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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5 21: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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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灿玾,徐国仟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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鍼灸甲乙經校注(下册)

鍼灸甲乙經校注(下册)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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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在版編目(CIP)數據

鍼灸甲乙經校注.下册/張燦玾,徐國仟主編.—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4(中醫古籍整理叢書重刊)

ISBN 978-7-117-18172-3

Ⅰ.①鍼… Ⅱ.①張…②徐… Ⅲ.①《鍼灸甲乙經》-注釋 Ⅳ.①R245

中國版本圖書館CIP數據核字(2013)第237611號人卫智网 www.ipmph.com 医学教育、学术、考试、健康,购书智慧智能综合服务平台人卫官网 www.pmph.com 人卫官方资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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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编:張燦玾 徐國仟

出版发行:人民卫生出版社有限公司       人民卫生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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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单位:人民卫生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

排  版:人民卫生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

制作时间:2019年4月

版 本 号: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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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书号:ISBN 978-7-117-18172-3

策划编辑:张永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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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六

八正八虚八風大論第一

本篇自“黄帝問曰”至“發腠理者也”,見《靈樞·歲露論》、《太素·八正風候》。自“風從其衝後來者”至“則爲擊仆偏枯矣”,見《靈樞·九宫八風》、《太素·九宫八風》。自“曰:四時八風之中人也”至“不能傷也”,見《靈樞·歲露論》、《太素·三虚三實》。

提要:本篇主要論述八正、八虚、八風之致病,故以此名篇。其内容包括:遇歲露的原因和虚風致病;八風的性質及其對臟腑的危害;三虚、三實對人體的影響。〔1〕

黄帝問曰:歲之所以皆同病者,何氣使然?少師對曰:此八〔2〕〔3〕〔4〕〔5〕正之候也。候此者,常以冬至之日,風從南方來者,〔6〕〔7〕〔8〕名曰虚風,賊傷人者也。其以夜半至者,萬民皆卧而不〔9〕〔10〕〔11〕犯。故其歲萬民少病。其以晝至者,萬民懈墯而皆中〔12〕〔13〕於邪風,故萬民多病。虚邪入客於骨,而不發於外,至其〔14〕〔15〕立春,陽氣大發,腠理開,有因立春之日,風從西方來,

〔16〕〔17〕〔18〕〔19〕萬民皆中於虚風,此兩邪相搏,經氣結代。故〔20〕〔21〕諸逢其風而遇其雨者,名曰遇歲露焉。因歲之和而少賊風〔22〕者,民少病而少死,歲多賊風邪氣,寒温不和,則民多病而死矣。

〔1〕何氣使然 《靈樞》、《太素》均作“何因而然”。義均通。

〔2〕八正 正,原作“症”,明抄本作“証”,均非。據《靈樞》、《太素》及篇名改。楊上善注:“八正候者,八節之正,虚邪候也。”《類經》卷二十七第三十六注:“四正、四隅,謂之八正,即八宫也。”四正者,東、南、西、北四方位。四隅者,東南、西南、西北、東北四方位。八宫,即八卦所居上述八方之位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八正者,冬至、夏至、春分、秋分、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定八方之正位,以候八方之風雨也。”此即所謂八節也。八節與八方相應,故張介賓與張志聰二注,語雖不同,義則一也。

〔3〕候此者 明抄本無此三字,疑脱。

〔4〕冬至之日 此下《靈樞》原有“太一立於葉蟄之宫,其至也,天必應之以風雨者矣”二十字。《太素》注:“《九宫經》曰:太一者,元皇之使,常居北極之傍,汁蟄上下,政天地之常(按此下一字不清)起也。汁蟄,坎宫名也。”按元皇者,玄皇也,此係避宋始祖玄朗諱改字,玄皇亦即玄帝,如《管子·幼官》:“令曰:非玄帝之命。”指天帝而言。汁蟄即葉蟄。汁通協、叶。《方言》卷三:“協,汁也。自關而東曰協,關西曰汁。”《周禮·春官·大史》:“讀禮書而協事。”鄭玄注:“故書協作叶。”《靈樞·九宫八風》云:“太一常以冬至之日,居叶蟄之宫四十六日,明日居天留四十六日,明日居倉門四十六日,明日居陰洛四十五日,明日居天宫四十六日,明日居玄委四十六日,明日居倉果四十六日、明日居新洛四十五日。明日復居叶蟄之宫,曰冬至矣。太一日遊,以冬至之日,居叶蟄之宫,數所在日從一處,至九日,復反於一。常如是無已,終而復始。”按此即所謂太一遊之八宫日數,以冬至日爲太一遊之起點,故此言候八正之候,常以冬至之日也。冬至位應北方,若風從北方來者,爲從其鄉來,爲實風。若從其對衝之方向來,即從南方來 爲從衝後來 爲虚風。餘同此例。

〔5〕風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雨”字。若據後文云“故諸逢其風而遇其雨者,名曰遇歲露焉”之義,本經或脱“雨”字。

〔6〕名曰虚風 名曰,《靈樞》、《太素》均作“爲”,並通。冬至日,風從南方來 爲從衝後來,故名曰虚風。

〔7〕賊傷 賊,傷害也。《論語·先進》:“賊夫人之子。”何晏注引包咸曰:“所以爲賊害。”賊傷,同義複詞。

〔8〕半 《太素》無。

〔9〕不犯 明抄本作“不犯者”。《靈樞》、《太素》作“弗犯也”。弗、不義同。按犯下有“也”,義勝。

〔10〕萬 原脱,據明抄本及前後文例補。

〔11〕墯 與惰通。《太素》正作“惰”。

〔12〕邪風 《靈樞》、《太素》均作“虚風”。詳此前云風從南方來者,名曰虚風,此後立春日風從西方來者亦曰虚風,故此似當以作“虚風”爲是。

〔13〕萬 原脱,據明抄本、《靈樞》、《太素》及前後文例補。

〔14〕其 語助詞。如《詩·小雅·節南山》:“終其永懷。”

〔15〕有 《靈樞》、《太素》均無。有與又通。

〔16〕民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又”字。詳本經上文“因立春之日”前,有“有”字,即又也,於上下文義爲順,故疑《靈樞》、《太素》係將上“又”字誤錯於此也。

〔17〕中於虚風 於,原脱。據《靈樞》、《太素》補。補後與前文“中於邪風”句式同。

〔18〕搏 原作“摶”,《太素》作“薄”。按摶爲搏之誤,搏與薄通。如《靈樞·決氣篇》:“兩神相搏。”《素問·調經論》王冰注引《鍼經》作“兩神相薄”,可証。故據改。

〔19〕經氣結代 《太素》作“經氣絶代”,楊上善注:“至立春日,復有虚風從西方衝上而來,是則兩邪相薄,致經脉絶代以爲病也。”《類經》卷二十七第三十六注:“立春之日,月建在東,而風從西方來,亦虚風也。冬至中之,立春又中之,此兩邪也。邪留而不去,故曰結。當其令而非其氣,故曰代。”二説小異,今並存之。結、絶二字,義亦互通。均有止盡之義。《文選·張衡·東京賦》:“結徒營。”李善注:“薛曰:結,止也。”《吕氏春秋·權勳》:“嗜酒甘而不能絶於口。”高誘注:“絶,止也。”

