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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9 15: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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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意)玛利亚·蒙台梭利

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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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台梭利教育实践经典(套装共4册)

蒙台梭利教育实践经典(套装共4册)试读:

第一册

PART 1 如何对孩子实施积极管教

父母最重要的作用是爱孩子,给他安全感和自信心,使他觉得自己是家庭的正式成员,甚至须臾不可或缺。这是管教真正的坚实基础,否则,管教便依然停留在仰仗外界压力。倘若孩子因行为不当而受罚,那确实会暂时破坏和谐的氛围,但千万不可使孩子产生“我做错了事,所以他们不要我了”的感觉。

chapter 1 管教的本质

管教的内涵当然远不止维持秩序,可以说,它是使孩子朝着令人满意的自控方向逐步成长的过程。大人应该懂得,孩子的道德发展要经历三个主要阶段,而在每个阶段他们都需要大人的帮助。

对大部分人来说,“管教”意味着对孩子丰富、欢乐的生活强加钳制。对“管教”这个词,我们的确需要一个更加符合孩子成长和发展需要的新解释。审视一下相关的几个字,或许有助于更完整地了解“管教”所蕴含的意义。在英文中,“管教”叫做“discipline”,还有一个由同一字根衍生出来的词叫“disciple”,意即热心的拥护者和追随者、共同工作者。由此看来,“管教”的真正含义是致力于培育合作氛围的艺术。

大人的职责是为孩子塑造内在纪律性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如今,我们在努力为孩子提供最佳环境时,都知道孩子需要有同龄的伙伴,以激励自身的发展、学会解决社交问题,同时还能掌握复杂而微妙的社交艺术。过于粗野和极具攻击性的少年,或者过于害羞和极度沉默寡言的孩子,都不能成功地掌握这种社交艺术。

老师想出一种得体的管教方法时,知道如何替生性崇尚攻击的少年设定有效界限,也知道如何化解害羞孩子的胆怯心理。只要孩子缺乏自信的弱点不变,管教就无能为力。另一方面,那些在家中或课堂上无力维持秩序的成年人,和那些不能给胆怯孩子以鼓励的人一样,在维护纪律方面都是不称职的。管教蕴含着一种又微妙又灵活的平衡,不仅要力避放任自流,而且要防止过度控制。

管教的内涵当然远不止维持秩序,可以说,它是使孩子朝着令人满意的自控方向逐步成长的过程。大人应该懂得,孩子的道德发展要经历三个主要阶段,而在每个阶段他们都需要大人的帮助。幼儿行为的自发性与引导

幼儿的行为具有自发性,缺乏内在力量的引导。无论是未来的圣人还是明天的罪犯,在初到人世时都没有自觉意识。幼儿做事会“由着性子来”,例如,他会触摸能碰得到的一切物体,甚至把它塞到嘴里。过了一段时间,积累的经验使他变得越来越聪明,同时也为他进入第二阶段做好了准备:如果妈妈在屋里,并且正在盯着他,他就有所收敛,于是教育初见成效。之后便进入第三阶段:就算屋里没有人盯着,他也不会去拿垂涎已久的糖果。

沿着这一轨迹,教育逐渐培养着孩子的纪律性。孩子最后终于接受大人对纪律的要求,即使大人不在现场监督,他也会自动做到有规有矩,知道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发展到这一阶段时,就可以说,孩子形成了一股指引自身行为发展、确立是非善恶观念的内在力量。当然,我们也知道,不少人从未进入这一阶段,只是凭借外在的强制力才得以保证不做错事。

孩子看见诱人的糖果而无动于衷,这是为什么呢?他单独留在房间里,却没有利用这一“天赐良机”,又该如何解释?他的欲望消失了吗?绝对不是。

从心理学角度看,他并非独自一人,因为妈妈和他“在一起”。如果他们之间在感情上联系紧密,那么在这一阶段,妈妈的命令、定下的规矩,就都融入了他的内心。无论他走到哪里,妈妈的这些教导都会如影随形。即使这些教导有时并不于预他去做不该做的事,也会影响他做这件事时得到的乐趣。

我们把这种由外在约束向内在控制转变的过程,看成孩子正常成长过程的一部分,这一过程的确很重要。孩子经常在各方面调整自己,并严格按照周围爱他的人提出的要求,去塑造内在的自我(简称“内我”)。事实上,他与身边人感情上的紧密联系非常重要,否则,管教便成了毫无人情味的禁令。唯有爱才能让孩子将父母的要求如数牢记在心。

停留在较幼稚层次的孩子,只会任由外力来决定自身行为;长此以往,他将要面对不幸的人生。当然,正常而健康的孩子偶尔也会违拗大人的意愿,但总体上看,他们多半还是会遵从而不是执拗。如果孩子发现自己和共同生活的大人没有感情,那么便会在一种双重不利的环境中成长:他不仅失去了爱,缺少被人接受和被人需要的安全感;并且由于年轻和不成熟,他还觉得不应对接近自己的大人怀有对抗情绪和厌恶心理。在这种双重心理的折磨下,他会深感罪恶。这种感觉将成为孩子日后人生旅途的最大障碍,因为能全心全意将爱回馈给百般呵护自己的大人的孩子,才是最幸福的孩子。

孩子当然爱父母(或者那些取代父母位置的人),肯定也强烈希望被父母爱,还希望长大后像他们那样。“喜欢”某人并希望“像”他那样,其潜台词是两人的关系非同一般。如果父母没有爱心,即便能对孩子横加限制,也永远不能“教育”他,因为孩子绝不会以他为榜样。惩罚见效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即大人和孩子之间有情感交流。正是因为有了这种联系和交流,顺从和服帖才是水到渠成的事。

教育工作者能从对心理分析的思考过程中获得许多有益观念。其中有一种观念是,人的情感由各种互不相同、或相互冲突或和谐一致的冲动和兴趣组合而成。人的内心会潜藏着欲望、希望和惧怕之情,这些情感难免相互冲突。我们在戏剧中经常能清楚地感觉到:主人公在经历某个戏剧性的冲突时,他性格里的某两种要素会激烈地斗争,令他左右为难。如今我们知道,内心的挣扎不仅会发生在每个大人身上,也会发生在每个孩子身上。这些力量的排列组合,以及大人在孩子人生中帮他们组合这些力量的方式,将决定年幼的孩子日后是成长为有益于社会的人,还是成长为一个精神病人甚至犯罪分子。父母的作用

父母(或取代父母位置的人)的作用在于为孩子提供种种标准,让孩子能根据这些标准塑造“社会的自己”(即“本我”)。这种作用像满足孩子的生理需求一样重要。但遗憾的是,相比之下,这种作用太不可捉摸,也太不明显。试图建立这些标准时,父母经常会走进两个误区:其一,对孩子千叮咛、万嘱咐,告诉他们应该做些什么,以至于他们没有机会锻炼自立能力;其二,假如他们面对错误行为带来的结果感到后怕,从而导致没有真正自我决策的余地,那么会继续完全依赖父母,而无法培养出任何自我引导能力。

