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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30 22: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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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敏

出版社:河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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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武的北海

苏武的北海试读:

涵养

亚冉走出小区,满心喜悦,刚拉开车门,却发现忘带睡衣了,便又匆匆折回去取睡衣。

亚冉要去省城领奖。他们家获了个省级“五好家庭”奖,在这个只有三万人的小县城,亚冉一家人几乎全成了焦点人物。

这要归功于亚冉。亚冉是个有涵养的女人,肩上挑着女镇长的重任,还常去给瘫痪的婆婆擦澡洗脚;女儿去年以高出分数线三十分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曾一度被认为是神童。镇上人见了亚冉,都纷纷向她竖大拇指,说她善积得好,能活过一百岁。

从小区门口到她家还有段距离,她大步流星朝家的方向走。

开门。直奔卧室,却发现卧室门反锁了。门外遗落着一双拖鞋,塑料的,紫红色。那双拖鞋一前一后,零乱地散落着。有一只底朝上,像是被主人的脚后跟重重地摔了一下。拖鞋似乎还留着主人的体温,看来,她前脚刚走,这双鞋就进来了。

她太熟悉这双拖鞋了,它们不止一次跨进这个门槛,从春末到夏初,拖鞋和它的主人至少来过十次。昨晚,这双拖鞋被女主人趿拉着,走了进来,送了一篮子刚刚出锅的热馒头。她和拖鞋的主人一直是好朋友。

亚冉一手抓着门把手,紧紧地,轻轻地唤了一声:“阿楠!”见里面没应声,便顿了一会儿,然后,转身,悄然下楼。

走下楼梯,她发现同单元朝东的那家房门还留着一条缝。她的眼睛不由自主地朝里面瞥了一眼,但什么都没看见。亚冉知道里面没人,人正在她的卧室。

一切发生了却跟没发生一样。亚冉上车,跟司机有一搭没一搭闲侃,尽管她的头木木的,却装着极为镇静,设法不要让人看出破绽。

颁奖会开得并不长,只开了一个下午,但很隆重。她被请到灯光闪烁的舞台上,接受奖杯和鲜花。男主持用浑厚的男中音朗诵她的事迹。那些赞美之词让她听出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她觉得仿佛在听自己的悼词。

晚餐是庆功宴。她选择离开。一路上,她想,早知道自己不在省城过夜,干吗要回去取睡衣呢?如果不折回去,什么都没看见,那样,这会儿折磨的就不是自己。毕竟眼不见为净。亚冉又回到她离开不到十二小时的家。

客厅里没开灯。丈夫张一楠正坐在沙发上,电视音量小得几乎听不见。张一楠两眼空洞地盯着有图无声的电视。想必他一定刚刚看过中午的新闻。

他站了起来,又坐下,坐下,又站起来,试图找话跟她说,但最终闭了嘴。

终于,他开了口:“早上你走后,又回来过?”他不敢看她。她盯着他,说:“回来过。”他想要解释什么,嘴巴就被亚冉手里的一疙瘩馒头堵住了。

这是亚冉拒绝丈夫张一楠的一贯方式。张一楠最不喜欢看亚冉上镜头,上镜频率一高,他就失重。一失重便找碴儿谩骂,无缘无故地谩骂。亚冉不打口水战,就抓来一个馒头,堵他的嘴。他嘴一张,她就塞进去一疙瘩馒头。他骂得有多快,她塞得就有多快。塞着塞着,他就不骂了。他喜馒头这口儿,塞进嘴里的馒头舍不得吐,就全咽下去了。

可这次,他把亚冉塞进去的馒头全吐了出来。“喂———阿楠” !她唤了他的乳名,“明天一早贾书记要陪省文明办的领导和市里的领导来我们家,开个座谈会,还有省市电视台的记者。他们要拍一个《 爱心永恒》 的专题片。”她停顿了一下,把那个“五好家庭”的奖杯往他手上一塞,又补充了一句,“人家指名要专访你!”他立在客厅中央,一动不动,像一截木桩。那个奖杯在灯光下,亮得刺眼,握在他手中,沉甸甸的。

苏武的北海

苏武从匈奴人的帐篷内睁开眼睛的时候,才知道自己夺刀自刎未遂。他看见帐内帐外除了毛茸茸的羊群外,几乎一个人影也看不见。

羊又胖又乖,发出温驯的叫声。

他走出毡房,四周静默。大漠黄昏来临时就是这个样子,如同死亡一样寂静。他依然看不见人的踪影,这意味着黑夜即将降临。

远处影影绰绰有一些绿色的小灯笼晃动着,在一点点朝他的毡房靠近。苏武知道那是胡狼的眼睛在黑夜中闪光。

羊群不停地往毡房靠近,很快挤成密密的一团。他把羊群赶进毡房,抓起一把铁叉,等着胡狼的临近。

铁叉捅在胡狼身上,软软的,又很犀利,听着狼临死的哀号挺过瘾。胡狼来得正是时候,恰好解除了他进入胡地的寂寞。

胡狼实在太多,赶走了,又来了,杀不尽也赶不退。他几乎和胡狼对峙了一整夜。

天亮时狼群退了。他出门查看。被他叉死的胡狼有十来只。他惊喜了一阵子,同时更让他惊喜的是有好几只母羊竟然在他的毡房里产下了小羊羔。

苏武觉得生活一下子有趣了一些。他把刚刚出生的小羊羔抱在怀里。羊温暖着他,他也温暖着羊,心想,为了这些羊,他也应该活下去。

夏天到了,羊群繁殖生长很快。大点的和肥点的羊,多数被匈奴的驼队拣出来带回遥远的胡人集中地,留下一些小羊,让他继续放牧。

他带着小羊们向水草肥美的贝加尔湖迁徙。贝加尔湖很大,大得跟海一样,蔚蓝得像天空,清澈得像宝石,一眼望不到尽头。大雁、灰鹤、鹧鸪和不知名的野鸟成群飞来,在湖边栖息产卵。

湖里的鱼儿大而肥美,稠密得见人都不会躲避。一些狼和狐狸都等在岸边,面朝湖水,张大嘴巴,那些太过肥胖的鱼儿竟会自觉地跳进它们嘴里。沙堆上、草丛里,遍地都是鸟蛋,随便捡一些,炒着吃,味道不知该有多么鲜美!绿油油的草甸一望无际,各色花儿竞相开放。

秋天的时候,匈奴提坦王子围猎北海,见此处地域辽阔,湖如大海,奇禽异兽竞相出没,不胜欢喜。他与苏武一见如故,频频造访召见;还跟苏武学会识汉字、说汉话、习汉礼与对弈;如是,竟留滞北海三载。

提坦王子在北海期间还派士兵替他修缮毡房,不仅如此,冬天到来的时候,提坦王子亲自送来了两位胡地美女,说是送给他暖脚用。那两个女人名正言顺地成了苏武的妻子。她们温柔体贴,挤奶,煮饭。苏武有掉进温柔之乡的感觉,跟着两个妻子学会了着胡服,讲胡语。他们一同放牧,还弹着马头琴,唱着匈奴民歌,跳着奔放的舞蹈。反正山高皇帝远,地老天荒,他们无拘无束地生活着。后来,他们生下了一儿一女,生活不再有漫漫长夜,也不必凝望惨淡星斗,掐指头算着苦苦煎熬的日子。

苏武也正是在这期间对羊的繁殖产生了兴趣。曾经,匈奴王亲口告诉他说,等到他养的公羊产了崽,就放他回汉朝。他是个不服硬的人,也便是从那时开始,苏武异想天开地着手培养公羊产崽。他经过九次实验,培养出的母羊已经长出了两寸长的角。他估摸着,不出五年,他的盘角“公羊”将会产下羊羔来……

不过,据说,那些将要产崽的公羊被苏武和胡女生下的儿子一箭射死了,苏武伤心了一阵子,又开始着手育养新一批能下崽的公羊。

…………

汉昭帝派出的寻访使团想尽千方百计,从匈奴人的嘴里套出了苏武还活着的消息。他们回来后,一五一十地向汉昭帝报告了苏武在匈奴的全部生活过程和细节。

汉昭帝仔细听完他们的汇报,恍若听梦。突然,他一阵哈哈大笑,笑毕,把捂着肚皮的双手往案几上狠狠一拍,说:“莫非苏武过得比朕还自在不成?赶快把苏武给朕召回来!”

