既有对儒家礼教不同程度的接受,又有对广东传统习俗的顽强延续,因而我们在阅读男性士人书写的女性形象时,通过对书写者的心态和目的进行细致的考量,依然能辨析出广东女性在历史进程中的作为,尽管这一形象有时会很模糊,但毕竟能反映女性与男性共同创造历史的某些面相。

明清时期,广东经历了宋元以来士大夫的不断形塑,官府对广东控制进一步加强,行政区划和乡村社会组织逐渐得以完善。尽管中间有明中叶黄萧养事变以及明末社会动乱、清初迁海等重大社会变动,但每次事变之后,经过官绅的重新整合,广东社会都会在原有的基础上呈现新的变化趋势,如广东的宗族和民间信仰与王朝国家的整合度得以加强。尤其到了清前期,由于王朝规定广州一口通商,广东成为国内外商品交流的重要集散地,并日益融入全球贸易的体系中,广东社会的商业化倾向十分明显,广东沿海与内陆山区在开发之中的联系与交流不断增强,生活在其地域内的不同族群及外来移民之间互动频繁,不仅使得相互之间的身份变更加速,而且不同风俗也相互影响,渐渐演变为广东本土特色。在此过程中,乡村妇女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明代以后,随着王朝控制的加强以及大航海时代的到来,广东受到了中外文化的影响,乡村妇女在旧传统与新因素之间,既有对旧传统的坚持,又有对新因素的吸纳。在历代士人书写的正史和地方志等官方文献中的女性形象渐渐向王朝要求的规范看齐,但民间文献中的碑刻和契约又反映了女性争取权利、参与社会活动的“另类”形象,暴露了乡村女性坚守旧传统的面相。其实,广东社会文化结构的变迁过程是由王朝派遣到广东任职的中原士人和广东本地精英以及生活在广东的男人和女人们共同完成的。对于广大民众而言,外来官员和地方精英均是王朝国家的代言人,他们一方面努力向乡村社会推行儒家教化,将王朝的观念普及到民众之中;另一方面又将在本地民间社会流行的根深蒂固却不符合官方话语的习俗,通过重新包装加以整合,使之符合王朝国家要求的形象,从而使地方习俗得以延续和存活,并继续在民众生活中生长。地方精英对国家与区域的双重身份使他们成[2]为国家与区域间的桥梁,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女性对儒家文化也由被动接受到主动吸纳,由士大夫书写的地方志与族谱文献显示,明清广东女性读书识字的人数有所增加,女性也开始书写自己的社会体验,而她们的书写又明显按照儒家的要求来展示自己[3]的内心世界。

海内外学者对华南区域史的研究一直兴趣不减,已有的研究成果更多关注制度层面,如以里甲、祭祀仪式、宗族等为研究对象,试图阐述华南地区与中原王朝在政治与文化方面的整合过程;也有少数学者以性别为研究对象来观察女性在岭南与中原整合的过程中的反应与体验。但有关广东女性史的研究,目前主要集中在对珠三角地区自梳女的研究,对广东女性的整体性研究却不多见。与方兴未艾的各种岭南文化研究相比,广东女性史研究处于一种较冷清的状态,即使有少量成果也不成系统。女性作为广东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之一,她们在社会变革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她们对自身形象与价值追求的改变颇能体现她们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的价值观,因此从女性史的层面来观察明清广东社会变迁无疑是一个好角度。诚如叶汉明所说:“将妇女写[4]进历史,就意味着历史的传统定义要改变。”本书以明清广东妇女在社会经济变迁中的地位变化为主题,研究女性在乡村社会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围绕女性活动而形成的习俗传统,这些习俗传统对王朝教化不时应变,既有接纳融通又有变通保留。明清广东妇女在社会巨变中的表现颇具代表性,她们在私人生活空间和公共活动场所都有自己的表达方式,呈现了妇女在社会变迁中的能动作用。二 相关研究动态

傅衣凌先生是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开创者之一,他在20世纪40年代出版的《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一书,成为中国社会经济史学派的奠基之作。改革开放以后,傅衣凌先生主编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杂志引导着学术界向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方向迈进,并逐步形成了以福建厦门大学和广东中山大学为中心的两个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重镇。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更多关注区域的、民间的社会历史研究,关心普通百姓的历史,试图以区域发展历史作为研究对象,细致而多层面地展示普通人的生活体验,一方面可从区域历史中发现不同于国家或民族历史的某种独特性,另一方面期望从区域研究中发现一套取代基于国家文化霸权的话语系统,以建立新的历史研究范式和历史解释体系,其目的是为了回应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王朝与地方社会的互动关系。

科大卫、刘志伟、陈春声等近些年来一直致力于华南区域史的研究,在有关制度、宗族、地方信仰、乡村社会等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展示了国家的制度和礼仪在华南社会推行与表达的历史过程。刘志伟透过研究明清里甲赋役制度在广东的实行及演变,考察了王朝制度与现实的社会变迁、经济发展、文化演变等过程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关系。科大卫则以国家和宗族为中心分析了王朝在整合华南地域社会的过程中始终存在着国家法典条文与民间礼仪习俗交织互动的进程,华南与王朝之间的正统纽带不仅建立于里甲与祀典之上,也建立在宗族这套语言之上。宗族不仅是一种血缘、亲属制度,更是一种用礼与法的语言来表达的秩序和规范。士大夫们既运用这种规范应对朝廷的各项赋役制度,也运用其改造地方风俗,借此表达有利于获取更多资源的文化与身份认同,地方社会由此得以归入国家礼教程序中。贺喜则以广东西南部地区不同族群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通过大一统的礼仪与文化推广,构建了以冼夫人和雷神为中心的信仰祭祀模式,表达这一区域对王朝国家的认同,从而形成自己的地域文化。程美宝把广东地域文化放在晚清中国国家观念变化过程中进行考察,当时的士大夫们在国家意识和地方关怀的二重奏中,着重从历史叙述、种族血统、学术传承、方言写作、地方民俗等方面书写地域文化,并以此来表达他们心目中的国家观念,在国家认同与地方认同之间建立起辩证统一的[5]关系。