另一方面,有些父母可能性格反复无常,不能恪守规定;有些父母可能在童年尝过家长严加管束的滋味,因此决心不在自己的后代身上犯同样错误,结果对孩子听之任之。他们被相反的想法所左右,根本不为孩子制定行为准则,也完全不限制孩子的本能冲动。这类家长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比比皆是,他们没有看到,这种过分纵容反而让孩子无所适从。过于宽松的控制和过于严格的控制都会产生破坏性后果,因为这是孩子不能承受之重,行为准则的概念对他们来说根本就不存在。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孩子,今后可能由于存在许多性格缺陷而痛苦不堪。

引导和权威是孩子希望在父母身上看到的东西,没有这两样,孩子就无法生活下去。然而,父母最重要的作用是爱孩子,给他安全感和自信心,使他觉得自己是家庭的正式成员,甚至须臾不可或缺。这是管教真正的坚实基础,否则,管教便依然停留在仰仗外界压力。倘若孩子因行为不当而受罚,那确实会暂时破坏和谐的氛围,但千万不可使孩子产生“我做错了事,所以他们不要我了”的感觉。一个3岁大的孩子表面上会说:“别那么瞧不上我,我再也不做那种事还不行吗。”其实他真正想说的是:“不要板起这样一副严肃的面孔。”

大人的赞许对任何孩子非常重要,所以在孩子受罚之后,父母或老师应该尽快和他“冰释前嫌”——千万不要让惩罚留下后遗症,更不能回过头再次责骂或批评孩子。应该让他觉得你还打算和他做朋友,同时也不会再翻旧账。对那些已经失去父母的孩子(无论永久还是短暂失去)尤其如此,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部分安全感。所以很重要的是:必须再三强调他的确被那些取代父母位置的人爱着、包容着。

谁能想象对大人强颜欢笑的三、四岁孩子是多么不幸?无论在家还是在幼儿园,他都不能自由地做自己,甚至都不能像其他孩子那样嬉戏、享受一段快乐时光。比如,在学校,他要竭力讨好老师。其他孩子偶尔得到一点赞赏就能过完一天,他们却需要许多大人的溢美之词。之所以有这样的行为表现,是因为他们在家里感受不到爱,更感受不到安全。但是他并未放弃,同时他也希望依靠完美的表现去赢得父母的爱。虽然孩子竭力取悦父母无可厚非,但那的确不应成为他在学校、在家庭中挥之不去的主流想法。让孩子参与家务

许多家长觉得最好的管教办法之一,就是让孩子在家里多做些每天都要重复的小事。觉得自己有用的孩子会主动培养自重的个性。如前所述,不可或缺的安全感,应该是由于孩子感到被爱、被包容而获得的,同时,“我也能帮忙”的感觉可以增加这种安全感。他们当然愿意帮助别人,大部分孩子很小时就会显露出“我是个有用的人”的迹象。他们喜欢帮忙,已经会走路并且能边走边用双手拿东西的孩子,会不厌其烦地把东西一个个从屋子这边拿到那边。我认识一个20个月大的小男孩,他总在早餐后帮妈妈把擦于的杯盘逐一放进橱柜。

让家务活成为孩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这样做使孩子有机会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但是有时候,虽然他主动提出帮忙,最终却仍然只能和自己的玩具待在一边!

五六岁的孩子大部分时间生活在“现在”——他的时间感很差。他期待一件令人愉快的事,却不会自己计划。如果别人认为他长大了,邀请他去帮忙,那么他会很骄傲。倘若工作性质特殊,如春季大扫除,或者在箱子里种植新型品种的花草,或者从阁楼上往下搬东西等,他也能勤快而不懈地工作。我发现,我们学到的有关“孩子注意力不长久”的说法全都站不住脚。如果工作充满乐趣,或者孩子有那种因有所作为而产生的甜蜜感,那么他就能全神贯注地工作,而且能维持很长时间。

倘若每天要他从事同样的工作,那么任何一个年幼的孩子最终都会觉艰难而枯燥。有一段时间,建国和美玉喜欢每天早上把牛奶和报纸拿进屋,或者帮忙为箱子里养的花浇水,或者帮忙摆好碗筷、收拾餐桌。然而,如果某一天有别的事对他们来说更重要,他们就会把这些事抛到脑后,有时甚至会因为别人提醒他们该做这些事而闷闷不乐。如果此时父母滔滔不绝地对他们进行一次冗长的职责教育,并一再指出建国做的事很少,只要不拖拉5分钟就能做完等等,那么事态就会越来越糟。这完全是由于误解孩子所致。和那些尚未发育成熟的“初生牛犊”一样,孩子根本不介意于活,甚至于脏活、苦活、累活。但是,要想他们一边成长一边又从事长期固定的工作,那就需要动点脑筋了。

无论我们主动于预还是当“撒手掌柜”,孩子的许多态度都会随着他们的成长而逐渐变化。聪明的父母总是将心思放在那些真正需要直接施加影响力的方面,而不是将精力浪费在其他地方。责任心强的父母会在孩子6至12岁左右的“可塑”期内,培养他们的责任感。父母根本不必为此而操心或烦恼,恰恰相反,我们自己对职责的态度是最重要的。大人和孩子对道德问题的认知有很大的差距

大人和孩子对道德问题的认知有很大的差距。在这个领域,幼稚的孩子和成熟的大人之间的差距,要比二者在知识能力上的差距更大。但奇怪的是,我们在要求孩子时,往往只意识到知识能力上的差距,很少有人愿意承认双方在整体道德价值上的差距。

我认识一个3岁大的孩子。与多数同龄孩子一样,他喜欢洗东西。有一天,他正好洗马铃薯(因为妈妈每天早上都有一盆沾满泥巴的马铃薯让他洗,并且为此而自豪,觉得这是在教育孩子认识日常责任的意义)。他用力洗马铃薯时对另一个孩子说了这样一句话,被妈妈听见了,“看,我把这盆水洗得很脏吧。”在妈妈看来,他每天都出色地完成了这项虽然很脏但却有意义的工作,但对他来说,这项工作的意义却不是把马铃薯洗于净,而是把水弄脏。这种玩泥巴、洗脏水的情绪宣泄方式很受孩子的青睐。不过,并非所有大人和孩子之间的误解都如此微不足道。

据伦敦汉姆斯塔幼儿园的最新报道,安娜·弗洛伊德说:“由于经常对孩子的天性产生误解,人们总是想当然地认为孩子在看到毁坏性、攻击性的景象时会伤心。……其实,孩子会欢快地在炸毁的地方、炸弹的弹坑周围玩耍,会玩耍炸坏的家具和碗片,会在墙壁倒塌后相互抛掷碎块以嬉戏。做这些事情时,大人不可能教育他们‘不要搞破坏’就能制止。在人生的头几年,他们需要控制自己内心的欲望,即想将让自己嫉妒的人、烦扰他们的人、让他们失望的人以及在某些方面侵犯他们幼稚情感的人除掉。逆自己的欲望行事,这对他们来说一定十分困难,更何况每天在他们周围总有人死亡或受伤。”

在我们的社会上,每个有所作为者都必须有稳定的工作表现。一个人很有能力,但却缺少有规律的工作习惯,那也只能碌碌无为。尤其是这种均衡的规律感对脑力工作者异常重要。如果父母努力把这种规律性过早地硬套在孩子身上,却不顾年幼的孩子尚未做好准备,结果必然会拔苗助长,给孩子造成伤害。按这样的逻辑,是不是应当说婴儿吃东西时要以牛排为主,因为他长大成人后必须吃这种食物?