〔20〕名 《靈樞》、《太素》均作“命”,義同。

〔21〕歲露 《太素》注:“露有其二,一曰春露,主生萬物者也。二曰秋露,主衰萬物者也。今歲有賊風暴雨以衰於物,比秋風露,故曰歲露焉。是以實風至也。歲和有吉,虚風至也。歲露致凶也。”《類經》卷二十七第三十六注:“歲露,即前章淋露之義。歲則兼乎時也。”此注所謂前章,指《靈樞·九宫八風》文,本經在本篇後文。《靈樞集註》張志聰注:“風者,天之氣。雨者,天之露。故諸逢其風而遇其雨者,命曰遇歲露焉。”按諸家於歲露之説解,似未得其義。詳歲露之義,實與《靈樞》言太一遊有關。觀《九宫八風》云:“太一移日,天必應之以風雨,以其日風雨則吉,歲美民安少病。先之則多雨,後之則多汗(按《太素·九宫八風》作“旱”是)。”又云:“風從其所居之鄉來爲實風,主生,長養萬物。從其衝後來爲虚風,傷人者也,主殺主害者。”故乃出八風之説。《歲露論》中復云候八正之虚實,“常以冬至之日,太一立於叶蟄之宫,其至也,天必應之以風雨者矣。……故諸逢其風而遇其雨者,命曰遇歲露焉。”是《靈樞》兩篇所論,旨在明風雨邪氣賊傷人者。故歲露之義,合當指此。蓋露者,傷敗也。《方言》卷三:“露,敗也。”《廣雅·釋詁》露:“敗也。”王念孫疏證:“露之言落也。《方言》:露,敗也。昭元年《左傳》云:勿使有所壅閉湫底,以露其體。《逸周書·皇門》解云:自露厥家。《管子·四時篇》云:國家乃路。《吕氏春秋·不屈篇》云:士民罷潞。露、路、潞並通。今俗語猶云敗露矣。《莊子·天地篇》:夫子闔行邪,無落吾事。謂無敗吾事也。落與露亦聲近義同。”又《讀書雜志·荀子·都邑露》:“露者,敗也。謂都邑敗壞也。《方言》曰:露,敗也。《莊子·漁父篇》曰:田荒室露。《齊策》曰:百姓罷而城郭露。並與此都邑露同義。”是歲露者,與上文諸言體露、家露、都邑露、城郭露等義並同。歲露,歲之敗氣也。

〔22〕死 《太素》作“多死”,與上文“少死”爲對文,於義爲勝。〔1〕〔2〕

曰:虚邪之風,其所傷貴賤何如,候之柰何?曰:正月

〔3〕〔4〕〔5〕朔日,風從西方來而大,名曰白骨,將國有秧,人多死〔6〕〔7〕〔8〕亡。正月朔日平旦,西北風行,民病多,十有三也。正一作多病月朔日日中,北風,夏,民多死者。。正月朔日平旦,北風,〔9〕〔10〕春,民多死者。正月朔日夕時,北風,秋,民多死者。正〔11〕〔12〕〔13〕月朔日,天時和温,不風,民無病,大寒疾風,民〔14〕〔15〕多病。二月丑不風,民多心腹病。三月戌不温,民多寒熱〔16〕〔17〕〔18〕〔19〕病。四月巳不暑,民多癉病。十月申不寒,民〔20〕〔21〕〔22〕〔23〕多暴死者。諸所謂風者,發屋拔樹,揚沙石,〔24〕〔25〕起毫毛,發腠理者也。風從其衝後來者,名曰虚風,賊傷〔26〕〔27〕〔28〕〔29〕人者也。主殺害。必謹候虚風而避之。避邪之〔30〕〔31〕〔32〕道,如避矢石,然後邪弗能害也。

〔1〕傷 原脱,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補。

〔2〕曰 此下《靈樞》有“太一居天留之宫,其日西北風,不雨,人多死矣”十八字,《太素》同,惟留作“溜”,無“矣”字。

〔3〕朔日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風從南方來,命曰旱鄉”九字。朔日,初一日。朔,初也,始也。《説文·月部》:“朔,月一日始蘇也。”段玉裁注:“日部曰:晦者,月盡也。盡而蘇矣。樂記注曰:更息曰蘇。蘇,止也,生也。”《釋名·釋天》:“朔,蘇也。月死復蘇生也。朔,月初之名也。”

〔4〕而大 《靈樞》、《太素》均無此二字,且此下言諸風,亦無此文例,疑衍。

〔5〕將 此爲副詞,必定、勢必也。

〔6〕西 《靈樞》、《太素》均無。

〔7〕多 明抄本無。《靈樞》作“多者”。《太素》作“死者”。詳《靈樞》、《太素》均有“終日北風,大病死者十有六” 一條,律以此文,似當以《太素》作“死者”義勝。

〔8〕也 明抄本、《太素》均無。

〔9〕死者 者,《靈樞》無。此下《靈樞》、《太素》均有“終日北風,大病死者十有六”十一字。

〔10〕正 此前《靈樞》有“正月朔日,風從東方來,發屋,揚沙石,國有大災也。正月朔日,風從東南方行,春有死亡”三十三字,《太素》大抵同,惟東方,作“東南方”;災也,無“也”字;東南方,無“方”字。

〔11〕天時和温 明抄本作“天利和温”。《靈樞》作“天利温”。《太素》作“天和温”。按義皆同。利與和通。《廣雅·釋詁三》:“利,和也。”

〔12〕風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糴賤”二字。與前文言“所傷貴賤”義合,疑本經脱。

〔13〕大寒疾風 《靈樞》、《太素》均作“天寒而風”,義勝。又此下《靈樞》、《太素》均有“糴貴”二字,與前文言“所傷貴賤”義合。疑本經脱。

〔14〕〔15〕〔17〕二月丑、三月戌、四月巳 《類經》卷二十七第三十六注:“二、三、四月,以陽王之時,而丑日不風,戌日不温,巳日不暑,陰氣盛而陽不達也。故民多病。”

〔16〕寒熱病 病,《靈樞》、《太素》均無。寒熱一語,在經文中,或爲症狀,或指病名。此當指外邪所致寒熱之病也。

〔18〕癉病 明抄本、《太素》均作“病癉”。癉下明抄本有“音丹,又音疸”五小字音注。

〔19〕十月申 《類經》卷二十七第三十六注:“十月以陰王之時,而申日不寒,陽氣勝而陰不藏也。故民多暴死。”

〔20〕死者 者,原脱,據明抄本及前“民多死者”文例補。補後成“者”字結構,具有指代作用,於義爲順。

〔21〕發屋 毀壞房屋。發,毁也。如《左傳·襄公二十八年》:“陳無宇濟水,而戕舟發梁。”《史記·項羽本紀》:“於是大風從西北而起,折木、發屋,揚砂石,窈冥晝晦。”

〔22〕拔樹 《靈樞》、《太素》均作“折樹木”。按“樹木”二字義重,詳《史記·項羽本紀》云“折木、發屋”,《開元占經》卷九十一風占云“發屋、折木”。疑作“折木”爲是。

〔23〕揚沙石 飛沙走石。揚,飛也。《説文·手部》:“揚,飛舉也。”《周禮·考工記·矢人》:“中强則揚。”鄭玄注:“揚,飛也。”《開元占經》卷九十一風占:“古云:發屋、折木、揚沙走石,今謂之怒風。”