上述研究关注的问题是王朝制度与区域社会的互动所引起的区域社会变化,实际上关注的是乡土社会的变迁。20世纪以来,人们对乡村社会的关注,并不限于学术界,中国革命也基本上是从农村开始的,毛泽东、陈翰笙、李景汉以及日本满铁株式会社开创了中国乡村[6]社会实地调查的先河,以费孝通、林耀华为代表的学人通过田野调[7]查撰写了被海内外学界奉为经典的中国乡村社会史研究论著。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学者黄宗智等致力于对中国乡村社会的考察,其代表作后被冠以“中国乡村社会研究丛书”出版;大陆学者秦晖等推动了多学科整合的“农民学”研究;以陈春声、科大卫等为代表的一批华南学者,发展了傅衣凌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方法与问题意识,重视田野调查的现场体验与文献考辨、国家制度与乡村传统的结[8]合,取得了一批重要学术成果。但如何在乡村社会史研究中更多地关注妇女的历史地位与历史作用,特别是妇女在乡村社会变迁中既被动又主动地吸收并创造新的文化传统等问题,仍是乡村社会史研究可以继续发展的重要领域。因此,研究乡村社会妇女史,无论从方法还是问题意识上都必须回应关于乡村社会研究的诸多研究成果。

学界对中国妇女史的研究,滥觞于20世纪初的一批男性学者,他们采用传统史学方法研究女性在历史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或注重对制度的考量,或注重对女性生活、婚姻、缠足等问题的研究,侧重于揭示妇女从属性社会地位的形成过程与演变。这些研究虽沿袭了传统的学术手法,但都是在观照社会现实的基础上对妇女问题的思考,[9]他们对中国女性历史的反思也是当时社会掀起人性解放的反映。新中国成立后,大陆妇女史研究除关注极少数女英雄外,几乎处于沉寂状态,但也有不朽著作问世,史学大师陈寅恪以诗文证史,呈现了柳如是、陈端生等女性的生平与精神世界,尤其通过前者勾勒出明清之[10]交的大变局。

改革开放以来,在海外妇女史研究蔚然成风的背景下,中国妇女史研究也呈复兴趋势,研究理念和思路也开始与国际学界接轨,海内外学人共同推动中国妇女史研究的发展,以美国高彦颐(Dorothy Ko),中国大陆李小江、台湾李贞德、香港叶汉明等为代表的一批女性学者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力图对男性视角与男性书写所产生的规范历史予以新的解释,讨论了宋明以降直至20世纪的中国妇女在文化、医学、技术、婚姻等相关领域的活动,丰富了学术界对历史时期妇女社会生活的认识,对中国妇女史研究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乡村[11]妇女也逐渐进入了学界视野。一些男性学者也介入妇女史研究,他们更多关注妇女与社会、家庭等问题,利用的材料也以档案为主,[12]出版了一批有分量的学术著作。既有的研究成果为明清妇女史研究奠定了基础,也给笔者提供了许多有益启示,鉴于传统中国所呈现出的基于地域、人群、时代等的复杂差异,以全国或某一朝代作为研究对象可能已不再是推动妇女史研究走向深入的主要方向,特别是当研究者的视角从学界有较多研究成果的才女、官宦及其眷属等相对上层的妇女或与上层社会有较多接触并受其熏染的妇女转向学界关注较少的普通乡村妇女时,区域社会史的研究取向就必须予以重视,因为上层妇女较易受到正统儒家规范与文人风格的影响而相对具有一致性,而不同地域的乡村妇女则更多受到地域传统文化和习俗的影响。

与此同时,学术界对妇女的研究由过去关注制度史和杰出妇女的研究,转向社会史、断代史、专门史和妇女运动史的研究,丰富了传[13]统史学的研究领域。至于从妇女角度切入的单篇论文则更多,据统计,仅1996年至1997年关于中国古代妇女史的论文就有80余篇,这些研究涉及经济、政治、婚姻、教育、生活、伦理道德等层面,研究的切入点也更加细致,不仅范围广泛,而且方法也日趋多元,口述、考古、金文和文献综合运用,丰富了我们对历史上妇女生存状况的了

[14]解。在中外学者的女性史研究中,明清女性节烈问题仍是重要领域,学人不但关注明清节妇、贞女现象的形成与发展轨迹,而且涉及[15]国家和社会对其的反应,尤其关注这一现象的文化意义。随着区域社会史研究在大陆的开展,区域妇女史研究也引起不少学者的关注,有关江南、云南、台湾等地的妇女史研究论著陆续出现,引起了[16]学术界对不同地理环境下妇女生活经验的认识。这些成果或从社会经济,或从文化、法律的视角,对明清时期区域社会妇女生活的某一侧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但真正把妇女置于地域社会发展脉络中去较全面考察乡村妇女史研究的成果并不太多。以广东而论,尽管早在20世纪初已有学者关注岭南女性史研究,1928年至1933年,中山大学民俗学工作者以《民俗》周刊为阵地,发表了一系列与冼夫人、龙母、金花夫人等相关的调查笔记,讨论了女性从人变成神灵的[17]历程,拓宽了女性史研究的路径,著名女学者冼玉清广泛搜集历[18]史上的广东女性作品完成了《广东女子艺文考》一书;但这些研究取向在新中国建立后却一度中断。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外来“打工妹”涌入广东,学界在关注当代女工问题的同时,又开始关注广东历史上的女性。明清广东妇女史是一个有待深入研究的领域,马建钊、乔健等主编的《华南婚姻制度与妇女地位》一书虽然重点讨论的仍是[19]婚姻制度,但观照重心已转变为华南地区基层社会的女性地位。不过,这一时期的研究者仍多集中于广东特殊婚俗“自梳女”“不落家”等研究,如李宁利从文化学角度深入剖析“自梳”现象,揭示了自梳女群体与常人不同的人生体验。美国人类学者珍妮丝·F.斯托卡德(Janice F. Stockard)通过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大量访谈,试图重建华南婚俗模式和妇女的经济策略。萧凤霞则将珠江三角洲地区特殊的女性婚姻状态与地域文化联系在一起重新思考,认为自梳女、不落家等婚姻形态不是经济因素使然,而是由华南地域文化所造成。刘志伟通过广州乡村祭祀女性祖先的研究,阐述了宋明时期中原传统文化[20]对广东士人塑造女性形象的影响。可见,研究广东妇女史的学者不断将学术眼光下移,开始关注基层社会的女性群体研究,试图将女性的生活经验放入广东社会变迁的大环境中加以考察。