孩子很小时就非常重视由于出色完成工作而获得的满足感,并为自己是个有用之人而欣慰。无论在厨房里还是在花园中,他都喜欢大人的加入,需要大人陪伴和分担工作。但是,交给孩子做的事不应该太容易,以至于对他丝毫不构成挑战。孩子之所以乐于“努力”工作,是因为他觉得这是朝长大成人的目标迈进。假如要求他做那些“小儿科”的事,他就失去了这种满足感。大人能持续做一件枯燥而机械的工作,是因为他始终能心怀目标来驱策自己。但孩子生活在“现在”,即便做分内的事情,他也需要感觉到自己的强壮、聪明和伟大之处。

假如你5岁大的孩子愿意帮你收拾餐桌,那也应该让他帮忙点蜡烛、鸣锣或端菜。给孩子找些有趣的事情做,这对大人来说也许有些为难。但若分配给他的任务太简单,让他觉得完成任务简直是“小菜一碟”,那么就算这项任务有意义,他也不能抱着一种积极热情的态度去完成。而恰恰极为重要的是,要在孩子成长的早期帮他们树立面对工作的积极态度。能经常充分体验到价值感的孩子,能经常在一件艰巨工作完成后享受满足感和甜蜜感的孩子,相对那些在“你必须去做”的高压下不得不去完成工作的孩子而言,发育得要更为健全,前者已经为学生生涯的来临做好了准备。

孩童对情境的“真实性”非常敏感。如果家里有佣人,孩子通常不喜欢佣人将自己以及家庭其他成员应做的事统统包办下来。不少家长认为孩子不应当有这种心理,对此我深表赞同,但事实上,要让孩子不那样想几乎不可能。希望孩子具备自力更生能力的家长,必须亲自充当孩子游戏中的玩伴,对此别无选择。既然家长能够教育孩子,想必也能像平常人那样与孩子为伍。如果我们要孩子这样那样,自己却不身体力行,那么教育肯定毫无效果甚至会起到反面作用。

经常有人告诫为人父母的成年人,说如果他们在孩子面前为人处世时表现得像模范,那么教育出来的孩子就差不了。倘若真是这样的情况,那么可以推断:在人际关系中不负责任但表现得无懈可击的家长,以及没有足够能力面对生活却善于伪装的人,都是完美无缺的家长。我几乎想不出比这更有害的“忠告”。在其他事情上,我们也许都能成功地在人前摆出一副假态,而把真面目隐藏起来。但在与孩子相处时,这样做却行不通。给孩子的道德教育应当与我们内心的真诚相符,况且,孩子总能看穿大人的伪装。

在孩子身上存在两种力量的冲突:一方面,他要受原始欲望的驱使;另一方面,他要赢得我们的爱,并渴望长大成人。解决这种冲突,重要的是他不仅要去爱而且要尊敬身边的人。他需要我们在这场冲突中担任他的盟友。他需要我们的帮助,并且感受我们真切的爱。他需要父母为他订立标准,然后真诚而严格地执行这些标准。通过与诚挚的父母建立和谐的关系,孩子得到了熏陶,变得真正有纪律,没有其他方式可以取代这种锻炼。(北美蒙台梭利教师 莉莉·蓓乐)

chapter 2 服从的三个层次

意志和服从是一对孪生兄弟,因为意志是建立秩序的前提,而服从是以此为基础的一个更高阶段。

塑造孩子的内心世界是创造者的工作,这个创造者比老师、妈妈、爸爸等称谓都要崇高得多。尽管如此,孩子仍然要受他们的好恶和控制支配。老师有时候用藤条强迫学生接受命令,而且不久前,在某个“高度文明”的国家,老师在集体面向公众的抗议时竟然这样说:“假如你们要我们放弃藤条,那么我们就没办法试着再去教育孩子了。”甚至在《圣经》中所罗门王的箴言中也有一段话说,父母不用藤条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等于把孩子送进地狱!管教由此要靠威胁和恐吓来实现。结果呢?我们最后便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不听话的孩子坏透了,服从的孩子真好。在这里,我们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即假定要想某个人服从别人的意志,或者说接受和听从另一个人的指示,必须先在意志上被对方击垮。若将这种理论运用到知识的传授上,就是说,必须先要毁坏一个人的心智,然后才能向他们传授知识。不过,当人已经完全拥有自己的内在力量,并且可以自由选择是否服从他人的命令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这时的服从是効忠的一种内在表现,对权威的一种确认,而换取孩子服从态度的大人,也会倍感欣慰和满足。服从需从内心培养

意志和服从是一对孪生兄弟,因为意志是建立秩序的前提,而服从是以此为基础的一个更高阶段。“服从”这个字眼的现在含义,比人们平常赋予它的含义更高,它清楚地表达出一种个人意志的升华。

事实上,承认服从是一种人生的自然现象并不难,因为那是正常人的特质。在孩子身上,我们可以看到服从意识的发展。它自然地表现出来,并且在一个漫长的成熟过程中逐渐展露。

的确,倘若人的灵魂并不拥有这种特质,如果人经由某种形式的演变过程却从未获得这种服从能力,社会生活也就不可能正常运转。随便审视一下现今发生的世事,就足以看出人们是多么服从,这种服从是人类如此轻易卷入毁灭境地的真正原因。但那是一种毫无节制的服从,一种把整个国家引向毁灭处境的服从。世上并不缺服从,服从应当是一种从内心迸发出的自然现象,很容易为人所了解。遗憾的是,我们缺的是对服从的节制和约束。

从帮孩子设计正常成长的生活环境的过程中,能清楚地看出:服从意识是人类最突出的特质之一。

我们发现,正如孩子个性中的其他方面一样,服从是一种需要在孩子内心培养的品质。起初,它纯粹由生命的本能冲动左右,之后进入意识层面,然后它继续按阶段渐次发展,直到能接受意志的支配。

不妨试着描述服从对于一个人的真正含意:老师和家长告诉孩子做什么,孩子则以执行命令作为回应。可是如果研究这种服从的自然表现,我们发现它分三个阶段或层次逐渐发展。在第一个层次上,孩子有时服从,有时不服从,这也许给人以反复无常的印象,但那是由于不了解服从的深层次含义。

服从和我们平常所说的“好心”不是一回事。相反,在孩子人生的头几年,其行动是只受冲动左右的。这个阶段大约持续到孩子满1岁的时候,这谁都明白。在1岁到6岁之间,冲动情绪变得不那么显著,孩子开始慢慢学会自我控制。在这段时间,孩子的服从意识与其具备的自控能力相互对应且密切相关。人若想按照别人的指令行事,首先必须具备一定的成熟度和做这件事的必备技能。因此,是否服从要看个人能力而定。让一个人用鼻子走路是荒谬的事,因为从生理结构上讲不可能做到;让一个文盲提笔写信也同样荒谬。基于此,我们首先要清楚的是,从孩子已经到达的发展阶段看,要求他服从是否切合实际。