开悟

猎人选了一片空地,将背在背上的草帽高高抛向空中,趁其旋转下落的瞬间,用枪将其击落。多年来,他一直用这种方法训练枪技。

也许是杀气太重,也许是枪声太响,一群正在树枝间嬉戏的猴子发出一阵狂叫,惊慌地四散而逃,一只离群的母猴穿过树丛,蹿上崖边的一棵松树上。

那是一只母猴,它毛发蓬乱,瘦骨嶙峋,怀里抱着一只小猴,小猴毛皮光滑,圆滚滚的。

母猴弓着腰,一手攀上一节树枝,眼神里闪着凶恶与憎恶,嘴里发出凶狠的哀叫。它的头、尾巴不停转动,身体本能地向后躲闪。

母猴找到了一处停歇的地方,蹲下来,环顾四周,神色慌乱,它已无路可逃,一边是猎人,一边是绝壁。它收回绝望的眼神低头看怀里的小猴,它的眼神满是哀怜。猎人看着母猴,以猎人惯用的动作缓缓地举起猎枪,瞄准蹲在离他不远的树杈上的母子猴,尽管他心里对母猴没有敌意。他对弱小的动物向来兴趣不大,何况是一只猴子。他只猎大而凶猛的动物。

猎人一直以枪法高明而骄傲。他猎获了不少给他带来经济效益的动物,那些小而零碎的动物入不了他的眼。也许从祖先那里遗传了猎人的血统,他总是百发百中。他碰见过九只金钱豹,猎获了九只。猎获豹子是为了获取豹皮,他的家境便因了那些豹皮而殷实富足起来。

这天,阳光很好,他扛着猎枪,带着愉快的心情进山,希望能再碰见一只他盼望已久的金钱豹,尽管这样的好运很久未遇,但也丝毫不影响他的情绪。他喜欢在心情和天气一样好的状态下练练枪法,这是他人生最大的嗜好。

母猴将小猴往身下搂了搂,用它大而棕红色的眼睛忧伤地盯着猎人。它那双如同人一样的眼睛露出两股神情,那神情似乎在说: “别那样,猎人,我要给孩子喂奶,请你耐心等一等……”

小猴被母猴严严地捂在身下,只露出了一个小小的脑袋。猎人盯着母猴,母猴盯着猎人和猎人手里的枪。

其实,猎人内心邪恶的念头已经没有了,他只是想跟母猴玩一玩,吓唬吓唬它。它怀里有孩子,跑不脱,又一动不动,正好是个最好的靶子。

他第二次举起枪,给母猴扮了个鬼脸,假装瞄准,轻扣扳机,缓缓地加重,然后一扳到底……

母猴的眼神变得越发凌厉,嘴里发出可怕的吼声。它又一次看了看怀里的小猴,突然举起一只前爪,向猎人挥动,示意猎人别开枪,孩子还没喂饱,让他再等等。

咦!如此机灵的猴子!猎人觉得有些滑稽,想笑。他将手里的枪放下,等了片刻,再一次举起。母猴又一次向他示意,孩子还没吃饱。同样的动作,猎人和猴子重复了至少三次。最后一次,猎人失去了耐性。他打算再跟猴子玩一把,然后转身,离开。

猎人举起了枪。一阵低沉的哀叫声,一堆肉团的撞击声,吓得猎人脸色大变。他后退了几步,睁大眼睛细看:母猴的怀里空了,它已将自己喂饱了的小猴摔下了悬崖。

猎人惊呆了,也吓蒙了。那是他狩猎生涯中从未见过的阵势。这哪儿是只猴子啊,它简直比人类英烈得多。

此时的母猴似乎失去了愤怒的神色。它红红的猴脸一派轻松。它退到松树边的岩石上,两只后脚立地,举着两只前爪,示意猎人,仿佛在说:“猎人,现在你可以开枪了,开吧,朝我的胸膛开!”它像人一样立在崖边,裸露出毛茸茸的肚皮。

猎人懊恼又悔恨。他将手里的猎枪一阵猛摔,猎枪被摔成了两截。他这样做是让母猴明白,他不会再向它开枪了。

母猴似乎明白了猎人的用意,尽管它不懂猎人的心。它龇牙咧嘴,向猎人发出一声尖叫,尖叫声传得很远,在空旷的四周回荡。

汗流浃背的猎人还没缓过神,便看到一个影子一闪,听到“咚”地坠下岩石的沉闷的落地声。猎人瞪眼咋舌。

他把那支被他摔断了的枪紧紧抓在手臂里,像抓住了万般的罪恶。许久,猎人做贼似的将头和脖子伸向母子猴殉难的悬崖。他看见,母猴和小猴坠落的地方,有一座寺院———一座观音寺。

他明白了这一切全是菩萨的旨意,冥冥中也似乎看见了他未来的归宿。

猎人没办法原谅自己所犯下的罪恶,但他相信菩萨能指引他迷失的心回到正确的轨道上。他皈依佛门,住进了观音寺,剃度修行、念经、打坐,成了一个虔诚的和尚。

判神

老师任教的校舍原是一个庙。他来时,庙里已不是烧香磕头的地方,改成了教室。但拐角处仍有一尊雕像,龇牙咧嘴,瞪着铜铃般的大眼,怪吓人的。据说,那是主管阴间的判神,可能是那个神像面相太恶,没人敢动,才被保留了下来。

老师就住在判神的隔壁,出出进进都能与判神雕像碰面。他搬进来时曾拍了拍判神的肩膀,呵呵笑了一阵子,说:“老伙计,咱们可以做伴了。”

老师,姓张,名三元,北京外国语学院毕业的高才生,由于成分不好(他爹被划成地主),被派遣到此地。那时,教育界正流行不学外国语,照样干革命,所以学校全取消了外语课,他被要求改行教英语以外的课程。但不管上什么课,学生都喜欢他,因为,他讲课很随意,不给学生压力。有时,他讲着讲着就不讲了,开始在黑板上画画。画高鼻子、长脖颈、穿西装的男人和卷长发、大眼睛、穿高跟鞋的女人。老师的英文斜体字母很漂亮,跟画差不多,学生虽看不懂,但都喜欢。

至于语文课,他就更随意了。如,讲到李白的《 蜀道难》“噫吁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时,学生大都不懂起首句之含义,便纷纷举手询问。他就用当地最浅显易懂的口语向学生解释,说:“哎哟,我的妈呀,这山好高哟,高日塌了!”全班笑翻了天。笑归笑,却全都记住了。

学生更喜欢他了。可学生喜欢的老师未必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好老师。老师受了处分,扣了一个月的薪水。原因是,他的那句“噫吁嚱,危乎高哉”的解释恰好是一道统考题。学生千篇一律的答案:“哎哟,我的妈呀,这山好高哟,高日塌了!”这不仅影响了学生的统考成绩,也让他成了笑柄。老师不以为然,说,他在结合当地的语言实际,在教学上搞因地制宜哩!