〔24〕風從其衝後來者 此前《靈樞》有“風從其所居之鄉來 爲實風,主生,長養萬物”,《太素》同,惟無起首“風”字。《頰經》卷二十七第三十五注:“所居者,太一所居之鄉也。如月建居子,風從北方來,冬氣之正也。月建居卯,風從東方來,春氣之正也。月建居午,風從南方來,夏氣之正也。月建居酉,風從西方來,秋氣之正也。四隅十二建,其氣皆然。……衝者,封衝也。後者,言其來之遠,遠則氣盛也。如太一居子,風從南方來,火反勝也。太一居卯,風從西方來,金勝木也。太一居午,風從北方來,水勝火也。太一居酉,風從東方來,木反勝也。氣失其正者,正氣不足,故曰虚風。”是此所謂“風從其衝後來者”,與“風從其所居之鄉來”,相對爲文。衝者,相對之位也。如《論衡·時篇》云:“歲月惡其不避已之衝位。”故冬之衝位在南方,夏之衝位在北方,餘此類推,凡從衝後來之風,乃非其時而有其氣也。

〔25〕名曰 《靈樞》、《太素》均作“爲”。

〔26〕賊傷 賊,《靈樞》、《太素》均無。據前文“名曰虚風,賊傷人者也”句義,當以本經爲是。

〔27〕主殺害 明抄本作“主殺害者”。《靈樞》作“主殺主害者”。《太素》作“主殺主害者也”。若據《靈樞》此上“風從其所居之鄉來,爲實風,主生,長養萬物”文義,則本文連同上文似當作“風從其衝後來者,名曰虚風,主殺,賊傷人者也”,於義爲順。

〔28〕必 《靈樞》、《太素》均無。

〔29〕而 此下原有“謹”字,按此上已言“謹候”,“而”下復言“謹”,文義不屬,故據《靈樞》、《太素》删。

〔30〕之道,如避矢石 《太素》無此六字。

〔31〕然後 《靈樞》無“後”字,“然”字連上句讀。《太素》無此二字。

〔32〕也 明抄本作“人”。《靈樞》、《太素》均無。〔1〕

風從南方來,名曰大弱風,其傷人也,内舍於心,外在於脉,其氣主爲熱。〔2〕

風從西南方來,名曰謀風,其傷人也,内舍於脾,外在於肌〔3〕〔4〕肉,其氣主爲弱。〔5〕

風從西方來,名曰剛風,其傷人也,内舍於肺,外在於皮膚〔6〕〔7〕

,其氣主爲燥。〔8〕〔9〕

風從西北方來,名曰折風,其傷人也,内舍於小腸,外〔10〕〔11〕在於手太陽之脉。脉絶則泄,脉閉則結不通,善暴死〔12〕。〔13〕

風從北方來,名曰大剛風,其傷人也,内舍於腎,外在於〔14〕骨與肩背之膂筋,其氣主爲寒。〔15〕〔16〕

風從東北方來,名曰凶風,其傷人也,内舍於大腸,〔17〕外在於兩脇腋骨下及肢節。〔18〕

風從東方來,名曰嬰兒風,其傷人也,内舍於肝,外在於

〔19〕〔20〕筋紐,其氣主爲濕。〔21〕〔22〕

風從東南方來,名曰弱風,其傷人也,内舍於胃,外〔23〕在於肌,其氣主爲體重。

〔1〕大弱風 《類經》卷二十七第三十五注:“南方離火宫也,凡熱盛之方,風至必微,故曰大弱風。”《五行大義·論八卦八風》引《太公兵書》:“大弱風者,離爲中女,又弱於長女也。”按兩説不同,並存。

〔2〕謀風 《類經》卷二十七第三十五注:“西南方,坤土宫也。陰氣方生,陽氣猶盛,陰陽去就,若有所議,故曰謀風。”《五行大義·論八卦八風》引《太公兵書》:“坤爲地,太陰之本,多陰謀也。”按西南坤宫,當立秋之節,云謀風者,義難解。又詳《説文·風部》、《白虎通·八風》、《淮南子·墜形訓》、《易緯·通卦驗》均作“凉風”。《吕氏春秋·有始》作“淒風”。義頗明。疑或謀爲“漠”之雙聲假借。《説文·水部》:“漠,北方流沙也,一曰清也。”《爾雅·釋言》:“漠察,清也。”郭璞注:“皆清明。”引申之,亦可爲清凉義。

〔3〕肌肉 肉,《靈樞》、《太素》均無。肌,《素問·移精變氣論》及《素问·脉要精微論》王冰注引《靈樞經》均無。按後文弱風條,言“内舍於胃,外在於肌”,是二者當有所别,本條似以作“肉”爲是。

〔4〕主爲弱 《類經》卷二十七第三十五注:“脾惡陰濕,故其氣主爲弱。”按諸風應臟者,南方大弱風,内舍於心,氣主爲熱。西方剛風,内舍於肺,氣主爲燥。北方大剛風,内舍於腎,氣主爲寒。氣與時、臟相應。惟本條脾而云氣弱,後文肝而云氣濕,義難通。疑二者互誤。若本條作“主爲濕”,則與心、肺、腎三條例亦同矣。肝云氣弱者,以春時萬物初生,其氣尚弱,義亦通。然否?待考。

〔5〕剛風 《五行大義·論八卦八風》引《太公兵書》作“小剛風”。又云:“小剛風者,亦金殺故也。”《類經》卷二十七第三十五注:“西方兑金宫也,金氣剛勁,故曰剛風。”

〔6〕皮膚 膚,《素問·移精變氣論》王冰注引《靈樞經》無。按肺主皮毛,似以作“皮”義勝。

〔7〕主爲燥 《太素》作“主爲身燥”,非是。

〔8〕折風 《五行大義·論八卦八風》引《太公兵書》云:“折風者,金强能摧折物也。”《類經》卷二十七第三十五注:“西北方,乾金宫也,金主折傷,故曰折風。”

〔9〕内舍於小腸 《類經》卷二十七第三十五注:“凡風氣傷人,南應在上,北應在下。故此小腸手太陽經受病者,以小腸屬丙 爲下焦之火府,而乾亥虚風,其衝在巳也。”

〔10〕外在於手太陽之脉 之,《靈樞》、《太素》均無,非是。此以前文南方大弱風已言“外在於脉”,此言“外在於手太陽之脉”者,以手太陽爲小腸脉,與心相表裏,故均言“脉”。

〔11〕泄 《靈樞》、《太素》均作“溢”。並通。

〔12〕善暴死 善上明抄本有“則”字。《類經》卷二十七第三十五注:“然西方之金,其氣肅殺,北方之水,其氣慘冽,西北合氣,最伐生陽,故令人善暴死。”

〔13〕大剛風 《五行大義·論八卦八風》引《太公兵書》云:“大剛風者,大陰之氣好殺,故剛。”《類經》卷二十七第三十五注:“北方坎水宫也。氣寒則風烈,故曰大剛風。”

〔14〕與肩背之膂筋 膂下明抄本有“音旅”二小字音注。《靈樞》、《太素》同本經,《素問·移精變氣論》及《素问·脉要精微論》王冰注引《靈樞經》均無此六字。

〔15〕凶風 《五行大義·論八卦八風》引《太公兵書》云:“凶風者,艮在鬼門,凶害之所也。”按東北艮宫,應立春之節,《説文·風部》作“融風”。《白虎通·八風》、《易緯·通卦驗》均作“條風”。《吕氏春秋·有始》、《淮南子·墜形訓》均作“炎風”。陳奇猷

按:

“炎融雙聲。”以上諸文與“凶風”説,義甚殊,存疑。

〔16〕内舍於大腸 《類經》卷二十七第三十五注:“以大腸屬庚 爲下焦之金府,而艮寅虚風,其衝在申也。”