孩子3岁前不容易做到服从,除非他接受的指令与其内心的某种强烈欲望相吻合。这是因为他的生理和心理都没有准备好,他还在忙于无意识地培养自身个性所需的身体机能,同时也没有达到生理功能稳定行使、灵活运用、可满足内心愿望以及有意识接受他人指挥的地步。只有孩子能自如地控制身体各部位的正常运转,我们才能说他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从生理本能和正常逻辑(还可能根据多年来陪伴孩子的经验)看,大人们认为,当孩子处在这个年龄段时,必须想方设法阻止他们做那些不该做的事(尽管在方法和手段上多少有些粗暴)。然而,当孩子正在塑造独立的个性时,打击他们的心理最具有伤害性。如果孩子还不具备相当的自控能力,甚至还无法服从自己的意志,那么让他听从另一个人的指令根本谈不上。这就是孩子有时候听话乖巧、有时候却固执叛逆以至结果不尽如人意的真正原因。也并不是只有幼小的孩子才会这样。有时候,一个初学音乐的人能在头一天弹奏出优美的乐曲,第二天应邀再次弹奏时却让人大跌眼镜。他并非缺乏弹奏的意愿,而是还不具备成名艺术家所拥有的那种炉火纯青的驾驭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所说的第一层次的服从,是指孩子能够服从但却不能稳定保持下去的阶段。在这一时期,服从和不服从似乎总是结合在一起。

在第二个层次,孩子随时都能服从。或者说,在不出现任何由于失控而产生的障碍时,孩子的服从意识就进入了这个层次。此时,孩子的自控能力稳固而坚实,能自由左右自身的意愿,也能顺从他人的意愿来引导。这是孩子在培养服从意识过程中前进的一大步。像具备语言翻译能力那样,孩子能够领悟另一个人的愿望,然后用自己的行为实现这些愿望。这是现代教育希望孩子能达到的最高服从方式。

不过,当孩子能够按照自身的个性特点来服从时,便会进入一个比第二层次更深入的层次,这便走出了我们的预期。此时,他开始进入服从的第三个层次。

孩子的服从转入一个他能感觉到的新境界,这种感觉似乎让孩子按捺不住欣喜之情。随之而来的是一种全新的热情,使孩子变得心急,迫不及待地想服从。服从能力是意志升华的最后阶段,而意志升华的结果又反过来使服从成为可能。孩子能进入的层次如此之高,甚至到了对老师言听计从的程度。因此,老师必须谨小慎微,不为了个人私利而利用孩子如此无私的奉献精神。同时,老师还应当清楚地了解领导者应具备的特质,好领导未必威风八面,但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玛利亚·蒙台梭利)

chapter 3 包办孩子意志的成人观

正常儿童同样会受到感官的刺激,但并不仅仅限于此。他们还会运用思考能力指导自身行动。时间久了,他们将学会将注意力集中在某个物体上。

大人喜欢帮孩子做事,而且事事包办代替。另外,大人也经常有意无意地把自身意志强加到孩子身上,从而掩盖了孩子的意志。这时,孩子的行动已经丧失了自主性,变成了大人观念衍生出的替代品。

童年时代的孩子开始变得有意识,而且开始富有想象和思考能力时,特别容易受到“类催眠暗示”的影响。在这一阶段,大人能够潜入孩子的内心,驱使孩子的意志和行为。

我们在学校发现,如果动作过于夸张地教孩子做某件事,他们的独立思考和自我判断能力便会受到压抑。可以这样说:孩子的举动本来应该受其内心想法的指挥,但现在他们的行动和想法却相互分离,因为存在一个不属于他们内心但力量却比他们的内心力量更强大的“自我”,取代了这种孩子的“本我”,并指挥他们去行动。这种外在力量非常强大,足以战胜他们本身柔弱的行动力。一般来说,大人的这些行为是无意识的。然而,通过“类催眠暗示”,大人确实能支配孩子。或许我们并不希望这样,也可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甚至没有察觉到此类行为产生的影响力,但它们对孩子的影响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我亲身经历过的几个例子值得大家探讨。有一次,我看到一个两岁半左右的小男孩把一双脏鞋放在洁白的床单上。我毫不犹豫地走过去拿起鞋子,放在房间的角落,嘴里说:“它们很脏了。”随后我把床单揭起来用力抖一抖,作出清理的样子。其实,之前床单上根本没放什么东西。

还有一个例子是这样的。有一天,一个年轻的妈妈收到一个包裹。她高兴地打开包裹,发现里面是一条丝质手帕和一个喇叭。她把手帕递给女儿,拿起喇叭放到嘴边吹起来。小女孩高兴地叫道:“音乐!”之后有段时间,每当这个小女孩摸到一块布,都会笑逐颜开地高喊:“音乐!”

如果孩子正在做某件事时遭到大人制止,而大人又对孩子的反应视而不见,那么这种做法将对孩子今后的行为产生长期影响。受过高等教育、懂得自我控制的大人,尤其是受过专门培训的保姆,最喜欢制止孩子的行为。这里有一个有趣的例子。一个大约4岁大的小女孩和祖母在乡间的花园玩耍。偌大的花园里只有她们两个人。小女孩本来想打开水龙头,看水喷涌而出是什么样子,但当她正准备打开水龙头的那一刻却突然把手缩回去。祖母鼓励她拧开水龙头,可是这位可怜的小女孩却答道:“不,保姆不允许我这样做。”祖母试图说服她:“我允许不行么?”于是小女孩笑得很开心,并为喷水的情景所陶醉。可是,当她伸手准备拧开水龙头时,又一次将手缩回去。很显然,与身边祖母的诚挚鼓励相比,不在现场的保姆的“禁令”显得更有力量。

这里还有个例子与此类似,主角是一个7岁大的男孩。他坐下来的时候,看到远处有个东西很有趣。而当他起身准备朝那个方向走去时,却又坐回原位,好像无法克服犹豫不决的心理。谁是那个限制他行动的“主人”呢?没有人知道,因为连小男孩自己都想不起来!孩子对心理暗示的敏锐感知,可以看成一种内在感受力的外在放大。这种可谓“对号入座”的内在感受,是孩子心理成长的一种推动力。孩子天生就是热心的“观察员”,对大人的一举一动尤其感兴趣,并喜欢模仿大人的言行。单凭这一点,大人就应该承担起一种责任。大人可以成为孩子行动的诱因,或者说大人可以成为一本摊开的书,供孩子学习,然后让孩子把自己的事做好。如果大人愿意承担起适当指导孩子的任务,就应该在目不转睛的孩子面前安静而缓慢地示范,以便孩子能看清每一个动作细节。

如果大人不这样做,却按照自己的习惯快速做动作,那么不但达不到鼓励和教导孩子的目的,而且会不自觉地通过心理暗示的力量,以自身的快节奏行为方式抑制孩子的心灵。

不仅人,甚至能通过感官感觉到的物体,似乎也具有一种独特的吸引力,能对孩子产生强大的暗示影响,像磁铁那样吸引孩子表现出各种行为。李文教授曾拍摄过一部非常有趣的关于心理实验的纪录片,可以说明这个观点。该实验旨在辨别在蒙台梭利学校受教育的智障儿童与正常儿童对相同物体的不同反应。两组儿童的年龄和所处场景都差不多,实验开始前,工作人员在一个房间的桌子上摆上许多不同物品,包括一些我们为儿童专门设计的教具。