他嘴里念出来的另外一种语言,学生虽然听不懂,但都爱听。他叽里咕噜一阵子就停下了。学生则在下面大声喊:“再来一段,老师,再来一段。”他又念一段,随即就哽咽起来,有一天,他念了几句就出去了,躲在墙角边哭。学生一头雾水,不知老师哭啥。

后来,有人探听出,老师想念女友了。

老师有个初恋,和他是同窗,在外交部做翻译。他发配到山里后,女友就跟他分道扬镳了。学生纷纷同情起老师来。两个女人

队长给老师领来了一个女人,叫秀。队长同情老师,三十好几的人,还是个光棍。队长说,秀长相虽粗糙了点,但扯面做得细致,尤其是经她手泼出来的油泼辣椒,啧啧,那可是一绝。队长的话音没落,老师的哈喇子就先下来了。他家乡出产的辣椒全国有名,他的食物记忆永远停留在一碗油泼辣扯面里。

秀,普通的名字,普通的长相,如同她粗大的身材和手臂,让老师难以生出爱慕之情,但秀丝绸一般的扯面和油汪汪的辣椒又让他不舍。

不久,老师和另外一个女人近乎了。女人叫英子。英子不会做扯面,但身体的上半部很有特色,丰满挺拔,尺度大大超出了一般女人。老师的眼睛直勾勾的,瞅着瞅着就转不动了。异样的感觉顿时超出了秀的扯面的滋味。

老师就给英子煮了两个鸡蛋。无聊时,男人多半是找人聊天、喝酒下象棋。可老师不做这些。他连扑克牌都不打,专门饲鸡。鸡圈里养了二十一只鸡。十一只公鸡,十只母鸡。鸡的数量正是他学生的数量。老师有二十一个学生。十一个男生,十个女生。

英子天天来,天天吃老师的煮蛋。吃了煮蛋的英子声音嗲嗲的,跟棉花糖一样。英子一头扎进了老师的帐子里。一个月黑风高夜,在英子的强烈诱惑下,老师和英子滚成了一疙瘩,把那事给办了。英子激情万丈,老师热血沸腾,禁不住大叫一声:“噫吁嚱,危乎高哉!”

英子问:“你说的是英国语还是中国语?”老师答:“ Chinglish!中国英语。”离开

秀不忿,吃了她那么多的饭,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捞到,英子什么都没做,竟能吃他那么多的蛋,这公平吗?秀跳脚大骂老师没良心,是个吃豌豆屙凉粉,吃红肉拉白屎的东西。老师不敢吱声,任秀骂。

骂归骂,秀第二天又来了,捧着一碗红红的刚刚泼好的秦椒。不料,恰好跟英子碰了个满怀。秀一怒之下和英子打了起来。

两个女人叽叽喳喳,打得披头散发。老师站在一边观战,也没说啥,看打得差不多了,才走到跟前,呵呵一笑,一手拽着秀,一手拽着英子,来到他房间拐角的那尊塑像前,说:“这位判官或许能判出你们的对与错。”

秀愤怒地将一碗红红的油泼辣椒一半泼到英子身上,一半泼到雕像判官的脸上。

一仗把两个女人全打散了。老师说他谁也不娶了,免得得罪人。不久,秀嫁了个三级残废军人;英子和一个木匠订了婚。老师又成了光棍。除了学生,能为他解闷的也只有拐角那个龇牙咧嘴的判神塑像和二十一只咯咯叫的鸡。

半年一晃而过。赶上了新学期。开学第一天,二十一个学生叽叽喳喳聚到一起,掏出他们的假期作业让老师看。作业本里全是漫画和文字插图。那不是老师布置的,是他们学着老师的样子自愿完成的。老师为他们的创意感到欣慰,刚要张开嘴巴赞美,霎时被门外的邮差打断。他收到了到此之后的第一封信。

他不讲新课,让学生写篇作文。自己拿着信,默默回到房间里。

从房间里出来时,老师的双眼异常鲜亮。

当天晚上,他先找到英子,送了她三十枚鸡蛋。是他的十个母鸡共同下的。英子顾不得鸡蛋,扑上去吊在他的脖子上一阵撒娇。等听到他要永久性离开时,英子哇地哭出了声。哭声大得吓了他一跳。他替她一边擦眼泪,一边安慰。他们缠绵了半个夜晚。

第二天一早,老师找到了秀的新家。送她了他养的二十一只鸡。秀正在院子里择菜,看见他推来了一架子车的鸡,忙问: “这么多鸡,咋了?”

老师:“送你的。走呀。”秀:“去哪里呀?”

老师:“去大学教书。”

秀:“落架的乌鸡变成凤凰了?”老师知道自己被奚落,讨好地说:“吃了你那么多饭,真有点不好意思。”

秀把手在衣襟上擦了擦,接过鸡,说:“那我替你养着吧,直养得它们也变成凤凰,从这里飞出去。”

老师“嗯”了一声。歉意地一笑,说:“你是个好女人,欠你的,下辈子一定设法补偿!”

秀红了脸,低下头。又隔了一天,老师提着行李,离开了学校。他曾如此憎恨这里的一切,包括这个龇牙咧嘴的雕像———阴间的判神。七年前来时,迎接他的是它。现在,要离开了,为他送行的也是它。

看着秀泼在它脸上的油泼辣椒印痕,他眼泪哗地落了下来。

奶奶树

奶奶是个能干的人,是最爱我的人,但也是最心狠的人。一直以来,她始终坚持不让我们为爷爷祭坟。

这个结郁积在我心头数十年,直到奶奶去世的前一天,它才迟迟被解开。奶奶和爷爷的姻缘如同白日的梦魇,眼睛刚闭上,就被惊醒了。醒了,却发现,她的男人是个“大烟杆子”。

他歪斜在炕头,将自己笼罩在烟枪喷出的烟雾里。他不屑于她青春的容颜,只将他空洞的眸子苍蝇般盯向她黑黝黝的发髻,她高高盘起的发髻上别着一枚金子打成的发簪。

奶奶捂着日渐凸起的肚子,苦苦哀求,可爷爷的毒瘾已深,怎能听得进劝。他趁奶奶熟睡的空儿,偷卖了金簪,获得毒资。奶奶哭得背过三次气。

自爷爷变卖了奶奶的发簪,换得他体内所需的“养料”起,他的脸色剧烈变化,最后竟比金发簪的颜色还要黄了。后来,祖上留给他的三亩田地,一排崭新的瓦房也被他抵押了出去,一切幻化成一股股白烟,穿过他嘴里的烟枪,“噗噗”地冒了出去。

他的手臂,不是一只手臂,分明是两节朽木。他的身体成了裹着一层黑皮的骨架。

奶奶被迫拉着四岁的父亲和“行尸走肉的”的爷爷搬进了一间无人住的小吊楼。

当黑亮的焦油在温度的驱使下变成浓浓的白烟深深进入他腹中时,他也会后悔、内疚,万般无奈地跪下来,抽自己耳光,祈求奶奶原谅。奶奶不吱声,把脸扭向一边,抹泪。

堕入毒海的人,扑腾不了多久,肯定活不长。亲朋好友私下里偷偷给奶奶宽心。果然,生命在他三十二岁时戛然而止。好在他们有儿子留存,奶奶知道自己不会孤寡一生。

奶奶把自己关进屋子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然后走出来,宽慰在场的人:哭啥呢?有啥好哭的。她微笑着向前来帮忙的人递烟敬酒。