〔17〕外在於兩脇腋骨下及肢節 腋下明抄本有“音亦”二小字音注。《素問·移精變氣論》王冰注引《靈樞經》作“外在腋脇”。

〔18〕嬰兒風 《五行大義·論八卦八風》引《太公兵書》云:“嬰兒風者,震爲長男、愛之,故曰兒。”東方艮宫應春分之節,陽氣發生而未盛,象人之未成年者,故爲嬰兒。

〔19〕筋紐 “紐”下明抄本有“音銀,又音近”五小字音注,據音注當作“”,《太素》正作“紉”可証。紉,聯結也。如《楚辭·離騷》:“紉秋蘭以爲佩。”紐亦聯結也。如《荀子·正名》:“交喻異物,名實玄紐。”是紐紉義互通。筋紐,筋脉聯結處。

〔20〕主爲濕 《太素》作“主爲身濕”。按風從東方,應春分之節,内舍於肝,言氣主爲濕,義難解,疑有誤。

〔21〕弱風 《五行大義·論八卦八風》引《太公兵書》作“小弱風”,又云:“小弱風者,巽爲長女,故稱弱也。”《類經》卷二十七第三十五注:“東南方,巽木宫也,氣煖則風柔,故曰弱風。”

〔22〕内舍於胃 《類經》卷二十七第三十五注:“東南濕勝,挾木侮土,故其傷人,則内舍於胃。”

〔23〕肌 《靈樞》作“肌肉”。《太素》作“肉”。《素問·移精變氣論》及《素問·脉要精微論》王冰注引《靈樞經》均同本經。此與内舍於脾者有别,故本經是。

按:

八風之説,秦漢古文獻多有記載。如《吕氏春秋·有始》爲炎風、滔風、熏風、巨風、淒風、風、厲風、寒風(以下均以東北方爲始),《淮南子·墜形訓》則爲炎風、條風、景風、巨風、凉風、風、麗風、寒風,其中滔條疊韻、厲麗疊韻,義均可通,然尚有小異。《白虎通·八風》、《易緯·通卦驗》及《五行大義·論八卦八風》引《淮南子》均作條風、明庻風、清明風、景風、凉風、閶闔風、不周風、廣莫風,《説文·風部》條風作融風,餘均與《白虎通》等同。詳諸書所載八風之所以有别者,一則學術體係不同,一則屢經傳抄,文或有變也。盡管諸書所言不同,然從宏觀方面看,其言八方之風失常,可致物候及人體有變之理,則歸一也。特如本經及《易緯》等書,言之猶詳,充分體現了“人與天地相參”的觀點。故有關九宫八風的理論,盡管其中難免有唯心成分,但在提示人們避邪如避矢石方面,仍有其現實意義,對預防醫學,也有十分重要的學術價值。〔1〕〔2〕

凡此八風者,皆從其虚之鄉來,乃能病人,三虚相薄〔3〕〔4〕〔5〕〔6〕

,則爲暴病卒死;兩實一虛,則爲淋露寒熱;犯其〔7〕〔8〕〔9〕雨濕之地,則爲痿。故聖人避邪,如避矢石。其三虚偏〔10〕中於邪風,則爲擊仆偏枯矣。

〔1〕者 《靈樞》、《太素》均無。

〔2〕乃 明抄本作“若”。

〔3〕薄 《靈樞》作“搏”,搏與薄通。

〔4〕兩實一虚 原作“兩虚一實”,據明抄本、《靈樞》、《太素》改。

〔5〕則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病”字。

〔6〕淋露 《太素》作“淋洛”。又《靈樞·官能》云:“寒熱淋露,以輸異處。”《太素·知官能》注:“因於露風、生於寒熱,故曰寒熱淋露。”《類經》卷十九第十注:“淋於雨,露於風,邪感異處,當審其經也。”按楊、張二家,訓解如字,非是。《研經言·釋露》:“淋露即羸露,古者以爲疲困之稱。《左·昭元年傳》:勿使有所壅閉湫底,以露其體。注:露,羸也。《韓非子·亡徵》:好罷露百姓。《風俗通義》:怪神大用羸露。皆此義也。字亦省作路。《詩·皇矣》:串夷載路。箋:路,瘠也。侵伐混夷以瘠之。《管子·四時》:不知四時之故,天下乃路。是也。”此説是。《一切經音義》卷十六:“淋,古文瀶同。”臨與隆雙聲通用,《説文通訓定聲·臨部》臨:“《詩·皇矣》:與爾臨衝。傳:臨,臨車也。《韓詩》作隆。臨隆雙聲。……又雙聲連語,《荀子·强國》:乃在臨慮。注:今屬相州,按《漢書·地理志》河内郡作隆慮。臨隆,一聲之轉。後避殤帝諱,改爲林慮,今河南彰德府林縣是也。”是可證淋、癃,亦聲轉而通。癃,疲也《説文·疒部》:“癃,罷病也。”《廣雅·釋詁一》:“罷,勞也。”王念孫疏證:“罷與疲同。”露與路同音。《醫心方》卷十四治注病方引僧深方西王母玉壺丸:“辟百鬼病,苦淋路。”義同。《太素》作“淋洛”者,洛路疊韻。如《穀梁傳·閔公元年》:“盟於洛姑。”釋文:“本作路。”是淋洛即淋路,亦淋露也。又《肘後備急方》卷一治尸注鬼注方云:“寒熱淋瀝。”《病源》卷二十三尸注候亦沿此文,是露瀝雙聲,義亦同。淋露,疲羸也。如《證類本草》木香,引《本經》主淋露,引《日華子》療羸劣,義亦可証。

〔7〕邪 《靈樞》作“風”。《太素》作“邪風”。

〔8〕石 此下《太素》有“焉”字,義勝。

〔9〕其三虚 《靈樞》、《太素》均作“其有三虚而”。

〔10〕擊仆偏枯 仆下明抄本有“音付”二小字音注。擊仆者,如擊撞而仆倒,即猝倒也。擊,相撞或相觸,《戰國策·齊策》:“車轂擊,人肩摩。”鮑彪注:“擊,相當。”偏枯,亦作枯,徐鍇《説文解字繫傳·疒部》引《吕氏春秋》:“王孫綽有枯之藥。”今《吕氏春秋·别類》作“偏枯”。《説文·疒部》:“,半枯也。”段玉裁注:“《尚書大傅》:禹其跳,湯扁……扁者枯也。注:言湯體半小扁枯。按扁即字之叚借,之言偏也。”偏枯,猶《金匱·中風歷節病脉證并治》所謂“半身不遂”也。〔1〕〔2〕

曰:四時八風之中人也,因有寒暑,寒則皮膚急腠理閉,〔3〕〔4〕暑則皮膚緩腠理開。賊風邪氣,因得以入乎?將必須八正風〔5〕〔6〕〔7〕

邪,乃能傷人乎?曰:賊風邪氣之中人也,不得以時,〔8〕〔9〕〔10〕一作極然必因其開也,其入也深,其内亟。也疾,其病〔11〕〔12〕〔13〕人也卒暴。因其閉也,其入也淺以留,其病人也徐

〔14〕以遲。

〔1〕因 《靈樞》、《太素》均作“故”。疑本作“固”,形近而誤。後文“固有常時”,《靈樞》作“故有常時”,亦同。固與故義通。

〔2〕〔3〕急、緩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而”字。

〔4〕乎 明抄本無。

〔5〕風 《靈樞》、《太素》均作“虚”,義勝。

〔6〕曰 此下明抄本、《靈樞》、《太素》均有“不然”二字。

〔7〕不得以時 《類經》卷二十七第三十六注:“凡四時乖戾不正之氣,是爲賊風邪氣。非如太一所居,八正虚邪之有常候。此則發無定期,亦無定位,故曰不得以時也。”