纪录片的头几个镜头,是一组儿童走进房间。面对这么多五颜六色的物品,这组儿童充满了好奇,很快便沉醉其中。从他们轻快的动作和活泼的笑容可以看出,面对这么多不同的物品,他们非常快乐。每个小朋友都拿起一样东西把玩。一会儿,他们放下手里的物品,又开始找别的物品玩。他们不断重复这一过程,一件物品玩腻了,就去玩另一件。

镜头开始切换,另一组儿童走进屋子。与前一组不同,他们步伐缓慢地走进来,并不时停下脚步东张西望。几乎没有人去拿桌上的物品,而是拥挤在一起一动不动。纪录片就在这样的场面中结束了。

现在要问的是:哪一组是智障儿童,哪一组又是正常儿童?其实,那一组精力充沛、轮番换物品玩的孩子是由智障儿童组成的。可是观众看完纪录片留下的印象,却是这一组“智障儿童”比较聪明。这是因为,一般人都认为有朝气、经常露出快乐表情的孩子应当很聪明。

在这部纪录片里,我们看到正常儿童静静地站在一旁,很长时间都凝视着某个物体。他们动作沉着而谨慎,加之善于用心思考,足以证明他们是正常儿童,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李文教授的实验结果与普通人的传统观念相违背。因为在正常环境里,聪明的孩子活泼好动,像纪录片中的智障儿童那样。可是在学校里,正常儿童的表现却与此相反。他们行动缓慢、经常若有所思,但他们的动作却在接受自我的控制和推理的指引。所见所闻的一切同样能够刺激他们的神经,但他们有能力控制所获得的印象,因此能针对事物形成自己的独特看法。这也使得自控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更显价值。儿童应当善于支配自身担负运动功能的器官,而不是盲目地随意乱动,这一点非常重要。

正常儿童同样会受到感官的刺激,但并不仅仅限于此。他们还会运用思考能力指导自身行动。时间久了,他们将学会将注意力集中在某个物体上。这种内在力量和外在行为均能集中于单个物体的现象,其实就是儿童内心想法的外在表现。

按照自己的想法移动身体,是十分正常的行为。只有受到自律意识的指引,人才会做出有条理的外在行为。缺乏这种自律意识或内在的纪律性,人便无法控制自身行为。这种人将被他人的意志支配,或者像大海中漂泊不定的船儿那样,身不由己地被外力左右。人身上本能的意志力可以在艰苦的环境中培养,但这个培养过程往往会受到外力的阻挠。倘若果真如此,则表示此人的人格不再健全;如果这种事发生在孩子身上,那么他将失去健康发展的良机。这犹如一个人乘坐热气球,降落在一片沙漠上,结果气球被狂风吹走,只剩下他孤零零地在沙漠中迷失。他既找不到热气球,也找不到任何可以带他离开沙漠的工具。如果一个人从小就不得不和大人刻意施加的影响苦苦争斗,那么他长大后很可能会变成这个“在沙漠中迷失的人”。尽管身体已经发育成熟,他的心智却仍然有缺陷,没有得到适当发展,从而丧失了行为的自主性。即便长大成人,他仍像小时候那样,成为外力压抑的牺牲品。(玛利亚·蒙台梭利)

chapter 4 留意恰当的管教时机

当孩子被一本书、一个游戏或其他事情吸引、正在全神贯注的时候,大人应尽量避免叫他们。“我叫孩子过来的时候,他为什么不来?”每个星期,我总有一两次听到苦恼的家长问我此类问题。来自全国各地的此类“申诉”不断,可见各地的家长都对不听话的孩子束手无策。我想,一定是孩子天性中的某个特点或者父母管教方式中的某处失当,导致年幼的孩子拒绝来到父母身边。事实上,每个训练有素的幼教工作者都知道,孩子通常不会放下手头的“要紧”事,跑到叫自己的人面前。有个家长认为,孩子听到大人的召唤时,应当立即来到跟前,不管他正忙于做有趣的事还是专注于好玩的游戏。这个家长理应想到:孩子什么时候应当展示出不受外力支配的独立性?还有一个问题:倘若孩子独立能力增强,开始违拗家长的命令和劝告,究竟是对还是错?

根据我的观察,现在的孩子在听到大人召唤时,不再像以前的孩子那样迅速来到大人面前了。二、三十年前的孩子,不像现在的孩子那样穷于应付各类活动,甚至超出了学习能力的极限。他们不像现在多数孩子那样,受到汽车、电话、收音机、令人兴奋的电影以及其他五花八门的事物影响。

不少父母给我来信,抱怨孩子不听从管教,同时向我咨询解决办法和管教心得。其实,这些家长的童年要比现在的孩子经历的童年简单得多。现在的孩子有太多的知识、信息需要吸收和消化。最重要的是,过去的家长不会时不时叫唤孩子,更没有那么多闲暇时间在孩子身上小题大做。过去的家长要承担所有家务活,因此叫孩子过去的时候,通常就是需要帮忙的时候。这时候孩子知道,一旦家长呼唤,十有八九应当立刻回应,晚了就会出问题。新时代酝酿新模式

如今,孩子在听到你们的呼唤时,不需要马上跑到你跟前。因为通常情况下,你并不是忙于严肃而必做的正经事。与你的父母相比,你有更多时间陪伴在孩子身边。你的命令和要求中缺少那种强制性的腔调,没有你父母当年对你提出的要求那么紧迫。另外,你过去正在做的事,也没有现在的孩子所做的那么具有吸引力。

你一定能够感觉到,今天的大人已经不像25年前那样,经常将服从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来。孩子的伙伴同样不会在听到呼唤时放下手中的事情或游戏,风一般地跑到他们父母面前。家里、街上甚至学校中的氛围,都在培育一种独立自主、拒绝权威的特质。当你认为你家的孩子“行为反常”时,应当把这一点考虑进去。他和别人相比并无不寻常之处,因此,当你要求他做不同的事情时,他也在坚持做他自己的事。问题的心理诱因

如果你正在津津有味地看书,你能转移注意力或留意别人说话吗?如果你正在厨房里忙碌,孩子让你帮忙修他的自行车,你是否会立即放下手头的事跑到他那里?如果你沉迷于一局桥牌游戏,孩子临睡前要你到床边讲个故事,你是否会立刻放下手中的桥牌,到孩子那里去?如果孩子随时准备放下正在做的事,随时回应另一个人的邀请、建议和要求,这对他内在素质的培养有多大帮助?父母一般都希望孩子能培养出一种重要的特质——专注。老师发现学生最常见的毛病是不专注、开小差,容易受形形色色的外在事情于扰。只要有人邀请他们参加游戏、比赛或者去爬山时,他们便立即放下手中该做的事。意志薄弱的人无法做到专注,因为他们对外界的半点风吹草动都会做出反应。这可能是他们无法持续而稳定地掌握任何工作技能的原因之一。

孩子不应当对父母的召唤充耳不闻,但也不必对他人的命令或建议言听计从。遗憾的是,幼小的孩子无法天生区分出监护人、顾问、引导者、管理者和旁观者之间的区别。那么,父母该如何锻炼孩子了解这几种角色之间的区别呢?命令孩子要简短中肯