奶奶在爷爷下葬后的第七天,绕着爷爷崭新的墓堆亲手植下了七棵树,七棵椴树。

她取椴的谐音,以树为刀,在阴阳两界狠狠一挥,劈断了她和爷爷前世的一切恩怨。

奶奶从此努力让自己的一双小脚坚强地站在大地上。

她干活舍得力气,好像跟活有仇似的,非得将它赶尽杀绝。奶奶给别人做短工的几年里,没剪过手指甲,她十个指头上的指甲从没长上来。她赌气,用使不完的蛮力来弥补她在婚姻上犯的错。奶奶在她三十六岁那年,终于赎回了爷爷抵押出去的瓦房。她的脸上洋溢着大功告成的喜悦,她做了一大桌酒菜,把我父亲叫到跟前,说:那个死鬼把我们家坑死了,现在三年已过,以后你就不要去给他上坟了。

我长大后,多次萌生给爷爷祭坟的念头,可我的念头刚闪出来,就被父亲搪塞了回来。父亲每次敷衍我时,都会有意无意地偷瞥一眼奶奶。见奶奶不发话,我们也不敢吱声。记忆中,我从没给爷爷扫过墓。

奶奶七十三岁的时候,正式开始发挥她做女人的特长。奶奶喜欢上了纳鞋垫。她把各色各样的布角布头用糨糊糊在一起,贴在门板上,等晾干了,取下来,剪成鞋样,开始一针一线地纳。鞋垫是十字绣的,款式多样,针脚细密认真,漂亮别致。很多女人赶来欣赏她的作品。有刚刚做了新媳妇的女人,她们敬佩于她的手艺,三五成群赶来学习模仿。还有一些老人,他们手脚和奶奶比起来,虽已不再灵活,却愿意坐在她身边一边做针线活,一边和她拉家常。奶奶纳出来的每一双鞋垫全都白白送了人。熟悉的人来了,想拿就拿,她从不计较。一些陌生人,只要能和奶奶搭上几句话,便很容易得到她一双鞋垫的赏赐。

她不停地纳,从不让自己的双手闲下来。这一爱好奶奶一口气坚持了十年。

奶奶八十四岁的时候,突然变天,说想去爷爷的墓地看看。父亲和我手忙脚乱,连忙准备纸钱、香表类的祭品。我们很想给爷爷补上一次坟。可奶奶连连摇手阻止:不就是去看一下,何必大动干戈?

奶奶瞥都没瞥爷爷一眼。隔着一定距离,奶奶说:“还是把我葬在他身边吧,但一定要用树隔开。”

奶奶一生累过了头,只要不想起来,完全就可以睡着不起来。奶奶当晚躺下后,再也没站起来。奶奶在父亲的梦中,留了条遗言:“我要七棵柏。”

父亲遵照奶奶的梦嘱,在她的墓边植了七棵柏。奶奶的墓虽然紧挨着爷爷,却被柏树严严实实围着,看上去是那么倔强而独立,一如她生前的性格,不亢不卑。

两个嫂嫂

哥在金矿背矿石时遇袭,遭遇歹人暴打,险些丢了命。捡回哥性命的是一个云南女子,叫格兰。

格兰在矿山替人做饭,洗衣,打点小杂工。昏迷了几天几夜的哥从格兰端来的一碗汤里活了过来。之后的日子,格兰天天送汤和食物,从不间断;格兰还从山上采来草药,为哥熬水敷伤。哥在格兰的护理下很快复原,又快速捞到了他生命中的第一桶金。

淘金人发财全凭运气,一夜暴富之事常有,就看你运气够不够好。哥坚持认为他的时来运转与格兰有关,是格兰给他带来的运势。

哥自然不会亏待他的救命恩人。他带格兰下了矿山,在镇子上买了最漂亮的房子,让格兰住。

格兰从此就住进了哥的生活和心里。哥也没有因有了格兰而忘记在老家为他守护家园的嫂子。

嫂子在乡下照料一对儿女,还养了两头大肥猪和几十只鸭子。哥以更高一筹的方式答谢劳苦功高的嫂子,给她了一大笔钱,并让她住进了城里的高楼,过上了富贵女人的日子。

一肩挑了两个妻子的哥没有乱了阵脚。他步调一致。对两个女人不偏不倚。

哥的大夫小妻的行为方式我是看不惯的,也难以接受。由于我和哥从小兄妹情深,所以我从来都敢于站在他的对面跟他对抗。有几次我都几乎憋不住,差点给嫂子点破,可又怕嫂子一气之下赶过去,那样哥就有些悲催。

想来想去,我还是决计私下会会那个格兰。如果发现她真是个狐狸精,我就一定将她打回原形,替嫂子出口恶气。

我见到了格兰。这个小女人确实有独到之处,文化不高,却极度聪明,见人就笑,一双大而黑的眼睛不含任何杂质,纯净得跟天空似的。除了眼睛很大外,她身体的任何地方都能用小巧玲珑来形容,这一切看上去和我高大威猛的哥并不般配,也和我粗胖的嫂子形成了鲜明对比。

小巧女子多勤劳。格兰手脚勤,善烹调。为我接风的第一顿饭是一罐鸡汤。鸡是土鸡,汤里除了几片药膳外,什么都看不见,却让我喝出了人间最美的滋味。难怪哟,这小女子就是用这种“寓医于食”汤救活了哥的命,也暖住了哥的心。我知道哥这辈子交上了好运。三天没到,我不仅没将她打回原形,反而喜欢上了她———

我这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嫂子。离开时,格兰大包小包送我上车,吃的用的,能想到的,她都买了,并特意给我嫂子买了一件长风衣,墨绿色的,看上去很时髦。她一再嘱咐我,说:“就说是你哥送她的。”我一笑,给她扮了个鬼脸。

回到家里,我把风衣打开让嫂子试穿。嫂子又惊又喜,说:“你哥从没给我买过衣服,这咋想起来给我买风衣了?”我说:“哥观念早变了,不比从前了,他现在善解人意了。”

嫂子穿着风衣,在镜子前拧来转去,高兴地说这好那好。后来,她转过身幽幽地问我:“二丫,你哥身边那个做饭女子,云南的那个,她咋样子了?”我受惊不小。嫂子早知道那个女子了,我还多情地替她拿捏呢!

我支吾了一下,说:“哦,那个格兰吧,她很好,很好……”可事实上,我是个完全憋不住事的人,也不善撒谎。既然嫂子知道哥身边有了女人,有些事我想向她挑明,让她有个思想准备。我怕万一有一天她想不通了,会出意外。

我悄声问嫂子:“你没想到那个女人喜欢哥,哥也喜欢她?”