〔8〕也 原脱,據《太素》及此下文例補。

〔9〕内亟 《靈樞》、《太素》均作“内極”,與原校同。亟,受也。如《列子·仲尼》:“先亟犇佚。”釋文:“亟,受也。”内亟,内受也。極與亟通。

〔10〕也疾 《靈樞》作“病”非是。疾,速也。

〔11〕也 原脱,據《太素》及前後文例補。

〔12〕淺以留 《類經》卷二十七第三十六注:“若因其閉,雖中必淺,淺而不去,其邪必留。”

〔13〕人 《靈樞》無。

〔14〕徐以遲 《太素》作“徐以持”,証之《素問·六微旨大論》云:“中行令者,其病徐而持。”似當以《太素》爲是。〔1〕

曰:其有寒温和適,腠理不開,然有卒病者,其故何也?曰:〔2〕〔3〕〔4〕〔5〕〔6〕人雖平居,其腠理開閉緩急,固常有時也。夫〔7〕〔8〕人與天地相參,與日月相應也。故月滿則海水西盛,人血氣

〔9〕〔10〕 積,肌肉 充,皮 膚 緻,毛 髮 堅,腠 理 卻〔11〕〔12〕〔13〕,垢著。當是之時,雖遇賊風,其入淺亦不深,〔14〕〔15〕〔16〕至其月郭空則海水東盛,人血氣虚,其衛氣去,形〔17〕〔18〕獨居,肌肉減,皮膚緩,腠理開,毛髮殘,腠理薄,〔19〕〔20〕〔21〕垢落。當是之時,遇賊風,其入也深,其病人也〔21〕卒暴。

〔1〕其 《靈樞》無。

〔2〕人 《靈樞》、《太素》均無。

〔3〕平居 《太素》注:“平,和適也。人雖和適而居。”

〔4〕固 《靈樞》作“故”,義通。

〔5〕也 此下明抄本有“黄帝問曰:可得聞乎?岐伯對曰”十二字,《靈樞》、《太素》均作“黄帝曰:可得聞乎?少師曰”十字。

〔6〕夫 明抄本、《靈樞》、《太素》均無。

〔7〕人與天地相參,與日月相應也 也,原脱,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補。楊上善注:“人之身也,與天地形象相參,身盛衰也,與日月相應也。”《類經》卷二十七第三十六注:“人與天地日月相參應,而此獨言月言水者,正以人身之形質屬陰,故上應於月,下應於水也。”按“人與天地相參”,係《内經》一最基本之天人觀,貫串於全部經論中,而諸多具體論述,則各有側重。本文言月言海水言人氣血者,特其一端耳。

〔8〕月滿則海水西盛 《太素》注:“日爲陽也,月爲陰也。東海陽也,西海陰也。月有虧盈,海水之身,隨月虚實也。月爲陰精主水,故月滿西海盛也。”

〔9〕血氣積 《太素》作“血氣精”。《素問·八正神明論》云:“月郭滿則血氣實,”《太素·天忌》“實”作“盛”。按積,聚也,多也。引申之,亦盛也、實也。此與後文言“血氣虚”爲對文。

〔10〕緻 此下明抄本有“音致”二小字音注。

〔11〕腠理卻(què却) 原作“腠理郄”。《太素》作“膲理郄”,楊上善注:“膲腠理曲而不通,三焦之氣,發於腠理,故曰膲理郄曲也。”楊注非是。蓋郄爲“”之誤。爲“卻”之俗體。《正字通·卩部》:“,俗卻字。”故改。卻,拒也,吴善述《説文廣義校訂》:“卻,因退卻之義,故引申爲……辭而不受,拒而不見之詞。”又《素問·四時刺逆從論》:“血氣内却。”王冰注:“却,閉也。”與本文義亦合。據改。

〔12〕垢著 《太素》注:“塵垢膩,蔽於腠理。”《類經》卷二十七第三十六注:垢,膩垢如也。血實則體肥,故膩垢著於肌膚,表之固也。”

〔13〕亦 《靈樞》無。

〔14〕至 原作“到”,按經文中無此用語,據《靈樞》、《太素》改。

〔15〕月郭空則海水東盛 《太素》注:“人身衰時法月及與西海,皆悉衰也。月空東海盛者,陰衰陽盛也。”月郭,月之四周也。《漢書·尹賞傳》:“致令辟爲郭。”顔師古注:“郭,謂四周之内也。”

〔16〕衛氣去 《太素》注:“衛氣減少,謂脉外衛氣去而少也。”《靈樞集註》王子律注:“海水初八起汐,十五大潮,念三落汐。是以衛氣應月滿而盛,而念三而去形也。”按念三,陰歷月之二十三日也。

〔17〕緩 《靈樞》作“縱”,義同。

〔18〕毛髮殘,腠理薄 原作“毛髮薄”。《靈樞》作“毛髮殘,腠理薄”,與前文“毛髮堅,腠理卻”成對文。《太素》作“毛髮淺,膲理薄”。《靈樞》義勝,據補。

〔19〕垢落 原作“垢澤”。明抄本作“膕垢澤”。《靈樞》、《太素》均作“垢落”,與前文“垢著”成對文,據改。《類經》卷二十七第三十六注:“血虚則肌瘦,故膩垢剥落,類乎風消,表之虚也。”

〔20〕其 此前《靈樞》、《太素》均有“則”字。

〔21〕也 原脱,據《靈樞》、《太素》及此前文例補。按:

本文所論朔望月對人體生理病理之影响,是《内經》“人與天地相參”説的具體體現,在《素問·八正神明論》中,也有相同内容,二者當合參,唯彼略而此詳耳。另在《繆刺論》中所謂“以月死生爲數”之刺法,也是以朔望月爲理論基礎。此古代醫家在醫學上的重大發現,它體現了月與物象相關的觀點,揭示了人體與月球的關係,實屬難能可貴。文中又特别提及衛氣行之有關機理,詳《靈樞》及《太素》。原在本文前,有論瘧病發之所以“其作日晏”者,乃與衛氣之行於脊膂日下一節行二十一日及内行伏衝脉九日之運行規律有關。張志聰據此而進一步闡明云:“衛氣從風府而下至骶骨,注衝脉而上出缺盆,應一月。……夫衛氣去者,去形身而内入於伏衝之脉也。二十二日入於内,注於伏衝,其行九日,復出於缺盆,其氣上行。是每月朔旦,復出於形身,復會於風府也。”此即本文中所謂“衛氣去,形獨居”之理論基礎。唯本處所言衛氣行,與本經卷一第十一所言“衛氣之行,一日一夜五十周於身”者,殊途耳。此亦説明《内經》言衛氣,並存多説,非一家言也。〔1〕〔2〕〔3〕〔4〕

曰:其有卒然暴死者,何邪使然?曰:得三虚〔5〕〔6〕〔7〕者,其死疾。得三實者,邪不能傷人也。乘年之衰,逢〔8〕〔9〕〔10〕〔11〕月之空,失時之和,人氣乏少,因爲賊風邪氣所〔12〕〔13〕傷,是謂三虚。故論不知三虚,工反爲粗。若逢年之盛〔14〕〔15〕,遇月之滿,得時之和,雖有賊風邪氣,不能傷也。