当孩子被一本书、一个游戏或其他事情吸引、正在全神贯注的时候,大人应尽量避免叫他们。倘若确有必要,大人应该亲自来到孩子身边,在确定把孩子的注意力从正在做的事情上转移开之后再提出要求。无论何时,大人在必须召唤孩子做事时,都应力避出现孩子由于不得不中止手头的事而倍感扫兴的现象。

此外,叫孩子前来时,孩子要真切地前来,不能开“说了不管用”的先例。一旦他不听召唤而你又原谅他,那么就为日后违抗命令打开了方便之门。如果母亲一天召唤孩子的次数不超过两、三次,同时每次叫孩子都能得到回应,那么在孩子长大成人的过程中,父母在管教方面的阻力就会很小。不过也要把握一条原则——假如孩子正沉浸在游戏或学习中,家长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呼唤他。我们需要牢记的是,专注是孩子身上值得培养的内在特质,所以在给孩子下命令时一定要掌握好时机和方法。更重要的是,如今的美国社会倡导个体性、独立性和主动性,蔑视柔弱温良和奴颜婢膝。只要你发出命令,就一定要要求孩子不折不扣地执行。当然,不要仅仅为了显示权威或者检验孩子对你是否尊重而发号施令,而应当设身处地地为孩子着想,或者以建立家庭行为规范为出发点。(欧施亚)

chapter 5 拓展孩子心灵的原则

父母应当为孩子量身定做一个恰当的环境,要为他们营造一个适宜的生活环境和游戏环境,做到了这一点,我们就会看到他乐呵呵地成天忙个不停,看着他自己脱衣服,在自己的小床上躺下睡觉。

对身体的呵护往往有清晰的规律可循,但是照料心灵的规则却有待人类去挖掘。孩子不只需要食物,当他独自做完一件事情时,所获得的成就感会让他欣喜不已。这时候,我们能深切体会到孩子的内心需求。我们必须采取各种方式,使孩子的心灵得到健康发育。现在的多数玩具都不能给孩子的心灵带来启迪和激励,我相信这样的玩具总有一天会从市场上消失。不妨看看过去几年来的改变:儿童玩具变得越来越大,洋娃娃大得和小女孩几乎一样高,而且与洋娃娃配套的一切物品如床、柜子、炉子等,也比过去大了不少。

可是小女孩并没有因此而高兴起来。

假设玩具越做越大,有一天小女孩便会成为洋娃娃的竞争对手,想将洋娃娃的小床和小椅子都据为己有,最终洋娃娃会被她抛弃。如此一来,小女孩便会“鸠占鹊巢”,高兴地使用那些原本让洋娃娃用的东西。然而,这些有用的东西却会带给她一种全新的、真实的生活,而只有在这种真实而不虚幻的生活中,她才能感到快乐,才会健康成长。

父母应当为孩子量身定做一个恰当的环境,例如,一个由他专用的小洗手池、几张儿童椅、一个他能拉开柜门并且带有抽屉的小柜子、一些他能用得了的常用物品、一张小床和一块惹人喜爱的毛毯(孩子能自己折起和摊开,以便钻进毯子睡觉)。要为他们营造一个适宜的生活环境和游戏环境,做到了这一点,我们就会看到他乐呵呵地成天忙个不停,看着他自己脱衣服,在自己的小床上躺下睡觉;看着他轻轻擦去家具上的灰尘,把东西收拾得井井有条;看着他主动要求自己穿衣服并且注意饮食。孩子不再胡搅蛮缠、调皮捣蛋,反而表现得既柔顺、又亲切、听话。

新的教育方法要求家长为孩子准备一个适于发展的宽松环境,并且大体承认孩子天生就爱劳动、守规矩。家长要善于观察孩子在心理成熟时有哪些迫切的需求,这是呵护孩子心灵的重要方式。的确,孩子心灵的发育最为重要,这也是进行新教育的基础。

下面我借此机会列出几条原则,以帮助父母创造出教育孩子的最佳方法。

1.尊重孩子表现出的合理行为,并且试着去了解这些行为。这一点至关重要。

2.尽可能地满足孩子的动手欲望,引导他独立锻炼动手能力,而不是处处帮忙、事事包办。

3.注意加强与孩子的关系,因为他们比大人想象得更敏感,且更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玛利亚·蒙台梭利)

PART 2 赏与罚的原则

把大人的意愿强加在孩子身上是无济于事的。惩罚再多,也不会带来长期的服从。如今的孩子为维护自身的“利益”,愿意接受各种严重程度的惩罚。从大人的角度看,迷惑不解的父母总是错误地希望惩罚始终有效,却认识不到他们采取的方法其实根本行不通。从惩罚中大人充其量只能获得短暂的效果。

chapter 6 奖赏与惩罚

我敦促老师立即停止那些不适于孩子的奖励和惩罚,并要求他们以身作则,引导孩子将注意力集中在正在做的事情上。

一个新生儿诞生了,他在精神上绝不像人们通常想象的那样无助且无力。一种崭新而庄重的尊严感将随着婴儿心灵的自由油然而生。从此,孩子会对自己拥有的东西兴致勃勃,也会对那些曾经吸引他的外在诱惑保持沉默。我曾像其他人一样,相信教育者有必要借助一些物质奖励来激发孩子,认为应当先激励幼儿基本的情感需求,如食欲、虚荣或自爱,以便培养他的劳动态度与和平理念。后来我惊讶地发现,有些孩子根本不理会这些低层次的赏罚刺激,仍然保持着端正的品行。于是,我敦促老师立即停止那些不适于孩子的奖励和惩罚,并要求他们以身作则,引导孩子将注意力集中在正在做的事情上。

然而,世上没有什么事比要求老师或家长放弃旧习惯和传统偏见更加困难。

有个老师对我的教育理念很感兴趣。趁我不在场,她准备在蒙氏教室中部分运用(或者说试验)自己的教学方法。有一天,我不打招呼地到她所在教室巡视,看见她班里最聪明的那个孩子胸前戴着一枚硕大的银质十字架,而另一个孩子被要求坐在教室中间的一张椅子上。

一个孩子受到奖赏,另一个孩子却遭受处罚,我静静地注视着。戴十字架的孩子从自己的小桌上拿东西到老师的讲桌上,不停地来回走动,十分忙碌并且神情专注。他多次经过坐在椅子上的那个受罚男孩的面前。一次,十字架恰巧掉在地上,受罚的男孩捡起它仔细打量,然后对这个男孩说:“你知道你掉了什么吗?”后者转过头,满不在乎地看看这枚十字架,表情似乎在说:“别打扰我,忙着呢。”随后他开口说:“这东西对我有什么用?”受罚的男孩平静地问:“对你没用?”接着他说:“如果是那样,我把它戴上好了。”对方回答:“好啊,好啊,你戴上它吧!”从语调中听出,他的意思似乎是:“谁在乎那玩意儿!只要别烦我就行。”椅子里的男孩缓慢而小心地把十字架挂在胸前,仔细凝视片刻,然后伸开双臂,惬意地坐到椅子上。奖赏总能让受罚的孩子得到满足,专心致志的孩子却对此不在乎:他的满足感来自于工作。

有一天,我带一位女士探访附近的一所儿童之家。她一边称赞着孩子,一边当着我的面打开一个小盒子,并从中取出几枚小小的铜质奖章。这些用红缎带系在一起的奖章闪闪发光。她说:“老师会把这些奖章挂在最懂事、最聪明灵巧的孩子胸前。”由于当时我无权要求这位女士采用我的教育方法,于是便默不作声。这时候,老师走过来拿起盒子,正在此时,坐在第一张桌子旁边的一个4岁男孩皱起眉头表示抗议,并且反复地大声说:“不要给男孩!不要给男孩!”