嫂子一笑,说:“想到了!可想到又能怎样,我离他这么远,管也够不着,还不如不管。再说,你哥也是人,是人就有需要,他在外面打拼,不容易,身边有个女人照顾着,我们都放心。”嫂子说后,将目光投向窗外很远的地方。

我眼前一亮,我这个嫂子,个子虽不高,心胸却如此开阔,让我顿生敬意。我搂住她的胖腰,咯咯笑着,将她摔倒在床上,却发现,嫂子已泪流满面。

红指

张红指天生手指灵巧。据说在娘胎里,他就很不安分,手指东点西戳,让母亲感到肚皮如同敲鼓,以至于生下地时他果然有些与众不同,他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尖上各有一颗红痣,颜色红中泛紫,如同红宝石一般,父母便为他取了个“红指”的名字。

三岁时,做泥瓦工的爹为同村村民砌房子,他跟在爹身后玩泥巴,玩着玩着便“玩”出了一些小花样:小蝌蚪、小鸟、小鸡……有模有样,吸引了周围忙碌着的人,就连他爹也为之震惊。“这娃娃心灵手巧,捏啥像啥,保不准是个神童!”大伙儿摸摸他额头,看看他脏乎乎的小手,纷纷议论、啧啧称赞,更有羡慕。

他家住黄河之滨,陇塬之上的黄天厚土间,茫茫数百里河滩,有他取之不尽的泥土。他酷爱玩泥巴,一团软泥在手,只要经他带红痣的手指轻轻一夹,便有模有样起来,如同被仙人的手指点般,一个个小猫、小狗、小人,活灵活现地摆放于眼前。

有一次,村头一个老汉蹲在树下抽烟,他照着老汉,用泥巴捏了他抽烟的模样:一只眼半眯着,吸溜着嘴巴,下巴抬高,一副很受活的样子,真是把老汉捏活了。他的手仿佛有点金术似的,想捏龙,便是龙,捏凤,便是凤了。

张红指长到五岁了,村里没有幼儿园,他和同龄孩子一起上小学。在学校里,张红指淘气、贪玩、不爱学习,班主任不太待见,常常将他逐出教室在外面罚站。他不太服气,便捏了条泥巴蛇,放在老师的书桌里。老师开抽屉取书,突然看见一条吐着芯子、浑身闪着鳞光的青花蛇,“哇”的一声叫,差点没被吓死。好在,这位女老师还算大气,她这也算发现了他的天赋。老师没有责怪他,还让他捏了一组“小淘气去上学”的群组小泥塑,送去省里参加了一场儿童美术展。

没料到,小红指获了个最佳创作奖。他一下子成名了。小红指的人生轨迹开始变化。他父亲变卖粮食,备足盘缠带他走州跨省,参加全国各地的工艺美术大展;他们还远赴韩国,参加了一个题名为“大唐遗韵”的泥塑展,名利双赢。张红指还获得了一个“神童”的称号。

当了多年瓦匠的爹尝到了甜头。家里有了神童这颗摇钱树,谁还愿意在泥浆里扒食呢?

他便成了娃娃的影子,天天跟在娃娃身后指点江山。在各路记者的镜头里,神童的面孔换成了他爹的面庞,他厚厚的嘴巴在金钱与荣耀面前突然能说会道起来。他站在一大堆泥塑面前,骄傲地挺胸抬头,口若悬河,以至于让人难以辨别这些泥塑的作者到底是哪一位。

有爹鸣锣开道,张红指只需动手,不必动口。张红指被爹带着,远涉日本、新加坡等地参加各种原生态、乡土顶尖级艺术大展,赚了一笔数目不菲的外汇。

小小年纪的张红指又一炮走红。他爹趁势给他接了一组五百罗汉的巨大工程,他得加班加点去完成,在这项工程里,没有人能替代他,连续三年,他连忙中偷闲的工夫都不能有。他想做只梅花鹿,他爹却要他做恐龙;他想塑个读书郎,他爹却让他雕奥巴马。他什么都不能遂愿,只是爹手里拽着的一个皮影和木偶。

他在爹的指挥棒下度过了童年,跨过了少年,进入青年。这一年,他捏出来的“关中八大怪” “关中社戏”三十六组粉彩泥塑让他一举成名天下知。他被评为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成了同等级别人才中最年轻的一位。颁奖典礼上,他认识了一个名叫白鹭,剪得一手好剪纸的陕北女子。他们俩一见钟情。可爹却百般干涉,看劝阻无望,便干脆拦腰斩断。爹已为他看好了一门亲事,他看中县长的女儿,确切地说,他看中了县长能常年为他们揽来活路的能力和更多的项目资金。

之后,张红指的指头便不再灵活了。有时塑着雕着,他会突然停了下来,面对一堆黄土,痴痴的,呆呆的,一动不动,一坐就是半天。

他呆看自己的灵活的手指,手背朝上,又朝下,翻来覆去地看。他突然憎恨起了自己的这双手,尤其痛恨自己右手上长着的那两根红颜色的指头。一切都是这两根指头惹的祸。使它们,让他这辈子不能随意,不能像其他同辈人一样自由,随和,无忧无虑。

既然上天不让他消停,他也要用不消停来对抗一番。张红指拿起手边的利刃,将那两根红颜色的指头一点点削了下来,如同削一团泥一般快活,之后,举着滴血的手,奔出去一路狂笑。

有人说,张红指的两个红指头残了,失了灵性,不能再捏泥塑了。

有人说,张红指疯了,天天站在黄河边唱信天游呢!

美女貉

貉场中饲养的一百零八只貉中,林喜子对“美女貉”情有独钟。

这是林喜子从大兴安岭引进来的稀有红毛母貉种,皮毛粉红,尾巴尖呈黑色,四足小巧匀称,身材修长,一双又黑又大的貉眼像两潭清水,盈盈闪着幽光,林喜子把它视作明星。

林喜子给所有的貉全编了号,如母貉三号,公貉九号;唯独这一只例外,他没给它编号,直接唤它美女。

林喜子一有空就搬着凳子,坐在美女貉的笼子前,跟它对视,有时还调侃几句;给貉喂食时,他自然偏心,把新鲜的肉、鸡蛋、牛奶、豆浆先喂了它。

林喜子的妻子麦苗还常吃醋,少不了白一眼林喜子,嘟囔一句:俺这个没尾巴的还不如那个带尾巴的呢!林喜子嘻嘻一笑:你没尾巴遮挡,想看就看哩!于是,院门“咚”的一关,飘出一阵嬉笑声。林喜子看貉子春配时,总是情不自已,憋不住了就喊麦苗,麦苗有时正在厨房里擀面条,他都会让她停下手,赶紧先把那事办了再擀。

面对这只美女貉,林喜子一心盼着它能早日进入思春期,好给它相个“帅气”的老公,让它们喜结良缘,生一大窝娃娃。可美女貉倒好,简直像是有意跟林喜子执拗似的,偏不从他的心愿。它对异性丝毫没兴趣。“它不想,就不能弄个公的引逗引逗吗?说不定它见了公貉就想了。我有时也不想那事,可你咋总能招惹我想呢?”麦苗在一旁嚷嚷林喜子。林喜子觉得老婆的话也有点道理,弄只公貉引逗引逗,说不定能让它开窍。林喜子给美女貉精挑细选了一个从没被异性碰过的“处男”貉。它健硕的身材和伶俐的五官长相看上去和美女貉相当匹配。

林喜子把它放进美女貉的笼子,让它们培养感情并站在外面观察动静。

两只貉怒目而视,半点缘分都没有,同时发出的嘶吼声把林喜子吓得直往后退。它俩一个不愿“娶”,一个不愿“嫁”。林喜子不得不分开它们。

过了几天,林喜子又找来了一只“老将”貉。黑眼圈,头部圆润,脸颊宽阔,眼睛大而明亮,呈圆杏核状。它先后做过六只母貉的“老公”且子孙繁茂。更为重要的,这只公貉异性缘不错,从没被母貉拒绝过。