〔1〕其 原作“人”,據明抄本、《靈樞》、《太素》改。

〔2〕死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暴病”二字。

〔3〕何邪使然 《太素》及《外臺》卷二十八卒死方引本經均同。明抄本作“何耶”。《靈樞》作“何也”。

〔4〕得 《靈樞》無,証之下文“得三實者”,非是。

〔5〕其死疾 《靈樞》作“其死暴疾也”,《太素》同,唯無“也”字。《外臺》卷二十八卒死方引本經作“暴疾而死”。疑本經脱“暴”字。

〔6〕人 原脱,據明抄本、《靈樞》、《太素》及此前文例補。

〔7〕乘年之衰 《太素》注:“人年七歲,加於九歲,至十六歲,名曰年衰。如是恒加九歲,至一百六,皆年之衰也。非歲露年,以其人實,邪不傷,故人至此年,名曰乘也。”按楊氏此法,當本於《靈樞·陰陽二十五人》所謂“大忌”之説。《靈樞發微》注:“乘年之衰者,即《素問》刺法、本病二篇所謂司天失守也。”《類經》卷二十七第三十六注:“乘年之衰,如陰年歲氣不及,邪反勝之,及補遺刺法、本病二論所謂司天失守等義是也。”《靈樞識》:“簡案:乘年之虚,諸家並以運氣家之言解之,此恐不然,必别有説。”按丹波氏所見爲是,運氣學説,特别是今存《素問》遺篇本病、刺法二論,特後出也,故以之釋本文,理固不當。詳本文所言“年之衰”及後文所言“年之盛”,似指人體而言,年衰者,年老體衰也,如《魏書·胡叟傳》:“見其二妾,並年衰跛眇。”年盛者,年壯也。如《詩·國風·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華。”鄭玄箋云:“興者,踰時,婦人皆得以年盛時行也。”孔穎達正義:“此言年盛時,謂以年盛二十之時。”

〔8〕逢月之空 《太素》注:“月郭空時,人具(按此下一字不清)虚,當此虚時,故曰逢也。”《類經》卷二十七第三十六注:“逢月之空,如八正神明論曰:月始生,則血氣始精,衛氣始行。及上文月滿則海水西盛,月郭空則海水東盛等義是也。”

〔9〕失時之和 《太素》注:“攝養乖於四時和氣,非理受於風寒暑濕。”《類經》卷二十七第三十六注:“失時之和,如春不温,夏不熱,秋不凉,冬不寒,客主不和者是也。”

〔10〕人氣乏少 《靈樞》、《太素》、《外臺》卷二十八卒死方引本經均無此四字。疑後人粘注誤入正文。

〔11〕邪氣 《靈樞》、《太素》均無此二字。詳後文三實,亦云“賊風邪氣”,當以本經爲是。

〔12〕故論不知三虚,工反爲粗 《外臺》卷二十八卒死方引本经無此十字。工粗相對爲文·工,上工也。粗,下工也。

〔13〕若 《靈樞》、《太素》均無。《外臺》卷二十八卒死方引本經作“願聞三實,答曰”。

〔14〕逢年之盛 《太素》注:“逢年,謂不加年衰也。”參見前“乘年之衰”注。

〔15〕傷也 《外臺》卷二十八卒死方引本經同。《靈樞》作“危之也”。《太素》作“危之”。均通。

逆順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論第二

本篇自“黄帝問曰”至“不致邪僻”,見《靈樞·師傳》、《太素·順養》。自“先病而後逆者”至“小大不利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見《靈樞·病本》、《素問·標本病傳》。自“東方,濱海傍水”至“各得其宜”,見《素問·異法方宜論》、《太素·知方地》。自“形樂志苦”至“刺厥陰出血惡氣”,見《素問·血氣形志》、《靈樞·九鍼論》、《太素·知形志所宜》。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逆順便病、本末之治、五方所宜、形志苦樂等,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臨病人知所便,以求其治;據病先後,以定標本之治,謹察間甚,以用并行、獨行之法;論五方地之所殊,民之所病,故得雜合而治,各得所宜;據形之苦樂,血氣多少,以明刺法之出血出氣等。〔1〕

黄帝問曰:治民治身,可得聞乎?岐伯對曰:治民與治身,〔2〕〔3〕治彼與治此,治小與治大,治國與治家,未有逆而能治者,〔4〕〔5〕〔6〕夫惟順而已矣。故入國問其俗,臨病人問所便。曰:便〔7〕〔8〕〔9〕〔10〕病人柰何?曰:夫中熱消癉則便寒,寒中之屬〔11〕〔12〕〔13〕〔14〕則便熱。胃中熱則消穀,令人懸心善饑,臍已〔15〕〔16〕〔17〕上皮熱,腸中熱則出黄如糜色,臍已下皮寒。胃中〔18〕寒則填脹,腸中寒則腸鳴飧泄。胃中寒、腸中熱則脹且泄;胃〔19〕〔20〕中熱、腸中寒則疾饑,少腹痛脹。曰:胃欲寒飲,腸欲熱〔21〕飲,兩者相逆,治之柰何?曰:春夏先治其標,後治其本。秋〔22〕〔23〕冬先治其本,後治其標。曰:便其相逆者柰何?曰:便此〔24〕〔25〕〔26〕者,食飲衣服,欲適寒温。寒無悽愴。暑無出汗;〔27〕〔28〕〔29〕食飲者,熱無灼灼,寒無滄滄。寒温中適,故氣搏〔30〕持,乃不致邪僻。

〔1〕治身 原作“自治”,《太素》作“治自”。按此上下文云治民、治彼、治此、治小、治大、治國、治家者,皆動賓結構詞,若作“自治”,則與上述諸文相悖。又自,詳上文乃黄帝問“治病治身”之道,則自爲“身”之壞文,故據改作“治身”。

〔2〕治國與治家 國,古代王、侯的封地。如《易經·師》:“開國承家。”孔穎達疏:“若其功大,使之開國爲諸侯。”家,古代卿大夫及其家族或封地,然據此後《靈樞》云:“入國問俗,入家問諱。”《禮記·曲禮》有“入國而問俗,入門而問諱”語,則此家字,指家庭也。如《周禮·地官·小司徒》:“上地家七人。”鄭玄注:“有夫有婦,然後爲家。”

〔3〕治者 《靈樞》作“治之也”。《太素》作“治者也”。

〔4〕故 《靈樞》、《太素》均無:按此前原有黄帝問語及岐伯荅曰,本經删之,故增此字以承接上文。

〔5〕俗 風俗、習慣。《説文·人部》:“俗,習也。”《史記·樂書》:“移風易俗。”張守節正義:“上行謂之風,下習謂之俗。”《禮記·曲禮》:“入國而問俗。”鄭玄注:“俗謂常所行與所惡也。”

〔6〕臨病人問所便 《太素》注:“便,宜也。謂問病人寒熱等病,量其所宜,隨順調之,故問所便者也。”《類經》卷十二第二注:“便者,相宜也。有居處之宜否,有動静之宜否,有陰陽之宜否,有寒熱之宜否,有情性之宜否,有氣味之宜否。臨病人而失其宜,施治必相左矣。故必問病人之所便。”

〔7〕病人 人,原脱,詳上文“臨病人”例,當作“病人”爲是,據《靈樞》、《太素》補。

〔8〕夫 原脱,據明抄本補。《太素》作“夫人”,“人”字疑衍。

〔9〕中熱消癉 癉下明抄本有“音丹,又音疸”五小字音注。《太素》注:“中,腸胃中熱,多消飲食,即消癉病也。癉,熱也。”《類經》卷十二第二注:“中熱者,中有熱也。消癉者,内熱爲癉。”消癉,内熱病消也,如《素問·脉要精微論》:“癉成爲消中。”王冰注:“癉,謂濕熱也。”與本文義亦同。