近年来,笔者指导的研究生完成了多篇对历史上广东女性研究的学位论文,讨论历史上广东女性的生存状态、社会地位及民间信仰中的女神崇拜等问题。如黄建华和郭文宇的着眼点在广东仕宦和民间社会共同制造的女性神祇祭拜,前者以金花夫人信仰为中心,考察宋元以来在珠三角社会逐步被纳入王朝正统观念的脉络时,金花夫人经历了由女巫到少女的形象变化、祭祀空间由公领域转向私领域再到公私领域并存等复杂变化,金花夫人最终转变为符合儒家正统化的女神形象;后者则以增城何仙姑为例,从唐宋何仙姑在佛道之间形象的不断变化入手,挖掘广东士人认同王朝正统,不断将何仙姑改造为正统神明的过程。魏霞则通过对清前期广东女性经济角色、家庭角色和社会角色的分析,关注广东女性在经济、家庭及社会生活中扮演的角色,展现她们对推动社会与经济发展起到的作用。罗彧以海南女性为中心研究妇女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认为海南女性在社会经济中的独特地位是大陆移民与土著居民互化融合的结果,在向中国传统大文化看齐的同时保留了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韩健则把重点放在清代广东女性的经济权益上,通过妇女在日常生活中对财产的支配和争取,从社会经济史的角度管窥了广东女性在家庭与社会中的地位。夏坤则从社会史的视角,观照了在晚清社会变革过程中,广州女佣独特的社会角色和生活模式。乔玉红以明清顺德才女群体为研究对象,通过她们的写作文本,探讨其生存状态,认为明清广东女性也以自己的书写表达对家庭、社会乃至国家的看法;后来又在此基础上从岭南社会变迁的[21]大背景讨论了女性儒家化的过程,并因此获得博士学位。从某种意义上说,本课题正是在指导上述学位论文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从多个视角展示明清广东妇女在区域社会变迁中的角色演变之走向。

明清历史文献的书写包括碑刻、墓志铭等资料,多出自男性士人之手,这些书写几乎都有统一的范式,因此我们在研究中必须要考虑男性的言行及其背后所表达的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说,纯粹地追求单一的妇女史研究是不科学的,也就是说,妇女史研究必须同时观照男性,观照由男性控制下的王朝对女性设置的种种规则,强调不要人为地将男女两性对立起来进行研究,也即要求从事所谓的性别史学研究,而从妇女史到性别史的转变经历了一个较长久的历程。1988年美国妇女史学家琼·斯科特发表《性别:历史分析中一个有效范畴》一文,将性别作为分析范畴引入历史研究。她说:“女性世界是男性世界的一部分,它产生于男性世界,由男性世界所创造。”她主张以“性别”作为“妇女”的代名词,表明与妇女相关的信息亦与男子相[22]关,对妇女的研究意味着对男子的研究。近年来,大陆学界女性史研究以李小江、杜芳琴等一批女性学人最为活跃,她们建立研究机构,开展学术论坛,摸索中国本土女性史研究的理论模式,对历代女[23]性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进行探讨。李小江曾说:“妇女研究是世界性妇女解放运动蓬勃发展的直接结果,是20世纪妇女角色变迁所导致的社会结构变化的产物。妇女走上社会后,改变了人类生存方式的传统结构,诱发了诸多社会问题,促使人们对妇女的历史处境、[24]现实生活乃至对整个文明史进行反思。”但中国的性别史研究仍存在着许多问题,如缺乏完整的研究体例,多以零打碎敲的方式进行研[25]究,将妇女史分割得支离破碎。这就要求我们在研究性别史时既要挖掘新材料,又要以新的理论方法,将女性放在整体社会的大背景之下,与男性相互参照,多视角地进行解读。

相对于学界研究广东社会经济史来说,对历史上广东妇女研究的力度有待加强,深度有待深入,广东妇女在历史上的生存状态和体验仍有待我们去发掘新资料,运用新方法加以研究。妇女在广东乡村地域社会变迁中的形象到底是怎样的?她们在明清时期新旧环境交替中是如何扮演角色的?广东性别文化与其他区域相比有无自己的特性?广东妇女在宋明以后儒家文化逐步渗透的背景下如何面对本土传统习俗文化?本书拟通过对明清时期广东乡村社会变迁中的妇女进行研究,不仅尽可能地搞清楚广东地方性别文化的传统,还要试图揭示王朝与地方之间互动对地方传统习俗的改变。在地方社会与王朝国家的互动中,女性始终在场,她们的言行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广东社会对王朝认同的另类体验。从中我们或许能更好地理解广东社会与王朝国家融合的过程。三 研究思路与方法