这一次,美女貉拒绝得干脆而决绝。它冲上去,对着公貉又扑又吼,像见到了前世的对头,还咬烂了公貉的鼻子。

林喜子骂老婆出的馊主意。动物和人不一样,比人挑剔,对自己不喜欢的异性从不将就凑合。

林喜子想,这只美女貉可能长得太美了,所以才不合群。不合群就随它去吧,白养着,权当它是宠物,每天让人赏心悦目就行。林喜子格外放纵它,有时还将她放出笼子,用一条鲜艳的红绳子拴在树上,像对待小狗小猫那样。

美女貉感受到了笼子以外还有如此广阔的世界,它在主人的宠爱中过得很幸福。直到有一个下午,林喜子刚打了个盹,美女貉就不见了。它从林喜子眼皮下,挣断绳子,逃之夭夭了。周围尽是无边的林海,秦岭腹地,一只貉走进去,如同一条小鱼跃入大海。不过,林喜子并没有放弃寻找它的念头。他太心疼美女貉了,哪怕有一点希望他也不会放过。林喜子在林中钻、蹿、攀,于不尽的山峦、丛林荆棘中穿梭,他寻遍了能到的沟沟汊汊,找貉子的蛛丝马迹。山野广阔,林子幽深,每发现一处野猫、果子狸、狗獾,或是貉子排泄的粪便,他便俯下身子用鼻子嗅,希望能从中嗅到美女貉的味道。

如此数日,除了遥远处偶尔传来一阵野黄羊的“咩咩”声和“哞哞”的獐子声以外就是百鸟的啁啾,他没有发现美女貉的任何踪迹。

林喜子神情沮丧,眼圈红红的,像丢了魂似的。这天,疲惫的林喜子正睡午觉,突然听到老婆麦苗一声惊叫。林喜子提着鞋子扑出门,两眼顿时瞪成了鼓环。美女貉回来了,正在槽里觅食。它身边还跟着一只小家伙,闪着一对贼亮的眼睛。林喜子好奇地仔细查看,原来是一只比狐狸小、比果子狸大的亚麻色的动物。它睁着一对亮晶晶的眼睛惊恐地看着林喜子。林喜子一走近,它便“唰”地一转身,闪电般逃离了。

它是一只公貉,一只来自秦岭林间的野公貉!不久,美女貉不再苗条。它怀孕了。

两个灰灰

水岸东方四号车库里住着两只狗,一小一大,我唤它们“小灰”和“大灰”。

不知道什么时候,车库里就住进了这一大一小两只狗,它们都是流浪狗,稍大的,有一岁多,另一只很小,可能才几个月大。我每晚回家,两只狗就在不远处瞅我。

小狗活泼,见人不认生。好几次它都摇着尾巴向我走过来,到我跟前闻闻我的鞋子和裤脚,仿佛是在招呼我。而大狗一直不远不近地站在旁边,样子有些矜持,也有些防范。

我开始把餐桌上剩下的肉带回来喂给它们吃。第一次,喂的牛肉。小狗吃得很开心,但大狗却嗅了嗅,便走开了。我当时很不理解,这么好的东西,大狗为何不吃?直到小狗把牛肉全部吃完了,大狗也不肯吃一口。

第二天,我喂了它们一根火腿肠。和上次一样,小狗吃得很起劲,但大狗闻了闻还是不肯动。我想,大概是大狗在让小狗吧。但是,大狗它不饿吗?

又过了几天,我们家炖了些骨头。我还特意在骨头上留了些肉,拿给狗狗去啃。两只狗都很高兴,其中小狗激动得跳了起来,但是当我扔下了骨头,大狗又只是闻了闻,还是不肯吃。

于是我只好转身离开,准备上楼。走到拐弯处时,声控灯熄灭了,我听到了两只狗啃骨头的声音。当壁灯再次拍亮时,回头一看,这才看见大狗迅速叼起骨头狼吞虎咽起来,锋利的牙齿把骨头都嚼碎了。

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大狗一直对人类心存戒备。在那之后,我每次给狗喂完食物后,转身就走。有时我会回头看一眼,看见大狗和小狗都在愉快地分享着食物。

再往后呢,大灰和小灰都和我熟了,我上班下班经过车库,它们都会簇拥过来。我有时也会拍拍大灰和小灰的脑门,告诉它们:晚一点带给你们东西吃哟!小灰似乎格外任性而淘气,它故意将口水淌在我的 New Balance(新百伦)鞋上,有一次,还咬破了我的裤脚……

有天晚上,朋友送了我些新做的泡芙,下车经过车库,两只狗估计都饿坏了,围着我打转。我把泡芙掰开,喊着大灰和小灰的名字,给两只狗一只狗喂了一半。两只流浪狗也许第一次尝到最美的滋味吧,大狗那次也完全没了戒备,也不矜持了,当时就吃了起来,吃完后还把混凝土地板舔了又舔。尽管我们很熟悉,但每次,两只狗狗一前一后从黑暗处蹿出来时,都会吓我一跳。昨天下午,我像往常一样带了点食物走进车库,却找不到狗了,喊了半天也没见到,只好先回家。晚饭后,我返回车库,走遍车库最黑暗的角落,喊着大灰小灰的名字。

半天,出来了一个,是大灰。它没有叫,只是摇了摇尾巴。我继续喊着小灰,边喊边往里面走。于是大灰就叼着我的裤脚,跑在我的前面并将我引领到地下室最深处的一个小房子。这里,有它们平时栖身的窝。

顺着上楼的方向,走到楼梯拐角,我看到了两道血迹,开始是点点滴滴,再往上走,就是两道连起来的血印。最后,血流成了一只小狗躺在地上的轮廓。旁边的墙上,靠着一根长长的木棍。

小灰啊,不知道招惹了谁,被人追杀到这里。这次喂狗,我把一块火腿掰开,放在血迹上小灰嘴的位置。

我仿佛看到小灰摇着尾巴在地上爬着走,希望我去抓一抓它。小灰死了,它还没有学会区分人类的善与恶,它对所有人都那么热情,满以为谁都会对它好,谁都会送给它吃的,包括最后那个拿着棍子走向它的人。

而那只大狗,大灰,凭借着它对人类的警觉和谨慎,继续活着。

开镰

故乡老屋里只剩下奶奶睡过的炕,还有门后挂着的那把镰床子。

炕上没有铺盖,只有几把干草;而那把镰床子却格外醒目,尽管它周围已经结了一层柔软的蛛网。

我取下镰床子,握在手中,如同握住了岁月的沧桑。那年,爷爷去关中做麦客,从白鹿原带回了这把镰床子。

木制的镰床子是最佳的割麦工具。它平直,不打弯,轻快而便利。爷爷带回来的这把镰床子硬挺、结实,刀片薄而锋利,握在手里沉甸甸的,像秦人打仗时手里攥着的兵器。

清楚记得爷爷回家后的喜悦。他全身被山外的阳光晒成了绛紫色,却穿着一件极白的对襟汗衫。爷爷把手指放在镰床子的刃片上试了试,嘿嘿一笑:“主家奖励俺的,说俺割麦割得快,舍得出力气,就把这把镰床子送给俺了。镰床子割麦利索,一挨上麦子,麦子就倒了,省劲,赶得出活儿。”爷爷只在山外待了半月,就撇着一口关中腔,说话硬声硬气的,把“我”都说成 “俺”了,惹得全家人一阵哄笑。

那年月,山里人穷,一段青黄不接的日子过后,人们眼巴巴地往麦地里瞅。但秦岭山高地凉,麦田总是迟迟不见黄。而山外却是另一番情形:日光充裕,麦子熟得早。估摸着山外麦子即将开镰的当儿,爷爷便和村里的壮劳力相继往山外赶,做麦客。