〔10〕便寒 《太素》注:“熱中宜以寒調。”便寒者,宜之以寒也。

〔11〕寒中之屬 内寒之類也。寒中,内寒也。屬,類也。《廣韻·燭韻》:“屬,類也。”此指多種内寒性疾病,因是泛指,故曰“之屬”。

〔12〕胃中熱則消穀 《類經》卷十二第二注:“消穀者,穀食宜消也。”穀者,五穀也,此以爲食物之概稱。熱能殺穀,故胃中熱則消穀,善食易飢也。《金匱》卷中第十三云:“趺陽脉數,胃中有熱,即消穀引食,大便必堅,小便即數。”即本証也。

〔13〕懸心 懸下明抄本有“音玄”二小字音注。《類經》卷十二第二注:“懸心者,胃火上炎,心血被爍而懸懸不寧也。”懸心,心中懸虚不安也。如王羲之《雜帖》二:“不得還問,懸心。”

〔14〕已 《靈樞》、《太素》均作“以”,義通。

〔15〕皮熱 皮膚熱也。臍以上爲胃之份,胃中有熱則熏蒸於外,故皮熱。

〔16〕出黄如糜色 色,《靈樞》、《太素》均無,疑衍。《類經》卷十二第二注:“出黄如糜者,以胃中濕熱之氣,傳於小腸所致也。糜,糜爛也。”按糜者,稠粥也。《説文·米部》:“糜,糝也。”段玉裁注:“以米和羹謂之糝。”《釋名·釋飲食》:“糜,煮米使糜爛也。”此言出黄者,大便之物如糜也。

〔17〕臍已下皮寒 《太素》注:“陽上陰下,胃熱腸冷,自是常理。今胃中雖熱,不可過熱,過熱乖常。腸中雖冷,不可不和,不和則多熱出黄,腸冷多熱不通,故齊下皮寒也。”此解義頗迂曲。《類經》卷十二第二以本文與下句“胃中寒”連讀,亦非是。詳本文之所以有此歧義者,以胃中熱與臍以下皮寒不相應也。《素問識》引樓氏云:“胃居臍上,故胃熱則臍以上熱。腸居臍下,故腸熱則臍以下熱。如肝膽居脇,肝膽熱則當脇亦熱,肺居胸背,肺熱則當胸背亦熱。腎居腰,腎熱則當腰亦熱。可類推也。”《靈樞》劉衡如校云:“詳文義寒字,似應改爲熱。自楊上善以下,歷代注家解釋此句,語多牽强,或以此五字屬下、或改前上爲下,義均未安,如易熱字,則文義豁然矣。”此説於文理醫理均通。可從。

〔18〕填脹 填下明抄本有“音田”二小字音注。《靈樞》作“腹脹”。《太素》作“脹”。義均通。填脹,脹滿也。填,滿也。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二等引《廣雅》:“填,滿也。”《文選·恨賦》:“悲來填膺。”李善注:“填,滿也。”

〔19〕疾饑 《靈樞發微》注:“胃中熱者當速飢。”

〔20〕脹 《太素》無。

〔21〕胃欲寒飲,腸欲熱飲 胃中有熱,故欲飲之以寒,腸中有寒,故欲飲之以熱。兩者並在,是相逆也。

〔22〕春夏先治其標……後治其標 《太素》注:“本謂根與本也。標,末也,方昭反,謂枝與葉也。春夏之時,萬物之氣上升在標。秋冬之時,萬物之氣下流在本。候病所在,以行療法。故春夏取標,秋冬取本也。”《靈樞發微》注:“春夏陽氣在外,病亦在外,故先治其後病之標,而後治其先病之本。秋冬陽氣在内,病亦在内,故先治其先病之本,而後治其後病之標。”《類經》卷十二第二注:“春夏之氣達於外,則病亦在外,外者,内之標,故先治其標,後治其本。秋冬之氣歛於内,則病亦在内,内者,外之本,故先治其本,後治其標。一曰:春夏發生,宜先養氣以治標。秋冬收藏,宜先固精以治本。亦通。”按諸注言春夏秋冬之氣則同,言標本則小有異。蓋標本之義,概言耳。此言先後之治,亦以順乎四時之氣爲是。

〔23〕便其相逆者 《太素》注:“謂適於口則害於身,違其心而利於體者柰何。”《類經》卷十二第二注:“便其相逆者,謂於不可順之中,而復有不得不委曲以便其情者也。”

〔24〕欲 此前《靈樞》、《太素》均有“亦”字。律以此後“食飲者”文例,疑此前脱“衣服者”三字。

〔25〕悽愴 悽下明抄本有“音妻”二小字音注。《靈樞》作“凄愴”。《太素》作“淒淒”。悽愴與凄愴、淒淒,義均通,寒冷也。《漢書·王襃傳》:“襲貂狐之焕者,不憂至寒之悽愴。”顔師古注:“悽愴,寒冷也。”

〔26〕暑無出汗 《類經》卷十二第二注:“法不宜熱而彼欲熱者,但可令其微熱而勿使至於汗出。”暑,熱也,非夏暑之暑。如《素問·骨空論》:“立而暑解。”王冰注:“暑,熱也。”《太素》注:“人立支節解處熱。”

〔27〕灼灼 此下明抄本有“音勺”二小字音注。灼,熱也。《廣韻·薛韻》:“灼,燒也,炙也,熱也。”

〔28〕滄滄 《太素》注:“滄滄,寒也。”又《列子·湯問》:“日初出,滄滄涼涼。”張湛注:“滄,寒也。”

〔29〕寒温中適 寒熱適中也。

〔30〕故氣搏持 搏,《靈樞》、《太素》均作“將”。《太素》注:“五藏之中和適,則其真氣内守。”《靈樞發微》注:“寒温中適則正氣自持。”《類經》卷十二第二注:“寒熱適其中和,則元氣得以執持。”按本文“搏”,疑爲“摶”之誤,經文中摶搏多相誤。摶,聚也。如本卷第九云:“其大氣之摶而不行者,積於胸中,名曰氣海。”持,楊注訓“内守”爲是。如《吕氏春秋·慎大》:“持之其難者也。”高誘注:“持,猶守。”摶持,氣聚而守也。故氣者,固氣也,故與固通。固氣,人體固有之氣。是本文似當以作“故氣摶持”爲是。

按:

本文所謂“便病人”,對醫者有重要意義。就一般患者而言,當順其志。以病人之志,原於病情的需要,故順其志則有利於病。然而病情複雜者,禁之則逆其志,順之則加其病。便此兩情相逆者,故當慎重。特别有的病人之志,亦屬病之假象,還應注意到從治、逆治法的合理運用。不僅調護病人,理應如此,在治療學上,也要注意到這一點,勿使過之,傷其正也。有關此類内容,應是護病之濫觴。〔1〕〔2〕

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先寒〔3〕〔4〕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後生寒者,治其本。先熱而後〔5〕〔6〕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後生熱者,治其本。先病而後生中〔7〕〔8〕滿者,治其標。先病而後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後生他病者,〔9〕〔10〕治其本。必先調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11〕〔12〕其標;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人有客氣、固氣〔13〕〔14〕〔15〕。小大不利治其標;小大便利治其本。病發而有〔16〕餘,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17〕〔18〕,先治其標,後治其本。謹察間甚而調之,間者并行,甚〔19〕〔20〕者獨行。先小大不利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