明代之前,岭南一方面因为地理环境而形成的炎热潮湿等气候原因,另一方面因社会存在诸如“妇人强男子弱”等的独特习俗,向被中原士大夫视为另类,“荒蛮烟瘴”成为岭南落后的代名词。随着中原王朝对岭南地区控制的逐步加强,礼教观念也渐渐渗透到岭南社会,作为社会成员的女性在这一变迁过程中逐步从早期的异类走向儒家教化的“节烈”“闺媛”形象。其实,广东女性形象的转变只是主流合拍,本土习俗始终以各种面貌存在着。

本书是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明清地域社会变迁中的广东乡村妇女研究”的结项研究成果,主要是以乡村社会史的研究视角和方法,探讨妇女在明清广东经济、社会变迁诸因素与传统影响之下的角色演变及其与乡村发展的关系。本书时间尽管限定在明清时期,但因考虑到地域社会变迁的连续性,所以在具体研究中不可能仅限于这一历史时期,时间跨度差不多从秦汉到清末,以期在一个较长时段的地域社会变迁中讨论女性的生存状态。本书涉及的地域以明清广东政区为限,广东独立设省始于明初,因此在讨论明代之前的广东社会时则以学界常用的岭南区域为限,包括今广东、广西、海南等地区。

本书研究的重心是乡村妇女,与乡村相对应的词是“城镇”“城市”。但实际上,在传统社会中,所谓的城市也与现今社会一样,都是由乡村社会逐渐发展起来的,尤其在明清时期,一些经济交流的中心或一些乡村庙宇,因人流的聚集而渐渐发展成为人们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场所,最终形成城镇,广东的佛山镇即是如此。与城镇成长相伴的就是乡村社会的习俗也成为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本书在史料的解读上并没有刻意去区分城乡之间的差别,而是把这些史料作为乡土社会的传统加以引用和解读。至于书中的“妇女”则是从自然属性进行考量,即将其作为与男性相对应的所有女性,而不刻意考虑其已婚或未婚、年老或年少。尽管传统社会对这些不同阶段的女性有不同的称谓与要求,最典型的即所谓“未嫁从父,即嫁从夫,夫死随子”的“三从”,但本书对妇女的考量既包括年龄也包括婚姻,实际上是对所有女性而言的。因而本书考察的是广东所有女性在各历史时期的人生体验。

岭南在地理位置上处于中原统一王朝的边疆地带,就文化习俗而言,岭南早期也一直游离在中原王朝主流文化的边缘;但王朝统治者[26]始终没有放弃对岭南的征服,他们在科举考试中增设“南选”、贬谪或派遣士大夫到岭南做官、推行儒家礼教和国家制度。宋明时期,岭南士人也逐渐成长起来,尤其是明代还一度形成影响和左右朝廷政局发展的“南海士大夫集团”,这些士大夫们又以儒家文化为标准,和外来士大夫一起重塑岭南社会。因而生活在岭南的男人与女人都开始逐步接受王朝的理念并将之贯彻到日常生活中来。在由男性主导的社会大背景下,广东女性在地域社会经济、文化变迁过程中逐渐进入王朝的统一体制之内,自觉主动地按照官方标准重新塑造和改造自己,以符合王朝统治的社会形象之需要。

本书立足于历史学本位,采用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方法,首重文献的考证与辨析,同时走入乡村田野搜集文献。采取整体描述与个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揭示相关事实的基础上,分析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广东妇女与社会经济变迁互动的情形,以深入阐释明清广东性别文化的发展内涵,重现广东妇女历史的发展过程与妇女形象的建构过程,以及妇女在国家力量、区域传统和海外贸易之背景下,在乡村变迁过程中的作用。

需要说明的是,笔者在关注文献的同时,十分重视田野考察,多次带领课题组奔走于广东各地及广西、福建、江西等省区,走进历史现场。这些田野考察有的走马观花,有的则多次深入历史现场挖掘、访谈、抄录与女性相关的各类资料,试图以下层社会现场的实物资料与口述记忆,来展现乡村社会妇女生活片段,通过这些乡村社会的原始资料,尽量还原妇女在明清以来的生存状态。在广东与王朝整合过程中,女性一方面对王朝宣传的理念由被动接受到积极参与,另一方面又始终顽强地保持着岭南地域社会某些固有的文化元素,因而在乡村社会中的妇女历来都是以多元面貌呈现在世人眼前,只不过后来的人因文字和书写问题,更多地习惯于从书本中了解被士大夫过滤后的妇女形象,而乡村社会最本色的妇女原生态的生活状态却被渐渐尘封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讲,本书利用士人书写的文献更多重视的是“孝”“贞”等儒家观念,我们以此考察的是广东妇女在社会变迁中如何接触与接受这些观念,而通过对田野考察所得的各种资料分析,展现出的则是妇女在乡村社会变迁中仍保持地域文化的传承,显示地域文化在融入正统王朝文化的同时仍顽强而可持续地得以生存发展。通过对官方文献和乡村文献的比对研究,或许可真实再现华南这个历时千百年的地域在文化构建过程中,始终在王朝国家的话语中有其独特的文化生存空间。

本书试图在妇女史和乡村社会史相结合的视野下,将乡村妇女置于明清广东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贸易国际化、文化传统的士大夫化等大背景下进行考察,揭示她们的生存状态、社会角色与地位、文化传统等的演变,对广东“女强男弱”的地域传统如何在明清新的政治与社会经济环境中调整与延续进行分析与揭示,这是本书主要的学术价值所在,从而可以为妇女史和乡村社会史研究做点贡献。研究传统中国区域社会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努力了解由于漫长的历史文化过程而形成的地域性社会文化特点,以及不同地区的百姓关于中国的正统性观念,地区如何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通过士大夫的关键性中介,在国家与地方的长期互动中得以形成和发生变化。在这个意义上,区域历史的内在脉络可视为国家意识形态在地域社会的各具特色的表达,同样地,国家的历史也可以在区域性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全息地展现出来。只有认识了这一点,才可能在认识论意义上明了区域研究的价值[27]所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经济迅猛发展,乡村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学者们在研究明清区域史时,越来越关注深入城乡社会进行田野考察,笔者身在的广州新城区大多是由过去的乡村社会发展起来,“城中村”已经成为城市化过程中遗留下来的胎记,这些城中村依然保留有祠堂、庙宇、书塾等传统乡村社会的公共活动场所。从传统城乡社会的分界来看,除了县衙所在的城池内属于城市外,其余的皆可视为乡村社会。因此,本书所说的乡村妇女并不完全指远离城市的山区村落,而是指城池之外的更大范围的地域社会。四 资料来源