麦客不是谁都能做的。在无遮无拦火辣辣的太阳下劳作,需要足够的体力做支撑,爷爷耐苦,又是割麦的能手,那点流汗的活儿,他一点都不在话下。

爷爷吃过奶奶端来的一碗煮土豆后,鼓了鼓腮帮子,说: “山外人厚道,吃面用海碗,馍用蒲篮装,吃多少都没人限制,你们看,我去的时候,腿脚稀巴软,现在,两个腿肚子瓷瓷实实的,走路劲都大了。”爷爷说后,将放在身边的那个奖励品镰床子捡起,挂在小屋门后面的木橛子上。那把镰床子从此就成了爷爷的专用镰刀,它每年都伴随着爷爷忙碌一阵子,先去山外做半月麦客,算好时间,回来时,自家地里的麦子也就黄了,镰床子在爷爷手里又得忙活一阵子。

而那把镰床子一到麦忙季节就成了抢手货。我和姐姐像争糖果一样争它,谁先争到手,谁就先到麦地里开镰。为金黄色的麦田开镰是最让人自豪和得意的事,如同一项工程启动前的剪彩,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爷爷的重男轻女思想根深蒂固,他每次都把镰床子递到我手里,让我给麦田开镰。

多年后,我常常站在红丝带前,为一个个项目工程剪彩,这种喜悦与荣耀感将我带回了从前。

此刻,站在这间曾经住过的潮湿、散发着霉味的老屋,手里的这把镰床子给了我一个暗示,这个暗示转化为一种心境与冲动,又很快变成了对开镰与收割的极度渴望。

我比任何时刻都渴望能割一次麦子。心里想着,脚不由自主地踏了出去。我要在乡里乡村中找个人家,去地里为他割一次麦子。我在村子里转了一大圈,才找到了一户留守人家———顺子大叔。

我给顺子叔说,我想给他割麦子。顺子叔一笑,说,哪有麦子割呀,现在连菜都不种了。种粮食要种子、肥料,还要花力气,折算下来划不来,不如去外面打工,一天下来,就够吃半月了……

我又找到昔日一个女同学,她体格的庞大和超标的体重捆住了她外出打工的脚步,让她成了村子里为数不多的留守者。我问她地里有麦子了吗,我想给她割麦子。

听到割麦二字,她挪了挪圈椅里的身子,如同看一个稀奇动物似的瞅我。在她眼里,我要么是一个脑子出了问题的人,要么在拿她开玩笑。我真诚地给她解释: “我真想割一次麦子!”“真会开玩笑!”她瞪了我一眼,“现在谁还种麦子?我地里没种庄稼,全插上树苗了,正等着公家来征收呢!”

我将失落的目光收回,落在我手里的这把苍老而陈旧的镰床子上。镰床子上的刀片已被我磨得锃亮。我看了看白亮亮的刀片,又将目光再次投出,投向对面的那片山冈。落日下的山岭上,有一块地看上去一片金黄,和我小时候看到的麦田一模一样。

匆匆赶去,近了,定睛一看,那确实是一块地,一块平整的地,只是,地里长的不是麦子,而是发黄的枯草。

林间传来一阵熟悉而久违的鸟鸣———“算黄算割”。其鸣自詨(它的叫声是在呼喊自己的名字)。它在敦促和提醒人们,麦季到了,不可懒惰。现在,没有麦子割了,它还在为谁鸣叫?

寿宴

寿宴即将开席,应邀的客人差不多都到了,二十几个人把三个小饭桌撑得饱胀饱胀的。估计还有没赶到的客人,不过也没关系,不必等,山里人都这样,吃流水席,谁来谁吃,菜不够可以随时再添。

饭桌上人们的嗓门很大,老家人说话都这样,即使嘴对着耳朵,也跟吼秦腔似的。人声夹杂着电视机、手机溢出的声浪,给这个寂寞山寨院落带来了喜庆气氛,小屋里人声鼎沸。

说是生日宴,其实也就是个由头,没有蛋糕,更没有鲜花,乡里人不兴这些,甚至连生日的主人也可以忽略不计,亲戚朋友一传二、二传十就都来了,送点挂面、白糖、黄酒或鸡蛋,表表心意,只图趁机聚一下,热闹一番了事。

于是饭菜上来了。今天客多,本家女性亲戚都要帮厨,她们开始奔忙,悄无声息地来回走动。菜全是碗装的,一碗一碗端上桌,空气中顿时弥漫着“八大碗”蒸腾着的香味。酒是自酿的苞谷烧,用铜壶烧了,加入蜂蜜,这样喝了不上头,也不容易醉。

几杯烧酒下肚,个个兴致高昂,有人开始打通关,猜拳声此起彼伏。话题扯到哪个官员落马了,哪个“苍蝇”级的“老虎”被打了,声音又大了好几个分贝。有人红着脸,喷着酒气,嗓门更粗了。有人喊叫上吊罐,吊罐里的羊腿早已炖烂,有人接话:羊肉炖山萝卜,那个香啊……

最后一碗扫席汤端上了桌,一个女孩用稚嫩的声音喊了声要吃神仙叶凉粉,神仙叶凉粉是老奶奶的拿手菜。

终于有人提起老奶奶了,于是,这个稚嫩的声音变成了一声惊叫:“耶———今天是老奶奶的生日呀!”

是的,今天是老奶奶的生日,是老奶奶八十九岁生日。喊老奶奶生日的女孩是老奶奶的重孙女。她跟爷爷专程从城里回乡,为老奶奶庆祝生日的。毕竟是城里长大的娃娃,她知道生日的含义。发现老奶奶没上桌,就找到厨房,老奶奶坐在灶洞旁边烧火边打瞌睡。

她喊醒今日寿星老奶奶,拉她上桌吃饭。老奶奶身沉,耳背,没听懂她的话。拉了几下没拉动她。

小女孩有点纳闷。给老奶奶过生日,怎么老奶奶都不上桌?也没人提议给老奶奶敬酒,道祝福语。厅堂里一片吆喝声,尽是陌生的脸,忙碌的人。女孩茫然地看着,找不着答案。回城的车上,她问爷爷。

爷爷说:女人不上席,那是我们老家的习俗。这习俗延续几百年了,你老奶奶一辈子都没上过桌,她要保持,就让她保持下去吧!

小女孩怎么也想不明白。第二天一早,老奶奶去世了。

送寒衣

十月一,十月一,家家户户送棉衣。送来紫袍棉窝窝,唯愿亲人暖和和。

这是公公为婆婆写的诗。公公从口袋里掏出一片纸,颤巍巍递给我,说:“给你妈烧了吧,我昨晚睡不着,给她写了这几句话。”

诗是写在一片面巾纸上的。字迹歪歪斜斜,跟蚯蚓似的。公公还亲手为婆婆剪了一身紫袍,他说,你妈胳膊不好使,紫袍省事,一披便是了。真想得周到,公公向来对婆婆周到,生前也一样。一个大男人常年忍受女人的病体和坏脾气而不温不火、无怨无悔还真是少见。我本以为婆婆的离去对公公是一种解脱,他弯曲的腰杆终可以伸展一下了,可事情远非我想的那样,他无法释怀。

有一天他气喘吁吁回来,问他去了哪里,他脱口而出:去你妈那里了!又说:“今天是你妈生日,我给她放歌去了,放了七十七遍《 今天是你的生日》,你妈活到今天就七十七岁。”说后,他咧开嘴巴,苦笑一声,顺手将那个音乐匣子收拾起来,又唠叨了一句:“你妈最爱听红歌了!”