这样的场景多么引人深思!虽然这个小家伙受教育不多,但已经知道自己是教室里反应最敏锐的孩子。他受不了这种奖励方式的侮辱,又不知道应该怎样进行辩护,只好当场指出自己是男孩的事实。

说到惩罚,我们经常发现自己在面对一群爱惹是生非的孩子时,不管怎么训斥、央求或劝说,他们都不会听话。请医生给他们做检查的结果是一切正常,什么毛病也没有。没办法,我们便在教室的角落里放一张小椅子,罚调皮捣蛋的孩子坐在椅子上,把他孤立起来。同伴都能清楚地看见他因受罚坐在那里,而我们则会向他提供他想要的东西。这种隔离方法总能成功地让孩子安静下来,比老师的训斥要有效得多。此时,孩子终于悟出了和他人相处的好处,而且希望像周围的孩子一样有行动自由。通过这种方法,那些最初在我们看来离经叛道的孩子慢慢都学会了自律。多数时候,孤立的孩子是“享受”特殊待遇的对象,似乎生了病或者孤立无援。每次我走进教室,都会先走到这样的孩子身边,并且用对婴儿说话的口吻与他交谈。之后我再面向其他孩子,对他们做的事表现得饶有兴趣,好像他们都是大人一样。我不知道被孤立的孩子发生了哪些心理变化,但他们的转变的确真实且持久。事后,他们都为自己的言行骄傲,并且从心底对老师和我保持一份柔情。(玛利亚·蒙台梭利)

chapter 7 错误与改正

应当懂得,把大人的意愿强加在孩子身上是无济于事的。惩罚再多,也不会带来长期的服从。如今的孩子为维护自身的“利益”,愿意接受各种严重程度的惩罚。

蒙台梭利很早就从她对孩子的观察中发现:惩罚并不能迫使孩子改正错误。用消极的方法引导出“积极”的言行是行不通的。对行为不端的孩子,应该让他远离平时的伙伴、静静地呆在一旁,或者与老师坐在一起。这种将孩子孤立起来的做法,在蒙台梭利学校里似乎行之有效,可是在家里效果如何呢?

蒙氏教学法中最不为人知但却相当重要的一环,是大人对错误以及改正错误的态度。请注意,这里讨论的内容只与态度和行为的纠正有关。

在传统的管教方式中,对孩子的教育和培养受两条绳索牵引,这两条绳索是奖赏和惩罚。大部分家长认为,批评孩子和责令孩子改正错误是他们的首要任务(幸好他们采取的方式多半都比较温和而且不乏建设性)。他们视错误为洪水猛兽,因此不惜一切代价避免孩子犯错。许多大人还努力将自己裹在严密的保护网之下,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以免因出错而成为孩子效仿的反面典型。如果不慎犯了错,也必须谨小慎微,绝不向孩子认错,因为他们觉得大人的形象高大、有力,在孩子面前应当始终保持完美。大人看待错误的态度对孩子的成长影响极深

我们都见过被大人瞧不起的孩子因此变得害羞、沮丧和恐惧。因为孩子事先就判断自己“做不好”,于是“索性不做”,对错误的恐惧感会伤及孩子的心灵。我们必须对孩子加以肯定,从而让孩子觉得自己是家里不可或缺的成员之一。不要让孩子独立久坐,沉迷于电视或游戏,或者将他放在一边,无视他的存在,而是要让他参与家庭生活,无论何时何地(例如,在家中、在户外、在运动时)。大人的这种态度会让孩子得到满足,让他觉得自己很重要。4岁大的孩子都能自己铺床叠被。如果他达不到你的标准,或者你觉得哪儿不对劲,你可能会走过来说:“天呐!瞧这里有多乱。你都做了些什么?”如果是这样,你就毁了孩子,因为你破坏了他的热情和活力,毁掉了他做好这件事的愿望。下一次,他也许会胆怯地站到一边说:“妈妈,还是你来吧,我不知道怎么做才好。”假如你换一种方式来处理,把你感觉到的不对劲、不满意埋藏在心里,等到下次换床单时说:“要换床单了,来,让我们再来试试吧”,并且再次向孩子示范正确的做法,那么你就掌握了蒙台梭利教学法的精髓。我们坚决反对将孩子的缺点“一棍子打死”,毫不掩饰地指出:“这是错的”或者“你做不好这种事”,而应把他这次的不足记在心里,并且再次作出示范。请记住,无论什么事,别人第一次向我们示范时,我们并非都能立即能掌握要领。应该和颜悦色地面对孩子的错误,允许他通过亲自动手一步步改正,这是蒙氏教学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设定合理的行为界限

另一条重要原则是——大人要为孩子设立合理的行为界限,并且坚持原则。大体来说,孩子都喜欢有人引导,也感激别人示范,只要我们适时地给予鼓励和帮助,他们就能充满活力、生气勃勃。但我们只应营造环境、不失时机地引导,不能事事包办、代替。当我们和孩子友好相处时,我们就成了他们的朋友,有权利说“不”而不必吼叫或生气。我们可以说:“你不能要这个,但是可以要那个。”或者说:“让我们等会儿再来做这件事。”同时,我们必须对同样的事物坚持同一个标准,不能对同一件事今天说“可以”,明天却说“不行”。是的,在不同的场合搞“双重标准”,这一点可以理解,因为我们是人,有自己的情绪,但家庭管教方针最好能和学校的教育相一致,那样孩子才不会生活在两个世界里。如果某一天你对某件事哈哈大笑,觉得有趣极了,另一天孩子做了几乎同样的事,你却莫名其妙地发怒,孩子将会无所适从。孩子的确需要限制,但我们也需要遵守明确的管教原则。

我们给孩子自由,却常常误解自由的真谛。有人说:“蒙台梭利教学法不适合我。在那些教室里,孩子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们给孩子的自由太多”;还有些人说:“我有些看不上蒙氏教学法。在那里,孩子必须遵循事先规定好的一种固定方式,说实话,那太严格了。”其实,这两种看法都不对。我们确实在给孩子自由,这种自由不是没有限度的。比如,孩子在教室里活动的自由包括可以坐、走、躺以及伸展四肢等。我们给孩子选择的自由、时间上的自由,他们能自由选择一种短期或长期的工作任务。我们既让孩子独处,也让他自由地与其他孩子交往。我们给予的这些自由不超出一定限度,而这种限制又是明确而坚定的,譬如孩子绝对不能于扰或伤害他人。孩子在家里的情况也一样。不过,如果你给孩子的限制,是在以你占据优势的统治地位基础上设立的,那么这种判断会被孩子接受,并融入他们的生活中,成为其行为准则的一部分。孩子恪守这些准则,静候并希望有朝一日也成为像你那样拥有特权的大人。要看到,如今我们的整个社会结构都已经变了,孩子已经获得了和大人平等的社会地位,大人不能再有挥之不去的优越感,我们凌驾于孩子之上的权力正在消失。而孩子对这一现实心知肚明,从而拒绝承认大人的优势地位。