本书的资料来源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文献资料,主要来源于国内各大图书馆、档案馆等,也有部分来自互联网上的共享资源;二是田野考察资料,主要来源于课题组成员在乡村社会的奔波调研。在田野考察之间,我们穿梭于城乡之间,不仅向地方文史专家请教,而且深入地方的文物管理部门、地方志办公室、寺庙、祠堂等,向年岁已高的老者问谈,甚至深入乡村山区的坟茔边依稀辨别与抄录模糊不清的碑文。因为我们相信这些遗留在乡村社会中的实物资料,可能会更真实地反映地方社会书写者的性别意识。总之,笔者充分挖掘正史、方志、档案、公牍、墓志、碑刻、文集、野史、笔记、族谱、契约等文献,包括西方人书写的广东文献,以期梳理出士大夫形塑的明清广东妇女形象以及妇女的日常生活面貌。

需要说明的是,为了较为完整地再现这些比较难得的诸如契约、碑刻等民间私家文献资料,笔者在正文中多会大段引用这些资料。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保证资料的完整性,以免给人以断章取义之臆测,另一方面也可以给学界在今后的研究中提供某些资料的便利。还有一点就是这些散落在乡村社会的碑刻资料,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现代化城市的推进,有些将会消失,因而保存这些资料也是历史学者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1] 《清高宗实录》卷1333,乾隆五十四年六月壬申,乾隆帝谕军机大臣等:“广东地方紧要,且有洋行盐务,向为腥膻之所。”《清仁宗实录》卷1,嘉庆元年正月戊午,嘉庆帝谕军机大臣等:“粤东素称腥膻之地。”

[2] 刘志伟:《地域社会与文化的结构过程——珠江三角洲研究的历史学与人类学对话》,《历史研究》2003年第1期。

[3] 刘正刚、乔玉红:《与正统同行:明清顺德妇女研究》,人民出版社,2011。

[4] 张妙青、叶汉民等:《性别学与妇女研究——华人社会的探索》,稻乡出版社,1997,第108页。

[5] 刘志伟:《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里甲广东赋役制度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1997;科大卫:《皇帝和祖宗——华南的国家与宗族》,卜永坚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科大卫、刘志伟:《宗族与地方社会的国家认同——明清华南地区宗族发展的意识形态基础》,《历史研究》2000年第3期;科大卫:《告别华南研究》,华南研究会编《学步与超越》,2004;刘志伟:《地域社会与文化的结构过程——珠江三角洲研究的历史学与人类学对话》,《历史研究》2003年第1期;刘志伟:《从乡豪历史到士人记忆——由黄佐〈自叙先世行状〉看明代地方势力的转变》,《历史研究》2006年第6期;陈春声:《从地方史到区域史——关于潮学研究课题与方法的思考》,《潮学研究》第11辑,汕头大学出版社,2004;陈春声、陈树良:《乡村故事与社区历史的建构——以东凤村陈氏为例兼论传统乡村社会的“历史记忆”》,《历史研究》2003年第2期;贺喜:《亦神亦祖:粤西南信仰构建的社会史》,三联书店,2011;叶汉明:《明代中后期岭南的地方社会与家族文化》,《历史研究》2000年第3期;程美宝:《地域文化与国家认同:晚清以来“广东文化”观的形成》,三联书店,2006。

[6] 毛泽东:《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人民出版社,1982;陈翰笙:《解放前的地主与农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李景汉:《北京郊区乡村家庭生活调查札记》,三联书店,1981;李景汉:《定县社会概况调查》,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7] 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商务印书馆,2001;林耀华:《金翼:中国家族制度的社会学研究》,庄孔韶、林余成译,三联书店,1989。

[8] 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和《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2000;陈越光、秦晖主编“农民学丛书”,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香港大学香港人文社会研究所主编“历史·田野”丛书,三联书店,2006年陆续出版。

[9] 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王书奴:《中国娼妓史》,上海三联书店,1988;赵凤喈:《中国妇女在法律上之地位》,稻乡出版社,1993。

[10] 参见蔡鸿生《“颂红妆”颂》,载胡守为主编《〈柳如是别传〉与国学研究:纪念陈寅恪教授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

[11] 〔美〕高彦颐:《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李志生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刘东主编的“海外中国研究丛书”女性系列包括〔美〕伊沛霞《内闱:宋代的婚姻和妇女生活》;〔美〕曼素恩《缀珍录:十八世纪及其前后的中国妇女》;〔美〕白馥兰《技术与性别:晚期帝制中国的权力经纬》等多部中国妇女史研究论著);〔美〕白凯:《中国的妇女与财产:960~1949》,刘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李小江等:《历史、史学与性别》,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李贞德、梁其姿主编《妇女与社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叶汉明:《主体的追寻:中国妇女史研究析论》,香港教育图书公司,1999。