只要家里找不见公公,去婆婆的墓地,一找一个准。一座常人只需十分钟便可翻过的小土坡,于他,一来一回至少也需要两个小时,而他却不知疲惫,隔三岔五去看她。

我在一个秋日的黄昏里又看到了公公和婆婆阴阳两隔却生死牵挂的一幕。

公公采了一大把野菊花,整齐地堆放在婆婆的墓碑前,之后,便坐下开始拉二胡,二胡声时有时无,断断续续,听上去很不标准,却穿越了幽静的墓地,盘旋于苍茫的天空。公公的脸在太阳的余晖里,苍老得如同他手里的那把二胡,让人不禁潸然泪下。

婆婆和公公之间的传奇故事,一度在我们家乡流传,不管是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或是笑料,至今听来我依然为之感动。

新中国成立初年,在西北农学院的校园里,婆婆和公公一见钟情。身为孤儿的公公没少得到婆婆私下的资助,她常常挨饿,却把舍不得吃的干粮偷偷放进公公的桌斗里。婆婆品学兼优,成分过硬,在校农场的试验田里,婆婆种出了一棵重达三十公斤的大南瓜。消息传出,轰动校园,她以“小科学家”的称号光荣留校,成了学院农场试验基地的一名科技工作者。

优越的生活环境没有挽留住婆婆的脚步。公公被分配到秦岭山中,婆婆裤腿一挽,草鞋一蹬,踏上了寻爱之征程。婆婆步行进秦岭。在狼虫虎豹时常出没的秦岭腹地,婆婆翻蓝关,过莽岭,穿十里峡,仅草鞋就穿破了九双。

婆婆找到公公时,公公正在舞台上排练《 白毛女》,眼前这个头发散乱,裤腿高挽,野人一样的女子吓了他一跳。他跳下台子,走向她,咯咯地笑,把四只眼睛的泪水全笑飞了。当晚,在他办公室兼卧室的房间里,公公破例弄出了三样菜,一盘土豆片、一盘土豆丝、一盘花生豆,两人的筷子抡得欢畅。盘子见底时,他们便完婚了。

时光悠悠,岁月艰苦,一晃十年过去。七岁大的儿子对他爹妈的过分恩爱行为极为不满,很不服气,儿子稍懂事的时候,就将他们告到了近在隔壁的派出所,理由是:爹妈总睡一头,把他一人撇在另一头,夜夜如此。

山乡僻壤,这一头条新闻天天被人传诵,一传就是几十年。婆婆除了一心一意爱丈夫外,依然在乡农场里培育各种蔬菜。她又培育出了一棵大南瓜。这次,不是三十公斤,而是六十公斤。县农科所获悉后,准备专门为那个大南瓜办一个展览会,相关领导承诺,如果那个大南瓜展出成功,得到上级好评,他们两口子便可以调回县委。婆婆闻讯欣喜万状,在南瓜地边搭建了一个草棚,和公公轮流日夜守护,可是……生活中最怕的是可是,南瓜展出的前一夜,累了一天的婆婆刚打了一个盹,那个南瓜就不翼而飞了。

大南瓜被偷了。看着空空的瓜架,婆婆提着马灯连夜满村寻找,天亮时分,在一个老光棍汉的茅屋里,婆婆看见了她的大南瓜。大南瓜已经支离破碎。光棍汉自己锅里煮的,牛圈、猪槽里倒得到处都是……

那人怕问责,一偷回去便将大南瓜分解了。婆婆的魂彻底丢了。她当天就气得吐血。公公说,那血喷发而出,血溅三尺,差点将他吓了个半死。婆婆从此变了个人,她性情暴躁,身体一天比一天差,各种病魔纷纷找上门来,她从此不敢见南瓜,一见就过敏。

我在毫不知情的状态下,曾抱着一个大南瓜,兴冲冲跨进门,满以为这个农家爱物能给昔日的农学专家一个惊喜的,不料却赢来了她恶狠狠的眼神,那眼神像一堵墙,让我们婆媳之间的情分隔膜了很多年。直到很多年后,我才知道故事原来是这样子的。

是公公前世欠了婆婆的债吧,不然,他为何对她那样好?直到这一天,打在我心里的问号变成了一个大大的惊叹。

那晚,本该是公公看守那个大南瓜的,可他临阵借口,偷偷进城会见一个异性同学了。公公自知犯了不可饶恕的错,便心甘情愿地用大半生的时间来弥补。

夕阳转眼落山了,一阵冷风吹过。公公慢慢站起身来,冲着这堆灰烬深深鞠躬,然后蹒跚离去。

公公颤巍巍地下了台阶,又回过头来,给婆婆叮嘱了句:衣服不够了,再给你买,钱用完了,我过几天再给你送些!

一股旋风将这堆灰烬卷起,旋转成团团浓雾,飘向林木的上空,消散在沟壑起伏的山岭。有钟声隐约传来,于是想起一个寺院门上的一句对联:夫妻应前缘,是善缘是孽缘有缘方配。

公公和婆婆的缘分或许需要好几生去延续。

冬桃树

几天前,外出写生,在桃花坞的深处,遇见了一位独居老人。

老人在窗户发白时起床,那会儿,鸡圈里的公鸡已叫过三遍,老人住的桃花坞也和她一起,醒了。老人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将鸡圈门打开,圈了一夜的公鸡母鸡早已等在圈门口,咯咯叫着。鸡从不睡懒觉。老人在鸡群踏出圈门的时候,都要和它们说上一会儿话。

这是多年来的习惯。长天老日头,和人说话的日子为数不多,而常听她唠叨的唯有这些鸡,还有那只总是懒洋洋、卧在灶台上的大灰猫。

时令缓慢进入春季,这是老人心情最轻松、最愉快的季节。她步态悠闲地走在开满桃花的小路上,身后跟着一只不知从哪儿来的小哈巴狗。

周围花开满径,我扶着她,随着她碎碎的脚步,缓缓走进她沧桑坎坷的一生中。

老人今年八十六岁,一生去过的最远地方是离家不足三十公里的小县城。她出过两次远门,一次是出嫁。她被轿子从一架更高的山头抬到这里。这里有水,坡缓,是高山人向往的地方;一次是外孙女出嫁,那是十几年前的一个端午节,她赶去给外孙女送了一只银手镯,在县城的饭馆里吃了她生命中最丰盛的大餐。

她生过六个孩子,夭折了四个,活下来了两个女儿。一个远嫁山外;一个住在镇西,一个月来看她一次,山外的那个女儿已经五年没回来了。

她足不出户,没有见过外面的世界。别人远处的风景就是自己近处的风景嘛。她常把这句经典语录说给那些前来看风景的人。

今天的桃花坞又迎来了一拨新客,他们戴着墨镜、撇着不同方言。她老远就看见了他们,看见有人来,她呆呆倚门而立,一手搭在额前,边观望,边打招呼。

那双曾经被岁月的沧桑深深埋藏了的眼睛里,有一丝光彩闪过。光彩流转在一片桃花里,让她显得慈爱、随和、可亲。她苍老的声音似乎也有了颜色。

我突然来了作画的灵感。

我说:老人家,您坐下,我要开始画画了。老人见我掏出画板,一连说了几声:“画吧,画吧!我去给你烧水喝。”

老人说话时时常将目光缓缓收回到自己忙碌的手上,她的手似乎从没停过。择菜、剥豆、侍弄房前屋后的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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