〔1〕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 《素問發微》注:“凡先生病而後病勢逆者,必先治其初病之爲本。”《類經》卷十第五注:“有因病而致血氣之逆者……但治其所因之本原,則後生之標病,可不治而自愈矣。”《素問紹識》:“此乃言其病本重者,後有治逆,猶宜治其本病。”

〔2〕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 《素問發微》注:“若先病勢之逆而後生他病者,則又以病勢逆之爲本,而先治之也。”《類經》卷十第五注:“有因逆而致變生之病者。”《素問吴註》注:“此二逆字,皆是嘔逆。”按本文及此上所言“逆”,諸家説解不一,詳本篇列舉諸先治與後治病中,既有渾稱“病”者,又有析言寒、熱、泄、小大不利、中滿者,是經文概念,原已具大小之别,不可强同。此“逆”字若與“病”字相應,似當指病機而言,故張注“血氣之逆者”,或近是。如《素問·四時刺逆從論》言逆四時而生亂氣者,有“春刺肌肉,血氣還逆”、“夏刺筋骨,血氣上逆”之説,即屬“逆”也。

〔3〕先寒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凡先因於寒而後生其他病者,則寒爲本,故當治其寒之本。此所謂“寒”,亦當泛指外寒與内寒而言。

〔4〕先病而後生寒者,治其本 《素問發微》注:“若先生别病而後生寒證者,則又以别病之爲本,而先治之也。”

〔5〕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凡先因於熱而後生其他病者,則熱爲本,故當治其熱之本。此所謂“熱”,亦當泛指外熱與内熱而言。

〔6〕先病而後生熱者,治其本 《素問》、《靈樞》均無此十字。按本文與上文,恰成對文,本經是。此言凡先生别病而後生熱証者,則别病爲本,故當治其别病之本。

〔7〕先病而生中滿者,治其標 病,明抄本、《素問》均作“熱”。《靈樞》無此十字。按本文與後文重,疑衍。

〔8〕先病而後泄者,治其本 《靈樞》無此九字,疑脱。《素問識》:“簡按本,疑標誤。泄者,脾胃虚敗所致,故宜治其標。蓋以下文自有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之句矣。此誤無疑。”按先病而後泄者,因病而致泄也,故得先治其致泄之本病。於理亦通。

〔9〕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 凡先泄而後生其他病者,必病因泄而生,故當治其先泄之本。

〔10〕必先調之,乃治其他病 先下明抄本有“而”字。《素問》、《靈樞》先作“且”。且與先通。《莊子·庚桑楚》:“與物且者。”釋文:“且,始也。”《國語·晉語七》:“安始而可。”韋昭注:“始,先也。”調亦治也。此言凡病有先後者,必首治其先病,乃治其他病,以進一步闡明其因果關係。故此文似應在後文“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之後。

〔11〕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 生,原脱。《素問》顧本作“先”,形近誤,今據金刻本、元刻本等補。《類經》卷十第五注:“諸病皆先治本,而惟中滿者,先治其標。蓋以中滿爲病,其邪在胃,胃者,藏府之本也。胃滿則藥食之氣不能行,而藏府皆失其所稟,故先治此者,亦所以治本也。”

〔12〕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 此因中滿而致煩心,則中滿爲本。故當先治其中滿之本。

〔13〕人有客氣、固氣 固,原作“同”,原校云:“一作固”。《素問》、《靈樞》均作“同”。《素問》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同作固。”與本經原校同。《素問發微》注:“蓋以人之病氣,有二病本不同,而彼此相傳者,謂之客氣。有二病之氣,本相同類,而彼此相傳者,謂之同氣。”《素問吴註》注:“風寒暑濕燥火六氣感人,隨經而客,謂之客氣。風入而厥陰受之,寒入而太陽受之……此同氣也。”《類經》卷十第五注:“客氣者,流行之運氣也,往來不常,故曰客氣。同氣者,四時之主氣也,歲歲相同,故曰同氣。氣有不和,則客氣、同氣,皆令人病矣。”按馬氏以二病之同否,釋客氣、同氣,義難合。吴、張二家以運氣説釋之,亦非當,蓋運氣者,後起之説也。詳同氣,本經原校及新校正引全元起本均作“固氣”,當是。固氣者,人身固有之氣,即正氣也。客氣者,邪氣也。如《靈樞·小針解》:“客者,邪氣也。”故據改,並删原校。

〔14〕小大不利治其標 小大,《靈樞》作“大小便”,義同。《素問吴註》注:“小大二便不利,危急之候也。雖爲標亦先治之。”《類經》卷十第五注:“蓋二便不通,乃危急之候,雖爲標病,必先治之。此所謂急則治其標也。”

〔15〕小大便利治其本 便,明抄本及《素問》均無,律以上句“小大不利”,疑“便”字衍。《素問發微》注:“若中滿而小大便利者,則又以中滿之爲本,而先治之也。”《類經》卷十第五注:“凡諸病而小大利者,皆當治本無疑矣。”馬注拘於中滿,且强將二証相聯,義難安。當以張注爲是。

〔16〕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 《素問》王冰注:“本而標之,謂有先病復有後病也,以其有餘,故先治其本,後治其標也。”《類經》卷十第五注:“如病發之氣有餘,則必侮及他藏他氣,而因本以傳標,故必先治其本。”兩義均通。下文“先治其本,後治其標”,即是“本而標之”之解文。

〔17〕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 《素問》王冰注:“標而本之,謂先發輕微緩者,後發重大急者,以其不足,故先治其標,後治其本也。”《類經》卷十第五注:“病發之氣不足,則必受他藏他氣之侮,而因標以傳本,故必先治其標。”兩義均通。下文“先治其標,後治其本”,即是“標而本之”之解文。

〔18〕謹察間甚而調之 《素問》王冰注:“間謂多也。甚謂少也。多謂多形證而輕易,少謂少形證而重難也。以意調之,謂審量標本不足有餘,非謂捨法而以意妄爲也。”王注間甚義,非是。《類經》卷十第五注:“間者言病之淺,甚者言病之重也。”張注是。間者,病少愈或輕淺也。間甚,輕重也。《素問·藏氣法時論》:“間甚之時。”義亦同。

〔19〕間者并行,甚者獨行 《類經》卷十第五注:“病淺者,可以兼治,故曰并行。病甚者,難容雜亂,故曰獨行。”按本文亦上句“謹察間甚而調之”的解文。此前論先後標本之治,或治本,或治標,或本而標之,或標而本之。此則根據病之間甚,進一步闡明,間者并行,謂病輕淺者,可標本兼治,使兩相兼顧也。甚者獨行,謂病深重者,當獨治其本,或獨治其標,使藥有專攻也。

〔20〕先小大不利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 先,原脱,據明抄本、《素問》、《靈樞》補。他,《素問》無。按此十四字,與上文不相屬,疑係錯簡。《素問吴註》將其移於前文“小大利治其本”句下,可參。按:

本文論標本之治甚詳,張景岳曾爲之闡發云:“此篇標本之義,凡治本者,十之八九,治標者,惟中滿及小大不利二者而已。蓋此二者,亦不過因其急而不得不先之也。又如《陰陽應象大論》曰:治病必求於本。觀此必字,即中滿及小大不利二證,亦有急與不急之分,而先後乎其間者。此則聖人治本治標大義,可洞悉矣。”然標本之説,非止乎此。經文有多處言及,且寓義亦廣,有言病之先後者,有言經脉上下者,有言醫病兩家者,等等,凡對立雙方,難以陰陽説分者,常以此説别之。故標本之道,實屬理論概括。《素問·標本病傳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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