[12] 郭松义:《伦理与生活:清代的婚姻关系》,商务印书馆,2000;王跃生:《十八世纪中国婚姻家庭研究:建立在个案基础上的分析》,法律出版社,2000;王跃生:《清代中期婚姻冲突透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美〕史景迁:《王氏之死:大历史背后的小人物命运》,李璧玉译,上海远东出版社,2005;阿风:《明清时代妇女的地位与权利:以明清契约文书、诉讼档案为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13] 郑惠生:《上古华夏妇女与婚姻》,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刘士圣《中国古代妇女史》,青岛出版社,1991;曹大为:《中国古代女子教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高世瑜:《唐代妇女》,三秦出版社,1988;段塔丽:《唐代妇女地位研究》,人民出版社,2000;陈弱水:《隐蔽的光景:唐代的妇女文化与家庭生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方燕:《巫文化视域下的宋代女性:立足于女性生育、疾病的考察》,中华书局,2008;罗苏文:《女性与中国近代社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夏晓红:《晚清女性与近代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14] 王小健:《中国古代性别结构的文化学分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自序”第11页。

[15] 〔美〕卢苇菁:《矢志不渝:明清时期的贞女现象》,秦立彦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林丽月:《孝道与妇道:明代孝妇的文化史考察》,《近代中国妇女史研究》1998年第6期;费丝言:《由典范到规范:从明代贞节烈女的辨识与流传看贞节观念的严格化》,台湾大学出版中心,1998。

[16] 李伯重:《从“夫妇并作”到“男耕女织”——明清江南农家妇女劳动问题探讨之一》,《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3期;李伯重:《“男耕女织”与“妇女半边天”角色的形成——明清江南农家妇女劳动问题探讨之二》,《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3期;戴庆钰:《明清苏州名门才女群的崛起》,《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1期;宋立中:《明清江南妇女“冶游”与封建伦理冲突》,《妇女研究论丛》2010年第1期;李泳集:《性别与文化:客家妇女研究的新视野》,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谢重光:《客家文化与妇女生活:12~20世纪客家妇女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沈海梅:《明清云南妇女生活研究》,云南教育出版社,2009;卓意雯:《清代台湾妇女的生活》,台北自立晚报社,1993;邓小南主编《唐宋女性与社会》,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

[17] 招北恩:《广东妇女风俗及民歌一斑》,《民俗》1928年第9期;容肇祖:《德庆龙母传说的演变》,《民俗》1928年第9、10期;刘万章:《关于金花夫人》,《民俗》1928年第36期。

[18] 冼玉清:《广东女子艺文考》,商务印书馆,1948。

[19] 马建钊、乔健主编《华南婚姻制度与妇女地位》,广西民族出版社,1994。

[20] 李宁利:《顺德自梳女文化解读》,人民出版社,2007;J.F. Stockard,Daughters of the Canton Delta:Marriage Patterns and Economic Strategies in South China,1860-1930(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9);萧风霞:《妇女何在?——抗婚和华南地域文化的再思考》,《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6年春季卷;刘志伟:《女性形象的重塑:“姑嫂坟”及其传说》,载苑利主编《二十世纪中国民俗学经典·传说故事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21] 黄建华:《明清广东金花夫人信仰研究》,暨南大学历史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郭文宇:《宋元以来社会变迁过程中的神灵塑造——以增城何仙姑为例》,暨南大学历史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魏霞:《传统中的抗争——清前期广东女性角色探析》,暨南大学历史学硕士学位论文,2002;罗彧:《明清海南社会经济中的女性研究》,暨南大学历史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韩健:《清代广东女性经济权益探析》,暨南大学历史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夏坤:《晚清广州女佣研究》,暨南大学历史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乔玉红:《明清顺德知识女性探析》,暨南大学历史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乔玉红:《传统性别内化中的岭南社会研究》,暨南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

[22] 〔美〕琼·斯科特:《性别:历史分析中一个有效范畴》,载李银河主编《妇女:最漫长的革命》,三联书店,1997,第156页。

[23] 杜芳琴、王政主编《中国历史中的妇女与性别》,天津人民出版社,2004。李小江则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编辑出版《性别与中国》辑刊。

[24] 李小江、谭深主编《妇女研究在中国》,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第3页。

[25] 王小健:《中国古代性别结构的文化学分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自序”第1页。

[26] 王承文:《唐代“南选”与岭南溪洞豪族》,《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1期。

[27] 陈春声:《历史的内在脉络与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史学月刊》2004年第8期。第一章明以前岭南乡村妇女的强势形象

岭南自秦朝开始就被纳入中原王朝的统治版图,秦始皇在这一区域设南海、桂林、象郡。岭南独特的物产也引起了中原人的关注,《史记》卷129《货殖列传》记载:番禺“处近海,多犀、玳瑁、果、布之凑”。由此带来了中原与岭南交往的日益密切,秦始皇“利越之犀角、象齿、翡翠、珠玑,乃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为五军”,进[1]驻岭南各地。班固《汉书》也说番禺“处近海,多犀象、毒冒、珠玑、银铜、果布之凑。中国往商贾者,多取富焉。番禺,其一都会[2]也”。然而,岭南社会经济在明代之前,与中原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岭南属中原王朝的边疆地带,在儒家文化全面进入前,其社会发展的地域特色相当明显,妇女也成为这一特色的重要载体。一龙母传说时期的岭南社会