应当懂得,把大人的意愿强加在孩子身上是无济于事的。惩罚再多,也不会带来长期的服从。如今的孩子为维护自身的“利益”,愿意接受各种严重程度的惩罚。从大人的角度看,迷惑不解的父母总是错误地希望惩罚始终有效,却认识不到他们采取的方法其实根本行不通。从惩罚中大人充其量只能获得短暂的效果。当同样的惩罚方式不得不再三运用时,此类方式无法奏效的事实便会越发明显。

动辄惩罚只会使孩子的反抗和挑战意识越来越强烈。有些孩子小小年纪便开始走上一条挑战权威、反抗父母的可怕道路。

6岁的瑞塔整个早上都在吵闹。她拒绝吃早点,被妈妈骂了一顿;她和4岁的妹妹打架,妈妈罚她回自己房间思过半个小时;她把花木连根拔起,妈妈大怒并且威胁要揍她屁股;她把邻居家的小猫绑在晾衣绳上,差点儿使猫儿窒息而死,妈妈罚她老老实实地坐在厨房里的一把椅子上;最后,她把午餐喝的牛奶扔在地板上,对此,妈妈把瑞塔拖到自己的房间,狠狠地打了一顿,并且让她中午剩下的时间内都呆在房间,哪里也不许去。1个小时之后,一切恢复平静,妈妈心想瑞塔可能睡着了,于是便去房间探望。她又惊又怒地发现,卧室窗帘上所有能够得着的地方,都被瑞塔割成了一缕缕的布带。妈妈不知所措地大叫:“哦,瑞塔!我该拿你怎么办?”

瑞塔的大胆行为掩盖了她的挫败感和气馁情绪。她的所作所为似乎在说:“我不是不好吗?至少我还能向你显示我的存在。”后来,当妈妈一再惩罚瑞塔时,瑞塔终于以极端的行为回击:“如果你有权伤害我,我也同样有权伤害你!”一个可怕的反击和报复过程随之愈演愈烈。妈妈越是惩罚,瑞塔就越是反抗,这就是惩罚带来的恶果。令人“遗憾”的是,孩子比大人更容易恢复体力,而且更为坚韧不拔。无论在筹划、技巧和耐力上,他们都不输给自己的父母。结果是父母到达忍耐的极限,发疯般地摇头并且痛苦地呼喊:“上帝!我不知道该怎么做!”

肉体上的惩罚或者唯我独尊的想法(如“听我的话,否则便怎样怎样”),需要用一种互敬和协作的意识来取代。虽然孩子不再处于弱势地位,但他们既没有受过训练也没有经验,因此,仍然需要我们的管理和领导。优秀的领导者能够感化和激励身边的追随者去做合时宜的、得体的事情,家长也应当如此。假如孩子知道我们尊重他们,以平等的态度对待他们,让他们有平等的权利自主决定做什么,那么,他们便愿意接受我们的领导。用力打孩子是对其人格尊严的极大侮辱,而妈妈的尊严也在打完孩子之后(尤其是她事后如果感到内疚)荡然无存。应该看到,孩子的挑衅行为有时候是其所追求目的的一部分,他们要通过挑衅来证明自己“坏”,或者将我们卷入一场权力之争,或者想对过去的“不公”作出回击以求“平冤昭雪”。此时家长如果惩罚他,便恰巧与他的想法不谋而合,不自觉地落入他精心布置的“陷阱”。

身为父母,我们要学会采取更为有效的方法,激发孩子的内在渴望,使他能主动满足指令中包含的各种要求。我们要营造一种彼此尊重、互相包容的氛围,并且让孩子有机会学习与人和睦相处的艺术。在做这一切时,用不着炫耀权力,因为权力会导致反叛,同时也与教育孩子的初衷格格不入。

然而,如果我们打起精神、尝试以疏导法来教育孩子时发现自己仍被激怒,以至于仍然要惩罚或责骂孩子,那么我们应当老老实实地承认:此时的我们是在宣泄挫败情绪,从而揭开“为了孩子好才惩罚他们”的谎言。事实上,世上没有人能十全十美,多数时候,我们的行为表现证明我们只是普通人,而不是教育家。最好的办法就是对自己的脆弱心理一笑了之,然后继续朝着更富有建设性的目标努力。

妈妈给8岁的比尔1块钱,让他去买面包,于是比尔走进超市。在超市外面再次相遇时,妈妈让比尔拿出找回的零钱。比尔大怒:“你怎么能找我要那些零钱呢?”妈妈问:“怎么啦比尔?我需要那些钱。”小男孩愤怒地将找回的零钱统统倒到妈妈手上,快速地高声说:“我真不明白,我明明帮了你的忙,不是吗?”妈妈困惑地注视着比尔,说:“是的,你的确帮了我的忙,儿子。”他们走向汽车时,比尔身体的每一根线条都流露出愤恨。

假如某个孩子必须受奖或受罚,那表示他还缺少自我引导能力,需要大人的帮助。可是,假如孩子的所作所为处在内在动机的控制和支配之下,那么大人附加的奖励和处罚就显得多余甚至有害,它们只会剥夺孩子心灵的自由。(玛格丽特·华塔克)

chapter 8 吸收性心灵的本质

其实,孩子并不需要大人以礼物来换取他们听话,而是真心想让大人满意。孩子之所以表现出良好的行为,是因为他渴望归属、愿意为团体出力、乐意和人合作。

为好行为而奖励孩子,就像为不端行为而惩罚他们一样,会影响他们对事物的看法。两者都缺少对孩子的尊重。在彼此尊重的平等关系中,完成一项任务是因为它必须完成,完成任务的满足感来自两个人精诚合作、和谐一致,不像比尔和他妈妈那样。不过,比尔对自己的行为有益于家庭这一事实毫无意识,相反,他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当他“这对我有什么好处”的想法遇到“什么也没有”的回应时,便表现出愤怒和不满。这是多么令人震惊!比尔对事物的看法非常狭隘,有局限性。内心的社会责任感被他的这一错误想法扼杀了,他以为只有索取才能为自换争来应有的位置,只有当做好事得到某种回报时,他才会有归属感,才会感到心理平衡。为什么要孩子把于家务活当成有酬劳动呢?他们住在家里,衣食由家人提供,享有每位家庭成员都有的特权。倘若他们确如自诩的那样与其他家庭成员地位平等,那么对于担负劳动任务就责无旁贷。但由于大人对孩子“悬赏”,孩子便认定只有得到了好处才值得去做事。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可能培养出责任感。过于强调“对我有什么好处”的结果,是我们不得不用尽各种奖励手段,但可悲的是,任何奖赏都欲壑难填。

孩子应该分担和分享家里的一切悲喜、一切杂务。他们也应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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