岭南地处五岭以南,濒临大海,境内河流众多,早期土著多逐水而居,甚至以水为家,“疍民”即其例证。宋代文献对此有所记载,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记载:“疍,海上水居蛮也,以舟楫为家,采海物为生,且生食之,入水能视,合浦珠池蚌蛤,惟疍能没水探[3]取。”这是描述岭南西部海洋疍民的生活状况。宋代周去非在描述中则突出疍家妇孺,“以舟为室,视水如陆,浮生江海者,疍也。……夫妇居短篷之下,生子乃猥多,一舟不下十子。儿自能孩,其母以软帛束之背上,荡桨自如。儿能匍匐,则以长绳系其腰,于绳末系短木焉,儿忽堕水,则缘绳汲出之。儿学行,往来篷脊,殊不惊也。能行则已能浮没。疍舟泊岸,群儿聚戏沙中,冬夏身无一缕,真类獭[4]然。”这一说法也为清初屈大均所继承。清初屈大均在《广东新语》卷2《地语》中说:“古时五岭以南皆大海,故地曰南海。其后渐为洲岛,民亦蕃焉。东莞、顺德、香山又为南海之南,洲岛日凝,与气俱积。”因为大海环绕,所以居民主要以舟楫为生。《广东新语》卷14《食语》又说:“广为水国,人多以舟楫为食。益都孙氏云:南海素封之家,水陆两登,贫者浮家江海。”

上述史料描述疍民的水上生活,并非始于宋代,至少从秦朝开始就已存在,“秦时屠睢将五军临粤,肆行残暴。粤人不服,多逃入丛薄,与鱼鳖同处。疍,即丛薄中之逸民也,世世以舟为居,无薄著,[5]不事耕织,惟捕鱼及装载为业。齐民目为疍家。”这说明疍民的形成与中原王朝征服岭南有关。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疍民为晋朝卢循的余部,唐人刘恂在《岭表录异》中说:“卢亭者,卢循前据广州,既[6]败,余党奔入海岛野居,惟食蚝蛎,垒壳为墙壁。”而据清代刘斯枢辑《程赋统会》卷18《外译》记载,卢亭在“广州城东南百里,以采藤蛎为业,男女皆椎髻,妇女许人,嫁始结胸带。相传为卢循遗种,故名”。无论疍民源于何时,其共通处是以水为生。直到20世纪[7]40年代末,仅聚集在广州附近的疍民就有15万左右。

疍民一般以渔业为生,世代居住在水上。黄佐在其编纂的嘉靖《广东通志》卷68《外志五》中说:“疍户者,以舟楫为宅,捕鱼为业,或编蓬濒水而居。”疍民的数量十分庞大,清代雍正皇帝曾在一个上谕中指出:“粤东地方,四民之外,另有一种名曰疍户,即瑶蛮之类,以船为家,以捕鱼为业,通省河路,俱有疍船,生齿繁多,不[8]可数计。”清初屈大均在《广东新语》卷18《舟语》中描述了疍家女性非同一般的形象:疍家“女大者曰鱼姊,小曰蚬妹,鱼大而蚬小,故姊曰鱼而妹曰蚬云。……疍妇女能嗜生鱼,能泅汓,昔时称为龙户者……今止名曰獭家,女为獭而男为龙,以其皆非人类也。……其妇女亦能跳荡力斗,把舵司,追奔逐利”。清人李调元也描写了他亲眼所见疍家女的劳动场景:“又舟人妇子,一手把舵筒,一手煮鱼,橐中儿女在背上,日垂垂如负瓜瓠,扳罾摇橹,批竹纵绳,儿女苦襁[9]褓,索乳哭啼,恒不遑哺。”

事实上,珠江三角洲地区是经过长期的自然演变而成为陆地,直到明清时期仍有部分地区尚为汪洋,康熙《顺德县志》卷首《图经·潮汐》描写:“邑以海为池,潮汐出入,一时穿贯都堡。”明末顺德陈村仍为水乡,其“周回四十余里,涌水通潮,纵横曲折,无有一园林不到。夹岸多水松,大者合抱,枝干低垂,时有绿烟郁勃而出。桥梁长短不一,处处相通,舟入者,咫尺迷路,以为是也,而已隔花林[10]数重矣”。顺德因近海而成为典型水乡,其地名也多以“海”命名,如黎村堡“南距桂畔海,北抵叠石海”。文中的桂畔海、叠石海等都暗示黎村堡临水的地理环境,水患也时常出现,“水径伦教,海趋桂畔,越鸡洲,亦直下潭洲,达横门。一遇西潦,势即汹涌,而腹背两[11]夹巨浸,稍一阻遏,民即为鱼,水患之虑诚深。”明代香山县主要由香山岛和黄粱岛构成,北部为洲岩不多的辽阔水域,但淤积已开始,南部连湾、文湾、皋兰和三灶尚是各自悬隔的屿山。香山与外界联系[12]主要通过海道,尤以金星门、磨刀门、鸡鸣门和虎跳门为主。

在水乡泽国的自然环境中,岭南早期传说中的龙母即与水有关。龙母生活在秦朝珠江支流的西江水域,因豢养龙子而出名,成为岭南民间社会信仰的重要女神。直到今天,广东各地城乡仍保存着众多的龙母庙。龙母故事最早出自南朝宋沈怀远的《南越志》,内容为:

昔有温氏媪者,端溪人也。尝居涧中,捕鱼以资日给。忽于水侧遇一卵,大如斗。乃将归,置器中。经十许日,有一物如守宫,长尺余,穿卵而出,因任其去留。稍长五尺,便能入水捕鱼,日得十余头。稍长二尺许,得鱼渐多,常游波中,萦回媪侧。后媪治鱼,误断其尾,遂逡巡而去。数年乃还,媪见其辉色炳耀,谓曰:“龙子,今复来也。”因蟠旋游戏,亲驯如初。秦始皇闻之,曰:“此龙子也,朕德之所致。”诏使者,以元珪之礼聘媪。媪恋土,不以为乐。至始安江,去端溪千余里,龙辄引船还。不逾夕至本所。如此数四,使者惧而止,卒不能召媪。媪殒,瘗于江阴。龙子常为大波,至墓侧,萦浪转沙以[13]成坟。土人谓掘尾龙。今南人谓船为龙掘尾,即此也。《南越志》已佚,上述文字是后人辑录。从上述记载可以判断,龙母生活在今肇庆的西江流域,这与历史上岭南早期区域开发顺序相吻合。秦始皇为征服岭南就在粤西地区开凿了灵渠,显示粤西地区开发较早。作为水域社会,“捕鱼以资日给”已经成为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行为。龙与水不可分割,捕鱼又与船紧密联系,“南人谓船为龙掘尾”,这是岭南水乡生活的写照。沈怀远的记载可能接近当时的现实,但后人却对此进行了修改。刘恂《岭表录异》则记载:

温媪者,即康州悦城县孀妇也。绩布为业。尝于野岸拾菜,见沙草中有五卵,遂收归置绩筐中。不数日,忽见五小蛇壳,一斑四青。遂送于江次,固无意望报也。媪常濯浣于江边。忽一日,鱼出水,跳跃戏于媪前,自尔为常。渐有知者,乡里咸谓之“龙母”,敬而事之。或询以灾福,亦言多征应。自是,媪亦渐丰足。朝廷知之,遣使征入京师。至全义岭,有疾,却返悦城而卒。乡里共葬之江东岸。忽一夕,天地冥晦,风雨随作,及明,已移其冢。并四面草木,悉移于西岸矣。[14]

刘恂将温媪的籍贯由端溪改为悦城,抹去了温媪捕鱼的踪迹,将其描述成以织布为业的“孀妇”,又将原来在水岸遇一卵变为在沙草中发现五卵。但刘恂表述中的“野岸”“东岸”“西岸”等,以及温媪常在江边浣洗,还是露出了水乡生活的特色。《南越志》记龙母为秦始皇时人,对其家庭模糊处理,以致有始皇征召入宫,由水路前行;而《岭表录异》却含糊改为没有时代的“朝廷”,入京师路线不详。且温媪会巫术,“或询以灾福,亦言多征应”,而巫术活动正是秦汉岭南的主要风俗之一。此点笔者稍后再讨论。

龙母与秦始皇、与水的故事元素,因为历史久远,被明清时期广东士大夫所承袭,屈大均说:“龙母温夫人者,晋康程水人也。秦始皇尝遣使尽礼致聘,将纳夫人后宫,夫人不乐。使者敦迫上道。行至始安,一夕,龙引所乘船还程水,使者复往,龙复引船以归。”他考证,“夫人姓蒲,误作温,然其墓当灵溪水口。灵溪一名温水,以夫人姓温故名。或曰‘温者,媪之讹也。夫人故称蒲媪,又称媪龙’。”[15]即认为龙母墓在水口,灵溪因此改温水。历代士人总是将“龙”和“母”联在一起,水始终是故事的主旋律。龙作为中华民族的图腾起源很早,水也是中华民族进入文明社会的主要标志之一,传说大禹治水即是典型。

龙母信仰可能在唐代才出现,宋初其事迹更加有象有征,康熙年间,龙母的父母、姐妹也清晰起来,甚至与龙母相关的具体时间也明[16]朗了。唐宋正是中原文化与岭南文化接触的蜜月期,龙母被中原王朝纳入到国家敕封的神灵行列,唐代天祐初年封龙母为永安郡夫人,第二年又改为永宁郡夫人,宋代元丰年间又敕封其为永济夫人,[17]龙母祠为永济宫,大观年间又改称孝通庙。人们在祭拜龙母的过程中会潜移默化地接受中原文化。龙母传说反映了百越族群与中原文化接触冲突的侧影,“龙母是百越族群中生活在西江中游的一支氏族的头领,大约正处于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的前夕”。此时西江中[18]游一带已由渔猎经济向农耕定居转变。从唐代开始,龙母被王朝纳入祀典,取得正统地位。明以后,士大夫又在正统化基础上添加了历史和地方的话语,传说龙母姐妹三人,龙母居中,后又与邻居四女结拜为姐妹,故有七姐妹的由来。这一传说可能与珠三角流行女子结[19]拜“金兰”习俗有关。当然,龙母结拜七姐妹的附会,又可能与广东乞巧习俗有关。这种风俗盛行于广东乡村社会,每个村庄都有姑娘们自愿组合的“拜七姐会”,每人集资若干,五六月间就开始筹备,[20]她们在闲暇时巧制各种展品,届时展览。

人们将龙母传说与秦朝联在一起,可能意味着当时岭南社会与中原相比仍十分荒蛮,女性是户外劳动的主力,抑或也可以理解为女性在家庭中处于中心地位。而龙子对龙母的一度反抗以及朝廷的召唤,则可能隐喻男性对母系控制的抗争。与中原传说的母系社会相比,岭南地区或许因为水乡的缘故,定居的农耕社会始终与流动的渔猎社会并存,直到宋元,珠三角地区仍是以海洋文明为主,疍民成为后来上[21]岸争夺居住权的主要力量。在此之后,岭南女性经过历代的不断改造,才渐渐完成了与中原传统文化的磨合。二岭南妇女的剽悍形象

秦汉以后,随着岭南与中原的经济文化交流逐渐加强,各类文献对岭南女性的记载也多了起来。但早期文献记载的岭南女性多以强悍的形象出现,尤其在政治军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冼夫人。

一般认为,冼夫人生活在南朝及隋朝。但史籍记载秦汉时岭南就[22]有冼氏传说。从现存史料看,秦汉的冼氏妇人和南朝及隋的冼夫人家族有一定的渊源关系。

冼氏,高州保宁人也。身长七尺,多智谋,有三人之力,两乳长二尺余,或冒热远行,两乳搭在肩上。秦末五岭丧乱,冼氏点集军丁,固护乡里,蛮夷酋长不敢侵轶。及赵佗称王,遍霸岭表,冼氏乃赍军装物用二百担入觐,赵佗大慰悦,与之言时政及论兵法,智辩纵横,佗竟不能折。扙委其治高梁,恩威振物,邻郡赖之。今南道多冼姓,[23]多其枝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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